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經濟責任審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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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經濟責任審計

社區經濟責任審計范文1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能夠順利進行,成立審計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副鎮長李謝權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王錦沛、莫錦柱和麥蝶嫻同志擔任,成員從鎮紀檢監察辦、農業辦(農業技術服務中心)、財政分局(會計核算中心)抽調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農業辦)。

二、確定審計對象及范圍

(一)審計對象

根據《東莞市農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辦法(試行)》規定和市農資辦的要求,這次審計對象定為村(社區)黨支部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和股份經濟聯合社(經濟聯合社)理事機構中的主要負責人。結合我鎮實際,確定我鎮本次審計對象為審計期間(即*年5月到*年6月)的股份經濟聯合社(經濟聯合社)理事長。

(二)審計范圍

本次審計范圍確定為*年5月到*年6月股份經濟聯合社(經濟聯合社)的財務收支和有關經濟活動。必要時在時間上追溯到以前年度,在范圍上延伸到下屬單位的賬目。

三、審計目標和要求

(一)審計目標

通過審查被審計對象任職期間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審查遵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市、鎮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情況;審查有無侵占農村集體資產、違反農村干部廉政規定和其他違法違紀經濟問題,對其擔任股份經濟聯合社(經濟聯合社)理事長職務期間的經濟責任作出客觀評價,必要時提出整改建議。

(二)審計要求

1、審計原則及方式。審計人員應遵守審計回避制度,在審計過程中遵循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則。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必須采取現場審計的方式。

2、嚴格審計程序。按照《東莞市農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辦法(試行)》規定程序實施審計工作,做到審前有調查,審中有記錄,審后有整改,確保審計質量。

3、明確審計重點。本次審計重點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

4、分清經濟責任。對審計期間有2人擔任理事長的村(社區),要分清責任界限,正確評定被審對象的經濟責任。對發現的問題,還應分清被審計人員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

5、用好審計結果。審計結果要及時公開;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完善相關制度,堵塞相關漏洞。

四、審計內容、重點和主要評價指標

(一)審計內容

1、資產審計:在審計任期前后資產變動的基礎上,主要審計是否設有銀行賬戶并按規定使用;債權是否催收有力,壞帳的核銷是否符合程序,集體借款給個人的審批及管理;購入及處置固定資產是否符合程序;基建工程是否經過招投標,付款、驗收是否合規;對外投資的決策、管理和效益情況等。

2、負債、所有者權益審計:審計任期內負債、權益項目的重要變動情況,主要是借款和土地基金項目的變動。

3、收入審計:在核實任期內收入的基礎上,主要審計收入是否完全、及時入賬;是否存在截留收入(如存款利息是否入賬)、設置賬外賬等情況。

4、支出審計:在核實任期內支出的基礎上,主要審計支出審批制度的執行;接待費是否超標等情況。

5、公益福利分配審計:在核實任期內公益福利分配的基礎上,主要審計有無超分配問題。

6、干部報酬審計:主要審計任期內的干部報酬是否嚴格按照鎮政府審批方案執行;有無變相增加報酬的情況等。

7、民主理財審計:主要審計任期內重大經濟決策制定、財務公開等民主理財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審計重點

1、對外投資和重大建設投資項目的管理、效益情況。

2、是否有違反國家規定增加農民負擔。

3、財務收支是否真實。

4、是否有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規定等情況。

(三)主要評價指標

1、資產保值增值率。

2、任期內年平均純收與任期前一年對比增減比例。

3、資產負債率。

4、任期內公益費用、福利分配及股份分紅情況。

5、任期內平均接待費用。

五、組織人員培訓

在開展審計工作前,組織各具體進行審計的委派會計進行培訓,明確審計的具體要求和步驟,統一方法,確保審計工作按時按質完成。

六、審計時間安排

按照市的安排,結合我鎮實際,本次審計計劃從8月17日至11月10日止,包括從發出審計通知書到出具審計報告各個階段。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8月17日,向被審計單位及對象下達審計通知書;

8月18日至24日,審計組編寫審計實施方案、會計填寫審計表格;并向被審計單位收集有關財務資料;

8月25日至10月8日,審計組進駐被審計單位實施現場就地審計(編寫審計日記和審計工作底稿)、被審計對象(理事長)于審計組進駐日提交任期述職報告;

10月9日—18日,匯總審計底稿,討論形成審計報告的初步結論,編寫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

10月19日—26日,將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送交被審計單位及理事長,征求其對審計報告初稿的意見;

10月27日—31日,審定審計報告;

社區經濟責任審計范文2

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審計機關按照年初確定的審計工作總體思路和明確四項任務、突出三個重點、把握四條原則的總體要求,依法履行監督職責,不斷推進和深化預算執行審計、績效審計、政府投資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一年來,全市共審計和調查1798個單位,查出違規問題金額1.51億元、損失浪費問題金額3.02億元,審計后挽回(避免)損失10.09億元,促進財政增收節支3807萬元,核減政府投資項目工程款49.95億元,審計提出建議1173條并被采納857條,提交專題、綜合性報告和信息簡報277篇并被批示或采用143篇,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及審計報告457份。廣東省審計廳對深圳市審計局為全省審計工作做出的積極貢獻發來了感謝信,福田區審計局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授予“全國審計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南山、寶安兩區審計局被評為廣東省審計系統先進集體,吳仲兵等4名同志被評為廣東省審計系統先進個人,寶安區審計局實施的社會治安電子防控工程建設管理績效審計被審計署評為2008年度地方表彰審計項目。

(一)開展對保增長等政策落實情況和重點項目的跟蹤審計,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年,全市審計機關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工作要求,審計工作始終注意突出重點,大力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審計,促進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市審計局完成了785個政府投資項目審計,開展了保增長等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的監督檢查,審計金額528億元,核減工程造價41.41億元,出具審計報告1512份,其中完成了3個含中央投資的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預、結算審計,審計金額6.61億元,核減5403萬元;完成了深圳市援建汶川地震重災區過渡安置房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組織人力投入對口支援甘肅隴南三縣一區恢復重建的審計工作,及時掌握財政部門對口支援重建資金撥付和資金到賬及使用情況,派出審計組5次到現場跟蹤審計我市援建的24個項目,榮獲“深圳市援建四川地震重災區過渡安置房援建工作先進集體”、“深圳市抗震救災對口支援光榮集體”稱號。福田區審計局完成政府投資審計金額25.76億元,出具審計報告1442份,審計項目數及項目金額均創該區歷史新高,核減2.37億元。龍崗區審計局積極服務大運會重點工程建設,探索重大項目拆遷全過程跟蹤審計,完成政府投資預、決算審計項目300個,核減2.42億元,形成了特色鮮明的拆遷審計“龍崗模式”,受到區領導和社會各界的好評。光明新區審計局創新工程變更備案辦法,全過程跟蹤審計審定造價24.91億元,核減1.88億元,推動新區建設又好又快發展。

按照“服務企業保增長”的要求,市審計局深入開展“服務年”活動,在稅收征管審計中披露了16家公司未足額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問題并分析原因,市政府根據審計情況出臺了《關于調整我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等級范圍的通告》;對我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科技研發、支持外貿發展、財政扶持軟件產業發展等專項資金和市國資委所屬20家國企近三年來投資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對影響我市經濟長遠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的政府儲備土地管理、產業集聚基地建設運營以及四家市級體育場館轉為國有企業后的管理運營開展了績效審計,深入剖析了我市各類企業、重點產業在金融危機影響下面臨的發展問題,提出了解決問題的辦法和建議,引起市領導的高度重視,得到審計署的充分肯定。羅湖、南山、寶安等區審計局加大了對財政性專項資金尤其是金融危機下政府扶持企業專項資金的審計力度,審計結果總體情況良好,已督促相關單位落實整改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二)關注重點民生工程和專項資金的使用效果,保障民生福利和社會穩定。

市、區審計機關年加強了對重點民生資金和重大民生工程的審計,積極關注社會保障、義務教育、資源環境等民生項目和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狀況,切實做到服務群眾保民生。市審計局在市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中披露了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臨聘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管理欠規范等問題,有關部門加強整改,并專門制定了相關的管理辦法,較好地解決了學校臨聘人員編制不足和臨聘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的問題;對關系市民日常生活的凍豬肉儲備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指出了儲備輪換次數不夠、部分時段庫存量過低等問題;對特區外96所原村辦小學設備設施標準化改造、市欠薪保障資金管理使用進行了績效審計,對五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珠江流域(深圳)水環境綜合整治、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桃源村三期經濟適用房房價構成等民生項目進行了審計或審計調查,提出了進一步改善民生福利的審計意見和建議。羅湖、鹽田、寶安、龍崗等區審計局把教育領域作為審計重點,分別對區內重點學校財務收支、教育均衡化、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補助、學校教育經費收支等進行了審計或審計調查,為推動教育管理體制改革、解決“讀書難”問題服務;光明新區審計局對轄區內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新增公交線路進行了績效審計,促進了新區群眾出行難問題的解決。

按照“服務基層保穩定”的要求,市審計局年組織安排對市城中村改造扶持資金進行了績效審計,反映了城中村綜合整治進展、整治成效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改進建議,促進加強社區城市化建設。鹽田區審計局對社區建設及管理經費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對社區公共服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科學整合社區公共服務資源、積極引導社區服務站建設、進一步規范社區收費行為等審計建議,區政府主要領導已要求相關單位對照問題逐條整改。寶安區、光明新區審計局均開展了對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管理及運營情況的審計和專題調研,提出了加強社區股份合作公司規范管理、維護基層穩定的建議,引起街道集體資產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

(三)查處違法違規問題,評價領導干部履職情況,推進建立健全問責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全市各級審計機關年鞏固和深化財政審計,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問題,促進問題整改和行政問責。市審計局在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中注重全面掌握市本級總體財力情況,反映了涉及10個部門單位的24個問題,依法出具審計報告、提出審計意見和作出審計決定,審計報告全文向社會公開,有關部門和單位就審計發現的問題向市人大常委會作出說明并回答了委員們的詢問,市監察局對有關問題逐一進行了調查,提出了問責意見,促進財政管理進一步向規范化的方向發展。寶安區審計局注重查處違法違規問題,財務收支審計發現7家物資材料供應商涉嫌開具虛假發票等行為,及時將有關線索移送稅務部門查處;部門預算審計查出某局下屬單位違規發獎金等問題,引起區政府高度重視,相關責任單位整改后已退回獎金。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扎實開展,取得了顯著成效。一年來,市區兩級審計機關共完成經濟責任審計項目78個,其中審計行政機關領導48名,事業單位領導24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6名,審計查出違規問題金額6359萬元,損失浪費金額2.52億元。南山、龍崗兩區審計局出臺了領導干部任中審計辦法,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化、常態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穩步推進,市審計局配合市委組織部組織專家評委會,完成了2008年度23個市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評議工作,1名基本合格,1名不合格;福田、鹽田、寶安等區審計局也分別配合開展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評議工作,其中鹽田區對9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進行了評議,評定8名合格、1名基本合格,問責機制得到進一步落實和完善。

“陽光審計”工作不斷取得進展,增強了審計透明度,在促進審計整改、建立健全問責機制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市審計局自2008年7月在全國率先實行審計報告向社會公開以來,至年12月已在互聯網站公開審計報告139份。羅湖區審計局制定《羅湖區審計局審計報告公開暫行辦法》,審計報告直接在羅湖政務網上全文向社會公開,全年公開審計報告89份。南山區審計局年實現了對政府投資審計、績效審計結果的直通車公告,區人大關于審計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被納入區政府行政電子監察系統并向各相關單位發出專項督查令,要求限時整改并及時報告整改結果。寶安區審計局也在本局網站上全文公告了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報告。龍崗區審計局匯編99個政府投資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報告,并在龍崗政府網站上公告。

(四)加強審計管理等基礎建設,提高依法審計的能力和水平。

審計管理得到不斷改進。市審計局著力解決審計管理中不適應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問題,經調查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制定印發了《深圳市審計局關于加強和改進審計項目管理的意見》,從加強審計項目計劃管理、認真編制審計方案、落實審計組組長責任制、推行審計項目動態管理、實行審計項目質量考評、建立審計項目審理制度、健全審計業務會議制度、規范審計報告的編制和公開、完善審計整改跟蹤檢查制度等九個方面加強審計管理,努力規范審計行為,提高業務質量和工作水平。羅湖區審計局年9月正式啟用行政監察系統審計子系統,從審計項目進點開始到審計結果公告以及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整改情況全過程接受時效監督,通過自我加壓,變壓力為動力,加強了審計管理。龍崗區審計局順利完成街道審計管理體制改革,4個審計所正式掛牌,改革經驗獲得市領導的批示肯定。

信息化建設取得較好進展。市審計局實行了審計項目動態管理,預算執行審計通過使用AO現場審計軟件加強了對市本級財政收支結構的深度分析,大多數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都采用了計算機審計,審計效率和質量進一步提高,較好地實現了審計目標。羅湖、龍崗等區審計局“聯網審計”成效明顯,南山區審計局《AO在科技資金使用和管理績效審計中的應用案例》榮獲審計署AO實例應用獎項,是廣東省計算機審計項目該年度獲得的最高榮譽。

審計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市、區審計機關堅持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嚴格執行新的審計“八不準”規定和各項廉政紀律,積極創建學習型機關,豐富機關文化生活,開展了以審計業務培訓、文化培訓為主要內容的“培訓月”活動,舉辦了第七屆全市審計機關體育運動會,全面提高廣大審計干部的綜合素質,涌現了不少先進集體和個人,增強了審計機關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在總結成績的同時,審計工作也還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是:審計工作的指導思想、制度機制、隊伍素質等方面與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還有差距,審計工作自覺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能力還有待提高;科學審計理念、規范化建設、現代審計技術的實踐和推廣存在不足,審計管理等基礎建設仍然需要加強。這些問題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

二、全力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經濟發展模式轉變,推動審計工作創新發展

新的一年審計工作面臨新的形勢和新的要求。從國際環境看,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日漸減弱,世界經濟呈現明顯復蘇跡象。從國內環境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省委十屆六次全會已作了全面分析部署,年經濟工作將重點在促進發展方式轉變上下工夫,力求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偫韺徲嫻ぷ魈岢隽嗣鞔_要求,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也就年的審計任務進行了統一部署。從深圳自身發展來看,今年將迎來特區建立30周年大慶,《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和《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的貫徹落實、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新興產業增長、大運會籌辦、區域板塊新的開發與提升、城市全面更新改造以及一系列民生項目啟動等,將為深圳新一輪大發展注入強大動力。市委四屆十三次全會明確我市新一年經濟工作要抓住加快轉變發展模式這條主線,圍繞“穩增長、促轉型、惠民生、抓創新、推改革、優環境”六個方面展開。審計機關要把認識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市對國內外經濟形勢的分析判斷上來,統一到總理的指示精神上來,統一到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和要求上來,認清形勢,找準定位,切實安排好年的審計工作。

年審計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工作方針,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嚴肅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更加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揭示、分析和反映問題,更加注重增強改進和完善建議的針對性,全力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經濟發展模式轉變,全力推進改善民生和法治建設,在更高層面發揮審計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按照這一總體要求,我們要繼續以績效審計為主導,預算執行審計、政府投資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各項工作整體推進。年全市審計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一)加大對穩增長、調結構等相關政策措施實施情況的審計力度,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要高度重視和加強對穩增長、調結構等政策實施情況的審計監督,把績效審計與審計調查、檢查面上情況與審計重點項目、揭示問題與推動完善制度、促進當前發展與實現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確保各項決策和部署落實到位。一方面,要注意加強對相關政策實施情況和效果、政府投資和新增貸款、產業發展扶持資金、節能減排資金等的審計調查,檢查財政支出、政府投資的結構和投向,關注政策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提出對策建議,促進有效落實相關政策和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靈活性。另一方面,要加強對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對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大運會場館、軌道交通等重大投資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推動項目盡早建成并發揮效益。

(二)積極開展民生工程和資金審計,推進和諧社會建設。

要進一步加強對涉及城市安全、住房保障、公交服務、就業和社會保障、教育發展、醫療衛生、文化建設等熱點難點問題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民生資金進行審計監督,促進公共資源配置更多地向民生領域傾斜,促進惠民政策的落實,降低惠民政策的實施成本,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在審計中,既要關注改善民生情況,揭示和反映落實政策措施不到位、目標未實現以及嚴重影響和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也要關注資金分配不合理、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研究如何進一步規范管理和提高效益的措施和辦法,更要注重嚴肅查處在民生工程中弄虛作假、違法違規問題。圍繞我市城市發展建設中水污染的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人居環境的建設和維護等內容,積極開展審計和審計調查,促進加強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治理,保障和促進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三)規范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促進領導干部守法守規守紀盡責,嚴格依法行政。

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要以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為主線,以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為基礎,以守法守規守紀盡責為目標,重點關注領導干部任職期間貫徹執行經濟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情況,重大經濟決策制定和執行、重大投資項目建設和管理的合法合規及科學有效性,財政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重大管理制度制定和執行情況,對直接管理部門和下屬單位監管的情況,同時也要關注領導干部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及個人遵守有關廉政建設規定的情況等。在評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時,必須在法律授權范圍內,圍繞“守法、守規、守紀、盡責”的要求,緊緊把握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堅決揭示和反映違法違紀違規及失責問題,做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該處理的要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向組織部門報送審計結果,認真配合做好審計結果的評議工作。

(四)深化預算執行審計和績效審計,揭示和反映體制機制問題,促進深化改革、完善制度。

不斷深化預算執行審計、績效審計,圍繞中心做好審計選項工作,注重把握財政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總體情況,科學評價財政資金的使用績效,促進政府深化財政改革、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切實提高財政審計的宏觀性、時效性和建設性,不僅要從宏觀和全局的角度去認識和審視審計掌握的情況,去分析和反映審計發現的問題,從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的角度去研究和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還要從宏觀和全局的角度,去統籌和部署審計工作,去安排和調配審計資源,去組織和實施項目審計,從根本上提高審計工作的層次和水平。

(五)嚴肅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從這些年的審計情況看,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仍時有發生,違法犯罪的手段、方式也在不斷翻新。要充分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一定時期內,尤其在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過程中,打擊犯罪,懲治腐敗是審計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和任務。當前,要與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和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國有企業、土地管理等重點領域的審計監督,揭示和查處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揭示和查處違背產業、土地、投資和環境保護等政策的問題,揭示和查處鋪張浪費和損失浪費問題,揭示和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案件。同時,要更加注意結合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揭示制度方面和制度落實方面的漏洞,推動反腐倡廉和審計整改制度創新,促進更加有效地預防腐敗,不斷取得反腐敗斗爭新成效。

三、把握規律,堅持創新,爭當新時期審計工作科學發展的排頭兵

深圳審計工作的發展,是一個不斷探索創新的過程。我們要認真總結基于審計實踐形成的認識、觀點,汲取發達國家和國內的先進審計工作經驗,把握審計工作發展規律,更好地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更好地擔負起歷史使命,更好地在服務科學發展這一過程中,實現審計工作的科學發展,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爭當全國審計系統排頭兵。

(一)創新審計管理,加強資源整合和協調。

要創新審計管理,著力解決審計資源調配和整合問題,切實處理好審計任務、審計力量和審計風險之間的關系。加強項目計劃的整合,做好各項目之間、年度項目計劃與長期發展規劃之間的整合和銜接,加快完善項目庫建設。鞏固和發展現有的綜合審計或一體化審計模式,加強審計內容的整合,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審計的多方面需求。根據項目特點,科學選擇審計、審計調查和跟蹤審計等方式,加強審計方式的整合。

(二)加強審計法制和規范化建設,堅持依法審計、文明審計。

按照審計署的工作進度,年審計法實施條例即將出臺,國家審計準則和關于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規定等進一步修改完善后也將實施,要組織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進深圳績效審計立法和完善內部審計規章,制定符合深圳實際的審計項目審理辦法,全面推行審計項目審理制度。建立健全審計項目目標責任制和重大審計質量問題責任追究制,審計質量檢查工作逐步制度化和經常化,全面推進審計報告向社會公開的工作。注意加強與被審計單位和有關部門的溝通,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切實做到依法審計、文明審計。

(三)加快審計信息化建設,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

近年來的實踐證明,審計信息化建設是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的重要途徑。當前的審計信息化建設,要以金審工程為依托,以創新審計方法和技術手段為基礎,把計算機技術應用到機關行政管理和審計質量控制的各個環節,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區審計信息快速通道和共享平臺,提高審計管理信息化的整體水平。要提高審計業務實施的信息化,探索以在線審計、實時審計為特征的聯網跟蹤審計系統,加強審計項目的動態管理,提高在信息化條件下開展審計工作的能力。

(四)注重研究分析,提升審計成果運用水平。

要牢固樹立審計成果意識、精品意識,不斷提升審計成果的質量、時效和高度,為政府決策和管理提供真實的信息和依據。注重加強綜合分析,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的熱點、難點和重點問題,通過對多個單項審計結果,從多個角度、多個層面、多個時期進行分析,揭示和反映普遍性、傾向性和典型性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可操作的建議,提升審計成果的宏觀性、全局性和前瞻性。領導干部要多花一些功夫,多琢磨全局性、宏觀性的問題,著力提高調查研究能力、數據分析能力和宏觀思維能力,指導和參與審計成果的精加工、深加工,切實提升審計成果的運用水平。

社區經濟責任審計范文3

一、從嚴教育,筑牢自警自律“防火墻”

一是突出經常教育。各級各單位充分利用理論中心組學習、專題講座、廉政課堂、經驗(典型)交流會等形式,定期邀請有關專家、學者開設黨風廉政建設講座,加強反腐倡廉學習教育。利用“七一”、“十一”等重大節日,組織領導干部到革命烈士記念館、革命勝地、革命老區等教育基地緬懷先烈,接受教育,發揚優良作風。二是突出警示教育。每季度召開一次警示教育大會,通報典型案例、觀看影像資料,到看守所進行現場警示教育等,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引導他們從中吸取教訓,自覺加強黨性修養,自覺提升拒腐防變的能力。三是突出自我教育。結合“廉政課堂”等活動,領導干部著重從思想觀念、發展理念、發展方式、社會管理、服務群眾、黨性黨風黨紀等方面,認真查找影響制約科學發展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做好自我教育、自我剖析、自我整改。

二、從嚴防范,筑牢日常行為“防火墻”

堅持“未雨綢繆、重在防范”,完善落實好談心談話、重要事項報告等預警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領導干部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一是談心談話早提醒。進一步貫徹落實區領導與鄉科級領導干部談心談話制度,打破固有的面對面談心談話方式,創新開展電話訪談、函詢等等,隨時約談相關干部。二是有關事項早報告。強化落實各級領導干部“反腐敗日常報告單”制度,要求領導干部個人的住房、投資、婚姻、子女等有關事項發生變化時,及時報告。同時,完善區管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動態信息庫,努力從源頭上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三是“八小時外”強監督。將領導干部“八小時外”巡訪活動作為加強作風建設及社區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建立定期回訪、聯席會議等制度,采取調查問卷、社區走訪、定向專訪和明查暗訪等方式,進一步促進了領導干部日常行為的廉潔。今年以來,共實施社區巡訪300多人次,其巡訪結果在一定范圍進行了公開,起到了較好的警示作用。

社區經濟責任審計范文4

近年來,__街道立足于擴大作風效能建設的范圍,從街道實際出發,通過教育對象、廉政責任、工作載體、審計監督這個“四個延伸”,不斷強化基層作風建設。

一是延伸作風建設教育的對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中心成立后,街道紀工委及時跟進,狠抓窗口作風建設,以創建省級“示范鄉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和市級“群眾滿意基層站所(窗口)示范單位”為契機,開展“窗口建設”行動,以查促建,加強業務水平、窗口形象管理,并開通“__”勤廉熱線,大力抓好窗口作風建設,暢通群眾監督渠道,樹立良好工作形象,推進工作作風轉變。同時,加強對村(社區)書記、村(居)監會成員、村兩委成員等通過參觀警示教育基地、以案說紀、專題輔導報告、組織廉政知識問答、觀看反腐倡廉教育片等形式開展廉政教育,增強廉潔從政意識,加強為民辦實事的工作作風。

二是延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對各行政村制定村級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考核細則,規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明確村級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是村黨支部書記,強調責任范圍和責任內容,對村班子成員因違法違紀受黨紀警告處分的實行扣分,對受黨紀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實行一票否決制。深化基層廉潔工程,加強對村級民主決策制度的監督檢查;規范執行黨務公開制度,加強對村務、財務公開情況的監督檢查,實行陽光村務網全覆蓋;加強對“三資”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村干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認真履行村干部述職述廉制度。每個黨政班子成員對各自聯系村的廉政情況進行監督并負責,并對村干部開展每年不少于兩次的廉政談話,從而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體系。我街道邵家渡村已于__年獲評浙江省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示范村并順利通過復評。

社區經濟責任審計范文5

【摘要】通過統計分析,筆者發現新疆上市企業在披露社會責任信息中存在三大問題:一是披露數量偏少,二是披露內容不均衡,三是披露質量不高。筆者認為導致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相關法規不完善、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意識薄弱及監督機制不健全。在此基礎上,本文從企業、政府、社會三個層面提出了改善建議,以促進新疆上市企業積極、有效地披露社會責任信息。

關鍵詞 新疆上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對策

【基金項目】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新疆企業社會責任問題研究”(項目編號:12CGL13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項目“新疆上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及經濟后果研究”(項目編號:050214C13);新疆財經大學科研創新團隊項目“新疆上市公司核心競爭力涵養機制研究”(項目編號:2013TD002)。

【作者簡介】韓金紅,新疆財經大學會計學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資本市場財務與會計。

一、新疆上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一) 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數量偏少

目前,新疆上市企業總計38家,盡管2008~2012年這5年間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數量逐步增加,但總體來說,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數量相對較少。筆者通過統計分析發現,2008年新疆僅有3家上市企業了社會責任報告,2009年增至4家,2010年、2011年分別增至7家、12家,盡管這3年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數量逐步增加,但社會責任報告總體比例仍然較低,最高僅占上市企業總數的31.58%。2012年,有12家上市企業了社會責任報告,數量與2011年持平。同時,我們還發現,2008~2012年的5年間,上市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頻率有所差異,5年來只有1家企業能持續5年社會責任報告,這期間過2次、3次、4次社會責任報告的企業分別有5家、5家和2家,總計有24家上市企業從未過社會責任報告,占新疆上市企業總數的64.86%,這再次說明新疆上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數量偏少,多數企業并不能有效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為詳細了解未社會責任報告的24家上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情況,筆者仔細研讀了這24家上市企業2012年的年報,對年報中社會責任相關內容的披露程度進行了統計分析,結果表明有37.50%的公司在年報中沒有關于社會責任相關內容的披露,有20.83%的公司在年報中僅做了簡短披露,只有37.50%的企業詳細披露了關于社會責任的內容。

(二) 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內容不均衡筆者通過仔細研讀新疆上市企業2012年社會責任報告,發現企業對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內容不均衡,大部分社會責任報告對環境、股東、員工、客戶和社會這5個方面進行了實質性的披露,卻很少涉及債權人和供應商的信息。我們對于樣本報告的社區類、環境類、股東類、員工類和客戶類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程度做進一步分析:未披露相關內容得0分,粗略披露定性描述得1分,詳細披露定性數據得2分,簡單披露定量數據得3分。通過分析我們發現,盡管所有企業對上述5個方面的社會責任信息都進行了披露,但并不均衡,平均得分最高的是“員工”,為2.83 分,其次為“環境”和“社會”,分別為2.42、2.17分,客戶相關信息披露得分最低,為1.75分,大部分公司對此方面僅做了簡單的陳述,尤其是消費者權益部分,較少有公司披露。

(三) 社會責任信息披露質量不高

1.新疆上市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報喜不報憂”的現象比較突出。12個上市企業中沒有任何一家公司在社會責任報告中披露其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

2.新疆上市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普遍存在的情況是定量信息少、定性描述多。部分社會責任報告缺乏實質性的內容,充斥著各種口號式的內容,社會責任報告內容缺乏深度,僅側重于描述公司對社會責任的認識,但沒有披露公司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具體措施和實際取得的效果。

3.新疆上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可靠性存在缺陷。截至目前,新疆上市企業披露的社會責任報告中沒有一家經過第三方審驗。

二、新疆上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 上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法律法規不完善

對于上市企業應當承擔哪些社會責任,早期的規定多散見于《公司法》《證券法》《勞動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這些法規只是從不同主體出發規定企業應對這些主體的權益加以保護,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及披露要求涉及很少,法律條文都相對零散,而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系。直到2006年深交所出臺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企業社會責任指引》,才開始對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做出較為詳細的規定。雖然之后陸續頒布了《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寫指南》等,為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具體編制和評價提供了依據,但編制指南只是為廣大的中國企業提供社會責任報告編寫的依據,不是法律法規,沒有法律效力。綜上所述,我國并沒有關于企業社會責任及其信息披露的專項立法,現有法律、法規對公司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規定缺乏操作的細則和實施的標準,還沒有形成一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統一標準,給實施者帶來了很大的困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新疆上市企業社會責任的信息披露行為。

(二) 上市企業披露社會責任意識不高

1.新疆上市企業對社會責任的內容認識不統一,缺乏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意識。新疆部分企業對企業社會責任理解狹隘,他們認為遵紀守法、照章納稅就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全部范疇,而保護環境、慈善捐款等是政府的職責,與企業無關,對此他們漠不關心,更沒有主動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意識。

2.新疆上市企業對于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重要作用認識不足。新疆部分上市企業并沒有意識到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及信息披露有利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有利于促進企業利益與社會效益的共贏。比如很多企業并沒有意識到對環境保護、慈善公益責任的履行及相關信息披露可提升企業社會形象,提高企業知名度,最終可提升企業價值。

(三) 上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監督機制不完善

1.在宣傳及推進企業披露社會責任信息方面,當地政府的引導及監督作用發揮不足。新疆政府對于企業合法納稅等社會責任方面履行狀況監督較好,而對于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督導不力,缺乏有效的監督措施,加上理論研究的滯后、國家政策的不完善,導致當地政府對企業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引導作用發揮有限。

2.社會公眾對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監督不力。目前,新疆民間自發性監督組織數量非常少,同時,社會各類民間非政府組織社會活動的推動作用明顯不足,導致社會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力量有限,社會公眾監督的整體影響力薄弱,對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監督促進作用不明顯。

綜上所述,當地政府及社會對與上市企業社會責任監督體系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導致新疆上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數量較少、質量不高。

三、加強新疆上市企業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建議

(一) 完善上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法律法規

要加強新疆上市企業積極披露社會責任信息,必須完善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相關法規,為企業披露社會責任信息奠定法律基礎。

1.國家應當在《公司法》中明確規定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信息披露的方式,以及不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不及時有效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法律后果。

2.國家應當在《勞動法合同法》《環境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中分別規定本領域企業社會責任的類型、履行方式、信息披露方式及相關法律責任等。

3.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應當制定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配套實施細則,在立法過程中,采用指導性與強制性相結合的方式,對企業經濟責任、社會責任、道德責任、員工責任及環境保護責任的履行及信息披露做出明確、詳細的規定,以規范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行為。

(二) 強化新疆上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意識

1.政府可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媒體、企業培訓等方式增強新疆企業社會責任意識,使企業充分認識到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及時有效地披露社會責任信息是企業應盡的義務,同時,這對企業價值的提升及其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2.在加大宣傳的同時,各級政府可利用財政、稅收、金融等政策支持,有意識地引導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積極披露社會責任信息。

3.加強政府與非政府組織間合作,充分調動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監督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及信息披露情況,形成全社會重視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社會氛圍,為新疆上市企業積極披露社會責任信息奠定良好的環境基礎。

4.將社會責任的觀念納入企業文化建設之中,使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成為企業的價值理念和長期信仰,促使企業積極、主動披露社會責任信息。

(三) 完善上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監督機制

完善上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監督機制,是促進新疆企業積極、有效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重要保障。

1.政府應設立監督機構,對上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時效性、可比性等進行審查監督。同時,監管機構應與企業保持較高的獨立性,以確保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審查監督結果的可靠性。

2.要建立社會責任審計制度,監督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及相關信息披露質量有賴于嚴格的約束機制。目前社會責任審計缺乏,因此可借鑒經濟責任審計理論基礎及相關實踐,將社會責任審計融入到經濟責任審計中,以對企業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情況進行有效監管。

3.嚴格執法,對于不能有效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新疆上市企業,要進行嚴厲處罰并通過媒體公開曝光,促使新疆上市企業積極、有效披露社會責任信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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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翟華云,刑麗芳.我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質量研究[J].中國民族大學學報,2012,(1).

社區經濟責任審計范文6

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的基本情況

20*年市級收入預算完成459750萬元,占調整預算的106.13%,同口徑增長19.5%。市級當年實際支出完成456323萬元,占調整后預算的91.38%,較上年增長8.39%。結轉下年支出43*4萬元,占調整后預算的8.62%,較上年下降10%。20*年市級一般預算總收入(包括當年預算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縣區凈上解收入、上年結轉收入及調入資金)共計666578萬元,較上年增長7.83%。一般預算總支出(包括結轉下年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調出資金、增設預算周轉金等)共計665998萬元,較上年增長7.83%。收支相抵,市級財政累計凈結余580萬元。

總的看,20*年度*市預算執行情況是好的,完成了市十三屆人代會第二次會議批準的年度預算任務。

二、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

(一)市級財政預算管理方面的問題

1.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繳未繳預算收入計1296萬元。20*年度該單位將收取的預防接種勞務費、衛生檢測費、預防性體檢費,共計1786萬元存入單位帳戶,并只將部分收費491萬元集中繳入財政,余款1296萬元未上繳納入預算管理。

2.市財政局在安排20*年初預算時,有部分資金沒有批復落實到具體部門和項目。抽審的2個業務處年初都有預留預算資金,影響了預算資金分配的透明度,預算管理也不規范。一是該局農業處年初將全市統一安排補助縣區的7800萬元,僅落實到項目,未落實到單位,占年初預算農業資金總安排的45.35%。該部分資金實際執行中分配到縣(市)區6570萬元,分配到市直單位1230萬元;二是該局社保處年初預留專項公用指標5315萬元,占當年安排公用支出總數的58%。該預留資金實際執行中安排市屬各醫院4223萬元,用于自然災害救濟165萬元,安排市直部門補助927萬元。

3.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規模偏小。市財政局自20*年開始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年初安排政府采購支出預算941萬元,年度預算執行中,實際完成政府采購支出25580萬元。年度預算執行數為年初預算數的27倍。

4.市財政局以“國有企業計劃虧損補貼”名義違規辦理退庫1200萬元,且審批部分支出不規范。20*年度市財政局安排1200萬元以“國有商業企業計劃虧損補貼”退庫形式撥入市財政局商業處“副食品風險基金”帳戶,主要用于縣(市)區項目支出等。從該帳戶當年度支出情況看,20*年度由該帳戶批撥資金761萬元。其中491萬元資金不規范。如個別縣區財政局申請菜籃子工程建設補助90萬元、50萬元,在沒有考察論證的情況下,實際批復30萬元、25萬元。

(二)部門預算支出定額及其執行情況的問題

1.部門間年人均公用經費支出水平存在差距。一是預算安排存在差距。抽審9個單位年人均公用經費預算平均為3.57萬元,其中最高單位是最低單位的2.29倍。二是實際支出水平差距較大。9個單位人均實際支出平均為5.51萬元,其中最高單位是最低單位的4.23倍。

2.年初預算安排與實際執行差距懸殊。經審計核實,9個單位人均公用經費實際支出是年初預算的1.48倍。其中差距最大的單位實際執行是預算安排的2.18倍。

造成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預算定額偏低,致使單位將其他資金用于彌補公用經費。財政部門未根據現行財力變化及時修訂預算定額,20*年部門預算定額仍沿用20*年制定的定額標準。二是預算審批不細化,致使執行中標準不統一。有收費項目的單位其資金安排與行政性收費收入掛鉤,將部分返還款用于彌補正常公用經費。三是市財政局部分專項指標年初未安排具體單位。在實際執行中以追加“業務費”等形式安排,形成再次分配。

(三)財政部門監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在對市財政部門具體組織市級預算收支情況實施審計時,分別對市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簡稱農高區)、市衛生局等部門單位進行了延伸審計調查,發現財政部門監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農業資金。20*年,全市共安排農業資金12564萬元,其中安排農高區1068萬元,審計調查發現農高區在管理、使用農業資金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低價出租國有資產,造成損失。農高區將財政投資226萬元建立的大棚對外出租,合同約定年收取租金650元/畝。經測算,上述資產年成本造價為4461元/畝。至審計日,實際未取得任何收益,有投入無產出。二是市財政局未按項目進度撥付農業項目資金。20*年度市財政局批復農高區一農特產品加工項目建設扶持資金300萬元,當年實際執行情況僅需60萬元,超出項目進度撥款240萬元。三是農高區多報土地租金預算,爭取財政資金49萬元。

2.公共醫療資金。審計調查市衛生局時發現,該單位滯留、沉淀公共醫療專項資金較大。截止20*年底,公共醫療專項資金累計結余1*2萬元(貸款財政貼息結余655萬元),其中20*年當年結余742萬元,占全年撥入總額的76%。滯留的主要原因是財政部門提前撥付貸款貼息資金,導致資金延壓滯留,影響了資金使用效益。

3.落實“收支兩條線”、“票款分離”政策。一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農高區等4個單位部分收費資金未執行“收支兩條線”、“票款分離”政策,涉及收費資金達2009萬元。二是市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管理辦公室20*年度未將收取的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按月及時上繳財政專戶,當年度該單位“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賬戶月平均余額近3362萬元,年底才全部上繳財政專戶。

(四)市地稅系統稅收征管問題

20*年市地稅局共組織各項收入595777萬元,完成年計劃的1*.9%,同比增長18.3%,其中,市本級收入完成177816萬元,同比增長6.9%。全市總計批復減免稅款1*71萬元,同比下降7.8%。截止20*年末全市總計欠征稅款21405萬元,國有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欠稅,占欠征稅款總額的75%。審計全市地稅系統13個單位,并延伸審計調查79個納稅單位,重點對房地產企業、建筑安裝企業及市級保留企業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共查處違紀違規金額10762萬元,其中少征稅款7457萬元。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部分稅收征管部門在完成稅收計劃后,將當年應入庫的稅款延遲到下一年度征收,計2438萬元;二是審計調查的45戶房地產、建筑安裝企業稅款的申報及交納情況,有問題的單位為25戶,少征稅款69*萬元。造成這些單位少征稅款的主要原因,既有稅務部門在制定和執行房地產、建筑項目稅收屬地管理政策方面存在著不完善、銜接性差等因素,又有部分納稅人稅法觀念淡薄造成的會計核算和納稅申報不實所致;三是個別征收分局對市級保留企業稅收征管不到位,主要是將3戶保留企業的部分稅款264萬元混入區級(其中有2戶稅款148萬元在財政體制改革運行前混入區級,后未調庫),影響市級收入101萬元。此外,審計調查發現,市政府濟政發〔20*〕18號文件對部分市級保留企業的非獨立核算單位納稅級次沒有明確界定納入市級收入,如中國網通(集團)和*移動等2個*市分公司為市級保留企業,其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的各區縣分公司實現的稅款,市地稅局仍按體制改革前由市分公司分別繳入各區縣級國庫,20*年度涉及稅款1*0萬元。

(五)專項資金審計調查

1.教育資金。審計和調查市教育局及44個下屬單位和學校,發現在管理和使用教育資金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擠占挪用教育資金757萬元,其中市教育局擠占教育資金483萬元,用于安置原教育教學設備廠分流職工;市教育局所屬五十九中籌建處挪用教育資金245萬元,用于自辦企業的建設及經營;市教育局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及個別學校,擠占挪用教育資金發放補貼、招待費等29萬元。二是向非教育部門出借教育資金80萬元,長期未能收回。

2.熱源及管網建設費(簡稱建設費)。審計和調查市熱電總公司及8個下屬和相關單位,發現在收取、管理和使用建設費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熱源及管網建設費欠收數額大、收繳率不高。20*年至20*年,市熱電總公司3年收繳率分別為76.9%、67.5%、75.6%,平均收繳率為73.2%,截止20*年末欠收24851萬元。造成收繳率低、欠收額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征收部門缺少征收力度,如*銀座久信房地產開發公司一項目,應征收熱源及管網建設費2156萬元,實繳250萬元,收繳率僅為11.6%,至審計日征收部門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催收。二是20*年擅自減免建設費395萬元。其中:市熱電總公司批準減免市公共交通總公司、市政公用局等3個單位辦公樓、宿舍樓項目建設費358萬元。市區域供熱公司以核減開戶單位供熱面積的形式,減免2個單位建設費37萬元。三是挪用、出借建設費1712萬元。截止20*年末,市熱電總公司向其所屬非管網建設企業投資以及出借建設費1712萬元,其中:挪用建設費向經營房地產開發的龍力熱電開發公司等3個單位投資1296萬元;向北郊保溫管廠等6個單位出借建設費416萬元。

3.彩票公益金。審計和調查市民政局、體育局及20個下屬和相關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無基本建設計劃、無相關評估手續,為市社區服務中心購置綜合樓。20*年7月市民政局動用福彩公益金結余1841萬元,購置4140平方米綜合樓。二是大量公益金滯留、沉淀,影響公益金使用效益。20*年底、20*年底市民政局分別滯留2645萬元、2638萬元,20*年底累計滯留數相當于當年撥入總額的0.5倍。市體育局分別滯留447萬元、456萬元,20*年底累計滯留數相當于當年撥入總額的1.3倍。另對市社區服務中心等3單位審計調查發現,3單位20*年度共計收到民政部門撥付的公益金400萬元,至審計日,全部掛帳未使用,沒有發揮公益金的使用效益。產生上述問題主要原因:一是民政、體育等部門未能嚴格按規定程序使用公益金;二是財政部門對項目計劃把關不嚴,未能按照用款進度撥付資金,往往年終集中撥付,撥款后又未及時跟蹤檢查,致使大量公益金滯留、沉淀于部門。

4.住房公積金。截至20*年底,住房公積金覆蓋率已達*.35%,住房公積金實繳率為91%。當年住房公積金歸集額完成2*841萬元,支取65266萬元,發放個人貸款73840萬元。審計表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履行職責方面存在薄弱環節,致使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方面存在主要問題:一是濟鋼集團未執行國家規定的公積金繳納基數,損害了部分職工的切身利益。二是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公積金業務尚未實行屬地化管理,企業職工的公積金仍由集團社保中心管理,該集團自19*年開展公積金業務以來,未向職工發放公積金貸款;三是力諾集團(包括原永寧制藥廠)等民營企業仍未實行公積金制度,損害了職工利益。

5.糧食直接補貼政策落實情況審計調查。市審計局對實行糧食直接補貼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漏報小麥種植面積。有8個縣(市)、區的39個鄉鎮,漏報小麥種植面積1.16萬畝,直補資金15萬元。二是未在規定時間內將直補資金發放到農戶。有2個縣(區)的3個鄉鎮未在規定時間內將直補資金40萬元發放到農戶。三是部分跨區包地農戶未獲得直補資金。6.扶貧資金審計調查。市審計局對“一縣十三鄉”扶貧資金投入、管理及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調查發現存在的問題:一是有關縣(市)、區未按規定及時配套資金。截止20*年底,各縣(市)區應配套資金800萬元,實際配套資金211萬元,欠配套資金589萬元,占應配套資金的73%。二是鄉鎮以下自籌比例過高。20*年商河縣鄉鎮以下自籌比例為90%,其他縣(市)區的13個鄉鎮為50%。

(六)其他審計

1.重點工程建設審計。20*年,市審計局繼續對全市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截止20*年底,3個區指揮部重點建設工程累計到位資金70.80億元,累計工程支出59.59億元。審計參與了3個區指揮部的69個建設項目的招標、評標、定標工作,定額標的為14.35億元,最終定標為10.50億元,節約資金額為3.85億元;對大明湖擴建工程、燕山立交和經十路1-3標段等項目的拆遷補償情況進行了審計,涉及補償金額12.52億元,審計收回拆遷資金1569萬元;對經十路1-3標段和燕山健身廣場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審減工程結算值*01萬元;對監理、招標、拆遷評估、工程造價審計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實施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3個區工程建設管理逐步規范,違紀違規問題明顯減少,工程建設投資效益明顯提高,費用開支總體合理。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重復補償拆遷資金417萬元。如市土地儲備中心等將已按第208號政府令給予補償的7735平方米房屋(含土地價值),又按第205號政府令給予*金鑾集團土地補償,造成重復補償金額268萬元。二是經十路工程1-3標段等完工項目工程結算滯后。截止20*年底,工程實際支出59.59億元,賬面掛賬資金42.40億元,占支出總額的71%,造成財務賬面不能真實反映工程項目投資完成情況。

2.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去年,受市委組織部委托,對36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進行了審計,并首次開展了對縣(市)區長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審計表明多數領導干部能夠認真履行職責,不斷完善各項內部控制制度,較好地貫徹執行了國家有關財經法規。但部分領導干部還存有監管不到位、把關不嚴,致使所管理的部門單位存在一定問題,主要有:一是原市房地產開發拆遷辦公室等5個單位發現有經濟案件涉及金額470萬元,有關人員已全部移送紀檢、檢察機關,有的已追究刑事責任。二是市口岸辦公室等7個單位私設帳外帳、“小金庫”,金額達410萬元。三是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辦公室、跑馬嶺景區建設委員會等9個單位擠占挪用專項資金2881萬元。四是市國土資源局下屬征地辦公室、土地監察大隊,市規劃局等5個單位違規收取各種費用4863萬元。五是市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農工商集團所屬公司收到歷年累計撥入的財政補助資金21862萬元,未轉增國家資本金,會計信息不能清晰反映國家的投入情況。六是長清、市中區政府20*年至20*年上半年編報和執行財政預、決算時,有的將預算外資金作為行政性收費納入預算管理,虛增財政收入。有的未按規定將行政性收費納入預算管理,影響了財政的收支規模,致使財政預、決算不實金額達11599萬元。此外,個別區政府年初預算編制偏緊,預算執行過程中臨時預算追加較多、審批存在隨意性,致使人大審批的年初預算缺乏約束性和嚴肅性。對經濟責任審計查處違紀違規及發現的財政預算管理問題,審計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分別進行了處理處罰和提出了整改建議,各有關單位認真落實審計決定,加大整改力度,絕大多數問題都得到了糾正。3.公共基礎設施效益審計。按照國家審計署關于今后審計工作發展方向的要求,市審計局在效益審計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一是對市水質凈化一廠、二廠進行了效益審計,重點查清了影響污水處理設施經濟、環境、社會效益發揮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1)凈化一廠工程建設遲緩,未按期完工,且污水管網收集系統建設滯后,致使3.15億元投資不能如期發揮效益,形成資金浪費。(2)污水處理設施利用率低,1.37億元的設備閑置,水質凈化廠的功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城市水環境和小清河水質沒有得到根本改善。(3)污水處理運行體制仍然沿用計劃經濟時期的運行模式,水質凈化廠為事業單位,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完全靠政府投資,不適應污水處理產業化、市場化的要求,直接影響污水處理行業的發展和效益的發揮。(4)中水回用項目規劃、建設滯后,不能實現污水處理的資源化,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得不到體現。二是市熱電總公司所屬區域供熱公司巨額資產閑置、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區域供熱公司于2001年底籌建燕翅山熱電廠,20*年5月投資8000萬元(其中貸款7000萬元)先行建設了熱電廠的配套工程———經十東路蒸汽主管網工程,于20*年9月竣工。由于種種原因,熱電廠建設計劃未能實現,蒸汽主管網閑置,每年400余萬元的貸款利息加重了企業負擔。同時,由于埋置地下的蒸汽管網長期處于閑置狀態,銹蝕嚴重,造成國有資產損失。4.機構撤并及銀行帳戶審計。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市審計局于20*年9月起,分別對全市機構改革中20個撤并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和納入政府資金結算中心管理的231個部門、單位的銀行帳戶及資金情況進行了全面清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應繳未繳預算收入及財政專戶款3168萬元。其中市國資局國有資產處置收益等計25*萬元未及時上繳財政;市成教局收取教育基金等131萬元、市救助站收費409萬元未繳財政專戶。二是擠占挪用專項資金698萬元。其中主要有市中小企業局20*年擠占鄉鎮企業發展資金86萬元彌補行政經費;市民政局從社會救濟福利事業費中墊支福利企業殘疾職工生活補助費409萬元。三是私設小金庫及帳外資金267萬元。其中市拆遷辦將收取的拆遷周轉房水電費、房租等117萬元,形成小金庫,用于支付餐費、補助和獎勵等1*萬元。5.糧食財務掛帳審計。去年,根據上級的安排部署,市審計局會同財政、發改委、糧食、農發行等部門對*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1998年6月至20*年5月的財務掛賬進行了清理審計。審計表明:*市糧食購銷企業能夠認真執行國家糧食購銷政策,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和種糧積極性,發揮了糧食流通的主渠道作用。截止20*年5月審計核實財務掛帳為2.15億元,較企業累計掛賬審增5733萬元。審計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有的糧食企業受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制約,順價銷售造成購銷倒掛,增加了新的虧損掛賬。二是有的糧食企業,經營管理、經濟效益、市場競爭力等方面的問題比較突出,糧食企業出現虧損。三是企業應提未提、應攤未攤的費用支出數額較大,人為的調節利潤,影響了會計報表的真實性。

三、加強和改進財政管理的建議

(一)進一步細化財政預算,增強資金分配的透明度。從審計情況來看,財政部門在分配部分財政資金時,未將其細化到用款單位及項目,使資金的分配缺乏透明度,不利于加強預算管理和監督。隨著政府資金管理監督機制運行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客觀上對財政部門編制部門、項目預算提出了更高的細化要求。財政部門要及時修訂預算定員定額標準,擴大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規模,不斷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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