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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性資產管理辦法范文1
根據財政部頒布的《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和州委辦公室、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州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通知》(州辦[*]14號)文件精神,按照建辦文[*]21號文件的要求,為了加強和規范我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國有資產,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證國有資產增值和發揮應有效益,合理調節收入分配,現就我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二、范圍和原則
基本原則為:統一監管、分類實施、規范處置、收益統籌。
(一)統一監管:對納入首批集中統一管理的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經營性資產,由縣財政局統一監管,并由縣人民政府授權委托*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統一經營管理,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掛牌競價租賃;對縣直行政事業單位興辦的各類經濟實體,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結合部門和單位實際情況,由縣財政局統一監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別采取脫鉤轉型,面向社會租賃,承包經營等方式,報經縣人民政府審批后,交縣國資公司,實行市場化運作,建立有效營運機制,統一經營管理。非經營性資產由現資產占有單位與資產管理部門,簽訂使用管理協議,明確各自職責。
(二)分類實施: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分類實施、分步進行。
1、縣直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股權)、出租、出借、興辦的經濟實體以及其它國有經營性資產、閑置資產、需處理的資產等)列入這次清理移交、集中統一管理的范圍。按照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分類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逐步將非經營性資產列入移交范圍。醫院和社會福利性質的機構,縣政府直屬駐外機構暫不列入。
2、對未列入首批統一管理的單位,其國有資產管理仍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待首批單位移交資產啟動運行后,根據進展和運行情況,對這類單位占有使用的資產提出改革方案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鄉鎮國有資產管理改革方案另行制訂。
(三)規范處置:對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的轉移及核銷,包括各類國有資產的無償轉讓、出售、置換、捐贈、報損、報廢等,由資產占有單位按規定程序報批后,交財政部門集中統一調劑處置,對能夠通過調劑、置換解決的,原則上不重新購置;對需要處置的,由具有資質的中介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后,采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市場競價等方式公開處置,公開透明、陽光操作,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
(四)收益統籌: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統一經營管理,所獲收入,屬財政非稅收入,按照非稅收入管理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分配使用管理辦法,由縣財政局牽頭擬定方案,報縣政府審批后執行。
三、實施步驟和要求
(一)宣傳政策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媒體,大力宣傳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的有關政策,宣傳這項改革的意義和要求,爭取各部門各單位和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
(二)資產清查移交
1、對縣直行政事業單位閑置資產和已到租賃期的資產直接移交給國資公司。
2、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原已簽訂出租、出借合同、協議的,將合同原件和有關資料等移交到縣國資公司,進行移交登記、簽字。由縣國資公司依據法律法規制定統一的合同、協議文本,明確界定國資公司、資產占有單位和承租方的責任和義務,重新規范辦理合同、協議手續。
3、對縣直行政事業單位舉辦的經濟實體,這次清產核資和審計后,由財政部門提出具體管理辦法,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按統一監管的原則執行。
4、在清產核資和合同、協議移交期間,縣直行政事業單位不得使用國有資產進行抵押貸款;不得擅自舉債進行基本建設項目;不得擅自變更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經營性國有資產合同、協議或改變國有資產用途;不得擅自轉讓、出售經營性國有資產;不得將主管部門的國有資產劃撥到下屬單位;不得借機私分國有資產;不得拒報、拒交合同、協議原件和有關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延誤、干擾、阻礙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
5、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在今年上半年資產清查前,未經審批將其占有使用的國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權、鋪面等國有資產劃撥給下屬單位或其它單位使用的,應在本次清理移交工作中全部收回。對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權屬不清的,應經縣財政等部門進行產權界定;對今年上半年資產清理后,將經營性資產轉為非經營性資產的原則上視同經營性資產,特殊情況需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建辦文[*]21號文出臺后,未經縣人民政府批準擅自簽訂或延期的合同無效,由相關單位自行收回后交國資公司,并自行處理好遺留問題。
6、對需處置的國有資產,由單位提出申請,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縣財政局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有關程序辦理完畢后,交縣國資公司按規范處置原則運作。
(三)資產營運管理
1、國資公司接收的國有資產要建立檔案和電子信息管理系統,做到帳、卡、物相符,跟蹤統一管理。
2、經營性國有資產和需處置的資產,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利用電視、網站、報刊和電子交易顯示屏向社會公告,公布相關信息,提供公平的競爭平臺。
3、縣直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和需處置的國有資產,經營所獲收入,直接進入財政非稅收入結算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
(四)工作進度安排
資產移交單位必須密切配合,確保移交工作的順利進行。*年12月中旬組織移交工作,2007年1月1日起,按新的管理模式運行。
(五)嚴肅紀律,明確職責
1、嚴肅紀律。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改革是一項開創性的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任務艱巨,凡有清理移交任務的單位要加強領導,組建清理移交工作專班,確保政令暢通,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干擾和阻礙改革、違法違紀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給予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經營性資產管理辦法范文2
一、全區公有資產基本情況
截至20*年,全區公有資產總量達到20億元,其中經營性國有資產12.25億元,占國有資產總量的61.25%,行政事業等單位非經營性國有資產7.75億元,占國有資產總量的38.75%。目前,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公有資產管理體制總的原則是實行“政府統一所有,國資辦監管,單位占有、使用”。在具體實施上,根據全區公有資產權屬及性質,將全區公有資產分為五大類:一是區直公有資產。二是老街道公有資產。三是二鎮三街道公有資產。四是景區、開發區公有資產。五是村居公有資產。在管理機制上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以國資部門為主導,對區直及老街道經營性國有資產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進行管理。二是以資管辦為主導,對二鎮三新街辦及開發區、景區資產進行管理。三是以政府為主導,按權屬關系,由村居所在鎮街進行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由于分散在各個部門,管理制度不盡統一,管理的手段不盡規范。
1、資產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不高。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主要來源于財政撥款購置,資產形成后由單位和部門無償占有使用。至于使用效果如何、是否發揮其最大效益、保管效果如何等,則缺乏有效考核手續。部分單位受自身利益的驅動,不顧本單位客觀需求,拼命爭經費盲目購置,結果造成資產的重復購置和閑置,而有的單位因又經費問題資產配置不足。各鎮街在資產管理體制上存在“條塊分割”,基本上分部門管理,資產為部門所有,共享程度低,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無形資產等各類資產的使用效率不高,尤其是固定資產表現突出。資產管理粗放,使用效益低下,結構不合理的問題較為突出。
2、管理制度缺乏有效約束,資產家底不清。有關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制度仍需加強,資產性質界定困難。很多單位存在重錢輕物、重購輕管的現象,沒有專門人員負責資產管理,對資產的安全、完整負責。相當一部分單位所購置的資產、接受捐贈的資產甚至連竣工的基建工程都沒有登記入賬,或領用無手續,或變賣出售、轉讓不按規定作賬務處理,造成國有資產家底不清。
3、資產產權關系不清,國有資產流失嚴重。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向經營性資產轉化后,其資產的使用性質發生了質的變化。隨著這一行為的發生,應明確其產權關系,理順國家作為資產所有者與行政事業單位作為占有、使用者以及資產經營者之間的責、權、利關系。但在實際工作中,大多數單位的非經營性資產沒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資產轉移審批手續,也沒有進行資產評估。另外,在資產處置過程中,許多單位不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隨意處置,或私自作價處理,形成了國有資產收入名義上是國家所有,實際上是部門的小金庫。此外,一些單位使用國有資產盲目投資,或在利用國有資產違規違法擔保,或公物私用等,均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
三、原因分析
1.管理體制需進一步健全。長期以來,由于一直沒有很好地解決由誰管理、如何管理以及按照什么原則管理等問題,國有資產多頭管理,無人對國有資產真正負責。管理中出了問題,造成損失,找不到人承擔責任。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不順,究其原因主要有:許多單位沒有專門的資產管理部門或專職資產管理人;管理職責不清、職能交叉,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與資產管理權限不清等;“條塊分割”造成管理脫節。一些行政事業單位業務上實行“條條管理”,而財務又實行“塊塊管理”,這種業務管理與財務管理的脫節,造成各部門各單位各自為政,缺乏統一管理和協調,導致規章制度得不到有效的貫徹執行;觀念認識上的偏差。長期以來“重錢輕物”的管理觀念導致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相對落空。
2.管理機制仍需完善。缺乏從資產形成、使用到處置的有效的管理機制。近年來,我們在資產管理上雖然建立了一些管理制度,但仍需進一步健全。在資產形成與配置方面由于缺乏相應的約束機制,導致資產配置出現不均衡現象;在資產使用方面由于缺乏嚴格的、規范的、先進的管理手段,導致資產使用效率普遍較低;在財產處置方面由于缺乏規范的資產處置程序,導致處置過程的隨意性與資產浪費及流失。
3.資產管理基礎工作有待加強。各街道在資產管理上注重為解決某一問題需要而購建資產,如何在市場經濟中結合資產的保值增值,形成資產的投入、營運、積累、回收和分配的循環機制考慮不夠。一些單位缺乏嚴密的資產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基礎工作較差,一些單位的資產長期未進行清查登記,核算失真。某些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意識淡薄,出售、轉讓、出租資產時,報批和評估缺乏嚴格審批,交易過程不透明,資產處置收入不規范,造成損失。
四、強化公有資產管理的幾點建議
為充分發揮全區國有資產應有的作用,不斷提高資產使用效益,規避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經營風險,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必須根據改革的需要,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新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體系和制度,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管理。筆者認為,針對公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這些問題,我們要高度重視,采取有力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1、建立完備的資產清查制度。各使用部門的資產處在一個動態的過程,無論是從資產的數量,還是從價值總量看,總是在不斷地增減變化。為了掌握資產的結構、數量、質量和管理現狀,必須有一套完備的資產清查制度,否則,“家底”不清,情況不明,管理就會失去基礎。因此要建立完備的資產清查制度,把清產核資工作作為經常性的自查工作、作為日常業務的一部分加以運用,使清產核資工作步入制度化、經?;壍溃龅健凹业住背G?、情況常明,有效防止資產管理上的前清后亂。一是要建立定期清查制。至少每年年終要對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對,摸清“家底”,對盤盈盤虧的資產,要找出原因,分清責任,按現行規定及時處理;對資產結構和管理現狀進行分析,盤活存量資產,防止積壓閑置,做到物盡其能,物盡其效。二是建立重點抽查制。資產管理部門要會財務處依據會計核算資料,對資產使用部門進行重點抽查核對,做到賬、卡、物相符。三是建立離任核查制。單位領導或資產管理人員離任時,要組織核查,辦理資產移交和監交手續,確保人走賬清,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2、建立資產管理責任機制。《會計法》第四條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睂Υ耍ㄗh全面實施資產管理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實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全面責任人、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使用部門的人員為直接責任人的三級管理責任制,使單位主要負責人真正承擔起資產管理的責任,并形成完整的資產管理體系,以此來解決國有資產管理弱化的問題。
3、明確分工,增強資產管理責任意識。《會計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對此,記賬人員與財物保管人員都應分離,做到“管賬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賬”,不能身兼兩職,使財會人員的責任和保管人員的責任真正落到實處。
4、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基礎工作。應從資產的購置、驗收、使用、調撥、轉讓、報廢、報損等各個環節加強制度建設,堵住資產流失的漏洞,使資產管理制度化、規范化。要進一步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賬(含總賬、明細賬)、卡和使用部門資產臺賬、低值易耗品備查登記簿,這是一項基礎的工作,可以從根本上解決賬實不符、有賬無物或有物無賬等問題。
5、規范資產處置行為,嚴格資產審批制度。各部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是保證行政事業單位事業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不得用國有資產進行抵押、擔保,以防止由此引發的資產損失。各部門占有、使用的資產,凡需進行處置(包括產權轉讓、無償調出、出售、報損、報廢等)和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都應嚴格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辦法》及清產核資有關文件等規定的程序和批準權限,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不得越權擅自處置。
6、進一步更新工作手段,實現管理現代化。管理部門要改進目前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新型的、科學的管理模式。要建立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對資產數量和質量的監控,把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結合起來,資產管理與資金管理結合起來,資產的價值管理和實物管理結合起來,及時記錄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的資金運作、資產存量和變量,實現由靜態管理向動態管理的轉變,真正發揮存量資產的效能。
經營性資產管理辦法范文3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國有資產流失;政府職能;體制改革
[中圖分類號]F12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426(2006)11-0027-02
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含義及分類
關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含義,學者們的觀點基本一致,只是表述上有所不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國家撥給事業單位的資產,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饋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具體地說,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單位占用的全部資產中所有權屬于國家所有的那部分資產。
行政事業單位占用資產的多樣性,決定了資產分類方式的多樣性。按行政隸屬層次劃分,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分為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和地方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其中地方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又可進一步細分為?。ㄗ灾螀^、直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市(地)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以及鄉(鎮)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1]按形態分類,可分為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按流動性分類,可分為動產和不動產;按存在形式分類,可分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其他資產等;按用途分類,可分為非經營性資產和經營性資產。通過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分類,可以對不同類別的國有資產依其具有的基本特征實施有效的管理。[2]
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從財政管理體系中分離出來,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部門與財政部門分開,改變了“一手管錢、一手管物”的狀況,這對管好、用好資產,提高使用效率,加強監督,杜絕浪費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從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實際情況看,仍存在諸多問題,已經不適應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
1.管理體制不順,職責不清。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的職責,由多個部門分別行使,出資人統一代表不明確,管人、管事、管資產相脫節。[3]
2.制度建設滯后,管理不規范?,F行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是行政事業單位管理國有資產的主要依據,但此管理辦法是針對存量資產的管理,而對資產質量、數量、結構的變化缺少有效規范,也不適應改革和市場經濟的要求。
3.資產產權關系不清,國有資產流失嚴重。改革開放以后,有些行政事業單位開始從事經營性活動,也就是所謂的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其資產的使用性質發生了質的變化。但在實際工作中,大多數單位的非經營性資產沒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資產轉移審批手續,也沒有進行資產評估,無人向經營者追索投資收益和所有者權益。在資產處置中,許多單位不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隨意處置,或私自作價處理,將非法所得轉入單位“小金庫”,甚至裝入個人腰包,形成國有資產名義上是國家所有,實際上是部門的小金庫,造成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4]
4.資產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低下。長期以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依靠行政手段配置,使用無償,管理粗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類似國有經濟結構“大而全、小而全”的弊病。由于缺乏合理統一的配置標準,或標準沒有被嚴格執行,導致中央各部門之間、中央與地方的部門之間、各單位之間資產配置不公平,資產使用效率低下。
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
1.立法滯后,制度缺失。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依據仍然是國有資產管理局1995年制定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實施辦法》等規章制度。這些舊的規章制度已經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完善、政府職能逐步轉變、財政體制改革等,這些都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現有的制度已經遠遠不能滿足現在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審批控制、監督機制、處置程序等管理的需求。[5]
2.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認識有偏差。在我國國有經濟體系中,以國有企業為主體的經營性國有資產受重視,而長期以來從中央到地方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致使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改革既滯后于經濟體制改革,又滯后于國有企業改革。長期以來“重錢輕物”的管理觀念,導致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對落后。
3.缺乏績效評價體系。在我國經濟體制不斷完善的進程中,人們始終將注意力集中在經營性國有資產上,國內目前還沒有一套完整、系統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績效評價體系。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不以營利為目的,其產出收益難以量化,并且由于處于非競爭性領域,經費主要是國家財政撥款,缺乏績效評價的主動性和迫切性,從而使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建立缺乏事實基礎。
4.管理機制不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缺乏從資產形成、使用到處置的有效管理機制。在資產形成與配置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財政預算約束軟化現象,缺乏公正合理的有約束力的財產配備標準,各單位資金來源渠道多樣性,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和協調性;在資產使用方面,行政管理手段仍然是主導,與市場調節機制之間尚未形成有機結合,資產使用的職責機制、監督機制和效績評價機制缺乏;[6]在資產處置方面,缺乏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程序及途徑,隨意性大。
5.非轉經資產的管理相對松弛。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向經營性資產轉化,其資產的使用性質發生了質的變化,因此應明確其產權關系,理順國家作為資產所有者與行政事業單位作為占有、使用者以及資產經營者之間的責、權、利關系,使國家所有者權益不僅在法律上,而且在經濟上得到體現,確保國家所有權管理的到位。但在實際工作中,部分單位的非轉經資產沒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資產轉移和審批手續,投資方與接受投資方的權利和義務沒有明確規定,以投代管,只投不管,無人對資產安全真正負責,造成產權虛置,管理缺位。有的非轉經資產與轉作經營性資產混為一談,沒有合理界定,出現資產所有權發生爭議等現象。[7]
四、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構想
改革開放后,特別是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關于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模式,學術界研究成果較多,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有兩種:
一種是公共財政體制下的監管模式,這種管理目標是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非經營性國有資產)配置合理、使用充分、講求效益最大化。但它要通過“稅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無償使用――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配置關系的改善――國民經濟的增長――更多的稅收――更多的無償使用的非經營性國有資產”這樣一個大循環來實現。
另一種是國資委體制下的監管模式。該模式的核心是組建一個由國資委授權的國有資產經營機構,構造新的國有資產運營主體,將原來分散的非經營性資產集中起來,交由國資經營機構實行集中管理、統一配置,并通過資產運營,變成資本,進行資本運作,不斷提高我國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通過國資機構對非經營性國有資產進行監管,是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的重大變革,也是對傳統國有資產管理理論的挑戰和突破,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它不僅使政府職能的轉變落到了實處,實現了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和政事分開,改善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分配方式和配置效率,而且從根本上鏟除了滋生腐敗的土壤,避免了國有資產的浪費和流失,最大限度地保證了國有資產的保值以及使用效益最大化。[8]
當然,上述兩種模式都各有優點和缺點,還需要繼續探討和完善。與此同時,一些地區在實踐中已進行探討與操作,主要模式有:
1.上海模式。上海市早在1997年就進行了探索,實行了地方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委托授權管理的體制。
2.南寧模式。南寧市在2002年4月成立了威寧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同時市政府宣布由威寧公司分期分批統一接收、管理和運營授權范圍內的南寧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相關經濟實體,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再從事或參與任何形式的經營活動。核心內容是改革國有資產產權,集中統一管理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由原來的管理轉為價值管理;把行政事業性資產企業化,非經營性資產資本化,辦公資源市場化、流動化。
3.南海模式。廣東省南海市從2002年6月起,把過去由各單位分散管理改革為由政府委托財政部門統一管理運作的方式。[9]
4.福建模式。福建省從強化制度建設入手,建立了國有資產統一政策、分級管理體制的模式,其基本經驗是“統一政策、分級管理、加強監管、規范收益”。
當然,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必須解決存續資產與改制資產的關系問題、產權明晰與國有資產流失的關系問題、資產評估值與市場值之間的關系問題、在崗人員與下崗人員的關系問題等,這樣改革才能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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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劉維斌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中的主要問題與對策[J].工業技術經濟,2002,(2).
經營性資產管理辦法范文4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全市公路體系國有資產管理,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保證全市各級公路管理部門履行職責和促進公路事業的發展,根據財政部令第35號《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公路體系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市公路體系國有資產是指本部門、本單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省公路局、市公路處撥給的資產,根據管理、經營、生產需要用本單位、本部門資金自行購置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它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
第三條資產的分類
1、流動資產: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如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貨等;
2、固定資產:指有實物形態,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態不變的資產。如儀器設備、車輛、房屋及構造物、土地、辦公家具等;
3、無形資產: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益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如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專有技術以及其他財產權利等;
4、其它資產: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以外的各項資產。
第四條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保障各項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和節約,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歸口統計、報告國有資產的各項資料;對經營性資產實行有償使用,并監督其實現保值增值。
第五條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產權登記、界定、變動和糾紛調處;資產配置、使用、處置、評估、統計和監督檢查;向主管部門匯報工作等。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全市公路體系國有資產管理堅持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實行省公路局統一所有,市公路管理處監管,各單位(部門)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
第七條市公路處設立國有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其職能機構為國有資產管理科,國有資產實行三級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科是全體系國有資產管理的一級歸口管理部門,根據市處的工作部署和領導小組的要求,統一對全體系各單位(部門)占有、使用的資產進行綜合監督和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制定本體系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根據有關規定統一對全體系各單位(部門)占有、使用、經營的國有資產(房屋、土地、設施、儀器設備、車輛、后勤辦公資產、公路用地、路樹等實物資產)實施全面監督管理。
(三)、負責全體系國有資產清查、建帳建卡、資產評估、資產統計年報、產權登記、界定、年檢、土地使用,以及有關的日常監管工作。完善檔案管理等基礎工作,負責全體系資產總帳的歸口管理。
(四)、負責本體系內的國有資產的購置計劃、立項、匯總、審核、配置、招標、采購、驗收、調撥、調劑、轉讓、出租、維修保養、報損、報廢、處置的審核和報批工作,以及有關產權變動和糾紛的調處等事宜。
(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厣唐焚徶玫膶徍伺c管理,參與基建工程竣工的驗收入帳。
(六)、負責檢查各單位(部門)帳卡物相符情況,定期清理和核查全體系的國有資產,確保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七)、負責各類資產的維護完善、盤活和使用管理,防止和杜絕資產管理使用中的浪費、損失、閑置、流失,優化資產配置,提高使用效益。
(八)、負責對本體系擬開辦的經營項目論證,履行資產投入的申報手續,會同有關部門對經營性資產實行有償使用、監督收益執行情況和日常產權監管。
(九)、負責及時足額收繳國有資產占用費和折舊費,有效推進和實現保值增值。
(十)、負責建立全體系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體系,加強隊伍建設和培訓,強化管理手段。
(十一)、向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八條根據資產的不同形式,分別由有關業務主管科室實施二級分類歸口管理,同時準確、如實向國有資產領導小組提供相關資料。
第九條各公路管理站、處直屬各單位為三級管理部門,需配備一名主管領導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并設專兼職資產管理員。其職責是:
(一)、根據上級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具體辦法;
(二)、負責資產的帳目、檔案、卡片的管理;
(三)、負責資產清查、登記、統計報告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辦理資產購置、轉讓、報損、報廢、出租等報批手續;
(五)、負責資產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參與設備采購、驗收、入庫、維修保養和基建竣工驗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單位用于經營性資產實現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及時收繳國有資產占用費和折舊費;
(七)、承擔國有資產的使用管理、保值增值和安全責任;
(八)、向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三章資產購置、處置
第十條全市公路體系各單位、各部門根據管理工作和發展再生產需要購置資產時,實行可研制度。先進行可行性研究,然后提出申請報告經市處批準后,方可購置,否則不予驗收入帳。
第十一條無論是自行購置或調撥資產,都要按著有關程序驗收入帳。
第十二條國有資產如需處置,如轉讓、報廢等,應向市處報告,并履行手續,不經批準不得隨意處置。
第十三條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列入專用基金,用于發展再生產之用。
第十四條發生國有資產的增減變動后,相關部門要及時調整資產帳目,同時做好資產增減處理工作。
第四章資產管理
第十五條要堅持保值增值、有償使用和投資回報的原則實施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要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流失,促進國有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第十六條在保證履行職責的前提下,要充分利用國有資產作為融資平臺,為我市公路發展壯大注入資金,使國有資產使用效益得以最大化。
第十七條全市公路體系各單位、各部門按其管理權限對其所管理的資產實行年度檢查制度。各單位要認真清理年末資產存量,并填寫年檢登記表。每年進行一次,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物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第十八條要對本單位、本部門的資產認真清理。根據資產性質建立檔案、卡片和臺帳,了解掌握各單位國有資產存量增減變動情況。
第十九條應充分發揮機械設備的應有效能,最大限度地減少閑置,增加利用率。實現以單純追求機械量的擴張和完好程度為目標,向以提高資產經營效益為目標的轉移。
第二十條非經營性資產(建筑物、設施等)轉經營性資產,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實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一條用非經營性資產興辦的經濟實體及用于投資、合資、聯營、出租、出借的資產,在明確產權關系的情況下,市處將在加強投入資產收益管理的同時,以實際轉為經營性資產的全部資產總值為基數,收取5%的國有資產占用費。
第二十二條在用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過程中,有隱瞞不報、弄虛作假、不按有關手續辦理的,處以隱瞞數額10%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對參股購置的資產,要按照股份的多少和有關規定,納入管理或參與管理。股份制公司可以買斷國有資產所有權,所得款項納入固定資產更改基金。
第二十四條國有資產如要改變使用性質的,如出租、投資、入股、合資、聯營等,要以國有資產不流失、保值增值為基礎。
第二十五條本著遵紀守法、優質高效、服務至上的原則,對閑置的國有資產開展租賃業務。在租賃過程中,要堅持保重點、顧大局,先內后外,并實行租賃收費制。
第二十六條國有資產如要改變使用性質的或用國有資產抵押、抵債等,均要提出申請,報市處批準后,方可實施。國有資產改變使用性質后,除國家有關規定外,其國有性質不變。
第五章資產使用
第二十七條全市公路體系要認真做好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將資產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有關部門和個人。
第二十八條國有資產使用實行租賃、分項工程承包、委托管理等方式有償使用。簽定相關合同,各項條款齊全,同時按省、市有關規定和辦法進行管理使用。
第二十九條要優化資產配置,做到物盡其用,發揮資產的最大使用效益。并根據資產的性質提取國有資產占用費和折舊費,以保證有充足的資金用于發展再生產。
第三十條在保證本單位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對閑置的房屋及建筑物、土地、車輛、設備等資產,可提出調劑處置申請,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實施。
第三十一條對于長期閑置不用的資產,市處資產管理部門有權在全市范圍內調劑處置。對拒絕進行調劑的單位,由市處按標準收繳折舊費
第三十二條對所占有的國有資產要實行報表制度,并按時向市處上報內容填寫完整、數字準確的報表。
第三十三條國有資產如丟失、損壞或發生事故,各單位、各部門要查清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市處。
第六章責任
第三十四條全市公路體系的國有資產使用者和管理者,都有管好和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要依法維護其安全、完整。
第三十五條在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時,在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該單位的主要領導和有關人員追究責任。
1、未按規定履行其職責,對資產造成嚴重流失或損失浪費不反映、不提出建議、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2、在國有資產的使用管理過程中,未按其職責要求,造成嚴重后果的;
3、不按規定權限,擅自對國有資產進行處置的;
4、不如實填報報表,隱瞞真實情況的;
5、弄虛作假,以各種手段侵占國有資產和利用職權謀取利益的。
第三十六條各單位、各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造成資產大量流失,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經營性資產管理辦法范文5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監管體系;構建;嚴格管理
最近,周口市市委書記毛超峰對周口市行政事業資產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在統一、嚴格、規范上下功夫。如何落實毛書記重要批示精神,加強我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發揮國有資產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實現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價值管理的有效統一,將是我們下一步開展工作的重點。
一、充分認識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以下簡稱行政事業資產)是保障國家機關運轉和社會事業發展的物質基礎,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我市行政事業資產總量不斷增加,管好、用好行政事業資產,提高行政事業資產綜合使用效益,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目前,我市行政事業資產管理工作較為薄弱。加強行政事業資產管理,有利于整合政府資源,加快新城區建設;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節約財政開支;有利于機關事務管理體制創新,實現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社會化;有利于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二、構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效監管體系
(一)明確管理原則
行政事業資產管理原則是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首先,要實現預算管理、財務管理有機結合;其二,要強化資產管理與政府采購的銜接,對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資產,必須通過政府采購的渠道進行購置,防止違規操作,鏟除滋生腐敗行為的土壤;其三,要推動資產管理與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相銜接,研究建立資產管理與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機結合的聯動機制。
(二)理順管理體制
要建立“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有機結合的管理體制。省政府108號令對我省行政事業資產管理體制作了具體規定,明確了財政部門是政府負責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綜合管理;主管部門負責對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監督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實施具體管理。但是,目前還有一些地方仍存在管理體制未理順、政出多門、職責不清的狀況,一些部門和單位沒有明確專門的管理機構和人員,一些二級單位的資產處于無人監管狀態。周口市委市政府對理順行政事業資產管理體制非常重視,2007年12月,下發周編〔2007〕44號文件,將周口市國資委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職能劃歸市財政局,成立了專司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周口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為全市行政事業資產步入正?;芾泶蛳铝己没A。
(三)規范配置程序
為使資產配置公平,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2007年9月省政府出臺的《河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省政府108號令,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應在配置環節嚴格控制原則和審批程序,應與預算管理緊密結合。對有規定配備標準的資產,要按照標準進行配備。對沒有規定配備標準的資產,要從實際需要出發,從嚴控制,合理配備。能通過調劑解決的,原則上不允許重新購置。行政事業單位擬購置資產,必須由本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審核資產存量后,提出品目、數量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各單位才可以將資產購置項目列入單位年度部門預算。
(四)強化使用管理
在資產使用環節,根據《辦法》要求,行政事業單位要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還應建立資產調劑制度,著力提高資產使用效率。即對行政事業單位中超標配置、低效運轉或者長期閑置的國有資產,同級財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有權調劑使用或者處置。同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及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擔保等行為要嚴格控制和審批。
(五)加強處置管理
為了解決處置無序、資產流失的問題,要明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的內容和要求。即行政事業單位處置國有資產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處置。同時,行政事業單位對國有資產處置應當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采取拍賣、招投標等方式,在經政府批準或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公開進行。
(六)完善收入管理
行政單位出租、出借和經營使用國有資產形成的收入以及處置國有資產獲得的收入屬于國家所有,應當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收益以及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和擔保等取得的收入應當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同時,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屬于國家所有,應當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三、出臺周口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在統一、規范管理上下功夫
近年來,由于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的變化,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建設滯后,多年來,我省沿襲的還是1990年省政府頒布的《河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省政府19號令)。為了徹底改變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無序管理的狀況,財政部于2006年7月頒布了《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35號令)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36號令),2007年9月省政府出臺了《河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省政府108號令)。為規范、統一管理,周口市準備下大力氣建立健全行政事業資產管理法規體系。
第一,根據108號令,出臺周口市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辦法。前一階段,市國資辦按照財政部和省政府的《辦法》,借鑒其他省轄市經驗,經過征求財政局科室及縣市區財政局意見,局辦公會議研究,市政府法制辦審核等環節,制定出《周口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5月23日,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這個辦法,辦法的通過,為周口市行政事業資產管理提供一個操作性較強指導文件。
第二,圍繞《周口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我們還將著手制定《周口市財政局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工作規程》、《周口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對外出租、出借管理辦法》、《周口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管理辦法》、《周口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入(益)收繳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辦法,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形成一整套統一、規范的行政事業資產管理法規體系,使我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第三,廣泛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要意義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讓社會各界和行政事業單位深入了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各項法規,提高依法管理和自覺遵守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法規的自覺性。推動《周口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全面開展。
四、抓好監督檢查,在嚴格管理上下功夫
(一)加強購建管理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發揚勤儉辦一切事業的精神,嚴格控制各項資產的購置和建設。對確需添置資產的,由單位提出申請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按照輕重緩急和財力狀況統籌安排,重大購置和建設項目由財政部門審核后報同級政府審批。各級財政部門要不斷健全和完善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動態監控系統,隨時掌握各類資產的增減變化情況,實現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的有機結合。要不斷研究和探索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配置標準,根據工作職能和事業發展的需要,科學合理的配置資產,克服鋪張浪費現象。
(二)完善處置程序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遵守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在發生資產調撥、轉讓、置換、變賣、報廢、報損等資產處置問題,以及出租、出借、對外投資等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行為時,應按照“單位申請、部門審核、財政審批”的程序辦理。對重大的資產處置項目,由財政部門呈報政府審批。在發生資產處置和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行為時,應由財政部門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或資產評估,在審計或評估的基礎上委托公物拍賣機構公開拍賣。特殊情況不宜公開競價的,經財政部門批準可以協議轉讓。對產權不明確的,應先進行產權界定,在未明確產權歸屬前不得擅自處置。在辦理房產、車輛過戶、工商登記和土地出讓手續時,應出具政府或財政部門審批的資產處置證明材料。否則,不得辦理相關手續。
(三)加強國有資產收益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以及對外投資、聯合經營等所形成的國有股權收入均屬國有資產收益,應當按照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管理的有關規定,全額上繳財政,由政府統一管理和調控,任何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對于確因工作需要更新資產的,由財政部門統籌提出意見,報同級政府審批。
經營性資產管理辦法范文6
[關鍵詞] 國有資產管理 反腐倡廉 建設
國有資產是法律上確定為國家所有并能為國家提供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就是屬于國家所有的一切財產和財產權益的總稱。
一、國有資產分類和管理
國有資產主要分為經營性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和資源性國有資產。高校屬于行政事業類國有資產。本文將著重討論這類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確定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它包括:國家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按國家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按國有資產存在的形態不同,行政事業性資產又可分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長期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按照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規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保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推動資產配置與節約、有效使用;對經營性資產實行有償使用并監督其保值增值。
二、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高校國有資產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是高校教學、科研、行政、后勤服務等工作的物質基礎。高校國有資產的數量和質量也是衡量高校辦學裝備、辦學規模、辦學水平、科研水平等綜合實力的重要指標。本文重點探討高校國有資產中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等資產管理問題。高校固定資產主要包括用于教學、科研、行政、后勤服務的房舍、設施、設備、機械等。在這類資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資產的增加,缺乏民主決策機制和監督機制。加之決策者不清正廉潔,導致國有資產浪費、流失。諸如不適當擴大房舍、設施建設規模、重復建設等;不適當地提高儀器設備購置檔次和增加購置數量;惡意地提高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價格,降低其用途和使用壽命等。二是在國有資產使用過程中,出現種種腐敗的行為。諸如高校合并或院系調整中,集體或個人侵吞、私分國家財產,或在院校辦產業、企業過程中,將非經營資產(運動場所、食堂、游泳池、空置房舍等)轉為經營性資產時,管理者和經營者(承包人等)出現不廉潔行為,對資產不進行評估,產權不明晰;無償占用水電氣等進行經營。不嚴格地對國有資產進行扣舊,計入經營成本;權錢交易,擴大經營收入和盈利,肆意擴大分配和提高獎金等侵吞國有資產。三是資產處理過程中不經相關的程序審批,以低價或優惠價格進行處置,經營者從中獲利。此外,高校的科技成果、專利等大多數應屬國有無形資產,這部分資產的管理問題也很多,限于篇幅,本文不加討論。
三、加強高校國有資產管理中的反腐倡廉建設
(一)增強資產管理意識,健全管理機構
在國有資產管理中,資產流失或參雜不少損公肥私,甚至犯罪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都源自各級領導和職工資產管理意識淡薄,思想上、組織上不夠重視,制度不健全。因此,要把國家《國有資產管理條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國辦法》等相關文件,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到高校自身國有資產管理中去。同時,要健全高校國有資產管理機構。要實行統一領導,集中分級管理。學校有統一管理機構,院系要有分級管理機制和相應的人員配備。校級管理機構,要根據《條例》和辦法,制定相關的實施細則和相應管理制度,并把它貫徹落實到各級干部和職工中去。
(二)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實施資產民主管理。
高校國有資產管理最容易出現腐敗的是三個環節,即資產的增加、資產使用、資產的處理。其中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較為復雜,監控也比較困難。在這些重要環節和關鍵的節點上,必須推行資產的民主管理,加大監督力度,構建國有資產運行風險防范體系,要認真把好決策程序關,財務和內審關、清產核資關和國有資產審計關。一旦發現有嚴重失職、重大錯誤碼或經濟犯罪行為,要加大組織處理和經濟處罰的力度,涉及犯罪應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對教職工在資產使用和處理中的一般問題,如長期占用國有資產為一已謀利的,要加強勸戒和教育,使之認識到國有資產神圣不可侵犯。
(三)針對高校大宗物資管理,加強制度建設
1. 加強物資設備采購管理,充分發揮制度建設的作用。
以物資設備招標采購為重點,按照《政府采購法》、《招投標法》制定物資采購管理制度,規范采購人員的采購行為,在高校物資設備采購中,政府采購多集中于通用設備,如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等。而政府采購可能難以涵蓋高校所有的采購活動,因高校的儀器設備采購專業性較強,多屬于實驗室的專用設備。且高校儀器設備采購資金的來源渠道較多,有財政拔款、教育部門拔款、重點學科建設專項經費、國內外貸款、捐贈款等。經費一旦到位,需迅速實施,時間緊,項目多,難免顧此失彼,影響采購的質量。如果說制度缺失,采購人員的崗位職責不清,責任和權利更難于界定。就可能轉為不規范的采購行為和一些不法供應商提供可趁之機。因此高校的物資采購,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采購制度,是非常必要的。2011年我校國資處組織的經營性資產公開招租就是較為成功的案例。招租關擬定了較為規范的招租方案,在校園網上招租公告,并在校區內張貼招租公告,在信息公開的基礎上讓投租人自愿投標,并在開標時公開唱標,組織專家組評標,得分最高者中標。有關部門監督了招租全過程。此次經營性資產招租的實施過程,不僅保護了租賃人利益,且也為學校贏取了較大的利潤,保護了國有資產。
加強采購文件檔案的管理,對促進反腐倡廉也有積極的作用。采購檔案不僅忠實的記錄了采購的整個過程,而且還保留了采購過程中重要的文件。定期整理檔案,專人保管,加強采購檔案的管理能有效地規范采購活動,保證采購質量,提供查找問題的依據。
2. 規范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申報制度
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為高校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奠定了物質基礎,為高水平科學研究、高層次人才培養提供有力的保障。但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因其單臺件價格較高。為避免重復購置造成浪費,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必須組織專家進行充分論證,寫出論證報告,通過專家論證后,才能進入儀器設備的申購審批程序。大型精密貴重精密儀器購置論證過程中,要根據教學及科研需要,有針對性地選購儀器設備;要對教學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率進行較為準確地預測,為采購提供較詳實的參考數據,避免造成設備閑置。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由于單臺件價值較高,應加強采購過程監管,杜絕采購活動中各種腐敗行為,以節省采購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證高校投資效益。
3.規范物資報廢管理,完善報廢物資處置管理辦法。
物資報廢是資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隨著近年來高校投入購買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的資金逐年增加,儀器設備更新換代加快,報廢儀器設備種類多、數量大。這對報廢物資處置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須在制度上進一步規范。使管理人員,嚴格處置按照程序報廢。我校近年來的報廢程序比較規范,均由儀器設備所屬單位提出報廢申請,由所屬院系提出處置意見,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組織專家組進行技術鑒定。在監察審計的參與下,提出技術鑒定報告和處理意見后,收回倉庫。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處置報廢物資。為發揮資產的最大效益,對可利用的報廢物資進行資產評估,然后請拍賣公司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在報刊上拍賣公告,協同監察審計處、財務處實行競價拍賣,拍賣所得的款項全部上繳學校財務處。固定資產報廢的全過程都是在民主、規范和監督的條件進行的,最大限度的杜絕人為因素操控。依法維護了高校國有資產的安全,防止資產流失。
總之,高校國有資產的管理關系到高校正常教育秩序的正常維護及其健康發展。而在有序地開展資產管理工作時,必須找準關鍵環節和適合的切入點,才能起到以點帶面、事半功倍的效果。堅持以反腐倡廉建設為重要主題旋律的專項建設工作,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國有資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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