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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詢范文1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范文1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 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20xx年 月 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 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定甲方的法律專家或法律工作人員,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孫孝進工傷認定賠償糾紛
1.2. 權限
委托人授權甲方的權限為:代為訴訟;代為進行和解;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收取法律文書;代為行政復議;
1.4. 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乙方委托甲方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法律服務費,費用總額為 元。
1.5. 費用支付
1.6.1.法律服務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法律咨詢服務費,由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1.6.2.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二、一般條款
2.1. 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員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3)不得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5)甲方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辦人員應當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和/或個人隱私。
2.2. 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3)如乙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按照約定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
2.3. 滯納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2.4. 保密責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員對于乙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乙方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內容不屬于乙方秘密:
a. 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 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甲方和乙方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 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費用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為本協議項下服務費總額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提出有違法律法規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發現乙方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2.6. 不保證
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7. 爭議的解決
(1)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 合同有效期
2.9. 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范文2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 委托咨詢事項
上述法律糾紛委托咨詢的事項包括:詳見《法律咨詢報告綱要》列明的問題(附件一)。
第二條 咨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托事項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咨詢成果須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含簽訂日)。
第三條 咨詢費用及付款方式
1.咨詢費采用包干式收費辦法,總額為_________ 元人民幣。咨詢費包括律師費、專家論證費、差旅費、翻譯費、文書制作費及其他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咨詢費的構成詳見《收費預算構成及其說明》(附件二)
2.合同簽訂后三日內支付60%即¥_________ 元,提交成果時支付40%即¥_________ 元。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相關的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咨詢費用;
3.簽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對必須由甲方協助的事務,提供協助。
第五條 乙方承諾:
1.勤勉盡責,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接受法律糾紛對方當事人關于本咨詢論證項目的委托;
2.委托專家咨詢前,報甲方確認專家名單;
3.簽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委托事項。
第六條 乙方所提交的報告僅供甲方未解決權益爭議之用。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咨詢服務合同范文3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 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20xx年 月 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 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定甲方的法律專家或法律工作人員,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孫孝進工傷認定賠償糾紛
1.2. 權限
委托人授權甲方的權限為:代為訴訟;代為進行和解;承認、放棄、變
1.4. 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乙方委托甲方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法律服務費,費用總額為 元。
1.5. 費用支付
1.6.1.法律服務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法律咨詢服務費,由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 _日內先支付 元。其余法律咨詢服務費將按照
1.6.2.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二、一般條款
2.1. 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員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3)不得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5)甲方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辦人員應當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和/或個人隱私。
2.2. 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3)如乙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按照約定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
2.3. 滯納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
2.4. 保密責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員對于乙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乙方
(2)以下內容不屬于乙方秘密:
a. 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 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甲方和乙方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 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費用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為本協議項下服務費總額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提出有違法律法規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發現乙方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2.6. 不保證
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7. 爭議的解決
(1)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條約定的工作完成時止。
2.9. 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律咨詢范文2
法律咨詢室的建立,恰恰可以彌補課時的不足,達到延伸課堂教學的效果。其可成為學生獲得法律教育的有效渠道,搭建起開展法律教育的平臺,創造良好的校園法制環境,進而改善高職院校法律教育的現狀。搭建培養高職學生法治意識的平臺培養高職學生的法治意識,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當代高職學生不僅是國家現代化建設的棟梁,同樣也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中不可缺少的支撐力量。培養高職學生的法律素質,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廣大教育工作者的責任所在;培養高職學生的法治意識,可以提高其守法自覺性,有利于其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可以減少大學生犯罪行為的發生,對于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法律咨詢室可以更好地整合法律資源,為大學生搭建起提升法治意識的平臺。并且法律咨詢室在培養學生法治意識方面中已經取得了巨大成效,其教育和宣傳法律知識的功能也得到了良好實現。搭建提升學校教育管理水平的平臺“依法治?!弊鳛閺V大高校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已經得到普遍認同。在某些高職院校的管理工作中,存在著忽視對學生合法權益保護的現象,學生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屢屢發生。因此,在對學生進行法律教育的同時,高校管理部門也必須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強化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并在工作中落到實處。通過建設法律咨詢室,可以為高職院校有關部門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務,包括在管理制度的制定與修改、行使管理職權、執行管理制度等方面提供法律依據和決策咨詢,保證其與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一致性,進一步提升學校教育管理水平。因此,高職院校也是建設法律咨詢室的受益者之一。此外,法律是關于權利義務規范的總和,法律觀念的核心是權利義務對等觀,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學校作為教育管理的主體,同樣享有權利和義務,在為學生提供服務的同時,也需要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值得注意的是,在面對學生群體時,校方的合法權益同樣存在著遭受侵害的現象。法律咨詢室可以通過加強校規、校紀方面的宣傳,引導學生遵紀守法,使廣大學生在明確自身權利的同時,更加了解自身應當履行的義務。法律咨詢室的這些做法有利于推動學校在學生管理方面良性發展,緩解各種校內矛盾,也必然會推進高職院校依法治校的進程。
影響高職院校法律咨詢室建設的因素
1.高職院校自身的特點:重視學生的專業技術培養,忽視學生的法律教育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高職教育實現了連續多年的大發展,目前已經占到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高等教育不同,高職教育注重應用性技能教育,具有明顯的職業特性,它承擔著向社會輸送在生產、服務、管理和建設方面具有專業技能的實用性人才的任務,所以在教育的培養目標、專業設置等方面都具有自身的特點。目前,高職院校大多建校時間不長,經費投入不足,因此廣大高職院校在配置教育資源過程中,更多的是向專業課方面進行傾斜。在實驗室、實訓基地的建設方面投入大筆資金,而在高職學生的人文素質教育包括法律教育等方面投入比較薄弱,這勢必給法律咨詢室的建設帶來可以想見的困難。2.高職學生自身的特點:法律意識淡薄,參與意識不強高職院校的法律咨詢室的建設,不僅需要學校的投入,更需要廣大高職學生的共同參與,但當前高職學生更注重自身的職業能力發展,法律知識匱乏,法律意識淡薄。具體來看,高職學生法律至上的觀念尚未形成,沒有正確的權利義務對等觀。大多數高職學生都有強烈的權利意識,但缺乏義務本位意識,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對法律知識的學習,守法的自覺性不夠,導致校園案件頻發。此外,高職學生參與意識不強,部分學生只注重專業領域的知識與技能實踐,而對于非專業之外的領域明顯興趣不足。法律咨詢室在建設過程中,其法律咨詢、法律教育和宣傳等方面功能的發揮,離不開廣大師生的共同參與。如果學生參與度不高,僅憑校方單方面的努力,勢必會制約著高職院校法律咨詢室的建設與發展。3.高職院校法律咨詢室自身的特點:建設起步時間短,需不斷總結經驗高職院校的法律咨詢室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在建設過程中還存在諸多問題需要解決:在師資人員的配備上存在不足,負責提供法律服務的咨詢員資質參差不齊;法律咨詢室的功能定位單一,僅僅停留在為學生提供法律咨詢的功能上,忽視其教育、宣傳等其他功能;組織機構不規范,缺乏具體規章制度;運行機制不科學,不能形成長期有效的運行模式;廣大師生對法律咨詢室的認識還存在著一定的誤區;理論研究不夠,雖然各高校近年來也在積極開展法律咨詢室建設的探索,但迄今為止公開發表的有關法律咨詢室的實踐研討論文卻寥寥無幾。因此,若想使高職院校的法律咨詢室可持續地發展下去,還需要不斷地總結規律,借鑒高校法律咨詢室建設的成功經驗,并形成適應高職院校發展的創新模式。
法律咨詢范文3
回答:可以。條例規定網吧不得經營非網絡游戲,這里是指的“經營”,而網吧內的單機游戲并不具有經營的特性,網吧除了收機時費外,并不從單機游戲本身獲利,因此顧客玩單機游戲不能認為是網吧“經營非網絡游戲”。
問題二:在《條例》中有在網吧中見到煙頭罰款的說法,動輒就罰15000元,但誰能保證我不被人故意扔煙頭被罰的權益?
回答:《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行政機關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也就是說行政機關必須出具相關的證據證明網吧違反了相關規定,否則不應該給予處罰。具體來言,當網吧管理機關發現了網吧中存在煙頭只能做出推斷該網吧中可能存在吸煙行為,而網吧業主根據《條例》應該履行的義務僅僅是發現吸煙者應給予禁止并懸掛禁止吸煙的標志。因此僅僅根據地上的煙頭而不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網吧業主在發現有人吸煙而不給予禁止時,管理機關是不應該做出15000元的行政處罰的。
對于你的情況,依據相關法律,你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你的意見,并對你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你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而且行政機關不得因你的申辯而加重處罰。
問題三:執法部門發現網吧有違規經營的現象可以立即勒令網吧停業嗎?
回答:不可以。停業屬于重大行政處罰,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要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立案、告知、聽證,下達處罰決定書。
問題四:我們這里的文化局開了個電子閱覽室,網吧12點電信拔線掉網,不許通宵,而這個電子閱覽室就可以通宵沒有問題,這樣合理嗎?他們通宵合法嗎?
回答:電子閱覽室如果是出于公益的目,并嚴格的遵守相關的互聯網上網服務規定,例如高校圖書館中專門供學生查詢資料的電子閱覽室,或者各地開放的真正的未成年“綠色上網場所”,則問題不大。但是我根據你提出的疑義,猜測該電子閱覽室是以文化局為背景,以電子閱覽室為名義,實際是黑網吧,其通宵經營完全是違法的是應該給予取締的。其實這類黑網吧在高校中并不鮮見。這類黑網吧也是相關部門進一年網吧治理的重點對象。
零點斷網是各地通信管理局響應整治的需要所作出的一種選擇,這種措施有利的杜絕了網吧再24小時后違規營業和接納未成年人,從現行的規定上來看,也是符合有關網吧營業時間的限制性規定的。至于這種規定是否合理,是否還有別的什么方法可以替代,則是另外一個話題。
出于公益的目,并嚴格的遵守相關的互聯網上網服務規定,例如高校圖書館中專門供學生查詢資料的電子閱覽室,或者各地開放的真正的未成年“綠色上網場所”,則問題不大。但是我根據你提出的疑義,猜測該電子閱覽室是以文化局為背景,以電子閱覽室為名義,實際是黑網吧,其通宵經營完全是違法的是應該給予取締的。其實這類黑網吧在高校中并不鮮見。這類黑網吧也是相關部門進一年網吧治理的重點對象。零點斷網是各地通信管理局響應整治的需要所作出的一種選擇,這種措施有利的杜絕了網吧再24小時后違規營業和接納未成年人,從現行的規定上來看,也是符合有關網吧營業時間的限制性規定的。至于這種規定是否合理,是否還有別的什么方法可以替代,則是另外一個話題。
問題五:執法部門發現網吧在違規經營現象可以查扣網吧的電腦主機嗎?
回答:不可以。查扣電腦主機相當于讓網吧停業,要經過法定的程序:立案、告知、聽證,下達處罰決定書。
問題六:我在一家網吧作收銀工作,最近不知道是收銀系統還是人員的原因,我們這里每天都要丟好多錢,老板說,如果再丟錢的話,就要從當班的所有人的工資里扣!我的工資很少,丟的錢也不是我拿的,老板這樣扣我的
錢,有道理嗎?
回答:首先你和老板應該有勞動合同把,要具體的查看合同條文,如果合同約定錢丟了,就從你的工資里扣除則應該按照約定;其次也要考察你是否在丟錢事件中存在過錯,根據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則;無過錯,則無責任,如果老板認為你有過錯,他應該承擔舉證責任,否則你沒有義務賠償。
問題七:2004年8月2日下午,文化局無故把我家5臺電腦強搬走后,經過長達3個月之久的拿法律來保護自已的合法權益,文化局終于在2004年11月5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把5臺電腦還給了我,可當我去拿電腦時,我以前那5臺電腦中最好配置的電腦(主板磐英815e、cpu賽揚850、內存384mb、集成聲卡顯卡、顯示器:新的菲利浦105s)竟然變成一臺386的、顯示器是一臺14寸雜牌的(能不能用都還不知道,因無數據線測試)的垃圾電腦,因她說再拿不走就不給我,在她的逼迫之下,只好先把那5臺電腦先搬回家里再作打算。面對文化局非法扣押我的電腦長達三個月之久,并在非法扣押期間把我的配置算是高檔的電腦變成一臺垃圾電腦,那我應怎么辦呢,請律師給我一些建議如何將那臺垃圾電腦再換成我原先的那臺電腦好嗎?
回答:首先,我想應該明確的一個問題是,文化局對你電腦的扣押是否是違法的扣押?這是一個問題;其次,文化局扣押你的電腦的時候應該有一個處罰通知書,而且扣押你的電腦的時候應該登記扣押了你多少臺,基本配置是什么;最后,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文化局扣押你的電腦的具體行政行為是違反法律的,則你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比如行政訴訟,復議等途徑請求撤消這個行政處罰決定,并讓對方交還與扣押時登記配置相同的電腦。
問題八:我是一個小網吧業主,我的網吧有40臺電腦,從不讓未成年人上網,對非法網站也管的很嚴,證件齊全,從不偷稅抗稅,可現在竟然讓物價局給告上法庭了!他們說什么要我們開網吧的每臺電腦每個月交10塊錢,有這樣的規定嗎?我們這里幾十家網吧都被告了!還有,我們這里的網吧價格被搞亂了,不到1塊錢一個小時!請求物價局出面處理他們竟然說不關他們的事!我想問,物價局的職能到底是什么,為什么會這樣?
回答:首先我不知道物價局是以什么樣的訴求告你們?也不知道它提的是什么樣的訴訟?是民事還是行政訴訟?你提到的每月交的10元錢是什么費用?根據的文件是什么?如果沒有法定依據而收費則完全是違法的,他們即使訴訟也是得不到支持的。其次物價局的職能很廣泛,具體來說包括:一、貫徹執行和監督實施價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計劃、改革方案,并擬定相應的行政措施;二、負責本地價格綜合平衡,指導、協調和監督市有關部門和區縣政府及行業組織的價格工作,處理價格爭議;三、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價格,擬定并組織實施本市價格改革方案及政策措施,規定各類商品的作價原則、作價辦法;四、組織工農業產品成本和服務成本調查,監測市場供求和價格變動趨勢,價格信息,受理價格咨詢、價格鑒證、贓物評估等價格事務工作;五、參與各類市場價格管理,指導與監督市場交易中的價格活動;六、組織推動本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檢查糾正價格違法行為,受理價格行政復議案件;七、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價格管理制度,考核企業價格工作人員;八、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如果你們那里有網吧進行惡意定價,擾亂市場秩序則物價部門應該出面管理,否則就是行政不作為。
法律咨詢范文4
我同事偽造了一份假借條,內容是我向其借了10萬元,并向法院要求我還錢。后通過筆跡鑒定,證明借條上我的個人簽名是偽造的。請問,他是否涉嫌詐騙罪?
律師解答:
根據最高檢察院有關批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財物的行為,所侵害的主要是法院正常的審判活動,可由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不宜以詐騙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如果行為人偽造證據,實施了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依照刑法第280條的規定,以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有指使他人作偽證行為,構成犯罪的應依照刑法第307條的規定,以妨害作證罪追究刑事責任。
(摘自《法制文萃報》)
讀者問:
我和丈夫結婚后,一直和公公婆婆共同生活,平時由我們照顧兩位老人。去年我丈夫去世,公公婆婆要求我繼續和他們生活。最近公公也去世了,我本無意于老人的財產,但丈夫的兄弟姐妹對我處處設防,擔心我侵占老人的財產,還慫恿婆婆將我趕出家門。請問,對于公公的財產,我依法是否有權繼承?我兒子是否有繼承的份額?
律師解答:
我國《繼承法》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即你的兒子享有你丈夫的繼承份額?!独^承法》第十二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币虼?,您和兒子有權繼承您公公的遺產。
(摘自《上海法治報》)
讀者問:
我最近應聘到一家公司工作,對工資待遇比較滿意,但對方說目前該崗位只需要一個短期的員工,因此合同期只有半年,試用期1個月。這是我第一次聽說勞動合同只簽半年的情況。請問律師,勞動合同是否有最短期限的規定?半年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律師解答: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因此,《勞動合同法》對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并未限制,公司與你簽訂半年勞動合同并約定一個月試用期是合法有效的。
(摘自《上海法治報》)
讀者問:
張某近日去世,未立遺囑,留有一處房產。張某的老伴還在世,此外有一子兩女,其中一個兒子已故,留有一個女兒(即張某的孫女)。請問,這處房產具體應如何分配?各繼承人的份額是多少?孫女是否有繼承權?
律師解答:
張某死亡后,如沒有合法有效的遺囑,而且房產又是張某一人所有,則其配偶、子女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按均等份額進行遺產分配。
另根據“代位繼承”的有關規定,繼承人(張某的兒子)先于被繼承人張某死亡,則張某的孫女應該享有代位繼承權。
法律咨詢范文5
問:公司老板在為我們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時,得知一保險公司承保的商業險在賠償時同樣按照社會保險的標準給付,就為職工辦理了商業保險。后來,我在工作中受傷,保險公司按照相關標準向我支付了人身損害賠償金??晌艺J為我還有權利獲得工傷保險待遇,但公司認為已為我購買了商業險,沒有義務再支付工傷保險金。請問,我能否獲得工傷保險待遇?
律師解答:《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社會保險的義務,這種義務是強制性的,不因任何因素而免除。
所以,你公司主張的已為你購買了商業險便沒有義務再為你辦理社會保險的觀點于法無據。商業保險不能代替社會保險,你有權利獲得工傷保險待遇。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多少
問: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可以由交強險賠償。請問,交強險賠償的責任限額是多少?
律師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p>
2008年2月1日起實施的交強險責任限額調整方案規定:1.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2.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
模仿簽名牟利將涉刑事責任
法律咨詢范文6
原來,人一過度緊張,大腦就失去了控制機能,它就處在有名無實的狀態,猶如汽車發動機空轉一樣,光是聲音很大,車子毫沒有前進一步。這時,一旦拙劣地合上排檔,車因急速起動,很可能亂跑亂撞。
此外,大腦是信息處理系統,具有預測可能將發生的事態的機能,根據這種預測控制自律神經中樞,使其處于緊張的狀態,并向布滿全身的自律神經傳遞信息,使全身進入應付事態發生的戒備狀態??墒?,一旦大腦沒能預測到的事態,它作為信息處理系統沒能充分發揮作用,結果間腦及自律神經中樞處于失調的狀態,表現出心撲通地跳,腿直哆嗦。
因此在考前,應對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做好充分地預計和心理準備。有些考生沒有把困難充分地估計到,或者是考前胡亂押題。結果在考試時遇到自己沒料到的情況,不是產生“發生這件事是理想所當然的”反應,而是“糟糕,要壞事了”,導致大腦控制機能變得失常,接著自律神經系統也出現異常,開始了撲通地心跳,再加上自我提示的“糟糕”,大腦越發亂,于是開始了惡性循環。
對待考場發懵是采取自律訓練法。其要領是“豎腰”,手撐松貼大腿,頭正下頜微收,含胸垂肩,腰挺直,以腹部為中心,使上半身松弛,下半身緊張。上半身有很多以交感神經為主的內臟如心臟、肺,因此輕松地將上半身的重心放在腰上,就可松弛交感神經的緊張。下半身有以副交感神經為主的消化器官,使它處于與交感神經對立的緊張狀態。再者,通過深呼吸,盡可能做到萬念俱空,當自律神經恢復正常,大腦立即冷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