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新聞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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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新聞論文

法制新聞論文范文1

總體上說,目前國際社會主要通過兩種方法解決垃圾信息的實踐及其后果,一是根據垃圾信息“未經請求”的特點,要求信息傳播者設立定出選擇或定人選擇模式獲得信息接收者的同意。二是通過阻止信息傳播者使用試圖隱藏其身份和偽裝其郵件內容的性質,打擊垃圾信息傳播者的欺騙。前者試圖保障接收者的選擇權,后者試圖規制發送者的違法行為。

根據定出選擇模式,垃圾信息傳播者可以向任何個人或組織發送信息,直到信息接收者要求他們停止發送為止。由于定出選擇模式實際上使大量發送垃圾信息的行為合法化了,并把發起通信的權利給了發送者,故深受發送者和產品直銷商的追捧和歡迎。美國的反垃圾郵件法(CANSPAMACT2003)采取的就是這種模式。即,要求發送者在發送未經用戶請求的信息時,提供準確的郵件地址或有效的實際通信地址和有效在線裝置,使接收者有機會及時拒絕發送者繼續給他們發送未經請求的信息。新加坡垃圾信息控制法(SPAMControlAct2007)附件2規定,商業信息發送者必須提供有效的回復地址,以便用戶可以通過回復傳達自己撤銷請求的意思表示。

理論上講,如果垃圾信息傳播者能夠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提供簡單、易行、有效的定出選擇裝置并尊重信息接收者的意愿,垃圾信息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遺憾的是,現實中,網絡用戶的個人定出選擇要求很少得到尊重。此外。發送者為了逃避懲罰,經常變換身份和地址,使收件人的定出選擇要求無法送達,也給法律執行設置了巨大障礙。由此可見,如果垃圾信息發送者有意采取規避對策,定出選擇模式的社會效益就會大打折扣。

根據定人選擇模式,信息發送者在未征得信息接收者同意之前無權向其發送信息,發送者首先必須通過其他途徑吸引潛在用戶主動發出請求。在這種模式下,只有當潛在接收者認為某信息可能對其有用時才會請求發送,即使收到的信息與其期望的相差太遠,他們還可通過定出選擇模式取消其請求。因此,為了有效發揮定入選擇模式的社會功能,必須同時規定定人選擇與定出選擇模式。歐盟2002,年頒布實施的“隱私和電子通訊指令”,充分體現了定人選擇模式。該指令要求信息傳播者在向個人傳播電子商業廣告前必須獲得消費者的同意,禁止發送偽裝或隱藏發送者身份的商業信息,要求所有商業信息都包含有效的回復地址;該法允許企業向與其有貿易關系的客戶發送未經請求的信息,但在發送信息的同時,要給客戶提供拒絕此類信息的機會。

與定出選擇模式相比,定人選擇模式更受通訊用戶尤其是電子郵件用戶和網絡服務提供商的青睞。一方面,由于信息接收者在接受信息之前有機會了解信息的性質和內容,并請求發送對其有益的信息,這樣就會大大減少其郵箱里的垃圾信息,而垃圾郵件的減少相應地減輕了網絡服務提供商過濾或阻擋垃圾信息的負擔,從而降低了網絡服務提供商的管理費用和經營成本。另一方面,這種模式使信息發送者未經用戶同意收集和買賣用戶個人信息的行為變得沒有必要而且浪費,這從另一角度保護了個人隱私權。然而,無論采取哪種模式,立法之前都有必要對垃圾信息的性質和認定標準進行界定。

2、垃圾信息的概念及其判斷標準

目前,國際社會對垃圾信息沒有明確界定。目前大部分反垃圾信息法都是以電子商業信息作為規制對象,美國2003反垃圾郵件法適用于任何“商業電子郵件信息”,任何以商業廣告或促銷為目的的電子郵件都可能構成“商業電子郵件信息”,包括為了商業目的在網址上運營的內容,但該法明確排除了交易信息或關系信息。澳大利亞反垃圾郵件法(SPAMAct2003)第6條將“任何為推銷、廣告或促銷產品、服務、地產為目的,或以提供投資機會或交易機會為目的而發送的信息”都納入了該法規制的商業電子信息范疇。但該法明確排除了只包含事實性內容的信息以及由政府機構、政治團體和宗教組織授權發送的信息和由教育機構授權向其所有學生發送的信息。歐盟“2002電子商務條例”和“2003隱私和電子通訊條例”,將垃圾郵件定義為“經由電子郵件、為直銷目的發送的、未經請求的商業信息”。新加坡2007年頒布的“垃圾信息控制法”,借鑒了澳大利亞和美國的反垃圾信息法的主要內容與框架,將垃圾信息界定為“大量發送的、未經請求的商業電子信息”,該法的適用范圍限于“與新加坡有聯系的電子商業信息”,包括從新加坡發出和在新加坡境內收到的信息,如果接收者、發送者、或用以發送和接收信息的電腦、服務器或服務裝置等位于新加坡境內,就可以認定該信息與新加坡有關聯。和美國法律及歐盟指令一樣,新加坡控制垃圾信息法第7(3)條也排除了對“關系通信”和“為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目的,由政府或法律權威機構授權發送的信息”的適用。

綜上所述,大部分法律都將垃圾信息界定為通過網絡或網絡服務器向電子網絡用戶和手機用戶發送的、未經用戶請求的電子商業信息。但如何認定“未經請求”和“商業性”?

1未經請求的信息。從其字面意思看,所有未經接收者同意而直接發送到其私人空間包括郵箱和移動電話的信息,都可被稱為“未經請求的信息”。因此,在反垃圾信息立法中對“同意”的認定至關重要。

根據美國反垃圾信息法規定,如果接收者通過定出選擇或通過主動請求明確表示自己同意接受發送的或擬發送的信息,則可以認定接收者已經同意,但該法采取的是定出選擇模式,在用戶依法表示同意之前,任何個人、企業、組織等都可以“合法”地向他們感興趣的用戶發送“未經請求的”信息。雖然新加坡圾信息控制法規定“任何接收者既未請求也未同意接收的電子信息都是未經請求的信息”,但由于該法也采用了定出選擇模式,為消費者的主動選擇設置了障礙。

筆者認為,美國和新加坡的立法對垃圾信息的判斷標準都偏向了企業一方,為產品和服務供應商推銷產品和服務提供了極大的方便,而將垃圾信息的傳送成本和不便轉嫁給了廣大的普通網絡用戶。因為,定出選擇模式雖然表面上賦予了廣大信息接受者選擇權,而實際上由于缺乏舉報垃圾信息的有效途徑,接收者無法作出積極、主動和自愿的選擇,最終垃圾信息還是得不到有效遏制。為了有效保護廣大網絡用戶的權益,維護其對網絡業的信心,筆者建議立法者和信息發送者應該尊重用戶的個人請求,借鑒歐盟和美國部分洲如加利弗尼亞洲的規定,禁止發送者在未經消費者明確同意之前發送任何商業信息,任何未征得用戶事先同意就向其發送的商業信息都可被認定為“未經請求的信息”。

2商業信息。雖然大部分“反垃圾郵件法”限制的都是商業信息,但各國法律對“商業性”的界定標準卻不盡相同。根據美國反垃圾郵件法規定,所有通過網絡域名發送到特定電子郵件地址的商業電子信息都受該法規制,包括直接發送到無線通信設備如手機、衛星電話等的信息(S7702(5))。2004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制訂了界定“商業性”的參考標準,即凡是只含有商業廣告、商品宣傳和請求等內容的信息都是商業信息;如果信息內容既包括商業廣告、又包括交易關系,則根據其各自在信息中的重要程度來確定;如果信息既包含商業性內容,也包含非商業性或非交易關系內容,該類郵件可根據接收者的合理理解來確定其是否商業性信息,接收者理解是否合理,可以從商業性及非商業性內容的比例、商業性內容所放的位置、商業性內容的排版方式等因素考慮。根據新加坡法第3(1)條規定,可根據信息的目的、內容、引證內容、信息顯示的方式等判斷是否商業信息。如果發送信息的目的是為了推銷產品或服務、或為某種產品或服務做廣告、或為請求產品或服務,該信息就可以被認定為商業信息。

顯然,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制訂的標準主要從信息的構成考慮,而新加坡的標準則主要從發送者發送該信息的目的考慮。依筆者愚見,判斷某信息是否商業信息。可以根據信息內容推斷其目的,再根據發送目的確定其性質。只要依普通人理解某信息的主要目的是宣傳產品或服務、誘使收信人向其訂購產品或服務等,都可以認定該信息的商業性特點。

3、垃圾信息的責任主體

確認垃圾信息發送者對確認發送垃圾信息行為的責任承擔者至關重要。美國法律將任何發起、傳播或達成商業信息的個人或企業都稱為發送者(S7702(9)),新加坡法律則將任何發送、達成或授權發送未經請求的商業信息的個人或企業稱為發送者。兩國法律規定雖然措辭不同,但主旨基本一致,即垃圾信息發送者主要包括網站經營者、受經營者之托通過網絡或移動通信網絡發送信息的傳播者如服務提供商及電訊服務公司和授權第三方發送垃圾信息的企業或個人。但為了躲避法律制裁,有些發送者往往通過別人的服務器、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和地址向終端用戶發送垃圾信息,導致垃圾信息的發送主體不明確,責任主體也就難以確定。

為了有效過濾違法垃圾信息,找出非法信息發送者,可借鑒部分專家的建議,設立信任發送者(Trustedsender)和擔保發送者(bondedsender)自律機制。信任發送者可注冊成為第三方服務提供商的客戶,由第三方標示并證明其擬發信息的合法性;擔保發送者可向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提供金融擔保,委托第三方發送信息。但如果委托發送的信息不符合ISP所定標準,或該發送者發送的信息遭到太多投訴,ISP可以隨時終止其服務。當越來越多的合法公司參與這些自律機制后,垃圾信息發送者就被不斷邊緣化,從而更易被負責任的ISP發現并過濾。明確了發送者之間的關系后,法律可要求所有參與傳播垃圾信息的主體承擔連帶責任。首先,由直接發送者即服務提供商向終端客戶承擔責任,發送者再根據合同關系或委托關系要求委托者或擔保人承擔責任。這樣既可以減輕用戶的舉證責任,又可減輕訴訟機構調查取證的難度,同時,還可以以法定義務的形式規范垃圾信息發送者的行為,迫使各參與主體履行注意義務。

4、法律執行問題

因垃圾信息泛濫而遭受損失的不但包括網絡服務提供商,還包括廣大終端網絡用戶,故除了賦予網絡服務提供商訴訟權外,還應該借鑒歐盟和美國加利弗尼亞洲的反垃圾郵件法規定,賦予個體用戶集體訴訟權,并給予受垃圾信息損害的消費者或網絡服務提供商足夠的救濟賠償。

另外,為了提高消費者維權的積極性,威懾垃圾信息發送者,在反垃圾信息立法中可以規定靈活方便的訴訟程序,適當擴大法律的適用范圍,將來源于和接收于本國境內的垃圾信息都納入其管轄,將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結合起來,對難以予以刑事處罰的發送者,應該加大其損害賠償的力度,具體賠償金額應足以對其繼續違法發送垃圾郵件具有震懾力,并加強與其他國家的司法合作,合理解決此類案件的管轄權問題。

5、結束語——立法建議

1采取定人選擇和定出選擇相結合的模式,只能在得到用戶事先同意的基礎上向其發送信息,并提供有效定出選擇裝置,供已經同意接收信息的用戶撤銷其請求。

2保護消費者的財產權和隱私權,未經消費者同意,不能為任何目的傳播或售賣在定人選擇模式下收集的用戶郵箱地址和電話號碼等信息。

3以法定損害賠償和懲罰性賠償的形式提供民事救濟,且賠償金額足以震懾違法者,并允許對未經請求的垃圾信息發送者提起集體訴訟。

4對故意違反反垃圾郵件法的發送者課以刑事責任,并通過國際合作形式獲得或交換違法證據。

5增加網絡服務提供商和移動電信服務提供商的注意義務,要求其通過技術手段對發送垃圾信息的網站地址和服務器進行監控和追蹤,盡量阻止垃圾信息經由自己的平臺傳送到終端用戶。

6建立統一的國際立法,加強國際合作。

法制新聞論文范文2

本文作者:劉步云作者單位:廣西蘇氏集團

首先,可以降低勞動強度。因為老式的制糖分離機采用人工操作的方式。在進行分棉糖的操作時,如果粒度很小,就會采用人工對卸料進行敲打,這樣就使得勞動強度大大的提高。由于XJZl320GB/G離心機采用的是全自動的操作方式,分離過程由微機控制,只需要適時調整機器的運行狀況,根據糖膏的質量設置合理的參數,并對分離機的運行狀況進行實時監控,而不需要人工進行操作。這樣勞動者的勞動強度不僅大大的降低,而且可以節省大量的人力資源,從而達到較高的經濟效益。

其次,勞動者的工作環境得到較大的改善。老式分離機在運行時會有很大的剎車噪音。對工人的身體和心理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影響。而全自動的分離機只有很小的噪音,這樣就有利于保護工人的身心健康。老式離心機的運行時,在分蜜階段有極度不好的環境。有嚴重的跑、滴、漏、冒等狀況,打水過程有較高的蒸汽量,溫度高而且濕度大。采用XJZl320GB/G離心機后跑、滴、漏、冒等狀況被杜絕。在完全密閉的條件下進行水洗和汽洗的操作。這樣就大大的改善的了工人的工作環境。而且由于有較高的自動化程度,而且對材料的磨損消耗程度也大大降低,因此體現相出了較高的經濟效益。

再次,采用XJZl320GB/G制糖離心機能夠保證產品質量的穩定。老式的制糖分離機不能對成品水分進行有效的控制,蒸汽的消耗量巨大。采用全自動離心機后,由于密閉的環境,能夠比老式的離心機節約一半的蒸汽。大大的提高了糖廠的經濟效益。老式分離機在進行幼砂糖的生產時,一般會有0.4毫米的煮糖粒度,兩臺分離機工作,還難以保證水分,對幼砂糖的質量和產量造成了嚴重的影響。而XJZl320GB/G離心機在煮糖粒度為0.4毫米的情況下,可以保證四臺離心機正常運行,相同的濕度狀況下,成品糖水分都在0.05以下,有較高的幼砂糖質量。

最后,采用XJZl320GB/G制糖離心機能夠降低制糖工藝的損失。老式的制糖離心機在運行時,都是采用人工控制的方法進行打水及撥原、洗蜜的時間,并且很容易造成打水量過多或過少的情況,而且打水不均勻,使得回煮量大。尤其是在生產棉糖時,原蜜純度一般在86%~86.5%之間,廢蜜純度在65%左右。然而XJZl320GB/G離心機的打水量、撥原、洗蜜的時間都是通過微機按照規定的參數進行適時調控。同樣在生產綿糖時,原蜜純度在85.5%~86.5%之間,廢蜜純度63.5%左右。相比較老式的制糖分離機,廢蜜純度降低了1.5%。工藝的損失大大的減少了,產糖量得到提高,由此糖廠能夠得到較高的經濟效益。

法制新聞論文范文3

但是,我國的電視法治新聞,本身也存在一些操作和觀念上的問題,并且直接影響了其長久的價值追求。

電視法治新聞缺少第一現場。電視新聞以追求第一現場為目標,拍攝到了第一現場的圖像,就抓到了關鍵,抓住了“活魚”。生動形象的畫面,抓人眼球的事實,快速便捷的傳播,就成了電視法治新聞制勝的法寶??墒怯^眾在電視上看到的電視法治新聞,拍攝到第一現場的精彩新聞卻不多。

對于已發新聞和預發新聞,都失去了拍攝第一現場的時機;對于可能預測到的新聞,多是些會議類的,沒有多少精彩的鏡頭。對于突發的新聞,由于記者的反映問題,也很難抓到正在進行中的第一現場。導致關鍵的精彩的鏡頭缺失,沒有現場只好用解說詞、空畫面來湊合。

電視法治新聞的法治含“金”量低。電視法治新聞記者的職責在于宣傳法律知識,增強觀眾的法律意識。法理的深淺,決定著法治節目“含金量”的高低,談案是為了說法,析案是為了明理。但是有時觀眾會發現一些電視法治新聞缺少法治色彩,如法治欄目關于“高考熱的冷思考”報道的內容針對的都是一些普通社會現象。有的電視法治新聞甚至用人情代替法理,用道德批判取代法律規范,沒有突出電視法治新聞的特色和優勢。

電視法治新聞產生負面影響。比如,在一則法治新聞中,出現了受害人在胎兒未出世之前就已經知道是個男嬰的細節,而且還對B超的檢驗單進行了特寫,但是胎兒的性別鑒定在我國是明令禁止的。

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衛生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的《關于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明確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或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開展胎兒性別鑒定和人工終止妊娠手術。

類似問題還有一些,對于法治類節目出現這類偏差實在是不應該。

電視法治新聞缺少平民視角。同志曾經提出,“電視鏡頭要更多地對準群眾,電視報道要更多地反映廣大群眾的意愿”。以平民視角、平等的眼光、平和的意識觀察和拍攝平民生活,是新聞工作者必須具備的素質。

電視法治新聞在內容選材上大多貼近百姓生活、服務百姓生活。記者的攝像機也降低了姿態,將焦點對準了普通人的日常生活,關注他們的心靈世界、展現他們的尋常悲歡。但有一些電視法治新聞,只從有關部門的角度出發,做從上向下式的宣傳和,沒有從百姓的立場進行解讀。

電視法治新聞除了要克服以上問題和缺點外,為了長遠目標和增強觀眾的忠誠度,還應該在采訪拍攝、編排方式和新聞理念上有更高層次的追求。

電視法治新聞對新聞故事化的追求。美國名牌電視新聞欄目《60分鐘》的節目執行主編席弗勒在回答“什么樣的選題能進入《60分鐘》”時說:“我們最基本的選題思路是,尋找一個小故事,但這個故事要在一個大的主題之下?!?/p>

近幾年來,國內電視法治新聞故事化的趨勢亦越發明顯,選題故事化、人物個性化、敘事情感化已成為我國電視人共同追求的目標。很多法治新聞具有相當大的沖突性和懸疑性,強烈地吸引著觀眾。編導和記者們悉心搜集各種材料,精心編排,使得每一個故事一波三折、撲朔迷離,讓一個嚴肅的欄目具備了可看性,成為吸引觀眾的又一利器。

通常,在法治報道中,壞人一定要受到應有的懲罰,要有一個圓滿的結局;如果沒有壞人受到懲罰的結局,就會使觀眾在看完節目之后,難以得到心理的平衡。

電視法治新聞對法理的追求。法治類節目的精髓在于說法,要明辨,精于闡釋法理。

這就要求電視法治新聞的記者、主持人抓住案件最本質的東西和觀眾最想了解的東西,從法律的角度考慮問題、觀察問題、分析問題。

要為觀眾提供信息,還要對信息進行深度解讀,告訴觀眾這些信息意味著什么,與他們的日常生活有什么關系。很多電視法治新聞,不僅介紹案件,而且介紹它的背景,對相關的法律進行了“網絡式”的鏈接、形式上的犀利深刻和內容上的豐富深廣,讓觀眾不僅知其然,而且也知其所以然。比如,在《街頭叫賣訴訟書》的報道中,生動的新聞畫面和演播室中法律專家詳細的點評相結合,挖掘出了法律案件背后的豐富內涵。

電視法治新聞對感動的追求。好看的東西不一定讓人感動,而讓人感動的東西一定好看。

很多電視法治新聞的主人公來自社會底層,他們奔波忙碌,卻擔負著遠超自身承受力的巨大壓力;他們向往幸福生活,卻要在兩難中作出艱難抉擇;他們像泥土一樣樸實,他們的善良、勇敢、堅強與執著讓我們眼前一亮,令我們感動不已。

以河南電視臺法制頻道的報道《真愛無邊》為例:信陽農村的一個三口之家,原來日子清貧,卻夫妻恩愛。然而世事無常,急于脫貧的丈夫走上了搶劫的道路。隨著時間的推移,終日惶恐不安、飽受良心譴責之苦的妻子終于下定決心,親手將丈夫送入監牢。

后來,在監獄服刑的丈夫終于理解了妻子的良苦用心,當畫面出現一家三口相擁而泣的場景時,全片達到了。此情此景,讓人為之動容。

因此,關注情感、關注心靈、關注人的內心世界那塊最柔軟的地方,理應成為電視媒體永遠的追求。

電視法治新聞對“人文關懷”精神的追求。在報道法治類題材時,不應該局限于刑事案件的報道,而要更多關注人的命運,去解讀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民事、經濟、行政等有新聞價值的典型個案;挖掘我們身邊自覺學法、守法的典型;關注民警、檢察官、法官、律師等人群的生活,以培育電視的“人文關懷”精神。

李東生副部長曾說過:“電視法治節目,重在‘普’,根在‘法’,淡于‘奇’,貴在‘引’?!狈ㄖ喂澞孔陨砭哂休^強的政治性、嚴肅性,但同時法治節目也是民眾意愿的代表,有著深厚的群眾基礎。所以,要把節目的法治內容、百姓角度、人文精神完美地結合起來。

更為可喜的是,越來越多的電視法治新聞開始注重“人文關懷”精神,更多地關注個人的命運,從人的角度來報道新聞。同時,大多數電視法治新聞欄目還開通了觀眾熱線和短信平臺,觀眾不再是旁觀者,而是“參與者”,欄目與當事人共同面對困惑與煩惱,用人文的關懷精神為觀眾解決問題,給予了觀眾充分的參與權和發言權。

著名主持人白巖松曾經說過,我們生活在一個平民化的時代,主持人只有認識到和觀眾的這個“同一性”,具有一個平視的目光,站在公眾的立場上作出感情判斷,目中有人,心中有情,才能得到更多的觀眾認可。

主持人要擺脫傳統法治新聞欄目主持人嚴肅的面孔,主動介入,用有個性的溫馨的語言拉近與觀眾的距離,帶領觀眾走入法律事件中。提高欄目的親和力和貼近性,體現欄目對觀眾細致入微的人文關懷。

人文主義是一種對觀眾博大深遠的普遍關懷,也是電視法治新聞發展的必由之路。

法制新聞論文范文4

公約在1972、1978和1991年經歷三次修訂,分別在保護對象范圍、保護年限、免責和例外、保留種和種子交換制度方面都有變動,但秉承了其一貫宗旨保護植物新品種的知識產權、為社會總體利益鼓勵植物新品種的發展。

公約規定:各成員國必須在其國內法中體現和規定機構的管理運行制度和植物新品種保護的基本概念,包括:判斷植物新品種的創新性、差異性、一致性、穩定性四標準;申請和審批的程序;經認證培育者的知識產權及其例外;培育者權利的保護年限;導致培育者權利被宣告無效的事件等。

受保護的培育者權利的內容類似美國的版權保護制度,既包括培育者的財產權利,也包括對其在培育過程中付出勞動和所得成就的承認。該品種的推廣、銷售、進出口、倉儲和再生產等活動,都必須得到培育者的授權。這意味著培育者可以從任何公司對其產品的再生產營利活動中收取一定的許可費用。培育者同時還享有對新品種的命名權,但須遵從一定的規則規范以防止該名稱產生誤導性或與其他任一已有品種名稱的雷同。

公約中還明確規定了培育者權利的例外情形,即無效條款,該條款將產生對受保護品種的使用無需經培育者批準的效力,具體情形包括:私人個體非營利性使用、為進一步研究的使用、科學實驗中的使用和為種植其他作物的使用等。

法制新聞論文范文5

關鍵字:信托委托個人理財法律性質

信托制度源于英國中世紀的用益物權歷經百年在英美法國家成熟成型,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轉移給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處分財產的關系。[1]這就牽扯到三方當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大體來說,整個信托法就是在對三方進行權利義務的分配與經濟利益的平衡。

信托制度與委托制度具有相似之處,首先兩者都是通過委托行為而產生,其次都以信任為建立之基礎。再次,兩者均為諾成合同、雙務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既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承擔相應的義務。但是他們之間又存在著明顯的區別。首先信托可以因合同、遺囑等其他委托方式設立,而只能通過委托合同設立。其次信托中的受托人享有充分的權限處理信托事務,不受委托人或受益人肆意干涉,而只能根據委托人的授權進行活動,權利受限。再次,委托關系成立后雙方當事人可以任意終止即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但信托關系成立后受托人不得隨意辭任,受托人辭任須經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信托存續具有穩定性和連貫性,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緣故而終止,而這種情況下委托合同即行終止。[2]第四,信托中受托人是以自己名義處分信托財產并直接承擔法律后果,而除特殊情況一般須以被人名義從事相關活動,行為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擔。另外英美法中信托財產權須移轉,所有權與受益權分離,而委托中財產所有權是不移轉的,此為信托法引入國內最大的爭議。

當前銀行業的個人理財業務正遍地開花,然而多家銀行在這項中間業務上卻不同程度地面臨“零收益”、“負收益”的困境。剔除金融領域的制度障礙,我們發現就連理論基礎——理財業務的法律性質在不同文件中定性模糊甚至相沖突,一個制度的法律性質決定和影響著其所涉及的各方的權利義務,從而使其具有不同的風險特征和監管要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結合我國當前的法規政策找準“是什么”這一理論起點非常必要。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9條規定:“綜合理財服務,是指商業銀行在向客戶提供理財顧問服務的基礎上接受客戶的委托和授權,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投資計劃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的業務活動。在綜合理財服務活動中,客戶授權銀行代表客戶按照合同約定的投資方向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承擔?!蔽?、授權、風險本人承擔,這一規定就明確將銀行與客戶之間的法律關系定性為委托法律關系。后來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辦法》和《指引》明確界定了個人理財業務是建立在委托關系基礎之上的銀行業務”,[3]從而進一步支持了這種觀點。但是《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第9條又規定“商業銀行應當將銀行資產與客戶資產分開管理,明確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管理、調整客戶資產方面的授權。對于可以由第三方托管的客戶資產,應交由第三方托管?!睆娬{了屬于信托關系中很重要的財產獨立性,與《信托法》第16條規定“信托財產與屬于受托人所有的財產相區別不得歸入受托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相契合。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口號“受人之托,代人理財”也從某種程度上表明了銀行與客戶之間的信托法律關系。但是還須針對個人理財業務進行相應分類具體分析,綜合得出結論。

按照管理運用方式不同,可以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按照銀行是否承諾保證收益可以分為保證收益理財計劃和非保證收益理財計劃,而根據《暫行管理辦法》第13條“非保證收益理財計劃可以分為保本浮動收益理財計劃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計劃。”

如前所述,《暫行管理辦法》第9條對綜合理財服務的理解是委托關系,而理財顧問服務則不同。銀行從客戶利益角度出發,利用自己在理財投資領域中的信息優勢和理財經驗,向特定的客戶提供咨詢的一種專門化和個性化服務。但銀行不為客戶做出具體決策,不管理和處分客戶的資金,有權做出最終的投資決定的仍是客戶本身,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收益和風險,銀行只有權獲取一定的傭金收入。[4]這是典型的技術咨詢合同,依合同法應屬委托關系。

對于保證收益理財計劃,因為“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客戶承諾支付固定收益”,與銀行儲蓄存款保本并承諾利息的性質頗為相似,為防止引發銀行借用這一理財業務變相高息攬儲,惡性競爭,所以有必要將“固定收益”限制在相應的存款利息以下。雖然“其他投資收益由銀行和客戶按照合同約定分配,并共同承擔相關投資風險的理財計劃”,似乎表明本金之外的投資風險和收益共擔共享,與單純儲蓄不同,但所占比重過小,此理財業務以保值為主要目的,所以依然應定性為借貸法律關系。

信托法上受托人僅對因“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信托財產受損的”,須以自己財產補足信托財產。但保本浮動收益理財計劃依然承諾保證本金支付,沒有信托法上的條件限制,所以也無法解釋為信托法律關系,只能作借貸關系解釋為當。

但是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計劃就不同了,“商業銀行根據約定條件和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客戶支付收益,并不保證客戶本金安全的理財計劃”在該業務的實際運作中,客戶將資金賬戶的管理權全部授予了銀行,銀行成為了名義上的所有人,自主管理和處分的權限很大,其與委托制度中,人必須嚴格按照委托授權的內容和范圍來處理相關事務否則就構成無權或越權的規定存在很大不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計劃在以下三點上面符合信托關系特征:一是所有權與利益分離,二是信托財產獨立,三是受托人只承擔有限責任。所以將其解釋為信托法律關系更為妥當,同時還能有效保護弱勢地位的客戶利益。

綜上所述,在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法律性質上,立法規范本身就模棱兩可,態度搖擺不定,開展的具體業務內容又大相徑庭,很容易因為一個細節變動引致其法律性質的變化,所以有必要理順目前紛繁的個人理財業務,以法律性質為起點探討法律規制和監管措施。

參考文獻:

《銀行理財產品法律性質辨析》李勇

《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監管法律制度研究》宋佩

《信托法論——中國信托市場發育發展的法律調整》吳弘賈希凌

法制新聞論文范文6

關鍵詞:新課程理念政治課教學策略

在新的課程理念的指引下,我們21世紀的主人,無論是學生還是教師都應該做出應有的思考和總結,尤其是教師,作為教學活動的領導者,引路者,都應積極應對。在新課程理念的指導下,教師如何才能有效促進高中思想政治課教學呢?以下是我在這一方面的淺談:

一、以學生為中心,把學生的主體作用和教師的主導作用有機結合起來

1、以學生為中心,優化政治課堂教學,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

今天,在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的倡導下,現代的課堂教學要求以“和諧課堂”為目標,教材、教學條件等物的因素被歸置回本來的位置——即教師和學生達成教學目標的運用對象,“圍繞著目標的達成,學生是直接的決定性因素,教師是非直接的、非決定性的因素。因此,優化課堂結構,必須充分利用教學條件和教材,以學生為中心,以教師為主導。

2、有效整合教師的主導作用,發揮鼓勵者、促進者、組織者、設計者和指導者的作用

(1)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引導學生主動學習。貼近學生、貼近實際、貼近生活的情境設計和模擬以及“活動化”的教學,可以使學生在教學過程中充分感受并體驗到學習的樂趣和用處,從而能夠有效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

(2)強化學法的指導,培養自主學習能力在此,我介紹兩種行之有效的學習方法,對之進行強化的學法指導,有利于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

一種是基于“知識框架”的學習法。“知識框架”法需要明確四大基本原則:第一,主題在中央;第二,每個分主題都有一個主要的分支:第三,每個概念用一個詞來表達;第四,如果可能的話,給每個畫幅畫。有一句名詩是這樣寫的:“領新標異二月花,刪繁就簡三秋樹”。我對“知識框架”法的要求就是這樣:一是知識重構,二是簡潔明了。

另一種是“點線面一體化”的分解綜合學習法。點,即是知識要點、知識基本點:面,即是知識網絡、知識“大廈”;線,即是點與面之間知識的內在聯系。

(3)指導學生掌握思維規律,培養創新能力。

第一,注重對書本知識、人生知識和實踐知識的觀察。

第二,注重對書本知識、人生知識和實踐知識的反思。

二、養成分析綜合、辯證思考、合作交流的學風和習慣

哲學政治探究性教學圍繞目標與情境,以“探究共享”為價值理念,注重思考、表達和交流,形成正確的觀念、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為此,教師應該多采用“問題教學法”、“案例教學法”和“任務驅動教學法”等適宜探究的教學法。

1、問題教學法

問題教學法以問題探究為主要線索和鏈條來展開教學活動的教學方法。實施基于問題的教學方法,教師要注重教學的過程,培養學生的“問題意識”,在關注問題、引發問題、探討問題、思考問題、解決問題和生成新問題的問題探究中生成教學過程。

2、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也稱為“情景教學法”,是一種以課堂教學為主、課內課外相結合,圍繞實際案例進行探究共享,綜合運用自學、討論、啟發、講授和談話等手段的教學方法。通過對案例的探究共享,有利于學生掌握一定的技術與方法,活躍學生的辯證思維,養成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探本索源、合作交流的學風和習慣。實施基于案例的教學方法重在組織、堅持和有效的教學評價,所以教師要成為教學的“組織者”。

3、任務驅動教學法

任務驅動教學法,是指教師根據教學目標劃分成一系列的教學任務,引導學生帶著一定的任務去發現、探討和解決實際問題,并能夠對任務進行反恩。實施基于任務的教學方法有利于在較短的時間內集中學生的注意力,提高教學效率,也有利于學生在實踐情境中運用所學的知識來解決實際問題。從而形成一定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

三、對建構學習、探究教學策略進行有機整合

信息技術背景下“問題、探究、實踐”教學模式建立在建構主義教學模式的基礎上,借助計算機、多媒體和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整合課程資源和教學方式,引導學生作出有益的反思、探究與實踐。在這個教學模式中要以人為本,互動合作,實踐創新,使師生雙方有效應用信息技術,充分實現“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師為主導”的教學思想,促進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維”目標的和諧發展,從而達到探究性教學的“整合效應”與“和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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