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書寫作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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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書寫作

法律文書寫作范文1

法律文書寫作試題

課程代碼:00262

請考生按規定用筆將所有試題的答案涂、寫在答題紙上。

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1.答題前,考生務必將自己的考試課程名稱、姓名、準考證號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在答題紙規定的位置上。

2.每小題選出答案后,用2B鉛筆把答題紙上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涂黑。如需改動,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選涂其他答案標號。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15小題,每小題2分,共3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并將“答題紙”的相應代碼涂黑。錯涂、多涂或未涂均無分。

1.法律文書的語體風格屬于

A.記敘文語體B.說明文語體

C.公文語體D.議論文語體

2.第一審刑事判決書的判決結果,宣告無罪的應當表述為

A.宣告被告人XXX無罪B.被告人XXX無罪

C.判決被告人XXX無罪D.宣告XXX無罪釋放

3.人民檢察院制作的起訴書將單位犯罪的當事人稱為

A.被告人XXXX(單位名稱)B.嫌疑人XXXX(單位名稱)

C.犯罪嫌疑人XXXX(單位名稱)D.罪犯XXXX(單位名稱)

4.當事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文書是

A.仲裁協議書B.仲裁申請書

C.仲裁答辯書D.仲裁調解書

5.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2012年立案的第10號刑事案件,該案判決書的案號為

A.(2012)西刑初字第10號B.西刑字(2012)第10號

C.(2012)西初字第10號D.西初字(2012)第10號

6.第二審行政判決書的理由部分,首先應當寫明維持或者改判的

A.依據B.理由

C.證據D.事實

7.公訴意見書在論證部分結束后,應歸納概括闡明人民檢察院對本案被告人依法

A.提起公訴的依據B.處罰的理由

C.定罪量刑的意見D.判決的根據

8.公安機關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制作

A.拘留證B.逮捕決定書

C.批準逮捕決定書D.提請批準逮捕書

9.在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準予當事人撤訴時制作和使用的文書是

A.民事判決書B.民事裁定書

C.民事決定書D.民事調解書

10.當事人請求公證機構對一定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予以公證的文書是

A.提請公證書B.公證請求書

C.請求公證書D.公證申請書

11.在現場勘查筆錄的尾部,需要簽名或者蓋章的人員包括

A.勘查人、鑒定人和記錄人B.指揮人、見證人和記錄人

C.鑒定人、記錄人和指揮人D.勘查人、指揮人、見證人和記錄人

12.法律文書對語言的運用有很高的要求,必須做到

A.準確、樸實、莊重、形象B.精煉、生動、樸實

C.準確、精煉、樸實、莊重D.準確、樸實、簡要

13.人民法院通過調解的方式處理民商事案件,根據雙方當事人自愿、合法達成的協議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是

A.民事調解書B.民事決定書

C.民事裁定書D.民事判決書

14.通緝令的機關必須是

A.縣級以上公安機關B.縣級以上檢察機關

C.省級以上公安機關D.省級以上檢察機關

15.第二審行政判決書中,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案件,訴訟費用應由

A.被告承擔B.被上訴人承擔

C.原告承擔D.上訴人承擔

非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上,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二、簡答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5分,共25分)

16.制作提請復核意見書的案件應具備哪些條件?

17.簡述再審刑事判決書中事實部分應當寫明的內容。

18.法律文書闡述理由有哪些具體要求?

19.現場勘查筆錄正文部分中勘查過程主要應寫明哪些內容?

20.什么是仲裁保全措施申請書?

三、寫作主題(本大題30分)

21.根據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書寫作》教材中的要求,擬寫一份民事上訴狀。

梁東與李蘭經人介紹相識,20XX年3月15日登記結婚,雙方結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楹髢扇私洺榧彝ガ嵤掳l生爭吵,導致夫妻感情破裂。20XX年11月6日,梁東向XX省XX市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請求如下:一、請求法院判決與李蘭離婚;二、依法平均分割夫妻共有財產;三、購車所欠的15萬元債務由原被告共同承擔。李蘭答辯稱:一、同意離婚;二、XX小區一套住房是20XX年以自己的名義購買,屬婚前財產,應當歸自己所有;三、同意平均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四、否認購車欠債一事。

XX區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審理了梁東訴李蘭離婚一案。開庭當日,被告李蘭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法院對案件缺席審判。經審理查明:原被告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了XX開發區的住房一套、別克轎車一輛、手提電腦一部、數碼相機一臺,以上財產屬夫妻共有,雙方無爭議。原告提出購車欠債15萬元,未提交證據證明,被告持有異議,法院不予支持。XX小區的住房雖然在20XX年由被告以個人名義購買,但法院通過依法調取原被告繳納房款的銀行賬單,以及售房單位出具的發票,證明購房款總計50萬元,其中40萬元系原、被告共同支付,被告繳納的房款僅為10萬元,因此認定該房屋為夫妻共有財產。為此,20XX年XX月XX日人民法院以(20XX)X民初字第XX號民事判決,判決如下:一、準予原告梁東與被告李蘭離婚;二、共同財產分割:XX開發區的住房、別克轎車一輛、手提電腦一部歸原告梁東所有;XX小區的住房、數碼相機一臺歸被告李蘭所有。

李蘭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提出自己未到庭參加訴訟,是因為對傳票的真實性有質疑,一審法院對離婚案件缺席審判不符合法律規定。購買XX小區住房的房款,其中40萬元是自己先將錢打入梁東的信用卡,委托梁東交房款,這套住房是自己的婚前財產,一審法院判決認定屬夫妻共有財產是錯誤的。為此,李蘭向XX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請求是:一、依法糾正一審法院缺席審判的錯誤;二、確定XX小區住房屬于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三、依法平均分割其他共有財產。

梁東:男,35歲,XX省XX市人,漢族,XX省XX市機關管理處干部,住XX市XX開發區5棟3單元12室。

李蘭:女,31歲,XX省XX市人,漢族,無業,住XX市XX小區13棟1單元7室。

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四、寫作輔題(本大題15分)

22.根據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書寫作》教材中的要求,擬寫提請減刑建議書的正文部分。

王強是轉業軍人,26歲即擔任XX市汽車制造工業公司下屬分廠廠長。擔任廠長初期,王強工作努力,業績突出,使瀕臨倒閉的工廠起死回生。后來王強見自己培養出來的干部下海經商,每月收入幾萬元,而自己月收入僅千元,逐漸心理失衡,開始追求物質生活,認為別人有的,自己也要有。之后,王強伙同他人偷盜工廠生產的汽車配件進行銷售從中牟利。20XX年X月XX日被XX市公安機關逮捕歸案,后被判刑入監改造。

入監改造初期,王強情緒比較消沉,思想壓力較大。監獄干警對王強有針對性地進行思想教育,建議王強發揮自己的專長搞一些技術改造與發明。經過教育,王強逐漸轉變認識,在監獄干警的鼓勵支持下,王強刻苦鉆研,設計發明了“微型充氣浮筒”,即將廢棄“易拉罐”在封口處裝一塊特制的單向閥板,充填二氧化碳氣體,可替代水箱浮球或漂浮物使用,并獲得了專利。之后,王強又發明了便于追捕逃犯的“便攜式釘子路障”、火災發生時使用的“溫控滅火器”、防止被風刮倒的“風標式廣告牌”、“壓柄式節水龍頭”等。2008年北京奧運會召開前,王強還發明了“自動旋轉頒獎臺”。監獄認為,王強在服刑改造期間有多項發明創造,依法建議對王強予以減刑。為此,制作了編號為(20XX)X字第X號提請減刑建議書,并移送罪犯王強卷宗材料共X卷XX頁。

附: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法律文書寫作范文2

模擬法庭脫胎于英國早期的律師學院(Innsofcourt)的一種授課方式。律師學院對英國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形成與發展以及對英國法治的成長起到了巨大的助推作用,其前身為13世紀后期被稱作“法律學徒”(Apprentices)的行會組織。由于法官與律師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及豐實的收入,許多貴族子弟學習法律已然成為時尚。他們寄宿在倫敦中央法庭所在地威斯敏斯特區附近的客?;蚓起^,聘請開業律師講課或提供輔導,逐漸自發組成一所所具有自治團體性質的、行會式的簡易法律學院。到了14世紀,此類學院已達到十多個[1]。律師學院的授課方式主要有:從律師提名的講誦師授課、旁聽律師辯論和法官審案、舉辦模擬庭審。模擬法庭通常由學院監督或講誦師擔任法官,學員分別扮演原被告,通過這種方式讓學員親自參與到模擬法庭的審理過程中,在實踐訓練中掌握辯論技巧和法律知識。法律是“訓練所得而非教授所獲”。事實上,他們既實踐法律又學習法律[2]。至19世紀70年代“判例教學法”興起之前,美國大學法學院承繼的是英國律師學院學徒式教育的傳統。20世紀20年代,“判例教學法”受到美國的現實主義法律運動詰責,美國法學院對法學教學方法和課程設置進行了大膽的改革,用“實習課程”“專題課程”“模擬法庭”等代替了“判例教學”,提高了法學院學生發現法律事實,找到案件解決方法的能力[3]。我國所稱的模擬法庭即從美國的法學院課程mootcourt或mockcourt翻譯而來。模擬法庭之所以廣受法律教育的青睞,主要是因為其實踐。實踐是主觀見之于客觀的活動。

法學是行動的科學,法律教育是傳授法律知識、培養法律實踐能力的過程。法律實務工作是諸多實踐能力的綜合,具體包括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訴訟能力及寫作能力等。邏輯思維能力是指能識別法律問題的性質,靈活運用相關法理進行法律分析和推理,以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是指通過語言或者文字準確完整地向他人或社會傳遞觀點與訴求以及表達法律意見的能力。溝通能力是指選擇恰當的溝通手段與當事人商討訴訟策略,為當事人提供咨詢和建議,說服他人采納自己的主張與理由的能力。訴訟能力是指諳熟訴訟程序的各項規則,善于運用訴訟策略與技巧,化解訴訟困境的能力。寫作能力是指根據訴訟需要撰寫相應的法律文書,并能正確運用法理與法律進行說理闡釋的能力。這些能力既在實踐活動中得以體現,又需通過實踐活動進行培養。模擬法庭是模仿法庭審理,由學生參與行動的全過程。這是一個從案例選擇到形成判決等一系列的實踐活動過程,包括案例文獻搜索甄選、文書寫作、庭審活動、調解活動、總結歸檔活動等。模擬法庭教學通過系統的實踐活動,如分析案件事實、提煉爭議焦點,制定訴訟策略、制作法律文書、運用辯論技巧等,幫助學生建構法律思維范式,演練法庭辯論技巧,培養學生的綜合實踐能力。在模擬法庭中,角色扮演是一項重要的實踐活動。學生們扮演著法官、原告、被告、第三人、證人、書記員等角色,學生在各自的角色中實踐著相應的“角色”活動,體驗到自己角色對能力的需求及完成“角色”任務工作的不足,又能從其它角色完成情況汲取經驗及教訓,以完善自己的實務能力。模擬法庭由于其仿真了法庭審理的各個環節,體現真實案件審理的每項活動,是培養學生綜合法律實務能力的一種不可替代的方法。申言之,模擬法庭這一教學形式自誕生起就是一種幫助學生熟悉法律實務、培養法律實踐能力的行之有效的教學方式。

二、模擬法庭方法之于法律文書寫作教學的必要性

“法律的生命始終不是邏輯,而是經驗?!狈▽W價值在于為實踐服務,其發展有賴于實踐的推動。法學教育是以傳授法律知識、訓練法律思維、培養合格法律專業人才為內容的教育活動[4]。美國法律教育中實踐教學貫穿始終,特別重視文書寫作技巧的訓練。德國將法學教育視為職業教育,尤其強調教學中的實踐能力的培養。2002年德國頒布《法律教育改革法》,將司法、行政、法律咨詢方面的法律實戰經驗納入基礎課程的大綱。日本的法律教育經歷了一個從側重理論傳授到引入法律實務技巧為核心的過程。為提升文書寫作課程的地位,分別開設狀、判決書、意見書等單類文書寫作課程[5]。高職法律事務專業主要為基層司法機構和中小企業、法律服務機構培養具備法律知識及實踐技能、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的法律輔助人才,其課程體系包括理論課與實踐課兩部分。除了法理學、法律史學等屬于純理論的課程外,其它課程理論與實踐屬性兼而有之。理論課教學主要是向學生傳授基本法律知識及理論,使學生了解和熟悉法律體系和法律規定的基本框架,而法律實務技能和職業道德培養則須通過實踐課教學來完成。從法事事務專業定位看,人才培養更側重于學生的操作能力。法律文書寫作課程是高職院校法律事務專業的一門必修課,它涉及相關的實體法、程序法、寫作學等學科知識,更強調法律知識的綜合運用及學生的邏輯推理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文書寫作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能力的培養。因此,《法律文書寫作》是一門典型的實踐性導向課程,課程的設置為學生在專業知識的學習與司法實踐之間架設起了一座橋梁。無論是從事企業法務工作抑或是基層法律輔助工作,法律文書制作都是必須具備的一項核心能力。模擬法庭教學法對法律文書寫作的必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針對性需要

傳統法律文書教學大致分為兩個步驟,即講和練。老師講授基本寫作知識與寫作要求后,課后給定案例讓學生仿寫。由于學生沒有針對處理現實案件的緊張感與壓迫感,往往只注重格式的正確性,照葫蘆畫瓢,而對案件實體中理由部分只是輕描淡寫,大大減弱了法律文書的實務功能。

(二)綜合性需要

如前所說,法律文書寫作涉及諸多能力要求,需要一種教學方法將這些能力統括起來進行訓練。模擬法庭的綜合實踐功能滿足了法律文書寫作要求,它將分析判斷、運用、寫作等能力培養有機地結合起來,是法律文書寫作教學可以選擇的一種比較理想的教學方式。

(三)有效性需要

法律文書寫作雖然應用性較強,但內容較為枯燥,學生缺乏興趣,學習比較被動,教學效果不能令人滿意。模擬法庭由于存在角色分工,如在原被告之間、公訴人與被告之間存在對抗性、辯論性,再加之學生好勝心理,學生在準備這些文書時會主動思考,傾注更多的注意力,因此會大大提高學生的學習效果。

(四)實務性需要

法律文書大系包括若干子系統,若從訴訟性質角度分,可分為民事訴訟類法律文書、行政訴訟類法律文書及刑事訴訟類法律文書。任何一種訴訟都會涉及到眾多的文書寫作活動,模擬法庭可以按照實務的需要對學生訴訟文書寫作進行系統的訓練,學生走出校門很快就會進入角色,承擔起法律事務性的初步工作。

三、法律文書寫作中的模擬法庭教學環節設計

模擬法庭,是指在教師的引導下,由學生進行角色扮演(訴訟中原告、被告、律師、法官、檢察官等)。由于模擬法庭的任務目標的差異,其社會效果和實踐模式也不同。按照任務目標的不同,模擬法庭可分為表演型、體驗型以及教學型等三類。表演型模擬法庭通常由學校相關組織(通常是團委或學生會)在特定的時刻(如憲法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等)所開展的活動,其任務在于進行法制宣傳、慶祝法制性的節日,宣講法律法規,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等。這種模擬法庭有給定的劇本及臺詞,學生只需按照劇本中的角色進行表演即可。體驗型模擬法庭,其任務在于熟悉程序法的具體規則。這類模擬法庭,由于其是在單一的程序法中進行,側重點是了解和熟悉程序知識。前述兩類模擬法庭講究的是形式儀式及體驗,參與者并沒有真正的“動腦動手”,對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作用非常有限,一般在低年級中課程實訓環節采用。教學型模擬法庭,是指將模擬法庭作為一種教學方法,依托課程而實現其特定教學目標的教學模式,是將知識傳授為主轉變為以實踐能力培養為主的互動式教學,目的在于全面提升法律專業學生的實踐技能。由于其任務目標在于提高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因此尤其適合那些要求學生“動腦動手”實踐性導向的課程。法律文書寫作屬于典型的“動腦動手”的實踐性課程,因此,教學型模擬法庭對法律文書寫作課程教學不失為一種較佳的實踐教學模式。但要真正發揮出教學型模擬法庭的教學效果,必須要注重教學環節的精心設計。根據本人的教學經驗,法律文書寫作中的模擬法庭教學環節應由下列環節組成。

(一)課程開設

法律文書寫作不是體現“寫”的形式與技巧,更是眾多部門法的知識與理論的綜合運用。對高職院校法律事務專業學生而言,由于學是相對較少且理論課程容量較大,一、二年級基本上開設的是理論課程,因此,法律文書寫作課程宜在高年級(學校一般是在三年級的第一學期)開設,開設時間通常在制定教學大綱時就須確定。由于模擬法庭中涉及眾多法律文書,故模擬法庭教學一般宜在主要文書的寫作理論講授及初步訓練后集中進行。根據三大訴訟對文書寫作的類型與要求不同,模擬法庭教學一般進行三到四次。

(二)規則制定

模擬法庭作為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的一個教學方式,在教學環節中需要制定科學的考評規則。一般而言,要從學生參與的態度、文書的準備、文書語言的表達、法律文書制作質量、庭審后的對文書點評及文書修改與完善、提交等幾個方面進行考評,形成考評分值。考評規則是教師給學生打分的依據,也是對學生的約束,有助于克服模擬法庭“少數人做,大多數的看”的弊端,讓所有的學生都能積極地參與其中。

(三)案例甄選

為避免文書寫作的形式化及模擬法庭的表演性,案例素材通常是老師自己或律師親自處理的真實案例。在選擇案例時,不宜選擇事實過于簡單、證據過分充足的案例,而應選擇那些爭議相對較大的案例。如此可強化法庭的對抗性,為學生提供充分的思辨的空間,激發起處于對立面的各方當事人的辯論欲望。對于程序中的法律文書,如狀、答辯狀、公訴書等法律文書,要求學生親自制作。這可以避免“模仿性寫作”的“無的放矢”的不足,增強文書寫作的針對性及感受性,進而提高文書寫作的有效性。當然也不宜選擇曾經是熱點且已定案的案例,因為這些案件已隨著法院的判決而失卻的懸念,先入為主固化了學生的思維,激發不了學生的思辨欲望,加之網絡中有相應的文書可復制,會大大減弱文書寫作效果。

(四)角色分配

由于各個訴訟參與人在訴訟中的權利義務不同及職責不同,不同角色的學生撰寫的文書類型也不同,有的相對簡單,有的較復雜。為使更多的學生獲得盡可能多的寫作鍛煉機會,通常做法是將學生分成不同組,如法官組、原告組、被告組、證人組等。通過在不同性質案件的模擬法庭角色變換,讓不同組的學生有機會寫作不同類型的文書,從而提高學生文書整體的寫作能力。

(五)文書制作

制作法律文書是理論轉化為法律實踐過程中的重要一環。在模擬法庭中,不同的階段對應著相應的文書要求。訴訟前需要準備的文書包括通知書、傳票、狀、答辯狀、詞,訴訟后文書包括判決書、調解書、送達公告及相關的執行文書等。這些法律文書是訴訟的載體,是當事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工具,是訴訟參與人處理法律實務的產物,是法律運行的結果。在文書制作過程中,學生不斷學會和掌握處理法律實務的技術和操作本領,培養和提高了運用法律的實踐能力。在訴訟文書準備過程中,針對不同的訴訟類型,任課教師應嚴格要求訴訟文書的規范形式,對訴訟文書的內容、語言表述、邏輯性、結構性安排都要進行細致的指導。

(六)法庭模擬

在庭審進行過程中,不同角色的學生會宣讀其之前準備的文書,表達其主張,闡明其理由。對方當事人會對其主張及理由從事實、法律、邏輯性等方面進行抗辯。因此,庭審過程是對文書準備質量的一次檢驗,也是文書進一步完善的過程。庭審后,應要求學生針對庭審中暴露出來的文書中的漏洞及不足問題進行反思、修改。

(七)及時點評

法律文書寫作范文3

關鍵詞:法律文書;教學方法;實踐技能;改革

現實的法律文書教學由于諸多原因卻未能反映出法律文書在司法實踐中的價值,法律文書在教學中的地位中有被輕視的傾向。因此,應研究法律文書教學存在的問題,厘清法律文書的價值,改革法律文書的教學方法。

一、法律文書教學存在的問題

一般觀念認為,法律文書課教授學生制作各種法律文書,最高司法機關對各種法律文書的格式有專門的規定,只要按照這些格式制作就可以了,設置法律文書課的意義不大。對法學專業的學生,學生在大學期間的課程量非常大,法律文書課由原來法學專業必修課調整為選修課,法律文書課被學生輕視。法律文書課一般都安排在大三上期,或者大三下期。在這個時期,往往又是學生忙于準備考研、準備司法考試的時候,很多學生部選法律文書課,即使選了,也不會認真學習。從選課的角度,有些學生喜歡選理論性較強的課程,有些喜歡選與實務比較接近的課程。很多學生認為,法律文書課講解法律文書格式,學習枯燥,不愿意學。

二、法律文書課的定位

法律文書課程在教學實踐中之所以遇到上述問題,在于缺少對法律文書課程的定位。我們認為,法律文書課應強化實踐技能教學。

"從更大的范圍看,法學的所有課程都具有實踐的特質,須與實踐相結合,高談闊論與現實不沾邊的法律文書課程是毫無疑義的。"[1]制作司法文書時,我們面對的并不是現成的目的、動機、罪過、客體、危害行為等,而是雜亂無章的口供,或者其它證據,這需要制作者去尋找犯罪事實,然后再進行組裝。法律文書課堂講授的內容之一就是指導學生如何從紛繁復雜的事實中發現文書主旨與案件材料。其次,法律文書是運用法學理論知識、法律條文分析具體案件,將部門法知識融通起來分析具體案件也就成為法律文書課講授的重要內容。分析案件與把案件清楚明白地用文字表述出來是兩種不同的能力,法律文書教學表明,一些學生的寫作能力非常差,有必要在課堂中安排專門的時間訓練學生的寫作能力。制作文書時,需要對一些問題作技術性處理,如制作詢問筆錄對犯罪嫌疑人說的黑話、方言的處理,這些都需要在課堂上訓練。

三、法律文書課教學方法探討

法律文書課的教學應圍繞著如何提高學生的實務技能為中心,兼顧理論與實踐、知識與興趣。我們認為,法律文書教學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法律文書格式的講授是基礎

法律文書格式的講解當然是法律文書課的重要內容。"不能脫離法律文書的格式,去講解實務問題,否則,法律文書課的性質就變了。"[2]但為防止法律文書格式講解枯燥,我們認為,講解法律文書格式時,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分析文書格式各部分規定的理由

司法機關制定一種法律文書格式,規定各部分的內容當然有其道理,教學中,我們應給學生分析為什么司法機關要作這樣的規定,規定的目的是什么。學生理解法律文書各部分規定的意義后,方便記憶。以判決書首部的"案由、案件來源及審理經過"部分的寫作為例,我們給學生分析,這部分寫作的意義在于"表明法院審理該案的程序過程,顯示法院處理案件的程序正義。"然后,再給學生講解法院處理案件的流程。通過對法院處理案件流程的介紹,學生既知道了法院是如何在處理案件,又知道了這部分的寫作內容,記憶起來比較容易。

2.分析寫作思路

法律文書課講授的重點內容是擬制內文書的寫作,由于擬制類文書具有很多種類,在講解擬制類法律文書時,必須給學生分析擬制類法律文書的寫作思路,特別是正文部分寫作的思路。講解擬制類文書正文部分的寫作,我們首先應從形式邏輯的角度分析正文部分的寫作構架,講明文書主旨是通過形式邏輯推演出來的。同時,也必須給學生講明,正文部分的寫作順序又與形式邏輯的推論有一定的差異。文書寫作時,基于特定的原因,大前提和小前提互換了位置。這樣,學生就明白了擬制類文書正文部分的寫作方法,以后不管遇到那種類型的擬制類文書,都可以此思路套用,不至于發生混淆。

3.講解法律文書格式時,應當以現實的司法文書作為例子

講解法律文書格式時,應將空洞的分析與具體的案例結合起來,每講完一個部分,就由老師閱讀一部分司法文書,讓學生對該文書的結構有直觀的了解和把握。如果不舉例子,學生就不能對文書格式有直觀的把握,使課堂枯燥,也不方便學生記憶。

(二)舉一手的案件材料讓學生分析制作

從教學經驗看,一種文書講解完后,如果不讓學生動手制作,課堂效果將大打折扣。"法學教育必須加強學生實際動手能力的培養。"[3]實踐中,法律文書的制作材料是雜亂無章的,需要制作者根據法律文書的主旨,主動去收集。在教授學生收集材料,形成主旨的過程中,我們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所舉的案件材料不要復雜,應簡單明了

學生處于學習階段,還不習慣分析雜亂無章的證據材料,如果案件的證據材料過于復雜,學生就不太可能抽象出文書的主旨。其次,由于課堂時間有限,如果材料復雜,勢必占用學生很多時間去閱讀,影響練習。

2.提醒學生注意案件的關鍵情節

學生閱讀案件材料時,要求學生對重要的情節作摘抄,審查不同證據材料對重要情節的表述是否相吻合,如果不吻合,找出他們的不同之處。閱讀完所有的案件材料以后,歸納文書的主旨;主旨形成后再用主旨去審視案件材料,檢查主旨是否能函攝整個案件事實,通過材料與主旨的雙向互動,最終確定法律文書采納的事實材料和文書主旨。

(三)指導學生制作法律文書

在學生消化吸收了案件材料以后,就需要指導學生制作法律文書。指導學生制作法律文書應注意以下幾點:

1.將法律文書格式樣本提供給學生

一般而言,老師講解一次法律文書格式后,學生不太可能記得住文書的格式。因此,學生制作文書格式時,老師應將文書格式通過投影儀放出來,方便學生比對著寫。

2.老師應不停地檢查學生制作的文書,及時糾正寫作中的錯誤

教學經驗得出,學生在制作文書時,會犯各種各樣的錯誤,甚至是非常低級的錯誤,如果老師不在課堂上將這些錯誤及時地指出,學生就不會發現,這不利于學生成長。老師可將優生的文書挑出來讀給全班同學聽,讓其他同學比對自己的文書,檢查自己的文書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并及時修改。

(四)指導學生從對方的角度分析法律文書

指導學生從對方的角度分析文書,有利于提高法律文書的制作質量。以書為例,學生分析法律文書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寫作要素是否齊備。一般來說,刑事案件有要素,這些要素是否齊備,就直接關系到案件事實是否清楚,如果要素不齊備,案件事實不清,公訴就可能會受到影響。

2.檢查證據是否能形成證據鎖鏈。打官司都是打證據,如果案件證據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就會導致失敗。

3.法律定性是否準確。判斷定性是否準確就是要依據案件事實和證據,運用法律理論分析犯罪構成要件,檢視危害行為是否符合指控的犯罪構成要件。

四、結語

強化法律文書課的實踐技能性,法律文書課才能扭轉不被學生喜歡的不利地位,才能教授學生實務操作技能,提高學生的綜合能力。

參考文獻:

[1]阮李全.論法學實務課堂對行政法教學的影響[J].阿壩師范高等??茖W校學報,2011(3)

[2]劉宇.高職院?!斗晌臅鴮懽鳌沸袆訉蛘n程的開發與實踐[J].高教論壇,2011(7)

法律文書寫作范文4

一、關于實習單位

作為淄博知名的專業型律師事務所,本所已具備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全方位優質法律服務的能力,包括訴訟仲裁、外商投資、公司證券、房地產、國際貿易和反傾銷、尤其在外商投資、資產重組并購和房地產等業務領域擁有強大的專業背景和多年的執業經驗優勢,在業界及客戶中享有廣泛和良好的聲譽。

淄博大地人律師事務所是有一支綜合素質較高、作風干練、辦案認真、工作效率較高的年輕化律師隊伍,以及一批長期從事司法實踐的經驗豐富的專家、顧問。我有幸能接觸這么多優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學習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幫助。

二、關于實習目的和實習計劃

(一)實習目的

1、通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

2、通過實習,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通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4、通過實習,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維。

(二)實習計劃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3、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范圍和執業環境;

4、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5、與律師接觸和溝通,虛心接受指導;

6、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7、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8、不斷充實專業知識;

9、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鑒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三、關于實習經過

實習之前學校就已經明確實習目的和制定了實習計劃,這使得我在實習過程中有目的,積極主動尋找鍛煉機會,并得到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助,實習內容豐富多彩。

這些工作有助于鍛煉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

因此,只要你用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并沒有因為工作的繁雜而輕易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并在其中學習到很多東西。

(二) 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并彌補知識上的不足,積累實踐經驗

我們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實習期間很多律師給我們實習生上課,讓我們初步學習最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和基本注意事項以及相關技巧。

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例如委托書、答辯狀等。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需要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以及對相關法律知識的運用、配合才能寫成功。我明顯感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經驗的缺失。讓我明白應該更加努力學習和積累。慢慢取得進步。

(三)寫作技能問題

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在我認為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占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為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

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愿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論寫的多么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麻煩。

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布過關于法律文書格式的規范,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

切忌律師閉門造車,自創一套,否則不僅會帶來程序上的麻煩,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無效,成為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涂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

法律文書寫作范文5

關鍵詞:課程設置;應用型高校;特色化;雙師型

本文系哈爾濱學院新世紀教改課題“應用型本科院校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的方向化設計——基于法學本科教學出口分流的考量”的階段性成果

中圖分類號:G64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3年10月6日

一、應用型本科院校法學專業課程設置存在的問題

(一)缺少特色。目前,中國的應用型本科高校,其法學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往往模仿自研究型大學,其理論課程的設置、實踐環節的安排也與研究型大學十分接近,即側重理論教學而忽視實踐教學。就理論教學而言,受限于師資以及生源質量,無法取得研究型大學的教學效果。就實踐教學而言,多停留在形式上面,難深入開展,很難形成系統完備的教學考評體系。因而,缺少特色成了當前應用型本科院校存在的通病。

(二)受司法考試培訓和考研“高端”的沖擊。在應用型高校中,希望考研的學生在專業課方面往往只能依靠自悟,或者參加考研培訓機構的所謂“高端”(實際上就是考研的“一對一”輔導),價格昂貴。而希望通過司法考試、選擇就業的學生則往往選擇參加社會上的各種司法考試班。事實上,應用型本科高校法學專業現行的課程設置既不能很好地滿足考研學生的需求,又不能很好地滿足參加司法考試的學生的需求,處于一種十分尷尬的境地。如何扭轉現有人才培養方案難以滿足學生需求的現狀,使本科法學教學更貼近學生的真實需求對于應用型本科高校的法學專業建設而言具有長遠的意義。

(三)因人設課。應用型本科院?;蚨嗷蛏俚卮嬖谥蛉嗽O課的弊端,而忽略了學生整體學科體系的構建。因人設課要辯證地看,既要發揮各個學校教師的專業特長,又要統籌學生的整體學科體系構建,形成學校的專業特色,變劣勢為優勢。

二、應用型高校法學專業課程設置的定位原則

(一)以市場為導向——堅持以出口為考量進行課程設置。自1999年擴招以來,大學教育已經完成了從“精英教育”到“大眾教育”。法學專業這樣的市場化色彩并不濃烈的專業,其學生畢業時也難以避免接受市場的考驗。目前,法學本科學生畢業的出口主要有兩個:繼續深造和參加工作。法學專業的本科畢業生如果選擇繼續深造,就需要參加并通過研究生考試,如果選擇參加工作,則往往會選擇在畢業之前參加司法考試,因為通過司法考試能夠極大增加就業的砝碼。因此,在本科的法學專業中,學生基本上就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準備考研的;一類是準備參加司法考試的。根據學生畢業的基本去向,進行不同的課程設置,對提高學生的考研率和就業率無疑是最行之有效的辦法。

(二)發揮不同類型教師的業務專長。對于應用型本科院校而言,教師的科研優勢并不明顯。如果一味地模仿高水平大學的教學型和科研型教師的分類,效果未必見得好。但是確實存在著實務型和研究型的業務傾斜和側重。為避免因人設課,充分發揮兩種不同業務專長的教師的優勢,根據學生畢業出口不同分別進行不同課程設置。

1、重視發揮“雙師型”教師的實務優勢。目前進行各種教學評估和專業建設時,往往把“雙師型”教師的比例作為一個很重要的考評參數,但是在課程設置上鮮有考慮。“雙師型”教師從事第一線的司法實務,有很多鮮活的案例和豐富的實戰經驗,可以開設些實踐性較強的課程,從而真正發揮“雙師型”教師的業務專長。

2、發揮研究型教師的科研優勢。術業有專攻,很多法學教師熱衷于科研,對于很多法學熱點問題有深入的研究,而如果單純地進行科研而不從事教學,很難達到應有的效果,這對于應用型本科院校來說也不實際。故而,在進行課程設置的時候可以考慮偏重一下理論教學。

綜上,對于考研出口的課程最好配備“研究型”教師進行講授,而對于就業出口的課程最好配備“雙師型”師資。這樣既可以發揮教師的專業特長,又有助于提高學生的升學率和就業率,讓學生在更廣闊的專業平臺上展示自己的法學素養。

(三)注重學生整體綜合能力的提高。不管是對考研深造的學生還是參加司法考試就業的學生,在進行課程設置的時候都要注重學生綜合能力的提高,這些能力包括法學的邏輯思維能力(形式邏輯),基本的價值判斷能力,起碼的案例分析能力(請求權分析法和法律關系分析法)、撰寫法律文書的能力。這些技能對于學生畢業后走向社會,成為社會所需的人才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是針對不同的出口在進行課程設置時各有所側重。一個只懂得法律的人,只是一個十足的傻漢而已。如果一個法律工作者只知道審判程序之程規和精通實在法的專門規則,“他只能是一個法律工匠,的確不能成為第一流的法律工作者。”法律人在從業中既要具備法學專業知識和技能,又要具備某個行業的基本知識。因而,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要夯實學生的綜合能力,設法律以外的其他學科知識。筆者的實務經驗表明,多修一些經濟類、社會類課程對于從事法律事務而言不無裨益。所以,在課程設置上可以考慮一些如經濟學、政治學、財務管理、社會學等相關課程。

三、以出口為考量進行具體課程設置

(一)法學的十六門“核心”課程可以有選擇地進行設置?,F在教育部規定的法學核心課程共十六門: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民事訴訟法、環境法與資源保護法、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既然作為硬性規定,可見其在學科體系上的重要性。但由于課時有限又要體現特色,可以針對不同學科的不同特點,以畢業出口為導向進行不同的設置,對十六門核心課程進行調整。比如,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作為基本的體系可以進行設置,只是教學大綱可以根據出口不同進行必要的調整。如對于考研的,可以注重總論部分等理論性較強的部分的講述,而對于就業的同學則側重分則等實用性較強的部分的介紹。以商法為例,對于考研的同學可以比較詳細地講述商法總論,而對于就業的同學可以只講述分論,或者很簡要地介紹商法總論部分。對于知識產權法、環境法與資源保護法、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這樣的課程,或者屬于民法的二級法,或者屬于小眾高端的,可以有選擇地進行設置。對于打算繼續考研深造的同學,可以設置知識產權法、環境法與資源保護法,而對于就業的同學,可以將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作為必修課。

(二)根據不同出口進行特色化的課程設置

1、考研出口的課程設計?,F行的人才培養方案多重視理論教學,比較適合考研的同學厚基礎、寬口徑的需要,在進行課程設置上可基本沿用原來的方案,只是在大綱上更加側重一些較難理解的專業理論,比如民法中的物權行為、債的轉讓,商法中民商關系、營業、票據原理、保險利益理論,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繼承法中的代位繼承與轉繼承,訴訟法中的訴的識別、既判力理論、證據和證明問題等等,這些要詳細講述。而對于一些實際性很強的可以不講或者少講。

2、就業出口的課程設計?!爸袊鐣枰▽W教育培養什么樣的人才?是主要培養法學研究人才,還是主要培養法律實務型人才?我認為主要是后者。明確了這一點,就明確了我國法學教育改革的方向?!庇绕湓谝跃蜆I為出口的課程設置中更要注重與職業資格考試——司法考試的銜接。以“司法考試”為指揮棒,并不是唯司法考試馬首是瞻,而是根據司法考試的大綱進行課程安排,對于司法考試分值高的在課時上也相應多些,司法考試分值低的課時安排上也相應少些。就課程內容而言,應突出專業技能課程的開設,開設模擬法庭、律師實務、司法文書寫作、司法口才等職業技能課程。就講授的內容而言,少介紹理論爭議,簡化觀點沖突,而多闡述通說的觀點。教師授課時也應加大授課的難度和準確度。

(三)課程設置要配合課程的教學方法改革,力爭實效

1、對于專業基礎課。在專業基礎課的教學中,尤其對于考研出口的設置而言,也要求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不能唯理論而理論,在對每門專業課程的總學時進行理論教學學時和實踐教學學時劃分基礎上,對實踐教學學時作出剛性規定,確保考研出口的學生基本實務素養。

2、對于實踐性課程。對于就業出口的課程設置而言,如模擬法庭、司法文書寫作等實踐性很強的課程,可以安排任課教師集中一段時間(比如1個月)對模擬審判和司法文書寫作的理論部分進行全面講述,然后讓學生到基層法院從事審判和司法文書寫作方面的司法實踐??荚嚂r,對于法律文書課,可以采取法律文書改錯和撰寫的考核模式。將法律文書中常煩的錯誤挑出來,考核學生基本的業務能力;而司法文書撰寫,是個更高層次的要求,可以考核學生基本的法律寫作功底。對于模擬法庭課程,可以根據學生的模擬審判表現,系部組織有司法實踐經驗的教師,根據每個同學的實際表現打分,再結合提交的庭審材料,二者共同決定模擬法庭課程的分數。對于采用虛擬模擬法庭教學軟件的院校,也可以采取網上模擬法庭的演練方式,讓每個學生參與其中,通過局域網進行演練和考核。這種方式更具靈活性,也更能調動學生參與的積極性。因為在這種模式下,每個角色的學生如果不積極進行到角色的演練,如遞交各種法律文書,下一個演練步驟就不能進行,這樣迫使每個參與人積極參與到案件的模擬庭審中來。這樣改變了以往模擬法庭演練,一個班中只有極少數人參與,其他人被動圍觀的被動局面。

3、增加實習實訓機會。切實打造學生實習實訓基地,采取“3+1”模式,即三年專業授課,完成基本的法學理論教學;一年集中到實習基地進行實習、實訓,完成司法文書、模擬法庭審判等課程的作業,還要撰寫實習心得。在這三年的專業授課期間分別安排兩次專業見習周,利用見習周到法院等實習機構進行觀摩庭審,切實感受法律的圣神威嚴,增加法學的職業自豪感,提升自信心。通過實習實訓,學生運用所學理論,深入實踐解決現實中的問題,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

4、切實發揮案例教學的優勢。王澤鑒曾指出:“實例最能訓練、測試法律人的思考方法和能力?!鼻袑嵃l揮案例教學的作用,可以在民法、刑法、商法、經濟法、行政法等主干科目中設置經典案例分析,圍繞各學科重點問題,采取專題式討論,選擇當地真實發生并且具有理論探的案例,層層設置問題,拋磚引玉,引發學生的思考。教師要高屋建瓴,進行點評和分析,并總結出案例分析的基本思路和方法。這樣可以將理論教學與實踐的案例分析有機地結合起來,必要時可以和實踐性課程的法律文書和模擬法庭結合起來進行交叉教學和考核,以達到最佳的教學效果。

主要參考文獻:

[1][美]E.博登海默著.對正來譯.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

法律文書寫作范文6

在整個實習過程中我遵守單位紀律,服從工作安排,積極完成律師交辦的工作,在律師的指導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師事務所的運作程序和律師的辦案經過及技巧,彌補了知識上的不足,增長了社會見識,對自己學習和掌握法律、運用法律以及人際關系方面的相處都有很深的體會。以下是在淄博大地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的見聞、實踐和感受寫下這份實習報告。

一、關于實習單位

作為淄博知名的專業型律師事務所,本所已具備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全方位優質法律服務的能力,包括訴訟仲裁、外商投資、公司證券、房地產、國際貿易和反傾銷、尤其在外商投資、資產重組并購和房地產等業務領域擁有強大的專業背景和多年的執業經驗優勢,在業界及客戶中享有廣泛和良好的聲譽。

淄博大地人律師事務所是有一支綜合素質較高、作風干練、辦案認真、工作效率較高的年輕化律師隊伍,以及一批長期從事司法實踐的經驗豐富的專家、顧問。我有幸能接觸這么多優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學習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幫助。

二、關于實習目的和實習計劃

(一)實習目的

1、通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

2、通過實習,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通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4、通過實習,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維。

(二)實習計劃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3、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范圍和執業環境;

4、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5、與律師接觸和溝通,虛心接受指導;

6、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7、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8、不斷充實專業知識;

9、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鑒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三、關于實習經過

實習之前學校就已經明確實習目的和制定了實習計劃,這使得我在實習過程中有目的,積極主動尋找鍛煉機會,并得到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助,實習內容豐富多彩。

這些工作有助于鍛煉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

因此,只要你用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并沒有因為工作的繁雜而輕易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并在其中學習到很多東西。

(二) 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并彌補知識上的不足,積累實踐經驗

我們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實習期間很多律師給我們實習生上課,讓我們初步學習最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和基本注意事項以及相關技巧。

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例如委托書、答辯狀等。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需要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以及對相關法律知識的運用、配合才能寫成功。我明顯感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經驗的缺失。讓我明白應該更加努力學習和積累。慢慢取得進步。

(三)寫作技能問題

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在我認為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占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為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

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愿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論寫的多么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麻煩。

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布過關于法律文書格式的規范,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

切忌律師閉門造車,自創一套,否則不僅會帶來程序上的麻煩,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無效,成為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涂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

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律師在進行法律文書寫作之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系仔細分析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刻。12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周記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清晰,表達簡練流暢。

四、關于實習思考和經驗總結

(一)理論知識是基礎,實踐經驗是關鍵

在兩個星期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眼高手低。通過實習發現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時發現有些知識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運用卻不知從何著手,甚至束手無策,這就是實踐經驗重要性的體現,經驗往往能提高效率。大學本科的法學教育往往重理論、輕實際,重知識、輕技巧。因此我們更應該積累經驗。積極努力學習提高。

(二) 提高自身素質,適應社會發展需要

律師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和公平正義的法律工作者。為此,作為有志于從事律師行業的人,培養良好素質是極為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必須與社會各行各業建立良好關系,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徑之一。

(三) 實習對加強和指導學習的作用

第一,我們在討論某個案件的重要問題時應該廣泛地查閱資料,弄清理論上在這一問題上有那些主要觀點,實踐之中又傾向于那種觀點,不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軌,豐富自己的思維。更是做到有重點的學習,有重點的掌握所學到的知識,有重點的學習理論界的重要觀點。

第二,我們應該虛心聽取各種意見,應該多注意,想想該如何應對,這樣對于在法庭上辯護很有幫助的。也對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幫助。

第三,注重鍛煉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和靈活應變能力。對于一名好的法律職業者來說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寫一些文章,以便鍛煉自己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這也是綜合培養,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

五、結語

這兩個星期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學到了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后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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