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證明樣本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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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證明樣本

在職證明樣本范文1

關鍵詞:薪酬管制;冗員負擔;正常在職消費;超額在職消費;企業績效

中圖分類號:F270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問題提出

近年來,隨著中國資本市場信息披露制度的逐漸完善,上市公司高管在職消費狀況逐漸引起了社會公眾的廣泛關注,其中某些代表性的事件甚至引發了對上市公司體制性問題的大討論,在職消費問題本身也成為公司治理領域新的熱點問題之一。從理論起源上看,在職消費源自美國,并逐漸發展成相互對立的“理論”和“效率理論”(Jensen和Meckling,1976;Rajan和Wulf,2006)[1-2]。雖然角度各異,但在職消費的兩種觀點在理論上并不存在主次之分,二者也始終無法否定對方的合理性。究其原因,一方面,在職消費本身確有“”和“效率”兩種相互對立的天然屬性;另一方面,學術界對二者之間的分歧也未給予足夠的重視,二者在邏輯上是否具有一致性仍亟待證明。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在職消費問題研究已處于瓶頸階段。與西方研究相互對立的“兩大陣營”截然不同,在職消費問題在中國卻呈現“一邊倒”的態勢,“理論”得到發揚光大,無論是在理論或經驗分析中都得到充分支持(陳冬華等,2005;周仁俊等,2010;Luo等,2011;Cai等,2011;逯東等,2012;李寶寶和黃壽昌,2012)[3-8],而“效率理論”則更多止步于理論探討階段。與中國“一邊倒”研究現狀相對應的,更是整個社會價值判斷對在職消費“嗤之以鼻”的態度,在職消費多數情況下被冠以臉譜化的丑惡形象,政策層也多次發文規范政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三公支出”等在職消費的額度。

萬華林(2007)認為,在職消費的雙重屬性意味著我們必須詳盡考察在職消費在哪些情況下有利于公司價值的增長,在哪些條件下又可能被經理人用來滿足私利[9]。一方面,需要在理論上對在職消費“兩大陣營”的矛盾進行更多分析和解釋,探索兩者之間的邏輯一致性;而另一方面,更為重要的則是將在職消費研究與中國轉軌經濟下的制度背景相結合。轉型期背景下,中國市場經濟最大的特征便是“大政府、小市場”,研究現狀的“一邊倒”表明上市公司高管在職消費很可能受到了某些制度性因素的影響。針對上述研究現狀,本文首先通過將在職消費劃分為正常在職消費和超額在職消費的方式在理論上解釋“兩大陣營”矛盾的原因,并實證證明二者之間的邏輯一致性。同時,基于中國轉型期的經濟政治現實,從薪酬管制、冗員負擔的視角分別考察影響中國上市公司高管在職消費作用機理的制度性原因。明確上市公司高管在職消費觀的制度根源十分重要,因為不同的理論觀點在如何消除在職消費負面效應的政策建議上是截然不同的。最后,從內外部治理機制中探索相應治理超額在職消費的方向。

本文的貢獻在于:1、盡管國內外研究在職消費的文獻頗豐,但卻鮮見對在職消費“兩觀”矛盾進行分析和解釋的文獻。而通過將在職消費劃分為正常和超額兩部分,本文的實證結果證明了在職消費兩種觀點的內在邏輯一致性,為后續研究的深入提供了有益的參考。同時,本文的研究結論有助于改變當前對在職消費普遍的負面印象,如前所述,這種印象很可能是片面的;2、本文是對已有少量超額在職消費研究的拓展和補充。已有文獻雖然表明超額在職消費具有消極的經濟后果(張月明和吳春雷,2014)[10],但卻忽略了對產生超額在職消費原因的探討,一定程度上脫離了中國轉軌經濟的現實。而本文的研究既是對中國經濟改革中現實問題的關注和思考,也為突破國內現有在職消費研究大多照搬西方研究成果進行了有益的嘗試,通過對超額在職消費的“來龍去脈”進行深入探究,也使本文具有較強的現實參考價值;3、國內現有在職消費文獻普遍基于國有企業,很少將非國有企業納入研究范圍。事實上,在中國“大政府、小市場”的整體環境下,政府對國有企業的干預具有很強的溢出效應,非國有企業高管在職消費的行為與后果同樣會受到政府干預的影響。因此,本文還豐富了有關產權性質與在職消費關系的研究。

二、研究背景與假說提出

(一)理論背景

在職消費的理論基本遵循Jensen和Meckling(1976)的思想,認為管理層在職消費是委托人和人之間成本的具體表現(也稱“第一類問題”)[1],并會對企業績效產生負面影響(Hart,2001;Yermack,2006;Grinstein等,2009;Liu和Yermack,2012)[11-14]。而在國內學術界中,李寶寶和黃壽昌(2012)基于理論將在職消費定義為“經理個人以其效用最大化為目標的企業管理性資源的過度性耗費”[8]。與之相對,在職消費的效率理論既肯定了在職消費激勵高管的積極作用,同時也認為在職消費能最終提升企業業績(Rajan和Wulf,2006;Marino和Zabojnik,2008)[2,15]。重要的證據在于,在職消費既然在全世界范圍都如此普遍地存在,這反過來便證明了其在高管激勵契約包(Incentive Package)中的價值。

需要指出的是,盡管觀點相左,但在職消費的兩大陣營都有較為完整的理論基礎和一定的經驗支持,并不存在主次之分,而如何協調“兩大陣營”的分歧、證明兩者之間的邏輯一致性已經成為在職消費研究的瓶頸所在。近年來,國內部分學者已經開始重視這一問題,并提出了一定的協調思路。周仁俊等(2010)認為問題的關鍵似乎在于尋求一個合理的程度,以及探索影響這種合理程度偏離的各種因素及其作用機理[4]。持類似觀點的還有權小峰等(2010)、程浩(2013)及張月明和吳春雷(2014) [16-17,10]。但遺憾的是,上述文獻要么止步于理論探討,要么過度關注在職消費的高低程度而忽略了導致偏離產生的制度性原因,難以提供關于中國上市公司高管在職消費行為和結果的全貌。萬華林(2007)指出,在職消費的雙重理論屬性意味著研究在職消費必須詳盡考察內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9],暗示目前國內在職消費研究的“一邊倒”現象很可能是內生于轉軌背景的經濟政治現實?;诖?,現有文獻分別從薪酬管制、冗員負擔角度提供了一定的間接證據(陳冬華等,2005;劉銀國等,2009;陳信元等,2009;張敏等,2013)[3,18-20]。

如上所述,在職消費問題的關鍵在于一個“度”以及影響這個“度”的各種因素和作用機理。上述文獻雖然關注到中國的制度背景,但卻并未結合在職消費雙重屬性特征,僅籠統地研究相關制度對在職消費整體的影響。因此,針對轉型期中國的經濟政治的事實,本文將選取薪酬薪酬和冗員負擔作為政府干預市場的典型手段,分別考察對正常在職消費和超額在職消費產生的影響,探索上市公司高管在職消費行為背后的制度性原因。

(二)制度背景與假說提出

1.薪酬管制與高管在職消費。新制度經濟學強調企業微觀行為內生于宏觀制度環境,因此,在職消費問題自然無法回避中國特殊的薪酬制度現象―薪酬管制。陳冬華等(2005)指出,由于政府的行政干預,國有企業承擔了很多的政策性負擔,企業目標由價值最大化轉而變成目標多元化,而作為所有者的政府部門由于處在信息的劣勢方,很難低成本地觀察到國有企業的真實經營業績,制定整齊劃一的薪酬管理體系幾乎是政府的唯一解[3]。與國有企業多元化目標相對應的便是國有企業高管多元化的激勵體系,而在這個不以貨幣薪酬為主的激勵體系中,既包括政治晉升等行政激勵方式,又包括在職消費等經濟激勵方式,因此國有企業高管在職消費行為內生于其面對的薪酬管制。在道德或輿論上消極的在職消費,在經濟學上可能只是高管在貨幣薪酬補償不足情況下的一種自然反抗。當國有企業高管多元化的激勵體系能夠達到激勵相容時,薪酬管制應當只會引起高管正常在職消費的產生,而一旦激勵無法相容,則后果很可能是嚴重的道德風險問題(Moral Hazard),即高管在職消費的額度和范圍不再僅僅是一種“自然反抗”,更成為滿足其私利的工具和手段,進而產生超額在職消費。

以上關于薪酬管制對在職消費影響的背景和理論分析是基于國有企業的,那么非國有企業是否同樣適用?事實上,中國轉軌經濟的最大特征便是“大政府、小市場”,在這一制度背景下,所有市場主體都不可避免地受到政府相關限薪政策的影響。另一方面,根據“錨定原理” ,非國有企業薪酬委員會在制定高管薪酬時很大程度上會參考同地區、同行業國有企業管理層的薪酬水平,即國有企業管理層扮演了類似標桿的作用,主要針對國有企業的薪酬管制政策具有很強的溢出效應,非國有企業同樣受到這一政策的影響。而在面對薪酬管制時,非國有企業高管甚至可能引發更為嚴重的道德風險問題,原因在于非國有企業高管激勵包中除了在職消費以外并不存在仕途晉升等政治激勵因素。

既然薪酬管制是對自由市場薪酬契約的人為干預和限制,其導致的多元激勵體系在效率上自然無法與市場化的薪酬體系相媲美。一方面,在職消費作為彌補合理人力資本的一種自我激勵方式,能夠鼓勵高管為企業(股東)盡職盡責、提升企業績效。但另一方面,由于在職消費其難于監管的特性,使其很可能遭到高管的濫用,實際發生數額很可能遠遠超過合理的補償范圍,企業業績進而受到損害。

2.冗員負擔與高管在職消費。如前所述,由于政府的行政干預,國有企業承擔了很多的政策性負擔。而當地方政府面臨巨大的社會就業壓力時便會要求轄區內企業承擔更多的雇員,國有企業自然是首當其沖(林毅夫和李志S,2004;劉慧龍等,2010)[21-22]。同時,在中國當前的轉型期背景下,政府的角色相對強勢,并且掌握著關鍵資源的分配權,某些情況下甚至凌駕于法律之上。在市場產權保護機制不完善的背景下,以民營企業為主的非國有企業多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當面對政府的冗員要求時,民營企業與其拒絕,更為現實的選擇是以承擔冗員為條件,從而獲得一定的政策性保護。劉春和孫亮(2013)的研究便表明,在國有企業完成民營化后,其政策性負擔卻顯著增加,且所在地區就業壓力越大,增加的便越明顯[23]。

盡管現有研究關于冗員負擔對企業勞動力成本的影響尚未達成一致意見,但冗員負擔必將導致企業資源的浪費以及邊際效率的降低,最終損害企業績效的觀點基本成為共識(劉春和孫亮,2013;曾慶生和陳信元,2006;薛云奎和白云霞,2008;)[23-25]。而在中國上市公司基本建立了以業績為基礎的高管年薪制度背景下,承擔冗員負擔就意味著高管需要接受由此導致的個人貨幣薪酬水平的降低,作為“經濟人”,高管自然會在薪酬激勵體系中找到其他的彌補方式。張敏等(2013)便發現,國有企業承擔的冗員越多,高管的在職消費規模越大[20]。正如在薪酬管制下分析的情況類似,一方面,為了讓高管配合企業承擔冗員負擔,企業會滿足高管合理在職消費的需求,此時,正常在職消費替代了貨幣薪酬對高管進行激勵,可以預見這部分在職消費會對企業績效產生積極影響。但另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存在,企業無法完全分辨業績的下降是由于冗員負擔引起的還是高管經營不善所導致的,處于信息優勢方的高管很有可能會夸大冗員負擔對企業績效的負面影響,并要求更多的在職消費(即超額在職消費)作為補償,進而導致成本的上升,最終損害公司績效。

綜合以上分析,提出本文的假設:

1a:薪酬管制不僅會提高高管正常在職消費,同時還會引起高管超額在職消費;

1b:冗員負擔不僅會提高高管正常在職消費,同時還會引起高管超額在職消費;

2a:高管正常在職消費與企業績效正相關;

2b:高管超額在職消費與企業績效負相關。

3.超額在職消費的治理機制。如上所述,在職消費由一種合理、必要的高管激勵手段轉變成公司成本的關鍵在于一個合理的“度”。從公司內部角度來說,當委員會各司其職,尤其是監事會充分發揮其監督作用時,此時高管進行超額在職消費更有可能被股東所察覺、所制止。其次,從市場化進程角度來說。一方面,政府干預與市場化進程本來就是一個“此消彼長”的關系,市場化程度越高,政府的有形之手,無論是薪酬管制或冗員負擔,的作用都會越來越弱,這便從根源上壓縮了超額在職消費的空間。此外,在市場化進程較高的地區,由于信息的透明度更高、社會輿論更加發達,無形中也增加了高管攫取超額在職消費的成本,重者甚至會對其職業生涯發展造成負面影響,因此可以預期隨著地區市場化進程的提高,高管超額在職消費的規模和負面影響都會有所減弱。最后,基于中國轉型期發展的歷史背景,不同產權性質,或者更準確地說在不同政治聯系強度下,高管超額在職消費的動機和結果是否存在顯著差異?已有研究普遍認為國有企業高管實施了更多的在職消費,不僅降低了經理人激勵契約的效率,更對公司價值造成了嚴重負面影響(陳冬華等,2005;劉銀國等,2009)[3,18]。但是,現有研究多從國有企業自身的治理結構出發,很大程度上忽視了高管個人這一微觀行為主體的作用,尤其隨著近年來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以及公眾對國有企業高管的關注,其在職消費行為正處于“風口浪尖”的狀況。與之相對,盧銳等(2008)便發現非國有企業的在職消費水平實際上高于國有企業的在職消費,但企業績效并不更好[26]。馬連福等(2013)也認為由于政治晉升仍是激發國有企業經理人努力、敬業的主要機制,使得國有企業高管人員的行為更偏向表現為代表政府利益的“管家”而非掠奪者[27]。由于中國國有上市企業高管多半是組織派遣的“半官員”,其個人追求目標具有很強的仕途發展傾向,一旦組織發現或媒體曝光其奢靡在職消費行為,后果輕則警告、降職,重則甚至難逃牢獄之災,正是出于政治層面的考慮,國有企業領導反而更有可能約束和規范其在職消費行為。而對于非國有上市企業高管而言,一方面不存在約束其行為的政治激勵機制,另一方面,隨著經理人員流動性的增加,很多高管更加注重眼前利益,在固定年薪制和股權激勵尚不普遍的情況下,在職消費很可能成為其牟取超額私人收益的手段 。

綜合以上分析,提出本文進一步分析的假設:

3a:公司內部治理質量的越高不僅能約束高管攫取超額在職消費的行為,同時也削弱了超額在職消費負面的經濟后果。反之,則不具有此效應。

3b:地區市場化程度越高不僅能約束高管攫取超額在職消費的行為,同時也削弱了超額在職消費負面的經濟后果。反之,則不具有此效應。

3c:當最終控制人為國有產權且高管具有政治關系時(即強政治聯系),不僅能約束高管攫取超額在職消費的行為,同時也削弱了超額在職消費負面的經濟后果。反之(兩個條件均不滿足),則不具有此效應。

三、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擇與數據來源

本文以2008至2013年滬市交易所上市的A股制造業企業作為研究樣本 ,并按以下標準對初選樣本進行篩選:(1)為消除不同監管環境的影響,剔除A+H股13支,A+B股21支;(2)為消除個別極端財務數據的影響,剔除ST、ST*和PT股票共99支;(3)為控制新上市公司業績“大變臉”造成的影響,剔除上市時間不足1年的32支股票。經過上述處理,最終獲得308家上市公司6年的樣本。本文所使用的上市公司財務數據和公司治理數據均來自CSMAR數據庫和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由作者手工整理所得。

(二)研究模型與變量說明

1.研究模型。本文使用模型(1)和模型(2)分別檢驗上述3個假設??紤]到上市公司高管在職消費問題不僅包括短期橫截面關系,還存在一定時變效應,而現有研究多采用的橫截面和混合橫截面數據只能反映同期和短期的變化效應。因此,本文采用了微觀面板數據(Micro Panels)。通過對模型(1)和模型(2)進行豪斯曼(Hausman)隨機效應檢驗,結果顯示均不能拒絕隨機效應的原假設,即理論上可以認為固定效應和隨機效應的估計量沒有實質差異,但考慮到本文的關鍵解釋變量超額在職消費(Overperks)存在不隨時間變化的特性(某些樣本公司在樣本年限內均未產生超額在職消費,Overperks連續為0),因此,選擇隨機效應模型更為合適。同時,考慮到模型隨機誤差項可能存在的截面異方差和同期相關,使用截面加權SUR方法對模型進行估計。

2.正常在職消費和超額在職消費。在模型(1)和模型(2)中,Normalperks和Overperks分別表示高管正常在職消費和超額在職消費。首先,對于上市公司實際在職消費(Perks)的度量,國內現有研究多將年報中“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現金流出”中披露的辦公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通訊費、出國培訓費、董事會費、小車費和會議費八類明細項目數據加總而得(陳冬華等,2005)[3],但逯東等(2013)和張敏等(2013)[7,20]卻發現,現有上市公司中極少有完整披露以上八個項目的,甚至呈越來越少的趨勢。針對此現象,黃再勝(2013)[29]認為當上市公司高管在職消費越高時,就越傾向刻意隱瞞與在職消費有關的信息披露。據筆者統計,樣本公司中完整披露八個項目的不足總體四成,若仍沿用上述方法將導致樣本數量的大幅下降,同時也會造成樣本選擇的偏差問題(伍德里奇,2010)[30]?;谝陨峡紤],本文借鑒了李善民等(2009)、肖星和陳嬋(2013)的做法[31-32],以現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現金流出”作為高管實際在職消費(Perks)的變量。

其次,對于超額在職消費的度量,本文采用高管實際在職消費與由經濟因素決定的預期正常在職消費之間的差額表示(權小峰等,2010)[16]。而預期正常在職消費則通過模型(3)估算得到。同時,參考馬連福等(2013)[27]的做法,當得到的超額在職消費小于0時(即該公司該年未發生超額在職消費),令Overperks等于0,否則為該差額本身。在穩健性檢驗中,本文還將使用未做此處理的Overperks對模型重新進行回歸。

3.薪酬管制。在模型(1)中,Gap表示上市公司高管面臨的薪酬管制。已有研究發現,薪酬管制通常的做法就是規定高管年薪與員工年薪間不得超過若干倍,即管制的直接結果便是使得高管平均薪酬和員工平均薪酬的差距縮小。因此,借鑒陳信元等(2009)[19]的做法,使用薪酬最高前三位高管平均薪酬與員工平均薪酬的比值表示樣本公司的薪酬管制狀況。其中,員工人均薪酬是“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流量”與員工總數之比。

4.冗員負擔。在模型(1)中El表示上市公司所負擔的超額冗員。對于冗員負擔的度量,本文參考張敏等(2013)[20]的做法,采用公司實際雇員規模與經濟因素決定的預期正常雇員規模之間的差額表示。而預期正常雇員則通過模型(4)估算得到。

5.企業績效。在模型(2)中,ROA和ROE均表示企業績效。國內現有研究對于企業績效的度量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1、以Tobin’Q和EPS為代表的市場化指標;2、以ROA和ROE為代表的會計化指標。對于市場化指標,有學者認為,由于我國股市某些特殊的特征,使得采用市場化指標的條件不完全具備(周仁俊等,2010)[4]。因此,本文選用應用更廣泛的ROA和ROE作為企業績效的變量。同時,考慮到企業績效和在職消費之間可能存在的內生性,本文借鑒謝德仁等(2012)[33]的做法,使用ROA和ROE的差分變量作為模型(2)的被解釋變量。

6.控制變量。借鑒權小鋒等(2010)[16],本文選擇以下五個指標進行主成分分析合成管理層權利變量(Power):1、管理層持股比例;2、董事長兼任CEO;3、董事會規模;4、內部董事比例;5、高管政治關聯 。除此之外,本文還考慮了以下相關企業特征變量和區域變量:企業規模(LnAsset),定義為企業總資產的自然對數;資產負債率(Debt),定義為總負債與總資產之比;盈余公積率(Surplus),定義為企業盈余公積總額與總資產之比;政府補貼(LnSub),定義為企業財政補貼總額的自然對數;獨立董事規模(Indep),定義為企業獨立董事總人數;資本密集度(Capital),企業固定資產與總資產之比;激勵強度(Incentive),薪酬最高前三位高管薪酬與凈利潤之比;管理層貢獻(Effort),定義為剔除營業外收入、所得稅費用等外在因素后營業收入與總資產之比;第一大股東持股比(Top1),定義為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第一大股東持股比平方(Top12),定義為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的平方;股份性質(State),定義為最終控制人為政府機構或國有企業則取1,否則取0;西部地區(West),定義為企業注冊地為西部地區則賦值1,否則為0;東部地區(East),定義為企業注冊地為東部時賦值1,否則為0 ;年份(Year),定義為年度虛擬變量。

四、實證研究

(一)描述性統計

表1報告了主要變量的描述性統計結果。從中可以看出,樣本公司高管正常在職消費均值和中位數分別為0.0891和0.0838,表明樣本為右偏特征。高管超額在職消費均值為0.0306,最大值為2.2142,標準差為0.1120,說明各樣本公司高管利用在職消費攫取私人收益的力度存在一定差異。資產收益率(ROA)的均值和中位數分別為-0.0009和-0.0007,表明中國制造業經營狀況普遍處于“每況愈下”情形,這值得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薪酬管制(Gap)的均值、中位數分別為7.6917和5.8987,且標準差達到7.2021,表明樣本企業薪酬管制程度存在較大差異。冗員負擔(El)的最大值為58.1383而最小值僅為-2.1103,標準差為1.6570,這與張敏等(2013)[20]的研究發現是一致的。其余控制變量的標準差在整體上處在較低的水平,說明這些變量的分布在樣本中具有一定趨同性,也反映了制造業的整體特征。

(二)多元回歸分析

1. 制度背景與高管在職消費。表2報告的是薪酬管制和冗員負擔對高管正常在職消費、超額在職消費影響的回歸結果。從中可以看出,薪酬管制與正常在職消費和超額在職消費均負向相關,但前者不顯著(系數-0.0006),而后者顯著(-0.0014),部分支持了假設1a,說明高管更多時候是在“借薪酬管制之名,行牟取私利之事”。其次,冗員負擔分別與正常在職消費、超額在職消費均顯著正相關(系數為0.0036和0.0037),假設1b得到經驗支持。意味著在承擔超額冗員后,高管作為信息優勢方,不僅得到了應有的薪酬補償,還進一步獲得了超額私人收益。

2. 高管在職消費與企業績效。本文的目的之一便在于證明高管正常在職消費和超額在職消費作為“兩大陣營”的現實代表,應該對企業績效分別具有正面和負面的影響,即為在職消費是一個“度”的假說提供直接的經驗支持。從表3中可以看出,當被解釋變量為ROA時,高管正常在職消費為0.0311(在5%的置信水平下顯著),而超額在職消費系數為-0.0202(同樣在5%的水平下顯著)。以上結果意味著,正常在職消費發揮了類似貨幣薪酬中“最優契約”的激勵作用,是在企業利益最大化的條件下產生的,而超額在職消費則屬于成本的一種,其代價是犧牲企業(股東)的利益。在職消費“效率理論”和“理論”均得到經驗支持。而當被解釋變量為ROE時,以上分析并未發生實質變化,假設2a和2b均得到驗證。

3.超額在職消費的治理機制 。表4報告的依次是不同公司治理質量、不同市場化進程及不同政治聯系強度下薪酬管制、冗員負擔對高管超額在職消費規模的影響。首先,當樣本為公司治理質量較高組時,盡管薪酬管制(Gap)和冗員負擔(El)仍然分別與超額在職消費呈負相關和正相關,但均不再顯著。與之相對的,當樣本為公司治理質量較低組時,Gap和El分別于Overperks呈顯著負相關和正相關,證明了隨著公司治理質量的提高、監督體系的完善,使得高管超額在職消費的掠奪之手得到有效控制。其次,當樣本為不同市場化進程組時,可以發現:薪酬管制、冗員負擔與高管超額在職消費之間依次分別呈顯著負相關、正相關,但兩組之間并不存在本質上的差異,意味著當前轉型期背景下,地區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對高管牟取私人超額收益的約束力不明顯,市場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最后,考察不同政治聯系強度是否對原有假設產生差異化影響。由表4可知,薪酬管制和冗員負擔分別與超額在職消費呈負相關和正相關,但強政治聯系組的系數不顯著,而弱政治聯系組顯著,這一結果為國有企業高管人員行為更偏向于表現為代表政府利益的“管家理論”提供了初步的經驗支持。

與表4對應,表5報告了以上不同分組下高管超額在職消費對企業績效的影響 。首先,當樣本為高、低公司治理質量組時,高管超額在職消費與企業績效(ROA)均呈負向相關,但前者不顯著而后者顯著(系數為-0.0668),說明公司治理質量的提高不僅約束了高管超額在職消費行為,更削弱了這一行為負面的經濟后果。其次,當樣本為不同市場化進程組時,超額在職消費與企業績效負向相關,但都不顯著,這與表4的結果在邏輯上是一致的,說明市場化進程的提高對高管攫取超額在職消費行為和后果的約束效應均不明顯。最后,當樣本分別為強政治聯系、弱政治聯系時,前者的高管超額在職消費與企業績效為負相關,但不再顯著;后者則為負相關且顯著,進一步支持了本文關于政治力約束高管行為和后果的假說。假設3得到了應驗。

通過表4和表5可以發現,就目前中國上市公司高管超額在職消費的行為和后果而言:一方面,公司內部治理質量提高帶來的效應比市場化水平提高的效應更為顯著;另一方面,在當前政府依然較為強勢的背景下,政治力約束比市場力約束可能更為直接有效。

(三)穩健性檢驗

1.內生性檢驗。高管超額在職消費與企業績效之間可能存在內生性。一方面,超額在職消費可能對企業績效產生影響;另一方面,企業績效越好也可能引起更高的超額在職消費。前文采用了差分變量的方式來控制此問題,為了使研究結論更加可靠,本文進一步作了以下測試。采用Hausman內生性檢驗并將解釋變量整體滯后一期的方法重新進行測試,結果并未發生實質變化。

2.變量替換。對于高管超額在職消費(Overperks),本文在前面曾規定當小于0時,令其等于0,為了避免本文的研究結論是基于特定變量設定的結果,本文重新使用未作處理的Overperks對所設模型重新進行回歸,得出的結論與前文結果是一致的。

五、結論

在職消費作為一種在世界范圍內都普遍存在的現象,近年來引起了學術界的廣泛關注,相關文獻弈成汗牛充棟之勢。然而,縱觀現有在職消費研究,一方面多陷入過度關注其是觀還是效率觀的理論桎梏之中;另一方面卻鮮有關注、分析中國特殊的制度背景對在職消費問題的影響。實際上,明確上市公司高管過度在職消費產生的根源是極其重要的,因為不同的產生原因對于如何治理乃至消除過度在職消費的政策建議是截然不同的。鑒于此,以制造業上市公司為樣本,本文嘗試找出影響中國上市公司高管在職消費作用機理的制度性原因,并證明“理論”和“效率理論”內在的邏輯一致性。研究結果表明:轉型期背景下,薪酬管制、冗員負擔都引起了更大規模的高管超額在職消費。并且,高管正常在職消費有益于企業績效,而超額在職消費顯著損害了企業績效,這為“兩大陣營”之間的內在邏輯一致性提供了直接的經驗證據,即在職消費很大程度確是一個“度”的問題。通過進一步分析,本文還發現:公司治理質量的提高能夠削弱薪酬管制和冗員負擔引起的高管超額在職消費,同時弱化了超額在職消費消極的經濟后果,而當樣本為強政治聯系組時(國有控股+政治關聯),同樣存在類似的約束效應。但弱政治聯系(非國有控股+無政治關聯)以及市場化進程的提高則未能產生類似的效果。以上結果說明,中國現階段對高管濫用在職消費的約束一方面來自公司內部的監督;另一方面則是迫于政府的威懾力。

在職證明樣本范文2

1、母親或孩子的護照前面四頁及最后三頁復印件;

2、孩子出生公證,有照片;

3、父母的結婚公證或離婚公證;

4、學生學歷公證和成績公證;

5、存款證明15萬人民幣以上;

6、父親和母親的在職證明按表格填寫,要單位蓋章;

7、母親或孩子的照片各4張;

8、留學申請表按表格填寫;

9、陪讀申請表按表格填寫;

10、母親放假信按樣本開具,要單位蓋章;

11、父母身份證復印件。

在職證明樣本范文3

論對待科學證據的科學精神

論證據合法性的證明標準

“王朝搶劫案”的證據分析

域外形成證據的證明手續研究

刑事訴訟中的瑕疵證據及其轉化研究

拯救社會公德的證據法藥方

檢察機關參與民事公益訴訟研究

存疑不案件中的證據問題研究

證據推論中使用貝葉斯網絡研究

訴訟證據概念與特征傳統學說之否定

中國排除非法證據的困境在哪里

涉罪未成年人品格證據運用制度初探

試論行政執法決定的事實認定規則

證人偽證動機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

電子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收集與運用

事實推定:一個極富爭議的法律現象

美國的實踐導向型證據分類法及啟示

醫療侵權因果關系及其證明負擔分配探析

事實認定的原子模式與整體模式之比較考察

網絡賭博犯罪中電子證據的收集與運用

關于刑事案件證據審查判斷的若干問題

傳承法治文明——從臺灣刑事制度變革談起

試論行政訴訟上證明模式的分野與應用路徑

論當前我國法院對司法鑒定機構的“二次管理”

行政認定的證據類型及審查判斷規則初探

我國刑事證據開示制度的改革探索與未來發展

淺析西方國家刑事訴訟取證制度的歷史變遷

從我國的證人證言制度談人證制度的構建

證據視野下的“產嬰證奸”現象考量

從行政證據到刑事證據:轉換的三重思考

真偽不明與訴訟規律——以法官心證鎖定律為視角

審查“假訴訟”中的“真證據”要“去偽存真”

“兩個證據規定”中的非法口供排除規則之評析

試論刑事二審程序中非法證據排除的證明責任

論民事優勢證據規則在司法實踐中的確立和應用

“從心所欲而不逾矩”——論自由心證之“不自由”

品行證據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逮捕程序中的適用

新刑訴法下職務犯罪偵查訊問面臨的挑戰及應策

案證據的審查與運用——以40起案為樣本

通過技術實現正義——聚焦美國定罪后DNA檢驗立法

刑訊逼供行為的養成和矯正——從兩起刑訊逼供案談起

看守所投訴處理機制的設置與《非法證據排除規定》的落實

論證明對象、證明責任與證明標準對法官證明評價活動的制約

電子取證是技術、藝術還是科學——那些年我們一起做過的案件

析《排除規定》第13條——兼論共同被告人分案作為證人使用

檢察技術工作當前的機遇與挑戰——從檢察技術在職務犯罪偵查中的運用談起

非法證據排除的程序性建構與檢視——從兩個證據規定到《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

在職證明樣本范文4

【關鍵詞】 現金股利; 在職消費; 治理環境因素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14-0040-07

一、問題的提出

近年來,國企分紅一直是國企改革問題中的焦點之一。2005年10月,由世界銀行發表的題為《國有企業的分紅:分多少?分給誰?》的報告,引起了社會對國企分紅的廣泛關注。2007年12月11日,財政部、國資委聯合印發了《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辦法》,這標志著國企分紅已“塵埃落定”了,但“分多少”的問題仍為國企分紅中的熱點話題,大多數的國企仍保留了相當高比例的稅后利潤于企業。當這些利潤未被用于福利民生,而是被國企高管用于獲得個人的控制權收益,不可避免地將引起公眾的不滿。

國有企業的真正所有者是全體公民,然而全體公民不可能直接地行使其應有的職能,只能依靠政府代為行使其職能,這一特有的產權性質使得國有企業難以建立起以產權所有者為核心、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僅靠公司內部治理機制難以解決好國企中存在的問題。近年,La Porta等人的研究亦促使人們更加關注企業的治理環境對企業的影響,其認為,法制環境、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等企業的治理環境是比企業的治理機制更為基礎的層面,會影響到企業的治理效率。迄今為止,在我國,直接提供國企分紅與在職消費之間關系的經驗證據的研究還比較少,同時,納入治理環境因素解釋其在國企分紅與在職消費之間所扮演的角色的研究也很少?;谝陨戏治?,本文嘗試將在職消費同國有企業的收益分配政策結合起來,將在職消費作為成本的一項替代變量來分析國企的收益分配政策,探討如何通過收益分配政策來抑制管理層動機,并分析治理環境因素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二、文獻綜述和研究假設

作為國家經濟的命脈,我國國有企業經過了漫長、艱辛的改革,國家注入了大量的資金、資源以促進其發展,但是其并沒有如人們所期望的那樣,真正成為市場競爭中的驕子,為國家、為人民帶來更多的財富。究其原因,國有企業的真正所有者是全體公民,但是全體公民不可能直接地監管國有企業,也不可能直接向國有企業索取剩余收益,而只能依靠政府代為行使其職權,這就使得國企與其他企業相比,剩余收益索取權與最終控制權的分離程度最大,管理層問題最大,成本亦最高(劉小玄,2006)。股東與管理層的利益分野,不可避免地帶來成本,一方面股東無法知道經理人是否在為實現股東收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另一方面經理人所追求的個人利益最大化明顯與股東利益最大化存在差別。成本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即資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而股東無法時刻監視經理人對資產的使用情況,必須付出監督和約束。因此Jensen在1986年發表了《自由現金流的成本、公司財務與收購》一文,揭示了自由現金流與成本之間的關系,大量現金流的存在使得經理人產生將其用于滿足自身收益最大化的動機,孕育了成本的產生。其中在職消費就是企業成本產生的形式之一,而自由現金流也就是經理人最容易獲得和使用的企業資產??梢哉J為,現金流的大量存在是產生在職消費的導火索。Rozeff(1982)從成本的角度出發,提出股利支付是公司最優的監督約束系統的一部分,可以用來降低成本,成本會隨著股利的上升而下降。Easterbrook(1984)也提出股利的發放可以降低內部盈余的資金,企業對外籌措資金的需求就會增加,而在資本市場上籌措資金需經過政府、銀行等外部審核監督,無形中就會增加公司外部的監督力量,從而迫使經理人接受來自外部資本市場更為嚴格的監督,降低成本。自此,股利理論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其認為在降低管理層問題的方面,現金股利是一種有效的約束機制。

國內,楊熠、沈藝峰(2004)認為現金股利約束自由現金流成本的監督治理作用不可忽視。李小軍、王平心和陶旖旎(2007)通過實證發現,在公司監督無效時,現金股利的分配是降低成本的一個必要性替代選擇。Lang & Litzenberger(1989)、Lamont(1997)和Ghose(2005)以及魏明海、柳建華(2007)等均通過實證研究發現了經理人可直接使用現金的多寡決定了企業過度投資水平的高低?,F金股利的發放降低了企業的現金流,可能會抑制過度投資。

國企分紅是現金股利發放在我國國有企業的表現形式,國有企業的所有者是我國全體人民,具有壟斷背景的國有企業所形成的巨額利潤,實際上是一種壟斷的資源租,這種利潤很大部分來源于國家賦予的行政壟斷權,而不是自身的技術進步、制度創新和經營努力的結果,其形成的利潤很大部分來自公眾消費者,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國企分紅無疑會降低國有企業的現金流,減少經理人可控制的資源,從而減少在職消費?;谝陨戏治?,提出假設1:

假設1:現金股利的支付減少了經理人員可支付的現金,從而可抑制管理層的在職消費水平。即現金股利支付率與在職消費程度呈負相關。

歷經改革開放30多年,我國已成功地完成了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而我國的市場化經濟體制建設卻并不成熟和完善,地區發展差異大,因此,不同企業所處地區的執法水平和政府干預程度都存在很大的差異。近年,La Porta、夏立軍和方軼強(2005)等人的研究促使人們更加關注企業的治理環境對企業的影響,提出,法制環境、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等企業的治理環境是比企業的治理機制更為基礎的層面,會影響到企業的治理效率。魏明海和柳建華(2007)通過實證證明外部治理環境的改善會制約國企的過度投資行為,處于執法水平較低地區的國企經營者存在更高的預算軟約束,而處于執法水平較高地區的國企侵害其他股東利益的行為更可能受到約束。劉金偉(2012)通過研究發現,在政府干預的國資委管理模式下,各方利益不斷博弈,政府干預越強,國有企業的在職消費可能越嚴重,而法律制度環境的改善能夠強化對國有企業的監督和約束,可以起到抑制在職消費的作用。綜觀現有的研究文獻,不同地區治理環境的差異對在職消費影響的研究相對較少。我國經濟正處于轉軌期,因此不同區域的社會經濟發展存在著較大的差異,治理環境因素亦作為一種制約國有企業在職消費的機制而單獨存在著。隨著治理環境的改善,諸如政府干預程度的降低、法律制度環境的改善等可能綜合發揮作用,從而強化現金分紅對國有企業在職消費的抑制。綜上,提出假設2:

同時,本文還考察了自由現金流、財務杠桿、企業規模及內部治理結構與在職消費的關系,均與我們的預測相吻合。

(二)相關性分析

表5為主要變量的相關系數表。從表中可以看出:(1)每股現金股利(DIVID)與在職消費(CPC)呈顯著負相關,Pearson系數在0.1的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而Spearman系數在0.01的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這表明通過現金股利的支付可以抑制管理層的在職消費水平,與假設1相符。(2)董事長與總經理是否兩職兼任(Dual)與在職消費(CPC)呈顯著正相關關系,無論是Pearson系數還是Spearman系數都在0.05的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這表明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兼任會加劇企業的在職消費水平。(3)自由現金流(CASH)與在職消費(CPC)呈顯著正相關關系,無論是Pearson系數還是Spearman系數都在0.01的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這表明自由現金流越是充足的企業,管理層的在職消費水平越高。(4)政府對市場干預指數(Gov_ind)與在職消費(CPC)呈顯著負相關,Spearman系數在0.05的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法制環境指數(Leg_ind)與在職消費(CPC)呈顯著負相關,無論是Pearson系數還是Spearman系數都在0.05的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這表明企業治理環境的改善能約束企業的在職消費水平,從而也在一定程度上證實了假設2。(5)其余各變量之間不存在高度的相關關系,這表明在進行回歸時不會發生嚴重的多重共線性問題。

(三)回歸分析

表6為全體樣本企業在職消費水平的多元回歸結果。為了避免回歸方程的內生性問題,模型中的變量都取滯后一年的值。從回歸結果中可以發現,無論是否納入治理環境因素,在職消費(CPC)均與每股現金股利(DIVID)呈顯著負相關關系,而與股利支付率(GLZFL)雖未通過顯著性檢驗,但是也呈現負相關關系,這說明企業支付現金股利減少了企業內部的自由現金流,從而減少了內部人可支配的現金流,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在職消費水平,即證實了假設1。模型(1)、模型(2)、模型(5)和模型(6)的結果均顯示在職消費(CPC)與自由現金流(CASH)顯著正相關,且均在0.1的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這表明充足的自由現金流為管理層提供了充足的可支配資金,會加重在職消費程度。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兼任(Dual)和財務杠桿(Lever)雖與在職消費(CPC)呈正相關關系,但是均未通過顯著性檢驗,說明其并未對在職消費程度帶來顯著的影響。

表6中模型(3)―模型(6)的結果顯示了治理環境因素對企業管理層在職消費水平的影響。從回歸結果來看,在職消費(CPC)與政府干預指數(Gov_ind)呈顯著負相關關系,并在模型(3)中通過了顯著性檢驗,這表明政府對企業的干預程度越低,市場化水平越高,競爭越公平,在職消費水平越低;在職消費(CPC)與法制環境指數之間(Leg_ind)也呈顯著負相關關系,并且在模型(3)―模型(6)中均通過了顯著性檢驗,這表明執法水平越高的地區,在職消費水平越低。同時,我們還發現DIVID*Gov_ind與GLZFL*Gov_ind和DIVID*Leg_ind與GLZFL*Leg_ind的系數符號均與我們預期的相同,且DIVID*Leg_ind與GLZFL*Leg_ind均通過了顯著性檢驗。這些結果說明企業所處地區的政府干預程度越低,執法水平越高,企業因低現金股利政策而導致的在職消費水平越低。

五、穩健性檢驗

為了保證在職消費指標的穩健性,同時,為了使該指標在各企業之間具有可比性,我們借鑒了James 等(2000)的方法,分別用管理費用率(管理費用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和銷售管理費用率(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之和占主營業務的比例)兩個相對數指標來衡量在職消費程度,分別為CPC1和CPC2。我們將這樣兩套數據代入模型檢驗,仍然得到了與前文幾乎一致的結果。這說明本文的結論是穩健的。

六、結論與啟示

國有企業的問題一直備受國家和社會的關注,許多研究都表明國有企業的成本相當大,大約相當于企業60%~70%的盈利能力(平新喬,2003),嚴重影響了國有企業的盈利能力。本文以2008―2012年“中證央企指數”中的306家國有上市公司為樣本,考察了國有上市公司的現金股利政策與企業管理層在職消費水平的關系及治理環境因素在其中所起的作用。研究發現,在職消費作為成本的一部分確實存在于我國國有企業,并且,當前國有企業的低現金股利政策更加加重了管理層的在職消費程度,而外部治理環境的改善可以強化現金分紅對國有企業在職消費的抑制。

國有企業向政府股東分紅是各國通行的做法,歐美等國的分紅比例基本達到了42%~65%的水平,英國一些盈利較好的企業上繳的紅利甚至達到了稅后利潤的70%~80%。而我國國有企業長期處于紅利不上繳以及上繳過低的格局中,不僅助長了企業龐大的隨意性支出,滋生腐敗,而且強化了國企的壟斷地位,導致巨大的社會福利凈損失(陳少暉,2010)。因此我們認為,國家作為政府股東應當行使收益權這項基本權利。提高國有企業的現金股利支付水平有助于減少內部控制人可隨意支配的現金流,同時強化對國有企業留存收益重新配置的監督,從而抑制企業管理層的在職消費程度。此外,應加速各地的市場化進程,減輕政府對企業的過度干預并改善法制環境。

【參考文獻】

[1] Chose. S.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Over-investment by the U.S. Oil Industry, working paper,University of Rochester,2005.

[2] Easterbrook, F. Two agency-cost explanations of dividens[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84,74: 650-659.

[3] Jensen, M. C. and Meckling, W. H. Agency costs of free cash flow, corporate finance and takeovers [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86,76: 323-329.

[4] La Porta, R., Shleifer, A., and Vishny, R. Legal determinants of external finance [J]. Journal of Finance,1997, 52: 1131-1150.

[5] Rozeff, M. S.Growth, beta and agency costs as determinants of dividend payout ratios [J].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rch, 1982,3:249-259.

[6] Richardson, S. Over- investment of Free Cash Flow [J]. 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 2006, 11: 159-189.

[7] 劉小玄.現代企業的激勵機制:剩余支配權[J].經濟研究,1996(5).

[8] 楊熠,沈藝峰.現金股利:傳遞盈利信號還是起監督治理作用[J].中國會計評論,2004(1).

[9] 夏立軍,方軼強.政府控制、治理環境與公司價值――來自中國證券市場的經驗證據[J].經濟研究,2005(5).

[10] 劉銀國.自由現金流與過度投資――基于融資約束和所有制的考察[J].會計之友,2012(10).

[11] 魏明海,柳建華.國企分紅、治理因素與過度投資[J].管理世界,2007(4).

[12] 李小軍,王平心,陶旖旎.公司監督與現金股利理論實證研究[J].北京工商大學學報,2007(6).

[13] 羅宏,黃文華.國企分紅、在職消費與公司業績[J].管理世界,2008(9).

在職證明樣本范文5

關鍵詞:現金流 職務消費 制度環境

一、職務消費的相關文獻綜述

(一)職務消費的界定

職務消費即在職消費,是一種扣除正常所得工資或薪酬以后的報酬或者利得,大多數情況下它并不以貨幣的形式出現,是管理層履行其工作職責而發生的消費性支出所享有的一種福利。對于國有控股的企業來說,其最終控制人并非是股東,陳冬華(2005)指出政府對國企的行政干預以及現行我國國有資產的管理體制導致職務消費的內生性,它是對國企高管在顯性激勵即貨幣性薪酬不能滿足高管人員的需要時的一種替代性選擇。2006年6月,國資委頒布了《關于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指導意見》,以對職務消費進行具體的規范,建立完善的職務消費規章制度,嚴格控制職務消費水平。2012年2月,財政部、監察部、審計署、國資委四部門聯合制定《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更加詳細地對控制職務消費作了規定,嚴格加強監管工作,明確職務消費的界限并要采取適當公開制度。

(二)職務消費的文獻回顧

目前,對于職務消費的形成原因,普遍地認為有觀、效率觀、管制觀三種觀點。

1.股權結構和職務消費。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可以提高企業績效,而公司治理機制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股權結構,股權結構又對降低成本有著較為明顯的作用,因此對于股權結構和職務消費的研究有很多,具代表性的有:Berle和Means(1932)認為,當公司的股東過于分散時,高管人員從中獲取的利益可能大于公司股東,這樣,高管人員會消極工作,增加了在職消費。繼Jensen(1993)提出大規模的董事會不如小規模的董事會的監督效率高后,Yermack(1996)、Ching等(2006)都對董事會規模做了相似的研究,都說明了越大規模的董事會越會失去有效的監管能力,從而使得成本偏高。夏冬林等(2004)指出隨著第一大股東比例的增加高管人員職務消費會相應減少;對于國資控股企業,職務消費與貨幣性薪酬有著負向替代作用,而對于非國資控股,則是正向互補作用。最關鍵的是,他們發現非國企職務消費率較國企高。陳冬華、梁上坤(2010)從正反兩方面對職務消費的優缺點做了簡要說明,并指出職務消費具體發揮何作用還要取決于一定的約束條件,而股權結構正是其中之一,并驗證出股權制衡度與高管職務消費呈正相關關系,同時說明了財務杠桿、企業租金和地域性之對職務消費也有較為顯著的影響。

2.公司規模和職務消費。公司的規模往往能夠代表著這個公司的經營績效,李寶寶和黃壽昌(2012)提出可以將銷售收入作為公司規模的一個替代變量,因而高管人員在規模較大的公司是否也會追求較高的職務消費有相關學者進行了研究。Calvo和Wellisz(1979)、Rosen(1982)經過分析指出公司的規模與在職消費有著正相關的關系。Pattarin、Ilan和Zhang(2009)針對公司CEO薪酬披露角度,探討了CEO的職務消費的影響因素,發現當前和未來的凈資產收益率和職務消費正相關,并指出公司規模也與職務消費具有一定的相關性。

3.財務杠桿和職務消費。國外大多數學者認為財務杠桿因其能提高財務危機的意識,因而可以降低成本,而在我國特定的制度背景下,這種杠桿效應是無效的。田利輝(2005)對國有控股和非國有控股的財務杠桿比率進行了比較,并分析其對公司治理所產生的后果,指出對于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財務杠桿與管理費用正相關,杠桿治理在國資控股公司無效,此外,還指出了公司規模、公司資產、股權結構等也對管理費用產生影響。然而謝軍(2006)通過研究財務杠桿的激勵能力,論證得出財務杠桿對公司價值具有積極作用,可以降低企業的自由現金流。

4.管理層權力和職務消費。對于我國現有國情來說,國有企業“一股獨大”現象特別嚴重,高管人員為了自身利益并不會對股東負太多責任,因而國企經歷了不斷放權的激勵手段,而管理層權力的擴大被眾多學者普遍認為會導致職務消費的加大。童衛華(2005)從控制權收益的角度出發,指出國企高管職務消費由于政治制度的原因,政府往往會默許國企高管獲取個人利益,提高其職務消費。黃群慧(2006)對國有企業管理腐敗的解決方法做了系統闡述,指明過度職務消費是國有企業官吏腐敗的表現之一,而造成這種腐敗的影響因素主要與我國轉軌經濟相關,國有資產的流失為腐敗提供了充分條件,也就導致了職務消費。盧銳等(2008)研究了2001-2004年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年報信息對管理層權力與職務消費作了相關實證研究,結果表明管理層權力的擴大可以增加高管的在職消費。

5.高管薪酬和職務消費。高管人員的薪酬和高管的職務消費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在貨幣性薪酬不能滿足高管的欲望時,職務消費就成了高管薪酬的替代,因此陳冬華(2005)以1999-2002年的上市公司為樣本,比較職務消費和高管薪酬,結果是高管薪酬平均只占職務消費的1/10左右,表明職務消費可間接提高管理層人員薪酬,然后對國企中的薪酬管制與職務消費作了實證分析,結果表明職務消費內生于國企的薪酬管制,并總結了職務消費的影響因素,指出國企缺乏激勵效率。

二、自由現金流與職務消費

Jensen提出的自由現金流理論,側重于研究其負債和并購兩個方面的應用。一方面,在增加企業負債的同時,管理者會減少對自由現金流的個人利益用途,轉而和股東利益趨于一致,而管理層自身用途體現的一個方面就是職務消費問題。另一方面其對股權融資具有硬約束力,在研究自由現金流與在職消費的問題上,多從成本的問題上來分析二者的關系。國企高管薪酬由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薪酬組成,而非貨幣性薪酬一般習慣性稱之為控制權薪酬,在職消費即為這種控制權薪酬。在職消費作為一種隱性激勵機制,廣受管理層的歡迎,但這種激勵機制往往是高管人員和股東利益不一致的結果所導致的過度性職務消費。過度的職務消費并不利于實現企業經營目標,國外學者普遍認為高管人員通過對公司的控制權來決定自己的薪酬,且權力越大,越有可能依靠其權力來決定自己的薪酬。

目前,對于自由現金流的研究多集中在探討其經濟后果上,普遍的經濟后果有過度投資、債務融資以及抵消并購。從多數學者的實證研究中可以得出,當企業存在自由現金流時,管理層一般會用于“自利”行為,這種自利行為的表現之一即為超額在職消費。自由現金流越多,管理者就越可能進行“自利”行為,在職消費也就越多。因此,從自由現金流角度來衡量在職消費,重要的就是要控制好自由現金流,使管理層與股東利益趨于一致。Dimand(1989)、Hrishleifer和Thakor(1989)研究認為企業外在聲譽可有效緩解成本問題。但這對在職消費的影響很弱,從Jensen提出的自由現金流假說中,問題是其一大創新點,自由現金流對成本有著一定的影響,而在職消費則是成本的主要表現形式,因此,自由現金流對在職消費也應當存在著相關的關系,且企業的現金持有量、負債對自由現金流的影響較為顯著。郭永康和楊熠(2003)指出股利和回購是解決自由現金流成本問題的最直接的解決辦法,且需要有效的監管工作的并行,他選取深圳2001年上市公司為例,支持了自由現金流假說,過多留存于企業的現金流會導致過度的無效率的投資及資源浪費,管理費用較高,但依然對債務的控制效應持相反態度。廖理和方芳(2004)選取了1998-2002五年間連續派現的公司為樣本,對管理層持股和股利政策關系進行了研究,結果支持管理層持股只有在高成本的公司對增加現金股利才有作用,對于低成本公司的作用很弱。張必武和石金濤(2005)研究了2001年滬深兩市上市公司董事會特征與高管薪酬及其敏感性的關系,獨立董事比例的擴大以及兩職分離的實施有助于提高高管薪酬敏感性,但二者要協調處理,獨立董事的比例過大時,兩職分離的效果并不顯著。翁洪波和吳世農(2007)基于機構投資者的研究角度發現機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的水平正相關,并對降低自由現金流的成本有著積極作用。胡建平、馬會起和干勝道(2009)認為管理層持股比例的提高由于其自身利益變得和股東息息相關而能夠有效降低自由現金流的成本。

三、市場化進程與職務消費

我國是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的國家,但同時又是經濟發展較快的國家。從1978年黨的召開以來,我國不斷擴大國有企業的經營自,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進行市場化改革。我國進行的改革是一個漸進式的改革,但是這種漸進式改革并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東部地區的發展明顯快于中西部地區,這就需要我們進行深入的反思。西部大開放、振興東北戰略、逐步取消特區優惠政策等的實施,可以緩解并弱化這種市場化進程的不平衡,國內外學者對這種不平衡也有較多關注。Sachs和Warner(1996)認為市場化改革可以減弱政府政策所導致的不平等現象。Yang(1999)、Yao和Zhang(2001)研究發現我國收入差距不斷拉大,經濟發展地域性明顯,其所產生的不平等現象阻礙了我國經濟的發展。世界銀行也指出我國應加快市場化的步伐,增加人力資本投資,降低由于收入差距導致的貧窮效應的增加。Cheng、Wang(2001)發現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富裕地區或人們越來越富,而窮的則更加窮,由此得出經濟增長可以使貧窮的地區或人們富裕,但富裕的則更加富裕,這種不斷把差距拉大的方式并不會對解決不平等有促進作用。Jones、Li和Owen(2003)對政府所采取的區位優勢和優惠政策對不同地區經濟差異的影響做了驗證,結論證明了沿海東部地區以及經濟特區有著較內地優越的地域和地位優勢,吸引不同投資者的注意,并因此產生了很大差距。楊建龍(2003)認為我國目前的市場化有著發展意義上的,但更多的是改革或轉軌意義上的市場化。當前,我國市場化進程并不完善,市場化僅僅是基本形成,政府主導依然占有很高地位。林毅夫和劉培林(2003)對各地區經濟發展差距問題從發展戰略的角度進行了探討,由于不能平衡各地區的生產要素而優先發展重工業,是地區發展差異很大的主要原因。王小魯和樊綱(2004)認為,因我國的地勢決定了沿海東部地區的資本流入以及外商投資較中西部地區多,這也就造成了地區經濟發展有很大差距的原因;即使勞動力流動可以削弱地區間的收入差距,但中西部地區教育、科技等都相對落后,這種流動對縮小差距并不顯著,而政府所進行的轉移支付政策效果也不顯著。在此背景下,多數學者開始將市場化改革與經理人薪酬及企業業績聯系在一起分析。Kole和 Lehn(1999)、Hubbard 和 Palia(1995)、Bryan等(2005)分別對美國的航空行業、銀行和電力行業進行分析,在放松對他們管制的情況下,薪酬增強了對企業業績的敏感性。辛清泉和譚偉強(2009)基于經理薪酬契約的角度對2000-2005年間國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層薪酬和企業業績的關系進行了相關分析,驗證得出二者呈正相關關系,同時又從市場化進程的角度研究了不同市場化進程下的薪酬對業績的敏感度,二者也是正相關的,并且指出,政府對行業的保護會一直伴隨市場化進程的發展。陳冬華、梁上坤和蔣德權(2010)針對市場化進程和在職消費的關系做了實證研究,以1998-2008年間的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發現市場化進程越發達的地區或市場化指數越高的年份,貨幣性薪酬和職務消費越多,但是貨幣性薪酬在這種條件下更多的替代了職務消費。

四、文獻述評

綜上所述,對于職務消費的研究近年來逐漸得到諸多關注,但多數集中在研究公司治理的同時對其進行簡要概括,同時也把它和貨幣性薪酬作比較,主要從高管薪酬激勵的角度對其進行研究,并且大多數學者都支持了職務消費的過度使用這個觀點,并指出貨幣性薪酬并不能滿足于高管人員的意愿。從陳冬華(2005)對在職消費進行了一個系統全面的論述開始,職務消費漸漸地從高管薪酬角度拓展到其他幾個方面,開始了關于市場化進程以及自由現金流這兩個角度分析它們和職務消費的關系。

從現有文獻來看,職務消費作為委托理論的一個分支點,其成本問題則是普遍統一的,但在職消費對高管人員也有一定的激勵作用。在上述文獻回顧中,可以發現從自由現金流的角度研究過度投資、負債控制效應、并購的較多,對于職務消費的研究多集中于股權結構、公司規模、財務杠桿等影響因素,特別地將自由現金流與在職消費聯系在一起的很少,而自由現金流量與職務消費普遍認為其中存在著正相關關系。因此,要在現有理論模型分析的基礎上對自由現金流與在職消費的關系有清晰明了的認識,以便于市場監管者有效監督公司營運,公司管理層更好的為公司業績服務,并且能夠合理找出盡可能降低自由現金流的持有量以及對在職消費的合理使用。而在我國區域經濟發展顯著不平衡的制度環境下,職務消費也會有所不同。因此對我國當前經濟格局的認識,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狀況,應充分重視起來,將宏觀經濟與財務理論聯系起來,以對我國國有企業改革有著良好的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1.萬華林.國外在職消費研究述評[J].外國經濟與管理,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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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金持有理論概述

1.靜態權衡理論。20世紀70年代以后,Kraus和Lizenberger(1973)等提出的權衡理論逐步發展成形?,F金持有量研究者在引入其基本思想的基礎上,形成了現金持有的靜態權衡模型。該模型認為,持有現金既有成本也有收益,追求價值最大化的企業是通過比較持有現金的收益和成本來決定其現金持有的余額和比例的。不同學者對現金持有成本和收益的內涵與形式做出了各自的闡釋。Opler等(1999)認為,持有現金的成本是這些資產較低的回報率和相應的稅收待遇,而持有現金的收益則包括:(1)籌資交易成本的節約;(2)不必處理資產和進行支付所得的收益;(3)能運用流動資產為投資和其他業務提供資金的收益(在其他資金來源不可得或過度昂貴時更是如此)。靜態權衡模型對現金持有收益較詳細的分析加快了現金持有量決定因素的擴容速度。而該模型的主要缺陷是,只考慮了有形成本,而沒有關注由于信息不對稱和委托關系而引起的各種無形成本。

2.信息不對稱理論?,F金持有的信息不對稱理論是在融資優序理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Myers和Majluf(1984)提出了融資資優序理論。該理論認為,為使不對稱信息成本和其他融資成本最小化,公司融資的最優順序是留存盈利、安全性債務、風險性債務和權益融資。根據其內在邏輯,現金是留存盈利與投資需求之間的一種緩沖。當經營性現金流量足以為新投資提供資金時,公司會償還債務或者積累資金;當留存盈利不足以支撐當前的投資時,公司將使用現有現金或者根據需要發行債券。

3.自由現金流量理論。在信息不對稱的前提下,人未必總會按照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標來行事,成本因此而產生。為此,Jensen(1986)從股東和經理人之間的成本出發,提出了解釋人現金持有動機的自由現金流量理論。Jensen指出,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前提下,經理人會利用其剩余控制權持有多于公司實際需要的現金,目的是增加自己的津貼、在職消費及其他控制權私利,或尋求過度并購以打造自己的企業帝國。由于有充足的現金可以用于投資,經理人不必從公司外部籌措資金,因而無須向資本市場提供有關公司投資項目的詳細信息,進而可能啟動那些損害股東價值的投資項目。由此看出,自由現金流量理論是一種專門解釋公司現金持有量為什么大于其投資項目資金總需求的理論。它的最大貢獻在于,由信息不對稱引出成本的概念,進而把這種無形但異常重要的成本形式引入公司的現金持有決定因素模型中。由于成本是公司治理的函數,而用以衡量公司治理的指標眾多,由此影響現金持有的眾多公司治理因素躍入了實證檢驗的視野,并推動現金持有實證研究的蓬勃發展。

4.戰略價值說。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戰略管理越來越受到重視。企業的現金持有行為跟自身的戰略決策有著怎樣的關系呢?Baskin(1987)發現,為確立自己的戰略性市場地位,企業通常會持有較多的現金。Soenen(2003)進一步歸納指出,現金儲備在一定程度上構成了企業的一項長期管理期權,它能為企業創造相應的財務彈性和戰略機會。在資本市場不完備時,現金是一項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在經濟不景氣時,充足的現金有助于企業抓住有利的投資機會。而且,持有現金越多,越有利于企業的發展,這些有利的條件包括:(1)能較長時間地承受損失;(2)增強避免重大財務困境的能力;(3)提高并購彈性;(4)抓住成長機會;(5)從容規劃利用資本市場的時間安排。

二、國內外經驗研究總結

1.現金持有對公司價值正面效應的研究。國外關于現金持有與經營業績、價值關系方面的研究成果較多。如Myers 和Majluf(1984)認為,為了降低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外部融資成本,持有較多的現金有利于快速的內部籌資,進而抓住可以增加企業價值的投資機會。與前述直接研究邊際現金持有的股東價值不同,Mikkelson 和Partch(1999)從高現金持有公司的業績特征來間接證明現金持有的價值,他們以現金及其等價物超過資產總額25%的美國公司為樣本進行研究,發現在接下來的5年里,這些持續持有大量現金的公司營運業績中位數大于規模、行業與之匹配的公司的營運業績中位數。因此,他們支持“大額現金儲備通過替代高昂的外部融資成本來創造股東利益”的利益融合觀,而不是支持“持有大額現金有利于經理人謀取私利”的成本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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