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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賬務處理范文1
關鍵詞:在建工程 固定資產
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首先必須所有為該項工程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入在建工程科目,固定資產完工后,要有工程峻工單、工程決算單、固定資產轉資單。以上單據齊全,就可以將在建工程項目結轉為固定資產,并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在建工程核算內容較復雜,涉及到各方面的內容較多:在建工程領用的原材料、領用的自產產品;購入的工程物資;輔助生產車間為在建工程提供水、電、設備安裝、修理、運輸、勞務等;由于不可預測等原因造成的工程物資及單項或單位工程的盤虧及報損;在建工程應承擔的工資及福利費、工程款的支付、相關稅金的繳付等等.要想在建工程成本精確無誤地轉固定資產,諸多環節中每一個環節均不能出錯.在本文中重點強調以下幾個方面:
一、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時間的確定和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類別的確定
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賬務處理,首先應該分清楚要轉入固定資產的類別,是生產類的機器設備如自動化控制設備、工器具、線路、還是非生產類的其他工器具或房屋和建筑物等等。總之轉固時間和轉固類別的確定,做到事先心中有數,因為這個一確定直接影響折舊率,直接影響每年固定資產凈值,轉固定資產前要把握好。
二、確定了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類別
如果是房屋和建筑物,注意該項在建工程涉及的增值稅,應該抵扣的一定要抵扣,不該抵扣的一定不能抵扣。建筑物、構筑物或以其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附屬設施,其進項稅額均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其中包括管道、消防、中央空調、嵌在建筑物內的監控系統、采暖、通風、電梯、智能化配套設施等,同時發生在建筑物的購進材料及工程物資的進項稅均不能抵扣,做賬時為進項稅轉出。該抵扣進項稅額的一定要抵扣指的是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為生產性的機器設備等,其對應的運費和為購置機器設備而付出的進項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三、暫估價值的確定和暫估入賬固定資產折舊
通常企業在實際發生的在建工程項目中,常常會出現工程完工后承包方由于種種原因不能開具全額發票的情況,出包方只擁有部分發票只能暫估入帳,這就涉及暫估價值的確定和暫估入賬固定資產折舊的數值確定:
(一)暫估價值
財務部門沒收到工程決算單單據,即出現“無法辦理竣工決算的在建工程但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狀況,此時應當根據工程預算、合同或者實際造價等,按暫估價值確定固定資產成本并計提折舊,待收到工程決算單后,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二)暫估入賬固定資產的折舊
對于暫估入賬固定資產的折舊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賬務處理: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并計提折舊;待收到工程決算單后,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四、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要注意不單獨核算的建筑物和獨立核算的固定資產不同賬務處理
不單獨核算的建筑物和其附屬設備一同轉入固定資產,而獨立核算的固定資產從在建工程直接結轉。
五、在建工程是裝修工程,出包方賬務處理注意首次裝修和以后裝修賬務處理不同
首次裝修發生的全部費用包含在在建工程成本中,直接轉入固定資產成本。對于第二次及以后裝修的固定資產和建筑物,按其凈值轉入在建工程核算,待裝修結束后辦理驗收合格手續再轉入長期待攤費用,一般不低于五年內攤銷。
六、在建工程正確地轉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發生的借款利息也要注意
固定資產所發生的借款利息賬務處理,即資本化或費用化。標桿是以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時間作為界線,而不以竣工決算為依據。在固定資產交付使用以前發生的借款利息應按照借款本金、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計算利息費用結轉購建固定資產成本中;在固定資產交付使用之后發生的借款利息費用同樣按借款本金、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計算利息費用計入財務費用。
七、 結轉在建工程,在建工程貸方對應科目也要心中有數
在建工程核算固定資產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等工程,在建工程完工以后,按照在建工程借方所歸集的成本,從貸方分別轉入有關科目。這里要注意“大修理工程、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工程“在完工時,不能轉入固定資產,即不增加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賬務處理借方分別是固定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待攤費用, 貸方結轉在建工程的各明細科目。
上述幾點在工作中尤為注意。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涉及面較廣,在建工程又是整個會計核算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正確做好在建工程成本核算,能夠真實反映企業資產擁有情況。故加強在建工程成本核算管理,正確反映企業資產真實情況,有利于企業管理者根據真實的會計信息做出正確的經營決策。
參考文獻:
建筑工程的賬務處理范文2
關鍵詞:醫院 基建 會計核算
一、目前醫院基建會計核算的缺陷
筆者所在阜新市中心醫院為事業單位,是國家級綜合性三級甲等醫院。阜新市中心醫院占地面積3.1萬平方米,建筑面積3.6萬平方米。擁有職工近千人,目前開放病床604個,設有臨床醫技科室38個,其中6個為市級重點學科。2009年,隨著醫院規模的不斷發展,現有的就醫環境已遠遠不能滿足病患的需要,阜新市中心醫院計劃投資2億元新建綜合病房大樓,建設總面積為6.3萬平方米,地下1層,地上22層。
1.國家規定,醫院建設項目所有資金在銀行設立專戶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由當地財政部門監督使用。目前醫院建設項目會計核算執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財務管理適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醫院基建核算獨立于醫院財務部門,醫院財務部門執行《醫院會計制度》,《醫院會計制度》為財政部于1998年,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因基建項目與醫院日常業務執行不同會計制度,兩者不能在一套賬簿中混合核算?,F在基建會計核算不納入醫院的“大賬”,使得醫院基建會計核算與醫院總賬會計核算脫節。
2.醫院基建會計財務報表申報范圍非常廣泛,要對財政局、發改委、審計局、衛生局、貸款銀行、環保局、統計局等監管部門隨時報送各種表格?,F行《醫院會計制度》沒有規定基建會計每月要向醫院財務部門報送財務報表,基建報表與醫院財務部門沒有關聯性,與衛生局也沒有業務指導關系。財政局經濟建設科是主管醫院基本建設財務的職能部門,對醫院基本建設的資金管理、財務報表、工程進度、預算、決算實施財務管理。
3.筆者認為目前醫院基建部門在會計核算的處理上,有駁于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可靠性、完整性、相關性等規定。
二、新舊制度銜接時期,醫院基建會計的賬務處理
1.2009年8月14日財政部公布新《醫院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對現行的醫院會計制度進行全面修訂。與現行制度相比較,征求意見稿的主要變化包括增強會計信息的完整性,規定將基建會計納入醫院會計核算“大賬”。目前國家沒有針對行政事業單位出臺專門基建會計工作制度,征求意見稿也要經過認真討論后才能頒布實施,為了保證會計工作的連續性,在工作實際中,筆者充分遵循會計慬慎性原則,在不違背現行會計制度的情形下,目前設置的會計科目、核算方法就盡量貼近新制度,以期全面貫徹執行新制度時可以順利過渡。
2.會計科目的設置。新舊制度銜接時期,我們設置的如下會計科目可以通用:(1)現金;(2)銀行存款;(3)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建筑工程、安裝工程);(4)設備投資(在安裝設備、不需安裝設備、工具及器具);(5)待攤投資(管理費、勘察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借款利息、工程質量監理費、其他待攤投資、環評費、曬圖費等)(其中管理費中又下設辦公費、差旅交通費、零星購置費、技術圖書資料費、業務招待費、其他管理費);(6)其他投資;(7)固定資產;(8)基建投資借款;(9)其他應收款;(10)基建撥款;(11)應付工程款;(12)應付器材款;(13)其他應付款等,我們現在使用的是正版的用友政務財務軟件,如遇新業務時,很方便隨時增刪相關會計科目。管理費下設明細是為了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進行總額控制及填制各項報表時方便快捷。
3.編制的會計報表
資金平衡表、基建投資表、待攤投資明細表、基建借款情況表、主要指標表(一)、主要指標表(二)。
4.制定內部控制管理制度
所有為基建支出發生的費用全部納入基建賬戶,嚴格執行專款專用的原則,防止截留、擠占資金,我們單位制訂《整體改造建設項目財務管理規定》,《基本建設集中采購項目及限額標準管理辦法》等資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內控制度。
5.賬務處理實務
例1合同簽訂后3天,支付給華強建筑公司工程預付款300萬元。工程開工后,華強公司編制“工程價款結算賬單”780萬,審核無誤后,暫支付260萬元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預付工程款——華強公司300萬元
貸:銀行存款300萬元
借: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建筑工程780萬元
貨:預付工程款——華強公司300萬元
應付工程款——華強公司220萬元
銀行存款260萬元
例2購置醫院基建部門使用計算機及打印機3000元,工程完工后結轉
借:其他投資3000元
貸:銀行存款3000元
借:固定資產3000元
貸:其他投資3000元
例3發生勘察設計費8000元,曬圖費260元
借:待攤投資——勘察設計費8000元
待攤投資——曬圖費260元
貨:銀行存款8260元
例4基建工程完工后,待攤投資余額1260萬元,建筑工程分配830萬元,安裝工程分配310萬元,在安裝設備分配120萬元(只有一項單項工程,采用實際分配率分配待攤投資,根據實際情況也可以采用概算分配率、某項資產應分配的待攤投資等方法)
借: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建筑工程830萬元
——安裝工程310萬元
設備投資——在安裝設備120萬元
貸:待攤投資——按各明細科目余額結轉1260萬元
此處分配待攤投資余額時不涉及設備投資中的不需安裝設備、工具及器具。
6.理解銀行貸款發放與支付審核政策,選擇適合本單位的受托支付、自主支付方式,以便提供相關財務數據時提高貸款發放與支付審核效率。
參考文獻:
[1]財政部.醫院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2009.8.14.
建筑工程的賬務處理范文3
關鍵詞:
一、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取得核算方式的問題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市場化不斷深入,國家對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投入方式由實物交付逐漸向財政資金投入由事業單位自行組織實施過渡。企業和事業單位在固定資產取得方式上逐漸趨于一致。在會計核算方面,企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固定資產在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準確全面的反映了企業的固定資產的變化情況。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取得核算通過基本建設會計制度核算,使得事業單位基本建設會計核算游離于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之外,基本建設工程引起的實際成本支出,不作為當年單位支出核算,只在項目完工并交付使用時才增加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
由于固定資產投資周期較長,基本建設核算長期游離于事業單位財務決算之外,可能會造成單位賬務核算反映不及時,不能準確反映當年在固定資產方面的投入,或者不能及時進行工程決算,以致于部分固定資產已完工多年,還沒有入賬,導致固定資產的賬實嚴重不符。因此,無法真實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資產實物狀況,不能真實反映固定資產的實際數量和增減變化情況,賬面總值對實物失去控制形成“賬外賬”。同時基本建設會計核算口徑同事業單位財務核算口徑上存在差異,也造成了固定資產投資過程中財務監督標準混亂,無法真實反映在建工程價值。
形成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財政管理系統內有許多部門在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支出進行管理,很多職能重疊,在設置這些部門時過多地強調了分塊和分工,忽視了財政系統內部間的內部控制、協調溝通和信息共享。二是現行事業單位會計核算體系設置不夠完善、科目設置不夠合理。
二、具體賬務處理方法
事業單位可從實際工作需要在會計核算中參照企業會計準則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按基建會計的規定設置建筑安裝投資、待攤支出、投資用資產等明細科目。在財政補助收入中增設基建投資明細科目。
事業單位自建或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其成本由建造固定資產達到竣工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包括發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裝工程支出、以及需分攤計入各固定資產價值的待攤支出。
當收到財政基建撥款,會計處理辦法同普通事業單位收到財政撥款。借 “銀行存款” ,貸 “財政補助收入—基建撥款”
實際發生在建工程業務時,單位支付給建筑承包商的工程價款作為工程成本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應按合理估計的工程進度和合同規定的結算進度款,借“在建工程—XX建筑工程”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按事業支出核算要求借“事業支出—基本建設支出或資本性支出”貸“固定基金”。將需要安裝的設備運抵現場時,借“在建工程-XX工程設備”貸“銀行存款”或“材料-工程物資”,同時按事業支出核算要求借“事業支出—基本建設支出或資本性支出”貸“固定基金”。
為建造固定資產發生的待攤支出,借“在建工程-待攤支出”貸“銀行存款”,同時按事業支出核算要求借“事業支出—基本建設支出或資本性支出”貸“固定基金”。待工程結束計算分攤后轉入固定資產。
購入工程物資,在未使用前先作為存貨管理,領用時借“在建工程—XX建筑工程” 貸“工程物資”,同時按事業支出核算要求借“事業支出—基本建設支出或資本性支出”貸“固定基金”。工程結束若有結余可變價處理,作事業單位其他收入核算,年度終了轉入基建撥款專項結余中。
年度終了基本建設收支相抵后尚未使用的基建撥款作為項目經費結余轉入凈資產“306專項結余”科目中留待下年度使用。年度基建會計報表資金占用根據“在建工程”明細及其他相關科目余額分析計算填列,資金來源根據“財政補助收入”和“專項結余科目”余額分析計算填列。財務年度決算報表中的支出明細表根據“事業支出-基本建設支出”明細填列,在建工程總帳余額按現行行政事業報表填報口徑列入資產負債表基本建設占用資金。
工程項目完工后,應及時進行驗收和評審辦理竣工決算手續,按審計決算數及時對在建工程和固定基金帳目余額調整以反映固定資產投資實際發生數,同時將在建工程余額全部轉入固定資產。如果決算為調增固定資產,按正常順序進行賬務處理。如是調減反向處理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按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原支出數已在當年列支,因此應同時沖減事業支出,將其列為其他應收款按審計要求用以后年度收入來彌補或通過其他途徑予以沖銷。
上述業務處理主要是將基本建設會計中的建安投資、待攤支出、待核銷資產等列入在建工程核算,另有其他輔基建科目也可根據其性質相應的并入事業單位會計科目中,在其下面增設明細科目核算,如辦公用固定資產、通用交通工具、無形資產、其他應收款等,在填列基建報表時只需對以上明細科目分析計算便可。
隨著投資主體的多元化,一些工程頂目可能以資本入股的方式籌資實施,在基建會計資金來源中反映為資本金和資本公積,由于此種項目的經濟性質,從法律形式上來看是同事業單位本身相分離的,其建設過程仍以在基建會計中核算為妥,待工程竣工后根據項目權屬性質再確定固定資產的入帳方式。
三、財務核算理由
建筑工程的賬務處理范文4
一、母子公司體制下的項目工程核算
一般而言,建筑子公司具備承接建筑工程的建筑資質,由于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可以對外簽訂民事建筑合同,必須在子公司所在地繳納企業所得稅。也就是所,如果子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項目是通過其自身的建筑資質而中標的,則該工程項目顯然是通過子公司進行獨立財務會計核算,子公司直接與建設方或甲方進行決算,所有的工程項目收入和成本都以子公司作為會計主體進行核算,在工程所在地繳納營業稅,在子公司所在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但在實踐中存在一種現象:子公司承接的工程項目是以母公司的資質進行中標的,或子公司自身找的項目,由于自身資質不夠,必須以母公司的特級資質進行中標的。對這種工程項目應該如何進行會計核算呢?總的核算原則是: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應采用純建筑勞務分包(或叫清包工)的形式進行處理。具體核算建議如下:
(一)建設方或甲方與母公司進行工程項目決算,母公司給建設方或甲方開建安發票,收入在母公司進行核算。
(二)所有工程項目的材料費用、機械使用費用和期間費用必須在母公司核算,人工費用由子公司開建筑勞務發票給母公司進成本,子公司只做建筑勞務收入的賬。
基于母公司根本沒有參與工程項目的施工,所有的建筑施工工作由子公司運作完成,但建筑合同是母公司與建設方或甲方簽訂的,施工成本在子公司而母公司沒有施工成本的考慮,子公司在施工的過程中,必須以母公司的名義去采購建筑材料,租賃各種建筑設備,必須要求材料供應商和設備租賃方開具以母公司為抬頭的材料發票。也就是說,子公司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材料費用、機械使用費用和期間費用(諸如業務招待費用、評審費用、咨詢費用等)必須開母公司的抬頭發票,至于人工費用,子公司應該視同建筑勞務分包,給母公司開具建安發票入母公司的人工成本,子公司只做勞務收入的賬。
(三)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應該簽訂總分包合同,并到工程所在地的地稅局進行備案,子公司以母公司的名義在工程所在地地稅局,開一張抬頭為建設方或甲方名字的建安發票,同時開一張抬頭為母公司名字的建安發票,母公司代替子公司(相當于分包方)扣繳納建筑業的營業稅,并在給子公司支付勞務費用時進行抵扣。
案例分析:母公司——乙建筑公司的子公司丙,以其母公司乙的資質從甲公司投標一項工程,工期10個月,總承包收入8000萬元,完全由其子公司丙公司承建,其中人工費用為2000萬元,丙公司完成工程累計發生材料費、機械費和期間費用等合同成本5500萬元,項目在當年12月份如期完工。其賬務處理如下:
1、母公司——乙公司的會計處理
(1)子公司丙完成項目發生成本費用,并把所有開具以母公司名義抬頭的材料費、機械費和期間費用發票,交給母公司時,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55000000
貸:原材料等55000000
(2)收到甲公司一次性結算的總承包款時,
借:銀行存款80000000
貸:工程結算80000000
(3)計提營業稅金及代扣營業稅時
計提營業稅金=(8000-2000)×3%=180(萬元)
應代扣營業稅=2000x3%=60(萬元)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1800000
應付賬款——分包方(子公司丙)60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2400000
(4)繳營業稅及附加納時:
借:應交稅費2400000
貸:銀行存款2400000
(5)與分包方子公司——丙公司進行工程完工驗工結算時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0000000
貸:應付賬款20000000
(6)向子公司支付人工費用時
借:應付賬款19400000(20000000-600000)
貸:銀行存款19400000
(7)乙公司確認該項目收入與費用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7500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80000000
(8)工程結算與工程施工對沖結平時
借:工程結算80000000
貸:工程施工——合同成本75000000
——合同毛利500000
2、子公司丙建筑公司的會計處理
(1)收到母公司的,人工費用時
借:銀行存款19400000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6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20000000
(2)將母公司扣繳的人工費用的營業稅計入成本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60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600000
3、有關材料款支付問題
由于母公司沒有參與施工,是子公司全權進行施工,為了更好的操作,母公司應該與子公司之間簽訂授權委托書,母公司授權子公司進行材料采購、設備租賃等事項,所有材料款、設備租賃款必須從母公司賬上打入材料供應商和設備出租方。
二、總分公司體制下的工程項目核算
由于分公司沒有法人地位,不可以對我簽訂民事建筑合同,因此,實踐中的總分公司之間的所有工程項目建設,都是以總公司的名義進行招投標的,建設方或甲方只認總公司而不認分公司,即在工程結算時,建設方或甲方只與總公司結算而不跟分公司結算。在總分公司體制下的工程項目如何進行核算,在實踐中因分公司是否財務獨立核算而不同。現分述如下:
(一)分公司財務獨立核算下的工程項目會計核算
所謂分公司財務獨立核算是指,工程項目的收入和成本都在分公司核算,分公司以分公司的名義建立會計賬本進行成本和收入的核算,而不獨立核算是指分公司以總公司的名義建立會計賬本進行成本和收入的核算。分公司財務獨立核算下的工程項目會計核算應按照以下辦法處理:
分公司以工程項目的存續為生命周期,在賬務上,與總公司的款項往來屬于“內部往來”,分公司對項目的核算制度要求與總公司保持一致,每個會計期末,總公司需要將其納入編制匯總財務報表。
案例分析:甲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系一家具有特級施工資質的總公司,于2012年1月與客戶簽訂了一項總額為5000萬元的公路施工承包合同,該工程全部由其分公司乙公司承建,該施工3月份已全面開工,計劃在2013年9月完工,預計該工程的總成本為4500萬元,2月份根據合同預收工程款300萬元已如期到總公司的賬,假設至2012年末工程實際發生成本2700萬元,全部由總公司支付給其分公司乙的賬上,總公司與建設方已結算工程價款1800萬元,假設采用完工百分比法進行核算,該公司工程項目的會計核算處理如下:
1、總公司甲的會計核算
(1)收到預收工程款時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300萬
貸:預收賬款300萬
(2)繳納預收賬款的營業稅時:
借:應交稅費——營業稅9萬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9萬
(3)登記發生成本時:
借:內部往來——分公司乙(合同成本)2700萬
貸:銀行存款2700萬
同時,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700萬
貸:內部往來——分公司乙(合同成本)2700萬
(4)年底確認收入時:
完工程度2700÷4500=60%,收入為5000×60%=3000萬元,毛利為(5000-4500)×60%=300萬元。
借:主營業務成本2700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300萬
貸:主營業務收入3000萬
(5)提取收入的營業稅金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90萬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90萬
(6)登記已結算工程款時:
借:預收賬款300萬
應收賬款1500萬
貸:工程結算1800萬
(7)2013年9月完工,總公司與甲方結算工程款時
借:應收賬款3200萬
貸:工程結算3200萬
(8)2013年收到結算款時
借:銀行存款4700萬
貸:應收賬款3200萬
應收賬款1500萬
(9)工程結算與工程施工對沖結平時
借:工程結算5000萬
貸:工程施工——合同成本4500萬
——合同毛利500萬
2、分公司乙的會計核算
(1)收到總公司撥付的工程款時
借:銀行存款2700萬
貸:內部往來——總公司(工程款)2700萬
(2)登記發生成本時:
借:內部往來——總公司(工程款)2700萬
貸:銀行存款、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累計折舊等2700萬
當然,如果分公司要反映收入,則必須總公司與甲方必須商量好,甲方同意把工程款直接打入分公司賬上,分公司以自己而不是總公司的名義與甲方結算并開具發票給甲方。但到年底,總公司還是要編制匯總財務報表,按照總分公司企業所得稅預繳分配管理辦法進行報稅。
(二)分公司財務不獨立核算下的工程項目會計核算
對于分公司財務不獨立核算下的工程項目如何進行會計核算,很簡單,總公司在各分公司所在地設立銀行分賬號,對分公司實行收支兩條線,各分公司承建總公司招投標的項目,一律以總公司的名義建賬,以總公司的名義進行會計核算,而且可以考慮全國各地分公司的財務人員,特別是財務負責人全部由總公司進行派遣,即實行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派遣制度。
(三)實行母子公司和總分公司非獨立核算相結合的辦法
由于子公司具有建筑資質承接工程項目的能力,所以子公司需要母公司的建筑資質進行招標的情況不是很經常發生,為了更好的進行工程結算,建議在子公司所在地再注冊一個分公司,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制度。即母公司的子公司與母公司的分公司在一起辦工,一套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只是多了一套以母公司名義建立的賬本,使財務人員累一點而已。凡是需要以母公司的建筑資質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以財務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進行核算,即按照上面(二)項所談的會計核算辦法進行核算。
三、掛靠體制下的工程項目會計核算
被掛靠企業對掛靠工程可以實行以下兩種財務核算辦法[1]:
(一)報賬制:掛靠工程財務核算功能在被掛靠企業范圍內進行施工,掛靠方作為一個普通的項目管理部提供核算的原始單據,最終的財務核算經營成果是合同管理費。
案例分析:某“掛靠施工”工程造價10000元,發生合同成本8000元,營業稅費率3%,雙方商定的管理費率2%,工程質量保證金(尾款)500元。不考慮期間費用。被掛靠方核算過程如下:
1、被掛靠方的會計核算
(1)發生工程成本支出(收到掛靠方轉來的材料發票等)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000
貸:銀行存款等8000
(2)工程竣工結算
借:應收賬款-建設單位10000
貸:工程結算10000
(3)收工程款9500(暫扣工程尾款5%)
借:銀行存款9500
貸:應收賬款-建設單位9500
(4)剩余利潤=工程造價-管理費-合同成本-工程造價×營業稅率
=10000-10000×2%-8000-10000×3%=1500
(說明:此剩余利潤為已扣除承擔的營業稅費的凈額。掛靠方開具建筑勞務發票繳納的營業稅費,應由掛靠單位自己承擔。)
掛靠方開具勞務1500元發票給被掛靠方時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500
貸:應付賬款——掛靠單位——項目1500
(5)支付剩余利潤(暫扣尾款質量保證金500于工程保修期滿支付)(=1500-500尾款)
借:應付賬款——掛靠單位-項目1000
貸:銀行存款1000
(6)收取建設單位工程尾款,支付掛靠方尾款質量保證金
借:銀行存款500
貸:應收賬款——建設單位500
借:應付賬款——掛靠單位——項目500
貸:銀行存款500
(7)確認收入、費用、營業稅費用、計算稅前利潤
借:主營業務成本95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300
貸:應繳稅費——應交營業稅300
稅前利潤=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
=10000-9500-300=200(實行報賬制度,被掛靠方向掛靠方收取的管理費用自然就形成稅后利潤,不需要再繳納營業稅)
(8)繳納營業稅費
借:應繳稅費——應交營業稅300
貸:銀行存款300
(9)建造合同完成,沖銷“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
借:工程結算10000
貸:工程施工——合同成本95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
2、掛靠方的賬務處理
掛靠方在所有的該工程項目的采購活動中,應以被掛靠方名義取得合法有效票據,并交給被掛靠方進行報賬。
(1)掛靠方收到被掛靠方的工程款時,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8000
貸:其他應付款8000
(2)掛靠方將成本票據(含該項目工程管理費)的結算單交付被掛靠單位時,憑簽字認可的票據結算單處理為:
借:其他應付款8000
貸:銀行存款8000
(3)掛靠方開具勞務1500元發票給被掛靠方,收到被掛靠方支付的剩余利潤扣除質量保證金500元時
借:銀行存款1000
其他應收款——質量保證金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500
(4)收到被掛靠方從建設方轉來的質量保證金時
借:銀行存款500
貸:其他應收款——質量保證金500
建筑工程的賬務處理范文5
1.1分包工程中營業稅適用稅率難點
在對工程分包進行結算時,普遍存在工程分包、轉包的現象。對于發包單位來說,由于拖欠工程款的時間比較長,在這種情況下,導致許多工程項目完工后,工程款數年得不到兌現,甚至根本沒有對工程進行決算。因此,對分包業務進行科學的處理,同時在分包業務過程中,提供繳納的流轉稅是建設施工項目企業稅務管理的難點。
1.2建筑工程涉及業務量大、分布廣、施工周期長
對于建筑工程項目來說,由于涉及的施工周期比較長,通常幾個月甚至幾年,并且作業面相互交織,進一步增加了掌握信息的難度。建筑工程在立項過程中,在建委、稅務等部門雖然進行了登記,但是沒有在城建單位進行登記,使得稅務機關難以掌握,進而出現建筑企業漏報、不報的項目,進而使得建筑業的稅務收入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1.3工程結算過程中存在的涉及營業稅的管理難點
首先,按照我國稅法的相關規定,承建方作為建筑業營業稅的納稅人,需要取得建筑收入,但是按照常理,甲方承擔需要乙方的納稅,這些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在成本上。如果納稅體現在建筑成本上,反之,如果不納稅就不會體現在建筑成本上。其次,按照我國原來政策的相關規定,可以對建筑方收取一定的納稅保證金,但是,隨著稅收政策的不斷變化,在甲方給乙方付款環節中吸納了建筑業的納稅時間,也就是說,在賬務處理方面,如果甲方不給乙方付款,這時乙方就不用交納建筑業營業稅收,對于個體建筑隊來說,在這種情況下,雙方不存在賬務核算,此時也就無法掌握撥款的具體數額和具體時間等。最后,難以進行營業稅執法,對于執法人員來說,在日常的執法過程中,罰款方式用得最多,但是,在罰款過程中,同樣面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執行現場,沒有值錢的東西需要執行,二是通過民工集體抗議的方式,老板抗拒執法,民工作為弱勢群體,如果工程干賠了,農民工工資都無法支付,更何況繳納稅金。
2解決稅務管理問題的措施
2.1企業所得稅征收問題的措施
通過制定和完善稅收會計核算制度,對企業所得稅進行管理,通過稅收跨級的形式進一步核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標準與企業財務制度之間的差別,為企業申報提供便利,對企業所得稅工作加強核定管理,同時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進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財務人員的核算水平,進一步滿足按帳核實征收的要求,對現行的稅收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建立“以信息化管理為支撐,以征管查專業分工體制為保障的稅收管理體制”,通過對稅收進行集中征收,專業管理,重點稽查等,同時借助宣傳和培訓,讓企業財務人員進一步深入了解稅收政策,進而對各項稅款進行正確的計算,同時正確地填報新納稅申報表,提高企業所得稅的核算水平。
2.2個人所得稅繳納的措施
對于建筑安裝行業來說,通過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或者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承攬建筑安裝業工程的單位和個人作為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人,通常情況下,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支付收入的所得稅。對于納稅人來說,如果沒有扣繳義務人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法規代扣代繳稅款的,在這種情況下,需要由納稅人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按每月工程完工量情況,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需要預繳、預扣個人所得稅,同時按年進行結算。如果工程需要跨年度作業,這時個人所得稅需要按各年所得預繳、預扣和結算。對于難以按各年所得劃分的所得稅,可以將稅款按月預繳、預扣。職工工資按月發放,單位不要拖欠,這樣能合理降低個稅繳納比例。
2.3分包工程征稅相關問題的解決措施
對于企業來說,需要建立健全內部監控制度,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對合同進行嚴格的規范,同時對各項支出進行嚴格的控制,對工程質量加強監督和管理。對于層層轉包的工程來說,需要自行編制工程成本計劃,對施工成本進行嚴格的控制。在深入調查了解的基礎上,為出包的工程選擇施工單位,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招標的方式進一步確定建設施工項目單位。對于選擇的施工單位,其資質等級需要符合工程要求。在工程出包過程中,企業雙方需要簽訂承發包合同,在簽訂合同前,需要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具體的規定,對于合同條款,需要企業技術、計劃財務審計等部門的審查。
2.4辦理外經證的優越性
納稅人臨時到外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在稅收管理中叫做“外出經營”。那么《外經證》便是由于稅收征管而存在的一種納稅證明。對于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來說,如果需要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進而在一定程度上接受稅務管理。如果納稅人外出經營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時間累計超過180天,需要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外地建設建設施工項目必須辦理外經證,這樣能合理避免企業所得稅和個稅異地繳納及稅務機關搶稅源的矛盾。
2.5樹立納稅人的納稅觀念
單從總包和分包概念上講,并不是大家說的對下合同中不含稅就降低了成本,總包、分包甚至下面有資質的單位稅務都是可以特殊代開的,只需要繳納一次稅金。所以,需要采取相應的措施,讓納稅人充分意識到稅法的重要性,利用稅法可以幫助納稅人進行維權、護權。在分配稅收利益、配置權利義務的過程中,對于稅收立法來說,需要將納稅人視為權利主體來對待,充分地注意納稅人的權利;在處理納稅人與稅務機關之間的關系時,必須將二者作為稅收法律關系的平等主體對待。
3結語
建筑工程的賬務處理范文6
【關鍵詞】營改增 建筑施工企業 影響
營改增的實施初衷是讓企業的總體稅負不變或略有下降,達到基本消除重復征稅的目的,而總體稅負的下降屬于結構性減稅,這意味著并不是所有行業的稅負都會全面下降。建筑施工企業具有抵扣環節鏈條不夠緊密、管理比較粗放、可抵扣金額較少等特點,因此營改增后可能導致建筑施工企業的稅負不降反增。
一、營改增對建筑施工企業稅負的影響
(一)材料費對稅負影響的分析
建筑施工企業的材料費主要有鋼筋、攪拌混凝土及各種工程用樁等其他一般材料,而各種材料對企業稅負的影響是不同的(見表1)。
表1 材料費對稅負的影響
(二)人工費對稅負影響的分析
目前不少建筑施工企業將勞務分包給合格的施工單位,總包方按分包方提供的建筑施工發票來抵扣營業稅,但營改增后,人工費作為應交稅增值額而不能進項稅額抵扣。以建筑施工企業的增值稅稅率11%來計算,由于社保費、工資等人工費支出無法再進行進項稅抵扣,這相較于營改增之前的3%營業稅,無疑會增加建筑施工企業的稅負。
(三)機械設備支出對稅負影響的分析
建筑施工企業的機械設備如果是以租賃方式獲得,那么營改增實施后可以憑借專用發票進行抵扣(營改增之前是不能進行進項稅額抵扣的),這有助于降低企業的稅負。此外,營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業通過引進大型機械設備來代替人工,彌補因人工費無法抵扣而帶來的損失,也可以降低生產成本。
表2 營改增對建筑施工企業財務指標的影響
二、營改增對建筑施工企業財務指標的影響
本文將從營業收入規模、資產與負債、現金流、財務報表等幾個方面,探討營改增對建筑施工企業財務指標的影響(見表2)。
三、營改增對建筑施工企業納稅管理的影響
第一,營改增對建筑施工企業發票管理的影響。增值稅專用發票(尤其是進項抵扣發票)的管理和違法處理力度都比營業稅發票要大,因此營改增后,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強化發票管理工作,在收取外部發票時,要特別注意發票形式要件的合規性,對于項目填寫不齊全、書寫不規范、抬頭和公司名稱不一致的發票,要予以堅決拒收。此外在購買原材料時,建筑施工企業要盡量選取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合格供應商,以確保低稅。
第二,營改增對建筑施工企業納稅申報的影響。營改增后,建筑施工企業的納稅申報更為復雜,尤其是需要提供系列資料,如《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本期銷售情況明細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本期進項稅額明細表》等,而營業稅基本只需提供納稅申報表。
第三,營改增對建筑施工企業涉稅事項管控的影響。建筑施工項目所需的原材料種類繁多、供應量較大且涉及的供應商良莠不齊,難免會有部分供應商無法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所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合格,導致建筑施工企業無法足額抵扣進項稅。此外營改增后,如果建筑施工企業忽視合同的管理,如納稅申報時無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合同,那么就無法進行進項抵扣而導致增值稅稅負的增加。
四、營改增對建筑施工企業會計核算方法的影響
在營改增之前,建筑施工企業只需在有收入時才進行會計核算,而營改增后建筑施工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有了較大變化,具體體現在:
(1)購進業務會計核算方法的變化。營改增前,建筑施工企業所購入材料的成本(如論是否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計入原材料成本。營改增后,對于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材料,其所花費用計入原材料成本;而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材料,核算時應將進項發票上的進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留待日后抵扣銷項稅額。營改增后,除了原材料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理論上稅改后購進的固定資產及服務附帶的銷項稅額、租賃施工機械的進項均可以抵扣,與購入原材料的進項核算方法相同。
(2)確認收入時會計核算方法的變化。營改增后,建筑施工企業收入確認標準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因此銷項稅額的計算也與之前不同。下面以A企業為例來進行說明,A企業一項四年期建筑工程中,其中2014年的合同總價款為20000萬元,估計至完工尚需投入成本為10500萬元,實際發生成本為4500萬元,開出賬單金額為4000萬元,實際收到賬款為3000萬元。表3為營改增實施前后,A企業的賬務處理結果。
表3 營改增前后A企業的賬務處理結果
營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的確認金額與賬單結算金額和收到的工程款金額間存在差異,其中主營業務收入應交增值稅當期必須上繳,但是主營業務收入通常大于并提前于結算賬單和實際收到的工程價款,造成在部分價款未到位的情況下先繳納增值稅,影響企業的經營現金流。
五、小結
綜上所述,營改增實施后對建筑施工企業的財務和會計等方面都會產生巨大的影響。營改增對建筑施工企業造成的影響像一把雙刃劍,建筑施工企業要想獲得更高的經濟利益,就必須從合理稅收籌劃、完善合同管理與發票管理、提高增值稅業務相關人員的工作勝任能力等方面著手,切實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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