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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目標范文1
一、經濟責任審計調查的特點
(-)調查對象的特定性。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需要調查的對象是特定的,即與經濟責任審計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
(二)調查內容的針對性。經濟責任審計中,調查的內容十分廣泛,但又具有很強的針對性。主要有:被審計單位賬面沒有記載而又必須調查核實的事項;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須調查清楚的事項,如發票要素不全、內容不真實,需要作進一步的調查;從被審計單位賬面的審計發現了疑點,而又必須進一步調查證實的事項;根據審計目標和委托部門的要求,需要調查的其他事項。
(三)調查方法的多樣性。審計調查方法取決于調查對象、范圍、內容和目標等的不同要求。有全面調查和抽樣調查,普遍調查和典型調查,綜合調查和專題調查,內部調查和外部調查,函證調查和現場調查,對單位調查和對個人調查,書面調查和會議調查等。這些調查方法可以相互結合運用,也可以與其他審計方法結合運用。
(四)調查結果的客觀性。審計調查能夠獲得帳面審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較真實的證據,審計調查的結果就是審計人員所看、所問、所聞、所查、所記、所算的和被調查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各種證據資料。調查中所收集的審計證據準確、可靠,客觀真實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質,與帳面審計結果相結合,可以起到相互印證的作用。
二、經濟責任審計中審計調查的內容
經濟責任審計需要調查的內容很多,概括起來有如下三個方面:
(一)、圍繞經濟責任開展審計調查。經濟責任審計的根本任務就是認定或者解除審計人及其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調查必須圍繞這一根本任務來開展,以便劃清經濟責任界限。劃分被審計人和相關人員應承擔的經濟責任有以下幾種方法:1.按追責對象分為領導責任和經管責任,2.按追責程度分為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3.按追責內容分為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4.按追責方式分為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黨紀責任。通過審計調查,進一步區分被審計人及其有關人員是否應承擔經濟責任及應負經濟責任的程度或者履行經濟責任的程度,對不應承擔經濟責任或者全面履行經濟責任者應當解除其任期經濟責任。
(二)、圍繞經濟案件開展審計調查。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促進廉政建設。在經濟責任審計中,賬面審計難以發現或者難以查清的案件線索,或者群眾檢舉、控告的案件線索,都應進行審計調查。調查經濟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過程、結果,調查經濟案件所涉及的經濟業務經手人、知情人、審批人、檢舉人;調查經濟案件涉案人員所采取的手段以及反映作案過程的全部載體。
(三)、圍繞重點開展審計調查。重點問題又是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必須針對重點單位、重點項目、重點資金、重點問題進行審計調查。否則審計結論就缺乏公正性,因而會失去經濟責任審計的意義。
三、經濟責任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的方法
1、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單位所涉及的有關事項,確定審計調查的對象、范圍和內容。又在審計調查中適當進行延伸審計,綜合運用各種審計方法。
2、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要求所涉及的有關項目,選擇恰當的調查方式。如用統計調查法核實經濟指標,用試點調查法了解經濟政策執行情況,用重點調查法追查經濟案件,用會議調查法征求對被審計人的總體評價等。
3、根據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所涉及的特定事項,對審計調查材料進行相互聯系、客觀地,使審計調查的內容與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具有相關性,而不能將兩者割裂開來,更重要的是將兩者有機結合,綜合利用。
4、根據經濟責任審計方案制訂審計調查方案,合理安排審計調查人員、時間和審計力量及其組織方式。同時,又要根據審計調查過程中的變化情況,及時調整經濟責任審計方案。使審計調查與經濟責任審計在目標要求上達到一致,在組織實施上達到統一,在時間安排上協調同步。
5、根據責任審計與審計調查的關系,搞好幾個結合。即:審計與現場觀察結合,審計與問卷調查相結合,審計與調查相結合,數據統計與事實調查相結合,內查與外調相結合。在此基礎上,根據審計調查的要求,綜合運用多種審計調查,以求得最佳的審計調查效果,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和效率。
四、經濟責任審計調查結果的運用
審計調查結果就是審計調查報告及其產生的作用。經濟責任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除了方法、上的結合外,還必須注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與審計調查結果相結合運用。
(-)、審計調查結果是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重要依據之一。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包含了審計調查的結果,對被審計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內容反映了審計調查報告的內容,是總與分的關系。審計調查的結果是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基礎,調查報告必然成為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重要依據。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對審計調查結果的運用程度反映了審計調查的質量和效果的高低,審計調查的質量和效果的優劣直接到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質量和效果,在一定意義上說,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發揮作用,關鍵取決于審計調查結果有無分量。審計調查結果是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補充。一個項目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往往是反映總括、全面的情況,而審計調查報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體、詳細的情況,可以起到補充作用。
(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程度決定審計調查結果的運用程度。因為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決定了審計調查報告所反映的情況、和意見及其范圍和方式。但是,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要依賴委托審計的部門和審計報告使用者來體現,而審計調查結果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影響程度不完全是調查報告本身,還受審計機關的指導思想和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等影響,比較好的審計調查報告不一定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中得到充分體現。這一點必須引起各級審計部門及其審計人員的高度關注,不能忽視審計調查結果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所產生的影響。
(三)、在特定條件下,審計調查結果能夠獨立地發揮作用。審計調查報告可以不依賴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而產生特殊的效果,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關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面的審計調查報告,是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內容和方法中帶有性的認識,反映經濟責任審計的成果、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的建議,對加強和改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具有指導作用。二是關于經濟責任審計中某些特定事項的專題調查報告,一旦提供給報告使用者或者向公布,將對被審計人或者被審計單位產生重大影響,在社會上產生較大的震動力,特別是為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宏觀決策、正確任用干部提供直接的依據。三是關于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經濟案件的審計調查報告,審計機關認為需要移送處理的案件,可以將審計調查報告及其調查結果的資料依法移交給有關部門,如紀檢監察、司法機關和有關主管部門,他們一旦受理,將使審計調查結果得到充分利用,擴大經濟責任審計效果。所以審計部門應充分重視和利用審計調查報告的獨立作用。
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目標范文2
關鍵詞:油品銷售企業 經濟責任審計
對油品銷售企業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有其必要性和緊迫性,油品銷售企業的經營和競爭戰略已經隨著企業布局的發展而轉向銷售終端,而針對油品銷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卻缺乏客觀的評價標準,從而阻礙了審計職能的作用發揮。作為整個石油化工系統鏈條的下游企業,油品銷售企業直接面向社會和市場,其經濟責任審計是伴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逐步發展起來的。筆者結合從事油品銷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實踐經驗,對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闡述自己的看法。
一、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必要性分析
油品銷售是一項需要多方協調的系統性工作,涉及行業的整個鏈條。對其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具有的必要性體現在:
首先,對油品銷售企業開展經濟責任審計,能夠保障企業健康發展,為國家經濟秩序的穩定做出自己的貢獻。油品銷售企業的經濟責任審計以財務收支情況為基礎,通過查證,找到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可以進一步激勵企業遵章守紀、規范經營,從而實現保持企業穩定發展的目標。
其次,對油品銷售企業開展經濟責任審計,能夠加強企業管理者勤政廉潔。在經濟社會飛速發展的今天,企業管理者在企業中處于“說一不二”的地位,與權力相匹配的便是其巨大的經濟責任。油品銷售企業的經濟責任審計能夠對企業管理者在任期內的重大決策是否有所失誤、主要經濟指標是否圓滿完成、個人是否遵守廉政紀律和執行國家法規等進行審計,通過審計,能夠客觀地評價企業管理者決策水平與遵章守紀情況,促進其加強自律、加強廉政。
此外,對油品銷售企業開展經濟責任審計,能夠核實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客觀地評價其經營業績與經濟責任。國內成品油市場競爭日趨白熱化,必須制定實施正確的營銷策略。而經濟責任審計以財務收支、業務活動、效益情況進行評價,從量化的角度核實企業經營管理狀況;有利于企業在市場中贏得主動,保持工作的連續性。
二、油品銷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特點
如何通過經濟責任審計來打造油品銷售企業核心競爭優勢,是企業的市場戰略中面臨的重要問題。油品銷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特點包括:
(一)油品銷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涉及多個部門
經濟責任審計涉及到的部門包括,審計部門、被審計部門、組織人事部門等。眾多的部門為客觀進行審計帶來一定的難度。
(二)油品銷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復雜度較高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時間跨度大,審計期限長的工作,涉及到很大的工作量,難度和復雜度較高;由于我國目前尚缺乏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標準和法律法規體系,如何確保審計結果的準確性,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油品銷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具備多種功能
油品銷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針對的是企業管理者,不但涵蓋了財務報表與收支狀況,還包括企業管理者的各種決策與績效,是一種涉及多個方面的多功能審計。
(四)油品銷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雙重性
油品銷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針對“事”與“人”兩方面。企業的法人是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實際的審計行為一方面要顧及企業負責人的各項決策,另一方面還要以審計結果為依據,對負責人的經營水平做出定性的評價,具有雙重性的特點。
三、經濟責任審計具體內容
結合以上的分析,下面闡述油品銷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內容。
(一)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性
首先是企業投入資本的保值、增值。油品銷售企業的法定資本金是嚴禁隨意抽調的,應當具有相對穩定的款額。一旦企業出現虧損,因為盈余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的缺失,會容易導致資本金被虧損數額沖抵,難以實現有效保值,甚至面臨破產風險。所以,作為油品銷售企業經營者與管理者,必須將防止虧損作為最重要的核心目標,在這個前提下,努力進行盈利和資本的積累。所以,經濟責任審計具體操作過程中可對主要財務指標進行分析評價,以判定國有資產是否保值增值。其次是資產質量是否得到了良好管理。油品銷售企業的資產質量管理應有健全的措施,防止資產損失和浪費;還要具備良好的變現和償債能力,抵御財務風險。經濟責任審計具體操作過程中要對油品銷售企業資產質量進行測評。
(二)確保經營活動的評價合法性
企業的經營活動是否遵守法規制度是經濟責任審計具體操作過程中的另一項主要內容。盈利是企業的第一要務,但不能以損害國家利益和客戶利益為代價。經濟責任審計具體操作過程中,要對企業的決議、合同進行認真審核,確保其沒有與有關法規相背離。
(三)確保財務信息完整可靠
油品銷售企業提供的經濟信息應真實、正確。這些信息是管理部門執行監控的依據。新會計法已明確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彼裕洕熑螌徲嬀唧w操作過程中,應保證信息真實、合法和正確。
(四)評價經營業績客觀性
獲得利潤是油品銷售企業最重要的經營目標之一。企業的經濟效益是一個綜合性的衡量指標,一方面包括企業的實際盈利情況,另一方面也包括企業經營方針的正確性,所以,經濟責任審計具體操作過程中,需針對經營管理指標進行評價。
(五)評價內控制度有效性
油品銷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具體操作過程中,審計部門應針對健全性、符合性和功能性三方面進行客觀評價,目的是衡量企業內控的健全性和實際水平,從而評價企業管理成效是否達標。
此外,經濟責任審計具體操作過程中,在確定審計內容時還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與財務收支審計的銜接,經濟責任審計要體現特殊時期特殊的審計內涵,經濟責任審計不是經濟問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要服務企業經濟的發展。
四、結束語
油品銷售企業屬于國有企業,對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是履行國家對國企監管的責任,從而激勵企業負責人依法經營,促進資產保值增值的手段。油品銷售是實現整個行業價值鏈條的關鍵所在,因此,還期待著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完善與創新。
參考文獻:
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目標范文3
[關鍵詞] 領導干部;任中審計;經濟責任
[作者簡介] 原署光,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審計部,中國注冊會計師、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注冊造價工程師,碩士,江蘇 南京,210008
[中圖分類號] F239.4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7723(2013)01-0051-0002
隨著國家經濟綜合實力的不斷增強,廣電行業的經濟規模也在逐步壯大,尤其是近年來,以電視臺、電臺為主的整合以及企業化經營戰略使得廣電實力越來越強,經濟業務也越來越復雜。單純的離任審計的弊端也凸顯出來,加強任中審計已顯得不可或缺。
一、任中審計的對象
任中審計是在領導干部任職期間開展的審計,確定哪些領導作為被審計對象目前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目前,江蘇廣播電視總臺開展任中審計的范圍基本上與離任審計相同,主要包括總臺下屬各單位、部門行政正職(或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含主持工作的行政副職領導),每年都會根據總臺與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簽訂的年度目標責任情況進行年度經濟責任審計。這樣做的目的,一方面可保證任中審計涵蓋大多數的部門或單位,有利于與離任審計的銜接;另一方面可以減少審計力量不足的限制。
二、任中審計的內容
眾所周知,離任審計的內容是綜合的、多方面的,國有企事業單位離任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本部門的預算執行、財政或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重要投資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情況;重要經濟事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有關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經濟管理和監督職責情況;除此還包括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政方針政策、制定和執行重大經濟決策情況、廉政廉潔等內容。而任中審計受到人力、物力的限制不可能對離任審計所有的內容進行審計。因此,江蘇廣播電視總臺在進行任中審計時更側重于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和總臺的實際需要,更加側重于對經營業績指標(包括收入指標、成本和費用指標、利潤指標)、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制定和執行重大經濟決策情況等進行審計。
三、任中審計的評價標準和依據
任中審計融合了財務審計、法紀審計、績效審計、內控審計、管理審計內容的綜合審計的特點,目前還缺乏統一的審計評價依據。江蘇廣播電視總臺在進行經營業績指標審計評價時主要依據年初與各經濟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簽訂的經濟目標責任書和年初財務預算指標。之所以采用這些指標,一方面,它具有一定的科學性,該指標是總臺目標小組根據各部門、各單位往年實際經營情況和目前現狀測算出來的;另一方面,它具有可接受性,各指標在年初均得到了各目標責任人的簽字確認。而內部控制和重大經濟決策情況則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內部控制指引、企業管理制度等來進行評價。
四、任中審計結果的運用
任中審計是一種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動態評價。單位人事部門可將審計結果報告存入干部考察檔案,作為對領導干部職務升降、免職、辭職等提出審查處理意見的重要參考依據??梢园涯甓饶繕藢徲嫿Y果作為對部門領導干部年度經濟獎勵的主要依據;對單位存在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的,可以誡勉警示,及時提醒;對連續未完成目標責任的,問題較為突出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更換。同時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中存在問題提出管理建議,有利于各單位和部門及時完善內部控制和經營管理,以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服務職能。將各部門整改情況形成專報上報相關部門,整改結果也可以作為干部考察檔案的一部分。
五、任中審計與其他審計的結合
一個單位的審計資源是有限的,單純的經濟責任審計會消耗大量的審計資源,將任中審計和其他審計相結合便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江蘇廣播電視總臺目前主要是將任中審計和年報審計、內控審計、效益審計相結合,充分利用年報審計過程獲得的相關數據來進行經濟責任評價,同時強調在審計時進行內控的評價經濟事項決策的評價重點審查評價單位內部管理的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并對被審計單位今后完善內部控制,確保經濟事項合法運行起到最基本的保證作用。
六、任中審計存在的問題
任中審計存在協調難和取證難的問題。將任中審計作為各負責人年度經濟獎懲的依據,任中審計結果將直接涉及干部切身經濟利益,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對一些問題的看法和處理,審計人員與審計對象會持不同的意見,審計對象甚至會有明顯的抵觸情緒,直接到上級部門“講客觀”、打“小報告”的情況時有出現。比如年度經濟指標完成較好的單位,可能會隱藏部分收入,以防來年制定更高的經濟目標或完不成指標;而沒有完成指標的單位則可能構造不真實的經濟業務,通過相互開票確認收入、列支費用或通過第三方虛構業務,或請領導簽字審批調整目標責任等情況,影響了審計取證,增加了審計風險。任中目標考核也失去了原來的意義。
七、任中審計也要進行后續審計
后續審計是任中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重要階段。進行后續跟蹤審計主要是看“審計結果報告”中所提到的問題被審計單位是否糾正、整改的問題是否得到落實,所提出的防護性、建設性的建議是否被及時采納,審計建議和意見是否驗證符合實際。任中審計的后續審計一方面可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整改意見和整改措施進行監督和評價,另一方面可通過下年審計時來檢驗上年的問題是否得到糾正。通過后續審計,維護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嚴肅性,提高了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和目的,并為今后的審計工作提供借鑒和參考。
八、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的協調
目前,江蘇廣播電視總臺開展的任中審計主要為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和專項經濟責任審計。雖然年度經濟責任審計一年一審,但由于評價指標相對固定,而不能全面評價領導干部。而離任審計可以做到較為全面的評價領導干部,與之相結合應該能夠很好的做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但在實施過程中,有的領導干部任期較長,比如江蘇廣播電視總臺干部基本上三年一聘,可以連任,這樣有的領導干部也許六年或者更長的時間才能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全面評價,因此,對于較早任期的經濟責任評價就較為困難,且不具有現實意義。筆者認為,可以在每三年任期屆滿時就進行一次全面的經濟責任審計,這樣可以保證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永遠具有新穎性和時效性,增加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利用價值。同時,在任中審計中更應關注企業的經濟發展狀況和管理能力,為前三年的任期做一些多方位的管理分析,使相關負責人及時了解現狀,及時改進。
[參考文獻]
[1]徐運蘭.淺談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問題及對策[J]. 財經界(學術版).2012,(2).
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目標范文4
論文關鍵詞:轉型期,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問題,對策
隨著高校校內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對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為了適應高校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上新的變化和需求,內部審計亟需轉型。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應由原來只重視監督轉變為監督與服務并重,由原來只重視查賬轉變為查賬與管理并行。正如劉家義審計長指出的“內部審計不僅是現實資產的保護者、財務報表的復核者、會計核算的勾稽者,更是強化管理的促進者、提高效能的推動者、價值增值的倡導者”。因此,處于轉型期的高校內部審計應積極開展以提高辦學效率、效益和效果以及促進高校內部科學管理為目的的績效審計、管理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審計工作,在原有“監督”職能的基礎上重點突出“服務”和“管理”的職能。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經過十幾年的實踐發展,在對加強高校干部監督管理、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隨著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尤其是隨著中層領導干部的定期輪崗、學校組織部門委托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化,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逐漸成為高校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
因此,筆者認為在內部審計的轉型期,我們有必要積極發現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結合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服務、管理”的職能深入思考解決這些問題的對策
一、轉型期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經濟責任審計委托流于形式,審計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
目前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立項一般都形成了一套較規范的程序:由學校組織部門或其他部門向內部審計部門提出委托,審計部門再報分管校領導批準后實施審計。但大多數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委托的時效性較差,幾乎都是“先離后審,先任后審”。組織部門往往是在領導干部離任、調任或提拔后才提出審計委托,形成了審歸審、用歸用的現象。這一現象導致了審計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審計結論和評價并沒有作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也僅作為干部檔案中的一份“手續”材料而已。
(二)經濟責任不明確,被審計對象抵觸情緒較大
首先目前大部分高校雖有制定所謂的經濟責任制等規章制度,但由于條例制定部門宣傳不到位、干部任用部門對新上任領導教育不夠、新上任領導自身不夠重視等原因,大多數領導干部對自身所承擔的經濟責任并不明確。甚至有的領導干部缺乏必要的經濟責任意識,覺得自己沒有承擔什么經濟責任,沒有必要審計。其次,經濟責任制的相關條例內容制定的也不夠具體,內容比較空泛,相關領導干部或審計人員難以參照執行或進行考核評價。另外,大多數領導干部對審計認識也有偏差,認為審計就是來挑毛病、找麻煩的,對審計抵觸情緒較大。
(三)法規制度滯后,審計評價指標不健全
經濟責任審計的最終結果是要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審計評價,供組織、人事部門參考。要做出較全面、客觀的審計評價,就要有科學的審計評價指標及合理的指標評價標準作為參考。然而,目前相關的法規制度中涉及指標這塊的內容還比較少,而且由于目前高校財務核算方面的缺陷和領導干部任期目標不明確等原因,審計人員獲取形成相關的審計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所需的數據比較困難,導致審計評價指標的不健全。由于審計評價指標的不健全增加了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難度與風險。
(四)審計方法與內容比較單一,審計風險大
目前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主要還是審查賬面資料,審計內容也主要是側重于財務收支的合規、真實性,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性以及個人行為是否廉潔等。由于目前高校的經濟活動日益復雜和豐富,很多經濟活動并不完全在賬面上反映出來。審計方法果只審查賬面資料,不注重對經濟活動過程的調查、了解及分析,審計內容如果不相應的擴展到包括領導干部的經濟決策是否科學、內部管理是否有效、資金使用是否合理等方面,經濟責任審計就無法準確了解被審計對象對經濟活動的真實影響以及應承擔的責任,也就無法對其做出全面準確的評價,加大了審計風險。
(五)審計部門自身因素影響經濟責任審計質量
首先,目前多數高校的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合署辦公,受到編制所限,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少。當面臨大面積領導干部換屆輪崗時,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多、時間緊、任務重。因此,在時間較短、人手不足的情況下,內部審計人員在做經濟責任審計時就會出現應付了事、走過場的情況,影響了審計質量。其次,目前高校的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多為財務出身,知識結構比較單一。而經濟責任審計特殊的審計內容和審計方法,要求審計人員要有較高的綜合業務水平和一定的分析判斷能力。但就目前高校內部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而言,勢必影響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再次,由于審計成果利用程度不高,也一定程度影響了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審計人員在做經濟責任審計時也往往流于表面,對發現的問題不予深究,審計報告中反映的問題也避重就輕,提出的審計建議也泛泛而談,嚴重影響了審計質量。
二、轉型期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發展的重點
從目前經濟責任審計發展的情況來看,經濟責任審計僅僅初步發揮了評價、監督的作用,對促進學校財經、干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的作用發揮的還不夠。因此,筆者認為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今后應積極適應內部審計轉型的要求,重點朝著為組織考核、評價干部做參考,為領導了解學校基礎單位的財經狀況提供信息,為學校加強科學管理出謀劃策,突出經濟責任審計建議的“建設性”,以及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免疫”功能等的方向發展。
(一)加大宣傳,轉變觀念,改善經濟責任審計環境
首先,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應加快相關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并對相關法規制度進行大力的宣傳和教育。通過宣傳、教育等活動,讓校領導、相關單位和被審計對象,重新認識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不僅具有“監督”職能,更具有“服務”和“管理”的職能。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應該是為組織等部門考核、評價干部做參考;為領導了解學校財經狀況和基層單位管理情況提供信息;為學校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茖W管理出謀劃策;為被審計對象及其所在單位提高管理水平、規范經濟行為服務。通過宣傳、教育等活動,轉變領導、群眾的觀念,積極消除被審計對象的抵觸情緒,努力形成一個“領導重視、群眾支持、被審計對象歡迎”的良好審計氛圍。
其次,貫徹落實“聯席會議制度”,建立起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組織、執行及監督體系。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一般由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組成,據剛出臺的《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有關內容規定,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并通過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指導、檢查、協調本年度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交流和通報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研究、解決經濟責任審計中的困難和問題等。通過這一制度的貫徹落實,能有計劃的安排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改善“先離后審”的情況。同時通過相關部門的全方位參與,使其加深對經濟責任審計重要意義的認識,了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具體難處,能積極給予配合,并且能切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利用程度。
(二)改進審計內容與方法,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內容應從目前的側重于對包含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財務收支的合規、真實性、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性以及個人行為是否廉潔等內容的財務收支審計、法紀審計,擴展到包含績效審計、管理審計等內容。通過對以上內容的審計,真正實現經濟責任審計為學校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茖W管理出謀劃策;為被審計對象及其所在單位提高管理水平、規范經濟行為服務等目的。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方法在傳統審計方法的基礎上應更加重視調查、分析等審計手段和方法的運用。通過聯席會議制度以及審前的公示制度、座談會等制度與方法,收集來自各方面的信息,分析其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確定審計的關注點;通過對被審計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簽訂的經濟合同及會議紀要等資料的查閱,結合賬面資料,掌握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決策及執行等情況。通過以上方法的運用,首先可彌補以往僅限于審查賬面資料的不足,對被審計對象能做出較全面、客觀的評價,從而較好的控制審計風險;其次可全面的了解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的情況,能為其提出更加科學、合理的改進管理、規范經濟行為的審計建議
(三)明確領導干部任期目標,逐步建立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
首先,內部審計部門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高校新任領導干部的任前培訓。培訓內容可包括:與學校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單位內部控制的重要意義和構建,領導干部在經濟決策中的地位和作用,各個崗位的領導干部應承擔的經濟責任等。通過培訓,讓即將上任的領導干部明確自己即將承擔什么經濟責任,以及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其次,要進一步明確崗位任期經濟目標,對每一位新上崗的領導干部提出具體明確的任期經濟目標,以便年終或任期結束時對領導干部進行考核、評價,同時也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提供依據。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要客觀、公正的對被審計對象完成經濟責任的情況做出評價,有賴于制定出一套科學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指標體系的建立應充分考慮高校的行政管理體制、財務管理體制,并結合高校具體的財務數據指標,采用定量指標、定性指標、對比性指標和分析性指標并用的模式。剛出臺的《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提到了一些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定量評價的指標,但這些指標還比較分散、不夠系統,且這些指標可參照的標準值是多少還不是很明確。因此,要形成一套科學、實用的評價指標體系不僅要依靠理論研究者,還要依靠每一位高校內部審計工作者在審計實踐工作中不斷的總結、歸納。
(四)重視審計建議的質量,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一方面是通過審計對被審計對象完成經濟責任情況、遵紀守法情況進行評價,另一方面還應通過審計發現基層單位在經濟活動、內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與漏洞,為基層單位預防和規避可能出現的問題、進一步規范經濟行為、提高管理水平,從專業角度提出建議。對于內部審計而言,一份包含中肯審計意見和建議的審計報告會比一份只是挑毛病、做出不痛不癢的審計評價的審計報告更受到學校領導、被審計對象及其所在單位的歡迎和重視。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能在審計報告中提出高質量的審計建議,為學校的發展提出“建設性”意見,將會進一步提高審計報告的的質量,大大的促進審計結果的利用程度,也是對內部審計作為“強化管理的促進者、提高效能的推動者、價值增值的倡導者”的最好體現,發揮了內部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
(五)加強審計隊伍的建設,切實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的科學發展
首先,要提高現有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豐富引進審計人員的專業類型。注意對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內容的選擇,改善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進一步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業務水平和分析判斷能力。其次,注重開展審計人員之間的工作經驗交流,對審計中出現的問題和特殊情況進行討論、分析,開拓思路,實現共同提高和進步。再次,要增強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意識,強調審計人員應該遵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密”的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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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目標范文5
1 績效審計視角下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現階段,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仍處在探索與建設的時期。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問題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暴露出來,這些問題對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及質量產生了嚴重的不利影響,使得經濟責任審計常常無法收到有效的結果。目前,問題主要存在以下幾點。
1.1 審計力量不足
目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繁重,特別是在政府換屆期間,各部門的人動較大,在這種情況下,審計人員不得不應對集中下達的眾多審計任務,這就很難保證經濟責任審計任務能夠有效的完成。另外,從審工作人員整體素質無法達到行業性質的需求。被審對象往往是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因此從事審計工作要具有很高的要求與政策性,從審人員往往責任重大,需要不斷提高其業務能力,培養其綜合分析能力,提高其政策水平。我國從審專職工作人員相對較少,能夠全面掌握經濟責任審計要點、準確界定經濟責任、作出客觀評價的專職人員更為緊缺,在審計過程中常常會發生審計評價無法切中要害,審計的深度和廣度達不到要求,未能提供高水平的審計評價等現象。從事經濟責任審計的專職人員的知識層次、實踐經驗、理論素養、敬業精神均亟待提升。
1.2 缺乏合理的效益性目標界定
從審計的目標來看,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為上級部門、監管部門及人事部門考察與任命干部提供科學的評價根據。然而在實施審計工作的過程中,從審人員往往能夠很容易地認定干部任期的微觀經濟效益,對于宏觀經濟效益的確定卻十分困難;能夠準確地認定干部任期的經濟效益,對于社會效益地卻難以作出準確評價;能夠全面地認定干部任期的當前經濟效益,對于長遠經濟效益卻不易作出客觀的評定。無法有效全面地對黨政干部工作期間的各類效益進行評估,往往會導致經濟責任審計的全面性降低。
1.3 缺乏準確的評價標準
長期以來,我國對財政資金使用中的監督大多集中于總量監督和結構監督兩個方面,而忽視對財政資金使用效果的監督。經濟責任審計不能對這個問題進行有效的監督,所以應賦予績效分析和評價的新內容。由于績效審計的對象往往會有很大差別,對被審對象的效益性等方面進行評價所遵循的標準也會有很大差別,難以實現統一標準。首先,現有的審計體系制度不夠全面,存在很多不足之處?,F有審計體系僅僅要求從審人員對經濟指標、經濟決策、財政財務收支、廉潔自律等內容監督,局限于經濟責任的內容,然而,對具體的評價方法、評價標準、評價制度未作規定。我國需要建立一個科學的、執行力強的審計理論體系。其次,工作績效信息往往具有多元性、差異性等特點,使得信息的準確獲取具有一定的難度。因此,在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需要對其所承擔的社會管理責任、政治責任、機關效能建設責任等工作績效進行評價。
1.4 經濟責任審計結合績效審計上還有瑕疵
近年來,經濟責任審計越來越多地考慮到績效審計的一些思路和理念,有一些部門和領域開展的也還不錯,但兩者在結合上還有瑕疵??冃徲嬌婕氨粚徲媽ο笕纹谒幉块T經營管理和經濟情況的許多領域,牽扯到的事務繁多,涵蓋范圍廣闊。然而,現有審計體系關于績效審計的內容仍處于建設過程中。例如,對行政事業單位等非營利性組織的績效評價范圍較小,僅對資金閑置、擠占挪用等問題提出了審計要求,而對決策失誤,損失浪費等問題缺乏更深層次的查處,審計揭示和探討的問題缺乏廣度,應涉及單位業績成效的管理,甚至政府的服務宗旨和服務部門任務的定位等更加有深度的問題。
從審人員應掌握多學科專業知識和技能,才能夠應對審計對象的復雜性,克服審計評價標準不一的困難,以實現對審計目標全面、廣泛的績效審計。同時,審計工作組應建立完善的專業人才結構制度,以滿足審計項目要求。然而,我國從審人員在績效審計這一方面存在著很大不足:其一,從審人員缺乏良好的社會科學教育,調查或評價工作經驗較少,對被審計政治領域缺乏深入的了解;其二,雖然我國開展審計工作已有二十多年,但審計人員長期從事就賬查賬工作,很少涉及績效審計工作,缺少績效審從審經驗,這也是影響開展績效審計工作進程的一個重要因素。
2 績效審計的科學性及二者結合的重要意義
績效審計要求宏觀經濟調控政策得以有效落實,在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前提下,不斷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通過績效審計,不僅可促進黨政領導干部進一步完善社會管理制度,解決民生問題,提高社會服務,且有利于精神文明公平公正建設,使得領導干部更加關注醫療、教育、社保等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有效的績效審計,有利于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改革為服務型政府、責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可以極大地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以及經濟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能夠有效地遏制數字出官,官出數字這類不良的社會現象。
審計工作主要是對責任主體部的金融活動和效益的評估,對我們的經濟責任進行準確的評價是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關鍵問題??冃徲嬕凑沼嘘P規定和準則,采用審計的程序和方法,監督其財政收支和相關經濟行為的效益,通過有效的分析提煉,進一步監督及評估被審單位或項目經濟活動的有效性及合理性,給出改進意見,提高效益。
另外,績效審計的開展是制衡領導干部權力的一個重要手段,因為它是對經濟、效率、效果的一個綜合評價。經濟責任審計中引入績效審計的目的就是從第三者的角度,向有關利害關系人提供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促進資源管理者或經營者改進工作,更好地履行經濟責任。
3 績效審計視角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改善途徑
3.1 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力量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要面對的問題越來越多,新常態下,新生事物也是需要更多的人力去解決,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理論十分重要。必須要按部就班有計劃,有足夠的力量進行及時的領導干部審計,避免出現審計調查解決問題的審計工作組力量不足的情況,一些財政金融的收入和支出都少的部門,或者沒有金融資源配置和行政審批機關權力的部門,一些質量問題較少的行業,開展專項審計就可以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相關的范圍之內的授權審核,通過現有的審計可以更清晰地驗證,具體授權范圍內的具體事務的領導干部和檢查、評估、宣傳,在任期間可以安排特別審計調查。建立和完善各級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重要的是提高經濟責任審計人員機構,讓熟悉審計政策,有一定級別的干部從事這項工作。為了盡快適應發展需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力量。
3.2 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科學規范的評價體系
在擬定和制定評價體系的過程中,審計部門和紀律檢查和監督以及組織和人事部門必須在協作工作的過程中進行方案的制定,研究擬定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和法規的定義,來保證實現經濟責任審計效率和公正性。經濟責任的范圍涵蓋的范圍非常廣泛,不同部門之間的財務責任的領導干部是非常不同的。負責定義和評價應堅持定量和定性的標準,在科學分類的基礎上,準確把握政府部門的本質差異,企業和機構之間的評估標準來確定領導干部。在實踐中,這樣做只要根據評價評分量化方法,可以確定本次審計評價更準確,直接使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
此外,需要設置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和綜合使用國有資產和金融資本。
3.3 讓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真正發揮有效作用
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就是對領導干部有一個制約,這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本質問題,所以,從一定程度上說,讓經濟責任審計真正成為監督和制約干部的手段,就要加入績效這個東西,有了績效,才能真正讓經濟責任審計發揮作用,否則,經濟責任審計只能是走形式,無法發揮它的全部作用。
各級組織部門要根據新形勢發展的要求和干部任用條例的有關規定,堅持先免職、再審計、后任用的措施,在決定干部離任或有調整意向前,先免除其領導職務,再委托審計機關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形成之后,領導和組織和人事部門審計結果來參考和評估,決定是否對其繼續任用,當然這在現行體制內還是一個假設。但是,組織和人事部門要去思考,如果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經濟責任尚不清楚或不研究不作為,沒有約束的行為,一律不認可,確保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到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也可以將經濟責任審計實踐之前任命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和干部任命前系統結合。對于在表面背后產生的經濟財務收支不平衡和無效率的經濟責任問題,應該全面地分析,得出問題的原因,誰的孩子誰抱走,屬于主管機關部門負責的,屬于所屬單位單位負責的,負責前任領導應當負責的,都應該有一筆清楚的賬,不可以籠統地歸咎于當前一任的領導。
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目標范文6
針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要求,把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與被審計者經濟責任相關的情況查深、查透。重點要審查六個方面的內容:一要審查被審計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重點關注是否嚴格執行年度預算,超預算是否經過的審批;二要審大經濟決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經濟決策的程序及是否存在由于決策失誤而造成的損失浪費;三要審查單位資產管理情況,重點關注單位資產異常增減變化和保值增值情況;四要審查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規、合法,重點關注有無隱瞞、轉移收入、私設小金庫和擠占專項資金、亂發獎金補貼等違反財經法規問題;五要審查被審計對象遵守國家財經法紀和個人遵守廉政規定情況,重點關注是否存在違規開支和利用職務便利占用財物、等行為;六要審查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執行是否有效,財務機構人員配備是否到位、合理。
經濟責任審計的局限性
(一)審計缺乏自主性,項目安排的科學性有待提高
根據《審計法》的規定,審計部門可以自行安排審計項目,然而目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必須有黨委政府、組織人事等部門的委托才能進行,審計部門成了組織人事部門的辦事機構,審計缺乏自主性,陷入被動審計的局面。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在任免領導干部時,審計部門是不參與的,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時間的要求又比較高,從而實際工作中容易造成積壓任務,無法全面按時完成委托事項,無法保證審計質量,也帶來了較大的審計風險。另外,不少領導干部任職時間比較長,只在離任后才接受審計,容易形成走過場的局面。
(二)經濟責任界定難,審計風險較大
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做出錯誤審計結論而導致的相關組織或人員承擔法律責任和相應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在審計過程中,以人為審計的對象,必然伴隨著極大的風險,如:審計過程中可能違反程序、采集證據不當、查證不實或定性不準等風險。
(三)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難度大
在實際工作中,評價經濟責任審計要比評價其他審計項目困難得多。主要是因為我國尚未形成完善的經濟責任評價依據,審計評價的范圍難以界定,致使評價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而且前后任的經濟責任難以區分,對被審計人員的工作能力、應負責任的范圍與性質等缺乏具體的分析與評價,同樣也給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和界定增加了難度。
(四)經濟責任審計存在滯后性
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大多是由于各種原因在離任時才進行的。但是,在程序上往往是“先離任,后審計”,這種滯后現象是由我國政治體制及組織人事制度決定的。并且在未宣布之前,領導干部的離任還有其特殊的保密性,同樣給離任前審計造成相對的難度。
(五)部門相互協調配合不夠,難以有效地發揮經濟責任審計作用
紀檢監察、司法與審計部門之間除每年例行的聯席會議外,尚未在工作中形成合力,發揮整體作戰的優勢。在相互溝通、共享資源方面做得還不到位,未能實現案件線索資源共享的高效率運作。
(六)審計技術滯后
經濟責任審計對權力制約和監督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審計機關經過多年實踐雖然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是審計方法仍然相對單一,審計技術手段相對滯后。隨著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大部分被審計單位電子化、網絡化、信息化的程度越來越高,而審計機關的計算機普及運用、軟件開發及網絡建設均相對滯后,與被審計單位極不對稱,審計工作仍以手工查賬為主,依靠內控制度來開展測評、核對、盤點、函證等審計工作,審計方法與手段仍然缺乏剛性,其監督力度難免大打折扣。
(七)審計主體綜合素質欠缺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個兼容審計、監察、管理、監督等多種職能的更高層面的綜合監督形態,對從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基本的道德素質和業務能力外,更要具備對事物判斷和分析的敏感能力、洞察能力。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不確定性,被審計的領導干部所處的行業不同,審計時的工作重點就不盡相同,這樣就要求審計人員有較高的綜合素質,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時間不長,擁有較高綜合素質的審計人員不多,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多局限于傳統的財務收支等方面的審查,無法深層次的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使經濟責任審計監督處于一個較低的層次。
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
(一)提高重視程度
經濟責任審計是審計部門利用審計手段從財政財務收支、資產保值增值、財經紀律執行等角度認定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為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干部提供依據。經濟責任體現的是一種受托利益關系,反映了當前經濟發展與經濟管理的需要,因此經濟責任審計同樣要突出中心、服務大局。在實際工作中力求將財務收支、目標考核、民主測評結合起來,對領導干部任期內應承擔的經濟責任予以明確劃分,盡量規避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二)逐步做到離任必審、先審后離
如果離任不審就會職責不清,無法追究責任。如果先離后審,就會使審計流于形式,對離任領導缺乏約束力,同樣會帶來不應有的損失。如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須先離后審,也必須按照先離后審再任命的組織程序,切實做到審計結果出來前不得完成實質接工作,必須明確應由離任者本人承擔的經濟責任。只要被審計單位和離任者本人能夠積極配合,審計工作就會處于主動地位。只有做到這一點,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作用才會進一步凸顯。
(三)加大部門協作,搞好經濟責任審計的科學性
經濟責任審計的項目應先經領導干部經濟責任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再由組織部門委托審計部門予以實施。既要充分滿足干部管理監督工作的重點要求,考慮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又要考慮當前審計機關的承受能力和現實條件,盡早提出委托建議。紀委、組織、監察、人事、審計部門應及時交換意見,共同參與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確定,合理安排審計資源,使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有重點、有秩序地進行,避免經濟責任審計走過場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