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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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范文1

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0年7月1日成立以來,在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重視和正確優秀領導下,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得到各級黨委、政府的肯定,獲得XX省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XX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先進集體和XX市扶殘助殘先進集體等多項榮譽,為打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就近年工作和有關情況向大家作一下匯報:

一、近年工作回顧和主要做法

(一)建立機構,進一步加強隊伍和網絡建設。積極發揮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員的社會作用,今年4月,成立XX市法律援助志愿團,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為主導,法律服務隊伍為主體,社會志愿者為補充的工作網絡和格局。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法律援助工作,先后成立了維護國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民營企業維權中心、消費者協會法律援助站以及殘疾人、老年人、婦女法律援助站等,共6個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機構與有關部門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實行掛鉤聯系工作制度,有關律師所設立咨詢接待日,定期到殘聯、婦聯援助站實行咨詢服務,由專職律師值班,促進援助站工作有序開展。

(二)狠抓辦案,切實維護黨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來,共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677起,且每年援助案件呈增長趨勢;“12348”協調中心解答咨詢電話10022個,接待群眾來訪2604人次,分流解決糾紛125起。先后參與了“3·25”XX段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白石“10·29”重大火災事故等突發性、的處理,為維護社會穩定和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做出積極努力,備受媒體和社會的關注。

(三)注重宣傳,努力擴大法律援助的社會影響。在《法律援助條例》頒布后,積極開展“為了正義和公平——法律援助在XX”系列活動,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如開展法律援助宣傳咨詢活動、發放宣傳資料、設立網上宣傳欄、在《XX日報》設立專欄等形式,加強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宣傳。并對法律援助的范圍、條件和程序進行公示,為弱勢群體維權指明方向和途徑。另外,加強橫向協調配合,與《XX日報》進行互動,對群眾向該報投訴的重大疑難糾紛,凡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而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市法律援助中心無償提供服務,擴大了法律援助的社會影響,增強了廣大公民的維權意識,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四)開辟“綠色通道”,積極拓寬法律援助途徑。根據低保對象的具體情況,于*5年4月向XX鎮的近400戶低保對象發放了首批法律援助卡。今后,執卡者無需經濟狀況證明,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切實解決困難群眾請律師難、打官司難的問題。開辟外來民工法律援助的“綠色通道”,積極為民工解決工資拖欠、工傷賠償補助、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等糾紛,最大可能地保證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民工得到援助。在*4年受理的50件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外來民工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就有25起,其中已辦結外來民工援助案21件,挽回各種經濟損失60多萬元。

(五)探索進取,不斷推出便民利民新舉措。一是擴大案件受理范圍,由過去的刑事辯護、工傷事故發展到勞資糾紛、交通事故賠償、撫養糾紛等全方位的服務。二是不斷完善辦案質量監控體系,建立聽庭、辦案質量檢查、重大疑難案件討論等多種制度。三是采用“以獎代補”的方法,激勵法律服務工作者多辦案、辦好案,使群眾滿意,讓政府放心。四是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務,2名援助律師被聘為市政府法律顧問,另外,援助律師積極參與市接待日活動和擔任社區法律顧問,“148”中心還在市聯合接待中心設立法律咨詢窗口,切實發揮法律援助維護社會穩定的職能作用。五是實行民事訴訟風險告知制度,XX市法律援助中心專門制作了《民事訴訟風險提示書》,使當事人知曉民事訴訟風險,以利于維護其自身的合法利益。

二、*5年工作重點與近期規劃

1、抓好網絡和隊伍建設,繼續擴大法律援助社會覆蓋面。準備在現有6個法律援助站的基礎上,在XX4個鎮建立法律援助站,更好地拓展法律援助渠道,為群眾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繼續在全市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已取得律師資格的社會人員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增強法律援助志愿團力量(現有39人)。。

2、繼續發放法律援助卡,方便弱勢群體上門求助。在XX二個貧困鎮和四大集鎮繼續發放法律援助卡,為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3、突出重點,及時提供優質服務。關注社會熱點、難點,主動為房屋拆遷補償、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法律援助范文2

法律援助制度是指由國家設立專門機構,為經濟困難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減免費用提供法律援助的一項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項造福社會、造福人民的崇高事業,其實質是法律扶貧、扶弱,它使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實現自己的法定權益,積極開展法律援助,既是黨和政府的重要職責,也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據測算,因為經濟的嚴重短缺,我省每年需要提供法律援助而實際得到援助的只有四分之一,許多糾紛和案件不能及時得到法律援助,困難群眾訴訟難的狀況還難以在較短的時間里有根本改變。它是國家以法律化、制度化的形式為某些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的減費的法律幫助,以保障其利益得以實現的一項法律制度,是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司法救濟制度。

一、我國法律援助的概況

1994年,司法部首次公開提出建立法律援助的設想,并在北京、上海等城市開始了試點。1996年頒布的《刑事訴訟法》、《律師法》以國家立法的形式對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作出了明文規定,標志著這一制度在我國的真正確立。

(一)法律援助制度的對象是我國法律援助制度建立的最重要的依據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我國對法律援助對象的規定有以下特點:①對象相對廣泛。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法律援助條件的都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與簽訂法律援助司法協議的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符合條件的,也可申請獲得法律援助。②有關特殊對象的規定,體現了對最需要幫助的人優先照顧原則。凡盲、聾、啞、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沒有委托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沒有委托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刑事案件中外籍被告人沒有委托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不受經濟條件的限制,獲得法律援助。2、法律援助的主體實施法律援助制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得以平等實現,是政府應盡的義務。從這個意義上說,法律援助實施主體應該是國家。事實上,法律援助制度的具體實施主體是以律師為主的法律工作者。我國與多數國家有所不同,法律服務隊伍除律師以外,還有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因此,我國法律援助制度的主體就是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3、法律援助的組織形式我國的法律援助基本形成了兩種模式:①是建立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專職律師和由中心指派的社會律師共同承擔法律援助業務;②是全部由社會律師提供法律援助業務,或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或律師事務所自行受理,然后到法律援助中心備案并申請經費。由于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國尚處于探索階段,因此允許兩種模式同時存在。

(二)我國法律援助的困境

1、立法困境。隨著法律援助制度在中國迅速發展,我國法律援助制度的立法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展,許多地方已經通過行政法規和地方立法的形式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但從總體上看,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尚處于萌芽階段,立法工作還處于零亂無序狀態,對法律援助制度仍缺乏明文規定。

2、機構困境。①法律援助機構未形成統一模式,缺乏規范性。各省、市法律援助活動各具特色,法律援助各種模式并存。②法律援助機構職能不明確。自從1997年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后,省一級法律援助機構的工作就成為了首要工作,但是,省一級專門機構大多是法律援助監督指導、協調的機構,并非具體實施機構,而地方雖然掛了法律援助機構的牌子,卻沒有專門人員開展工作,形同虛設。

3、資源困境。①人力資源困境。一是數量不足,提供法律援助的人員必須熟知法律,有豐富的辦案經驗,而我國符合這樣標準的人員即法律援助的主體主要是律師,從數量上看,我國職業律師還不到全國總人口的萬分之一。二是素質不高。由于經濟、、文化發展的差異,法律服務資源在地域分布上呈現出不平衡性。②資金資源困境。一是資金來源沒有明確規定。雖然相關法規將國家財政撥款作為法律援助資金的主要來源,但沒有規定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因而不能建立起國家對法律援助的最低經費保障機制。二是資金不足。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不很發達,國家和許多地方財政拿不出充足的經費投入到法律援助事業中去。財力的不足,了法律援助制度的發展。

二、我國法律援助中的明確規定為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奠定了基礎

1996年3月17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34條規定:“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這是在我國立法史上首次將“法律援助”明確寫入法律,是我國法律援助制度建設一個重要里程碑。1996年5月15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對法律援助的有關內容作了專章規定,《律師法》第六章規定:“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是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法律援助,律師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盡職盡責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報國務院批準,”這些規定明確了公民獲得法律援助范圍和律師必須依法承擔的法律援助義務,并為制定法律援助的專門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礎。

三、中國法律援助制度的架構、申請援助的條件、實施主體、資金來源

1、在國家一級建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統一對全國的法律援助工作實施指導和協調。

1997年5月26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北京正式成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負責對法律援助作進行業務指導,制定全國性的法律規章制度、中長期發展計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協調全國法律援助工作事宜,開展與國外法律援助團體及人士的交流活動等等工作。同日,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成立,中國法律援助是基金會的主要職責是募集、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基金,宣傳國家的法律援助制度,促進司法公正。其基金來源主要包括國內社團、、商社及個人捐贈和贊助,基金存入機構發取的利息,購買債券和企業股票等有價證券的收益等。

2、在省級地方建立省、自治區法律援助中心,對所轄區域內的法律援助工作實施指導和協調。

3、在地、市(含副省級)地方建立地區、市法律援助中心行使對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和組織實施的雙重職能。

4、在具備案件的縣、區地方建立縣、區法律援助中心具體組織實施本地的法律援助工作,不具備建立法律援助機構條件的地方,由縣、區司法局具體組織實施法律援助工作。

中國法律援助的三個專業實施主體是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律師主要提供訴訟法律援助(包括刑事辯護、刑事和民事訴訟等)和非訴訟法律援助;公證員主要提供公證事項的法律援助;基層法律工作者主要提供法律咨詢、代書普通非訴訟事項的幫助等簡易法律援助。中國法律援助有三個基本資金來源,政府出資、社會捐贈及行業奉獻(主要指義務辦案)。

四、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國現行社會關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法律援助范文3

**作為一個經濟欠發達的大縣,總人口118萬人,其中農業人口96萬人。在這樣一個人口眾多,且經濟相對貧困的農業大縣,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近幾年,**司法局結合實際,找準法律援助工作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結合點,積極探索創新,推進法律援助工作深入開展,充分發揮了法律援助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作用。為了更好的拓展法律援助網絡,20xx年7月,在全縣37個鄉鎮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將法律援助工作建設成為司法行政部門服務基層和諧社會的平臺?;仡檸啄陙淼墓ぷ?,我們主要的做法是:

一、強化服務意識,重視思想建設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首先要在思想上樹立為人民服務的理念,樹立起維護公平正義的思想。為了加強思想建設,盤

縣法律援助中心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嚴格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在思想上保持一致,在

行動上認真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和《**省法律援助條例》。為能讓更廣大的人民群眾了解法律援助事業,**司法局每年都要組織人員下到鄉鎮進行宣傳,以便讓更多的人能對法律援助有深入的了解,讓他們求助有門,維權有路。同時,**法律援助中心還專門開通了“12348”法律服務專線電話,負責解答群眾涉法、涉訴方面的咨詢?!?0xx年3月7日 ,**司法局利用全縣政法工作會議召開之際,由政府副縣長**同志發起倡議,在會議中心舉行了“為實現公平和正義——法律援助在**”大型募捐活動,參加會議的350余名政法干部積極響應、踴躍捐款。**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對這次活動進行了大量的宣傳報道,為**的法律援助宣傳和公民的法律意識的提高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二、爭取政府支持,重視硬件建設

法律援助作為一項民心工程,其對象是弱勢群體,其目的是維護這一群體的合法權益。而不同于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是有償服務,但要保證法律援助工作的順利開展,必要的經費保障是必不可少的。為能保證基本的辦案經費,**司法局積極爭取縣政府的支持,將法律援助經費列入了每年

的財政預算,從20xx年至今,縣政府每年撥給6萬元的法律援助經費。正是因為縣政府對這一工作的大力支持,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上了新的臺階。如今,**法律援助中心現有行政編制人員2名,事業編制人員3名,由原來的無獨立辦公室到現在獨立的兩間辦公室(辦公室和接待室各一間),開通了“12348”專線電話,配備了兩臺電腦、一臺打印機及文件柜等辦公設備。為我縣法律援助事業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三、嚴格規范管理,確保辦案質量

**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伊始,就清醒的認識到規范化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能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道路。**法律援助中心相繼制定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例如:《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審查、指派程序規則》、《接待咨詢登記制度》、《接待來訪規則》、《投訴制度》、《重大疑難案件集體討論制度》、《首問責任制度》、《服務承諾制度》、《**法律援助經費管理辦法》等。對整個工作的程序作出規定,使各項工作的開展得到了制度的保障。在針對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過程進行統一管理,嚴格按照統一受理、統一審查、統一指派、統一監督的“四統一”原則。這既保證了辦案質量,也杜絕了亂向受援人收取費用的情況,因對辦案質量進行了有效的監督,消除了受援人認為免費提供法律援助是否存在援助工作人員敷衍了事的疑慮。同時也提高了援助 工作人員的辦案質量和辦案水平,在群眾中信譽度良好,滿意程度提高,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信任,至今沒有任何投訴現象發生。

隨著**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逐漸走上正規,辦案數量也不斷上升,20xx年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81件,其中民事案件5件,20xx年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98件,其中民事案件6件,20xx年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85件,其中民事案件16件,20xx年乞今為止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民事案件20件。

**法律援助中心十分重視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特別是工傷事故問題,是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點。 20xx年4月19日 ,一個手拄雙拐的年輕人來到**法律援助中心辦公室,中心工作人員經了解得知,這個名叫**的年輕人是從**來打工的,于 20xx年3月2日 在磚廠下料崗位工作時被滾機夾斷右腿。事發后,磚廠將**送到醫院截肢后見傷勢嚴重,就不再支付任何醫療費用,而**家庭情況極為困難,根本無力支付以后的醫療費用,在傷勢剛剛穩定后就被迫出院,無奈之下,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請求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了兩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辦理此案,先是幫助其申請工傷認定,同時協助**進行了傷殘等級評定。在此期間,承辦人員兩次到磚廠協調此案 ,但磚廠老板都不見面,曾多次打電話威脅承辦人員,但這并沒有嚇住我們的承辦人。磚廠老板在工傷認定確認**屬于工傷后向縣法院起訴不服勞動部門的工傷認定,對縣法院的判決不服又向市法院起訴,直到

法律援助范文4

一、開展檢查活動的目的和意義

法律援助制度創建以來,特別是隨著《法律援助條例》的頒布實施,在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我市法律援助各方面工作取得長足發展,法律援助的政府責任得到進一步落實,經費保障水平明顯提高,人員隊伍不斷壯大,法律援助滿足社會需求的能力顯著增強,為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了貢獻。隨著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斷深入發展,依法規范開展工作,不斷提高法律服務質量,成為當前乃至今后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開展法律援助“規范與質量”檢查活動,旨在通過全面檢查,找出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各地認真執行《法律援助條例》和相關配套規范性文件,切實履行法律援助職責,規范開展法律援助工作,進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為困難群眾提供必要合格的法律援助服務。

二、檢查活動的主要內容和標準

(一)檢查《法律援助條例》、《關于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暫行管理辦法》、財政部和司法部關于《中央補助地方法律援助辦案??罟芾頃盒修k法》、司法部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關于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等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加大《條例》的貫徹實施力度;

(二)檢查法律援助經費落實、使用和管理情況,重點要檢查法律援助資金是否落實到位、是否被截留、挪用,是否隨意增加辦案補貼,提高經費的保障水平和使用效率;

(三)檢查有關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情況和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援助人員是否存在有償辦案,弘揚法律援助人員的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精神;

(四)檢查法律援助服務質量,使人民群眾能夠獲得放心滿意的法律援助服務;

(五)檢查的評估依據和標準,以部中心起草的《法律援助規范和質量檢查參考標準》作為各地開展檢查活動的評估依據。檢查項目分為6大類,每個大類20分,總分120分,各地對照《法律援助規范和質量檢查參考標準》,根據工作進展情況綜合評出分數,對每個大項中扣除的分數在扣分備注欄中注明扣分原因。

三、檢查活動的方法和步驟

檢查活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5月份):學習動員。各地要認真做好動員部署工作,要求各法律援助中心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法律援助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援助法規、規章,以及第三、第四次全國法律援助工作會議精神,充分認識在新形勢下開展“規范和質量”檢查活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責任感、自覺性,為迎接檢查工作做好思想和行動的準備。

第二階段(6-7月份):自查自糾。各地要對本地區落實《法律援助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經費保障和管理、法律援助服務質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檢查,參照《法律援助規范和質量檢查參考標準》,認真排查。要重點查找各項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真正得到落實。對于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分析原因,研究改進的辦法,提出整改方案,并予以落實。各地要寫出自查報告,并于7月中旬報市法律援助中心。

第三階段(8-9月份):集中檢查。8月份13個縣(市)區法律援助中心分四組進行互查活動(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各縣(市)區法援中心要寫出集中查處的評估報告和對策建議,8月中旬前報市中心。9月份市中心會同市局律管處、市律協在各地互查的基礎上,集中組織力量開展各項檢查活動。

第四階段(10-11月份):總結驗收和表彰。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將會同律師司、全國律協,對各地開展學習動員、自查自糾、集中檢查的情況進行摸底抽查,并將對檢查出不合格的法律援助機構和服務人員以適當方式進行公布,同時表彰和宣傳一批先進的單位和個人,以此向全社會宣傳法律援助制度,使法律援助工作接受公眾的監督。省廳將以此次檢查活動的結果作為今年評選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重要依據。全市13個縣(市)區法律援助中心要積極配合省、市中心的總結驗收工作,認真總結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典型和經驗,市局將以此次檢查活動結果作為推薦給省中心,并作為市司法行政系統2005-年度評先的依據。

法律援助范文5

我們將進一步創新宣傳方式,豐富宣傳載體,積極營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宣傳工作氛圍,推動法律援助宣傳工作的觸角向多層次延伸,向特定人群延伸。

一是媒體有影有聲。在《如皋動態》上公布“12348”法律服務專線值班律師個人信息;在如皋電視臺《媒體民生》《法制縱橫》等欄目講述法律援助

案例;組織律師定期參與如皋電臺《走進政風行風熱線》等欄目解答咨詢。

二是載體有模有樣??紤]基層群眾實際需要,結合季節等因素,創新宣傳模式,免費發放口杯、雨傘、購物袋,小扇子,新年年歷等法援公益宣傳產品,確保法律援助宣傳真正進村入戶。

三是故事有血有肉?!鞍衙總€案件辦成精品案件”,號召每個受援人在獲得援助的同時,義務向周邊群眾宣傳法律援助,通過報紙、電視、電臺等眾媒體,向皋城老百姓講述身邊由法律援助真實案件改編的感人故事,以案示法,以案促宣,使市民進一步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

二、加強質量控制實現應援優援

質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我們將在現有的基礎上堅持不懈抓質量。

1.關口前移,建立案件受理優配制。加強對專職援助律師培訓,為每一名律師有所側重的確定一個研究方向,指派案件時,充分考慮法律工作者的業務專長、執業水平及履行義務量,將法律援助義務與自愿相結合,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一是開通申請法律援助“綠色通道”,授權法律服務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方便群眾就近獲得法律援助;二是實施“點援制”,建立“執業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信息庫”,由受援人挑選自己滿意的法律工作者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2.全程跟蹤,建立案件辦理質量監控制。通過“三三五”模式加大對援助案件的流程管理。即落實“三項制度”——“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加強“三個環節”監控,對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三個環節加強辦案質量管理,強化辦案監督;在“五性”上見成效,即從“服務能力的可靠性,服務行為的規范性、及時性、有效性和受援人的滿意性”等五個方面下功夫,著力解決“法律援助的辦案質量標準與普通法律服務的質量標準一致性”問題。

3.跟蹤回訪,建立案件后續服務制。結案后,對需要后續幫助的受援人發送信函或上門走訪,掌握法律援助案件的執行情況,確保辦案實效。一是發放“法律援助案

件服務質量監督卡”,對法律援助案件實行跟蹤回訪;二是對法院判決或調解分期給付的已結案件進行登記造冊,適時了解履行給付義務情況,及時提醒、幫助受援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強制執行。

三、強化便民舉措,做亮文化品牌

法律援助文化是如皋法律援助工作的品牌特色。我們將發揮文化導向功能,通過行為文化將法律援助精神“內化于心、外踐于行”。我們將通過人性化服務,做亮窗口,做實服務,做大品牌,使“法是尺,律是度,援是陽光,助是雨露”的法律援助精神深植民心。

做亮窗口。在市民服務中心交通要道設置法律援助指示牌,推進市法律援助機構臨街“落地”接待窗口標示建設,方便困難群眾申請并及時獲得幫助。以“創一流服務,讓群眾滿意”為主題,爭創群眾滿意的窗口服務單位,積極打造愛心窗口、文明窗口、溫馨窗口、便民窗口、效能窗口,將“12348”法律服務品牌打造成司法行政系統的“110”。

法律援助范文6

然而,目前的法律服務還無法滿足這些偏遠地區農民的需求。由于地域和經濟發展不均衡等原因,我國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法律援助缺資金、少律師的問題比較突出。全國雖有15萬多名律師,但大多數分布在中東部經濟發達地區,目前全國仍有213個縣沒有律師,有200多個縣只有1名律師,貧困群眾尋求法律援助十分困難,嚴重制約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2009年,司法部、團中央發起,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等6個單位共同組織開展了“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每年從全國律師隊伍和政法院校畢業生中招募一批具有奉獻精神的律師和優秀學子,到全國無律師的貧困縣和律師資源嚴重缺乏縣開展志愿服務。

2010年,安徽律師任向東報名參加了“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來到貴州省國家貧困縣施秉縣法律援助中心,開始了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師的生活。任向東很重視這次法律志愿工作,甚至臨行之前妻子突發疾病需要住院開刀,也沒有促使他向上級提出改變行程的請求。

然而,貴州省黔東南施秉縣的工作環境還是讓做好了充分心理準備的任向東很不適應。生活方面的不習慣都不在話下,讓他最頭疼的是施秉地方話語速很快,很難聽懂,加上少數民族群眾較多,基本的溝通都很難進行。用施秉縣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龍勝軍的話說,當時的任向東“也很惱火的”。(惱火,方言,意思是指感到很困難、辛苦等。)

任向東律師并沒有太多的時間“惱火”,他的到來,為施秉縣多年積累下的、難斷是非的案件找到了出口。接踵而來的案件,促使他很快地投入到案件辦理工作之中,一直配合任向東工作的龍勝軍總結說:“任律師來了,案子也冒出來了?!?/p>

失臂少年的兩次上訴

2011年11月3日,貴州省施秉縣甘溪鄉高碑村高碑組村民楊秀金去學校接兒子楊洪回家。11歲的楊洪小學還未畢業,在去年的一場意外事故中失去了雙臂。為了防止雙肩書包滑落,楊秀金用一根繩子把兩根背帶在楊洪的胸前扎緊。

高碑村是黔東南地區一個很常見的村莊,整個村莊被舞陽河一分為二,河的南邊居住的大部分是少數民族村民,以吳姓為多,河的北邊依山而上居住著高碑村里大部分的漢族村民。舞陽河景區是黔東南地區新近開發的旅游景區,主打項目是河面漂流和河畔徒步。舞陽河進入高碑村區域后,河灘平整、水流變緩,村內并沒有舞陽河主要的觀光景點。

2010年8月14日,楊洪和其他四名小孩在河畔釣魚,釣完魚后便到河畔的提灌站邊玩耍,楊洪順提灌站鋼管爬到提灌站屋面平臺,由于用手觸摸到帶電導線,被電擊燒傷。楊洪的母親趕到提灌站的時候,看到的是昏迷中不知死活的兒子,以及兒子被燒焦的雙臂和前胸。

楊洪被電擊的高壓電就在河畔的提灌站里,這是一個未經使用、久被廢棄的提灌站,然而,幾十年來,高壓電卻一直在供電。

此時,楊秀金還在廣東打工。施秉縣醫院因為兩個孩子的傷勢過重,沒有收治他們,楊洪最終被送往黔東南州醫院,手術費用需要20多萬元,而家境普通的楊秀金夫婦借遍了親戚,最終也只借到1萬多塊錢。

楊秀金無路可走,想到了向政府討個說法,面對上訪的楊秀金,施秉縣政府積極為楊秀金夫婦協調了9萬塊錢醫療費。然而,這個數目遠遠不夠楊洪完成全部的手術。

按道理,楊秀金只要找到提灌站的管理部門,由其為事故負責就可以了,而高碑村的提灌站恰恰是個“沒娘的孩子”。上世紀九十年代提灌站建設的時候,水利和電力沒有分家,提灌站的管理單位還是當時的水電局。這類提灌站在正常建成之后,按程序應當交給甘溪鄉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再交給使用人,也就是高碑村村委會。但是高碑村的提灌站由于沒有達到提灌能力,并沒有交付使用。在沒有交付使用的情況下,提灌站的所有權應該還在水電局這里。然而之后水電局改制分家,成為兩個獨立的部門:水利局和供電局。本來簡單的賠付行為,由于歷史原因,變成了兩個部門的博弈。

孩子還躺在醫院,沒有時間玩扯皮游戲,焦慮的楊秀金被縣政府工作人員介紹去縣法律援助中心。楊洪被電擊發生在任向東來到施秉一個月后,案件到他手中的時候,楊洪正在醫院接受治療,絕大部分治療費用還沒有著落。

在此之前,楊秀金從未想到過通過法律手段救孩子,“孩子躺在醫院,我們一心只曉得找政府要錢。那個時候,總是覺得法院就是拖延我們老百姓,其實是我們不懂得那個打官司的程序?!?/p>

任向東和楊秀金見面后,很快梳理出案件的來龍去脈,“這個提灌站已經建成十五年,達不到這種提灌能力,很多提灌站的變壓器都被老百姓拆了,放村里面保管。十五年都沒有使用的提灌站,高壓電卻一直在供電,也沒有設置任何的警示標志。我在現場清楚地看到,提灌站的房頂平臺上拉著高壓電線,這個距離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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