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細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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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購細則范文1

關鍵詞:同等條件 結構 確定方式 解決方法

一、緒論

有限責任公司是一種十分重要的公司組織形式,因而其股權逐漸成為了一種重要的財產形式。新《公司法》中對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外轉讓股權進行的限制主要體現為三項制度,即:轉讓同意、強制購買和優先購買權。

優先購買權,又稱先買權,指特定的民事主體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在同等條件下先于他人購買特定標的物的權利。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優先購買權是指股東享有的優先購買其他股東擬轉讓股權的權利。

就優先購買權而言,《公司法》的規定看上去似乎十分明確、清晰,其實其內部包含了較多的問題,尤其是對優先購買權同等條件的說明,并沒有作深入的解析,導致實務中頻繁發生由同等條件不明而引起的糾紛。本文中,我們就從優先購買權制度中的"同等條件"入手來展開分析。

二、同等條件的理解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這里的"同等"強調的是優先權股東開出的條件與第三人的承諾條件的一個比較過程。

1、"同等"的確定標準

對于"同等"的確定標準,業界有很多不同的觀點,但主要的觀點有以下三種:"絕對同等說",該說認為優先購買權人購買股權的條件應與股東和第三人協議或簽訂的合同內容絕對相同、完全一致,即全部合同條件均等同。該說操作簡單、容易,但較為嚴格;"相對同等說",該說認為只要優先購買權人提供的實施條件不比第三人的條件對于出讓股東更為不利,則應認為符合同等條件的要求,即優先購買權人購買的條件與第三人條件大致相同即可;"折衷說"認為價格和價款支付條件是所要求的同等條件,只要在這兩個方面達到一致即可。

2、同等條件的構成

"同等條件"是豐富多彩的概念。從實務角度考察,我們考慮以下的構成方式。

(1)股權評估。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財產性權利除根據股東的出資確定外,還可以以貨幣以外的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形式出資,因而其出資的貨幣價值肯定會隨著時空的變化而不同,在對外轉讓時,對股權進行評估是正當且合理的。

(2)價款數額及價款構成。當原始股東出資使自己享有股權時,他的資本就是以享有權利并承擔債務的股權形式出現,并會不斷得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變化。因此,在協議中非常有必要澄清價款的構成情況。

(3)價款支付方式。出讓股東與第三人約定的出價方式有時是以轉移債權或者實物形式來支付。在此情形下,我們認為貨幣、債權和實物可以根據自身蘊含風險的大小和對出讓股東是否直接有利原則進行先后排序。

(4)過渡期安排。"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但在實際中,簽署協議與變更登記不可能同時發生,在此期間內,義務與權利的歸屬不明,容易引起糾紛。所以雙方要達成過渡期協議,擬定各方義務與風險承擔方法。

(5)違約責任。股權轉讓并非一般的轉讓合同,它不僅涉及到當事人經濟利益的變更,還涉及到當事人身份利益的變更。因而約定違約責任是非常必要的。

3、 現存"同等條件"確定方式的弊端

大多數人主張以轉讓方與第三人(非股東)訂立的轉讓協議條件為"同等條件"。這一主張似乎符合"優先于他人購買"的立法意愿,但卻容易產生弊端。按照這種做法,轉讓方與第三人先簽訂一份股權轉讓協議,而后出讓方將合同中的轉讓條件通知公司其他股東,若有股東愿意以與該轉讓條件相當的條件受讓股權,則該股東可以行使優先權受讓股權。這樣的做法會使得出讓方和第三人簽訂的合同協議與他同其他股東簽訂的協議內容完全相同,毫無差異,由此,出讓方就會被迫陷入一個尷尬的中間角色,處境被動。雖然轉讓方可以在事前與第三人訂立的轉讓協議中約定該協議以股東不行使優先權為條件,但出讓方還是有可能面臨違約金等重大問題,在浪費了雙方的財力以及為此項交易付出的努力的同時,也嚴重影響了出讓方與第三人從事交易的積極性,可以說,此法是一個損害多方的不合理方式,需要對其做出修正。

三、合理確定同等條件的解決方案

根據以上分析,同等條件需要討論解決很多問題,結構和確定方式較為重要,結構問題我們前面已經做了分析,現在我們對"確定方式"談一下解決之道。

1、在轉讓方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協議之前確定"同等條件"

這是關鍵所在,應該找到一個在轉讓方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協議之前即可以確定"同等條件"的方法,以此確定股東是否愿意行使優先購買權。

轉讓條件由第三人提出是個不錯的辦法。轉讓方在準備承諾之前,應將該條件及意欲承諾的意思通知其他股東,倘若有股東決定購買,應立即通知轉讓方,轉讓方不得以他人有更優條件為由予以拒絕。這種方案,僅僅停留在締約磋商階段,只執行一次,避免了重復麻煩,不會出現雙重買賣或違約現象。

2、由出讓股東擬定協議。我們可以考慮,由出讓股東制定協議,通知第三人,收到通知的第三人可提出自己的建議,出讓股東適當考慮第三人的建議后,再將最終修訂版通知給優先權股東,如果優先權股東同意該條件,則可購買該股權,若其不同意,則第三人可以按該條件購得該股權。如此一來,交易過程既不復雜也不會傷及第三人權益,切實保障了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且簡單易行。

3、可以利用公司章程對同等條件進行規定。公司法第二十五條對"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作了規定, 第七十二條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這些都表明公司法認可了公司章程可以對股權轉讓進行規定,那么我們在探討股權對外轉讓時,就可以考慮運用公司章程對其做具體規定。但在章程規定的轉讓條件和公司法有本質沖突的情況下,我認為在沒有出臺司法解釋來解決這個問題前,應舍棄公司章程的規定,而采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4、完善法律,以調合不必要的糾紛。以上所有的問題皆來源于法律部分的不完善,所以我們不僅要增強法律對這部分問題的明確規定,還要用法律的形式強化以上解決方式,并給予制度性保障,使其能順利實施。

四、結論

我們已經對優先權股東行使優先權時的同等條件的結構因素做了詳盡的分析,同時也闡述了其現行確定方式的弊端及其解決方法,我們無法保證這些方法全都行之有效,但至少它對現存同等條件的缺陷和不足做了調整和改進。但這是遠遠不夠的,我們必須要在日后的實踐中進一步完善相關條款,使之能更好的為股權交易服務。

參考文獻:

[1]溫恬.《論股東優先購買權的"同等條件"》.《現代商貿工業》. 2009年,第17期.

[2]柏高原.《論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優先購買權的"同等條件"-有一則真實案例引發的思考》.《產權導刊》. 2011年,第08期.

[3]孫青.《股東優先購買權中"同等條件"的認定》.《江蘇經濟報》.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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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劍奇俠傳一

1、無用設置過多

較明顯的例子就是仙一的合擊。玩過仙一的都應該能感覺到,合擊使用的次數相當少。主要原因就是:無用。合擊需要耗費Hp和全部人的行動,確只能造成性價比級低的傷害,實在是聊勝于無。

第二個就是某些投擲道具,比如梅花鏢,袖劍。這些道具恐怕沒什么機會發揮它們的正常用途吧,大部分都是拿來賣錢(貧道就是這樣)。這些極少使用的投擲道具一般有如下特點:1、作用模糊(某些道具在特定怪物上還不扣血)。2、出現場合十分不當。

第三個就是中毒狀態。仙一的中毒狀態挺多的,就是因為這點導致了其成為無用的設置。貧道有理由相信大部分玩家在仙一中毒都是硬抗的,因為中毒的效果不明顯,而且不是那么好容易知道自己中的是什么毒,那些致命毒引什么的形同虛設。

2、可獲得物品隱藏

一般隱藏的物品總是價值很高的,可是仙劍一中,迷宮是出了名的多,大,復雜。這就造成了玩家為了幾件高價值的物品而把大把大把的時間浪費在了走迷宮上,這樣失去了游戲的可玩性。

3、怪物設定過于惡心

還是先舉例子,黑水鎮的人頭和無頭尸(極其懷疑那頭原來就是它的),無底深淵的蟲人。

4、游戲自由度過低

無論是主線任務還是支線任務,玩家們可以發現,只有一條路可以選擇,也就是說,即使地圖做的再大,再美觀,給玩家展現的風景也就那么點大。

仙劍奇俠傳二

1、游戲后期無城鎮

金錢徹底報廢,成為無用設置。這是很不好的。城鎮對于rpg游戲來說擔任著提供情報,補給,消費金錢的功能。游戲后期無城鎮的設定將此全部淹滅。

2、仙二的操作加入了鼠標

這一設定等加坑爹。各種走不到能點到的角落都可能藏著些小道具。貧道印象較深的就是盛漁村某瓦房屋頂的鹽巴。

3、部分系統特色不明顯(喂毒)

喂毒需要多回合的積累傷害才能增長到可觀的水平。但如果用這些回合進行輸出,性價比明顯要高的多。仙二其他人的特色技能都有一定比普通技能高的價值,唯獨這個價值相當不明顯。

仙劍奇俠傳三

1、五靈屬性數值無用化

仙劍三戰斗系統中最大的敗筆,沒有之一。仙劍三中五靈仙術的傷害和五靈數值毫無關系,僅僅和人物等級與陣形站位有關。也就是說,像仙爐灰水母精之類的道具完全沒用。

2、特技弱勢化

仙三的主要攻擊輸出就是仙術,相比之下使用特技進行主要攻擊的幾率真不是一般得少(合擊除外)。具體原因主要是特技的使用限制性極大,需要一定量的氣,而氣在戰斗中只能依靠受到敵方普通攻擊傷害獲得,這就決定了特技在戰斗中使用頻率不高。

而且攻擊型特技與仙術相比,傷害并不占優。除了老徐的魔炎斷空斬能到1000+和萱姐神技xj蠱在運超高的情況下能到7500,貧道還真沒有看到有什么傷害能高于同級仙術的特技。而且,運超高的話除非開了修改器,否則實現這種情況只能到游戲后期,而且需要耗費大量時間。

小結 剛才想了想,發現部分道具無用化可以說是貫穿仙劍各代的通病。仙二劍陣中掉落的天師符,仙三和三外形同虛設的帶毒暗器,仙四的天女散花等等等等各種技能。

仙劍奇俠傳三外傳

1、怪物的行動及視野

三外的怪物在看到玩家后會提高移動速度像玩家靠近,這讓剛玩完了仙三的我很不適應。忽然的加速導致了多怪和被偷襲的幾率增加,這曾讓還沒適應的小小的我吐槽了一下。而經常上層的怪看到下層的玩家后會跟著移動,這不免讓人覺得有點滲人。

為什么我方人物逃跑要讀條,對方就不用?這不公平!說實話,援助系統貧道還是喜歡仙四那種,三和三外的觸發存在很多限制,讓人覺得好像真正的用途不是用于戰斗,而是為了刷好感度。如非刻意,估計使用的次數相當少吧。

仙劍奇俠傳四

1、注靈系統設計不完善

先舉個例子,增加爆擊和增加命中的注靈是同時出現的,且增加的數值相等,這怎樣選擇?貧道相信只要思考一下就會知道了。增加爆擊率就會增加命中,也就是說同時出現的增加命中成了無用設置,這是極不合理的。

前期注靈沒出現,一到中后期反而出現了過多的注靈,這不免讓人有點感覺到無所適從。注靈圖譜的出現時間分布不合理,正是導致上述情況出現的原因。事實上,除上面的例子,還有一些注靈圖譜因為出現時間而成為無人使用的擺設。

2、速度至上,嚴重破壞人物平衡和游戲性

一說速度,很多認就想起了菱紗,可見,仙四的速度設置是多么深入人心,可這并沒有帶來什么好的影響。作為Rpg,即使劇情再好,面對打得毫無壓力的最后Boss,想必樂趣也會減少很多吧

3、仙術弱化

比起仙三和三外的仙術獨占頭鰲,仙四的仙術明顯削弱不少。不知是不是制作覺得前代的仙術太厲害,所以這次要弱化才能保證游戲平衡......可惜,這次弱化或許過于嚴重,導致了仙術成為仙四中作用較少的設置。

4、千方Bug,教主最漂亮的球,沒有之一

群攻的傷害比后來的單攻技能還好,而且高得不成比例。這個技能很明顯極其破壞游戲平衡。最可恨的是,配音版居然沒修復。

5、角色裝備單調化

在仙四之前,角色裝備都是有一定限制的。即使同是男裝,有的裝備但有的不能裝備。但到了仙四除武器外的所有裝備只要性別符合基本都是可以裝備的,這就造成了角色裝備的單調化,突顯不出角色的性格特色。

仙劍奇俠傳五

1、商店界面

這個主要是裝備商店。玩過仙五的都知道,仙五的商店是沒有標明出售的裝備是誰能穿的。不過仙五的裝備系統和仙四差不多,除了武器基本符合性別都能穿。商店中的圖片還是足以讓玩家分辨性別的,所以這個問題不算大。

但是,仙五的裝備商店的缺失在于沒有顯示屬性增減。有心比較裝備屬性的人一定感受過,不斷開關界面煩不勝煩卻無可奈何的感覺吧......前幾代(除了仙一)都有裝備關于屬性增減的顯示,甚至仙二在個人的裝備界面中都有顯示,這個方便功能在仙五卻消失了,未免有點說不過去。

2、技能設置不明顯

3、無迷宮

仙五的"迷宮"實在惡心,簡單得惡心。這能叫迷宮?就一堆十字路口!貧道玩仙五前剛玩完寂靜嶺,立刻就覺得寂靜嶺的迷宮好仙五太多了!迷宮屬于仙劍的傳統特色,這樣削弱迷宮的難度甚至存在感,無疑大大降低了游戲性。在此表示還是三外的迷宮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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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 獨立的訴 抗辯權

我國在借鑒國際公約的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制度立法時缺乏經驗,使得現行制度在程序上不完整,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無法實現,這種實體法與程序法無法對接的局面,造成了司法實踐中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制度適用上的混亂。例如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是否能提起獨立的訴,在我國現行法上并無明確規定。本文將首先介紹獨立的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概念及研究意義,以獨立的訴的構成要件為理論基礎,結合國際上的相關觀點和態度,分析其是否構成獨立的訴。

一、海事賠償責任限制請求的訴的屬性分析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Limitation of Liability for Maritime Claims)是指在發生重大海難事故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作為責任人的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船舶經營人、救助人和責任保險人等,可根據法律的規定,將其賠償責任限制在一定限度內的賠償制度。

要研究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是否成為獨立的訴就必須研究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是否符合法學理論中獨立的訴的構成要件。以下從訴的構成要件進行分析。

(一)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申請中是否有訴的主體

訴的主體是訴的基礎。任何權利義務都是圍繞當事人產生的,沒有主體就沒有權利義務之爭,沒有權利義務之爭也就沒有訴,只有在當事人之間才涉及訴的問題。

而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制度對債權人產生的實質效果是使債權人得到的賠償數額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它是法律賦予責任人的特殊權利,顯然不存在債權人就超出限額部分不得請求賠償的法律義務。因此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權利的被申請人不具有法定作為或不作為的義務主體資格,不能構成被告。

另外在民事案件中,被告是指侵犯原告利益而需要追究民事責任的人。而在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申請中,債權人只是主張自身合法債權,并未侵犯原告利益,不能構成被告。

因此申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沒有被告,不具備訴的主體要件。

(二)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申請中是否有訴的標的

訴的標的是訴的根本,是指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并要求人民法院做出判決的民事法律關系。

1.“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權利義務關系”不是訴訟標的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雖是責任人的法律特權,但是債權人不是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義務主體,它是以犧牲債權人的部分利益來保全和鼓勵責任人從事海上運輸的一項法律制度,不存在“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權利義務”這種法律關系。因此申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只有責任人的權利,不存在海事債權人的義務,不存在“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權利義務”關系這一訴的標的。

2.申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不是確認之訴

如果認為申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是請求法院確認實體法上的權利主張,或者是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實體權利的聲明。其實不然,因為這種所謂的實體法上的主張,亦或是實體法上的聲明也好,一般均是指絕對權,申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顯然不合此要求,其并不對該賠償具有絕對權,不構成確認之訴。

因此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不存在“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實體法律關系或者實體權利的聲明”這一訴訟標的,不是確認之訴。

3.申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不是債權人索賠訴訟中的反訴

也有觀點認為申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與海事債權人的訴訟請求實際上是基于同一訴訟標的,可以就債權人的索賠訴訟提起反訴。 這是一個錯誤的認識。以下從幾點分析申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不構成對債權人的索賠訴訟的反訴。

其一,反訴中的請求具有獨立性,是一種獨立的但又與本訴有牽連關系的訴訟。即使本訴撤訴,反訴也能獨立存在。

其二,反訴的請求與本訴的請求相對立。 在債權人的索賠訴訟中,如果債權人的索賠沒有超出法律賦予責任人享有的限額,就不存在責任人對該賠償額度的限制請求,因此責任人的賠償責任限制請求是建立在債權人的索賠請求基礎上的,二者間不是相互排斥、相互對立的,不具備反訴請求的對立性。

其三,反訴的目的具有對抗性,其在本訴程序中提起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訴原告的訴訟請求,以達到維護其自身利益。而申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雖然是為了維護責任人自身利益,但是對索賠人沒有債權主張,目的不在于抵消或吞并債權人的索賠請求,僅僅是依法定特權對債權人債權的一種限制,不具備反訴請求的對抗性。

因此申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沒有同一債權關系這一訴的標的,也不滿足反訴的其他特性,仍不構成海事債權人索賠訴訟的反訴。

綜合以上三點分析,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不滿足訴的標的要件。

(三)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申請中是否有訴的理由

訴的理由是原告起訴的依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請求沒有理由請求就不能實現。一般包括兩類:一是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申請人提出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申請,并沒有拒絕賠償,只是限制賠償責任,債權人對申請人仍然存在債權關系,并沒有變更或消滅;二是權利受到侵害或法律關系發生爭議。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根據法律的特別規定提出的對超出限額的債權享有加以限制的權利,不存在瘦侵害的權利。另外責任人提出限制申請等于是承認了與債權人的債權關系,顯然對該債權關系沒有發生爭議。

因此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不具備訴的理由要件。

綜上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不具備訴的三要件不構成獨立的訴。

(四)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申請是否符合訴的雙重內涵

1.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不是實體意義上的訴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是規定在我國的《海商法》內的,我國《海商法》毫無疑問屬于實體法,把責任限制放在該法中予以規定這本身就表明立法者把它作為責任人的一種特殊權利或作為一種特殊賠償制度予以規范。這時責任人與債權人之間的權益是被作為一種特殊的補償制度,不是實體意義上的訴中要求保護的民事權益和民事糾紛,不存在為保護民事權益和民事糾紛而提起的請求,因此不構成實體意義上的訴。

2.申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不是程序意義上的訴

申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是屬于程序性問題,結合《海商法》與《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之規定,責任人在索賠人提出索賠訴訟程序啟動前,就主動依《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的規定,向海事法院提起海事賠償限制申請,并援用責任限制權利,或者在債權人的索賠訴訟中為保護其有限賠償額的權益提出賠償責任限制請求,這時責任人援引責任限制權利是作為在債權人啟動索賠訴訟程序后,作為被告這種身份在法定答辯期間或庭審辯論中作為抗辯理由的抗辯權才提出,而不是向法院請求訴訟,自然就不存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的進行審判的請求,因此不構成程序意義上的訴。

因此申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不符合訴的雙重內涵,不滿足起訴的條件不宜作為獨立的訴處理。

二、不同角度分析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不構成獨立之訴

(一)判例中的海事賠償責任限制

實踐反應理論,從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也可以得出:申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不宜作為獨立的訴處理。

“靜水泉”輪沉沒后,先后有18位貨主就滅失的貨物分別向大連、廣州、青島海事法院提起19起系列海運貨損索賠案件。針對該訴訟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招遠市玲瓏電池有限公司與煙臺集洋集裝箱貨運有限公司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申請一案請示的復函”(以下簡稱復函)明確指出“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屬于當事人的抗辯權,申請限制海事賠償責任應當以海事請求人在訴訟中向責任人提出海事請求為前提不能構成獨立的訴訟請求”。

從這個案例可看出,在司法實踐中,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申請是依附于海事索賠訴訟程序,具有附屬性,不能構成獨立的訴。

(二)各國對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是否構成獨立訴的態度

羅馬法最初確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特殊用意是基于對海運業的特殊保護而賦予責任人在賠償責任確定后以救濟手段來行使賠償責任限制,是對債權人索賠請求的抗辯(限制其賠償責任),依附于索賠程序并沒有獨立的訴訟請求,不是獨立的訴。

英國《民事訴訟程序規則》第61節第11條對責任限制可以在索賠程序中以抗辯形式主張的規定也是基于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對海事索賠程序的從屬性,不存在獨立的訴訟請求,故不宜作為獨立的訴處理。而美國在早期一個多世紀以來,將責任限制看作是“防衛性”的權利。例如,美國Hand法官也曾說過:“船東不能利用責任限制,從任何人那里得到一分錢?!?/p>

因此,國際上對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此種態度也從一個方面應證了本文對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不構成獨立的訴的論述。

三、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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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智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湖南·岳陽)

摘要:企業利潤是其持續經營長期發展下去的根本保障,而現金的多少直接反映企業支付能力、償還能力的強弱。企業利潤與現金增量如果保持同步,則說明企業沒有暗藏的利潤風險。但是現實情況卻恰恰相反,企業利潤很少與現金增量同步。本文根據現金企業利潤特征,探討新準則下利潤與現金趨同性分析體系的重構。

關鍵詞 :企業利潤;現金流量;趨同性

企業利潤是企業長期經營獲得的收益,反映著企業在某一段期間內的經營活動獲得的最后財務成果。高額利潤是企業最終追求目標。企業利潤擁有很大的獲得現金凈流量的能力,企業利潤表都是由注冊會計師操作完成,這導致利潤表會受到很大的主觀因素影響,所以管理者在使用財務報表查看利潤的時候,要根據各種數據指標,多項對比做出合理化的判斷,正確分析出企業獲得的利潤所代表的真正的信息。

一、新準則下的會計利潤的新特點

2007年1月1日,新的會計準則在所有上市公司實行,其他非上市公司也鼓勵試運行新的會計準則,從而達到與國際財務報告的準則趨同。公允價值取代歷史成本在企業利潤計算中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

1.經營業績具有時點性

在新的會計準則下,企業不再使用歷史成本作為衡量企業利潤的唯一標準,而是將公允價值這一理念引進到企業利潤計算當中,開始核算長期債權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可以給企業帶來的利潤價值,它的引進從根本上緩解了歷史成本計量標準不能反映資產現時價值的局限性,增加了會計利潤核算的準確性。但是由于長期債權資產和長期股權資產的資產價值并不是一個恒定值,它會隨時間的變更和市場經濟大環境的變化而改變,使得企業的經營業績帶有一定的時點性,舊的財務核算方法只能計算當前的企業利潤,而忽略資產價值在今后長時間內的變化值。

2.公允價值引進導致凈利潤與現金流差距拉大

公允價值反映的是當下時點的經營業績,因為很多時候長期債券資產和長期股權資產并沒有真正進行交易,所以一般財務利潤表中公允價值損益都是估算出來的,會計報表中的所提供的數字只是參考金額。等到以后將這部分長期資產進行出售的時候,公允價值損益在很多的情況下都會有很大差距,我們估計的數值在經歷一段時間后,資本既可能上升,也可能下降,無論我們之前估計的價值是上升還是下降都會拉大凈利潤與現金流之間的差距。而這部分差額也對企業管理者閱讀報表造成了一定的困難。

3.企業利潤報告發生變化

(1)主營業務與其他業務并軌。新準則下的利潤表將重新劃分營業收入有其他業務收入的資本構成,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統一劃歸到營業收入中,將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統一劃到其他營業成本中,不再細分。這導致企業管理者沒有辦法分析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收入和成本是多少,也無法分析其構成是否合理等等。

(2)營業利潤范圍擴大。新準則下增加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到營業利潤當中,使得企業利潤里增加了長期債權資本和長期股權資本,整體的營業利潤范圍擴大了。但隨著這部分資本的增加,我們要注意的是:由于這部分資產都是評估而得來的,沒有一定的現金支持,在將來較長的時間內也可能會有較大的變化,拉大利潤和現金流之間的差距,所以我們在計算企業營業利潤的時候對這部分公允價值也要著重進行分析。

二、新準則下利潤與現金趨同性分析體系的重構探討

新準則的出臺對企業利潤的計量方式、利潤的構成、計算范圍都做了重新的調整。這種變化主要是由公允價值的引進帶來的,但是經營利潤范圍的擴大以及其他個別因素都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這一變化導致利潤與現金趨同性相應地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為了適應新的會計準則,要求我們對利潤與現金趨同性進行重組。企業獲得利潤的現金流量主要通過營業利潤和投資收益來獲得,我們也將通過核心利潤、凈利潤等方面進行分析。

1.核心利潤與現金趨同性分析的重組

通過分析企業營業利潤結構構成和現金流量結構構成的對應關系,我們可以清晰地判斷出企業目前一段時間內獲得現金的能力和質量,可以分析出目前的利潤結構的好壞??上攵?,企業如果能獲得較高的利潤,那就表明該企業不論是投資性資產或是經營性資產都要擁有很強的獲取現金的能力。這樣也就實現了企業營業利潤與現金流量的趨同性,這種狀況是所有企業想要達到的最佳狀態,是每個企業追求的目標。為了獲得這樣的趨同,我們主要的手段還是要調整核心利潤的構成,引進“同口徑的核心利潤”概念?!巴趶降暮诵睦麧櫋奔丛谠泻诵睦麧櫟幕A上增加了固定資產折舊、其他資產長期攤銷額以及財務費用,再扣除所得稅費用。這樣對核心利潤與“同口徑的核心利潤”進行比較,我們就可以得到企業現階段經營活動產生的核心利潤獲取現金流量的具體能力。

2.經營資產收益與投資性資產收益與現金趨同性分析的重組

投資性資產收益主要由長期股權投資獲得的收益和出售投資時產生的損益構成。在企業進行投資性資產轉讓的時候,不論是長期的股權還是對資產的處置,最后都會變成現金形式匯入企業收益中,給企業帶來大量的現金流入。所以我們要想確定投資性資產收益與現金趨同性,我們就要使用公允價值計量方式。我們要將歷史成本計量法與公允價值計量法獲得的利潤相比較,這樣獲得的差值,就能比較出投資性收益帶來的現金流量的能力大小。但是我們必須明確的是,公允價值是估計出來的數值,會具有一定的時點性,所以它只反映現在這個時點下投資性資產收益獲取現金流量的能力的大小。

營業資產收益是企業主營業務及與其相關的經營業務獲得的利潤之和,是企業獲得利潤的核心力量,是現金流量的主要獲取途徑。企業管理者要根據企業的主營業務利潤和與其相關的其他經營業務獲得的現金流量的獲取能力進行對比分析,引進經營資產利潤比的概念。如果經營資產收益高,成本小,證明企業的利潤質量也就好。反之,經營資產收益雖然較高,但是其支出更高的時候,就說明企業現在的利潤構成是存在很大問題的。

3.凈利潤與現金趨同性分析的重組

現實經營中我們一般都會使用現金流量的多少來表示凈利潤的大,如果我們想知道一個企業經營是否正常,凈利潤中的現金占比是否夠高,首先就要分析凈利潤的現金含量的多少,即企業經濟活動中的現金流量與凈利潤的比值。如果這個比值越高,說明企業凈利潤的現金含量越高,凈利潤與現金的趨同性就越好。

三、結束語

新會計準則的出臺,對企業利潤的計算方式、核對方法等都做出了一定的改變,方便了我們對企業利潤與現金流量之間的趨同性進行分析。讓企業管理者真正地清楚企業利潤數值下所隱含的真正含義,幫助企業管理者更加合理地安排資金流向和業務占比,使企業有一個更好的發展前景。

參考文獻

1.王麗英.新準則下利潤與現金趨同性分析體系的重構,財會經緯準則研究,2014(4).

2.王秀麗,張新民.企業利潤結構的特征與質量分析.會計研究,2005(9).

限購細則范文5

一、主要做法

我省主要圍繞“一個中心、兩項保障、三大支撐”,全面落實政府糧食安全責任,科學構建了富有主銷區特色的現代糧食宏觀調控體系。

(一)“一個中心”,就是以堅持和完善糧食工作各級政府負責制為中心,全面落實政府糧食安全責任。從2004年起,省政府與各地級以上市政府每屆均簽訂糧食安全責任書,責任書內容包括糧食行政管理體制、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糧食流通管理、糧食儲備和風險基金管理、糧食供求平衡、糧食應急、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糧食市場監測、糧食產業發展等八項內容。同時,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與所轄縣(市、區)政府均簽訂糧食安全責任書,促進政府糧食安全責任的逐級落實。2008年2月,省政府在全國率先出臺了糧食安全責任考核辦法。該辦法規定,省政府對各地級以上市每屆政府的糧食安全責任實行屆中和屆滿前考核,由省發展改革委(糧食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實施;將《廣東省糧食安全責任書》規定的8項內容細分為24個項目,把責任落實情況作為各級政府政績的重要內容;對不履行職責,糧食工作存在重大失誤,嚴重影響轄區糧食市場及社會穩定的,追究有關政府、部門以及工作人員的責任。

(二)“兩項保障”,就是構建糧食儲備體系和應急體系兩項保障,確保政府糧食市場調控和應急工作的順利進行。我省糧食市場外向依存度較高,要確保糧食供應萬無一失,必須大力加強糧食儲備和應急體系建設。在糧食儲備體系建設方面,我省于1992年在全國率先建立了省、市、縣三級地方糧食儲備制度。最近,根據國家要求和省政府決定,我省將再次增加糧食儲備規模,應對人口增長和糧食產需缺口擴大的挑戰。2008年,經省政府同意,省有關部門頒布實施了《關于實施糧食經營者最低和最高庫存量標準的規定》,推進建立政府糧食儲備與企業糧食儲備相結合的糧食儲備體系。同時,從2004年起,推行政府儲備糧市場化運作,省直屬儲備糧庫全部通過市場公開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收儲輪換,省級儲備糧代儲實行承儲招標。在糧食應急體系建設方面,我省針對糧食生產和供應易受熱帶風暴等自然災害影響的特點,于2003年在全國率先出臺了第一個糧食應急預案。目前全省各級糧食應急預案總數達114個,已落實糧食應急加工聯系點372個、運輸聯系點222個、供應聯系點774個,糧食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網絡基本形成。

(三)“三大支撐”,就是構建糧食宏觀調控載體、糧食流通基礎設施以及糧食法規規章體系三大支撐。一是不斷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為政府糧食宏觀調控提供重要載體支撐。在解決“三老”等歷史遺留問題基礎上,全省國有糧食企業重組工作順利完成。國有糧食企業在市場競爭中不斷做大做強,成為政府糧食宏觀調控的重要載體。二是大力建設糧食基礎設施,為政府糧食調控提供支撐。目前,全省基本形成以省直屬糧庫為核心、以市縣糧庫為骨干、以國家糧食儲備庫為后盾,與國內東北、長江和西南糧食走廊相銜接,輻射華南、調控全省的現代化糧庫網絡。納入統計范圍糧食倉儲企業519家,有效倉容846萬噸。同時,初步形成以廣州國家糧食交易中心為龍頭、以省內區域性糧食批發市場為骨干、以市縣糧食批發市場為基礎的糧食市場體系,縣級以上糧食批發市場超過150個,糧油零售網點遍布城鄉各地。三是積極推進糧食法制建設,為政府糧食宏觀調控提供法律支撐?!稄V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草案)》已經省人大常委會進行一讀審議。糧食收購資格審核及監督管理、省級儲備糧管理、地方儲備糧庫存檢查、糧食系統儲糧化學藥劑管理等方面規章制度已出臺實施。近兩年省級儲備糧質量綜合合格率和宜存率均為100%。

二、主要成效

政府糧食安全責任的全面落實和現代糧食宏觀調控體系的初步形成,使我省糧食工作實現了“供需平衡、應急有效、價格穩定”三大目標。

――“供需平衡”。體現在糧食自給率不足40%的情況下,通過發展糧食生產、保持糧食順暢流通、加強糧食產銷合作等,有效解決了缺口糧源,實現了供需平衡。

――“應急有效”。體現為糧食工作成功經受了多起突發事件的考驗,包括2003年“非典”引起的糧食搶購風波、2003年底和2004年初市場糧價快速上漲、2005年超百年一遇洪澇災害、2006年嚴重洪澇災害、2008年初雨雪冰凍災害以及9月份強熱帶風暴“黑格比”的襲擊等。在多次突發事件中,糧食供應始終做到不斷檔不脫銷,實現了受災地區“路斷橋斷糧不斷”,為奪取抗災救災工作的全面勝利奠定了重要基礎。

――“價格穩定”。體現在近十年來全省糧食價格指數上漲幅度除2004年和2007年以外都在2%以內,有的年份甚至出現負增長,是相對穩定的。2007年,全省糧食價格指數上漲4.4%,低于全國6.6%的漲幅。

三、主要體會

我省落實政府糧食安全責任、構建現代糧食宏觀調控體系的主要體會是:

(一)注重以人為本,是落實政府糧食安全責任的內涵。糧食安全保障工作必須服從和服務于人民群眾的糧食消費需求。實行糧食工作各級政府負責制和糧食安全責任考核制度,應該體現政府對民生的關懷和保障民生的責任,體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把以人為本的要求貫徹落實到糧食工作的方方面面。實踐證明,根據保障民生需求實施的糧食工作各級政府負責制,經受了實踐的考驗,提升了政府的形象。

(二)注重解放思想,是落實政府糧食安全責任的精髓。落實糧食安全責任,意味著政府為自身設置責任。以內部規范和法律規范形式將政府自身的責任固定下來,充分體現了解放思想的力度和氣魄。此外,糧食安全責任制度制訂沒有先例可循,是結合國家和省的要求以及我省糧食工作實際,大膽探索,科學總結而提出的。在糧食流通市場化條件下,有關制度設計要拋棄過去那種包管到底的模式,使政府有所為而有所不為,在為糧食市場運作提供良好環境的基礎上,必要時對其加以調控,確保市場糧食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

限購細則范文6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TCL商用信息科技(惠州)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雙方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事項達成如下條款:

1、 型號、數量、金額

序號

名 稱

型號及規格配置

品牌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合計

一、設備清單

1

2

3

4

5

6

小計1:

A

二、工程費

1

安裝、調試費

免費

2

運輸、保險費

免費

3

技術服務、培訓費

免費

免費

小計2:

B

合計

A+B

合計

人民幣大寫:                            元整

(備注:以上報價含16%增值稅,金額需保留2位小數)

2、 本合同貨物供應的項目名稱:                                                            。

3、 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質量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4、 包裝標準:按照乙方出廠標準執行。

5、 交貨時間和地點:按照甲方要求:運輸方式為 汽運 ,乙方將貨物運送到 收貨地址:XXX      ,收貨人:XXX  ,聯系電話:XXX  ,身份證號碼后六位:XXX , 運費由XX方 承擔;送貨上門(是,否,此不包含搬運上樓)

6、 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乙方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后,由甲方指定的收貨人負責簽收,且必須當場開箱通電檢驗確認,如遇貨物數量不符,產品外包裝箱破損或者機器不通電、碎屏、漏液等問題,應拒收并當日通知乙方協調處理,否則在甲方簽收后將視為驗收合格,貨物所有權轉移至甲方,貨物的損毀、滅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7、 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后3日內,甲方使用電匯或轉賬方式付款,全款到賬后乙方安排發貨。

8、 乙方收款賬號信息如下:

公司名稱: TCL商用信息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開 戶 行: 中國工商銀行惠州分行惠臺支行           

賬    號: 2008 0201 1920 0227 008     

9、 安裝調試及驗收:

本合同設備由乙方負責安裝、調試、驗收及培訓,甲方必須與乙方補充簽訂《系統施工交底技術文件》及相關協議,并滿足安裝環境要求后,乙方方可提供相關服務。

1)      因甲方現場環境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工期延誤應書面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協商具體安裝時間,否則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      甲方應指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安裝工作,并提供乙方工程技術人員必要的工作條件。

3)      工程勘測:乙方對甲方的工程安裝現場進行勘測。甲方的工程安裝現場條件必須符合乙方的《系統施工交底技術文件》的要求。

4)      硬件安裝:乙方負責本合同硬件設備安裝工作。

5)      軟件調試:乙方按照本次合同約定功能、性能負責軟件系統的調試工作。

6)      系統聯調:乙方協助甲方進行設備的綜合調試,第三方軟硬件的聯調協調工作由甲方負責。

7)      培訓:乙方負責對甲方(或使用方)技術人員在現場對設備使用操作和維護保養進行現場專業培訓。

8)      安裝調試完畢后,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驗收申請。甲方接到驗收申請后組織系統設備的驗收。工程驗收由甲方主持進行,雙方技術人員共同對產品及工程質量進行測試。若未發現產品與合同中規定的工程指標有不符之處則認為通過驗收,驗收時間為雙方簽署驗收報告之日。

9)      甲方接到驗收申請后未能在_7_天內進行驗收,又沒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認可的未能驗收的合理原因,視為驗收合格,驗收日期為甲方接到驗收申請后第8天。

10)    如因第三方軟硬件等非乙方原因導致安裝調試驗收不合格的或者安裝調試驗收時間延遲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如前述驗收時間為準,視為驗收合格。

11)    對二次開發接入要求:如有二次開發接入要求,雙方另行約定。

10、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無果,可提請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決。

11、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執行中斷,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相關后果責任,雙方應積極妥善處理好有關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或傳真件、掃描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質保期:整機質保XX 年,按乙方售后承諾規定執行;質保期后,乙方可實行有償維修服務。

15、本合同簽署地為廣東省惠州市,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貨交付甲方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TCL商用信息科技(惠州)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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