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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的經營與管理范文1
關鍵詞:保險企業 經營風險 財務防范
自2001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以后,中國的改革開放進一步深化,保險業作為入世后開放最早的行業之一,中國保險市場開放程度也越來越高,外國保險公司在中國設立獨資保險公司或合資保險公司的越來越多。如何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是每個保險公司都要面臨的問題。而保險公司能否在未來發展中處于領先位置,關鍵取決于保險公司對經營風險的防范。保險企業的經營風險是指由于各種因素,如風險選擇、費率選定、通貨膨脹、市場競爭和國內政治經濟形勢變化等,導致保險公司實際經營效果偏離預期目標,使保險公司遭受財物損失風險。
一、保險公司經營風險財務防范的重要性
(一)規范保險公司業務工作,促進公司業務的健康持續發展
隨著我國保險業的進一步發展,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保險企業的生存發展愈來愈艱難,財務會計工作是保險公司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會計工作的優劣直接關系著保險公司財務管理水平的高低,對整個保險公司的日常經營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從中國保險業發展的二十多年歷程來看,保險業務越發展,財務管理工作就越重要,財務管理工作除了要對保險公司日常的財務工作進行核算,又要對會計核算的結果進行評價和預測,這就要求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部門必須提高應對經營風險的能力。經營風險對保險公司的日常運作來說有很大影響,如果公司財務管理不當,造成財務管理漏洞,就可能加大公司經營風險,影響公司運行,降低公司利益收入。
我國一些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水平和手段都比較落后,尤其是在保險主體比較密集的地區,保險公司存在著一些財務管理漏洞:重規模、輕管理,財務監管不力,管理權責不明,為追求短期規模采取無原則的壓低費率,降低保額或提高手續費等不正當競爭手段等,這些漏洞的存在都給保險公司經營自身帶來嚴重的風險隱患。制約著保險公司的健康發展。保險公司通過提高公司經營風險的財務防范力度,通過制度化、規范化的操作,引導企業實現經營價值最大化,降低經營成本,實現對公司經營風險的有效控制。
(二)提高保險公司應對金融風險能力,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保險公司面臨的市場競爭風險是由公司外部環境造成的風險,是無法避免和不可忽視的。各個保險公司之間為了爭奪客戶和占領市場,有時會采取不適當的方式降低保險費率,影響了保險公司應對風險的能力。一些基層保險公司為了完成業務指標,甚至采用虛假承保的辦法增加保費收入和完成業務量指標,更為嚴重的是有些保險公司為事故發生后的企業補辦保險。這些違規做法嚴重影響了市場公平,破壞了公平競爭秩序,無形之中加大了保險公司潛在的經營風險,增加了公司財務危機爆發的可能性。加強保險公司管理工作,能夠降低企業財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增強保險公司的競爭力,提高公司應對金融風險的能力。
(三)充分保護保險當事人的利益,增加保險公司利潤
雖然我國保險業的起步較晚,但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中國保險業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保險作為人們防范未知風險的有效手段,是保險雙方當事人基于合同建立起來的一種經濟關系。根據有關資料顯示,目前中國城鎮居民的投保率在40%左右,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還有較大差距。在加快普通民眾保險意識宣傳的情況下,保險公司自身也要增強公司實力,保險業是專業性和技術性較強的行業,保險企業在經營保險業務時,必須引進專業知識水平高和經驗豐富的人才,這些人才對保險業務中使用的保險知識非常熟悉和了解,在進行保險工作時具有絕對優勢。保險公司本著對客戶負責,為客戶服務的原則,保險公司必須盡量減少和避免經營風險,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更要防止客戶為了騙取保費而蓄意制作事故的問題的發生,通過提高自身抵御經營風險的能力,將潛在客戶轉化為現實客戶,增加企業經營利潤。
(四)規范保險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提高資金利用率
由于經營風險存在的普遍性,尤其是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涉及社會生產和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保險公司業務具有特殊性,關系許多人的切身利益,直接影響社會穩定和經濟運行。從一定意義上說,保險公司承擔著社會保障責任,為國家發揮社會“穩定器”的作用。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的防范可能發生的財務風險,對公司的經營活動實行有效監管,實現公司財政資源的合理配置,增強公司應對經營風險的能力,降低資金不良使用率,增加公司的經營利潤。
相比于一般企業來說,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相對完善。許多企業因為財務管理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最后導致公司爆發財務風險,引起公司的倒閉、破產。一些小企業存在資本結構不合理、資金使用不當、管理者對經營風險認識欠缺等問題,正因為存在這些問題,企業在面臨經營風險時不能有效和及時應對,導致風險對企業經營的沖擊過大,造成了企業的經濟損失,阻礙了企業的正常運行甚至走向破產的道路。保險企業因其業務的特殊性,公司財務管理水平較高,財務防范機制到位,管理者認識到了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性,資本結構相對合理,流動負債水平較低,提高控制和防范經營風險的能力,使保險企業在應對經營風險時能采取有效措施,把損失降低到最小。
二、完善保險公司經營風險財務防范機制的對策
(一)加強財務制度建設,規范財務行為
保險企業首先要樹立依法經營的信念,自覺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保險市場是自由競爭的市場,保險企業要遵紀守法,促進規范而有序的保險市場的完善。制度建設不僅對保險企業而言,對其他行業的任何公司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是規范企業經營行為的前提和保證。保險企業要加強分支機構的管理,就必須加快公司內部財務規章制度的建設,健全現有的規章制度,保證各項工作都依照制度進行,提高企業財務工作的規范性和合理性。在加快財務制度建設的同時,要注意加強員工對企業財務制度的學習,使員工在工作中自覺的按照制度辦事,防范公司財務管理漏洞。企業要強化財務制度的執行力度,優化企業經濟資源配置,同時通過內部監督保證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二)定期進行員工培訓,引進高素質和高學歷人才
人才是企業持續生存的無盡動力,也是企業在競爭中獲勝的保障。保險企業要定期對員工進行職業培訓和道德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思想水平。保險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專門的保險會計知識,熟練掌握有關專業技能,熟悉保險公司財務工作流程。企業合理的分配機制可以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保險企業可以對員工進行業務激勵,將薪酬與績效掛鉤,員工通過培訓增加專業能力,提高工作業務量,增加收入。保險企業還要注意引進高素質人才,與國際保險業發展接軌,通過引進人才,改善企業人才結構,增加員工工作活力,增強企業財務管理能力,降低企業財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三)加強資金管理,提高企業資金效益
企業管理以財務管理為中心,財務管理以資金管理為重點。資金是企業的血液,資金鏈斷裂是許多企業巨人轟然倒地的直接原因。做好資金管理,不僅可以防范風險,還可以在無形之中給企業帶來巨大的資金收益,保險業做為金融企業,對資金管理要求更為嚴格。保險企業要想在競爭中獲勝,必須要加強公司的資金管理,科學管理資金,提高資金運用效率,降低資金沉淀率。當前一些保險公司存在資金管理不善,結構不恰當的問題,增加了公司財務風險的可能性。保險企業要充分考慮到資金運用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解決好資金運用與業務增加的統一,節省資源與增加利潤的統一。使資金管理在企業經營過程中發揮更大效益。
(四)加強財務核算管理,提高財務數據使用價值
核算是財務管理的基礎,財務核算的真實性、準確性才能體現出財務數據的價值。及時、準確、真實的記錄各項收入與支出。將各類數據細化到各經營主體、各產品、各銷售渠道,定期從經營主體、產品、銷售渠道等不同角度對經營成果進行分析比較,給企業經營決策者可靠的財務數據支持,不斷優化企業的產品結構,調整銷售模式。提高公司抵抗風險能力,體現財務數據的使用價值。
(五)加強企業內部財務監督,有效防范企業經營風險
保險企業要建立健全財務內部監督體系,加強內部審計與監督,改革傳統的財務管理模式。保險企業應該成立獨立的財務監督小組,對企業的財務工作進行嚴格監督,提高企業防范財務風險能力。企業還可以量化財務管理,建立各種指標,異常問題及時預警,從根本上保證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的合理性和嚴密性,避免出現財務管理漏洞,杜絕企業財務風險發生的隱患,提高企業應對經營風險的能力。只有采取科學、規范的財務管理模式,才能保證企業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保險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孫敏.淺析保險企業會計風險防范[J].商情(教育經濟研究),2007;4
保險公司的經營與管理范文2
一、各種商業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比較
世界各國商業健康保險的經營形式通常有幾種類型:就業務經營種類上看,一是人身保險公司,在辦理人壽保險與年金保險以外,也辦理健康保險業務;二是財產及責任保險公司,在辦理財產及責任保險的同時,也提供健康保險服務;三是專門的健康及意外傷害保險公司,專門辦理健康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從組織形式上看,按所有權的形式不同分為營利性的股份有限保險公司和非營利性的相互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健康保險協會等。以上形式共同存在,不斷發展,功能上互相補充,從而形成了專業化和多樣化的健康保險經營形式體系[1][2].
(一)由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公司經營健康保險的形式
1.附加壽險(產險)形式。即將健康保險業務附加于壽險或產險業務上進行經營的形式。這種經營形式的優勢在于:經營初期成本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險公司的共享資源,如營銷網絡、管理人員、技術開發數據等。其不足為:此種方式不可避免地將健康保險定位在壽險或產險的輔助和從屬地位上,而壽險業務的內在特征和經營規律都與健康保險業務完全不同,產險業務的保險標的性質與法規適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險,因此,兩種業務經營理念上的沖突和矛盾將不利于健康保險業務的專業化經營和管理,且由于業務的開展要分拆到壽險(產險)公司的各職能部門,有關業務部門之間的協調性較差,因此,業務規模難以擴大,質量不易控制。
2.保險公司事業部形式。即保險公司設立專門的健康保險部來經營健康保險的形式。健康保險事業部一般充分享有產品的開發權、業務拓展權、市場推動權和利益分配權,與公司的其他部門形成相互、單獨核算的關系,構成公司相對獨立的業務體系,是公司健康保險的實際經營者和管理者。其優勢在于:具有相對獨立性,可以充分照顧到健康保險的特點以進行專業化經營,有利于產品的設計、開發、推廣和風險控制,以及專業人員的培訓和指導,從而有助于業務經營規模的擴大和利潤的實現。同時,又可以共享保險公司的資源如銷售網絡、技術優勢等。其不足為:健康保險的推廣需要其他職能部門如營銷部門、客戶服務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因此,業務的開展會受制于其他部門的發展水平和投入規模,不利于業務規模的最大化,且與公司其他業務的沖突會降低健康保險的經營效率。
3.保險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險公司以設立子公司的形式來專門經營健康保險。其優勢為:由于已經具備了相當獨立的組織體系,且實行內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夠充分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利于健康保險的專業化經營。同時,可以充分共享保險公司的現有資源;子公司在設立上前期投入較小,一般無需另行申報、獲取執照,業務的開展可迅速達成。其不足表現在:子公司的組建需要一定的技術、人才、資金條件,有一定難度,同時,需要與母公司協調關系,因此在經營觀念上存在矛盾。
(二)專業健康保險公司形式
由保險公司專門進行健康保險經營的形式的優勢在于:經營者的積極性較高,可以使公司專心圍繞健康保險業務進行經營決策,徹底改變健康保險業務依附、從屬于壽險或產險業務的狀況,充分實現健康險業務的專業化經營,容易擴大業務規模,提高業務經營質量。而劣勢在于:無法分享其他保險公司的資源,籌建成本較高,且經營初期成本較大。依所有權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險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險公司等組織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險公司,其優勢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能夠建立起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有利于提高經營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業競爭激烈,更能開發新險種,并采用相適應的新方法和新技術。其二,容易籌集巨額資金。健康保險公司業務的拓展是以償付能力即自有資本為基礎的,必須保證有足夠的資本來源以支撐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規模經營,降低了企業的經營風險,且能夠通過上市進一步實行風險的轉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險的經營需要。其四,資金實力雄厚,便于網羅和培養人才,滿足健康保險經營的技術需要,如產品設計、風險選擇、分保安排、賠款處理等。其五,采取確定保費制,使投保人保費負擔確定,符合現代保險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為業務的開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勢在于:其一,業務經營的利潤壓力大,因此,容易導致公司經營的短視和短期行為,加大經營風險。其二,以盈利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較多,不利于保護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風險。健康險是道德風險頻發的業務,據美國GAO的報告,健康保險賠付金額的10%是保險欺詐,而在我國,有關政府部門估計這一比例至少為30%.
依相互保險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險公司,其優勢在于:其一,相互保險公司的投保人同時為保險人,社員的利益也即被保險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險中保險人的不當經營和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比較適用于健康保險這種道德風險較大的業務。其二,保險費內不包括預期利潤,所有資產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險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險成本相對較低,保險費低廉,為經濟條件相對較差的人們尋求健康保險保障提供了機會。其三,投保人可以參與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勵投保人關心保險經營。其四,由于社員具有穩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較為注重長遠利益,不易出現短期行為。其劣勢在于:其一,資金籌集不易,利用資本市場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場競爭中,與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處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費采用課賦制,如遇經營不善,無法獲得足額的賠償。
(三)合作性質的健康保險組織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險組織,一般表現為生產者合作社,即由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人員組織起來,為大眾提供醫療與健康保險服務。如美國的藍十字、藍盾和健康維護組織。其建立可采取多種形式,如社區團體組織發起,由參保成員選出代表,組成理事會進行管理,自辦醫院,雇傭醫生;由醫療保險公司組織發起;由醫療服務提供者即醫生或醫院發起和管理。由于保險人直接介入醫療服務過程,故使得傳統的商業健康險業務經營中的保險公司、被保人、醫療服務提供者之間的三角關系轉變為醫療機構(保險公司)與被保人的雙向關系,使單純的事后賠付改變為包括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內的綜合經營機制。其優勢在于:其一,合作社屬于社團法人,是非營利機構,故保費較為低廉,能解決低收入階層的健康保險保障問題,另外,在經營中產生的利潤基本上用于為社員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會目標的實現;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風險,有利于控制醫療費用,提高利潤;其三,有助于減少逆選擇行為帶來的損失,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確保大多數被保險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無需尋找醫療服務的提供者,且能夠獲得優質醫療服務。其劣勢在于:對被保險人而言,醫療服務受限,選擇面變小;籌資能力弱,發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國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選擇
(一)我國現行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分析[3][4]
目前,我國人壽保險公司全部開展了健康保險業務,其經營形式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附加壽險形式,這是健康保險發展初期各家壽險公司普遍采用的經營形式。這種經營形式下,保險公司并沒有明確的健康險經營目標,開展健康險主要是為了配合壽險業務的發展,險種多為壽險業務的附加險,條款責任簡單,契約操作容易,風險管理上實行簡單控制。二是壽險公司事業部形式。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推出為契機,我國第一個健康保險部于1996年7月在平安保險公司成立,此后,中國人壽、泰康、太平洋保險公司等也相繼成立健康保險部,組建了專業化的健康保險人才隊伍,初步實現了健康保險業務的獨立運作和專業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對健康險的認識還沒有完全統一,健康險盡管設立了健康保險部,但不配備專業管理人員,不嚴格按照健康險風險控制流程進行風險控制的現象屢有發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險發展狀況不容樂觀。
由于以上兩種經營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將健康保險定位于壽險的從屬和輔助地位,以管理壽險的方式來管理健康險,忽視了健康保險的內在特征,違背了其經營規律,因此,都難以實現健康險業務的健康持久發展。
(二)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選擇[5]
由于各種健康保險的經營形式各具特點,有利有弊,沒有普遍適用的健康保險經營形式,因此我國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選擇應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上,應當根據健康保險所面臨的內外部條件選擇相應的最佳經營形式;另一方面,各種經營形式并非一成不變,它們之間可以相互轉化以適應健康保險的發展需要。目前,我國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選擇應采取的具體措施為:
1.進一步促進現有保險公司健康保險的專業化經營
根據《保險法》修正案,財產保險公司也可以進入商業健康保險領域,因此,我國以后會存在人壽保險公司以及財產保險公司共同經營健康保險的狀況。由于健康保險業務獨特的專業性、技術性和復雜性,因此要求進行專業化的管理,即在數據的搜集和累積、產品定價、利潤核算、風險評估方法、理賠管理、客戶服務內容及方式以及醫院合作與管理、銷售方式等方面都應該建立相應的經營手段和風險管理方式,而這又必須以獨立的組織架構和專業化的管理體系作保證。
獨立、完善的組織架構是各項政令及專業化管理措施順暢實施的通道,是專業化經營的組織保證。這種獨立性體現在不同的層面上,可以是保險公司的專業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險公司事業部,但無論如何,都要賦予它獨立的業務管理權和相當程度的人事任免權和利益分配權,對健康險的市場調研、產品開發、培訓、銷售、業務管理、風險控制等各個環節實行統一而全面的管理,構成公司健康保險的產品制作中心、風險控制中心、技術支援中心、市場推動中心和利潤產生中心。
在管理體系上,健康保險事業部或子公司應有獨立的產品開發部門,負責市場調研、險種的開發和設計、費率的厘定、條款擬定;業務管理部,負責核保、理賠、保全等業務規則的制訂、實施、檢查以及與醫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場推動部,負責業務的市場推動、激勵、銷售的策劃、人員的培訓以及輔助銷售渠道的開拓等。同時,事業部或子公司還應充分共享公司的資源,如銷售渠道、技術優勢和信息平臺等。如在銷售渠道上,除了在適當的地區建立自己的機構和隊伍以外,還應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銷售網絡,并輔助以健康保險銷售資格的管理與銷售人員的培訓。
2.盡快設立專業化的健康保險公司
專業化健康保險公司可以將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險業務的經營,在健康保險經營方式、風險控制方法、精算體系、保險公司和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合作、經驗數據的處理、產品設計和定價、產品的營銷等方面進行更加專業化的研究和嘗試,推動健康保險業務的創新和發展,加大健康保險的發展規模,進而提升我國健康保險行業的專業化水平。另外,專業健康保險公司的設立,將有效地促進健康保險市場的競爭,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險體系的改造和專業化發展,從而提升我國健康保險行業的經營水平。
3.從實際出發,適度發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險公司
當前我國國民保險意識普遍不強,人口素質尚待提高,誠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險的經營上存在嚴重的被保險人道德風險和欺詐行為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場秩序的混亂,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險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此問題。相互保險公司的相互性主要體現在被保險人對保險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風險和欺詐行為的發生,同時其非營利性的經營目的使其更好地體現健康保險服務的社會公共性,因此在實踐上應盡快嘗試。
4.積極探索合作社性質的健康保險組織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險中的供方風險一直構成健康保險管理上的難題,而我國由于醫療服務環境不規范,醫療償付機制不合理,醫療機構普遍缺乏費用控制意識,對傳統的商業健康保險的經營構成了巨大威脅;另一方面,由于我國在經濟發展中的地區差異和城鄉差異,以及伴隨而來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廣大農村、欠發達地區以及部分城鎮的居民經濟負擔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購買費率過高的營利性健康保險業務來獲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質的健康保險組織可以解決以上問題。在此種健康保險組織中,可以實行醫療服務供方與保險方的一體化,從而控制醫療費用和供方風險,而其合作性及非營利性使其能夠滿足低收人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應積極鼓勵其發展,以解決特殊地區和群體的健康保險保障問題,而保險公司也應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積極探討介入此種經營方式的可能性。
[參考文獻]
[1]陳滔。健康保險[M].成都: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
[2]鄒根寶。社會保障制度[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
[3]馮乃憲。論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J].保險研究,2002,(1):34-35.
保險公司的經營與管理范文3
關鍵詞:合規經營,保險公司,風險防范
Abstract: since China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s developing high speed development and at the same time, the insurance company compliance management mechanism is relatively backward, not only increase the enterprise compliance risk, also become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development of "bottleneck". So in order to make the insurance industry better development,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mpany operation compliance mechanism, improve enterprise compliance awareness, the enhancement enterprise's ability to adapt to supervision is especially important.
Key words: the compliance management, the insurance company, risk prevention
中圖分類號:R-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合規”是指企業與其員工行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自律規則、監管規定和公司內部制度、誠實守信的道德準則,并對不合規行為進行防范,避免引發法律責任、財務損失、聲譽損失或是行政處罰。合規經營已成為當前國際金融保險行業所遵循的普遍準則,與獨特風險管理技術,受到業界的一直認可。而我國尚未認識到合規經營的重要性,對該方面建設的重視程度不足,因此,我國保險公司大多存在一定的合規風險問題。而保險行業是一個時刻與風險相伴的行業,樹立企業“規矩”十分必要。建立合規經營機制是保險機構堅持可持續健康發展道路的前提,是對保險公司風險防范機制強化的關鍵之一。
1我國保險公司目前合規經營中存在的問題
由于我國保險行業近年來的發展較為迅速,合規經營問題也越加突出,因此,行業中眾多資深保險公司頻頻引入國際金融保險業成功經驗,紛紛設立公司合規部門,保險公司對合規經營機制的建設越發重視。2007年我國保監會制訂了《保險公司合規管理指引》,以此作為各保險公司合規經營機制建設的指導。即使較多的中國保險公司作出了合規管理機制建設的各種有益嘗試,卻仍未避免合規經營中問題的產生:
1.1 其問題具體表現為:首先,保險公司中各種違規事件屢見不鮮,合規風險始終居高不下。特別是近年來,保險行政處罰、保險投訴和保險訴訟案件持續上漲,保險公司合規經營機制建設迫在眉睫。例如:在2002年到2004年期間,因違法違規而被處罰的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就高達1166家,有346名公司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理。而第二年也就是2005年,受處罰的保險機構相對增加了30.89%;受處罰的高管人員相對增加了25.93%;罰沒金額相比增加了144.56%;被吊銷行業許可證和資格證的人員是有增無減。此后,各保監局又于2007年對813家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和保險中介機構的830家實施了行政處罰,其比例相對增長了93.47%。并責令保險公司撤換了102名高管人員,共罰沒3055.35萬元,公司吊銷許可證12項,56項新業務被責令停止,對246家機構、360人予以警告處理。僅2008年上半年接到的保險投訴就達5448件,與去年同期相比,上漲了24.7%。以上這些受處罰和保險投訴案件均是由不規范操作和違規經營引起的,保險公司中合規經營問題越發突出。
1.2 最后,我國仍處于合規管理制度建設的初級階段,尚未建立明確的職能劃分。保險公司上下均以保費為先,并經常以業務為主線設置公司內部組織機構,這是造成保險公司合規制度建設與業務發展嚴重失衡的主要原因,少數公司甚至錯誤的將合規建設與公司效益的提高對立起來。部分保險公司已有合規管理職能多分散于各個職能部門,尚未形成體系,公司的合規建設缺乏協調與合力。公司合規管理資源匱乏,公司內從事合規風險的管理人員的數量、素質遠不能支持體系、合規風險管理實際建設運轉需要。
2保險公司構建合規經營機制的重要性
建設保險公司的合規經營機制,可有效改善企業合規管理合規管理滯后和合規意識薄弱的重要意義。
一是,保險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的健康發展離不開合規經營機制的建設。保險公司合規經營機制較為滯后,各種違法違規現象頻頻發生,它不僅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而且也有損保險行業形象,造成保險行業公信力低,這顯然阻礙了保險公司長遠發展。為此,企業有必要加強合規經營機制方面的建設,化解防范公司經營風險,為保險行業樹立良好新形象,推動保險公司健康持續發展。
二是,可將保險監管方針政策落到實處。開展相關政策宣傳,實行監督檢查,并逐漸提高監管的標準、內容以及要求。落實監管政策,為公司合規經營機制建設提供相關建議。
三是,促進員工合規意識的培養。依法構建合規經營機制,并有針對性的、對員工進行教育,使員工了解監管規定和內控要求,增強員工合規自覺性,使其自覺承擔公司的合規責任,盡量減少過失違規與主動違規發生概率,為公司培養合格從業人員隊伍。
四是,促進公司高層的管理人員開展監督工作。實施公司從上之下的合規機制建設。由公司合規部門將違規事項上報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及董事會。其不具有直接否決權,避免出現相應管理責任逃避的現象。
3保險公司構建公司合規經營機制措施
保險公司合規經營機制的建立以其實施風險管理為基礎及載體。我們可以通過以下方面來構建保險公司的合規經營機制:
3.1設置公司獨立合規部門
公司合規部門是公司進行合規管理職能部門,也可將其稱做法律合規部以及內控合規部等,它是重要的合規經營機制組成部分。該部門主要負責制定并實施公司合規制度、進行檢查監督,防范公司經營風險、加強公司監管部門與內部各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等。由于其特殊的職能、職責,保證合規部門作用的有效發揮,公司已經將合規部門與審計部門、業務部門以及財務等部門分離出來,確保其工作的獨立性。
3.2加強保險公司合規人才隊伍建設
提拔職業道德高尚,擁有較高技術認定能力和實踐工作經驗、個人素質較高、具有直言不諱的勇氣的人員為合規人員,能夠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提出及時的應對方案。
3.3建立健全合規體系,培養公司合規文化
利用公司現有的學識較高的講師隊伍,從外部聘請監管專家、法律專家對企業員工進行教育培訓,增強公司內部人員的合規意識,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貫徹實施。形成企業健全額合規教育培訓體系。并將合規制度轉化為公司全員自覺,充分發揮其作用,進行企業合規文化培育。
結束語:
合規經營是降低保險行業風險,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的規范,它有利于保險企業的長期健康發展,是我國保險公司長期發展的主題。
參考文獻:
[1]劉迪:《保險企業的人文建設》,經濟視角,2005,10。
保險公司的經營與管理范文4
一、保險公司對資本的需求與籌資方式的選擇
保險公司同其它企業一樣,為了保證經營的安全性而需要一定量的資本。保險公司與其它企業所不同的是,它所經營的是風險。因此,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金額越大,其所需的資本金也就越多。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具有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最低償付能力。保險公司的實際資產減去實際負債的差額不得低于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數額:低于規定數額的,應當增加資本金,補足差額。”“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當年自留保險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四倍?!薄侗kU公司管理規定》第7條也規定:“在全國范圍內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實收貨幣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五億元:在特定區域內經營的保險公司,實收貨幣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二億元?!薄侗kU公司管理規定》第13條還規定:“保險公司每申請增設一家分公司或省級以上分支機構,應當增加資本金至少人民幣五千萬元?!庇纱丝梢?,保險公司的業務規模必須與其資本保持匹配,并應隨著保險公司的發展和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而追加其資本。由于一個完整的保險市場中存在著直接保險和再保險市場,因此,往往可以通過再保險市場的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彌補直接保險公司的資本不足。然而,再保險公司同樣也要受到政府的監管,也必須符合政府的最低資本要求。因此,保險公司雖然通過再保險安排可以擴大其業務規模,彌補其資本的不足,但必須以再保險市場的資本要求下的承保能力為限。
對于保險公司經營所需資本以及追加資本的籌集渠道,我國《保險公司財務制度》第7條規定:“公司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采取國家投資、各方集資或者發行股票等方式籌集資本?!倍芳淤Y本則可以通過自我積累、增資擴股、引進外資和發行上市等各種途徑。自我積累方式雖然具有成本最小的優勢,但是通過自我積累很難在短時期內獲取大量的發展所需的資本金;而增資擴股、引進外資也只是權宜之計。相比之下,上市融資雖然具有較高的籌資費用以及支付紅利或股息的壓力,而且還必須考慮信息不對稱所引發的較高交易成本和雙重納稅的稅收成本,但是,在我國現有經濟體制和市場條件下,保險公司的上市融資不僅可以使保險公司永久性地占有這一部分資金,無須還本,而且還具有其它方式所不具備的優勢。
二、保險公司上市是最佳選擇
在開放的充分競爭的保險市場環境中,保險公司上市具有較大的制度優勢。表現在:
1、可以提高上市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上市保險公司多元化的資本供給機制,既可以在極短的時間內集中大規模社會資本,改變資本短缺的被動局面,又可以將保險市場的經營風險分散到資本市場、商品市場及至整個市場體系中去,為保險業的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準備基礎性的制度條件。
2、可以提高上市保險公司的國際競爭能力和抗風險能力。目前民族保險業的資本總額只有200億人民幣,而最早進入中國的美國國際集團,其股東權益是271億美元,至于在中國設立合資保險公司的德國安聯和法國安盛公司,其股東權益分別是261億美元和150億美元,實力懸殊可見一斑。面臨對外開放的巨大壓力,股份制保險公司必須知難而上,利用上市方式籌資,可以使上市保險公司迅速增強資本實力,提高資本充足率,增強其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主動迎接“入世”所帶來的挑戰。
3、可以提高上市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透明度,強化外部監管。保險公司上市后,要受到來自各方面的監督,如各種投資咨詢機構和證券分析員的監督,審計、會計和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監督,證券交易所以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督等等。在廣泛的監督下,任何一個重大失誤都會立即導致公司股價下跌,減少公司價值,任何一次違規操作,都會隨時有可能被發現和公開,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甚至被驅逐出證券市場。公司必須加強管理,以減少各種浪費和成本,通過科學決策認真分析產品市場,評估投資風險,公司還必須注重財務結構,保持利潤穩定增長,保持企業的穩健經營。同時,理性的保險公司也將會更加關注保險監管機構的各項政策規定和調控干預,這將大大提高保險監管機構宏觀調控的有效性,促進宏觀調控經濟手段的運用。上市還有利于保險公司本身商譽的提高,使客戶對保險公司的知名度有所認可,有利于上市保險公司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擴展業務范圍,取得更多的市場份額。
4、股份制是現代企業的一種資本組織形式和企業財產形式,有利于提高資本運作效率。保險企業上市實現了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分離,產權關系明晰、權責清楚,使企業在市場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市場競爭主體;上市保險公司通過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可以獨立行使各種企業管理權限,排除政府部門不當干預造成的戰略失敗和滯后效應。大型商業性保險公司的交叉持股結構,有利于抵消經營環境急劇變化而造成的沖擊效應;通過兼并、收購、退出等股本變更行為進行金融企業的有效整合,實現低成本的快速擴張,提高企業經營規模和資本運作效率。
三、保險公司上市的現實條件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保險公司上市將成為我國保險公司產權制度改革的方向,且就目前的情況看,也已初步具備了上市的條件。
1、宏觀環境條件。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加快,我國經濟得以不斷發展,特別是1996年我國經濟實現軟著陸,低通脹高發展的狀況表明我國經濟運行勢態良好,2000年的GDP首次超過一萬億美元。GDP的穩定增長無疑為保險公司上市融資起到了關鍵作用。雖然國家并沒有明確表示允許保險公司上市,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市場化進程的加快,保險公司上市是與我國的戰略轉變方向一致的。
2、資本市場條件。雖然我國的資本市場尚處于發展的初期,還存在著市場規模較小、流動性差和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等問題。但是,以股票市場為代表的國內證券交易市場自創立運作以來,按照“法制、監管、自律、規范”的,出臺了《證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使得我國的證券市場建設日趨規范。到2001年底我國境內外上市公司市價總值占GDP的比重也超過了45%.保險公司的上市,一方面有利于自身的發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我國資本市場的完善,從而實現保險公司與資本市場的雙贏。
3、保險公司自身條件。上市公司是證券市場的基石,而企業自身條件的好壞是公司能否順利上市的關鍵。我國產險公司的經營利潤一直較好,壽險公司受到降息的影響,盈利狀況不甚理想,但是隨著保險基金運用渠道的逐步放開,市場占有份額潛力的挖掘,將使擁有大量資金的壽險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大提高。因此,我國保險公司上市的前景看好。
綜上所述,我國保險公司不僅具有上市的需求,而且已基本具備了上市的條件。但是,決不能因此而“一哄而上”,保險公司上市必須滿足國家《公司法》、《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同時,根據上市程序,國有保險公司應該先進行股份制改造,明晰產權,為上市創造條件;而依據現代公司模式組建的股份制保險公司,經營狀況良好的,可以先行申請上市。因此,保險公司的上市之路并不平坦。目前,保險公司上市迫切需要解決以下問題:
1、所有者缺位問題。目前,股份制保險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的選派多為行政任命,與股東幾乎沒有資本聯系。從制度安排上看,由行政安排董事長和總經理,在對行政負責和對投資者負責兩者之間往往會產生矛盾。
要解決所有者缺位問題,關鍵在于政府必須按市場規則依法辦事,徹底消除官本位思想,消除對企業行政控制的習慣作法,利用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企業,使企業按《公司法》規范人事任免行為,使公司法人真正受到法律、市場、資本、績效以及股東大會的約束,從制度上形成董事會向股東大會負責、董事長向董事會負責、總經理向董事長負責的機制。同時,在國有資本控股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多種渠道充實和不斷增強資本實力,改善公司權力結構。權力主體的增加必然產生權力的制約,其他非國有股東可以依法行使權力抵制國有股東的行政干預,從根本上保證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
2、組織設計問題。組織設計即公司內部管理機制的策劃、設置和實施。其內在實質是明確權責,表現形式則是組織機構的設立。國際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于1999年5月的大會上通過了“OECD公司治理原則”,成為目前世界上先進管理原則的集中代表,獲得一致公認。該原則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治理結構框架應保護股東的利益;(2)治理結構框架應確保所有股東的平等待遇:(3)治理結構框架應確認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利,并且鼓動公司和利益相關者在各方面密切合作:(4)應保證及時準確地披露與公司有關的任何重大問題,包括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所有權狀況的消息;(5)確保董事會對公司的戰略性指導和對管理人員的有效監督,并確保董事會對公司股東負責。我國的《公司法》與這些原則的要求大致相同。公司的所有權和重大事宜的決定權在股東會,經營權則由董事會和經理實施。董事會的經營活動直接對股東會負責,并受監事會的監督。但是,我國在法人治理結構上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如我國的公司經理雖然有了一定的權利制約,但人治色彩仍然很重,管理者經常凌駕于公司章程之上,甚至有些公司出現了公司經理架空董事會的局面,嚴重損害了公司的權力平衡,影響了公司的管理效率。要使保險公司順利上市,就必須依法制司,在公司章程的制約下,充分發揮管理者的聰明才智。此外,在組織設計上,我國也還存在一些問題,表現如下:
一是在組織機構的設置上。目前我國的保險公司多按險種劃分部門,同時設有部分職能部門,但是職能部門的設立缺乏計劃性和完整性,且與業務部門的關系也不協調。職能部門應為業務部門提供技術支持,業務部門應接受和配合職能部門的決定和計劃安排。這兩者之間不存在上下級的關系,而是應分別服從各自主管經理的管理,由經理去協調部門之間的矛盾。
二是在公司擴展規模的方式選擇上。目前我國公司都是按照行政區域以分公司的形式擴展業務規模。這雖然符合國內保險業務發展的現狀和傳統的經營模式,但束縛了保險業務發展多元化的需要。因此,可以按照地區經濟、人口、社會的統計特征設置分支機構,這也體現出世界金融業發展的潮流。同時,也可建立網絡式、扁平式公司結構以適應混業經營的需要。網絡式公司結構通過保險公司與其它大型企業(集團)以及金融機構之間的相互滲透,可以以更快的速度、更少的耗費、更佳的效果傳遞信息。扁平式公司結構的主要特點是“一司兩制”,即總分公司式和母子公司式同時并行。改革現行的總分公司式管理體制,成立一定數量的全資、合資的子公司,強化總公司的管理職能,弱化省市級分公司的職能,總公司直接管理地市級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以下只設展業、辦事機構,以減少中間管理層次。新型的母子公司管理模式可以突破任何形式的行業和地域方面的限制,實行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綜合經營。可以肯定,加入WTO以后我國的保險公司將發展成以保險業為主、跨行業經營、綜合性、大型的跨國公司。
3、保險企業市場退出機制的建立。保險公司上市從某種角度講,不僅意味著機會,還面臨著挑戰。保險公司既然成為上市公司,在其企業化的動作中,就存在破產的可能。我國《公司法》、《保險法》和《保險公司管理規定》雖然對保險公司破產問題有規定,但所做的規定比較籠統,在保險合同轉移方面只談到壽險,并且含有強制意味,缺乏實際操作性。因此,首先應健全保險企業被接管、整頓、終止、兼并、破產及債務處理等方面的法規和管理辦法,增加法規的可操作性:其次,政府部門應轉變對市場退出的觀念,減輕自身對保險企業破產所負的責任,改變目前對保險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采取保密的做法,實行某種程度的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使投保人和社會各界對保險公司經營的市場監督成為可能,并承擔一定的風險責任:再次,建立危機處理機構及其配套機制,準備若干種可選擇的操作模式,以便在危機發生時,監管者能夠迅速采取措施進行挽救和治理:此外,還應建立市場退出后的保障機制。保險企業退出市場后最大的后顧之憂是對廣大客戶的負債,這也是目前監管部門不敢對保險企業輕言退出的一個原因。因此,對于保險企業的市場退出不能完全依靠市場的力量,還需要借助官方監管者的力量,做好市場退出后的保障工作,使個別公司因倒閉所造成的影響最小。在具體操作上,可由中國保監會作為保險管理人,各保險公司按規定提存保險保障基金作為援助資金,實行公開兌標的方式,使多家公司參與競爭并找到最優轉移方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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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的經營與管理范文5
【關鍵詞】:保險公司;財務管理。
一、我國基層保險公司財務管理的發展及現狀
我國保險公司最初的業務開展以及財務管理是在政府監督之下進行的。伴隨著金融領域的改革和金融混業的發展,國家對基層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監管有所放松。入世后,我國保險業開始國際化發展,在財務管理方面,我國保險業吸收和借鑒了許多國外的優秀成果,同時政府也相應加大了對保險公司財務監管的力度。經過多年的不懈努力,保險公司財務管理的專業化水平以及人員隊伍的建設有了長足的發展。盡管我國保險公司在財務管理某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相對西方成熟的保險行業和財務管理體系,我們仍舊存在一定的差距。并且伴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和金融混業經營的開展,我國保險公司面臨的財務風險在逐漸加大,這對于如何化解保險公司在財務管理方面的各類風險,使之不進一步衍生出新的不良問題,保證保險公司財務管理的持續性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完善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作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我國基層保險公司財務管理面臨的問題
(一)資金運用渠道不夠多元化
在國家對保險行業資金的運用監管力度有所放寬的情況下,保險公司資金的運用明顯趨于多元化,同時這也得益于債券市場的發展和整個國家金融體系的完善,但同發達地區的保險行業相比,我國的保險資金運用渠道依然不夠多元化且投資的創新能力較低。從目前的行業資金運用情況來看,過多的資金以銀行存款沉淀在銀行里,只能獲得相對較低的利息,遠不能滿足保險產品所要求的投資收益水平以及保證保險資金保值增值的要求,保險公司必須開拓出投資的新領域來保證給付的可靠性。
(二)未能充分考慮償付能力的風險因素
保險行業的財務管理核心在于財務風險的預測和防范。目前許多國家都采取了償付能力的邊界管理模式,其管理方法是利用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額度與法定的最低償付能力標準的比值來判斷和評估公司的經營狀況。但是該比值規定在實際的保險公司經營和財務管理中并沒有被很好地被執行,目前我國部分保險公司 的償付能力依然薄弱,存在一定程度的償付能力不足的情況,因此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保險公司的財務風險。
(三)財務報告和財務檢查的手段和方法存在缺陷
目前我國保險行業在財務報告和財務檢查程序上存在很大的缺陷。在制度方面,會計制度與國際慣例脫節,難以實現信息的標準化和對比化;在具體細節上,如報表報送不及時、財務數據不完整、信息收集效率低下等;在監管方面,監管隊伍的素質參差不齊,且只注重合規性檢查,忽視安全性檢查和風險評價,實際績效大打折扣;在單據統一方面,基層公司單證的印制、領用、保管、使用等制度既不統一又不規范,各種單證之間的銜接、制約不緊密,單證有意無意的流失情況經常發生,單證混亂往往造成數據失真,資金流失。此外,新的信息處理技術和支付手段的出現,對紙質原始單證及電腦生成的電子單證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時單證管理也要系統化、科學化。這些不完善的地方如長期發展下去,勢必會誘發保險公司的財務危機。
三、我國基層保險公司財務管理完善的對策
(一)完善基層保險公司治理結構
1、調整資金規模與業務規模的比例
目前各國對保險公司的最低資本金都作了限定,不僅注冊時必須達到一定的規模,就是在營業中也要求保持資本金的最低限度。而目前我國保險資本金規模與業務規模不太相適應,對保險公司資本充足率的要求不應只作法律上的規范,對于資本金規模達不到標準的保險公司,該保險公司必須對其業務規模和資本金規模做出相應的調整,使其符合法律規定的經營標準。同時,在保險公司經營和財務管理中更應加強公司內部的實際監管和控制,使保險公司的資本金無論是注冊時還是經營中,都滿足法律規定的標準。
2、提升監事會的地位,擴大監事會的職權范圍
為強化監督的作用,應擴大監事會的職權和地位以此來平衡審計關系。鑒于目前基層保險公司的監事會功能較弱的情況,各保險公司應逐步調整監事會的人員構成,增加法律,會計等專業人士的加入,以此來強化監事會應有的監督功能,同時擴大監事會的職權范圍,賦予其對公司財務報告及內部控制的監督權,進而完善公司的財務管理。
3、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體系,為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體系,監督決策者和經營者的行為應給予考慮,在績效考核方案中應將其設計進去,擯棄單純看重結果的做法,加強對過程,特別是財務信息產生過程的關注。建立能對經營者進行有效監督與激勵的機制,使其目標函數與所有者目標函數一致,達到所有者、會計人員與經營者三方經濟利益上的相容,以期達到最佳的合作效果。
(二)加強體系建設,完善財務制度
在現代企業中,制度建設始終是核心并對公司的管理和運營起著重要的支撐作用。在國家實施新的會計準則背景下,基層保險公司應不斷完善和加強各項財務制度,使其和國家標準達到統一。在人員的管理方面,采取公平、公正的管理原則,實施定期考核制度。在單證管理方面,對主要的有價財務單證的保管、領用、回銷等系列程序必須統一管理,制定統一管理辦法。在資金管理方面,設立總出納崗位,負責整個公司的資金調度,建立健全《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資金收付程序管理》等各項資金管理制度。在不影響正常的賠款支出的情況下,對資金的業務支出和行政管理實施統~有效的管理,同時也要加強財務基礎性工作的規范,建立公司內部的流程和制度,確保數據有效和制度暢通。
保險公司的經營與管理范文6
在世界范圍內各國多元化保險公司組織形式的內容各具特點,但通常包括以下三種類型:就經營主體而言,有國有保險公司,也有私營保險公司;就經營目的而言,有營利性保險公司如個人保險組織,保險股份公司,也有非營利性保險公司如相互保險社,交互保險社,相互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此外還有隨著近代保險業的發展派生的特殊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如自己保險,專屬公司。上述三類保險公司共同存在,共同發展,互相轉化,不斷創新,從而形成了保險公司組織的多元化。
(一)國有保險公司。它是由政府或公共團體所有并經營。根據其經營目的,可分為兩類:一是以增加財政收入為營利目的的,即商業性國有保險公司。這是我國保險公司重要的組織形式之一,在我國保險市場上占主導地位。它可以是非壟斷性的,與私營保險公司自由競爭,平等地成為市場主體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壟斷性的具有經營獨占權,從事一些特別險種的經營,如美國國有保險公司經營的銀行存款保險。我國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就經歷了從壟斷性到非壟斷性的轉變。二是為實施宏觀政策而無營利動機的,即強制性國有保險公司。通常各國實施的社會保險或政策保險大都采取這種形式。當前國有保險公司在組織形式上發生了一些新的變化,主要是國有保險公司并非都由政府出資設立,也并不必須由政府設機構經營。有的政府制定法律,規定某些公共團體為保險經營主體;有的政府成為私營保險公司的大股東;有的政府與私營保險公司簽訂合同,授權其在一定的地區經營某種業務;有的政府對巨災風險組織多家私營保險公司組成團體經營;有的政府給予保險公司補助金或接受再保險等。這些形式只要不改變其國家所有的性質都可以成為國有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
(二)個人保險組織。其典型代表是英國倫敦的勞合社。勞合社是個人保險商的集合組織,它雖具公司形式但實際上是保險組合,負責提供交易場所,制定交易程序,與經營相比更偏重管理,類似證券交易所。個人保險組織的主要特點是負獨立責任與無限責任。近年來勞合社虧損嚴重,據統計僅1987-1992年勞合社就虧損126億美元,與此同時由于負無限責任,破產及訴訟案件也不斷發生,因此從保險業的發展看其前途并不樂觀,即使有的國家采取個人保險組織的形式也在業務承攬及承保責任方面作了很多改革,使之成為一種新的混合形式,以作為多元化保險公司組織形式的補充。
(三)保險股份公司。它最早出現于荷蘭,而后由于其組織較為嚴密健全,適合保險經營而逐漸為各國保險業普遍采用。其主要特點是:(1)資本容易籌集,實行資本與經營分離的制度;(2)經營效率較高,追求利潤最大化;(3)組織規模較大,方便吸引優秀人才;(4)采取確定保費制,承保時保費成本確定不必事后補交。保險股份公司是我國保險公司主要的組織形式,我國新成立的中資保險公司基本上采取這種組織形式。近年來由于世界股票市場不斷壯大,使股份公司資本易于籌集的優勢更加明顯。因此我國保險公司組織的多元化應充分考慮這一組織形式。
(四)相互保險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是非營利性的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它包括:
相互保險社。它是原始的相互組織形式,其保單持有人即為社員,社員不分保額大小均有相等的投票選舉權。通常設一專職或兼職受領薪金的負責人處理業務并管理社內事務。其保費的收取采取賦課方式即出險后由社員分擔繳納。目前相互保險社在歐美仍普遍存在。
交互保險社。這是美國創立的一種介于相互保險組織與個人保險組織之間的混合體。它由被保險人即社員互相約定交換保險并約定其保險責任限額,在限額內可將保險責任比例分攤于各社員之間,同時接受各社員的保險責任。其業務委托人經營并由其代表全體社員處理社內一切事務,各社員支付其酬勞及費用并對其進行監督。其保費的收取采取賦課制。此種保險組織形式多適用于火災保險與汽車保險的經營。
相互保險公司。這是保險業特有的組織形式,其經營方式是社員繳納相當資金形成基金,用以支付創立費用、業務費用及擔保資金,它是公司的負債,當公司填補承保業務損失后開始支付債務利息,同時在全部創立費用、業務費用攤銷并扣除準備金之后償還基金。近年來在大規模的相互保險公司中,被保險人對公司的自理已不復存在,在經營方面與股份公司已無甚差別。其保費的收取采取確定保費制。此種相互保險公司多適用于壽險的經營。由于股份公司的經營目標往往以股東利益為優先而忽視被保險人的利益,尤其是保費計算中必須包括股息,利潤使保費成本增加,加重被保險人的負擔,因此各國股份保險公司出現了相互化的趨勢。
保險合作社。這是一種特殊的相互組織形式,它要求社員加入時必須繳納一定金額的股本,并且合作社與社員的關系比較永久,社員認繳股本后即使不是保單持有人也具有社員資格,與合作社保持密切關系。目前這種組織形式分布于30多個國家,其中英國的數量最多。
另外,在歐美各國還存在著幾種相互保險組織相互轉化的現象,在相互轉化過程中相互融合也就產生新的保險組織形式,從而使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更加多元化。
(五)自己保險。這是企業運用保險原理及經營技術,集合足夠數量的同類危險單位,憑借自身經驗估計損失頻率及損失額度,并設立基金補償損失,從而以較低的成本獲得充分的安全保障。其優點是:(1)節省保費;(2)獲得補償迅速;(3)處理非可保風險,其缺點是:(1)危險單位容易不足;(2)危險管理人才容易缺乏;(3)建立基金花費時間較長。因此當今很多大型企業混合采用自己保險與商業保險兩種形式。近年來由于風險管理技術的發展和傳播,自保公司在發達國家得到了迅速發展。我國作為保險業幼稚的國家,保險業能夠提供的保險產品和服務都有限,因此,在廣泛的空間和長期的時間內都需要自保公司作為商業保險形式的補充。
(六)專屬保險公司。這是為公司節省費用及增加承保業務范圍而投資設立的附屬保險機構,其業務以母公司的保險業務為主,被保險標的的所有人也是專屬保險公司資產的所有人。專屬保險公司的設立地點多選擇稅負較輕的地區或國家。其優點是:(1)節省保費;(2)擴大承保業務范圍;(3)減輕租稅負擔;(4)加強損失控制。其特點是:(1)業務規模有限;(2)危險質量較差;(3)不易吸引專業人才;(4)資金運用較少。目前由于其存在的種種弊端,專屬保險公司還不能廣泛地被保險業所采用,但這種組織形式特別適合大型的跨國公司采用,因其業務規模龐大,資產遍及世界各地,分散保險很不經濟。在我國隨著經濟的發展,大型跨國公司將日益增多,專屬保險公司將成為多元化保險公司組織形式的重要組成部分。
綜上所述,國際保險業的發展已經走上組織形式多元化的道路,當前國際保險業的現狀已經為我國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多元化提供了可借鑒的成功經驗,事實證明保險公司組織形式的規范化多元化是保險業發展的必由之路。
二、我國迫切需要實現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多元化
長期以來我國保險業由人保公司獨家壟斷經營,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只有國有保險公司一種。隨著平安、太平洋保險公司的成立,保險股份公司的組織形式開始出現。1995年我國頒布的《保險法》第六十九條規定:保險公司應當采取下列組織形式:(一)股份有限公司;(二)國有獨資公司。這就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我國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應該說在保險市場剛剛開放發育尚不成熟的時候,這種政策選擇是合適的,它對規范保險公司并對其實施有效監管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我國保險業的發展,這種規定顯然已不能適應我國加入WTO后保險業國際化的需要,目前我國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多元化存在的最突出的問題,就是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單一僵化及其帶來的種種弊端,這主要表現在:
(一)使我國的保險業發展受到制約。隨著我國加入WTO,作為保險市場競爭主體的保險公司將日益增多,為了追求企業的最佳經濟效益,公司將選擇有利于自身發展的組織形式。但如果國家的法律規定了較為單一的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勢必使這些公司以同一模式進行運作,在同一條道路上不斷重復已經存在的缺點和已經花費的成本,這不利于社會保險資源的最優配置。
(二)使我國保險市場的發育受到阻礙。隨著社會經濟生活的不斷發展,國民保險意識的不斷增強,被保險人在消費保險產品的同時對目前我國保險公司存在的高額承保利潤產生質疑,他們在關注保險產品價格的同時,會越來越關心保險費中所包括的股東分紅、利潤流向以及費用成本,過高的附加費率使被保險人寧愿自留風險只負擔損失成本而不愿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從這一角度看,相互保險組織更加符合被保險人利益,目前已有的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已不能滿足我國保險市場進一步發展的需要。
(三)導致我國保險公司普遍競爭乏力,經營效率低下。目前我國的保險公司的運作方式基本相同,業務經營管理方式也非常類似,其組織形式差別不大,變化不大,這就使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的合理化受到限制,保險公司規模的擴大勢必造成管理層次增加,面對激烈的外部市場競爭,業務決策落后,層層審批,眾多領導簽字,大大降低了決策效率,使公司缺乏內在活力,經營效率普遍低下,無法與具有多元化組織形式的外資保險公司抗衡。
(四)不利于我國保險公司資本規模的擴大以及償付能力的提高。由于我國保險企業除國有獨資公司外,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也未上市運作,因此保險公司資本金的擴充受到限制,目前我國保險公司的資本金不足已直接影響到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如果不能在增加資本的方式上有所突破,民族保險業難以擺脫償付能力不足的危機。要改變資本增加方式,就要求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不斷變化創新,以適應保險公司不斷發展擴大規模的需要。
三、實現我國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多元化的原則及具體措施
由于各種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各具特點,沒有普遍適用的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因此我國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多元化要本著因地制宜的原則。一方面,不同的保險公司在不同發展階段應當根據各自所面臨的外部條件選擇相應的最佳的保險組織形式;另一方面,各種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并非一成不變,他們之間相互轉化并不斷形成新的保險公司組織形式以適應保險業的發展需要。根據這一原則,我國保險公司組織形式的多元化應采取以下具體措施:
(一)盡快修改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從法律上對我國保險公司組織形式的多元化給予肯定,這是采取任何措施的前提條件。在不能確定何種保險公司組織形式更適合時,為保證法律的嚴肅性,應將我國《保險法》第六十九條補充如下:“(三)保險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保險公司組織形式?!边@樣就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靈活做出政策選擇。
(二)大力推行保險股份公司的組織形式,具體說來就是對現有保險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對新成立的保險公司優先選擇股份制的組織形式。我國現有的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從嚴格意義上講,只是一種有限責任公司,即法人持股,而股份有限公司最突出的特點是社會募集資本,股票上市交易。因此對現有的保險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應集中在股票上市交易,對新成立的保險公司優先選擇股份制形式,應體現在優先選擇那些社會募集資本的公司。
(三)積極推進國有保險公司這一組織形式的改革。借鑒近年來保險業發達國家的國有保險公司的新變化,國有保險公司并非僅有獨資公司一種形式,現有的國有獨資保險公司應加快改革步伐,改革成國有企業法人持股,國有資本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這樣一方面不改變其國家所有的性質,另一方面國有資產的分級所有形成了國有資產的多元化,從而有利于保險公司組織形式的多元化。
(四)從實際出發,適度發展相互保險的公司組織形式。當前我國國民的保險意識普遍不強,很多人不購買保險是認為保險騙人,雖然這與保險是無形產品且當前保險市場秩序混亂有關,但公司組織形式也是重要的方面,相互保險組織的相互性主要體現被保險人對保險公司的管理,從而也就體現了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利益的統一,因而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道德風險和保險欺詐,這是被保險人樂于接受的企業組織形式。同時由于它是非營利性的組織形式,充分體現了保險的本質即集合眾多同一風險并在眾多個體間進行分散,并在其組織范圍內排斥自由市場經濟,這就使之更具有‘公有’的意味,因而這是更適合于公有制經濟的保險公司組織形式。與其他公司組織形式相比,相互保險公司更適合單一險種,某個地區或某類職業人群。特別是當前它代表了我國保險業的發展需要,應在實踐上盡快嘗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