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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經費審計重點范文1
2011年全市工會經審工作情況
一年來,全市各級工會經審組織和廣大經審干部不斷加強對工會經審政策和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按照全總經審會組織原則的要求,抓基礎、抓實務、講原則,充分發揮了經審會的審計監督作用。
一、各級工會重視、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通過全市工會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的全面開展,大多數基層工會定期聽取經審工作和審查審計情況匯報,支持經審會依法履行審查監督職責,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把工會經審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本級年度工作目標,做到了經審工作與工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檢查、同考核。有的單位還將經審監督的有關內容和要求納入工會領導班子和落實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自覺接受經審會的監督,對提出的意見或建議積極整改,以實際行動支持經審工作。同時,針對經審會換屆、人員變動大、兼職干部多的實際,各級工會經審組織注重抓好對經審人員的培訓工作,采取以會代訓、集中培訓、點名調訓、赴外培訓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工會經審干部的培訓,全年共培訓工會經審干部200多人次,經審干部的業務技能有了明顯提高。
二、圍繞工會工作大局,拓展審查監督領域。一是開展對同級工會經費的審查審計。緊緊圍繞工會經費收繳、管理和使用開展了審查審計工作,并把工作重點放到經費預決算情況審查、重大經費開支審計等方面,并積極配合上級開展對本級工會經費的審查審計回訪工作。二是開展對下級工會經費的審計監督。市總經審會不斷加大對縣(區)總工會和下一級單位工會經費的審查審計力度,全年共審計了11家基層工會,把審計監督和年度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結合起來,針對少數單位存在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固定資產管理比較薄弱、會計基礎工作不夠規范等問題,及時提出了58條整改意見或建議,督促被審單位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三是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經濟責任審計。2011年組織力量對3家單位的工會主席進行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有效地強化了對工會干部的監督管理。四是開展對市總直屬事業單位審查審計。對市總經濟事業部和職工技協站進行了例行審計,特別是對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保證了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
三、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經審工作水平。結合實際先后修改完善了經審工作考核競賽獎勵、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標準考核等辦法,從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業務建設、審計成效、工作創新等方面對經審工作進行量化考核。同時,制定了審計回訪制度,為全面推行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奠定了基礎。在具體審查審計中,堅持嚴格按規范化建設標準開展工作,逐步實現了經審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審查審計工作質量有了明顯提高。加強經審工作考核力度,12月上旬,對在工會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考評中獲得優秀等次的單位進行了通報表彰。
回顧一年來的工作,我們認為:只有緊緊圍繞大局,服務工會重點工作,工會經審工作才能在發展中有所創新;只有積極主動爭取各級工會的重視支持,工會經審工作才能有堅強的組織領導保證;只有堅持抓規范化建設不放松,工會經審工作才能有堅實的工作基礎;只有善于借助各方力量開展工作,工會經審工作才能取得實際成效。
一年來,我們雖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新時期工會工作的需要和工會經審工作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經審工作還存在很多困難和問題。一是經審工作制度還不夠健全,宣傳還不夠深入,基礎工作還比較薄弱。二是經審組織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經審干部兼職多,缺少專業人員,經審干部培訓工作跟不上,經審隊伍自身建設還有待加強。三是一些單位工會對經審工作仍未引起足夠的重視,以審計為基礎的經審監督還不夠到位,發展也不平衡。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
2012年經審工作的主要任務
2012年,是深入貫徹落實市總十一大精神,具體實施今后五年我市工會經審工作目標任務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屆經費審查委員會肩負使命,履行職責、開拓創新,扎實工作的起步年。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全市各級工會經審組織和經審干部要認真依法履行監督職責,不斷拓寬工作領域,健全完善監督機制,努力實現經審監督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在工會全局工作中發揮更好的作用。
一、繼續加強工會經審工作自身建設,進一步提高工會經審干部隊伍素質
經審組織基礎建設關系經審工作的長遠發展。各級經審會要從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實際出發,找準自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推動經審工作的健康發展。一是認真學習貫徹市總工會十一大精神,進一步增強做好經審工作的責任感,努力增強大局意識、使命意識、責任意識、監督意識和服務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改變經審會在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工作力量等方面與實際工作需要不相適應的狀況,使經審工作融入工會工作的總體格局,努力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從加強工會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高度來把握和推進工會經審工作。各級工會經審干部要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促進工會經費增收節支,加強工會資產管理,努力健全經審監督制約機制。二是進一步加強工會經審組織建設,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經審會的組織建設,繼續堅持“三同時”,配齊配強經審干部,選好用好特約經審員,建設一支專兼結合的能夠擔負起審查監督職責的經審干部隊伍,充分發揮經審組織的作用。三是加大對經審干部的教育培訓。為改變目前工會經審干部的業務素質不適應當前經審監督工作要求的現狀,市總經審會將有計劃地對工會經審干部進行培訓,擬辦一期工會經審業務培訓班,通過教育培訓,使工會經審干部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有所提高。廣大經審干部要不斷加強自我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和遵守黨的紀律的自覺性,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感,在規范監督、落實監督、保證監督上多做工作,勤奮工作,盡職盡責。
二、繼續推進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完善審查監督機制
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是一項固本強基的工程,既要優化工作條件,更要創新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法。一是要繼續按照全總、省總的要求,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通過經常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等方式,及時了解和掌握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明確工作思路,掌握工作重點,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關的措施辦法,增強制度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二是按照市總制定的《工會經費審查工作規范化建設標準》要求,認真開展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考評工作,著力推進縣(區)、基層工會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要堅持工會經濟活動拓展到哪里,經審監督就延伸到哪里;哪里存在影響工會資產安全的隱患,就把審查審計的重點放到哪里。要將審查監督關口前移,加強事前防范,實施從“源頭”、“過程”到“結果”的全面審查監督,促進工會經費支出結構合理,保證工會重點工作的需要。三是加強審查審計監督,提高審查審計質量,健全經審工作制度,拓寬審查審計范圍,完善審計程序、規范審計行為,嚴格執行審計紀律,推進工會經審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尤其在審查審計過程中要抓重點、抓要害、抓關鍵,查深查透問題,對重點項目、重點資金,要進行跟蹤和延伸審查審計;對查出的問題、特別是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同級工會領導班子和上級工會經審會報告,并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同時各級工會都要重視審查審計后的整改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依法履行審查監督職責,進一步加大審查監督力度
工會經費審計重點范文2
一、基本情況
(一)被審計單位情況
此次審計共審計市總直屬工會18個,占市總直屬工會總數的43%。按被審計單位性質分類,區級工會7個、駐會產業工會6個、大企業(集團、公司)工會5個。按審計類型分類,財務收支審計項目16個,經濟責任審計項目2個。
(二)總體情況
通過近年來持續不懈的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以及審計監督工作的不斷深入,南京市總工會直屬工會的財務管理整體水平有較大提高。主要表現:一是各直屬工會基本能按照《工會會計制度》《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等制度的要求加強預算管理,經費使用基本上做到年初有預算,年中按預算對經費使用進行控制,經費投向上基本能做到為職工服務、為會員活動服務。二是各單位能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加大增收節支的力度,壓縮行政經費開支,特別是對“三公”經費嚴格控制。三是各直屬工會的經濟實力明顯增強。18個單位賬面凈資產總計超過2.2億元,平均賬面凈資產為1200多萬元,其中:100萬元以下1個,占5.56%;100~500萬元8個,占44.44%;500~1000萬元2個,占11.11%;1000~5000萬元7個,占38.89%,為會員服務奠定了堅實的經濟基礎。
二、審計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管理方面
一是預算編制不科學,預算執行不嚴格,預算調整不及時,預算執行偏差大。如某工會年初預算事業支出為33萬元,而實際當年未有任何支出,預算編制失真。二是部分單位經費結余量過大。有的單位因擔心掌握不準政策,導致不敢使用經費,不積極作為,反映在經費收支上就是結余量過大,個別單位當年經費結余甚至達到當年收入一半以上,經費未能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未能做到將工會經費“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
(二)經費支出方面
主要是報銷手續不完備。一是工會相關活動未附具體方案和通知,只憑一張活動開支的發票報銷,附件不全。二是行政經費特別是接待費、會議費及培訓費的使用上,報銷憑證未按照規定提供接待函、會議(培訓)的通知及簽到人員名單等。三是慰問、補助等開支無章可循,有的單位未制訂相關慰問補助標準規定,具體慰問補助金額沒有統一的標準,隨意性大;有的單位發放簽領手續不完善,存在管理漏洞。
(三)資產管理方面
一是存在將大額工會經費無償借給行政用于生產經營的現象,工會經費存在流失的風險。如有1家大企業工會2015年將1500萬元無償借給行政方使用231天。二是對本級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有的固定資產賬實不符。如有1家單位房產證記載面積500多平方米,但該項房產未在單位賬上登記。三是對外投資管理不到位,對本單位對外投資的具體事項不清楚。如某單位2015年賬上收到投資收益13萬元,但該單位不清楚為什么會有該收益,只知道工會下屬有個公司,對公司的基本情況如公司成立時間、主要業務范圍、工會占有的投資份額、公司的收益狀況等都不清楚,未能有效行使工會對投資企業的監督管理責任。
三、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思想認識、宣傳培訓不到位
2010年以來,全總相繼出臺《工會會計制度》《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明確要求工會經費的借款人主要是工會或工會所屬企事業單位,其他單位包括工會所在的行政單位均不是工會的借款人。工會預算的編制與審批亦有明確的規范,包括預算如何編制、如何審批、如何調整等內容。但從審計的情況看,有的單位領導對此掌握不清,這與一些工會開展業務培訓時只注重對財務、經審干部的培訓而忽視了對工會決策者如工會主席的宣傳和培訓有關。
(二)財務管理、經審監督不到位
現南京市總工會有40多家直屬工會,由于人員力量不足等因素,市總工會的財務檢查或審計監督很難做到每年全覆蓋。以工會審計監督為例,雖然各單位都有經審會,每年也進行同級審計,但是審計效果還有種種不如意的地方。如對借款給行政使用等違規問題,同級的經審委員因為都是行政單位的人,拿的是行政單位的工資,如提出不借需要勇氣,同級監督有一定難度,因此就需要由上級工會來進行監督。由于審計力量不足等原因,市總工會對直屬工會基本上三年才能做到一次審計全覆蓋,所以對直屬工會的審計監督和服務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四、對策和建議
(一)提高認識,加強宣傳
工會經費是單位全體會員的共同勞動成果,是履行工會職能的經濟基礎,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是工會主席的基本職責。工會主席作為第一責任人要有強烈的履職盡責意識。在宣傳培訓上,要創新模式和思路,要在繼續堅持對工會財務干部培訓的基礎上,加強對工會領導這個“關鍵少數”的培訓力度。工會領導心中始終要有會員意識、群眾意識、合規意識,按照黨和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級工會的規定,依法依規管好用好經費。如果經費使用中發生問題,不僅僅是責任人自己付出代價,還會損害工會組織的形象,給黨的事業抹黑。
(二)加強制度建設,自覺遵守相關規定
黨的十以來,全國總工會、江蘇省總工會以及地方政府相繼出臺相關規定、規范,明確相關標準。南京市總工會修訂出臺了《南京市總工會機關經費管理規定》等,加強了內部控制制度建設,規范了會議費、培訓費等報銷辦法及標準。建議市總工會各直屬工會要根據本單位、本地區、本系統內的實際情況,結合工會及地方政府的相關標準,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制訂或修訂適合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用制度管財、用制度管事。
(三)在審計全覆蓋的基礎上突出審計重點
根據中央要求,按照“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分步實施、注重實效”的原則,要在直屬工會一屆任期內,確保依法對其資金、資產至少審計一次。建議通過加強審計購買服務和擴大特約審計員隊伍等方式,力爭實現對直屬工會審計每兩年覆蓋一次。建立與財務、資產、紀檢等部門的配合聯動機制,對發現問題多的單位重點監督,不斷加大對專項資金、重點工程項目、“三公經費”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審計力度。
(四)加強對下級工會的指導和監督
工會經費審計重點范文3
一、基本情況
根據上報的調研問卷及實地調研介紹情況來看,近年來,工會經費管理情況呈現如下特點:
1、工會財力得到顯著提高,有效保障了工會工作的全面開展。近年來,隨著經濟建設蓬勃發展,國有企業效益明顯好轉,非公經濟發展迅速,職工工資逐年增長,以及工會經費收繳方式的轉變,工會經費收入顯現穩步增長的態勢,工會財力得到顯著提高,工會辦公條件得到明顯改善。工會經費的增強和工會工作條件的改善,為工會全局工作和重點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堅實的物質保障。
2、市場意識不斷增強,工會資產得到有效盤活。近年來,各級工會不斷增強市場意識,為盤活工會資產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增加了工會財力,另一方面提高了工會干部的積極性,逐步形成了良性循環。
3、工會經費管理不斷改進,有效發揮工會經費使用效率。工會經費是工會組織的物資基礎,是工會開展各項活動、履行維護職能、增強工會活力的重要保障。要使工會經費發揮其應有作用,只有在確保收繳的前提下,管好工會經費,繼而用好工會經費,并在使用中發揮其正確、規范、引導、定位作用,才能促使工會工作更有“為”,工會組織更有“位”,工運事業更有“景”。各級工會十分重視工會經費的收、管、用,不斷完善工會經費管理,有效發揮工會經費使用效率。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工會經費逐年穩步增長。企業繳費意識更強,經費收入進度更均衡,收入總額大幅增長。二是財務管理進一步完善,嚴格執行預算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重新修訂了工會財務管理制度以及機關內部控制制度,嚴格審批制度,規范工會財務管理和經濟活動。嚴格編制經費預算,合理安排和使用資金,體現了預算的準確性、嚴肅性。針對工會經費收入快速增長的情況,各級工會制定了進一步加強工會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了工會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三是工會經費使用效率得到有效發揮。在工會經費的使用方向上,保障重點工作開展,保證基本建設投資資金到位。各級工會始終堅持為職工群眾服務,為基層服務,為工運事業服務的原則,為開展群眾性的技術練兵、勞動競賽、廠務公開、技能培訓、知識競賽、送溫暖等活動提供了資金保障。
二、存在問題
一是有的單位工會經費收支未建賬,有的單位不規范建賬,影響了工會經費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二是有的單位工會經費由行政財務代管,工會經費無銀行賬號,與行政財務共一個銀行賬號與現金。這種現象不符合工會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三是有的單位沒有工會銀行賬戶,工會經費管理由行政財務代管,在行政財務軟件下設置工會賬套,核算仍執行行政有關制度,核算科目按需要設置,行政賬套與工會賬套通過往來進行核算。新工會會計制度今年執行,要求實行會計電算化,但行政財務卻在其軟件下,設置一個工會經費賬套,與行政共用一個銀行賬號和現金,這與工會經費實現會計電算化還有很大差距。
四是工會經費使用存在結構不合理現象。主要是工會經費收繳成本偏大、工會行政費增長過快、工會經費為職工群眾服務所占比率還不夠等問題。
五是從工會經費監督角度來看,基層工會經審工作仍然是個薄弱環節。部分基層工會經審組織,職責沒有到位,權利沒有落實,由于是兼職搞的,往往顧此失彼,不能真正行使法律和會員群眾賦予的權力;與同級工會缺少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必要措施,審計中流于“走形式”,只顧簽名蓋章,不審真實內容,形成審查同級聽之任之,甚至袒護同級、應付上級的現象,職責不能完全到位;部分經審人員思想素質、業務素質還存在某些不適應,以致該認真審查的沒有審查,該嚴格監督的沒有監督,出現了有組織無制度、有制度無活動、有活動走形式的現象。
三、對策措施
一要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各級工會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和各種宣傳手段和工具,大力宣傳《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廣泛宣傳依法管理工會經費的重要意義,宣傳有關工會經費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規定,使各級黨政領導和職工充分認識依法管理工會經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化企事業單位依法管理工會經費的法律意識,增強企事業單位依法管理的自覺性,促進依法管理成為社會共識,努力推進依法管理工會經費工作步入良性發展的快車道。與此同時,要加大執法力度,與人大等部門開展《工會法》執法大檢查,以促進工會經費依法管理。
二要進一步加強工會經費管理。工會經費有效地管好、合理地用好,是工會的一項基礎工作,它直接關系到工會組織能否增強對職工群眾的吸引力凝聚力、號召力,關系到能否調動職工積極性、創造性的大問題,歸根到底關系到工會的前途和命運。工會經費是職工群眾辛勤勞動的汗水,交給工會是為了增強工會的物質基礎,是為了更好地為職工群眾服務,為工會建設服務。因此,幫“當家人”當好家,管理好工會經費是工會財務干部必須樹立的思想觀念。
首先,必須抓好工會經費的收繳。要抓好工會經費的收繳,做到應收盡收,就必須做到工會經費收繳管理信息化。應探索建立規范化的工會經費收繳管理信息系統,通過互聯網,形成工會、稅務、財政等有關部門信息共享、繳費快捷、工作方便的信息繳費平臺。系統應直接與地稅部門的數據庫連接,可直接查詢所在地全部納稅企業的登記信息、經費核定、經費繳費、地稅劃轉、年終清算、與統計數據對比以及經費臺帳等情況。各級工會也可通過互聯網登陸經費收繳信息網站,錄入基層單位工會登記信息、經費收繳核定信息、工會自收經費信息、地稅劃轉信息等,構成完整的工會經費收繳管理信息系統。
其次,要建立與健全工會經費內控制度。根據《工會法》、《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對獨立核算工會經費的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和健全工會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工會經費使用管理以及年度預算管理等內部控制制度,并納入財務管理體系,對其執行情況是否有效進行評價。要建立工會經費銀行賬號,與行政財務分離,解決工會經費管理由行政財務代管問題。要按照新工會會計制度實行會計電算化的要求,完善會計電算化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會計電算化系統和管理制度,完善會計電算化系統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加強會計電算化系統內部質量控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實施情況進行控制。
第三,必須加強工會經費的管理。要嚴格按照預算管理的要求,保證工會經費的合理有效使用,注重工作實效,做到低投入高產出,促進工會工作高質量高效率的開展。
三要完善工會經費經審工作機制。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要認真貫徹全國總工會的工作部署,緊緊圍繞工會工作大局,依法履行經審監督職責,加強工會經費審查監督規范化建設,提升審查監督能力和審查監督質量,提高工會經審工作整體水平。
一是加強領導,為工會經審工作的開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工會經審工作是工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工會民主建設,強化對權力制約和監督的重要渠道。必須依照法律規定實施工會內部管理監督機制,必須主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努力創新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必須科學規范工會經費的收、管、用,確保工會經費合理、正確使用。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對工會經審工作的領導,是以科學發展觀推動經審工作發展的根本保證。各級工會主要領導要為工會經審工作把關定向,把工會經審工作納入工會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提出目標、要求,支持并推動各項審查審計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開展,定期聽取經審工作和審查審計情況匯報,積極采納經審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監督。充分發揮經審監督的職能,在組織建設、制度建設、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和工作條件等方面,為經審工作的開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要加大審計力度,發揮經審會的審查監督職能。加大審查審計工作力度,提高審查審計工作質量,實施從“源頭”、“過程”到“結果”的全過程監督。加強對工會本級工會經費預決算和執行情況的審查審計力度,保證經費的收繳和使用,積極開展對基層工會經審工作檢查和交流,并做好工會主席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努力促進工會經費收繳和上解任務的增長,促進工會經費合規使用,財產管理水平的提高,并將經審工作納入“建家升級”考核的評選條件中。以審促收,以審促管,以審促用,以評促評,把服務與監督有機結合起來。
工會經費審計重點范文4
我代表鄉第二屆基層聯合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作經費審查工作報告,請予審議。
三年多來,在鄉基層聯合工會委員會的領導下,認真學習理論和重要思想,黨的和中國工會精神,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的意見》,依法履行經審監督職責,加強經審工作制度建設,不斷健全完善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制約機制,加大審查監督工作力度。
一、三年來經費收支情況的審查意見
經費審查委員會對本級財務工作報告進行了認真的審議。認為,三年來工會財務工作適應工會組織改革與發展的需要,不斷加強財務管理工作,針對各類新情況、新問題,采取了多方面的有效措施。在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貫徹“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工作原則,使工會經費做到了收支平衡,尚有結余。
經審定,年至年,鄉工會經費收支情況如下:總收入為11574.14元。包括:縣總工會撥入活動經費1400元,鄉財政補助經費6490元,會員會費收入2651.99元,其他收入1032.15元。
三年總支出為9939元。其中:上解縣總工會經費3800元,職工活動費4900元,其它支出1239元。
截至年底,經費結余為2036.17元。
經審議,三年來鄉工會財務工作嚴格執行各項財政法規,遵守財經紀律,不斷加強內部財務制度建設,規范財務工作管理,并能積極組織經費收入,將各項支出嚴格控制在預算范圍內。在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減少了漏撥和欠撥經費的現象,使撥交經費數額逐年穩步增長,保證了各項工作的開展。同時注意合理調配經費,節約不必要的開支,儲備了一定的經費,為工會更好地開展工作奠定了基礎。進一步加強核算,建立了三級帳目管理,做到了帳證、帳表、帳帳相符,經費收支帳務清楚、真實,財務核算工作符合規定。
為了更好實現今后三年工會工作目標,在已經有了必要經費結余儲備的基礎上,我們認為:鄉工會聯合會今后要適當擴大職工活動費和工會業務費的支出比例,關注熱點,活躍基層,培育典型,加大重點工作的投入,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為工會工作提供可靠的保證。堅持勤儉節約的精神,發揚艱苦奮斗的工作作風,保證必要的經費結余儲備,以防風險。
鄉基層聯合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同意鄉基層聯合工會委員會財務工作報告,建議大會予以審議通過。
二、認真履行職責,全面推進經審監督工作
三年來,認真貫徹精神,認真履行職責,全面推進經審監督工作。強化組織建設,完善制度體系,積極開展業務培訓;依法獨立實施審查、審計,加大經審監督力度,加強工會廉政建設,促進工會經濟活動規范運作,在工會整體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顯著成績。
(一)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經審工作機制
工會經審委員會是代表會員群眾對工會財務收支、使用和財產管理情況進行審查監督的組織。加強經審組織建設,配備高素質的經審干部,是搞好經審工作的基礎。三年來,經費審查委員會加強了對基層工會經審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要求基層工會經審會做到“三同時”,即在工會委員會換屆選舉時要同時考察、同時選舉、同時報批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在經審委員退休、調離時做到及時增補委員,把政治素質高、作風正派、有專業知識的干部選配到經審工作崗位上。
注重制度建設,是促進經審工作規范化管理的保證。三年來,鄉工會經審會注重經審工作制度建設,做到“三個堅持”。即:堅持對本級財務預決算“必審”制度;堅持經審會定期向工會委員會報告工作制度;堅持經審會學習制度。促進了經審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二)強化業務培訓,提高經審干部的自身素質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針對工會干部和經審干部變動較大的現狀,強化經審干部的培訓工作。在培訓中突出國家法律、法規的應用和經審工作綜此文來源于文墨星河:合分析能力的提高,達到了對參加培訓人員的業務指導、道德教育和信息交流的目的,使經審干部明確了新時期工會經審工作的精神,掌握了工作要領。
(三)扎實做好經審工作
實行基層工會經審工作臺帳化管理,把臺帳作為經審工作自我約束管理的載體,將工作計劃、會議內容、審計工作、工會經費計撥、問題建議等內容都反映在經審工作臺帳上,實現了整體、動態的管理。
(四)深入調查研究,提高經審工作整體水平
切實加強基層工會經審工作情況的調查研究,全面分析和把握經審工作發展趨勢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為制定政策、開展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通過聽取匯報、查看資料、召開座談會等方式,了解工會經審工作的現狀、存在困難及問題。
經過三年的工作實踐,我們深深感受到:工會領導的重視和支持是做好經費審查工作的關鍵;經審干部的工作水平和素質是做好經審工作的基礎;行政經費的支持是做好工會工作的保證。三年來,工會經審會的工作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是我們也看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差距與不足,如:經審干部的業務水平還有待提高,今后應在進一步貫徹落實《工會法》的基礎上,加大對經審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傳力度,通過建立健全以審計為基礎的經費審查監督機制,維護國家財經法紀,促進工會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努力為工會經審工作的開展創造思想上重視,組織上落實,工作上支持,經費上保證的良好工作氛圍,更好地發揮經審工作在工會整體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三年來,鄉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作有了很大進展,這是鄉黨委、政府重視支持的結果,是基層工會經審干部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無私奉獻、勤奮工作的結果,也是全體經審干部盡職盡責,團結協作的結果。在此,我代表鄉工會第二屆經審委員會向多年來重視和支持工會經審工作的各級領導和辛勤工作在經審工作一線的工會經審干部表示衷心感謝!
三、今后三年加強經審工作的建議
今后三年,工會經審工作要堅持以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精神,按照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貫徹全國總工會、縣總工會的工作部署,緊緊圍繞工會工作大局,依法履行經審監督職責,加強工會經費審查監督規范化建設,提升審查監督能力和審查監督質量,提高工會經審工作整體水平。
(一)加強領導,為工會經審工作的開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工會經審工作是工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工會民主建設,強化對權力制約和監督的重要渠道。必須依照法律規定實施工會內部管理監督機制,必須主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努力創新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必須科學規范工會經費的收、管、用,確保工會經費合理、正確使用。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對工會經審工作的領導,是以科學發展觀推動經審工作發展的根本保證。工會主要領導要為工會經審工作把關定向,把工會經審工作納入工會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經審工作和審查審計情況匯報,積極采納經審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監督。充分發揮經審監督的職能,在組織建設、制度建設、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和工作條件等方面,為經審工作的開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加大審計力度,發揮經審會的審查監督職能
加大審查審計工作力度,提高審查審計工作質量,實施從“源頭”、“過程”到“結果”的全過程監督。加大對工會經費預決算和執行情況的審查審計力度,保證經費的收繳和使用,積極開展對基層工會經審工作檢查和交流,并做好工會主席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努力促進工會經費收繳和上解任務的增長,促進工會經費按規使用,財產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審促收,以審促管,以審促用,以審促評,把服務與監督有機結合起來。
(三)加強服務指導,提高工會經審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
工會經費審計重點范文5
縣級供電公司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預算編制偏離工作實際,準確性、嚴肅性不夠。近年來,在開展縣級供電公司工會經費審計調查的過程中,審計人員發現,部分基層工會和縣級公司工會經費預算的編制情況沒有很好地結合工作實際進行認真研究、分析和論證,有的是隨意拼湊而成,還有的為圖省事,基本上照抄照搬上年度的預算或者直接在上年基礎上簡單地乘以一個系數而確定,預算編制與實際工作脫節,根本無法體現它的科學性和合理合規性。工會經費收繳不規范。在審計調查的過程中,發現有些單位擅自截留、挪用工會經費,有的單位將應繳上級工會經費直接抵銷上級撥入補助,有的單位財務按照工資總額的2%計提后未能全部轉入工會賬戶,有的單位甚至故意少撥繳工會經費。還有的單位收取其下屬公司或其集體企業上繳工會經費時不開具工會經費專用收據。如此種種,形成各種各樣的經費收繳不規范現象。工會經費支出隨意。在審計調查過程中,審計人員發現縣供電公司很多慰問費用采取模糊方式處理,費用到底用于何單位、哪些人員不清楚。更有甚者,直接在工會經費中列支土特產、名酒、旅游等支出。還有的大額列支辦公費用,從列支的辦公用品來看,明顯不是用于工會相關支出,而是正常的行政支出。還有些單位直接在工會經費中列支部分人員所謂的職代會籌備、工會經費檢查等加班費,而且發放對象還包含單位領導,這顯然違反了國家電網公司的薪酬政策??傊?,基層工會經費支出的隨意性很大,違反“八項規定”甚至財經法規的現象還一定程度存在,費用開支缺乏應有的約束力和監管力度。工會經費列支無標準。一些工會開展慰問活動,常年都是某幾家單位,而有的生產、營銷等一線部門常年得不到慰問。還有的同樣是看望病人,看望甲花費幾千元,而同一時間看望乙則僅花費幾百元。購置照相機、筆記本電腦等資產說買就買,而且數量較大,這些資產用于何處,是否經過采購申請、審批根本無從得知。更不可思議的是,有的單位在開展活動時,一般人員活動費用控制在500元以下,而其單位領導控制在5000元以下,顯然這不僅違背了工會經費傾向群眾的初衷,更違反當前“八項規定”關于嚴禁參加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的規定。
工會經費財務管理薄弱的原因
相關人員對工會財務管理重要性認識不足。有的縣供電公司領導認為,只要經費收得好,保證有錢就行,工會經費管理只是簡單的收支問題,只要收支有票據就夠了。忽視了工會經費的重要性和嚴肅性,沒有把加強工會財務管理作為依法治會、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手段,從而影響了工會經費管理的質量及使用效果。基層工會財會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當前,縣供電公司工會財務人員多為兼職或聘用,多數人員屬于無證上崗,且未經過任何財經法規和工會制度的培訓。加上人員變動頻繁,對工會管理相關法規制度和會計知識技能缺乏認真學習和研究。同時,他們很多都是兼職,工作繁忙,或是略懂點財會知識,但又不具備專業技能,因工會缺編制、人手少而臨危受命,平時工作只求收支平衡無差錯就萬事大吉,根本沒有關注工會預算管理、經費使用的合法合理和效能。工會財務管理的評估及績效考核機制不健全。目前,工會財務制度雖然規定了預算管理、依法收繳、民主管理、服務職工的原則,但工會經費預算執行完后,也僅限于預算完成的比率分析。工會預算信息資料庫的建立、工會經費基本支出的標準原則、項目支出合理合法性、重大決策事項及重點項目的社會效果、工會經費收支公開機制、經濟效益或成果轉化的綜合評價等,還沒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績效考評機制,制度規定的一些剛性要求和約束作用不強,從而弱化了人們對工會財務管理的認識。工會經費收支公開機制執行不到位。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中,關于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第七條“民主管理”原則規定:要依靠職工和工會會員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布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職工和工會會員監督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但實際工作中,工會經費很少有直面廣大職工的機會,多數都是部分高層人員及少部分關鍵人員掌握關鍵信息,而且他們內部遵循著所謂的“保密”機制,這就給一些不合法、不合理的操作提供了溫床和空間,造成工會經費管理處于所謂的“保密”和“秘密”狀態。
加強縣級公司工會財務管理的辦法
工會經費審計重點范文6
1.非公企業工會組建始終沒能與工會經費的收繳同步發展。非公企業的工會經費不能計提,或者不能及時、足額計提,使工會經審組織無從開展審計監督工作。隨著“兩個普遍”工作的不斷深化,集聚在街鎮、開發區(經濟園區)、商務樓宇的一大批非公企業成立了工會組織,盡管也曾有“先組建、后規范”、“邊組建、邊規范”的設想和計劃,但是完成建會任務以后,如何去規范,如何發揮作用就很少有人過問了;至于怎樣收繳好工會經費為職工服務,更是沒有人關心,在第十三次市工代會上,洪浩主席把這種現象稱之為“被工會”。所以,非公企業經審組織同步產生后也因此往往不能正常的運作,形同虛設。2.非公企業工會財務不獨立成為經費監督的難題。近年來,非公企業工會組織數量大幅度增長,但是許多非公企業工會沒有建立經費賬戶。有些職工人數較少、工會經費不多的非公企業工會無專戶,或由企業行政代管、或是成為工會干部抽屜中的日常收支流水賬。據了解,以上情況在全市各區、縣中非常普遍。非公企業工會無經費、有經費無賬戶,不僅成為當前開展非公企業工會工作的重要障礙,而且也是上海工會經費監督管理中突出問題。3.經審干部身兼數職經審監督工作難以到位。目前各區、縣社區街鎮總工會經審委員會主任一般由街鎮財務科長兼任,這部分同志雖有一定的財務和審計方面的專業知識,但是平時本職工作就非常繁忙,對于工會的經審工作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造成對所屬基層工會經審組織工作指導和服務的缺位。在非公企業中,選舉產生的經審干部多數不僅身兼數職,而且缺乏相關的專業知識,因此,履職的可能性、實效性微乎其微。
二、原因分析
1“.先組建、后規范”推進了非公企業工會組建,但后規范難度加大。2013年以來,非公經濟吸納職工比例逐年上升,大量集中在園區、樓宇、社區的小微企業,以成立“聯合工會”的形式予以“覆蓋”,但由于這些企業規模小數量多,行業多樣,職工層次高低不一,需求和訴求更為復雜?!跋冉M建、后規范”是我們推進非公企業工會組建的工作策略,但后“規范”工作不能及時跟上,在一定程度上就失去了推進“兩個普遍”的真正目的和意義。2.工會經費收繳亟需強有力的法律支撐。由于眾多的非公企業規模較小、企業經營者法制意識淡薄、職工流動性較大、企業生產效益普遍較差,從而造成工會經費更難收繳。即使是有相當規模的非公企業,其中有部分也不按《工會法》規定的工資總額項目組成來劃撥工會經費,而將如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均不列入劃撥的范圍。雖然《工會法》規定了企事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不劃撥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法不責眾,對數量眾多的非公企業都申請采用支付令的辦法是難以做到的。3.工會經費監督力量不足。由于非公企業工會組建時間前后不一,工作水平也參差不齊,有的經審組織(干部)因工會無經費、不建賬,無事可干;有的在企業身兼數職,本職工作忙,根本無暇顧及;有的企業人員流動大,剛剛當選就被調離或跳槽;有的因缺少相關專業知識,要參加上級工會的活動和培訓,也得不到資方支持。顯然,非公企業工會經審隊伍難以發揮應有作用。作為非公企業工會的上一級工會,其本身經費監督力量也明顯不足,難以勝任對下一級經費監督管理的職責。據了解,目前本市各街鎮社區總工會經審工作主要依靠街鎮機關財務人員兼職來開展,這些兼職經審干部其專業能力和從業資格一般沒有問題,基本能夠保證做好街鎮社區總工會本級的經審工作,但要抽出相當的時間和精力,進一步探索和推進下一級大量的非公企業經費收繳和審查監督工作,完成“下審一級”的任務,往往望而卻步。近幾年,上級工會和各級財政撥付的專項資金逐年遞增,其中相當部分是面向非公企業的,這些資金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社會關注度高,社區街鎮工會今后經審工作的任務會更重、難度會更大、作用也會更顯重要。
三、對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