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執法工作意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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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執法工作意見范文1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車輛標志管理,優化我區投資發展環境,根據市糾風辦《關于清理行政執法車輛標志的意見》的精神,經區政府同意,在全區范圍內清理行政執法車輛標志,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清理的目的和意義

行政執法車輛標志是執法主體形象和執法條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高度的嚴肅性。但近期以來,出現了一些在前擋風玻璃處擺放和在車窗、車體噴涂、粘貼“執法”、“督查”等具有行政職能和行政執法含義標志的車輛,其標志牌隨意性大、標志身份真假難辨,其中有的違規駕駛,有的耍特權,影響行車安全,有的甚至亂罰款,干擾了社會秩序,影響了發展環境。過多過濫的各種行政執法車輛標志不但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同時在群眾中形成了不良影響,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必須堅決予以糾正和清理。通過開展清理工作,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執法車輛標志過多過濫、管理不嚴等問題,糾正亂用行政執法車輛標志的不正之風,樹立執法機關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為我區投資發展提供良好環境。

二、清理的范圍和重點

清理范圍包括:在我區行政區域內,所有單位、部門及個人的擺放、噴涂或粘貼“執法”、“監察”、“監督”、“檢查”、“巡查”、“稽查”、“督查”、“督察”、“巡察”、“管理”等具有行政職能和行政執法含義標志的車輛。清理重點是:單位和個人私自設計、制作的行政執法車輛標志,假冒和非法使用其他部門執法標志;社會單位、個人車輛非法使用行政執法車輛標志的現象。

三、清理工作原則

清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逐級負責、嚴格審核、統一規范”的原則進行??偟囊笫牵矝]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的行政執法車輛標志,要堅決予以撤銷;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行政執法車輛標志要逐一審核,應當使用的標志必須使用主體合法、使用人資格合法、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式樣規范、標志固定、清楚醒目、標識明確、不得轉借,保障執法機關依法執法,監督執法機關文明執法。

四、清理工作方式和實施步驟

清理工作采取分級負責,條塊結合,行業主管部門督促落實,各單位、各部門自查自糾,糾風辦督促檢查的方式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

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安排意見》要求,對本單位、本部門及下屬單位的所有車輛進行自查,摸清行政執法車輛使用標志情況的底數,填寫上報《行政執法車輛使用標志情況摸底登記表》,分別提出保留或撤銷意見,應當撤銷的立即撤銷;對確需保留的要說明具體理由,并提供相關文件依據和管理制度及單車影印件,報糾風辦審核。在自查中,各單位各部門要對本單位人員的私人車輛進行檢查、糾正和上報;各鎮辦及村干部的車輛進行檢查、糾正和上報。

(二)審核規范階段

市區兩級糾風部門根據各單位各部門上報情況,對要求保留的行政執法車輛標志進行審核。對所有可以隨意挪動的標志牌,一律不得保留;所有擬予保留行政執法標志的車輛,必須符合清理工作原則,并具備證、照、牌齊全,車體整潔的條件;對經審核獲準保留的,督促其按照規范要求設置標志;對應當撤銷的標志,監督其立即撤銷。

(三)聯合檢查階段

由區糾風辦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進行專項檢查。對于擺放各類執法標志牌、違規噴涂或粘貼各類執法標識、文字,非法使用以及假冒、偽造車輛行政執法標志的,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情節嚴重、屢糾不改的,除給當事人紀律處分外,追究單位領導責任,并予以通報批評。

疫情執法工作意見范文2

一、抓好疫情防控重點環節

1、聚焦“防輸入、防擴散、防輸出”,繼續嚴格管控重點環節和關鍵部位,實施網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嚴格查控外來人員,實行重點監控人員動態管理和信息共享,防止疫情擴散蔓延。

2、取消赤峰市入境及市域內全部公路卡口,運用“大數據+人工排查”相結合的方式,實施車輛抵達地末端查驗,切實做到“不漏一車、不漏一人”。車輛抵達地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嘎查村、社區要負責做好司乘人員信息登記、體溫檢測、消毒消殺工作,并將人員車輛信息報送至旗縣區指揮部,對于有發熱、咳嗽等不適癥狀人員要及時上報并按有關程序辦理。

二、有力有序地推動企業復工復產

3、認真落實自治區出臺的支持防控疫情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中小企業健康發展15條措施,在全面調查疫情對我市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經營管理和運行影響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加快制定針對性強的援企穩崗扶持政策。

4、對已開復工但存在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對有開復工意愿但受疫情影響的企業,主動開展幫扶和服務,一企一策制定解決方案,切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5、加大金融支持企業力度,啟動駐赤金融機構助力中小企業抗擊疫情、復工復產、健康發展專項行動。

6、加強疫情對服務業領域的影響評估論證,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有序放開生活業和生產業,暢通企業復產復工鏈條。

7、高度關注房地產業發展,抓緊制定中心城區土地出讓計劃、商品房線上交易方案、在建樓盤復工方案。

三、抓好春季農牧業生產

8、切實加強農資儲備供應,將種子、苗木、化肥、農藥等農資生產企業全部納入復工復產企業名單,在做好防護措施的基礎上,鼓勵農資門市正常開業,多渠道聯系貨源,千方百計保障春耕備耕。疫情期間,推行農資企業與經銷商統一集中送貨上門服務。

9、推進春季畜牧業生產,全力保障種畜禽、飼草料、獸藥等物資供應和調運。

10、加強農牧業生產服務,及時氣象信息,組織科技人員開展線上生產指導、種植飼養管理、疫病防控等技術服務。

11、全力抓好設施農業建設,加強正在生產的溫室大棚管理,推動閑置溫室大棚恢復生產,制定鼓勵設施農業發展的扶持政策,采取針對性強的措施,暢通市場銷售渠道,防止農產品滯銷。

四、統籌抓好其他重大傳染病防控

12、全力做好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鼠疫等疫情防控應對準備工作。

五、保障人流、物流有序暢通

13、嚴格執行“三不一優先”“一斷三不斷”交通管控要求,全面放開市內貨物運輸,研究制定有序恢復市內公路客運班線、城市公交的實施方案,取消中心城區道路交通管制措施,實現市內非重點人群自由流動。

14、對進入我市的外地車輛,取消公路卡口查驗環節,一律實施車輛抵達地末端查驗,做好相關登記;

對我市赴外地車輛,簡化程序發放通行證,確保過往車輛便捷通行。

15、做好農牧民工等重點人群返崗的對接服務,全面支持市內非疫區人員返工返崗,制定具體工作方案。

16、切實推動物流樞紐正常運行,準許物流企業在落實好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開展正常的經營活動。

六、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17、積極做好重點人群就業服務,制定高校和用人單位網上供需對接、開展線上專項招聘、精準服務用工緊缺企業等政策措施。

18、做好市場保供,加強市場監測調度,切實抓好蔬菜、肉蛋奶、糧油等生活必需品供應。

19、穩定市場商品價格,嚴厲打擊哄抬物價、制假售假、囤積居奇等違法犯罪行為。

20、聚焦攻克脫貧攻堅戰最后堡壘,制定今年全市脫貧攻堅指導意見,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細化措施,落實責任,確保脫貧攻堅戰決戰決勝。

21、加強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結合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明確今年工作任務。

22、落實“停課不停教、停課不停學”要求,制定線上授課、線上輔導、線上答疑、線上自習的實施方案,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學校正常教學的影響。

23、針對醫藥衛生領域在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短板,研究制定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管理機制、強化衛生領域基層基礎建設、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用設備采購和物資儲備等具體措施。

七、加大穩投資力度

24、加快推動重大項目建設,列出今年擬實施的重點項目清單,建立重大項目包聯機制,逐個項目協調解決開復工前困難問題,確保在具備條件時及時開復工建設。

25、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梳理前期項目清單,推行投資項目承諾制和部門代辦制,利用線上平臺推行“不見面”審批,有序組織開展實地勘察、現場查驗等線下前期工作,切實做到快審快批。

26、做好地方債券爭取工作,加大地債前期工作力度,積極推動地方債券盡快落實到項目建設上。

27、加強重點項目儲備,結合“十四五”規劃和各專項規劃編制,動態謀劃儲備一批補短板、調結構、惠民生、增后勁的高質量發展項目。

八、穩定促進居民消費和外貿外資

28、推動服務消費提質擴容,制定我市擴大消費、振興服務業發展的具體措施,加快釋放各領域的消費潛力和需求。

29、圍繞商貿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功能定位,加大專業市場建設,盡快出臺我市中心城區專業市場布局規劃和今年專業市場建設計劃,打造區域性物資采購中心。

30、營造良好對外貿易發展環境,支持外經貿企業盡快復工生產,加快跨境電商交易,穩定外資外貿。

九、引導穩定社會預期

31、加大新聞宣傳引導,強化輿論引導和輿情管理,及時回應熱點關切,增強社會各界抗擊疫情、恢復生產的信心。

疫情執法工作意見范文3

一、目前存在的公共衛生安全隱患

1、傳染病防控安全

(1)甲流感、手足口病、不明原因肺炎等呼吸道傳染病。預檢分診點、發熱門診醫生防護不規范、人員不固定、初步流行病學史詢問不詳細,容易造成誤診、漏診。

(2)霍亂、O157:H7大腸桿菌感染性腹瀉、不明原因腹瀉等腸道傳染病。腸道門診醫生未經培訓上崗、登記不全、人員不固定等容易造成漏診、誤診等。

(3)預防接種門診預防接種前告之不到位,給有禁忌癥的兒童注射相關疫苗、疫苗漏種、錯種等,造成預防接種安全隱患。

(4)血防防急感工作責任制管理落實不到位,漁船民流動性較大以及三角圩與江寧區交界處船廠的流動人員導致我區的防急感安全隱患增大。另外血防發熱門診診療意識淡薄給我區血防防急感第一道關口也造成一定的漏洞。

2、食品衛生、生活飲用水安全

(1)部分餐飲單位、快餐制售、企事業單位食堂、熟食鹵菜存在衛生條件差,食品索證不規范、違法使用非食品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食品添加劑保管不當,涼菜間“五?!甭鋵嵅坏轿?、食品不燒熟煮透等現象給我區食品衛生安全容易造成食物中毒安全隱患。

(2)建筑工地食堂尤其是中小型食堂飲食加工流程不規范、設備簡陋、工程時間短、流動性強、管理不規范等因素導致食品衛生安全隱患增大。

(3)二次供水單位未規范落實生活飲用水消毒不規范,設計不合理,二次供水水箱周圍環境差,對水質進行消毒處理或處理不當導致傳染病的暴發。

3、職業衛生安全

企業業主對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意識薄弱,無專人分管,對作業場所粉塵、鉛、苯、硫酸等有機溶劑等職業危害嚴重的場所未落實具體防護措施。

二、落實相關措施,保障公共衛生安全

1、加強對甲流感、手足口病、不明原因肺炎、防急感等專業技術培訓,提高門診醫生的診療水平。

2、區疾控中心加強腹瀉病門診督導力度,緊盯幾個重點環節,特別是人員資質、登記項目完整、醫生掌握腹瀉病知識、02檢索等重點環節,每周檢查一次,定期進行全區通報。

3、對全區預防接種門診冷鏈、預防接種前告知、疫苗接種規范開展督導檢查,每周檢查一次,通報一次。

4、加強宣傳與培訓,定期組織召開飲食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會議,加強衛生法律法規培訓,提高經營單位自身管理水平。

5、加強監管力度,發揮衛生監督員、街道檢查員、社區信息員三級網絡作用,落實“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屬地化管理要求,每周檢查不少于1次,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形成高壓態勢。大中型餐飲繼續實行5桌以上宴席申報制度,開展預防性監督,落實留樣制度,對鹵菜行業加強監管,重點監控亞硝酸鹽使用和銷售場所溫度的控制(25度以下),確保不發生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

6、加大與街道、建設部門聯動機制,完善建筑工地本底資料,加強工地食堂的監督頻次,提高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水平。

7、開展對供、管水人員的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培訓,完善崗位衛生管理制度,提高供水單位自身管理水平,確保安全供水。

8、加強工作聯動,健全二次供水基礎檔案,依靠街道、社區開展二次供水的專項整治,區衛生監督所每二個月開展一次專項檢查,強化對二次供水設施的安全防護、水管人員的健康體檢、清洗消毒及水質檢測方面的日常監管,加大行政處罰力度。按照每半年開展一次水箱清洗、消毒的要求,落實水箱的清洗消毒工作,由衛生監督所負責開具衛生監測單,區疾控中心負責落實對二次供水水箱開展水質抽檢,區疾控中心將不合格的單位和項目及時通報區衛生監督所。

9、建立轄區內存在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崗位的用人單位基礎資料,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0、開展綜合執法,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每季度監督頻次不少于1次。圍繞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病危害人群、職業病危害企業,檢查其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情況和職業危害評價情況。

11、加強職業危害用人單位管理相對人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培訓,提高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責任意識。

三、公共衛生安全保障工作意見。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工作機制。

當前連續高溫天氣,正值各類傳染病、食源性疾病、職業性危害等公共衛生安全高發季節,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牢固樹立“隱患險于事故,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將公共衛生安全工作長抓不懈,提高公共衛生安全工作對保證社會和諧、經濟穩定發展重要性的認識,切實抓緊抓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各醫療衛生單位要規范醫療衛生機構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工作機制,落實重大傳染病防控、監督執法、應急處置等各項公共衛生措施,切實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要嚴格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引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區公共衛生單位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密切配合、上下協作,加強合作機制,要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共同解決公共衛生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確保無重大傳染病暴發流行。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全面落實各項疾病預防控制措施,大力開展血防防急感、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及其他不明原因的發熱等重大傳染病的防治力度,進一步突出流動人口聚集場所、駐區大企業、建筑工地等重點單位的傳染病防治工作。要嚴格疫情報告制度,全面落實宣傳教育、疫情監測、醫療救治等綜合防治措施,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確保無重大傳染病暴發流行。

(三)堅持依法行政,切實做好公共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共衛生許可標準,改善監督執法條件和技術手段,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努力消除公共衛生隱患。按照分段監管的總體要求,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要重點抓好快餐制售、企事業單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鹵菜(冷菜)等食品衛生綜合整治,依法打擊無照生產經營食品、濫用食品添加劑、違法使用非食用物質及其他不規范行為,消除食物中毒隱患。加強二次供水的監管力度,規范水箱清洗、消毒措施,提高監督覆蓋率。要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圍繞重點行業、重點人群和重點地區,加強技術指導和培訓,加大綜合監督執法力度,督促用人單位自覺落實職業健康監護及職業衛生防護設施“三同時”等各項職業病防治措施,改善職業衛生環境。

(四)加強應急管理,科學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作為公共衛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要認真貫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照《*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健全組織體系,細化工作方案,充實應急專業隊伍。要進一步強化技術培訓和演練,確保一旦發生情況,能夠快速、高效、果斷、穩妥處置。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報告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要加強監測和預測預警,及時收集、匯總、分析突發事件征兆信息,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衛生部門要深入農村、社區、學校、建筑工地等重點部位和重點人群搜索可疑情況,發現問題妥善處理,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疫情執法工作意見范文4

今天市政府召開全市生豬屠宰管理暨“放心肉”工程建設工作會議,主要目的是總結交流我市生豬屠宰管理及“放心肉”工程建設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研究部署生豬及其產品管理和“放心肉”工程建設工作。剛才,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簽訂了2007年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衢江區、龍游縣、常山縣政府分別作了經驗交流和表態發言,市貿糧局和市農業局分別就加強生豬定點屠宰和源頭監管提出了具體工作意見。下面,我強調三點意見:

一、充分肯定我市生豬屠宰和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成績

生豬產業是我市的傳統優勢產業,是農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生豬產品是日常消費最大的肉類食品,豬肉消費占肉類消費的65%以上,是關系到人民基本生活的“菜籃子”骨干商品,其質量安全問題直接關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自實施生豬定點屠宰管理以來,我市貿糧、農業、工商、質量技監、衛生、公安等部門協同配合,認真履行職責,克服重重困難,扎實開展生豬屠宰管理、整頓和規范生豬屠宰秩序,在保障肉食品安全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加強領導

1996年4月,我市開始實行生豬定點屠宰,1998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后,我市及各縣(市、區)專門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領導任成員的生豬定點屠宰管理領導小組,加強了生豬屠宰管理工作的領導,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屠宰管理工作;組建了由商業、農業、工商、衛生、財稅、公安等部門參與的生豬定點屠宰聯合執法隊,開展生豬屠宰的執法管理。2004年起,市政府把生豬屠宰管理工作列為對縣(市、區)政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去年底,市政府又專門出臺了加強生豬及其產品質量管理推進“放心肉”工程建設的政策意見,有力推進了我市生豬屠宰管理和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合理布點,生豬定點屠宰加工網絡基本形成

近年來,我市一直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保護環境、有利流通、便于檢疫、適度集中”的原則,根據《浙江省實施〈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辦法》有關要求,從實際出發,采取先市區、再縣城、后鄉鎮三步走的辦法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推進全市生豬定點屠宰工作。2005年對全市定點屠宰廠進行了整頓規范,新建了2個機械化生豬定點屠宰廠。到目前為止全市共布設生豬定點屠宰廠(場)33個,其中市本級定點屠宰廠(場)2個,縣級屠宰廠(場)5個,農村鄉鎮屠宰廠(場)26個。1998年—2006年期間,全市定點屠宰生豬222.28萬頭,其中市本級66.11萬頭,屠宰平均進點率達50%。據估算,2006年生豬定點屠宰數量已占全市生豬消費量的61%,從定點屠宰廠(場)進貨已經成為生豬及其產品市場供應的主渠道,在保障肉食品安全方面起到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三)建立生豬產品分段監管體系,監管網絡逐步形成

2004年全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后,我市各地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強化措施,將生豬產品分段協同管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各職能部門按職責分工,加大了對生豬及其產品的監管力度。農業部門開展了瘦肉精檢測,貿糧部門強化對定點屠宰廠的監督管理,工商部門加大市場檢查力度,衛生部門加強了集體伙食單位和餐飲業的肉品衛生檢查,公安部門及時打擊暴力阻止生豬定點執法行為。各部門還切實加強配合,不定期組織聯合行動,深入開展對私屠濫宰、非定點肉品和注水肉、病害肉的整治,有力地打擊非法經營活動,凈化肉品市場。8年來,全市共查處私屠濫宰違法案件2222起,檢出病害豬6102頭、病害內臟51597公斤,共查扣沒收非定點屠宰豬肉66035公斤,銷毀病死豬肉1567公斤。2004年—2006年三年依法取締了城鄉結合部的27個非法屠宰窩點;瘦肉精檢測318批,抽檢樣品量4810頭,呈陽性69頭,合格率98.6%。

(四)積極探索“三進”工程,重點區域肉品安全得到保障

堅持市場引導和政府促進相結合,完善肉制品的索證、索票、認證、檢測等市場準入制度,堅持實施肉品上市檢驗登記制度和不合格肉品不出廠制度,積極推進配送、直銷等現代流通方式,積極探索開展“放心肉進店堂、進超市、進學?!比M工程,促進定點屠宰廠(場)與大專院校、賓館、飯店、機關等重點用肉單位建立直銷網絡。2003年以來,“三進工程”銷售量達69.46噸,銷售額達85.3萬元,促進了學校、超市、賓館、飯店等重點單位用肉安全。

二、正視當前生豬及其產品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我市推行生豬定點屠宰管理以來,生豬屠宰和肉品流通秩序明顯好轉,肉品質量顯著提高,群眾對此也是基本滿意的。但是,我市定點屠宰工作開展并不平衡,市區好于縣城,縣城好于鄉鎮,農村鄉鎮屠宰進點率差。目前,市區定點屠宰率達到95%以上,縣(市、區)城區定點屠宰率達90%;全市93個鄉鎮,有52個鄉鎮開展了生豬定點屠宰(含臨時屠宰點),定點屠宰率不到56%,與省政府的工作要求(鄉鎮定點屠宰率達到70%以上)和全省其他地市的差距仍然很大。同時,我市生豬及其產品仍然存在著全行業技術水平低下,肉制品源頭、屠宰、加工、流通各環節管理皆有隱患。主要表現為:

(一)生豬源頭管理困難較大。在生豬養殖環節所有污染因素中,感染疫病造成的生物性污染居多。據農業部門估計,我市近五年來每年因疫病造成的生豬死亡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上億元。同時,一些生豬養殖戶非法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造成不少生豬受污染,如2006年9月,由我市某地銷往杭州、舟山等地的兩車208頭生豬被檢出“瘦肉精”。面對眾多素質參差不齊的養殖戶以及當前的生豬養殖散養和規模養殖并存的現狀和有限的管理手段,生豬的源頭質量管理任務任重而道遠。

(二)屠宰管理有待進一步規范。我市現有定點屠宰廠(場)33家,但具有相對完善機械設備的僅有2家,占6%,其余31家處于半機械化和手工屠宰狀態。相當一部分定點屠宰廠(場)生產條件和衛生環境差,檢疫檢驗水平低,甚至存在工人沒有上崗證和健康證明的現象。同時,私屠濫宰現象也屢禁不止,在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標準的前提下,屠宰廠(場)的病害生豬檢出率只有0.3%。一些不法份子利用病死豬肉謀取暴利的案子時有發生,屠宰管理亟需加強。

(三)屠宰加工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我市屠宰加工企業數量少,規模普遍偏小,缺少肉制品深加工龍頭企業,屠宰能力差,這不僅與我市生豬養殖大市不相符,同時也正因為屠宰加工企業設備簡陋,相當程度上存在著操作、管理不規范行為。根據對現有鄉鎮定點屠宰廠調查情況看,50%以上鄉鎮定點屠宰廠的日均屠宰量在10頭以下,加之加工費偏低,絕大多數屠宰廠處在虧本經營狀態。

(四)流通把關有待進一步加強。按目前監管體制,農業、貿糧、工商、質量技監、衛生和公安部門各有職責,共管“一頭豬”,但聯合執法難以形成長效機制,部門力量難以形成一個拳頭,尤其是流通環節生豬產品的把關難度大,漏洞多。一是“瘦肉精”檢測率偏低。由于“瘦肉精”檢測成本高,經費難以得到完全落實,部分縣沒有開展“瘦肉精”檢測。二是我市定點屠宰企業沒有自營生豬收購和白肉批發銷售業務,豬肉零售商控制了豬肉市場價格,政府對市場供應肉品價格缺乏調控能力和手段。

(五)執法力量和水平有待于進一步強化和提高。由于《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未涵蓋生豬養殖和肉品流通環節,且又只是行政法規,處罰力度小,一些非法的屠宰經營活動難以受到有力懲處,難以震懾違法者。同時,一些縣(市、區)尚未建立專業執法隊伍,既無編制,又無經費,主管部門牽頭各定點屠宰廠(場)在承擔執法工作,定點屠宰加工廠(場)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經營戶、消費者難免有所不滿。不少執法人員文化程度偏低,執法裝備落后,規范執法、安全執法難以得到保障。

三、樹立全程監管理念,推進“放心肉”工程建設

“放心肉”工程是牽系百姓生活質量和生命安全的一項民心工程。市政府已經把消費者吃上“放心肉”作為2007年“平安”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服務業安全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將繼續加大考核力度。各地各部門要統一思想認識,進一步提高對肉食品安全重要性和生豬產業在我市農村經濟發展中重要地位的認識,樹立全程監管理念,依法加強生豬飼養、屠宰、加工、流通環節的監管,促進我市生豬產業健康發展;推進以“安全、綠色”為核心的“放心肉”工程建設,構筑生豬及其產品安全供銷網絡,讓城鄉居民吃上“放心肉”。

根據上述指導思想,我市生豬及其產品管理工作目標有三個層面:一是加強生豬生產管理,全市基本達到“無公害”養殖。二是加強生豬屠宰管理,市區的生豬定點屠宰率達到100%,肉品供應達到“放心肉”標準;各縣(市)的城區生豬定點屠宰率達到95%以上;全市90%以上的鄉鎮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鄉鎮定點屠宰率達到75%以上。培育1-2家有一定生產規模的定點屠宰廠和創若干個品牌肉,全面開展“三進工程”建設(放心肉進店堂、進超市、進學校)。三是探索生豬產業一體化建設,形成上下貫通、遍及全市的供銷網絡體系,切實增強政府對肉品市場的調控能力,保證肉品市場穩定和肉品質量安全。要達到上述目標,要抓好以下四項工作:

(一)開展生豬無公害養殖,加強源頭管理

生豬飼養環節是確保肉品質量的源頭。在生豬飼養環節必須堅持引導和監管并重,切實加強源頭管理。

一是加強對農民食品安全知識教育,增強他們的食品安全意識,引導農戶改變長期形成的傳統生產習慣,飼養無公害生豬。同時由農業部門推薦,由農業部門和貿糧部門共同確定一批無公害生豬養殖場,一方面作為無公害生豬養殖的示范點,推行生豬養殖標準化和管理規范化,引導和帶動周邊農戶;另一方面作為定點屠宰場生豬專供點,確保生豬產品質量,保證源頭的可控性。

二是延伸產業鏈,實現對源頭的有效控制。通過各種方式積極引導肉類行業優勢企業、龍頭企業,遵循市場機制,采取農工商聯合的形式,特別是通過公司加農戶、公司加中介加農戶、公司加基地加農業工人的形式,把分散經營的農戶組織起來,使公司與農戶之間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經濟利益共同體,將肉食品安全管理一直延伸到農戶,實現對源頭的有效控制。

三是加強對飼料生產和生豬飼養環節監管。對非法生產加工、銷售“瘦肉精”等禁用藥物行為的監管,嚴厲打擊不法行為;強化對養殖場(戶)和飼料加工、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加大對添加“瘦肉精”等禁用藥物的抽檢頻度;特別要對定點無公害生豬示范養殖場,農業部門必須定期抽檢“瘦肉精”等禁用藥物使用情況,并根據抽檢情況和生豬供應質量,對定點無公害生豬養殖場進行動態管理。對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藥物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開曝光,并列入不予收購和代宰的“黑名單”,確保生豬質量安全。

(二)優化布局,提高水平,發展屠宰加工業

一是優化布局。本著城鄉統籌安排、重點壓縮數量、著力提高質量的原則,堅持建大撤小、分步實施、平穩過渡的政策,優化生豬定點屠宰廠布局。引進大型肉制品加工企業或有重點改造具有較大規模的屠宰加工企業,適當調整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設置規劃,力爭2—3年內全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布局更趨合理,個數壓減30%以上。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優化本轄內定點屠宰廠的布局,現在縣(市、區)城區還沒有定點屠宰廠的,可以按“布局合理、符合規范”要求新建,也可以委托相鄰縣(市、區)負責屠宰配送,但必須保證本轄內生豬及其產品供應的數量、質量和價格穩定。要堅決關閉生產規模小、設施未達標、技術落后的小型屠宰廠。按照先近郊、后遠郊,先建新廠后關閉小屠宰廠的步驟,對全市所有定點屠宰廠進行資質分級;不符合規定,達不到要求的定點屠宰廠實行限期強制淘汰,推進我市定點屠宰加工的合理布局。要加快機械化生豬屠宰廠建設步伐,實現屠宰方式、生產工藝、加工流程、經營理念的根本性轉變,促進全行業生產設施設備現代化和生產標準化,提高屠宰行業現代化水平。爭取到2008年,生豬產品消費量較大的縣(市、區)都要建有機械化屠宰廠,逐步確立機械化屠宰生豬產品在市場供應中的主導地位。到“十一五”末,爭取機械化屠宰生豬產品市場占有率縣(市、區)城區達到95%以上,鄉鎮達到70%以上。

二是鼓勵聯合和重組。生豬定點屠宰廠組織形式可以是國有制,也可以是民營,允許多種形式并存,但必須明確當地政府對除國有以外其他形式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在生豬及其產品的供應數量、質量和價格方面具有一定的調控措施,以確保轄區內肉品供應和安全。特別是對按規劃新建的屠宰廠一般實行社會公開招標,并在招標書中把調控要求作為條件事先予以明確。要引導現有各定點企業,通過聯合和資產重組參與競爭,建立肉類產銷集團;也可以多種形式的利用國內外資金,吸引大企業、大集團參加競標,發展股份制的現代化肉類聯合企業,加快本市生豬屠宰行業的體制創新、技術進步,鼓勵發展生豬養殖、屠宰加工和銷售一條龍的產業化組織,提高我市肉制品行業的組織化水平。:

三是加強綜合利用,提高深加工能力。要有針對性地引進和培育肉制品深加工龍頭企業,加強對生豬內臟、肥膘、皮、毛、骨、血、腸衣、腺體等資源的加工和綜合利用,豐富肉制品產品種類,力爭到“十一五”期末使全部副產品盡可能得到充分利用,做大做強我市生豬產業。

四是加強生豬屠宰環節的監管,保證生豬屠宰加工業健康發展。建立生豬及其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實行市外生豬及其產品及入市報驗備案制;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督檢查,對生豬尿液檢測呈現“瘦肉精”陽性的生豬,一律不得屠宰,并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要加強宰前“瘦肉精”檢測和生豬產品的檢驗。

(三)加強肉品流通監管,推進“品牌肉”工程建設

生豬及其產品流通環節監管是全程監管的重點和難點,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創造性地開展工作,通過建設白肉批發專業市場和連鎖配送網絡,抓好肉貨質量,切實加大“品牌肉”的創建力度,讓城鄉居民吃上“放心肉”。

一是建設白肉批發專業市場,推行索證索票制和銷售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要加強引導和培育,有目的建設白肉批發專業市場,凡符合相關肉品準入規定要求進入市區銷售的肉品一律進市場批發交易,市場進行統一管理。同時要求生豬及其產品批發商和零售商必須進行工商登記,依法經營,依法納稅,各市場產權主體和大型超市都要配設食品安全專管員,推行肉類產品索證索票工作,并參照嘉興做法,建立專門人員巡查制度、進貨來源和銷售去向檔案制度、銷售責任制度(市場管理機構與經營戶以責任書形式明確)和質量信用公告制度等生豬產品銷售質量安全制度,規范經營行為。對入市的鮮豬肉、冷鮮肉進行查驗登記、建立臺帳。對無出廠合格證、檢驗檢疫證和完稅憑證的肉類產品,不準入市交易。明確手工作坊式生豬屠宰場(點)生產的產品,達不到統一配送條件的,只允許在限定區域銷售,禁止跨縣(市、區)銷售,機械化屠宰廠生產的產品經銷售地生豬屠宰主管部門頒發《生豬產品市場準入證》后可以跨縣(市、區)流通。

二是嚴格市外生豬及其產品入市程序。凡從市外購進生豬的,必須經過調入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安全風險評估,并持有產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明、免疫或牲畜耳標、運載工具消毒證明以及“瘦肉精”的檢測報告或證明,方可調入;從省外購入生豬的還必須在入境后向省際動物檢查站申請報驗合格;凡市外鮮豬肉(白條)、冷鮮肉及豬內臟等副產品進入市場的,由供應商持當地生豬定點屠宰廠產品出廠合格證、檢驗檢疫證、運載工具消毒證,向調入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申請并報驗,向商貿主管部門申請備案登記。

三是建立生豬產品統一配送制度。引入先進的經營方式,提高肉類產品流通的組織化、規模化和規范化水平,在著力搞好縣(市、區)肉品銷售網絡建設同時,創造條件將肉品連鎖銷售網絡向小城鎮延伸,力爭3-5年內全市生豬產品連鎖(專賣、超市)銷售網點發展到30處以上,盡快形成上下貫通、遍布城鄉的肉品流通網絡體系;生豬產品連鎖店(專賣店、超市)銷售比重縣(市、區)城區達到50%以上,鄉鎮達到30%以上。2007年要完善機關、企業、學校和醫院、賓館等集體伙食單位生豬產品統一配送制度,以積累經驗。由符合條件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或“品牌肉”批發商直接配送到機關、學校、企業、食堂等集體伙食單位,各集體伙食單位要索取肉品的相關票證,建立備查臺帳。對集體伙食單位自行進貨,導致不合格肉品進入的,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四是大力推進“品牌肉”工程建設。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開展達標管理和等級評定工作,鼓勵生豬屠宰廠(場)、肉品供應商聯合打造地方肉類品牌。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要通過生豬的收購、加工、批發、零售,打造自己的“品牌肉”,逐步形成生豬養殖基地、收購、屠宰加工、肉品批發零售一條龍的供銷網絡體系。2007年在推進“品牌肉”工程建設方面,要求各縣(市、區)至少推出1個品牌,待條件成熟時,也可聯合創建區域品牌;力爭3-5年內,“品牌肉”市場占有率各縣(市、區)城區達到50%以上,鄉鎮達到30%以上。

五是建立定期信息通報制度和銷售信息透明制度。建立生豬及其產品全程監管信息通報制度,每季由市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牽頭召集市、縣兩級相關職能部門召開定期信息通報會議,交流可以公布的生豬及其產品監管信息和定點無公害生豬養殖廠、定點屠宰廠飼養、供應信息以及集中銷售點的價格信息,以及周邊生豬及其產品疫情、供求和價格信息,分析現狀,協同處理各環節出現的問題;市相關職能部門要每月定期把掌握的相關信息進行網上交流,及時通報和處理問題。同時由市貿糧局負責組織人員每天定時定點在農貿市場、大型超市等肉品集中銷售地顯眼處公布生豬及其產品檔案和當天區域批發平均價,以透明信息手段指導肉制品銷售的零售價。

(四)加強領導,提高生豬屠宰執法監管水平和肉制品市場調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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