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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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

民間借貸范文1

關鍵詞:資金鏈斷裂;民間借貸;利率市場化;加強監管

一、 引言

當前,宏觀經濟環境已經發生顯著變化,人民幣匯率升值預期強烈,原材料價格持續上漲,勞動力成本增加,產品外部需求急劇萎縮。此外,中國人民銀行頻繁提高存款準備金率, 實施信貸緊縮政策,銀行有效信貸供給顯著下降。不利宏觀經濟環境使部分企業面臨嚴重的經營困難和財務困境,其中資金鏈問題尤為突出。

然而,信貸緊縮政策下,民間借貸市場供需兩旺。由于股市持續低迷,房地產調控政策從緊,大量炒股炒房投機性資金流入民間借貸市場,形成民間借貸熱。實體投資機會較少而且利潤低,民間持有大量閑散資金。另外,高通脹預期下銀根緊縮,這直接導致企業融資成本增加和資金可獲得性較低。企業難以獲得銀行信貸,正規融資渠道狹窄,企業轉向民間借貸市場融資以維持企業正常運營。因此,民間借貸既有供給又有需求。此外,民間借貸呈現高利率趨勢,且規模大,參與廣泛。據估算,民間借貸平均年利率超過20%,遠高于央行所規定的基準貸款利率。

事實上,作為銀行貸款的替代,民間借貸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企業融資約束,解決企業暫時性資金短缺問題,但高利率也增加企業融資成本,民間借貸的潛在風險大且不斷累積,可能面臨大規模違約風險。溫州、鄂爾多斯等地部分企業陷入民間高利貸、企業主欠債逃逸事件頻發,引發債權人擠兌,民間借貸誠信危機凸顯,民間借貸可能誘發區域性債務危機。面對民間借貸危局,理解民間借貸風險形成和擴散機制尤為迫切。

二、 民間借貸

事實上,信貸市場上存在嚴重的問題。具體地,貸款人無法觀察到借款人特征(如項目風險程度)、貸款人努力程度以及利潤實現。這些信息問題會導致無效率。具體地,貸款前,貸款人對借款人質量擁有很少可靠信息。更好信息可能使貸款人不至于由于未能精確評估所包含風險而向低質量借款人提供貸款。放貸后,貸款人無法完全知道借款人如何使用資源。此外,一旦實現投資收益,貸款人無法驗證。當投資獲得高收益時,尤其是存在有限責任時,貸款人會有這樣的激勵,宣稱業績不好,從而要求減少貸款支付。

1. 短期債務融資。債務融資是企業重要的融資決策,其中債務內部結構如債務期限很重要。企業融資決策如負債和債務期限是造成資金鏈斷裂的主要影響因素,具體表現在過度負債、資產負債期限不匹配,短期融資渠道凍結等。合理債務期限結構可以降低債務融資成本和提供管理者激勵。短期與長期債務融資具有不同的激勵特征。短期債務融資能夠減輕信息不對稱程度、傳遞企業成長機會信號、約束管理層、減少債權人受債務人掠奪、減輕投資不足,即短期債務融資合約治理效應反映在企業清算與約束管理層自由現金流處置權上;而長期債務使管理層處于控制中、防止管理層進行無效率擴張、阻止債權人剝奪價值和降低利率(Hart & Moore,1995,Caprio & Gemirguc,1997)。

然而,短期債務凍結是沖擊的放大機制。本質上,民間借貸是短期債務融資,企業使用固定短期債務為風險長期非流動性資產融資,在發生財務困境期間經歷了再融資凍結。由于擔心未來市場惡化,短期債權人拒絕為債務再融資,這導致企業發生財務困境。短期債務會對企業產生負債方風險,或者融資風險。He和Xiong (2009a)認為,用固定短期債務為非流動長期資產融資產生債權人動態協調問題,并可能導致無效清算。再融資凍結顯著特點是債權人拒絕債務展期,因為擔心未來債權人也拒絕再融資。企業為長期非流動資產融資,使用固定短期債務并必須持續債務展期。一般地,短期債務產生跨期協調問題或者債權人信心不足,當企業基本面足夠低,債權人拒絕為債務展期。因此,到期債權人再融資決策取決于其對未來債權人是否再融資的預期。

2. 民間借貸新趨勢。當前,民間借貸在資金來源、借貸形式以及資金用途等方面發生顯著變化。總體上,民間借貸規模擴大、借貸利率趨高,借貸潛在風險增加。

家庭閑置資金和企業利潤構成傳統民間借貸資金主要來源。然而,當前民間借貸資金渠道更加廣泛,個人、企業、風險投資基金,甚至上市公司、商業銀行等都參與了民間借貸。中國社會科學院2012年社會藍皮書稱,在溫州1 100億元民間借貸資金中,10%是銀行信貸資金間接流入。個人也參與放貸,江蘇省泗洪縣石集鄉5 800多戶居民,其中1 740戶參與民間借貸,參與率接近30%。

在借貸形式上,社會融資中介起著重要作用,主要包括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寄售行、擔保公司、投資公司以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這些機構直接或間接地參與民間借貸。社會藍皮書還披露,目前溫州有擔保公司、投資公司、寄售行、典當行約1 000家,部分機構違規放貸,收取高額傭金和利息。

民間金融活動中資金需求也發生明顯變化,資金用途不再以家庭消費和小額商業經營為主,而主要用于企業日常生產經營,甚至是長期投資。2011年以來,受信貸緊縮政策影響,企業融資渠道相對狹窄,民間借貸活動活躍。民間借貸主要用作企業暫時性周轉資金,然而由于信貸緊縮政策,銀行有效信貸供給嚴重不足,企業短期掉頭資金變成長期投資資金。這樣,所募集資金規模迅速擴大,出資人之間關系也相對松散。民間借貸資金被用于企業貸款到期周轉,這直接導致借貸期限縮減,推高借貸利率,民間借貸風險不斷累積。

更重要的是,在民間金融市場上,出資人變成純粹資金供給者,最終資金使用者與出資人之間只有借貸合約關系,關系相對松散。因此,民間借貸近似于間接融資。民間借貸資金使用者和供給者關系越來越分離,初始資金提供者無法掌握資金流向,民間借貸從直接融資方式演變成間接融資方式。然而,傳統民間借貸資金主要用于家庭消費和小額商業經營,所募集資金規模小,出資人之間關系密切,資金供求雙方信息較對稱,傳統民間借貸近似一種直接融資方式。史晉川(2011)認為,溫州民間金融市場中金融風險集聚和爆發根本原因是,民間金融市場賴以有效運行的人格化合約執行機制,無法保證民間金融市場合約有效執行,從而導致民間金融市場風險集聚和大面積爆發。出資人之間,出資人與最終資金使用者之間關系松散,人格化合約執行機制不能有效保證合約履行,民間金融市場聚集金融風險越大。

三、 民間借貸風險形成及擴散機制

貨幣政策主要通過銀行借貸渠道和資產負債表渠道傳導。Kashyap, Stein和Wilcox (1993) 認為,貨幣政策通過借貸渠道影響實體經濟必須滿足兩個必要條件。一是,在其資產負債表資產方,銀行視貸款和證券為不完全替代,這樣,貨幣緊縮的確減少銀行貸款供給。二是,在其資產負債表負債方上,貸款和非銀行融資來源對企業也是不完全替代,這樣減少貸款供給有實體效應。信貸供給沖擊對公司融資和投資產生影響。像銀行借貸渠道,資產負債表渠道產生是由于信貸市場上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當凈值下降,信貸市場上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增加。更低凈值表明企業擁有較少抵押,從而增加逆向選擇和增加支持冒險的激勵,因此惡化道德風險問題。結果,商業銀行更不愿意放貸,或者通過要求更高風險溢價或者減少借貸數量,導致支出和總需求下降。Bernanke和Gertler (1989),Bernanke, Gertler和Gilchrist (1999)指出,更低凈值增加與債務融資中不對稱信息相關的問題,從而增加外部融資溢價。貨幣政策通過以下方式影響企業資產負債表。緊縮的貨幣政策導致資產價格下降,這降低企業凈值。因此,緊縮的貨幣政策使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惡化,導致借貸,支出和總需求下降。另外,貨幣政策可能通過現金流影響企業資產負債表,現金收入與現金支出之差。緊縮的貨幣政策,提高利率,使企業利息支付上升,從而使現金流下降。持有較少現金流,企業擁有較少內部資金,必須外部融資。由于外部融資受不對稱信息問題,從而外部融資溢價影響,額外需要外部資金推高資金成本,減少借貸,投資和經濟活動。

Bernanke和Gertler(1995),Bernanke, Gertler和Gilc-hrist (1996)借貸外部融資溢價與借款人凈值負相關。當借款人財富少,借款人與外部資金供給方之間利益可能差異較大,增加成本。由于借款人凈值是順周期的,由于利潤和資產價格是順周期的,外部融資溢價是反周期的,放大信貸可得性變化(Bernanke, Gertler & Gilchrist,1999)。

近年來,央行頻繁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導致信貸資金供給緊張。銀根緊縮下商業銀行惜貸,正規融資渠道凍結,企業只能轉向民間借貸市場,導致民間借貸利率持續走高且期限短,而貨幣貶值、通貨膨脹、勞動力成本等因素導致不少行業利潤微薄,尤其是低附加值制造業,民間借貸短期內能夠緩解企業短期資金短缺問題,但當民間借貸嚴重侵蝕企業利潤時,民間借貸最終會壓垮企業,從而無法支付民間信貸本息,出現企業家欠債逃逸危機局面。2010年實施房地產調控政策以來,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狹窄。由于資金供應緊張,為維持項目,房地產企業轉向民間借貸市場融資。大多數因資金鏈斷裂而逃逸企業家陷入困境,主要是由于參與房地產投資或間接向房地產企業放貸,而其主業經營并未出現太大問題。由于原材料和勞動力等要素價格上升,企業生產成本增加,融資成本上升,企業利潤低。在高利率誘惑下,部分企業家從企業抽離主業運營資金,參與放貸。民間資本撤離實業部門投入到房地產、金融等服務業部門。溫州等地民間借貸危機,主要表現為,在高利息下,企業資金鏈發生斷裂,企業主“逃逸”,乃至引發連鎖反應,使眾多企業陷入困境甚至出現大范圍企業倒閉(范建軍,2012)。危機爆發直接誘因是高利貸。民間借貸利率一般年利率20%~30%,最高可以達到100%,高出央行所規定的基準貸款利率3~8倍。此外,一般生產經營借貸資金比例下降,借貸資金主要流向房地產、煤炭等高利潤行業以及其他投機性領域。社會藍皮書稱,溫州有1 100億元民間借貸資金,用于一般生產經營僅占35%,房地產項目投資或集資炒房占20%,民間借貸市場僅有40%,投機及不明用途占5%,進入實體經濟尤其是一般生產經營的資金比例大大降低。

四、 民間借貸潛在效應

民間借貸可能產生嚴重的經濟后果,損害實體經濟。

1. 企業融資成本上升。由于民間借貸利率不斷攀升,企業融資成本上升,加重企業經營壓力。當實業利潤低時,企業加速從實體經濟撤出資金。若企業利潤低于借貸利率,民間借貸嚴重侵蝕實體經濟利潤,持有民間借貸的企業將面臨巨大償債壓力,民間借貸可能最終壓垮企業。受溫州企業家逃逸事件影響,民間借貸市場出現資金供給恐慌性收縮,這對企業融資造成不利影響,進而影響實體經濟。

2. 經濟行為投機性。由于相當比例民間借貸資金流入房地產、大宗商品等領域,一旦經濟形勢發生變化,如利率下跌,房地產、大宗商品價格下降,違約概率可能顯著上升,進一步加重民間借貸風險。投機性市場上企業資金鏈斷裂反過來會增強資產價格下降預期,部分企業可能面臨更大償債壓力和破產風險。民間借貸可能導致資金流出實體經濟,強化經濟行為投機性。

3. 流動性風險和擔保危機。企業擁有長期投資項目,而民間借貸是短期負債,期限較短,這樣,企業的資產負債期限嚴重不匹配,容易對企業產生流動性風險,從而,那些基本面正常但缺乏流動性的企業容易遭擠兌而陷入財務困境。另外,部分經營狀況正常企業陷入擔保困境,出現資金問題。企業通過互相提供擔保形成擔保鏈,抱團貸款,從而緩解融資約束,然而企業間密切的金融聯系也可能成為財務風險集聚、擴散渠道,如資金鏈斷裂、擴散風險,可能誘發區域系統性財務危機。

4. 破壞民間信用基礎。民間借貸主要依賴血緣、親緣、地緣民間信用,和借貸中介社會信用形式,缺乏規范的借貸合約。2011年以來,溫州等地不少中小企業發生經營困難,無法償還到期債務,部分企業家、借貸中間人逃逸以逃避償債責任,削弱民間信用對市場經濟主體行為的約束作用。

究其原因,民間借貸潛在風險大,其體制根源是二元信貸體制,造成資本錯配和資本成本扭曲。商業銀行具有明顯所有制歧視,主要向國有企業提供貸款,由于信息不對稱程度較嚴重且缺乏抵押品,民營企業遭遇更加嚴重的信貸配給。相比國有企業,民營企業融資成本較高。此外,實體經濟利潤小、銀行儲蓄利率低、高通脹預期、房地產行業政策調控下,民間資本投資渠道相對有限。在企業面臨融資約束、對民間借貸資金需求量增加情形下,民間資本大量涌入民間借貸市場。2011年,貨幣政策趨緊,貨幣總供給增速放緩,商業銀行惜貸,民間借貸成為企業的主要外部融資渠道。企業民間借貸融資需求增加,導致民間借貸規模擴大,借貸利率急劇攀升,違約風險也增加。最后,民間借貸利息高且期限短,對企業產生流動性風險和償債壓力,民間借貸市場游離在金融監管之外,其資金規模、價格及流向難以掌握,從而可能誘發潛在風險。

五、 規范民間借貸

1. 民間借貸合法化。制定民間借貸法律法規,明確民間借貸合法地位,界定民間借貸主體,借貸活動范圍和方式,規范民間借貸活動。

2. 實行利率市場化。放松民間金融市場資金價格管制,即利率管制,實行利率市場化,通過資金供求關系決定民間借貸利率。

3. 創新監管模式,構建多層次金融監管體系。完善民間借貸市場準入與退出制度;創新監管模式,監督交易和風險控制相結合;構建以民間金融行業協會自律性監管為主導,銀監局、司法部門等多層次金融監管體系。

參考文獻:

1. 范建軍.我國民間借貸危機形成的原因和對策.經濟縱橫,2012,(4):26-29.

2. 中國社會科學院2012年社會藍皮書.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3. Bernanke, B. S. and Gertler, M.“Agency costs, net worth, and business fluctuations,”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9,(79):14-31.

4. Bernanke, B.S. and Gertler, M.Inside the Black Box: The Credit Channel of Monetary Policy Transmission.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1995,(9):27-48.

5. Bernanke, B.S., Gertler, M.and Gilchr- ist, S.The Financial Accelerator and the Flight to Quality.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1996,(78):1-15.

6. Bernanke, B.S., Gertler, M.and Gilchr- ist, S.The Financial Accelerator in a Quantitative Business Cycle Framework. In J.B.Taylor and M.Woodford, Eds. Handbook of Macroecono- mics. Amsterdam: Elsevier,1999.

7. Caprio L., and Demirgü?-Kunt A., The Role of Long Term Finance: Theory and Evidence, Policy Research Department-The World Bank,1997.

8. Hart, Oliver, and Moore, J.,Debt and seniority: an analysis of the role of hard claims in constraining management,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95,(85):567-585.

9. He, Zhiguo and Wei Xiong, Dynamic debt runs, Working paper, University of Chicago and Princeton University,2009.

10. Kashyap, Anil K., Jeremy C.Stein, and David Wilcox.Monetary policy and credit conditions: Evidence from the computation of external finance.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93,(83):78-98.

民間借貸范文2

【關鍵詞】民間借貸;宏觀調控;金融全球化;信用租金;貼現值

一、溫州民間借貸概述

溫州民間借貸異常活躍。民間借貸通過地緣、業緣、親緣及社區化的方式介入到經濟活動中去,由此產生了精英信任。精英信任是指當地德高望重之人通過調解或者擔保,為借貸雙方架起了一座經濟交易的橋梁。精英信任既是一種擔保品,也是一種無形的聲譽,由此較好地解決了“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的難題。我們通過溫州大量的民間借貸案例研究發現,在超越精英信任的范疇時,當事雙方往往選擇法律工具來解決問題的,所以,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承擔了部分“非信任風險”。

我們在2009年的專門調查中發現,溫州民間借貸的資金大部分流向貿易性行業、投機性產業、企業新興體以及創業型企業,少部分資金流向家庭式事務或個人型事務,也有極微弱的資金流入地下“”和具有投機性質的搖會組織,但真正做實業的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依靠銀行貸款或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來籌集資金。

形成上述民間借貸資金流去向的原因是貿易性行業和投機性產業的資金周轉期很短,資金缺口很大,商業機會稍縱即逝等客觀條件的限制,企業借助民間借貸來服務于自己的商業計劃,而銀行系統辦理信貸的手續煩瑣,時間跨度長,甚至要付出很高的機會成本,顯然不具可行性。一般的中小企業沒有足夠的抵押擔保品無法從銀行獲得資金,只能依靠內源融資或民間借貸來籌集資金。而真正做實業的企業已經在資本原始積累的過程中逐步壯大,與當地銀行建立了長期良好的合作關系,或者由于業績頗佳已在國內外股票市場上市,因此,這類企業主要通過外源融資,較少從民間借貸的途徑獲取資金。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之后,隨著溫州當地經濟的發展與金融生態格局的變化,當地一些非法擔保公司的介入,打破了通過地緣、業緣、親緣及社區化的傳統介入的單一方式,更多的金融掮客的出現,形成了“二元”金融生態結構,即傳統借貸與專業化、投機性借貸并存。由于民間借貸投機性的擴張,增大了民間借貸的風險,與銀行的不良貸款相比,民間借貸的不良貸款的余額亦呈現加速累積的趨勢。在很多情況下,民間借貸由于缺乏有效監管,溫州地區各類擔保公司數量眾多,資質良莠不齊,擔保公司違規從事高息融資活動的現象非常普遍,如辦理票據貼現(收購光票)、保證金墊資、代還貸款等。很多擔保公司具有明顯高利貸性質的民間融資行為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其業務操作也不規范,容易產生民事糾紛,增加了社會不安定因素。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溫州民間借貸雖然在向專業化領域轉型,但轉型的過程有點亂。

二、溫州民間借貸利率走勢與風險機制分析

溫州民間借貸利率經歷了從高利率到低利率再到低利率水平的震蕩緩沖期。大概在2004年左右經歷了一個低利率震蕩緩沖期,通過表1我們可以看出近幾年是溫州歷史上民間借貸市場利率較低的一個時期,只相當于改革開放以來80年代末的最高利率水平(35%~45%)的1/4,而利率自80年代末、90年代初之后開始持續走低,直到21世紀初出現的穩定波動水平。

溫州民間借貸利率一方面受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影響很大,另一方面比80年代末、90年代初之前的利率水平低很多。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銀行信貸結構正趨于合理化,信貸規模越來越大,在很大程度上對民間借貸形成“擠出效應”。由于銀行信貸的發展速度迅猛,使得民間借貸從原來的快速擴張、高利率時代轉向理性的、低利率狀態,同時也說明了溫州民間借貸正在轉型,并且在90年代末以后的發展過程中受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影響加大。這也可以很好地解釋80年代民間借貸受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干擾較小,由于當時銀行信貸結構的不合理與規模問題,國家通過政策改變銀行信貸的行為還不怎么會影響到民間借貸。

基于民間借貸合法與非法的邊界難以界定,外界大多數人認為其風險很高。但我們在調查和采訪中意外地發現,民間借貸高風險并不出在實質性借貸上,而是出在投機性質的地下金融活動上。所謂實質性借貸是指真心實意創業、應付突發事件、大宗消費品等借貸,但投機性質的地下金融活動如高利貸、地下、老人會、坐莊性質的合會、地下錢莊、銀背、類似于傳銷性質的搖會、具有金融“三亂”特征的基金會等,這些都是高危的地下金融活動,參與人群眾多,牽涉面廣,人際關系復雜,風險極高,而且易于向周圍形成大面積的輻射效應,溫州民間金融發展史上三次大規模的“倒會風波”都是這類活動引起的,因此政府對此類活動采取嚴厲打擊態度。

對民間借貸中實質性借貸風險不高的現象,溫州當地有一種頗為流行的解釋是,他們認為溫州商業文化中很重要的一點是有地域特征的“重商主義”(其“重商主義”的核心是商業文化契約化)以及互幫互助的鄰里文化,這種特殊的文化逐漸地構成了他們在商業領域里的一種生活常態,最開始在熟人圈的借貸一般是無息的,帶有救濟性,后來被救濟的人慢慢富裕起來了,出于感恩回饋部分利潤給借款的人,這種由無息借貸開始演變成有償放款,而這種有償放款的大面積擴張最終形成一定規模的民間借貸。而民間借貸的基礎是民間信用的交易,信用交易是內生于民間借貸機制的,因此,民間信用對風險有自發的消散作用,起到了降低風險或轉移風險的效果。這種自發消散風險的系統形成是基于民間信用的交易基礎,民間個人信用又可以認為是個人未來潛在的租金,信用度越高,則未來租金越大,那么對未來租金的貼現能力越強。在一般情況下,每個持有未來租金的人都希望可以通過信用度的提高來增加自己的租值,這樣一來,租金貼現率與增大信用度的雙重治理機制派生出了一個有效化解借貸風險的自組織系統。

上面的結論我們可以從中國人民銀行溫州中心支行的相關數據中得到驗證,在2002年全市300~350億元的民間借貸規模中,真正出現社會性風險問題的資金只有2.87億元,占比不到1%;而當時全市銀行的“兩呆”貸款率在3~4%之間,這組數據表明民間借貸的風險并不像人們普遍理解的高風險,內生性的風險消散機制發揮了很大的作用,與上面坊間流行的說法相吻合。溫州民間借貸的風險化解一部分來自基于信用基礎的內生性的風險消散機制,另一部分未能釋放的風險的化解應該來自制度性的風險抑制系統。而制度性的風險抑制系統需要政府的鼓勵和引導,真正讓民間金融合法化。地下錢莊、金融“三亂”、銀背等誘發的高風險都屬于制度性風險抑制系統的失靈,因此,民間金融的風險化解不僅僅要尊重它的內在法則,也要從制度上著手解決。

三、溫州民間借貸后續研究

從相關文獻與現有的情況來看,溫州民間借貸的演變歷史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持續、快速、活躍的發展階段,這是溫州民間金融真正草根性的鼎盛時期,恰逢中國蓬勃興起的商品經濟的改革與去短缺經濟化的興起,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國有金融體系還無法覆蓋全部的經濟實體,特別是無法覆蓋非國有部門的經濟實體,而民間借貸卻是一種非常有效與廉價的國有金融產品替代;第二階段是增長趨勢逐漸放緩、區域金融結構邊沿化、理性化、轉型化的特殊時期,由于強大的“國家資本主義“的興起逐漸地擠出了地方民間金融的發展空間,當然也與民間借貸的自身缺陷以及未合法化有關;第三階段是民間借貸虛擬化與國際化相互依存的新型金融過程,部分原因是資本的高度投機與炒作可以帶來超高的利潤,民間資本通過虛擬化來增大投資杠桿,以便能夠快速地進入資金需求非常龐大的房地產、山西煤炭等行業,部分原因是由美國華爾街引爆的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加劇了民間資本對資本國際化的變相整合。由此可見,溫州民間借貸的后續研究值得進一步深入探討與拓展。

參考文獻

[1]中國人民銀行溫州中心支行.溫州金融生態建設探索與實踐[Z].內部資料,2006,2.

[2]史晉川等著.制度變遷與經濟發展:溫州模式研究[M].浙江大學出版社,2004,3.

[3]溫州圖書館.2004年溫州統計年鑒[Z].

民間借貸范文3

2012年1月18日下午,在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一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被告人吳英的上訴,維持對被告人吳英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從2006年一夜暴富,到2007年深陷囹圄,到2009年12月18日一審被判死刑,再到今年二審宣判。六年來,出生于1981年的女青年吳英一直吸引著公眾的目光。吳英的罪名是“集資詐騙罪”,在民間金融極為活躍的浙江,吳英的死刑判決結果引發了社會各界對其罪是否至死的爭議。在很多人眼里,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似乎從來就沒有嚴格的界限。民間借貸是把雙刃劍,一旦誤入歧途就會滑向非法集資的深淵。如何準確辨別非法集資和正常的民間借貸,如何安全地參與民間借貸,我們不得不練就一雙慧眼。

六大疑點凸顯吳英集資詐騙

2006年12月,有好幾個浙江的朋友打電話問我,說借錢給吳英的本色集團可以得到6%以上的月息??催@樣的投資是否可以做。我詢問了一些他們了解的相關情況后斷言:這是典型的非法集資詐騙。為什么我能如此斷言呢?從當時本色集團的所作所為來看,有六大疑點凸顯出吳英不是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而是屬于非法集資詐騙。

首先,投資的邊際收益遞減存疑。哪怕是天才的投資家,他投資的邊際收益也是遞減的。也就是說,你投資1萬元一年想得到100%的回報率是有很多機會的,但你投資1000萬元要想每年得到50%的回報率就很難了,如果你投資1億元要想每年得到40%的回報率就更難,而如果你投資10億元要想每年得到30%的回報率是難上加難。

企業家在企業運轉過程中,在實在沒有其他辦法能借到錢的情況下,去借一筆高息的民間資金做短期周轉是可以的。因為按邊際分析法,只要他借了這筆錢之后企業新增加的利潤大于他付出的利息就可以了。這樣高利率的民間借貸只適用于少量資金的短期周轉,也就是說只有邊際收益大于邊際成本的前提下才是可行的。而非法集資詐騙卻相反,即你借錢給他他是多多益善的,甚至你借給他的錢批量越大,他就可以給你更高的利息。

其次,不切實際的投資回報率。在正常的民間借貸中,月利率低于2%比較普遍,超過2%的月息就要引起警覺。特別是某公司或某個人向你借錢如果是超過2%的月息還說多多益善,這就極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資詐騙。而吳英就是月息大于6%時還說多多益善的。

第三,好大喜功亂投資。市場經濟是靠優勢生存的,如果她不是內行,她的投資就很難盈利。吳英年紀輕輕,手下也沒有幾個人能在自己投資的行業獨當一面,卻投資了本色商貿、本色洗業、本色廣告、本色酒店、本色咖啡館、本色電腦網絡、本色裝飾材料、本色婚慶服務、本色物流、本色正道汽車服務、貴族美容美體沙龍(這是她唯一比較懂行的)、喜來登俱樂部、千足堂理發休閑屋、韓品服飾店,還聲稱自己炒房、炒商鋪、炒期貨、做服裝和外貿、做珠寶生意,甚至還參股做過聚丙烯生意。做這么多的行業是神仙也做不好的,所以我當時認定這不是在做企業,是在玩障眼法。做這么多行業和企業,只不過是為了誤導債權人相信她的實力和還款能力。

第四,捐款不量力而行。2006年9月2日,本色集團向東陽市光彩事業促進會捐贈500萬元(后來這筆捐款被吳英收回),吳英隨后擔任其副會長。緊接著的9月13日,吳英再次向歌山鎮西宅小學捐款80萬元,加上之前本色集團在磐安設立的50萬元助學基金,短短兩個月內,本色集團的慈善捐款高達630萬元。

懂行的人都知道,吳英投資的那些行業除了美容美體行業、喜來登俱樂部和本色酒店做得比較好可以多賺點錢外,其他行業的利潤是很低的。也就是說,此時她所有投資的利潤尚且不可能抵消她支付給債權人的利息,更不要說她有多少利潤了。在自己的企業沒有足夠實力也不盈利的前提下,捐出大筆資金就是明顯的作秀,這是很多騙子的慣用伎倆。她這樣做的目的還是為了誤導他人愿意把更多的錢借給她。

第五,在資金并不寬裕的前提下耗巨資用現金購買房地產不是企業家所為。有媒體報道:吳英用3800萬元現金購買了“望寧公寓”的40多套房產和30多間街面房。并且整個購買過程只花了15分鐘。這同樣屬于虛張聲勢。如果她是一個理性的投資者,她一定會討價還價爭取更多的優惠,并且在融資成本這么高的情況下要盡量爭取按揭貸款的。

按機會成本理論,只要吳英還存在任何一筆高息貸款,每節省任何一筆現金開支都可以優先還掉一筆高息貸款而節省利息支出。如果買3800萬元的房地產可以按揭貸款2500萬元的話,即使按月息6%的民間融資成本計算(此時她的融資成本已經高于這個水平了),按揭貸款第一年就可以節省利息支出1000多萬元??!

第六,用后面的高利貸還前面的高利貸,這才是吳英茍延殘喘的唯一“生路”,而這是不可持續的,時間一長必敗無疑。因此,從本色集團的這些疑點就可以看出,吳英屬于非法集資詐騙是毫無疑問的。

民間借貸期待陽光化

民間借貸由于高于銀行利息,通常都被熱人們列入“高利貸”的范疇。什么才是高利貸?高利貸與民間借貸如何區分,至今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高利貸在中國歷來被當作一個貶義詞,被認為是“為富不仁”的有產者剝削無產者的手段之一。高利貸一向被人們咒罵,古今中外莫不如此。很多人認為“借高利貸的人迫于生計不得不忍受這種剝削,放高利貸的人不勞而獲,坐享其成”。莎士比亞在威尼斯商人一劇中對苛刻的放高利貸者夏洛克的描寫,更淋漓盡致地發揮了從人道主義出發對高利貸的控訴。雖然“高利貸”經受了各種非議和制裁,但它一直頑強地存在著。

然而,從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高利貸”就是利率比較高的貸款,利率的高低是由市場的供求關系決定的,跟人的“良心”和“人品”關系不大。所以只要市場資金供不應求,就必然出現高利貸,高利貸是將稀缺的資金進行最佳配置的有效手段。

民間借貸在中國歷來是合法的,至今為止沒有任何關于民間借貸非法的法律條文,甚至沒有任何關于高利貸非法的法律條文。一切與高利貸有關的犯罪都不是高利貸本身的犯罪,而是因高利貸引發的其他犯罪,比方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集資詐騙罪、故意傷害罪和非法拘禁罪等。

在市場經濟時代,定價與成本無關,主要是由供求關系、供應方的定價技巧和交易雙方的談判技巧決定的。所以利率市場化是有利于有限的資金進行最佳配置的有效手段。但要根本解決高利貸問題還是要增加供給――即政府鼓勵更多的人來放貸并嚴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如果沒有民間借貸,也許更多的企業根本不會產生或者會消失得更早,因為中國沒有蓬勃發展而成熟的風險投資,民間借貸一定意義上是西方風險投資的替代品,簡便、快捷的民間融資成了廣大中小型民營企業發展初期融資最重要的渠道。而中國居民缺乏安全有效的投資渠道,積累了大量的閑置資金。這些資金存放在銀行只有很低的利率,甚至是負利率(因為存款利率低于通貨膨脹率)。有需求就要有供給。于是,“民間借貸”就作為“草根金融”在這樣一種環境下形成并野蠻生長起來了。凡是民間融資發達的地區,就是民營經濟發達的地區,比方說浙江的義烏和溫州、江蘇的無錫和昆山、廣東的深圳和東莞、福建的廈門和石獅等地。

可喜的是,民間借貸陽光化的呼聲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視,2011年11月10日,央行有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表示,民間借貸是正規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補充,具有制度層面的合法性,各有關部門下一步將致力于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引導民間資本規范從事資金借貸活動,鼓勵民間借貸規范化、陽光化運作,發展多層次信貸市場,滿足社會多元化融資需求。該負責人還表示,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對于超出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對借貸雙方因利率問題產生的爭議,如畸高利率等,司法機構可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規定的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雙方的權利義務。對于個人或單位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可依刑法規定,以高利轉貸罪論處。

民間借貸,你能借錢給什么人?

參與民間借貸,人們最關心的是資金的安全,什么樣的人能借,什么樣的人不能借?通過筆者多年來對民間借貸領域的研究與實踐,有以下幾點粗淺的解讀。

第一是選人,首先是熟人。且看這個人順不順眼,不順眼的人就不能借。有些人很不守規矩,我一看就大致明白。寧可錯過,不可做錯。確保本金安全是投資的底線。

第二看這個人誠不誠信,不但要看他在跟我的交往過程中,有沒有不良信用紀錄,還要看他在人家面前有沒有不良信用紀錄。他的手機號碼是不是經常變,如果這個人的手機號碼已經用了五年以上,那就比較值得信任。經常換手機號的人,大部分是信譽不太好的人。一個人值得很多人信賴和有很多人值得你信賴是兩筆巨大的財富。

第三,有賺錢本事的人,借給他的錢才會更安全。憑什么說他有賺錢的本事呢?他跟我說話,我就會知道他的經營理念,是不是某方面的行家。如果他說的是外行話,那就很危險。做資金放貸生意的核心的競爭力:一是融資能力;二是控制風險和化解風險的能力。只有你的債務人賺的錢比付給你的利息更多時,你的資金才是最安全的。

第四,看實力。做民間借貸,講究的是錦上添花,不是雪中送炭。我們如果做慈善是選擇誰最貧窮、誰最困難,我就幫誰。而做民間借貸我只是看誰有實力。好比有一個項目,需要投資一千萬元,但他現在只有九百萬,我借一百萬給他是可以的。但如果那個項目需要一千萬,他自己只有一百萬元,要我借九百萬給他,那是絕對不行的。我們的錢只能借給現在缺錢但將來有錢的人,而不能借給現在缺錢并且將來也總是缺錢的人。

民間借貸范文4

“太累,太辛苦,卻沒有結果,怎么辦?沒辦法?!蓖豕庠巧綎|省濟南市的一家小企業主,提起辦企業,提起貸款難,他無奈地說。

王光元說的太辛苦,是指找銀行貸款。貸不到款的王光元,不得不找尋民間借貸的幫助。

王光元曾找過幾家看起來比較“正規”的借貸公司,詳細了解之后才發現,市面上出現的借貸公司大多數只做一項業務:放高利貸。最近,他對于自己是否還要繼續創業產生了動搖。

而在十幾天前,國務院總理在做政府工作報告時強調,“要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引導民間投資新36條,出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

王光元說,他通過電視轉播聽到了溫總理的講話,但他仍然擔心民間借貸這個事不好弄。

事實上,自2011年以來,以民間借貸為主要表現形式的“草根金融”不僅引起了社會和輿論的極大關注,也受到了政府部門的關注。

2011年11月,央行明確表示,“民間借貸具有制度層面的合法性”。進入2012年,圍繞民間資本而出臺的政策信息以及所釋放的積極信號都是前所未有的。1月6日,總理在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民間借貸是正規金融的補充,有一定的積極作用。要完善法律、法規等制度框架,加強引導和教育,發揮民間借貸的積極作用?!?/p>

王光元的擔心是可以理解的。畢竟,時至今日,被社會各界寄予厚望的《放貸人條例》仍然遲遲沒有出臺。

企業主的擔心很實在,民間借貸雖然是目前唯一可以幫助他們的途徑,但畢竟還缺乏管理,有些混亂。

民間借貸從業者則顯得有些誠惶誠恐,雖然他們已經很努力地在學習和適應,但仍然不能夠準確地認清哪些是“紅線”不能碰,哪些事可以做。

陳達是山東昌隆林業發展生態有限公司的董事長,作為一家規模中等的民營企業,他的公司為了開發新項目曾多次前往銀行尋求貸款。原以為銀行能提供幫助,給予資金支持,但事與愿違,幾家銀行均拒絕了自己的貸款申請。

那一段時間,陳達為了找錢,東奔西走,四處求人,然而不斷碰壁的現實逐漸讓他意識到:雖然國家開始關注他們這些中小企業,也要求銀行給他們放貸,但最終的結果仍然是貸不到錢。直到他遇見了胡漢民。

創新者肯雅隆

作為一名民間借貸事業的推動者,胡漢民在外人看來的確是“不走尋常路”,因為他所創辦的肯雅隆杰出資民聯席總會,通過6年的發展,已經走出一條把民間分散的閑置資金聚集起來,投向有需求、能發展的中小企業的試驗之路。

最終的結果是,陳達所在的公司通過一種叫“私募權益”融資(下稱“PPE”)的方式成功融資6000萬元。

具體操作如下,陳達所在公司是山東省內最大的營林企業之一,目前已擁有《林權證》的林產達1.2億元。募集資金由肯雅隆杰出資民聯誼總會采用PPE模式,將林產權所屬價值轉化為等值權證,由投資人自行選擇投資額度進行申購,并由資產管理方監管,委托項目方專項用于以上高效林項目投資,投資期限結束后由項目方向投資人一次性結算并支付相應本金和收益。

在投資期限內,投資人享有林產共有權,并由資產管理方進行履約擔保。

業內人士指出,這是國內民間金融首次提出PPE概念,標志著民間金融從傳統的“一對一”借貸轉入“私募權益”融資方式。

PPE與大家所熟知的PE,即私募股權相比,在投資范圍上由股權擴展到了藝術品、有價證券等資產;相對于PE只能通過上市流通后才可退出的單一性,PPE將相關權益采用憑證化轉化,投資期間可自由轉讓權益憑證,進退便捷;相對于PE資金去向不定性,PPE投資由投資者與融資項目方直接對接、簽協議,屬定向投資,更加公開透明;在投資項目的權屬問題及安全性上,相對于PE投資會遭遇無法上市、所投企業市場經營難控等風險,PPE出資人在投資期內享有項目共有權,以資產自身價值確保了私募投資者的本金安全。

3月18日,由《中國經濟周刊》、山東省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肯雅隆杰出資民聯誼總會舉辦的“2012中國(山東)宏觀經濟與金融創新專家論壇暨肯雅隆第二屆杰出資民聯誼大會”在濟南開幕。

在論壇上,PPE模式不僅成為那些從銀行貸不到錢的小企業主們關注的焦點,也首次進入了國家相關政府部門官員、專家的視野。

“在民間金融市場,前來融資的企業規模越來越大,融資額度也水漲船高。而根據‘一對一’的傳統借貸模式,一個項目千萬元的融資規模,要么走溫州的老路,陷入非法集資深淵,要么無路可走?!弊鳛檫@一模式的創始人,肯雅隆杰出資民聯誼總會主席胡漢民坦言,PPE介于民間借貸和私募股權之間,具體來說,就是由肯雅隆預先對某一特定投資項目進行預先評估,并就相關權益進行劃分,然后向民間資本持有者募集資金,投資人根據出資額度的不同而享有對等比例的項目權益。

舉個例子,社會人張三擁有一塊1000平米的土地,并且愿意拿出其中的一部分權益進行融資??涎怕≡诮涍^詳細的評估后將該土地劃分為若干等份的權益,這個時候,肯雅隆杰出資民聯誼總會的會員就可以對這些權益進行投資,并且投資者可以得到固定的收益。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一模式可以通過聯誼會這一平臺隨時轉讓權益收回投資款?!癙PE模式實現了自由轉讓交易,打破了傳統一對一模式中的額度限制,不僅擁有民間借貸所具有的便捷性、高收益等特點,而且擁有私募股權的專業運作、集合理財等優勢?!焙鷿h民說。

胡漢民坦言,PPE模式實現了不少突破,首先,對所投資項目實現了范圍的突破,由房產、股權擴展到藝術品、有價證券等各類資產,資金可實現高效運轉避免閑置;其次,對流動性實現了突破,將相關權益采用憑證化的轉化,投資期可自由轉讓權益憑證,進退便捷更自由;第三,PPE模式還突破了私募股權資金去向不定性的限制,使得該模式所募集資金定向投資更加公開透明;第四是突破了對投資項目的權屬問題,出資人在投資期內享有項目共有權,以資產自身價值確保了私募投資者的本金安全。

現場一位小企業主坦言,他們之前的投資都需要等到匹配的融資方才能交易,如果沒有合適的業務只能將資金閑置,但PPE模式就很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不但可以參與任何一個項目,關鍵還能像股票一樣隨買隨賣地轉讓。

為民間資本提供合理、合法渠道

在多數人看來,目前民間借貸也僅僅是得到了高層的鼓勵,國家并未出臺相關法律,在這種情況下,關于民間借貸領域的創新似乎風險大于益處。

但CCTV證券資訊頻道的總編輯鈕文新卻不這樣看,他直言,PPE模式是和中國國情相結合的一種股權投資形態。在鈕文新眼中,胡漢民所做的工作很有可能成為中國民間借貸領域中最有質量的創新。 但凡是創新必然會有風險。

國務院研究室工業、交通和貿易研究司副司長張泰坦言,目前國內的私募基金還存在監管不到位、資金投資運作不規范等問題,還有些基金涉嫌參與非法集資的現象。對于肯雅隆杰出資民聯誼總會目前所做的工作,張泰認為,現在最重要的是要讓政府和相關監管部門了解到民間借貸領域的創新工作?!耙寷Q策者知道民間的建議,這樣才能把服務范圍擴大。”張泰坦言。

實際上,對于民間借貸領域的從業者來說,最大的風險就是如何看待那些不能碰的“紅線”。有關專家坦言,什么是非法?什么是合法?只需掌握一個原則,即是否會涉及公眾利益。值得注意的是,引導民間資本服務實體經濟,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到目前為止,許多領域對民間資本的放開仍停留在半遮半掩的狀態中。

工業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副局長黃利斌認為,對民間資本的進入,法律上并沒有明確障礙,但因為沒有實施細則,致使龐大的民間投資仍在不規范的市場環境中無序涌動,這無助于民間投資的正常發展。因此,應該盡快為民間資本進入眾多領域提供合理合法渠道,并提供法律法規的保障。

山東省金融辦金融穩定處處長胡成立表示,山東省政府即將制定出臺促進民間融資健康發展的意見,可以想象,經過各方面的努力,也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民營資本、民間投資一定會有更多的發展空間,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進程中發揮更大的、積極作用。

對話

胡漢民:“民間借貸不能一味遏制”

《中國經濟周刊》:目前國內的民間借貸領域還處在一個灰色地帶,很多問題都亟待規范。您覺得應該如何規范?

胡漢民:事實上,我們從創業之初到現在一直在關注行業規范。民間金融這個行業要規范、要發展,不僅要通過國家出臺政策來約束,從業者還要自律??涎怕“l展6年來,逐漸發現民間借貸的需求量很大,從業者很多,但外界都是用規范與否來形容這個領域。遺憾的是,直到目前,民間借貸這個領域仍然沒有一個主管部門,所以它就很難談及規范。

這也反映了行業在發展中尚存在一些問題,例如服務不專業致使行業魚龍混雜、競爭無序化引發利率畸形提高,監管不到位導致非法現象橫行,導向不明確使得資金無序流動。但民間借貸服務作為市場化的產物,不能一味加以遏制,作為對經濟建設的有效補充,更應該看到其積極的一面,引導其走向規范化的道路。

《中國經濟周刊》:PPE模式究竟會給投資者帶來哪些益處?

胡漢民:民間借貸雖然自古就有,但在社會經濟發展促動下,已逐漸升華為一種民間投資形式,成為老百姓經常使用的一種理財工具,但是民間借貸的安全性不容忽視,從“中介+擔?!蹦J介_始,肯雅隆對民資市場運作風險進行了長期探索和實踐,在邀請近百名專家顧問反復論證的基礎上,最終推出PPE模式。

就國內市場來說,大量民間資本總體比較分散,這就決定了很多投資散戶想去對接,私募股權門檻較高,而從事一般的民間借貸投資不僅無法對接、消化那些大額項目,而且也無法完全規避潛在風險??涎怕⊥瞥龅腜PE模式,介于民間借貸和私募股權之間,憑借權益劃分所帶來的集中理財優勢,能夠引領投資者及時對接大額投資項目,直接激活閑置的民間資本,對中小企業、投資者、從業者和社會經濟發展都將起到共贏的作用。

民間借貸范文5

民間借貸糾紛屬于什么案件,主要看民間借貸產生的糾紛而定,一般是屬于民事糾紛,但涉及到詐騙、非法集資等就是屬于刑事案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來源:文章屋網 )

民間借貸范文6

【關鍵詞】《貸款通則》 《放貸人條例》 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

【中圖分類號】D913 【文獻標識碼】A

近兩年來,陜西省榆林市借貸危機問題凸顯,造成榆林借貸危機的因素比較復雜,有經濟、政治、法律因素,也有民眾盲目投資的因素,對該問題的解決不應采取“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辦法,而應從不同層次“對癥下藥”,促進地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的穩定。下面筆者就從不同角度,結合榆林現狀,提出建議,以期為應對榆林民間借貸危機提供借鑒。

國家宏觀層面―完善相關法律規定

修訂《貸款通則》的相關規定。依據借貸理論和相關規定,民事性民間借貸只需由《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性法律規制即可,縱使借貸合同是有償的,也不會改變其民事性特征,因為民事性民間借貸合同和商事性民間借貸合同的主體要求是不一樣的,前者可能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但都是普通的民事主體,而后者則具有了商主體的特性,必須經過法定機關的批準,才能從事相關的借貸業務。更何況,有償和營利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商事性民間借貸合同必須同時具備營利性、連續性與持續性特點。而在民事性民間借貸中比較特殊的就是企業之間的借貸,如我國《貸款通則》第二條、第二十一條及六十一條規定,否認了非金融企業的貸款主體資格,直接導致了我國司法實踐中對企業貸款的一律否認。在此,筆者認為,我們應該借鑒美國紐約州《放債人法》的相關規定,企業與個人之間偶爾的借貸行為,不需要企業必須具備放債人資格,因為以營利為劃分標準,這種行為可以不認為是商事行為,而是一種民事行為。

因此,建議我國的立法中,應逐步放松對企業之間借貸的管制,如有合作關系或投資關系的企業,確系因生產、經營需要而相互借貸的,不應否認其借貸合同的效力。當然,放松管制也應是適度的,完全放開企業借貸的話無疑會威脅到金融市場的秩序和安全。因此,法律對企業之間的借貸應通過列舉的方式放開部分,保持普通的監管即可。而商事性民間借貸,則需要由專門的商事性立法來規制和引導,即筆者將在下文中分析的《放貸人條例》。但《貸款通則》對貸款人作出嚴格限制,即要求其必須是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這與《放貸人條例》對貸款人身份界定存在沖突,正是《放貸人條例》未能通過的首要法律障礙。由此可見,《貸款通則》相關放款人資格的修訂,不但涉及到民事性民間借貸的主體范圍,也關系著商事性民間借貸的主體資格。因此,《貸款通則》的修訂對民間借貸立法的完善至關重要。

加快《放貸人條例》的出臺腳步。國內立法領域在民間借貸方面存在諸多不足。2008年以來,人民銀行就開始起草《放貸人條例》,以對民間借貸的現有法律法規體系進行完善,至2012年兩會召開前上報至國務院法制辦審核已經是第五稿。這些舉措,體現了我國對商事性民間借貸領域的關注和重視。筆者認為,如果《放貸人條例》頒布,其應該重點規制以下一些問題:

第一,確定放貸人的市場準入機制,堅持“只貸不存”原則。《放貸人條例》的最大突破是對放貸主體資格的放寬,即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通過注冊開展放貸業務。但不論是企業還是個人,要獲得放貸人資格,必須要具備成熟的條件并經過嚴格的審查程序,從而確保金融領域的安全與穩定。

首先,放貸人注冊資金的準入門檻不應過高,可以參照《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即有限責任公司類和股份有限公司類的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分別不得低于500萬元和1000萬元。當然,也有學者提出,該條件可以適當放寬,以更好地鼓勵商事性民間借貸的發展,促使民間金融更好地服務于中小微企業。

其次,申請人的資格應該經過嚴格的審查,應該學習美國和我國香港地區的先進經驗,對申請人或者公司的高管進行嚴格的“背景審查”,查看其信貸記錄及犯罪記錄等。通過對“軟信息”的嚴格把關,為金融安全網的構建打好基礎。

同時,必須堅持“只貸不存”,放貸的錢必須是放貸人的自有資金,嚴禁吸收存款??刹杉{有些學者的觀點,在《放貸人條例》中明確規定:“一旦發現有人利用放貸非法集資,就將取消他的放貸資格”。

第二,實行利率有上限的市場化,預防高利貸犯罪?!盁o利不起早”,民間借貸制度中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利率問題。根據我國相關立法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比蚪浀涞拿耖g借貸金融立法之一就是香港《放債人條例》,而其中關于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制,對我國立法有極大的借鑒意義。

該條例主要利用刑事懲罰的方式打擊高利貸犯罪,其中設定了兩個高利貸界限,即年息四分八厘和年息六分,放貸人會因為違反不同的利率限制而遭受不同的懲罰。其中,若利息超過六分年息,就屬于放貸人違反其中第二十四條,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能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年”;若利息超過四分八厘年息,屬于違反第二十五條,被認定為交易屬欺詐。其規定明確了利率的上限及相關行為人的責任,使法律的操作性增強。鑒于此,人民銀行在制定《放貸人條例》時,也應結合我國經濟、金融等各方面因素,制定一個合理的利率上限,在該上限范圍內允許民間借貸利率的市場化,從而在保障金融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給民間借貸充分的自由和空間,使其發揮對經濟的促進作用。

探索擔保模式,規避借貸風險。民間借貸合同的擔保模式可以是保證,也可以是抵押和質押。但是,在民間借貸的實踐中,借款人往往是沒有資產用于抵押或質押,無法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而選擇融資門檻較低,手續便捷的民間借貸。因此,保證擔保這種以保證人信用為基礎的擔保方式就倍受青睞。而保證擔保的風險大小則取決于保證人的信譽程度,像陜北榆林、鄂爾多斯等地,當“全民放貸,全民受害”的情形出現之后,保證人的信譽已然解決不了擔保問題,因為無論是借款人還是保證人都有可能是“跑路”者,其中曾經有實力、口碑好的老板比比皆是。因此,為了能有效降低民間借貸的風險,保障放貸人的權利,創新擔保模式亦是立法的重要任務之一。

而實踐中出現的民間投資擔保公司,是擔保模式創新中取得的重大突破性成果。民間投資擔保公司的性質是從事融資性擔保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服務中介機構,不得從事吸收民間閑散資金和對他人發放貸款的業務。當然,對于該中介機構必須通過相關立法確立其合法地位,同時加強對其監管,從而保證民間借貸市場的安全性。多人保證貸款及輔助擔保的擔保模式屬于浙江泰隆商業銀行推行的一種創新擔保模式,該行的此種擔保模式將小企業貸款償還責任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控制人或者大股東掛鉤,從而促使企業經營者謹慎投資。甚至要求以個人的“無限責任”擔保企業的“有限責任”,由其夫妻提供共同擔保。因此,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依法成立民間投資擔保公司,為民間融資業務的開展提供服務。因此可以借鑒泰隆銀行的成功經驗,并不斷探索和完善。

地方政府層面―制定地方性法規、規章、辦法或者決定

據了解,《放貸人條例(草案)》幾年內被修改了四五次,至今還是因種種原因被擱置。有學者指出,至上而下推行金融改革有種種阻力和困難。鑒于此,陜西省人大或者政府,甚至榆林市人大或政府也可以借鑒鄂爾多斯市的經驗,制定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辦法或者決定,來應對當前的民間借貸危機,引導日后的民間借貸,使其發展更規范、更合理 。

2012年6月5日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頒布了《鄂爾多斯市規范民間借貸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屬于國內系統規范民間借貸的首部文件,也享有國內首部“地方性民間借貸法”的美譽。該《暫行辦法》的亮點有以下四點:一是主動承認了民間借貸的合法性;二是明確放貸人不得用非法集資等資金進行放貸,只能利用自有資金展開放貸業務;三是探索設立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推動借貸的規范化、陽光化展開;四是允許自行約定利率,默認利率市場化。該辦法的出臺,標志著鄂爾多斯引領了我國民間借貸規范化的潮流,將民間借貸的事后救濟變成事前規范與引導,是探索地方性辦法解決地方性問題的有效途徑。

陜西省在制定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辦法或者決定中,主要應包含以下一些內容:

強調民間借貸合同的規范性。在榆林市范圍內,民間借貸基本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借貸雙方可能關系密切,礙于情面或者出于信任,少則幾千多則數百萬的借款,可能一個電話就能搞定,沒有任何書面的協議。而且好多人不習慣銀行的轉賬業務,喜歡現金交付,連銀行的存款憑條都沒有,借貸危機爆發后,信任危機也隨之而來,而此時的出借人只能是啞巴吃黃連。當然大部分民間借貸合同的表現形式基本上都是一張簡單的借據,載明:“今借到張三人民幣拾萬元(100000元)。利息3分/月。李四,2010年6月1日?!标P于借款金額,基本沒有人會出錯,但有些人會忽略了借款利息和借款時間,為借貸糾紛埋下隱患。因此,借貸雙方最好訂立完備的書面協議,以減少糾紛,保障自己的權益。借貸合同應包括的內容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借款時間和還款時間;是否有償,有償的話,具體利率及結息方式;還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設立、完善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提供登記備案和配套服務。溫州金融改革和鄂爾多斯對待借貸危機的《暫行辦法》都涉及到了一個共同的方案,即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登記中心)。該登記中心在性質、功能上基本相同。登記中心并非行政機關,也非由行政機關創設,而是由民間資本發起組建的,具有獨立運作、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法人特點,為借貸雙方提供登記備案和配套服務。當然也有學者對民間借貸的登記備案的約束力提出懷疑。只要在溫州登記中心有過備案的民間借貸,通過中心的相關證據,公檢法系統將在同類案件中優先辦理,開啟所謂“綠色通道”。

鄂爾多斯的《暫行辦法》也有相關規定,經登記備案的借貸關系法院優先受理。首先,其效力的優先性是否符合規定也值得探究。類似的《暫行辦法》其效力只是地方規章,而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是《憲法》賦予的,具體是通過《民事訴訟法》等程序法來體現和實現的,而《民事訴訟法》作為法律,其效力位階是高于地方規章的。因此,經過登記的民間借貸可優先受理的規定僅限于地方的應急階段的措施,不具有普遍性。其次,登記備案的實際操作意義并不大,只要民間借貸糾紛的當事人提出訴訟請求,即使未進行登記備案,人民法院也不得拒絕受理,因為訴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只要借貸利率不超過標準利率的4倍,該民間借貸合同本身就是合法的。最后,備案登記中關于借貸雙方的隱私保護,也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因為登記中心的性質為中介機構的法人,其保護客戶信息的工作也需相應的監管。因此,登記中心這一制度,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討和摸索,從而更好地發揮其中介平臺的作用和功能。

盡管經過登記的民間借貸在司法領域的優先效力值得商榷,但在地方范圍內,在應對危機的形勢下,其積極作用是非常顯著的。首先,在形式要件上,該登記中心可以為借貸雙方提供規范的格式化民間借貸合同文本,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降低借貸雙方因約定不明確而出現糾紛的幾率;其次,登記中心可以為借貸雙方提供對方的資信狀況,尤其是為貸款人提供借款人的資信信息,為貸款人在貸款選擇時提供參考;再次,在地方范圍內,經過登記的借貸糾紛,法院給開綠燈,可優先受理;最后,登記中心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務,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進駐登記中心,不但能及時為借貸雙方提供相關業務咨詢,有效防范糾紛的產生,而且可以為發生糾紛的雙方提供合理的解決方案。

陜西省榆林市神木縣在借貸危機爆發后積極到各地進行調研、學習,并于2014年3月19日成立了省內首家金融綜合服務中心―神木縣金融綜合服務中心。該中心主要有以下五類窗口:民間借貸登記、法律咨詢、公證、中小企業政策咨詢和信息服務。為了提高公信力,該中心由政府主導。除了提供民間借貸登記服務外,神木金融綜合服務中心還提供各種民間融資需要的配套服務,專門設置法律服務區域,提供法律援助、咨詢、民間借貸公證等服務。這無疑是榆林市神木縣積極進行金融改革的有益探索。

堅持用自有資金放貸,明確民間借貸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界限。無論是地方性法規、規章、辦法還是決定,必須堅持放貸人“只貸不存”的原則,即放貸人不得從事非法集資等行為,保證放貸資金是其自有資金。通過這種強制性規定,從而有效預防集資類犯罪,保障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保障民眾投資的安全性。當然,其中的具體規定和監管措施都有待于相關規范性文件及實踐的不斷探索、創新、發展和完善。

要預防民間借貸危機,必須變“堵”為“疏”,從根本上確立民間借貸的合法地位,制定、完善相關法律規范,引導其陽光化、規范化、專業化發展。當然,當前應對民間借貸危機情況緊迫,“自上而下”立法可能不利于問題的及時解決,陜西省人大、陜西省政府或者榆林市政府可以借鑒各地的先進經驗,制定類似《暫行辦法》的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辦法或者決定等,“自下而上”進行金融改革,使榆林盡早度過借貸危機,保障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發展。

當然,該問題已然不僅是一個單純的經濟問題或者法律問題,而是一個復雜的地方社會問題。因此,要解決該問題,國家和政府必須多管齊下,從經濟、金融、法律、社會等方面著手,進行綜合應對和改革。在此,筆者只是結合自身認識,將法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總結和歸納,希望能對榆林應對民間借貸危機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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