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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監管的必要性范文1
一、建立商業銀行破產制度與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必要性
1.建立商業銀行破產制度的必要性:效率。
在我國,由于商業銀行傳統上是國有銀行壟斷,一方面銀行的經營活動受行政干預明顯,另一方面銀行的經營虧損也主要由國家來承擔。國有銀行一直未能實現真正的市場化,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建立起銀行的破產機制。但隨著商業銀行業的市場化,股份制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外資銀行等各種投資形式的商業銀行機構不斷出現和發展。在各種商業銀行林立的競爭局面下,已經有并將有更多的商業銀行機構會由于經營不力而出現資不抵債,甚至出現擠兌銀行的現象。因此,在中國商業銀行領域建立規范的市場退出制度,尤其是破產制度是刻不容緩的事情。雖然銀行破產制度的引入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銀行體系的脆弱性,但也會增加銀行體系的整體效率。
2.對商業銀行進行監管的必要性:穩定。
首先,銀行業是一個具有較大脆弱性和很強負外部性效應的行業。著名的“DD”模型(Diamond and Dybvigr,1983)說明,銀行的基本功能是將不具流動性的資產轉化為流動性的資產,但是正是這種功能本身使銀行容易遭受擠兌。而且一家銀行的破產倒閉可能誘發“多米諾骨牌”效應,引起銀行體系的連鎖反應,出現銀行恐慌。另外一方面,銀行體系還支撐著整個社會的支付結算體系。如果一家銀行出現流動性危機,就可能會破壞了整個支付結算體系,并通過貨幣信用緊縮影響經濟增長。
其次,商業銀行具有較高的市場進入壁壘,而一旦進入運行,又會形成規模效益;同時,如果一家商業銀行占據了相當的市場份額,其他類似的金融機構的進入障礙就會加大,競爭就會減少,這意味著銀行市場具有自然壟斷特征。為了避免出現強大的金融寡頭,需要金融管制(Meltzer,1967)。
最后,銀行業存在典型的信息不對稱和不完全,商業銀行的資產大部分體現為貸款,而商業銀行的負債則體現為銀行存款。商業銀行如何運用儲戶的資金并保證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在運行過程中存在明顯的信息不對稱和不完全,由此產生了檸檬問題(Akerloel970)——在金融市場中具體表現為“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為了解決對金融中介機構的“監視”問題,只能由沒有私利的政府來提供金融監管這種準公共產品,保證金融市場的健康和安全。
3.建立商業銀行破產制度與金融監管協調的必要性:兼顧效率與穩定。
首先,在銀行業破產制度與金融監管進行協調是必要的。很顯然,建立商業銀行的破產制度和金融監管之間有一定的矛盾。金融監管強調的是金融穩定;而商業銀行破產制度的建立,則主要是為了保證債權人和投資者利益。所以金融監管的主要目的之一正是要避免出現商業銀行破產現象,這也正是在銀行業破產制度與金融監管進行協調的必要性所在。
其次,在商業銀行破產制度與金融監管之間建立協調機制是可能的。一方面,破產制度的建立是對金融監管的補充,或者可以說是金融監管的一個組成部分。破產制度建立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讓有問題的銀行機構破產,而是建立一種市場的懲罰機制,對銀行機構提供一種警戒和壓力,督促市場上的商業銀行加強管理,提高效益,而這也正是金融監管的宗旨所在。另一方面,加強金融監管也是建立銀行業破產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由于破產制度建立的根本目的不是為了破產,而相反是為了督促金融機構以避免出現破產,有效完善的金融監管很顯然有力地促進了這一目標的實現。
金融穩定是各國監管的目標之一,但它不應該成為監管當局的最終目標,金融監管的最終目標應該是在金融穩定的基礎上,追求金融效率的提高,并由此實現社會凈福利的最大化。如果把金融穩定劃分為個體穩定和全局穩定,短期穩定和長期穩定,當他們出現矛盾時,顯然全局穩定與長期穩定比個體穩定和短期穩定更為重要。銀行機構破產制度的建立,可能從短期來看對某些個體機構會出現不穩定,但對整個銀行體系的長期穩定卻是非常必要的(楊德勇,2000)。所以,商業銀行破產制度的建立和金融監管從根本目的來說是一致的,它們一個從外部進行管理,一個激發金融機構內部的管理,為實現金融體系的健康安全有效運行共同提供制度基礎。
二、我國商業銀行破產制度與金融監管的現狀
1.我國商業銀行破產制度的現狀。
20世紀的最后幾年,海南發展銀行和廣國投等金融機構相繼關閉揭開了中國金融業市場退出的序幕,包括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的破產制度已經開始在中國出現,這無疑是中國金融體系在市場化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進步。但作為一個發展中的轉型經濟國家,中國商業銀行破產制度的真正建立和完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主要表現在:
(1)以弱并弱。如海南28家城市信用社在市場退出中選擇了由海南發展銀行收購的方式,以弱并弱。拖累了接受并購主體的業務經營,最終海發行也陷入關閉的境地。(2)增加了風險。對問題嚴重的銀行處置時由國家銀行進行整體業務托收監管,沒有剝離不良債權,免除了原經營者清收不良債權的義務,不利于追究其責任。原出資人承擔損失不夠,形成較高的道德風險。(3)行政干預過多。在商業銀行退出方式中采用政府行政撮合,沒有利益基礎的并購,會導致并購雙方之間內耗增加,降低了經營的效率,而且使政府付出了成本較高,對于維護國家金融安全會產生消極的影響。(4)退出過程中監管不透明,監管成本過高,破產機制沒有制度化。
造成我國商業銀行破產制度存在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處置問題,商業銀行產權不明晰問題,我國破產法規建設落后的問題,但筆者認為,缺乏完善有效的金融監管也是破產制度在銀行業乃至金融領域遲遲未能建立的重要原因。
2.我國對銀行業金融監管的現狀。
我國對銀行業的監管歷史并不短,監督力度也不小。但總體來看,對銀行業的監管還是存在一系列問題。雖然近年來,《商業銀行法》等相繼出臺,使我國的金融監管向法制化方向邁出了可喜的一步,但還有待于進一步充實、完善和實施。
結合商業銀行破產制度的建立,目前中國對商業銀行的監管還存在以下問題:
(1)我國還沒有建立起完備的金融安全網。廣義的金融安全網由金融監管當局的謹慎性監管、中央銀行的最后貸款人手段和存款保險制度三部分構成。金融安全網可以發揮風險防范、風險補償、危機救助處理等功能,起著金融業穩定器的作用。謹慎性監管缺乏,必然出現更多有問題銀行面臨破產危機,銀行業的安全和穩定受到挑戰;而風險補償和危機救助措施的缺位,更使有問題銀行的退出和破產給其他銀行和金融機構帶來沖擊。然而由于我國至今還沒有建立起公開的存款保險制度,因此我國的金融安全網是不完備的。
(2)強調市場進入的限制,而對銀行運營監管落后;過分強調外在約束,缺乏破產機制的約束。我國的商業銀行對市場進入的管理很嚴格,門檻很高,但對銀行在運行過程中的風險監管不夠,而且金融監管過于依賴監管當局的外在約束,而對商業銀行內部風險控制措施和市場約束機制重視不夠。在
沒有破產制度約束的情況下,很多銀行機構很有可能并不按照謹慎性原則遵循外部監管要求和建立內部監管制度,甚至可以通過政府的救助獲取違規經營的收益。例如對中銀信的處理,盡管其股東的原始投資已經完全喪失,但在對其的收購協議中,原來股東仍然按照1∶1的比例得到了償付。這無疑助長了銀行等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違背了金融監管的初衷。
(3)我國現行的金融監管對風險的監管不夠全面,技術手段低下。我國商業銀行至今所面臨的風險主要表現為信用風險,因此金融監管也主要側重于對信用風險的監管。隨著外資銀行的不斷進入中國市場,銀行業競爭的升溫,我國商業銀行將涉及更多的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除了信用風險外,還會面臨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的影響,但我國商業銀行在這方面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明顯不夠。長期以來,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以定性分析為主,在風險識別、度量和監測方面科學性不夠,與國際上先進銀行大量運用數理統計模型、金融工程等方法相比比較落后。在這種情況下引進商業銀行的破產制度,必然會引起銀行業的動蕩和混亂,并危及國家金融安全和穩定。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國銀行業破產制度遲遲未能正式建立的一個重要原因正是缺乏有效的配套監管措施,而商業銀行監管落后的一個很大原因也在于監管并沒有真正面向市場和效率,沒有破產制度的引入,銀行監管很難達到銀行業整體效率提高和銀行業整體穩定的目標。
三、建立我國商業銀行破產制度及其與金融監管的協調機制
如上所述,在我國銀行業至今尚未建立起真正的破產制度,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對銀行業的監管法規和措施沒有完善,不敢貿然在銀行業引進破產機制,以免造成銀行業和整個國民經濟的混亂。所以,在我國,建立商業銀行的破產制度與加強對商業銀行的監督管理是必須同時進行的,只有在建立了真正有效的金融安全網的前提下,才可能完全建立起商業銀行的破產制度,并進一步促進監管的力度。我們一方面需要從兩個領域分別著手進行改進與完善,另一方面更需要二者間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
1.首先,要完善我國金融監管體系。
(1)在放松市場進入限制的同時,加強對商業銀行運營的監管。我國一直對商業銀行的進入設置非常高的壁壘。與此對應的是中國的銀行市場退出壁壘也很高,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家商業銀行真正的破產退出市場。這也并非中國獨有現象,從世界各國來看,高進入壁壘必然伴隨高退出壁壘,而退出壁壘的降低也要求市場進入壁壘的放松。例如,美國在1945—1980年間,對銀行分支機構的設置和業務范圍、利率進行了嚴格限制,其間發生商業銀行倒閉107家,1981年以后隨著這些限制的取消,到1992年,退出市場的銀行達到1524個。日本在1945到1990年間,沒有發生銀行退出事件,此時期日本對銀行采取了市場進入限制和利率業務限制,1990年到2000年,日本共有超過35家銀行退出市場,而此期間日本銀行的上述限制均取消。
所以,一方面為了在我國商業銀行建立破產制度,增加商業銀行的競爭從而促進銀行效率的提高,我國銀行業的進入壁壘也應該降低。另一方面,在破產機制建立起來后,進入壁壘的降低將伴隨銀行倒閉和破產的增加,要避免給中國的銀行體系以至于國民經濟帶來影響,加強對商業銀行的運營監管是必然選擇。
? (2)參照國際金融業監管的標準,改革和完善我國的金融監管。既要建立完善的監管法規體系,設置合理的監管機構;又要加強金融機構的信息披露,強化市場約束作用。新《巴塞爾資本協議》明確指出市場約束是有效銀行監管的必要補充。而市場約束作用的發揮又依賴于商業銀行的公開信息披露,因此,商業銀行公開的信息披露已成為大勢所趨。隨著加入WTO后我國金融市場的不斷開放,銀行競爭加劇,銀行監管方式改變,按照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要求改善我國的信息披露是大勢所趨。
(3)健全商業銀行的內控制度,在注重信用風險管理的同時,實行全面的風險監管。由于金融機構面臨的風險越來越多,因此,監管當局在制定監管指標時就要充分地考慮到各種風險,對各種風險的程度都進行監督,而不僅僅局限于對信用風險的衡量和化解。建立信息傳遞控制機制和有效的風險預警系統,識別評估和控制銀行風險。只有這樣,才能將金融體系的風險控制到最低程度。
2.在完善監管的前提下在我國商業銀行引進破產制度。
(1)盡快制定頒布有關金融機構破產的法律法規,以及與之配套的實施細則和操作辦法。在關于金融機構市場退出立法過程中,要大膽借鑒和吸收國外金融機構市場退出的法律法規和經驗,同時要結合我國的經濟金融現實,尤其要充分考慮到金融機構的特殊性,在原則、程序、方法上有別于一般工商企業的破產法,在立法宗旨、適用范圍、市場退出的界限與標準、市場退出后金融機構員工善后措施、市場退出的主持者及其權力邊界、市場退出的程序等方面應做出特殊規定。
(2)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為了避免一家銀行的破產傳染到其他銀行而產生銀行倒閉的“多米諾骨牌”現象,必須在有問題銀行和健康銀行之間建立起一道“防火墻”。從其他國家的經驗看,要防止擠兌風潮和金融危機,維護公眾信心,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目前最可行的方法。雖然該制度存在很大的道德風險問題,但在我國雖然沒有建立明確的存款保險制度,實際存在著隱性的存款保險制度,對于一般所說的幾種類型的道德風險:銀行高風險投資、存款者削弱對銀行監督選擇約束、監管當局放松監管和存款保險機構放棄對有問題銀行的救助,前三類道德風險在我國已經存在,甚至可以說這些道德風險超過了在存款保險制度下的同類風險,所以建立顯性存款保險制度對我國銀行業目前的狀況是利大于弊的。在對待存款保險制度的收益和弊端問題上,關鍵的是應該如何減小和防范道德風險的發生,例如,建立私人和政府兩級保險機構,私人機構承擔正常時期的破產保險,政府承擔危機時期保險;實行差別保險費率;確定存款保險的最高限額等,而不是放棄存款保險制度本身。
3.進一步加強破產制度與金融監管的協調機制。
(1)從機構設置完善二者之間的協調。
存款保險公司的建立肯定會成為銀行體系監管部門的有力補充,從而形成以人民銀行、銀監會和存款保險機構為主體的銀行監管組織體系。但是,存款保險公司的監督職能又和其他幾個部門不大相同,它主要是為金融機構創造一種有效的市場退出機制,它的職能直接定位于對金融業的風險狀況監管及對有問題的和瀕于倒閉破產的金融機構進行救助和破產處理。為了使存款保險機構與其他監管部門之間更好的協調,避免監管真空和重復監管,可以在存款保險機構內部建立一個獨立、權威的金融風險監控部門,專門對金融風險進行研究、控制和處理,這樣,一方面存款保險機構可以擁有用于風險監管的信息,另一方面,可以把人民銀行、銀監會等機構解放出來,把更多的精力投放到各自獨有的職能中去,但同時通過信息共享機制,也可以獲得自己需要的準確、及時的監管信息。
(2)通過商業銀行破產制 度建立金融監管中風險防范預警機制。
商業銀行破產制度的職能不僅在于事后及時補救,更重要的是,它具有事前風險防范的機制。存款保險機構是按照經濟利益的原則而建立的保險公司,它在執行政策使命的過程中,是按照經濟利益的原則來展開業務活動的,因此,存款保險公司為避免風險銀行破產而支付大量的賠償金,勢必要通過建立一定的機制對投保銀行進行風險發現和約束,一旦發現風險超過警戒線,就會立即采取相應的對策。各國存款保險機構都要求投保銀行接受它的檢查和指導,并對經營不善的銀行提出警告,如美國FDIC就十分重視事前防范銀行倒閉,在投保協議書中就明確要求各投保銀行必須定期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其他專項業務報表,并無條件接受FDIC的不定期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商業銀行監管的必要性范文2
明確商業銀行會計風險的成因對于政策和措施的制定有著重大的意義。央行是我國城市性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上級單位,主要負責對金融機構進行金融監管。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金融創新不斷涌現,這不僅使央行的監管面臨一些新問題和新情況,央行的監管也顯得相對滯后和乏力。由于各項法規機制的欠缺,比如憑證、賬務處理等,央行對會計制度的執行、人員崗位牽制等與會計風險相關的監管較為薄弱。就內部原因而言,首當其沖的是部分城市商業銀行的會計人員風險防范意識不強,不熟悉甚至不了解會計結算操作程序和內控機制,摸不清會計風險的防范重點和目標。很多商業銀行的主管會計人員都更側重于銀行業務擴展,而對內控建設和風險防范較為忽視。當前,無論何種性質的單位,在會計工作方面都普遍采取電算化。但是,目前我國城市性商業銀行卻在電算化會計方面明顯缺乏風險防范意識,貫徹相關機制和制度時缺乏嚴肅性和自覺性。
二、建議及對策
1.樹立正確的風險控制觀念首先,銀行內部的工作人員應當建立全面的、正確的風險防范意識和思想觀念。從企業的高層著手,樹立起健全的風險控制意識,全面的提升會計風險的防范水準。此外,還應當從銀行自身的角度著手,開展定期的培訓講座,通過各種類型知識的講授以及各種類型案件的分析,以幫助內部的工作人員樹立起正確的思想觀念,樹立起健全的風險控制思想意識,加強對各個環節的掌控,以更加高效的風險處理思想態度,加強系統化的建設。最后,則應當保證內部的工作人員全面的遵守各項規定,所有的項目都應當嚴格按照既定的程序開展,使得風險得到根本性的控制。
2.建立商業銀行會計風險預警體系其次,則應當建立起以商業銀行為基準的風險預警體系。在最近的幾年之中電子化以及網絡化已經逐步成為商業銀行發展的全新方向。電子化的應用,為我國商業銀行的現代化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是銀行建設的關鍵物質基礎。但是在會計風險的預警分析這一層面之中,缺陷相當明顯,故在今后的工作當中還應當全面的遵循商業銀行不斷發展的趨勢,加強產品和服務的創新,以控制會計風險。我國城市性的商業銀行應當在現代化信息處理基礎之上,加快風險預警體系的建設,健全傳統的工作機制,將會計核算和風險預警等工作緊密的結合起來,加強對錄入數據信息的分析,且加強對整個運作流程的跟蹤研究。
3.完善商業銀行會計報表體系最后,則應當進一步的完善商業銀行的會計報表體系,加強信息的準確性和信息的真實性。一般情況之下相關報表應當可以全面的體現出商業銀行在運作過程中存在的風險狀況,在比率方面之中,則可以集中性的體現出商業銀行的資本風險比率、資本風險比率以及資本充足率等等。最后,在貸款等項目之中,則可以體現出貸款方式的長期、中期和短期等,真正意義上實現對風險信息的分析和處理,以增強商業銀行會計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以正確的態度和思想觀念對銀行經營的成果進行評價,實現對風險的防范。
三、結束語
商業銀行監管的必要性范文3
關鍵詞:商業銀行;影響因素;非利息收入;盈利能力
2014,我國商業銀行全年累計實現凈利潤1.55萬億元,作為高利潤行業,銀行被普遍地當作高收入領域。長期以來,一方面,銀行在金融領域具有得天獨厚的壟斷優勢,另一方面,銀行主要依靠其存款、貸款利率差額獲益,近年來,隨著國際對銀行經營業務范圍的放寬、金融改革的深入,商業銀行的非利息收入的比重逐漸上升。為適應國際銀行業的發展趨勢,探索提升我國商業銀行盈利的模式具有現實意義和理論價值。
一、我國商業銀行盈利模式的現狀
從總體上而言,我國的商業銀行可以分為大型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
現以我國五大國有商業銀行為例分析。從表1可知五大國有商業銀行利息收入有逐年下降的趨勢,非利息收入占比略有增加,這是國際新形勢下,我國擴大金融服務種類,綜合經營的結果,在收入的結構中,利息收入仍占主導地位,2014年五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利息收入占比平均達77.98%,2010-2014年,我國上市的11家上市銀行的凈利息收入占七成多,由此可知,我國商業銀行仍以利差收入為主的經營模式。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面臨著國際競爭加劇、金融脫媒導致利差收益減少等問題,商業銀行需要主動改變盈利模式,盡快調整收入結構,擴大非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主要包括手續費和傭金收入,投資收益等其他營業收入。
二、我國商業銀行需要改變營利渠道的必要性
近些年,我國銀行數量增多,一方面,目前我國上市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已增至16家,另一方面,隨著城市商業銀行的崛起,外資銀行的涌入,我國商業銀行的競爭加劇。各大商業銀行的壟斷性地位被稀釋,各銀行各行其道的時代已經來臨,2007-2014年,我國銀行業市場集中度越來越低,市場的競爭日益激烈。市場蛋糕大小有限,如何運用自身的優勢贏得更多、在銀行業中占據有利地位需要各銀行重視。改革開放30多年來,國民收入日益增加,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對于金融服務的需求呈現多元化趨勢,現金、存款、股票和基金的投資產品的消費額下降,中間業務的投資量增加,如銀行理財產品等。
目前大多數發達國家已實現利率市場化,自1996年以來,我國加快了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進程,“十二五”規劃明確指出要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利率的市場化改革必定對商業的經營水平產生直接的影響。
2005-2014十年里,我國商業銀行利差平均3.135%,穩定在3%以上,在2014年出現2.85%相對低的利差收益。相比較利率市場化的瑞士和韓國,近十年來,韓國利差在1%-2%波動,而瑞士整體利差低于中國。我國商業銀行應借鑒利率市場化國家的經驗,即時調整以往主要依賴利差營利的經營模式。
圖1 部分國家的利差變化的比較
三、我國商業銀行轉變盈利渠道的可行性
商業銀行除了具有以上的緊迫性,從國家金融監管來看,隨著全球化的推進,金融監管政策的開放政策,我國商業銀行逐漸從分業經營、監管轉向混業經營。2005年,在國家“十一五”規劃中,明確提出“自2006年穩步推進金融綜合經營試點”,隨后幾年里,銀監會陸續出臺了改革商業銀行經營業務的政策。[1]2007年,銀監會出臺的管理辦法里,明確指出允許商業銀行經營金融租賃業務,隨后在2009年里,又推出就商業銀行對保險公司股權投資進行試點的文件,近期,2010年,銀監會推進上市商業銀行在交易所債券交易試點工作。
除了政策保障外,我國商業銀行通過多渠道來突破資產方面的困境,提高經營效率。采用公司治理模式,充分調動各成員的工作,做到人盡其才,發揮好各自在主體中的作用,提高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水平。數字信息時代的到來為金融的創新發展提供了契機,有利于商業銀行高效地進行成本控制,擴大營業利潤。
四、影響商業銀行盈利能力的因素分析
整體而言,我國商業銀行內在因素和外部經濟環境都會影響其獲益能力。從內在因素來講,包括收入水平、成本、不良貸款率、資產總額、資產負債率等銀行自身情況,存款準備金率以及銀行的利差,傳統業務以及非傳統中間業務都直接影響商業銀行的經營業績。
外部經濟環境而言,一國經濟發展水平、國際金融環境的約束、巴塞爾協議對資本充足率的新要求,使得對各國資本的監管更加嚴格,需要達到新的資本監管要求,這無疑影響商業銀行的盈利能力。我國對金融行業的混業經營有著嚴格的限制,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知道,我國商業銀行主要依賴于存、貸款利差營利,隨著國際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推進,存貸款利差也可能呈現顯著的變化,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盈利狀況。
五、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綜合盈利能力的建議
通過對影響我國商業銀行盈利的內、外部因素分析,結合我國商業銀行改變營利渠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從國家政策層面和商業銀行自身角度探索了商業銀行轉變經營的基礎,總體而言,結合我國商業銀行的經營現狀,為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綜合盈利能力,可采用以下措施:(1)提高資產質量,提高融資資產比重,完善成本控制機制,調整銀行內部治理結構,改善資產運營效率。(2)穩步開展傳統業務,保證利差收益,緊跟國家政策,進行金融產品創新,拓展中間業務,擴大投資收益,增加非利差收益。(3)重視人才建設,進一步引進金融產品研發的專業人才,同時,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進行,面對風險難以管控的利率風險,需要風險管控的專門人才,在從事銀行交易時,有效地控制金融風險,保證商業銀行經營環境的安全。同時,加強對現有工作人員的培訓,與時俱進地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和專業素養。(4)進行市場調查,掌握金融服務的需求,根據市場需求開發金融產品,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刺激金融消費需求,拓展金融消費市場。(作者單位:江西科技學院)
商業銀行監管的必要性范文4
存款保險制度最初起源于美國。1929年,美國遭遇空前嚴重的經濟危機,引發了銀行連鎖倒閉的風潮,眾多存戶損失慘重。為保護銀行和存款人的利益,恢復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美國國會于1933年通過《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并成立了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二、存款保險制度的作用
存款保險制度的積極作用主要是防范銀行擠兌風險,保護存款人的合法利益,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提高金融監管水平。存款保險制度的理論基礎是這種制度有助于避免“囚徒困境”問題導致的銀行擠兌風潮。同時,存款保險制度還能有效地防止單個銀行倒閉的局部風險演化為銀行體系風險。但是,存款保險制度又是一把雙刃劍,其弊端主要是會導致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其結果可能是更多的銀行破產和更頻繁的系統性危機。
三、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1、作為高風險的銀行需要存款保險制度。銀行是一種高風險的特殊企業。其具有高杠率,其負債率普遍高于90%。同時其資產負債期限結構不匹配,“借短貸長”是銀行資金配置的特點。高風險企業的銀行業要求建立存款保險法律制度。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金嚴重不足,遠遠低于《巴塞爾協議》規定的8%的最低資本充足率。一旦銀行發生危機甚至出現破產清理,這會直接有損存款人的利益。如果商業銀行參加了存款保險制度,在出現問題時社會公眾利益由存款保險公司來保護。這樣不但合理的保護了存款人的利益。而且避免銀行擠兌的發生,進而穩定了金融市場。
2、居民巨額儲蓄需要存款保險制度。2006年底全部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余額348065億元,其中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就有166617億元,因此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就是保護存款人的利益,特別是中小儲戶的利益。
3、現行隱性存款保護的弊端需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雖然我國沒有建立顯性的存款保險制度,但政府一直對存款安全履行暗含的擔保責任,實際上是實行了隱性的存款保險制度。無論是向國有商業銀行注資,還是向被關閉金融機構提供再貨款,都可以看作是政府為廣大存款人提供了一種暗含的“存款保險服務”。這種現行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雖然在較長時間內保護了存款者利益,但是隨著我國金融創新的進一步深化,我國長期實行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顯示固有的局限性。
(1)這種隱性存款保護帶來更大的道德風險。因為存款者相信銀行虧損后,國家會作為其強大的后盾。因而導致存款者在選擇開戶銀行時不關注開戶銀行的風險狀況,存款時很少考慮銀行的經營風險等問題。這無形中削弱了對存款銀行的監管作用,助長了其高風險經營的行為。
(2)它不利于銀行市場的公平競爭。一直以來,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有國家信用作保障,存款者不用擔心銀行倒閉會給自己帶來損失,但這會加大了其他銀行的籌資成本。因此中小商業銀行受到其壟斷地位的限制,這不利于中小商業銀行與四大國有銀行競爭的公平性。同時在未來的銀行業市場競爭中,中小銀行還要受到外資銀行的沖擊,其生存條件更加困難。因此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會淡化四大國有銀行的特殊優勢,有利于營造相對公平的競爭環境。
4、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時機已成熟。
(1)我國經濟高速發展,銀行的經營狀況好轉,為存款保險制度提供了良好的經濟環境。世界上有許多國家是在經濟發展下滑、銀行危機爆發以后再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不僅成本高、風險大,還會進一步加重銀行負擔,甚至導致存款保險制度剛剛建立就要面臨危機。在經濟處于景氣的時候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不僅可以降低成本,減少風險,還可以起到預防危機的積極作用。
(2)嚴格的銀監會是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必要條件。銀監會成立以來,我國銀行業監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為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3)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相繼實施了注資、不良資產剝離、上市等改革措施,整體經營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國有銀行不良資產政策性大規模集中處置工作已接近尾聲,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也在建立之中。
存款保險制度在國際上雖然是一項比較成熟的制度,但對于我國而言仍是一個新事物。該制度本身在發揮著重要作用的同時又存在著某些弊端。因此,我國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必須根據實際國情,同時借鑒其他國家該制度推行的情況來分析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應該注意的問題。建立我國存款保險制度,我們拭目以待。
商業銀行監管的必要性范文5
【關鍵詞】現代商業銀行 會計共享服務中心 會計信息化一、前言
巴克萊銀行是英國的四大銀行之一,同時也是當前世界上市值最高的十大銀行之一。目前巴克萊銀行在全世界的60多個國家均有大量業務開展,共雇傭員工大約8萬人。如果來梳理巴克萊銀行的發展史,我們便會認識到,巴克萊銀行之所以能夠發展到今天的規模,技術創新、思維創新、技術決策是重要原因。
二、現代商業銀行建立會計共享服務中心的必要性
縱觀會計的整個發展歷史,其發展大體可以分為“人工會計會計電算化會計信息化”,而在信息化社會當中,現代商業銀行為了獲得更加長遠的發展、提高銀行的工作效率、積極應對更加激烈的金融市場的競爭,建立會計共享服務中心、實現財務集約化具有很大的必要性。以英國四大銀行之一的巴克萊銀行為例,它構建會計共享服務中心、實現財務集約化的最為主要的目的便是順應時代的發展潮流、提高自己在新的歷史形勢下的競爭力。
第一,現代商業銀行建立會計共享服務中心可以有效優化銀行的整個系統流程。在1998年之前,巴克萊銀行旗下的業務部門同時運行著多達十三個的各自不同的總賬系統,這種情況給巴克萊銀行的最為不利影響便是沒有辦法為不同的業務單位提供一個統一的系統集成、信息決策支持,也不能夠適應當時成本控制、結構變革、使用新歐元、抵御千年蟲的種種現實要求。有鑒于此,巴克萊銀行毅然為自己替換了傳統的財務系統于1998年選擇了SAP財務系統。巴克萊銀行的SAP財務系統在設計之初便充分考慮了不同業務線的具體要求,為日后的區域推廣、業務線拓展奠定了可靠的基礎,尤其是構建了屬于自己的會計共享服務中心。會計共享服務中心在經濟環境不斷發展和經營策略轉變的情況幫助巴克萊銀行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培養了大批的專業技術人員用于維護SAP系統的正常運行,整個銀行系統的工作流程也到了顯著的簡化與優化(例如,在以往,巴克萊銀行的月底關賬時間為1周,而現在僅僅為1天或者2天),銀行的采購流程得到了顯著的簡化和優化,采購成本明顯降低,現在銀行完成占總采購成本1/3的物資采購僅僅用1/3的采購精力即可。由此可見,會計共享服務中心的建立對于巴克萊銀行發展的重要作用和積極價值。
第二,現代商業銀行建立會計共享服務中心可以幫助銀行獲得獲得更多的經濟價值乃至政治價值。從近幾年的金融危機我們可以看出,人們面對風云莫測的金融市場和不穩定的全球經濟環境,要求當前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必須具備更高的運作要求和運作標準。銀行的資本要求在新巴塞爾協議生效之后被顯著地改變,但是美國的薩氏法案轉而要求公司治理更加的嚴格。巴克萊銀行借助于會計共享服務中心的技術幫助,實施了價值管理戰略,不僅使股東獲得了可觀的股本投資收益,而且也實現了自己的商業目標,尤其是鍛煉了銀行對監管機構要求和市場要求的快速滿足能力,這些對于銀行的發展而言均是至關重要的。
第三,現代商業銀行建立會計共享服務中心可以幫助銀行滿足復雜的報表要求。對于巴克萊銀行而言,它實施的項目管理解決方案、物料管理解決方案、成本控制解決方案、財務會計解決方案具有很高的復雜性。巴克萊銀行總賬具有很強的綜合管理性,它囊括了多種維度,例如,稅務報表、監管報表、資本管理、管理會計、財務會計等等,借助于會計共享服務中心,許多數據傳輸問題得到了很好的避免,提高了工作效果和報表質量。
三、結束語
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科技的發展,信息化已滲透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只有做到會計的電算化才能實現會計信息共享,只有做到會計信息的真正共享,才能做到完整的銀行信息化。會計共享服務中心將銀行內跨組織的資源集中在一起,以更低的運營成本和更優質的服務為多樣的內部合作伙伴提供財務職能服務,以最終提升企業價值。國內一些專家將會計共享服務概括為:將分散式的財務基本業務從銀行集團成員單位抽離出來,集中到一個新的財務組織統一處理,這個新的財務組織——會計共享服務中心以業務伙伴的形式,通過網絡為分布在不同國家或地區的集團成員單位提供標準化、流程化、高效率、低成本的共享服務,并為銀行創造價值會計共享服務是一種典型的集中式組織模式,它是更高層次的財務集約化。會計共享服務將從事標準化財務工作的財務人員從成員單位分離出來,歸屬到會計共享服務中,以實現財務人員的集中化。會計共享服務能夠加強銀行總部對財務信息的掌控,降低財務信息生產成本,提高財務信息生產效率和質量。在中國商業銀行中,財務業務已完成了會計電算化,并進入財務管理信息化,為財務共享服務實施提供了信息技術支持。實踐證明,會計共享服務能夠有效促進中國商業銀行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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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監管的必要性范文6
2008年全球全融危機以來各國加強了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美國的修德一弗蘭克法案提出成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賦予超越監管機構的監管權利全面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自此金融消費保護成了各國極度關注的熱點,“金融消費者”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管理辦法試行2013》的定義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買、使用全融機構銷售的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機構提供金融服務的自然人”。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處于起步階段公眾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相關概念、理論生疏金融消費者保護效率較低用。金融消費者具有金融財產安全權、購買金融產品知情權金融產品自主選擇權金融市場公平交 易權以及求償權等基本金融權利。金融消費者保護要通過建立保護機制、健全金融消費者咨詢投資受理處理機制、探索金融消費者金融非訴解決機制以及全融知識宣傳和普及來使得金融消費者免受損害。
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必要性與有效性在此基礎上指出了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面臨著監管錯位、金融腐敗、銀行壟斷經營和利率市場化等造成的現實挑戰以此提升我國金融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針對這些挑戰提出了銀行業監管應把金融消費者保護作為首要目標、凈化金融消費者保護環境、規范商業銀行經營行為彌補金融消費 者司法保護缺陷等對策具有一定理論與現實意義。
金融消費者保護理論屬于政府管制理論范疇。其理論經濟危機理論發展與主流經濟學思想、監管理念和金融實踐活動密切相關。經濟管制必要性與有效性理論代表性學派理論包括市場失靈說金融脆弱說社會利益論等。從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必要性理論來說是社會利益論認為市場經濟天然存在缺陷配置以保護公共利益為出發點的政府金融監管可以通過對經濟生活進行適度干預糾正或消除市場缺路。在完全競爭假設條件下市場資源配置最優化、社會福利最大化的帕累托最優難以實現壟斷和過度競爭與金融消費公平原則相悖導致市場失靈,為防止相關經濟主體對金融消費者利益的侵害作為社會利益代表的政府有責任和義務通過強化監管消除價格歧視維護金融安全和優化資金配置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資產流動性缺乏是銀行體系脆弱性的根源道德風險過度投資政府擔保過度借債經濟波動等都是導致銀行脆弱性的重要原因,政府通過以利率管制為核心的金融約束政策消除金融機構信息屏障有效實現信生資源的優化配置確保全由機構穩建經營和金融體系安全。息息相關對信息的利用程度決定了交易收益。信息屏障直接導致委托關系扭曲金融消費者與銀行之間存在著特殊的雙向委托關系銀行壟斷經營與暴利追逐最終導致金融消費者權益受損。法律不完備理論認為法律訴訟與行政監管孰重孰輕具有較強行政色彩的金融監管成本較低而效率更高。法律不完備所導致的監管失靈監管者能在法律制定和實施過程中擁有較大靈活性問。
從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有效性理論來說是監管俘獲論認為被監管者受利益驅動往往會運用各種方式或手段俘獲監管者使被監管者淪為利益集團謀取私利的工具政治壓力或監管腐敗往往使監管偏離公共利益目標。在公共利益和特殊利益集團利益之間尋求平衡點公共利益僅僅反映了監管者主觀意愿以滿足多數人偏好為最終結果往往陷入了監管者利益最大化誤區。
融入政府管制論中的金融消費者保護理論的精髓在于個人利益保護與社會利益論密不可分金融消費者訴求往往是市場失靈的代價資本道德約束彰顯金融脆弱說的本質金融創新中新版龐氏騙局的層出不窮委托關系扭曲下霸王條款備受詬病信息屏障下利益沖突為何難以避免監管尋租金融約束、信息披露和公共選擇等社會經濟內生變量與金融消費者保護存在內在聯系金融消費者保護的目標是社會福利最大化防止金融機構對金融消費者的利益侵害。
監管目標錯位挑戰公共利益論戰后頻發的金融危機表明美國政府監管價值取向偏離金融消費者保護淪為利益集團的尋租工具加劇了金融市場失靈導致了金融消費者利益嚴重受損。從行業管理演變而來的我國傳統銀行監管目標,主要側重于維護金融體系穩定重點監控銀行機構風險抵御能力和盈利能力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明顯不足,改革開放36年來我國銀行壟斷經營由來已久銀行服務質量低下與霸王條款簽行并存金融消費者權益備受侵害引起金融消費者強烈不滿。由于金融監管制度設計過分強調機構監管和功能監管金融消費者保護目標被嚴重。
金融腐敗挑戰監管俘獲論。金融市場是典型的法律不完備市場直接導致金融消費者司法救助不足。美國是世界上金融監管體制最為完善金融消費者保護最全面的國家但金融消費者保護一直以來并未成為金融監管的首要目標從大蕭條到次貸危機從龐氏騙局到華爾街運動每一次危機的爆發都與監管尋租密不可分里。面對資本的貪婪和人性的丑惡在正規金融過于強大草根金融“夾縫求生的現狀下面對物價波動壓力。
社會資金循環梗阻挑戰金融脆弱說。政治多元化、經濟私有化和金融自由化是現代化國家的基本特征。我國長期存在金融壓抑壁壘金融自由化步履維艱,民間借貸炒股炒樓炒金等投資活動活躍社會資金“脫實入虛”銀行利潤持續收窄信用風險持續累積銀行體系脆弱性日益突出。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是信用風險。在我國商業銀行體系中占主導地位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主要貸款對象為國企。我國商業銀行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十分嚴重由于我國采用的是總分支行的組織結構特別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眾多下級行對上級行隱瞞、慌報經營管理信息的現象普遍存在從而使上級行難以對各分支機構實施有效的監控加大了我國商業銀行的運行風險,廣大存款人對我國商業銀行分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