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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安全范文1
第一條為保障礦山生產安全,防止礦山事故,保護礦山職工人身安全,促進采礦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以下簡稱《礦山安全法》)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礦產資源開采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礦山安全法》和本辦法。
第三條從事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系。
第四條各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礦山安全工作實施統一監督。
各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礦山安全監督機構和專職安全監督員應當依法履行礦山安全監督職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對礦山安全工作進行管理。
鄉(鎮)人民政府對本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采礦業的安全生產負有管理責任。
第五條工會依法對礦山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第二章礦山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
第六條礦山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及技術改造工程,下同)的設計,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并按照有關規定編寫"安全衛生專篇"。
第七條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施工,必須由具有設計、施工資格的單位承擔。
外省在本省的施工單位,必須持資格認可證明到施工的當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登記。
第八條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審查30日前,將礦山建設項目的設計和"安全衛生專篇"按規定報送勞動等有關部門審查。
第九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⒐ず?,由施工單位在30日內寫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報組織驗收的部門,并抄報勞動等有關部門。
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礦山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30日內,對安全設施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并對安全設施的效果和有關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監測。
第十條各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按下列規定參加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審查驗收的項目,由省勞動行政主管部門配合國家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參加;
省、市(地)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審查驗收的項目,由省、市(地)同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參加;
縣(市、區)及其以下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審查驗收的項目,由縣(市、區)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參加。
第十一條礦山大爆破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編制專門設計和爆破說明書,經市、地以上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審查同意后,按規定審批。
第十二條取得《采礦許可證》的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采礦者應當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發給《安全生產合格證》后,方可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領取營業執照,進行生產經營。
第三章礦山開采的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井下開采必須具有以下圖紙資料:
(一)地質說明書及地質圖;
(二)礦井總布置圖和礦井上下對照圖;
(三)礦井井巷、采場布置圖;
(四)礦井通風、排水、供電系統圖;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圖紙。
第十四條礦山開采必須執行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和安全規程,制定并嚴格執行保證安全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
第十五條礦山開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批準:
(一)有煤(巖)、瓦斯突出危險的;
(二)有沖擊地壓的;
(三)在建筑物、構筑物、鐵路、水體下面開采的;
(四)在地溫異常、熱水涌出區域開采的;
(五)其他特殊情況。
第十六條開采石油、天然氣,其井口、油罐、壓力容器等,必須有保證安全的設施,并定期進行檢查監測。
第十七條礦山企業每年應當編制災害和事故預防措施計劃,每季度檢查計劃的落實情況,其預防措施計劃和落實情況須報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八條礦山企業必須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各級領導和業務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生產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安全教育、安全技術培訓制度;
(四)安全設備、器材檢查、維修制度;
(五)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六)安全防護用品發放、使用制度;
(七)職工上下井人員清點制度;
(八)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九)其他必要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礦山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對作業場所的粉塵、有毒有害氣體、井下空氣含氧量和放射性物質進行檢查監測,并按照有關規定報告。
勞動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作業場所和檢查監測情況進行抽查。
第二十條礦山開采使用的監測檢查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等儀器,必須由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指定所屬或者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定期鑒定。
第二十一條礦山企業必須按照國家礦山安全標志標準設置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礦山企業在礦山閉坑前,應當向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提出閉坑報告。在閉坑報告中應當有閉坑后可能引起的有關安全問題的預防措施。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參加有關礦山閉坑報告的審查,監督閉坑安全措施的落實。
第二十三條礦山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經費主要用于:
(一)事故隱患的消除;
(二)職業危害的預防;
(三)安全防護用品、安全設備、器材的購置、更新及維修;
(四)安全設施的增設、更新和研制;
(五)安全教育及職工安全技術培訓;
(六)其他改善安全條件項目。
礦山企業每年必須向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和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積累、使用情況。
第四章礦山職工安全培訓
第二十四條新工人入礦必須進行廠(礦)、車間(工區)、崗位安全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調換工種的應當進行新的專業技術培訓。
第二十五條礦山企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規定,經礦山企業或者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進行專門培訓,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發給資格證書后,持證上崗。
礦山企業爆破和鐵路、機動車輛、船舶駕駛等作業人員由有關部門考核并發給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第二十六條實行鄉鎮、個體礦山生產工人崗位資格證制度。按照所從事的工種,由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或者主管部門委托的有培訓能力的礦山企業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發給資格證書后上崗作業。
第二十七條礦長必須具備礦山安全知識、實踐經驗和領導礦山安全生產、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并按照國家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培訓、考核、發給資格證書。未取得資格證書的不得上崗。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八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給予獎勵:
(一)安全生產成績突出的;
(二)改善勞動條件效果顯著的;
(三)防止和搶救礦山事故使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免遭重大損失的;
(四)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或推廣礦山安全技術成果顯著的。
獎勵所需的經費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編報支出預算,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
第二十九條違反《礦山安全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業整頓。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并處罰款的按以下標準執行:
(一)未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分配職工上崗作業的,處以礦山企業(含個體采礦者,下同)1000元罰款;對礦長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和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上崗的,處以礦山企業3000元至5000元罰款。
(二)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安全檢測儀器的,處以礦山企業5000元以下罰款;
(三)未按照國家規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的,處以礦山企業5000元至1萬元罰款;
(四)拒絕礦山安全監督人員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隱瞞事故隱患、不如實反映情況的,處以礦山企業3000元罰款;
(五)未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礦山事故的,處以礦山企業3000元至1萬元罰款;
(六)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產的,處以礦山企業5000元至10萬元罰款。拒不停止生產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由礦產資源主管部門吊銷《采礦許可證》。
對有上述六種情況之一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和責任人員應當按照對企業罰款額度的10%給予罰款。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規定,未按照規定進行檢查監測或未按照國家標準設置安全標志的,由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或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礦山企業1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不具備設計、施工資格而從事設計、施工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設計或施工。
第三十二條對鄉鎮、個體礦山生產工人的技術水平抽查不合格的,由發證機關吊銷其資格證書。
第三十三條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采礦者未領取《安全生產合格證》擅自開采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令其停止開采,可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對在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礦山安全監督人員和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主管人員及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五條罰款必須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罰款一律上繳同級財政部門。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當事人逾
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六章附則
礦山安全范文2
關鍵詞 非煤礦山;評價方法;安全評價;非煤礦山選址
中圖分類號TD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3)90-0182-02
0引言
礦山產業是我國的一項基礎產業,其產業發展對我國經濟有著重大影響。由于礦山生產的特殊性,每年經不完全統計,發生大型和特大型生產安全事故的比例遠遠高于其它行業,其中因工死亡職工人數約占全國每年因工死亡職工的60%。為此,我國推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加強了包括礦山產業在內的危險行業生產的監管,為非煤礦山的生產提供了安全管理的法律基礎。非煤礦山的選址工作不僅關系到礦山的經濟效益,也關系到礦山企業的生產安全問題。因此,在礦山選址之前,預先進行礦山選址的安全評價至關重要。安全評價的體系的執行不但有助于排除企業生產的隱患,減小企業未來生產事故造成的損失,也可以為有關礦山生產的管理部門制定監管法規和預防措施時,提供科學、有效的保證和支持。本文根據安全評價體系的原理和實施方法,對非煤礦山的選址問題進行了分析并給出了結論。
1非煤礦山安全評價方法以及實施步驟
安全評價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生產系統的安全。采用合理的、科學的安全評價方法,對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危害進行分析和辨識,預判危害造成損失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最后提出切實、可行的預防保障措施[1]。安全評價是安全系統工程重要的組成部分,安全評價的步驟詳見圖1所示。
安全評價的實現可以有多種方法,例如安全檢查表、預先危險性分析法、工程類比法、專家評議法、事故樹分析法、穩定分析法、工廠安全性評價法等。本文將采用目前最常規的安全評價法――預先危險性分析法,作為非煤礦山選址的安全評價的分析方法。該評價法主要將危險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險程度等進行預先分析并據此計算出作業條件的危險性,最終確定所選擇的工作點的危險情況或等級。
2礦山選址安全評價分析
2.1 礦山選址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1)爆破對礦山選址的安全影響[2]
爆破是對周邊環境產生不良影響的最直接的一種危險因素。爆破產生的危害主要有震動、沖擊波以及爆炸產生的飛石。爆破之前一定設計好爆破各種技術參數包括爆破的炸藥當量、爆破方向以及爆破的范圍等。如果參數計算有誤,炸藥爆炸產生的沖擊波和飛石可能會對附近的居民、房屋、植被、高壓線路、公路交通設施或者周圍選礦址的工作人員造成破壞或損傷。
2)噪聲影響
在礦山開始生產后,需要多種大型設備,會產生大量的噪聲,例如空壓機運轉噪聲,大型運輸車輛、挖掘機、裝載設備等產生的噪聲以及礦山專用風機、水泵產生的噪聲。這些噪聲巨大,會給附近的居民帶來生活上的不便和精神壓力。因此,礦山選址時一定需要考慮遠離居民生活的區域,當然也可以考慮移民、搬遷等方案,減小噪聲對居民生活的影響。
3)粉塵影響
在礦山挖掘、鉆孔、爆破、裝卸、翻礦、運輸等作業過程中,一定會產生大量粉塵。這些粉塵可能含有各種有害物質,例如鉛、砷等重金屬,會對人體產生較大傷害。因此,粉塵會給周圍的居民產生不利影響。
4)地質條件對安全生產的影響
在選擇礦山挖掘地址時,一定要考慮礦山生產的周圍的地質條件。這些地質條件包括土壤、地下水體分布、巖層斷裂帶等。這些地質因素會影響到礦山開采的安全。例如,地下水體的分布因素可能會造成礦山開采時的透水事故;巖層斷裂會和地下的潛水面連接,開采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會滲到地下,污染地下水源;礦區開采時,造成地面沉降;因此,對于此類的地質條件因素一定預先考慮周全,否則盲目開工,會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事故。
除了以上安全因素需要分析以外,還有一些安全因素會影響到礦址的選址。例如礦區生產對周邊生態環境的影響程度;礦山生產的配套生產環節,包括選礦、礦渣、廢水處理等,一般這些生產環節鑒于礦石運輸成本都會在礦井附近建廠生產。因此,在選取礦址時,礦石生產的后續環節的安全因素也應考慮在內,事先策劃,否則最終會影響礦山的整體安全生產。
2.2 基于預先危險性分析法的危害程度分析
爆破的危險性是各種安全因素中危害最直接、最大的因素。因此,下面將根據預先危險性分析法方法說明安全評價中有關危險程度的分析過程。
潛在危險:火藥爆炸;發生地點:礦山選址區;引發事件:爆破作業操作有誤、炸藥存儲管理不當、爆破安全距離不足、警戒管理不到位等等;后果: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設備損失;危險等級:3級;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較大;可行的安全措施:嚴格檢查爆破操作環節準備情況、加強炸藥安全管理、根據情況調整礦山選址,保證放炮的安全距離、及時做好各種爆破警戒;安全評價結果:可以從各個角度得出礦山選址的安全評價的結論。該結論要求客觀、全面,對危險程度較大的因素應給予詳細的處置意見。
3 結論
礦山選址是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關系到礦山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多個方面。因此,一定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進行非煤礦山的選址工作。本文闡述了安全評價方法在礦山選址中的應用情況,通過預先對礦山選址的定性分析和定量評價,確定危險和有害的因素以及發生危險的可能性和損害程度,最后的結論可以作為有關部門選址的決策依據。
參考文獻
礦山安全范文3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situation of production safety of China's non-coal mining enterprises is very serious. The frequent heavy accidents not only caused tremendous damage to the state property and people's lives, but also resulted in adverse social impact, so the the security of non-coal mines have become major issue that has an impact on the mining production and even the social stability. This paper expounds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of the non-coal mines and the analysis and control of its risk and harmful factors, and puts forward several supervisory measures.
Key words: non-coal mines; production safety; supervisory system中圖分類號:X924.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非煤礦山安全監控系統是各礦生產、安全及管理方面的實時監測監管系統,對于非煤礦山的生產運行狀況,安全水平、預測預報具有重要的作用。非煤礦山行業是高危行業,粉塵、水災、火災、地熱等困擾著礦業生產的健康發展。鄉鎮非煤礦山事故頻發,百萬噸死亡率是國有重點非煤礦山的7倍,這就充分證明,先進的技術、可靠的裝備、合格的人才和到位的管理,是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 1 非煤礦山安全監控系統概述 非煤礦山安全監控系統是非煤礦山安全高效生產的重要保障。非煤礦山安全監控系統分井下和地面兩部分。井下主要設備是礦用分站,是井下信息收集處理的基本單元,配接風速傳感器、溫度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負壓傳感器、機電設備開停傳感器、風門開閉傳感器、饋電傳感器完成采區數據采集,實現對生產場所的安全監測與控制。地面主要設備是信息采集處理中心:由傳輸接口、監測管理軟件、監控主機、備用機、打印機、監視器以及信號避雷器等組成,主要把井下上傳的監測控制信息及時傳輸到非煤礦山各個生產部門,對井下環境進行綜合分析和科學判斷,確保非煤礦山生產的安全。 非煤礦山安全監控系統用來監測CO濃度、CO2濃度、O2濃度、風速、風壓、溫度、煙霧、饋電狀態、風門狀態、風筒狀態、局部通風機開停、主通風機開停等。當某一監控出現超標報警時,提醒領導、生產調度等及時將人員撤至安全處。
礦山安全范文4
親愛的朋友們!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是我們最大的財富,由于礦山井下工作環境的特殊性和復雜性使得安全問題始終存在。為了能更好的保護自己,思想觀念上我們要提高安全憂患意識。然而工作中有些人對自己抱有僥幸心理;把安全兩字拋之腦后“三違,五犯”,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損失,乃至失去寶貴的生命,為之付出慘重的代價。
舉一個違規操作的案例:某金屬礦山采掘臺班采礦工張某正要使用變形單體柱架棚時,驗收員楊某走過來對張某說:“這根單體柱已經變形了,不能再用,否則可能會出事故,快把它運出工作面,再運進一根好單體柱。”張某說:“沒事,能湊合用,等下一班來時讓下一班人換吧。”張某就把那根變形的單體柱打在了中間的一排梁上,自己進入礦墻側采掘礦。正在采掘礦時,因那根變形的單體液壓支柱漏液卸載,頂板發生局部冒落,掉落的松石差點砸著正在作業的張某險些造成事故。案例中張某安全意識差,工作責任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的單體柱,驗收員現場監督不力,隱患不能及時制止,班組安全生產,互保聯保制度落實不到位。這種意思形態上的不在意險些釀成安全事故的案例在我們現實工作中時有發生。
事故可防可控,只要我們增強安全意識,搞好班組安全建設,消除安全隱患。班組是事故易發地,要搞好企業安全工作,班組極為重要,班組是完成生產任務的前沿陣地。作為一個運行班組,班組中每個成員都要認識到自己肩上的責任,要認識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不管在任何崗位上作任何工作都要把安全放在首要的位子。工作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能因為運行工作的單調、重復性,自己工作時就不專心,甚至滿不在乎,要認識到或許自己的一個小的失誤,就會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就會給人民群眾帶來巨大的災難。
親愛的朋友們,我們是一名有著先進安全文化企業下的一名高素質的員工,我們慶幸我們是在“以人為本”的先進管理理念下的一名企業的主人翁。公司黨政不惜一切代價,加大安全投入,組建班組安全十項制度互保,聯保制度。如隨著班組安全文化建設的推進,安全文化理念的深入人心,凸現企業對生命與安全的重視。只要我們每時每刻、每分每秒都樹立安全意識,只要我們在每一次送電、每一次安裝、每一次放炮、每一次駕起礦機車,都不忘安全第一,我們就會擁有安全,擁有長久的幸福安康。
礦山安全范文5
關鍵詞:礦山;安全管理;問題;措施;框架結構
中圖分類號:X752 文獻標識碼:A
近年來我國在礦山資源開發上力度逐步加大,但是管理水平卻得不到提高,從而導致安全事故頻發,威脅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給礦山的安全生產埋下安全隱患?;诋斍暗V山安全管理的現狀,加強對礦山安全管理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1 當前我國礦山安全管理現狀
據我國國土資源部相關數據顯示,在2008、2009、2010年三年中,百萬噸以上煤礦中,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死亡率分別是1.128、0.892、0.564,雖然死亡率在不斷下降,但是相對于發達國家來說仍然是很高的,必須引起各界的高度重視。
2 礦山安全事故的原因及問題分析
2.1 法規體系不健全
礦山安全立法工作雖然已經頒布10年多,對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但一直未能形成完整的法規體系,主要是因為缺乏系統性。隨著改革的深入和經濟的發展,《礦山安全法》等一些法規、標準等已不能完全適應礦山安全形勢的需要,特別是一些礦山安全技術標準和規程,亟需修訂、完善。尤其對個體或集體中小型礦山數量眾多的格局,使安全生產的監管對象多元化,監管的難度很大。
2.2 采礦系統不完善
一個完整的礦床開拓系統應該包括運輸、通風、壓氣、供風和供水等, 以便在礦床中進行采準、切割和回采工作。每個礦山都應該為實現自己的開采目的、確保安全生產建立合適的開拓及相關系統,并應在系統形成后方可投入生產, 生產中亦應隨時保持其正常的運轉。然而,有為數不少的小型礦山,開拓相關系統,特別是通風、排水、避災逃生等維持礦山安全生產的主系統尚未形成即邊建設邊生產,或投產后不重視相關系統的使用及維護,留下了極大的安全隱患。由于通風系統不能正常運行而發生的中毒窒息事故時有耳聞,排水能力的不足常造成淹井等事故的發生, 逃生系統的缺陷更是使得事故發生時井下人員無處逃生,使得事故時有發生。
2.3 采礦作業復雜
采礦是一個復雜的過程, 生產環節多, 井下作業場所狹窄, 環境陰暗潮濕, 勞動條件很差。不同的礦山往往有不同的地質條件和不同的礦床潛存情況, 伴隨著不同的災害隱患,作業場所又不斷移動和變化,稍有不慎或處理不當,就有可能發生冒頂、片幫、滑坡、透水。露天礦山也存在著很多相似的地方,例如,石灰石、建筑碎石的開采長期以來習慣于一面坡式開采。礦山生產的對象是礦產資源,無論地下開采的礦山還是露天開采的礦山,由于礦床類型和性質不同,地質環境千差萬別,開采技術條件千變萬化,無一固定的開采模式,礦山生產的每個環節都有發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隨著客觀條件的變化,在生產過程中會不斷出現新情況,新的不安全因素。
3. 整改對策和措施
鑒于以上安全問題分析,必須要從根本上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安全生產的每一個細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府提出的《金屬礦山安全規程》,防止事故的發生。
3.1 完善安全生產法規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訂《礦山安全法》的起草與《安全生產法》的配套規章,如礦山建設項目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規定、安全生產法實施條例、小采石場安全規程、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礦山安全生產經費和使用規定、尾礦庫安全管理規定、礦山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等。
3.2 規范礦山技術管理,保障安全生產
礦山是高危險性的生產行業,存在地質災害、爆炸、透水、塌方、墜落、中毒、觸電、火災等安全隱患。為避免事故發生,礦山企業必須建立規范的安全技術管理體系,也應自覺按相關規程及技術標準要求,建設并完善礦井的安全生產系統,確保在緊急狀態下的正常有效使用。以危險源控制為主線,以現場安全建設為重點,以過程監管為保障,以安全教育和文化為基礎,建立起環環相扣的礦山安全管理系統。
3.3 加強安全培訓和教育
企業應當重視并加強職工崗前培訓、崗位培訓等常規性教育機制,實行安全準入制度,要求全員必須持證上崗,未經過培訓的人員堅決不得上崗,從而使職工能夠加強安全意識、提高操作技能、熟悉避災救護知識、掌握事故預防措施和處理方法。企業應嚴格把關專業人才配備標準,重要操作崗位必須對持有專項證書后的人方可上崗。
3.4 強化并完善安全監管機制
根據《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規,結合企業機構設置和人員組成情況,建立健全分工明確、獎罰分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使全體員工依照有關法律原則承擔相應權責。比如,制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措施,把安全績效作為績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安全責任追究機制,對違背職守、釀成后果的行為予以嚴懲。此外,編制應急管理預案,加大制度執行力度,加大作業現場檢查頻率,提升班組現場處理事故能力。重點做到:(1)強化危險源控制。切實抓好尾礦庫、爆炸物品與危險化學品、井下重點區段、礦山提升設備、通風防塵、采場頂邊幫、作業現場交接班和工程質量的監管。(2)積極開展隱患檢查整改。
4安全管理核心框架結構的構建
通過以上表述我們可以看出,目前我國的礦山安全管理中存在著許多問題,應用安全科學的基本理論,結合礦山安全管理的實際工作,筆者認為首先應當從制定礦山安全管理的戰略性目標與規劃入手,并作為核心內容,加強礦山安全文化建設,建立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和預控制度,然后通過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系統進行落實實施。
其次是對核心內容進行細化,明確各環節之間的關系,確定核心框架實現的方法,從而構建完整的安全生產管理核心框架結構,結構圖如圖1所示。
圖1 安全管理核心框架結構圖
通過以上安全管理的核心內容框架結構我們可以看出,安全風險監測與預控管理,關鍵詞是風險,基本步驟是通過對作業環境風險的監測與評估,制定預控措施,把風險降低到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安全文化建設核心內容是本質安全化、企業安全理念與員工綜合素質和企業安全制度,概括地說安全文化都是從規范物的安全狀況和人的安全行為為出發點,所以我們用規范教育這個詞來概括其深刻的內涵;其次就是安全監管,安全監管是實現以上安全管理核心框架內容的操作手段?;谝陨习踩芾硭枷?,我們將其概括為“RSS”安全管理理論,簡稱“RS”理論。通過“RS”理論建立起高效的管理機制,提高安全文化建設程度,定期組織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減少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的可能性。完善相關的操作規程,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機制,合理組織勞動,實行安全目標管理。建立規范的制度保障體系, 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考核獎懲到位。做好礦山安全風險監測與預控管理,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并進行防范與整改。
5 結語
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必須抓好礦山安全生產中的每一個環節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礦山管理人員應不斷加強安全管理技術方面的學習和研究,并應用到現場管理中去,杜絕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使礦山的安全更趨現代化,從而保證我國礦山工作人員的安全。
參考文獻
礦山安全范文6
一、指導思想
我省開展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活動,要以科學、安全的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以安全生產“執法年”為契機,以加強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和整頓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為手段,突出嚴、細、實的工作作風,進一步夯實礦山安全工作基礎;通過強化落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逐步建立礦山企業自我約束機制,推動礦山本質安全型企業建設,努力實現全省礦山事故死亡人數確保下降20%、力爭下降30%的總體目標,為建設“平安*”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實施條件及范圍
今年要在礦山企業全面啟動安全標準化活動,全面推行安全標準化臺賬。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均應參加安全標準化活動。各地在選擇擬達標礦山企業時必須是具備正規開采設計(或開采方案與安全技術措施)、使用礦山安全標準化管理臺帳、已實施中深孔爆破技術的分臺階(分層)式開采的露天礦山和“五大系統”硬件齊全的地下礦山。今年全省要求有700家以上的礦山企業能夠達到國家和省、市級安全標準化考核標準。
三、安全標準化活動的計劃安排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宣傳發動階段(4月至6月):各地要根據省局安全標準化的具體工作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本地的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所轄礦山企業及相關單位認真學習《*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的工作意見》(浙安監管綜〔20*〕76號)和《*省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考評標準及辦法(試行)的通知》(浙安監管綜〔20*〕96),深刻領會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目的、意義、目標和要求,動員和部署礦山企業參加安全標準化活動,在此基礎上,確定安全標準化企業名單。各市于6月20日前將確定的礦山安全標準化企業名單報送我局。
第二階段:企業自評階段(7月至8月):各市要督促參加標準化考核的礦山企業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各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考評領導小組,認真學習考評標準和考評辦法,分系統剖析礦山自身存在的問題,嚴格把握考核評分標準的尺度,逐項對照考評標準,自覺地、客觀地開展自我評分。對存在的各項隱患,要落實“三定措施”,確保整改到位。在此基礎上,認真總結和分析礦山企業考評過程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撰寫有深度認識的自評總結報告。
第三階段:市局檢查和分類階段(9月至10月份):各市對經當地安監部門簽署意見后上報的,由礦山企業提交的*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標準化考評領導小組成立文件、*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標準化申請表、*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標準化評審表、*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標準化自評報告等四份材料進行審核查驗,結合礦山近二年安全生產的實際、礦山現場情況及企業的申報等級要求進行初步分類,擬文上報省局。
第四階段:考評階段(11月至12月份):省、市安監局根據各市推薦的分類情況分別委托相關機構組織考評專家組,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考核評分,形成書面評審意見,并提交《*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標準化備案表》;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考評機構的備案表、評審意見及申報企業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形成核準意見,確定評定等級。
四、實施辦法和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開展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活動,要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上下聯動,建立安監部門、礦山安全中介機構和專家組成的安全標準化考評體系。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與各有關單位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共同推進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活動的開展。
(二)明確目標,突出重點。各市、縣安監部門、各礦山企業要研究制定適合本地區、本企業特點的工作目標和措施,立足于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抓住關鍵,突出重點,著重解決制約本地區、本企業安全標準化的突出問題,務求取得實效。
(三)落實責任,嚴格考核。礦山企業要把實現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活動的目標,分解落實到各工種、各崗位,建立檢查、考核、總結、評比的安全標準化考核制度,形成層層負責、配套聯動的責任體系。各級安監部門要把安全標準化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落實專人負責,全面開展安全標準化考核評級活動,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標準化活動不斷引向深入。
(四)加強宣傳,樹立典型。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教育礦山企業從業人員正確認識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的意義和作用;在工作中,要及時發現和培育安全標準化的先進典型,進一步認清本地區、本企業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的差距,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為深入持久地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