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使用證明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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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使用證明

場地使用證明范文1

(1)申請人應當持戶籍證明、職業狀況、場地證明等有關材料,向經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營業。

(2)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需要具體特定條件或需經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應當在申請登記時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申請登記時,還應當出具有關證明:1.機動車船客貨運輸的,應㈩具車船牌照、駕駛執照、保險憑證;2.申請從事飲食業、食品加丁和銷售的,應出具食品衛生有關監督機關核發的證明;3.申請從事資源開發、工程設計建筑修繕、制造和修理簡易計量器具、藥品銷售、煙草銷售等的,應提交有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者資格證明;4.旅店業、刻字業、信托寄賣業、印刷業的,應提交所在地公安機關的審查同意證明;5.法律、法規規定的必須經審批的其它行業或經營項目;6.請幫手、帶學徒的,還應當報送與幫手、學徒分別簽訂的合同副本(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定勞動報酬、勞動保護、福利待遇、合同期限等事項)。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應出具保險憑證。未經社文委審批意立項,經營單位擅自對經營市場所進行裝修和購進有關設備的一律不予審批。

文化娛樂項目的申辦

申請開辦文化娛樂經營項目的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同時需出具以下證明文件:1.辦文化娛樂經營項目場所及經營理由的書面報告;2.申請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無主管部門的應注明單位經濟性質);3.場所負責人的有關證明資料;4.設施、設備資料;5.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資料;6.經營場所房屋使用證明。

其中歌舞廳、卡拉OK廳、保齡球、電子游戲項目的具體審批程序為:申辦單位向社文辦交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后,由社文辦牽頭會同公安、工商和教委(電子游戲項目)、體委(保齡球項目)對經營場地等進行實地查看(電子游戲經營點必須是綜合性場所,且不得在學校200米半徑以內),符合開辦條件的,由其聯合上報社會文化管理委員會審判立項;經審判立項的單位,需在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消防支隊的具體指導下,進行場地的裝修、設備的引進(電子游戲項目所進機型需報社文辦審核)和驗收等工作;驗收合格,經社文委批準,領取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許可證,營業執照后方可經營。

書刊零售經營的申辦

申辦單位或個人按所在轄區的范圍,向轄區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同時附上經營場所有效的材料證明(使用房屋的證明材料);轄區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對經營場地察看后,符合條件的發給文化經營許可證;經營戶持文化經營許可證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

音像制品批發、零售的申辦

音像制品批發:1.據國務院及文化部有關規定,音像制品總批發單位承擔在全國范圍內發行的業務,音像制品總批發業務由國有單位承擔。個體經營者不得從事音像制品總批發業務。申請設立音像制品總批發單位由所在盛自治區、直轄市音像制品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文化部審批。2.申請設立音像制品批發的單位,需具有以下條件:(1)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固定業務場所;(2)有適應業務工作需要的音像設備和其他設備;(3)流動資金不少于20萬元。3.申請設立音像制品批發的單位,由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文化部審批。

音像制品零售、出租:

場地使用證明范文2

[關鍵詞]食品執法;經營許可;困境;完善

一、問題的提出

據不完全統計,某市某區城中村和老城區街道分布著4000多家“無照無證”譹訛食品個體經營戶,其中餐飲服務經營戶2200多家,食品流通經營戶1800多家。由于無照無證,這些個體經營戶普遍缺乏監管。由于部分經營者缺乏基本的法律法規意識,且各項食品安全制度存在缺失,硬件措施投入不到位,食品安全隱患較突出。

二、基層食品行政執法面臨的困境

(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存在的困境

在餐飲服務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兩證合一”后,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統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但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而根據商事登記法律的相關規定,譺訛申請商事登記時,應當提交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很多食品經營者無法取得場地證明,因此無法辦理營業執照,辦不了營業執照自然就不能予以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二)嚴格執法面臨的困境

對無證食品經營者,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處罰,既要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還要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但在具體執法時,被處罰對象不明確,既沒有營業執照,也沒有聯系電話,經營者甚至拒絕出示身份證。部分無證經營者收到行政處罰通知書后關門停業,使行政處罰決定書無法送達。

(三)法律適用存在的困境

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申請者認為,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和第十二條規定提交的材料,營業執照不是必須提交的材料,因為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提交的材料包括“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即沒有營業執照可以用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代替,故沒有辦理營業執照,符合其他條件并提交相應材料,行政機關應當予以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但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沒有事先辦理營業執照,則不予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法律適用存在沖突。

(四)制度創新存在的困境

行政執法受到“法無授權不可為”的限制,若行政機關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和第十二條規定予以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提出質疑;譻訛監察部門會介入調查是否存在行政亂作為;紀委可能會懷疑是否存在收受賄賂,對沒有辦理營業執照的食品經營者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無證經營者由于未辦證,不納入行政監管,廣大群眾的生命健康沒有安全保障,基層食品執法機關面臨行政不作為的懲罰;若對無營業執照的食品經營者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又會面臨各方的質疑和壓力。

三、解決食品經營許可證照困境的立法修改建議

解決基層食品執法機關面臨的困境主要是修改《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相關條款。第一,刪除《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九條“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的規定,將本法第九條修改為“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滿足本法規定的條件,并提交本法規定的材料?!比∠诮洜I許可前設置一個營業執照的前置許可程序。第二,修改《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提交的材料包括“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的規定,對“主體資格證明文件”進行立法解釋,明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包括身份證、護照等身份證明材料。

四、取消食品經營許可營業執照前置程序的法理分析

(一)法律依據

第一,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條件不包括營業執照。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條件包括:場所、設施設備、人員、布局和工藝等幾個方面,不包括營業執照。食品執法機關根據食品經營者的申請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符合法律規定。第二,營業執照不是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必須提交材料。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可以看出,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有營業執照的提交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也可以提交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也屬于主體資格證明,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憑身份證申請食品經營許可也符合法律規定提交的材料要求。第三,有相關法規可參考。如依據廣東省人大制定的《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發放食品小作坊登記證不需要先取得營業執照。

(二)法理依據

從法理上講,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是為了保護更大法益的需要。首先,保護公眾生命法益遠比保護行政程序的先后順序更重要,眾多無照無證食品經營者影響到廣大群眾的食品安全甚至生命安全,對符合條件的經營者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是保護生命法益的需要,而先發《營業執照》后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只是公權力機關之間辦理證、照的先后順序,但保護生命法益遠比保護程序的先后順序重要。其次,在食品安全問題上,保護實體的利益比保護程序的利益更重要。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利益是實體利益,優先辦理《營業執照》只是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的程序利益,兩種利益相比較,當然是實體利益大于程序利益。最后,保護私主體合法利益遠比保護公權力機關的權力更重要。廣大人民群眾是私法上的主體,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廣大私主體利益的需要,而優先辦理營業執照是保護公權力機關權力的需要,在食品安全問題上,保護私主體合法利益遠比保護公權力機關的權力更重要。

(三)政策依據

《國家食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要求》第二條“監督執法堅決有力”中的第(八)項規定:堅持“疏堵結合,規范發展”,綜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地方政府要出臺管理辦法和引導規劃,鼓勵支持其不斷改善生產經營條件,引導其逐步實現標準化生產、集約化經營、規范化管理?!秶沂称钒踩鞘惺称钒踩ぷ髂繕艘蟆返谌龡l“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中的第(一)項規定: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持有有效許可證或納入備案管理,并持續符合發證或備案相關條件。《廣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明確指出:食品安全治理堅持“疏堵結合,規范發展”,綜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出臺管理辦法和引導規劃,鼓勵支持其不斷改善生產經營條件。對于大量沒有辦理營業執照的食品經營者,不應當一律采取“堵”的方式,應當采取措施引導、規范發展。

(四)解決實際問題的需要

第一,是為了解決大量無照無證食品個體經營問題的需要?;鶎邮称穲谭ú块T在實際執法過程中,經常遇到無照無證經營情況,對符合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條件并能提交相應材料的經營者,予以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這既是將無證經營者納入監管的現實需要,也是創建全國衛生城市的硬指標要求。第二,是為了解開“場地使用證明工商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傳統死結的需要。由于歷史及城中村違章建筑的原因,大量的場地使用證明難以辦理。傳統上,由于沒有場地使用證明,工商部門不予以頒發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則無法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為解開這個循環死結,為創新食品監管工作方式,更為了解決食品安全監管真空,可以考慮針對符合條件的食品經營者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符合現實需要。

(五)符合商事登記改革的要求

場地使用證明范文3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土地的經營管理

第三章 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費

第四章 公共設施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暫行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令和《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制訂。

第二條 本特區范圍內已開發和尚待開發的礦藏、水流、荒地、耕地、山林和其他海陸資源,均由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政府統一管理;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建設需要,依照有關法令的規定,對土地實行征購、征用或者收歸國有。

第三條 經確定的特區建設總體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執行。未經批準,不得隨意改變特區范圍內土地的地形地貌,不準私自占用土地或建設各種建筑物。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需要使用土地,應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請,經批準并完備應辦手續后方得使用;凡未經批準而直接與原土地使用單位或個人洽談用地者,所簽訂的合約,一律無效。

第五條 經批準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對其所使用的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禁止買賣和變相買賣土地,禁止出租和擅自轉讓土地;不得開采、動用或破壞地下資源和其他資源。

第六條 因建設需要征用土地、拆遷民房和其他建筑物的補償辦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特區土地的開發工程,由深圳經濟特區發展公司投資興辦,也可吸收外資參與興辦,土地開發利用的收入和支出,由特區發展公司統籌安排。

第二章 土地的經營管理

第八條 客商在本特區投資設廠、興辦各項事業,需要使用土地者,可憑深圳市人民政府批準文件和合同、協議書及投資興辦事業的有關資料填寫用地申請表,經市規劃部門核準并辦理土地使用費的繳納手續后,定點劃線,發給《土地使用證書》。

第九條 自《土地使用證書》生效起六個月內,客商應提出工程建設總體設計圖紙、施工和投產計劃;九個月內,應按照工程總體設計動土施工,否則,吊銷《土地使用證書》,其已付款項不退還。工程投產計劃應按時完成,如不能按時完成,客商應出具證明文件,經原批準機關審查確認有正當理由,方得適當延長時間;無故拖延者,亦得吊銷《土地使用證書》。

第十條 客商完成合同、協議書所規定的工程建設要求后,需經主管機關驗收核定始得正式投產。客商對用地范圍的建筑物,未經市規劃部門批準,不得任意拆除和改建、重建。

第十一條 客商在用地范圍內的建筑物,應依照市規劃部門關于建筑樓比、園林綠化比率的規定進行建設,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

第十二條 客商在用地范圍內的一切建筑,均應符合我國建筑規范和防火安全要求,違反規定者,不準投產、使用;擅自投產、使用,導致發生事故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客商在土地使用范圍內,應按合同、協議書規定的用途進行建設,不得隨意改作他用。

第十四條 客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土地使用證書》規定范圍以外的土地。如需擴大用地范圍,應按照第八條規定辦理手續。

第三章 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費

第十五條 客商使用土地的年限,根據經營項目投資額和實際需要協商確定。最長使用年限為:

(一)工業用地三十年;

(二)商業(包括餐館)用地二十年;

(三)商品住宅用地五十年;

(四)教育、科學技術、醫療衛生用地五十年;

(五)旅游事業用地三十年;

(六)種植業、畜牧業、養殖業用地二十年。

客商經營項目所使用的土地,按照規定年限期滿后,如需繼續經營,報經特區主管部門核準,可以續約。

第十六條 客商的獨資企業或與我方合資企業用地,不論新征土地,或利用原有企業場地,都應計收土地使用費。土地使用費的標準,根據不同地區條件、不同行業和使用年限分類確定。每年每平方米收費標準(人民幣)為:

工業用地十至三十元;

商業用地七十至二百元;

商品住宅用地三十至六十元;

旅游建筑用地六十至一百元;

種植業、畜牧業、養殖業用地收費標準另行商定。

自本暫行規定公布之日起,土地使用費每三年調整一次,其變動幅度不超過百分之三十。

第十七條 凡在特區興辦教育、文化、科學技術、醫療衛生及社會公益事業,土地使用費給予特別優惠待遇。技術特別先進的項目和不以謀利為目的的項目,可免繳土地使用費。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費繳納辦法:可一次過付款,兩年內付清,不計利息;也可分年付款,按年息八厘加收利息,如遇調價,則按調價后的數額繳納。

第十九條 上述收取土地使用費的規定,適用于在特區興辦企業、事業的所有單位。

第四章 公共設施

第二十條 客商用地范圍內按合同或協議書規定應承擔建設的公共設施,須按城市規劃要求修建。

第二十一條 客商用地范圍內的供電、供水、排水、下水道、煤氣通管和電訊設備,均應自行修建,其銜接與用地范圍外的各種干線的安裝費和出裝費應由客商支付。

場地使用證明范文4

1.放寬企業名稱登記中有關使用行業或經營特點用語的限制。允許經營范圍中含有生產、加工內容的企業在名稱中使用“實業”字樣;允許經營范圍中含有投資內容的企業在名稱中使用“發展”字樣。

2.放寬企業住所、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和權屬證明的限制。企業、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時提交住所、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有困難的,可由房產管理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使用證明,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經營場所設在商場、賓館、酒店、寫字樓內的,可以租賃協議和有效證件作為場地使用證明;經營場所在政府批準的有形市場內的,可憑租賃協議辦理登記手續。

3.放寬股東出資方式的限制。國有企業改組、改制需要以股權出資的,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允許出資人以股權出資。

4.放寬企業、個體工商戶從事新興行業的準入條件。凡法律、行政法規未規定準入條件和前置審批,又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新興行業,可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參照現行登記管理法規進行登記。

5.放寬企業法人資格的限制。企業法人因重組改制或經營不善喪失經營能力而停止經營,企業要求保留企業法人資格的,可以保留其法人資格,取消其經營資格。

6.放寬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范圍的審查。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前置審批項目外,企業、個體工商戶可以自由選擇申請從事非前置審批項目經營。

7.放寬對非公有資本投資領域的限制。堅持平等準入、公平待遇的原則,打破行業壟斷、部門壟斷和地域限制,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止的一切行業和領域。

8.放寬企業組織形式的限制。積極支持私營企業組建企業集團。對已達到或基本達到集團登記條件的,申請后母公司可先行使用帶有“集團”字樣的企業名稱,一年內手續完備后,核發集團登記證。

9.放寬抵押登記的適用范圍。債權人可以在借貸、買賣等經濟活動中設定抵押,也可擴大到貨物運輸、加工承攬、補償貿易等經濟活動中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抵押人可擴大到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等農業生產經營者;抵押財產可以是生產設備,也可擴大到當事人擁有的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10.允許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或發起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其金額不高于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的70%;允許外商投資公司的股東以自己的名義通過借貸等方式籌措的資金作為出資,外商投資企業對外投資的數額不受凈資產比例限制。

11.外國投資者以其在中國境內投資企業的未分配利潤再投資,可按外資企業設立程序辦理;外國(地區)投資者并購境內公司登記按內資轉外資變更程序辦理。

12.允許控股的外國(地區)投資者將字號放在行政區劃和組織形式之前;只要名稱間能夠相互區別,允許同一出資人在同一行業出資設立的若干個企業使用同一字號。

13.允許外商投資企業以法定公積金、未分配利潤轉增注冊資本;重新注入資本的,允許其增資部分資金在首次支付20%后,分期到位。

14.允許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憑相應的行業許可部門的批準文件先行登記,經營范圍暫核定為“籌建”,專項許可證件可在其注冊資本繳足、投產開業前提交。

15.試行企業法人資格和經營資格相分離的登記制度。凡符合企業法人條件的生產型企業,經營項目需前置審批而暫未取得批準文件的,除涉及煤礦、非煤礦山、客貨運輸、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業,以及依法應由環保部門先行審批的行業外,經企業申請,先確定其法人資格,便于開展籌建活動。

16.支持發展縣域經濟。大力發展現代農業,積極培植龍頭企業,發展專業市場和中介組織,鼓勵自然人從事農村經紀活動,可根據農村經紀人本人需要實施登記管理或備案管理,免收注冊登記工本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

17.簡化登記程序,減少審批環節,提供申請、受理、審批一站式服務。只要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當場予以核準登記。

18.簡化外資企業登記材料審查。除國家法律法規另行規定外,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免于提交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合資合作合同及資信證明。外商投資企業在原登記機關辦理分公司登記的,可以免予提交章程備案;在同一登記機關辦理多個分公司的,可以只提交一份章程備案。

19.簡化分支機構設立程序。免除法人企業所在地工商部門的核轉環節,外資企業法人可憑營業執照及其他法定文件直接到分支機構所在地工商部門申請登記;非公司企業法人設立分支機構時,不再要求辦理企業法人變更登記。

20.簡化動產抵押登記程序。對抵押財產狀況可不做勘驗;對抵押財產情況及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歸屬可不作證明要件審查;對提交材料齊全的,給予即時辦理抵押登記;設立《動產抵押登記簿》,方便社會查閱。

21.實行個體工商戶登記權限下放。按照方便就近辦理的原則,個體工商戶登記一律由縣(市)區工商局委托轄區工商所辦理登記并發照。

22.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各級工商局登記人員辦理各類登記事項,必須一次、完整、準確地向申請人告知具體登記要求。

23.實行延伸服務制。根據企業申請,提供靠前服務、預約服務、上門服務、延時服務、跟蹤服務、節假日加班服務,并選派業務素質高,責任心強的工作人員負責窗口業務工作。

24.實行“綠色通道”制。為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等相關有效證件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設立專門窗口,提供專門咨詢服務,優先受理,優先辦照驗照。

25.全力推進商務誠信,營造誠信環境。開展對守信用的企業實行免檢制度,通過公示企業良好信息等政策措施,引導企業誠信經營。

26.實行對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告誡制度。對情節輕微、沒有造成社會危害且屬于首次違法的案件,可責令改正,不予經濟處罰。

場地使用證明范文5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地塊位于 (詳見《土地使用證》附件),面積為 平方米(合 畝),其宗地位置與四址范圍如甲,乙雙方確認的附圖所示。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租地塊用途為 .乙方承租后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變更用途,須經甲方及當地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同意,甲乙雙方協商調整年租金后,向 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用途變更手續。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的年租金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乙方應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按時繳納年租金。首次年租金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 天內繳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收,超過半年的按全年計收。

乙方不按時支付年租金的,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額的 ‰向甲方交納滯納金。超過六個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乙雙方應向

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甲方領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

第六條 土地使用權租金的調整,每隔 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為百分之 .租金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乙方應按新的標準繳納年租金。

第七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轉租,抵押。如需轉租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雙方簽訂轉租合同后到 國土資源局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乙方在接受租賃場地移交手續后,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移動。界樁遭受損壞或移動應及時報告甲方重新埋設,測繪費和界樁費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在租賃場地上需要新建,擴建或翻建建筑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規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雙方應簽訂土地租賃期滿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處置協議。

第十條 土地租賃期滿,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 國土資源局交還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注銷登記手續。對該地塊內乙方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應按雙方簽訂的處置協議,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的60天內處置完畢,逾期未處置完畢的,由 國土資源局向乙方發出書面處置通知。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的,須在期滿前六個月內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向 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續租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提前終止經營等原因,需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賠償金。

第十二條 依據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因國家和農村集體社會公共利益需要,集體土地所有權者報經 國土資源局審核和 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者根據土地利用現狀,給予承租方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租賃地塊所屬轄區人民法院。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等,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報 人民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交 國土資源局存檔。

第十七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第十八條 本合同為打印版本,除簽字蓋章部分外,其他手寫內容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電傳:

電傳: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戶名稱:

帳戶名稱:

帳號:

場地使用證明范文6

1. 生產普通型洗手液需要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妝字號生產許可證,生產抗、抑菌型洗手液需要消證字號衛生許可證。生產消毒液需要消證字號衛生許可證。

2. 妝字號生產許可證和消字號衛生許可證所需硬件條件基本相同,可用一套潔凈車間進行申請,車間最低為十萬級潔凈車間。

3. 經咨詢相關承接凈化工程,凈化車間工程公司,按我方潔凈車間面積在1000平方米計算,含地面造價大約為每平方米1100元左右。(此價格包含了通風和空調系統)價格受面積及配套影響。

4. 設備:經咨詢了解,如果裝備單次產能為10噸的反應釜,并配套一條全自動灌裝線,則1000平方米的潔凈廠車間可安裝兩條連貫生產線,每條生產線的價格大約為**萬元。按單次產能所需時間為兩小時計算,兩條線長白最大產能為80噸成品消毒液。

5. 妝字號生產許可證申請流程及所需材料:

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核發實行“全程網辦”,申請人需通過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企業行政許可服務平臺提出申請,網上申報、網上受理,網上審批。所需材料包括:

(1)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2)廠區總平面圖(包括廠區周圍30米范圍內環境衛生情況)及生產車間(含各功能車間布局)、檢驗部門、倉庫的建筑平面圖;

(3)生產設備配置圖;

(4)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5)生產場所合法使用的證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權證書、房產證書或租賃協議等);

(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7)委托人辦理的,須遞交申請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和簽訂的委托書;

(8)企業質量管理相關文件,至少應包括:質量安全責任人、人員管理、供應商遴選、物料管理(含進貨查驗記錄、產品銷售記錄制度等)、設施設備管理、生產過程及質量控制(含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產品召回制度等)、產品檢驗及留樣制度、質量安全事故處置等;

(9)工藝流程簡述及簡圖(不同類別的產品需分別列出);

(10)施工裝修說明(包括裝修材料、通風、消毒等設施);

(11)證明生產環境條件符合需求的1年內的自檢報告,至少應包括:

生產用水衛生質量檢測報告;車間空氣細菌總數檢測報告;生產車間和檢驗場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檢測報告。

(12)企業按照《化妝品生產許可檢查要點》開展自查并撰寫的自查報告。

(13)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

(14)提交紙質版材料與電子版材料一致性聲明。

6. 消證字號衛生許可證申請流程及材料:

消證字號衛生許可證核發實行窗口辦理和網絡辦理兩種方式,實施機構為濰坊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衛生監督處許可科。

(1)《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申請表。(紙質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紙質復印件一式兩份)

(3)生產場地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紙質復印件一式兩份)

(4)生產場所廠區平面圖、生產車間布局平面圖。(紙質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

(5) 生產工藝流程圖。(紙質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

(6)生產和檢驗設備清單。(紙質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

(7)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紙質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

(8) 擬生產產品目錄。(紙質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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