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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稅收征管質效范文1
【關鍵詞】稅收成本 稅收效率 稅收征管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作為國家財政收入主要來源的稅收收入不斷增長,但其在GNP中的比重卻呈下降趨勢,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稅收成本過高而導致稅收實際增長下降。因此,在我國,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稅收成本是一個重要課題,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我國稅收成本現狀
我國稅收成本偏高,且呈逐年上升趨勢。根據稅務機關公布的數據,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前,我國征稅成本占稅收收入的比重約為3.12%,到1996年這一比重上升至4.73%。在歷史同期,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征收成本率平均在2%以下,而我國的平均征收成本率維持在5%-8%,顯得過高。
稅收成本結構不合理。我國的稅收成本在既有的征稅成本的龐大總額下還存在著成本結構不合理的問題。如人員支出水平較高,據審計署的調研報告稱,2006年在調查的18個?。ㄊ校┒悇站种校块T人員人均支出為5.83萬元,招待費、會議費、培訓費和出國費支出高達10.55億元。
稅源分散,不同地區之間稅收效率差距大。由于生產力水平的制約,產業結構比較低,同時幅員廣大,導致我國稅源不集中,征收難度大,征管成本自然高。從地理環境分析,人均稅收收入差距大,且西部稅收效率明顯低于東部,按成本與效率的內在關系,稅收效率高,稅收成本相對就低。數據顯示,東部及沿海地區如廣東的征收成本率為4.7%,而西部欠發達地區如貴州為11%。
三、我國稅收成本過高的原因分析
兩套稅務機構的分設,增加稅收成本。1994年稅制改革后,兩套稅務機構的分設,無論從人員機構、辦公場所,到交易工具、業務經費等都必須增加投入,繼而導致稅收成本的都是要增加。由《中國稅務年鑒2011》和《中國統計年鑒2011》數據顯示,在分稅制的體制下,國地稅未分設的上海稅務機關(雖表面上上海有財政局、國稅局及地稅局,但卻是一套人馬)的人均征稅額是全國國稅的5.36倍、全國地稅9.61倍、全國稅務系統的6.78及廣東國稅的3.69倍??梢?,兩套機構的設置帶來了稅收成本的增加。
現行稅制存在的缺陷,使稅收成本加大。現行稅制中,除了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和稅收征管法是以法律形式頒布,其余都是國務院的授權立法或者行政法規,以暫行條例的形式頒布。由于這些稅法的法律地位不高,有許多問題還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清,稅收政策變化頻繁,具體操作復雜,大大增加了稅收征管難度,使稅收成本加大。如“營改增”的稅改過渡期,企業需要同時接受國稅與地稅兩個稅務機關的管理與稽查,造成了社會資源的大量浪費。
征管模式不完善帶來的高成本。1996年以來的稅收征管模式為“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然而,我國的稅收征管模式忽略了管理的重要性,過分強調了稽查。并且,各級稅務機關在征管機制設計上,出發點往往是最大限度地組織稅收收入,而不是力求以最小的稅收成本業換取最大的收益。
稅務人員素質,納稅人納稅意識影響稅收成本。稅收征管和正常納稅秩序的維護,要依靠廣大稅務人員。我國稅務人員的綜合素質不是很高,受教育程度低,缺乏既精通稅收又掌握現代化科技的稅務人才。資料顯示:國稅系統稅務人員研究生學歷以上僅占0.08%,大學文化程度占4%。
另外,在市場化進程中,許多新辦企業、新興業戶對稅收的本質功能仍缺乏應有認識,千方百計地逃避納稅義務,甚至抗拒、敵視稅務執法行為,這必然會為稅務機關依法治稅帶來難度,導致征稅成本的增加。
四、降低我國稅收成本、提高征稅效率對的有效途徑
完善稅法和稅收政策,加強稅收法制建設。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原則,穩步推進稅收制度改革。盡快制定稅收的基本法,使得稅收立法更為規范,減少目前稅法修改頻繁的現狀。同時,還要完善稅收司法制度,加強法制建設,解決稅收法制和稅收執法存在的問題,依法治稅,依率計征,嚴格執法。
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改革,建立科學現代化的征管模式。進一步深化征管體制改革是節約財政支出、降低征稅成本以及提高稅收征管效率的重要舉措。其根本的解決途徑就是實現國地稅合并,中央和地方的稅收分配關系,依靠完善轉移支付制度來實現。同時,必須建立科學、現代化的征管模式,充分利用現代化的征管手段,統一開發征管軟件,統一規范征管業務流程,使辦稅程序公開、簡化,通過計算機網絡,實現數據共享,有效進行現代化的嚴密稅源監控、征管。
優化稅收成本結構,提高稅務人員整體素質。鑒于我國目前征收成本高并且稅收成本結構不合理的現狀,我們應該嚴格控制現有在人員、業務招待、會議以及車輛購置等方面的費用,提高公用經費的支出總額與增長比例。例如,加大人員素質和專業技能培訓的投入,加大信息化技術應用的軟件投入,提高稅務人員的綜合素質。
更新稅收宣傳理念,提升納稅人的稅收遵從。要完善宣傳普及稅法知識的方式、渠道、手段,注意培養全體公民的協稅納稅護稅意識。要從源頭做起,要特別重視對青年的稅法教育,如在初高中階段就進行稅法知識的宣講,在大學階段要普遍開設稅法課程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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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劉靜怡、陳太旭.國地稅合并研究[J].特區經濟,2013,(1).
提高稅收征管質效范文2
1現行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國1994年確立的企業所得稅體系,由企業所得稅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構成,十年來,我國國民經濟的經濟基礎、宏觀和微觀經濟形勢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企業(內、外資)組織機構、規模、類型、性質發生了改變,特別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目前企業所得稅制及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著與市場經濟不適應諸多問題,嚴重制約著稅收功能性作用的發揮,不利于企業發展,不利于發揮稅收杠桿對國民經濟的調節作用,企業所得稅征管機制存在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分析說明。
(1)現行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不規范,無法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F行企業所得稅制存在弊端,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稅法不統一,稅收優惠政策存在不平等性,內外資企業稅負不公平,所得稅政策具有多變性,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規定復雜,納稅調整繁雜,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界定不清晰,不同行業之間、不同區域之間、不同類型的企業之間,稅負差異比較大,無法真正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不符合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因此,必須進行改革,建立科學規范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
(2)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過多,不利于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的調整,無法真正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太多,既有產業政策方面的,也有區域政策方面的;既有內資企業方面的,也有外資企業方面的;既有鼓勵投資優惠政策,也有抑制投資優惠政策,這種過多的稅收優惠政策,應進行必要的清理、調整、減并、取消?!岸愂諆灮菡卟灰诉^多,其作用范圍應當加以明確限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優惠政策永遠是一種輔的調節手段,其功能在于彌補市場機制的失靈和殘缺”[1].否則,稅收優惠政策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一種手段,無法真正發揮稅收經濟杠桿作用,無法對國家經濟結構、產業結構進行調整。
(3)稅收政策與會計政策的差異性,加大了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調整的難度,不利于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由于稅收制度與會計制度存在著差異性,使得會計稅前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存在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必須把會計稅前利潤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的方法有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遞延法、負債法)。這就要求稅收征管人員要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核算技能,或者會計人員要熟悉納稅申報業務,然而從實際運行情況來看,無論是企業還是稅務征收機關,具備這種復合型知識人才數量太少。事實上,會計政策與稅法政策差異性影響著征納雙方的主體利益。一方面“表現在稅務機關的稅收征收管理與稽查上,現在的稅務工作人員,不太熟悉新的會計準則、制度和政策,面對大量的政策差異項目,時常出現征管錯誤或稽查失誤,或者錯征、多征稅款,損害納稅人的利益”[2],另一方面“表現在企業財會人員的會計核算與納稅申報上,大多數的企業財會人員,或者能做到規范會計核算,但不能做到準確申報納稅,因而招致各種稅收處罰,導致企業經濟利益損失,或者為做到準確申報納稅而不在規范會計核算,導致會計信息失真”[2].
(4)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方法單
一、手段落后,專業管理人員知識老化,稅收征管信息化的程度不高,綜合管理基礎薄弱,漏征漏管現象依然存在。由于企業所得稅是一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納稅調整項目多、計算復雜的稅種,所以要想全面提高企業所得稅的征管效能,確保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的質量和科學規范,必須擁有一定數量專業素質的所得稅管理人員及先進的征收管理理念和方法,要充分運用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等稅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和平臺,全面加強綜合征管基礎性建設工作,要加強稅收征管信息資源優化和配置,及時保持國稅、地稅、工商、金融、企業等部門的協調,以保持稅收征管的信息暢通。然而目前的情況是: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方法、手段落后,專業人員數量少,知識陳舊,征收管理的基礎性工作薄弱,原有的制度、規章、辦法等已不適應新形勢的客觀需求,稅收征管應用型軟件的開發和使用存在一定問題,不利于所得稅征管工作的科學、合理、規范、高效。
(5)稅收成本較高,稅收征管效率較低,稅收資源結構的配置有待優化。現行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由于專業管理人員知識老化、業務不精、管理的方法手段落后、稅務機關機構設置不合理、部門職能交叉重疊、稅務工作效率低下、稅務經費使用效率不高、稅收資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等因素的影響,所以企業所得稅稅收成本較高,稅收征管效率較低,已嚴重影響稅收征管工作質量,必須切實采取各種措施,降低稅收征管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能,合理配置稅收資源結構。
(6)企業所得稅稅源動態監控體系不完善,稅源信息不完整,不同程度存在稅收流失。由于現行企業所得稅稅源信息化管理的基礎工作不規范,不同類型企業規模、性質、組織結構、信譽等級存在差異性,企業同國稅、地稅、工商、金融等部門的協調不暢,稅務資源信息不共享,稅收征收方式的核定不科學,國稅、地稅征稅范圍劃分不清等原因,造成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不力,稅源信息不真實、不完善,直接影響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稅收流失現象,必須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等先進的監控手段,對納稅人的開業、變更、停業歇業及生產經營的各種情況實行動態管理,以確保納稅人信息可靠、真實及納稅人戶籍管理規范化。
2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改革對策
(1)合并“兩稅”,構建新型的法人所得稅體系,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由于兩套所得稅制度在稅收政策的優惠、稅前扣除范圍標準及有關實務的具體處理方面,存在著差異,使得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同,內資企業的稅收負擔要高于外資企業,使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處于一種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中,不符合稅收的公平原則,必須合并“兩稅”,建立一種新型法人所得稅制度,這是企業所得稅改革的核心所在?!斑@不是名稱的簡單改變,而是科學界定納稅人的需要,這可以解決長期以來企業所得稅以‘企業’界定納稅人,法律依據不足,難以劃分清楚的問題,法人所得稅確定,以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依據,界定清晰,對法人征收所得稅,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納稅人,則用個人所得稅進行調節,這就便于建立法人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兩稅協調配合的所得稅稅制結構”[3].(2)調整稅收優惠政策。現行的內外資企業,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存著較大的差異。國家為吸引外資,促進我國經濟全面發展,在全面優惠的基礎上,又在區域性方面給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諸多的稅收優惠政策,而給內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較少,主要體現在產業政策優惠方面,而且不同行業、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的企業之間稅負差異性較大。這種稅收優惠政策的不平等性,直接導致內外資企業稅收負擔的不平等性,違背稅收的公平原則。隨著法人所得稅的構建,要對現有的內外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取消、減并、傾斜、公平”的原則進行調整。首先取消、減并一些優惠政策,其次,為了鼓勵對國家基礎產業、重點行業、重點項目及重點區域進行投資,國家要制定傾斜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時,“國家應實行產業政策為主,區域政策為輔,產業政策和區域政策相結合的優惠原則,對內外資企業實行基本相同的優惠待遇”[4].
(3)法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由于內外資企業在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方面存在著:稅前扣除標準及范圍、資產的稅務處理方法、稅法與會計制度的規定等方面的差異性,所以現行的內外資企業所得額的計算既不規范,又存在一定的差異性,這必將引起內外資企業在稅收負擔上的不公平性,使內外資企業所提供的納稅信息方面不具有可比性,無法真實考核內外資企業的盈利水平和運營績效,也給國家稅收征管帶來了一定難度。內外資企業“兩稅”合并后,構建了統一的法人所得稅體系,必須按照我國宏觀經濟發展的形勢及世界所得稅改革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法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構成及計算有關規定。(4)改進稅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加強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建設,降低稅收征管成本,優化稅收資源結構,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1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等高科技含量的征管手段和方法,構建稅收征管信息化平臺,提高稅收征管效能。根據新一輪稅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及市場經濟的需要,要采用先進的稅收征管方法理念和手段,加強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耙劳邪W絡硬件和基礎軟件的統一技術基礎平臺,逐步實現數據信息在總局和省局的兩級集中處理,使信息應用內容逐步覆蓋所有稅種、所有工作環節和部門,通過業務重組、優化和規范,逐步形成以征管業務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決策支持在內的四大子系統的應用軟件,要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以業務流程為主線,梳理、整合、優化、規范征管業務流程,利用信息技術和其他技術對稅務機關的內部組織結構和業務運行方式進行重大或根本改造,使稅收征管更加科學、合理、嚴密、高效”[5].
2優化稅收資源配置,降低稅收征管成本。目前,我國有些基層稅務分局(所),稅收征管支出與征收稅收收入的總量不成比例,征收成本較高,或者隨著CTAIS上線后,基層稅務局(所)業務量大幅度減少,造成人力、物力、財力巨大浪費,稅收資源配置不當,征管效率低下。適應新形勢的需要,要根據稅收征收環境和條件的變化,科學設置稅務征收機構,重新界定職責范圍,合理分流人員,使稅務機關的人力、物力、財力達到最優化的配置,建立和健全稅收征管的激勵機制、考評機制和約束機制,對稅務機關征管工作實行目標化管理,促使稅務資源達到最優化配置,降低稅收征管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3切實做好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建立和完善稅收征管的工作機制,統
一、規范稅收征管工作的程序、辦法、職責、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績效的考評體系及考評量化指標內涵,合理界定稅收征收方式及征收范圍,以規范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這是提高稅收征管信息化程度,確保稅收征管工作效能的基礎和條件。
(5)建立和完善稅源監控和納稅服務體系,提高征管水平,減少稅收流失。
1健全和完善納稅服務體系,規范納稅服務工作行為,使稅收征管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我國現行稅收服務體系不完善,納稅服務水平低,內容單一,信息化程度弱,納稅服務意識淡薄,已嚴重影響稅收征管質量和效能,不適應市場經濟條件對稅收征管服務體系的客觀要求,面對稅收征管新的信息環境和條件,必須重新健全和完善稅收服務體系,規范稅收服務工作行為。
第一,“采取現代化的信息手段,提高服務的科技含量,在納稅手段上,推行多元化的申報方式,為納稅人提供多渠道的申報服務”[6].“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稅收信息網絡建設,真正實現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劃撥、稅務咨詢、政策查詢等業務的網絡化服務,真正實現稅收信息資源共享”[7].
第二,“要完善稅收服務的考評機制,將稅收服務納入征管質量考核,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使納稅服務制度化、規范化,要加強對稅收服務考核和日常監控,量化服務管理,充分發揮和調動稅務人員優化稅收服務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6].
第三,“提升稅收服務的層次,為納稅人提供納稅的方便,這只是稅收服務的一個方面,稅收服務還必須包括為各個經濟主體提供稅收幫助,以促進社會經濟全面發展”[7].
2完善稅源監控體系,提高稅源監控信息化管理水平,減少稅收流失。加強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基礎性工作的薄弱環節,明確稅源監控的職責范圍、辦法、規程、內涵等基礎性規范問題,應加強同工商、金融、外貿、政府等相關部門的協調,使稅源信息具有及時性、全面性、客觀性,保證稅源信息真實可靠,做到信息暢通,信息共享,同時充分利用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等高科技手段,搭建稅源監控信息化平臺,不斷提高稅源監控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出現漏征漏管現象,減少稅收流失。
參考文獻:
[1]翟志華。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的改革[J].南京審計學院學報,2004,(2):24~28
提高稅收征管質效范文3
[關鍵詞]稅收征管效率;稅收征管有效性;稅收成本收入率;納稅遵從度;稅收征收率;稅收征管效率指數
稅收效率原則包括稅收行政效率原則和稅收經濟效率原則。稅收行政效率原則屬于稅收管理方面的原則,是指征稅過程本身的效率,即應當以盡可能少的征收費用取得盡可能多的稅收收入。在稅收工作中,稅收行政效率原則一般表現為稅收征管效率原則。而稅收經濟效率原則屬于稅收效應方面的原則,是指應當盡可能降低稅收的超額負擔,促進經濟運行效率的提高,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本文主要對稅收征管效率問題進行研究。
一、稅收征管效率研究綜述
(一)國外對稅收征管效率的研究
稅收征管效率的思想在西方古典經濟學家的著述中已有體現,威廉.配第在其代表作《賦稅論》中最早提出了稅收的“公平、簡便、節省”三原則,其中“節省”原則即應當實現征收費用最小,已經包含了提高征管效率的思想。德國官房學派經濟學家尤斯蒂在《財政學體系》中提出了稅收的六原則,認為“捐稅應當用最簡便的方式進行征收,對國家和人民雙方來說,所涉及的費用應減至最低度。在收集稅款時所必須支出的費用要盡可能予以壓縮,這對政府和人民雙方都有利。收稅時的費用愈大,國家所能享受的稅收愈少,人民在稅款方面不必要的負擔愈重”。亞當.斯密在《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中提出了“平等、確實、便利和征收經濟”的稅收四原則,認為“一切賦稅的征收要有所安排,設法從人民那里征收的盡可能等于最終國家得到的收入”,其中“確實”和“便利”原則意味著節省納稅成本,而“征收經濟”原則意味著節省征稅成本。瓦格納在《財政學》中提出了“四端九項”的稅收原則,其中稅務行政原則中包括“確實、簡便和節省征收費”三項原則。馬斯格雷夫在《財政理論與實踐》中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稅收原則體系,明確提出了“管理和征納費用應當盡可能地減少”的原則。
20世紀70年代以后,西方對于稅收征管效率的研究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一是對于稅收成本的研究,研究重點逐漸由征稅成本(管理成本)過渡到納稅成本(奉行成本或遵從成本)。stanford(1973)研究認為,1973年英國個人稅制的遵從成本占稅收收入的比重約在2.4%~4.4%之間。slemrod和sorum(1984)經過調查估算出,1982納稅年度美國全國個人所得稅納稅人花在納稅上的時間約為21.3億小時,折合納稅成本267億美元,占當年聯邦和州所得稅收入的7%以上。二是對于稅收征管有效性的研究,形成了較為成熟的稅收遵從理論。allingham和sandmo(1972)對稅收遵從問題進行了開創性的研究,建立了逃稅模型的基本框架,并逐漸得到完善和擴展。經驗分析也在同步進行,通過對調查數據、歷史數據和實驗結果的統計分析,認為影響納稅人稅收遵從決策的主要因素是不遵從被發現的概率、對不遵從行為的處罰、稅率水平、社會規范與社會制裁以及心理因素。
(二)國內對稅收征管效率的研究
國內對稅收征管效率問題的研究起步較晚,主要從理論研究和實證研究兩個方面進行。理論研究上,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第一,對稅收征管效率的內涵、影響因素及衡量稅收征管效率的指標體系進行的研究。李大明認為稅收征管效率是稅收征管成果與征管付出之間的數值比較關系,是稅收征管質量與數量的綜合反映,其內涵應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表明取得一定稅收收入所耗費的征管成本高低的征管機構效率;二是反映納稅人遵從稅法以及稅法被征稅機構執行程度的征管制度效率。相應地稅收征管效率的評價指標體系可以分為征稅機構效率評價指標和征管制度效率評價指標兩大類。應亞珍等認為稅收征管效率的影響因素主要有稅收法律制度的科學合理性、對稅收法律制度的依從度、稅收征管模式的適應性、經濟組織的規范化程度以及稅務征管人員的努力程度。臧秀清等依據規范性、經濟性、有效性的原則,構建了包含登記率、申報率、入庫率、處罰率、征管成本率、人均征稅額、稅收計劃完成程度和稅收收入增長率等8個指標的稅收征管效率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第二,對稅收遵從理論的研究。馬國強將稅收遵從分為防衛性遵從、制度性遵從和忠誠型遵從三類,將稅收不遵從分為自私性不遵從、無知性不遵從、懶惰性不遵從和情感性不遵從四類,將決定稅收遵從與不遵從的因素總結為稅收觀念、稅收知識、稅收制度、納稅程序、逃稅被發現的概率和稅收處罰的標準等六個方面,認為應當建立納稅服務系統、稅收處罰系統和環境建設系統,從而構建起稅收管理的完整框架。
國內對稅收征管效率的實證研究同樣從兩個方面進行:一是對于稅收征管效率的測算和分析。崔興芳等利用數據包絡分析技術(dea)分析了稅收征管效率進步水平及其對經濟增長的影響,認為分稅制改革以來我國絕大部分地區稅收征管效率有較大幅度提高,原因是財政支出規模增長的壓力迫使稅收要迅速增長,同時,分稅制改革使得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擁有部分稅種的征收和支配權。謝濱、王德祥等利用隨機前沿分析(sfa)方法對稅收征管效率進行了實證分析,后者認為1997—2005年各地區稅收征管效率都呈上升趨勢,但我國稅收征管效率水平總體仍不高,雖然地區間征管效率差距較大,但其呈現出收斂趨勢。楊得前(2008)利用solow余值法對我國稅收征管效率進行定量測算,認為1994—2005年我國稅收征管效率對稅收增收的貢獻率為28.11%。劉窮志等利用malmquist指數法分析,認為改革開放以來中央與地方稅收分權的制度改革,對稅收征管前沿技術進步和技術效率都存在著當期的正向促進作用和滯后一期的抑制作用,稅權劃分對稅收征管效率激勵作用不強,原因在于稅權制度改革帶來的成本激增,認為應盡量控制征管成本,使稅收分權制度創新顯現其對稅收征管效率的促進作用。二是對于地下經濟和稅收流失的研究。梁朋運用現金比率法和收支差異法對我國1985—1998年的地下經濟和因地下經濟導致的稅收流失規模進行了估測,結論是我國因地下經濟導致的稅收流失規模從1985年的178.14億元上升到1997年的675.25億元,1994年最高達到975.60億元;用收支差異法估測的1993~1997 年的逃稅規模也一直在600億元以上。賈紹華同樣用現金比率法估測了1995—2000年我國的地下經濟規模和稅收流失額以及稅收流失率,測算出的稅收流失率高達26.24%~42.56%。
綜上所述,學界特別是國內對于稅收征管效率問題的研究尚處于初級階段,在理論上沒有廓清稅收征管效率的內涵和外延,從而也不可能建立比較完備的稅收征管效率評價指標體系;實證分析方面較多地借鑒了生產函數和技術效率的分析方法,在方法的適用性、數據的準確性方面存在較多的不確定因素,從而實證分析結論的可靠性也有待思考。
二、稅收征管效率的內涵辨析
(一)稅收征管效率的基本內涵
1 對稅收征管效率內涵的各種認識?;趯Α靶省钡牟煌斫?人們對稅收征管效率的認識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是將效率理解為效益,對稅收征管過程進行成本收益分析,目標在于稅收成本既定的前提下,通過稅收征管取得盡可能多的收益,或者在稅收征管收益既定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稅收成本。具體來說,稅收成本包括征稅成本和納稅成本,而稅收征管收益主要體現為政府通過稅收征管活動取得的稅收收入。從這個意義上說,提高稅收征管效率意味著應當降低稅收成本在稅收收入中的比重,稅收征管效率與稅收收入正相關,而與稅收成本負相關。二是將效率理解為有效性,對稅收征管過程進行有效性分析,目標在于通過稅收征管活動,保證納稅人依法納稅。具體來說,稅收征管的有效性主要體現為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度和稅收征收率。從這個意義上說,提高稅收征管效率意味著應當提高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度和稅收征收率。
上述兩種認識均有偏頗之處。第一種認識是對稅收征管過程做投入產出分析,這種方法本身沒有問題,但是錯誤地將稅收收入視作稅收征管過程的產出;第二種認識雖然將稅收征管的有效性視作稅收征管過程的產出,但是缺乏對于稅收征管過程投入要素的分析。
2.正確認識稅收征管效率的基本內涵。“效率”衡量的是投入與產出之間的關系,在投入一定的情況下,產出越多效率越高;在產出一定的情況下,投入越低效率越高。稅收征管效率用于衡量稅收征管的投入與產出之間的關系,如果將稅收征管過程視作一個“黑箱”,稅收征管的各種投入要素通過稅收征管過程轉化為稅收征管的產出。因此,正確認識稅收征管效率內涵的關鍵在于科學確定稅收征管過程的投人與產出。
(1)稅收征管過程的投入。稅收征管過程的投入即稅收成本。但是,在衡量稅收征管過程的投人水平時,有意義的并不是稅收成本的絕對數值,而是相對稅收成本即稅收成本占稅收收入的比重,這樣也便于對不同國家之間的稅收征管投入水平進行比較。
(2)稅收征管過程的產出。稅收征管過程的產出取決于稅收管理的目標。現代稅收管理理論認為。稅收制度確定之后,之所以還要進行稅收管理,或者說,稅收制度已經明確規定了對什么征稅、由誰納稅、納多少稅和在何時、何地納稅等基本事項,之所以不能只設置一個受理納稅的窗口,完全由納稅義務人自己根據稅收制度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這是因為,由于利益關系、知識結構等方面的原因,如果沒有稅收管理,納稅義務人就不能自覺、準確、及時地履行納稅義務。所以,為保證納稅義務人自覺、準確、及時地履行納稅義務,就必須進行稅收管理。稅收管理的目標,就是保證納稅義務人依法納稅。因此,稅收征管過程的產出并不是稅收收入,而是稅收征管的有效性,即通過稅收征管過程保證納稅義務人依法納稅目標實現的程度。
(3)稅收征管效率的內涵。稅收征管效率衡量的是稅收征管過程的投入水平(稅收成本占稅收收入的比重)與產出水平(稅收征管的有效性)之間的關系。在稅收征管有效性一定的前提下,稅收成本占稅收收入的比重越低,稅收征管效率越高;或者在稅收成本占稅收收入比重一定的前提下,稅收征管的有效性越高,稅收征管效率越高。提高稅收征管的效率,應當盡可能降低稅收成本占稅收收入的比重?;蛘弑M可能提高稅收征管的有效性。
(二)稅收征管效率的評價指標
設計稅收征管效率的評價指標,應當從稅收征管效率的基本內涵出發,首先確定稅收征管的投入指標和產出指標。
1 稅收征管投入指標。稅收征管的投入水平由相對稅收成本決定,具體指標包括:
稅收成本收入率=一定時期稅收總成本/一定時期稅收收入×100%。
稅收成本由征稅成本和納稅成本構成,由此可以派生出以下兩項指標:
征稅成本收入率=一定時期征稅成本/一定時期稅收收入×100%;
納稅成本收入率=一定時期納稅成本/一定時期稅收收入×100%。
征稅成本和納稅成本可以進一步細分,如按稅種不同,可以分為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征(納)稅成本;按成本項目不同,征稅成本可以分為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納稅成本可以分為貨幣成本、時間成本、精神成本等。
2 稅收征管產出指標。稅收征管的產出是稅收征管的有效性,具體指標包括:
(1)衡量稅收征管有效性的最終指標。稅收征管的最終目標,就是保證納稅人依法納稅、提高納稅遵從度和稅收征收率,所以衡量稅收征管有效性的最終指標就是納稅遵從度和稅收征收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用“納稅人不遵從系數”來表示納稅遵從度,其計算方法是:納稅人不遵從系數=稅收缺口(tax gap)/依法應征稅額×100%,其中稅收缺口為依法應征稅額與實征稅額的差額,它包含了逃稅、欠稅、由于納稅人誤解稅收法律造成的少繳稅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不遵從行為造成的少繳稅款。而稅收征收率指標一般是指實征稅額占依法應征稅額的比重,與其相對應的是稅收流失率指標,它是指稅收流失額占依法應征稅額的比重,其中稅收流失額包括地上經濟的稅收流失額與地下經濟的稅收流失額。不難看出,imf的納稅人不遵從系數指標的內涵與稅收流失率的內涵是基本一致的,納稅遵從度和稅收征收率的內涵同樣也是基本一致的。所以,衡量稅收征管有效性的最終指標就是納稅遵從度或稅收征收率,二者只是表述方式上的不同,即:
納稅遵從度(稅收征收率)=一定時期實征稅收/一定時期依法應征稅收×100%
(2)衡量稅收征管有效性的中間指標。作為衡量稅收征管有效性最終指標的納稅遵從度或稅收征收率指標,雖然在理論上具有合理性,但其測算具有較高的難度和較強的主觀隨意性。因此,需要建立衡量稅收征管有效性的中間指標,通過對中間指標的觀測間接推斷稅收征管的有效性。為了推斷納稅遵從度,應當對納稅人不遵從行為進行分析。加拿大稅務局(cra)認為納稅人不遵從行為表現為:不申報或不進行gst(goods and services tax,商品及服務稅)/hst(harmonized sales tax,統一銷售稅)登記;錯誤地報告收入和成本;不繳納稅款。從我國來看,納稅人不遵從行為的表現有四種形式:一是不登記,即應當辦理稅務登記而未辦理稅務登記形成的稅務機關漏征漏管戶,包括已辦理工商登記而未辦理稅務登記,或者不需辦理工商登記但應當辦理稅務登記而未辦理稅務登記形成的地上經濟的漏征漏管戶,也包括既未按 規定辦理工商登記也未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形成的地下經濟的漏征漏管戶;二是不申報,即納稅人雖然辦理了稅務登記,但是未按照稅收法律規定及時辦理納稅申報;三是申報不實,即納稅人雖然按期辦理了納稅申報,但因申報不準確,造成少繳或多繳稅款;四是不繳納入庫,即納稅人雖然按期、準確辦理了納稅申報,但未按照稅收法律規定及時辦理稅款繳納入庫,從而形成欠繳稅款。針對納稅人不遵從的四種表現,可以設計相應的衡量稅收征管有效性的中間指標:
指標1:稅務登記率=實際辦理稅務登記戶數/應辦理稅務登記戶數×100%。
由于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包含了地上經濟和地下經濟兩部分,而事實上地下經濟的納稅人全部沒有納入稅務機關的稅收管理,所以應當對地上經濟的稅務登記率單獨進行考核,即:地上經濟稅務登記率=實際辦理稅務登記戶數/(領取營業執照應辦理稅務登記戶數+其他不需領取營業執照但應辦理稅務登記的戶數)×100%。
指標2:納稅申報率=按期申報戶數/應申報戶數×100%。
指標3:申報準確率=納稅人申報的納稅數額/(納稅人申報的納稅數額+稅務機關查補的同期稅額)×100%。
指標4:稅款入庫率=當期申報實際征收入庫的稅款/當期申報應繳納稅款×100%。
3 稅收征管效率的評價指標——稅收征管效率指數。衡量稅收征管效率,必須將稅收征管投入指標和產出指標結合起來進行分析。在納稅遵從度(稅收征收率)一定的條件下,稅收成本收入率越低,稅收征管效率越高;或者在稅收成本收入率一定的條件下,納稅遵從度(稅收征收率)越高,稅收征管效率也就越高。但是,這種方法對具有不同納稅遵從度(稅收征收率)和稅收成本收入率的國家的稅收征管效率無法進行比較。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基于層次分析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簡稱ahp)設計稅收征管效率的評價指標——稅收征管效率指數。如圖1所示,稅收征管效率高體現在“稅收成本低”和“納稅遵從度高”兩個方面,假定人們分別對其賦予w1和w2的權重(w1+w2=1),可以根據a、b兩國的稅收成本收入率計算出各自在“稅收成本低”這一目標上的相對得分ma和mb(ma+mb=1),根據a、b兩國的納稅遵從度計算出各自在“納稅遵從度高”這一目標上的相對得分na和nb(na+nb=1),則a國的稅收征管效率指數可以表示為:ea=ma×w1+na×w1,b國的稅收征管效率指數為:eb=mb×w1+nb×w2,利用ea和eb可以比較兩國稅收征管效率的高低。
如意大利的增值稅征收成本率只有0.5%,但漏稅率為30%;而葡萄牙的增值稅征收成本率雖然為1%,但漏稅率僅為10%,顯然無法直接比較兩國的稅收征管效率高低。根據ahp層次分析法(見表1),意大利在“稅收成本低”目標上的得分ma=1%/(0.5%+1%)=2/3,葡萄牙在“稅收成本低”目標上的得分mb=0.5%/(0.5%+1%)=1/3;意大利在“納稅遵從度高”目標上的得分na=70%/(70%+90%)=7/16,葡萄牙在“納稅遵從度高”目標上的得分nb=90%/(70%+90%)=9/16。假定人們對于“稅收成本低”和“納稅遵從度高”兩個目標分別賦予w.=0.2、w,=0.8的權重,則意大利的稅收征管效率指數為ea=2/3×0.2+7/16×0.8:0.483,而葡萄牙的稅收征管效率指數為eb=1/3×0.2+9/16×0.8=0.517,可以得出意大利的增值稅稅收征管效率低于葡萄牙的結論。
但是,稅收征管效率指數的應用必須受到嚴格的限制,因為對稅收征管效率的評價實際上具有相當的主觀性,表現在對“稅收成本低”和“納稅遵從度高”各自賦予的權重上,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一定時期內一國的政策目標取向。如果一國認為提高納稅遵從度比降低稅收成本更為重要,則在衡量稅收征管效率時,會賦予提高納稅遵從度目標以較高的權重(w2較高),而賦予降低稅收成本目標以較低的權重(w1較低),表現為不惜以較高的稅收成本為代價來提高納稅遵從度;相反,如果一國認為降低稅收成本比提高納稅遵從度更為重要,則在衡量稅收征管效率時,會賦予降低稅收成本目標以較高的權重(w1較高),而賦予提高納稅遵從度目標以較低的權重(w2較低),表現為不惜以較低的納稅遵從度為代價來降低稅收成本。實際上,不同國家的政策目標可能不同,其w1和w2也不相同,或者,即使是同一個國家在不同的時期,其w1和w2隨著國家政策目標的調整也在不斷變化。因此,從理論上說,稅收征管效率指數這一指標有簡單化之嫌,但作為對稅收征管效率進行比較的參照指標,還是具有一定實用價值的。稅收征管效率評價指標體系如圖2所示。
(三)稅收征管效率的影響因素
稅收征管效率的影響因素可以從經濟、稅制和征管三個方面來進行分析。
1 經濟稅源因素。經濟決定稅源,從而影響稅收征管效率。一是經濟發展水平。經濟發展水平越高,稅源總量越大,越容易帶來稅收征管的規模效應,從而降低單位稅額的稅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二是經濟結構的復雜性。經濟結構越復雜,稅收征管難度越大,要求稅收征管方式和手段具有區別性和針對性,要求稅務人員具有與之相適應的知識結構和管理能力,這無疑將增加稅收成本,降低征管效率。三是稅源分布的集中程度。稅源分布集中,征管成本相應減少,征管效率也就比較高。相反,稅源分布分散,征管成本相應增加,征管效率必然降低。四是經濟組織的規范化程度。主要是指財務核算體系的完善程度以及經濟組織在理財活動中遵守相關法律制度的自覺程度。當稅務機關面對的是會計核算規范、財務活動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制度、自動申報及時正確的經濟組織時,其征管成本較低,征管效率較高。
提高稅收征管質效范文4
一、目前基層征管工作中的問題
(一)計算機的依托作用不能有效發揮?,F行征管模式依托計算機進行稅收管理,而計算機的運用是以信息的準確、全面為基礎的,涉稅信息資料的采集和分析是整個稅收征管活動的基礎。近年來,隨著一體化建設步子的加快,逐漸暴露出許多問題,一是綜合利用信息化技術的能力還不夠強,應用水平還不夠高,信息化很大程度上仍模擬手工操作,信息傳輸仍有相當比例是紙質傳輸,造成征管各環節信息不暢。二是與工商、銀行、海關、財政、統計等部門還沒有實現網絡連接和信息共享,涉稅信息的采集不充分、不及時,體現不出現代信息技術的優勢。三是計算機的應用,對稅務人員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的專業人才、技術力量嚴重不足,許多先進設備的功能未能得到充分開發和運用。甚至對現有的程序,也不能做到真正用好管好。計算機巨大潛能由于使用者的限制無法發揮出來,造成資源的浪費。
(二)稅收征管的業務組合銜接不暢。機構關系尚未完全理順,稅收管理權被分散在各個職能部門,機構間職責范圍難以劃分清楚,機構重疊、職能交叉,工作分配環節多,無增值的管理環節多,造成信息傳導不暢,信息衰減和失真;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系列之間界限明顯,信息相對封閉,協調配合能力弱,銜接不暢。
(三)稅源監控管理乏力。新的征管模式最大的特征是由管戶變為管事。集中征收后,并未根據信息化要求,采取現代化的稅源管理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基層征收人員與納稅戶之間的直接接觸大大減少,基本上處于被動受理的狀態,稅收信息來源渠道窄,且對有限的稅源信息利用不夠,致使稅務部門對納稅戶數、納稅人基本情況、稅源結構及變化趨勢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稅源監控管理乏力,弱化了稅收征管基礎。
(四)稅收征管流程缺乏制約化管理。現行征管流程,存在制約不夠、監督不力的問題,未能有效地對征管流程進行全面的質量控制,征管模式在運行中往往會出現偏差。主要原因是,基層分局雖已把征收和稽查分離出來,但仍然是綜合管理,專業化分工深度不夠;對管理環節的制約仍然靠層級審批,沒有形成過程控制。
(五)征管質量考核還不能真實反映征管水平。有些征管考核指標標準制定過高,超越了稅收工作的實際,科學的征管質量考核體系還未真正建立起來?;鶎诱鞴懿块T在考核中處于被動應付狀態,為取得好的考核成績,對列入考核的工作內容較為重視,沒有列入考核的則不問不管,表面性工作做得多,加上受稅收任務壓力大等原因的影響,很難從真正意義上做到全面提高稅收征管質量。
上述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著新征管模式效用的充分發揮,影響著征管質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亟待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在征管改革沒有完全到位,新的征管運行機制尚未有效運轉起來的情況下,需要繼續深化稅收征管改革,進一步提高新征管機制的運行質量和效率,確保稅收征管改革整體目標的全面實現。
二、進一步深化基層稅收征管改革的思考
(一)以信息化建設為重點,提高稅收征管的科技含量。
1、全面提高稅收征管信息的管理和應用水平,逐步規范軟件的開發與應用。一是實行征收流程的計算機網絡信息處理,重點把握稅源的信息監控,對所有納稅人的申報資料進行規范化設計和登錄,以滿足征收管理和稽查系統聯網接口的需要。同時在運用計算機自動控制征管業務流程的基礎上,加快計算機輔助決策系統的開發,充分運用網絡實時傳輸的優勢,加強對經濟稅源的監控、預測,提高信息數據和網絡資源的使用效益。二是軟件的開發應用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加快推廣應用全國統一征管軟件的步伐,最終達到全國使用統一標準的,覆蓋征收、管理、稽查各環節的,集征收、監控、考核、決策于一體的稅收信息管理系統,實現軟件功能的全面、規范和兼容。
2、加強信息交換,充分發揮共享的作用。一是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二是加強與社會護稅協稅網絡的溝通,使計算機信息處理的優勢與人工信息收集處理的優勢有機結合起來,使稅收征管資料更準確,稅收征管的基礎更加堅實。
(二)樹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理念,構建稅收服務體系。
1、正確處理規范執法與優化服務的關系。稅務機關要切實轉變觀念,增強服務意識,充分認識到搞好服務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始終把尊重納稅人、理解納稅人、關心納稅人貫穿在稅收征管中,積極、主動、及時地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在管理理念上要實現由“基本不相信納稅人能夠依法納稅”向“基本相信納稅人能夠依法納稅”轉變、從“監督打擊型”向“管理服務型”轉變。注重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對納稅人作“無問題推定”,是社會進步和征納雙方素質提高的要求和體現,但一定要在樹立服務理念的同時加大管理、稽查力度,不能淡化執法觀念,降低稅務部門的執法嚴肅性。要用法律法規的形式來規范稅務服務的對象、范圍、形式、權利、義務等內容,促使服務體系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使管理執法和優質服務相互融合、相互促進,不斷提高征管效率和質量。
2、提升納稅服務的質量和水平。一是提高服務的科技含量,實現納稅手段的新突破。要充分運用電子、通信等現代化科技手段改造稅收管理,如推行網上報稅、電子劃款、稅銀聯網、電子定稅和建立稅務網站等,使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從繁雜的辦稅事務中解脫出來,為納稅人提供從稅務登記、發票發售、咨詢服務、申報繳稅等一系列方便、快捷、經濟、高效的服務;二是積極探索個性化的服務,實現納稅服務形式的新突破。要針對不同納稅人的特點和需求,主動提供更加周到細致的個性化服務,如預約服務、辦稅綠色通道、提醒服務、送政策上門等,同時積極開展征納雙向互動服務,如通過信件、語音電話、網絡、調查走訪、局長接待日等建立固定收集納稅人意見和進行反饋的渠道,增加征納雙方的了解溝通和雙向互動;三是拓寬服務內涵,實現納稅服務內容的新突破。如簡化辦稅流程、辦稅環節、審批程序,積極推行一個辦稅服務廳辦理,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務、一次性辦結的辦稅服務新格局等,不斷提高服務的質量與效率。
(三)運用現代管理科學理念,優化稅收征管組織形式。
1、理順管理職能。征管機構的設置應本著因地制宜、屬地管轄、有利于監控稅源的原則科學分布和設置,并輔以管理責任區制度、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抽查等傳統的管理方式,實行征納緊密型管理,摒棄“管事”就是不要“管戶”的片面認識,在堅持專業化管事方向的前提下,吸收管戶制的合理內核,實行“管事”與“管戶”雙管齊下、互為補充,切實提高管理效能,增強對稅戶、稅源的監控能力,防止漏征漏管。在收縮、減少管理層次的同時,以業務流程為導向把管理職能分為從納稅人到稅務機關、從稅務機關到納稅人、以及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互動三大塊內容,設立相應的內設機構和單獨的納稅評估機構。
2、建立扁平式的組織管理結構。按照信息流相對集中和職責明確的原則,對基層征管機構進行全面整合,減少執法主體的數量和審批環節,歸并一些職責交叉、業務單一的部門,將有限的人力資源用于專業化管理和基層征管一線。建立新型征管組織機構,從方便納稅人角度講,就是要增大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的接觸面,減少接觸點,凡是納稅人找稅務機關辦理涉稅的事宜均在一個大廳辦結,凡是稅務機關找納稅人的涉稅事宜皆由一個部門負責。因此,應在確定新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的基礎上,按照建立“扁平式征管組織結構”的思路,重新整合現行征收、管理、稽查三類機構,調整職能分工。
(四)建立科學的征管質量考核體系
1、建立嚴密的征管過程監控體系。對內,一是通過流程環節的自我控制,對容易產生腐敗的關鍵業務活動,通過部門分權形成橫向制約;二是上級通過計算機對各環節執法情況進行隨機檢查,并對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通過執法檢查進行柔性控制,形成縱向制約;三是通過計算機設定程序,流程自動記錄、超時自動催辦,減少過程中人為因素影響,實現計算機對過程自動控制。對外,一方面通過對流程的重點環節進行監控,發揮巡查調查、納稅評估、檢查的功能,形成流程的關聯控制;另一方面通過建立監控指標體系,實時跟蹤、篩選、比對、分析納稅人涉稅數據信息,科學評估涉稅指標,防止偷、逃納稅行為的發生,形成信息化的防范機制。
2、設計完備的征管質量考核指標。根據再造后的流程設計考核辦法,優化考核指標,改進考核手段,建立新的考核體系,實現由部門考核向流程考核轉變,由集中考核向日??己宿D變,由手工考核向計算機考核轉變,由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轉變;提高考核頻率,實行動態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定期對征管質量和征管全過程進行考核、監控,通過考核尋找征管的薄弱環節,隨時暴露問題、及時加以解決;建立征管質量考核網絡,形成市局——縣(區)局——基層分局(科、股、所)的三級征管質量考核監控體系,切實加強對執法過程的考核。同時,將考核結果與崗位、能級聯系,與收入分配、評先創優、干部使用等方面利益掛鉤,形成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機制和競爭激勵機制。
(五)加強稅法宣傳工作,優化外部征管環境。
提高稅收征管質效范文5
當前,造成我國稅收成本偏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主觀的,有些是客觀的,有些是稅收體系以內的,有些是稅收體系以外的。因此,降低稅收成本主要應從宏觀方面,即國家、政府的角度,和微觀方面,即稅務系統自身的角度去探析。
一、宏觀方面
1、進一步完善稅制。稅制在稅收成本的影響因素中居于基礎地位,稅制一旦確定,也就等于劃定了征稅效率實現的可能區間,它既決定著稅收納稅成本,也對稅收征稅成本有著根本性的影響。我國的稅制應遵循公平、效率原則和簡化納稅手續的原則進一步改革完善,稅收政策盡量完善穩定,不要頻繁變化,以建立一套透明穩定、征納雙方容易掌握操作的稅制。稅收制度無論是內容還是術語都應簡單明確,易于掌握理解,這既會給納稅人計算繳納帶來方便,減少納稅成本,也會提高稅務部門征管效率,減少稅收流失,節省征收費用,減少征稅成本。
2、不斷優化稅收環境。(1)從稅收的經濟環境,即稅源情況來看,發展集約經濟,培養重點稅源是降低稅收成本的基礎。稅源集中,不僅有利于加強征收管理,增加收入,而且有利于減少征管費用,降低征納成本。因此,國家、政府應從宏觀上進一步調整經濟結構,大力發展集約型經濟,扶持重點稅源,為降低稅收成本提供雄厚的物質條件。(2)從稅收的社會環境來看,凈化社會環境是降低稅收成本的保障。一是完善我國體制環境。轉換政府職能,為依法治稅,公平納稅,減少和消除對執行稅法的行政障礙創造條件,同時又為凈化稅收政策環境,減少政策梗阻,為保證稅收成本最小化提供條件。二是完善我國法制環境。創造一個依法治稅的良好環境,形成良好的納稅秩序;加大稅法宣傳力度,健全社會協稅護稅網絡,完善稅收服務體系,增強全社會的稅收法制觀念和依法納稅意識;建立一支能嚴格執法的稅務干部隊伍,徹底消除稅務人員以情代法的現象。三是完善我國的道德環境。培養具有高素質的征稅主體和納稅主體,營造一個依法納稅光榮的社會輿論氛圍和文明環境,形成人人懂法、知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社會環境。
3、對稅務部門加強監管。雖然稅務機關接受政府指令,貫徹執行稅收政策法規,但它仍有一定的獨立性,在對外的稅收管理和對內的成本核算上仍然具有很大的活動空間。所以要對稅務部門加強監管,“垂直部門不能成為監管真空”,要控制、督促其強化成本核算,講求效率,合理預計開支。一方面要加強稅務部門預算管理,切實保證稅收征管需要;另一方面要通過審計審查、財政監察等不同方式對稅收管理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監控,形成一套系統完整的監督制約機制,并對稅務機關隱瞞或提供虛假稅收信息的行為重罰重懲,切實讓稅務機關感受到政府有能力監管稅收信息,從而避免稅務機關“信息欺詐”,實現“少花錢、多征稅”的征稅目標,降低稅收成本,提高稅收效率。
二、微觀方面
1、增強成本意識,牢固樹立稅收成本觀念。要降低稅收成本,就迫切需要稅務部門增強成本意識,牢固樹立稅收成本觀念,必須在思想上徹底摒棄過去的“無本治稅”的舊觀念,把稅收成本與效率的高低作為評價稅務機關工作成效大小的一個重要標準,才能在稅制的確立、機構的設立、征管力量的配備、管理方式的選擇上,將稅收成本作為決策的重要權數,切實遵循“法制、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稅原則。
2、提高稅務人員素質,加快稅收征管的現代化建設。提高人員素質是降低稅收成本的關鍵,加快稅收征管的現代化建設則是降低稅收成本的有效途徑。同時,兩者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互為因果的。提高稅務人員素質,方能使稅收征管加大科技含量,加快現代化建設;而稅收征管現代化建設的加快,必然要求精業務、有創新、高素質的稅務人員。
提高人員素質,具體來說:一是注重稅收征管中人的因素。稅務部門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觀念,與時俱進更新干部管理理念,實現由以重視“關系”為主的人事管理觀念向以重視“能力”為主的人力資源管理觀念的根本轉變。二是要把好進人關。錄入人員確實能適應稅收工作,主要面向正規高校畢業生,按需擇優招考一批懂稅收、財會、計算機和法律的復合型人才。三是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對現有人員按照所在崗位的需要,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培訓,不斷提高稅務干部的業務技能、執法水平和政治素質。進行愛崗敬業、廉潔奉公教育,提倡厲行節約、艱苦奮斗,反對奢侈浪費和不正之風,增強服務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育人、成才環境,建設“學習型稅務”良好氛圍。四是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競聘上崗,實行分類等級制,拉開收入分配距離,對不稱職人員予以下崗或辭退,形成能上能下、優勝劣汰的競爭局面,按稅收工作崗責要求,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激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以全面促進稅收隊伍素質的提高。
在加快稅收征管的現代化建設,降低稅收成本方面,要堅持科技興稅。沒有科學的發展、技術的進步,就不可能大幅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因此,科技興稅是降低稅收成本的保證。加快稅收征管的現代化建設。具體來說:一是協調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堅決糾正全國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各自為政的混亂局面,統一開發軟件,統一規范征管業務流程,整合現有信息資源,努力促進全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稅收信息征管網絡的形成,盡可能實現與相關部門信息網絡的互聯,資源共享,實現稅源監控,大幅度降低信息化建設成本,減少浪費。二是借鑒郵政、銀行、保險等部門信息化建設以人(服務對象)為本的經驗(如通存通兌),逐步統一納稅人稅務登記代碼,推行稅務登記終身制,促進納稅及時,便捷、利于監控和征管的現代化。三是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置稅務機構,配置稅務人員。機構設置要充分根據稅源分布狀況,打破行政區域劃分的限制,精簡機制,因地制宜,適當撤并稅源較少,規模較小的稅務所,優化稅務機構布局和整合征管力量,充分利用現代化的征管方式和手段,實行多種征管方式并存,徹底降低居高不下的稅收成本。
3、強化稅收成本管理,優化稅收成本支出。要把降低和控制稅收成本提高到稅務管理的高度和層面,通過強化稅收成本管理,優化稅收成本支出,控制和降低稅收成本。一是建立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稅收成本管理體系,嚴格、正確核算稅收成本,形成自上而下的征收成本核算約束機制。二是逐步推行稅收成本預算、決算制度。科學、合理編制年度稅收成本預算,增強稅收支出的計劃性、針對性,避免開支的盲目性。把稅務部門的預算會計和稅收會計結合起來,全盤考慮稅收成本與效率問題,稅務機關可以考慮定期對征稅成本進行統計分析,向政府報告,并向納稅人公開。同時,對納稅人的納稅成本也應充分重視和考慮,并加以調查估算。三是加強財產物資、財務管理等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嚴格控制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如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如各類培訓中心、會議中心以及其他相關場所等);降低基建規模,力戒講排場、比闊氣,不切實際的大建興建;按照法制、精簡、實用、規范的要求,統一稅務征管資料和軟件開發;合并、精簡不合理的稅務機構設置;精簡會議等措施。四是加強成本支出的統籌安排。如要厲行節約,壓縮諸如接待費,水、電費支出,增加教育培訓、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投入;逐步、適當縮小地區稅務經費分配差距,保證有效機構的正常運轉,促進區域內稅收工作的協調發展等。
提高稅收征管質效范文6
【關鍵詞】稅收征管環境;系統構建;優化
稅收系統環境是指稅收工作賴以生存的客觀環境,是影響制約國家稅收征管水平的重要因素,同時,理想健全的稅收征管環境也是稅收征管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前提。稅收系統環境是由多種復合因素共同影響的,這些因素在時間和空間上是相互影響制約的,因此,稅收系統是一個動態系統,而科學的征管模式對大幅提高稅收征管水平則是有力地促進。
一、稅收系統征管環境的不足
1.相關稅收法律不完善,制約稅收征管水平
相關稅收法律的不完善已成為制約我國稅收征管水平的重要因素。制約效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相關立法技術水平較低,部分法律條文存在著籠統歧義,操作困難的問題。②相關法律級次較低,多數僅僅作為部門法規條例,權威性差,難以形成嚴格的約束效力。③相關穩定性差,不確定性強,經常出現補充性文件不僅破壞了相關法規的權威性與嚴肅性,也給稅收工作造成很多的實際困難。④缺乏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相關法律,不利于征納關系的改善和稅收征管工作的順利進行。
2.企業財務制度不嚴格,稅收執法力度不夠
盡管我國針對企業財務的相關法律法規相繼出臺,但在仍有部分企業存在財務制度不嚴格的現象,多數問題重點表現在增值稅征管以及出口退稅等環節,同時在其他稅種的征管中也發現多種手段的非法偷逃稅款行為,不同形式的騙稅抗稅案件屢有發生,面對征管環境中出現的問題,稅收執法的力度明顯不夠,如果放任這種現象的繼續,將對我國稅收機制產生長遠的影響,因此,建立嚴密高效的稅收征管機制是十分必要的。
3.稅務稽查機制不完善,稅務稽查力度不夠
在現行的的稅收征管體制中,相關的稽查手段較為落后,經常出現僅僅憑稽查人員的經驗和直覺來確定立案的情況發生,這種立案方式的科學性差,效率低;同時,還會出現處罰不力的現象。雖然相關案件的稽查工作越來越受到重視,但普遍存在處罰力度不足的情況。
4.相關硬件設備不配套,稅務現代化程度低
相關的稅收征管工作的信息化程度較為低,直接影響了稅收征管的效率和水平。由于我國稅收系統環境的硬件水平較低,相關計算機裝備的不足,相關稅收征管系統網絡滯后,不僅降低了稅收系統環境征管水平,也使得其難以適應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實際需要。同時,在稅收系統征管中,還存在高素質的實用軟件開發不足的現象。這主要是又善于雖然各級稅收單位在軟件開發方面投入巨大,但重復開發問題嚴重,導致系統高效,推廣性好的軟件很少。
5.公民納稅認識不充分,自主納稅意識淡薄
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是影響稅收征管效率的重要因素,公民納稅意識的淡薄也是制約我國稅收系統征管環境優化的重要因素。由于相關納稅人的文化素質參差不齊,為納稅宣傳在成了很大的困難,很難深入解說稅收對國家的意義,甚至出現部分的納稅人不能理解領會稅法條文的情況的發生。這也造成了部分納稅人對偷逃稅現象不夠重視的現象發生,還有部分納稅人存在僥幸心理,明知違法仍然偷稅漏稅,導致稅收流失現象十分嚴重。
二、優化稅收系統征管環境的優化措施
1.建立健全稅收相關法律體系建設
有法可依是依法治稅的重要前提,相關法律必須做到明確稅法主體,也就是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進行充分的相關調查,明確稅收立法原則,制定完善的基本法率,準確界定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相關法規的解釋以及法律法規所管轄得問題都要用明確的法律條文形式界定并固定下來;增強稅法的剛性,詳細規定相應的實施細則,以適應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
2.提高稅收征管中的現代化程度
簡單來說,就是在稅收系統環境建設中加大計算機網絡應用的力度。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稅收結構已從原來單一結構快速向復雜結構進行轉變。計算機作為能夠迅速處理大量信息的設備,在稅收工作中進行應用已成為必然趨勢。這也要求在稅收的信息系統環境建設中,應開發出簡便高效的稅收征管軟件,并進行全國性推廣,實現自動監控管理和統一規范征管;盡快建成各級計算機網絡系統,實現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做到信息的及時提供和反饋,對信息資源進行合理的配置利用,實現稅收監控的適時管理;應注重相關的注意計算機人才培養,提高全行業計算機的應用水平,充分發揮計算機的高效準確的功能。
3.制定規范的稅務稽查工作規程
隨著相關案件的不斷發生,稅務稽查已經成為各級稅務部門的重要工作。對此,應根據實際情況,準確制定相關的稅務稽查工作規程,明確稽查工作對象??山梃b國外的相關經驗方法,有重點地甄別審計稽查對象,嚴厲懲處偷漏稅違法行為。
4.加強稅收服務和主動納稅意識
要建立準確高效的稅收系統環境,首先要建立有針對性的稅收服務體系,在此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⑴加大對相關違法現象的處罰力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執行,樹立稅法的權威。⑵逐步實現網上行政,方便納稅人多渠道辦理涉稅事項;⑶積極保護納稅人權利,增加政府財政支出的透明度,并建立公開輿論監督機制,確保納稅人的稅款使用決策權,保證其知情權和監督權;⑷積極進行稅法宣傳,建立相關法律法規的咨詢系統,方便納稅人迅速準確了解涉稅事務的相關信息;⑷建立宣傳稅收法規的網站,提供電話查詢系統,利用信息技術向納稅人提供關于稅收的政策法規信息。
三、結束語
概括的說,稅收系統環境就是指企業發展所需的相關稅收條件的總和,在全球經濟復蘇缺乏動力的背景下,我國企業的發展也面臨著十分重大的挑戰,因此,稅收系統環境的構建對企業發展的影響也就十分重要。在當前的經濟環境下,如何構建有利于企業發展的稅收系統環境是廣大稅收工作者之的深刻思考的重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