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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消防監管范文1
摘要本文對貫徹修訂后的《消防法》及其配套規章過程中,在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有關問題進行了分析,并結合調研的實際,對相應的解決對策進行了闡析。
關鍵詞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對策分析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已于5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我國消防工作的一件大事,是時展的客觀要求。尤其是《消防法》修訂后所做出的多處重大調整和修改,對我國的消防事業將起到重大的推動作用?!断婪ā吩趶娀?、有關職能部門和社會單位的消防工作責任的前提下,重點突出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事后監督,相應弱化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事前行政審批職能,并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責任、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消防產品的生產使用監管和技術服務機構的管理等方面進行了重大改革。但從當前的施行情況來看,由于《消防法》及其配套規章的有關條文尚缺乏更具體明確的解釋和指引,各地在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諸多適用上的具體問題,尤其是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方面比較突出。由于《消防法》施行不久,各地對新修改條文的執行尚處于摸索實踐階段,如果不及時對這些問題給予明確的處理意見和工作建議,將會對執法工作造成十分不利的影響。本文通過對《消防法》施行后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思考和分析,嘗試探索解決問題的相應對策和改進措施。
一、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在依據《消防法》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號)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的過程中,基層消防機構紛紛反映在相關規定的具體適用上遇到一些問題,分別有:
(一)關于備案。當前針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有如下一些問題反映出來:
1.建設工程申報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設計備案需提交的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的范圍。對于部分已建成的建設工程申報消防設計審核或者消防設計備案時當地政府、城建規劃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可否認定為106號令中規定的規劃許可證明。
2.建設單位針對同一工程重復進行網上申報備案的處理。目前,基層消防部門反映,有部分社會單位在網上對同一建設工程多次備案,有些是因為第一次備案被抽查到,而場所本身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所以當事人采用加后綴等方式進行第二次備案;有些單位是因為備案信息不準確或不齊全被管理人員刪除后,進行第二次備案;還有的單位由不同的工作人員進行了重復備案(有些被抽查中,有些沒有被抽到),如何處理。
3.關于施工許可在申報備案中的必要性問題。有基層消防機構反映,按《消防法》和106號令,建設單位應在取得施工許可后七個工作日內申報消防設計備案,但有些小型的場所,按照建設部的規定,無法取得施工許可證,如何備案?
4.關于逾期不提供備案抽查要求的資料的處理。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被抽查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備案憑證之日起五日內按照備案項目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五條或者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材料。當建設單位提供材料不齊全時,消防機構出具不予受理憑證。但對建設單位逾期不補齊資料的,消防部門應當如何處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
(二)關于室內裝修、裝飾材料見證檢驗。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被抽查到的,應提供裝修、裝飾材料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而該工程在申報消防設計審核備案時,由于結果是在消防網上辦事大廳中予以公告的,未能告知裝修材料抽樣送檢事宜。備案的內部裝修工程,裝修材料如何送檢?建設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或者申報消防安全檢查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往往難以驗證其室內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
(三)關于申報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資料。有基層消防機構反映106號令規定的申報消防驗收和竣工驗收備案資料中不包括相關的圖紙,不利于驗收和備案抽查。
(四)關于審核驗收的標準。有的基層消防機構認為,106號令第9條、18條等處均有明確表示,對消防設計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進行審核。是否意味著消防機構在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時只要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強制性要求對建筑物的總平面布置、耐火等級、建筑構造、安全疏散、消防給水、消防電源及配電、消防設施等進行審驗把關就可以了?
(五)關于自動消防設施單獨申報問題。有基層消防機構提出,對于部分內部裝修工程增設的自動消防設施可否單獨申報消防手續。
(六)關于單體建筑的判定問題。有基層消防機構提出,地下室與首層及二、三層的樓層商鋪為連體的建筑,上面住宅分為若干棟,總建筑面積大于四萬平方米,此類建筑是否屬于單體建筑,是否需要申報?執法實踐中這類建筑設計類型經常出現。
(七)關于新規定施行后業務的銜接問題。有基層消防機構提出,對于5月1日《消防法》修訂后實施前已通過消防設計審核,但按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要求屬于備案抽查范圍的工程,若在“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系統”中備案時沒有抽中,如何處理。
(八)關于建筑物(或場所)整體和局部申報業務的問題。有基層消防機構指出,現行消防法律法規仍未能明確建筑物作為整體申報消防手續和局部的場所申報的關系。實踐中,有些大型建筑物內分設的一些小場所不審驗將會由于備案未抽中而留下隱患。
二、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
從我省各地調研的情況看,上述問題的產生,既有主觀上的理解和學習方面的原因,也有法律法規需要進一步的規范性解釋等客觀原因。具體主要體現在:
(一)法律條文理解應用不準確
《消防法》修訂執行后,部分消防監督員對新法學習了解不夠,對法律條文理解不深,導致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應該運用何種條文把握不準。
(二)執法規范化建設推進力度有待加強
有些問題也反映出了執法人員的素質水平不夠高、執法能力不夠。比如窗口受理方面的審核把關的問題,雖然現有的法律規定需要進一步解釋,現有的業務系統在不斷的更新完善中,但是有些窗口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偏低,也導致了在建設工程消防 行政許可和備案業務受理、辦理的過程中,存在一些對法律法規規定理解貫徹上的偏差和不足。
(三)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得到進一步的解釋和細化
新《消防法》和配套規章作為上位法,在條文上比較概括,有些術語和工作操作程序還有待細化;在審核驗收和備案的工作要求等方面,還缺少進一步的解釋和說明,對有些場所和建設工程還要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進行研究分析和作出更明確的規定。
三、解決新消防法律法規適用過程中有關問題的對策建議
根據這些問題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筆者結合當前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的實際進行了研究分析,并擬提出如下的解決建議:
(一)強化執法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綜合素質。要通過執法大輪訓、研發推廣執法培訓操作演示系統等多種形式,不斷加強對各級消防監督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推動新消防法律法規的工作要求得到全面有效的貫徹落實。
(二)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強化執法監督機制。要結合創新社會消防管理工作,不斷強化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執法規范化建設,制定更具體明確的執法操作指引和工作規范,細化、量化執法工作要求,有效整合公安內網和互聯網消防監督工作平臺,不斷強化對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的監督制約,實現執法規范化水平和為民服務水平的“雙提升”。
(三)領會法律法規精神,準確把握執法標準。結合在省內調研和對有關法律法規的研究,筆者擬對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的上述有關問題提出如下解決對策建議。
1.關于規劃許可證明文件的問題?!督ㄔO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因此對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時,應不要求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對于不同時期的建設工程,建議做如下處理:對5月1日后新建或者擴建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須持縣級以上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劃許可證明文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報消防設計審核或者備案;對5月1日前已經建成的建設工程需要申報消防設計審核或進行消防設計備案的,建設單位可持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出具的規劃證明文件申報消防設計審核或備案。
2.關于重復申報備案的問題。為防止故意重復申報備案逃避被抽中,以及防止虛假備案對監督管理工作的干擾,建議明確:同一建設工程使用同一名稱或者不同名稱多次在網上申報備案的,當其中一次被備案系統確定為備案抽查對象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依法對該建設工程進行抽查。其它重復申報的按虛假備案處理。多次在網上申報備案且均未被抽中的備案項目,保留其中一次完整的備案記錄,其余按虛假備案處理。
3.關于申報消防設計備案涉及施工許可的問題。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除依法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的外,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其中,已辦理施工許可的,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七日內,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未辦理施工許可的,應當在施工前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4.關于備案抽查逾期不提供規定材料的處理?!督ㄔO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定為備案抽查對象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備案憑證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按照備案項目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五條或者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材料。建議:對于建設單位逾期不提供規定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齊全的,視為“未依法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并按《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處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公告備案抽查結果。
5.關于室內裝修、裝飾材料見證檢驗的問題。建議明確:建設單位申請進行消防竣工驗收或者申報消防安全檢查前,對選用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見證檢驗工作,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合格的見證檢驗報告。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進行裝修、裝飾材料見證取樣和抽樣檢驗的抽封樣工作。
建議推廣《廣東消防網》網上辦事服務大廳提供的“廣東消防防火材料檢驗信息服務平臺”,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可登陸,并便捷驗證建設單位申報的室內裝修材料防火性能證明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
6.關于申請消防驗收應提供的其他材料。建議明確:《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圖紙和工程竣工圖紙等。
7.關于消防技術標準適用的問題。為強化建設工程的審核驗收,防止出現先天性的火災隱患,建議明確: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時,應當執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應當依照規定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組織專家評審。對消防設計文件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的,不得批準。
8.關于申報消防設計審核中涉及自動消防設施的問題。為防止審驗的片面性,建議明確:自動消防設施不應單獨申報消防設計審核或備案,應納入土建工程或內部裝修工程一起申報。
9.關于“單體建筑”的判定問題。建議明確:地上建筑物任一樓層相連為一整體,其他樓層建筑形式分為多個單體的建設工程,應視為一個完整的“單體建筑”。適用《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第一款關于“單體建筑”的規定。
建設工程消防監管范文2
關鍵詞: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
引言
新修訂的消防法對現行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進行了重大變革,明確了消防責任的主體,對建筑工程消防的設計、審核等許可進行了改革,為建筑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據,促進了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的完善。
一、現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的創新
(一)科學確定消防審驗權行政許可的范圍
2009年開始實施的新消防法改革了我國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不再對整個建設工程進行驗收,改為抽查驗收,對其余工程改為備案。之所以作出這樣的修改,主要是考慮到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行政理念和行政方式已經發生了改變,以往的全審全驗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在運行過程中也出現了很多的問題,例如隨著城市化進程速度的加快,消防監督機構人員數量少與工程量大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全審全驗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模式不利于發揮建設工程其他責任主體的責任意識的弊端日益顯露等。這些都為合理界定消防審驗權的范圍提供了實踐經驗。因此,有必要對消防審驗權的范圍進行重新界定,以適應消防工作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新的消防法及公安部配套的106號令適時對制度進行了變革,應該說是非常及時和必要的,具體變化主要體現在:首先,一般工程進行事后監督,并且采取備案抽查方式進行監督,沒有被抽取到的,主要靠自律監督,只有一些大型建筑工程才采取事先全查全驗收的方式進行事前監督。其次,消防部門通過堅強日常管理,培養建筑工程部門的消防意識,這樣反而有利于消防責任的落實。過去全部檢查驗收的方式,消防部門管的寬,承擔的責任重,不利于發揮其他部門的積極性,將本該多元化的責任主體轉變為一元化的主體,形成了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共同應對消防審核驗收的局面。新的審驗模式取消了一般建設工程審驗權,促使建設工程各主體進行自律管理,又通過備案抽查權、設定嚴格的法律責任規范各責任主體的自律管理。三是有利于發揮消防職能部門的社會作用,符合消防部隊目前的實際。以往的審驗模式超出了現有體制下消防審驗人員的負荷,導致消防審驗周期長,效率低,很多技術審核總在較低的層面徘徊,沒有發揮該制度應有的社會效果?,F行的審驗模式有利于消防機構集中精力將重點放在對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和驗收的把關,更大程度的發揮消防機構作為國家消防安全職能部門的社會效益。
(二)對消防審驗程序進行了完善
新的消防法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一大特色是實體法與程序法并重,完善了相關的程序性規定,規定了消防設計審核的申報條件、許可條件、消防驗收的申報條件、專家評審的程序、備案抽查程序等,同時還明確了消防審驗的時限要求,通過完善程序性規定,程序性規定的完善,增強了監督程序的透明度,也便于消防部門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三)突出了對行政相對人的權利保障
依法行政的實質就是限制行政機關權力、保護行政相對人權利的行政,對行政相對人權利的保護也在新消防法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得到了很好地體現,新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規定了許多新的制度,有力地保護了行政相對人的權利:作出的行政決定必須要說明理由;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的消防機構工作人員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近親屬,或者與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辦理公正的,應當回避;行政相對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對具體行政行為提出行政復議,還可以提出行政訴訟;行政相對人有權查閱復制有關的資料;對于錯誤的決定,行政相對人可以要求撤銷。
(四)健全了社會主體的消防安全責任和消防機構內部監督機制
與1997年的《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相比,2009年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細化了建設、設計、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如對建設單位增加了委托工程監理、選用具有資質等級的設計、施工單位的義務,設計單位注明技術指標的義務,施工單位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的義務等。新增了工程監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的責任。對消防產品和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質量責任在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的責任中分階段、分主體進行了疊加規定,有力確保了消防產品和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質量。在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內部,新增了主責承辦和集體會審制度,并規定了相關人員依照職責對消防執法質量負責。更為重要的是,對于建設單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的、消防機構工作人員、做出的、以及違反法定權限、程序等行為作出的許可意見,出具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上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有權予以撤銷。
三、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運行所面臨的挑戰
(一)配套性法規及規范亟待制定和完善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雖然細化了新消防法確立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模式,但很多規定過于原則、概括,在實踐中缺乏可操作性,需要加緊制定和完善以下配套性法規及規范:一是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材料防火性能規范。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材料的范圍、防火性能評定標準、評定程序等也需要進一步完善;二是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范;三是安全評估、檢測等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
建設工程消防監管范文3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責任,規范消防監督管理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
本規定不適用住宅室內裝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災和其他臨時性建筑的建設活動。
第三條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規、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負責。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
第四條除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承擔轄區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具體分工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并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
跨行政區域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指定管轄。
第五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應當遵循公正、嚴格、文明、高效的原則。
第六條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新頒布的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實施之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已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分別按原審核意見或者備案時的標準執行。
第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應當由二名以上執法人員實施。
第二章消防設計、施工的質量責任
第八條建設單位不得要求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和人員違反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降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并承擔下列消防設計、施工的質量責任:
(一)依法申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并接受抽查;建設工程內設置的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二)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工程,應當將消防施工質量一并委托監理;
(三)選用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等級的消防設計、施工單位;
(四)選用合格的消防產品和滿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及室內裝修裝飾材料;
(五)依法應當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不得組織施工;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九條設計單位應當承擔下列消防設計的質量責任:
(一)根據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編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設計文件,不得違反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進行設計;
(二)在設計中選用的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應當注明規格、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實施情況簽字確認。
第十條施工單位應當承擔下列消防施工的質量和安全責任:
(一)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進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二)查驗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及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質量,使用合格產品,保證消防施工質量;
(三)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消防教育培訓,落實動火、用電、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在建工程竣工驗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標志等完好有效。
第十一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承擔下列消防施工的質量監理責任:
(一)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實施工程監理;
(二)在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施工、安裝前,核查產品質量證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裝不合格的消防產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
(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施工質量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提供圖紙審查、安全評估、檢測等消防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資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執業標準提供消防技術服務,并對出具的審查、評估、檢驗、檢測意見負責。
第三章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第十三條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并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建筑總面積大于二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筑總面積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筑總面積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筑總面積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第十四條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并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設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二)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筑面積大于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五)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計文件。
第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除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的技術方案及說明,或者設計采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一)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定的;
(二)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
(三)擬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出具書面審核意見。但是依照本規定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核時間內。
第十八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照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對申報的消防設計文件進行審核。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意見,并說明理由:
(一)新建、擴建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二)設計單位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
(三)消防設計文件的編制符合公安部規定的消防設計文件申報要求;
(四)建筑的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級、建筑構造、安全疏散、消防給水、消防電源及配電、消防設施等的設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
(五)選用的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有關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對具有本規定第十六條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請材料報送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組織專家評審。
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會同同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召開專家評審會,對建設單位提交的消防技術方案進行評審。參加評審的專家應當具有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總數不應少于七人,并應當出具專家評審意見。評審專家有不同意見的,應當注明。
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專家評審會后五日內將專家評審意見書面通知報送申請材料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時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
對三分之二以上評審專家同意的消防技術方案,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
第二十條建設、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確需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重新申請消防設計審核。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組織消防驗收,并出具消防驗收意見。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準對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容組織消防驗收。
對綜合評定結論為合格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對綜合評定結論為不合格的,應當出具消防驗收不合格意見,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對通過消防設計審核的高層建筑、地下工程,以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重點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工程建設消防安全和質量責任。
第四章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的備案抽查
第二十五條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內,通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的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或者報送紙質備案表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錄入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
第二十六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收到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后,應當出具備案憑證,并通過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中預設的抽查程序,隨機確定抽查對象;被抽查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備案憑證之日起五日內按照備案項目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或者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材料。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收到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依照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完成圖紙檢查,或者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準完成工程檢查,制作檢查記錄。檢查結果應當在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中公告。
第二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發現消防設計不合格的,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改正;已經開始施工的,同時責令停止施工。
建設單位收到通知后,應當停止施工,對消防設計組織修改后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復查。經復查,對消防設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書面復查意見,告知建設單位恢復施工。
第二十八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竣工驗收抽查時,發現有違反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或者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改正。
建設單位收到通知后,應當停止使用,組織整改后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復查。經復查符合要求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書面復查意見,告知建設單位恢復使用。
第二十九條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未依法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法處罰,責令建設單位在五日內備案,并納入抽查范圍;對逾期不備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備案期限屆滿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建設單位,責令其停止施工、使用。
第五章執法監督
第三十條上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下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三十一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實行主責承辦、技術復核、審驗分離和集體會審等制度。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主責承辦人、技術復核人和行政審批人應當依照職責對消防執法質量負責。
第三十二條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互聯網上設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結合轄區內建設工程數量和消防設計、施工質量情況,統一確定消防設計與竣工驗收備案預設程序和抽查比例,并對備案、抽查實施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設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的抽查比例不應低于百分之五十。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人員應當依照本規定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實施備案抽查,不得擅自確定抽查對象。
第三十三條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工作人員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近親屬,或者與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辦理公正的,應當回避。
第三十四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關建設工程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舉報,應當在三日內組織人員核查,核查處理情況應當及時告知舉報人。
第三十五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時,不得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消防產品設定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地區性準入條件。
第三十六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指定或者變相指定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不得指定消防產品和建筑材料的品牌、銷售單位。不得參與或者干預建設工程消防設施施工、消防產品和建筑材料采購的招投標活動。
第三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的依據、范圍、條件、程序、期限及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應當在互聯網網站、受理場所、辦公場所公示。
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的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以外,應當予以公開,公眾有權查閱。
第三十九條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具許可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其上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依法撤銷許可意見:
(一)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作出的;
(二)建設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
(三)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超出法定職責和權限作出的;
(四)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違反法定程序作出的;
(五)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工作人員、作出的。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予撤銷。
第四十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中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五條二款、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九條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有關消防法規、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造成危害后果的,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建設單位在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并處警告。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規定并及時糾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第四十四條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分別處罰,合并執行。
第四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一)已經通過消防設計審核,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降低消防安全標準的;
(二)建設工程未依法進行備案,且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的;
(三)經責令限期備案逾期不備案的;
(四)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函告同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一)建設工程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
(二)建設工程經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抽查不合格的;
(三)其他需要函告的。
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下列行為之一,尚未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建設工程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的;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消防驗收的申請,不予受理、審核、驗收或者拖延時間辦理的;
(三)指定或者變相指定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的;
建設工程消防監管范文4
論文摘要:對公安消防機構在對建筑工程審核驗收過程中一些常見問題進行探討,從消防審核驗收部門的角度,提出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各類建筑根據規模和使用性質的不同,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一系列的消防安全設施,以保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筆者從事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工作,在工作中遇到許多工程技術和質量上的問題,作為消防監督部門,既要監督好,從技術上服務好,更要把好源頭關,加強對消防工程設計和施工質量的監控。
1 建筑工程消防設計上的先天隱患
建筑工程設計單位由于設計市場競爭,低價攬業務,缺乏對設計條件的充分調查;無原則迎合業主心理,降低標準設計;設計單位設計人員對消防技術標準理解、掌握程度不夠以及責任心不強,設計粗糙等因素,工程設計常出現如下問題:
總平面布局設計方面存在不標注與本項目相鄰的周邊建筑的性質、層數或高度、防火間距,總平面布局設計與現場實際不相符,在設計圖紙中隱藏了部分影響消防車道暢通和防火間距不足的建構筑物,總平面圖與建筑圖關于建筑的性質、規模不一致等問題,如果現場勘察不到位很容易造成隱患和產生相鄰糾紛。
在建筑圖設計方面存在設計內容不全面、建筑材料耐火等級和燃燒性能選擇不符合規范要求,幫助業主回避平面布置不合理等問題。
消防設施方面主要消防給水設計不切實際,不能滿足消防要求。
2 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存在的主要問題
安裝使用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不經過消防監督部門審核、驗收把關,造成一些問題。有些單位為壓縮基建開支,或者降低成本,選擇質差價廉的消防產品,質量難以保證;有些單位安裝調試后,仍然存在問題,始終不能開通運行,甚至幾年不能投入使用;有的在使用很短一段時間后,就整個系統癱瘓,需要重新設計、換型,造成很大的浪費。
設計、施工單位魚目混珠,造成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先天性”問題。雖然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實行了設計、施工單位的認證管理,但是一些沒有設計和施工資質的單位和個人,臨時組建人馬,出些管理費,掛靠有設計和施工資質的單位而承接消防工程,造成設計和施工單位太雜,不認真負責的現象大量存在。有些設計不當,產品設計選型不合理,消防控制室的位置選擇不當;有的控制系統分散設計在多處,造成該聯動的不聯動,多處值班不能統一管理的問題。
生產、銷售、維修單位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在消防產業發展過程中,由于市場調控措施不盡完善,產業經濟結構不盡合理,也由于消防產品技術含量較高,經常備而不用,一般用戶難以實施消費監督,致使一些地方假冒偽劣的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產品質量問題嚴重,直接影響了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質量。
3 室內外消火栓給水系統安裝不規范
《建筑防火設計規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消防技術規范都對室內外消火栓安裝作了詳細的規定,但在實際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隊伍技術力量薄弱、施工單位與城市管理部門的協調溝通不暢、建設單位對消防給水安裝施工隊伍的監督不到位等問題,常出現室外消火栓安裝位置距城市道路距離太遠、距建筑物外墻太近而不利于發生火災時消防車輛的取水和滅火救援工作的正常展開。此類問題在中小城市表現特別突出。
對于上述問題的解決方法
3.1 采取措施大力提高設計單位的設計質量。
加大面向工程設計單位和設計人員的消防宣傳、培訓力度,實行消防設計人員資格證書制度。首先,提高工程設計人員和單位的消防設計責任意識是提高消防設計責任的前提,必須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消防設計的法律責任,要求設計人員端正設計思想,正確向業主出具咨詢意見,正確引導業主規范建設,立足長遠考慮,對業主違規要求應予拒絕并做好解釋說服工作。其次,消防部門應加強對工程消防設計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技術標準的培訓,增強設計人員對消防安全整體認識和消防技術標準全面理解。再次,應建立消防設計人員資格證書制度,對不具備消防資格證書的設計人員不得從事工程消防設計,對降低標準進行工程消防設計的應給予相應處罰。
應加強與設計單位的溝通和研討,增進理解,統一認識。消防部門在執行消防技術標準過程中,經常開展一些研討,統一對標準的理解,統一對一些標準規定不夠明確事項的做法,消防部門也應將內部研討的結果及時向設計單位通報溝通或邀請一些設計單位共同參加研討。
加大對業主單位消防違法行為的查處。設計單位消防設計中出現的部分問題是由于為攬設計業務過分遷就于業主單位造成的,因此加大對業主單位消防違法行為的查處也是減輕設計單位的壓力,提高消防質量的途徑之一。 轉貼于
建議從立法上完善對設計單位違法設計、降低標準設計的處罰措施。當前消防部門對設計單位無直接的約束措施,以至于設計單位為攬設計業務規避消防標準甚至放棄原則搞設計,把糾正不符標準的設計壓力全壓到消防部門,應在消防立法中明確對設計單位違規或降低標準設計的查處措施。
3.2 把好建筑自動消防設施設計審核關、施工監督關、竣工驗收關。
首先是抓好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設計審核。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設計圖紙,是建筑物中自動消防設施一次全面系統的集中展示,設計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功能,甚至影響到建筑物在火災中的安全性能。因此必須抓好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設計審核關。設計審核時,消防監督部門要根據有關規范的要求,結合具體實際提出針對性的審核意見和建議,以保證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在設計階段的正確規范。審核的重點:一是審核是否按規范全面合理設置相應的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有無漏設、少設、不設;二是審核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產品選型是否得當,性能是否可靠、技術是否先進;三是審核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相應的一些輔助要求是否達到,條件是否滿足。
其次是抓好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施工監督可以及時發現并糾正影響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功能的錯誤之處,同時,也是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設計的一次再監督。消防監督部門要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有關規范要求嚴格按圖施工,主要應做好兩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施工安裝單位的資質和消防產品的質量,二是抓好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施工質量,定期不定期的對各施工環節和消防審核意見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尤其對隱蔽工程及某些施工安裝標準和調試情況,實施重點監督,保證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施工安裝滿足設計的要求。
第三是抓好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是在建筑物模擬火災狀態下對自動消防設施功能的一次全面檢閱。消防監督部門應要求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在驗收前必須首先經檢測合格。在竣工驗收時,消防監督部門要按照有關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驗收規范和設計要求,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仔細的檢驗和評定,對任何存在問題,必須責令找出原因并徹底改正。如果一次驗收通不過,一定要堅持原則,按規定要求進行整改,并重新組織驗收,直到全部通過為止。
第四是加強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消防產品生產、銷售、維修單位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設計、施工、檢測單位的管理。一是要結合當前公安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開展的消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打擊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穩定消防產品市場秩序,確保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使用合格的消防產品。要力爭通過集中整治,清除一批假冒偽劣消防產品,消除一批火災隱患,查處一批不法廠商,幫助督促一批具有合法資格但產品質量不穩定的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切實提高全社會的消防產品質量意識,使假冒偽劣的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消防產品泛濫現象得到明顯遏制,凈化和規范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消防產品市場,推動和改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
建設工程消防監管范文5
關鍵詞:實踐;某建筑工程;探討;高層建筑室內消防工程;設計
Abstract: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a building engineering project example, of a high-rise building indoor fire engineering design was discussed, and the thought that the actual work to provide the reference.
Keywords: practice; A building engineering; Explore; High-rise building indoor fire engineering; design
中圖分類號:S6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最近幾年以來,高層建筑逐漸表現出如下的優點:中上層部位具有廣闊的視線,很好的通風采光,節省土地資源,建筑立面的色彩和造型較為時尚,具有都市感與時代感,容積率還高。在城市的不斷建設過程中,高層建筑年年增多的趨勢相當明顯。然而高層建筑也具有火災撲救很難及防火要求較高的問題,為了處理其中問題,應該由建筑設計階段、施工階段以及消防系統設計起,就應進行考慮。如何正確進行建筑設計的消防問題處理,和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有著直接聯系,在下文,筆者將結合具體的高層建筑,探討了高層建筑室內消防工程的設計。
一、某建筑工程簡介
一棟機械停車庫與高層綜合樓構成了某工程,用地規劃面積達到36000m2,地下面積達到3188.55 m2,綜合樓總面積為22128.75m2,女兒墻的高度達到73.5m;機械停車庫達到320 m2,它的高度為6m。負一層超市、負二層設備機房與庫房、地上一二層商場、 三四層辦公室、五到二十三層住宅構成了高層綜合樓,對于機械停車庫,其是單層建筑。
二、高層建筑室內消防工程的設計探討
1.消防用水量與水源
此建筑負二層的消防貯水池即為消防水源;對于火災持續時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達到1h,消火栓系統達到3h;在負二層,有一座消防貯水池,它的有效容積達到540m3,包括兩格,一格的容積達到270m3,足以達到室內進行一次滅火需要540m3用水量的需求,對于水池,是鋼筋混凝土的。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
(1)對于設計參數,商場一律按照中危險Ⅱ級進行設計;辦公樓層都以中危險Ⅰ級進行設計。商場的噴水強度達到8L/min•m2,辦公樓的噴水強度為6L/min•m2;160m2的作用面積,1小時的持續噴水時間;按照商場28L/s作為系統設計用水量,設計的時候,可取為30L/s。
(2)對于保護范圍,在電氣用房、住宅、空調機房、公共衛生間以及泵房,可以不進行噴灑頭的設置,在另外部分,都應進行噴灑頭保護的設置;在機械停車庫中,可以用預作用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1]。在高層綜合樓中,能使用濕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進行系統設計。在豎向上,此建筑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沒有分區;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各層或者各個防火分區,都要進行水流指示器與信號閥的設置;針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可以設置2臺消防給水加壓泵,消防火栓系統和貯水池共同合建,處在負二層水泵房中。 這2臺水泵,相互備用;可以設置一組預作用報警閥于機械停車庫值班室內,以停車庫能夠運用,噴頭數量不多于800;在機械停車庫中,能利用DN15具有保護網,直立式玻璃球噴灑頭,其中的動作溫度68℃,K為80;在辦公層及商場中,能運用DN15下垂式玻璃球噴灑頭,其中的動作溫度68℃,K為80;能夠設置一組濕式報警閥于綜合樓地面層管道井中,噴灑頭數量不多于800。對于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一共進行兩套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設置,保證消防車能在室外消火栓進行取水,往室內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補水。在一般時候,在屋頂消防水箱進行專門水管的設置到報警閥之前處的供水管,確保系統壓力合適。當火災發生的時候,通過給水加壓泵,在水池內進行取水,保證加壓供水[2]。在機械停車庫中的預作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按照充水時間小于或者等于2分鐘,就轉換成了濕式系統設計。在各個報警閥組的最為不利的噴頭地方,進行末端試水裝置的設置,在另外每個樓層的最不利的噴頭地方以及防火分區,都要進行DN25mm試水閥的設置,最終確保該系統的可靠及安全。
(4)實施系統控制。對于預作用系統,其主要運用在停車庫中,樓層或者火災發生地的探測器發出動作,對控制箱進行信號的輸送,控制箱對消防控制中心進行報警信號的發出,還把預作用報警閥地方的電磁閥打開,將管網系統尾部及給水加壓泵迅速放氣閥前面的電動閥門進行啟動,進行管網中的供水,還把管網空氣排出去,確保系統滅火。在消防控制中心之處,要進行手動關閉與打開的給水加壓泵這一裝置的安置。當管網氣壓比0.03MPa低的時候,此時預作用報警閥處的低氣壓檢測開關,對消防控制中心進行故障報警,給管理人員帶來提示,檢測并維修系統。對于濕式系統,在火災出現之后,噴頭玻璃球會發生爆碎,往外噴出水,隨后水流指示器發出動作,對消防控制中心作出故障報警,把火災發生位置地方顯現出來,同時輸出聲光的一些信號。當系統壓力降低的時候,在報警閥組的壓力開關會發出動作,還進行自動噴水滅火給水加壓泵的打開。對消防控制中心發出報警。把水力警鈴敲響,對人們發出報警。處于消防控制中心,給水加壓泵會顯出運行狀態信號。
(5)重視管材,對于室外埋地管,需要利用外壁上涂有石油瀝青,內壁上噴有塑球墨鑄鐵給水管,橡膠圈形式的接口。針對室內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給水管,可以運用熱鍍鋅鋼管。DN不大于100mm的,使用絲扣進行連接,DN大于100mm的, 使用溝槽式卡箍進行連接。在屋頂水箱之間的管道,利用50mm厚度的泡沫橡塑管殼進行電伴熱保溫工作。對于所有管道,工作壓力都處于1.6MPa。
3.室內消火栓滅火系統設計
在室內,進行臨時高壓制消火栓滅火給水系統的使用。消防水池和加壓給水泵共同設置于負二層消防泵房中,一共進行兩臺消火栓給水加壓泵的安置,這兩臺進行相互備用。在各個消火栓箱中,都配備一支DN6519mm直流水槍、一個DN65mm消火栓、一條DN65mm L25m麻質襯膠水帶以及一只啟動消防水泵指示燈與一只啟動消防水泵按鈕;在辦公層、負一層以及商場層的消火栓箱中,進行一套自救消防卷盤的配備。
選用管材,對于室內消火栓給水管,使用內壁噴塑或者熱鍍鋅之類的鋼管,采用溝槽式卡箍或者絲扣進行連接。工作壓力處于1.6MPa[3]。對于負二層的消防水箱以及消火栓給水管、屋頂水箱之間,利用泡沫橡塑板或者泡沫橡塑管殼實施保溫。
實施系統控制,當消火栓水泵打開之后,水泵運轉信號會返回到消火栓以及消防控制中心的地方。防火分區的或者此層的消火栓以及這個消火栓指示燈會變亮。對于消火栓給水加壓泵,其處于泵房內消防控制中心,都應進行手動打開與停止裝置的設置。當工作泵出現故障時,消火栓給水備用泵則會主動進行工作。
4.在高層建筑室內,進行可以撲救初期火災小水槍的配備
因為高層建筑高度龐大,疏散起來較為困難,傷亡事故極易發生,進行撲救比較困難。所以,即使在室內進行了消火栓的配置,然而消火栓系統對充實水柱要求應該到10-13m,要求水槍的反作用力達到8-12千克左右。對各個消火栓進行25m長、65mm直徑水龍帶的配備,在平常,由于不檢查,不維修,過了很久,損壞就發生。火警出現的時候,不能確保撲救火災工作,為方便室內居民、工作者或者服務人員可以進行初火災的按時撲救,于消火栓口的地方,還要另外配備小口徑的一個自救式小水槍[4]。就是于消火栓地方,進行消防短管的配設,它的直徑能是20mm、25mm或者30mm,在短管上面,一個耐壓橡膠管接出,它的長能達10m、15m或者25m,在橡膠管的另外一端部,接上小水槍,它的口徑各自是6mm、8mm及10mm;還能通過設計人員進行計算選擇。保證任意一股小水槍的水柱能達到室內任意的著火點。
三、總結
因為高層建筑室內存在很多設備、還有許多繁雜的功能,有著復雜的起火因素,火災只要出現,由于建筑高度龐大,疏散起來較為困難,傷亡事故極易發生,進行撲救比較困難。于是,本文作者根據高層建筑工程的具體狀況,按照高層建筑發生火災的特性,合理探討了高層建筑室內消防工程的設計。
【參考文獻】
[1]韓秀玲.高層建筑消防給水系統探討[J].2010,(03):63-65.
[2]楊榮瑞,韓雪峰.對高層建筑消防電氣設計的理論研究[J].黑龍江科技信息,2007,(14).
[3]石金柱.高層民用建筑消防給水設計對策[J].湘潭師范學院學報(自然科版),2009,(1).
建設工程消防監管范文6
關鍵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建議
Abstract: The small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n rural is the lifeblood of agriculture, and the basic conditions to improve the farmers’ life and ensure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For decades, the rural small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has made a series of achievements, which provide powerful support and guarantee for building new socialist country. However, there faces with some new challenges in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rural small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his article puts forward some related suggestions of how to effectively conduct the small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uggestions
中圖分類號: TV62+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設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小型水利工程分布于農村各地,與農民的生產、生活有著密切關系,是一項群眾性事業。群眾性、互助合作性是小型水利工程的重要特點之一,除農戶自用工程(如水井、地間水窖)外,小型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一家一戶辦不了,靠分散農民自發的力量組織不起來,需要政府給予引導、扶持及服務,并尊重農民意愿,組織廣大群眾合理分工,積極參與,才能建設好、管理好。
小型水利工程既有農田灌溉、水產養殖和生活供水等興利功能,也有防洪、除澇、降漬除害等減災功能:既可為經濟作物服務,又承擔著糧食作物的灌排,保證國家糧食安全生產。以興利為主的小型水利工程兼有經營性和公益性,但不具備經營條件。從總體上看,小型水利工程是弱勢產業,投資回報率較低,不是簡單的
投入與產出的經濟效益關系,具有公益性強的特點。除生活用水工程外,多數小型水利工程均為季節性使用,灌溉設施半年用半年閑,有時防洪排澇一年只用幾天,有的幾年才使用一次。
一小型水利工程目前存在的問題和建設方向
(1)農田灌排標準應適應農業結構調整
由于目前廣泛的農業結構調整,使得大部分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灌、排、降技術不能與當年農業結構調整相適應,所以為了適應當前的農業結構調整,農村小型水利工程應該加強對灌、排、降技術的深入研究,以提高供水保證率和農田排澇能力,更好地為農業生產服務。
(2)強化防洪除澇工程的建設管理
目前我國各級政府對防澇防洪工程都非常重視,因為防澇防洪工程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也直接影響著工農業的正常發展。目加強防洪防澇工程建設主要應從以下幾點做起:首先,要解決防洪除澇工程建設管理的資金來源。一是要積極爭取財政支持,二是用足用好已出臺的有關稅費征收政策,三是對通過確權劃界取得的水土資源或經營性資產,以出租、承包等形式吸收社會資金,四是通過政策措施鼓勵群眾參與工程建設管理。其次,要研究出臺排澇收費管理辦法,根據當地防洪除澇工程實際、水情、種養殖業及工業等經濟特點,研究制定排澇標準,出臺排澇收費管理辦法。再次,防洪除澇工程是公益性工程,工程管理單位必須精簡高效,經費來源要納入政府財政預算,搞好工程管養分離,養護工作要通過企業化、市場化機制操作,切實減輕管理單位的經費負擔。
(3)節水和環境治理同時進行
水是生命之源,是全世界人民共有的寶貴資源。建設農村小型水利工程要從推廣節水灌溉開始做起,從小做起。推廣節水灌溉可以緩解當前社會用水供需矛盾;可以增加農業產量,發展農村經濟,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可以改善生態環境,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農業可持續發展;可以使農田灌溉發展從粗放到集約、從外延為主到內涵為主,實現增長方式歷史性轉變。在推廣節水灌溉的同時,應該加大環境治理的力度,推廣植樹造林,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資源浪費。
(4)政府積極參與農村供水管理
加快農村供水安全建設是關系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農村人口素質、穩定農村社會的大問題。目前,農村飲用水基本可以得到滿足,但還沒有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水價格機制。政府部門應在農村供水市場準入、投融資、水價、土地、獎勵政策等方面給予明確規定,以此調動社會各界參與農村供水工程建設的積極性,并帶動農民群眾提高節水意識。
二、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及運行管理的相關措施
1建設管理
(1)規劃先行、注重實效,做好項目前期工作
充分發揮小型農田水利規劃的統籌指導,結合當地實際,因地制宜地做好長遠規劃,把規劃作為鄉村兩級組織農民出資出勞的必要條件和國家安排補助投資的重要依據,科學有效地開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確保工程合理建設。
(2)深化改革、創新體制,明確工程建設管理主體
建立以政府資金為引導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加快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和產權制度改革,形成建設管理的良性運行機制,通過“一事一議”制度明確工程建設管理主體,實現由工程水利向資源水利轉變,由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轉變,國營水利工程由政府統一管理向民間參與管理轉變,調動廣大農民投資投勞開展小型水利建設的積極性。
(3)民主決策、群眾自愿,規范管理
嚴格區分農民自愿出資出勞與加重農民負擔的政策界限,進一步完善“一事一議”籌資酬勞制度,在切實加強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以政府加大投入為契機,通過有效地組織工作,引導農民出資出勞開展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建設,并嚴格規范“一事一議”程序,根據實際情況控制籌資籌勞標準。①在項目管理上。
a.對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審批等手續進行規范化管理。對有招標要求的項目,嚴格按照招投標的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b.堅持工程質量第一的原則,嚴格落實好小型水利工程質量責任制。各級水利部門要統籌調配技術力量,組織技術人員深入建設工地現場加強技術指導和施工指導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到建一處,成一處,發揮效益一處。②在資金管理上。a.嚴格按照小型水利工程建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加強監督管理,確保項目資金及時到位,專款專用,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b.落實好地方配套資金及群眾自籌資金,確保工程質量,并如期完成。c.通過“農民用水者協會”組織發動、引導農民群眾落實“一事一議”的長效機制,使群眾能夠積極自覺地投入水利建設,拓寬水利投資來源渠道,同時有利于群眾監督,規范小型水利工程投資管理。
(4)分級負責、各盡其職,加大資金投入
按照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政府切實承擔起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的主要責任,不斷增加財政專項資金對小型水利建設的投入,建立小型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積極主動地組織和發動農民群眾投入小型水利建設。同時,要把加大政府投入與增加農民勞動積累結合起來,利用農村豐富的勞動力資源和“一事一議”民主決策制度,充分發揮農民在小型農田水利建設中的主體作用。
(5)做好工程驗收與移交工作嚴格進行項目驗收與移交工作,認真落實建后管理工作,保證工程效益的發揮。
2管理運行
(1)實行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通過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推行以“農業灌溉用水者協會”為主要管理形式,明晰工程產權,建立健全各項工表管理制度,促進廣大受益群眾和社會力量參與水利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形成全社會辦水利與管水利的新局面。
(2)加快水價改革,發揮水價的杠桿作用
水費是各管水單位的主要收入,要搞好水費征收工作、增加水費收入,增強管水單位自主經營的實力,以便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小型水利工程提供服務。必須從水費制度上進行改革,其核心是水價的改革,充分發揮水價對于促進水資源開發和節約用水的杠桿作用,大力推廣節水供水技術,減少浪費,提高水的利用率。①要搞好供水水價改革的宣傳及推廣工作。長期以來,灌溉供水一直作為一項公益事業來進行,一些領導干部及農民群眾對水的價值、商品觀念的認識還很模糊,人們固有的水價意識淡薄勢必會對水價改革的推行帶來困難。因而,水價改革首先應進行思想觀念上的轉變工作,做如:國家有關水費政策的宣傳工作,提高大家對供水的商品屬性價值觀點的認識。同時通過宣傳工作樹立用水戶對供水價值配認識,促進節約用水,愛惜水,珍惜水。②灌溉用水要積極推行用水定額管理,實行“超定額累計加價”和“基本水價加計量水價”的兩部制水價制度,逐步完善供水計量設施,積極推行按量收費。③管水單位應加強自身管理建設,提高服務質量,降低供水成本,推廣先進的節水技術,提高水的利用率,讓用水戶通過節水與高效節水綜合技術得到實惠,減輕用水戶負擔。
(3)推行小型水利工程供水法人管理制
實行行政間接指導管理,改變以往通過行政指令供水的傳統做法,推行計劃用水和合同供水辦法,保證小型水利工程自身良性運行,達到科學合理調度和利用水利資源,提高抗旱能力。
(4)建立完善適合市場經濟體制的長效機制和用人機制
加強對小型水利工程運行管理人員的上崗技術培訓工作,提高管理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務質量,更好地發揮工程的社會與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