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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匯報范文1
關鍵詞:消防部隊 經濟責任 審計結果 運用
中圖分類號:F239.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6)10-147-01
近年來,隨著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不斷深化,消防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逐步常態化,各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職意識逐步強化,經濟管理工作逐年規范。但在領導干部結果運用上還存在著運用力度不大、效果不好等問題。部隊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能否得到充分、合理的運用,既關系到經濟責任審計作用的發揮,也關系到干部選用的質量,對部隊經濟管理和干部隊伍建設長遠發展都會產生較大影響。本文就如何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一、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組織功能
1.細化領導小組職能。要進一步細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領導小組職能,將領導小組職能由宏觀籠統職能向可操作、可執行、具體化層面引深。如審批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閱批審計報告,講評審計工作情況和階段性審計成果,研究確定審計工作的重大事項,提出對審計人員和被審計領導干部的獎懲建議,安排領導小組成員對問題較多的被審計對象進行談話誡勉,督促有關審計意見落實等等。
2.整合優化部門合作環境。各級要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規律,按照各部門業務分工和管轄范圍,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任務分工及工作程序,降低組織協調的難度。要將由審計、政工、紀檢、財務等及部門負責人納入領導小組范圍,必要時,與經濟管理相關的業務部門負責人也要列入審計聯席會議,提高領導小組的領導力。要根據干部選任、管理、監督等工作的需要,研究制訂年度審計計劃和實施方案,審查審計報告和審計意見書,研究運用審計結果的具體方案,及時互通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定期向單位黨委報告工作,確保審計結果運用的完整性和不間斷性。
3.進一步提高意見落實質量。要加強審計意見的落實,采取掛牌督辦、實地督導、限期整改等有效措施,提高審計意見落實質量。審計意見的落實情況要及時報黨委審議,并形成會議紀要記錄在案。此外,被審計單位黨委還要結合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分析,有針對性地建立和完善的財務、業務管理制度,杜絕審計問題再次發生。
二、建立和落實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保障制度
1.建立和落實“先審后離”制度。雖然審計法規對此未作出明確要求,但從實踐來看,領導干部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是審計結果得以運用的關鍵因素。審計部門在會同政工部門研究擬定出應審計的領導干部名單時,應對其擬離任領導干部優先安排審計,審計結果必須在干部調整命令宣布之前送達政工部門;年中若發生擬審計領導干部名單增減變化時,政工部門應保證給予審計部門足夠的審計時間的前提下,提前通知審計部門,以便及時調整審計計劃。
2.建立和落實信息反饋制度。要建立和落實審計情況反饋、整改落實情況反饋和審計結果運用反饋等制度,定期由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向所在單位黨委專題報告。審計部門要及時向上級審計部門報送批準后的審計報告,向政工部門移交被審計領導干部審計報告表。被審計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審計部門書面反饋審計意見落實情況,對未落實的問題原因要予以詳細說明原因。對審計結果運用情況,相關業務職能部門要及時向經濟責任審計部門反饋,便于審計部門掌握情況制定下步工作任務目標。
3.建立和落實情況通報制度。審計部門要結合年度審計工作情況,以審計情況通報會、審計結果通報等形式,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情況通報部隊官兵,增加審計結果運用的透明度,主動接受官兵的監督。要及時通報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以及處理結果,保障官兵的知情權。要把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審計要求、審計結果運用等內容納入年度黨委擴大會議工作部署,以引起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對象和參審單位的高度重視。
4.建立和落實責任追究制度。責任追究應包括審計過失、審計結果運用過失和審計意見不落實等責任界定及如何處理等內容。因審計過失或隱瞞、截留審計發現的重大問題,而造成審計結論嚴重失真的,應由審計結果提供人和直接參與審計人員負直接責任,審計部門負責人負領導責任;審計結果匯報環節出錯導致沒有運用落實到位的,由匯報部門負責人負直接責任,經濟責任審計部門負責人負領導責任;審計意見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落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被被審計領導干部負直接責任,被審計單位黨委書記負領導責任。對負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人員的處理,應根據情節輕重和后果嚴重性分別實施紀律處分、誡勉談話等。
三、積極探索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有效方法
1.建立審計資料庫。審計部門應將對各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基建工程審計和專項審計等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分類收集整改,建立審計問題及情況整改資料庫,對審計結果運用情況詳細記錄,便于后續審計時查找使用和借鑒。
2.加強宏觀督導。要定期對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歸類排序,選擇一些影響面較大、發生率較高的問題作為研究重點,深入剖析發生原因,及時向黨委提出具有前瞻性、指導性的整改或整改問題的宏觀建議,以引起各級黨委的高度重視,充分發揮審計結果對部隊建設的促進作用。
3.強化監管措施。要定期將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通過公安局域網和文件通報進行公布,不僅有利于官兵對被審計者的監督,提高審計執法的透明度,而且對其他領導干部具有教育、警示作用。審計部門應合理劃分公示范圍,周密確定公示內容,嚴格設置查閱權限,經黨委審批公布。對一些熱點問題、焦點問題、傾向性問題、被審計單位屢糾屢犯的問題等,不僅要公開曝光,而且要限期整改,并反復追查其整改措施與結果。
參考文獻:
[1] 何玉榮.淺析加強和改進公安現役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內蒙古電大學刊,2015(6)
經濟責任審計匯報范文2
一、實行計劃管理,強化源頭控制
當前,縣級審計機關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相當繁重,部分縣(區)審計機關已達到年度審計項目的三分之二以上,審計力量不足、審計任務過重、審計任務不均衡和計劃性亟待加強等問題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和效能的發揮。為破解這一難題,該縣按照“突出重點,保證質量”的要求,前置監督關口,合理選擇審計對象,科學制定經濟責任審計計劃,逐步加大監督和防范效果更明顯的任中審計項目安排,在工作源頭上解決了審計任務不均衡問題。據統計,2005年縣鄉換屆以來,完成經濟責任審計項目96個,占年度計劃的56%,年人均審計1.5個,查糾違規資金2.3億元,經濟責任審計呈現出服務干部監督管理需求和兼顧審計資源的特點,成效突出。
為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該縣充分發揮經濟責任聯席會議的作用,由其牽頭制定年度計劃,提高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安排的嚴密性、嚴肅性和可行性。聯席會議規定領導干部經濟審計實行“逢離必審”、“任中抽審”,明確了四類必審對象,即: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中經縣委確定,擬調整或已決定調整的干部;任期已達屆中或屆滿的領導干部;群眾反映或組織掌握有關問題線索需要審計的干部;需上報上級表彰、獎勵的領導干部。按照四種必審對象的要求,在安排年度經濟責任審計任務時,有選擇地對四類干部進行重點監督:一是任職時間較長而近期又未實施過審計的領導干部;二是掌管資金較多或在重要部門任職的領導干部;三是以前審計發現問題較多的領導干部;四是臨近退居二線的領導干部。審計對象確定后,編入全局年度計劃,根據自身工作實際提請組織部門委托??紤]審計對象多、覆蓋面大的實際,該局在安排其他專業審計任務時,積極做好與經濟責任審計銜接工作,實行經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行審計、財政決算審計、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投資審計及專項資金審計相結合的“捆綁審計”,做到一次審計,滿足多種需要;在審計時限上,采取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任中審計相結合的方法,領導干部離任前,原則上審計全部任期,已進行年度審計的,只審未審年度,對審計發現重大問題的,進行追朔審計。通過源頭控制審計項目安排,整合了現有審計資源,有效避免了重復審計和項目打架現象,提高了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和成效。
二、強化組織實施,突出審計重點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涉及的領域寬、政策性強,必須在全面審計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因此審計機關要統籌安排各項工作,抓好現場審計。該縣通過多年實踐,摸索出“力量上統一匹配,時間上統一步驟,審計上統一內容,處理上統一標準,結果上統一使用”的經濟責任審計一體化審計模式,審計質量、工作效率、結論落實工作得到同步提高。
“磨刀不誤砍柴功”,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前,都組織周密詳盡的審前調查,并在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編制實施方案,力求做到五個明確,即明確審計目標、內容、重點、分工和步驟,在審計力量上不搞平均分派,堅持審計力量和審計重點相匹配。在審計內容上突出八個重點,做到八查八看:一是查任期內年度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看有無偷漏稅金現象;二是查任職初期和離任時的家底,看國有資產增減情況;三是查任期內財政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規、合法,看有無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四是查任期內國有資產的管理情況,看有無損失浪費問題;五是查任期內債權債務是否真實,看有無虛報漏記問題;六是查任期內農民負擔是否合規合法,看有無亂加碼、亂集資、亂收費、亂罰款等加重農民負擔問題;七是查任期內配發的辦公用品、通訊設備是否清理移交,看有無轉移、藏匿問題;八是查任期內執行廉政紀律和黨的方針政策情況,看決策有無失誤,有否給黨和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有無貪污受賄問題等。圍繞審計內容,重點抓好內部控制測評、貨幣資金盤庫、工作底稿編制和審計資料復核四個環節,同時做做四個結合,即查人與查事結合,由事及人,分清界定領導干部所承擔的責任;查帳與調查結合,豐富審計內容,確保審計結論客觀公正;與常規審審計方法計結合,借鑒以前審計結果,提高工作效率;與發現案件結合,充分發揮審計在經濟領域的懲處作用。在審計方法上,不拘形式,根據審計內容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適當的審計方式、方法,如財務帳目審計與實物盤點核對、座談、走訪調查、受理舉報、調閱有關資料等方式相結合,全面細致地審清查透每一個審計事項。
為規范審計報告內容和格式,該局制定了縣直部門、鄉鎮黨委政府、國有企業三個報告模版,將審計范圍內容、問題處理標準予以列示,指導審計操作,方便報告撰寫;同時強化綜合分析,實行審計組、科室、局業務會議三級綜合分析匯報制,堅持從制度、宏觀上提出解決和預防的建議、意見,為組織等有關部門利用審計成果提供可靠數據和依據。2005年以來,提交綜合報告、專題審計信息142篇次,縣領導批轉96篇,縣委、縣政府根據審計建議,出臺了關于規范政府非稅收入、業務招待費列支報銷、政府項目投資管理等辦法8項,促進了全縣財政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強化協作聯動,加大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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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順審計管理體制,充實審計專業人員
(一)縣區經濟責任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機構實行名稱、性質、建制和隸屬關系四統一,機構名稱統一為縣區經濟責任審計局和縣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辦公室,人、財、物由審計局統一管理,各種公文和業務文書由審計局統一出具。
(二)加強縣區經濟責任和固定資產投資機構審計力量,配備足夠數量具有審計專業知識的業務人員,凡進入審計部門的人員必須具有從事審計工作必要的學歷和專業。
二、加強縣區審計機關基礎設施建設
各縣區要切實改善審計機關辦公條件,加快審計機關信息化建設,保障審計工作用車,為審計工作創造良好條件。
三、保障縣區審計機關審計外勤自理經費
各縣區要在保障審計機關正常工作經費的同時,將審計外勤經費足額列入財政預算,保障審計外勤經費自理制度的落實,促進審計機關廉政建設。
四、切實加強對縣區審計工作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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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對負有經濟責任的管理者履行經濟責任情況所進行的一種審計活動,是加強干部監督管理,從源頭和機制上治理腐敗,促進領導干部廉政勤政的一項重要舉措。近年來,公安邊防部隊經濟責任審計為規范部隊經濟活動,增強部隊經濟效益發揮了重要作用,審計的經濟、政治和社會效果日漸顯著。但由于公安邊防部隊經濟責任審計具有內容多、范圍廣、跨期長的特點,決定了審計風險自始至終、不同程度地存在于部隊審計工作中。下面就如何保證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談一些認識和具體做法。
一、 公安邊防部隊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定義
國際審計準則第25號《重要性和審計風險>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風險指的是指審計人員對實質上誤報的財務資料可能提供不適當意見的風險?!蔽覈毩徲嫓蕜t對審計風險的定義與此相似,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苯梃b以上有關審計風險的定義,公安邊防部隊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由于部隊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的失誤或其他客觀原因,未能全面了解責任者所在單位的情況而造成的估計和判斷,導致經濟責任審計結論不實,對被審責任人任期內的經濟責任作出不恰當評價的風險。
二、 公安邊防部隊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成因分析
(一)經濟責任審計既審事又議人。 公安邊防部隊經濟責任審計是部隊內部審計的一種形式,它除去具有一般的審計特征以外還有一定的特殊性。財務收支的審計、預算執行的審計等都是針對事情而非責任人,經濟責任審計既要審查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又要評價責任人的經濟責任,把對“人”的監督與對“事”的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審計的內容更多,范圍更廣,難度更大,從而加大了審計風險。
(二)經濟責任審計覆蓋期較長,審計的時間跨度大。公安邊防部隊經濟責任審計是對部隊領導干部在任期內經費管理結果的審計,一般一個任期以上,跨越時間長,經濟活動廣泛復雜,各種資料多,審計評價的事項(來源:文秘站 )多,審計的依據尚處于不斷的變化與完善之中,因此,有可能因依據的有關法規、規則不當而產生審計風險。
(三)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審計對象層次高。被審計的責任人一般為掌握一定權力的領導者,其任職期間涉及的部隊大宗物資采購,營房基礎建設、與地方往來款項等敏感性問題多,需要大量采用專業判斷和分析性技術,如果審計人員的素質,特別是知識面與審計技能不適應上述要求,就會從審計過程的各個環節產生風險。
(四)被審計單位提供虛假的財務信息。隨著信息化程度的不斷提高,部隊會計信息資料也越來越多,有些單位對預算經費開支情況的會計資料提供的較為完整,而且從面上看,執行財經紀律的情況也比較好,實際上卻存在有些預算外的收入未全部入賬現象,還有的是受單位領導指使,對會計帳務進行調整沖減,這些都嚴重影響到審計結論的真實性,產生了較大的審計風險。
(五)審計事項常使得審計機關面臨被動的局面。公安邊防部隊人動一般具有批量性,當上級領導下達限期完成任期審計任務時,存在任期審計任務多,工作量大,情況復雜,難度大,要求高,在短期內很容易形成審計力量相對不足的矛盾,審計人員對風險- 成本-效率的關系很難處理,無暇顧及審計質量等方面產生審計風險。
三、公安邊防部隊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改進審計手段,運用科學審計方法。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事項的時間長,內容多,工作量大,上級部門對審計結果的要求急。解決這一矛盾的有效途徑,就是改進審計手段,采用科學有效的審計方法。一是實行經濟責任審計審前自查制度。要求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按規定對遵守國家財經法紀的情況、往來款項、部隊的基礎建設、大項采購項目的合法程序等相關問題在實施審計前自行匯報或自查,然后審計人員根據其自查的情況對其進行檢查。二是充分利用歷年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的成果。調閱以前年度審計檔案,了解以前年度存在問題,分析發現問題存在的可能性,選準切入點,歷年的財務收支審計檔案都可以看出責任人的廉潔與否,對降低審計風險具有重要的意義。三是根據不廉潔行為具有隱蔽性強的特點,把審計范圍從本級延伸到下級單位、外調與被審計單位有經常往來經濟活動的商家及地方共建友鄰單位,堅持查帳與查實結合,內查與外調相結合,重點與一般結合。這樣才能把問題查深,查透,最大限度地降低審計風險。
(二)積極推行多方審計承諾制
多方審計承諾制包括審計人員向審計機關承諾、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領導干部分別向審計組承諾等內容。審計組重點就保證按審計方案規定的內容和操作規程實施審計等向審計機關作出承諾。被審計單位重點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有無賬外資產、賬外賬、“小金庫”等向審計組作出承諾。被審計領導干部重點對所提供的任期內各項經濟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本人遵守國家財經法規、遵守領導干部廉政規定的情況,以及審計范圍涉及的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向審計組作出承諾。通過多方承諾,可以事先明確各自應當承擔的責任,防范和化解審計風險。
(三)恰當作出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
審計評價要科學合理,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幾點:一是在界定評價領導干部應承擔的經濟責任時,要從部隊總體經費管理狀況,任期部隊發展,固定資產增加,債權債務清理,個人遵紀守法等方面出發,按照事物的本來面目,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講夠成績,說透問題,既不夸大,也不縮小。同時站在第三者的立場,結合當時當地的歷史條件、政策背景和客觀工作環境等全面地看待被審計對象的功過是非,客觀公正地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的財務收支及其他有關問題進行評價。二是在評價范圍和語言上,要堅持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范圍內,用恰當、通俗、符合邏輯性的語言來評價, 語言要標準、規范、少用或不用修飾性詞語,即評價應當從實際出發,根據審計方案確定的審計內容的審計結果,采取寫實方式進行,這樣既達到了評價的目的,又防范了審計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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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委、市政府根據換屆工作的需要,加大對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力度,從4月12日至24日,從審計局、財政局兩個單位抽調21名業務骨干,由審計局牽頭,組成7個聯合審計組,集中對全市21個鄉、鎮、場、街道黨政主要領導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其主要目的是“查清楚、交明白、促提高”,使黨政班子移交交得清楚,接得明白。同時幫助鄉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進一步提高鄉鎮財政和財務工作水平。這次對全市所有鄉鎮集中進行的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從中我們也得到了一些有益的啟示。
一、明確審計內容,突出審計重點
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就是對鄉鎮領導任職期間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及所有相關站、所、辦的全部財產及財務收支、債權債務增減變動情況等方面所承擔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它將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上,深入查清任職期間的職責范圍、工作業績、財務管理、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其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任期內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突出對農、林、牧、副、漁及第二、三產業達到的總產值、農村經濟總收入、人均收入完成情況和招商引資效益情況的審查。
二是任期內鄉鎮政府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審查其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情況,決算和預算是否一致,如有大的差別,究其產生的原因。
三是任期內鄉鎮債權、債務變化情況。突出對往來賬項的審查,仔細核對往來賬項的真實性,看有無收入掛往來或轉移支出的現象。通過審查賬簿和憑證,看賬實是否相符,注意對影響損益的各種因素的審查。
四是任期內國有資產經營及存量增減變化情況。具體審查貨幣資金的真實性、固定資產是否賬實相符、有無化公為私和毀損流失、有無違規資金運用、債權是否真實。通過對被審計對象任職前后凈資產的比較,計算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資產收益率,以考核其任期內國有資產是否保值增值。
五是任期內重大經濟事項決策情況。突出對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的審查,是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精神,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了科學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重大經濟事項是否由黨委集體研究決定的,其執行是否嚴格、有效,有無失控點,有無因制度不健全或執行不力而發生違紀行為,對已發現的問題是否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改進等。
六是任期內遵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情況。通過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重點審查單位收支的真實性,有無隱瞞、轉移收入、私設小金庫;有無違反規定的開支范圍和標準;有無濫發獎金、實物、補貼,用公款請客送禮、揮霍浪費等現象;有無、貪污受賄行為,有無虛報經濟指標、偷漏稅金等行為。
七是個人廉政情況。設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與有關人員談話,看個人在經濟方面是否存在違法違紀問題。
八是任期內重大工程項目的資金來源、使用效益情況。通過對政府投資重大工程項目的完成情況;重大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核、監管情況;建設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進行審查,分析資金使用效益情況。
二、講究方法,靈活有效地開展審計工作
根據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對經濟責任審計的關注和要求,不斷總結經驗,改進方法,努力提高審計質量,采取靈活有效的方法開展審計:
一是要采取多種審計方式相結合。要做到經濟責任審計與常規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相結合,充分利用已經完成的常規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資料,搞好本次經濟責任審計,以提高審計效率;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相結合,將審計關口前移,把問題解決在初始階段,及時處理和防止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通過查詢有關的談話記錄、會議記錄、有關文件、召開座談會等,了解掌握賬面上沒有反映的情況。
二是要延伸審計。檢查財政、財務管理可能存在的轉移資金、轉嫁負擔給下屬單位行為;向重點投資項目或計劃進行延伸,檢查專項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從而更加真實、全面、準確地反映領導干部應承擔的責任。
三、堅持原則,正確把握好審計評價
審計評價是審計結果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準確與否,關系到審計結果報告的質量,也關系到審計的風險,更關系到市委、市政府對干部提拔使用的導向。審計人員必須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公正地對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及任職期間使用財政資金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情況進行綜合評價。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應堅持以下幾項原則:
一是要堅持分清直接與間接責任界線的原則。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對單位的管理應負全面責任,但并不是所有的責任都應由其承擔。按照經濟責任制的分工原則,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對其分工負責或直接主管的事項負直接責任;由其他領導成員分工負責或主管事項的那部分責任,由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負間接責任。
二是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在審計評價中應客觀公正地評價業績和責任。堅持全面地看待問題,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客觀公正地分析客觀因素對領導干部的影響。
三是要堅持準確性原則。在審計評價中應以數字為基礎,對未予審計、證據不足、評價依據不準的事項不作評價。不能超越審計職能范圍對領導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現、領導作風和群眾關系等進行評價。
四是要堅持依法審計的原則。在審計評價中,必須以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為基礎,對所審計的事項依據法律法規等標準來進行定性分析,圍繞財務收支進行評價。
四、提高素質,增強防范審計風險控制
為了有效地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必須增強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規范審計工作程序,嚴格做到依法審計,提高審計質量。在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控制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增強風險意識。在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過程中,審計風險的控制不容忽視。審計人員必須增強審計風險意識,刻苦學習鉆研審計專業知識,掌握審計專業技能,提高審計專業水平。
二是規范工作程序,強化審計質量控制。審計人員要嚴格執行審計工作程序,從確定審計項目計劃、送達審計通知書、審計取證、審計報告、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到作出審計處理決定等每個環節,都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進行,避免審計執法的隨意性。同時要建立健全審計工作監控制度、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實行審計質量抽查、復核、考核制度,嚴格審計質量標準,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每個審計項目都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處理適當,盡量避免或減少審計風險。
三是認真聽取意見,開好職工座談會。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過程中,應認真聽取被審計單位的情況介紹和匯報,對于領導干部在述職報告中自我認定的成績,必須通過座談的形式與單位職工加以確認,對有疑義的問題應進一步審計和調查,加以分析判斷,弄清事實,辨明是非,全力消除審計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匯報范文6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以界定被審計者個人經濟責任為審計目的。實行鄉鎮黨政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為了界定經濟責任,嚴格量化政績考核指標。這就要求我們在審計中必須突出被審計者個人的經濟關系主體地位,圍繞其個人的經濟責任進行認真地審查核實。審計經濟責任的項目計劃在受托前提下制定?!犊h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規定:“根據干部管理、監督工作的需要和黨委、人民政府的意見,由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向審計機關提出對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的委托建議,審計機關依法實施審計”。即這類審計項目計劃的制定權不屬于審計機關,審計機關只是在接受“委托建議”后,依法實施審計。為使這項工作適時正常開展,審計機關應當在制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前,主動與地方黨委、政府以及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取得聯系,確保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與其他審計項目計劃同時落實制定到位,做到早計劃、早安排。同時,各地審計機關應向地方黨委、人大、政府多請示、多匯報,引起他們的重視與支持,爭取及早根據《暫行規定》的要求制定出具體的審計實施辦法,使這項工作正常化、制度化。審計機關在該項審計中行使經濟監督權。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常規審計不是同一層次上的監督,它在對“責任”的劃分上雖將對“事”的監督和對“人”的監督有機結合,歸根結底直接目的是為對“人”的有效監督提供服務,在這一過程中,審計機關仍然行使其經濟監督權。因此,我們在審計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暫行規定》辦事,對被審計者個人所在鄉鎮及其直屬部門、單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認為需要依法給予處理處罰的,應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處理處罰決定;應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由紀檢部門處理;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切不可超越經濟監督職權范圍。
二、準確把握審計的主要內容
按照《暫行規定》的要求,鄉鎮主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一定要圍繞鄉鎮財政經濟領域內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審計,分清被審計者應當負有的主管責任與直接責任。審計的具體內容比較廣泛,有有形的,也有無形的,有直接的,也有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根據《審計法》、《暫行規定》以及有關法規規定和實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實踐,搞好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必須著重把74握以下幾方面內容:預算執行和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主要審查預算的編制是否科學、合規 ;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實行統一管理;預算內收支是否真實、合法、完整,有無虛報收入、虛列支出、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等問題,有無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或者隱瞞收入等情況;財政、財務支出是否真實、合法,各項收入的款項是否及時足額到位,有無個人或其他單位長期占用公款現象;是否響應中央出臺的“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精神和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對財政支出效益的審計包括:分析財政支出結構是否合理;對重大支出項目和專項資金進行延伸審計,檢查有無損失浪費問題。稅收收入情況。延伸審計地稅部門組織的各項地方稅的入庫情況,重點審計第四季度的完稅憑證,并與收入臺賬相核對,檢查有無虛增稅收的問題。對國稅部門組織的中央稅收入庫情況進行調查,確定中央稅收入庫的真實底數。鄉鎮企業稅收、利潤、基建技改和私營企業稅收情況。此問題應安排鄉鎮自查自報,審計組在此基礎上進行抽查,以確定各項指標的真實性。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這里的“資產”特指鄉鎮財政所及鄉鎮政府機關會計核算的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實物、應收賬款及暫付款等債權、固定資產等。主要審查資產管理的內部控制情況,即資產是否有專人管理,管理程序是否合規;是否設立了資產明細賬,是否定期盤點,盤點是否賬實相符;資產購買后是否及時入庫;固定資產的興建是否按規定實施了招投標或政府采購程序,各項程序是否合法、合規;資產在轉讓、出售、報廢和損毀時的手續是否合規,有無使用效率低下、損失浪費嚴重等問題。政府債務的舉借、管理和使用情況。在單位自查的基礎上,對負債進行抽查,摸清鄉鎮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和其他相關債務的規模、結構及變化情況。審查負債的真實性、合法性,有無虛假負債,看增減變化情況。與此同時,還要注意對鄉鎮財政所是否為其他部門、單位提供借貸擔保進行審計調查,揭示是否因擔保而給鄉鎮財政帶來負債,并查明責任。農民負擔情況。依據上級文件規定,審查農民負擔是否合法合理,審計農民負擔的稅賦是否合規,有無多征、少征或亂開稅目等情況,所征稅款是否足額納入財政;有無亂加碼、亂集資、亂罰款和亂攤派等加重農民負擔的問題,以確定農民負擔的真實底數;是否建立健全農民負擔監管制度。預算外資金及“三提留五統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理,有無擠占、平調、挪用等問題;審查各項資金的使用比例是否合法,有無損失浪費。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重要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情況。重大投資項目決策情況。主要審計被審計者任職期間,鄉鎮重大投資項目的決策程序是否符合有關基建程序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項目運行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審計投資規模是否超過了資金籌措能力,有無盲目上項目,造成半拉子工程,使投資無法發揮經濟效益等,資金管理是否規范,是否專款專用,項目施工進度是否與預期相符,項目完工后是否及時辦理了竣工決算,并在此基礎2上,進一步明確相關鄉政黨政領導干部的投資決策責任。配發的公物管理、使用情況及其他需要審計的問題。先由鄉鎮和被審計者個人自查申報,審計組據此進行核對,以確定配發給被審計者個人的辦公物品有無丟失、損壞,是否辦理了移交手續。此外,還可審計其他需要審計的經濟方面的問題。
三、靈活運用各種審計技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