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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管理條例范文1
管理人員相關知信行現狀
管理人員對改善室內空氣質量知識的知曉情況在改善室內空氣質量的有效方法相關調查中,知道應加強自然通風,可以改善室內空氣質量的人員較高,達到84.21%;但是知道加強空調等機械通風,可以改善室內空氣質量的僅占到38.60%;知道打掃衛生時要保持地面濕潤,可以改善室內空氣質量的知曉率最低,僅占8.77%。對于保持房間空氣濕潤、加強空調等機械通風、打掃衛生時要保持地面濕潤,可以改善室內空氣質量的知曉率不足50%。相關衛生知識知曉狀況影響因素分析對于調查結果進行分析,年齡因素與相關衛生知識的得分高低之間有關系。31~40歲年齡組段和20~30歲年齡組段的得高分的人數較>40歲年齡組多。性別、文化程度、所學專業等因素于改善室內空氣質量知識得分的高低沒有關系。對衛生管理工作態度的調查情況經過問卷調查,有77.19%的人非常熱愛自己從事的管理工作。82.46%的被調查者認為加強培訓管理和考核是提高本單位衛生管理質量最有效的方法。84.21%的被調查者認為衛生行政監督等監督機構,能夠有效地改善本單位的衛生狀況以及其他狀況。63.16%的人認為每半年以內應該有1~2次的衛生監督指導。87.72%的被調查者認為本單位領導很重視衛生工作,會定期巡查,但只有80.70%的單位會因管理得當而進行獎勵。對衛生管理工作行為的調查情況調查問卷顯示,有89.47%的人會主動思考工作中的問題提出,并提出系統的解決方案。在解決管理制度上的問題時,有84.21%的高級管理人員會主動提出解決方案,待老板同意后實施,只有5.26%的人會自己獨立處理。遇到緊急情況時,有82.46%的高級管理人員會選擇提出解決方案,待老板同意后實施,只有1.75%會自己獨立處理。關于了解衛生管理行為相關知識途徑行為的調查顯示:通過“老板交代”途徑了解規范衛生管理行為相關知識的比例僅5.26%,一方面可能是老板不重視相關衛生工作,也可能是老板不了解相關的工作,所以不能予以規范性的指導。通過自己定期學習相關的知識來了解規范衛生管理行為相關知識的占14.04%,通過相關行政部門培訓了解規范衛生管理行為相關知識的比例最高為80.70%,說明當前情況下,加強相關行政部門的培訓是了解規范衛生管理行為相關知識的最有效途徑。
討論
本次調查改善室內空氣質量衛生知識的知曉率為82.64%,明顯高于《珠海市食品行業管理人員衛生知識、行為調查》報道的食品行業管理人員衛生知識知曉率60.21%[1]。對于改善室內空氣質量有效方法的衛生知識知曉率的調查,公共場所管理人員都具備一定的相關知識,但是掌握的知識并不全面。比如,打掃衛生時要保持地面濕潤僅占8.77%、知道加強空調等機械通風可以改善空氣質量的僅占38.60%。這樣提示我們,還要加強干預,進一步完善管理相對人員的衛生知識。在本次調查中,相關衛生知識知曉率并不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增高,31~40歲年齡組段的高分率較其他年齡組高??赡苁且驗檫@個年齡組的人不僅積累了一定的工作經驗,也具備較強的學習能力,所以對于改善室內空氣質量有效方法相關知識以及其他衛生知識更加能夠不斷學習、全面掌握。性別、文化程度、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現從事工作類別5個因素均不是相關衛生知識高分率的影響因素。可能是因為調查的樣本量偏小,也可能因為賓館、酒店的衛生管理工作并不受性別、文化程度以及嚴格的專業性限制,隨著工作時間的增長,工作經驗的累積和不斷地學習,都可以使管理人員充分了解相關衛生知識,從而達到更好地管理賓館、餐廳的效果。這樣更加提示我們,對管理相關人員加強后續的衛生知識培訓、不斷強化、更新衛生知識是非常必要的。對于了解規范的衛生管理行為相關知識的途徑,有75.44%的人認為,可以從相關行政部門的培訓來獲得,且82.46%的被調查者認為,加強培訓管理和考核是提高本單位衛生管理質量最有效的方法,與《泰州市超市食品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信行調查》得出的52.4%的人認為衛生部門開展的衛生知識培訓是獲取相關衛生知識的主要途徑的結論相似[2]。使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認知程度和衛生行為合格率提高,必須加強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以及衛生行為的監測[3]。對于衛生管理制度上的缺陷和需要緊急處理衛生管理遇到的問題時,大部分的高級管理人員會選擇提出解決方案,待老板同意后實施,僅有少數會自己獨立處理,制訂相關制度或解決遇到的衛生問題。說明高級管理人員在處理問題時的自限和自主處理的積極性都不高,往往衛生行政監督相關指導意見都是直接傳達給高管而不是老板本人,這樣就導致在執行過程中會有一定的滯后性,有時甚至得不到很好的貫徹實施。掌握了一定的衛生知識不一定就能形成相應的衛生行為[4]。我們既要有針對性地抓好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提高他們衛生知識水平,更要從政策、環境、社會支持等方面促使良好衛生行為的形成。
作者:周婧煒 許小燕
公共衛生管理條例范文2
關鍵詞:旅游管理;本科畢業生;供需錯位
中圖分類號:G64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12-0253-02
從20 世紀90 年代中期以來旅游教育界和業界一直在為“供需錯位”的問題所困擾:一方面是各級各類旅游院校為旅游業培養了大量人才;另一方面是這些人才中的不少人或在擇業時轉行,或到旅游企業后不久因升遷無望或不能適應企業需要、“眼高手低”等各種原因紛紛流出行業。旅游用人單位的經營管理者覺得大學生不適應企業的管理和運作,畢業生則認為旅游企業在用人標準和人力資源管理上存在問題。
一、對目前旅游專業本科畢業生供需錯位現狀的調研
所謂供需錯位,也就是目前旅游業正面臨的人才供給與需求錯位的現象,這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了旅游專業大學生就業難,同時業界潛在的人才需求無法得到滿足的重要原因。
1.旅游管理專業本科生就業現狀。全國旅游院校及相關院校的旅游專業為每年為業界培養大量人才,可以說為旅游行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然而,筆者對從幾所大學就業中心獲得的數據進行分析,卻得到了另外的發現:畢業生不選擇旅游行業,至少不是把旅游業作為就業的首選,而更傾向于選擇在中等職業學校從事旅游專業教師、考研,以及直接轉行等形式就業。畢業生即使在畢業初選擇了旅游業,也表現出跳槽頻繁的現象,并且之后轉行的比例很大。
2.業界人力資源現狀。從旅游業界人力資源的現狀看,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問題:首先,人才供給不足;同時,管理人員綜合素質也不高,缺乏既具有管理決策能力又具有較高理論水平的中高層管理人才;再次,跳槽嚴重。操作服務型員工流動過于頻繁,成為目前旅游業界人力資源面對的一大難題。
3.就業市場供需錯位。從以上對旅游專業本科生就業現狀和業界人力資源需求現狀的分析可以看出,旅游人才市場上表現出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供需嚴重錯位:旅游企業需要專業人才,缺口很大,同時人才流失量巨大;但另一方面的情況卻是,旅游專業本科生的初次就業率不高,行業內就業率低,流動頻繁,并且流出率較高。
二、供需錯位的影響及原因分析
(一)供需錯位的影響
旅游高校、畢業生、用人單位和社會構成了一個相互影響的環境,高校在整個環節中發揮著關鍵的作用。當高校培養的畢業生滿足業界需求,便會受到用人單位的歡迎,為學校贏得好的聲譽,畢業生獲得滿意的工作,同時以優秀的人才促進了行業的發展,積極的社會影響又進一步為高校贏得聲譽、各種資源以及生源,促進高校的發展。相反,當高校培養的畢業生不符合用人單位的需求,就產生了目前的旅游專業大學生與業界供需錯位的狀況,限制行業的發展,產生一系列消極的社會影響,也必然會制約甚至延緩高校的進一步發展壯大。
(二)供需錯位原因分析
很多人認為,旅游高校擴招是造成畢業生就業難的主要原因,其實不然。根據發達國家的實證研究:高校擴招與畢業生失業并無必然的、顯著的相關性。造成旅游專業本科生就業市場供需錯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社會大環境、國家勞動政策、法律的影響 [1];用人單位的用人理念和方式的短視性;畢業生就業觀念與現實存在一定差距,綜合素質和職業能力不足、競爭力不夠;以及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源――旅游高等教育本身存在的問題等,都是旅游專業本科生受到一定程度的冷遇和得不到市場認同的重要原因。
1.社會影響因素。影響旅游專業大學生就業的社會因素包括公眾的觀念、社會心理趨向、傳播媒介的信息、相關群體、家庭等。公眾對本科學歷不現實的認識;對旅游行業的誤解;以及相關政策、法律還不健全等因素都大大影響了旅游專業本科畢業生在行業內的就業。
2.旅游業界取向。通過對業界的問卷調查及訪談,發現目前旅游行業用人現狀及用人取向體現出以下一些特征。具體表現為:業界用人現狀――低職位,低工資,高跳槽;對畢業生的評價――評價一般,愿意任用;業界的關注點,高校的努力方向――綜合素質、專業知識、人品與敬業精神;對高校改革的建議――實踐經驗有待加強。
3.畢業生取向。調研結果所體現的畢業生的取向集中表現為:對行業和就業現狀的認識和認可程度――行業忠誠度低,觀念有所進步;擇業注重的因素――薪金和發展空間;對學校的期望――就業指導內容、方式有待豐富。
4.高校人才培養存在的問題。通過對問卷調查結果的分析,我們不難發現業界需求與畢業生的期望存在著嚴重的偏差。一方面,業界的需求畢業生并未達到。從調查結果可以清晰地看出業界對旅游專業大學生的評價比較一般。畢業生的能力、素質遠沒有達到用人單位的需求。另一方面,畢業生的期望與就業市場現實不符。首先,發展空間存在出入。調查結果顯示,畢業生在擇業時十分注重發展空間,期待工作崗位有足夠的發展空間和充分的晉升機會,有施展才華的工作環境和有良好的工作氛圍。
提供符合業界需求的畢業生是高校的培養目標,以優秀的專業人才促進行業的發展是高校的責任。高校與業界間聯系的紐帶就是畢業生,旅游高校通過對學生的培養來向行業輸送人才,而目前卻出現了畢業生與業界供需矛盾的情況,自然是它的前一環節――高校的培養存在一定的問題。
三、對供需錯位的對策的思考
解決畢業生與業界供需錯位的問題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高等院校,社會、學術界、業界以及畢業生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解決旅游專業本科畢業生供需錯位的現狀,高等院校必須從優化人才培養模式,明確培養目標;調整專業、方向,完善課程體系,改變教學進程等方面做出相應的努力。同時,目前大部分旅游企業中本科生和中專生、職高生在工資水平上幾乎沒有什么差別,這樣就使得本科畢業生心理失衡,也是導致用人單位大學生員工流失率高的重要原因。旅游企業應給與學歷相應的重視,提供可以讓其施展才華的崗位和工作,只有這樣才能吸引更多的高學歷人才。另外,畢業生應正確認識自身的實力,同時了解行業發展狀況、就業形勢和政策、心儀用人單位的特殊要求等客觀現實,確定一個合理的就業期望。
參考文獻:
[1]王淑芳,孫怡,谷慧敏.旅游專業大學畢業生就業影響因素分析[J].旅游學刊:人力資源與教育教學特刊,2005:162-163.
[2]陳寶珠,沃斌峰.以就業為導向探索高職旅游專業實習教學模式[J].寧波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06,(3):105-107.
公共衛生管理條例范文3
20xx年愛國衛生管理條例1、建立愛國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領導分管、專人負責愛國衛生工作,完成市創建衛生城市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積極參與創建愛國衛生先進單位活動。
2、教育和引導全體員工遵守國家關于公共衛生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東臺市愛國衛生管理辦法》,積極參與社區組織的各項愛國衛生活動和共建工作,遵守社會公德,保護公共環境,維護公共衛生設施。
3、嚴格執行國家關于環境保護和職工勞動保護、女職工保護的各項法律法規,完善各項環境保護和職業病防護設施,正常開展環境保護、職業病防護和女職工保健宣傳教育活動。
4、有計劃地增添和改善衛生設施,保證公共廁所、垃圾箱、道路、下水道、窨井等各項基礎衛生設施的建造和管理符合國家衛生城市標準。
5、實行衛生劃區包干責任制,各部門(科室、車間、班組)要保證責任區內環境整潔,綠化完好,車輛停放整齊。
6、執行門前三包責任制,明確專(兼)職人員負責門前三包工作,做到門前無亂堆放、無占道經營,環境整潔,綠化完好。
公共衛生管理條例范文4
《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已經2006年4月12日國務院第13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總理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口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履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進口或者出口公約限制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應當遵守本條例。
出口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依照本條例有關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規定辦理。
第三條國務院林業、農業(漁業)主管部門(以下稱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主管全國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口管理工作,并做好與履行公約有關的工作。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第四條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代表中國政府履行公約,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經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批準出口的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批準進口或者出口的公約限制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
第五條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科學機構依照本條例,組織陸生野生動物、水生野生動物和野生植物等方面的專家,從事有關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的科學咨詢工作。
第六條禁止進口或者出口公約禁止以商業貿易為目的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情況,需要進口或者出口的,應當經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批準;按照有關規定由國務院批準的,應當報經國務院批準。
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發現并有重要價值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以及國務院或者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禁止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
第七條進口或者出口公約限制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國務院或者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限制出口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應當經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批準。
第八條進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對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二)具有有效控制措施并符合生態安全要求;
(三)申請人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
(四)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公示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生態安全要求和公共利益;
(二)來源合法;
(三)申請人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
(四)不屬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禁止出口的;
(五)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公示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進口或者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申請人應當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進口或者出口合同;
(二)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名稱、種類、數量和用途;
(三)活體瀕危野生動物裝運設施的說明資料;
(四)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公示的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并將全部申請材料轉報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在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延長的期限和理由應當通知申請人。
第十二條申請人取得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的進出口批準文件后,應當在批準文件規定的有效期內,向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申請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
申請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申請表;
(二)進出口批準文件;
(三)進口或者出口合同。
進口公約限制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出口國(地區)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的允許出口證明材料;出口公約禁止以商業貿易為目的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進口國(地區)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的允許進口證明材料;進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再出口時,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和海關簽注的允許進口證明書。
第十三條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決定。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本條例規定和公約要求的,應當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對不予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和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并說明理由。在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延長的期限和理由應當通知申請人。
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在審核時,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通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第十四條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在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時,需要咨詢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科學機構的意見,或者需要向境外相關機構核實允許進出口證明材料等有關內容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材料送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科學機構咨詢意見或者向境外相關機構核實有關內容。咨詢意見、核實內容所需時間不計入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工作日之內。
第十五條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以及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在審批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時,除收取國家規定的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因進口或者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對野生動植物資源、生態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和影響的,由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提出臨時禁止或者限制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的措施,報國務院批準后執行。
第十七條從不屬于任何國家管轄的海域獲得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入中國領域的,參照本條例有關進口的規定管理。
第十八條進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涉及外來物種管理的,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涉及種質資源管理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進口或者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應當在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會同海關總署、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指定并經國務院批準的口岸進行。
第二十條進口或者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應當按照允許進出口證明書規定的種類、數量、口岸、期限完成進出動。
第二十一條進口或者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應當向海關提交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接受海關監管,并自海關放行之日起30日內,將海關驗訖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副本交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備案。
過境、轉運和通運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自入境起至出境前由海關監管。
進出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特定監管區域和保稅場所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應當接受海關監管,并按照海關總署和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進出口手續。
進口或者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應當憑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并接受檢驗檢疫。
第二十二條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應當將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的有關資料和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年度進出口情況,及時抄送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主管部門。
第二十三條進出口批準文件由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組織統一印制;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及申請表由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組織統一印制。
第二十四條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批準進出口、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五條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科學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出具虛假意見,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六條非法進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由海關依照海關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罰沒的實物移交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依法處理;罰沒的實物依法需要實施檢疫的,經檢疫合格后,予以處理。罰沒的實物需要返還原出口國(地區)的,應當由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移交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依照公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偽造、倒賣或者轉讓進出口批準文件或者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的,由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共衛生管理條例范文5
第一條為了加強鄉村醫生隊伍管理,提高鄉村醫生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更好地為農村居民健康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鄉村醫生考核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依法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經注冊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衛生技術人員。經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按一定條件和考試考核批準聘用的村級公共衛生助理員參照執行。
第二章機構設置及人員管理
第三條根據服務范圍合理設置村衛生室。原則上一個行政村設立一個村衛生室。村衛生室服務范圍以步行30分鐘能到達為宜,偏遠地區和人口較多的行政村根據當地地理環境、經濟條件、群眾意愿也可適當增設服務網點,但兩個村衛生室之間應不低于步行30分鐘的距離。
第四條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鄉村醫生的管理工作,受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負責本轄區內鄉村醫生的行政、人事、業務指導與培訓。
根據服務人口、服務范圍、地理環境合理配置村衛生室人員,村衛生室法人實行擇優聘用制。原則上每千農村人口配備一名鄉村醫生,各地可在轄區內的村衛生室中擇優調配鄉村醫生。偏遠地區可適當減少比例。
鄉村醫生變更執業地點,應當填寫《鄉村醫生注冊申請表》,并向注冊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一)《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村衛生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
第五條鄉村醫生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鄉村醫生連續注冊時,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申請重新注冊。逾期未重新注冊的,不得繼續執業。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三)受注銷鄉村醫生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之日止不滿2年的;
(四)因身體健康等原因不能勝任鄉村醫生工作的。
第七條鄉村醫生注冊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執業所在地村委會或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應當在30日內報告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注銷注冊,書面通知當事人或家屬,并收回《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中止執業活動滿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請或者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八條對從事公共衛生的鄉村醫生實行聘用制管理。
(一)聘用的村級公共衛生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個別邊遠村可適當放寬至取得衛生類中專以上學歷并經衛生局培訓考核合格的,聘為村級公共衛生助理員,從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相關工作;
2、身體健康,能勝任公共衛生工作;
3、上年度縣級培訓與綜合考核均合格;
(二)聘用程序:
1、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村委會簽署意見后,報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
2、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在轄區內公示5天無異議,審核同意后報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原則上一年一聘,其身份性質不變。
第九條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一般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
(二)參與醫學經驗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活動;
(三)參加業務培訓和醫學教育;
(四)在執業活動中,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獲取合理合規的報酬;
(六)對當地的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條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技術規范、常規;
(二)樹立愛崗敬業精神,遵守職業道德,履行鄉村醫生職責,為公民提供連續的衛生服務工作;
(三)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
(四)積極配合鄉鎮(街道)做好公共衛生、疾病控制、監督和基本醫療工作;
(五)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公共衛生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六)向村民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
(七)對轄區內的公民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及一般疾病的診治服務,并按要求建立健康檔案和連續跟蹤服務等工作。
第三章人員報酬
第十一條對受聘從事公共衛生工作的鄉村醫生(含聘用的村級公共衛生助理員)實行績效補助管理,績效補助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標準執行。所需經費由縣財政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每半年劃撥一次經費,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發放。鄉村醫生從事基本醫療服務按規定獲得相應的服務報酬,并根據基本藥物制度的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業務管理
第十二條受聘的鄉村醫生由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根據工作需要在本鎮(街道)的村衛生室范圍內統一調配。
第十三條對村衛生室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之前,仍按原相關規定配備采購藥品,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按規定處置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后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逐步對村衛生室進行一體化管理。
第十五條鄉村醫生應積極做好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初級衛生保健服務等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實填寫并上報有關衛生統計報表,妥善保管有關資料。
第十六條鄉村醫生應當如實向患者或者其家屬介紹病情,對超出一般醫療服務范圍或者限于醫療條件和技術水平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情況緊急不能轉診的,應當先行搶救并及時向有搶救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求助或轉送。
第十七條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嚴格執行《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處方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消毒技術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發揮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等綜合能力。
第五章培訓與考核
第十八條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地的鄉村醫生培訓計劃,組織鄉村醫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訓,更新業務知識,提高業務水平,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應當為鄉村醫生培訓提供條件,保證鄉村醫生接受培訓和繼續教育。
第十九條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鄉村醫生績效考核辦法;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每年對本轄區的鄉村醫生進行績效考核不少于2次,對鄉村醫生的考核應當客觀、公正,從德、能、勤、績全方位綜合評價,同時根據考核結果兌現相應政策。
第二十條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檢查鄉村醫生執業情況,接受村民對鄉村醫生的投訴,并及時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鄉村醫生經縣級培訓和績效考核合格后方可繼續聘用??己瞬缓细裾撸?個月內可以申請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請或者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第六章獎懲
第二十二條對在基本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等綜合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鄉村醫生給予獎勵。
第二十三條采取多種途徑,鼓勵有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醫學學歷教育,凡鄉村醫生取得大專、本科學歷者給予獎勵;促進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取得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者給予適當獎勵;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執業(助理)醫師和醫學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到村衛生室工作。
公共衛生管理條例范文6
2012年縣游泳場所公共衛生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總結
根據2012年國家公共衛生重點監督檢查計劃安排,依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游泳場所衛生規范》、《關于推行公共場所衛生信譽度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我局組織衛生執法人員對轄區內1家社會性游泳場所進行了監督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小結如下: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衛生執法人員現場下達限期整改意見書,責令該單位必須完善各項工作記錄。每次開場前必須對池水、浸腳消毒池水進行嚴格消毒,定期更換補充新水,對游泳池水溫、有效氯、PH值進行監測、公示。確保池水合格后才能對外開放。同時衛生執法機構在夏季游泳高峰季節,要加大巡回監督力度,不定期對池水進行抽檢,發現池水水質達不到衛生標準或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將給與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