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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范本范文1
第一章 總
則
1.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 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檔案管理、保密原則、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衛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3.本制度適用滑縣錦程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行為規范管理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女員工不得披頭散發,男員工不得留長發,要做到儀表整潔、干凈。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每天上午及下午上班以后各部門組織開例會,然后打掃各部門所負責的區域衛生。每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保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嘩,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志、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妝、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煙頭等。
5.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接待除客戶意外的私人朋友,嚴禁工作時間接打私人電話影響工作及影響信息的暢通。
第三章
人事管理
《一》考勤管理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他人或讓他人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信息打卡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領導簽字許可后,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18: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鐘以后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關鍵績效指標考核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扣發三日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二》 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況下員工每月工休兩天,每月休假不得超過四天(特殊情況除外)。
《三》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寫請假條,由部門總監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領導或其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四天以內(含四天)由部門總監簽字同意后,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特殊原因需請假超過四天者,報總經理批準。
3.請假批準后,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門總監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并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四章 檔案管理
《一》(歸檔范圍)
1.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二》 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各部門總監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各部門總監簽字批準后到行政部檔案管理處辦理借閱手續;
《三》 檔案的銷毀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由部門總監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毀。
第五章 《一》會議管理
1. 每月末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總監及各部門經理等領導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2. 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3. 公司各部門每天早上開晨會,針對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并對當天工作進行安排。
4. 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于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
《二》 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行政人事部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會議主持者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盡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并做好記錄,并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于靜音、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后將座椅整理好。最后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
第六章
保密制度
《1》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特別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2》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發展項目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內部制度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5. 嚴禁將公司任何文件進行抄錄、復制、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絡傳輸)。
6. 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權限的文件或資料,必須得到部門總監的批準到行政部辦理手續方可查看。
7. 屬于公司機密計劃的原始載體,其保存和銷毀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同部門職位的兩人共同執行。
8. 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準。
9.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泄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并及時處理。
10. 嚴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11. 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
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一》 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并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總監簽字后方可辦理出庫。
3.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半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領導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并辦理入庫。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并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4.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部門領導簽字由行政部批準方可領回。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并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二》 安全生產管理
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2.資料柜、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第八章
后勤保障管理
《一》 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衛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食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衛生制度,節約水、電,節約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凈、無污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采購。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采購、勤采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九章
獎懲制度
《一》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一定數額的獎金。
《二》 有下列事跡者,得予嘉獎:
1.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遲到者。
《三》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功:
1.對于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經采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于負責,并措置得宜,免于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四》有下列事跡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全年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全年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2.品行不正,不文明禮貌,辱罵他人者。
13.進入公司不佩戴工作卡、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4.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組織培訓者。
15.在工作時間,躺臥睡覺者。
《六》被警告超過三次者、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罰。
第十章
附 則
1.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
2. 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
3. 本制度自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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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順利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規章制度包括生產制度、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本規章制度適用本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衛生管理制度。
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保持清潔整齊。 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每臺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環境衛生工作,保證廠容廠貌的整潔。 食堂衛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食物。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生產、辦公場所嚴禁吸煙。
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不說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不作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準方可進出。
宿舍里嚴禁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有事請假者,必須向負責人啟示,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原材料及產成品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
平等就業的權利。 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 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六章:員工的義務。
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員工有義務提高勞動技能水平
第七章:獎罰制度。
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整月全勤者,獎勵全勤獎,獎金100元。
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給予全廠通報的處分,對于通報處罰不認可的給予打掃廠區衛生處分(工作時間以外,不計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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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消除和控制危險有害因素,確保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各類工作。
三、術語、定義
本規定所用術語、定義符合《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四、管理內容及要求
1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 ,遵守公司安全規程。
2新招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員工上班時必須穿戴齊全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勞動保護用品。
4員工的工種、技術等級、身體狀況必須符合所從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員工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6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電工規程。
7各班長認真組織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做到"六個交清"(即:工作任務交清、工作環境交清、危險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對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應與該成員技術和身體、精神狀況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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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目的
為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了解,并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進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特制定《員工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1.2 適用范圍
公司各層級員工以及各職能部門開展的各類培訓及相關活動均適用于本制度,員工參加或組織相關培訓的情況,將納入部門和個人的績效考核范疇,作為個人薪資及崗位(含職級)調整的依據之一。另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實施的協調、監督及管理部門。
第二章培訓需求與實施管理
2.1 培訓需求的確定
2.1.1 公司整體培訓需求的確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整體經營戰略,經較為充分的培訓需求調研后,擬定公司年度培訓需求分析報告,或將相關內容在年度工作計劃中予以體現,報公司審核確認。
2.1.2 部門培訓需求的確定
各職能部門在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中,應根據本部門現狀和未來1~2年內的工作及崗位需求,提出本部門的培訓需求。另對于階段性或臨時性培訓需求,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反饋或上報主管部門負責人。
2.2 擬定培訓方案或計劃
2.2.1 年度培訓計劃的擬定
每年1月30日前,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整體經營戰略,并結合各職能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擬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全年擬計劃實施的培訓項目、培訓形式、預計開展時間、培訓經費等相關細則。
2.2.2 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的擬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培訓計劃,結合當期各部門工作實際情況,擬定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在方案中,應體現出本季度擬開展的培訓項目、參訓對象、項目責任人、開展時間、費用預算、培訓目的等相關內容。
2.2.3 月度培訓計劃的實施
人力資源部不單獨擬定公司月度培訓培訓計劃,但在人力資源部經理的月度工作計劃中,應對本月開展和實施的培訓項目進行闡述,并在工作中對相關細節予以落實。
2.3 培訓方案或計劃的審批
2.3.1 年度培訓計劃的審批
人力資源部擬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須報公司年度經營計劃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后執行。期間如實際情況發生變化,需要對計劃內容進行調整,則在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中予以體現。
2.3.2 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的審批
人力資源部擬定的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須報上級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如實施過程中需要對有關內容或項目進行調整,須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如涉及費用超過5000元的調整,須報公司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執行。
2.4 培訓方案的實施
2.4.1 人力資源部負責的培訓的實施
對于按季度培訓計劃開展、以人力資源部為實施主體的各類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培訓主管填寫《培訓項目審批表》(附件1),人力資源部經理和行政人事總監審核確認,其中培訓費用在5000元以上,或參訓人員為部門經理及以上層級人員,須報總經理審核確認后方可實施。
2.4.2 其他部門負責的培訓的實施
對于公司各部門自行組織業務學習或相關培訓活動,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門人員(含兼職講師),則須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對于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門人員外出參加相關商業培訓,或邀請外部專家到公司開展相關商業培訓,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培訓項目審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寫后提交至人力資源部,按2.4.1規定的程序辦理。
2.5 培訓時間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組織安排的各類專業技能培訓,在時間安排上,盡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并兼顧培訓對日常工作的影響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對于有公司駐外人員參加的集中式培訓,盡可能與公司有關會議相結合,以節省時間和費用。另如因綜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時間開展的培訓,對于參訓人員,則不計為加班。
第三章培訓方式及內容管理
3.1 關于培訓方式
3.1.1 企業內訓
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排的公司內部培訓,由公司的內部兼職講師主持或授課,培訓對象也均為公司內部各層級員工。在有相關培訓需求時,此類培訓為第一選擇,如因各方面因素限制,公司不具備開展的條件,則可選擇其他方式的培訓。
3.1.2 外聘培訓師或培訓機構開展的企業內訓
對于需要外聘培訓師或管理咨詢機構到公司開展實施培訓項目或活動,一般情況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聯系和組織。對于專業性較強的培訓,則相關業務部門可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培訓師或培訓機構。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培訓需求及與對方聯系情況,填寫《培訓項目審批表》,按2.4.1規定的程序辦理。
3.1.3 外派人員參加相關培訓
對于因公須外派人員參加相關專業培訓,則派出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培訓項目審批表》,按要求填寫,注明培訓時間、內容、費用等,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報總經理審核后,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并按3.5.3相關要求,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后參加相關培訓。
3.2 關于培訓的分類
3.2.1 新員工入職培訓
3.2.2 員工在職培訓
公司員工在職期間,每年須接受一定時間的培訓和學習。其中原則上要求普通職員每年接受公司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小于40學時,部門主管接受公司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小于50學時,部門經理接受公司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小于60學時。
員工在職培訓的內容應包括專業技能(含市場營銷、生產技術等)、通用管理技能、職業發展與心態等方面的內容。采用外訓和內訓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進行。
3.2.3 關于員工外訓
對于因工作需要,公司派出員工參加相關培訓機構組織的商業培訓,屬于員工外訓(時間不超過30天)。外訓費用超過2019元/人,脫產時間超過5天以上的,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其他情況須經總監層級以上管理人員確認后執行。
參加外訓的人員受訓完畢返回公司后,須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受訓總結和培訓教材備案,方可到財務部門核銷相關費用(培訓費、差率費等)。
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所涉及的費用及培訓內容,在員工派出參訓前確定是否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附件2),明確相關責任。
3.2.4 關于委托培養
因公司發展需要,對于部分關鍵崗位所需的經營管理或技術性人才,可以采用委托相關培訓機構或院校培樣的方式進行培訓(培訓時間超過30天)。委托培養的人選須公司董事會認可同意,并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明確委培人員須在公司服務的年限、委培費用的承擔等相關事宜,具體情況參見公司《培訓協議》(附件2)相關條款。
第四章內部培訓講師的管理
4.1 內訓講師的選聘與培養
4.1.1 內訓講師選聘流程 (部門推薦,人力資源部門審核,總經理確認)
內訓講師的工作性質為兼職,即在公司內部開展培訓活動,以不影響其自身的正常工作為原則,或盡量將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人力資源部根據當年培訓工作開展計劃,確定當年內部講師的數量、專業方向,并在年度培訓計劃中予以體現,報請公司核準后,向公司相關部門內訓講師推薦信息。相關部門負責人推薦適合人選至人力資源部審核后,提交公司總經理確認,發放內訓講師聘書。
4.1.2 內訓講師的選聘標準
內訓講師須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同時在相關崗位上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工作技能位于中等以上,無重大違規違紀歷史,具有較強的語言及文字表達能力,善于溝通。
4.2 內訓講師的級別評定
公司對內訓講師施行等級管理的辦法,每年將根據內訓講師的工作能力以及當年培訓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級別評定,分為初級、中級、高級。
內訓講師須具備一定的課程開發能力,并全年保持一定的課時總量。如全年經人力資源部認可的授課時間不得低于30課時,或全年開發的課程數量不得小于3門,否則不具備次年晉級資格。
4.3 內訓講師課酬管理
公司將根據內訓講師當月經人力資源部認可并備案的授課時間,計發課酬。其中初級講師60元/課時,中級講師80元/課時,高級講師100元/課時。
另對于內部講師在部門內部開展的屬于本職工作范疇的正常培訓活動(如自營督導到辦事處開展進行工作輔導或培訓)不計發課酬。
第五章培訓檔案及記錄管理
5.1 關于培訓檔案
5.1.1 培訓檔案的建立
公司開展的新員工入職培訓、各類員工在職培訓、員工外訓、委托培訓等活動結束后,人力資源部應建立相應培訓檔案備查。
5.1.2 培訓檔案的內容
培訓檔案的內容包括《培訓項目審批表》、《培訓項目實施情況記錄表》(附件3)、參訓人員名單及出勤記錄、培訓教案(或教材)等相關內容,另對于部分培訓項目,應附有《培訓效果評估調查表》。
5.1.3 培訓檔案的用途
建立培訓檔案,是規范公司培訓管理的重要措施,讓各類培訓均有相對完整詳細的記錄,避免重復培訓,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同時,培訓檔案也是公司對于人力資源部組織和開展的各類培訓活動進行評價和考核的重要依據,保證培訓效果及質量的重要手段。
5.2 關于個人培訓記錄
5.2.1 個人培訓記錄的建立
對于公司主管及以上層級的人員、部分專業技術人員,人力資源部將根據其參加培訓的情況,建立個人培訓記錄。
5.2.2 個人培訓記錄的內容
個人培訓記錄應包括《個人年度培訓情況登記表》(附件4)、《培訓協議》、結業考試試卷及成績單、結業證書(復印件)等相關個人培訓資料。個人培訓記錄與員工檔案一并保管備查。
管理制度范本范文5
員工人事檔案是關于員工個人及有關方面歷史情況的材料。其內容主要包括:
1.記載和敘述員工本人經歷、基本情況、成長歷史及思想發展變化進程的履歷,自傳材料;
2.員工以往工作或學習單位對員工本人優缺點進行的鑒別和評價,對其學歷、專長、業務及有關能力的評定和考核材料;
3.對員工的有關歷史問題進行審查、甄別與復查的人事材料;
4.記錄關于員工在所工作或學習單位內加入黨派組織的材料;
5.記載員工違反組織紀律或觸犯國家法律而受到處分及受到各級各類表彰、獎勵的人事材料。
第二條人事檔案保密規定。
公司人事部對接收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人事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毀,并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第三條員工個人情況變更規定。
1.員工進入公司后,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登記表》,其內容包括員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家庭住址、聯系電話、家庭情況、個人興趣愛好、學歷、工作經歷、特長及專業技能、獎懲記錄等項目。
2.項目內容如有變化,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地向人事部報告,以便使員工個人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確保人事部掌握正確無誤的資料。
管理制度范本范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針,搞好公司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基本建設、生產經營正常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結合青海柴達木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所屬分公司。
第二章
安全目標
第四條
公司總體安全目標是“兩杜絕,一控制”,即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傷亡事故,地面實現零死亡。
第五條
對公司所屬部門、分公司考核目標:不發生公司生產人身死亡事故和群傷事故,不發生非公司生產人身重傷、死亡事故,不發生二級以上非人身傷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訓和教育
第六條
新進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培訓時間為2天。
第七條
崗前安全培訓內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所在崗位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八條
員工崗位調動的,須接受與其新崗位相適應的崗前安全培訓。
第九條
特殊崗位上崗前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十條
綜合辦公室主導,各部門配合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培訓教材(或課件)、做好崗前安全培訓的組織、記錄、考核等各項工作。
第十一條
公司管理人員要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參加相關的安全培訓班。
第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依法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及時參加年審,其《安全操作合格證》由綜合辦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復印件備查。
第四章
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第十三條
公司實行內部安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監督體系,行使安全監督檢查職能,與安全保證體系共同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
第十四條
公司所屬部門或分公司應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包括例行各類安全檢查和其他安全檢查。
(一)例行各類安全檢查。
主要有公司日常檢查、季節檢查、專業(項)檢查和綜合檢查、隱患排查、反違章、重點檢查、抽查、危險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檢查:
1、重大節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復發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產形勢不好時;
3、抵御可預見的影響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統一采取措施時;
4、外單位發生嚴重事故,本單位同樣存在隱患時;
5、上級部門部署的檢查活動;
6、行業規定、政府要求、其他情況下有必要開展時。
第十五條
安全檢查要求:
(一)公司所屬各礦要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落實安全檢查責任;
(二)安全檢查內容以查領導、查思想、查管理、查規章制度、查危害(隱患)、查“三違”、查落實為主;
(三)安全檢查前須編制檢查提綱或安全檢查表,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對查出的問題要分析原因,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必須制定整改計劃、預防措施并監督執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閉環管理,并按規定反饋、上報,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備案,需要處罰的應按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章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條
任何員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均有權向主管領導或公司綜合辦公室報告,情況危險時有權立即采取相關緊急措施。
第十七條
各部門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作業現場存在的設備、環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發現違章違紀行為立即糾正,嚴重的報上級部門給予處分。
第十八條
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項目現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設備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項規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嚴格執行、員工是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章、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等。
第十九條
綜合性安全檢查由副總經理負責組織,檢查結束后形成《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栋踩[患排查統計分析表》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后,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歸檔備查。
第六章
危險作業管理
第二十條
危險作業主要包括動火作業、登高作業、臨時用電、有限空間作業等:
第二十一條
凡實施危險作業的,須經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同意,并安排專人監護,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第二十二條
發生事故后,所有現場員工都要按照公司應急預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傷害程度、涉及范圍、傷者姓名、部位、事故經過及初步原因等簡要情況。
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組必須組織人員奔赴現場進行搶救。搶救過程中要認真保護現場,如果因搶救人員、財產或防止事故擴大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要作出明顯的標記或記錄。
第二十四條
對輕傷事故以及未造成傷亡,但造成公司財務損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組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經總經理同意后,對事故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第八章
員工勞動安全紀律
第二十五條
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并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和生產、技術、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中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六條
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集中注意力,不準酒后上崗、脫崗、私自換崗,或干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第二十七條
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貨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條
保證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以及從事生火做飯等可能導致火災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禁止熬夜(如打麻將、撲克熬夜)后疲勞上班,發現后責令離崗休息并按曠工處理。
第九章
應急救援與救護
第三十條
公司所屬各部門必須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工作。針對潛在的事故、災害和緊急情況,分類制定相應的事故、災害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發展和處理的全過程。
第三十一條
為保持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屬各項目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實際演練情況及時修訂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確保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銜接性。
第三十二條
公司所屬各項目施工現場應當建立由專、兼職人員組成的救護和醫療急救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藥物。
第三十三條
公司所屬各礦按照規定設立礦山救護隊伍,配備救護裝備。不具備單獨建立救護隊的公司,必須與當地區縣煤炭部門所屬的專業礦山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負責礦山應急救護工作,把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納入地方防災救災、應急管理體系之中。公司所屬各礦應當建立與當地政府、煤業集團應急組織機構的聯絡溝通機制。
第三十四條
一旦發生公司事故、災害,自下而上迅速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授權由安全工作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組臨時決斷。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試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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