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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論文范文1
次貸危機(Sub-primeMortgageCrisis)禍起于一種叫CDO(CollateralizedDebtObligation,擔保債務憑證)的新興的資產證券化產品。CDO最早產生于20世紀80年代末期的美國,隨后在歐洲和亞洲一些國家迅速發展。2001年DavidX.Li引入了GaussianCopula模型,能夠為CDO迅速定價。這一契機讓CDO成為全球固定收益產品市場中成長最快的衍生產品。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全球CDO發行規模分別為1570億美元、2730億美元和5500億美元,2005年和2006年各自增長74%和101%。截至2006年底,全球CDO市場的存量接近2萬億美元。此次次貸危機中,美國遭受的損失是3萬億美元,其境外的損失不低于1.5萬億美元。
CDO市場的迅速發展被視為導致危機的罪魁禍首之一,從目前對于次級債危機的反思來看,各方面原因歸結如下:
1.金融風險被扭曲為政府信用。傳統的房貸是由銀行承擔相應的損失,因此銀行會對房貸對房貸的風險進行嚴格控制。但是從美國次貸危機中發現,證券化在分散貸款機構的次級房貸的風險的同時,淡化了貸款銀行對借款人信用風險的防范意識。在CDO的操作中,由于其構造和定價十分復雜,在債務人以房貸抵押證券的形式出售給投資銀行后,后者又將其包裝成不同的投資品賣給投資者。在整個購房貸款“證券化”的過程中,由于參與者中有政府背景的貸款機構(房地美和房利美)出現,讓本應屬于高風險的金融產品被扭曲視為有政府信用擔保的債券,從而在風險與收益上出現嚴重的不對等關系,也為今日的危機埋下伏筆。
2.由于資產證券化自身的復雜性,很容易造成監管不力,成為尋求高收益的投資者的工具。美國絕大多數次級房貸的發放者是地區性的儲蓄銀行和儲蓄貸款協會,由于有大量資金投在次級房貸上,這些機構的資金周轉存在嚴重的壓力。于是投資銀行用金融創新的手段幫助貸款機構“渡過難關”:通過真實出售、破產隔離、信用增強等技術,貸款機構將流動性很差的次級房貸包裝成抵押擔保證券(MBS)。這樣,貸款成為了證券,在增加流動性的同時還蒙上了投資產品的光環??紤]到次級房貸為抵押品債券評級不高,達不到最低投資等級BBB,因此難以轉手。于是金融創新再度利用分檔技術(tranching)將MBS債券按照可能出現違約幾率分割成不同等級的“塊”(tranche),一舉化身成為擔保債務憑證。最后,對以上不同等級的“塊”進行信用評級后,投資銀行將它們出售給對沖基金、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以及一些國家的央行等機構。整個過程由于交易復雜,使得證券化的參與方以及監管機構對房貸信用風險的影響界面和影響深度的估計和監控變得十分困難,同時也使借款人對自身的風險估計不足。
這種缺乏連續交易的透明市場來為其定價的交易機制其實非常脆弱。由于背離了收益與風險對稱和相容的基本原則,單依靠理論模型和人為的參數設定來確定其合理價值的量身定制的金融衍生工具,在發生違約風險和流動性缺失的條件下,一旦其中一個環節的現金流不能得到滿足,則牽一發而動全身,甚至整個交易由此崩潰。此次次貸危機爆發的起始點就是由于美聯儲連續加息致使貸款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引發的。
二、我國目前情況
據銀監會統計,截止到2007年第四季度末主要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為12009.9億元,不良貸款率為6.72%,比年初下降了3.7個百分點,呈逐年下降趨勢。目前階段,主要通過國有商業銀行以及組建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通過在銀行間發行債券來進行這部分不良貸款的處理。例如2005年12月,通過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分別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了41.77億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ABS)和30.19億元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為我國探索推進不良資產證券化奠定了政策框架和發行交易制度基礎。2006年12月,在人民銀行、銀監會、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的積極推動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和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作為發起人分別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30億元和7億元重整資產支持證券??偨Y來看,我國對于不良資產處理的特點是:
1.由國家各部委組建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集中處理長期以來形成的不良貸款,具有國家公信力。我國的金融服務主體是國有商業銀行,針對其生成的不良資產,國家于1999年組建了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其初衷就是為了專業化處理我國金融體系的不良資產。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以來,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制定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相關部委同時制定了配套措施,如財政部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稅務總局的《關于信貸資產證券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和人民銀行的《關于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涉及的抵押權變更登記有關問題的試行通知》等多個文件。這些政策的出臺為我國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可借鑒的政策框架。
2.采取多種增級和流動性安排,防范信用和支付風險。不良資產由于回收額、回收時間不確定,現金流在金額、時間、速度分布上不均勻,可能出現相對于預期回收值的階段性虧損或盈余。針對不良資產證券化流動性存在的問題,建立了現金儲備賬戶進行流動性支持,防范因未來現金流波動而導致的資產支持證券支付風險。同時采取超額抵押、分層信用增級、審慎定價等多種增級方式提升資產支持證券信用等級,以防范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風險。以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為例:一是采用了優先級和次級的分層設計;二是在產品結構設計中安排了流動性儲備賬戶以覆蓋未來6個月的優先級證券利息,既可起到流動性支持的作用,又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投資者的利益;三是對優先級證券本息償付提供流動性支持。當資金出現不足支付情況時,由服務商提供流動性支持,補足相應差額資金。這樣可以增強投資人的投資信心,同時降低了投資人的投資風險,從而有利于降低發行價格,提高了證券化的最終回收率。
3.建立對不良資產回收服務商的約束和激勵機制。不良資產現金流以逾期回收額、變現收人為主,收回難度大,未來現金流的多少主要取決于資產回收服務商的能力。建立對資產回收服務商的約束和激勵機制,充分發揮資產回收服務商的最大潛能,是不良資產證券化成功的保障。以東方資產管理公司為例,制定了嚴格的《服務商手冊》,明確了對服務商的獎懲機制和更換辦法,保證不因服務商的工作質量而影響投資者的權利。另外,服務商合同中還規定了如果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大會認為服務商不能盡職盡責的服務,那么大會有權更換服務商。這些措施有效的降低了服務商風險。
三、幾點思考
我國的住房抵押貸款市場正處于起步階段,在美國的次貸危機已經波及全球金融市場、國內流動性過剩的大背景下,我們更需要從次貸危機中探索出一些可以借鑒的經驗,從而給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帶來一些啟示。
1.認識和防范住房抵押貸款的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住房抵押貸款的安全性是以房價的不斷上漲為基礎的,當不斷上漲的房價發生逆轉時,以房屋作為抵押品的資產就會不斷縮水。如果貸款申請人出現還款危機又無法通過出售房屋來解決,就會造成貸款違約率的不斷上升,使銀行形成大量的不良資產,由此造成一定的市場風險。因此,銀行等金融機構應認真研究風險發生的可能性,適當的為可能存在的風險積累一定的資金作為緩沖。
2.建立不良資產評估數據庫,以達到對不良資產的評估能夠及時、精確。各家資產管理公司在多年的金融不良資產處置實踐中,已經積累了大量的金融不良資產處置案例,這些案例能夠體現不良資產價值的一般規律,是金融行業和資產評估行業進行下一步金融不良資產評估處置工作的寶貴資源。因此,建議建立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數據庫,對金融不良資產處置案件進行收集和整理,利用數理統計分析方法,分析各種處置因素對資產價值的影響,建立合理規范的評估參數體系,為交易案例比較法等評估方法提供切實可行的操作基礎,向評估師提供“市場上類似資產在強制變現情況下的數據資料”,為評估師的職業判斷提供切實的依據。就目前實際情況而言,即使提供全國范圍內的數據資料做不到,至少也要形成區域性的典型案例數據庫。
3.加快資產證券化等金融創新的步伐。在美國次貸債危機中可以看出,資產證券化雖然在次貸危機的傳遞中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但從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資產證券化有效的剝離了商業銀行的部分風險,轉嫁給了次貸債券的購買者。目前我國金融體系的風險主要集中在商業銀行,而銀行體系在我國金融體系中占有重要的比重,如果住房貸款出現一定程度的違約,將可能觸發銀行體系內的風險,從而導致金融體系的震蕩,所以我們應加快資產證券化的步伐,充分分散銀行體系的風險,同時建立完善的監管措施,尤其是隨著資產證券化發展不斷改進措施。
參考文獻:
[1]沈炳熙,馬賤陽.關于我國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幾點認識[J].金融研究,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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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趙江波.解析“次貸危機”中的CDO[J].決策與信息,2008,(4).
金融資產論文范文2
關鍵詞: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產信貸管理
0引言
農村信用社是地方合作金融機構,是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金融的基礎,是支持地方經濟建設的主要資金力量和主力軍。但由于種種主客觀原因的影響,使農村信用社信貸資產質量不高,收益水平很低,制約了對地方經濟的支持,阻礙了自身的經營和發展,不少農村信用社經營狀況舉步維艱,已經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
1農村信用社的金融資產狀況及不良資產形成原因
據對山西的統計情況看,從2001年末到2004年9月末,不良貸款下降了25.8%,不可否認,近幾年山西省農村信用社在不良貸款“雙降”工作中采取了許多的辦法和措施,也確實收到了明顯的成效,然而,從統計數字看,不良貸款的下降主要來源于新發放貸款的增加,2004年9月末,全省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余額上升了2.3億元,雖額度不大,卻不容忽視。[1]
不良資產產生的原因多種多樣:①農村經濟發展緩慢,貸款本息難以收回由于受傳統落后的農業耕種觀念的束縛,加之農業受自然條件變化影響較大,給農業增產增收帶來波動。且地方經濟由于發展緩慢,財政狀況始終得不到改善,從而增加了農業貸款的收回難度。②鄉鎮企業停產倒閉,貸款沉淀成為壞賬鄉鎮企業停產關閉是農村信用社貸款沉淀形成的主要原因。改革開放以來,沿海開放城市經濟發達地區,通過大辦鄉鎮企業,使地方經濟有了長足發展,但有些鄉鎮企業由于沒有市場,產品沒有銷路,投入資金不足等原因,剛開工就得停產,造成貸款呆賬。③管理體制長期不順,官辦經營包袱沉重農村信用合作金融屬于互助合作性質,在管理體制上長期處于從屬的官辦性質,從而導致信用合作機構經營資產質量嚴重低下,負擔沉重。[2]④制度法規出臺滯后,維權收貸缺少依據隨著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化,國務院及立法部門先后出臺了多項金融法規,但針對農村信用社的法律法規少之又少。[3]⑤涉農貸款投放不足,也是農村信用社金融資產質量低下的一個主要原因由于農行與農發行分設,經營資金與政策資金分別由農行與農發行按照要求供應,但糧棉購銷部門在經營上往往很難分清資金使用,基層支行為了保證資金安全,干脆對糧棉收購減少貸款,從而給農村信用社收貸收息增加難度。⑥“三農”的社會保障體系沒有建立,農業保險弱化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和農業保險弱化,加上農村資金供給單一,從而使本身應由財政負擔的資金也被間接地轉化為金融機構的貸款需求。[4]⑦農村信用社自身經營、管理不善,違規操作嚴重一是違規購建固定資產。二是抵債糾紛難以了結。三是違規接收和處置抵債資產。四是違規辦理票據業務。[5]
2提高農村信用社金融資產質量的對策
提高農村信用社的信貸資產質量,必須防范與化解并舉,而防范是關鍵,也就是要首先優化增量,其次才是盤活存量。
2.1外部調節
2.1.1加大農業資金投入,確保農業增產增收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在于加大對農業資金的投入。國家在免農業稅,減輕農民負擔的同時,在制定國家信貸計劃,確定貨幣供應總量時,應增加農業貸款的計劃比例。應通過改進管理,加大其資金投放,最大限度地調動農民從事農業耕種的積極性,切實增加農民收入。
2.1.2下大力搞活鄉鎮企業,全面盤活信貸資金下大力發展鄉鎮企業是加快地方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6]當前清收盤活鄉鎮企業不良貸款,是降低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比例,改善農村信用社經營狀況的根本措施,要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等手段,切實加大清收盤活力度。同時,對那些投資少、見效快的涉農鄉鎮企業,要充分利用現有關停企業的廠房設備,適當增加部分啟動資金,把關停企業搞活,從而達到盤活不良貸款、降低不良貸款比例的資金管理目標。
2.1.3建立地方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剝離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資產國家成立了資產管理公司,對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進行剝離,這使農村信用社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并且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剝離對農村信用社的信用體系帶來很大的沖擊。因此,十分有必要建立地方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剝離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資產。[7]
2.2內部控制
2.2.1對貸款發放的決策程序也即貸款的審批過程進行控制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審批主要采取部門負責,集體(審貸委員會)審批。農村信用社有其自身的特點,應吸納其他銀行的優點,采取更靈活的審貸制度,針對不同的客戶和不同種類的貸款,制定不同的辦法。[8]
另外,在貸款發放的決策過程中,對行業、企業或項目的風險度的評估和識別至關重要。
2.2.2建立激勵和約束制度,把不良貸款“抓降”工作落到實處激勵機制是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和搞好其它工作的動力。具體來說包括四種激勵:一是精神激勵。二是崗位激勵。三是政策激勵。四是物質激勵。[7]
另外,做好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三查”工作,對貸款實施嚴格的跟蹤管理,同時內控部門要做好監督工作,對在貸款營運過程中違規違法現象要嚴加查處,發現問題要查到底,而對造成貸款損失、形成不良資產的,要實行嚴格的“問責制”,給予一定的處罰,按其過錯追究其一定比例的損失賠償責任。[8]
2.2.3全力清收盤活不良資產每一筆不良貸款,都有它具體的數額和形成的原因,要摸清底子,對數額、盤活清收難易程度分類排隊,設立臺帳,先易后難,分別采取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全力清收盤活。
2.2.4推進小額信貸試點,加快郵政儲蓄改革重視小額農貸,這是很多農村信用社用實踐得來的經驗,也是農村信用社生存和發展的必由之路。小額農業貸款,風險低,周轉快,可穩步提高農村信用社收入,還可從社會上廣泛吸收社員,增加農村信用社資本金,提高農村信用社抗風險能力。同時,努力把郵政儲蓄辦成社區性金融機構,有利于激活農村金融市場,進一步引導民間融資規范化發展。
2.2.5把好大額貸款發放關,加大對抵債資產的管理以資抵債是信用社對無法以貨幣資金收回的貸款,以信貸資產換取貸款企業或自然人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及無形資產,通過出售、轉讓所得價值或出租的租金收入抵償貸款本息的一種方法。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以債權變產權是化解現存不良資產的一個重要而有效的方式,是盤活不良貸款的重要手段??h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應當履行好切實的管理職責。在處置時既要堅持合規、公開、公平的原則,又要采取靈活多樣的處置方式,加速抵債資產的處置防止抵債資產隱性流失。[9]
2.2.6加強對票據置換的管理,關注新增貸款質量控制農村信用社經營和管理好央行票據置換的不良貸款,不僅會改善自身的經營狀況,而且可以增強其抗御風險的能力。[10]同時,必須高度關注和預警農村信用社完成“票據置換”之后的發展問題,使之沿著正確的軌道,實現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無論從近期的央行票據兌付來看,還是著眼于未來農信社的長遠發展,各級農村信用社都應從由資產負債規模管理向以風險為本、資本約束的經營理念轉變,更要重視對新增不良貸款質量的控制,以保證金融資產質量。
2.2.7建立和完善信貸市場退出管理制度農村信用社為了資金營運的安全,可以從一些信用度差、不良資產占比高的高風險信貸市場退出來,把有限的資金投放到優質客戶、優質市場中去,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這樣可以避免農村信用社高風險經營,也使政府認識到農村信用社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從而去改良自己所轄區域的信用環境和行政作風。
3總結
真正解決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產的問題,扶植農民使農村信用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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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陸磊.走在十字路口的農村信用社改革.南方金融.2005年第10期.
金融資產論文范文3
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的核算
某居民企業2008年4月8日購入居民企業——H公司股票8萬股,作為交易性投資,每股成交價格18元,其中1元是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現金股利。同時,支付相關稅費等交易性費用10萬元。所有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5月8日收到H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
一、會計處理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資產的股票、債券、基金,以及不作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確認金額,相關的交易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取得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資產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應作為應收款項。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公允價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交易發生的費用,借“投資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股利,借“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
1.購入股票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36萬元
應收股利8萬元
投資收益10萬元
貸:銀行存款154萬元
2.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8萬元
貸:應收股利8萬元。
二、稅務處理1.交易性金融資產購入成本
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規定,投資資產應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1)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2)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2.賬務的調整處理按上述例子來說,企業在購買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取得的8萬元應收未收股息和10萬元的交易性稅費應一并計入成本,支付的相關稅費等交易性費用不得沖減當期利潤。假設2008年企業利潤總額為100萬元,除交易性金融資產需要作納稅調整以外,無其他納稅調整項目,當年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1)計提當期所得稅時
借: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25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25萬元
(2)作納稅調整時
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2.5萬元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2.5萬元
本期實際繳納的所得稅=25+2.5=27.5(萬元)。
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和現金股利的核算
例:假如該企業從H公司購入的8萬股股票,在2009年3月份,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20.4萬元,2009年5月8日收到現金股利。2009年利潤總額為100萬元,除現金股利以外,無其他納稅調整項目,企業應進行以下賬務處理和納稅調整。
一、會計處理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日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時,借“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投資收益”科目。
收到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時,借“銀行存款”科目,貸“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
1.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借:應收股利20.4萬元貸:投資收益20.4萬元2.收到現金股利時借:銀行存款20.4萬元貸:應收股利20.4萬元。
二、稅務處理1.計提當期所得稅時
借: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25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25萬元
2.作納稅調整時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處理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2)征免稅的處理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細則規定,企業取得的利息收入和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應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但企業取得的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以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屬于免稅收入。所以,企業當期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應作納稅調減處理。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5.1萬元貸: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
5.1萬元本期實際繳納的所得稅=25-5.1=19.9(萬元)。
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計量的核算
例:假如2008年12月31日,該企業從H公司購入的8萬股股票,賬面價值為136萬元,公允價值為128萬元。當年利潤總額為100萬元,除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以外,無其他納稅調整項目,那么該企業應進行以下會計處理和納稅調整。
一、會計處理資產負債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企業年末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萬元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8萬元。
二、稅務處理《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
第五十六條規定:企業的各項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而歷史成本,是指企業取得該項資產時實際發生的支出。
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因此,該企業年末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1.計提當期所得稅時借: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25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25萬元
2.作納稅調整時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2萬元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2萬元本期實際繳納的所得稅=25+2=27(萬元)。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的核算例:假如截至2010年2月28日,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為128萬元,公允價為152萬元。3月18日,該企業從H公司購入的8萬股股票以184萬元的價格出售,銷貨款通過銀行存款收訖,當年實現利潤總額為100萬元,除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和2月底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以外,無其他納稅調整項目,在不考慮稅費的情況下,該企業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和納稅調整?
一、會計處理
企業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將處置時的該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或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按差額,貸或借“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借或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或借“投資收益”科目。
1.出售H公司股票時
借:銀行存款184萬元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36萬元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6萬元
投資收益32萬元
借:投資收益32萬元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2萬元。
二、稅務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規定:企業轉讓財產的收入應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
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還規定: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
而投資資產應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因此,企業轉讓股權的計稅成本應為購入時支付的全部價款即154萬元,財產轉讓收入應為30萬元(184-154),企業計入當期利潤的收入為32萬元,應調減當期所得額2萬元。
1.2月份資產負債表日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6萬元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6萬元
2.資產出售時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0.5萬元
貸: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0.5萬元
3.計提當期所得稅時
借: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25萬元
金融資產論文范文4
1、資產定價功能。
投資銀行擁有卓越的專業研究分析能力,能夠幫助投資主體對投資對象進行價值判斷,并以此來幫助投資主體發現價值和創造價值。資產定價功能是由投資銀行的承銷業務及一些融資服務和并購重組服務來實現的,其定價的準確性決定了投資的風險性,如果定價過高,投資銀行很可能會面臨包銷風險;如果定價偏低,投資主體很可能會利益受損。在企業并購活動中,資產定價功能也體現出一定程度的價值發現功能,企業產權交易的背后,往往都基于價值的發現。
2、金融創新功能。
從華爾街的金融活動中,我們不難看出投資銀行是最具創新活力的主體,在金融產品創造中衍生出了很多金融產品,這在美國次貸危機之前體現的淋漓盡致,創新過度也是引發次貸危機的一個重要因素。無論是發行的債券、股票,還是衍生的金融工具,無一例外,都是由投資銀行創造出來的,這些不斷創新的金融工具不僅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資選擇,也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風險控制機制,只要將其規范化、標準化,就可以在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
3、價值增值功能。
價值增值是現代金融中介發展的主要驅動力,也備受現代金融中介理論重視,投資銀行的價值增值功能是建立在資產定價和金融創新功能基礎上的,投資銀行通過創造金融產品、提供金融服務以及對資產的風險收益進行組合來實現價值增值。在現代金融體系中,投資主體所面對的財富主要表現為虛擬的資產形式,投資者擁有處置這種虛擬資產的權利,但是,由于這種虛擬資產具有不確定性,投資者的權利也就存在不穩定性,因此,投資者有必要對手中的虛擬資產進行評估,既要能夠確保資產升值又要保證將風險降到最低。
二、金融資產價格泡沫
在金融市場發展的過程中也伴隨著資產價格泡沫以及由資產價格泡沫引發的金融危機,2008年的美國次貸危機就屬于資產價格泡沫危機,再往前推,還有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和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機等,這些資產價格泡沫危機都體現出一個共同的特征,都是由于市場預期狂熱,導致資產價格被高估,而當市場相應地做出回調時,危機就發生了。泡沫是用來描述資產價格暴漲暴跌的現象,這也是資產價格波動中的必然現象。資產價格的波動是常態,只要資產價格不等于其基礎價值就存在泡沫,資產價格泡沫有多種存在方式,如泡沫消失、泡沫破滅、泡沫被市場零容忍而繼續存在等,如果資產價格嚴重偏離其基礎價格,并且不斷擴張,就很可能導致泡沫破滅,進而釀成危機,但在現實中,這種情況也很少見,泡沫破滅屬于小概率事件。就我國當前股票市場的波動狀況來看,滬深兩大指數的波動趨勢大體上保持一致,在金融危機之前,滬深兩大股市上漲勢頭強勁,催生了較大幅度的股價泡沫,而在金融危機后,這些泡沫也得到了釋放,在大規模的資金救市下,我國股市目前又重新恢復了生機。
三、投資銀行對金融資產價格的影響
投資銀行在金融資產價格泡沫形成過程中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投資銀行功能的發揮對金融資產價格泡沫的生成會產生非常重要的影響。在此,我們將通過模型建構來分析一下投資銀行功能與資產價格泡沫的關系。
1、如果噪聲交易者購買風險資產的比重較大
從投資銀行得到的信息較多,且資產銀行的資產定價不準確,風險資產價格明顯偏離基礎價值,這時,資產價格泡沫也就越大;反之,資產價格泡沫就會越小。
2、如果噪聲交易者對投資銀行比較信任
從投資銀行得到的信息較多,且資產銀行的資產定價比較準確,風險資產價格就會趨向基礎價值,這時,資產價格泡沫很難出現。
3、如果投資銀行向噪聲交易者提供的信息不準確
噪聲交易者就會失去對投資銀行的信任,從而轉向增加對其他渠道的信息獲得,這時,噪聲交易者的判斷誤差會更大,風險厭惡度也會增加,資產價格將持續低于基礎價值,資產價格泡沫的危險將會越來越大。
4、如果投資銀行向噪聲交易者提供的信息較為準確
投資銀行能夠維持較為準確的資產定價和價值增值,為投資者降低風險,噪聲交易者的投資行為也會更趨理性,風險厭惡度就會降低,這時,投資銀行還可以進行合理、有效的金融創新,對資產價格的上升起到抑制作用,從而也降低了金融資產價格泡沫的危險。
5.如果基礎價值發生變動
而投資銀行有沒能及時做出反映,噪聲交易者就會失去價格引導,資產價格同樣會偏離基礎價值,這時投資銀行的功能已經缺失,發生資產價格泡沫的危險更大。
四、結論
金融資產論文范文5
摘要:房地產信貸是銀行信貸業務的重要內容之一。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國家有關部門就加強金融宏觀調控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出臺了一系列措施。因此,加強對房地產投資風險的分析和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具有特定的現實意義。本文分析了房地產投資的風險,揭示了房地產金融投資風險的成因,并提出了銀行房地產信貸的風險防范措施,在房地產金融風險防范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關鍵詞:風險防范房地產信貸銀行業
房地產是我國國民經濟中一個重要的支柱產業,它的發展對于發展經濟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拉動相關行業發展、擴大內需等都產生著極為重要的作用,房地產信貸又是一項充滿風險的業務。因此,如何規避金融風險、積極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地向前發展,將是我國當前十分重要的任務。
一、銀行房地產信貸過程分析
1、地產開發階段。承擔土地一級開發的有土地儲備中心、土地出讓單位、項目公司以及土地出資(合作)者。這三類單位都有銀行貸款介入,他們的還貸資金又主要來源于土地轉讓。
2、房地產開發階段。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主要來源于自籌資金、國內貸款、外資、債券及其他。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貸款后,將部分資金支付給地產一級開發商,這也使銀行對地產開發階段的貸款收回。房地產開發企業通常將工程分為一期、二期、三期等,啟動項目后著力開發一期,在取得銷售許可證等“五證”齊全后預售商品房,獲得預售收入并用該資金開發二期,實現循環開發。
3、房地產銷售階段。銀行向購房者提供按揭貸款等服務,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取得的銷售收入支付建筑安裝企業的代墊資金和對項目開發貸款進行還貸,銀行通過回收購房者還貸資金實現整個房地產信貸資金的“回籠”。
二、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揭示
結合以上銀行對房地產信貸過程,銀行可能遇到風險如下。
1、項目合法有效性風險。由于房地產和其他行業的差異,這一業務既有房地產企業(借款主體)的資質管理——保留行政審批的項目,還有項目本身的合法有效性,大部分項目都是保留行政審批的,尤其是進行規劃的審批很普遍,所以存在較大的政策性風險,這體現在房地產項目的地產一級開發階段和項目開發階段,這類風險發生最為顯著的是工業園區的房地產開發項目。
2、市場風險。房地產項目的市場定位往往成為市場風險的主要決定因素,其中價格和當地對該同類項目的供需情況是衡量市場風險的主要參考指標。這類風險主要體現在銀行對項目的審貸初期和房地產項目的銷售階段,易受該行業經濟“泡沫”的影響,海南房地產“泡沫”的破滅至今讓人記憶深刻。
3、項目質量風險。由于房地產項目按揭時間較長,在此期間容易滋生許多不確定性風險因素。其中項目的工程建設質量相對容易監控,而項目的選址、項目類型、物業配備等將會在長時間影響項目質量,從而給銀行帶來相應的信貸風險。這類風險體現在房地產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和項目的周圍經濟環境上。
4、經濟風險。經濟風險主要指房地產上游行業的風險傳導,例如原材料價格的上漲將會加大房地產開發的經營成本,甚至推動房價的上漲,給市場帶來許多不確定性。此外,國民經濟總量的發展和人們消費水平都將影響到房地產的需求市場。由于房地產的行業特性,其受經濟環境的影響因素較多。
5、政策性風險。對房地產而言,其政策性風險主要指貨幣政策、財政政策、政府對房地產的產業政策等其他相關政策的影響。
三、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防范措施
1、政府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能力。政府要增強對房地產宏觀調控的前瞻性和科學性,改善對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完善調控手段,提高調控能力,促使房地產業穩定、健康、有序地均衡發展,防止大起大落,防范房地產泡沫的產生。為此,必須首先加強房地產市場的統計工作,完善全國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建立健全全國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體系。通過全面、準確、及時地采集房地產市場運行中的相關數據和對影響市場發展的相關數據進行分析、公布,政府可以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我國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并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控和指導,以實現對我國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的預警和對房地產投資、消費的引導。
其次,政府要設計合理、嚴密的房地產稅制,引導土地持有者合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抑制土地的過度投機。比如對土地空(閑)置征稅,以鼓勵持有人積極投資開發,提高囤積投機的成本;征收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能有效地抑制土地投機,且能將由社會引起的土地增值通過增值稅的形式部分返還給社會,體現了社會公正。征收土地保有稅,以刺激土地供給等。
2、發展多元化的房地產金融市場。我國應當大力發展多元化的房地產金融市場,形成具有多種金融資產和金融工具的房地產二級金融市場,以達到分散銀行信貸風險的目的。房地產對于銀行的依賴性過大,不利于自身發展,同時商業銀行過度的房地產貸款,有悖于商業銀行的“三性”原則。因為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吸收社會存款,而將這部分資金投向期限較長的房地產項目不符合銀行資產流動性、安全性的要求,容易造成清償危機,產生金融風險。在成熟規范的市場中,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融資不僅僅有債權融資和股權融資兩種基本形式,在一級市場以外,還應存在著發達的證券化二級市場。在這個二級市場上,各種房地產金融工具同時存在,包括投資基金、信托證券、指數化證券等等。房地產證券化可以促使房地產經營專業化,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
3、房地產企業要提高自身的抗風險能力。房地產企業自身應增強管理能力、市場競爭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和誠信度,提高抗風險能力。作為資金密集型產業,房地產業的規模經濟效應較其他行業尤為明顯。規模小的開發商的單位成本居高不下,在廣告策劃、營銷推廣、環境改造、配套設施、物業管理等方面規模較大的公司占有明顯優勢。此外,規模大尤其是具有較強現金實力的開發商在選擇項目最佳開發時間上也具有主動權。因此,房地產業內部適度的資本集中,能有效地節約房地產開發和經營成本,提高抗風險能力。
4、銀監會要充分發揮監管作用和服務功能。銀監會應加快發揮在社會信用基礎和市場誠信制度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監管手段,提高監管能力,充分發揮其監管作用和服務功能。激勵誠信行為,促使各經濟主體在日常信用活動中養成守信習慣,彼此建立起互信、互利的信用關系,確立失信成本遞增的違約制裁機制,嚴懲欺騙和違約行為,在全社會范圍內營造起誠實守信的氛圍和環境,促進金融穩定。
5、提高商業銀行的風險防范能力。商業銀行自身應加強管理,提高風險防范能力。首先,商業銀行要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指標體系,建立和擴大房地產市場信息來源,及時關注各地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變化情況,提高對房地產市場發展形勢的分析預測能力;要加強產業政策研究,制訂與產業政策相互協調的房地產信貸政策;要加強對房地產行業周期波動的研究,防范市場風險于未然。其次,信貸從業人員必須樹立牢固的風險意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意識,在調查環節盡職盡責,認真做好貸前調查工作,及時分析信貸業務的客戶風險和經營風險,研究信貸風險防范措施。
信貸審批人員應在審批環節嚴格把關。
一是分析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宏觀政策;
二是分析項目投資資金組成的合理性和來源的可靠性,項目資本金比例是否達到國家規定的比例,自有資金是否到位,部分銷(預)售收入作為投資來源是否可行等;
三是分析項目總投資的合理性,如建安成本是否過高等;
四是分析項目的合法合規性,結合“四證”分析有無超規劃、超容積率等情況;
五是分析項目抗風險能力,結合成本、凈現金流量、投資收益率、敏感性因素分析等指標進行分析;
六是分析項目的市場前景及其競爭力,要結合產品價格、項目所在地的位置、規劃布局和建筑設計、開發商的品牌等因素分析;七是分析擔保措施,抵押物是否足值、變現能力是否強,保證人保證能力如何等;八是分析企業的財務狀況、資信狀況、開發經驗、經營管理能力和風險意識及風險控制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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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論文范文6
資產證券化會計制度的完善與否,雖然不能左右資產證券化交易的發展,但對其影響不可低估。因此,本文試就資產證券化業務涉及到的有關會計問題進行探討。
關鍵詞:資產證券化;會計要素定義;會計確認
一、資產證券化的概述
(一)資產證券化的定義
1977年,美國投資銀行家萊維思.瑞尼爾,論文在一次同《華爾街》雜志的記者討論抵押貸款轉手證券時,首次使用了“資產證券化”這個詞,以后資產證券化就在金融界開始流行起來了。
美國證券和交易委員會下的定義是:“資產證券是指主要由現金流支持的,這個現金流是由一組應收帳款或其他金融資產構成的資產池提供的,并通過條款確保資產在一個限定時問內轉換成現金以及擁有必要的權力,這種證券也可以是由那些能夠通過服務條款或者具有合適的分配程序給證券持有人提供收入的資產支持的證券?!?/p>
目前國內學者使用較廣泛的定義是:“資產證券化(As—setSecuritization),是指把缺乏流動性的,但能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的現金流量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及收益要素進行分離和重組,進而轉換成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p>
(二)資產證券化的理論基礎
通過資產證券化過程使不流動資產能夠得以流動,主要依賴于三個機制:資產組合機制、破產隔離機制、信用增級機制。
1.資產組舍機制
資產證券化的核心問題是“對各種待資產化的資產(債權)中的風險和收益進行分解和重組,使其定價和重新配置更為有效,從而使參與各方均受益”。資產證券化的這個功能首先是通過資產組合機制實現的。對某項資產來說,其風險和收益往往難以把握,如提前償付或到期不還。而對于一組資產,情況就不同了,根據現代證券投資組合理論,整個資產組合中的風險收益變化會里現一定的規律性。因此,通過整個組合的現金流量的平均數做出可信的估計,可以有效地規避組合中資產的提前償付風險、信用風險等。
2.破產隔離機制
在構造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時,證券化結構應能保證發起人的破產不會對特設機構的正常運營產生影響,碩士論文從而不會影響對資產擔保證券持有人的按時償付,這就是資產證券化的破產隔離機制。這一機制發揮作用的前提是證券化資產從發起人到特設機構的轉移必須是真實銷售。資產轉移可以被視為真實銷售和擔保融資。如果資產在發起人和特設機構之間的轉移被認定為豐日保融資,則發起人必須以自己的全部資產為償付擔保。當出售者遇到破產或清算時,已轉讓的資產就有遭受牽連的風險,影響本息的償付,投資者的利益就受到了發起人的破產風險的影響。但如果資產的轉移被認定為“真實銷售”,則發起人就能實現資產的表外處理。當發起人破產時,該資產不作為破產財產,從而使資產擔保證券的投資者利益不受發起人破產的影響。
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破產隔離機制進一步降低了投資者的風險被限定在證券化的資產中,而不受發起人破產的影響。
3,信用增級機制
信用增級機制是資產證券化交易得以成功的重要保證。信用增級是用于確保發行人按時支付投資利息的各種有效手段和金融工具的總稱,信用增級就是使投資者不能獲得償付的可能性最小。
二。資產證券化有關會計要素定義
在進行會計確認之前必須保證某項經濟事項符合相關會計要素定義。資產證券化的操作對象是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舉例說明:甲出售一組應收賬款給SPV,甲保留對資產服務的權利,SPV要求附帶對應收賬款不能收回的擔保限額,即甲以這組應收賬款為基礎資產簽訂擔保合約,則甲在應收賬款表外化的同時,其資產負債表上會出現一筆服務資產和按合約確定的擔保負債,郎甲的資產負債表上產生了新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SPV的資產負債表上相應產生有擔保合約確認的新金融資產。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頒發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對金融工具、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給出了明確的定義:
1.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指形成一個企業的金融資產并形成其他單位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
2.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指下列資產:(1)現金;(2)持有的其他單位的的權益工具(3)從其他單位收取現金或其它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醫學論文(4)在潛在有利的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權利;(5)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權利,企業根據該合同將收到非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6)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權利,但企業以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換取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權利除外。權益工具,指能證明擁有某個企業在扣除所有負債后的資產中的剩余權益的合同。
3.金融負債。金融負債,指下列負債:(1)向其他單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2)在潛在不利的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3)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義務,企業根據該合同將交付非吲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4)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義務,但企業以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換取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義務除外。其中,企業自身權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將來收取或支付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合同。
隨著金融創新的衍生工具的日益繁榮,傳統的資產概念變得越來越模糊,運用這一寬泛的概念不能做到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因此新會計準則將金融衍生工具表外業務表內化,改變了我國長期以來衍生金融工具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
三.資產證券化相關會計確認問題
從會計要素的確認方面看:所謂確認是“指在效益大于成本及重要性原則的前提下,將某一項目作為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等正式列入某一具體的財務報表的過程”。對證券化的資產的終止確認問題是資產證券化會計的核心問題,即資產證券化是“真實銷售”,還是有擔保的融資。這決定了證券化的資產作表外處理,還是表內處理,對發起人意義重大。
(一)“擔保融資”和“銷售”確認分別對會計報表帶來的影響
如果該項資產證券化交易被確認為融資,發起人在資產負債表上繼續將證券化的資產確認為一項資產,通過證券化募集的資金確認為負債,其交易成本作為資本性支出;如果該項交易被確認為銷售,轉讓的資產移出資產負債表,得到的現金及其它與轉讓資產無關的資產作為銷售收入,產生的新業務是銷售收入的減項,并同時確認相關損益。
(二)兩種會計確認模式:風險與報酬法與金融合成法
1.傳統的確認方法——風險與報酬分析法
風險與報酬分析法是典型的資產證券化業務會計確認方法。根據該方法,“金融工具及其所附屬的風險與報酬被視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因此,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只有轉讓了相關資產組合所有的風險和收益,證券化交易才能作為銷售處理,所獲得的資金作為資產轉讓收入,同時確認相關的損益;否則,如果發起人還保齠出售資產的部分風險和收益,則該資產不能做銷售處理,而繼續留在資產負債表上,同時將現金流入視為以此資產為擔保的負債”。該方法適用于資產證券化產生初期交易較為簡單時的會計處理隨著金融創新的層出不窮,證券化交易過程曰益復雜。
風險與報酬分析法暴露出本身的缺陷而不能正確反映經濟實質,具體表現在:
(1)證券化交易過程中,多項復雜的合約安排使得控制權與風險、收益相分離,并以各種相互獨立的衍生金融工具為載體,分散給各方。在風險與報酬分析法下,職稱論文交易就不能視為銷售,發起人就達不到改善資本結構降低資產負債率的目的。
(2)風險與報酬分析法導致人們對具有相似的經濟實質的財務活動做出了不同的會計處理。例如,發起人與證券持有人達成協議,承諾對證券化資產的信用損失,提供其面值10%的擔保。由于擔保合約的存在,使得發起人仍被認為保留有證券化資產的相當部分的風險與報酬,因而全部證券化資產仍繼續被確認在其資產負債表中。相反,如果發起人轉讓全部證券化資產,而向某一獨立第三方購買上述相同比例的信用擔保。則其確認證券化資產的出售業務,同時只需對面值的10%部分確認為擔保負債。
2.會計模式的改進與創新一—金融合成分析法
1996年6月,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頒布了第125號準則:《金融汝產轉讓與服務以及債務解除的會計處理》,該準則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承認以合約形式存在的金融資產具有可分割性,各組成部分在理論上都可以作為獨立的項目進行確認。按照這種方法,金融資產轉讓過程中,應該將已確認過的金融資產的再確認和終止確認的問題與資產轉讓合約所產生的新的金融資產的確認問題嚴格區分開來。具體來說,已確認過的金融資產的再確認和終止確認能否視作銷售來處理要看其控制權是否已由轉讓方轉移給受讓方,而非看其交易形式,轉讓方保留的風險和報酬可視作轉移合約的產物,可按新金融資產和負債加以確認,這樣就能與移出資產的終止確認區分開來分別處理。財政部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IAS39,也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對金融資產的轉讓加以確認。一項轉讓者失去控制權的金融資產轉讓(全部或部分)應確認為銷售。
新準則對資產證券化的確認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體現會計的實質終于形式原則。
3.風險與報酬分析法與金融合成分析法的比較
當交易的結果導致發起人的金融資產發生轉移時,兩種方法的確認結果不同。仍沿用前述的甲出售應收賬款給SPV的例子,甲保留對資產服務的權利,SPV要求附帶對應收賬款不能收回的擔保限額,即承擔了壞賬損失的相應風險。按照金融合成分析法,甲應終止確認這組應收賬款,同時按照合約確認相應的壞賬損失擔保負債;另一方面,SPV由于獲得了應收賬款的控制權,直在資產負債表上確認這筆資產,將甲提供的擔保合約確認為一筆金融資產。但按照風險與報酬分析法,由于甲仍保留了應收賬款的壞賬損失風險,應在其資產負債表上繼續確認這筆資產,而把得到的現金時作一筆擔保負債。在金融合成分析法下,更偏向
于把證券化資產作表外處理,同時對由此產生的新金融資產和負債及時加以確認和計量。
由此可見,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反映資產證券化交易的實質,更能適應金融創新的發展,是證券化會計處理的發展方向。但金融合成分析法也有一些不足:表外處理時,會計報表可能不能全面、充分地反映發起人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且容易成為其操縱利潤的工具。掩蓋債務,虛增利潤,這將不利于企業的正常、持續的經營,且會損害投資者的利益?!鞍踩弧惫敬笏潦褂觅Y產證券化等金融創新工具從事表外融資,高估利潤,低估負債,是其破產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結語
綜上所述,新會計準則已經填補了在指導、規范資產證券化交易方面存在的空白。我國通過借鑒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相關規定,并結合我國關于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有關設想,順應我國金融市場蓬勃發展和新的金融工具不斷出現的形勢已將金融衍生工具會計所需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則制定出來,將基本框架建立了起來。這是我國會計理論和實務發展的一大進步,在與國際接軌方面也更加完善。相信當操作指南出臺之后,資產證券化的會計處理將正式進入實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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