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債資產風險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抵債資產風險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抵債資產風險

抵債資產風險范文1

一、簡述房地產股債權投資與風險管理

1.風險管理的含義

一般認為,風險是人們在從事某項活動或決策的過程中對未來預測可能產生的結果的不確定性,包括盈虧發生的不確定性、盈虧大小的不確定性。風險可能產生的損失潛伏在活動或者事件的過程中,會給事件或者活動帶來消極影響,阻礙實現其發展目標。

風險管理是企業或者個人通過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評價,并在此基礎上選擇與優化組合各種風險管理技術,對風險實施有效控制和妥善處理風險所致損失的后果,從而以最小的成本收獲最大的收益的決策過程。有效的風險管理可以減少風險給其帶來的損失,有助于企業所有者和管理者為企業未來發展做出正確決策,最大程度地保證經營管理的正常運行,保護其財產安全和完整,實現企業經營活動目標。

2.房地產股債權投資與風險管理的關系

房地產股債權投資以提高企業經濟收益為目標,但是在高收益背后往往隱藏了高風險,一旦風險管理失控,將導致企業所投資資本受到損失。通常情況下,經濟收益與風險之間的關系是既辯證統一又對立的,二者密不可分、形影相隨、相輔相成、相互制約,風險用經濟收益來補償,經濟收益以風險為代價。房地產股債權投資企業如果要追求高經濟收益,就必須面臨和承擔高風險;與之相反,如果不愿意面對高風險,就只能接受低經濟收益的現實。如果企業對風險從識別、評估到控制能夠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機制,就能在追求高經濟收益的同時將所承擔的風險降至最低,實現風險調整后的收益最大化。

二、關于房地產股債權投資的風險分析

1.人員素質低下的風險

房地產股債權投資活動中需要投資決策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具有宏觀經濟金融、房地產行業、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從事房地產股債權投資的企業都是知識密集型企業,對員工素質的要求極高。企業內部員工的素質的高低很大程度上決定企業發展,如果企業缺乏專業的高素質人才能對股債權投資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那么企業將很難在經濟市場中得以長遠、穩定的發展。

2.信息收集的風險

房地產股債權投資企業在進行投資項目選擇時,需要收集大量的相關資料,如果所收集的信息不夠及時、完整準確、真實,那么過時失真的信息將可能導致企業管理者做出錯誤的投資和經營決策,進而影響到投資項目的正常運行,甚至企業的健康發展。由此可見,企業信息的來源渠道必須廣泛,且穩定可靠,信息在傳遞的過程中要保持其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以確保信息使用者能夠基于正確信息做經營決策,實現企業的投資和管理目標。

3.管理風險

管理風險是指是指公司的決策人員和管理人員在經營管理中出現失誤而導致公司盈利水平變化,即未來收益下降和成本增加的風險。一般情況下,管理風險受到管理團隊的能力和構成、員工沖突、流失和知識管理等因素的影響。目前,我國房地產企業正處于發展初期階段,組織結構還不夠完善、科學、合理,公司治理也不規范,如果企業的組織結構,內部治理不能及時的調整,適應新環境,將可能由于管理不善導致投資項目的失敗。

4.市場風險

所謂市場風險指的是房地產市場價格、供求等市場因素的不確定性給企業發展帶來的風險。目前,世界經濟剛剛經過金融危機的洗禮,正處在經濟復蘇的階段,這給企業發展帶來了良好的契機,但是,經濟市場環境也日益變得復雜給企業帶來了挑戰。經濟市場環境的不穩定性給房地產股債權投資企業的發展帶來極大的阻力,房地產商品是否受到整體經濟環境的周期性或階段性波動影響,商品在市場上是否適銷對路,在技術、質量、服務、銷售渠道和方式等方面有無市場競爭力,都會成為影響房地產股債權投資安全的重要因素。

5.其他經營風險

經營風險也稱營業風險,通常是指由于企業生產、經營上的因素,給企業帶來利潤率或利潤額的不穩定。由于房地產股債權投資企業的投資標的往往都是待建或者未完成銷售的項目,以未來預期收益作為投資基礎,這樣的被投資項目或企業的未來的發展充滿了不可預測性,如果目標公司的經營方式、管理模式、宏觀和產業政策環境、財務融資,資金周轉、法律違約甚至欺詐等方面出現問題,導致了非體系性經營風險的發生,將會使作為投資者的房地產股債權投資企業的預期收益下降,進而使企業陷入經營的低谷。

三、應對房地產股債權投資風險的措施

1.加強專業人才培養

高素質、多元化發展的人才是企業能夠實現長遠、穩定、可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組成元素之一。因此,企業應該定期進行人員培訓,完善房地產股債權投資基金管理人的知識結構,使之有能力為企業更好的服務,防范投資項目風險。同時,在企業內部選拔部分優秀人才實行崗位輪換,使之充分了解和掌握各部門、各環節的工作,為股債權投資業務儲備好后備人才。

2.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體系

企業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信息流通體系,以加強各層級之間、各部門之間、員工之間的信息溝通,加快信息的傳遞速度,實現企業內部資源共享,以此達到企業的所有者和經營者能夠及時、準確的掌握企業現狀,從而作出正確決策的目的。

3.完善內部控制體系

從歷史看,風險管理從內部控制發展而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最終目標都是實現企業可持續、穩定的發展。內部控制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對房地產股債權投資的風險管理有著重要作用,房地產股債權投資企業必須按照自身業務特點和發展規劃建立起科學、合理、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降低和化解管理風險。房地產股債權投資企業需要在內部建設完善的崗位制度與崗位分離制度,以及能夠貫穿企業所有經營管理活動始終的授權決策機制、監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與此同時強化對財務風險的監控、審計控制。

4.加強對政策風險的管理

目前,我國房地產企業常用的融資途徑就是銀行貸款,房地產股債權投資中往往也會需要銀行貸款的支持。但是,我國境內銀行貸款的條件高、利率高,大多數企業貸款難、還款難,形成了融資鏈的惡性循環,尤其是中小企業,這一情況更為嚴重。融資難是影響房地產股債權投資成敗的一個風險因素,所以房地產股債權投資企業需密切關注國家整體信貸環境的變化,關注政府對房地產業發展的規劃,跟蹤相關政策以及法律的變化,了解銀行等金融信貸機構的信貸政策和要求,培育企業美譽度,以滿足和適應信貸政策的要求,獲取政府和金融機構的融資支持。

5.引入第三方獨立監督考核

邀請第三方參與對投資項目的監督與考核可以幫助房地產股債權投資企業順利實施投資活動。企業可以依據自身情況,邀請企業外部的風控專家、基金專家、審計人員等,組成外部審計或顧問咨詢組,借助其專業能力和獨立性,針對企業的投資行為進行合理分析、預測、監控,規范投資行為,并為企業及時、準確地提供所投資標的項目的信息,揭示所投資項目存在的風險,給予管理改善建議,以保證項目能夠取得預想收益。

6.建立激勵制度

建立健全對投資經理的激勵制度是完善投資項目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投資經理的工作熱情、責任心、投入度和專業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房地產股債權投資的風險管控質量,房地產股債權投資企業一般可以通過建立兩種激勵機制來激發投資經理的工作熱情。一是建立健全顯性激勵機制,即以業績考核的方式來影響投資經理的經濟收入,具體可按照企業實現的利潤對其進行一定比例的資金獎勵,以激勵投資經理努力工作。通過提升項目質量,降低項目風險,不僅增加了企業的經濟利益流入,也增加了投資經理的經濟收益。二是建立健全隱性激勵機制。這種激勵方法也可稱為“聲譽約束”。一般來說,如果投資經理能夠積極地管理運營好投資項目,那么不僅會給其帶來經濟利益,同時還會增強投資者、行業人才市場對其的信心;反之,如果由于投資經理未盡到職責而使得股債權投資的業績表現下降,就會很少有企業再選擇其合作,進而失業。

抵債資產風險范文2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銀行;抵債資產;核算

本文所稱抵債資產,指銀行債權到期后,由于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銀行將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的實物資產或財產權利用于清償債務。從某種角度講,銀行妥善營運、保管及處置抵債資產,做好抵債資產的核算以及列報工作,可以有效保證銀行的經濟利益最大化,促進銀行資產業務的穩定發展,提高銀行貸款投向實體經濟的積極性。下面,本文將進一步對新會計準則下銀行抵債資產的核算實務進行分析和探討。

一、抵債資產簡述

(一)抵債資產的概念

本文所稱抵債資產,是指銀行根據自己的戰略導向、業務特點及市場競爭情況準入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擔保物。抵債資產有多種分類方式,主要有以下三類。一是從物的角度,分為不動產和動產兩類。按照擔保法規定不動產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著物。動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物。二是從擔保物權的角度,分為抵押和質押兩類。抵押權主要分為一般抵押權和最高額抵押權。銀行普遍接受的不動產抵押范圍有:房產所有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符合一定條件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林權等。銀行普遍接受的動產抵押范圍有:船舶、車輛、機械設備等。質權主要分為動產質權和權利質權。銀行普遍接受的動產質權多為具有較強的保值能力、變現能力、易存儲能力、物理及化學性質穩定的存貨類資產。銀行普遍接受的權利質權多為具有較強公信力的第三方提供的倉單或提單、具有較高經濟價值的知識產權、具有較強保值及變現能力的股權。三是從權利確定的角度,分為辦理抵質押登記和不辦理抵質押登記兩類。銀行對于作為主要擔保方式的擔保物權,一般要求辦理抵質押登記。銀行對于作為輔助擔保方式的擔保物權,視擔保情況確定是否辦理抵質押登記。

(二)抵債資產的取得方式

抵債資產的取得主要有兩種途徑:一是協議抵債。銀行與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協商一致,把其具有所有權、用益物權的資產,通過雙方認可的評估方式確定價值后,償還銀行債權。二是司法判決或仲裁抵債。多數情況下,出于各方利益考慮,銀行與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無法達成一致協議,選擇通過司法訴訟或仲裁的方式解決債務糾紛。在判決或裁定生效后,擔保物拍賣流拍的情況下,銀行被迫接受抵債資產,用于補償自身債權。

二、加強銀行抵債資產管理與會計核算的重要性

銀行首先考慮以貨幣形式受償,從嚴控制以物抵債的方式補償債權。一般情況下,通過貸款的轉期、減額續貸、展期、重組等多種形式,降低債務人償債壓力。對于債務人及擔保人明確表示不能用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償債且不愿自行處置擔保物的,銀行通過拍賣、變賣擔保物及其他非貨幣資產的方式實現債權。只有拍賣、變賣工作不能在拍賣規定期限或雙方約定期限內完成,銀行才會接受以物抵債,這是一種被迫的資產保全。但是,隨著經濟周期波動的影響以及銀行對實體經濟扶持力度的增加,近年來,銀行抵債資產大幅增加,以物抵債逐漸成為清收、壓降不良資產的重要手段。實踐表明,信貸資產的剝離速度遠低于抵債資產的增加速度,抵債資產接收成本比較大,管理風險比較高,變現時間比較長,處理難度比較大,處置損失比較大。管理和盤活抵債資產,不僅直接關系到銀行的經濟效益、競爭能力和發展,進而影響到實體經濟的正常運行和金融風險的防控工作;處理不當,會增加銀行信貸業務的逆向選擇風險,降低銀行中小企業和縣域經濟的信貸投入力度,降低銀行資產流動性,甚至面臨監管處罰。因此,加強規范銀行抵債資產管理,提高抵債資產變現能力,維護銀行的合法權益,降低經營風險,特別是對盤活抵債資產、合理配置信貸資產規模、提升銀行盈利水平,均起到關鍵作用。

三、銀行抵債資產處置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處置成本高,損失大

銀行在處置抵債資產過程中,主要面臨“三高”成本。一是費用高。抵債資產接收或處置的過程中,需要繳納兩次過戶交易稅費、中介機構評估費用、拍賣費用等。如需保管的,或者有特殊要求及安全隱患的,還需要支出保管費、保險費、維修費等各類費用。二是協調成本高。在進行抵債資產處置的過程中,銀行需要擔負的職責較多,需要協調債務人、擔保人、法院、拍賣機構、中介機構、律師等相關機構和人員,耗費較大的人力、物力和時間成本。三是差額損失高。抵債資產在接收過程中,由于債權人眾多、法院指定評估機構等因素,評估價格往往高于市場價格,產生一次價值損失。抵債資產在處置過程中,存在剩余價值低、用途局限、折舊損耗大等問題,買方利用銀行急于處置的各項內外部規定,壓低處置價格,產生二次價值損失。

(二)產權轉讓困難,限制條件多

銀行取得抵債資產的相關權益時,往往受到多種條件限制。一是受到原持有人的阻礙。原持有人以各種理由拒絕交付抵債資產,甚至非法營運,謀取利益。二是判決或裁定難以有效執行。曾經出現地方政府以維穩、保證經濟發展為由,支持原持有人的行為,甚至阻礙銀行正常開展資產保全工作。三是難以預測的產權糾紛及自然災害,導致銀行不能取得抵債資產的權益。

(三)處置途徑局限,時效性差

銀行在進行抵債資產處置的過程中,局限性較大。一是缺乏有效的流轉平臺。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約制,銀行不能直接經營抵債資產,由于抵債資產種類繁多,銀行難以找到合適的托管機構或中介機構,除房產外,其他類型抵債資產二手交易不活躍,導致抵債資產變成廢品、空置、閑置,加速其折舊和貶值。二是高價值不可分割的抵債資產,處置時間長,短時間內難以找到合適的買方。三是管理難度大。大多數抵債財產都是實物財產,種類繁多、地域分布廣泛,短期內難以變現,銀行資產保全人員缺乏專業技術水平,使得管理難成為繼保全難之后的抵債資產第二大難題。

四、新會計準則下銀行抵債資產核算的幾點建議

(一)抵債資產取得的處理方式

銀行取得抵債資產時,在取得時點和公允價值判定上,往往存在較大的差異。按照新會計準則要求,與該抵債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銀行且其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計量,就可以確定取得。在實際工作中,經常存在抵債資產的所有權交付存在實質與形式不符的情況,例如:法院判決某一房產屬于銀行,但是原持有人以唯一住房為要挾,拒不搬出,房產證已經變更為銀行所有,但是房產實物無法交付銀行,銀行不能獲得房產的相關權利。在此類情況下,抵債資產的確認應堅持“實質重于形式”的核心原則,當抵債資產所有權上95%以上的風險和報酬已經實現轉移,即可確認。上述案例中,銀行已經拿到房產證,房產證作為房產持有和交易的唯一憑證,銀行鎖定持有房屋的風險和報酬,可以直接將其確認為抵債資產。與原持有人后續進行的協調活動產生的費用,作為保管費用處理。

(二)抵債資產保管的處理方式

銀行應妥善保管抵債資產,保證其安全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對于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應按照相關的保管規定操作,防止抵債資產出現重大價值損失,避免造成其他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人員傷害。經評估,未來損失或危害發生可能性較高且支付金額巨大的,應購買財產保險。對于受到客觀條件制約不能按期處置的,不可閑置抵債資產,應在不影響處置的情況下進行出租營運,租金計入“其他業務收入”。銀行保管抵債資產不等同與自用抵債資產,如需自用的,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固定資產購置手續,不能擅自按照抵債資產保管進行會計核算。保管期間,應做好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相關稅費的賬務處理工作。

(三)抵債資產減值的處理方式

銀行不應回避抵債資產的減值問題,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其進行檢查和維護,每個季度應至少開展一次賬實核對工作,及時掌握抵債資產實物形態及價值形態的變化情況,做到賬簿一致和賬實相符,對影響抵債資產價值的風險隱患應做到“有預案、有預警、有措施”。隨著經濟發展、技術進步、通貨膨脹等因素影響,抵債資產減值準備應遵循“應提即提”的原則,如果在處置時一并計入損失,對資產列報的影響較大。應重點關注三類減值準備的計提情況:一是對于新入賬的抵債資產,首次計提減值準備,應將入賬價值與市場價值進行對比,將評估價值虛高市場價值入賬的部分及時計提減值準備。二是對技術更新換代較快的抵債資產,不僅計提其自然損耗和折舊產生的減值,更應關注技術進步、產能淘汰導致的減值。三是對價格波動明顯的抵債資產,分析其價格波動,準確預測減值計提比例。

(四)抵債資產處置的處理方式

銀行取得抵債資產后,應該及時開展處置工作,盡早執行公開拍賣。對于特殊情況不能拍賣的,視實際情況通過協議、招標、打包、委托等形式盡快處置變現。抵債資產處置后,銀行確認不再擁有或控制抵債資產且相關的風險和收益已經轉移,應及時終止確認。實際工作中,存在買方由于購買能力有限而實施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的情況。此時,抵債資產的終止確認應堅持“實質重于形式”的核心原則,當抵債資產所有權上95%以上的風險和報酬已經實現轉移,才可以確認終止。對于能夠確定已經轉移風險和報酬的,在簽署協議收到首付款時,終止確認抵債資產并確認處置損益,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部分作為應收款項處理;對于不能確定已經轉移風險和報酬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部分作為應收款項處理,仍需持有抵債資產,不能確認終止。

五、結束語

銀行開展抵債資產的收取、管理、營運和處置工作,目前仍然存在很大的困難。我們希望在新會計準則下通過優化、明確抵債資產的取得、保管、減值、處置的會計核算處理方式,降低不實利潤對銀行業績的影響,提升銀行抵債資產的核算與列報表現,提升銀行經營管理決策水平,提升監管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從而推動銀行資產業務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李相林,姚文婷.銀行抵債資產的會計核算與所得稅處理[J].現代商業,2014(14):240-241.

[2]董秀娟.對商業銀行抵債資產會計核算問題的探討[J].現代商業,2013(14):30.

[3]王寶田.銀行抵債資產的會計核算與所得稅處理[J].中國集體經濟,2012(16):123-124.

抵債資產風險范文3

在當前信用風險全面、集群、復雜化暴露的情況下,農合機構呈現出不同于其他銀行業機構的信用風險特征。農合機構應充分認識農村金融的信用風險,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分散和補償機制,提高貸款資產的質量和效率,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

信用風險特征明顯

整體表面平穩。去年下半年以來,各銀行業機構信用風險全面、集群、復雜化暴露。農合機構信用風險指標(不良率)呈現“起點高”“起步晚”“有序暴露”等特點。以福建省數據為例,農合機構整體不良率曲線是除郵儲、政策性銀行外最為平緩的一條。

個體、區域顯著差異。農合系統各法人機構的信用風險暴露情況明顯具有個體、區域的差異性。單個法人方面,2013年下半年以來,福建銀監局轄內不良率上升的農合機構共計30家,其中不良率增加超過一個百分點的有9家;增加超過三個百分點的僅兩家。農村商業銀行的不良率較農村信用社低,這與農村商業銀行在改制中經過一輪不良資產剝離清理有關。福建銀監局轄內八個地區(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龍巖、寧德)農合機構信用風險暴露情況不僅呈現出區域差異,而且其與當地銀行業整體信用風險發展趨勢也并不完全同步。

誘因本質相似。從非現場監管數據來看,風險的行業性集中度很高,主要是周期性顯著的行業及部分輕資產服務業。除農、林、牧、漁業外,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風險突出,一年來的不良率一直較平均不良率高。批發和零售,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以及教育行業近一年來的不良率逐步上升,超越平均不良率。除行業風險因素外,過度融資、擔保鏈傳導等是農合機構不良貸款的主要誘因。

指標裂變全面。隨著風險處置工作逐步展開,風險抵補能力開始下降,貸款專項損失準備充足率、貸款損失準備覆蓋率自2013年年底后開始呈下降趨勢,且自2014年2月開始下降速度增快。流動性指標惡化,流動性比例、人民幣超額備付率均呈下降趨勢,存貸比微升。為彌補不良貸款處置導致的貸款損失準備消耗,貸款損失準備提取數額增大,影響農合機構撥備后利潤,2014年撥備后資產利潤率、資本利潤率均呈下降趨勢?;蛞蚧ケ!⒙摫5确绞斤L險凸顯,各類貸款中保證類貸款比重有所下降,抵押類貸款比重有所上升。此外,農合機構通過開展同業業務,資產增速加快,資產結構中,同業資產比重快速提升。抵債資產增加,存在一定的隱匿風險。

化解路徑局限。農合機構在信用風險化解路徑選擇上有其特點。核銷是各銀行業機構除現金清收外的主要選擇。國有大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往往還通過轉讓、重組等方式優化資產結構。農合機構對不良貸款進行轉讓、重組的比重較低,更多采用以物抵債和其他清收化解方式。貸款受讓對象合規性的限制及農合機構縣域經營的現實條件,使得農合機構往往難以找到合適的受讓對象。同時,經濟下行時期貸款轉讓價格縮水也使得農合機構缺乏轉讓處置的動力。貸款倉促核銷可能存在道德風險,以物抵債可能帶來抵債資產處置難問題,其他清收方式則面臨合規問題。農合機構所獲抵債資產多為房地產、農民財產權或經營承包權,這些資產的處置受到經濟下行、房地產價值下降、農民財產權或經營承包權轉讓市場不成熟等外在因素的影響,短時間內無法變現,且管理耗時費力,其實際價值可能比預計中更低。

風險如何處置

方向必須清晰。在法律框架不完善和法律執行力不強的背景下,信用風險產生原因復雜。風險的化解處置牽涉各方利益,信用風險的管控必須找準政府、企業、銀行與社會的利益平衡點。大面積信用風險的防控必須依靠政府。構建起“銀行為主體、市場為手段、協會為依托、監管為協調、政府總牽頭”的風險化解體系。依托各地建立的風險聯系處置機制,緊緊依靠地方政府推進風險處置。銀行業機構和各級監管部門應及時向政府部門報告風險動態,提請協調解決重大風險和難點問題。

方法注重靈活。注重原則性與靈活性的有機結合,區別對待。針對風險實際,一案一策,分類施治,既對惡意逃廢債務的失信企業嚴厲懲處,也對暫時出現困難但有市場、有效益的誠信企業慷慨解囊,對經營無望的“僵尸企業”應盡快處置。省聯社應協調推進農合機構間在風險管控中的合作與信息共享,完善“社團貸款”聯合管理機制,形成不良資產、抵債資產轉讓協調合作機制,實現農合機構“抱團取暖”“抱團維權”“抱團發展”。

效果立竿見影。風險處置落到實處,注重平衡成本效益與風險控制、長短期效果與效率。風險處置扎實。堅持真實處置,確保處置措施落地,確保風險一次性處置到位,不留問題和隱患。責任追究嚴實。嚴格責任追究,建立遠期風險責任追溯機制。夯實長效機制。不僅要應對處置當前的風險,更要將風險案例進行積整理和總結,在適當范圍內共享、討論,以此為鑒構建長效機制,化當前“危”為未來“機”。

持續深化改革。信用風險的不斷暴露,總根源還在于農合機構戰略定位不明確,治理機制、信貸管理不到位。應通過持續深化改革,切實解決這些內在問題。

堅持服務本土定位。處于小微企業、零售貸款細分市場的農合機構、城商行、郵儲的信用風險狀況較國有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平穩,其抗風險能力遠超其風險管理水平,這是因其小額、分散的客戶特點所致。同時,也得益于準入政策。農合機構在縣域面臨的同業競爭壓力目前仍相對較小,更應抓住這段政策有利時期深入挖掘客戶,增加客戶黏性,充分發揮本土地緣優勢。

強化風險管理體系。由于縣域“熟人”社會特點,主流的內部控制、制衡機制并不能有效解決農合機構內部關聯性問題??赏ㄟ^完善人力資源政策,如由省聯社統一招收、培訓、考核員工,高管異地選派等方式削弱農合機構內部過于密切的關聯性。此外,還可考慮加強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物理隔絕和自動分析在信貸管理方面的比重,弱化人為因素的影響。

注重培育風險管理文化。從業人員職業能力、風險意識的提高有助于其形成風險管理理念,自覺弱化人際關系的影響。

抵債資產風險范文4

一、不良資產的定義

從我國立法實踐看,對何謂“良性”資產、何謂“不良”資產劃分并沒有統一的分類標準和方法。從總體上看可以從兩個角度分析何為不良資產:1.主要采用以風險、營利能力和變現能力為基礎的方法對資產進行分類。對于權屬明確、權利未受嚴重限制和侵害、具有營利能力和較強變現能力的資產作為優質資產,反之則為“不良資產”。2.從資產本身與本單位主營業務之間的關系來分析,如果是本單位上產經營所必需的資產,與主營業務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即使不是有很強的盈利能力也不是有很強的變縣能力也不該歸結為不良資產。我們曾經把不良資產比喻成冰棍,意思是說不良資產要盡早出手,否則拿在手里的時間越長就會像冰棍一樣化得越多,因此,我們建議通過多種方式合理處置不良資產。

二、不良資產處置方式

資產處置是指通過綜合運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對資產進行的價值變現和價值提升的活動。資產處置的范圍按資產形態可劃分為:股權類資產、債權類資產和實物類資產;資產處置方式按資產變現分為終極處置和階段性處置。終極處置主要包括破產清算、拍賣、招標、協議轉讓、折扣變現等方式,階段性處置主要包括債轉股、債務重組、訴訟及訴訟保全、以資抵債、資產置換、企業重組、實物資產再投資完善、實物資產出租、實物資產投資等方式。

三、不良資產處置法律風險及解決對策

不良資產處置的法律風險。不良資產由于種類繁多、涉及法律關系復雜,在進行處置時存在巨大法律風險。不良資產處置的法律風險,主要是指在不良資產處置工作中,由于工作疏忽或瀆職,將法律上應當主張的權利予以放棄,或者由于資產處置方案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導致資產處置出現法律障礙或漏洞,而給國家造成新的國有資產損失。

在不良資產處置工作中,客觀上存在產生法律風險的可能性。這是因為:第一,不良資產處置本身是一種復雜的法律關系,其中包含了許多不同的法律關系,如借貸法律關系、擔保法律關系、票據法律關系、房地產法律關系等等,對這些復雜法律關系的任何不正確判斷和疏忽閃失都可能構成一種法律風險。第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合同的有效無效依法只能是法院和仲裁機關認定,其他任何機關和個人都無權認定合同的有效或無效。也就是說,除法院和仲裁機關外,其他任何機關和個人(包括律師、法律專家、當事人自己)對合同的有效、無效作出的分析和判斷都只是咨詢性的和參考性的。而另一方面,在實際資產處置工作中,我們大量的不良資產處置不是通過法院和仲裁機關進行的,而是通過相互協商(如債務重組、以資抵債等)進行的,這樣資產處置本身就包含了產生法律風險的客觀可能性。由此可見,在資產處置工作中,資產處置的法律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律師參與不良資產處置這項法律風險很大的工作的目的就在于在確保資產處置任務完成的前提下把這種法律風險降到最低。

降低風險措施。目的在于對不良債權進行依法處置,以最大化的收回資產。筆者認為,在制定資產處置方案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資產處置方案采取的資產方式必須是國家法律規定可以采取的資產處置方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一般可以采取的資產處置措施主要有:債務重組、以物抵債、債權轉讓或出售、拍賣、招標、租賃、債轉股、資產證券化、公開發行股票上市、訴訟、破產清算等??梢哉f,凡依法可采取的資產處置方式,資產公司都可以采取。但在采取某種具體資產處置方式時,應當注意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否則就是違法,就會影響資產處置工作的順利開展,并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尤其對特殊資產處置更要按相關規定辦理,以把風險降到最低。如:危險品處置要按相關要求審批,交易對象要有相應資質;房產、土地、車輛處置要辦理產權及相關過戶,否則不但資產處置后不但使用原單位未受益,可能會帶來更大的風險或危害。

資產處置有關協議、程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一是進行資產處置必須簽訂有關協議或合同;二是所簽訂的協議內容必須符合《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符合國家關于處置不良資產的有關法律、政策、制度規定。

就債權轉讓的程序而言,根據我國《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對“通知”的形式未作明確規定,對是否要以債務人確實收到為要件,有關方面(包括司法部門)對此理解不一致。某些公司、企業的債權,涉及的金額往往較大且債務人數較多,如果要求每筆債權的轉移均以債務人確認為要件,實踐操作的可行性較小,特別是還存在有些債務人為了逃廢債務,故意不簽收通知的情形,因此,建議通過在新聞媒體上進行公告的方式,合理防止債務人以沒收到債權轉移通知為由,拒絕向受讓人履行債務,以逃廢債務,最大限度地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

協議的內容要盡量詳盡,對可能出現的情況要逐一進行說明,所列條款要有可操作性。尤其對違約責任要對能出現的情況均作出相應的可操作的責任約定。如:乙公司對外處置車輛約定,除不可抗力外,購買均不得解除合同。這樣約定雖然看似免除的了責任和風險,但可操作情況不強而且會帶來潛在風險。如果將約定改成,發生什么情況可以解除合同,均有相應的違約責任,不但具有可操作性,又可以將風險降到最低。

四、建議與展望

抵債資產風險范文5

專項資產管理部200×年工作計劃新年伊始,專項資產管理部將以“十六”精神為指導,深入踐行的“三個代表”,并結合聯社實際,立足崗位,總結經驗,調整新思路,以狠抓不良資產盤活為宗旨,強化抵債資產管理為導向,積極開展20年工作。

一、多舉并進,優化資產質量。200年,專項資產管理部將以降低不良貸款比重,化解信貸風險,盤活信貸資產為主導,加強監督管理,使不良貸款控制在最低限度。(一)建檔監測,跟蹤管理。為盤活不良貸款,優化資產質量,專項資產管理部在新一年里,身體力行,協助業務、財務、監察審計科對全轄信用社非正常貸款,以社為單位進行細統分類,逐戶建檔及監測臺帳,有計劃、分步驟落實清收,杜絕不良貸款的棚架。對信用社工作人員內部向關系人發放的自批自貸款,現已形成的不良貸款協助審計監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清收和歸還。對信貸人員違規發放造成損失的將配合業務科、監察審計科預以清查,進行責任追究,直至上交司法機關。(二)清前堵后,施行素質教育。從源頭做起,強化員工素質,提高信貸質量,發放貸款有的放矢。200年專項資產管理部將協同業務科有計劃地對全轄信貸人員進行強化專業培訓,集中學習。學習的主要內容就是貸款的發放與管理以及法律知識。學習《貸款通則》、《信貸守則》及以系列的操作程序,貸款發放做到高質量無風險,有章可循。以改亡羊補牢為有的放矢,增強責任感。要遏制不良貸款的上升,增強全員法律觀念勢在必行。不良貸款的前清后增,居高不下,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員工的法律意識淡薄,內控機制簿弱,信用社內部人員發放的“三種”貸款現象嚴重,且不知如何依法維權和管理貸款,導致抵押無效,擔保人脫保,訴訟時效喪失等。只有進行法制教育,法制學習,加強依法治社,才能確保信貸資產不受損失。

二、從嚴把關,做好依法訴訟。20年,專項資產管理部立足崗位,充分發揮管理職能,積極配合信用社將協同公安部門、人民法院運用法律手段對不良貸款進行有的放矢的依法訴訟。做到嚴格把關、區別對待、避免盲目現象。將對惡意逃廢、懶債、逆債行為的貸戶依法舉證,維護債權,做到以點帶面,達到震動效果。截止20年底,聯社不良貸款萬元,占貸款總額的%。這些不良貸款沉淀的原因是多樣的,為正確把握,認真吸取基層社以往因盲目訴訟而帶來的負面影響和不必要的費用開支,專項資產管理部將肩負重任,對轄區貸款的依法訴訟嚴格把關,做到集中管理,認真排查,分類處置。

三、多策并舉,強化抵債資產。如何管理抵債資產,防止人為流失和加速貶值。年專項資產管理部將想千方、施百計統籌管理,對抵債資產的進入、處置、變現各個方面進行全程監控,提高其變現率,具體做法:(一)從嚴管理,積極消化。以“抵債資產管理小組”為中心,分級負責抵債資產的接收、管理和處置。無論抵債資產金額大小必須經聯社抵債資產管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對基層信用社取得的抵債資產要嚴格按照《農村信用合作社財務管理實施辦法》和抵債資產管理辦法帳務處理的規定,并在《抵債資產登記簿》上進行登記,基層信用社和專項資產管理部同時建立相應的抵債資產臺帳,同時,專項資產管理部將配合聯社對抵債資產進行定期檢查。(二)正確保管,處置實行多樣化。多方宣傳,加大處置。

截止年底,聯社現有抵債資產元,其中抵債房屋座,汽車輛,均以閑置。為避免人為流失和加速貶值。我們將組織實施宣傳和處置計劃。通過電視、公告等多方渠道對低債資產進行租賃、轉讓宣傳;利用拍賣行對抵債的房產、車輛進行公開處置,使抵債資產變現出售、出租等公開化、市場化,進一步增強社會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對一些短期內難以出售變現的不動產,如房屋、設備等,實行公開招租和承包的方式,盡快將其租賃和承包出去,杜絕閑置和棚架,以減少抵債資產的流失和毀損,最大限度的減少信用社資產損失。

抵債資產風險范文6

為了規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財務行為,加強各級財政部門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財務監管,防范和控制擔保風險,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政策支持,更好地發揮信用擔保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作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財政部門應切實履行對包括政府出資(指有國有資本投入,包括政府部門或直屬事業單位及政府管理的社會團體的投入和國有企業的投入,下同)在內的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財務監管職責,制定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各項財務管理措施,做好對擔保風險的事前防范、事中監控和事后化解工作,同時,應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開展擔保業務。

二、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負債管理,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的報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向有協作關系的金融機構披露有關信息。

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應報主管財政部門審核備案后實施。

三、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代償損失管理,比照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的管理規定,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代償損失核銷制度,嚴格核銷條件,防止借擔保套取信貸資金,向財政轉嫁風險。

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以及接受當地財政部門風險補償的其他類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代償損失,據實核銷后,應逐筆報主管財政部門備案。

四、各級財政部門應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待處理抵債資產管理制度,控制接收待處理抵債資產的范圍,并按照規定對抵債資產進行評估,嚴格接收標準。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接收的待處理抵債資產原則上不準自用,必須及時組織拍賣變現。特殊情況需要自用的,轉增后的固定資產凈值不得超過該機構自身凈資產的20%。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將抵債資產轉為自用,須經主管財政部門批準。

五、各級財政部門可按照規范管理與政策支持相結合的原則,在防范和控制擔保風險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政策支持,應根據當年財政預算平衡的要求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業務的開展情況,對擔保機構出現的代償損失核定適當的風險補償資金,納入當年財政預算。各級財政部門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代償損失實行限率補償,不得承擔無限責任。具體要求如下:

(一)給予財政風險補償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必須運作規范,內控制度完善,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管,發生代償損失的擔保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企業政策;

(二)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發生的代償損失,在年末擔保責任余額5%以內、擔保機構提取的風險準備金不足以彌補的,主管財政部門審核后可給予一定補償,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補償比率;

(三)對非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主管財政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給予風險補償,對明確風險補償方式的,應加大監督審核力度,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四)兼營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應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實行單獨核算,才能取得當地財政部門的風險補償。

六、各級財政部門應建立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財務計劃申報和審批制度,加強對擔保機構風險補償的事前控制。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應認真編制年度財務計劃,在1月31日以前報主管財政部門,主管財政部門在3月底以前予以批復。批復的財務指標包括營業費用率(或費用額)、實現利潤(或虧損控制數)、風險補償資金規模、代償率、代償損失率、固定資產購建。

主管財政部門對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營業費用實行費用額或費用率控制辦法。實行費用額控制辦法的,由主管財政部門核定營業費用的總額;實行營業費用率控制辦法的,由主管財政部門核定營業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率。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營業費用超過計劃控制的,主管財政部門相應核減風險補償資金或下一年度費用指標。

主管財政部門對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固定資產購建規模按年度實行絕對規模控制。

七、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財務會計報告和擔保業務統計報告制度,要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認真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按季、年向主管財政部門報送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應認真編制擔保業務統計報告,如實反映擔保業務形成的或有負債情況,按季、年向主管財政部門報送擔保業務統計報告。擔保業務統計報告應至少包括每筆在保業務的貸款金額、擔保責任金額、期限和剩余期限、利率、擔保費率、貸款本息償還情況、代償情況、被擔保企業所屬行業、所在地等內容。

八、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接受財政風險補償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財政風險補償資金使用情況的追蹤問效和監督審核。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于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決算),連同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以及上年度的擔保業務報告,報送主管財政部門,主管財政部門結合上年度的財務計劃以及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的開展情況,于5月底前批復決算。非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于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連同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以及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報告,報送主管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作為以后年度風險補償的參考。

九、各級財政部門應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績效評價,作為政策支持和有關部門對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主要經營人員任免獎懲的參考??冃гu價要綜合反映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風險控制情況以及財政資金使用成本等情況,主要反映以下內容:擔保業務量增加情況、擔保促進就業和稅收增加情況、擔保代償和代償損失情況、擔保的單位交易成本(即提供擔保業務所需的營業費用和代償損失)情況等。

主管財政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具體的績效考核方案。

十、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大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地方人民政府和財政部。

十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通知的精神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并報財政部備案。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