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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機制的概念范文1
關鍵詞 隱喻 語言認知 語境
中圖分類號:H315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400/ki.kjdkx.2015.10.070
Cognitive Mechanism of Metaphor Based on Conceptual Integration Theory
――Talk about Different Metaphorical Meanings of Dog
SHAN Lingyun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Beijing 100029)
Abstract Metaphor is not just rhetorical device, but also a cognitive style, played a great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anguage. Metaphor of human experience as the basis, the starting point of similarity, from a simple, specific source domain mapping through images illustrating a complex, abstract target domain. From the dog at three different metaphoric sentences talk, to explore the cognitive mechanism metaphor from context, thought and culture, and to reveal its complexity.
Key words metaphor; language cognition; context
1 隱喻認知的提出
隱喻機制的理論探索最早可以追溯到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在《詩學》中,將詞匯劃分成8類,即當前性、陌生性、隱喻性、裝飾性、創新性、拓展性、縮略性和更替性(altered)。雖然這種劃分似乎沒有一個統一的邏輯標準,但開啟了以語義學為基礎的隱喻研究的先河。后來意大利修辭學家、哲學家安貝斯塔 ? 維柯首次揭示出“語言形式是打開使用詞匯的人的心靈以至于整個社會中心理、社會和文化生活的一把重要鑰匙”發端于20世紀60年代的語用學理論則開啟了系統研究隱喻交際功能的新篇章。以dog 為例:
(1)Mike is a pet dog he keeps.
(2)The film must be a real dog.
這兩個句子當中都有dog一詞,其表層意思都是“狗”,但隱喻意義不盡相同。例(1)中的“dog”就是基本語義,動物屬類,“狗”,主人的情感伴侶。
例(2)中的“dog” 指質量很差的物品。而這兩層意義是以“dog”的字面意義――“狗”為基礎的,是主體在某種特定情境中的主觀意向表達。從語用學的角度來看,說話人似乎對對聽話人發出“警告”或“建議”,提醒聽話人這部電影或許“危險”、“劣質”,例2的語用含義是“這部電影不怎么樣,不要看了?!?/p>
從以上的例子看出,學習一門語言的關鍵,是把語言的詞、句等表層語義結構和里層概念結構匹配起來,達到概念流利(conceptual fluency),辨識目標語中的表層含義、概念隱喻和其交際中的意向圖式,這就涉及到概念整合理論框架中隱喻的認知。
2 概念整合理論的基本框架
從認知的角度對隱喻進行分析研究,跳出純語言現象的傳統研究方法的樊籬。認知隱喻學認為,“隱喻是我們對抽象范疇進行概念化是有利的認知工具”。正如George Lakoff和Mark Johnson(1980)在其所著的《我們賴以生存的隱喻》一書中提出,隱喻不僅是修辭手段,而且是人們認知世界的一種思維和行為方式――隱喻概念體系。
肇始于于20世紀80年代末,由美國學者吉爾斯?弗科尼亞(Gills Fauconnier)和馬克?特納在其合著的《概念整合的原則》(Principles of Conceptual Integration, Fauconnier & Turner 2002)發展和完善該理論的框架。概念整合理論主張概念整合是一種人類基本認知機制,是基于一系列諸如類比、遞歸、概念包、知識框架等組成和控制(constitutive and governing)的連續性的網絡結構,基本元素包括與源域(source domain)和靶域(target domain)緊密相關的兩個輸入空間(input1, input2)、概念交集的類屬空間(Generic Space)和交互的復合空間(blend)。
概念整合理論強調的是新穎的概念化過程。類屬空間把輸入空間的交集信息整合為全新的層創結構,該結構遵循自身邏輯,在固有信息及文化認知的基礎上,呈現新的整合意義,或者說是預先儲存的信息的映現,在源域和靶域之間完成概念整合的動態化過程。
3 隱喻的認知機制結構分析
3.1 隱喻的本質
紐馬克認為,隱喻性語言占據英語語言的四分之三,有些是經反復使用已覺察不出隱喻意義的死喻,如“the mouth of a river”,有些是文體話語中的庫存隱喻,還有就是說話人根據自身體驗生成的創新型隱喻。無論哪種隱喻,其本質是一種跨不同概念域間的映射關系
如:a莎朗?斯通承認,為了不至于扮演性感金發女郎的角色,她必須抗爭。
b在經濟困難時期,關閉已帶來繁榮的自由貿易之門是一種本能。
在a句中,kitten(小貓)被歸類為逗人喜愛的小寵物,用作隱喻常常指非常性感、樂于調情的女人。在b句中,door(門)本來用來開啟和關閉建筑物、櫥柜或機動車輛,這里將其含義延伸,它的隱喻含義與進入組織、獲得機會等意義有關。
隱喻是用語言形式來表達超語言行為的微妙特征,紐馬克(2001:85)指出,隱喻必須在特定的語言環境中產生,也就是說情景因素對創造隱喻句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3.2 隱喻認知的情景信息
(1)微觀情景信息,即語境,包括上下文、交際的時間、地點、話題、方式、交際者的相互關系等。語境是人們進行話語活動的依據。運用語言形式的恰當與否,能否取得最佳的表達效果,取決于語境,而不是評論詞語本身的優劣。根據語用學分析,語境因素參與到決定句式字面性語義內容的過程當中,承載隱喻闡釋的并不是孤立的句式或句式類型,而是語境中的句式。
如馬丁?路得?金在他的《我有一個夢想》(“I Have a Dream”)的著名演說中,大量生動的隱喻置于非暴力抵抗爭取人權運動的語境中,將一些抽象的概念具體化,取得了極為強烈的認知和修辭效果:他把“希望”比成“燈塔”和“倉庫”;把“物質財富”比作“寬闊的海洋”;把“正義”比作“金庫”和“宮殿”等。全文至少用了17個隱喻。生動形象的比喻化平淡為生動,化抽象為具體,化深奧為淺顯,對自由平等的渴望表達得暢快淋漓,一瀉千里。
由此看出語境是受話者在話語過程中提取、構建并加工話語假設的背景,而話語假設當且僅當在該語境中才具有關聯性。
(2)宏觀情景信息,即地理、文化、社會、政治背景等諸多文化因素,是表達和理解意義的關鍵。
語言是文化信息的載體,語言中的隱喻當然也植根于文化,折射出某種特殊的文化結構和色彩。隱喻的使用者和受用者之所以能達到交際的目的,共同的文化根基是關鍵因素。比如,生活在臨海地理環境的人,語言表達上多采用與海洋相關的語匯表達隱喻,如:fish in the air (緣木求魚),miss the boat (坐失良機)等;英國地處西半球,北溫帶,海洋性氣候。當西風吹起時,英國正是萬物復蘇的季節,西風給英國人帶來的是溫暖和濕潤,帶來的是春天的氣息,因此,著名浪漫主義詩人詩人雪萊在 “西風頌”里是這樣贊頌西風的: If winter comes, can spring be far behind? 詩人把西風比喻成希望和力量,象征蘊含生命力的春風。
除了地理疆域因素,隱喻與社會歷史、、神話傳說、民俗風情都有聯系。如,歐美人表達“慘敗”會說“meet one’s waterloo”(遭遇滑鐵盧);無獨有偶,漢語亦有“敗走麥城”之說。英語隱喻有“Achilles’heel”(致命的弱點),漢語有“沉魚落雁、閉月羞花“之說等。
隱喻作為一種語言使用現象,語言系統中的一種操作,具備一定的語境規約性。Ortony認為隱喻表達的第一要素語境,根據以上所說數據驅動程序來解讀某一隱喻性詞匯、句子。
3.3 隱喻認知與思維
認知隱喻學的哲學基礎是體驗哲學,而體驗哲學強調心智的體驗性和思維的隱喻性。
心智的體驗性是指人們在對客觀世界感知體驗的基礎上通過認知加工獲得的經驗,是一種高層次的心理活動,包括推理、判斷、選擇、想象,知識和知識創造性思維。萊考夫等認為,人類的概念系統(思維過程)是通過隱喻來建構,就是以一個認知域的經驗來理解另一個認知域的經驗,源域的部分特點被映射到靶域上,后者因前者使語義理解變得容易。
3.4 隱喻與跨文化交際
每一種經驗都是有文化預設背景的,或者說文化在體驗本身中得以體現(不同民族可能有某些相同的經驗積累,催生出相似的隱喻表述,如英、漢語中都有方向性詞語來描述人的心理狀態,漢語常說“情緒高漲”,英語有:Her spirits were high with the hope of seeing Nick in minutes rather than hours. (她很興奮,因為只消等上幾分鐘而不是幾個小時就有希望見到尼克了)。另以動物隱喻為例。由于人類對某些動物的習性、特征和習慣具有共同的認知基礎,因此基于這些動物表象的認知,不同語言的概念隱喻有重疊現象,如蛇(snake)在中英文化中都是讓人恐懼產生厭惡的動物,英語以snake 為中心的詞語有a snake in the grass(潛伏的危險),漢語則有“佛口蛇心”之說。
但是,不能否認的是,不同群體因不同的文化背景對某些現象或事物的確有不同的經驗內涵和價值取向,這種不同的價值觀也滲透到隱喻化的思維過程。如漢語中“龍”在中國人的信仰中是最神異的靈獸,象征吉祥、尊貴、神圣,是中華文化的元色,體現美好的意義,如“龍騰虎躍”、“龍鳳呈祥”。而英語文化中“dragon”(龍)則是一個張牙舞爪、令人生畏的怪獸形象,是兇險、罪惡的化身,與上帝作對的惡魔撒旦(Satan)被稱為the great dragon。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日益深化,不同文化處于不斷的碰撞和交織中,漢英隱喻也在不斷交融與互鑒。透過隱喻我們可以洞悉文化在認知中的異同及其理據,對跨文化交際具有重要的實踐指導意義。
4 結語
用來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語言很復雜,隱喻式的語言俯拾皆是。認知隱喻觀認為人們通過具體事物的認知模式(或意象圖示、框架等)認識和構造對他事物的認知模式,即實現跨域映射,隱喻也因此產生。隱喻的認知是認知結構、文化心理、語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參考文獻
[1] 熊學亮.認知語用學概論[M].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1999.
德育機制的概念范文2
科技的進步需要知識的發展創新,二十一世紀是知識的時代,是創新的時代,誰能更多的掌握知識把控人才,誰就能屹立世界民族之林。知識的發展再教育,科學合理的教育模式是培養高端人才的主要渠道。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是教育的根本出發點,提高學生的綜合能力是宗旨。一名學生的培養接受知識的主要渠道是通過課堂教育實現。新課改就是通過轉變課堂教學的方法,轉變師生的傳統觀念,重新定位學生和教師的角色,使教師由教學的組織者轉變為參與者,和教學的促進者。學生是發展的主體,是教育的改革的主體。教學理念的轉變應以學生的實際情況為出發點。
1 新課改形勢下高職英語教學的特點
經濟全球化,社會信息化的發展形勢日益嚴峻,英語的應用范圍迅速擴展。時代的發展對英語教學也相應的提出更高的要求,高職英語新課改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誕生的。新課改的標準和新教材都適應時展的需要,進一步優化英語教學的過程,細微分解英語學習中注意的學習要點。這一改革也給高職英語教與學帶來新的考驗。
1.1 實用為主,應用為目的的教學思想
從整體上講新課改下高職英語教學的要求,明確提出英語教學的目的是使學生掌握一定的英語基礎知識和技能,具備聽,說,讀,寫,譯的能力??梢越柚~典翻譯英文的相關資料和書籍。在涉外交際的日?;顒雍蜆I務活動中靈活熟練的運用英語口語和書面表達。并為以后的英語學習打下良好的學習基礎。高職教育是培養,技術,管理,服務等領域的專業人才。英語課程不僅要為學生打好語言基礎,更應注重學生口語在實際涉外活動中的應用能力的培養,積極本著實用為主,夠用為度的原則把學習英語語言技巧和口語應用作為主攻方面。
1.2 因人而異的教學要求
基于目前高職,高專,成人高專學生入學時英語水平的高低不同之分,高職英語教學分成兩級以滿足實際教學的需要。對不同的學生實施分級指導學習,從不同的英語知識水平面對學生進行指導學習。級是標準要求,水平高的學生要符合“級”的要求,入學時學生的英語水平也要符合“級”的要求。學生在符合實際情況的指導教學方法下,經過學習一段時間后達到“級”的要求。隨著學生英語水平的不斷提高要重視英語語言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培養。切實提高學生口語交際能力。
2 高職英語教師在新課改理念中角色的轉變
老式的英語教學方法,采用填鴨式的灌輸方式,一成不變的機械式英語教學程序,沉悶的課堂使學生被束縛,無法開拓學生的思維,不能及時的提高學生的積極性。許多學生產生厭學的心理。因此轉變師生角色極為重要。
2.1 由教學的純組織者轉變為課堂情景氣氛的創造者、參與者
要想學好高職英語這門學科,教師要轉變教學思維,變換角度,貼近學生學習生活。積極著力于提高課堂氣氛,更多的開展課堂英語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學習英語知識,完成教學目標。這就要求教師在準備課程時既要覆蓋將要學習的知識又要復習原有的知識,將知識穿插在活動中,以學生為中心,了解鼓勵學生自主學習,提高學生的學習愛好。給學生以足夠的學習空間,而老師則漸漸的轉變為課堂的參與者。
2.2 由單純的教學者變成科研者、學習者
在新課改的背景下提高師資隊伍的綜合能力,特別是教師教學中的科研能力尤為重要?,F階段的高職英語教師要求具備良好的教學素質和教學中對所遇到的問題進行實際研究的能力。教師要以一個研究者的心態去看待教學中遇到的問題,積累經驗分析實踐中的問題,對自身的行為也要做到時常反思。將研究的經驗和成果進行總結。
3 引導調動學生學習情緒,轉變學習方式
英語學習當中情緒是否高漲對英語的學習十分重要,這一非智力因素的動力是不可忽視的。教師要善于調節學生的學習情緒,因為學生在積極的情緒狀態下更容易理解接受言語累知識的指導,使學生更有激情與老師同學交流學習英語知識。情感因素不僅影響學生學習的短期效果,還關系學生自身的長遠發展。積極調動掌控學生的學習情緒是提高學生學習成績的重要手段。
3.1 充分調動學生的情緒
尊重和鼓勵學生是教師教學的小竅門,也是了解學生的重要體現。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和麻煩,很多問題的難易程度不同,學生的學習水平也高低不同,同時很多學生有著不同的自尊心。老師用科學的方法和和藹的態度去關心和鼓舞學生是非常必要的。很多學生對老師的評價很在意,老師對學生的肯定是學生學習的巨大推動力,也使得學生可以更自信的投入到學習當中。學生學習情緒的調動可以讓學生帶著熱情去學習,積極的參加到學習當中完成所有的學習任務。學生真正轉變成課堂的主體。同時也鍛煉了學生的集體榮譽感。
3.2 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意識
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是國家未來的希望,每位學生能否自主的學習事關教學的成敗。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意識要留給學生一定的自由空間和自由時間,讓他們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并利用英語這門學科進行交流和工作。以完成某些項目。
德育機制的概念范文3
CDIO工程教育模式,是近年來國際工程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是由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瑞典皇家工學院、瑞典查爾摩斯工業大學和瑞典林雪平大學等四所大學共同創立的工程教育改革模式。CDIO代表構思(Conserve)、設計(Design)、實現(Implement)、運作(Operate),是“做中學”的一種模式。它以產品從研發到運行的生命周期為載體,讓學生以主動的、實踐的、課程之間有機聯系的方式進行學習。CDIO理念不僅繼承和發展了歐美20多年來工程教育改革的理念,更重要的是,提出了系統的能力培養、全面地實施指引(包括培養計劃、教學方法、學生考核以及學習構架)以及實施檢驗的12條標準,具有可操作性(標準中提出的要求是直接參照工業界的需求),因而能夠滿足產業對工程人才質量的要求。
瑞典國家高教署2005年采用的12條標準,對其國內約100個工程學位計劃進行評估。結果表明,新標準比原標準能適應更寬的領域。新標準的執行,有利于提高質量;更重要的是,新標準為系統化發展提供了基礎。
我國汕頭大學工學院于2006年初成為中國第一個國際合作組織成員,并結合中國實際,在CDIO基礎上,創新性地提出EIP-CDIO培養模式,即注重職業道德、誠信和職業素質,并與“構思―設計―實現―運作”進行有機結合,強調做人與做事相結合,做人通過做事體現,做事通過做人保證,并在培養過程中注重人文精神的熏陶,從而使培養出的工程師具備優秀的職業道德,正直,富有責任感。
二、目前高職計算機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
1.高等職業教育急需的“雙師型”教師數量偏少,素質偏低
師資是實施專業教學的主力軍,是高職能否辦出特色的關鍵。教師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教育質量的優劣。高職教師的功能作用大大不同于傳統的普通教育,他應當同時滿足高等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兩方面的基本要求。
計算機是一門實踐性較強的學科,只有真正實踐過,才能教好學生。但是,一些高職高專教師并不具備這樣的實踐能力,有的教師講授管理信息系統開發課程,卻從來沒有開發過一個完整的系統,教學過程中只能照本宣科,學生提一個問題就可能把老師問住。教師實踐能力不強,學生的實踐能力也不會強;同時,學生也會對老師產生不信任感,從而影響學習的興趣。
2.課程設置太多、太雜
很多高職高專為了緊跟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在計算機專業中開設了新課程,如ASP、JSP、JAVA 、C++等程序設計類語言課。由于總學時的限制,致使每門課的學時都不多,學生剛學了“皮毛”知識,這門課程就結束了。大部分學生就只是應付考試,根本不可能應用所學課程,進一步開發系統。
3.教學方法單一
素質教育強調學生是教育的主體,教師是主導,引導學生學習。課堂教學是實施素質教育的主渠道,但在高職高專計算機專業課的教學中,課堂教學基本還是沿用過去的教育模式,老師講,學生聽。這樣的教育模式,忽略了學生潛在的個體差異,阻礙了部分學生主動探索、積極思維的發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沒有被充分調動。雖然社會和學校不斷倡導進行教學方法的改革,但由于新教學方法的實施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很多方面的內容,許多改革都半途而廢,最終導致教學改革往往只是形式上的改變,沒有實質性的變化。教學方式上雖然大多采用了多媒體教學,但很多課程只是將板書制作成課件放給學生看,對教學根本起不到實質性的作用。
4.教學基本建設比較薄弱
由于高職教育的“多頭”管理,政策、措施不配套,近年來又處在快速發展的階段,致使其基本建設滯后。尤其是實驗實訓設備規模較小、技術較差,都成為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的障礙。
三、高職計算機專業畢業生素質與就業市場需求的差距
根據目前的就業市場調查,許多計算機企業都不愿意接收剛剛畢業的學生,其主要原因可以歸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1.缺乏實踐經驗,自學能力不足
由于計算機發展速度過快,造成學生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落后于實際,不能將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另外,由于學校使用的教材陳舊,其更新速度跟不上現實的發展。教學側重于理論,教授專業課程的教師一般沒有豐富的實踐經驗,不能很好地指導學生實踐。由于這種教育的脫節,大部分學生的動手能力都不足,缺乏社會經驗,不能直接進入工作,還需要花費培訓經費,穩定性不高。這些共性問題,在面試的時候表現得非常明顯,畢業生反應不夠敏捷,按部就班地按照準備的模版回答,一旦面試官換一個角度,應聘者立刻找不到方向,依然按照自己的思路繼續下去。學生缺乏動手能力以及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專業知識不夠完備,缺乏主動學習興趣,以及自學能力不足。
2.缺乏職業素養
一些學生缺乏職業素養,在項目開發過程中存在著不規范操作的問題。這也造成一些畢業生難以找到工作,即便找到了,也需要花費一年的時間才能正式走上工作崗位。
3.缺乏吃苦耐勞的精神
計算機專業的高職畢業生,在學校里往往把自己定位為“白領”,甚至是“高級白領”,對于“白領”的工作性質并不了解,簡單地認為是每天“拿高薪、吃閑飯”。久而久之,很多學生明顯缺乏吃苦耐勞的精神。實質上,計算機行業的用人單位越來越關注高職畢業生是否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有些用人單位甚至將“吃苦耐勞”明確寫在招聘要求中。
4.核心技能低
高職學生能力素質中,最核心的內容是核心技能。因此,用人單位對高職畢業生綜合素質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是對其核心技能的要求。不同的計算機專業畢業生,用人單位側重其不同的能力。高職計算機專業畢業生所涉及的生產類、研發類、服務類、文化傳播業、政府部門等。由于企業崗位所處行業種類太多且企業崗位間的實力參差有別,所以,對人才的要求條件側重點又有所不同。
四、CDIO理念在高職計算機教育中的應用
事實證明,以往的高職計算機教育模式難以培養出合格的計算機應用型人才。CDIO工程培養模式――“構思、設計、實現、運作”,正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傳統高職計算機教育的不足。筆者認為,改革高職計算機教育模式,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從教學計劃上做變革,轉變傳統的教育觀念
CDIO的標準提出,要以CDIO為基本環境,這就要求在高職計算機教育中,應該把專業知識的學習放在工程環境下,即把產品、過程或系統的構思、設計、實施和運行作為高職計算機教育的環境。
2.計算機課程設置
做課程設置計劃時,必須清楚專業培養目標,了解企業的普遍需求。CDIO模式的集成化課程設置要求建立和發展課程之間的關聯,使專業目標得到多門課程的共同支持;要制訂具體計劃,使課程關聯得以針對CDIO教學大綱制定基于需求分析所要達到的4個類型素質和能力。以往的大多數課程設置中,各門課程都按學科內容各自獨立,彼此很少關聯。CDIO模式則按照工程項目全生命周期的要求組織教、學、做,突出課程之間的關聯性,圍繞專業目標進行系統設計,從而避免不必要的重復,使學生掌握各門課程知識之間的聯系,并用于解決綜合的問題。完成該項工作的關鍵,是打破教師之間和課程之間的壁壘,要圍繞CDIO工程項目的實施進行教學計劃設計和課程關聯工作。
3.強化實踐教學,重視校園文化素質教育
CDIO教育模式強調學生在實踐、“做”的過程中學習知識、掌握知識。實踐教學和課外活動,使學生不僅能夠深化已掌握的知識,而且是一種了解社會、接觸社會、培養情趣、思維、實踐能力等綜合素質的教育方式。所以,應該有計劃、有組織地引導學生參加科研項目學習,參與學術講座和社會實踐,將理論知識與社會實踐結合起來。通過參與社會實踐活動,使學生在親自面對和解決實際問題的過程中,開闊視野,增強運用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找到自身能力與社會需求之間的差距,提高獲取知識的主動性,增強他們的創新意識、創新精神,學會合作共事,培養團隊意識和團隊精神,提高整體綜合素質。
4.提升教師的工程實踐能力
CDIO工程教育的教育模式是基于實踐的,所以,任課教師既要具有計算機理論知識,又需要具備實際的工作經驗。這樣,才能給予學生足夠的實踐指導,避免學生走入誤區。目前,高校存在著一大批沒有經過實踐的計算機教師,他們是計算機教育改革的重大障礙。對此,必須加強教師實踐能力的培養。如果在經費允許的情況下,聘請校外工程師做指導,效果會更好。
5.實現計算機教育導師化
現行的高職計算機教育多為“大鍋飯”,即一門課程一個老師,一位教師負責一個班。這就使得一些性格內向的學生得不到很好的輔導。另外,在現代的計算機工業中,只有非常少的項目需要幾百人一同完成。通常在企業中,一個項目小組人數只有7~10人。導師化是把一個專業的學生化整為零,分配給不同的導師,由導師根據教學計劃制定項目,并指導學生完成項目。這樣,更容易使學生系統地學習到專業知識,同時可以適應現行企業的習慣,培養團隊精神。
6.學生考核
CDIO模式能力評價標準要求對學生個體在CDIO教學方法中獲得的成效進行評估驗收,重在強調能力培養,使能力本位的教學觀貫穿課程構思、設置和教學實踐的全過程。因此,必須確保能力評價過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采用不同的方法評價不同的能力。當然,評價學生學習效果,產學合作的作用更具有說服力。由于學生的實踐項目多從業界獲得,因此,對學生能力的評價,不僅要來自學校教師和學生群體,也要來自業界。
德育機制的概念范文4
一、國際稅法的概念與調整對象
國際稅法(international tax law)是一門年輕的法學學科,其基本范疇與基本理論尚處在形成時期,關于國際稅法的一系列最基本的理論問題如國際稅法的調整對象、概念、性質、基本原則、體系與地位等等,學界尚未取得一致觀點。我們本著“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態度,對國際稅法的一系列基本理論問題予以評述與研究,以期能推動中國國際稅法學基本范疇體系的形成與成熟。
(一)國際稅收的概念
國際稅法是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而逐漸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它是一種作為上層建筑的法律制度現象,其產生和發展的基礎是國際稅收現象的產生與發展。因此,探討國際稅法的概念就不得不首先從國際稅收(international taxation)的概念入手。
稅收是國家主權的象征,它是一國憑借政治權力,參與社會產品分配而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方式,它體現的是以國家為主體的特定分配關系。稅收屬于一國主權范圍內的事,對于他國的人與事無權行使課稅權。但隨著國際經濟交往的不斷發展與各國經濟聯系的不斷加深,特別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隨著國際經濟、技術、貿易、投資、交通、通訊的迅速發展,出現了經濟全球化與經濟一體化,使得稅收關系也突破一國領域而形成國際稅收關系。
關于國際稅收的概念,學界主要存在兩大分歧。第一個分歧是國際稅收是否包括涉外稅收,在這一分歧中存在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為狹義說。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國際稅收僅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在憑借政治權力對從事跨國活動的納稅人征稅時所形成的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稅收利益分配關系。該觀點嚴格區分國家稅收與國際稅收,認為,一個國家的稅收不論其涉及的納稅人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也不論其涉及的課稅對象位于本國境內還是位于本國境外,都是該國政府同其本國納稅人之間發生的征納關系,應屬于國家稅收的范疇而排除在國際稅收概念之外,即國際稅收不包括各國的涉外稅收。第二種觀點為廣義說。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國際稅收除了指國家與國家之間稅收利益分配關系外,還包括一國對涉外納稅人進行征稅而形成的涉外稅收征納關系,即國際稅收除狹義的國際稅收外,還應當包括一國的涉外稅收。
關于國際稅收概念的第二個分歧是間接稅是否應包在國際稅收的概念之內,關于這一分歧也有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為狹義說,認為,國際稅收涉及的稅種范圍只包括所得稅和財產稅等直接稅,而不包括關稅、增值稅、營業稅等間接稅。第二種觀點為廣義說,認為國際稅收涉及的稅種范圍除所得稅和財產稅外,還應當包括關稅等間接稅稅種。
通過考察國際稅收的產生與發展,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個結論:(1)國際稅收產生的基礎是國際經濟一體化,或者說是跨國經濟活動;(2)各國政府對跨國經濟活動的稅收協調,其目的不僅僅在于對“稅收利益的分配”,而且在于通過稅收協調促進國際經濟的發展并進而促進本國經濟的發展;(3)對商品稅的國際協調也是國際協調的重要內容;(4)國際稅收協調最終是通過一國政府與跨國納稅人之間的征納關系來實現的。因此,國際稅收的概念理應包括一國的涉外稅收,國際稅收不能脫離一國的涉外稅收而單獨存在,沒有各國的涉外稅收征納關系,不會出現國家間的稅收協調關系。[1]
(二)學界關于國際稅法概念的分歧
理論界對國際稅法概念的分歧與上述國際稅收概念的分歧是直接對應的,即也存在兩大分歧,而每種分歧中也存在廣義和狹義兩種觀點。關于國際稅法是否調整涉外稅收征納關系,狹義說認為,國際稅法僅僅調整國家間的稅收分配關系,而廣義說認為,國際稅收既調整國家間的稅收分配關系,也調整國家與涉外納稅人間的涉外稅收征納關系。關于國際稅法的調整對象是否應當包括間接稅,狹義說認為僅僅包括直接稅,廣義說認為涉外性質的關稅等間接稅也包括其中。
縱觀目前中國國際稅法學界的觀點,主張純粹狹義說的學者已經基本沒有了,所謂純粹狹義說,是指既認為國際稅法不包括涉外稅法,又認為國際稅法不包括商品稅法。絕大多數學者都主張國際稅法包括涉外稅法,一部分學者主張國際稅法包括商品稅法。近年來也有學者提出一種新的觀點,認為國際稅法不包括涉外稅法,但所涉及的稅收不僅僅局限在直接稅領域,商品稅領域只要存在國際稅收協調,同樣屬于國際稅法的調整對象。[2]
(三)界定國際稅法概念的出發點
我們這里主張最廣義的國際稅法學觀點,認為國際稅法既包括涉外稅法也包括商品稅法。之所以主張最廣義的國際稅法觀點,是基于以下三點考慮:
(1)從實用主義的觀點出發,國際稅法學是研究調整國際稅收關系的各種法律規范的學科,目的是為了更好的解決國際稅收領域的問題并推動國際稅法的發展與完善。而國際稅收領域中的問題并不僅僅局限在各國所簽訂的國際稅收協定,離開了各國的涉外稅法,國際稅收領域中的問題根本無法解決。同樣,國際稅收領域中的問題也不僅僅局限在直接稅領域,關稅、增值稅等商品稅領域也存在國際稅收問題,一樣需要解決。因此,為了更好的解決國際稅收領域中的法律問題,我們主張把所有與解決國際稅收領域直接相關的法律都劃入國際稅法的領域。
(2)從部門法劃分的觀點出發,一般認為,國際稅法屬于國際經濟法中的一個子部門法,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國際稅法也屬于稅法的一個子部門法。而且關于國際法與國內法的劃分,特別是國際經濟法與經濟法的劃分,其標準很不統一,學界也存在眾多分歧,把這些分歧全部拿到國際稅法領域中來看,一方面根本無法解決這些分歧,另一方面也阻礙了國際稅法自身理論問題的發展。所以,我們主張在這一問題上暫時不爭論,而是把這些問題留待國際稅法發展的實踐去解決。為了不束縛國際稅法的發展,我們認為主張最廣義的國際稅法更符合國際稅法發展的自身利益。
(3)關于稅法,我們一直主張把稅法視為一個綜合法律領域,[3] 同樣,我們也主張將國際稅法視為一個綜合法律領域,而不是把國際稅法視為一個嚴格的、純而又純的部門法。國際稅法的調整對象與概念并不是一個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而是一個需要最后解決的問題,即把國際稅法的基本問題都研究清楚以后再來解決的問題,而不是首先就給國際稅法限定一個概念和范圍。應當是概念符合實踐的需要,而不是用概念來限定實踐的范圍。
(四)國際稅法的定義
關于國際稅法的定義,學界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包括以下幾種:(1)國際稅法是調整國與國之間因跨國納稅人的所得而產生的國際稅收分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4] (2)國際稅法是對國際稅收關系的法律調整,是協調國際稅收法律關系的國際法律原則、規則、規范和規章制度的總和;[5] (3)國際稅法是調整國際稅收關系,即各國政府從本國的整體(綜合)利益出發,為協調與國際經濟活動有關的流轉稅、所得稅和財產稅而產生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與跨國納稅人或征稅對象(商品)之間形成的征納關系的國際法和國內法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和;[6] (4)國際稅法是適用于調整在跨國征稅對象(即跨國所得和跨國財產)上存在的國際稅收分配關系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稱;[7] (5)國際稅法是調整國際稅收協調關系(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在協調它們之間的稅收關系的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關系的總稱)的法律規范的總稱;[8] (6)國際稅法是調整國家涉外稅收征納關系和國家間稅收分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9]
根據我們所主張的廣義國際稅法的概念,國際稅法的定義應當能夠體現出國際稅法的兩個調整對象:國際稅收分配關系與涉外稅收征納關系;其次,國際稅法的定義應當體現國際稅法的調整對象不僅局限于直接稅,還包括間接稅。上述定義有的沒有包括涉外稅收征納關系,有的沒有體現商品稅關系。因此,最適合本書所主張的廣義國際稅法概念的定義應當是:國際稅法是調整在國家與國際社會協調相關稅收的過程中所產生的國家涉外稅收征納關系和國家間稅收分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10]
(五)國際稅法的調整對象
國際稅法的調整對象,是國家與涉外納稅人之間的涉外稅收征納關系和國家相互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從發展趨勢來看,國際稅法總是同時對涉外稅收征納關系和稅收分配關系進行共同調整的,已經很難明顯區分出國際稅法只調整其中一種關系而不調整另一種關系。盡管從單個的國際稅收法律規范來看,其調整對象的單一性仍然存在,但已顯得很模糊了?!皣覍鐕{稅人具體征收的每一項稅收,其中既包括了國家對跨國納稅人的跨國所得的征納關系,也涉及國家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11] 因為無論如何,國際稅收條約或協定必然最終要在國家的涉外稅法中體現并依據這些涉外稅法才得以實施;而國家在制定或修改本國涉外稅法時,也必須考慮到本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稅收條約和協定以及有關的國際稅收慣例,創造本國涉外稅收法制與國際稅法相銜接的“軌道”,從而使本國的涉外稅法不可避免地帶有“國際性”的烙印。
國家的涉外稅收征納關系和國家間的稅收分配關系,二者雖然作為一個整體成為國際稅法的調整對象,但在整體的內部,二者的地位又稍有不同。這在于:從國際稅收關系的形成來看,國家的涉外稅收征納關系的出現早于國家間的稅收分配關系的產生,后者是以前者為邏輯前提而導致的必然結果。所以,我們在表述上總是把國家的涉外稅收征納關系放在前面。然而從關系的本質來看,盡管國家的涉外稅法具有鮮明的“國際性”,但同時也是其國內稅法的組成部分之一,涉外稅收征納關系與國內稅收征納關系并無本質不同;而國家間的稅收分配關系則從根本上促成了國際稅法作為國際經濟法的一個獨立法律分支的最終形成,并成為其區別于國內稅法的本質特征。
二、國際稅法的性質
國際稅法的性質,是指國際稅法區別于其它法律領域的根本屬性。關于國際稅法的性質問題,學界尚沒有學者深入研究。我們認為國際稅法的性質是與國際稅法的調整對象、概念、淵源、體系和地位等一系列基本理論問題直接相關的,國際稅法的性質是國際稅法的調整對象以及法律淵源在法律規范上的體現。深入研究這一問題,對于研究國際稅法的概念、淵源、體系和地位等基本理論問題都具有重要意義。事物的性質總是在一定的參照系中,在與其他相關事物的比較中體現出來的,因此,我們研究國際稅法的性質也要放在一定的參照系中。根據學界討論法律規范性質所使用比較多的參照系,我們選取了公法和私法、國際法和國內法以及實體法和程序法等三個參照系,分別探討國際稅法在這三個參照系中的性質。
(一)公法兼私法性質
公法與私法是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首先提出,后來廣泛流行于大陸法系國家的一種法律分類方法。烏爾比安認為:“有關羅馬國家的法為公法,有關私人的法為私法?!盵12] 當時羅馬法學家并沒有對此問題予以系統闡述,只是企圖把公共團體及其財產關系的法律與私人及其家庭方面的法律作出區別。自古羅馬到中世紀的法律體系一直都是以私法為主,但17、18世紀以來資本主義的發展和中央集權國家的形成,為公法的發展和公法和私法的劃分奠定了基礎。在當代,又出現了公法與私法互相滲透結合的趨勢,即所謂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因此,法是否應當劃分為公法和私法以及劃分標準如何確定,這些問題爭論頗多,沒有定論。[13] 縱觀這些分類標準,大體可以分為三類:(1)利益論(目的論),認為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利益為目的的法為公法,維護私人利益為目的的法為私法;(2)主體論,認為規定法律關系的主體一方或雙方為代表公共權力的法為公法,規定法律關系的主體雙方均為私人的法為私法;(3)服從論(權力論),認為規定國家與公民、法人之間權力服從關系的法為公法,規定公民、法人之間平等關系的法為私法。[14] 現代法學理論認為,任何一種單一的標準都不足以明確劃分公法與私法,因此,一般采用綜合標準,即凡涉及到公共權力、公共關系、公共利益和上下服從關系、管理關系、強制關系的法,即為公法,凡屬于個人利益、個人權利、自由選擇、平權關系的法即為私法。[15]
國際稅法屬于公法還是私法,還是二者兼而有之,學界尚沒有學者討論,[16] 我們認為這與學界對于國際稅法概念的理解是直接相關的。如果把國際稅法定位于國際公法的一個分支部門,那么,國際稅法的性質就只能是純粹的公法。[17] 但如果把國際稅法定位于既包括國際法規范也包括涉外法規范的綜合領域,那么,國際稅法就有可能具有私法的性質。廣義國際稅法的調整對象包括兩個方面:國家間的稅收分配關系和國家的涉外稅收征納關系。國家間的稅收分配關系是兩個以上的主權國家在分配稅收利益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雖然涉及的主體是國家,涉及的利益也是公共利益,但其中所體現的平等互利的原則與私法關系有諸多類似之處,而且其所涉及的利益也包括個人利益,因此,調整這部分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雖然在整體上屬于公法,但其中蘊含有較多的私法色彩。國家的涉外稅收征納關系純粹屬于國內稅法的組成部分,這一問題就轉化為稅法屬于公法還是私法的問題,關于這一問題,國內稅法學界討論的也比較少,但一般認為由于稅法在主體上涉及到國家這一公共權力組織,在保護的利益上涉及到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而且具有強烈的權利服從關系色彩。因此,稅法在總體上屬于公法,但稅法也體現出較多的私法色彩,如課稅依據私法化、稅法概念范疇私法化、稅收法律關系私法化、稅法制度規范私化法等等。[18] 綜上所述,廣義國際稅法在總體上屬于公法,但兼具私法的性質。
(二)國際法兼國內法性質
國際法和國內法是根據法律規范的創制主體和適用主體的不同而對法律規范所作的分類。國內法是指在一個主權國家內,由特定國家法律創制機關創制的并在本國主權所及范圍內適用的法律;國際法則是由參與國際關系的國家通過協議制訂或認可的,并適用于國家之間的法律,其形式一般是國際條約和國際協議等。[19]
關于國際稅法的國際法與國內法性質與學者對國際稅法的界定具有直接的關系,如果把國際稅法嚴格界定在國際法的范圍內,認為國際稅法就是包含財政內容的國際公法,[20] 即不包括各國的涉外稅法,那么,國際稅法的性質就是純粹的國際法。如果認為國際稅法包括各國的涉外稅法,那么,國際稅法的性質就是兼具國際法和國內法的性質。目前,中國國際稅法學界基本持后一種觀點,即國際稅法包括國際法規范和國內法規范,國際稅法的國際法規范源于用以調整國家間稅收分配關系的國際稅收協定;其國內法規范源于各國的涉外稅收法律制度。
(三)程序法兼實體法性質
實體法與程序法是按照法律所規定的內容不同為標準對法律所作的分類,一般認為,規定和確認權利和義務或職權和職責的法律為實體法,以保證權利和義務得以實現的或職權職責得以履行的有關程序為主的法律為程序法。[21]
關于國際稅法的程序法與實體法性質,一種觀點認為國際稅法只能采用間接調整手段,即國際稅法只包含沖突規范;另一種觀點認為,國家稅法既可以采用間接調整手段,也可以采用直接調整手段,即國際稅法既包括沖突規范也包括實體規范。[22] 目前,后一種觀點為中國國際稅法學界的通說,即認為國際稅法的法律規范既包括實體法規范,又包括程序法規范。國際稅法的實體法規范是指在國際稅收法律規范中所規定的直接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范;程序法規范是指國際稅收法律規范中關于稅收征收管理機關及其征收管理程序的規定以及用以確定不同國家稅收管轄權的沖突規范。國際稅法中的沖突規范在形式上與國際私法中的沖突規范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前者只是將征稅權劃歸某一方,而不象國際私法那樣采用反致或轉致的方法,而且,前者也不存在重疊性的沖突規范和選擇性的沖突規范兩個類別。[23]
「注釋
[1]參見邱文華、蔡慶:《國際稅收概念與國際稅法概念新探》,載《北方經貿》1999年第5期。
[2]參見翟繼光:《新國際稅法論論綱-兼論廣義國際稅法論的缺陷》,載《法商研究》2002年專號。
[3]參見劉劍文、熊偉:《二十年來中國稅法學研究的回顧與展望》,載劉劍文主編:《財稅法論叢》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劉劍文主編:《稅法學》(第2版),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前言。
[4]參見陳大鋼:《國際稅法原理》,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頁。
[5]參見那力:《國際稅法學》,吉林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2頁。
[6]參見邱文華、蔡慶:《國際稅收概念與國際稅法概念新探》,載《北方經貿》1999年第5期。
[7]參見廖益新主編:《國際稅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9頁。
[8]參見翟繼光:《新國際稅法論論綱-兼論廣義國際稅法論的缺陷》,載《法商研究》2002年專號。
[9]參見劉劍文主編:《國際稅法》,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5頁。
[10]需要強調的是,這里說的是“最適合本書所主張的廣義國際稅法概念的定義”,而并不是強調最正確或最科學的國際稅法定義,也不強調是唯一正確的定義,主張其他國際稅法概念的學者,也有最適合于他們的定義。
[11]參見余勁松主編:《國際經濟法》,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415 頁。
[12]參見朱景文:《比較法總論》,中國檢察出版社1992年版,第183頁。
[13]參見張文顯主編:《法理學》,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56頁。
[14]參見《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4年版,第80頁;沈宗靈主編:《法理學》,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322頁;程信和:《公法、私法與經濟法》,載《中外法學》1997年第1期。
[15]參見張文顯主編:《法理學》,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57頁。
[16]嚴格來講,公法和私法的劃分是不適用于國際法的,但我們所研究的國際稅法并不僅僅包括國際法,而且包括國內法,因此,我們對于國際稅法性質的討論準用國內法的討論模式,并把國際法在整體上歸入公法,但需要強調的是,這里的公法不同于國內法意義上的公法。
[17]其實,國際法也有私法的性質,正如著名法哲學家凱爾森所言,國際法通常歸入公法領域,但它幾乎毫無例外地符合自治的原則,而自治的原則正是私法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參見[奧]凱爾森:《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沈宗靈譯,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年版,第231頁。
[18]參見劉劍文、熊偉:《wto體制下中國稅法發展的趨勢》,載《中國法學》2002年第3期。
[19]參見張文顯主編:《法理學》,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57頁。
[20]參見陳大鋼:《國際稅法理》,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5頁。
[21]參見張文顯主編:《法理學》,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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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允價值概念應用研究的意義
(一)公允價值概念的應用研究決定并影響著公允價值應用研究其他諸問題任何問題的深入研究都離不開理論,而理論的基本組成部分就是各種概念,包括基本概念和衍生概念,概念是高度濃縮的理論及闡述理論的專門組件。公允價值計量最基本的概念就是公允價值,如何界定公允價值、從何角度界定、是否綜合考慮了,各種情況而具有廣泛性與一般代表性、是否兼顧后續其他諸問題而具有全局性與統領性、是否吸取已有研究成果而具有先進性、是否高度概括高于實踐且經過實踐檢驗而既具有理論性又有實踐可操作性等,都關系到公允價值這個基本概念是否科學、合理,進而能否指導與開展對公允價值的進一步研究。由于公允價值計量問題實踐性強,本身就是為了解決經濟活動與事項的金額確定問題,對這一實踐問題側重于從應用角度進行研究,自然有利于該問題的研究及最終的應用,提高研究與應用的成效。公允價值概念明確了,才能展開公允價值后續諸問題的研究。應用角度的概念研究是公允價值應用研究的起點。
會計學科發展至今,會計準則的制定主要還是采取通過對會計實務的調查研究從慣例中進行篩選的方式,而不是通過對會計環境、目標和基本特征等因素推導得出的。許多準則的制定,往往還是不同利益集團利害關系的調和、折中和妥協的產物。雖然美國的會計準則制定機構也一向重視會計方法的概念依據,避免在個別會計準則中出現概念混淆和矛盾的情況。因此,美國的會計準則體現了實用主義和理論研究相結合。美國的會計準則因此高效、實用和充滿活力。美國對公允價值的會計研究領先于世界,其對公允價值概念的界定也是不斷改進,越來越務實和明確。
(二)公允價值的概念決定著公允價值的應用環境公允價值是一種新的計量方法,其目的在于正確反映計量對象的現時價值,以提供更為決策相關的信息。會計對象全面應用公允價值計量當然是最終目標,但現在未實現全面應用時。就存在著應用環境適用性問題,即什么樣的環境或計量對象可以使用公允價值計量,什么樣的環境或對象不適合使用公允價值計量。因為公允價值計量的基本要求是要達到公允,要正確反映對象的價值,若環境不適合或突變。致使價值不公允,即使存在最新市場價格信息,也不能將其作為公允價值。市場環境是復雜多變的,市場主體之間的交易機制也是多種多樣的,市場傳遞的信息不一定是正確的,可能是扭曲甚至完全是誤導的。在達到嚴重程度而無力自糾時,必然危害經濟,危害社會,毫無公允可言而有待政府“有形之手”干預。因此,不能唯市場價格或市場是從,合理性應是前提。合理的價值應是反映其內在價值的價值、反映社會平均利潤水平的價值。會計貨幣計量假設本身包含幣值穩定和價值前后可比的要求,若物價波動超出范圍,也存在采用物價變動會計進行調整的問題。對于公允價值,在幣值穩定的情況下,若計量對象的市場價格出現大幅變化,一般來說,應該是偏離了正常價值,此時不能再簡單地采用現行市價作為公允價值,應采取一定的方法修正,或停止使用公允價值,而不應讓公允價值對市場價格的扭曲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在2007年開始爆發的世界金融危機中,隨著危機的不斷深入,公允價值的應用就遭到指責。可見,公允價值作為一種計量方法,并非萬能,即使在將來全面應用公允價值計量時,也不能無條件套用市場價格。在微觀應用中,應該引入宏觀調控,使公允價值更好地為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服務。
二、公允價值概念的演進與評價
(一)美國公允價值概念演進公允價值概念最早起源于美國,始見于1970年會計原則委員會(APB)報告書4號(APBStatement No.4),后經歷次不斷修訂與改進。從美國公允價值概念的演進,可以看到公允價值會計理論發展的縮影(見表1)。
APB Statement No.4界定范圍主要是資產,從貨幣性資產交易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易兩個方面展開:貨幣性資產交易中,所收到或支付的價格即為公允價值;非貨幣性資產交易中,公允價值是收到或出讓資產的近似值。APB Statement No.4的公允價值概念將負債排除在公允價值計量范圍之外,對交易各方和交易市場沒有任何限定。財務會計準則公告第125號(SFAS 125)中公允價值概念的界定范圍包括資產和負債,并對參加交易各方、交易市場和交易時間進行嚴格界定,對取得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設定了許多限制條件。
2004年6月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修訂的公允價值概念與SFAS 125相比。實質性改變有兩點:一是對交易各方增加“熟悉情況和非關聯”兩個限定條件;二是將公允價值定義為“價格(Price)”。取代公允價值是一種“金額(Amount)”的觀點。2006年9月正式頒布的公允價值準則“公允價值計量”(SFAS 157),明確將公允價值進一步界定為脫手價格,以便與資產、負債定義一致。至此,美國對公允價值的定義有了一個最終的界定。
(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對公允價值概念的界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于2005年9月將“公允價值計量”項目列入議程;2005年11月,IASB“財務會計計量基礎――初始計量”討論稿,從概念上對資產和負債初始計量時的各種可選計量基礎進行論述。SFASl57以后,IASB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的角度對其主要理論和方法進行分析研究,形成了一些初步看法。2006年11月,IASB將這些看法與SFASl57一同,作為“公允價值計量”項目的討論稿。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
委員會達成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與美國公認會計原則(GAAP)“趨同路線圖”,其準則終稿將與SFASl57趨同。IFRS公允價值的定義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負債清償的金額。這與SFASl57對公允價值的定義有較為明顯的差異:(1)SFASl57明確將公允價值界定為脫手價,而IFRS界定的公允價值既不是脫手價也不是買人價;(2)在交易性質的描述上,SFASl57引入“市場參與者”概念,而IFRS則使用“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自愿的雙方”;SFASl57強調負債是被“轉讓”而IFRS則強調負債是被“清償”。
從以上可以看出,雖然美國處于發達市場經濟環境,涉人公允價值問題早,研究較為成熟,并于2006年就已頒布其獨立的公允價值準則SFASl57,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涉足公允價值問題起步晚,并與美國達成會計準則趨同路線圖,但IASB在著手制定公允價值準則時并未一味尾隨美國,考慮到全球各國經濟環境的差異性及借鑒美國已有的研究成果,IASB依然提出了與美國不同的看法,這一點集中體現在IASB的公允價值概念中。應該說,IASB對公允價值的定義也有可取之處,如IFRS并未將公允價值界定為脫手價,而是一種交易的金額(即“進行資產交換或負債清償的金額”),既適用于賣方也適用于買方,使公允價值在定義的表述上有更廣泛的適用性。再如。FASB對公允價值形成的市場環境引入“市場參與者”、“有序交易”概念,而IASB則使用“公平交易”、“熟悉情況,自愿的雙方”等概念,更具體地界定了市場環境。
(三)公允價值概念演進的評價在深入研究這兩種典型的定義后,會發現其存在的漏洞。
(1)二者都是用純市場觀來定義公允價值,沒有考慮市場的各種復雜情況,也沒有考慮交易對象本身內在的價值,完全根據市場確定的價值,最終不一定“公允”。公允價值應該是公平允當的,不僅是在公平的環境下的自愿成交的價格,而且還要是穩定、可靠、正常的市場環境,急劇波動、投機、操縱、嚴重偏離價值等情況下的交易,即使是交易雙方自愿,也只能是非理性、非公平的,不能反映客觀價值,不能算作公允價值。公允的價值應有持續性、代表性和廣泛性,以及合理性等方面的特性,能反映標的物的內在價值、實質價值,如成本、功能、社會平均利潤、未來的趨勢等。急劇波動的價格不是價值的正常體現,因而不是公允價值,它不利于公平的交易,也不利于經濟的穩定和發展,會計不可能使用隨意波動的計量值作為計量方法和屬性。隨意波動的市場也不適用公允價值計量。因此應更準確、全面地界定公允價值的市場環境,而不能純粹從市場出發界定公允價值環境。
(2)公允價值是市場交易價格還是各參與者之間的個別交易價格。從實際應用和理解來看,公允價值應是市場交易價格而非個別交易價格,只有市場價格才會達到廣泛認同,才符合公允的要求,而個別交易價格不一定得到市場其他交易者的認同,不一定具有廣泛代表性,不一定能作為公允價值。但從上述兩種對公允價值定義的表述看,都針對的是個體交易者之間達成的個別交易價格。這既與公允價值理論不符,也與現實運用相背離。
(3)FASB將公允價值界定為脫手價格,人為縮小公允價值的應用范圍,與其在美國的應用不相符,也悖于將來的發展趨勢。事實上,US GAAP規定的公允價值范圍主要有六類:金融工具、企業合并取得的資產、外購的無形資產、融資租賃資產、減值的長期資產和以非貨幣交易或其他方式獲得的資產。這些既包括存量項目,也包括增量項目。IASB將公允價值界定為“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能夠擴大應用范圍和適用性,但對于債務是從清償而非交換的角度界定,與資產是“交換”存在內部的不一致性。雖然市場參與者因承擔負債而要求的價格也反映了其對預期資源流出的判斷,但“轉讓”與“清償”畢竟有差別。債務除了進行清償,也可以轉讓、交易。
三、基于應用角度的公允價值概念界定
(一)公允價值應表述為一種“價格”而不是一種“金額”現行各種表述中,有的將公允價值表述為一種“金額”,如IASB和CAS(中國會計準則委員會);有的表述為一種“價格”,如FASB,并且FASB歷史上一直是表述為“金額”,只是在準備制定公允價值計量準則及正式出臺準則時改為“價格”。顯然,“金額”比“價格”包含的內容更多,它既包括成交價格,還包括交易成本(費用),而交易成本對同一市場中同一品種的交易的不同交易者而言,交易價格雖然一樣(市場價格),但交易成本卻可以是有差別的。因此,若將公允價值界定為“金額”,會導致范圍廣而內容不明確及缺乏可比性,界定為“價格”。則因其內容單一而含義明確,易于操作,也利于可比。并且界定為“價格”,更吻合于內含價值之意,抓住了交易金額的核心部分,放棄了不具可比性且不具重要性的交易成本,突出了主旨。
(二)公允價值是一種即時價值而不是一種期間價值這是在公允價值應用方面面臨的一個現實問題。由于公允價值是一種基于市場的交易價格,具有波動性和不穩定性,目的就是為了提供最新的相關計量信息,因此,公允價值應是一種即時的、不斷變化和反映市場最新情況的價值,而不能懼怕頻繁波動而采取穩定一些的期間價值。期間性不是公允價值的本質特征,及時性、相關性才是公允價值的本質要求。不斷變動的公允價值是否因此捉摸不定;是否會影響計量的穩定性,進而影響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的穩定性而出現大起大落?若將公允價值界定為一種正常環境下的價值,一種反映交易對象內在價值的價值,則公允價值應該是相對穩定的,在適合的環境下用于適合的對象將不會產生劇烈波動的。當然,由于公允價值的變動性,因此給報表閱讀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更加注意比較信息、前后幾期的對比和綜合,才能得出更準確的公允價值信息及其變化趨勢,從而作出更符合實際的決策。
德育機制的概念范文6
關鍵詞: 政治效能感 單一維度政治效能感 雙維度政治效能感 三意涵政治效能感
一
概念為科學研究的基石,這是一個常見的共同論點。在開拓一個新的研究領域的過程中,學者必然會從界定新的概念著手。西方學者最先介入對政治效能感①的研究,其概念界定亦經歷了一個從不完善到逐漸完善的發展過程,下面將按照我的初步理解梳理一下他們對政治效能感的概念界說??v觀迄今為止西方學者對政治效能感的探究,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單一維度政治效能感
早在1954年,以坎貝爾(Campbell)為首的研究團隊就注意到影響選民選舉行為的因素,不僅僅是政黨認同、問題取向和選民取向,還應該包括更重要的且不可忽視的一個因素,即選民的政治態度,在此社會和文化背景基礎上,提出了政治效能感這個概念。最初,坎貝爾(Campbell,1954:187)把政治效能感界定為:“個別政治行為對于政治過程確實有或能夠有所影響的感覺;這即是說,去履行個人的公民義務是值得的。它乃政治和社會變遷是可能的感覺,也是個別公民能在此類變遷的推動上扮演部分角色的一種感覺。”②從這個概念界定中我們可以看出,政治效能感作為一種很重要的政治態度,它是一種內在的心理取向,通過政治效能感這個特定歷史條件下應運而生的特定的概念,很自然地把自我和政治有機地聯系起來了,自我是政治效能感的主體,而政治則是政治效能感所指向的態度客體,它和自我效能感有著質的區別;同時這個概念把自我作為研究對象,把政治和社會的變遷作為參照系,強調自我所擁有的政治知識和政治能力的重要性,以檢測自我對政治影響力的感覺。因此,我們可以說這個概念是單一維度的政治效能感。
與此同時,早期的大多數學者比較認同這個概念,在此基礎上出現了很多的研究成果。在這個時期,影響巨大的是阿爾蒙德和維巴于1963年出版的《公民文化――五個國家的政治態度和民主制》。他們利用類似于政治效能感的主觀政治能力施測于英、美、西德、意大利和墨西哥公民,發現這五個國家主觀政治能力高、中、低的公民數量并不平均。主觀政治能力高的公民,他們一般比較關心政治,政治信息比較靈通,更愿意參與政治討論、參與選舉,對政治系統也更忠誠,主觀政治能力低的公民則相反。很顯然,主觀政治能力與政治效能感是有一定區別的,但主觀政治能力是強調個體對自我參與政治的能力的自信程度,其實這正指出了政治效能感的核心實質,因為坎貝爾對政治效能感這個概念的界定強調的也就是對自我政治能力的主觀評估。
2.雙維度政治效能感――內在和外在政治效能感
隨著社會、文化和政治背景的發展變化,以及研究的深入,西方學者對坎貝爾的概念界定提出了質疑和挑戰,認為他的概念有失全面的。在社會中,并非所有的公民都擁有相同的個人性格,有些人認為自己擁有一種支配的性格特點。根據這樣的思路,萊恩(lane,1959)從心理層面來探討政治效能感,他認為,有某種特殊性格的個人會相信自己相較于他人更具有優勢,在政治效能感這種態度上也不例外。雖然政治效能感的實質是對自我政治能力的評估,但面對不同的評量對象時也應有不同的政治意義。其中應包含兩個不同的維度:首先,相對于他人,個人認為自己對政治更有影響力;其次,對于政治體系,個人認為政府會對自己的要求更快、更好地回應。與此同時,萊恩從理論上把政治效能感區隔為內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兩個維度.萊恩的提法在西方學術界引起了很大的反響,大多數學者比較一致認同,政治效能感應該至少包含兩個維度,這樣才能較為完整地反映出政治效能感這一代表特定政治現象的概念的豐富和復雜的特質。
同時,政治效能感除了理論上的區隔外,學者們開始從實證的角度來驗證并力求找尋內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之間的關聯度,以及它們各自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布萊克(Balch,1974)采用坎貝爾等人所建立的政治效能感的測量題目施測于1000名大學生,證實了政治效能感確實具有萊恩等人所言的內在和外在兩個維度,同時他還證實了內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分別和不同的政治心理有著關聯度,也就說明了它們兩者之間的關聯度是比較弱。在此基礎上,有學者開始關注美國選民這些年來投票率不斷下降的事實,大多數學者僅僅從政治信任感的角度來考察這種現象,而Muller認為,無論在何種情況下,政治信任感,它本身就不是政治參與水平的一個強有力的指標,因此Philip H. Pollock Ⅲ(1983)從政治效能感的角度來分析這種現象,發現這些不投票的公民,尤其是文化程度比較低,他們也愿意參與政治討論和助選活動,這只是他們的外在政治效能感被侵蝕所造成的,這就說明了內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并非平衡發展。與此同時,臺灣學者黃信豪(2005)曾對內在和外在政治效能感的長期趨勢作了分析,他根據政黨輪替前后公民政治效能感的分布情況,發現臺灣民眾的內在政治效能感雖然也有下降的趨勢,但從長期來看,相對比較穩定;而外在政治效能感則會隨著民眾所屬團體在政治體系中相對位置的變化而變化,因此,外在政治效能感從長期來看,它的變化幅度相對較大。總之,無論是理論上還是實踐上,政治效能感都應該包含兩個維度,即內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因此,我們把萊恩的這種概念界定叫作雙維度政治效能感。
3.三意涵政治效能感
1967年伊斯頓和丹尼斯從政治社會化的角度來探討美國兒童的政治效能感,他們③認為:“政治效能感作為一個概念,它應該包含三個彼此獨立但卻絕不能分開的三個意涵,即作為一種規范的政治效能感、作為一種感覺的政治效能感和作為一種行為的政治效能感。”為了檢測兒童政治效能感的發展,伊斯頓在S.R.C.量表的基礎上適當增加一些題目形成了自己的量表,研究發現,美國國小三年級的兒童在早期政治社會化的過程中,就已經形成了一種態度結構。這種態度在個體的生命早期可能就具體化了,包含公民應該影響政府和政府應該回應民意兩個維度。這就是政治效能感的規范,而且這種態度能夠保持很多年且很穩定,表現為對民主政體的依戀,它成為支撐民主政治系統的一個根本規范;隨著個體不斷地被繼續政治社會化,作為一種感覺的政治效能感體現為公民能夠影響政府和政府能夠回應民意兩個維度,個體必須對自己的政治能力具有相當的自信,它是一種持久性的政治態度,指出了政治效能感的實質;當政府損害到個體的合法權利,個體就會把他持久的政治態度轉換為政治行為,這就是作為一種行為的政治效能感。這就說明了具有政治效能感的個體與采取政治行為的個體之間并非一對一的關系,只是政治效能感的感覺蘊含著采取政治行動的行動意向。總之,作為政治態度的政治效能感包含三種意涵:個體生命早期的政治效能感的規范、其后的政治效能感的感覺和必要時轉化為行動的政治效能感。正是公民個體和政府精英的這種政治社會化過程,才使得民主政治體系得以維持和繼續。阿爾蒙德在1963年也發現,具有主觀政治能力的個體并不一定都會采取實際的政治行為,個體感覺到政府侵害到民意時,才會采取實際的政治行為。
二
總而言之,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和時間的推移,對于政治效能感,后來學者的概念界定并沒有完全否定前者的研究成果,而是在前者研究的基礎上不斷地使之完善,只是這三個概念界定從不同的側面反映了政治效能感豐富和復雜的特質,它們之間相互補充和完善。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分析,政治效能感作為一種重要的政治態度,它必然符合一般態度的特征,但同時它又具有一般態度所沒有的特質。社會心理學認為:“態度是個人對特定對象以一定的作出反應時所持有的評價性的、較穩定的內部心理傾向?!雹芎茱@然,政治效能感的態度主體是個人,態度客體是政治,它是個體對政治的意義性和重要性進行評價所產生的某種價值或感情,一旦形成,就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持續性的復雜的內在的心理傾向。然而,政治效能感作為一個心理學和政治學相互交叉的概念,它具有自己特有的特質。首先,政治效能感表示的是特殊的政治取向,它的態度客體指向政治系統和系統的各個部分。并且,一國公民對各種對象的政治效能感并不一定平行發展,它們之間互有影響同時也有可能交叉。其次,面對不同的評估對象,政治效能感表現為相對應的特定的結構,萊恩首次提出政治效能感應該具有兩個維度,即內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同時后來的學者也比較認同他的觀點,認為政治效能感應該至少包括兩個維度,只有這樣才能反映出政治效能感豐富和復雜的特質。最后,任何態度都包含認知、感情和行為三種成分,但一般態度的行為只是一種內隱的行動意向。而三意涵的政治效能感,兒童時期形成的應然的規范,隨著成年時期的繼續政治社會化便會形成能然的感情,能然的感情一般來說相當穩定,只有公民認為他們的合法權利受到損害,必要時才會轉化為行動,這種行動則為一種外顯的行為,而不僅僅是一種內隱的行動意向。
任何一個新概念的形成以至于后來的發展都離不開特定的社會背景,其中存在著一定的歷史必然性和重要意義,而不是僅僅依靠人們憑空捏造出來的,政治效能感當然也不例外。政治效能感這一重要的政治態度之所以孕育并形成于1954年的美國,這就說明了美國當時正好符合政治效能感形成的各種條件,且它肯定對當時美國社會的民主政治的穩健運行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貢獻。任何歷史概念的出現并不是想要以抽象的普遍公式來認識和理解歷史事實,而是為了更好地把握實際發生著的各種復雜關系。民主從來就不是什么整齊劃一的東西,它在現實世界中也呈現為豐富的多樣性。經研究發現,西方學者所提出的政治效能感的概念在西方比較發達的民主國家和我國的臺灣地區比較適用。當然,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民主實際發展狀況,也一定會體現在各個國家的公民的政治效能感上。發展中國家的政治效能感,必然會在西方學者所界定的政治效能感的基礎上增加更加豐富和有特色的內容。這樣,政治效能感這個概念必將會呈現出更加豐富、絢麗多樣之態。
注釋:
①Political Efficacy:美國政治學家坎貝爾(Campbell)于1954年首次提出。臺灣政治學家基本上都采用政治功效意識而加以研究的。大陸在翻譯西方政治專著時,采用了不同的術語,汪曉壽1989年翻譯的《難以抉擇――發展中國家的政治參與》表達成政治功效感;而陳堯2006年在《參與和民主理論》則為政治效能感,山西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的李蓉蓉副教授采用了政治效能感進行專門的研究。
②Angus Campbell GeraldGurin and W.Miller The voter Decides[M].Row,Pet erson and Company,1954:187.
③David Easton,Jack Dennis.The Child’s Acquisition ofRegime Norms:Political Efficacy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161,No11,1967:125-126.
④章志光.社會心理學[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194-195.
參考文獻:
[1]Angus Campbell GeraldGurin and W.Miller The voter Decides[M].Row,Pet erson and Company,1954.
[2]Lane,Robert E.Political Life.New York:Macmillan Co,1959.
[3]Balch,George I.Multiple indicators in Survey Rseearch:The Concept’Sense of Political Efficacy’ Political Methodology 1974.
[4]Philip H.Pollock Ⅲ The Participatory Consequences of Internal and External Political Efficacy:A Research Note University of Utah on behalf of the Wester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1983.
[5]David Easton and Jack Dennis,The Child’s Acquisition ofRegime Norms:Polit-ical Efficacy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161,No11,1967.
[6]阿爾蒙德,維巴.徐湘林等譯.公民文化――五個國家的政治態度和民主制[M].北京:東方出版社,2008.
[7]黃信豪.臺灣民眾政治功效意識的持續與變遷:政黨輪替前后的分析[J].選舉研究,2005,Vol12,(2).
[8]章志光.社會心理學[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
[9]李蓉蓉.政治效能感:內涵與價值[J].晉陽學刊,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