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論文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單位論文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單位論文

單位論文范文1

單位是市場主體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單位行賄的危害范圍、嚴重程度、腐蝕能力勢必超過自然人行賄,單位在經濟往來中給付、收受回扣的行為比比皆是且屢禁不止,單位行賄刑事司法實踐與犯罪現實情況出現脫節。立法機關精心設計的單位行賄罪沒有予以高效適用,沒有起到刑法規范預防性、警示性、實用性效果,立法成本的高度投入并未經由刑事司法實現“基礎性的刑法規范收益”。行賄犯罪刑法理論亟須基于刑法解釋設置符合罪刑法定原則的認定標準。

一、單位行賄意志的分析與判斷

在行賄犯罪的語境下,應當賦予單位犯罪意志整體性主觀特征全新且深入的刑法解釋。從邏輯上分析,單位成員先形成個別行賄意圖,然后通過客觀途徑整合為單位行賄意圖。在此流程延展過程中,不再具備刑法獨立評價意義的個別行賄意志漸次被單位行賄意志吸收。整體性的單位行賄犯罪意志主要表現為:(1)在單位領導決策后,由業務部門的直接負責人負責、業務員具體執行回扣給付的指令;(2)單位內部章程、工作手冊、備忘錄、合同等書面文件明確規定或約定了銷售產品的扣率;(3)單位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部門主管在授權范圍內,未經集體討論,單獨進行的、滿足單位不正當利益要求的賄賂決定等等。(4)賄賂資金從單位賬簿支出。

值得重點強調的是,司法機關應當充分利用行賄犯罪查詢系統,以此為基礎建構單位行賄間接故意判斷規則。根據高檢院下發的《關于受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的暫行規定》,行賄犯罪檔案信息覆蓋各級法院生效裁判認定構成行賄犯罪的單位和人員。各級檢察機關在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中,一般屬于被動接受有關單位查詢;少數操作較為成熟的檢察機關,也只是向有關招標單位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取消行賄單位的投標資格或者扣減信用分。我們認為,檢察機關應當完善與行賄犯罪檔案相關的工作機制,不僅需要及時將已經查證屬于的經營單位職工行賄的相關信息納入系統,而且應當將之明確告知行賄人所在經營單位,督促該單位強化財務制度和業務管理,有效杜絕行賄行為的發生。如果經營單位在檢察機關告知后仍然多次發生經營單位職工行賄案件的,就應當認定單位放縱、漠視其成員的行賄行為,主觀上符合單位行賄的間接故意要件。單位行賄罪屬于故意犯罪,但并不意味著其主觀要件必須是直接故意。單位給予回扣行為構成單位行賄罪是不以“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為前提的,排除了犯罪目的的限制,也剔除了直接故意的桎梏。單位不知個別成員行賄促銷固然欠缺單位行賄罪的主觀故意要件,但是單位銷售部門成員頻繁從折扣中提取部分“公關費”且經檢察機關告知后并未整頓的事實,足以說明單位明知無法控制巨額折扣的賄賂趨向,卻縱容單位成員行賄。單位對其成員具有監督管理責任,單位成員職務行為的法律后果歸屬于單位。從行為邏輯上分析,單位領導在業務活動中從事代表行為,單位成員從事職務行為,然后通過內部管理機制整合為單位行為,應當由單位承擔不再具備刑法獨立評價意義的單位成員行賄行為的刑事責任。因此,“告知行賄事實—仍舊繼續行賄—間接故意成立”的司法判斷規則符合單位犯罪與犯罪故意的刑法原理。

二、單位行賄行為的組織與執行

單位行賄實行行為的客觀表征與自然人行賄實行行為如出一轍,因此,司法機關無法從客觀方法直接求證單位行賄與自然人行賄的界限要點。但是,單位行賄組織與實施的程序性特征能夠成為輔證據,側面分析印證是否存在單位行賄的事實。單位行賄行為通常按照單位設定的回扣、手續費給付規則,步步為營,環環相扣。單位行賄行為通常不是由一人完成,而是需要單位內部的幾個人、甚至單位內部人員與單位外部人員共同完成。這便要求單位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相互配合、“照章辦事”。一旦在支付賄賂過程中發生數額、對象、渠道的變化,一線操作人員將層層反饋,以便單位及其管理層能夠及時權衡不正當利益與賄賂犯罪的行為風險、刑罰成本,順利拋出“應急方案”。較之單位行賄而言,自然人行賄具有較大的隨機性、任意性,犯罪環節轉換粗糙、人員配置簡單,缺少領導與分工。行為人根據交易對方的具體情況靈活調整引誘受賄與給付利益的有效方法。單位行賄的程序性決定了實施部分犯罪行為的非核心單位成員無需因為單位犯罪的雙罰制而承擔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這主要是由于該單位成員僅僅完成了一般性的、階段性的分配工作,在整個行賄流程中處于不具刑法實質判斷價值的邊緣環節。單位中的自然人對于是否實施、如何實施行賄犯罪行為一般沒有選擇與放棄的權利,這均視先前的崗位設置與部門主管的安排而定。在客觀上實際參與單位行賄犯罪的行為人必然大于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人。例如,單位出納雖然直接將現金或是支票從單位劃出、打入賄賂相對方處,但其可能并不了解該支出行為在整個賄賂程序中的犯罪性意義,不能將之認定為行賄人;經理助理在附回扣銷售中認識到了行賄犯罪的性質,并且提出異議或者明確表示不愿參與,卻因服從領導關系、崗位關系不得不繼續參加,在整個程序中保持消極態度、處于消極地位的,一般不應認定為犯罪。而單位核心成員屬于單位行賄程序中的決策者、指揮者、直接實施者,或具體設定行賄計劃,或與受賄人反復接洽,或想方設法變換形式給付財物,抑或構思不正當利益藍圖——上述每一個重要環節都可以被填充到刑法預先設置的構成要件中進行規范評價。不同位階的單位核心成員基于單位行賄犯罪行為的程序性表征出相應的行為特質。以董事會、董事、總經理等決策層成員的單位行賄犯罪行為表現為同意、默認或放任;部門經理、業務主管、項目負責人等管理層成員的行為表現為策劃、指揮、評價、臨時應變決策;辦事員、業務員等執行層成員的行為表現為直接實施、操作或參與。

三、單位行賄利益的歸屬與辨別

刑法條文并沒有明確將利益歸屬作為單位犯罪的法律特征。司法解釋亦僅在有限層面肯定了利益歸屬要件的遴別意義——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3條規定,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犯罪的個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關自然人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但是,刑法理論一直將其視為單位犯罪與自然人犯罪的關鍵界限,認為單位犯罪必須為本單位謀取利益。我們認為:利益歸屬于單位未必是所有單位犯罪的核心要件,但卻是單位行賄犯罪至為關鍵的決定性要件;利益歸屬要件在廓清單位行賄與自然人行賄界限的語境下起到了實質性作用。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是行賄犯罪的法定構成要件。為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構成行賄罪;為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構成單位行賄罪。刑法第393條又強調: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行賄罪定罪處罰。這說明完成行賄后取得的不正當利益等各種形式的好處能夠帶來進一步的違法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是單位行賄,歸個人所有的,是自然人行賄。

單位論文范文2

地質勘查單位要想走向市場,實現企業化經營,在稅收問題上必須著重對待,適應當下市場的經濟發展需求,做到企業的利益最大化,從而在競爭中取得絕對優勢,但是做好這一切的前提是實現稅收的合理籌劃。目前來看我國的納稅籌劃有很多種,地質勘查單位的納稅籌劃主要涉及以下方面:營業稅、房產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和增值稅等,以下將就其中重要的幾個進行分析。

(一)營業稅

營業稅是較為常見的稅種,而地勘單位的經營范圍包括工程地質的勘察、設計、施工和地質災害的預防、治理等,其中就有營業稅的多個稅率。當有不同稅目的應稅項目時,要分開核算營業額,否則將從高適用稅率。由此可看,地勘單位在進行合同簽訂時要特別注意應稅項目的不同,面對多種稅目,要分別簽訂工程項目來減輕稅負。

(二)房產稅

房產稅在地質勘查單位也是必不可少的,多是涉及租賃房屋和生產經營行為。由于地勘單位企業化管理、事業性質的特點,自身的房產免稅,但是租賃的房屋要根據12%的稅率征稅,可見納稅籌劃是非常必要的。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對房屋內外的設備設施將不進行征稅,在租賃合同上可以合理籌劃,實行雙份合同,這樣在納稅時可以節約設備租賃涉及的房產稅。

(三)個人所得稅

在我國個人所得稅是非常廣泛的一種稅種,涉及到各行各業,可以說和,每個人都息息相關。地質勘查單位在個人所得稅上如果能夠進行合理籌劃,將會大大增加職工的收入。例如:在職工小張的年終獎為18000元,在職工小王的年終獎是18100元,職工小張的年終獎的稅后收入=18000-18000*3%=17460;職工小王的年終獎的稅后收入=18100-(18100*10%-105)=18100-1695=16405.獎金少了100元稅后收入多了1055元。這個案例值得思考!

(四)企業所得稅

地質勘查單位是實行全額撥款的事業性質和企業化管理的單位,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只根據經營利潤來計算,這就需要詳細計算經營收支和事業收支,只征收經營利潤而免征事業結余部分的企業所得稅。因此對于地勘單位來說要利用好免征事業結余企業所得稅這一優惠政策,做好企業的納稅籌劃。

二、地勘企業涉稅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的地質勘查單位是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的企業化管理改革的,因此企業在思想意識上還沒有對納稅籌劃加強重視,對偷稅漏稅和稅務籌劃的概念難以區分,納稅觀念較為陳舊;其次,許多地勘單位的財務人員缺乏較強的專業知識,在財務管理活動上顯得力不能及,不能結合自身單位的特點進行納稅籌劃,導致企業經濟效益無法實現最大化。最后,有些地勘單位缺乏對納稅籌劃的整體規劃,未考慮大局,各業務部門缺乏溝通,缺少配合,沒有稅務監控,使得企業稅負增加。

三、加強納稅籌劃的風險認識提高經濟效益

我國的稅收法律法規正在逐年得到完善,因此其中變化很多,使得地勘單位在納稅籌劃上存在一些風險,面對這類問題,我們應當時刻關注稅收方面法律法規的變化,了解稅收政策新規定,及時與稅收機關溝通,保證地勘單位稅收籌劃在法律范圍內的有效性。同時,在納稅籌劃時不要忽略自身的成本問題,分析納稅籌劃產生的問題,做到單位的利益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胺彩骂A則立,不預則廢。”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經濟形勢,地勘單位要想提高自身經濟效益,實現企業價值,做好納稅籌劃是最重要的一個手段。在法律允許范圍內,通過合理、科學的方法減輕企業稅負,做好企業經營風險、政策風險和意識形態風險的預防工作,加強防范管理模式的完善,通過對風險的識別、評估以及分析,做好風險的規避、轉移??傊侠戆盐占{稅籌劃方案,整合好地勘單位的有效資源,引導企業逐漸走向一個健康、平穩的發展道路,為企業和職工帶來最大經濟利益。

四、結束語

單位論文范文3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問題;措施及建議

從歷年的財政收支情況來看,鄉鎮幾乎所有財力,縣直大約三分之二財力,用于行政事業單位人員論文工資發放及辦公經費的開支??梢哉f大部分財政收入都是在行政事業單位“花”出去的。目前,盡管縣財力狀況還不能完全滿足行政事業單位的開支需要,部分單位經費開支還十分緊張,但從全縣總體情況和資金的總額來看,涉及所有的鄉鎮和縣直八十多個單位,資金數千萬,面廣量大,這就不容忽視地存在財務管理的問題。為此,我們展開調查,試從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角度,尋找一些突破,以規范管理、節約和有效使用資金,促進財政工作上水平。

一、基本情況近幾年,為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利津縣相繼出臺了《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關于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關于加強鄉鎮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等規章制度,同時,結合上級要求,推行和落實了“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政府采購、試編部門預算等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另外,結合當地實際,大力開展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一是從基礎工作抓起,自2003年開始,財政部門在全縣范圍內對行政事業單位開展了會計幫扶達標工作;二是注重日常監督管理,每年都由縣財政監督局負責,對行政事業單位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各類檢查,如:預算外資金管理大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等;三是每年財政部門都組織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開展各類業務培訓,如:會計電算化培訓、會計人員上崗培訓等。從調查的情況來看,全縣所有獨立核算的行政事業單位都配備了專職的財務管理人員,都制定了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基本上按規定完成了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與不足(一)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工作開展不力1、部分單位領導認識存在偏差。一是認為行政事業單位不同于企業,不搞經營,抓不抓財務管理無所謂。二是認為抓內部財務管理是“作繭自縛”,捆了自己手腳,開支卡嚴了,得罪干部職工。三是認為抓管理是單位領導的事情,會計人員只要把數字搞準就行了。領導認識存在偏差是導致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工作開展不力的關鍵所在。2、審批控制制度存在缺陷。仍堅持財務審批“一支筆”制度,這項制度是對領導決策事項合理性的規范,但缺乏科學性。一是權力比較集中,開支不管是否合理,單位領導說了算。二是凡是領導簽字就能開支,直接把財務人員排除在管理范圍之外,不利于財務人員進行核算。三是單位領導對財務規定不一定熟悉,缺少專業財務人員的審核和把關,簽批質量難以保證。3、缺少真正的第三者監督。盡管有的單位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但落實明顯不夠到位。有的單位以成立民主理財小組、設定財務公開欄等形式進行監督,但由于單位內部千絲萬屢的利益關系,往往流于形式,收效甚微。各類外部檢查不及時、不全面,大多是事后監督,處罰的力度也不夠,有的單位屢查屢犯,甚至是明知故犯,效果不佳。沒有真正的第三者參與,僅靠自我監督,零星的檢查,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很難落實到位。(二)會計人員作用難以有效發揮。1、會計人員的撤換領導說了算。會計人員是單位根據需要設定的,撤換是單位領導說了算。這就存在一個問題:法規和領導之間該遵循那一個?違反法規,處罰的一般是單位,違抗領導,影響的一定是個人,權衡利弊,會計人員往往只能是傾向于領導。自身難保的境地,會計人員的作用確實難以發揮。2、會計人員的職責不明確。調查中發現,很多單位的會計人員是兼職,會計人員可能是打字員,也可能是檔案管理員,或是其他崗位,身兼數職,更有甚者身兼要職,會計業務成了附帶工作。個別單位違反規定設會計和出納員為一人。3、外界的支持比較弱。財政、稅務、審計等業務管理和監督部門,與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之間,多是部署工作、監督檢查,對于出現的問題,或批評、或通報、或處罰,真正深入單位幫助開展財務管理工作的少,另外,定期的、系統的專業培訓組織開展的少,而且培訓多為業務基礎工作培訓,不注重加強單位財務管理的要求,使會計人員在參與管理上產生惰性。(三)會計人員業務素質偏低調查中發現,縣直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業務素質明顯偏低。截止2007年底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共計125人,第一學歷為財會類院校畢業的13人,占總人數的10.4%;具有會計系列初級以上職稱的22人,占總人數的17.6%;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11人,占總人數的8%;從以上統計資料可以看出,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知識水平明顯偏低。調查中還發現一種現象,部分單位會計人員對核算內容及會計科目的應用,模模糊糊,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更有甚者,延續了一種“師教徒”的做法,前任會計怎么記,后任會計就怎么學,照貓畫虎,不問對錯,新的會計制度實施了,也不會運用,依舊是老一套。從此可以窺見一斑,單位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不高。素質問題成為制約會計作用發揮的內在原因。

三、措施與建議調查分析中我們認識到,搞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僅僅依靠單位本身是無法實現的,有些問題單位解決不好,甚至(一)政府介入,財政部門負責,全力抓好單位內部財務管理1、合理是界定單位財務管理內容。區分哪些是應該由政府管理的內容,哪些是單位財務管理的內容;哪些是單位有能力做好的,哪些是無能力管好,甚至是管不好的。區分責任,區別情況,有的放矢的開展管理。2、制定監督考核機制,對單位負責人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以引起單位負責人的重視。把對單位財務管理的考核納入縣委、縣府對單位的綜合考核和單位領導的政績考核。3、認真修訂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在學習借鑒外地先進管理經驗,廣泛聽取各單位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聘請專業人員進行科學論證,按照“統一尺度,統一要求,便于操作,便于考核”的要求,認真修訂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真正實現有章可循。(二)財政部門參與,支持會計人員作用的發揮1、做好會計人員的保護者。《會計法》盡管對會計人員的保護做了明確規定,但僅限于受到打擊報復的,對會計人員的撤換和任用沒有明確規定。受到打擊報復才去保護,“亡羊補牢”,這項規定不全面。我們認為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的任用與撤換,不管什么原因,都要經過財政部門的審批,不能單位自己說了算。2、做好會計人員的管理者。主要是抓好會計隊伍的建設,保障會計隊伍質量。必須堅持持證上崗的做法,同時嚴把會計證的發放關,不合格人員一律不能從事會計工作。3、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對現有會計人員定期進行考核,建立會計人員檔案,對于優劣情況進行評議和獎懲,對于不勝任人員進行撤換。(三)加強繼續教育,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一是通過一年一度的繼續教育,幫助會計人員盡快提高個人業務素質和參與管理的能力。二是制定科學的培訓計劃,培訓要形成制度化,要嚴格考核,避免流于形式。三是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幫扶活動。我縣五年以來的會計基礎工作幫扶活動取得了顯著成績,應該繼續堅持,》接259頁

【參考文獻】

1、葛劭芳.論我國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存在的問題和發展[J]現代商業,2006,(08).

單位論文范文4

一、內部控制的涵義

什么是內部控制?理論界存在各種觀點。由于表述眾多,本文僅選擇幾個權威定義進行分析。

1949年,美國會計師協會的審計程序委員會在《內部控制:一種協調制度要素及其對管理當局和獨立注冊會計師的重要性》的報告中,對內部控制首次作了權威性定義:“內部控制包括組織機構的設計和企業內部采取的所有相互協調的方法和措施。這些方法和措施都用于保護企業的財產,檢查會計信息的準確性,提高經營效率,推動企業堅持執行既定的管理政策?!?/p>

1992年,美國“反對虛假財務報告委員會”下屬的由美國會計學會、注冊會計師協會、國際內部審計人員協會、財務經理協會和管理會計學會等組織參與的發起組織委員會(COSO)報告《內部控制-整體框架》(即“COSO報告”)。該報告將內部控制定義為:是受企業董事會、管理當局和其他職員的影響,目的在于取得經營效果和效率、財務報告的可靠性、遵循適當的法規等目標而提供合理保證的一種過程。

我國1997年開始實施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九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的定義是:“內部控制是被審計單位為了保證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保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防止、發現、糾正錯誤與舞弊,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實施的政策與程序。”

上述三個定義具有幾個共同特點:一是都將內部控制解釋為一種政策或程序(過程);二是都在定義中說明了內部控制的目標;三是都是從審計的角度做出的定義。筆者認為,這些定義普遍存在以下幾個缺陷:

1、定義出發點過于狹隘。控制是一個應用非常廣泛的概念,有生產控制、人口控制、經濟控制、軍事控制等,從不同的角度(學科)出發,會給出不同的控制概念。雖然內部控制與審計存在密切的聯系,但是,不論從內部控制的產生,還是內部控制的現實需要來看,內部控制都應該屬于管理范疇?!翱梢钥隙ǖ卣f,內部控制最初是在組織中內生的,而不是外力(外部管制、規范的要求;審計)催生的?!保ǚ郊t星,2002)并且,我國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制定《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的直接目的也不是為了審計需要,而是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加強單位內部管理的迫切要求。過去,由于一直把內部控制與審計相聯系,企業對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缺乏積極性,甚至產生抵觸心理,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如果我們從管理學的角度重新認識內部控制,把它作為單位內部管理的手段和方法,相信內部控制必然會得到各單位的高度重視,從而自覺地加強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

2、沒有明確內部控制的主體和客體。任何一種控制系統,都既應該有施控主體,也應該有受控對象(客體)。一般認為,內部控制的客體是人、財、物及其在經營過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組合關系和組合形式。這一點幾乎沒有爭論。存在爭論的主要是內部控制的主體問題,第一種觀點認為,內部控制主體是單位經營者。但是,經營者如何界定,又存在五種觀點:①包括董事長、總經理;②包括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班子;③包括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班子、黨員班子;④包括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班子、黨委班子、監事會成員;⑤包括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班子、黨委班子、監事會成員、工會主席。第二種觀點認為,單位內部經營管理者和廣大職工群眾在內的所有員工都構成內部控制的主體,單位中每一個員工既是內部控制的主體,同時又是內部控制的客體(課題組,2001);第三種觀點認為,內部控制主體既包括所有者(股東),也包括經營者,分為兩個層次(閻達五、宋建波,2002)。但有的學者將董事會納入所有者范疇,有的學者則將董事會作為經營者;第四種觀點認為,內部控制主體包括股東、經營者、管理者和職工四個層次(鄭石橋等,2000)。

筆者認為,要正確認識內部控制的主體,首先必須區分單位內部控制主體和單位外部控制主體。我們可以借鑒財務會計(外部會計)和管理會計(內部會計)的劃分方法,股東(或股東大會)屬于會計信息的外部使用者,只能作為單位外部的控制主體。股東、監事會、董事會和經理之間的相互關系,通過公司治理結構加以解決。不能混淆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的關系,不能把內部控制的范圍無限擴大化。監事會作為股東監督企業的代表,屬于外部監督,也不應納入單位內部控制主體。董事會雖然是所有者的代表,但同時也是企業的經營者,是企業的法人權力機構和法人代表機構,因此董事會應該作為重要的內部控制主體。另外,企業的經理人、管理者和廣大職工也都是內部控制主體。一般認為控制僅指上級對下級的控制,這其實是誤解。控制是相互的,上級控制下級,下級(職工)也可以控制上級(經營者和管理者)。中國企業提倡的民主理財、群眾監督就是一種很好的、以職工作為控制主體的內部控制方式。

3、忽視了控制主體不同,內部控制目標存在差異的客觀現實。內部控制是控制主體意志的體現,控制主體不同,控制目標也會有所不同。并且,控制目標還要受到內部控制環境的影響和制約,即使控制主體相同,控制環境發生變化,內部控制目標也會發生相應改變。例如以董事會作為控制主體的內部目標和以一般職工作為控制主體的控制目標顯然是不同的。在目前所流行的內部控制定義中,都把內部控制目標固定地、不分控制主體地加以籠統表述,似不科學。

綜上分析,筆者將內部控制定義為:內部控制是在一定的環境下,單位內部控制主體為了達到其特定目標所采用的一系列的管理程序和方法。

二、內部控制的目標

目前會計界對內部控制目標的研究缺乏針對性。一般都在內部控制的定義中對內部控制目標加以籠統闡述。在現代企業中,內部控制主體包括董事會、經理人、管理者和廣大職工。內部控制目標應該針對控制主體不同存在差異。

1、以董事會為主體的內部控制目標。在公司治理結構中,董事會既是股東代表,也是企業的經營決策者,因此,其內部控制的目標既包括對外目標,也包括對內目標,對外目標是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如英國和美國)或利益相關者利益最大化(如日本、德國)。對內目標是保證公司經營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保護公司財產安全、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和完整。

由于董事會的雙重身份,兩個目標時常會發生沖突,董事會在內部控制結構中就顯得尤為重要。然而,目前董事會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內部人”手中,經營者實質上控制了董事會,作為股東代表的控制目標很難實現,損害廣大股東的利益也就不足為奇,因此應該對董事會的職責和人員組成進行改革。

2、以經理人為主體的內部控制目標。經理人受聘于董事會,是經營執行者,是法人之人。因此,其內部控制的主要目標就是完成董事會的各項受托責任,包括:保證公司經營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保護公司財產安全、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和完整。該內容與董事會的內部控制目標基本一致。

3、以管理者為主體的內部控制目標。管理者是企業內部各個責任中心的負責人,是經營者的受托人。其內部控制的目標主要是完成各項責任目標。

4、以職工為主體的內部控制目標。職工是企業中委托關系的最后一層,其內部控制的主要目標就是完成其崗位責任。

總之,內部控制體系由上述四個層次共同構成。在四個層次中,以董事會為主體的內部控制處于最高層次,同時,由于董事會是企業的法人代表機構,董事會的內部控制目標代表著企業的內部控制目標,也是其他控制主體的直接或終極控制目標。

三、內部控制的基本假設

目前會計界尚未提出內部控制假設這一命題。筆者認為,內部控制是建立在一定假

設基礎之上的,這些假設包括單位實體假設、可控假設、復雜人性假設和不串通假設。離開了這些假設,內部控制就不能存在。

(一)控制實體假設

控制實體是指內部控制為之服務的特定單位或部門。控制實體假設是對內部控制活動的空間范圍所作的限定。它要求內部控制應當以特定單位或部門的人、財、物及其在經營過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組合關系和組合形式進行控制。控制實體由于控制主體的不同而不同,可以是企事業單位,也可以是單位內部某個部門。

(二)可控性假設

內部控制是控制主體對控制客體所實施的控制。相對于控制主體而言,控制客體必須是可以控制的。否則,內部控制將形同虛設。在確定各級控制主體的控制范圍時,只有主體能夠控制的對象,才能夠納入內部控制體系。各項內部控制制度都是在這一前提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三)人性假設

內部控制的實質是對人進行約束和激勵的一種機制。這種機制必須建立在對人性假設的基礎之上。人性假設就是關于人的本質是什么的假設。1965年,薛恩(E.H.Sein)將此前關于人性方面的觀點歸為三類,即理性—經濟人假設、社會人假設、自我實現假設。薛恩在分析了這些人性假設理論之后提出復雜人性假設,他認為,人性是復雜的,人們的需要與潛在欲望是多種多樣的,而且這些需要會隨著各種條件的變動而不斷改變。

(四)不串通假設

內部控制的核心是內部牽制,即不相容職務恰當分離。這樣可以避免或減少一人單獨從事和隱瞞不合規行為的機會。但是,如果兩個或更多的人串通舞弊,則可以逃避控制,使內部控制形同虛設。這既是內部控制的局限之一,也是其建立的基本前提或假設。離開了這一假設,內部控制(特別是內部牽制)根本無法建立。

四、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

內部控制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這些原則包括:

(一)合法性原則。內部控制活動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包括《公司法》、《會計法》,以及財政部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等等。例如《會計法》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并對其具體內容作出了規定。各單位在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時,應當符合法定要求。否則,便會被視為違法,這樣既有損企業經濟利益(被給予處罰),而且也不利于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

(二)相互牽制原則。就是指對一項完整的經濟業務,必須分配給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職位或人員分別完成,從而形成相互制約。其理論依據在于,幾個人發生同一錯弊而不被發現的概率是每個人發生該項錯弊的概率的連乘積,因而將降低誤差率?!稌嫹ā芬幎ǎ骸坝涃~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這就體現了相互牽制原則。相互牽制原則貫穿于內部控制的全過程。

(三)程式定位原則。是指在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時,應該根據各崗位業務性質和人員要求,相應地賦予作業任務和職責權限,規定操作規程和處理手續,明確紀律規則和檢查標準,以使職、責,權、利相結合。崗位工作程式化,要求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職,辦事有標準,工作有檢查,以此定獎罰,以增加每個人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四)系統全面原則。內部控制是一個系統,其內容涉及單位的各個部門、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系統全面原則要求,一方面,內部控制的內容應當全面,不能遺漏,否則便會被不法份子“趁虛而入”:另一方面,內部控制的各部分內容應當相互協調,相互配合,形成有機系統。如果內部控制內部存在矛盾,便會使執行者無所適從。

(五)成本效益原則。成本效益原則要求以最小的控制成本取得最大的控制效果。實施內部控制的單位應當對內部控制成本和由此而產生的經濟效益進行權衡,如果效益大于成本,便應該建立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否則,便得不償失。也就是說,一項內部控制制度既要有利于加強企業管理,但也不能阻礙企業的經營活動。

(六)重要性原則。重要性原則要求單位的內部控制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控制程序和方法。對于重要的控制項目,控制程序應當更加嚴密。反之,則可以適當簡化。例如在財務收支審批中,對于超過一定金額標準的費用支出或者需要重點管理的費用支出可由總經理親自審批,一般費用支出可由總經理授權其他人員審批。

五、內部控制的基本內容和方法

目前理論界關于內部控制內容的主要觀點有:一是認為包括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這是一種最常見的劃分方法;二是認為包括內部會計控制、內部管理控制和內部業務控制(張國康等,2003);三是認為包括會計(財務)控制、管理控制、業務控制和規劃執行控制(課題組,2001)。

筆者認為,上述觀點存在一個共同的缺陷,就是將會計控制和管理控制并列作為內部控制的內容。會計活動本身就是一項管理活動,會計控制本質上屬于管理控制,將二者并列是不妥當的。更何況會計控制和管理控制往往難以分割,上述劃分無疑“將美玉擊成了碎石”。鑒于此,我們根據內部控制的目標不同,將內部控制分為三個部分。

(一)會計信息質量控制

會計信息質量控制的目標是保證單位會計信息真實、完整。主要的控制方法包括:(1)會計系統控制,就是通過建立完善的復式記賬會計核算系統,保證企業遵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從而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2)內部審計控制,這不僅是內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完整的重要措施。在資產安全控制和經營績效控制中,也廣泛采用內部審計控制方式(以下略),因此應當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中的重要作用。

(二)資產安全控制

資產安全控制的目標是維護企業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主要控制方法有:(1)限制接觸控制,就是指嚴格控制對實物資產的接觸,只有經過授權批準的人員才可接觸、處置資產。主要適用于現金等變現資產,以及各種存貨資產。(2)定期盤點控制,是指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定期盤點清查,進行賬實核對。如果賬實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三)經營績效控制

經營績效控制的主要目標是保證企業經營的效率與效益。控制方法主要有:(1)授權批準控制,即對單位內部部門或職員處理經濟業務的權限控制。單位內部某個部門或某個職員在處理經濟業務時,必須經過批準才能進行,否則就不能進行。這樣可以保證單位既定方針的執行和。(2)獎懲激勵控制,就是通過獎勵和懲罰的手段來激勵和約束被控制者,使其更好地為實現其控制目標服務。其手段可以通過合理的薪金制度、職務晉升制度等加以實施。(3)全面預算控制。預算管理由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預算控制、預算分析和預算考核等一系列具有順序的環節組成。一個現代企業,如果想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實現企業管理目標,就需要實行全面預算體系,推行預算管理。

「參考文獻

[1]方紅星。內部控制審計組織效率[J].會計研究,2002,(7)。

[2]課題研究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操作實務[M].中國商業出版社,2001.

[3]閻達五,宋建波。雙元控制主體構架下現代企業會計控制的新思考[J].會計研究,2000,(3)。

[4]鄭石橋等?,F代企業內部控制系統[M].立信會計出版社,2000.

單位論文范文5

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工程項目進行收入確認之后就應當確認所形成的利潤,而收入確認的方法、時間等等都會影響到利潤的確認,從而給工程項目利潤形成帶來一定的不確定性。如果施工企業分配利潤的方式、對象、金額等不合理,同樣會給企業今后的生產經營帶來不利的影響。這一系列不利影響的根源,在于施工企業的財務管理存在疏漏,及財務管理從管理方法到管理制度,都不能為利潤分配不均衡問題提供一個完美的解決方案,也不能有效地控制利潤分配帶來的風險。因此,施工單位有必要從財務管理效力入手,對財務風險進行管理。

二、施工單位財務風險管理的方法

1.強化成本管理規避工程投標風險

施工企業應推進全面預算管理,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營業預算、資本支出預算和財務預算體系,通過明確部門責任、統籌規劃、協調、配置公司各類資產資源。按照“總量控制、量入為出”的基本原則,嚴格成本費用控制,提高預算執行效率及效果。在整個工程項目運營過程中,要加強全過程控制,根據控制節點的不同,做好企業內部部門間業務協同,優化內部管控流程,層層審核,剛性控制,全過程動態管控使工程利潤可以得到有效保障。同時,施工企業還應該對施工項目進行精細化管理,企業對投標的重視、對施工的準備工作以及對施工結點的控制,都應該體現出一定的科學性,只有這樣,由于投標造成的財務風險才能夠得以規避。

2.加強施工過程中的人力資源管理

施工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直接影響到施工企業的資金利用效果以及資金的使用周期。合理的人力資源管理介由科學的利潤分配以及員工激勵等行為,保證施工過程的連續性,能夠有效避免施工工期延誤造成的資金浪費,從而保證資金鏈的連續性。要做到科學合理地進行人力資源管理,施工企業要做到以下兩點,第一,建立施工過程中的人力資源管理條例,使人力資源管理條例符合施工實際,并通過層層學習和教育,使全體施工參與人員對人力資源管理調理信服,使之成為施工過程中的獎懲規范;第二,采用先進的績效考評辦法,通過物質獎勵和彈性工作時間等方式對參與施工的員工進行激勵,使員工能夠積極自主地投入到施工工作當中,保證施工進度和質量。

3.加強財務管理確保管理效力

財務管理效力的提高是對施工企業財務風險進行管理的關鍵,缺乏力度的財務管理談不上發揮其內部管控的作用,更無法規避企業的財務風險。而財務管理效力的提升則需要通過財務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財務管理的監督執行來完成。首先,施工單位應該對現行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反思,通過企業員工的工作實際以及常年的財務管理工作總結提煉出目前財務管理工作中的困難和盲點,集中精力解決財務管理中的事務,通過財務管理“短板”的補足來提升財務管理工作整體的效力;其次,施工單位應該針對財務管理制定一系列的監督辦法,例如,通過員工對利潤分配不均衡的反饋來發現財務管理中的不公平問題,對財務管理工作的滯后性進行監督和管控等。只有這樣,施工單位的財務管理效力才能提升,由于財務管理不足造成的財務風險也能夠被迅速發現并加以規避。

三、施工單位財務風險管理的關鍵點

施工單位的財務風險形成原因有很多,上述幾種風險類型和成因是施工單位財務風險的主要內容,但并不是全部,施工單位要想對財務風險進行全面的管理,關鍵在于單位領導層對財務風險管控的重視,只有對財務風險形成正確的認識,財務風險管理才可能是行之有效的;另外,制度的建立始終是管理的基礎,對財務風險進行管理,需要施工單位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建立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最后,財務風險管理說到底是對資金的管理,而能夠描述施工單位資金現狀的是會計工作所提供的信息,因此,要進行高效的財務風險管理,就需要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這也是財務工作需要特別注意的內容。

四、結語

單位論文范文6

根據新準則,無形資產計價根據無形資產來源不同有所區別。無形資產在外購時,需要通過購買時所支付的所有費用來計價入賬,當然也包含有如下幾點:一是買價、稅費、可歸屬該項無形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二是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需要根據這兩點來入賬;注冊費通過取得注冊時所發生的,律師費等費用計價入賬;三是自創商譽不計價入賬,需要等到該事業單位轉讓或與其他企事業單位合并時經評估計價作為待價而沽的籌碼,由合并后的新的企事業組織根據合并差額記入無形資產或商譽科目。

二、事業單位無形資產核算面臨的問題以及策略

會計制度與所有事物都是一樣的,都不可能盡善盡美?,F在事業單位無形資產核算存有以下幾個問題。

(一)無形資產核算的范圍比較模糊新準則與新規則同屬財政部規章,但兩個文件對于無形資產核算范圍規定得并不一致,給人以無形資產的核算范圍模糊不清的感覺,這給實務操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由于新規則頒布施行于前,新準則頒布在后,如果按照“后法優于前法”的法學原理,因新準則并沒有把商譽列為無形資產,那么事業單位不能把商譽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合并、轉讓過程中形成的差額在沒有專設“商譽”這一會計科目的情況下,把商譽計入無形資產應能更真實地反應事業單位的資產情況,也更符合財政部的立法本意,但是這需要財政部予以明確。

(二)無形資產入賬價值與實際價值不匹配外購以購買時的全部費用計價入賬應屬客觀,而自創無形資產的計價方式則有可能嚴重低估無形資產的實際價值,或者本該計價入賬的無形資產根本無法入賬。研究開發無形資產往往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以文藝院團為例,創作排練新劇目的投入都是數以百萬計。當然,有些劇目搬上舞臺后因不受觀眾歡迎而只能作罷,但也有一些劇目是久演不衰。沒有市場的劇目自然沒有計入無形資產的必要,廣受歡迎的劇目無疑應計入無形資產加強管理,問題是應該以多大的價值計價該項無形資產。戲劇作品著作權登記,國家版權局按規定收取的費用不過區區300元,聘請律師的費用、差旅費用等也不會超過萬元。照新準則規定,耗資巨萬的一個劇目計入無形資產的價值不超過萬元,如果沒有按法定程序申請無形資產的還不能計入無形資產。這明顯是一種虎頭蛇尾,失去了無形資產核算的意義。事業“單位自創的無形資產若能取得所花費的總支出,一般可以按自創時的總支出計價入賬”。將事業單位自創無形資產時的全部支出作為無形資產價值入賬在現有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下更具可行性。相比企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下的無形資產攤銷是一種虛擬攤銷,攤銷并不影響當期損益,只是體現在“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科目余額的減少。以自創無形資產時的全部支出計入無形資產,既能真實反應該項無形資產的價值,又不影響攤銷期間的當期損益,是一舉兩得的事,也更符合會計的“真實性”原則。無形資產核算的重要性在于資產的管理而非損益的核算,筆者為可以將事業單位的自創無形資產以自創時的全部支出計價入賬和虛擬攤銷的核算方式引入致企業會計制度,使我國企業會計制度中無形資產核算的虎頭蛇尾現象最終得到解決。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