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強化稅收征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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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強化稅收征管

稅務局強化稅收征管范文1

摘 要:近年來稅收增長迅速,稅務部門承擔著為國聚財的重要任務,履行著稅收征管的職責。本文在對稅收征管的相關概念進行闡述的基礎上,分析了當前我國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解決策略。

關鍵詞:稅收征管;現狀;策略

目前我國的稅收征管工作還存在許多薄弱環節,征管的效率和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一方面稅收的基礎管理還很薄弱,存在著漏稅偷稅的情況,國家稅務機關每年審計的補稅款和查補金額居高不下。另一方面,由于無法查清稅源底數,使得大量的稅源無法轉化為稅收,使得稅收流失非常嚴重。因此加強稅收征管是稅收增長的重要因素,可以為國家稅收護駕保航,如何合理的對稅收征管是我國目前亟需解決的問題。

一、稅收征管的內涵

稅收征收管理,指國家征稅機關依據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按照統一的標準,通過一定的程序,對納稅人應納稅額組織入庫的一種行政活動,是國家將稅收政策貫徹實施到每個納稅人,有效地組織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入庫的一系列活動。

稅收征管體制在我國的建立,一般應遵循兼顧與可能的原則。任何國家的稅收征管體制建設,保障政府支出需要是其必須要考慮的方面。我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需要有足夠多的資金支持,稅收雖然能提供一定的資金保障,但并不是無限的,因為它受限于一定時期的稅源。因此,這就需要合理兼顧此二者的關系,從而在需要與可能之間找到平衡點。

二、我國稅收征管問題分析

(一)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程度低

現在我國的稅收機關網站上僅限于一些稅務相關消息和動態的,在網上網上營業廳建設和網上服務方面卻并沒有多大的起色。不僅系統和網絡的穩定性很差,而且納稅人只能通過網絡查詢和辦理少量業務,更多的業務需要到納稅機關辦理。我國的稅收信息化建設通過近年來的不斷努力,已經有所起色,但如果想真正的滿足納稅人的需求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國納稅機關信息化程度還遠遠不夠,信息數據庫尚未真正建立和完善,無法對計算機帶來的便利性予以充分利用。對外沒有加強與稅收中介機構、銀行等在外部門的合作,全方位的信息共享還沒建立。此外,各稅收部門之間也存在著信息化發展差異,地稅系統的信息化程度低于國稅系統,國稅系統的四級網絡已經基本建成,而絕大多數的地稅機構系統信息化建設依然停留在二級網絡建設的初步階段。

我國的稅務信息化建設缺乏統一規范的目標進行指引,各級稅收機關信息化建設處于各自為政的混亂狀態,這極大的增加了稅收的成本,無疑是對財政資源和社會公共資源的巨大浪費。稅收服務網站管理服務功能單一、缺少人性化。我國應當加強與外部機構的聯系,保障溝通渠道的暢通。我國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信息數據庫,對納稅人的信用和資料的記錄也缺乏。我國可以利用經濟模型進行分析,在個人、企業的稅務監考稽查和信用評估之間做好良性的互動數據庫的建設,加強信息化技術在納稅環節中的應用。

(二)地方政府或上級機關下達計劃性任務的困擾

在我國國家稅務局的實際工作中,政府或上級稅務機關由于各種原因,按照慣例在每年自上而下的對各級稅務局分配稅收任務,并對稅收數字層層分解,有時還要在年末追加許多任務,而且規定職員在年終考核時既不能不能少收也不能多收。這樣一來,我國國家稅務局便以稅收任務為中心,從以往的應收盡收、以法治稅轉變成服從和被動,我國的稅務機關作為行政機關之一,其基層自然要遵守上級的工作安排,進而導致我國各項稅收征管的具體措施實施起來往往會造成“打折扣”的現象。

(三)我國部門內部溝通障礙

目前,我國機關部門內部之間還存在一些溝通的弊端,使得室與室,科與科,分局與分局之間,以及各部門之間配合意識不夠積極和主動。當出現問題并不能迅速的解決,而是將各種問題拖延、消極應對。此外,由于傳遞信息時不全面不完整,推脫責任也時有發生。造成我國納稅人“多頭找”、“多頭跑”、“多次問”,嚴重影響了我國稅務機關的工作效率。

三、完善我國稅收管理的基本原則和具體措施

(一)加強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

關于我國加強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可以從政務公開、網上服務監管、信息反饋和申訴等方面進行。

政務公開指稅務機關在其官網上定期公布稅務相關的最新法律法規以及與納稅人息息相關的稅務信息等,確保納稅工作的透明公開,保證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納稅人可以通過公開的稅務信息對自己所享有的納稅權利和應該履行的納稅義務等清晰明了。因此,這就要求稅務機構要做信息化建設工作,保證稅務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網上服務監管指納稅人可以查詢監督稅務機關的各項稅務工作和管理工作,發現不符合網絡公示信息的情況,納稅人可以通過網絡進行在線的舉報和申訴。

信息反饋和申訴指納稅人可以就稅務問題在線咨詢稅務機關,同時也可以投訴和舉報違規的稅收行為,并能通過電子郵件向稅務機關進行信息反饋等。

(二)嚴格規范稅收執法

首先要嚴格規范我國的稅收執法,我國的稅務機關是稅收征收管理的主體,征管法應當要求各級政府不能隨意干擾我國稅務機關執法,并對稅務機關和政府在稅收方面的義務和責任方面進行了明確,并界定強制措施、征管手段和操作規程。確保真正落實依法治稅,要嚴格要求我國稅務機關規范稅收的執法,做到做到有法必依、有法可依,使我國所有稅收活動必須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

(三)協調征管查各環節職能

對我國稅務組織職的科學分解和準確把握是其良好的組織結構形成的基礎。我國稅收征收管理的根本任務是保證稅款及時足額入庫和準確貫徹稅法,由此也形成了管理、征收、稽查三大稅收職能。對于征收職能,僅僅是“開稅票”是不夠的,應該拓展到對納稅人的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及其他納稅資料的最后審核,還應包括稅收征收的收入的月度和分產業、行業、重點納稅戶等的分析,并與國內經濟的實際變動結合分析,發現疑點和異常點,為我國稅務局稽查、管理提供切入點和線索。同時我國的管理職能,僅僅是日常性事務性的管理是不夠的,還應當包括納稅服務、納稅輔導、催報催繳、納稅評估等,我國稅務局要幫助和督促其健全財務制度,提高管理核算水平,規范會計核算和提高辦稅能力等,使其達到征管制度和稅法要求的標準。關于稽查職能,僅僅為了完成收入計劃任務而進行稽查是不夠的,稽查應該成為我國稅務局稅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線。

四、結語

當前,我國應當完善地方稅制結構,給予地方更多的稅權,強化有稅源分散,調整具體稅種政策制度等,這樣才能有效的降低我國的稅收征管成本。本文主要研究了目前存在于我國稅收征管中的問題和不足,這能夠幫助我們更好的認清目前我國稅收征管流程中存在的劣勢與優勢,更好的發揮稅收征管體制的作用。

(作者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政稅務學院)

參考文獻:

[1] 王麗.論我國現行稅收征管問題及對策[J].時代金融,2015,8:016

[2] 劉劍文.稅收征管制度的一般經驗與中國問題――兼論《稅收征收管理法》的修改[J].行政法學研究,2014(01):006.

[3] 李晶.淺談我國稅收征管改革的若干問題[J].時代金融,2015,8:015

稅務局強化稅收征管范文2

20*年組織收入*萬元;

13年,組織收入翻了近13倍;每一分稅費,都凝聚了*地稅人的辛勞和汗水。

*年,時任縣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的*同志被

評為“省勞動模范”。

*年,縣地方稅務局被*市精神文明委員會授予“*市文明單位”。

*年,縣地方稅務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蘇省文明單位”。

20*、20*年,縣地方稅務局連續兩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文明單位標兵”單位的光榮稱號。

20*、20*、20*年,縣地方稅務局連續三次被*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授予“*省文明行業”的光榮稱號。

20*年,縣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獲得了市“五一”勞動獎章。同年,縣地稅局還獲得了“20*-20*年度全省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的殊榮。

13年,近百項榮譽牌掛滿了縣地稅局的“榮譽墻”,從縣級、市級、一直到省級,每一項榮譽都包含了*地稅人辛勤的勞動、默默的耕耘和無私的奉獻。

加強征管全力以赴組織稅費收入

科學化、精細化治理是新時期對稅收征管工作的新要求??h地稅局積極推進社會化合作和團隊合作,整合大征管流程,發揮資源的最大效應;加強基礎數據治理,挖掘數據應用潛力,建立“一戶式”理念下的征管相關數據存儲應用系統;強化治理責任,構建稅源即時型規范化治理系統;發展社會協稅網絡,實現稅源精細化治理的外延擴張。構建科學化精細化的稅收征管體系,全面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征管效率,高質量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目標和收入任務,實現了收入總量逐年攀升。到20*年共組織各類收入突破2億元,與建局之初的1900萬元相比,增長了近13倍,組織收入的一般預算收入占全縣一般預算收入超過55%,為*的和諧社會建設提供了強大的財力支持。

依法治稅營造公正公平的稅收環境

法治型稅務是稅務文化的主線。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靈魂,它貫穿于稅收工作的始終。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縣地稅局認真實踐“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時期治稅思想,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為依據,以ISO90*標準化治理為手段,搭建好執法監督平臺,樹立團隊和個體的執法意識;推進專業化稽查的進程,實現稽查工作突破性發展。全面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確保稅收政策法規有效執行的源頭控管機制、規范運行機制、監督考核機制,構建法治化、規范化的稅收執法體系。稅收執法程序正確率達到95以上,稽查選案準確率達到85以上,查補稅款入庫率達到90以上。

服務為先構建高效文明的“服務型”機關

公共服務型是政府職能的發展方向,服務型稅務是稅務文化的終端,縣地稅局適應這一要求,科學構建以職能為根本、權益為重點、程序為基礎的全新納稅服務體系。堅持“以納稅人為關注焦點”的服務理念,以辦稅服務大廳為樞紐,進一步整合服務資源,提高服務水平,構建全方位、立體式、多元化的納稅服務體系。20*年全面導入ISO90*國際質量治理體系,提升稅收服務層次,以“顧客為關注焦點”,高標準服務納稅人的理念在縣地稅局得到了確立,樹立全新服務發展理念,構建創新服務平臺;規范服務與特色服務相結合,實現服務功能的最優化;接受全立位的服務監督,將服務由被動滯后向主動迎前轉型。實現了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的轉變,樹立了良好的地稅形象。使各級政府、社會各界、廣大納稅人更加滿足,社會隨機調查滿足率達到90以上,社會綜合評價滿足率達到100。

以人為本構筑事業和諧發展的中流砥柱

未來競爭是人才的競爭,誰擁有滿足自身需要的高素質人才隊伍,誰就占據未來競爭的制高點??h地稅局十分注重隊伍建設,堅持“人人都是有用之才”的用人理念,以提升中層干部能力為龍頭,以建設分類人才庫為紐帶,以富于活力的競爭機制為著力點,強化“七型”干部隊伍(廉潔型、學習型、規范型、法制型、服務型、信息型、專業型)建設,強化目標建設力和目標執行力,構筑自主型的行政治理模式。以“學習型”稅務為載體,積極構建優秀的稅務文化體系,推進縣地稅局事業健康和諧發展。推行能績治理,用科學的激勵機制促進團體和個人的不斷發展;采取綜合教育和分類施教相結合,最大限度地發揮每個人的主觀能動性;實施全過程的監察督辦,使陽光工程體現在每一個細節;通過科學、高效、規范的行政治理,使縣地稅局成為區域社會經濟發展中的優秀團隊。工作。堅持清正廉潔,自覺反腐倡廉,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建立健全適應地稅特點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和廉潔從稅教育,從嚴治隊、嚴格治理。切實加強作風建設,果斷克服形式主義、和弄虛作假行為。嚴格規范稅收執法,

提高稅務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大力加強地稅系統廉政文化建設,在全系統形成了“以廉為榮、以貪為恥”風尚??h地稅局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樹立勤儉節約的好風氣,以“領導班子好、隊伍素質好、治理機制好、執法質量好、社會形象好、黨風廉政建設好”的“六好”為目標,加強監督考核,健全激勵機制,狠抓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取得了新實效。同時,縣地稅局勇擔社會責任,僅在縣委組織開展的“雙促雙聯”活動中就募集資金58950元,堅持“輸血”與“造血”相結合,幫助聯系戶脫貧致富,充分展示了縣地稅局主動承載社會責任的良好形象。

科技興稅推行信息化建設提高服務效率

稅務局強化稅收征管范文3

根據《德宏州國家稅務局轉發云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開展2009年稅收執法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德國稅發2009138號)規定,××縣國家稅務局十分重視此項工作,專門召開會議布置專項檢查工作,并成立了稅收執法領導小組,通過各科室﹑分局自查及稅收執法領導小組的重點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稅收專項檢查組織開展

情況

××縣國家稅務局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專題召開了執法檢查工作會議,并成立了以紀檢長雷開龍為組長,法規科、征管科、監察室、稅政科、稽查局等部門參加的稅收執法檢查小組。要求總結以往經驗、統一執法檢查標準,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執法檢查規則》有關規定和現行稅收執法、征管內容和稅收綜合征管軟件運行要求,充分運用各種稅收征管資料和現有的信息平臺進行分析評估,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工作。 二、檢查情況

新所得稅法及相關政策的執行情況,××縣國家稅務局嚴格執行所得稅法的各項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沒有擅自擴大或縮小執行稅收優惠政策。為全面貫徹落實好新企業所得稅法各項政策,舉辦了新企業所得稅法培訓,使稅務干部及納稅人及時掌握稅收政策的變化,了解新企業所得稅稅法,掌握了新企業所得稅法與財務會計制度的差異,在實際工作中更好地遵守和運用法律、法規,做到依法納稅,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財產損失稅前扣除、金融企業呆賬損失扣除我縣在2008年至2009年6月期間各金融企業未上報過財產損失,沒有審批過資產損失項目。 (四)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規范。包括是否有真實貨物或勞務交易,開具的數量和金額是否屬實;申請代開的小規模納稅人是否真實存在,是否有規范的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稅法有特殊規定的除外);是否存在小規模納稅人為他人申請代開或買賣發票的問題;是否按照法定征收率征收了增值稅;是否存在稅務機關違規收取代開費用的問題;是否存在稅務機關違規虛設小規模納稅人,用于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問題等。我局主要對我縣各硅廠代開硅石、木炭進行檢查沒有存在稅務機關違規虛設小規模納稅人,沒有存在稅務機關違規收取代開費用的情況;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都有規范的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代開專票的小規模納稅人都是國稅局征管軟件中的納稅登記戶;所代開專票的稅款都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征收率征收稅款。 (六)重大稅務案件審理情況和資料歸檔情況,2009年1至10月我局稽查部門2009年共檢查納稅人6戶 通過檢查,我們認為:我局在稅收執法和執法監察工作中還存在著很多不足我們將此次檢查出的問題嚴格按上級的規定進行整改,強化兩權“監督”,提高預防職務犯罪宣傳教育,嚴格依法履行國稅職責,促進征收管理和執法工作公正、文明、廉潔,杜絕行政不作為和違法亂作為現象的發生。

稅務局強化稅收征管范文4

(一)稅收成本的最初涵義

稅收成本的概念是隨著稅收活動乃至整個活動不斷而形成和發展的。較早提出稅收成本觀點的是在稅收原則建設中做出較大 貢獻的英國古典經濟學家亞當。斯密,他在著名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中,提出了賦稅的四大原則,即“平等、確實、便利和最 少征收費”。以后這一原則經財政稅收專家的補充和修正,逐步轉化為稅收成本原則。

(二)關于稅收成本的廣義和狹義概念

關于稅收成本的概念有兩種涵義,一種是狹義的稅收成本即征管成本,是指稅務機關為組織稅收收入所付出的費用,一般只局限于稅務系統本身的直接征收成本;另一種是廣義的稅收成本即包括征管成本和納稅成本,是稅務機關為取得稅收收入和納稅人為繳納稅款所要支付的費用。稅務機關為組織稅收入庫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含稅務人員的工資、獎金、住房、福利費,稅務機關辦公用房、配套設施及辦公經費,稅收征收管理和稅制改革費用等。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務所涉及到的費用,包括納稅人按照稅法進行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管理、賬簿管理以及聘用師、稅務師、律師指導、涉稅事項等費用。

(三)控制稅收成本的意義

稅收成本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經濟現象,其高低取決于社會經濟的發展程度和管理技術水平的高低,它與稅務支出成正比、與稅收收入總量成反比。即支出越多成本越高,收入總量越大成本越低。通過優化機構設置、稅種設計、征收、控管手段以及加強稅務經費的管理,有效實施對中介機構的監管,達到征納雙方在整個完稅過程中支出的費用最小,使單位稅收的成本最低,這只是控制稅收成本的一個方面。另一個方面是提高效率多收稅,收入一定時,支出減少,則成本降低;支出一定時,收入增加,則成本也降低。在偷稅、逃稅、騙稅相當普遍的情況下,后者較前者更有意義。

二、我國稅收征管成本指標的狀況

反映稅收成本的指標可以有許多種,目前國內尚沒有權威、完整的稅收成本統計資料,這里進行比較的只能是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成本。目前能直接反映稅收征管成本高低的指標是征收成本率和人均征稅額。

(一)征收成本率

征收成本率是本期(一般為1年)稅務機關費用總支出與本期稅收收入的比例,表1列出了我國與發達國家征收成本率的差異,說明降低征收成本率的空間很大。

表1:

1996年有關國家征收成本率比較資料來源:

━━━━━━━━━━━━━━━━━━

┃ 國家 ┃ 美國 ┃ 日本 ┃加拿大┃ ┃

┣━━━━━╋━━━━╋━━━╋━━━╋━━━┫

┃征收成本率┃0.6%  ┃0.8% ┃1.6% ┃4.73%┃

━━━━━┻━━━━┻━━━┻━━━┻━━━

資料來源:1.《1997年全國稅收理論研討會文集》(中國稅務出版社1998年4月出版);

2.王韜、丹笑山《稅務效率的分析與比較》(《涉外稅務》1997年第6期);

3.張相海在1997年全國稅務經費管理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征收成本率的需要有關稅務行政費用的統計數據,由于要取得我國的這類準確數據除了各級財政撥給的人頭經費外,其他各種經費計算相當困難,實際數字可能比這個數字還要大一些。從表1可以看出,我國征收成本率比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高出3個百分點以上,比最低的美國高4.13個百分點,比地廣人稀的加拿大也高出3.13個百分點。

(二)人均征稅額

人均征稅額是一定時期(一般為1年)稅收收入的總量與稅務人員數量之間的比例。這是一個比較簡便、準確也易于統計的指標。一般地說,人員數與所支付的經費是成正比的,人員少,花費則少,征稅成本率也低。同樣,人均征稅額越高,效率就越高。

表2:

全國稅務系統人均征稅額

━━━━━━━━━━━━━━━━━━

┃稅務人員數┃稅收收入┃ 人均征稅額 ┃

┃年份┃ (人) ┃(億元)┃ (萬元) ┃

┣━━╋━━━━━╋━━━━╋━━━━━━━┫

┃1992┃ 545 507 ┃3 296.91┃

60.44

┣━━╋━━━━━╋━━━━╋━━━━━━━┫

┃1993┃ 578 955 ┃4 225.30┃

72.98

┣━━╋━━━━━╋━━━━╋━━━━━━━┫

┃1994┃ 640 808 ┃5 126.88┃

80.01

┣━━╋━━━━━╋━━━━╋━━━━━━━┫

┃1995┃ 733 986 ┃6 038.04┃

82.26

━━┻━━━━━┻━━━━┻━━━━━━━

資料來源:1.《中國財政年鑒》(1995);

2.《全國稅務統計》(1995);

3.《中國稅務年鑒》(1993、1994)。

由表2可知,我國稅務系統的人均征稅額逐年有所增加,特別是1994年稅制改革后,稅收收入得到了快速增長,1993—1995年,工商稅收收入以年均9O0多億元的速度遞增,尤其是1993年人員只增加3萬多人,而收入增加了近1OOO億元,人均征稅額比1992年增加了12萬多元。但在1994年和1995年機構分設后,人員大量增加,致使1995年人均征稅額增長不高,大大低于每年稅收收人15%以上的增長速度。稅制改革增加了稅源,機構分設又增加了大量人員,人均征稅額的增加低于稅收總量的增長幅度,征收的效率實際上是下降了。

三、稅收征管成本的主要因素

影響稅收征管成本的主要因素有3個,即:收入總量、人員和經費支出。稅收征管成本的高低,與收總量成反比,與人員和經費支出成正比。

(一)征管成本與收人總量成反比關系

收入總量是由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經濟規模和稅收負擔率決定的。在經濟總量和稅收負擔率一定的條件下,稅收總量有一個飽和點,到了這個點以后,無論付出多大的支出,都不能增加收入。這是一個非常淺顯的道理,卻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當我們要增加收入總量的時候,最好的辦法就是發展經濟,增加稅源。提高稅收負擔率雖然也能增加收入總量,但往往又會抑制經濟發展而使其作用被抵消。

(二)征管成本與人員和費用支出成正比關系

用于人員、機構和稽查的費用支出越大,稅收成本就越高。

在圖1(列)中,X表示稅務機關為組織稅收收入所付出的費用,Y代表組織的稅收收入。當費用X為0時,收入Y也為O;當X大于O,并逐步增加時,Y也隨著增加;當X到達B點時,Y達到最高點A;當稅收收人到了極限,應該繳納的稅收全部繳納入庫以后,不管費用大到什么程度,稅收收入都不再增加。而事實上要做到將所有應收的稅都收上來,需要非常大的支出,顯然是不合算的。我們應當設法找到一個最佳點A‘,在這一個點上征收成本率最低。這從稅收成本的角度看是最理想的,但從嚴格執法和收入的角度看就意味著允許一定比例的偷逃稅,必須要加以改進。所以,無論 從哪個方面都能接受的方案是在A和A’中間找到一個點,即從B‘開始增加稅務開支,X增加Y也增加,當X的增加值等于Y的增加值時為最高上限。 而國家財政對稅收的支出,也有一個財政支出的效率。因此這個點由國家財政對稅收支出的大小決定。我國當前存在著大量的偷逃稅問題,要達到治理的目的,一方面要使現有經費支出充分地發揮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大對稅收的投入,以支持稅收收人總量的增加和稅收環境的改善。

在圖2(列)中,X表示稅務人員數量,Y表示人均征稅額,在核撥經費一定的情況下,當X為0時,Y也為0;當X大于0,并逐步增加時,Y也隨著增加;當人員達到一定數量即到B點時,人均征稅額也最多,即達到最高點A點,此時人均征稅效率最高,稅收征管成本相對也低;當人員數超過一定規模即B點時,人均征稅額隨人數增加而減少。可見,稅務人員的多少對稅收征管成本與稅務效率是有很大影響的,人員太少達不到嚴格執法、應收盡收的要求;人多了又加大稅收征管成本,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稅務機構的繁簡對稅收成本影響主要表現為機構經費增加和人員增加兩個方面。(見下表3)

表3:南京市國家稅務局1992—1997年征收成本率和人均征稅額

─────┬───────┬──────┬───┬───┬───┬───

│ 年份

1992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 指標

├─────┼───────┼──────┼───┼───┼───┼───┤

│ 職工人數 │

2 796

│ 3039 │ 2104 │ 2135 │ 2155 │

│ (人) │

3199

├─────┼───────┼──────┼───┼───┼───┼───┤

│人均征稅額│

104

128

│ 202 │ 284 │ 318 │ 365 │

│ (萬元) │

├─────┼───────┼──────┼───┼───┼───┼───┤

│征收成本率│

2.l

2.6

│2.75 │ 2.7 │2.79 │ 2.7 │

│ (%) │

├─────┼───────┼──────┼───┼───┼───┼───┤

│ 征收稅額 │

29.2

│ 40.9

│61.6 │59.8 │67.9 │78.8 │

│ (億元) │

─────┴───────┴──────┴───┴───┴───┴───

資料來源:根據南京市國家稅務局機關年度統計資料計算整理。

從表3可以看出,征收成本與收入總量成反比、與人員和經費支出成正比。1993年、1994年不僅人員增加,而且工資制度改革,人均支出加大,盡管總收人增加較多,征收成本率仍然上升了0.5個百分點;后3年機構分設后,相對稽查成本增加,但由于嚴格控制了人員增加和總收人的穩定增長,征收成本率連續3年控制在2.7%左右。

通過上面的因素,我們可以有這樣的認識:第一,我們要控制的是單位成本而不是總成本。因為總成本隨總量的增加而必然要增加。第二,我們尋求的是最佳點,而不是最低點。因為支出的多少與收人的多少都與控管程度有關,最低不是最優。第三,我們控制稅收征管成本的途徑,首先應當考慮稅制、稅種、稅目、稅率以及征收的設計是否合理,其次才是具體支出的控制。

四、控制稅收成本的途徑

(一)樹立稅收成本的觀念,實行從宏觀到微觀為系統成本控制

首先,稅制和稅種的設計要考慮稅收成本,如在劃分中央和地方的稅收時應盡可能地減少交叉,避免兩套征收機構的磨擦而損失效率;應盡可能地使用共同稅基,節約征管稽查費用;設計較少的稅種和盡可能少的稅目、稅率,便于公眾的了解,更有利于執法。稅種的設計還應考慮稅基的完整性,否則必然會因為漏洞太多太大而造成雖支付了大量費用,仍然達不到嚴格控管的目的。

我國現行稅制是1994年的稅制改革奠定的基本框架,是基本適應我國國情的,但從實踐來看,仍然比較粗糙,尚需進一步完善和優化。在優化稅制過程中,必須考慮征稅成本的大小和征收效率的高低,把最少征收費用原則作為優化稅制的重要。一方面應該注意各項具體征管措施是否符合簡便效率原則,在推廣典型時應考慮普遍適用原則。另一方面,進一步完善現有的稅制,盡可能取消一部分不必要或稅源比較小的稅種;把增值稅的征收范圍擴大到所有實行抵扣的行業,并改進申報和控管方法;盡快統一內外資所得稅,將按隸屬關系劃分中央和地方收人改為按比例關系劃分中央和地方收入;在當前“費改稅”的過程中,應盡可能合并稅種,以免過多新稅種出臺。對一些共同稅基和隨同主稅附征的稅種可以鼓勵委托征收,合理利用國、地稅兩支征收力量,減少重復勞動。

(二)建立科學、化的稅收征管模式,努力提高征管效率

我國經過近幾年的征管改革,已初步建立了“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機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型征管格局,征管工作水平有了明顯提高,但還存在著一些亟待改進和完善的地方。新制度的實施都有一個從簡單到復雜,再從復雜到簡單的不斷完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稅收成本較高是不可避免的,而隨著稅收征管改革的不斷完善,稅收成本必然呈現不斷下降的趨勢?,F階段必須切實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第一,合理布局、嚴格控制辦稅服務廳的建設,推行多種申報方式,由納稅人自主選擇。

第二,加快計算機在征管中的開發。,盡管各單位加強了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開發投入,但計算機軟件開發還有待進一步完善,網絡化進程要加強。軟件要統一,中央、省、市應分別建立數據處理中心,各中心之間必須聯網,并逐步與縣(分)局、所基層稅務機關和機構聯網。借鑒國外成功經驗,提高對收人監控和數據處理的集中度。

第三,建立完善征收監控、稅務稽查、管理服務、政策法規四大系列銜接協調運轉機制,完善稅收征管程序,充分發揮征管各環節的整體效能。

第四,簡化辦稅程序,降低納稅成本。近年來,圍繞加強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從中央到地方建立了許許多多的管理制度,對減少國家稅收流失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同時也帶來了辦稅手續過繁、環節過多、效率不高的。當務之急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簡并現有的辦稅程序,盡力為納稅人提供規范、便捷的服務。

第五,規范稅務,節約征納成本。稅務作為征管改革的配套措施,不但可以減少征納雙方的負擔和開支,降低稅收征納成本,還可提高征管質量,減少浪費和損失。

(三)科學合理設置機構和配備人員,提高行政組織效率

首先是稅務機構的設置要打破行政區劃的框框,其密度和人員的多少應視稅源狀況而定,從根本上控制機構膨脹和人員增長過快的問題。其次是在內部職能分工上,宜上租下細。第三是要盡可能地擴大管理幅度,減少管理層次。目前,從基層稅務所到國家稅務總局多達5個層次,上下溝通過程中的信息和能量衰減很大。發達國家稅務機構設置的成功經驗可以借鑒,例如加拿大的聯邦稅務局只有按總局、大區局和按經濟區劃設置的基層辦稅機構3級,收入少的1個省只設幾個,收人多的1個市設幾個;地方稅務局機構更精簡,只在省財政部下設稅務局,負責全省的地方稅收征收工作。

(四)加強稅務經費管理,充分發揮使用效率

稅務經費涉及到稅收工作的方方面面,管好用好稅務經費,對控制稅收成本十分重要。首先要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特別是在國家對國稅系統經費實行垂直管理,經費比較緊張的情況下,各級國稅機關更應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堅決反對不講成本、不搞預算的做法和各方面的形式主義,進一步優化經費掛鉤辦法,控制稅收成本的增長。其次對經費要實行預算管理,統籌安排,按計劃使用,管好用好每筆經費。堅持改革先試點后推廣的工作方法,減少浪費,把有限的資金用于征管稽查和基層建設上。要堅決貫徹和體現少花錢,多辦事,集中力量辦大事,因地制宜、量人為出、量力而行、講求實效的原則。第三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稅務總局《加強國稅系統經費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加強財務監督,強化內部審計;進一步加強對稅務經費的考核,建立效益、成本考核指標,把人均征稅額或征稅成本率作為稅務工作指標,列入目標考核,以達到控制稅收成本的目的。

主要資料:

(1)哈羅德。孔茨、海因茨。韋里克《管》(經濟科學出版社1993年出版)。

(2)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所主編《工商稅收征管改革》(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6年出版)。

(3)李大明《稅務管理》(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5年出版)。

(4)王 韜、丹笑山《稅務效率的分析與比較》(《涉外稅務》 1997年第6期)。

稅務局強化稅收征管范文5

一、當前基層稅收征管現狀

按照“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原則構建的征管體制,經過多年的深化和實踐,取得全面成功,從運行成效看,較為科學和嚴密。不僅促進了征管科技含量和征管質量逐步提高,同時也促進了稅務部門勤政、廉潔、高效的形象日益凸現。主要表現為:一是從法制的角度明確了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權利、義務、責任,使征納雙方責任不清的問題得到根本解決。二是稅務執法明顯優化。通過征、管、查職能機構間的分離,在執法權力的合理分解制約上取得重大突破。三是稅收征管的科技含量逐步提高,加快了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征管現代化進程。特別是在ctais系統成功上線運行后,計算機作為現代化管理的技術手段,已廣泛運用于征管的全過程,基本實現了信息化支持下的專業化征管格局。建立了人機結合的稅收征管體系,大力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強化基礎管理,使稅收征管踏上良性循環的軌道。五是稅務機關的社會形象明顯提升。

二、當前基層稅收征管遇到的問題

近年來,稅收征管工作雖然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和突破性進展,但面臨新形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

(一)稅源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指出:稅源管理是稅收征管的基礎和核心,是反映稅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方面。稅務系統要大力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多管齊下,把稅源管理抓緊、抓實、抓好。由此可見稅源管理的重要性?;鶎訃悪C關面臨新形勢,在稅源管理方面還存在幾個薄弱環節:一是在外部,國地稅之間的稅源管理關系不夠協調。在分稅制財稅體制下,為解決中央與地方政府在財力和管理權限方面的矛盾,調動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把稅收分為中央稅和地方稅是非常必要的。但國地分設,在稅源管理方面,出現了一些矛盾,主要體現在所得稅管理方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所得稅收入分享體制改革后稅收征管范圍的通知》(國稅發〔20__〕8號)文件規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有關規定,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開業)登記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都是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機關,而征管對象的劃分卻不按企業性質、類別,而是按工商注冊登記時間,這就意味著部分相同性質、類型的企業,歸屬不同的稅務機關管理,客觀上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對于所得稅管理的問題,實際上是因為在稅收收入任務的壓力之下,充分“挖掘”稅源的結果,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國稅、地稅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爭搶稅源的現狀。結果導致國、地稅在企業所得稅日常管理中,對于好管的,稅收效益明顯的雙方爭著管,而對于效益不明顯甚至虧損的企業,就雙方都少管甚至不管,無形中損害了稅法的嚴肅性。二是在系統與系統之間,稅源管理標準有待統一。具體表現在雙定戶定額標準方面,從目前情況看,雖然推行了電腦核定定額,由于局與局之間掌握的定稅標準不一致,造成某些交叉管理地段的行業相同、規模相近業戶的核定稅額差距較大。特別是對于地處市、縣、區的雙定戶,核定定額由于沒有統一的標準,極易引起爭議。三是在系統內部,稅源管理力量不協調。由于機構和人員配備上的相對獨立,分析、監控、評估和稽查良性互動機制尚未形成,征、管、查之間信息不通暢、力量不協調,制約了稅源管理質量的提高,成為對稅源進行深度分析、對稅源進行精細化管理的瓶頸。

(二)信息化的依托作用不明顯

近年來,國稅部門的信息化建設步伐明顯加快,成功推行應用了如ctais征管信息系統,并相繼配套完善了輔助系統和稅收執法考核系統等,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基層的稅收實踐與信息化的要求存在一定的距離。信息化系統的程序設計,是嚴格按照稅法的程序和要求設計的,特別是涉及執法程序的執行,是非常嚴謹的,這是嚴格依法治稅的體現,無可厚非。但從整個國家的國情、法制化的進程以及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方面,卻跟不上信息系統的步伐。基層面臨的實際操作困難較多。二是系統功能存在缺陷,影響了征管效率。在計算機運用上,其科技含量沒有充分挖掘,計算機功能遠遠沒有發揮,不少計算機只停留在用于開票、打字等一些相對簡單的工作和文件處理、信息收集等較低層面上,其信息處理、管理監督等功能大量被閑置,稅收征管的基本手段仍然靠傳統的“人海戰術”,還遠沒有實現稅收征管手段的現代化。如應用系統缺乏稅收收入統計分析、征管行為的統計分析及自動預警功能等,部分系統數據均需要通過導出數據結合手工操作完成,增加了稅收成本高,加重了基層負擔。三是僅在系統內實現了網絡化,且數據綜合利用率不高。工商、 公安、財政、銀行、勞動、統計等經濟部門的信息與稅源管理密切相關,雖然新稅收征管法對政府和部門支持稅收工作都提出了明確要求,但由于缺乏硬性的法律責任約束和具體的工作機制,這些要求往往很難落實到位。即便稅務部門能夠取得數據,但在數據的準確度上和時效性上也往往不能滿足管理的要求。同時,內外信息不兼容。各經濟管理部門由于管理內容和要求的差異,在數據的統計口徑、分類方法、信息化應用平臺上都各具特色,致使內外信息互不兼容,稅務部門難以將外部信息直接應用于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三)稅務稽查“重中之重”的地位不突出

稅務稽查作為依法治稅、保證征收的重要手段和稅收管理的重要環節,是稅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線,對于打擊涉稅違法行為,保證國家財政收入,促進稅收征管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的征管模式賦予稅務稽查十分重要的職能,并強調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實際運作中,受多種因素的制約與影響,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與作用并沒有充分體現,實際工作中“重征收、輕稽查”的觀念仍然存在,稽查獨立性欠缺,辦案干擾因素多,案件查處和處罰力度不平衡。

(四)基層征管隊伍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一是隊伍現代管理意識不強。還沒有真正確立現代管理意識,對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管理手段認識不足。特別是計算機操作不夠熟練的人員,仍習慣于長期的傳統管理方式,即使“人手一機”的條件已經具備,卻缺乏熟悉應用信息系統處理日常稅收業務的能力。二是隊伍有老化趨勢,復合型人才缺乏。以梅江區局為例,國稅人員中40歲以上的占50%以上,30歲以下的不到20%,隊伍年齡結構呈倒金字塔形。隊伍年齡偏大,對推行以高科技為依托的現代稅收管理形成了制約。缺乏既懂稅收業務又精通電腦的復合型人才。部分稅務人員技術應用水平低,造成信息的時效差、傳遞不及時和數據不準確或過時現象,從而,工作效率不能得到明顯改觀。三是考核機制有待于進一步完善?,F行的考核評價機制雖然推行了計算機管理,但是依然沒有擺脫“做多錯多”的局面,使重要崗位和業務骨干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同時,缺乏激勵機制使得人才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受到一定的負面影響。

三、對策

(一)強化稅源管理。一是探索委托代征制度。兩稅合并后,內外資所得稅管理機構在管理職能上需要在國地稅內部進行銜接和重新調整。在國地稅機關之間,重新調整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征管范圍,按照主體稅種的歸屬來劃分征管范圍,即征收增值稅、消費稅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交由國稅部門征收管理,征收營業稅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地稅部門負責征收管理。如果出現既征收增值稅業務又有營業稅業務的企業,可以比照增值稅混合銷售業務或者兼營業務來處理。這樣,既避免征收范圍交叉重復征收管理,也避免國地稅務機關爭稅源的問題,同時,主體稅種全部由一個稅務部門管理,可以降低稅收管理成本,便于稅務機關進行稅源監控,便于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二是建立市縣區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協調相互之間的征管標準。三是實施專業化管理。在進一步明確征收、管理和檢查職能基礎上,增強征管查的協作性,重點是加強信息流的傳遞、交換和共享。征收、管理、稽查部門之間應該建立一套規范的聯系制度,設置統一的信息傳遞文書,定期將納稅申報資料、稅收管理資料、稅收稽查資料在各部門相互傳遞,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協調、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格局,建立職責清晰、銜接順暢、重點突出、良性互動的稅源管理機制。

(二)依托科技手段,最大程度提高征管效率和質量。以信息化為支撐是新一輪征管改革的主要特征,其主要目的是充分發揮計算機網絡在稅收征管各環節中的依托作用,最大程度地提高稅收征管的效率和質量。一是關注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二是要充實完善系統功能,大力推進信息系統的深層次應用,減輕基層負擔。要把日常的數據邏輯分析、比對、預警等需要耗費大量人力的工作,依托計算機進行處理,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能。三是積極納入政府上網工程,在國稅與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之間建立信息溝通的專用網絡,將外系統其他部門所掌握的經濟信息及時導入ctais中,豐富系統資源的內容和應用方式,實現安全、快速的信息交互和共享,準確掌握納稅人的信息,確認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真實程度,從而更加有效地對稅源進行監控,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

稅務局強化稅收征管范文6

關鍵詞:公務員 行政法 學習 重要性

一、 案件基本情況概述

2009年6月某地區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根據工作安排對轄區內某一中等專業學校2007年、2008年個人所得稅繳稅情況進行檢查。在檢查中發現該校2007年度少繳個人所得稅37,364.88元,2008年度少繳個人所得稅42,584.00元。檢查組在檢查結束時要求被檢查單位對檢查數據進行核對,并簽字蓋章,被檢查單位對2007年度、2008年度計算的數據進行了確認蓋章,但同時也提出了2008年度的所得稅已在2009年5月根據審計局的審計決定進行了補繳的書面陳述,陳述如下:

××地區稅務局稽查局:

貴局2009年6月19日組成檢查組對我校2007年、2008年期間涉稅情況進行檢查,在檢查過程中學校對檢查組工作大力配合,檢查工作順利進行。但是由于對稅務知識的理解不全面、不到位,把部分應稅收入(五.一勞動節、春節、教師節慰問費計2300元/人),理解為可免交個人所得稅的項目未按規定扣稅,至使2007年少交個人所得稅37,364.88元,2008年少交個人所得稅42,583.99元。通過檢查組的檢查使我們對稅收知識有了進一步的理解和認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加強稅收業務知識學習,嚴格執行稅法的有關規定,確保應稅收入的足額扣繳,對本次檢查中成在的問題,我們將認真總結、及時改正,在今后工作中不再出現,未繳部分,我校將按規定足額進行補交。由于2008年所得稅,今年地區審計局在對我校財務進行審計中,對未按規定扣交所得稅金額要求進行補交,我校已于2009年5月13日補交。因此特向貴局請求:免予對我校進行行政處罰,2008年所得稅根據相關法規已經交納,2007年未交所得稅37,364.88元由學校足額扣交。

敬請批準為謝。

××學校

二00九年十月十九日

但是,該局以補繳所得稅的發票不是稅務機關的完稅憑證而是審計局的國庫入庫繳款書為由不予以采納。于11月以稽查局名義向學校下達了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和稅務處理決定書。

稅務處理決定書

××稅稽處[××]×號

××學校:

我局于2009年6月19日起對你單位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的納稅情況進行了檢查,違法事實及處理決定如下:

一、違法事實

你單位未按稅法規定扣繳2007至2008年度職工工資、薪金收入個人所得稅:

1、2007年2月、5月、10月發放職工工資、勞務費、節日補助應扣個人所得稅67,253.28元,已扣個人所得稅29,888.40元,應補扣補繳2007年度個人所得稅37,364.88元;

2、2008年2月、5月、10月發放職工工資、勞務費、節日補助應扣個人所得稅69,102.40元,已扣個人所得稅26,518.40元,應補扣補繳2008年度個人所得稅42,584.00元;

二、處理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條:“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國家稅務局關于貫徹〈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7號)第二款第三項“扣繳義務人違反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責成扣繳義務人限期將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的稅款補扣或補收”之規定,責令你單位補扣補繳2007至2008年個人所得稅79,948.88元。

限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稅務局辦稅大廳將上述稅款繳納入庫,并按規定進行相關帳務調整。逾期未繳清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四十條規定強制執行。

你單位若同我局在納稅上有爭議,必須先依照本決定的期限繳納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項繳清或者提供相應擔保被稅務機關確認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地區地方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年××月××日

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

××稅稽罰告[××]×號

××學校:

對你單位的稅收違法行為擬于××年××月××日之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稅務行政處罰的事實依據、法律依據及擬作出的處罰決定:

1、你單位未按稅法規定扣繳2007年至2008年度職工工資、薪金收入個人所得稅:

(1)、2007年2月、5月、10月發放職工工資、勞務費、節日補助應扣個人所得稅67,253.28元,已扣個人所得稅29,888.40元,應補扣補繳2007年度個人所得稅37,364.88元;

(2)、2008年2月、5月、10月發放職工工資、勞務費、節日補助應扣個人所得稅69,102.40元,已扣個人所得稅26,518.40元,應補扣補繳2008年度個人所得稅42,584.00元;

兩年合計應補扣補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79,984.88元。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擬對你單位處以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79,948.88元50%的罰款、即罰款39,974.44元。

二、你單位有陳述、申辯的權利。請在我局稅務行政處罰決定之前,到我局進行陳述、申辯或者自行提供陳述、申辯材料;逾期不進行陳述申辯的,視同放棄權利。

三、擬對你單位罰款10000元(10000元)以上,你單位有要求聽證的權利??勺允盏奖靖嬷獣?日內向本局書面提出聽證申請;逾期不提出,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年××月××日

學校接文后就對以上兩決定提出了進行聽證的申請,稽查局下達了聽證通知書,且成立了由該稽查局局長××作為聽證主持人。并于當月進行了聽證,在聽證中學校提出了書面答辯。

尊敬的答辯主持人:

根據《××地區稅務局稽查局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地地稅稽發告[2009]14號和《××地區稅務局稽查局稅務處理決定書》(×地地稅稽處[2009]9號文書所列問題及調查組同志所訴問題,我?,F陳述如下:

一、對2007年度應補扣補繳個人所得稅37,364.88元我校無異議。只是由于2007年職工人員已經變動,有的調離本單位、有的死亡、有的退休,因此實際扣繳金額會小于計算金額。

二、對2008年度應補扣補繳個人所得稅42,584.00元,我校提出如下意見,請主持人確認。

我校2008年度個人所得稅,在××地區審計局域2009年2月19日起至3月29日止對我校2008年度財務情況審計中,對應扣未扣部分已經作為違紀事項要求補繳。學校根據××地區審計局2009年4月29日下達的〈××地區審計局關于××學校2008年度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決定〉(×地審決字[2009]13號),對我?!?008年度應補繳的個人所得稅104,217.31元作收繳處理’的決定要求,我校于2009年5月13日將應補繳稅款按決定書所列科目(個人所得稅)劃入審計局指定的專戶,由審計局按預算管理層級和決定書所列科目(個人所得稅)劃繳同級國庫。因此在貴局于2009年6月19日對我校進行稅務稽查時我校2008年度所得稅已經繳清,不存在未按規定扣繳的問題。

1、附件:地區審計局審計決定書、學校繳款書、地區審計局審計證據附件(××學校2008年度在職人員個人所得稅計算表);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關于行政處罰的管轄的規定‘對同一行政處罰案件,兩個以上行政機關都有管轄權的,以最先查處違法行為的行政機關管轄’的規定,我校已經按審計機關的處罰進行補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24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的罰款的行政處罰,即‘一事不再罰’的原則,我校也不用再補繳;根據《稅法》有關規定,稅收對同一標的物就同一稅種不得重復計征的規定,即‘重復征稅’的原則,我校2008年度個人所得稅已經足額向納稅義務人進行扣繳,如果再扣繳一次勢必造成重復征稅,因此也不適宜再繳。

三、適用法律錯誤:

1、〈處理決定書〉‘逾期未繳清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四十條規定強制執行’。第四十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的……可采取下列措施強制執行……”,我校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不是經營和從事生產的代扣代繳義務人,因此不適宜于本條款;

2、‘〈告知書〉一.2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擬對你單位處以……的罰款……’,而第六十九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的罰款’,我校作為扣繳義務人在處以罰款的情況下,2007年稅款就不應再由我校進行扣繳,而是由稅務機關向納稅義務人(職工)追繳。

3、〈處理決定書〉中引用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

綜上所述,特向主持人請求:對我校2008年度已繳稅款予以確認;對2007年應扣未扣部分免予行政處罰;學校在規定的期限將2007年應扣未扣部分稅款扣繳。稅收是國家財政的主要來源,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作為代扣代繳義務人有責任和義務保證國家稅收的足額及時的上繳國庫。因此通過本次檢查,我們將加強稅收法律知識的學習和強化單位報賬人員對稅收有關知識的理解,在今后工作中把稅收代扣代繳的工作做好做實。

××年××月××日

二、本案中折射出的問題

(一)程序方面存在的問題

1、剝奪或變相剝奪相對人的陳述申辯權。雖然告知了相對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權,但對相對人的陳述、申辯不聽取,不記錄、不收取相對人提供的書證;一些行政機關借聽取、申辯之名行調查取證之實;行政卷顯示的是相對人放棄了陳述、申辯權。

2、不告知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幅度。在行政處罰之前,雖然按法律規定程序告知了相對人處罰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但未告知處罰的種類和幅度。

3、變項剝奪相對人的聽證權和權。盡管依法告知了相對人享有聽證權、權,但在指定期限內要么無人接受相對人的聽證申請,相互推諉;要么以欺騙性的話讓相對人放棄聽證申請;在期內以與相對人協商解決問題為借口拖延時間,使相對人喪失權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違法超期辦案。從立案調查到行政處罰決定作出,有的辦案期限長達一二年。有的處罰決定作出后半年甚至一年不予送達當事人。

5、行政處罰未按規定報經領導批準或經班子研究決定?!缎姓幜P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對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币恍┬姓C關的行政處罰未報經領導審批,較重處罰未經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

6、聽證主持程序的不合法,應由上級部門負責人指定聽證主持人而不是本級調查機構負責人擔當主持人。

(二)實體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證據不足的表現分為兩個方面:一是證據數量少,僅有一份孤證;二是有效證據少,所取證據不符合證據的形式要件,不具備證據效力;證據證明內容與要證實的案件事實無關聯;證據與證據之間形不成鏈條。

2、濫用自由裁量權,行政處罰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不相當,畸輕畸重,甚至有低于法定數額處罰現象。

3、違背合理行政原則。行政目的不是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維護社會秩序,促進依法管理,而是為罰款創收而執法。執法目的、動機不良是行政執法普遍存在的現象。

三、針對上述存在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特別是行政機關領導干部的法律意識,樹立遵法、守法、依法行政觀念,這是依法行政的前提。

二是端正執法目的,合理合法行政。改變、摒棄為創收而執法的現象,牢固樹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促進全社會和諧有序發展的觀念,通過行政執法、糾正違法行為,強化社會管理,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三是嚴格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加強內部審批、強化內部監督,及時發現糾正本部門的違法行政現象。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

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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