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公司運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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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公司運作方案

投資公司運作方案范文1

關鍵詞:投資集團;財務管理;實施方案

據資料表明,投資公司的定義如下“投資公司,是指匯集眾多資金并依據投資目標進行合理組合的一種企業組織,包括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投資銀行、基金公司、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的投資部門等金融機構,也包括涉足產權投資和證券投資的各類企業?!奔訌娡顿Y集團的財務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原因在于我國對外開放的幾十年中,國民經濟迅速發展,投資企業數量也日益增長,帶動經濟鏈條的持續運行,現如今的投資公司成為了經濟運行中的重要中間體,集團的正常運作與發展對整體經濟總值的增長、市場經濟的活躍以及國家稅收的增長有著重要作用,但由于企業自身的局限性,內部管理體制的不完善和不成熟,導致其在發展壯大的同時,體系上存在許多發展問題。

一、投資公司的資金管理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投資公司隨著經濟的高速增長而得到快速發展,但在快速發展的歷程中也遇到了許多現實障礙,提高投資企業的資金管理水平,首先要明確投資公司的性質和職能,從資金管理入手進行制度改良。下文對在投資公司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許多不合理管理現象與制度制定問題進行簡要闡述。

1.1財務信息處理能力弱

目前投資公司對財務信息主要處理方式之一就是進行財務報表的收集,但財務報表的收集需要經過層層部門的上交審批,最后確認后實施,這種程序直接造成了信息的滯后,使公司無法及時了解實時的財務狀況,這種落后的管理模式對投資公司來說,是潛在的發展障礙,因為信息的滯后會造成接受消息的不準確,決策失誤直接造成了財務風險,不僅影響了投資公司的具體決策的實施方案,也降低了被投資公司的監管力度和及時指導。信息是重要的傳遞載體,牢牢把握好這一信息渠道的暢通性,才能使公司的管理得以正常運作,高效發揮信息作用,才能使得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高效提升。

1.2財務部門內部管理控制能力不足

企業財務部門的控制力是區分不同投資公司強弱的軟性指標。投資公司如果對投出的資金缺乏監管力度,沒有專門設立的部門進行跟蹤調查,切實落實好任務,就不能全面地反映出項目信息和資金運作的實際狀況,不利于被投資單位的進一步了解和情況的把握,造成投資風險,也不利于投資公司資金高效使用的實現,長期的管理弱化問題必然造成公司的決策失誤,使公司財務管理無法正常運作,明顯不利于投資公司的長遠發展。

1.3管理制度不完善

部分企業不重視管理制度的建立,要知道,一個完善的管理制度體系是一個部門能否高效運作的首要條件之一,管理制度的不合理實施導致資金管理水平落后,直接阻礙了企業的發展。公司的管理部門要具體細化出多個負責人員,使得管理權力相互制約,使內部的任務明確,制度可行。設置合理的管理制度,強化監督管理,制定績效考核制度,完善好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才能使得投資企業高效運作。

二、投資管理的有效方法

2.1財務人員的招聘

進行人員招聘前要明確投資公司的性質和職能,思考好公司的發展前景,再針對必要的工作進行職位分析,比如,財務人員的素質是保障投資公司利益的關鍵,所以對財務人員要嚴格篩選。對品格方面,需要財務人員誠實、有責任心,對專業方面,需要其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有多年的財務工作經驗。

企業也應當及時培養一些后備的財務管理人員,即通過培養成為財務管理人員,后續可以作為向被投資企業派出的財務經理的后備人選。

提高財務人員的應職要求,確保人才招收的質量,進行專業化人才的吸納,避免招收工作的盲目性。企業也必須重視人才培養,通過對人才規劃能使企業內部結構得以穩定發展,對實現企業資源效益最大化有重要作用,提高公司的決策判斷力,提高投資公司的監管力度和指導力度。

2.2財務培訓作用

定期財務培訓 提高專業素養,具有應變能力的職員能清晰把握企業經營的走向趨勢,當市場發生變化時,提出適宜的執行策略,提高公司運行的穩定性,為企業帶來高效的利益。

2.3建立與完善企業的激勵制度

建立與完善企業的激勵制度,可以起到吸引人才和保留人才的作用,在激勵技巧中考慮到員工的實際需求,通過目標的實踐完成,給予一定的物質激勵或事業激勵,真正落實好實施工作,增加員工的歸屬感,從而使企業人才得到自我滿足,進一步為企業做實事,提高公司運作的高效性。

2.4建立財務評價指標體系

通過建立財務評價指標體系,可以進一步加強對投資公司的績效考評工作。投資公司的經營業績,可以反映了該公司的經營能力與運營前景。確保加強對投資公司的管理工作實在刻不容緩,特別對建立健全對企業的績效考評制度要保持關注。

2.5完善財務管理體系

企業應分劃出會計部門、財務部門和獨立的審計部門,部門之間的權力均衡,相互制約監督,通過對會計和財務的分劃,才可以分清具體職責。財務部門人員合理運作資金運轉,負責公司的融資、資金分配管理,參與公司資金的核算;審計部門人員對行業投資項目進行財務分析,提供財務分析報告,通過審核公司的預算并起到監控的作用,及時發現問題。

三、財務管理能力提高的實踐性措施

經濟發展具有不確定性,投資企業需要及時更新信息,調整政策。

投資公司可以建立企業財務數據庫,利用公司的企業電子財務數據庫實現對財務狀況的動態管理及監控。比如,“投資公司通過建立計算機網絡系統,幫助所投項目企業實現財務與業務的協同及遠程報表、報賬、查賬、審計等工作,實現動態會計核算與在線財務管理?!?/p>

由于系統支持電子貨幣,從而改變了財務信息的獲取渠道和利用的方式。將所有被投資企業的財務信息都集中在計算機網絡上,形成財務數據庫,可以盡快并且準確掌握各企業的經營情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得到解決,使企業得以正常運作。

而且根據對各被投資企業的控股程度和各企業的實際財務會計管理水平,投資公司可以實行網絡式管理,信息的交叉聯系使接收面擴大化,保證了對投資企業的動態全面了解。在財務管理具體實踐中,分別采用專業化的措施,通過向被投資企業委派財務人員,控制或掌握其財務活動,從而更全面的掌握被投資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進而杜絕會計作假行為,為投資公司的重大決策提供財務保障,降低財務風險,便于投資公司利益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結語:各種投資公司的管理環境不同,隨著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應制定出不同的財務管理方案使企業的管理短處得以改進。用科學發展觀的理念,指導投資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及時獲取必要的被投資公司的財務信息和有效的資料,使企業管理體系中的財務管理能力從根本上得到提高,才能協調好整體的運營模式,并承受住變化莫測的經濟時代沖擊。(作者單位:唐山曹妃甸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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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陳海英. 加強企業財務管理的若干建議[J]. 商業文化(下半月). 2011(04)

投資公司運作方案范文2

第一部分職工持股實踐的需求分析

廣義的職工持股包括經營者持股(或叫管理層收購,即MBO)、員工持股(或叫雇員持股,即ESOP)和混合持股等多種型態。在我國現行的法律中,沒有專門的法律對職工持股予以明確規范。在職工持股的具體操作中,都會遇到一些無法回避的法律障礙,突出表現在職工持股的主體資格、融資貸款等方面。

一、職工持股主體資格問題

1.持股主體由誰充當。在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超過50人時,由誰來持股。職工持股會沒有法律地位,就無法作為一個企業發起人,參與企業的發起設立。1999年民政部停止對職工持股會的審批,股東超過50人時,無法回避公司法的限制。

2.職工持股會或工會的社團法人身份與職工持股的贏利動機相矛盾。社團法人是不以贏利為目的的機構,而職工持股是以贏利為目的的,這就與《工會法》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沖突,這是民政部停止審批職工持股會的原因。

3.以新成立公司的方式完成出資,不僅同樣有人數的制約,還會受公司對外投資不超過凈資產50%的制約。

二、職工持股融資的法律障礙

1.銀行股權質押貸款難

就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職工持股不能直接從銀行獲得資金支持。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不允許從事股票業務和信托投資;《貸款通則》規定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因此,目前操作的銀行融資大都是通過股權質押貸款的形式完成,如粵美的通過信用合作社質押貸款。但在這種操作過程中,存在一個時間差,即當收購人在股權沒有轉到其名下的時候,他無法用股權質押,而股權轉讓一般要求支付完股權轉讓款,因此這種時間差有時會引起一些非法的資金流動。另外,目前各大商業銀行對股權質押貸款非常謹慎,持不鼓勵原則,折現率很低,因此一般不能完全滿足收購人的資金需求。

2.民間貸款和委托貸款代價高

很多MBO和ESOP的融資求助于民間投資,有的可以稱作是職工持股的“私募基金”,但這些民間資本往往另有所圖。他們要的不是低于8%的貸款利率,因為他們的資金往往有較高的資金成本,他們真正想要的是股權,用和管理層同樣的價格購買的“戰略持股”的股權,以及管理層和員工無法按時還款而質押的股權。計算下來融資的成本非常高,而且經常會導致一些國有企業的腐敗問題。另外,由于我國法律不允許企業之間相互借款,因此民間投資往往采用變通的委托貸款形式,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商業銀行開辦委托貸款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商業銀行可根據委托人(可以是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利率等代為發放貸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商業銀行只收取手續費。通過委托貸款的形式確實可以解決部分收購資金問題,只是進一步增加了融資成本。

3.個人消費貸款不合法

有的商業銀行想以個人消費貸款的形式將資金貸給個人,由個人再買股權。但是消費貸款必須指明用途,這種變通方式實際上違反了不能用消費貸款進行股本權益性投資的規定。另外,銀行有時會利用變通方式給MBO貸款,如將貸款先貸給企業做為流動資金,再由企業借貸給個人,或者通過委托貸款貸給“殼”公司,這種方式實際上是規避法律的行為。

除此之外,在實行職工持股過程中出現的股權的集中管理、股份的托管、轉讓和繼承、雙重征稅等諸多問題都不好解決。

《信托法》頒布實施之后,以信托方式對職工持股進行設計可以有效地規避或解決這些矛盾。

一、設計原理

根據我國《信托法》的定義,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信托與委托最大的不同便是信托是以受托人自己的名義辦理受托事務,并且受托人必須是經有關部門批準專門從事信托業務的機構法人。根據這兩點,受托人要以自己的名義進行集中投資,可突破成立有限責任公司不得超過50人的限制,從而解決了職工持股主體資格問題;而且對外投資的是信托公司,不受原公司凈資產規模的制約,使得這種投資方式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

另外,《信托法》對信托財產的獨立性有著專門的規定,主要表現在:(1)信托財產與委托人的自有財產和受托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不受委托人和受托人財務狀況的惡化、甚至破產的影響,委托人、受托人或受益人的債權人一般無權對信托財產主張權利。因此,信托財產的安全較有保障;(2)信托設立后,信托財產脫離委托人的控制,讓具有理財經驗的受托人對信托財產進行有效管理,能夠較好地保證信托財產的保值增值;(3)受托人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包括收益和損失,都歸入信托財產,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名義享有信托利益;(4)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對信托財產不得強制執行。

因此,信托方案是一種轉移財產并加以管理的制度設計。它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面的權利義務構成,這種權利義務關系圍繞信托財產的管理和分配而展開。信托有效設立后,對委托人來說,他喪失了對該信托財產的實際控制權;對受托人來說,他取得了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的權利;對受益人來說,他取得了信托收益的請求權,即信托受益權。維持這種關系的條件就是信托的存續性。

信托所具有的所有權與受益權相分離、信托財產獨立性(即財產隔離)、有限責任及信托管理連續性等法律賦予的本質特征,逐一滿足了職工持股制度所要求的融資貸款(信托可根據財產隔離屬性為其設立資金信托計劃進行融資)、股份集中托管(與信托公司固有資產相隔離)、專業理財、代行股東權等多方面需求。信托雖然是一種民事關系,但通過信托設計可以有效地規范職工持股市場行為,并保障受益人的利益。

《信托法》中還規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該法認為受益人享有的信托受益權是受益人的一種財產權利,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可以依法轉讓。在職工持股信托方案中,因為原有的職工股東身份已變更為受益人身份,因此受益人的轉讓可以依據信托合同或其他協議的規定,內部完成受益人的變更,從而減少了股東必須進行工商登記變更的繁雜手續,以及與《公司法》和現行有關法規的沖突,為職工持股制訂合法的股權流動機制提供了法理依據。

二、功能解析

中國人民銀行的《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中第二十三條規定:信托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財產的種類或者對信托財產管理方式的不同設置信托業務品種。

目前在我國的法律框架下通過信托方式來解決職工持股,其信托方案主要包括兩類功能的信托:一是資金信托,二是管理信托。

1.職工持股資金信托計劃,是指委托人將其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進行管理,形成具有一定投資規模和實力的資金組合,由受托人以貸款、股權投資等方式,運用于職工持股項目,通過回收貸款本息、轉讓股權等方式退出投資,為委托人獲取較高投資回報的一種信托計劃。

職工持股資金信托計劃根據資金的用途還可分為兩種功能,委托融資(即貸款信托)與委托投資(即股權投資信托),它們經常是綜合在一個資金信托計劃中。它可以是工會或公司委托的單個資金信托,也可以是多個員工委托的集合資金信托。

(1)投資人將其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進行管理,形成具有一定投資規模和實力的信托資金組合。

(2)信托投資公司向職工或管理層提供貸款,職工或管理層用股權質押擔保。①②共同組成貸款資金信托。

(3)職工或管理層將資金委托給信托投資公司設立股權投資信托。

(4)信托投資公司向企業收購或增資持有企業股權。

(5)信托投資公司每年向企業收取股息及分紅。

(6)信托投資公司將信托收益首先歸還貸款(即投資人)。

(7)貸款還清后,將信托收益分配給受益人(當受益人指定為職工或管理層時,信托收益分配給職工或管理層)。

信托是一種非常靈活的金融產品,它可以根據項目的需要做各種變形和創新。比如在職工持股資金信托計劃中,往往采用管理層和員工自籌一部分資金(如整個委托資金的20%)與整個信托資產共同抵押,以保證信托資產大于借款金額的做法就被市場普遍認可和采納,它是針對信托資產風險控制的需要而設計的。

2.職工持股管理信托計劃是約定信托投資公司如何代表員工管理股權,行使股東權力,即股東權信托。它體現了職工持股制度分散持有、集中托管的功能。

股東權是指基于股東地位而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股東權可以分為自益權與共益權。股東自益權是指股東為自身利益可單獨主張的權利,如接受股利分配的資產受益權、剩余資產分配權;股東共益權是指股東為公司利益兼為自身利益而行使的權利,如股東會議出席權、表決權、委托投票權、公司賬冊股東會會議記錄查閱權、召集股東臨時會請求權、董事提名權等。

在職工持股信托方案中,信托公司是目標公司法律意義上的股東,但信托中的委托人即持股員工才是真正的股東和受益人,因此,存在一個受托人信托公司如何代表真正持股人來實現股東權的問題。對于上面所提到的股東自益權,在信托計劃中不會存在分歧,完全應由真正持股人也是受益人持有;而對于股東共益權則存在一個權力在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間如何劃分的問題。這也是在信托計劃和信托合同中需要具體明確的條款。

信托計劃可以采用靈活的方式,根據委托人的不同要求來設定股東權信托,由誰來執行這個權力以及權利如何劃分應主要依據委托人的意見來設計方案。而公司在進行職工信托持股時,也應注意向信托公司強調細分這些權利以及明確執行程序,以免以后發生分歧甚至發生股權控制權之爭。一般來說,對于員工持股,股東權(這里指股東共益權)最好由受托人即信托公司來代表執行;而對于管理層持股,一般由持股人即受益人或受益人組織(如持股管理委員會)來決策,而由信托公司以其自己的名義來執行。

在員工持股信托方案中,一方面由于職工人數眾多難于集中管理并且集中的成本較高,一方面由于職工和股東的雙重角色,使職工在作為股東決策時經常會偏向某一方的利益,不能夠客觀的判斷決策,因此將股東共益權委托給信托公司來決策并實現。信托公司一般具有較好的管理能力,并且其作為企業外部股東(有時候還作為融資擔保者)可以更加客觀的維護公司的利益,有利于使職工與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從而增強企業對職工的凝聚力,提高管理效益。

三、方案設計

不同的企業“職工持股計劃”各有不同,因此所設計的信托方案也不盡相同。但方案中所要包含的核心要件卻是一樣的,所不同的是要件的路徑選擇和影響要件的因素。

職工持股信托方案的組成要件一般包括:

1.職工持股計劃包括:股份來源、資金來源、持股對象、持股條件、持股比例、分配時機、載體選擇(個人、持股會、持股公司、信托公司)、工具選擇(實股、虛股、期權等)、股權管理(轉讓、回購、收益分配等)、付款方式、定價方式、職工參與機制、持股計劃終止安排(終止條件及終止后的管理)等。

2.職工持股信托方案還要包括:信托機構的選擇、資金信托計劃(包括股權投資信托計劃)、股權委托管理計劃等。

以上這些方案要件如何設計,不是簡單和隨意的,它與企業戰略及企業的運作有緊密和必然的聯系。必須以企業戰略為前提,并充分考察企業內、外部的多方面因素作出決定,這樣設計的方案才能具有可行性,并有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

在MBO和ESOP信托方案中,法律主體一般包括目標公司、信托公司(受托人)、戰略投資人、持股委員會或持股個人(委托人和受益人)等。相關的法律文件一般包括:

(1)關于職工持股信托計劃的董事會決議和股東會決議、信托意向書

(2)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3)借款合同、質押擔保合同(職工或企業管理層與信托投資公司簽訂)

(4)信托合同(企業,職工或企業管理層與信托投資公司簽訂)

(5)信托計劃(一般作為信托合同的附件)

(6)股權轉讓協議(信托投資公司與股權轉讓方簽訂)

(7)股權委托管理協議(信托投資公司與企業或企業管理層簽訂)

(8)銀行協議以及其他的一些戰略安排協議等。

在這些文件中,信托計劃是對整個職工持股信托方案的介紹,由于信托計劃中很多內容如管理層或員工持股的背景、融資計劃、戰略持股的安排、公司大股東的承諾、股權管理和運用、股份的預留、轉讓及繼承等諸多問題無法也不適宜在信托合同中體現,因此制作信托計劃文件是為了整個信托文件的完整性,它有點類似商業計劃書或招股說明書,為信托方案的整體框架。它作為信托合同的附件,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使信托當事人不僅遵守信托合同的約定,也應遵守信托計劃中的陳述。信托計劃是非常靈活的,應依照信托持股的具體情況而訂立。

四、操作流程

職工持股信托方案的運作一般分為三個階段:籌資準備階段、信托方式收購股權階段、股權管理階段。

1.籌資準備階段

企業有進行職工持股的意向,并具備相應規模的股權來源,如原有股東轉讓、企業增資擴股等,進入籌資準備階段。存在資金不足的,可以采取企業出一部分、職工(或管理層)出一部分、融資一部分的方式。融資可以由企業提供收購資金,委托信托投資公司支付給職工(或管理層),也可以利用信托投資公司吸收社會上外來資金的功能,由信托投資公司將吸收的信托資金或委托資金向職工(或管理層)提供資金,職工(或管理層)用股權進行質押擔保。

2.信托方式收購股權階段

(1)企業、職工或管理層與信托投資公司設立信托。如果是企業出資,即由企業作為委托人,與信托投資公司簽訂《信托合同》,企業職工(或管理層)為受益人享有信托收益;如果是職工(或管理層)個人作為委托人,分別與信托投資公司簽訂《信托合同》,自身作為受益人享有信托收益。在《信托合同》中約定信托投資公司對信托資金的管理方式為收購或增資持有企業的股權。

(2)信托投資公司作為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約定,以自己的名義收購或增資持有企業的股權。

3.股權管理階段

(1)信托投資公司按信托合同的約定對股權持有、管理。如果企業(或管理層)仍要保留對股權的管理權,可以通過在《信托合同》中約定信托投資公司對股權具體的管理權限;或由信托投資公司在完成股權收購后再將股權委托給企業(或管理層)進行管理。

(2)每年信托投資公司向企業收取股息及分紅,首先用來償還融資,隨著融資的逐步歸還,信托投資公司將所擁有的股權按事先確定的比例逐漸量化到職工(或管理層)個人設置的賬戶上,融資全部還清后,該部分股權即全部歸職工(或管理層)所有,但仍然由信托投資公司管理。

(3)出現信托終止的情形,信托公司將現金或股權歸還給受益人。

五、盈利模式

信托機制的根本原理在于財產隔離,收益和風險完全來源于信托財產自身。作為信托公司,對職工持股信托項目的收益主要由以下幾方面組成:

1.貸款利息收入:即通過為目標企業管理層收購或職工持股提供貸款融資,按協議利率收取相應的貸款利息,這項收益是穩定且封頂的。

2.計提管理費:信托公司在資金信托計劃中根據信托財產的收益計提管理費用。它往往是從投資人的收益中進行抵扣,不同的管理費用計提方式意味著收益抵扣的程度是不一樣的,但都直接影響著投資人的利益。

為了維護投資者的利益,信托公司一般要采取具有風險激勵的管理費用計提方式,即根據信托的不同收益率計提不同比例的管理費用。如果低于信托計劃的預期收益率,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將不計提管理費用,節省下來的管理費用將用于彌補投資者可能面臨的低于預期收益率的損失。這種具有風險激勵性質的管理費用計提方式,形成了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與資金信托委托人一致的利益取向,有利于信托品種的品牌和信托公司的信譽。

3.政府優惠政策收益:如有些項目可得到政府的支持,同時進行職工持股計劃是比較理想的情況。有財政支持的信托計劃可使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收入直接來源于財政資金;或者如果出現不能按期償還本金和利息的行為,財政承諾按照這一差額補償;或者財政資金作為項目投資的一部分直接參與貸款,降低其他投資者的投資風險。

4.股權投資收益:即在為管理層和職工持股提供貸款融資的同時,按相同的價格收購的目標公司部分股權所帶來的超過正常投資回報的投資分紅或股權轉讓溢價收益。

六、風險分析

1.采取資金信托方式貸款面臨著基準利率上調可能帶來的風險。

現階段我國整體利率走勢處于歷史低位,隨著通貨緊縮局面的改善,升息的可能性較大,投資者面臨實際收益減少的危險。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在利率調整當期,貸款的利率是沒法調整的,也意味著投資者實際收益的降低。即使重新制定貸款合同以規避利率風險,但這種規避依賴于相關的存貸利率差不變的前提。然而,隨著市場利率化的進程,很有存貸差縮小的可能?,F在貸款利率與存款利率之差大致為3%左右,較之于國外1.5%~2%的差額普遍較高。隨著中國加入WTO后利率市場化進程的加快,這個存貸差很可能下降。這意味著投資者在未來2~3年的投資期間,不僅承擔著基準利率上升導致的實際收益的下降風險,還可能面臨著貸款利率不能同比例上調補償這一損失的可能。

2.以股權為標的的投資資金信托面臨投資收益不確定的風險。

股權作為所有權,代表著所有權人對公司的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這種權利意味著所有者的收益是不確定的。通常而言,股權收益具有高收益、高風險的特征。這一特征與在現階段以低風險的信托產品作為切入市場的產品設計策略是不相匹配的。所以,以股權作為信托標的,需要特別的機制來規避這種可能的高風險。要想設計比較穩健成功的產品,這方面一定要有特殊的安排。

由于股權投資本身具有時間上的永續性,這與信托計劃本身的期限性有一定的矛盾,因此在方案的設計中具有兩種選擇:一種方式是,信托投資者如果認為該股權投資具有長期投資價值,可以以優先參與的方式加入該信托的后續期計劃,從而規避了到期信托計劃清償時可能涉及到的股權變現的問題;第二種方式是,通過設置股權回購的方式,保障到期時投資者的本金收回,即由公司其他股東承諾到期回購股權或由新的投資者承接這部分股權,轉讓資金用于償付信托本金,以解決可能的流動性風險。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思路可以是:

(1)對信托企業來說,加強篩選目標公司和標的項目。在風險投資中,加入有穩定現金流收益的項目(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以保證在信托存續期間,項目有穩定的收益可用于股東的利潤分配,使信托投資者的收益有可保障。

另外,采用第三者擔保、超額抵押、責任保證保險等方式都是有效的控制風險的方法。

(2)對實施職工持股企業來說,注意篩選信托機構或者實行股權信托招標,不同的信托機構共同交叉管理企業,形成良性的競爭和約束制度,共同控制風險。

七、市場空間及前景分析

盡管到目前為止,對促進職工持股制度建設的出發點和目的還存在許多不同的認識,但是大家對職工持股在中國將取得進一步發展這個判斷基本是一致的。我國各地的實踐已經說明,職工持股已不是個別地方、個別企業的現象,而是已經得到大多數企業所普遍認同和接受的企業改革形式。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逐步深化,職工持股將會在更大的范圍、更多的企業中得到推行。

在未來數年間,中國的職工持股實踐將表現出三個重要的特點:第一,實行職工持股將是改革進程中更加自覺的行動,從而促使職工持股突破目前的試驗階段,進入全面推廣時期;第二,實行職工持股的企業性質將由國有中小企業擴展到國有大型企業和各類非國有企業,將具有更廣泛的適應性;第三,職工持股制度的發展將呈現加速形勢。

由于信托制度能夠解決職工持股運作中現存的法律障礙,并能規范職工持股市場行為,有效地保護受益人利益;而且信托制度功能的多樣性,使其能夠根據不同性質、規模的企業,以及實行職工持股目的的不同,設計出相應的信托模式(如用職工持股資金信托來解決職工持股的融資問題、實現企業激勵機制的完善;用經營者期權激勵信托來激勵經營者努力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促進企業長期良性發展;用管理層融資收購信托來明晰企業產權關系,滿足企業廣泛的需求等)。因此,職工持股信托方案將具有廣泛的需求與良好的發展前景。

八、實踐意義

1.對信托投資公司的意義

信托投資公司整頓結束,在回歸本業的過程中,面臨最重要的問題就是加大信托業務的創新力度,實現信托投資公司業務轉型?!缎磐型顿Y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的信托業務范圍很廣泛,就象藤谷博隆所比喻的那樣:信托就是一個“容器”,它可以裝任何東西,至于到底裝什么,就要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信托投資公司目前的根本任務是在明確其市場定位的情況下,結合本公司、本地區特點,積極開發潛在的信托市場,創新設計出體現信托功能,服務市場經濟的信托品種。

在信托業剛剛步人正軌的時候,信托投資公司推出的大多為資金信托品種。但隨著信托市場競爭的加大,投資者信托理念的樹立,單純模式的資金信托產品將無法滿足市場需求,只有運用全新的金融工具,按照市場導向和社會需求不斷推出創新信托產品,信托投資公司才能生存和發展。

職工持股信托作為國外較成熟的信托產品,實踐證明對于建立和增強企業激勵機制有很大的作用,而且在我國目前的政策條件下,可為許多想實行職工持股計劃的企業解決燃眉之急。職工持股信托是一種管理型信托,通過企業股權分紅來獲得收益,信托投資公司可以將這個信托品種進行市場細分,并投入專業理財和資本市場運作,使其在為受益職工分配收益的同時,也使其成為自己比較重要的收入來源。

2.對職工持股實踐的意義

通過對職工持股信托方案的介紹和分析,可以看出在我國現有的法律體系下,信托方案對管理層收購和員工持股是一劑良方,可以解決持股主體、融資、股權管理、雙重征稅、預留股份、股份內部轉讓和繼承等很多法律障礙。職工持股信托方案對職工持股計劃來說是一個有重大意義的制度設計,《信托法》的生效,我國職工持股的許多現實問題都可以得到順利解決,這對于我國國企改革和國民經濟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九、尚存問題

1.信托收益的稅收問題

我國目前對于信托稅收問題沒有文件明確規范,事實上從信托業整頓之后推出的第一份信托產品至今,幾乎所有信托產品的招募說明書中,都無法將信托產品投資收益如何納稅說清楚。各信托公司幾乎都表示要等待相關政策出臺才能解釋這一問題。據有關報道,銀監會已經正式對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信托“稅改”的建議,國家稅務總局已對相關問題展開調查。

對于職工持股,按照傳統的持股公司完成個人持股將無法避免雙重征稅問題,信托方案將不存在這個問題。信托收益屬于受益人的收益,納稅主體是受益人,對于信托財產本金并不需要納稅,受益人只對信托收益部分繳納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對于信托持股,如果在信托計劃結束時,信托公司將股權轉讓獲得現金并直接將現金作為信托財產分配給個人,那么個人將按照國家規定就現金增加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企業則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如果在信托計劃結束時,信托公司將股權轉至個人名下,則個人是否應緩交個人所得稅,還是應該在其股權變現后再交納個人所得稅,是按照個人所得稅稅率交納還是按照股權轉讓所得稅稅率交納,法律都沒有明確的規定。

投資公司運作方案范文3

目前我國風險投資機構的組織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政府授權經營集團。如廣東省風險投資集團。

2.國有獨資公司。如上海市創業投資公司、江蘇省高新風險投資公司。

3.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這類公司是由國有企業,高新科技開發區企業、上市公司、民營企業等籌組的公司,其特點是共同籌組資金、共擔風險。如深圳創新科技投資公司、北京科技風險股份有限公司等。

4.上市公司分立機構。如聯想投資公司、紅塔創新投資公司、上海申能創業投資公司。

5.大學發起設立公司。如清華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北大招商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

6.民營及外資發起設立公司。如IDG中國投資公司(基金)、在線風險集團。

國有風險投資機構的特點與管理構架:

企業特點:

由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全資或控股出資組建;

授權經營、委任企業法人代表或聘任經營管理班子;

通過多種形式的風險投資,促進當地創新科技產業;

通過項目投資及資本市場運作,實現國有資產增值保值;

根據風險投資行業特點,可用全額資本進行投資;

賦予組建區域性“風險投資行業協會”的功能;

可用國有風險資本,發起設立區域性或專業性的各類“風險投資基金”;

根據發展需要,經批準可在國內外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

接受委托,管理及運作地方政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風險創新項目資金”;

根據發展需要,地方政府可分階段向風險投資機構增加注入“風險投資引導資金”,壯大其風險資本金。

管理構架:

授權經營公司不設立股東會,由董事會行使出資者職權;

參股、控股公司設立股東會;

董事會決策機構,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監事會是經營監督機構,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

經營班子負責公司資產運營管理及投資事務,對董事會負責;

通常設立項目投資部、財務管理部、戰略發展部、基金(資產)管理部、人力資源部等工作機構,確保風險投資業務運作暢順;

風險投資機構與獨資、控股、參股公司的關系是以產權為紐帶的出資者與經營者的關系。

風險投資機構可聘任獨立的專家委員會,為進一步改善經營運作及創新發展,定期提供咨詢。

風險投資機構的主要運作管理模式及內部治理結構:

以有限責任公司方式設立,對投資項目以股權管理方式運作。

其管理特點有:

選擇投資項目——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鼓勵發展領域的創新科技項目;

投資項目評審——由公司內部的“投資決策委員會”和董事會,審定投資項目及投資金額;

股權方式投資——以風險資金作股權投入,派出人員進入被投資的董事會、監事會,參與企業的重大決策;

組成項目管理團隊——由擅長技術與企業管理、財務等3至4名員工,跨越不同的功能管理部門組成,負責投資企業的動態跟蹤管理,以及籌劃資本增值退出方案;

定期匯報進展——由管理團隊定期交流項目管理及進展情況,對投資項目進行全過程動態與跟蹤,建立共識。避免局部管理不善而且危及整個項目計劃失?。?/p>

資本運作退出——通過項目股權轉讓或推薦項目企業上市,作為風險資本退出的主要途徑;

激勵與約束機制——對管理團隊實施“風險投資項目資本增值退出獎勵辦法”。以及對因跟蹤管理不善的項目人員進行調整直至解聘;

風險投資公司必須制定包括“廉潔自律”在內的基本管理規定,建立激發員工創造力的“開拓、求實、嚴謹、高效”的企業文化。

按培養風險投資家的目標,建立員工隊伍的聘任與激勵機制

風險投資機構需要高素質的人才,員工大多擁有雙學歷或多年企管經驗

采用矩陣式聘任體系,按人才的配備要素進入相應的聘用職務系列

公司可按行政管理系列、投資管理系列、財務管理系列、行政輔助系列等聘用劃分,每個系列都有近20個檔次,并且各系列的檔次都有相對應的聘用待遇平衡關系,以體現公司對每位員工的聘任都進入系統全面考慮。公司可在不同類別和不同層次上確定不同員工的任職資格、工作規范、薪酬標準。這樣就構筑了一個系統化的全員聘任及工作平臺,便于員工對本職工作、崗位、能力的認同,便于公司按投資管理需要實行跨職務系列的“項目團隊”優化組合。

加強典型投資案例,加速管理層專業化和項目團隊職業化建設

大陸在20世紀90年代初成立運作的風險(創業)投資公司,大多經歷過采用類似信托投資或金融借貸的運作方式。這種運作方式,很難培養出富有創意又有務實操作能力的風險投資隊伍。而部分從海外回國參與中國風險投資的專才,對中國國情(含、稅務、企管等諸因素)要有一個深刻的理解過程,其對在中國的投資風險運作及項目企業的判斷控制能力,有待實踐中提高。因此,風險投資機構若擁有了較成熟的風險投資人才,擁有了眾多的風險投資家團隊,就擁有了持續的未來。

最近三年間,由于亞洲金融風暴的警示,中國的風險資本才真正以股權的方式進入被投資企業,風險機構的團隊參與被投資企業的決策及市場運作。因此,真正以市場化運作的風險投資機構,需要在投資經營理念、選擇項目指引、企業跟蹤管理、資本運作退出、管理團隊激勵等方面,進行深刻的研究與。以典型的風險投資案例,以豐富的投資經歷、經驗或教訓,以內部研討的方式訓練業務管理團隊,迅速提升風險投資機構整體的專業化與職業化水平。

投資公司運作方案范文4

關鍵詞:風險投資;運作;管理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3年11月17日

一、風險投資概述

(一)風險投資的概念。現代風險投資,又譯為創業投資、創業資本、創業風險投資。它是指向具有高增長潛力的未上市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并通過提供創業管理服務參與所投資企業的創業過程,以期在所投資企業發育成熟后通過股權轉讓實現高資本增值收益的資本運營方式。

(二)風險投資的特點。風險投資是一種權益資本,而不是借貸資本。風險投資為風險企業投入的資本通常來說占30%以上的被投資企業的資本總額。對于高新技術產業企業來說,風險投資是一種十分寶貴的資金增長,也有可能是唯一可以利用的。相對于銀行貸款來說,銀行貸款是比較便宜的,但是銀行為了回避風險,以防資金收不回來,一般來說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是無法得到的。

風險投資是一種長期的相對不流動的權益資本。一般投資期在5~10年左右。一般來說,風險投資企業會將風險資本金分批次投入風險企業,以繼續考察被投資企業在發展工程中是否具備高市場收益以及好的發展前景。

風險投資最終將退出風險企業。風險投資雖然投入的是權益資本,但他們的目的不是獲得企業所有權,而是盈利,是得到豐厚利潤和顯赫功績從風險企業退出。

風險投資從風險企業退出有三種方式:首次公開發行(IPO);被其他企業兼并收購或股本回購;破產清算。顯然,能使風險企業達到首次公開上市發行是風險投資家的奮斗目標。破產清算則意味著風險投資可能一部分或全部損失。

以何種方式退出是風險投資成功與否的標志。在做出投資決策之前,風險投資家就制定了具體的退出策略。退出決策就是利潤分配決策,以什么方式和什么時間退出可以使風險投資收益最大化為最佳退出決策。

二、風險投資運作存在的問題

(一)風險投資運作中存在的問題

1、外部發展環境滯后

(1)在資本市場方面。目前,我國的主板市場門檻過高,中小企業板市場還沒有建立適合風險企業股票流通的機制,產權交易市場則沒有完全發展起來,風險資本不能通過資本市場實現自由進出,這是非常不利于風險投資的發展的:政府資金占較大比重,資本來源不足,風險資本的運作不協調。

(2)法制與社會誠信建設落后。風險投資是一個委托的過程,一方面委托人可能在與人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博弈中處于不利地位,其相應的資本利益得不到保障,又沒有相應的條件保護自己;另一方面人在進行風險資本的管理時必然要放棄一定權利,是無法保護自己的權力的。

2、要素組織的不合理。我國的風險投資基金的規模卻普遍偏小,這導致其項目投資規模也普遍較小,投資周期較短,風險和收益都相對較低,無法實現風險投資基金的投資目標。由于風險資本不足,國內的風險投資企業無法借助有效金融市場構建合理的產品組合,整體抗風險能力較差,其可持續發展的能力也相對較弱。

3、組織模式不合理。目前,我國的風險投資基金一般采取有限責任公司的模式,也有很少一部分采取傳統的事業投資機構的模式,這兩種模式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的約束嚴重地阻礙了我國風險投資基金業的發展。

4、投資決策不完全。風險投資決策是指投資人為了達到預期的投資效益目標,運用—定的手段和方法,并通過一定的步驟對所投資本的規模、方向、結構和預期收益進行必要的估計、判斷和掌控。投資決策是生產環節的重要過程。有些投資人在投資過程中往往只注重投資效益目標而忽略其他方面結果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二)健全風險投資運作的措施

1、加強外部環境發展。創造適應風險投資發展的社會人文環境,大力宣傳風險投資的作用,鼓勵創新,為風險投資失敗者提供保障機制,對被風險資金投資的企業實行優惠的稅收政策,對商業銀行投向風險企業的投資實行貼息貸款、擔保貸款等。要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風險投資的對象主要是高新技術產業,如果缺乏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風險資金投資的企業就不可能獲得應有的收益,從而嚴重影響風險投資業的發展。

2、加強風險投資機構的合理運作。風險投資機構是風險投資中最核心的部分,最直接的參與者與操作者是風險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企業,而且也是資金來源和資金運作的連接點。

風險投資是一個融資與投資相結合的過程?;I集資金是風險投資的典型特征,資產買賣的差價是風險投資利潤的主要來源。融資過程中,風險投資家所購買的只有資本,出售的是自己的信譽。投資時,他們購買的是企業股份,出售的是本金。退出時,他們出售企業股份,買入資金,外加豐厚利潤,以及光輝業績和成功口碑。

3、加強風險投資決策的合理運作。投資人為了達到預期的投資效益目標,運用一系列的方法和手段,并通過一定的步驟對所投資本的規模、方向、結構和預期收益進行必要的估計、判斷和掌控叫作風險投資決策。在決定投資后,要討論被投資公司的運作可行性,制定詳細的投資方案。通常要準備兩個備選方案,來進行比較分析,最后挑選一個最好的方案來實施;要評價所選方案的可靠性,預期此方案能夠帶來的利益與其風險,使能夠承受的風險控制在范圍以內,防止有過于僥幸和投機的心理,一旦企業所面臨的風險超過其承受的能力,將會鑄成大錯,可能致使企業破產。

三、風險投資運作與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一)風險投資管理面臨的問題

1、在風險投資的要素上重資金和技術要素。風險投資方認為,只有高投入才會有高產出,眼睛只盯著高投入項目,而忽略了那些雖然投資少,但有發展前途的項目。實際上,風險投資方的實力既在于自身資金多少,更在于自身人員素質。風險投資公司投資過程中,一般都注重資金的投入,而輕視了管理方面與人才方面等的投入;估測時,對被投資企業的評估不夠合理,偏重財務狀況,輕視人才與管理等。

2、從風險投資的決策看,缺乏科學性。重視收益,輕視風險。盲目決策,而輕視決策前的調查與風險投資的可行度,有投機的嫌疑。理性的決策是風險投資基本前提,需經過各方面考察與探討,來降低投機心理,不能存半點僥幸,否則,就會失敗造成嚴重的損失。

3、重視初始投入,輕視跟蹤管理。風險投資的特點之一就是操作性強。我國目前的風險投資普遍存在投入后管理跟不上、管理不善的問題。重第一次投入,輕第二次投,入風險投資公司一旦認準一個項目,一般就會注入第一筆資金,助其創業,而忽略二次投入。有些風險投資企業投資后,可能一時會有比較好的業績,但長期來看,并不能給投資者一個好的預期。長此以往,只能從根本上葬送投資者對于風險投資的熱情。

4、重導入戰略,忽略退出戰略。在資金注入時,企業比較注意風險資金的導入戰略,而忽略退出戰略。一旦資金被退出,企業會因缺乏新的融資渠道不能形成風險投資良性循環。

5、缺乏政府支持。風險投資,一方面對促進科技進步產生“外部正效應”,被認為是“準公共產品”;另一方面容易產生“市場失靈”,則要求政府積極參與增加風險投資的供給。

6、缺乏風險投資相關人才。風險投資企業的特點是不確定性和信息的不對稱性,所以急需相關領域的人才。在高科技風險企業中,風險投資企業對高科技不了解,對企業不熟悉,無法對被投資企業進行評估,從而造成盲目投資的現象,容易失敗。風險投資企業無法判斷高科技企業的未來,所以是不確定的。所以,通曉高科技又熟知金融理論的風險投資人才就顯得異常重要。

(二)風險投資管理問題的對策

1、均衡分配投資要素。風險投資方應多注意那些雖然投資少,但有發展前途的項目,這樣能夠把資金分散從而投入更多少投入但收益很好的企業。風險投資方的實力既在于自身資金多少,更在于自身人員素質。風險投資公司投資的過程中,也應注意其他要素的投入,例如人才、技術、管理等方面的投入;評估項目時,不僅要注重財務和技術,同時也要注重市場和管理等問題。

2、謹慎進行投資決策。投資順利進行下去的重要保障是把握好風險資金的投入時機,以及投入的資金數量,降低投資風險。高風險性和高收益性是風險投資具有典型特征。風險資金投入風險企業后,加強風險企業的戰略規劃和經營管理,一直到企業的高成長期后,利用風險資金盡快使企業產品占領較大的市場份額,為風險資金的回收作好鋪墊。在風險企業進入成熟期后,利用風險企業首次公開上市(IPO)、兼并收購、股份回購和清算注銷等方式,風險投資家及時收回資金,風險資本運作才告一段落。

3、重視二次投入,加強跟蹤管理。風險投資公司在新企業擴大時,就會要求進一步提供資金以壯大企業實力,這時,風險投資公司應該為其第二次融資,以便達到風險投資資本增值的目的。要隨時保持被投資企業的好的業績以給投資者好的預期,保持對風險投資企業的熱情。

4、慎重選擇退出時機與退出方式。風險投資是否成功的關鍵環節是退出。退出風險資本時套取高額利潤而不是要獲得風險企業的紅利是風險投資的主要目的。只有風險資本的及時退出,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才能實現并保證風險資本開展下一輪的投入。退出時機與退出方式應作為健全的風險投資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該過程是否順暢,將是資本能否積極進入風險投資領域的決定性因素。

5、加強政府對風險投資的控制。我國風險投資企業正處于初級階段,借鑒國外先進管理經驗,以適量的投資提升風險投資企業的信譽,加大對風險投資的扶持力度。同時,建立和完善風險投資體制和外部運行環境,引導民間資本和外國風險資本進入風險投資領域是政府的主要職責。拓寬籌資渠道,采取一系列激勵及優惠政策。國外風險投資公司介入,既可解決風險資本規模偏小,又可引進國外先進的風險投資理念,打造我國風險投資專業化人才隊伍。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嚴格執行,保證市場的良性發展。

6、加快風險投資相關人才的培養。風險投資成功與否的關鍵是風險投資人才,他們是風險投資中最重要的主體。支持創業者創業、幫助投資人投機是他們的重要作用。風險投資人才的能力對風險企業影響很大,好的資本投資家能夠給投資企業樹立信心,給夠給投資者希望。我國應該大力加強風險投資人才隊伍建設:建立適應風險人才成長的機制,采取有限合伙制,激勵風險投資人才;積極與國外風險投資公司合作,向國外優秀的風險投資家進行學習,提高他們的投資能力;積極吸收優秀的海外風險投資人才。

四、結論

雖然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存在風險較大、市場不成熟、制度不健全的國內諸多問題,但是我國風險企業發展的巨大潛在機遇不容忽視。但隨著我國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地不斷接軌,近年來我國的風險投資事業也有了很大進展,在科技創新以及完善市場資源分配上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風險投資在我國還算是一個新的投資方式,各方面都不太成熟,體制也不太完善,如何使得我國金融市場中風險投資合理運作,有效地管理我國的風險投資企業,使得我國風險投資業的繁榮迅猛發展,還需要專門懂得風險投資知識的人才去不斷研究,才能成功。

主要參考文獻:

[1]許如寶.淺析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現狀及對策.蚌埠黨校學報,2005.3.

[2]李悅.高新技術企業風險投資問題的探討.現代會計,2009.5.

投資公司運作方案范文5

看清路牌再上路

高速公路類信托的“路牌”各具特色,但仔細梳理便不難看出,目前開發的此類信托主要是從高速公路項目建設和資本運作兩個路徑引入信托理財,具體業務以資金信托為主,股 (債)權信托、改制類信托等為輔。

人口 從業務模式(見下圖)看,上述信托業務的“人口”有一個共同特征,就是信托投資公司向自然人或機構投資者募集單筆5萬元以上的信托資金(由于一個信托計劃有200份合同的限制,有的信托計劃則將單筆認購資金底線設在幾十萬元)。

出口 資金的“出口”基于信托理財的靈活優勢而呈多元化,如向高速公路提供貸款、投資、融資租賃、收購債權或收益權等。

期限 這類信托產品的期限1~ 5年均有。

收益率 年收益率最低在3.5%左右,高的達到6%。

渠道信托資金募集和兌付分兩種渠道,一是信托投資公司自有的營業柜臺,二是通過商業銀行等收付。

手續費合同約定信托投資公司手續費收入一般在1%左右,有的公司往往通過加大費用等方式獲得更高收益。

回購股權、債權或收益權類信托,一般都有回購措施。

投資者在決定投資時應首先看清高速公路類信托的“路牌”和具體“路線”,以防盲目甚至迷途。

認清風險走正道

許多投資者基于對國內高速公路快速發展的樂觀預期,往往認為高速公路類信托風險不大甚至沒有風險,因此閉著眼睛爭搶高速公路信托。但正如再好的高速公路都可能發生車禍或路面損壞現象一樣,高速公路類信托也有風險,投資者需睜大眼睛細分辨,以免上錯道。

一般來說,高速公路類信托產品會存在不同程度的隱性或顯性風險,除了具體項目的個案風險外,也有一些共性的風險因素需要把握。

政策風臉國家若調整高速公路收費等政策,會直接影響高速公路公司的效益,進而影響信托項目的收益;國家利率調整,就會對固定利息信托貸款的收益產生影響等。

市場風險 高速公路建成通車后,因車流量尚小、收費標準較低等可能致使通行費收入不能達到預期。

操作風險高速公路公司經營出現風險,導致無力還款。

道德風險信托投資公司挪用信托資金用于高風險項目投資或“以新還舊”應付兌付等。

不可抗力風險 自然災害等導致高速公路公司損失慘重,難以償還信托資金。

沿途系好安全帶

信托投資公司作為駕駛員,為了吸引并維護委托人利益,同時也為自身發展,其在開發信托項目時一般會設置一些風險防控措施。但作為投資者來說,也應該自己系好安全帶,做 一個理性投資者。為此,筆者根據多年從業經驗提出幾條建議,希望投資者深入了解如下內容。

信用計劃與合同、項目狀況 投資提示:高速公路公司持續發展能力較強、信托項目應已向監管部門報備、信托貸款有擔保方、回購方實力應雄厚、關聯交易應以公允價格進行、信托項目應有較充分的風險揭示和有效的控制措施、應確定信息披露方式、信托資金應在商業銀行托管、受托人應有關于信托流動性問題的解決方案等。

受托人實力與資信 投資提示:該公司應為中國銀監會批準設立的合法公司、公司凈資產較高(不能低于 3億元,信托項目出現風險時,信托公司為保信譽,有能力用自有資金確保兌付)、自有資產和信托資產應嚴格實行單獨管理、應有較高素質的信托經理人、信托業務記錄良好等。

投資公司運作方案范文6

2.恰當的市場定位是信托投資公司發展的前提?!掇k法》將信托投資公司定位為以收取手續費或傭金為目的,以受托人的身份接受信托財產和處理信托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這種定位,完善了現行金融體系,承認了信托是我國金融體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從《辦法》規定可以看出,信托投資公司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為主業,是專業化的資產管理機構、貨幣市場上的資金經營機構和資本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信托投資公司可以受托經營所有財產經營業務,其經營范圍遠遠大于現有的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甚至還可以接受銀行、證券公司等的委托這些企業經營??梢哉f,《辦法》對信托的業務定位為信托投資公司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發展空間。

3.合格的經營管理人才是信托投資公司生存發展的根本保證。信托有信任與委托兩重含義,有信任才會有委托。信托投資公司只有樹立令客戶信賴的信譽,有令客戶滿意的資金實力、管理水平、抗風險能力和盈利能力,客戶才會有足夠的信心來進行委托,信托投資公司才能發展。要建立良好的信譽,一是要有足夠的實力和完善的機制保證能夠防范抵御金融風險,使客戶的利益有保障;二是要有高超的理財能力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使客戶能夠得到滿意的收益。要達到以上目的,就需要一批合格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理財專家和金融工程專家。這是信托投資公司生存發展的根本保證,也是信托投資公司人力資本和核心競爭力所在。

由此可見,信托投資公司所處的是一個既是資本密集又是智力密集的行業,其基本職能為“受人之托,代人理財”,其所面對的是瞬息萬變的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因此對公司治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需要突破傳統治理模式的約束,突出經營決策活動的高效性。傳統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指以貨幣資本(出資人的出資)為基礎的、以貨幣資本的所有者和經營者的權利、義務關系的界定為中心的治理結構。其中主要涉及董事會與總經理在公司經營中的權限以及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職能設置問題。在這種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總經理主要對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負責,董事會則主要負責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活動。這是國內多數企業普遍采用的公司治理模式。由于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多變性,因此對經營者的決策活動提出較高要求。為提高經營效率,客觀上需要給予經營管理者以較大的決策權限。為減少決策活動的失誤,客觀上也需要設置決策咨詢機構為經營者提供決策參考。

突出人力資本的地位和作用。信托投資公司是智力密集型的行業。信托投資公司能否發展、能否有信譽、能否有能力來承擔社會資產的保值和增值,關鍵在于“專家理財”。因此培養和造就一大批有知識才能、有發展遠見、有創新意識并用于實踐的人才是信托投資公司的立業之本。盡管人力資本的提法與我國現行《公司法》有不盡相同之處,但從發展的眼光和行業特點的角度考慮,應該在信托投資公司治理結構的規劃設計中引入人力資本的概念,并確定其地位和作用、激勵與約束等內容,尤其是產權構成中的合法地位。

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公司組織框架

根據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的基本要求及信托投資公司的業務特點,改制后的信托投資公司的組織結構如下:(1)公司設置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享受法定及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利。(2)公司設置董事會。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對股東會負責。董事會可按照股東會的決議設立相關的專門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工作。(3)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關,擁有對公司財務上的檢查權以及對董事或經理業務執行活動是否得當的監督權。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并對股東會負責。(4)首席執行官(以下簡稱CEO)及其領導下的執行委員會負責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CEO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并對董事會負責。公司根據需要分別設置工作崗位,以求人崗匹配,人事相宜,共同保證公司業務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工作需要,公司應設置CEO辦公室協助CEO工作。(5)根據《辦法》中業務范圍的有關規定,公司可根據具體情況設置職能工作部門,在信托新業務定位開創初期,可設立信托業務部、托管業務部、投資銀行業務部、市場營銷部、投資部、基金部、研發部等具體業務部門以及總務部、財務部、稽核部、人力資源部、信息技術部及法律事務部等輔助工作部門。信托投資公司是按現代企業制度設立起來的股份制企業,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層組成決策及執行機構。根據行業特點及運營要求,公司內部設置完善、齊備的工作部門,各部門按其業務關系進行垂直管理,通過制定嚴密的管理制度,使內部組織機構相互配合、協調,充分發揮總體優勢。

附圖

股東及股東會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法人、非法人單位或自然人)為公司股東。股東大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在公司內部決定公司戰略的機關。股東大會依照“股份多數決定原則”在公司內部形成公司的決議,并由業務執行機關付諸實施,對外不代表公司。股東及股東大會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行使職權。

董事及董事會公司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董事的權利、義務、任職期限由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是由全體董事組成的行使公司經營管理權的、集體決定公司業務決議的機關。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為公司法人代表。根據需要,董事會可下設專門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董事組成,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

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1)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2)監督公司的內部審計制度實施;(3)審核公司的財務信息及其披露;(4)審查公司的內控制度。

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1)研究董事、經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并提出建議;(2)收集合格的董事、經理人選;(3)對董事、經理人選進行審查并提出建議。

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1)研究董事、經理人員的選擇標準,進行考核并提出建議;(2)研究和審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

CEO及執行委員會由于信托投資公司所處的是一個資本密集、智力密集型行業,所面對的又是瞬息萬變的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因此靈活、高效的經營決策活動就顯得至關重要,對經營的決策權與執行權的劃分就應考慮到這種行業特點。傳統的公司治理結構中董事會對公司重大經營活動負責,總經理對日常經營決策負責。究其實質,董事會與總經理實際上履行的是同一職務。同一職務由兩個部門負責,往往因職責不清等因素影響而效率低下,有關案例已屢見不鮮。因此在設計信托投資公司董事會的職能時必須考慮到以上因素的影響。信托投資公司董事會的職能應主要表現為選擇、評價和制定以CEO為中心的管理層薪酬制度,而公司的經營活動則全部交由以CEO為代表的董事會執行委員會來獨立地進行,從而使董事會與公司經營管理層實現功能性分工的目的。

CEO是由董事會聘任的主持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CEO對董事會負責,CEO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執行委員會是由CEO牽頭的公司經營活動領導機構,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部門負責人組成。CEO及執行委員會構成公司經營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公司的經營管理職責。執行委員會對擬決定事項應充分討論,力求取得一致,當有意見分歧時,以主持會議的CEO或副總經理的意見為準。執行委員會會議決定以會議紀要或決議的形式做出,經主持會議的CEO或副總經理簽署后,由公司分管領導負責實施,CEO辦公室督辦。會議紀要經主持會議的CEO或副總經理簽署后印發。會議紀要應分送公司董事、監事。

執行委員會下設投資決策委員會,為CEO及執行委員會的重大經營決策活動提供咨詢意見。

監事會監事會是對董事和經理行使監督職能的機構。為滿足公司治理結構中權力制衡的需要,監事會應具備以下職能:

第一,對內監督權,即對公司業務的監督權。具體包括:(1)業務執行監督權。監事有權隨時對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賬冊、文件進行檢查,有權要求董事會提出報告。監事在履行業務執行監督權時,可以代表公司委托律師、會計師進行審核;(2)會計審核權。監事有權對董事會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所提供的各種會計報表進行審核。監事在執行職責時,可以代表公司委托會計師進行審核,必要時,可要求董事或經理解釋有關問題;(3)停止違法違規行為的請示權。當董事或經理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時,監事有權要求董事、經理停止其違法行為;要求無效時,可以代表公司對董事或經理提訟;(4)列席董事會會議的權力。

第二,對外代表權。監事會一般沒有代表公司的業務權力,但在某些情況下有代表公司的權限。具體包括:1)在監事要求董事、經理停止違法違規行為無效時,可代表公司向法院對其提訟;2)在監督公司業務執行情況和審核公司會計時,有權代表公司向外聘請律師、注冊會計師進行審核;3)在監事會認為必要時,有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的權限。

三、適合信托業務特點的公司部門的設置

第一,根據資金投向不同,將信托業務分為兩類部門,一類部門側重信托資金在證券市場的應用;另一類部門側重在非證券市場的應用。

第二,設置投資銀行部,負責證券承銷及有關企業資產重組、產權轉讓、企業購并及項目融資等中介業務。

第三,設置營銷部,負責有關客戶開發和金融產品的銷售及相關服務事宜。

第四,設置研發部為公司有關決策提供論證依據,審議各業務部門的可研報告,根據市場需要開發新的業務品種。

第五,設立托管部,保管信托財產,辦理信托財產名下資金往來及項目核算工作。

第六,CEO辦公室。CEO辦公室是執行委員會下設工作機構,向執行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主要職責如下:1)負責執行委員會的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包括有關公文處理、會議組織、文件管理等;2)執行委員會指令的落實和督辦;3)根據執行委員會指示組織調研,向執行委員會提交有關公司經營管理的研究報告;4)提交需執行委員會協調的跨部門綜合業務事項提案;5)承擔對外聯絡與指定范圍內的公關工作;6)對公司CI制作與管理,公司宣傳品、印刷品、對外傳媒的歸口管理;7)執行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七,信托投資公司可根據需要設置人力資源、計劃財務、稽核、總務、法律事務等具體職能部門。

四、公司重大經營活動的操作程序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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