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規章管理制度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保險公司規章管理制度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保險公司規章管理制度范文1

國內保險業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在公司業務發展戰略、業務經營規劃、業務經營區域、目標客戶群體、銷售渠道等方面,在對公司組織架構和業務經營活動進行計劃、監督、評估和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許多大膽和有益的改革創新,在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和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同時,由于保險公司數量的增加、規模的擴大和業務活動日益復雜化,保險市場中也出現了一些違法違規的突出問題,在國內保險市場對外開放步伐加快和市場競爭日益加劇的情況下,為了防范和及早發現經營風險,從而避免或者減少可能遭受的經營損失,保證保險業能夠穩定健康快速發展,在加強保險監管的同時,各保險公司經營決策者應該認真制定和切實執行公司控制風險、加強管理、穩健經營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

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的競爭優勢主要取決于公司的人才技術優勢和組織管理優勢,而不是傳統的資源優勢和資金優勢,保險資源配置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差異性和保險公司利用這些資源的獨特方式,形成了各自公司的競爭優勢和比較優勢。建立內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險公司自我約束意識,防范和及時發現經營風險,建立公司內部相互制衡機制,確保正確反映公司的經營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監督和彌補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場環境變化和人員素質差異的情況下,實現公司的市場經營目標。

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應注重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應參照國際先進的管理模式進行公司內部管理體制方面的改革創新,比如公司價值鏈管理、組織結構管理、業務績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公司價值管理、銷售渠道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公司品質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激勵約束機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險公司總分支公司之間應該建立嚴格的管控機制和費率反饋機制,總公司對分支公司的經營活動必須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指導,監控到位;應建立嚴格的核保和核賠分離制度,建立必要的審核制度和檢查制度;對分支公司擅自越權和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對違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為,必須認真進行內部監督和檢查,加大處罰力度,并及時修改和完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則,保險監管部門可以追究總公司的領導責任。

二、以監管為核心,監控和指導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

加強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場和法律環境下,將以往部分監管責任轉變為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是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保證投資人的正當投資回報權益不受侵害,監督保險公司合法合規經營,具備足夠的償付能力,以往這種監管職能是通過對保險公司現場和非現場的例行檢查來實現的,但由于保險公司管理體制和業務經營的復雜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保險監管部門例行的檢查和抽查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遇到了現實的挑戰,增大了保險有效監管的難度。在國際化競爭的大背景下,保險監管部門必須認真研究和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將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作為強化監管的重要內容,加強事后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公司則應該認真檢討和審視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執行的現狀,增強對公司內部機構、業務、財務、投資等方面的風險管理,完善和彌補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險監管部門在加強保險法律法規建設的同時,應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兩者是相輔相成、不可替代、互為補充、缺一不可的。

國際上一般對內部控制按職能劃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類。保險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包括涉及直接與財產保護和財務記錄可靠性有關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機構授權和批準制度、責任分離制度以及對財產的實物控制和內部審計等。保險公司內部管理控制包括與管理層業務授權相關的組織機構的計劃、決策程序、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監督管理以及各種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狀況。

保險公司總公司必須對分支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是否相適應,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是否完備和完善,權力與責任的平衡是否對稱,重要職能和關鍵崗位的設立是否相互制約,獨立的內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審計是否健全,內部制度建設和內部監督機制是否執行落實,職業道德水平和培訓質量是否提升,違法違規行為和有意誤導行為是否得到遏制,財務制度和會計準則是否得到執行等進行研究和評估。所有這些內容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建立科學完善的內部控制管理體系,提高操作效率,確?,F有規章制度的執行,同時,保險監管部門必須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和監督指導。

三、以競爭為手段,建立內外資保險公司競爭合作機制

國內保險市場的對外開放,為內外資保險公司提供了一個競爭與合作的大市場,使國內保險公司實際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國際保險業的競爭,因此,保險公司應該從國際競爭的高度,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質量,應該具備全球化的經營視野和更強的合作意識,積極主動地參與業內的競爭與合作。內外資保險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優勢,如何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最低成本、最佳產品、最優服務、最大份額、最高利潤,是公司競爭所追求的目標。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過程中,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和利用保險資源、保險科技、保險信息,以及保險公司經營過程中的合作與聯系,是國際化經營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

從管理的層面上看,外資保險公司在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值得國內保險公司學習和借鑒。首先,內外資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國際通行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增強公司管理者對加強內部控制管理的意識;其次,應注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以適應競爭與合作的要求;第三,應加強對業務無序競爭的管控,在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機制創新等方面開展競爭活動;第四,共同營造一種合作創新、共同發展的市場協作精神和協作方式,提高公司的獲利水平和競爭力。

四、以管理為目標,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整體素質和水平

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是保證公司各部門和總分支公司各司其責、有序結合、分工明確和有效運作的組織保障,合理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把分散的、單個的力量聚集成為集中的、強大的集體力量;可以使保險公司每個員工的工作職權在組織管理結構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來,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有利于明確經營者的責任和權利,避免相互推諉,克服,提高工作效率,克服辦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確保公司領導制度的實現,公司各級領導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組織管理機構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權力。

圍繞風險控制和增進效益兩個目標,保險公司應該如何加強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強競爭能力,在日漸市場化和日益開放的經營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一是應建立起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以風險管理為核心,嚴格控制經營風險,保證其業務收益的穩定,滿足被保險人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二是運用高新技術手段和先進方法對風險變動趨勢進行科學的預測,有效地進行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險風險內部控制機制,對經營風險實行嚴格的監控,建立科學的風險監測反饋系統,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機構、管業務、管經營,并接受保險監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五、以服務為理念,提升產品創新、服務創新的科技含量

首先,產品創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競爭水平,保險產品的系列結構、規格品種,特別是產品更新換代的頻度,對保險公司產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因此,根據競爭的客觀需要,保險公司都把優化產品結構、增加和更新產品作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同時必須看到,國內保險市場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險產品結構雷同、業務單一、創新不足、粗放經營等問題。業務結構方面,財產險保險費收入來源80%以上為機動車保險,經營缺乏特色和品牌;業務品種方面,財產險傳統型業務比重大,創新型業務、高附加值業務和延伸型業務比較少或基本上沒有開展。

隨著新《保險法》的實施,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條款費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險公司有了更大的條款費率制定權,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應該跳出傳統的業務框架,認真分析市場需求,建立推進產品更新換代的產品管理制度,加速開發和創新公司自身的產品系列,提高公司產品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水平,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培養適應產品創新的人才隊伍,造就一支掌握現代產品風險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質管理隊伍,是對保險公司管理水平和內控機制是否完善的考驗。因此,保險公司應該注重培養自己的專業技術人才,建立適應市場發展的產品創新機制。

其次,科技創新引導保險公司的服務創新。北京市保險市場近年來能有快速發展,同保險公司重視服務創新密切相關。目前,北京市保險市場中的服務創新表現為:服務科技方面有電話語音服務、網絡和電子商務、銀行結算支付方式;服務管理方面有計算機網絡管理、承保、理賠、結算中心、人業績管理、營銷管理;服務方式方面有服務之家、客戶回訪、24小時電話咨詢服務;服務理念方面得到不斷提升和轉變。

保險公司應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快電子化和網絡化建設的步伐,采用電子計算機和現代通訊技術設備,促進辦公自動化、電子商務和網絡保險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務手段和領域,提高保險公司的業務處理能力和運作效率,以高效、快捷、優質的服務,積極參與保險業的國際和國內競爭。

在信息技術引發的保險創新浪潮中,公司間競爭的重點不再是產品的價格競爭,而是服務質量和方式的競爭。只有通過高質、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務競爭,才能將各種保險產品更快更好地送達顧客,才有利于擴大和穩定客戶關系,占有更高的市場份額,增加業務創新的機會。

第三,加強人管理制度促進服務質量提升。新《保險法》修改的一條重要內容,是加重了保險公司對保險中介人和中介業務管理的法律責任和管理責任,保險公司應根據中介業務發展的實際,制定相應的保險中介業務管理辦法,加強和完善對保險中介業務的管理。國內保險業的營銷方式最終將建立在市場導向型、客戶需求型這樣一種新的發展模式基礎上,使人壽保險這一“以人為本”的保險服務行業在服務意識、服務效益、服務質量、服務渠道、服務方式、服務內容等多方面和多層次發生根本變化。

保險服務質量的提高關鍵是靠保險公司的服務意識的提高,靠保險公司服務創新。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保險業的制度體制改革、機構業務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歸根結底都將落實在服務競爭上,因此,提高保險服務與促進保險發展是相輔相成的,是保險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否立于不敗之地的客觀要求。保險公司必須高度重視售前服務、售中服務、售后服務的各個環節,應該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運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務水平和質量。

第四,高度重視銀行保險的發展機遇和經營風險。銀行保險最直接的含義就是通過銀行網絡來銷售保險產品。充分利用龐大的金融機構網絡,增加保險的銷售渠道,高效率地覆蓋市場與客戶是保險公司熱衷于銀行保險的最現實的愿望。銀行保險所顯示出來的獨特魅力和廣闊前景對保險公司拓展銷售渠道意義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戶資源共享機制,為雙方客戶提供綜合性互惠服務;二是加強銀行保險業務的深層次合作;三是適應網上保險的需求,實現雙方網站的方便連接,為客戶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網上保險、網上查詢和網上轉賬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務。

銀行保險業務發展勢頭迅猛,已經成為人壽保險另一個主要銷售渠道,但同時,各保險公司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銀行保險不是零風險,由于保險公司在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滯后性,目前有些問題已經暴露,如經營效益風險、資金回報風險、資產負債匹配風險、違規操作和誤導宣傳等事件也時有發生,必須引起保險公司的高度重視,同時加快制定相關的風險控制管理規定。銀行保險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誠信經營,保險公司要嚴格依法合規經營,塑造自己穩健經營、誠信經營、合法守規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賴的品牌優勢。銀行保險需要強調的是加強人才培養和培訓,保險公司必須加強培訓內容和時間。銀行保險的核心產品是服務,服務質量是決定銀行保險業務經營成敗的關鍵所在。

六、以效益為中心,用內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經營行為

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是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這就需要保險公司對其分支公司的管理層進行監督,保證分支公司的管理層能夠按照公司的既定目標履行職責,有序、有效地開展業務,確保公司的經營目標能夠得以實現。以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為基礎的管理是一個綜合的管理工具,它可以用來推動創造價值的觀念深入到公司一線員工中去,用效益的觀點,通過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經營目標的實施,監督和控制公司管理層的所有經營行為。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是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效益的實現,而分支公司的管理層既是相關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執行者,其經營行為直接影響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執行績效。

保險公司規章管理制度范文2

關鍵詞:工學結合;校企合作;保障機制

中圖分類號:G64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關于保險專業工學結合保障機制的思考

收錄日期:2013年4月22日

一、各級政府機構和行業協會要大力支持高等職業院校發展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發展的靈魂,在職業教育界,學校要與企業合作已成為共識。于是,傳出了“校企合作是學校熱企業冷”、“沒有企業的參與,職業教育就是一句空話”的議論,更多的人指責企業沒有社會責任感。

在召開的首屆中國國家級開發區職業教育年會上,有企業發出了聲音:“校企合作,我們同樣急切。關鍵是如何合作?!痹谀陼弦恍┰盒4砗推髽I代表都有不同建議。陳天祥說:“政府可以推出優惠政策、降低門檻、對違法違規的辦學現象進行懲處?!辈皇钦f政府完全不管,政府在起步階段甚至有替代市場的效用。在校企合作市場化的過程中,需要政府進行恒溫調控,發揮企業行業協會的作用?!耙痪湓?,政府要做應該做的事。”有些專家認為,如何指導學校和企業跳出和諧動人的“雙人舞”是政府的事??偠灾?,大家都達到了一個共識就是政府要發揮引導作用,從法律、利益、情理三個方面不斷促進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為校企合作“穿針引線”,搭建平臺。

在這種情況下,借鑒美國政府的做法,我國應重視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構建校企合作的教育體系。以法律規定的形式確定企業在高職院校培養人才方面的義務。此外,還有學生在企業頂崗實習時的身份、學校和企業的職責、學生的勞動保護和勞動報酬等。這些問題都應以法律、法規的形式予以明確。在此基礎上出臺各項優惠政策,尤其是在稅收方面給予參與校企合作的企業優惠。在具有了法律基礎的保障前提下,在保險行業領域里還可以發揮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作用,可以在行業內部出臺規章,明確各家保險公司在培養保險專業人才方面的義務和責任,應大力支持配合高職院校保險人才的頂崗實習。關于校企合作的協議內容必須明確具體,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也可以充分利用媒體宣傳校企合作,提高參與校企合作的企業的社會影響力。最后,可以發揮保險行業協會的作用,因為保險行業協會是保險行業內部的協調和自律組織,可以在行業內部形成關于保險公司培養人才和選擇人才方面的共識并可以提出方案。

二、建立保險公司和學校雙方利益機制——驅動校企通力合作

企業與高職院校都是利益主體。企業最根本的目標是盈利,凡是能夠有助于企業合法盈利的行為與合作都會受到企業的歡迎,否則,遲早會被企業拒絕。正是基于這樣的認識,以適應企業需求、爭取給企業帶來利益作為出發點與企業進行合作。一是根據企業用人需要適時調整實踐教學計劃。保險專業的教學計劃以不同職業崗位對人才需求的不同設計,分為內勤崗和外勤營銷員崗,在制定教學計劃時要發揮專家委員會的作用,此委員會由學校和企業專家、畢業學生來構成;二是適應保險公司業務和流程的需要,實行彈性學制。在保險公司實習的學生如果頂崗操作時間過短,學生熟練了就走,只能給企業帶來麻煩而不能帶來利益,讓企業感受到企業只有提高設備或頂崗實習的義務。如果頂崗操作時間長,既可以保證產品質量,又可以為企業節約人力成本(企業付給學生報酬遠遠低于職工報酬)。為滿足保險公司在特定時節對人才的需要尤其是對保險營銷員的培養,保險專業可以采用彈性學制、學分制。如在彈性學制和學分下保險新產品設計和上市前的準備工作包括市場調研、調查問卷的設計、發放、新產品的宣傳等工作,我們學生可以承擔全部或部分內容。這樣,學生既學到了實踐知識又為保險公司節約了成本,又培養了保險行業的人才;三是為保險公司提供智力支持。如在校老師可以幫助保險公司培訓員工和中層干部,對員工進行職業技能輪訓與鑒定。因為在保險理論體系方面與保險理念方面是在校教師的專長,完全可以承擔企業的部分培訓任務,而實戰經驗方面是企業內訓師的專長。同時,在校保險專業教師可以接受保險公司委托的項目研究與開發,與保險公司一起進行產品開發和營銷策劃,等等;四是提供優秀畢業生。保險專業畢業生優先讓保險公司根據自己的需要來選擇,進入畢業實習階段的學生根據企業需要和畢業生意愿,可以直接簽訂就業協議。保險公司也曾表示他們需要保險專業的人才,不管是本科還是???,只要是專業底子扎實,勤學敬業,踏踏實實,??粕彩潜kU公司所缺少的。企業在校企合作中嘗到了甜頭,獲得了利益,必然強化長期合作的動機與動力。而校企長期友好合作的受益者是企業、學校、學生,可以說是“多贏”。

三、建立保險公司和學校間的激勵機制——促進校企全面合作

建立激勵機制的目的在于調動校企雙方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的積極性,鞏固和發展校企合作的成果。一是成立由高職院校和保險公司企業負責人及有關保險專家參加的保險專家委員會,由專家委員會制定保險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共謀保險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和保險教學計劃,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優勢,由保險公司提出培養保險專業學生所具備的素質和知識,進而提出教學課程、教學內容,然后在校保險教研室教師再加以補充和調整,共同實施人才培養方案;二是校企雙方領導相互兼職。保險公司負責人及有關領導兼任學校副校長或金融系、保險系部副主任,學校領導兼任保險公司某部門的副職或顧問;三是聘請保險公司核保部、理賠部、培訓部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富有豐富實踐經驗的保險營銷員作為學校特聘教授或實習指導老師并發給相應的聘任證書,甚至讓保險公司的老師參與到學校的課題中,專門講授某業務流程的內容。而且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向企業有關兼職人員、特聘教授、實習指導老師支付一定的報酬,使得他們勞有所得;四是制定合作企業、兼職人員獎勵制度,對于合作好的企業、兼職教授(教師)給予獎勵,并通過有關媒體報道宣傳;五是促進“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符合教師任職條件,且企業與本人愿意的,調入學校從事高職教育事業,以改善教師的知識、技能結構。學校教師在寒暑假期間可以到保險公司做兼職內訓師、核保部、理賠部門實習,學習保險實務實踐知識。

四、建立保險公司和學校間的約束機制——規范校企健康合作

有約束,有規范,才有校企合作的健康發展,才能提高合作的效率。一個具有長效機制的校企合作必須要明確雙方共同履行的責任和義務。為此,雙方必須受到法律、制度和道德的約束。此項工作的推動可以借助保監會和保險行業協會的作用來實現。法律約束是通過雙方簽訂具有法律規范的協議,在協議中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違約的責任。比如,保險系部在協議中承諾某某時間要派多少專業學生去公司實習多長時間,保險公司已將此內容納入工作計劃,如果學校不能履約,導致公司工作受到影響和損失,學校必須按協議賠償。再如,協議規定學生到企業頂崗實習期間,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由保險公司負責。所以,法律文件、協議是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在法律約束的框架下,企業與學校都要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強化制度約束的力度。如實習實訓基地管理制度、特聘教授和兼職教師管理制度、學生實習實訓管理制度、學生實習期間勞動管理制度、學生實習期間違規違紀管理制度等等,通過完善制度規范校企合作行為和學生實習實訓行為。不僅如此,還要強化道德約束。校企合作雙方都要按照合作共贏原則加強道德教育,使得校企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符合雙方的利益要求、制度要求和道德要求。特別是學校,要把企業作為友好的合作伙伴和自身利益的共同體,竭力維護企業的利益和形象,使其成為學校不可缺少的組織部分。要明確規定派到企業實習實訓的學生,自然成為企業的一員,是一個純正的“職業人”融入到企業文化之中,按照企業的規定和職業道德要求履行自身的職責。

五、充分發揮企業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導作用

校企合作中一個比較容易走進的誤區就是過分強調單方面的決定權,對合作的對方抱有一定成見。對學校而言,容易自持是人才培養方面的專家,忽視企業的意見。在實際的教學計劃制定、教學內容安排、課程設置等方面并沒有征求這些企業人員的意見。美國社區學院的經驗表明,在合作中要重視企業的作用,給予企業主導或者說領導地位,充分發揮企業在實踐過程中的優勢,才能吸引企業主動參與職業教育,激發企業參與合作的熱情,實現真正的校企合作,甚至我們可以讓保險公司在校企合作中充當牽頭者、主導者、領導者。這樣做可以讓保險公司在情感上更加舒服和自愿,對校企合作非常有幫助。

除了以上方面的合作保障機制外,在合作中我們還應構建情感機制:一要加強校企信息的交流和溝通;二要重視相關人員的相互交往,如學校應經常走訪保險公司相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待交流,并積極改進校企合作工作;三是經求校企合作雙方相關人員的意見,關心其疾苦,幫助他們解決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使他們切身感受到自己是學校的一員。

主要參考文獻:

[1]徐沈新,王健康.高職保險專業頂崗實習問題探析.當代教育論壇,2008.

[2]鄭祎華.高職保險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初探.遼寧高職學報,2007.1.

保險公司規章管理制度范文3

【關鍵詞】財產保險;業務成本管理;優化策略

財務管理是公司運營的重要環節,是公司進行收支分析、長期規劃的保障。若是一個企業缺乏行之有效的成本管理技術與對策,將不能夠制定詳細的企業運行計劃,也無法建立完善的財務應急機制。因此,在新時期做好企業的業務成本管理迫在眉睫。

一、從思想上抓成本意識

在財產保險市場中,領導和職工都相應產生了“只要有市場,不怕沒收入”“做好廣告宣傳,就會提升市場占有率”的懈怠思想。此外,保險公司的主要實踐都投放在了開展保險業務上,而造成管理不夠嚴,力度不夠大,對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費用率情況認識不夠深刻。鑒于此種情況,財產保險公司領導,要加強對保險的成本管理,尤其是思想上的成本意識要加強。只有全面提高全體職工對成本管理的認識,才能做好保險的成本預算和全民成本。

某保險公司為了促進財產保險企業的全面發展,管理人員經常組織企業開展員工大會,對員工進行管理思想的宣傳,讓廣大員工均能了解成本管理的定義與內容,并積極參與到成本管理工作中去,將成本管理與自身利益相結合,經過一段時間的宣傳工作后,企業員工的成本管理意識普遍提高,并一定程度自覺投入到管理工作中去,有效提升企業的效益。

二、加強業務前的承保理賠工作

保險業務最主要的支出就是投保人的理賠工作。理賠的多少又跟承保有關,因此,要加強這兩方面的工作,在理賠支付上嚴格把關,明細理賠條款,盡量減少這方面的支出。公司應注重提升承保人員綜合能力素質,不斷提高他們的風險管控能力,使公司承保人員在機械繁瑣的工作中,始終保持良好的心態和積極的精神面貌,堅守自己的崗位,以積極的心態去面對工作,嚴謹認真地完成各項任務。

(一)承保方面要嚴謹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公司承擔的保險業務范圍也在逐步擴大。為了大量地占領市場份額,保障企業在競爭中不被淘汰,許多企業過分重視保單的數量,而不去重視保單的質量。一些保單在簽訂時應事先進行簽保對象的調查,在承包方面也應做出相應調整,否則在保險期內一旦要求要理賠,保險公司將重要責任。

現在一些保險公司在發展同時,一味注重開拓市場,對承保業務的質量并不重視,一些業務員也將主要的精力放在開拓客戶市場、收集保費、提高簽單率,從而忽視了對客戶和被保人的驗證,沒有對簽保對象進行相關調查,從而出現了騙保、騙賠等現象。因此,在日常的運行管理中,管理人員必須要注重對保險質量進行控制,降低騙保、騙賠的幾率,從而提高保險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

(二)要摒棄純粹的價格競爭

保險行業必須要充分利用本土資源進行經營,并擴充競爭優勢,根據以往的調查發現,一些保險公司的競爭觀念不正確,一味地追求價格競爭,從而導致保險公司的價格不斷上漲,這樣的競爭屬于保險行業內部的“鷸蚌相爭”,并不利于保險公司的發展。因此,保險公司必須要避免純粹進行價格競爭。在2001年,曾出現因價格競爭導致保險市場秩序換亂的局面。當年的廣州車險費率出現惡性競爭,最終導致保險市場的秩序混亂,從而不利于保險業的發展。從該事件當中可以看出,純粹的價格競爭對保險業的發展有害無益。保險行業要加強對成本的控制管理,提高企業的收益,就必須要充分利用本土資源,進行本土化經營,發揮優勢,并有針對性的開展市場營銷,從而開拓市場、增加客戶。

三、業務進行中的財務管理

(一)遵守財經制度,規范費用支出

加強職工在費用支出上的認識,明晰相關費用的開支范圍和相關標準。對職工加強財經制度的學習,提高職工的費用支出規范意識。對于年初的費用預算嚴格執行,資金支出作嚴格審核,對無預算和超標準的支出預案予以制止。針對制度規定中不完全的部分,進行修正。在修正之前,按規定執行,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并進行研究修訂,在修正財經制度時間內,保障各項支出有理有據有節,使得各項費用發生合理合法,經濟有效。

(二)完善審批制度

在財務支出中,要對支出項目和支出費用嚴格把關,堅持審慎原則。“領導要捂好錢袋子,當好家,做好主”,主管領導在相關費用支出中要做好參謀,使其對企業的費用開支了如指掌,做好財務審批控制,能有效控制費用開支,能有效減少不合理,不規范支出,為重大項目提供資金保障。

(三)制定合理手續費開支標準

伴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在支出當中,手續費支出的比例逐步呈上升趨勢,惡性的競爭,直接影響著保險承保水平以及企業市場經濟中經濟效益的實現。只有制定合理、控制手續費開支達標,才能對手續費支出進行合理有效的控制,在控制中,要針對不同業務險種以及不同領域開展難度,通過各種因素的權衡,制定出合理的手續費開支比例以及開支標準,在執行過程中,不隨意變更標準,遇特殊情況,要與上級部門進行溝通,核準后進行。

四、業務結算的財務管理

財產保險公司不同于其他公司,由于保單上的有效期與年度會計審核的日期并不一致,因此在財務年度結算上應該將尚未到期保單上的責任歸于“未到期責任”。在財產保險業務中,費用是在簽訂保單的時候收取的,按照財務中的權責發生時,應該將這部分不屬于當年收益的入賬歸于財產儲備金。

(1)企業的利潤應該是用當年的收入減去當年的支出之后,再進行相應的年度調整來計算。另外,保險業的年度收益可比性不高,由于保險的支出大部分都是理賠方面,但是財產保險是按照計算年度的實際損失來支付的,受理賠金額影響,保險業的收支情況每年會有差距。因此前幾年的財產收益并不能作為本年度的參考。

(2)年終結算方面,財產保險的重點是在估算負債上。保險業的資產并不像一般企業需要購買原材料等,其資產大多是以資金形式存在,不需要進行年末的核定;另外一部分資金的收益情況在年終的時候就已經能夠基本確定,因此這部分的收益可以不必重點管理。

五、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是明確各級財務報告編制機構的責任。利用現代化的財務信息管理方式,科學地對保險公司及其分支公司進行財務管理,是保證數據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規范性的重要手段。首先,明細各級財務機構職責,建立科學的報告編制和審核匯總的流程。其次,建立健全財務信息報告的預測制度,加強財務規范和財務監督,提高其規范性,準確性以及及時性。

某保險公司在制定財務保險制度內容時,對財務管理方面作出了相關規定,下文對其進行簡要歸納:

第一,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對會計信息進行真實、完整地進行記錄并提供,要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明確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以維護企業的穩定發展為原則,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對公司的財務預算進行科學編制,并合理地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節省開支,并利用公司資源,提高效益;定期對財務進行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對公司的財務工作進行及時反映。企業分公司或營業部在進行經營活動的過程中,必須要嚴格遵守企業總部的制度。

第三,公司的財務管理采用集中管理、分級授權等方式。統一領導是指企業的財經政策和規章制度、財務等方面進行統一安排。分級授權指的是公司對各級機構或部門進行授權,讓其在允許范圍內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第四,企業實行財務總監制度,總監由董事長提名,對董事會負責。其職權包括:協助領導建立或健全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推動公司財務管理以及會計核算工作,公司要對分公司或機構部門進行核算,加強財務管理,從而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第五,公司設計獨立的財務部門,并在管理人員的領導下,進行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公司或分支機構的財務收支信息必須要統一上繳,納入財務部門進行核算。

通過制定相關的財務制度,管理人員能夠對財務的各項信息和明細進行有效管理;通過設定相關規章制度,能營造良好的企業環境。

六、結語

對于中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業務成本的管理無疑是一種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有效手段。在市場競爭激烈的今天,企業一定要加強業務成本的管理工作,才能保證企業在競爭中獨占鰲頭。

參考文獻:

[1]李春梅.淺析財產保險公司業務成本管理的有效措施[J].中國外資,2011(17).

保險公司規章管理制度范文4

傳統上我國保險市場采取直接展業方式,即依靠保險公司的業務人員去爭取業務,這種方式需要配備大量的業務人員,展業成本高。1992年美國友邦保險公司把營銷機制帶到中國,由于營銷人員展業的成本較低,并且營銷人員與保險客戶進行較深入的交流能夠更有效地宣傳保險知識、挖掘保險市場潛力,因而營銷機制深受歡迎。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個人營銷已經成為我國人身保險的銷售主流,近年在財產保險中也逐漸嘗試引入營銷制度。目前我國保險營銷員已發展到148萬人,為我國保險業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雖然營銷制度給我國保險展業方式注入新生力量、促進保險事業的大力發展,但隨著營銷隊伍的迅速擴張,由于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在保險營銷活動中出現虛假宣傳、故意夸大保險產品功能,蓄意隱瞞對被保險人不利的條款解釋、誤導或誘導客戶投保,截留、挪用保險費等不誠信行為,嚴重損害了客戶的利益,也損害了保險公司的形象,誠信缺失成為保險營銷中不容忽視的問題。

二、保險營銷中誠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1.當事人之間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對稱是保險市場普遍存在的現象,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擁有信息優勢的一方往往會產生強烈的動機采取機會主義行為。保險合同是附和性合同,由保險公司事先擬就,專業性極強,受到知識背景的限制,投保人很難理解保險條款的確切含義。由于保險營銷員的收入主要來自保單銷售,因此為了達到簽單目的,營銷員往往利用信息優勢進行夸大性宣傳,或故意隱瞞保險免責條款,誘使投保人多投保、多交費,從而達到追求自身利益的目的。

2.保險監管力度不夠、失信行為成本低。我國《保險法》雖然突出了誠信在保險中的重要地位,《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也對營銷員的展業行為作了規范,但是總體上對失信行為的懲罰措施不明確,沒有帶給失信者足夠的法律威懾力。保監會在實施保險監管中主要側重于針對保險公司,對包括營銷員在內的中介人員的監管力度不夠,一些業務水平及綜合素質較低的保險營銷員的欺詐行為并未受到應有的懲處,損害了被保險人的利益。

3.保險公司管理制度不完善。長期以來我國保險公司沿用計劃經濟條件下的粗放型經營管理模式,雖然現在許多保險公司已實行股份制改革,但尚未建立真正意義上產權明晰、權責分明的現代企業制度,尚未完全轉變在業務上“重數量指標、輕服務質量”的經營理念。為了追求業務擴張,許多保險公司降低了保險營銷員的錄用門檻,管理上以保險費收入的數量為首要考核指標,不注重其業務能力、法律知識和職業道德的培訓。在傭金支付中壽險業務的首年傭金比例高,后續各年銳減,財險業務一般一次性支付,無形中又助長了營銷員追求短期利益的失信行為。

4.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滯后。發達國家社會信用體系較完善,征信機構向社會公布的企業及個人的信用信息成為人們在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決策依據,信用等級低往往意味著客戶群體的減少,企業及個人的信用狀況置于社會的高度監督之下,從而激勵人們在經濟活動中誠信相待。我國目前社會信用體系剛剛起步,個人信用制度幾乎空白,保險營銷員即使有失信記錄也沒有給其未來的經濟活動帶來負面影響,以致失信行為屢屢發生。

三、建立誠信保險營銷機制的建議

1.完善法律法規,增加保險營銷人員的失信成本。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構建誠信保險營銷的基礎和有力的保障,我國應當在《保險法》基礎上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并制定實施細則,增強可操作性,對失信行為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確的規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在法律制度的硬約束下,通過懲罰失信者,加大失信行為的成本,使誠信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收益,才能從根本上激勵保險營銷員誠實守信、用法律規范約束自己的行為,在保險市場中誠信處事。

2.加強保險監管、提高保險信息透明度。保監會應當對保險行業的信息披露作出具體的規范,要求保險公司向社會提供一些必要的信息,使客戶能夠及時了解各保險公司經營狀況及其營銷隊伍的相關資料,并作為投保時的參考依據。同時應當健全保險營銷員制度,嚴禁保險公司錄用未取得展業資格證書的營銷人員,并制定明確的規章制度約束保險營銷員的行為。保險營銷員不僅要具備基本的展業資格證書,還應當在上崗前進行業務能力培訓以及職業道德教育,樹立誠信理念。保監會還應當加強監管力度,及時采取措施懲罰保險營銷員的違規行為,以正行業風氣。

3.保險公司轉變經營理念,加強營銷隊伍管理。誠信是保險企業的生存之本,是可持續發展的必要保證,營銷員的不誠信行為不僅損害被保險人的利益,同時還損害了保險公司的市場形象。因此保險公司應當搞好營銷隊伍的建設,在經營中注重業務質量和保險服務,對營銷員加強業務技能培訓和誠信教育,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和誠信素質;建立合理的考核機制,把誠信納入考核范圍,使營銷員明確失信行為的內容及懲罰措施,從管理制度上對營銷員作出行為約束,真正做到對客戶履行“重合同、守信用”的承諾,使誠信成為保險公司的企業文化,成為企業的核心凝聚力。

保險公司規章管理制度范文5

一、我國保險業誠信建設的現狀

目前我國保險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市場出現了一些違背誠信原則的現象。一些保險公司利用信息優勢和保險業務專業性強的特點,在個別案件中拒賠不合理;違規經營,支付過高的手續費、采用過低費率等惡性競爭行為,損害了保險公司的社會聲譽。而不少保險人在利益驅動下,許諾虛假的高回報率,回避說明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一味向客戶推銷保費高卻不一定適用的險種;還會出現撕單、埋單、私吞或挪用保費、制造假賠案、誤導甚至欺騙投保人等行為。而一些投保人在投保時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在不滿足投保條件下為獲取保險保障而提供虛假信息;更有甚者,騙保騙賠花樣翻新等等。這些違背誠信道德和法律的行為對保險業的發展已造成了嚴重的損害。

二、我國保險業誠信現狀的成因

1.制度缺陷

制度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信用體系不完善

從誠信的保障機制來看,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健全的國家,會從制度上保證誠實守信的合法權益,誠信的人會獲得更多的交易和贏利機會;而在一個不守信用的社會中,守信用者卻將付出代價。在目前我國的保險市場上,由于社會信用基礎薄弱,信用的保證主要是基于人的倫理道德要求,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益驅動下,出現了利己主義動機,產生違反誠信原則的道德風險。

(2)保險信用法規建設滯后

盡管我國保險信用法制建設有所進展,但與高速發展的保險經營活動相比仍顯滯后。目前,我國對違背誠信的行為懲罰機制不健全,法律上的懲罰規定尚不完善,經濟上的懲罰力度不大,約束機制軟化,主要依靠社會輿論從人格、倫理上進行譴責,這就難以抑制失信行為的出現,比如“回傭”。一方不“回傭”,而另一方“回傭”,客戶就會被奪走,從而造成遵紀守法卻遭受損失,違規失信卻增加收益的局面。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勢必助長失信毀約的歪風蔓延。

(3)保險誠信管理制度缺失

目前,保險供給者及保險中介者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使保險公司員工及保險人的誠信行為具有不完全控制性。當員工及人的誠信狀況失控超過一定的范圍和度,就會弱化保險公司的誠信能力。而我國現行的保險人制度是一種松散的經濟利益關系,委托人無法實現對人合理有效的激勵和約束,進而導致人偏離委托人的目標,為追求自身利益而產生各種有損委托人和投保人利益的行為。如營銷員挪用保費問題,如果沒有制度能保證營銷員不接觸現金,那么這個問題將永遠存在。

2.信息不對稱

信息不對稱則客觀上為失信行為提供了條件。

(1)對于保險人而言

潛在的投保人總是比保險人更了解保險標的風險狀態,保險雙方存在信息差別。尤其是在保險定價中,保險人通常使用簡便的分類計算法厘定保單價格,但卻不能區別不同風險程度的保險標的,從而也就不能確定適合于投保人的保費水平,其最終結果是高風險類型消費者把低風險類型消費者“驅逐”出保險市場,即所謂的逆選擇問題。另外,我國《保險法》采取的是詢問告知形式,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資料都是新的,保險人對其真實準確與否無從評估,致使保險人難以根據投保標的的真實風險狀況確定是否承?;驊允裁礃拥臈l件承保。廣州保監辦在一份調研報告中指出,“車貸險”騙保之所以能得逞,其中一項重要原因是“各保險公司尚未共享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投保人及汽車經銷商的信息,保險公司各自為政,給投保人騙貸或一車多貸以可乘之機”。

(2)對于投保人而言

由于保險商品復雜多變,保險服務參差不齊,而人們的保險知識和法律知識又比較欠缺,因此,在保險過程中,投保人(被保險人)方面的信息不對稱表現得尤為突出。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情況下,投保人事實上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后都難以了解保險公司的真實經營狀況,以致很難對保險公司作出正確的評價。同時,保險合同是要式合同,是保險公司事先擬訂的,投保人只能被動地接受或拒絕,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再加之絕大多數保單條款在表述上所含專業詞匯過多,致使投保人看不懂合同,無法比較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而且賠付時,一般由保險公司解釋賠付的條件和拒賠的理由,投保人由于缺乏專業知識,抗辯的余地很小。所以,在保險合同的制定、履行、賠付等一系列過程中,都存在保險人利用其掌握的優勢信息損害投保人利益的可能。

(3)對于保險人而言

目前,對營銷員的考核以業績為主、傭金實行首期業務傭金和續期業務傭金相結合(首期業務傭金較高,續期傭金則逐年遞減)、人的違規成本太低、缺乏長效激勵機制等,這極大地誘發了人的道德風險。在獲得更多手續費的利益驅使下,保險人在其業務中欺騙保險人、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阻礙或誘導投保人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片面夸大保險產品的增值功能,甚至誤導投保人等等。這些問題的產生都是基于保險人、保險人以及投保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三、對策建議

首先應健全誠信法規制度,從法律高度保護誠實守信行為,從保險條款、財務方面加強監管,嚴厲懲戒毀約失信行為,在保險業內形成“有信者昌,無信者痛”的氛圍;其次,在完善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同時,保險監管部門應加強對保險行業內部信息的公開,建立保險從業人員的信息庫,以利于社會查詢,同時,各保險公司之間只要不涉及商業秘密的信息應能共享,以減少信息的不對稱;再次,對保險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都要考慮制約制衡機制,建立規章制度,尤其要在保險監管機構的干預下健全和規范我國保險中介體系;最后,保險人可借鑒西方發達國家成熟的保險市場的保險技術和運營策略,對風險進行精確的分類和測算,設計不同類型的合同,將不同風險的投保人區分開,從而規避投保人的逆向選擇,而且可以通過條款約定等形式,對投保人投保后的行為加以限制和激勵,從而預防和控制道德風險,以防止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

關鍵詞:保險誠信成因

摘要:保險公司經營的產品是以信用為基礎、以法律為保障的承諾,這就決定了保險業較其他行業對誠信的要求更高,但目前誠信問題卻成為我國保險業發展的桎梏。因此,本文從制度缺陷和信息不對稱兩方面對保險業誠信現狀的成因進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加強誠信建設的建議。

參考文獻:

[1]吳定富.加強誠信建設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R].世界經濟發展大會報告.

保險公司規章管理制度范文6

一、我國保險業誠信建設的現狀

目前我國保險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市場出現了一些違背誠信原則的現象。一些保險公司利用信息優勢和保險業務專業性強的特點,在個別案件中拒賠不合理;違規經營,支付過高的手續費、采用過低費率等惡性競爭行為,損害了保險公司的社會聲譽。而不少保險人在利益驅動下,許諾虛假的高回報率,回避說明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一味向客戶推銷保費高卻不一定適用的險種;還會出現撕單、埋單、私吞或挪用保費、制造假賠案、誤導甚至欺騙投保人等行為。而一些投保人在投保時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在不滿足投保條件下為獲取保險保障而提供虛假信息;更有甚者,騙保騙賠花樣翻新等等。這些違背誠信道德和法律的行為對保險業的發展已造成了嚴重的損害。

二、我國保險業誠信現狀的成因

1.制度缺陷

制度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信用體系不完善

從誠信的保障機制來看,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健全的國家,會從制度上保證誠實守信的合法權益,誠信的人會獲得更多的交易和贏利機會;而在一個不守信用的社會中,守信用者卻將付出代價。在目前我國的保險市場上,由于社會信用基礎薄弱,信用的保證主要是基于人的倫理道德要求,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益驅動下,出現了利己主義動機,產生違反誠信原則的道德風險。

(2)保險信用法規建設滯后

盡管我國保險信用法制建設有所進展,但與高速發展的保險經營活動相比仍顯滯后。目前,我國對違背誠信的行為懲罰機制不健全,法律上的懲罰規定尚不完善,經濟上的懲罰力度不大,約束機制軟化,主要依靠社會輿論從人格、倫理上進行譴責,這就難以抑制失信行為的出現,比如“回傭”。一方不“回傭”,而另一方“回傭”,客戶就會被奪走,從而造成遵紀守法卻遭受損失,違規失信卻增加收益的局面。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勢必助長失信毀約的歪風蔓延。

(3)保險誠信管理制度缺失

目前,保險供給者及保險中介者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使保險公司員工及保險人的誠信行為具有不完全控制性。當員工及人的誠信狀況失控超過一定的范圍和度,就會弱化保險公司的誠信能力。而我國現行的保險人制度是一種松散的經濟利益關系,委托人無法實現對人合理有效的激勵和約束,進而導致人偏離委托人的目標,為追求自身利益而產生各種有損委托人和投保人利益的行為。如營銷員挪用保費問題,如果沒有制度能保證營銷員不接觸現金,那么這個問題將永遠存在。

2.信息不對稱

信息不對稱則客觀上為失信行為提供了條件。

(1)對于保險人而言

潛在的投保人總是比保險人更了解保險標的風險狀態,保險雙方存在信息差別。尤其是在保險定價中,保險人通常使用簡便的分類計算法厘定保單價格,但卻不能區別不同風險程度的保險標的,從而也就不能確定適合于投保人的保費水平,其最終結果是高風險類型消費者把低風險類型消費者“驅逐”出保險市場,即所謂的逆選擇問題。另外,我國《保險法》采取的是詢問告知形式,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資料都是新的,保險人對其真實準確與否無從評估,致使保險人難以根據投保標的的真實風險狀況確定是否承?;驊允裁礃拥臈l件承保。廣州保監辦在一份調研報告中指出,“車貸險”騙保之所以能得逞,其中一項重要原因是“各保險公司尚未共享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投保人及汽車經銷商的信息,保險公司各自為政,給投保人騙貸或一車多貸以可乘之機”。

(2)對于投保人而言

由于保險商品復雜多變,保險服務參差不齊,而人們的保險知識和法律知識又比較欠缺,因此,在保險過程中,投保人(被保險人)方面的信息不對稱表現得尤為突出。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情況下,投保人事實上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后都難以了解保險公司的真實經營狀況,以致很難對保險公司作出正確的評價。同時,保險合同是要式合同,是保險公司事先擬訂的,投保人只能被動地接受或拒絕,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再加之絕大多數保單條款在表述上所含專業詞匯過多,致使投保人看不懂合同,無法比較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而且賠付時,一般由保險公司解釋賠付的條件和拒賠的理由,投保人由于缺乏專業知識,抗辯的余地很小。所以,在保險合同的制定、履行、賠付等一系列過程中,都存在保險人利用其掌握的優勢信息損害投保人利益的可能。

(3)對于保險人而言

目前,對營銷員的考核以業績為主、傭金實行首期業務傭金和續期業務傭金相結合(首期業務傭金較高,續期傭金則逐年遞減)、人的違規成本太低、缺乏長效激勵機制等,這極大地誘發了人的道德風險。在獲得更多手續費的利益驅使下,保險人在其業務中欺騙保險人、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阻礙或誘導投保人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片面夸大保險產品的增值功能,甚至誤導投保人等等。這些問題的產生都是基于保險人、保險人以及投保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