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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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

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范文1

摘要: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中國保險經營將面臨一系列的改革和轉軌。為適應改革保險管理體制和完善各項業務管理的需要,加強保險公司管理,規范保險公司行為,對于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國保險業的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章主要介紹保險公司管理的含義、保險公司管理的內容,分析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環境和目標,為進一步研究保險公司的管理作一個概括性的闡述。

關鍵詞:保險公司;管理;經濟效益

一、關于我國保險公司管理的基本分析

(一)保險公司管理的內涵。

保險公司管理是為實現保險公司經濟活動的合理化和實現取得最佳保險經營效益的目標,而對保險公司的組織、人員、資金、信息等經營要素以及經營活動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的活動過程。保險公司管理的這一含義,包括以下三項內容:其一,保險公司管理是一種有目的的實踐活動;其二,保險公司管理活動是由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五個環節所構成的系列行為;其三,保險公司管理的終極目標,是為了取得最佳保險經濟效益。

(二)保險公司管理的目標。

首先,保險公司管理的經濟目標。保險公司管理的經濟目標,是指保險公司為社會所提供的經濟補償量和經濟給付量。保險公司為社會所提供的經濟補償量和經濟給付量,既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而應當是社會必要補償量和社會必要給付量。所謂社會必要補償量和社會必要給付量,是指按照保險公司規定的責任范圍,應當給予的補償量和給付量。

其次,保險公司管理的社會目標。保險公司管理不僅有保險公司自身的經濟目標和社會經濟目標,而且還有其特定的社會目標,即保險公司管理所要達到的社會效果。所謂保險公司管理的社會效果,是指保險公司和保險行業管理的自身的經濟目標和保險公司對保戶的賠付和給付而形成的社會經濟目標以外的保險公司管理所取得的一切效果。

再次,保險公司管理的人文目標。保險公司除了具有經濟目標和社會目標,還具有人文關懷的目標。 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關和社會福利部門,不直接負有濟困扶貧的責任。但是,保險公司在這方面可以做出積極的貢獻。

(三)保險公司管理的特點。

1.保險公司管理風險的集中性。

從保險業的基本屬性來看,保險業是一個經營各種風險的行業,其服務和產品本身就是各種利益和物質的風險。保險公司在正常的運行過程中,保險公司通過承辦一定的風險活動,自身就會聚集很大的風險,從而造成了風險的相對集中。另一方面,保險公司通過建立保險基金的形式,積聚了大量資金,這些資金在保值增值的運用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遇到資金管理和運用風險。

2.保險公司管理具有很強的社會性。

保險公司的客戶非常廣,涉及到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和各個角落,其經營活動也會隨之帶有較為廣泛的社會性??蛻纛愋秃涂蛻粜枨蟮亩嘣?既要求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具有更加廣泛的適應性,同時又要求保險公司在經營上具有更強的針對性和靈活性顯然,這一特殊要求是對公司綜合管理能力的一個巨大挑戰。

3.保險公司管理活動彈性很大。

由于保險公司涉及的范圍比較廣,風險事故的損失情況也會不盡相同。于此同時,我國涉及保險的監管政策還不夠完善,因此,在其經營管理活動中,保險標的承保前的風險評估、發生保險事故后損失金額鑒定等一些主要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彈性,這樣就不利于保險公司在企業管理中實現全面的標準化和系統化。同時,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點多面廣,管理幅度大,管理層次多,客戶及其風險分布存在很多地域差異,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保險公司管理活動的彈性。

二、新時期加強保險公司管理的策略

(一)不斷優化保險公司標準化管理水平。

首先,不斷規范保險公司的管理行為。隨著新《保險法》的頒布實施,對當前的保險公司管理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保險公司不斷強化員工服務管理、提高誠信服務水平成為當前工作的側重點。在保險公司行為管理方面,要進一步實現服務工作的標準化和統一化,抓好服務、理賠等和保險公司經營目標的各個環節;其次,實現內部組織結構的標準化管理。在保險公司的運行過程中,保險公司可以根據各自的發展目標選擇不同的組織結構模式,從自身的發展實際出發,這樣才能夠實現保險公司內部的一致性和協調性;再次,保證標準本身的兼容性和簡潔性。在保險公司標準化建設的過程中,一定要抓住重點,突出關鍵,根據保險公司的發展實際及時調整管理動態。

(二)不斷完善保險公司人力資源管理。

首先,加強保險公司人力資源的激勵管理。激勵機制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性非常大,一方面能夠提高企業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另一方面能夠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提升。在保險公司的發展過程中,要建立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對保險銷售人員而言,單純的傭金制未必肯定就是方向。傭金制建立在銷售額的基礎之上,只有銷售額與利潤始終為正比例關系時,其分配導向才可能與公司目標相一致。但在保險經營過程中,這種正比關系并不是一種必然。因此,在銷售人員收入分配上,非常有必要研究建立一種以銷售預計利潤為基礎的薪酬分配制度,使之與公司經營目標高度吻合;其次,積極完善績效評估管理。保險公司員工的專業比較廣,崗位績效評估有一定的困難。因此,保險公司在管理的過程中,全面引入崗位評估績效的理念,按照行政管理、業務管理、技術管理等類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績效評估;再次,加強對員工的培訓管理。要把員工培訓當作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建立健全員工職業生涯規劃制度,有針對性地開展員工的繼續教育和終身教育。

(三)構建完善的保險組織管理體系。

首先,推行大區執行管理模式。所謂大區執行管理模式就是由保險總公司在大區設立總部或事業部,把原先屬于總公司的監督和執行職能下派到各個大區的派出機構進行相應的實施。通過大區執行管理模式的實施,能夠優化保險公司的管理層次,實現監督到位、分類指導有效等優勢;其次,優化保險公司的資金集中管理模式。這一模式雖已被國內保險公司廣泛采用,但集中的程度和效率卻各不相同;再次,完善保險公司的銷售組織管理模式。就當前情況來看,我國人壽保險公司基本采用了按團體、個人、銀行等渠道管理為主線劃分的銷售組織管理模式,但財產保險公司卻仍然習慣于主要按產品區分部門,渠道管理職能重疊,效率偏低。由于多數保險消費者在保險需求上都具有綜合性,同一個客戶往往要購買多個保險產品才能滿足其風險保障需要,因而,為了提高銷售效率和客戶滿意度,銷售組織結構必須有利于銷售活動的多產品并舉。

總之,隨著當前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不斷強化保險公司管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保險公司管理創新的重點應是建立健全與公司目標高度一致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構建高效的組織管理體系,以提高客戶滿意度為導向不斷改進業務流程,持續提高標準化管理水平,大力強化和改善人力資源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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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范文2

關鍵詞:保險監管;監管目標;監管模式

文章編號:1003-4625(2006)07-0068-03

中圖分類號:F830.3

文獻標識碼:A

一、中國現行保險監管模式的特點

與西方現行的監管模式相比較,中國現階段保險監管仍然屬于較為嚴格的監管模式。

(一)保險市場準入的門檻高

在開業資本方面,《保險法》規定內資保險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億元,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該項規定不僅大大超過了發達國家的相關要求(如英國股份保險公司的資本為10萬英鎊,相互保險社為2萬英鎊;日本國內保險公司為3000萬日元,美國壽險股份有限公司為300萬美元),也遠遠超出了我國對一般股份有限公司開業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的要求。在保險公司的經營組織形式問題上,我國只采取國有獨資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而目前世界上除這種組織形式之外,還包括合作保險公司、相互保險公司、互助保險組織及個人保險。

(二)對保險經營的監管嚴格

在經營范圍上,保險人不能兼業經營,即不能同時經營財險和壽險業務,更不能從事與銀行、證券相交叉的混業經營。在保險資金運用方面,我國有較多的限制,《保險法》只允許保險資金運用于銀行存款、金融債券和國債。雖然現在對保險資金的運用有所放松,但我國的投資市場不活躍,效果不明顯。而外國保險公司通常擁有包括銀行存款、國債、金融債券、公司債券、股票、不動產投資、抵押貸款在內的多種投資渠道,特別是股票、國債和不動產投資已成為國外保險公司投資利潤的主要來源。在保險條款的擬定上,《保險法》規定,商業保險主要險種的基本條款和保險費率,由金融監管部門制定,保險公司擬定的其他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報金融監管部門備案。這一規定不僅將制定條款和費率這一保險公司的正常經營行為變成了監管本身,同時,更嚴重制約了我國保險公司的產品開發能力,從而失去了競爭力。而國際上早已放寬保單和保費率管制,轉而求諸償付能力的監管。

(三)直接的實體監管方式

目前,我國保險監管尚未實現以規則為基礎的合規性監管向以風險為基礎的償付能力監管的過渡。而是著力于對保險機構市場行為的直接監管,即通過一系列法規條文嚴格規定了保險企業的經營原則,如保險企業的創設制度以及業務監督、財務監督和人事監督制度等,并由保監會貫徹執行。但對于保險業整體的、間接的、中介監管指標及償付能力要求不高,采用單純的固定最低資本額模式,監管的有效性不夠。同時,對保險企業資本金和資產負債表的審慎監管,對真正的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均重視不夠。特別是缺少對保險機構的跟蹤分析,基本上還處于事后“救火”的被動狀態。

(四)單一的分業監管

我國保監會是全國商業保險的主管機關,獨立行使保險市場的監管職能,但監管手段仍以行政手段為主,缺乏必要的透明度,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之間的信息嚴重不對稱。在管理上重機構管理、輕業務監督。

二、我國保險監管的發展方向

目前,我國保險市場存在著“一亂就抓、一抓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亂”的現象。這主要是因為在保險市場引入競爭的同時沒有建立應有的市場機制。在市場機制存在缺陷的情況下,市場競爭的無序使保險監管更為嚴厲,但更嚴厲的監管造成保險人以違規操作應付競爭,又造成了保險市場新的無序化。現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提出關于完善我國保險市場監管的若干建議。

(一)明確保險監管目標,加強宏觀監管

從保險監管目標來看,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是保險監管的主要目的。而要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利益,最根本的就是要保證保險公司具有充足的償付能力,以確保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能獲取及時的保險賠償??紤]到我國保險市場正處于發育階段,各方面很不成熟,我國保險監管可以確定以下幾個目標:一是保證保險企業的償付能力;二是保護保險市場秩序、規范市場競爭行為,引導合理保險市場規模的建立;三是引進國外先進管理技術的同時,保護本民族保險業。

同時,一國政府宏觀管理能力和保險行業組織中的微觀協調機制對保險業的監管模式有重要影響。中國的保險業在這兩方面均不成熟,因此,放松監管是一個長期的逐步實現的過程。而保監會所謂的強化監管并不是說監管部門要干預保險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而是要為保險公司的公平競爭創造條件。可以認為,保險監管由多元目標到雙重目標再到單一重點目標的實現,實際上是政府監管不斷退守的過程。在這方面,香港保險業監管的宗旨“最大的服務,最小的干預”應當為中國內地保險監管所借鑒。在提出監管措施之前,我們有必要明確保險監管努力的四個方面:1.制止不平等競爭,堅決打擊那些通過支付高額費、手續費或退還超額安全獎等方式招攬業務的企業;2.整頓保險中介市場、清理非法中介機構、制止外資機構超范圍經營業務、甚至直接經營保險業務;3.制止外資保險機構違規跨經營區域開展業務,跨業務范圍經營甚至無照經營。4.加強對外資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業務人員從業資格的注冊認證工作。

遵循這四個方面,在宏觀的保險監管方面應采取以下兩種措施:

第一,以政府宏觀監管為指導,用好三大工具。

保監會對保險市場的監管是保險監管的主導力量,監管部門現階段要實現對保險市場的有效監管,就應充分用好保險監管的三大工具,即保險立法、保險監管報表和國家再保險公司。

一是要加快保險立法。完善的立法是保險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根本前提?,F階段,保險監管部門應主要加強《保險法》的配套法規建設,盡快制定《再保險管理規定》、《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法規,使保險監管的每個環節都有法可依。

二是要完善保險監管報表報送制度。由于目前國際上普遍采用非現場監管的模式,所以財務報表成了各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日常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的首要工具。

三是要發揮國家再保險公司作用。再保險是保險公司的保險,是保險公司擴大保險能力、分散保險風險、提高償付能力的有效途徑。

第二,以行業自律為輔助,延伸監管觸角。

國外的保險監管經驗表明,行業自律是保險監管的重要輔助力量。在當前中國行業自律機制還不健全的情況下,監管部門應主動幫助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早日完成籌備工作,并通過適當的授權,提高行業協會的權威性,以發揮保險行業自律力量,并且保險監管部門可以集中力量對關鍵內容進行重點監管。

(二)面對入世完善我國保險監管的微觀基礎的若干策略

入世對中國保險業來說,首當其沖的不是市場競爭,而是對國際化規則的認識和把握,同時也對保險市場的微觀基礎、保險業的監控能力等提出了挑戰。目前我們需要做的是完善保險監管模式轉變的條件和基礎,即改革現有的保險經濟體制,加強監管。

1.完善保險制度的微觀基礎和市場環境

我們要通過保險市場的開放,借鑒國外成熟和發達的市場管理經驗,逐步完善中國保險業健康發展所需要的微觀基礎和市場環境。根據中國保險業的現狀,今后應著重解決好保險企業組織形式、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基礎評價指標、保險公司的評估機構、競爭原則、稅收制度等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建立多元化的保險公司組織形式。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和所有制結構應當更豐富一些,而不應僅限于國有獨資和國有股份這兩種形式。國際經驗表明,相互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也有股份公司不可替代的優點。例如,相互保險公司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道德風險和保險欺詐,可以為投保人提供較低成本的保險。應當根據各地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投保人的不同要求,發展各種不同的所有制類型的保險公司,甚至可以允許國內私人資本經營保險公司。

二是調整稅收政策,優化外部環境,實行公平競爭。保險公司的競爭也應當遵循市場經濟的競爭原則。不論是外資公司還是內資公司,不論是國有企業還是股份企業,它們都應當在乎等的環境中競爭。首先,由于外資保險公司來中國開業,他們看中的是中國這塊巨大的潛在市場,而不是有多少優惠措施,因此應盡快取消外資保險公司15%的優惠稅率,使內外資企業的稅賦均等。其次,要普遍降低國內保險業的稅賦水平,加大對保險業的扶持力度。再次,要區分不同的險種,設置不同的稅率,以體現風險收益對應的原則。

三是建立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基本評價指標,根據專家建議,可分為五類,分別是償付能力指標、資產質量指標、盈利能力指標、產品線指標和經營穩健性指標。在每一大類指標中確定該類的核心指標,以及一些輔助指標,對第一指標設定合理的警戒線。

四是建立保險公司的評估機構,建立健全保險中介體系。評估機構主要從公司的基礎素質、經營狀況、財務質量、投資收益、理賠能力等方面對保險公司進行評估,以便于監督者進行監督和保險公司的自律以及消費者進行選擇。從長遠看,中國保險中介的理想模式應當是保險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估人在內的保險服務隊伍,達到協調發展,形成整體優勢。就目前來說,重點放在人隊伍的整頓、建設和培育上,以保險人為主,經紀人為輔;同時要規范保險中介體系,使其健康發展。

2.提高保險投資、融資水平,加快保險公司入市步伐

我國內資保險業要應對國內金融市場開放后外資保險公司的競爭和威脅,必須提高資本運作效率,擴充資本規模,通過在證券市場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以及上市來實現資本的迅速擴張。保險投資要始終遵循穩健、匹配、分散的原則,協調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三者之間的關系;融資要掌握好時機與規模、控制成本,根據宏觀經濟和證券市場狀況適時調整資本結構,保證償還能力。此外,應加快現有股份有限保險公司的上市步伐和國有獨資保險公司的股份制改革,鼓勵公司之間通過證券市場以交叉持股、合并、收購、重組或策略聯盟等方式形成若干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大型保險集團,發揮民族保險業的整體合力。

3.強化保險公司管理,培養專業人才

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范文3

近日,隨著匯豐銀行以6億美元入股平安保險,以及花旗銀行入股中國人壽進入“關鍵”階段,保險公司在完成向外資招募股以后的下一個目標,上市,在沉寂了一段時間之后又引起了市場的關注。國外的股份制保險公司中有相當部分為上市公司,僅1998年美國《華爾街日報》統計出的全球前25家大保險公司中股份制上市公司就有16家,而在我國的滬、深股市上,現在還投有一家保險公司上市。目前,新華、平安、中國人保、中國人壽、太平洋、華泰天安、大眾等公司都已經積極表示了明確的上市意向,而且國內已有7家保險公司的上市輔導期已滿,中國保監會也表示將支持中國人壽改制上市。那么,上市對于保險公司來說意義何在?可能會有什么風險?

一、保險公司上市的收益

上市給保險公司帶來的最直接、最基本、也是最低層次的收益就是能夠拓寬資本金融資渠道,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籌集資金,以提高承保能力和償付能力,進而提高國際競爭力。

首先,即將在2003年開始實施的新修訂的《保險法》第99條規定:“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當年自留保險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四倍”;第100條規定:“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即對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最大損失范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百分之十”。也就是說,當公積金相對無法改變時,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是與其資本金成正比的,資本金數額越大,保險公司能夠承保的單項業務或業務總和就能夠越大,它的承保能力就越強,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就越大;反之,資本金數額小,即使面對優質客戶,也可能因為這項業務所需的資本金要求無法滿足而不能接受,或被動地選擇再保險以降低風險自留額,這勢必限制了業務的拓展。當前中資保險業的資本總額尚不足國外一家大型保險公司的資本總額,資本金數額偏低直接影響到中資保險公司難以有效提高承保能力,進而影響到與外資保險公司的競爭力。

公積金主要來源于稅后利潤。公積金的增加是一個相對緩慢的積累過程。而且,由于公積金的數額限制了公司開展業務的能力,在某種程度上來講也就限制了利潤的獲取,這又直接影響了公積金的積累。因此,這成為一個循環的過程,承保能力與公積金二者互相牽制,只能將資本金作為突破點。如果保險公司能夠上市,就有可能快速進行資本的集中,相應地提高承保能力,保險公司也就有可能獲取更多的利潤,這樣,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就能形成一個良性循環。國外很多成功的保險公司都是通過上市,利用資本市場實現資本的追加而拓展業務發展空間,實現跳躍式發展的。

其次,通過上市拓寬資本金融資渠道還可以提高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一些保險公司,尤其是壽險公司經過多年經營,積累了一定的不良資產與嚴重的利差損問題,償付能力現狀不容樂觀。眾所周知,壽險公司銷售的傳統型產品都有預定利率,承諾將來按這個預定利率在約定的期限期滿后,或保險事故發生時進行給付。90年代以來,中國保險業采取了數量擴張型的戰略,保費收入連創新高,但在1997年底之前,各公司壽險產品的預定利率一直為央行給定的8%左右,1997年底,央行將壽險產品的預定利率調整到4%~6.5%的范圍,這是數年內保險業唯一一次調整預定利率。與此同時,銀行利率大幅下調,使得保險產品的預定利率大大高于銀行利率。

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通過其資產與負債的差額來反映,銀行降息的直接后果是擴大了這個差額,使得壽險公司資產小于負債,所有者權益為負數。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我國對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渠道一直嚴格限制,保險公司的資產收益率和銀行利率高度相關。目前,保險資金雖能夠間接進入股票市場,但因為我國股票市場尚不成熟,價格浮動多受政策面影響,隨機性較大,也無法保證保險公司能夠獲得高回報。據統計,1996年之后由于降息和利息稅的原因,使壽險公司實際利率和預定利率的差額平均高達3%.因此,在業務大規模擴張的幾年內銷售的固定利率產品所承諾的回報幾乎都難以兌現,由利差損而導致的償付危機成為中國保險業面臨的最核心的問題。

但由于我國的保險業尚處于發展階段,我國的資本市場也是發展中的市場,因此償付危機可能在發展中化解。對資本金進行補充就是這種化解能夠成功實現的關鍵。如果企業由于所承保的標的物遭受巨額損失、投資嚴重失誤或發生其他不可測的事故時,一旦所提取的準備金無法應付支付,資本金的重要作用就會顯現出來,資本金的充足性可以使公司的信用得以保證。

對于中資保險公司來說,目前擴充資本金的渠道有私募、合作與尋求外資參股等手段,但這些途徑募集數量有限。內部問題嚴峻,外部又有諸多客觀制約,這幾乎成為當前我國保險業發展的“瓶頸”。如果保險公司能夠上市,就可以通過直接融資籌集新的資本金,取得新的優質資產注入企業,有效提高資本充足率,而相應的承保能力的增加也可以間接地為緩解償付壓力提供余地,從而提高企業償付能力,并進一步提高國際競爭力和抵御風險的能力。

2.改制收益。

上市給中資保險公司帶來的改制收益具有更深層次的現實意義。實際上、渚如粗放型模式等許多經營風險的形式以及微觀經營機制低效歸根結底就是由于目前中資保險公司的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這其中以產權模糊最為突出。

對于國有保險公司來說,相當于100%的國有股,例如中國人壽就只有總經理,沒有董事長。從法律上講,國家,也就是全體人民是產權的所有者,但由于實際上全體人民在經營上很難行使所有權,作為國家權力執行者的政府就自然成為產權的者,而政府又委托經營者來實際履行經營職責,這樣就形成了兩級的委托——關系——而委托一的鏈條越長,矛盾就可能越多。因為委托人和人的目標并不總是一致當目標發生沖突時,問題就出現了,這就會造成對產權的保護低效或無效。股份制保險公司也面臨相似的問題,這些公司的國有股在總股份中占據了絕大部分比例,股權過于集中。此外,董事長、總經理的選派多為行政任命,與股東沒有資本聯系,也會處于對行政負責和對投資者負責的矛盾之中。

在這樣的產權結構下,公司追求資本回報的壓力不足,經營效率和經營效益低下,資本的保值增值能力也較弱,產權制度不適合現代企業發展的需要。公司上市以后,國有獨資保險公司要進行股份制改造,而國有股份制公司也要引入新的社會股東,產權結構將發生重大變化,建立起多元的股權結構以及真正意義上的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各個層次之間職責界定清晰,形成規范的委托關系。這體現著一種合理的制度安排;這種制度安排和公司所處的市場經濟環境相適應,發揮著重要的信息傳遞功能和激勵約束功能。

具體來說,上市提高了公司經營活動的透明度,強化了行業監督與外部監管。目前保險公司一些問題和隱患還隱藏在企業內部,社會公眾對此并不十分清楚,潛在風險或多或少地被忽略了。如果一旦發生類似日本“日產生命”破產的突發事件,不僅被保險人和投保人的利益難以得到保障,對保險行業的發展和整個社會的穩定勢必造成極大的沖擊。保險公司上市以后,其運作不僅要嚴格遵守《公司法》的規定,受到證券市場運作機制和規章制度的規范,還要受到來自投資者、投資咨詢機構、審計、會計、律師事務所等多方面的廣泛監督與關注。這些來自外部的壓力會促使公司進行科學決策,避免粗放型的經營方式和短期化行為,建立在市場上的誠信形象,在經營管理、金融創新;服務質量等方面積極開拓

3.資本營運收益。

長遠地看,上市可使保險公司在融入資本以后,通過資本運作進行大規模的兼并重組,擴大規模,增加實力,向金融控股集團以及大型跨國公司的方向發展。這也正是保險公司上市的所有收益中的最終期望。

綜上所述,無論改革的措施怎樣,最終的目標都是改善公司經營,增強公司實力與競爭力,使得我國保險業持續發展,更好地為消費者服務。上市也不例外,所有的收益都將圍繞這一最終目標。

二、保險公司上市的風險

雖然從表面上看,中資保險公司上市的收益是主流,但上市帶給保險公司的并不是絕對的收益,角色的變化中也隱含著一定風險。

1.財務風險。

所謂財務風險是指公司因籌措資金而產生的風險,即公司可能喪失償債能力的風險。財務結構的不合理,往往會給公司造成財務風險。保險公司上市后可能會面臨的財務風險主要表現為再籌資風險,即由于公司的負債經營導致公司負債比率的加大,相應降低了公司對債權人的債權保證程度,從而限制了公司籌資的能力。形成財務風險的因素主要有資本負債比率、資產與負債的期限、債務結構等因素。一般來說,公司的資本負債比率越高,債務結構越不合理,其財務風險越大。

財務風險直接影響到上市以后的保險公司籌集資金的能力。

首先,在上市之初,公司能夠慕集資金的數量是和原有資本有關的,并不能拋開這個問題而一廂情愿地制定預期數量。根據投行業的經驗,監管部門有一個不成文的慣例:新發股票慕集資本一般不超過原有資本的兩倍。例如新華人壽現有資本12億元人民幣,如果真的要如預期的那樣,再公募30億~40億元人民幣,監管部門是否會特別批準?

其次,一旦公司獲準上市,其信息披露的方式,也將適應保險行業的特殊性而與以往有所不同。比如,投資者也許將不能直接從招股說明書或者上市公告中,看到“每股收益率”這樣的概念:監管部門出臺的新的監管指標,如(最低)償付能力、保費收入、賠付金(率)等,也將出現在有關的上市公司文件中。如果保險公司在上市之前做好準備工作,致力于提高自身信譽,其股票一旦上市流通必將成為廣大投資者優先選擇的投資對象,這樣就可以按更大的溢價幅度發行,由此形成一筆較為豐厚的資本公積金,進一步提高償付能力。反之,對上市抱有盲目的樂觀態度,認為只要能夠上市就是成功,則有可能使得目標與實際情況相去甚遠。例如,如果因為異常風險的發生等原因而使得公司在短期內的資本負債比率有較大波動,信息傳遞到市場上可能會引起投資者心理的波動。又如,在當前廣大消費者對保險公司及保險產品并不是十分了解的情況下,在一些產品的推介中沒有嚴格遵照誠信的原則,最終破壞了保險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這種情況就不象前例那樣只是一種短期的危機,而可能是長期的影響。這些情況都有可能引起公司股價和資信水平的變動,危及到保險公司上市的籌資目標。

2.經營風險。

保險公司上市雖然是解決償付能力不足和提高承保能力的有效途徑,但問題并不僅因此而迎刃而解。如果一個公司歷史負擔較重,資本結構較單一,技術條件和信譽條件不夠完備,而單純依靠上市來解決資本充足率問題,那只能是短期的。沒有資產質量的改善和盈利能力的提高來配合上市,就無法真正達到擴充資本金的效果。

保險公司上市的根本目標之一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進而提高企業的盈利水平,而這是一個利用外部環境主動完成的工作,并不僅是上市的形式就能夠解決的。中國國際金融公司2000年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中國保險公司的平均資產收益率只有1.19%,遠沒有達到2.1%的國際行業平均標準。上市能否使得這個數字得以提高,關鍵還在公司的經營決策以及發展戰略。與其他產業的上市公司相比,保險公司投資面狹窄,且公司本身就擁有巨大的資金存量,尤其是在中國保險業仍處于分業經營、保險業務與其他金融業務分業比較嚴格、保險公司不能從事其他金融業務的情況下,就更應防止保險公司上市目標僅停留在籌資層面,如果上市后只注重籌資收益,僅為“圈錢”而上市,或者認為這是上市最主要的目的與收益,而不主動采取配套措施來改善內部結構,使公司產權制度和經營制度發生實質性變化,那么,結構的調整就只是流于形式,并不能真正有效地發揮作用,保險公司上市的長遠目標就會落空,嚴重情況下還有可能成為垃圾股公司,最后陷入破產境地。

此外,保險公司經營的是長期性的業務,一份產品售出后,責任可能長達幾十年,是否盈利很難一時確定,而投資者卻非常關注當期的利潤,如果公司上市后迫于股價的壓力做出一些短期行為,也會對公司的長遠發展產生不利。

3.分拆風險。

目前,無論是國有獨資保險公司改制上市還是股份制公司的上市,都擬采取先分拆重組后上市發行的做法。正在考慮的分拆模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按業務種類分拆,如曾有媒體報道:“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將在適當的時候分離出原有的人身保險業務,并對之組建絕對控股的子公司——中華聯合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對此,業內專家預測,在上市的道路上,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可能會在剝離非主營業務后上市?!绷硪环N是按業務時間分拆,例如中國人壽的股改方案之一就是將以1999年為界限將中國人壽分成母子兩家公司,1999年之前的資產和保費收入歸母公司所有,1999年之后的歸子公司。這樣子公司就可以擺脫“利差損”的陰影,較為順利地吸引外資參股并實現上市。這些分拆模式一方面的確反映了資產質量欠佳以及融資規模過于龐大的保險公司在現階段實現整體上市還有一定難度,一方面也或許是前些年國企改制上市經驗的不可避免的思維慣性。分拆上市雖然是以往國企上市的重要實踐成果之一,但對于保險公司這樣的金融企業,這種形式就將隱含一定的風險。

一方面,作為分拆后上市的子公司與剩下的控股母公司之間難以避免的各種交易就會成為關聯交易。各證券市場對關聯交易都有嚴格限制,尤其是安然事件以來,各國監管層更是增加了對關聯交易的重視程度,要上市的企業會面對更為嚴格的上市資格審查和更加謹慎挑剔的投資者,還需要向監管機構和投資者做出充分詳細的信息披露,這可能使保險公司在向證券監管機構和海外投資披露和解釋關聯交易這個問題上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戰和難度。

另一方面,也是危及到保險公司上市的最終目標的一個方面是,分拆上市模式可能會給廣大的被保險人和收益人帶來重大的不利影響。雖然不可否認,僅就上市這一點來說,分拆具有很強的現實性,但這種模式有很大的局限性,沒有考慮到分拆后母公司償付能力下降對持有母公司保單的被保險人的不利影響,尤其對于一些壽險公司為說,將高達數百億的利差損失通過分拆重組轉移給母公司,在當前國內保險業利潤較低的情況下,母公司很難在短期內依靠自身利潤積累消化這些利差損失,對償付能力的負面影響是顯而易見的,而相當數量的被保險人也將在長期內承受這種影響。因此,除非另有安排,分拆方式從根本上違背了公司上市的目標、上市的收益——融資以提高償付能力、增強公司實力等也都將淡化,因為這些收益的隱含對象都是目前存在的公司整體,甚至是民族保險業。如果說以前保險業的某些經營方式是由于發展過快,沒有從長計議,那么現在的每一項重要的決策都不應再重蹈覆轍,因為發展的機會并不是無限的。

此外,中資保險業的規模本來就不大,分拆后的上市公司規模更小,而保險公司在國際競爭中是以規模大為優勢的,分拆只能削弱保險公司的實力,還有可能在今后的發展中面臨被兼并的風險。

因此,保險公司上市的模式應著眼于最終目標,著眼于民族保險業發展的大局,在引入外資股權的同時,更須注意民族保險業合力的形成,保險公司上市應有利于民族保險業競爭力的提高,有利于民族保險業的發展。

4.系統風險。

最后,由于目前我國的資本市場尚不成熟,投資者也不完全理性,保險公司在這個時候進入到證券市場中,就可能受到極大的系統風險和投資者不理性的影響。股價的漲落可能并不是由于公司本身的因素造成的,而可能來自大盤的聯動效應或一些投機者的操縱。這些問題的解決還有待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以及投資者的理性塑造,短期內風險很大,單憑某個保險公司的能力并不能完全防范。

三、結論

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下,保險公司上市是必要而可行的。上市的最終目的是增強保險公司的實力與競爭力,使得我國保險業健康、可持續地發展。上市給保險公司帶來的最直接的收益就是能夠拓寬資本金融資渠道,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籌集資金,以提高承保能力、償付能力與國際競爭力。此外,上市還有助于保險公司改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管理水平與經營水平,實現有效的信息傳遞功能和激勵約束功能。在以上收益都能順利實現之后,長遠來說,上市公司還可以通過資本運營,向金融控股集團以及大型跨國公司的方向發展。

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范文4

關鍵詞: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經營效率

當前,我國的保險市場主體不斷增多,對外開放程度也顯著提升,隨之而來的是大量外資保險公司涌入我國保險市場,中國保險市場已經形成民營、國有、境外資本以及中外合資相互競爭的局面,從市場占有率來看,一些大型的財產保險公司,如太平洋財險、平安財險等依舊占據了大部分的市場份額,其他中小型財產保險公司盡管在數量上不斷上升,但其市場占有率相對較低,面臨的市場競爭也更加激烈,我國財產保險市場整體呈現出壟斷競爭與寡頭競爭并存的發展態勢。

1我國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現狀分析

1.1財產保險市場體系逐步完善

改革開放初期,雖然我國的財產保險公司發展迅速,公司數量和公司規模都有所提升,但基本上都是屬于中國人保的下屬產業,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一些獨立經營的財產保險公司才逐步成立,直到2012年,我國的財產保險公司數量已經上升到62家,其中既有中資財險公司,也有外資財險公司,外資財險公司的數量相對較少,其占據中國財險市場保險費用總收入的1.22%左右。

1.2政府對保險業的重視度進一步提升

最近幾年,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令人矚目,保險業占據我國GDP的比重也進一步上升,已經成為我國金融業的支柱之一,政府看到了保險業在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對保險業的重視度也顯著提升,所以,在各方面出臺了有利于我國保險業發展的方針和政策,為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基礎,同時也指明了我國保險業可持續發展的方向。

1.3財險業的保險費收入逐漸增多

在保險業發展初期,我國大多數人民都沒有意識到財產保險的作用,因此,購買財險的人數也比較少,整個保險市場的保費收入只有4.6億元,這與中國龐大的人口基數顯然是成反比的,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漸深入,到2012年底,我國的保險費收入上升到了1.45萬億元,其發展速度之快是有目共睹的。目前,我國保險業的保險費收入依然保持著穩步上升的趨勢,其中,人壽險占據較大的比重,在2012年,我國人身險的保險費收入達到了10157億元,財產險的保險費收入則約為5330億元,其占據人身險保費收入的52.5%左右,在保險費收入的賠付支出方面,人身險的賠付支出大約為1899億元,財產險的賠付支出大約為2816億元,兩者相比較,顯然,財產險的賠付支出要遠遠高出人身險,而且財產險賠付支出的比例也在逐漸上升,說明我國財險業的保費收入仍然處于逐年遞增的趨勢。

2保險公司經營效率分析

2.1盈利能力分析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標的市場主體,任何企業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一旦不再盈利,企業便會面臨破產的局面。盈利能力指的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所具備的獲取利潤的能力,盈利能力的高低往往是企業競爭力強弱的象征。凈資產收益率是判斷盈利能力高低的主要指標之一,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凈資產收益率指的是一定時間段內公司的凈利潤占凈資產總額的比例,利用這一指標來判斷財險公司的盈利能力是比較科學的,它能充分反映出收益和投資的關系。通過對我國排名前十位的財險公司進行實地調查發現,人保財險的盈利能力最高,其凈資產收益率達23%左右,其中,盈利能力最低的是國泰財險,其凈資產收益率為-107.5%,除了國泰財險的凈資產收益率為負值以外,安聯保險和三井住友海上保險的凈資產收益率也是負值,剩下的均為正值,這一調查結果表明,在我國財險市場中,起步較早、基礎雄厚的財險公司的盈利能力相對較強,其市場競爭力也比較高,而剛成立的財險公司盈利能力較低,有的甚至入不敷出,隨時都面臨破產的危險。

2.2運營能力分析

對于財險公司來說,賠付率一般是判斷其運營能力高低的主要指標,它指的是財險公司在一段時期內或者在一年之內賠付支出的費用占總財險保費收入的比例,一般來說,賠付率越低,說明該公司的運營能力越強,但是,由于財險公司在實際運營的過程中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賠付率只能作為一個判斷運營能力的參考值,在我國排名前十位的財險公司之中,安聯保險公司的賠付率最高,而且已經超過了100%,說明其運營方式存在諸多問題,需要加以改進。

2.3償付能力分析

償付能力,顧名思義,指的是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要求依法履行賠償義務時的經濟補償能力。償付能力對于保險公司的發展來說至關重要,只有擁有良好的償付能力,才能實現公司的長久健康發展。正常情況下,資產負債率可以作為判斷財險公司長期或短期償付能力高低的指標,資產負債率指的是保險公司總資本中借債資本所占據的百分比,資產負債率與財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成反比,也就是說,資產負債率越低,公司的償付能力越高,公司經營面臨的風險越小。到2012年,我國排名前十位的財險公司負債率平均值約為75%,對比各公司的負債率,其中最高的是安聯保險公司,其次是人保財險,資產負債率排名最低的是三井住友海上保險公司,其負債率約為66%,剩下的7家公司資產負債率都在75%左右。雖然負債率越高對企業的發展越不利,但是對于人保財險這種基礎雄厚的大公司來說卻是無可厚非的,因為公司能充分利用負債資金進行再投資,從而提高其償付能力。

3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經營效率的策略

3.1決策體系分析

3.1.1財險公司的發展策略。對于財險公司來說,其發展策略的制定應當堅持以客戶為導向的原則。近年來,隨著財險市場的進一步更新,出現了面向個人客戶和團體客戶的不同商業模式,這就要求財險公司在發展策略上進行改進和創新,新的發展規劃應當做到以下幾點:第一,提高對三四級機構銷售能力的關注度,在目標客戶上應逐漸從一線和二線城市轉移到三線、四線城市。第二,在目標市場的定位上,應當堅持以一線和二線城市中的高收入者作為主要目標群體。第三,應逐步拓展團體客戶的領域,包括各類中小企業客戶。

3.1.2年度經營計劃的制定。財險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的制定應當以保險監管、社會宏觀經濟條件等外部客觀環境為依據,對財險市場發展趨勢作出判斷,并確定公司發展的整體目標,在制定實際年度經營計劃的過程中應當做到以下幾點:第一,滿足服務超越戰略的要求,對重點城市的分公司實施政策傾斜。財險公司的業務發展必須改變傳統的“總部-省級-市級”的縱向型組織結構,逐步建立縱橫交錯的組織架構。第二,在制定年度經營計劃的同時應出臺相關的績效考核及預算管理配套制度。對重點城市給予更多的資源配置和業務發展政策支持,對綜合賠付率較低的保險項目給予手續費和理賠的傾斜,此外,還應當對效益型業務和險種實施差異化的政策。第三,財險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的制定必須超越市場,并對發展目標進行逐級分解。分別對各機構和各渠道制定相應的保費收入目標,確保最終收入匯總能實現超越市場的目標。

3.2市場策略分析

3.2.1業務策略。在個人客戶領域,財險公司的個人車險業務應當朝著二、三線城市發展,同時還應當擴大意外險和家財險的客戶資源占有度,依托網銷或電銷等低成本的銷售渠道來拓展保險市場,堅持以大中城市為重點的業務拓展原則,構建能滿足大中城市客戶需求的商業發展模式,在廣告費上增加投入,以吸引更多的客戶購買保險。在團體客戶領域,財險公司應明確團體業務的拓展方向,結合時展的特點,提高團體客戶服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建立一支高質量的團體客戶服務隊伍。

3.2.2渠道策略。在個人客戶方面,應當將電銷、網銷渠道作為拓展個人客戶的資源入口,直銷、車行以及渠道的個人保險業務也應當向著電銷、網銷等銷售渠道組成的新渠道轉移。在團體客戶方面,應當實施渠道清分戰略,對直銷隊伍進行轉型和升級,提高綜合金融客戶的滲透率,對中小型企業采取直銷服務渠道。

3.3運營平臺策略

首先,應優化承保平臺,根據個人客戶和團體客戶不同業務類型的管理需求,實現機構分散式和后援集中式等不同作業模式的交叉轉變。其次,應當優化理賠平臺。對理賠作業進行集中處理,實行理賠條線垂直管理策略,此外,還應當簡化理賠流程。加強IT隊伍的建設。

4結束語

總之,我國財產保險公司雖然整體運行狀態良好,但是在經營管理方式上仍然存在諸多問題,經營效率偏低,財險公司必須意識到這一現狀,不斷完善決策體系,優化市場策略和運營平臺,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效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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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德臣.基于ERM理論的財產保險公司風險預警與控制研究[D].東南大學,2009.

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范文5

外資壽險公司在華上述行為究竟是受此次金融危機影響還是另有原因值得我們探討。

一、外資壽險公司在華發展狀況

(一)外資壽險公司在華的經營環境:監管方面

第一,投資股權方面的監管要求:除了友邦保險公司在華各分公司之外,根據中國入世承諾,外資可以占合資壽險公司50%的股權。目前50%的參股比例限制仍未放寬,所以外資只能以合資的形式在華經營壽險公司。

第二,經營地域范圍的監管要求:入世后三年,即2004年取消了外資壽險公司在華經營的所有地域限制。

第三,經營業務內容的監管要求:允許外國壽險公司向外國公民和中國公民提供個人(非團體)壽險服務;中國加入后三年內,允許外國壽險公司向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提供健康險、團體險和養老金/年金險服務。

(二)外資壽險公司在華的經營狀況:市場份額偏低

截至2009年在華外資壽險公司數量達到28家,它們主要來自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臺灣及英國、德國、荷蘭、瑞士和法國等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值得一提的是,有20家全球最大的保險集團以合資、獨資形式在華開展壽險業務。這些外資壽險公司在華保費收入絕對數額不斷增加,但相對比例不高(如圖1所示)。外資壽險公司在華市場份額在2005年達到峰值8.91%,即便如此,與主要OECD國家壽險市場上外資保險所占比重相比,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壽險市場上的表現差強人意。例如:亞洲國家日本、韓國的外資壽險公司所占市場份額均超過了15%。作為世界最大的保險市場,美國外資壽險份額將近20%,英國的這一比例超過了50%。

以上海為例,這里是外資保險公司最集中的城市,大量外資保險公司在此設立機構經營業務,截至2009年,上海共有33家外資保險分公司及法人機構,外資機構占比達到20.37%。外資保險公司在滬市場份額近五年來呈現出下降趨勢。顯然,外資壽險公司在中國市場上的表現總體上都不理想。

(三)外資股東出售股權,出現了“中資化”情形

從入世談判我國經濟對外開放以來,我們一直擔心保險業被外資巨頭搶占,然而目前,外資壽險公司卻在中國市場逐步收縮市場份額,甚至出現了個別退出中國市場的案例。如:2009年加拿大宏利金融集團將50%的恒康天安人壽保險公司股份全部出售給四家中資公司,成為第一家由合資轉變為中資的保險公司。緊隨其后的還包括:光大永明人壽保險公司的外資方出售了30%股權,轉變成了中資公司;建設銀行則接手了荷蘭ING集團出售的太平洋安泰人壽保險公司50%的股份;類似的還有交通銀行和中國銀行分別購買了中??德搲垭U公司和恒安標準人壽保險公司的股份。

二、外資壽險公司遭遇在華經營困境的原因分析

1992年美國友邦保險公司①在滬建立分公司首開外資保險公司入駐中國的閘門。1995年第一家中外合資壽險公司――中宏人壽開業。作為最早的外資壽險公司它們在華已經經營了十多年,但是市場規模仍徘徊在個位數,尤其是2009年出現的“中資化”現象,都需要我們進一步探討其背后的形成原因:

其一,與中資公司相比,外資壽險公司業務規模較小,保險產品無特色。外資保險公司歷來重視經營效益,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而不盲目擴大規模,在分支機構設立方面較謹慎,外資壽險機構一般選擇東中部經濟發展較好的城市設立網點,這在一定程度能夠減少投資資金。但另一方面經營機構少意味著經營業務覆蓋面不高,降低了消費者的認知度,進而降低了選擇外資壽險公司的概率;同時展業機構少導致外資壽險公司的成本無法得到有效分攤,綜合費用率相對較高,這也導致其利潤波動較大。

此外,外資保險公司在華經營產品主要集中在傳統的定期壽險業務、分紅險和投連險等方面,而這些產品與中資保險公司同質化嚴重。中資保險公司憑借多年來建立的公司信譽和積累的客戶資源,加上與生俱來的文化認同感,更易被消費者接受。與此同時,外資壽險公司來華后開發的創新型保險產品,例如健康險及養老保險產品則是基于母國人口及經濟環境推出的,針對的客戶大多也是在華外資企業及外籍人士,未能融入中國實際情況,被我國客戶接受和認同度較低??梢?,外資壽險公司在產品經營上不具有優勢,其在母國經營健康保險及養老保險等特殊業務的優勢并沒有充分發揮出來。

其二,外資壽險公司在華面臨成本投入壓力。相比于中資壽險公司已有的龐大營銷網絡,外資壽險公司在華經營必須投資大量資金來開拓營銷網絡,招攬人才才能開門營業。截至2009年只有中宏人壽、太平洋安泰、中英人壽等七家外資壽險公司的凈利潤為正,其余21家公司凈利潤均為負。這說明外資壽險公司面臨著較大的成本收益壓力。特別是經歷了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受母國公司的影響,外資壽險公司的資金出現緊張,而在中國市場投資收益遲遲不能實現,導致其預期下降,變賣股份。

其三,外資壽險公司的營銷渠道單一。保險公司一般可通過自建營銷隊伍、通過銷售、電話和互聯網絡營銷等方式建立銷售渠道。外資壽險公司比較看重我國的高端客戶市場,與規模相比,更加注重效益。其認為重點開辟高端客戶,既利于提高銷售業績,還可以擴大知名度帶來更多的客戶投保。它們多采用個人渠道和兼業渠道銷售產品。2010年我國保險兼業機構共189877家,實現保費收入5464.42億元,其中,銀行113632家,占兼業機構59.85%的比重,實現保費收入3504億元,占兼業機構實現總保費64%的比重;壽險營銷員2879040人,實現保費收入3587.52億元 。作為壽險業重要的兩大經營渠道,目前銀行已經獲準投資保險公司,可以經營自身的保險產品,成為保險公司未來的強勁競爭對手;個人渠道雖為公司保費收入和利潤貢獻度很大,但由于長期以來營銷員不屬保險公司正式員工,社會地位和待遇難以保障,流動性和流失率都很高,1995年-2011年曾有4000-5000萬人賣過保險,留存下來的只有300萬人。因此,外資壽險公司單一的銷售渠道制約了其發展空間。

其四,外資壽險公司面臨國內商業銀行的強大競爭壓力。2009年銀監會正式出臺《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管理辦法》為銀行與保險之間的混業經營拉開了帷幕。交通銀行、中國銀行、北京銀行、建設銀行均通過購買在華外資壽險公司的方式實現了參股保險公司的目標。根據上述管理辦法的規定,商業銀行在試點期間只能“一對一”選擇已有保險公司,參股保險公司后仍要滿足其資本充足率要求。一方面,外資壽險公司在華經營時間不長,又受到經營規模難以擴大、業績不如預期等困境。另一方面,國內商業銀行憑借多年銀保合作積累的經驗及龐大的營業網絡對參股保險業期待已久,積極尋求收購對象。在這種情況,外資壽險公司不但面臨國內壽險巨頭的競爭挑戰,同時又面臨新的銀行巨頭的競爭壓力,遂萌生退意。

第五,50%vs50%的股權結構一定程度上影響其經營發展。股權結構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公司的控制權配置及治理機制的運作方式,并在某種程度上影響公司治理的效率。從股權性質上看,我國壽險公司從單一的國有股份向國有股份、外資股份和民營股份多元化的股權結構轉變,在股份數量結構上,從原來國有獨資向國有控股和多股并立的多元化結構轉變。根據《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暫行規定》,單個外資股東向某一保險公司的投資,不得超過該保險公司總股份的10%,全部外資股東股份不得超過保險公司總股本的25%。 2001年加入WTO時承諾外資在壽險公司中持股比例不能超過50%。

與OECD國家相比較,目前我國是唯一限制外資持股壽險公司比例的國家。中外股東各占50%的股權結構意味著雙方在經營理念、經營方式及經營目標存在差異時很難協調,甚至會形成相持不下的僵局,對公司經營造成消極影響。

三、外資壽險公司突破困境的措施

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的特殊時期,保險需求隨著經濟社會、人口家庭狀況及消費觀念的變化而變化,而且我國壽險業的保險深度、保險密度與發達國家相比都差距較大,所以我國壽險市場有著巨大的發展潛力,外資壽險公司只要積極適應市場,一定會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第一,抓住社會保障制度發展和醫改的契機,開發新產品,發揮自身的優勢。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經歷了從過去的國家統包統攬城鎮職工醫療費用到確立了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目標,醫療費用由公費醫療向適度自費過渡。2006年《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統籌發展城鄉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隨著制度變遷,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需求將會日益擴大。相對于中資壽險公司,外資壽險公司在經營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方面均有豐富經驗,例如國外有專門針對老年人的門診護理及可居住的深度護理保險產品,類似保險產品同樣適合在我國銷售。外資壽險公司能夠利用原有經營經驗,結合我國國情開發適合居民需求的產品,發揮自身的技術優勢和產品開發優勢,擴大市場規模獲得利潤。

第二,注意成本控制,拓寬銷售渠道。相對于中資壽險公司早已建立的經營網絡而言,外資壽險公司來華首先要尋求股權合資方申請牌照,招聘人才,建立分支機構等必然要投入大量資金;其次,經營過程中要發生市場營銷成本,賠款和理賠成本,尤其是需要了解中國市場和文化風俗等信息成本;最后還有可能面臨短期內不能獲利,應對市場變化和法律變化等風險成本。因此,外資壽險公司要進行全面的成本預估,進行嚴格的成本控制,防范經營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對公司的不利影響,才能逐步打開中國市場。

自從2010年銀監會叫停保險公司駐點銷售后,銀保銷售收入大幅下滑。外資壽險公司應注意政策指引,根據保監會監管規定,“將除了銀行以外的非保險類金融機構均納入可保險業務的范圍”,因此,外資壽險公司可通過券商代銷保險產品,還可以加大電話營銷,網絡營銷等電子化營銷方式,多渠道、多領域地拓寬自身的銷售中介渠道。

第三,建立中外股東之間溝通協調的平臺。根據現代公司股權理論,股東擁有與其持股比例相當的權益并承擔相當的責任。股東一般具有參與公司經營的表決權,紅利分配權等權益。外資壽險公司在華經營按照入世承諾必須以50% vs50%的比例入股經營,對等的股權使得合資公司經營決策難以達成一致,加上雙方經營觀念和方式不同,外資方雖然具有先進保險專業,但是中資方也具有本地化優勢,雙方應充分利用各自優勢取得1+1>2的效果。這就需要雙方搭建溝通交流的平臺,結合我國國情舉辦公司內部培訓,加強公司內部尤其是高層管理人員的接觸,使雙方能夠充分了解對方的文化觀念和經營保險的方式方法,提高經營決策有效性減少分歧,推動外資壽險公司在華持續健康發展。

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范文6

[關鍵詞] 保險公司顧客資產管理

顧客資產管理運用財務評估的方法對顧客價值進行衡量確認,并以此為依據進行營銷決策,優化企業的顧客資產獲得、顧客資產維系和顧客資產經營,從而使得企業的顧客資產最大化。引入顧客資產管理的思想和方法,企業可以從根本上保證以顧客為中心來規劃戰略、合理分配資源,最終實現企業的愿景和目標。保險公司的經營特點和業務性質決定了顧客資產對其非常重要,因此非常有必要引入顧客資產管理。

一、以顧客資產為核心的戰略規劃

目前保險公司的戰略規劃大都以保險服務為核心,大致邏輯步驟為:確定提供保險服務的類別也即險種;為每一種保險服務安排資源;發展新的險種;戰略績效評價和衡量。這種戰略規劃模式存在著局限性,主要表現為:容易不自覺地忽視顧客的需要;可能導致短期行為,即為了短期業績而非追求顧客滿意推銷保險服務;以險種指標作為戰略決策依據導致對未來的預期不足,因為對保險企業生存和發展更具有意義是擁有多少忠誠的顧客,而非簡單的市場占有率指標。

為了克服以上這些局限性,做到真正地以顧客為中心,保險公司戰略規劃應以顧客資產為核心。汪濤提出過一個以顧客資產為核心的戰略規劃框架,在其基礎上,結合保險公司的特點,提出保險公司的戰略略規劃框架,其具體步驟為:確認顧客資產;為每一類顧客資產安排資源;優化顧客資產獲得、顧客資產維系及附加銷售等經營活動;利用顧客資產指標評價戰略行為績效。

二、顧客資產的獲得

顧客資產的獲得包括該顧客的初次購買以及購買前后的非購買接觸,直到該顧客做出了重復購買為止。在顧客資產的獲得階段與顧客建立的初步關系對后續的顧客資產維系和附加銷售與交叉銷售具有重大影響,因此保險公司因注重顧客資產的獲得。

1.顧客選擇

保險公司要有選擇性地獲得自己的目標顧客,因為并不是每個潛在顧客都是值得去投資獲得的,而且顧客的類型會影響到后續顧客資產的維系。具體來講,保險公司要依據自身的經營模式特點和經營目標而有選擇性地獲得顧客。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雖然保險公司設置了核保這一業務環節,可以拒絕一些不適合的顧客,但這一業務環節終究是為控制保險風險而設置,并非真正用來篩選目標顧客。另外,業務人員也會迫于業績的壓力而選擇了一些不合適的顧客,為以后顧客關系的維系埋下了隱患。

保險公司首先應根據自身的能力進行定位,確定目標顧客并對其進行描述。比如保險公司定位在高端客戶,就不應承接對價格敏感的小客戶業務。因為這種業務模式突出其優質服務,如對小客戶也提供與高端客戶相同質量的服務,肯定是不經濟的,但如果區分高端客戶和小客戶提供不同質量的服務又容易造成定位的模糊,而且不便于對服務質量的控制。其次應在業務部門設置顧客篩選程序,而且這篩選程序必須應設置在業務人員對顧客進行初步了解之后與決定進一步接觸之前。具體做法是業務人員在深入接觸顧客之前將下一步要發展的顧客資料交由業務部門經理或主管評估審核,評價某一個別顧客資產是不是值得投資。在作出評估時不應僅僅考慮其當前可能給企業帶來利益,而且要評估其終身價值。

2.獲得途徑

目前保險公司顧客資產的獲得的主要途徑有兩個,一個是通過業務代表展業,另一個是通過保險人。采取這樣的途徑主要是因為保險服務專業性較強,顧客需與業務代表或保險人進行多次反復溝通才能弄清楚某一保險服務項目的相關情況。但這種模式存在效率低和履蓋面窄等缺陷。

保險公司應在傳統的獲取途徑基礎上,充分利用互聯網工具去發掘潛在的顧客。保險公司通過CRM系統和IT系統可以向顧客提供自助服務和在線咨詢服務,有效地發掘潛在客戶和管理現有客戶,而且還可避免客戶信息隨著業務人員的離開而流失。目前,各大保險公司加大了對CRM系統和IT系統的投入,加快了保險信息化的進程。但是其實際應用效果不盡如人意,這主要是由于大多保險公司只注重計算硬件和軟件,而忽視了管理方式的轉變和人員素質的提高。保險公司應通過CRM系統和IT系統建立潛在顧客和現有顧客信息數據庫,并對業務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應用CRM系統提供在線服務的能力,以提高顧客獲取效率和擴大市場履蓋面。

另外還可通過其他企業的交叉銷售來獲得顧客資產。目前保險公司推出的銀行保險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但這不應僅僅局限于銀行,還可與其他行業合作。例如,一個高爾夫俱樂部會員卡的購買者,可能是一位健康保險服務購買者或某個公司財產保險購買的決定者。保險公司可以與高爾夫俱樂部進行合作,獲取其顧客信息,還可讓高爾夫俱樂直接保險服務。另外還可通過高爾夫俱樂部宣傳保險公司的服務,例如在會員卡上宣傳公司的保險服務。

3.慎重承諾

保險公司在對目標顧客做出各種“承諾”時,要慎重考慮顧客關系的長期維系問題。目前許多保險業務人員為了能夠爭取到顧客,往往做出過高的承諾。殊不知,這些過高的承諾通常會成為顧客未來期望的參照點。一旦企業后期服務的實際表現與顧客的最初期望不符的話,顧客就會感到不滿意和失望,其重復購買的可能性一下子就會變得很渺茫。

保險公司在顧客資產的獲取過程中,還要成顧客問題解決專家,及時回復或解決顧客的問題,并努力建立顧客信任。

三、顧客資產的維系

顧客資產的維系是指企業為使顧客在一段時期內繼續購買和消費一個企業的產品或服務所做出的努力。顧客資產的獲得是將潛在顧客轉變成現有顧客,而顧客資產的維系是要將現有顧客轉變成忠誠顧客。忠誠顧客不僅能為企業創造超過同業平均水平的超額利潤,并且能為企業打造長期的競爭優勢。Reicheld的研究證實:如果忠誠顧客每增長5%,那么企業利潤將依行業不同增長25%~95%。

顧客資產的維系的基礎是顧客滿意。保險公司要做到顧客滿意,除了上面提到的慎重諾外,還應做到快速響應和規范服務。具體來講,這就要求保險公司應不斷地對自己的業務流程進行檢查和改善,必要時要進行流程再造,以提高服務的效率。另一方面要對員工特別是直接與顧客接觸的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其服務能力和效率,規范其服務行為。保險公司還必須認真傾聽顧客的意見和抱怨,從中可能會獲得有價值的建議以幫助改善服務,即使得不到有價值的建議,也會使得顧客感到自己得到了公司的尊重,從而有助于顧客滿意。

顧客滿意并不等同于顧客忠誠。只有建立在承諾、信任和情感聯系基礎之上的顧客維系,才算是達到了顧客真正忠誠的理想境界。保險公司在與顧客交往的過程中,要能夠設身處地地為顧客利益著想、真誠地關心他們,以滿足他們情感的需要,進而增強與本公司進一步交易的信心。即便是“鐵桿顧客”,保險公司也不能用想當然的態度消極地對待他們。因為,本公司最好的顧客便是競爭對手最好的潛在顧客。保險公司要如同熟悉“老朋友”一樣地了解和熟悉顧客,特別是他們的個性化需求和消費習慣。在與顧客交往過程中要關注細節,生日時一張生日卡片、一份顧客喜愛的小禮物、節假日時一條問候短信或許就能使顧客倍加感動。此外,對于顧客的每次惠顧,保險公司都要讓他們感覺到他們對公司來說是多么的重要和有價值。

四、經營顧客資產

經營顧客資產就是充分挖掘顧客資產的價值,引導、說服顧客創造更多的價值,從而實現顧客資產價值最大化。經營顧客資產的前提是擁有足夠多的忠誠顧客,是以顧客獲取和顧客維系為基礎。經營顧客資產主要手段有附加銷售和交叉銷售。保險進行附加銷售和交叉銷售的前提是要十分熟悉顧客的消費屬性,他們購買了什么產品和服務,還要哪些需求沒有得到滿足。因此有必要借助CRM來與顧客進行高效交流溝通并記錄和管理顧客的消費屬性信息。

1.附加銷售

附加銷售是指向現有顧客銷售本公司的其他相產品或關服務或者是升級產品或服務。一個購買公司財產保險的公司負責人可能也是車輛險的購買者,也可能是意外險的購買者。因此保險公司可以通過附加銷售增加顧客的銷售額。保險公司向顧客銷售的其他保險服務可以是現有,也可以是針對顧客未滿足需求開發的新險種。目前保險公司也在不斷地開發新的保險服務,但大多是開發后再去推廣,而很少專門針對現有的顧客未得到滿足的需求,這樣現有顧客資產的價值就未得到充分挖掘。保險公司應該充分在注顧客未得到滿足的需求,向其銷售公司已有的其他保險服務或有針對性的開發新險種。

2.交叉銷售

交叉銷售是指借助CRM,發現現有顧客的多種需求,并通過滿足其需求而銷售多種不同的服務或產品的一種新興營銷方式。一個購買財產保險的公司老板可能也是金融服務的購買者,并且是高級管理培訓服務購買者。保險公司可銷售銀行或投資公司以及管理培訓機構的服務,從中獲取利益。同時也可節省顧客的交易成本,因為顧客同幾家企業建立關系的成本比同一家公司的成本要大得多。

保險公司可以通過交叉銷售進一步挖掘顧客資產的價值,但也應注意交叉銷售是一把雙刃劍,如果沒有經營管理好,可能會損害已建立的顧客關系。因為交叉銷售向顧客銷售的服務是別的組織提供的,保險公司對其控制力較弱,如果顧客在接受保險公司向其推銷的其他組織服務過程遭遇不愉快的經歷,保險公司花費很大力氣建立的顧客信任就會受到不利影響。就如顧客在超市購買到劣質的食品時,在責備廠家的同時也會遷怒超市。因此保險在選擇合作伙伴時要謹慎。

五、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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