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股票投資的技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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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股票投資的技巧

短期股票投資的技巧范文1

第一章 總論

本章要點:(1)掌握會計要素概念及其確認條件;(2)掌握會計信息質量要求;(3)掌握會計計量屬性及其應用原則;(4)熟悉財務報告目標;(5)熟悉財務報告的構成;(6)了解會計基本假設。

第二章 存貨

本章要點:(1)掌握存貨的確認條件;(2)掌握存貨初始計量的核算;(3)掌握存貨可變現凈值的確認方法;(4)掌握存貨期末計量的核算;(5)熟悉存貨發出的計價方法。

第三章 固定資產

本章要點:(1)掌握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2)掌握固定資產初始計量的核算;(3)掌握固定資產后續支出的核算;(4)掌握固定資產處置的核算;(5)熟悉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本章重點掌握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和后續計量,掌握固定資產處置的核算。對于不同方式下取得的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要掌握,特別是具有融資性質的購建固定資產核算。固定資產后續支出的核算思路,符合資本化條件的予以資本化,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計入當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

第四章 無形資產

本章要點:(1)掌握無形資產的確認條件;(2)掌握研究與開發支出的確認條件;(3)掌握無形資產初始計量的核算;(4)掌握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的確定原則;(5)掌握無形資產攤銷原則;(6)熟悉無形資產處置和報廢。本章重點掌握研究與開發支出的確定條件及核算,無資產的初始計量和處置核算。掌握具有融資性質的購入無形資產的核算。

第五章 投資性房地產

本章要點:(1)掌握投資性房地產概念和范圍;(2)掌握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條件;(3)掌握投資性房地產初始計量的核算;(4)掌握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的核算;(5)掌握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的核算;(6)熟悉投資性房地產處置的核算。

第六章 金融資產

本章要點:(1)掌握金融資產的分類;(2)掌握金融資產初始計量的核算;(3)掌握采用實際利率確定金融資產攤余成本的方法;(4)掌握各類金融資產后續計量的核算;(5)掌握不同類金融資產轉換的核算;(6)掌握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核算。

第七章 長期股權投資

本章要點:(1)掌握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方法;(2)掌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方法;(3)掌握以非企業合并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確定方法;(4)掌握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核算;(5)掌握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核算;(6)熟悉長期股權投資處置的核算。本章學習注意和第十九章企業合并報表部分的學習結合起來,要會綜合運用。

第八章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本章要點:(1)掌握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認定;(2)掌握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的條件;(3)掌握不涉及補價情況下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核算;(4)掌握涉及補價情況下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核算;(5)熟悉涉及多項資產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核算。

第九章 資產減值

本章要點:(1)掌握認定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2)掌握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計量;(3)掌握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原則;(4)掌握資產組的認定方法及其減值的處理;(5)了解商譽減值的會計處理。本章重點掌握資產減值準則的適用范圍,知道按照減值準則計提的資產減值都不允許轉回。

第十章 負債

本章要點:(1)掌握一般納稅企業應交增值稅的核算;(2)掌握職工薪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和長期應付款的核算;(3)熟悉應付股利的核算;(4)了解應交消費稅和應交營業稅的核算;(5)了解小規模納稅企業增值稅的核算。本章重點掌握實際利率法在應付債券核算中的運用。

第十一章 債務重組

本章要點:(1)掌握債務人對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2)掌握債權人對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3)熟悉債務重組方式。

第十二章 或有事項

本章要點:(1)掌握預計負債的確認條件;(2)掌握預計負債的計量原則;(3)掌握虧損合同和重組形成的或有事項的處理;(4)熟悉或有事項概念及常見或有事項;(5)了解或有事項的特征。

第十三章 收入

本章要點:(1)掌握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和計量;(2)掌握提供勞務收入的確認和計量;(3)掌握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確認和計量;(4)掌握建造合同收入和成本的確認和計量;(5)熟悉商業折扣、現金折扣、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的處理。本章屬于重點章節,要注意和會計差錯、日后事項、利潤表等結合形成綜合題。

第十四章 借款費用

本章要點:(1)掌握借款費用的確認;(2)掌握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的確定;(3)掌握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的條件;(4)掌握借款費用暫停資本化的條件;(5)掌握借款費用停止資本化的條件。本章可以結合固定資產、外幣業務章節進行綜合考查。

第十五章 所得稅

本章要點:(1)掌握資產計稅基礎的確定;(2)掌握負債計稅基礎的確定;(3)掌握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確定;(4)掌握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5)掌握所得稅費用的確認和計量。本章屬于重點章節,要注意結合教材收入、日后事項、財務報告等章節內容進行綜合訓練。

第十六章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本章要點:(1)掌握會計政策變更的條件;(2)掌握會計政策變更的會計處理;(3)掌握會計估計變更的會計處理;(4)掌握前期差錯更正的會計處理;(5)熟悉會計估計變更的條件。本章也屬于重要章節內容,在學習時也要注意結合日后事項等章節內容進行綜合訓練。

第十七章 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本章要點:(1)掌握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概念;(2)掌握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涵蓋的期間;(3)掌握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的概念及處理方法;(4)掌握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的概念及處理方法。本章屬于重點章節,要注意結合差錯、所得稅和財務報告的章節內容進行綜合訓練。

第十八章 外幣折算

本章要點:(1)掌握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2)掌握非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方法;(3)熟悉境外經營處置的會計處理;(4)熟悉記賬本位幣的確定方法;(5)了解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方法。

第十九章 財務報告

本章要點:(1)掌握資產負債表的內容、格式和編制方法;(2)掌握利潤表的內容、格式和編制方法;(3)掌握現金流量表的內容、格式和編制方法;(4)掌握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的內容、格式和編制方法;(5)掌握每股收益的計算方法;(6)掌握合并財務報表的概念和合并財務報表范圍的確定原則;(7)掌握合并資產負債表的內容、格式和編制方法;(8)掌握合并利潤表的內容、格式和編

制方法;(9)掌握合并現金流量表的內容、格式和編制方法;(10)掌握合并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的內容、格式和編制方法;(11)掌握分部報告的內容、結構和編制方法;(12)掌握關聯方的判斷原則和披露要求;(13)熟悉附注的概念和報表重要項目的說明。本章歷來屬于考試重點內容,經常出現綜合題,學習時要非常重視。另外,在關聯方判斷、分部報告等方面也經常出現客觀題。

第二十章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

本章要點:(1)掌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和負債的核算;(2)掌握行政事業單位凈資產的核算;(3)掌握行政事業單位收入和支出的核算;(4)掌握國庫集中收付制度;(5)熟悉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報表。本章重點掌握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的內容及核算。本章從歷年考試情況來看,沒有考過主觀題,分值一般在2―4分。

《經濟法》要點及變化

第一章 經濟法總論

本章要點:(1)掌握經濟法律關系的要素,經濟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2)掌握法律行為和;(3)掌握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4)熟悉經濟法的淵源;(5)熟悉違反經濟法的法律責任;(6)了解經濟法的概念、經濟法律關系的概念、經濟法實施的概念。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要點:(1)掌握公司法人財產權與公司股東權利;(2)掌握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3)掌握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4)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5)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6)掌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7)掌握公司債券的發行和轉讓;(8)掌握公司財務、會計的基本要求和公司利潤分配;(9)熟悉公司的登記管理;(10)熟悉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11)熟悉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12)熟悉股東訴訟;(13)熟悉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資、減資;(14)熟悉公司的解散與清算;(15)了解公司的概念和種類,公司法的概念;(16)了解公司債券的概念和種類;(17)了解違反公司法的法律責任。

第三章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本章要點:(1)掌握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投資人及事務管理;(2)掌握普通合伙企業的有關規定,包括合伙企業的設立、合伙企業財產、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合伙企業與第三人關系、入伙與退伙、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3)掌握有限合伙企業的特殊規定,包括有限合伙企業的設立、有限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有限合伙企業財產出質與轉讓、有限合伙人債務清償、有限合伙企業入伙與退伙、合伙人性質轉變的特殊規定;(4)熟悉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5)熟悉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6)了解個人獨資企業的概念、個人獨資企業法的概念;(7)了解違反個人獨資企業法的法律責任;(8)了解合伙的概念、合伙企業的概念、合伙企業法的概念;(9)了解普通合伙企業的概念、有限合伙企業的概念;(10)了解違反合伙企業法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 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

本章要點:(1)掌握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2)掌握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合營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出資額的轉讓、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財務會計管理;(3)掌握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注冊資本、投資與合作條件、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經營管理;(4)掌握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外國投資者的出資、財務會計管理;(5)熟悉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項目;(6)熟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設立、合營期限、解散和清算;(7)熟悉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設立、合作期限、解散和清算;(8)熟悉外資企業的設立、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經營期限、終止和清算;(9)了解外商投資企業的概念、種類、權利和義務;(10)了解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的概念。本章大綱與07年相比,其變化為“合營企業投資者分期出資的總期限的規定”已經在今年的大綱中刪除。

第五章 企業破產法律制度

本章要點:(1)掌握破產界限、破產申請和受理;(2)掌握破產管理人;(3)掌握債務人財產;(4)掌握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5)掌握債權申報;(6)掌握債權人會議;(7)掌握破產清算;(8)熟悉重整;(9)熟悉和解;(10)了解破產的概念、企業破產法的概念;(11)了解違反破產法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證券法律制度

本章要點:(1)掌握證券發行的一般規定、股票的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證券投資基金的發行;(2)掌握證券交易的一般規則、證券上市、持續信息公開、禁止的交易行為;(3)掌握上市公司的收購;(4)熟悉證券的發行程序;(5)了解證券的概念、證券市場的概念、證券法的概念;(6)了解違反證券法的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 票據法律制度

本章要點:(1)掌握票據關系、票據行為、票據權利、票據抗辯、票據的偽造與變造;(2)掌握匯票的出票、背書、承兌、保證、付款及匯票的追索權;(3)掌握本票的出票和見票付款;(4)掌握支票的出票和付款;(5)熟悉匯票的概念、本票的概念、支票的概念;(6)了解票據與票據法的概念;(7)了解涉外票據的法律適用;(8)了解違反票據法的法律責任。

第八章 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要點:(1)掌握合同訂立的形式、合同主要條款、合同訂立方式、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2)掌握合同的生效、有效合同、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效力待定合同;(3)掌握合同履行的規則、抗辯權的行使、保全措施;(4)掌握合同擔保的主要方式,包括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5)掌握合同的變更、合同的轉讓;(6)掌握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具體情形、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法律后果;(7)掌握違約責任的主要形式;(8)掌握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技術合同;(9)熟悉格式條款、違約責任的免除;(10)熟悉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11)了解合同的概念和分類、合同法的概念;(12)了解行紀合同、居間合同。本章與2007年考試大綱相比,在合同法部分沒有變化,但是在擔保法律制度部分加入了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變化非常大。

第九章 相關財政法律制度

本章要點:(1)掌握政府采購方式、政府采購程序、政府采購合同、政府采購質疑與投訴;(2)掌握行政單位國有資產配置和使用、評估和處置;(3)掌握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和使用、評估和產權登記、處置;(4)掌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評估、轉讓;(5)掌握財政違法行為的行為主體、財政違法行為種類與制裁措施、財政執法主體的權限、財政執法程序;(6)熟悉政府采購當事人及其權利義務、政府采購監督檢查、違反政府采購法的法律責任;

(7)熟悉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及其職責、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8)熟悉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及其職責、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9)了解政府采購的概念和原則;(10)了解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的概念、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概念、企業國有資產的概念。

《財務管理》要點及變化

第一章 財務管理總論

本章要點:(1)掌握財務管理的含義和內容;(2)掌握財務管理的目標;(3)熟悉財務管理的經濟環境、法律環境和金融環境;(4)了解相關利益群體的利益沖突及協調方法。

本章主要變化:(1)“每股收益”原來的定義,“每股收益,是企業實現的利潤同投入資本或股本數的比值”,修改后為“每股收益,是企業實現的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同當期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的比值”;(2)“協調所有者與債權人矛盾的主要方法”表述有變化,把“附限制性條款的借款”改為“限制性借債”;(3)“經濟周期”原來的敘述,“在不同的經濟周期,企業應相應采取不同的財務管理策略”,修改后為:“在不同的階段,企業應相應采取不同的財務管理策略”;(4)“財務管理的法律環境”原來的敘述,“財務管理的法律環境,主要包括企業組織形式及公司治理的規定和稅收法規”,修改后為“財務管理的法律環境,主要包括企業組織形式及公司治理的有關規定和稅收法規”。

第二章 風險與收益分析

本章要點:(1)掌握資產的風險與收益的含義;(2)掌握資產風險的衡量方法;(3)掌握資產組合總風險的構成及系統風險的衡量方法;(4)掌握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及其運用(5)熟悉風險偏好的內容;(6)了解套利定價理論。

本章主要變化:(1)概率計算的“方差”和“標準差”公式表示增加了一個“大括號”;(2)“風險中立者”的敘述把“他們選擇資產的唯一標準是預期收益的大小”改為“他們選擇資產的唯一標準是預期收益率的大小”(3)“資產組合的預期收益率”的表達式增加了一個“中括號”;(4)“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原來的內容,“Rm表示市場平均收益率,通常用股票價格指數來代替”,修改為“Rm表示市場平均收益率,通常用股票價格指數的平均收益率來代替”;(5)“證券市場線”原來的內容,“證券市場上任意一項資產或資產組合的系統風險系數和必要收益率都可以在證券市場線上找到對應的一點”,修改后為“任意一項資產或資產組合的系統風險系數和必要收益率都可以在證券市場線上找到對應的一點”;原來的表述,“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的理論框架下,假設市場是均衡的,則資本資產定價模型還可以描述為:預期收益率=必要收益率=Rf+B×(Rm-Rf)”,修改后的表述,“由于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的理論框架下,假設市場是均衡的,因此資本資產定價模型還可以描述為:預期收益率=必要收益率=Rf+B×(Rm-Rf)”。

第三章 資金時間價值與證券評價

本章要點:(1)掌握復利現值和終值的含義與計算方法;(2)掌握年金現值、年金終值的含義與計算方法;(3)掌握利率的計算,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的換算;(4)掌握股票收益率的計算,普通股的評價模型;(5)掌握債券收益率的計算,債券的估價模型;(6)熟悉現值系數、終值系數在計算資金時間價值中的運用;(7)熟悉股票和股票價格;(8)熟悉債券的含義和基本要素。

本章主要變化:(1)“股票”原來的定義是,“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用以證明投資者的股東身份和權益,并據以獲得股利的一種可轉讓的證明”,修改后為“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用以證明投資者的股東身份和權益,并據以獲得股利的一種可轉讓的有價證券”;(2)“普通股的價值”原來的敘述是,“普通股的價值(內在價值)是由普通股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決定的,股票給持有者帶來的未來現金流入包括兩部分:股利收入和股票出售時的資本利得”,修改后為“普通股的價值(內在價值)是由普通股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決定的,股票給持有者帶來的未來現金流人包括兩部分:股利收入和股票出售時的收入”;(3)“債券的收益”原來的敘述是?!皞氖找嬷饕▋煞矫娴膬热荩阂皇莻睦⑹杖?;二是資本損益,即債券買入價與賣出價(在持有至到期的情況下為到期償還額)之間的差額”,修改后為“債券的收益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債券的利息收入;二是資本損益,即債券賣出價(在持有至到期的情況下為到期償還額)與買入價之間的差額”;(4)“持有期年均收益率”原來的敘述是,“持有時間較長(超過1年)的。應按每年復利一次計算持有期年均收益率(即計算使債券產生的現金流入量凈現值為零的折現率)”,修改后為“持有時間較長(超過1年)的,應按每年復利一次計算持有期年均收益率(即計算使債券投資產生的現金流量凈現值為零的折現率)”。

第四章 項目投資

本章要點:(1)掌握企業投資的類型、程序和應遵循的原則;(2)掌握單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完整工業項目現金流量的內容;(3)掌握流動資金投資、經營成本和調整所得稅的具體估算方法;(4)掌握凈現金流量的計算公式和各種典型項目凈現金流量的簡化計算方法;(5)掌握靜態投資回收期、凈現值、內部收益率的含義、計算方法及其優缺點;(6)掌握完全具備、基本具備、完全不具備或基本不具備財務可行性的判斷標準和應用技巧;(7)掌握凈現值法、凈現值率法、差額投資內部收益率法、年等額凈回收額法和計算期統一法在多方案比較決策中的應用技巧和適用范圍;(8)熟悉運營期自由現金流量和經營期凈現金流量構成內容;熟悉項目資本金現金流量表與項目投資現金流量表的區別;(9)熟悉動態評價指標之間的關系;(10)了解互斥方案決策與財務可行性評價的關系;(11)了解多方案組合排隊投資決策。

本章主要變化:(1)“完整工業投資項目”原來的內容,“完整工業投資項目簡稱新建項目,是以新增工業生產能力為主的投資項目,其投資內容不僅包括固定資產投資,而且還包括流動資金投資的建設項目”,修改后為“完整工業投資項目,是以新增工業生產能力為主的投資項目,其投資內容不僅包括固定資產投資,而且還包括流動資金投資”;(2)“本年流動資金需用數”的公式原來的內容,“本年流動資金需用數=該年流動資金需用數-該年流動負債可用數”,修改后為“本年流動資金需用數=該年流動資產需用數-該年流動負債可用數”;(3)“完整工業項目終結點現金流量”原來的內容,“顯然終結點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等于終結點那一年的經營凈現金流量與該期回收額之和”,修改后為“顯然終結點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等于終結點那一年的經營凈現金流量與該期回收額之和減去維持運營投資”;(4)更新改造項目

現金流量公式,刪除了“建設期末的凈現金流量=因舊固定資產提前報廢發生凈損失而抵減的所得稅額”;(5)“靜態投資回收期”原來的內容,“靜態投資回收期(簡稱回收期),是指以投資項目經營凈現金流量抵償原始總投資所需要的全部時間”,修改后為“靜態投資回收期(簡稱回收期),是指以投資項目經營凈現金流量抵償原始投資所需要的全部時間”;(6)“凈現值率法”的內容,刪除了“該法可用于原始投資額不同的投資方案的比較決策”。

第五章 證券投資

本章要點:(1)掌握證券投資的目的、特點、種類與基本程序;(2)掌握股票投資的目的、特點;股票投資的基本分析法與技術分析方法;(3)掌握債券投資的目的、特點;債券的投資決策方法與投資策略;(4)掌握投資基金的含義、種類;投資基金的價值與收益率的計算;基金投資的優缺點;(5)熟悉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的含義和特點;熟悉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的投資決策;(6)熟悉優先認股權的含義及其價值的計算;熟悉認股權證的投資決策;(7)熟悉期權的含義、特點及期權投資的方式;(8)了解可轉換債券的投資風險與策略。

本章主要變化:(1)修改了“證券投資的特點”,把“價格不穩定”改為“價格不穩定,投資風險較大”;(2)把“公司型基金的股東通過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享有管理基金公司的權利”改為“公司型基金的股東通過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享有管理基金資產的權利”;(3)對于開放式基金把“更不能把全部資本用來進行長線投資”改為“更不能把全部資產用來進行長線投資”;(4)把“除權優先認股權”里“其優先認股權的價值也按比例下降”改為“其優先認股權的價值也相應下降”。

第六章 營運資金

本章要點:(1)掌握現金的持有動機與成本,掌握最佳現金持有量的計算;(2)掌握應收賬款的作用與成本,掌握信用政策的構成與決策;(3)掌握存貨的功能與成本,掌握存貨的控制方法;(4)熟悉營運資金的含義與特點;(5)熟悉現金和應收賬款管理的主要內容。

本章主要變化:(1)“經濟進貨批量模型”原來的內容,“經濟進貨批量基本模型,是以許多假設為前提的,包括不允許出現缺貨情形,故不存在缺貨成本。此時與存貨訂購批量、批次直接相關的就只有進貨費用和儲存成本兩項。這樣,進貨費用與儲存成本總和最低水平下的進貨批量,就是經濟進貨批量”,修改后為“經濟進貨批量基本模型,是以許多假設為前提的,包括不允許出現缺貨情形,故不存在缺貨成本。此時與存貨訂購批量、批次直接相關的就只有進貨費用和儲存成本兩項。這樣,變動性進貨費用與變動性儲存成本總和最低水平下的進貨批量,就是經濟進貨批量”;(2)“保險儲備量”的公式,修改后為“保險儲備量=l/2×(預計每天的最大耗用量x預計最長訂貨提前期一平均每天的正常耗用量×正常訂貨提前期)”,把原公式中的“訂貨提前期”改為“正常訂貨提前期”。

第七章 籌資方式

本章要點:(1)掌握籌資的分類和籌資渠道;掌握企業資金需要量預測的銷售額比率法、直線回歸法和高低點法;(2)掌握吸收直接投資、普通股、留存收益等權益性籌資的方式及其優缺點;(3)掌握長期借款、債券、融資租賃等長期負債籌資的基本概念及其優缺點;(4)掌握短期銀行借款、商業信用、短期融資券、應收賬款轉讓等短期負債籌資的含義及優缺點;(5)熟悉可轉換債券的性質、可轉換債券籌資的優缺點;熟悉認股權證籌資的特征和優缺點;(6)了解籌資的渠道與方式,籌資的基本原則;長期資金與短期資金的組合策略及對企業收益和風險的影響

本章主要變化:(1)“債券到期償還”原來的敘述是,“到期償還,是指當債券到期后還清債券所載明的義務,又包括分批償還和一次償還兩種”,修改后為“到期償還,是指債券到期時履行債券所載明的義務,又包括分批償還和一次償還兩種”;(2)“補償性余額”原來的表述是,“它是銀行要求借款人在銀行中保持按貸款限額或實際借款額的一定百分比計算的最低存款余額”,修改后為“它是銀行要求借款人在銀行中保持按貸款限額或名義借款額的一定百分比計算的最低存款余額”;(3)“短期籌資與長期籌資的組合”的內容,刪除了“在企業資金來源總額中,短期資金與長期資金各自占有的比例,稱為籌資組合”。

第八章 綜合資金成本和資本結構

本章要點:(1)掌握加權平均資金成本和邊際資金成本的計算方法;(2)掌握經營杠桿、財務杠桿和復合杠桿的計量方法;(3)掌握資本結構理論;(4)掌握最優資本結構的每股利潤無差別點法、比較資金成本法、公司價值分析法;(5)熟悉成本按習性分類的方法;(6)熟悉資本結構的調整方法;(7)熟悉經營杠桿、財務杠桿和復合杠桿的概念及其相互關系;(8)熟悉經營杠桿與經營風險、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以及復合杠桿與企業風險的關系。

本章主要變化:修改了“公司價值分析法”,把“公司的資金成本也是最低的”改為“公司的加權平均資金成本也是最低的”,刪除了公式“公司的市場總價值股票的總價值+債券的總價值”及相關說明。

第九章 收益分配

本章要點:(1)掌握收益分配的基本原則;(2)掌握確定收益分配政策時應考慮的因素;(3)掌握股利理論;(4)掌握各種股利政策的基本原理、優缺點和適用范圍;(5)掌握股利分配的程序;(6)掌握股利分配方案的確定;(7)熟悉股利的發放程序;(8)熟悉股票股利的含義和優點;(9)熟悉股票分割的含義、特點及作用;(10)熟悉股票回購的含義、動機、方式及對股東的影響。

本章主要變化:(1)法律因素,把“為了保護債權人和股東的利益,法律法規會就公司的收益分配作出規定”改為“為了保護債權人和股東的利益,法律法規就公司的收益分配作出了規定”;(2)把“剩余股利政策,是指公司生產經營所獲得的凈收益首先應滿足公司的資金需求”改為“剩余股利政策,是指公司生產經營所獲得的凈收益首先應滿足公司的權益資金需求”;(3)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把“由于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年度間是經常變動的,因此,每年的股利也應當隨著公司收益的變動而變動”改為“由于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年度間是經常變動的,因此,每年的股利也隨著公司收益的變動而變動”;(4)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把“一成不變地奉行一種按固定比率發放股利政策的公司在實際中并不多見”改為“一成不變地奉行按固定比率發放股利政策的公司在實際中并不多見”;(5)低正常股利加額外股利政策,把“由于年份之間公司的盈利波動使得額外股利不斷變化”改為“年份之間公司的盈利波動使得額外股利不斷變化”;(6)股利分配程序,補充了“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7)股票股利,把“發放股票股利可以傳遞公司未來發展前景良好的信息,增強投資者的信息”改為“發放股票股利可以傳遞公司未來發展前景良好的信息,增強投資者的信心”;(8)股票分割,把“股票分割又稱股票拆細,即將一

張較大面值的股票拆成幾張較小面值的股票”改為“股票分割又稱股票拆細,即將一股股票拆分成多股股票的行為”。

第十章 財務預算

本章要點:(1)掌握彈性預算、零基預算、滾動預算的編制方法與優缺點;(2)掌握現金預算的編制依據、編制流程和編制方法;(3)掌握預計利潤表和預計資產負債表的編制方法;(4)熟悉固定預算、增量預算及定期預算的編制方法與優缺點;(5)了解財務預算的含義與功能及其在財務管理環節和全面預算體系中的地位。

本章主要變化:(1)管理費用預算原來的公式,“某季度預計管理費用現金支出:(該年度預計管理費用-預計年折舊費-預計年攤銷費),4”,修改后為“某季度預計管理費用現金支出=(該年度預計管理費用-管理費用中的預計年折舊費-預計年攤銷費)/4”;(2)現金預算原來的公式,“某期現金余缺=該期現金收入-該期現金支出,期末現金余額=現金余缺-現金的籌措與運用”,修改后為“某期現金余缺=期初現金余額+該期現金收入-該期現金支出,期末現金余額=現金余缺±現金的籌措與運用”。

第十一章 財務成本控制

本章要點:(1)掌握內部控制的目標和基本要素;掌握財務控制的方法及與內部控制的關系;(2)掌握成本中心、利潤中心和投資中心的含義、類型、特點及考核指標;(3)掌握標準成本控制的含義、標準成本的制定、成本差異的計算和分析方法;(4)熟悉內部控制的原則與方法;(5)熟悉內部結算價格、結算方式和責任成本的內部結轉;(6)熟悉責任預算、責任報告的編制方法和業績考核的要求;(7)了解財務控制的意義與特征,了解財務控制的基本原則、種類與方法;(8)了解作業成本控制的基本原理、質量成本控制程序;了解ERP在成本控制方面的作用。

本章主要變化:(1)把“利潤中心負責人可控制利潤總額”改為“利潤中心負責人可控利潤總額”;(2)把“一般情況下,在制定標準成本時,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技術條件和經營水平,在以下三種不同的原則中進行選擇:一是理想標準成本,它是指在現有條件下所能達到的最優的成本水平;二是以歷史平均成本作為標準成本,它是指過去較長時間內所達到的成本的實際水平”改為“一般情況下,在制定標準成本時,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技術條件和經營水平,在以下三種不同的標準成本中進行選擇:一是理想標準成本,它是指在現有條件下所能達到的最優的成本水平;二是歷史平均成本,它是指過去較長時間內所達到的成本的實際水平”;(3)把“用量差異=標準價格×(實際用量-標準用量)”改為“用量差異:標準價格×(實際產量下的實際用量-實際產量下的標準用量)”:(4)把“價格差異=(實際價格-標準價格)×實際用量”改為“價格差異=(實際價格-標準價格)×實際產量下的實際用量”:(5)把“可控差異,是指與主觀努力程度相聯系而形成的差異,又叫主觀差異”改為“可控差異,是指受主觀努力程度影響而形成的差異,又叫主觀差異”;(6)補充了“采用三差異法,能夠更好地說明生產能力利用程度和生產效率高低所導致的成本差異情況,便于分清責任”;(7)把質量成本控制程序中的“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改為“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8)把“確定最優質量成本的方法可參考合理比例法進行”改為“最優質量成本可參考合理比例法確定”;(9)把“ERP是整合了企業管理理念、業務流程、基礎數據、人力物力資源、計算機硬件、軟件和網絡資源于一體的企業資源管理系統”改為“ERP是集企業管理理念、業務流程、基礎數據、人力物力資源、計算機硬件、軟件和網絡資源于一體的企業資源管理系統”;(10)把“有了ERP,只使得及時生產系統在生產環節和庫存管理的應用成為可能”改為“ERP使得及時生產系統在生產環節和庫存管理的應用成為可能”;(11)把“利用ERP。只可以較好地確定在什么時間購進什么原材料或產品”改為“利用ERP可以較好地確定在什么時間購進什么原材料或產品”。

第十二章 財務分析與業績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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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證券市場 綠大地事件 投資者權益保護

一、綠大地事件概述

云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2001年3月以整體變更方式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成為國內綠化苗木行業首家上市公司,云南省首家民營上市企業。綠大地2009年10月三季報時還預計2009年度凈利潤同比增長20%~50%,到了2010年1月就改為同比下降30%以內,2010年2月的2009年度業績快報還顯示年度凈利潤有6212萬元。但隨著2010年3月17日綠大地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后,綠大地2009年度的凈利潤也于2010年4月28日被更改為-12796萬元,4月30日出臺的年報被改為-15123萬元。

二、從投資者權益保護的角度分析綠大地事件的影響力

1、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是證券市場賴以建立和發展的基石,是證券法律制度的核心內容,也是證券投資者權益的有力保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能有效地約束證券發行人和有關人員的行為,要求信息提供者必須如實地公開自己的真實情況,不得弄虛作假,欺騙公眾。通過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股東可以了解自己投資應得的報酬,債權人可以了解企業的償債能力,潛在投資者可以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盈利預測的信息,從而做出恰當的投資決策。上市公司規范化的信息披露可以防止少數人通過不正當的手段壟斷信息,牟取暴利,從而保護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的基本利益。

2007年至2009年,綠大地利用其控制公司,采用陰陽合同等方式虛增資產;以虛構銀行回款方式虛增收入;以虛增資產、虛假采購方式將資金流出,再通過其控制公司將資金轉回方式虛增銷售收入,影響公司利潤。上述行為涉嫌構成《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及《最高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補充規定》第一條“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所述情形。虛假的信息自然造就大量中小投資者的錯誤決策導致利益受損。

2、投資者的風險意識

證券投資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人們對客觀存在的風險是可以控制的,但要有一定的基本前提:投資者必須具有理性的投資行為。從現實情況看,證券投資的風險損失是由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而投資者本身的錯誤決策和錯誤的投資行為也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因素。投資者的非理往往表現為,缺乏利用會計信息的智慧型的投資和風險識別和防范技巧,由于一味盲目地模仿他人、隨行就市的羊群式交易行為而誘發泡沫市場,以至于錯誤判斷證券質地和投資回報率。一個正確的投資理念和理性的投資行為,可以引導投資走向成功之路,而錯誤的投資決策和非理性的投資行為,則可以使客觀存在的投資風險變為既成事實。非理會嚴重地妨礙證券合理價格的形成,降低證券市場的效率。

中國的投資結構極不合理,在A股中70%是由中小投資者持有,無論是從數量上,還是投資總額上,龐大的中小投資者構成了當前中國證券市場的基礎。而且從現行的經濟、金融政策及證券市場的運行狀況來看,個人投資者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仍會占有比機構投資者多的市場份額。

然而,以個人投資者為主的證券市場往往傾向于過度投機和短期行為,市場的穩定性較差。市場上大量的個人投資者,常常是自發形成的并表現為非理性的特征,從而導致了意見和行動的傳染。他們依靠“消息市”、“政策市”提供的各種小道消息和政策做出決策,缺乏對會計信息的分析能力和對投資風險的承受能力,表現出各種偏激和情緒化特征,其投資行為往往無依據可言,投資者的交易行為呈一時沖動。更甚者,一部分股民“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以賭博的心態進行投資,結果是顯而易見的。

3、監管部門的作為

綠大地欺詐上市圈走3.46億元卻僅被罰400萬,當這一判決公布之時,社會一片嘩然。從監管的角度來看,主要是我國目前監管部門的三大監管手段還有不足,監管力度不夠大。

(1)證券監管的法律手段存在問題。我國證券法制建設從20世紀80年展至今,證券法律體系日漸完善已初步形成了以《證券法》、《公司法》為主,包括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自律規則四個層次的法律體系,尤其是《證券法》的頒布實施,使得我國證券法律制度的框架最終形成。但是從總體上看,我國證券法律制度仍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首先,證券市場是由上市公司證券經營機構、投資者及其他市場參與者組成,通過證券交易所的有效組織,圍繞上市、發型、交易等環節運行。在這一系列環節中,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應當是應有盡有,但我國目前除《證券法》之外,與之相配套的相關法律如《證券交易法》、《證券信托法》、《證券信譽評價法》等幾乎空白。其次,一方面,由于我國不具備統一完整的證券法律體系,導致我國在面臨一些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時無計可施;另一方面,我國現有的證券市場法律法規過于抽象,缺乏具體的操作措施,導致在監管中無法做到“有章可循”。再次,我國現行的證券法律制度中三大法律責任的配制嚴重失衡,過分強調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而忽視了民事責任,導致投資者的損失在事實上得不到補償。以2005年新修訂的《證券法》為例,該法規涉及法律責任的條款有48跳,其中有42條直接規定了行政責任,而涉及民事責任的條款只有4條。綠大地欺詐上市圈走3.46億元卻僅被罰400萬,等于所有的損失都由被欺騙的投資者自己承擔,懲罰力度太輕,無法令人信服。

(2)證券監管的行政手段存在問題。在我國經濟發展的歷程中,計劃經濟體制的發展模式曾長久占據主導地位,這種政府干預為主的思想在經濟發展中已根深蒂固,監管者法律意識淡薄,最終導致政府不敢也不想過多放手于證券市場。因此在我國證券市場的監管中,市場的自我調節作用被弱化。

(3)證券監管的經濟手段存在的問題。對于證券監管的經濟手段,無論是我國的法律規定還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均有體現,只不過這種經濟的監管手段過于偏重于懲罰措施的監督管理作用而忽視了經濟獎勵的監督管理作用。我國證券監管主要表現為懲罰經濟制裁,而對于三年保持較好的穩定發展成績的上市公司,卻忽視了用經濟獎勵手段鼓勵其守法守規行為。

4、地方政府的作為

地方政府作為當地證券市場監管部門,有權利有義務維護證券市場的公平公正,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但是如果地方政府不作為,甚至背道而馳,那將會成為證券市場上的一顆毒瘤。

據新華網12月7日報道,綠大地公司因造假被調查之后,原董事長何學葵被捕之前,綠大地曾以公司名義向云南省政府書面求援。其緊急報告中說,如果公司被定性為虛假或欺詐上市,“可能引起農戶和股民的大規模上訪、投訴等社會惡性事件”,“使將來云南企業上市融資難上加難”,“不利于鼓勵有條件的企業上市發展,進一步做大我省花卉產業”。云南省花卉產業辦公室也曾向綠大地公司風險處置及維穩工作領導小組打報告,請求協調有關部門在處理綠大地案件方面從輕從寬。

案發前后,有關地方領導多次赴京,與證監會高層會晤,為綠大地說情。整個調查過程非常困難,公安部門對何學葵的批捕方案也曾數次被地方駁回。不僅如此,當地法院判決畸輕,且一再以小兒科的方式隱瞞信息,如延遲向辯護團隊的律師提供判決書文本。就在判決日幾天前,云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收購了何學葵持有的3000萬股股份,增加了投資者的維權難度——顯然,這是一條以發展當地經濟、穩定等為名專產失信公司的運作鏈條,一旦出現意外,所有機構齊動,目標就是保住上市之殼。為了出政績,利用上市圈錢這一免費來源,有關方面可謂無所不用其極。

三、綠大地事件對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啟示

1、為中小投資者理性投資創造良好的經濟法律環境

政府部門在制定證券市場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時,應具有前瞻性、穩定性、延續性和透明度。在法律制度中應充分體現鼓勵長期投資的理念,比如可以采用鼓勵長期股票投資的稅收制度來限制股票市場中的短期炒作行為,讓中小投資者對證券市場的前景樹立信心,從而減少中小投資者的盲目沖動性和過度的投資行為。同時,證券監管部門要規范和監督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最大程度地避免上市公司虛假會計信息可能對中小投資者造成的傷害,比如可以開設中小投資者維權熱線,制定“打擊會計信息欺詐有獎舉報實施細則”,并通過媒體對社會公告,鼓勵全社會對會計信息欺詐進行監督、舉報。對現行《證券法》較少涉及的民事賠償方面的規定須進一步完善,健全證券民事賠償機制,加大懲罰力度,是中小投資者利益得到有效的司法保障。這將改善我國的投資環境,增強中小投資者的信心,為入世后證券市場逐步開放作法制準備。

以四個方面作為我國證券民事賠償在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方面的改進措施。第一,股東代表訴訟機制亟需建立,以此來彌補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缺陷,達到保護中小股東權益、實現股東民事權利的目的。第二,建立證券市場民事賠償機制,一方面需要引入刑事制裁手段對嚴重違法者實施人身懲戒,剝奪其自由和財產;另一方面需要建立民事賠償機制,使受損害的投資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第三,建立共同訴訟制度。證券民事賠償面對的受害者人數眾多且地域分布分散、信息溝通困難、存在信息不對稱的狀況。共同訴訟有利于保護投資者權益,減少投資者因帶來的訴訟成本和訴訟風險,從而形成投資者參與證券市場監督、依法打擊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共同意志。在證券民事訴訟案件中,單獨訴訟是事倍功半,而共同訴訟則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第四,完善證券民事賠償法律。證券民事賠償法律主要針對證券民事賠償過程中涉及到的一切事務進行完整的規定。

2、為中小投資者理性投資創造優越的人文環境

證券監管部門或中介機構要擔負起積極引導投資者理性投資的任務,可以考慮設立維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的民間組織。令人欣慰的是,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已在2011年底正式成立,目前已經開展工作。作為證監會內設機構,投保局負責證券期貨市場投資者保護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評估。投資者保護局的職責包括八方面:擬定證券期貨投資者保護政策法規;負責對證券期貨監管政策制定和執行中對投資者保護的充分性和有效性進行評估;對證券期貨市場投資者教育與服務工作進行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檢查評估;協調推動建立完善投資者服務、教育和保護機制;研究投資者投訴受理制度,推動完善處理流程和運行機制,組織有關部門辦理投資者咨詢服務事宜;推動建立完善投資者受侵害權益依法救濟的制度;按規定監督投資者保護基金的管理和運用;組織和參與監管機構間投資者保護的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另外,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將納入投保局,投?;馂樨斦咳~預算撥款管理單位。投資者投訴的接待和處理原本由其負責。

與此同時,政府部門應盡可能減少政策風險對市場及中小投資者行為的震蕩,避免“政出多門、朝令夕改”的現象,使政策更接近投資者的心理認同,減少政策對證券市場和投資者行為的過度干預,使中小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向著更加理性的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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