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意見建議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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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意見建議

安全意見建議范文1

為深入貫徹落實《安全創建規劃(-2020年)》(政〔〕63號),結合各部門工作職能,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安全創建各項重點工作任務明確到各責任單位。各責任單位對承擔的重點工作任務負總責,要明確機構,落實責任,制定詳細的年度實施方案,建立工作臺賬。各責任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增強責任意識,強化督促檢查,推動工作落實。各責任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實并及時向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反饋情況,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全面完成。

一、切實解決制約安全發展的突出問題

1.將安全發展作為經濟社會發展一項基本原則,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轉型,積極優化產業結構和企業布局。

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2.以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消防、民爆、建筑施工等行業(領域)為重點,進一步完善產業安全發展規劃,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淘汰不能保障安全的工藝和設備設施。

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安全監管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3.將安全發展作為招商引企、承接產業轉移的重要前提條件,凡不符合城鄉安全規劃、產業安全發展規劃的,一律不得批準承接引進。

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4.嚴厲打擊、查處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為。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5.嚴厲打擊、查處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行為。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6.嚴厲打擊、查處道路交通非法違法行為。

由市公安局牽頭落實,市交通運輸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7.嚴厲打擊、查處消防領域非法違法行為。

由市公安局牽頭落實,各縣、區政府配合。

8.嚴格隱患排查治理。突出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消防、建筑施工、特種設備、民爆和旅游等重點行業(領域),節假日、汛期等重點時段,易燃易爆倉庫、人員密集場所、學校、景區景點等重點場所和水庫、橋梁、電網、鐵路等重大設施,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對事故多發點(段)、病險水庫、河道險工險段、病險橋梁等重大隱患部位,要實施重點治理,嚴防漏管失控;落實隱患現場查處和治理責任,強化重大隱患領導包案、分級督辦和動態監控,嚴格執行“重患必?!敝贫龋袑嵶龅街卫碡熑?、措施、資金、進度和預案“五落實”。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公安局、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教育局、國土資源局、質監局、旅游局、氣象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9.落實公共隱患治理責任,對重大隱患實行政府掛牌督辦。

由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10.建立健全與周邊地市的危險化學品區域協作應急聯動機制,強化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和運輸跨地區聯合執法和防控。

由市安全監管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牽頭落實,各縣、區政府配合。

11.加強軌道交通周邊環境治理,保障軌道交通安全運行。

由市公安局牽頭落實,市交通運輸局和各有關區政府配合。

12.建立健全強對流、強降雨等惡劣天氣預測預警預防機制,年年底前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公眾覆蓋率達到90%以上。

由市氣象局和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13.完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機制。堅持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全面落實黨政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責任,發揮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用,探索建立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和企業安全誠信機制,構建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監督參與、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緊緊抓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訓三項基礎性工作,切實抓好科技進步、落實責任和提高素質三個關鍵環節,把綜合治理方針和“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由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14.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隊伍思想政治建設、作風建設和業務建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防和失職瀆職等行為。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檢察院、監察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二、實施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15.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質。把安全素質作為公民素質重要組成部分,結合開展職業技能教育、普法教育、干部培訓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全民安全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科普教育和應急避險教育。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11·9”消防日、“5·12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中原行、“安康杯”競賽等群眾性安全教育活動,動員行政村(社區)對轄區村(居)民集中開展安全常識普及活動。培育組建基層安全生產宣講隊伍,建立企業、鄉村、社區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室,大力開展安全生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周”和“安全生產科技周”活動,組織各級政府、規模以上企業和中小學校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公眾識災辨災和應急避險能力。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幼兒園都要開設一定課時的安全教育課。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法制辦、市公安局、文廣新局、總工會、團市委、婦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教育局、氣象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16.嚴格安全任職資格管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特種作業、機動車駕駛等重點崗位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強化各類從業人員崗前、崗中、轉崗安全培訓教育,單位主要負責人年年底前必須具備相關行業規定的專業知識,安全管理人員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的比例不低于30%。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住房城鄉建設局、質監局、旅游局、總工會配合。

17.把農民工安全培訓放在突出位置,將安全培訓的相關內容融入“陽光工程”、引導性和技能性培訓當中,使農村轉移勞動力同步接受安全技能培訓。

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落實,市安全監管局、教育局、農林局、財政局配合。

18.全面提高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執法水平。全面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隊伍建設,加大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業務培訓力度,提高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素質,新任職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在職人員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業務知識培訓,確保監管監察人員具備與本職崗位相適應的業務素質和執法能力。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政府法制辦配合。

19.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制定有利于安全文化建設的制度措施,編制安全文化建設發展規劃,建設社會安全文化和政府安全監管、企業安全管理文化;年年底前初步形成符合我市市情的政府、社會、企業、班組和職工等不同層次的安全文化建設模式。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示范班組創建活動,分行業培育一批省級和市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和示范班組。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委宣傳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文廣新局、總工會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三、創建安全發展型企業

20.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加強建設項目施工和試生產安全監管監察,從嚴打擊違法違規施工和超批復期限試生產等行為。

由市安全監管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水利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科技局、氣象局分別落實。

21.嚴格安全生產條件認證許可。嚴格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建筑施工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加強對已取證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管監察。對現有不符合產業安全規劃、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技術工藝設備的企業,監督企業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實施改造或在年年底前實施轉產、搬遷、關閉。

由市安全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落實,市公安局、發展改革委、國資委、住房城鄉建設局、國土資源局、質監局、工商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22.依法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進行安全論證;淘汰國家明令禁止或列入淘汰目錄的工藝、技術、材料和設備設施。加強對礦用產品、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電梯、架空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及易燃易爆、易中毒作業場所的安全檢測檢驗。

由市發展改革委、質監局、安全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落實,市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國資委配合。

23.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安全生產條件。督促化工行業積極開發、引進具有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的關鍵技術和裝備,鼓勵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和裝備,淘汰落后的工藝、技術和裝備。引導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運用本質安全度高的煙花爆竹機械設備和安全型藥劑,推進以機械化和自動化生產、重點部位可監控、隔離操作、新型安全藥劑為重點的安全技術改造。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專用車輛,旅游包車和三類以上的班線客車要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鼓勵有條件的漁船安裝防撞自動識別系統,大型起重機械要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積極推進信息化建設,努力提高企業安全防護水平。

由市安全監管局、交通運輸局牽頭落實,市公安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質監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旅游局、農林局配合。

24.全面推進安全標準化工作。全面開展企業安全標準化評審達標活動。在大中型企業推行安全標準體系認證,在小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監管監察,年年底前,涉及危險工藝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達到二級以上標準;其他危險化學品企業達到三級以上標準;30%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達到二級以上標準。年年底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全部達到二級以上標準;冶金、機械、電力企業全部達到二級以上標準;輕工、紡織企業全部達到三級以上標準。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質監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工商局配合。

25.強化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加強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進行職業危害因素登記、分析和危害程度分級,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和備案工作。年年底前完成重點行業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分級;年年底前建成較為完善的職業安全健康檢測體系和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體系。

由市安全監管局、衛生局牽頭落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總工會、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商務局配合。

26.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誠信考核機制。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機制建設,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開展企業安全信用評比,建立企業安全信用黑名單制度。年年底前初步建成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年年底前完成高危行業企業安全信用評定;年年底前完成規模以上企業安全信用評定。建立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安全信用檔案等。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質監局、工商局、氣象局、銀監局、市政府金融辦配合。

四、創建安全發展型行業

27.道路交通。深化平安暢通創建活動,實施城市暢通工程,全面落實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頓三加強”(整頓駕駛人隊伍,整頓路面行車秩序,整頓交通運輸企業,整頓機動車生產、改裝企業,整頓危險路段;加強責任制,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執法檢查)措施,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嚴格校車、旅游車輛、危險物品運輸等特殊車輛安全監管,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由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落實,市安全監管局、教育局、旅游局、質監局、氣象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28.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發展規劃和企業安全準入制度,加快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和動態監控步伐,加大危險化學品登記力度,加強劇毒化學品管理,推動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規范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和設備設施報廢制度,加快危險工序機械化改造和自動化監控進度。確定危險化學品儲存專門區域,合理規劃布局化工園區(化工集聚區)和化工經營市場,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鎮人口密集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搬遷。加大煙花爆竹企業整頓提升力度,逐年淘汰落后生產企業,年年底前全市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控制到省安全監管局規定數量內。建立聘請專家安全檢查制度。年底,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要全部完成聘請專家工作,與聘請的專家簽訂協議。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公安局、工商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29.消防。深入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編制實施城鄉消防規劃,狠抓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基礎工作,從嚴整治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多合一”場所等火災隱患,嚴格城中村等重點區域消防安全監管。年年底前所有人員密集場所基本達到消防安全“三會三化”(會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管理標準化、標示明細化、宣傳常態化)建設標準。以強化野外用火管理為重點,著力提高全社會森林防火意識,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機制,扎實開展森林火險區綜合治理,有效防范森林火災發生,努力將森林火災年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內。

由市公安局、農林局牽頭落實,各縣、區政府配合。

30.建筑施工。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公路、鐵路、水利、通信、電力等工程建設為重點,全面落實勘察、設計、審批、建設、施工等環節的安全責任,規范建設市場秩序,加強招標投標管理,推行建筑施工標準化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建設,年年底前建設領域各項秩序得到全面規范,非法承包轉包行為和施工事故、質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落實,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水利局、安全監管局、供電公司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31.冶金、機械制造和電力。以防范機械傷害、高處墜落、中毒窒息、觸電、物體打擊等事故為重點,全面加強冶金、機械制造、電力行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督促企業制訂和完善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危險作業安全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范標準設置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預警報警裝置和安全標志。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質監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供電公司配合。

32.特種設備。加強起重機械、壓力管道元件、氣瓶、危險化學品承壓罐車等特種設備整治,落實壓力管道普查、檢驗和登記制度,建立重點設備動態監控機制,堅決遏制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年年底前重點監控設備監管率達到100%,特種設備事故率控制在0.4起/萬臺以內、死亡率控制在0.38人/萬臺以內。

由市質監局負責落實,市工商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國資委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33.旅游。打造平安景區,建立健全旅游景區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嚴格企業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強化對旅游景區游樂設施、游客運載工具及高風險游樂項目的日常管理和定期排查,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必須停止運營,在危險路段、部位增設安全護欄和警示標志等安全基礎設施,完善景區游客高峰時段游客疏散等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整治旅游景區治安復雜區域。維護旅游市場秩序,規范旅行社、旅行團隊和星級飯店等的安全管理。

由市旅游局負責落實,市安全監管局、質監局、交通運輸局和有關縣、區政府配合。

34.教育。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防范長效工作機制,嚴格落實校園安全防范各項制度,持續開展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加強校園安全防范薄弱環節。構建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體系,強化學校及周邊建筑安全排查,消除學校周邊存在的突出安全隱患。繼續大力推進校舍安全工程,及時整治校舍危舊房屋。強化在校學生安全教育,開展安全知識普及教育,組織突發事件應急疏散演練,提高防災避險自救能力。

由市教育局負責落實,市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供電公司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35.鐵路、電力、民爆和通信行業、農機、水利、供水、供氣等行業(領域)。

由各行業主管部門分別落實。

五、創建安全和諧型村鎮(社區)

36.完善農村和城市社區安全管理網絡。行政村和社區要明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縣、區政府應當將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提高基層安全監管裝備水平,年年底前鄉鎮(街道)安全監管站所辦公條件和監管執法裝備等應當達到標準要求。

由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37.做好村鎮發展安全規劃工作。新農村建設規劃要把安全作為重要前提,將生產、生活等功能區分開,合理布局。按照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適的目標和要求,加快實施農村公路改造工程,完善農村客運交通網絡,支持客運公司開拓農村客運市場,提高農村交通網絡的覆蓋水平和通暢程度。到年,所有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達瀝青或水泥路,與就近城鎮開行客運車輛。

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安全監管局分別落實,各縣、區政府配合。

38.加強農村和社區安全管理。將安全生產月等活動向農村和社區延伸,結合“三夏”、“三秋”深入開展安全進農村宣傳教育活動。加強農村和社區安全文化建設,制定農村(社區)安全村規民約,推進開展安全文化大院、安全一條街建設活動。加強農村和社區防火、用電、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農用機械、集會等生產生活安全管理。加強農村和社區房屋安全管理,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衛生院、診所、敬老院等公共場所隱患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級。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教育局、農林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衛生局、文廣新局、民政局、氣象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39.深入開展安全村鎮(社區)創建活動。建立完善農村和社區安全標準體系,積極創建安全村。

年年底前全市3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區達到安全基本標準;年年底前8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區達到安全基本標準。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各縣、區政府配合。

六、創建安全保障型城市

40.強化城市發展安全規劃、城區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城市公共設施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等。

由市規劃局牽頭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局、國土資源局、商務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七、完善安全發展支撐體系

41.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依據上位法的要求,貫徹落實各類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訂和細化符合我市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規范性文件,力爭通過3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法規體系和標準體系,規范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重大危險源監督、作業場所職業安全監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等,實現政府監管有法可依、企業管理有章可循、員工操作有規可守。

由市政府法制辦牽頭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安全監管局、質監局、交通運輸局、國土資源局、衛生局、氣象局配合。

42.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及裝備支撐體系。年年底前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全部達到標準化要求。年年底前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全部達到標準化要求。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43.完善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把握鄭一體化帶動優勢,依托全省安全生產科研協作、宣傳教育、檢測檢驗等體系建設,加快提升全市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水平。健全完善市、縣安全專家組,加強我市省級、市級、縣級專家管理,培育發展安全生產、職業安全健康評價、咨詢、培訓等社會中介組織,年年底前形成安全生產專家咨詢服務體系。加快安全生產科技人才引進,鼓勵高危行業聘用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才。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44.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加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年年底前組建成立市、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加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建設,年年底前建成市、縣(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綜合指揮調度系統,實現國家、省、省轄市和縣四級互聯互通。加快區域性應急救援基地建設,以大型骨干企業為依托,加強企業救援能力建設,開展區域性重特大事故救援。按照國家和省安排,按期完成公路交通應急指揮和路網協調中心建設。加快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年年底前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主,建成市、縣(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加強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交通運輸、衛生、環保、電力等專業救援隊伍建設,逐步形成指揮統一、優勢互補、協調聯動、反應迅速的應急救援體系。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財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交通運輸局、環保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衛生局、國土資源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氣象局、供電公司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45.完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體系。加快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機構標準化建設,年年底前成立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機構;年年底前建成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基地并達到標準化要求。以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基地為骨干,以社會和企業培訓機構為補充,年年底前形成全方位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體系。規范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強化培訓師資管理和教材審定,年年底前實現全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統一大綱、材、統一證件。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安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總工會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46.完善安全生產信息體系。落實國家安全生產信息系統“金安”工程的建設要求,加快全市安全生產信息體系建設,啟動中央數據庫和應用系統建設。年年底前建成市、縣(區)和重點企業互聯互通的安全生產信息資源專網,實現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和應急救援等主要業務信息資源共享。建設高危行業和高風險領域從業人員安全信息平臺,年年底前建成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特種設備等高危行業(領域)的特種作業人員和道路交通營運駕駛人員的安全信用信息系統。

由市安全監管局、公安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落實,市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科技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質監局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47.完善安全生產資金投入體系。各級政府要加大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宣傳教育培訓、表彰獎勵、公共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逐步形成以企業投入為主、政府投入引導、保險參與的全社會多元化安全生產投融資體系。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經濟政策。依照國家安全費用提取、風險抵押金、安全生產責任險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規定,督促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物品等行業(領域)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政策,做到應提盡提、應繳盡繳、專款專用。

由市財政局、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國土資源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公安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銀監局、市政府金融辦和各縣、區政府配合。

安全意見建議范文2

一、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做好消防工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賦予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是建設“平安*”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我省經濟快速發展條件下加強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政府任期目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抓緊落實公安部、監察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公發〔*〕4號),切實承擔制定落實消防規劃、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整改重大火災隱患、調查處理重特大火災事故、建立特大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機制等消防工作責任制,將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范疇,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把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指標的控制和消防安全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各級政府績效考核的內容。要重點解決基層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問題,加強對基層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的督促檢查考核,將消防安全責任制延伸到鄉鎮、街道,及其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和各類企業。各相關職能部門要依照各自的職責,加大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的執法工作,齊抓共管,同時,做好本系統、本行業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單位自身消防安全。要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管,對未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的政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并造成重特大事故發生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二、認真排查整治火災隱患

各地要將排查整治火災隱患作為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以及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任務,長抓不懈。要針對本地消防工作實際,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對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單位、學校、文物古建筑等的專項檢查,以及對“三合一”場所的專項整治。在認真排大火災隱患單位的基礎上,定期公布重點整治單位名單,明確整改的責任主體、督辦單位和整改期限;加大重大火災隱患整改資金的投入,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消除致災因素,改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加快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

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公安廳關于*省“十五”期間消防工作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01〕79號)精神,抓緊制定、調整并實施城市消防規劃和小城鎮消防專項規劃,加快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盡快建立起較為完善的社會消防保障體系。要將城鎮消防專項規劃編制實施工作與城鎮總體規劃配套進行,把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納入政府的社會公共事務管理范疇,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總體規劃一并實施。*年底前,全省136個中心鎮要完成消防規劃制定工作,其他建制鎮也要在*年上半年完成。*年底前,縣級以上城市的公共消防設施的應有量和完好率要達到國家標準的95%以上。凡是新建、擴建城市(鎮)及開發區、工業園區,其消防規劃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必須同步進行。進入開發區、工業園區的企業廠房未經消防驗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從源頭上控制火災隱患尤其是“三合一”現象的出現。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在落實消防規劃和維護公共消防設施中的責任,加強督促檢查。市政、通信等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確保設施完好,水量、水壓充足,信息暢通。要加大消防專項資金投入,從滿足滅火救援的實際需要出發,按照《*省消防部隊裝備配備標準》,加快部隊裝備建設步伐,特別要加強消防特勤裝備的配備工作,逐年改善和調整消防裝備結構,3年內,努力構筑成全省區域滅火救援裝備大配套和小配套相結合的先進系統化裝備體系。

四、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

各級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因地制宜,大力推進專職消防隊伍建設,鞏固發展義務消防隊,積極推廣合同制隊員形式的消防站。至*年年底,全省經濟百強鎮和生產總值超10億元的鄉鎮要建立專職消防隊。至2007年年底,全省所有鄉鎮要建立有組織、有隊址、有器材、有執勤、有訓練的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通過3年努力,全省基本形成以現役消防部隊為主力、合同制隊員消防站為補充的城市消防力量體系;專職消防隊為骨干、義務消防隊為基礎的農村消防力量體系。同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盡早制訂社會消防組織建設的辦法,為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五、強化社會消防宣傳教育

各級宣傳、文化、廣電等部門要把消防公益宣傳教育列入工作計劃,納入精神文明建設范疇,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工作。新聞單位要采用各種形式,有針對性地進行消防宣傳報道,大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工作重大舉措、先進典型和經驗,對忽視消防安全工作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司法、勞動和社會保障、科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把消防常識教育納入“四五”普法、科普教育和日常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內容,提高全民消防素質。教育部門應將消防常識教育納入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內容,增強學生的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各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行業消防安全自律規則,有重點地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職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定期向社會開放消防站,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學校、企業、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派出所等基層單位的作用,增強基層消防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形成群眾參與監督、社會廣泛支持的氛圍。

六、加強消防隊伍的建設

安全意見建議范文3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充分運用政府、社會的整體合力,切實加強安全基層基礎建設,以創建“市安全街鎮”和爭創“全國安全社區”為載體,深入開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層次的安全建設活動,廣泛宣傳安全社區理念,積極推進安全街道創建工作,形成全民關注安全、全員參與安全的良好氛圍,預防和減少轄區內各類傷害,共享健康和安全,創建安全、和諧的生產、生活環境。

二、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社區建設基本要求》及其評定管理辦法,從年7月開始,利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力爭全區所有街道全部達到《市安全街鎮創建評定標準》(見附件1)合格要求,其中60%以上街道要達到“市安全街鎮”優秀標準,并推薦1個創建工作突出的街道申報“全國安全社區”。

三、組織領導

成立由區政府區長、區安委會主任同志任組長,區政府副區長、區安委會副主任同志任副組長,公安分局、區發改局、區住建局(房產局)、區民政局、質監分局、區環保局、區人社局、區衛生局、交警六大隊、公安消防大隊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區創建安全街道工作領導小組。全區創建安全街道具體組織協調、指導和日常工作由區安委辦負責。各街道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創建安全街道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向基層社區延伸的創建安全街道領導組織網絡,發動轄區內的各類組織、單位和居民共同參與創建安全街道活動。

四、實施步驟

創建安全街道工作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啟動試點階段(年7月—9月)。區安委辦全面開展調查摸底工作,掌握全區街道安全基本情況,制定下發創建安全街道工作的實施方案。挑選安全硬件基礎較好,軟件臺賬基本健全的街道作為全區試點單位,適時召開區相關部門、街道、基層社區和轄區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創建安全街道工作動員會議,對各級相關人員進行全面的宣傳動員,促進試點街道盡快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按照《市安全街鎮創建評定標準》,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確保試點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實施推廣階段(年10月—2012年3月)。各街道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制定創建目標任務的分解方案,建立健全逐級工作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工作成效。各街道要重點組織全員參與宣傳教育培訓,開展事故與傷害風險辨識評估及其預防、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建立完善各類創建檔案,落實建設資金,有針對性地策劃和實施安全促進等標準項目。區安委辦將通過組織開展創建安全街道座談會、外出學習考察及交叉互學活動,努力推動和促進安全街道創建工作的有效開展。

(三)完成提高階段(2012年4月—7月)。在認真小結前兩個階段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創建成果,固強補弱。針對安全基礎條件相對較弱的街道,區安委辦進行重點幫扶和攻堅克難。相關街道要加強創建組織力度,加大經費投入,努力改善街道安全基礎設施,適當調配業務能力較強的專業人員充實到街道安全工作戰線,保證創建工作合格。全區要力爭4個街道達到“市安全街鎮”優秀標準。同時,組織已經完成創建任務的街道,進一步完善工作,進行優化提高。

(四)評定掛牌階段(2012年8月—12月)。安全街道創建工作由區安委辦進行初評,由市安委辦按照《市安全街鎮創建評定標準》,組織復查評定,并發放“市合格安全街鎮”和“市優秀安全街鎮”牌匾。同時,對創建工作成效突出的街道,推薦申報“國家安全社區”。2012年12月全市將對安全街鎮創建工作進行總結評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推動安全街道建設是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提升街道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和傷害的重要舉措,是落實“雙基”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實現社會安全穩定、和諧發展的重要途徑。各街道要結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及公安“社區六進”等活動,充分認識創建安全街道的重要意義,切實把安全街道創建工作列入議事日程,認真研究,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將這一惠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與健康的基礎工程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安全意見建議范文4

為適應我區城鄉一體化進程,按照加快鄉村城鎮建設的步伐,保證我區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質量和施工安全,加強農村建設工程的建設指導,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基本準則

為貫徹我國“建設單位(業主)負責,施工單位保證,社會監理,政府監督,用戶評價”的質量管理制度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按屬地化管理的原則鄉、鎮土地整理項目、農村新型社區建設以當地鄉、鎮政府負責質量、安全管理,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區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站作為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技術指導單位進行指導。工程建設應按照《四川省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村鎮的建設項目應當進行設計?!右陨系淖≌?、宿舍和其它混合結構的民用建筑,或跨度在六米以上的單層民用建筑……。第二十八條承擔本條例第二十三條所列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等級證書……的規定,工程建設參與單位(人員)應具備相應能力;工程建設施工單位應建立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工程建設應嚴格按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及時進行檢查驗收;工程建設施工質量技術資料應當齊備。

二、應遵照的基本建設程序

1.辦理相關工程報建手續;

2.委托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時應依據地質勘察報告),應通過施工圖審查;

3.確定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應編制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

4.確定施工單位(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制定質量保證措施);

5.依據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組織施工建設;

6.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

三、工程建設各參與責任主體質量行為要求

1.建設單位:

受區政府委托負責組織建設單位(農戶),主要組織、協調、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相關活動;

2.施工單位或施工責任人:

1)新型社區建設的施工單位或施工責任人應圍繞所承擔的工程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

2)施工單位或施工責任人應具有相應的工程建設資質或資格,具備所承建工程的技術、設備和資金能力;

3)工程建設施工單位或責任人應取得相應的資質或資格(如:取得資格的農村工匠);

4)工程施工人員應當具備本工作(種)所要求的資格及相應的技能。

3.監理單位:

1)監理單位應具有相應的監理資質;

2)監理人員應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

3)項目監理組應依據監理規范、監理大綱和監理細則進行監理,并作好相關的監理資料。

4.勘察、設計單位:

1)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按規定參加重要部位的檢查驗收,包括:地基驗槽、地基處理質量驗收、基礎驗收、主體驗收、竣工驗收等;

2)設計單位應及時簽署設計變更文件。

四、施工質量控制要求:

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組織施工:

1.工程建設所用的原材料(如鋼材、水泥、砂石、磚等)、建筑構配件必須具有合格證,材料進場時必須按規定進行進場的復檢,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的頻率按相關規范進行);

2.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通知相關各方人員參加檢查、驗收,形成驗收文件;

3.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應當送法定資質單位進行檢測(試件的取樣按相關規范進行);

4.施工質量檢查應依據:班組自檢、互檢——專職質檢員檢查——監理檢查的原則進行,重要的環節應通知質監站進行監督檢查。

五、工程建設施工資料要求:

1.施工過程中的資料應及時、準確、完整,重點保證質量控制資料(包括原材料、隱蔽記錄、試塊或試件、功能性和安全性的檢測資料、重要的設計變更等);

2.工程竣工驗收后,應提交完整的工程建設資料,資料應按規定整理成冊。

六、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2.施工單位加強安全教育、管理、檢查(以書面記錄為準);

3.各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必須形成TN—S系統,保證用電安全;

5.工程施工到主體2米時,必須搭設外防護架進行封閉施工,嚴禁“”施工;

6.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機械,應當完好,施工過程中應加強維護保養;

7.塔吊、物料提升機等重要的機械,使用前必須按規定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施工現場監理人員應依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條例》履行監理職責;

9.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應按工程進度對工程各施工階段進行安全檢查和評價;同時,不定期的組織安全巡查,保證施工安全。

七、技術指導單位的工作:

安全意見建議范文5

圍繞“富裕、滿意、文明、美麗、和諧”的目標,以實施“五大提升工程”為重點,最終實現農民“幸福指數”的大幅提升。一是實施“產業增收提升工程”,創建富裕鄉村。在穩定優化糧食產業基礎上,通過實施“一村一品”、“一鄉一業”,努力健全農業服務體系,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全力培育白菇、生豬、蜜蜂、吊瓜、高山蔬菜等五大農業特色主導產業,鼓勵有條件的鄉村發揮各自優勢,積極發展各類名特優農產品;以“4+X”主導產業為重點,做好產業對接、家庭工業、來料加工等文章,做大做特現代鄉村家庭工業;以發展現代服務業為契機,做大以餐飲業為主的農家樂產業;扎實推進低收入農戶奔小康、萬名農民下山搬遷、萬名農民素質培訓等工程,鼓勵農民外出或進城鎮進行多形式的就業和創業,全面實現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快速增長。注重因村制宜發展農村經濟、因人制宜實施致富項目,突出“產業增收提升工程”在“中國幸福鄉村”建設中的核心作用。二是實施“公共服務提升工程”,創建滿意鄉村。加快農村社區建設,著力完善農村公共服務體系,實現“群眾自治、管理有序、設施配套、服務完善、生態和諧、文明祥和”農村社區建設總體目標。全力實施農村公路聯網、村莊道路硬化、農村信息聯網、農民飲用水、新農村電氣化、農村中小學“五項工程”、農村“文體俱樂部”等工程項目建設,落實好農民健康工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五保老人集中供養、農村社保等民生服務,促進社會事業均衡化發展,推進社保救助覆蓋面不斷擴大。三是實施“農民素質提升工程”,創建文明鄉村。注重特色人文資源的挖掘開發。深化農村精神文明的創建,扎實開展文明村鎮、文明行業、文明社區、文明家庭等創建評比活動,廣泛開展家庭美德、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建設,倡導生育文明新風,提升農村整體文明水平。深入開展農村思想政治、科學文化和“五五”普法教育,提升農民文化素質。四是實施“環境整治提升工程”,創建美麗鄉村。全力實施生態鎮建設、“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兩線”整治、“312”綠化運動、“農村潔化運動”等工程建設,探索突破“空心村”整治、宅基地置換、農房建設等重點課題,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人居環境整治;探索建立各類長效機制,推行實施精細化管理,重點加強村莊基礎設施、環境保潔、綠化管護、村容美化、村務管理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全面治理農村環境“臟亂差”問題;同時,按照不同的地理風貌和人文景觀,建設產業、文化、生態、田園、集貿、古村落等各種類型特色村。五是實施“基層基礎提升工程”,創建和諧鄉村。繼續深化鎮機關干部分片包村五項制度,促進工作重心下移。深入開展“五新爭先”活動,著力打造“五新”村級組織,為“中國幸福鄉村”建設提供堅強組織保證。不斷完善“一中心、二員、三室”基層維穩網絡建設,積極開展“平安連萬家”活動,深入推進“平安村”、“法治村”建設,鞏固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完善工作責任制,強化源頭實效與保障能力,逐步實現綜治維穩長效化。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預警體系和應急處置機制,提高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實現政治、治安、、生產和公共等“五大安全”常態化。

二、創建目標:

對照“中國幸福鄉村”創建內容及標準,啟動“五村聯創”的單項或多項創建活動,制訂五年目標規劃,從2009年開始,每年重點推進1至2個以上“中國幸福鄉村”建設和3至5個單項創建村,提升一批基礎較好村的村容村貌,為今后“中國幸福鄉村”創建奠定堅實基礎。

三、創建標準:

“中國幸福鄉村”建設實行“單村創建”和“五村聯創”相結合方式開展。對照“中國幸福鄉村”創建內容及評價標準,“單村創建”考核評定得分在90分以上的(基本分均為100分),給予單項命名并授牌;全面完成“五村聯創”的,給予命名“中國幸福鄉村”并授牌,其中考核評定總得分(含基本分和附加指標得分)達到480分以上的,給予命名“中國幸福鄉村”精品示范村。

四、申報、審核、評選程序:

(一)“中國幸福鄉村”創建

①市確定的指導性推進計劃,在2009年8月15日前申報本年度的創建工作計劃,經鎮幸福鄉村創建辦審核后,統一上報市幸福鄉村創建辦。

②對照考核標準,能基本達到要求的其它村,于2009年8月15日前填寫申報表,經鎮幸福鄉村創建辦審核后,統一上報市幸福鄉村創建辦,由市幸福鄉村創建辦會同有關部門對提出申報的村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報市幸福鄉村創建領導小組審核,最終確定是否列入2009年度創建對象。

③2010年1月20日前由市幸福鄉村創建辦會同有關部門,對確定的創建對象開展考核驗收,考核結果報領導小組評選審定,并予以“中國幸福鄉村”授牌表彰。

(二)“單村創建”

①對照考核標準,能基本達到單村創建要求的村,在8月20日前填寫單村創建申報表,經鎮幸福鄉村創建辦審核后,統一上報“五村聯創”各協調小組申報開展單村創建活動,由各協調小組審核確定是否列入單村創建對象。

②2010年1月20日前由市各協調小組會同有關部門,分別對確定的單村創建對象開展考核驗收,考核結果報領導小組評選審定,并予以單項命名和授牌表彰。

五、政策措施:

堅持建立以政府投入為引導、農民和集體投入為主體、社會力量多方支持的多渠道、多層次、多元化投入機制。

(一)市財政扶持。對經考核驗收達到“中國幸福鄉村”建設標準的村,市財政將根據人口規模大小實行以獎代補。以獎代補標準:“中國幸福鄉村”,按人口規模1200人的村為基數獎勵補助120萬元,人口規模超出1200人至2000人部分按300元/人給予獎勵補助,2000人以上部分按100元/人給予獎勵補助;獎勵額核定后,對村歷年已經獲得的村莊整治、農民飲用水、康莊工程和聯村公路等四項財政補助按80%進行扣減;核定獎勵額不足扣減的按30萬元獎勵,扣減后小于50萬元的按50萬元獎勵。單村創建分別給予定額獎勵,其中“美麗鄉村”給予15萬元獎勵,“富裕鄉村”、“滿意鄉村”、“文明鄉村”、“和諧鄉村”分別給予2.5萬元獎勵,全面完成五項提升工程整體創建任務后再按當年獎勵補助辦法給予補足獎勵。

(二)爭取政策傾斜。在市財政支農政策傾斜的基礎上,鎮里積極爭取聯系部門給予支持。將各類建設項目優先安排到“中國幸福鄉村”創建村。各村要結合各自實際,超前謀劃包裝項目,盡快實施建設,以項目為載體,積極爭取上級支農政策和項目的傾斜。

(三)挖掘內在潛力。努力盤活和經營好原有的集體房屋、山場、林地、水庫、荒灘等資源,促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規范宅基地整理和有償選位等制度,拓寬村級運用市場化手段盤活資源、籌集資金的渠道。探索試行農村集體土地有關留用地政策,積極創建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平臺。要在統一規劃的基礎上,積極引導工業園區周邊的村通過建設標準廠房對外租賃等途徑,不斷增強村級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在城市郊區村和經濟富裕村積極推進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并切實解決好在城鎮化過程中農民權益的保護問題。

(四)謀求社會支持。市里將對“中國幸福鄉村”創建村優先安排部門和企業掛聯結對,各創建村要加強與掛聯部門和企業聯系,加強溝通,取得支持,謀求資金幫助。要大力組織和引導社會工商資本、民營企業、農村先富起來的群體支持參與“中國幸福鄉村”建設。積極鼓勵和引導農民群眾自助自愿、投勞投資,建設自己的美好家園。村級可以通過運用建材、綠化苗木、化肥等實物獎勵形式,積極鼓勵和引導農民群眾自助自愿、投勞投資。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組織領導。鎮里成立了建設“中國幸福鄉村”行動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徐劍平任組長,鎮長徐小明任副組長,其他班子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具體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富裕鄉村”、“滿意鄉村”、“文明鄉村”、“美麗鄉村”、“和諧鄉村”五個協調小組,負責單項創建工作。各創建村也要結合自身實際,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和力量,制訂具體的實施意見和工作計劃,努力將“中國幸福鄉村”建設的各項任務真正落到實處。

(二)強化輿論宣傳。要通過“民情溝通日”、“周二集中辦公日”、黑板報、廣播會、宣傳標語、座談會等形式,大力宣傳“中國幸福鄉村”建設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方針政策、目標任務。要廣泛開展“幸福家庭”、“幸福老人”、“衛生清潔戶”等創評活動,發動農民群眾、依靠農民群眾,不斷提升廣大農民群眾的創建知情度、參與度和支持度,從而最大限度地發揮農民群眾在建設“中國幸福鄉村”過程中的主體作用,形成合力推進“中國幸福鄉村”建設的良好氛圍。

安全意見建議范文6

一、適用《特別規定》的原則

(一)本實施意見適用于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

(二)對藥品監督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有規定的,適用《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適用《特別規定》。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特別規定》有規定的,適用《特別規定》;《特別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二、嚴格規范生產、經營企業行為

(三)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對其生產、銷售的藥品、醫療器械安全負責,不得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藥品、醫療器械。

依照《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生產、經營藥品、醫療器械需要取得生產、經營許可、批準證明文件或者需要經過認證的,應當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定要求藥品的,依照《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藥品管理法》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依照《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二款予以處罰。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定要求醫療器械的,依照《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二款予以處罰。

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再符合《藥品管理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等規定的條件、要求,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繼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依照《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GMP、GSP認證證書。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不再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條件、要求,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繼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依照《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由原發證部門吊銷生產、經營許可證。被吊銷許可證的生產經營企業名單應當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告。

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批準證明文件而未取得許可證、批準證明文件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依照《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并依照《特別規定》第三條第四款,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物品;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批準證明文件而未取得許可證、批準證明文件從事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活動的,依照《特別規定》第三條第四款,沒收違法所得、產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物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0萬元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

(四)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生產所使用的原(材)料、輔料或者添加劑,應當符合《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強制性標準。

對違法使用原(材)料、輔料或者添加劑生產藥品、醫療器械的,符合《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情形的,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條、第七十五條予以處罰;對其他情形,依照《特別規定》第四條第二款,沒收違法所得,貨值金額不足5000元的,并處2萬元罰款;貨值金額5000元以上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發證部門撤銷批準證明文件、吊銷許可證。

(五)藥品銷售者應當按照《藥品管理法》以及《特別規定》第五條的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建立產品購銷記錄,購銷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醫療器械銷售者應當按照《特別規定》第五條的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建立產品購銷臺賬,購銷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藥品、醫療器械銷售者進貨時,應當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藥品出廠檢驗報告、醫療器械產品合格證明、或者由供貨生產企業簽字、蓋章的出廠檢驗報告、醫療器械產品合格證的復印件;不能提供的,不得銷售。實行批簽發的生物制品應當索要生物制品批簽發文件。藥品銷售者向進口產品機構進貨時,應當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口岸藥檢所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商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不能提供檢驗報告或者檢驗報告復印件的產品,不得銷售。

藥品銷售者違反上述規定的,依照《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同時可依照《特別規定》第五條第二款規定,責令停止違法產品銷售;不能提供檢驗報告或者檢驗報告復印件銷售產品的,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銷售的產品,并處貨值金額3倍的罰款。醫療器械銷售者違反上述規定的,依照《特別規定》第五條第二款予以處罰。

(六)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者應當保證其出口產品符合進口國(地區)的標準或者合同要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出口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經營者良好記錄和不良記錄,并予以公布。

出口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經營者逃避產品檢驗或者弄虛作假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職責,沒收違法所得和產品,并處貨值金額3倍的罰款。

進口藥品、醫療器械應當符合《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以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的管理規定,并符合我國與出口國(地區)簽訂的協議規定的檢驗要求。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生產經營者的誠信度和質量管理水平以及進口藥品、醫療器械風險評估的結果,對進口藥品、醫療器械實施分類管理,并對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的收貨人實施備案管理。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的收貨人應當如實記錄進口產品流向。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藥品、醫療器械時,可以將不符合法定要求藥品、醫療器械的進貨人、報檢人、人列入不良記錄名單。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的進貨人、銷售者弄虛作假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職責,沒收違法所得和產品,并處貨值金額3倍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的報檢人、人弄虛作假的,取消報檢資格,并處貨值金額等值的罰款。

(七)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藥品、醫療器械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當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主動召回產品,并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銷售者應當立即停止銷售該產品。銷售者發現其銷售的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該產品,通知生產企業或者供貨商,并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藥品、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

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和銷售者不履行《特別規定》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義務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特別規定》第九條第二款,責令生產企業召回產品、銷售者停止銷售,對生產企業并處貨值金額3倍的罰款,對銷售者并處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照。

三、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八)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逐步完善藥品、醫療器械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建立統一管理、協調配套、符合實際、科學合理的產品標準體系。

(九)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藥品、醫療器械安全信用等級分類管理制度,對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者違法行為的情況予以記錄,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做出行政處罰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政務公開,對做出的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批準證明文件、數額較大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在送達當事人后的15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布。對有多次違法行為記錄,被認定為情節嚴重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者,依照《特別規定》第十六條,吊銷其許可證或者撤銷其批準證明文件。

(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可能與本部門職責相關,但標示為其他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與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關的產品,??害的,或者發現違法行為屬于其他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應當依照《特別規定》第*條,立即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監督管理部門處理。

對于其他監督管理部門移交的違法案件,屬于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職責的,應當立即處理,不得推諉;因不立即處理或者推諉造成后果的,移交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依法處理。

(十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履行制止、查處違法行為的職責,享有下列職權

(1)進入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2)查閱、復制、查封、扣押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3)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藥品、醫療器械,違法使用的原(材)料、輔料、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

(4)查封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隱患的生產經營場所。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者有《特別規定》第十三條所列違法情形的,應當采取措施,糾正違法行為,防止或者減少危害發生,并依照《藥品管理法》、《特別規定》相關條款予以處罰。對生產經營者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2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發生藥品、醫療器械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安全事件時,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必須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及時作出反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少損失,依照國務院規定信息,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十二)對不履行《特別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職責、造成后果的,或者違反《特別規定》,或者有其他瀆職行為的,移交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依法處理。

藥品、醫療器械檢驗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驗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授予其資質的部門吊銷其檢驗檢測資質;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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