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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管理制度范文1
【關鍵詞】云計算;管理制度;教育發展
【中圖分類號】G471 【文獻標志碼】B 【文章編號】1005-6009(2016)37-0024-03
學校作為一個行政組織,需要通過管理開展教育教學,而制度是管理的主要依據和手段?;谠朴嬎愕暮诵乃枷肱c技術,學校需要構建相應的“智慧云校”管理制度,使教師、學生、家長等人員在云背景下遵循一定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將教育教學、師生發展和生活服務等信息資源進行云管理,構成統一的用戶管理、資源管理和權限控制,通過組織和業務流程再造,推動學校實現教育創新發展。
一、云德育管理制度實現育人全員化
育人是學校德育乃至整個學校文化建設的根本目標所在,云背景下的網絡作為最快速發展的媒體,已使學校文化、德育環境等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云背景下的德育管理制度建設,立足于積極利用自媒體功能,引領拓展全員德育主體,豐富德育內容,創新德育形式,使教師、家長轉變德育理念與方式,也將學生納入德育主體,三者都在云教育模式下成為各個德育節點,形成線上線下一體的“德育云”,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育人全員化。
筆者所在的江蘇省無錫市安鎮實驗小學(以下簡稱“安小”)積極構建“智慧云?!?,在學校門戶網站設立了多個“頻道”,通過學?!堕T戶網站管理規定》,確定了每個頻道的功能定位、管理部門、負責人員、權限分配、注意事項等,確保各類人員所信息同屬一個強大的后臺管理系統,相關權限擁有者能隨時動態文章、圖片等,門戶網站總管理員以及各頻道負責人能即時掌握訊息情況,若有不符合規范的內容等出現,也能第一時間做出反饋與調整,確保訊息的及時、流暢、準確。
學校認為,所謂全員德育,就是每一個與學校相關的人員都是也都可以成為育人者。智慧云校讓良好的全員德育氛圍構建變得輕松簡易。安小云校頻道中所有資訊立足全校師生共同建設,即時分享,加上自主研發的“愛葵花”手機APP,使訊息資源更豐富,流轉更快更便捷,形成師生、家長愛看、自主更新的良性互動。如“圖片”“視頻”等功能區,收集學校每天大大小小的活動照片與視頻,能展示師生實時捕捉的校園成長點滴?!百Y訊”頻道記錄著學校的重大活動事項,師生的日常生活以一個個場景即時呈現,生動地記錄著師生和學校的發展足跡,豐盈著學校文化。內網辦公平臺的“德育首遇”由校園教職員工共同關注,有表揚與批評,有事件處理過程,第一時間溝通首遇者、學生、班主任、任課教師、德育管理者等,便于多向了解信息,利于問題的解決。
隨著“Bring Your Own Device(自帶設備,簡稱BYOD)”的逐漸拓展,不少學生已經擁有智能平板,“無線互聯、智能感知、自然界面、觸控交互”的特點相比臺式電腦,能讓學生無障礙、智能化、便攜操作,不僅僅在課堂用作學習工具,在課外,更能“一展身手”。如學生在學校舉行的“五節”(讀書節、英語節、藝術節、科技節、體育節)活動中,能利用智能終端積極參與。學生利用ipad拍攝體育節上的精彩瞬間,第一時間分享;在英語節中利用平板進行現場直播英文歌曲聯唱;還有用餐禮儀、文明行走等都通過微視頻的拍攝,發送到“云”端,讓全校學生學習。又如,少先隊大隊部日常行為規范評比,學生可以直接進入“評分”系統操作,質性評價與加減分結合,參與學校德育管理。在參與過程中,學生成了德育主體,也提升了自我德育水平,豐富了學校德育內涵。
基于絕大多數家長擁有智能手機之類的移動終端,學校構建了家校云平臺,創新家校互聯互助模式。通過學校資訊,家長可以即時了解學校的各類新聞、通知、分享的家教類信息等;通過班級圈,家長可以觀看學生在校學習、生活狀態,也可以點贊、評論,表達自己的關注;通過“智慧課堂”,家長可以了解孩子的練習測試內容,有助于客觀評價孩子的學習情況。
云德育管理制度下,學校拓寬了德育渠道,改進了德育方法,在多元化、實時化、網絡化、過程化的督導與幫助中,為學生提供了更多的個性發展空間,拉近了師生、家校間的交流,提高了德育的針對性與實效性。
二、云校務管理制度推動辦公智能化
學校是一個比較復雜的信息管理系統。有專家認為,今后數據將成為學校最重要的資產。構建“智慧云?!?,建設相關信息管理制度,通過“云”端數據的收集、分析、整理與流轉,建立一個覆蓋范圍廣、實用性強的教育管理云平臺,作用于學校決策層、控制層和操作層,能使綜合教務管理、教師與學生管理、財務與資產管理等校內信息實現即時無縫流轉,各方面得到更好的協同發展。安小《管理規范》中明確,學校實行無紙化辦公,日常運作管理都基于云平臺,通過“日常信息管理”“日常調度管理”“課程實施管理”“教師信息管理”“學生信息管理”“班級家園管理”等六大板塊來實施管理,從而使上下級部門、教職員工扁平化為各個信息節點,更迅速便捷地溝通,實現不同職能部門、各類人員之間的數據共享與協調,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形成充滿活力的分布與協作管理機制,推動學校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智能化。
上級公文如何從決策層流轉至執行層?安小智慧云校管理制度下,辦公室主任接收到公文即推送給校長,校長利用PC或智能手機進入“日常信息管理”的“批辦文件”,根據內容簽發給某個分管校長主辦,分管校長結合學校實際提出辦理要求,落實相關中層人員具體辦理。整個過程步驟都在云平臺顯示,包括每一個層級人員的留言、附件等,一方面有利于校長全程了解辦理情況,便于適時督促指導,提高公文流轉管理的運作效率;另一方面又實時記錄辦理過程與結果,做好了公文檔案的保存工作。
再如,安小“云”端中,“日常信息管理”系統的“校內公告”是學校各級行政部門用來學校重要工作計劃、活動安排等的地方,分為“德育公告”“普通公告”“教研公告”三個類別。安小云校務管理制度下,公告一旦,可以直接推送給每一位教職員工,減少了大量會議安排,更提高了效率,相關人員能第一時間根據公告內容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又如,校內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與維修,一直是學校后勤工作的重點之一。安小云?!叭粘U{度管理”系統中的“報修管理”創新解決了這一難題。比如教師早上進入教室后發現有燈不亮,馬上在智能終端或PC上登錄報修系統,寫明詳細情況,以便維修人員帶好相關工具。而此條報修會在PC的系統中高亮顯示,智能終端則會自動推送這條報修??吹綀笮扌畔?,后勤人員馬上安排進行維修,確保第一時間將設施設備恢復正常,以便師生正常開展教育教學工作。維修完畢,后勤人員回復維修結果,報修教師對維修過程進行評價,確保了設施設備的正常運作。
報修管理系統除了有效提高后勤服務響應外,更可以讓管理人員即時掌握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并作好后續使用規劃。管理員登錄報修系統,設定某個時間段,導出統計表格。通過相關數據,管理人員可以清楚地看到某段時間哪些設備屬于維修高峰,哪些設備維修率較低。以此為據,學校相關部門在采購和維護設備時,可以做到有的放矢,盡量把后勤相關工作做在前,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有序開展。
三、云教學管理制度促進學習個性化
云背景下,學校不再是靜態知識的儲藏地,而是開放的、流動的、分布的,是連接智慧的網絡和個性化的發展空間。身處這個無校園邊界、虛實融合的智慧生態環境,每位教育者與學習者均成為學習信息節點。學生除了通過實體上接觸教師、家長、同伴來接受教育,還可以通過網絡與智能終端接觸到更大的學習共同體,找到更適合自己的學習源,虛實交織在一起,融合在一起。教師之間也分布與協作,共享與傳播高質量教學資源、信息資源和智力資源等,促進主動式、協作式、研究型的教學,從而更好地培養學生的信息素養以及問題解決能力和創新能力。由此,建設相應的云教學管理制度,以適應新型教學關系、新型教學方式,指導師生、家長轉變角色,促進學習個性化,成為“智慧云?!睒嫿ǖ闹匾M成部分。
安小“智慧云?!被趥鹘y教學與BYOD方式下智慧學習并舉的現狀,出臺安小《智慧教學管理辦法》,讓智慧學習試點班級的任課教師有較大的課程開發建設、班級管理等方面的自,比如可以選擇是否參加年級、學校等舉行的學科競賽、期末檢測等;也可以大膽創新自主開發課程;鼓勵積極創新,探究如何開放學習時空,轉變學習方式,實現隨時隨地、高效、快速地與教室內或異地的教師、同學“面對面”互動交流、學習探究等,著力培養學生面向未來的核心素養,比如關聯與搜尋能力,知識管理能力,分布與協作學習能力等。同時,學校針對學生特點,制定朗朗上口的《智慧學習規范兒歌》,引導學生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去用好智能終端等電子設備,養成移動互聯時代的良好道德修養,養成協作學習、深度思考、自我管理等良好學習習慣,充分利用新設備提高學習效率。針對家長,學校也制定了相關《智慧學習規范(家長篇)》,向家長提出一些相應要求,比如作為家長,要具備一定的指導學生使用智能終端的相關能力,有時間、有精力、有方法,與學校共同做好對學生的學習、生活以及視力保護等方面的指導管理工作。要求家長適時參加學校開展的各類培訓、觀摩等活動。
在各類制度規范與指導下,學校云教育管理平臺可以反映教師教學質量提高及進步狀況,為教師教學質量管理提供有效的監測和反饋。教師可隨時發現自己所教班級在整個年級中的實際狀況,從多角度、多方位對班級進行綜合的教學質量分析;可及時了解和分析自己班級在整個學業階段的教學質量變動狀況;通過對知識點的分析,可隨時了解教學目標達成度,對教師而言,可以減輕工作負擔,科學分析診斷問題,及時調整教學策略,增強工作的有效性。云平臺不僅可以提供教師需要的數據,同樣十分關注學生的成長,注重學生的長遠發展。面對學生利用智能終端獲取的學習資源,完成的學業情況,依托基礎庫數據,應用科學的分析統計方法和理念,可以準確分析出學生學習的進步狀況,幫助學生及時發現學習的薄弱環節。
家長則可以直接登錄云平臺系統,分享教師的部分工作成果(成績、評語、評價分析等),可以通過平臺建立
家長與教師的點對點交流通道,幫助學生、家長、教師實現即時交流,使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能高效聯動,幫助學生提高學業水平。
知識管理制度范文2
摘要:檔案是企業重要的信息資源,檔案資料是與企業同步發展的無形資產,在新的經營形勢之下,傳統企業檔案管理模式需要進行發展和改革。本文在分析現代企業制度下檔案管理特點的基礎上,闡述了企業檔案管理模式的構建,包括分布集中管理模式,實現檔案管理的一體化和標準化。
關鍵詞:檔案管理;現代企業制度;管理模式
在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的知識經濟時代,信息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已經變成與有形資產同樣重要的戰略資源。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檔案的管理,檔案是企業重要的信息資源,是企業科研、技術、生產、經營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和真實記錄。檔案資料是與企業同步發展的無形資產,發揮著應有的重要作用。對檔案進行科學化、標準化的管理,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在企業中建立一套體現公司科學管理水平的標準化的檔案管理體系,使檔案工作同步于企業發展,將為企業的各項工作的開展創造必要條件,也為企業抵御和規避經營風險發揮一定作用。應該看到,在新的經營形勢之下,傳統企業檔案管理模式與體制已經顯得滯后,需要對脫離企業實際的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發展和改革。
一、現代企業制度下檔案管理特點分析
我國企業隨著改革進程的逐步推進,受到了極大的沖擊,為不斷適應這些變化,檔案的管理也做著相應調整。在這些變化的沖擊下企業檔案管理表現出的變化具體有:
1.集中管理模式向集中-分散結合管理或分散管理轉變
在計劃經濟的背景下,我國企業的檔案管理采用集中統一管理模式。在積累和控制企業檔案資源的要求下,集中統一的管理模式發揮了極大作用。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以及我國社會的改革開放,我國不斷加大腳步融入世界經濟,加上民營經濟的不斷崛起以及國外企業的進入,國內企業受到越來越大的沖擊,傳統的在國家規劃下對檔案進行集中統一化管理的單一模式也變得無法適應企業的實際需求。作為企業管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必須構建更加適合的檔案管理體系以維持企業的高效運行。在這樣的情況下,集中-分散結合管理或分散管理的檔案管理模式逐步得到了發展。作為獨立法人機構,企業自主擁有檔案資源,加之隨著企業管理模式向橫向扁平化管理演進,集中-分散結合管理或分散管理的檔案管理模式更有利于企業效率的提高。
2.由手工管理向計算機網絡化管理轉變
根據實際企業狀況,企業檔案管理模式結合特定思維與特定環境,借助不同手段,遵循不同思路,形成基于計算機網絡的檔案管理方式?;诰W絡的集成化檔案管理通過網絡連接起獨立的管理終端,整合企業各類軟資源,融業務知識管理、信息處理、檔案管理于一體,是一種現代化的管理模式?;诰W絡的集成化檔案管理有很多優勢,有利于部門間信息交流與分享,有利于分布式的處理數據,也有利于企業統一管理各類資源。因此,網絡化管理是企業檔案工作未來的發展趨勢。
3.企業檔案管理部門由星型結構轉向復合型結構
所謂星型結構,指的是檔案管理部門受公司級檔案管理機關的直接領導,檔案部門與機關之間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檔案管理部門對公司檔案管理的運作進行負責,在其領導下,各部門進行檔案移交和負責,呈現出典型的直線職能式企業檔案管理模式。而所謂的復合型的網絡結構,指的是分布式的企業檔案管理體系。各個部門對自己檔案管理效力負責,之間沒有行政領導關系,在企業管理向扁平化進展的情況下,復合型結構是適應企業管理發展趨勢的檔案管理方式。
4.加強了企業檔案社會化協作
當前,企業經濟效益是企業的主要關注點,因此企業傾向于外包管理非現行檔案。目前社會上出現了專業型檔案保存中心的機構,為企業檔案的外包提供了可能。社會化協作可以降低管理費用,緩和企業檔案保管的壓力,符合政府轉變職能的需要,實現非行政職能社會事務的分離,有利于集中精力進行宏觀管理。在制定基本目標和標準,政府督導的前提下,企業檔案形成了管理的社會化競爭,由此產生的社會化競爭激勵機制,將使檔案事業充滿活力,促進檔案管理效益的提高。
二、現代企業制度下檔案管理模式的建構
綜上所述,本文作者認為,當前企業在檔案管理方面應當采取的管理體制與模式為:堅持社會化與市場化的有機融合,依照企業自身管理特點,企業自主的管理檔案,并采取分布集中管理模式,實現檔案管理的一體化和標準化。
1.企業檔案的分布式集中管理模式
所謂分布式集中管理企業檔案,指的是企業檔案管理形式采取事實上分散、形式上集中的管理形式。事實上分散,是指由企業檔案形成部門對企業檔案具體事務進行具體管理,企業檔案的利用、保存,制定均由企業各職能部門負責。形式上集中,是說由企業一級管理層總負責完善檔案管理流程、制定企業檔案管理制度、進行企業檔案管理,但是企業一級管理層只對文件形成版本進行授控,而不參與企業檔案具體管理事務。上文所提及的分布式集中管理從核心來講其實還是一種分散管理,不同之處是必須符合法律要求,并遵守企業法規的約束,意即遵循形式上的約束。
2.企業檔案的信息一體化管理模式
企業檔案的信息一體化管理是從系統論的角度出發,借助計算機和網絡技術,以文件生命周期理論為基礎,對檔案進行統籌和管理,使之發揮各自以及總體的最大效能,實現系統化和規范化,企業檔案的信息一體化管理模式是檔案管理與文件管理內在聯系的必然結果。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對文件和檔案信息資源進行開發。企業檔案的信息一體化管理模式具體內容包括信息利用的一體化、流程管理的一體化和檔案生成控制的一體化。其技術支撐是網絡技術何計算機為代表的信息技術。這些數字化技術的推廣和應用檔案管理的工作效率,簡化了工作程序,改變了檔案的載體性質和生成方式,使得檔案一體化管理有了技術基礎。
3.企業檔案的標準化管理模式
企業檔案管理工作的發展方向就是實現管理標準化,規范化與標準化的管理可以加速檔案工作的發展,把新的先進的管理方法與管理技術引入檔案工作。具體的方面包括:企業檔案工作名詞術語標準化、企業檔案代號代碼標準化、企業檔案著錄標準化、企業檔案標引語言標準化、企業檔案的收集、整理、鑒定標準化、企業檔案的統計、提供利用標準化以及企業檔案編篡及出版格式標準化等。
三、結束語
企業檔案的管理模式與管理體制是動態發展的,需要結合先進理念和具體實際去對其加以充實,從而推進企業檔案管理模式與管理體制研究的不斷深入。
參考文獻:
[1]宗培嶺.試論現代企業檔案管理制度[J]檔案與建設,2008,(08)
[2]宗培嶺.現代企業檔案工作運行機制的建立[J].北京檔案,2008,(09)
知識管理制度范文3
一.每年初制定0-3早教工作計劃,并按計劃認真實施,年末匯總資料,做好總結。
二.每月定期開展一次早教教研活動,并充分利用早教教研活動,有計劃開展早教業務知識學習、早教專題研討、早教課題交流、反饋等。
三.每次教研活動前,研討內容應事先告知教師,要求每位教師認真做好充分準備,活動時積極發表自己的見解,努力形成爭鳴、探究、團結的教研氛圍。
四.教師應準時參加教研活動,不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參加者,其他教師負責傳達。
五.早教工作負責人及時傳達上級部門關于早教工作要求,深入貫徹上級部門的早教工作精神,負責組織好早教教研活動。
六.早教教師按時設計早教指導方案、設計親子游戲,以豐富本園早教指導活動內容。
培訓制度
一.教師要積極進行自我培訓、自我提高,鼓勵教師利用業余時間參加早教的進修或學習。
二.堅持“走出去和請進來”的方式學習。每學期邀請專家或同行來園講學或交流。每學期組織一次外出參觀學習活動。并根據需要有計劃的派送教師培訓學習育嬰師,并進行育嬰師考級。
三.堅持業務學習制度,有計劃的安排業務學習內容,使教師不斷獲得新的信息,了解早教發展動態。
四.組織教師進行業務教研活動,早教實踐展示活動,提倡互幫、互學,有經驗的教師要對青年教師進行傳、幫、帶。
咨詢服務制度
一.定期為家長提供早期教育信息和咨詢服務。
二.定期對家長進行嬰幼兒養育知識和技能的指導
三.成立嬰幼兒圖書角,定期向嬰幼兒家長借閱圖書。
四.以情感體驗為主要活動形式,為嬰幼兒和家長服務。
五.舉辦家長學校講座、育兒沙龍活動,提高家長科學育兒意識、經驗及技能。
六.開設育兒咨詢服務熱線,及時有效解答家長的教養困惑。
七.設立“意見箱”,對家長提出的要求和建議給予及時的反饋和處理。
宣傳服務制度
一.建立早教資料免費發放制度,以滿足幼兒家長的早教知識需求。
二.邀請兒保專家來中心提供現場咨詢、解答家長的育兒困惑。
三.建立健全的早教中心網站,提供多種服務,宣傳社區早教活動。
四.制作早教活動宣傳版面,提供育兒知識、早教信息等內容。
嬰幼兒健康安全制度
一.建立健全內外環境清掃制度,活動室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定人、定點、定期檢查。
二.嬰幼兒教玩
具要保持清潔,定期進行消毒、清洗,作好消毒記錄。
三.經常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陽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時開窗通風換氣,室內有防蚊蠅、防暑設備。
四.按照嬰幼兒用廁規律及時沖洗,保持通風,清潔干燥無臭味、污垢,定時打掃并消毒。定時作好室內紫外線消毒工作,并作好記錄。
五.做好嬰幼兒晨檢及記錄,認真做到“一摸、二看、三問、四查”。
六.做好嬰幼兒進食衛生,點心前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用流動水洗手。
七.定期檢查嬰幼兒教玩具的安全性,發現破損及時修理或更換。
監督評估制度
一.考核主要采取“自我評價、同行評價和考核領導小組評價”三結合的考核形式對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評價。
二.考核領導小組由相關部門及幼兒園領導組成,考核和評估結果作為工作質量評價的一項依據。
三.運用問卷和座談會等形式聽取和接受家長、社區人員對中心和中心人員工作的監督與評價,評價結果作為評定工作質量的重要依據。
知識管理制度范文4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租賃房屋,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除旅館業以外,公民私有或者單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第三條租賃房屋的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市流動人口和租賃房屋服務管理機構是租賃房屋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門。公安機關組織出租房主、居民委員會與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依法開展經常性的治安檢查,保護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查處租賃房屋內的違法犯罪活動。
第五條居民委員會及其治保委員會、流動人口和租賃房屋服務管理站應當及時掌握轄區內流動人口和租賃房屋變化情況,協同當地公安部門做好租賃房屋治安管理工作。
第六條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應主動配合公安機關、流動人口和租賃房屋服務管理機構共同作好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七條各級政府組織社區民警、居民委員會、流動人口和租賃房屋服務管理辦公室、站、分站及社會治安輔助力量,進門入戶,對租賃房屋及其出租人、承租人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登記。
第八條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一)與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三方聯合簽訂租賃房屋治安責任保證書;
(二)接受流動人口和租賃房屋服務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對租賃房屋的調查登記工作;
(三)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員;
(四)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設施、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規定;
(五)在承租人入住后2日內,對承租人和同住人的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家庭住址等基本情況逐人登記。對流動人口承租人及同住人,督促或者帶領其按規定申領暫住證。承租人不再承租或變更承租人時,及時向流動人口和租賃房屋服務管理機構通報情況;
(六)不得包庇、縱容、袒護承租人及同住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發現承租人及同住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舉報。
單位出租或者個人委托人管理租賃房屋的,應當書面報告房屋所在地流動人口和租賃房屋服務管理機構,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責任:
(一)必須持有本人和同住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流動人口應在規定時間內申領暫住證;
(二)在租賃房屋留宿新來的流動人口,必須督促其在3日內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三)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轉借他人的,應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向流動人口和租賃房屋服務管理機構通報情況;
(四)不得留宿無身份證件的人員;
(五)不得將承租的房屋用于制造、儲存和經營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
(六)嚴禁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發現同住人員有違法犯罪活動或嫌疑的,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七)集體承租或者單位承租房屋的,應在居住人員中確定治安責任人,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條房屋租賃的中介機構承擔以下治安責任:
(一)與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防范工作責任書;
(二)建立房屋租賃登記臺賬制度,登記臺賬保存期一年,以備公安機關查驗;
(三)不得向無身份證件的人員介紹承租房屋。
第十一條房屋出租人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
(一)出租人未與居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的,由公安機關通知其改正;愈期不改的,依照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九條予以處罰;
(二)出租人將房屋租賃給無身份證件人員居住的,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等基本情況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
(三)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
(四)出租人違反本規定,構成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房屋承租人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
(一)承租人或同住人是流動人口應申領暫住證而未申領的,由公安機關通知其申領;愈期不申領的,按照公安部《暫住證申領辦法》第十四條予以處罰;
(二)承租人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未向流動人口和租賃房屋服務管理機構報告的,按照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九條第四款予以處罰;
(三)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生產、銷售、儲存、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從事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三條從事介紹房屋租賃的中介機構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市流動人口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使用暴力、威脅方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知識管理制度范文5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城市供水水質,是指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設施供水及進行深度凈化處理水的水質。
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中包括原水和二次供水。
本規定所稱原水是指由水源地取來的原料水。
本規定所稱二次供水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儲存、加壓等設施,將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設施供水經儲存、加壓后再供用戶的形式。
本規定所稱深度凈化處理水是指利用活性碳、反滲透、膜等技術對城市自來水或者其他原水作進一步處理后,通過管道或者以其他形式直接供給城市居民飲用的水。
第三條從事城市供水工作和進行城市供水水質管理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城市供水水質管理實行企業自檢、行業監測和行政監督相結合的制度。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水質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水水質管理工作。
第六條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行業監測體系由國家和地方兩級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絡組成。
國家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由國家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國家水質中心)和直轄市、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經過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認證的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站(以下簡稱國家站)組成,業務上接受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
地方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以下簡稱地方網),由設在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的國家站和經過省級以上技術監督部門認證的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站(以下簡稱地方站)組成,業務上接受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
直轄市、省會城市的國家站為地方網中心站。
第七條國家水質中心根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行使全國城市供水水質監督檢查職能。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站業務上接受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并接受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實施該城市行政區域內供水水質的監測工作。
第八條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城市供水企業定期報送的城市供水水質檢測數據報表進行審核,并報送地方網中心站匯總。地方網中心站應當將匯總后的報表送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于每年年底前報送國家水質中心,由國家水質中心匯總報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九條國家水質中心應當定期或者隨機抽檢國家站所在城市的供水水質,并將結果報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國家站應當定期或者隨機抽檢地方站所在城市的供水水質,并將結果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地方站應當定期或者隨機抽檢本轄區內各城市的供水水質,并將結果報送地方站所在城市的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定期或者隨機抽檢每年不得少于二次。
第十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每月公布一次國家站所在城市的供水水質。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公布地方站所在城市的供水水質。地方站所在城市供水水質公布的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一條城市供水水源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級劃分水源保護區,設立明顯的范圍標志和嚴禁事項告示牌。保護區內嚴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質的設施及其他有礙水源水質的行為。
城市供水水源水質不得低于地面水環境質量三類標準并應當符合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第十二條城市供水水質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十三條城市供水企業應當做好水源防護、水源水質檢測工作。發生突發性的水源污染時,應當及時報告當地城市建設、環保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當出廠水質難以達到標準需要采取臨時停水措施的,必須報經城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四條城市供水企業制水所用的各類凈水劑及各種與制水有關的材料等,在使用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用于城市供水的新設備、新管網投產前或者舊設備、舊管網改造后,必須嚴格進行清洗消毒,并經技術監督部門認證的水質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條城市供水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水質檢測機構和檢測制度,按照國家規定的檢測項目、檢測頻率和有關標準、方法定期檢測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水質,做好各項檢測分析資料和水質報表存檔、上報工作。
城市供水企業的自檢能力達不到國家規定且不能自檢的項目,應當委托當地國家站或者地方站進行檢測。
第十七條城市供水企業上報的水質檢測數據,必須是經技術監督部門認證的水質檢測機構檢測的數據。城市供水企業的檢測機構沒有經過技術監督部門認證的,其上報的數據必須委托當地國家站或者地方站進行檢測。
第十八條城市供水水質檢測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合格,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第十九條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產權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水質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人員,加強水質管理,定期進行常規檢測并對各類儲水設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不能進行常規檢測的,應當定期將水樣送至當地國家站或者地方站檢測。
第二十條從事城市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的單位,必須取得城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許可,方可從事清洗消毒工作。從事城市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的單位應當在取得許可后15日內,將許可證明復印件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以城市自來水或者其他原水為水源,從事城市供水深度凈化處理的企業,其生產的深度凈化處理水的水質,必須符合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標準的規定,并應當定期對出廠水進行自檢。沒有自檢手段或者檢測手段不完善的,應當定期將出廠水水樣送至當地國家站或者地方站進行檢測。
第二十二條對在城市供水水質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單位給予警告,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城市供水企業的供水水質達不到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標準規定的;
(二)城市供水企業未按規定進行水質檢測或者委托檢測的;
(三)供水企業未按規定上報水質報表的;
(四)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的產權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單位,未按規定對各類儲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的;
(五)不具備自檢能力的城市二次供水產權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單位,以及從事城市供水深度凈化處理的企業,未按規定將水樣定期送檢的;
(六)違反本規定,有危害城市供水水質安全的其他行為的。
第二十四條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站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進行監測和隨機抽檢的;
(二)未按規定上報水質報表或者提供虛假水質監測數據的。
第二十五條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站違反本規定,使用不合格的水質檢測材料和設備造成事故的,除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外,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處10000元以下罰款。
知識管理制度范文6
第一條 本規定所指的廢舊物資是指社會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可以利用的各種廢舊物,包括企事業單位生產和建設中產生的金屬和非金屬邊角廢料、廢液,報廢的各種設備和運輸工具,城鄉居民和企事業單位出售的各種廢品和舊物。
廢舊金屬包括生產性廢舊金屬(指廢舊機械設施及零部件,交通、通訊、建筑、供電、市政設施的廢舊金屬原材料以及生產中報廢的金屬制品和切削金屬邊角下料等)和非生產性廢舊金屬(指城鄉居民使用過的廢舊金屬工具、農具和自行車、人力車的金屬零部件以及廢舊生活金屬器皿等)。
第二條 經營廢舊物資收購業務的單位,必須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資儲存庫(場)。
廢舊物資代購站(店)的工作人員和個體流動代購人員,必須有經營地常住戶口或暫住證。
第三條 申請經營廢舊物資收購(代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按分工范圍,經市供銷社或市物資總公司批準后,報市公安機關審查同意,領取《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方可收購(代購)廢舊物資。
第四條 廢舊物資收購單位、代購站(店)必須公開懸掛《特種行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亮證經營。
第五條 外地到我市經營廢舊物資收購業務的應持派出單位所在地市、縣公安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外出經營證明,經我市供銷社或市物資總公司同意,向我市公安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換領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方準經營。
第六條 廢舊物資收購實行三級網點管理。第一級是由市供銷社的“東莞市物資回收公司”和市物資總公司的“東莞市再生資源利用公司”經營;第二級是由各鎮(區)供銷社牽頭組成的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經營;第三級是由各鎮(區)的代購站(店)經營。各鎮(區)物資回收有限公司實行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對于生產性廢舊金屬,第一級公司可以在全市范圍內經營;第二級限于本鎮(區)范圍內經營;第三級代購站(店)限于代購經營一般廢舊物資和非生產性廢舊金屬。各鎮(區)物資回收有限公司負責本鎮(區)廢舊物資經營業務,并負責對本鎮(區)的代購點的申報和行業管理。
第七條 生產性廢舊金屬的收購必須由供銷、物資部門經營。其他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得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對于個人檢拾的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單位應登記銷售者身份證號碼。
第八條 嚴禁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從個人手中收購鐵路、油田、供電、電信通訊、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等生產性和軍用設施的專用金屬器材。對出售以上的廢舊金屬器材的單位必須持有關部門證明和經辦人身份證,由一、二級網點收購,并建帳登記,其它單位和個人一律不準收購。
第三級代購站(店)只限于收購城鄉居民出售的生活器具和廢舊工具、農具、自行車、人力車等的廢舊零件。
第九條 三資、三來一補、加工貿易企業所產生的廢舊物資特別是廢舊金屬(含邊角料、碎料),需在國內交售、辦理核銷的,憑海關核銷手續,一律交售給一、二級網點收購。
第十條 各級公安、工商等部門依法收繳和沒收廢舊物資、國有企業的報廢生產線和大型生產設備,經市價格事務所估價后,交一、二級網點收購。
第十一條 廢舊物資的收購和銷售價格,國家有規定的執行國家規定;國家規定了最高限價的,不得超越最高限價;國家無限價的按市場價格收購和銷售。對國家規定專營的報廢汽車以及國有企業的報廢生產線和大型生產設備等,其收購價格由市價格事務所估價。
第十二條 廢舊物資回收實行管理者與經營者相分離的原則。由政府統一領導,工商、公安、物價、供銷、物資部門要互相配合,各司其職,切實加強對廢舊物資市場的管理。經營廢舊物資收購、代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和政策,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接受公安、工商、物價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三條 堅決取締無證經營和非法轉讓出租證照。嚴禁一證多店和超越經營范圍;嚴禁收贓、窩贓、銷贓;嚴禁物資、供銷系統以外的單位、企業、個人插手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 凡違反上述規定,屬于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屬于價格管理方面的,由物價部門處理;屬于治安管理方面的,由公安部門處理;觸犯刑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