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的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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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的論文

金融工具的論文范文1

[關鍵詞] 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確認會計計量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概念、本質及特點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對衍生工具的定義,衍生工具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是其價值隨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費率指數、信用等級、信用指數或其他類似變量的變動而變動,變量為非金融變量的,該變量與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關系。二是不要求初始凈投資,或與對市場情況變化有類似反應的其他類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凈投資。三是在未來某一日期結算。

根據衍生金融工具的定義,總結其本質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一是衍生金融工具是從基礎金融工具衍生出來的,基礎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貨幣、外幣、債券、商業票據、股票等。二是衍生金融工具在形式上都是遠期經濟合同,是在現實對基礎金融工具未來可能產生的結果進行交易,交易是盈是虧只能在未來的某一特定時刻才能確定。三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價格隨其標的物的變動而變動。四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簽約目的主要有套期保值和投機套利。五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名義金額通常就是合同的結算價格。其在簽約時一般不要求凈投資,如遠期外匯合約,或只要求很少的凈投資,如期權合同在簽約時要交納期權費。六是衍生金融工具的持有者可以選擇在未來某一日期結算交割,而且可以采用凈額交割的方式進行結算。

衍生金融工具不同于傳統的金融工具,其本質體現了其獨特性:一是契約性和未來性。衍生金融工具是以金融工具為對象的經濟合同,其實質是一種契約,這種契約的標的物交易時間、交易條件等一旦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便基本確定,并且該合約一般在未來履約。二是杠桿性與風險性。投資者只需動用少量資金即可進行數額巨大的交易,以小博大,具有杠桿性,但同時也使衍生金融工具收益和風險成倍數擴大,如果操作得當,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如果操作不當,則會蒙受巨大損失,甚至會造成國際金融市場的劇烈動蕩。三是靈活性和復雜性。隨著衍生金融工具的迅速發展,衍生金融工具在設計和創新上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既可以根據客戶需要,在時間、金額、杠桿比率、價格、風險級別等方面為其度身定造,還可以將各種衍生工具進行組合,而且包含較多的技術含量使得衍生金融工具紛繁復雜。四是衍生性和創新性。衍生金融工具一般以一個或幾個基本金融工具作為標的,并處于不斷的發展創新之中。

二、衍生金融工具對傳統會計理論的沖擊

1、對會計要素定義的影響

傳統資產和負債的定義要求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而衍生金融工具面對的是未來的合約,其結算在未來的日期進行,從簽約期到結算期,其權利義務風險與報酬不但沒有完全轉移,甚至有相互轉化的可能性,很難確定衍生金融工具到底最終表現為資產還是負債。

2、對會計確認的影響

在會計確認環節上,傳統會計理論的核心觀念為權責發生制,同時要求被確認的項目要具有可定義性、可計量性、相關性和可靠性,權責發生制的會計確認標準是以過去發生的事項為基礎,對未來發生的事項則不予確認,而衍生金融工具的發生都預示著將來一系列的財務變動,雖然在簽訂合約時確立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并未實際發生交易,因此,按照權責發生制,傳統會計不能反映未來發生的活動,也就不能及時提示衍生金融工具的價格變動情況,使得信息的使用者無法分析企業操作衍生金融工具的效益,掩蓋了其潛在的風險。

3、對會計計量的影響

會計計量歷來是財務會計的一個核心問題,會計計量必須盡可能客觀、公允地反映被計量對象的價值,以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傳統會計計量原則是歷史成本原則,對一項交易或事項引起資產、負債等要素各具體項目變化,均以其發生時原始成本計量,而且這一歷史成本一旦形成,就將維持其計量屬性,直到相應的資產已耗用或銷售,或負債已償清為止。由于歷史成本具有可核性優點,真實可靠,能較好地體現成本流轉假設,長期以來其地位不可動搖。對衍生金融工具而言,其本質是一種高風險的避險工具,其合約標的物都是市價十分活躍的金融商品,它們的價格變化都直接或間接的決定了合約的價值在不斷變化。若此時仍以歷史成本計價,則不能準確反映出衍生金融工具的實際價值及損益,而且若將歷史成本維持到衍生金融工具的權利和義務的履行并解除、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被終止確認,那么在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過程中,會計信息的使用者就無法從會計報表中取得充分信息,也就無法準確掌握會計主體此時可能承擔的權利和義務、風險和收益。衍生金融工具作為一種高風險的避險工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多數衍生金融工具是人們對未來利率、匯率等因素的發展變化所做的主觀預期,其發展結果可能是利得,也可能是損失。對于這種不確定性,應采用何種計量模式進行計量、如何計量,影響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入賬,也影響著衍生金融工具在會計報表中的信息披露。傳統財務會計依據的歷史成本計量模式已不適用于衍生金融工具的計量,因此必須尋求歷史成本以外的計量屬性。

三、完善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處理的建議

我國要在健全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發展衍生金融工具市場,就必須依靠會計這個信息服務系統,發揮其監督職能。傳統會計模式難以勝任此項工作,完善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處理顯得十分必要。本文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健全我國金融工具會計標準的基本原則

一方面,衍生金融工具會計須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的基本精神,這主要包括公允價值計量和套期會計,這兩個方面正是會計對衍生金融工具價值變動快、與基礎金融工具密切聯系的本質特點的重要反映,也是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根據衍生金融交易的本質特點對傳統會計的主要突破和創新。另一方面,應與我國企業風險管理水平相適應。從我國目前來看,盡管對衍生金融工具的需求有快速擴展的趨勢,但國內目前尚無法形成人民幣衍生產品市場,企業的風險管理意識技術水平等還不能達到有關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要求,所以制定有關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制度措施時必須與我國企業的風險管理水平相適應。

2、制定統一的衍生金融業務會計核算科目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衍生金融業務的會計核算思路不同,做法各異,影響了不同商業銀行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應盡快制定統一的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科目及核算辦法,為推動全面實施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奠定基礎,而且,國內會計人員已經習慣了統一規范的會計科目模式,若缺少統一會計科目,將嚴重影響衍生金融業務核算制度的執行效果。如可以在表內增設“應付金融負債”、“衍生金融工具”科目等。

3、加強對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核算的監督檢查

衍生金融工具本身具有杠桿性強、波動性大的特點,對商業銀行利潤等財務指標的影響極大,并存在商業銀行操縱的可能性,必須加強對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核算的檢查監督,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完善衍生金融業務的會計核算制度,即銀監會對商業銀行的衍生金融工具從合約簽訂日開始到終止,進行有效監督,檢查其是否使用合理合法的核算方法,并要求其進行披露。

4、加強財政部門與監管部門的合作與協調

我國在規范衍生金融工具過程中,應加強財政部門與監管當局的合作,盡可能避免制度層面上的差異,從市場經濟的實際情況作為切入點,公正的制定政策,監管部門按照政策進行監督,達到和諧行政的局面,促進中國市場的完善和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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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的論文范文2

[論文摘要]本文從金融衍生品的特點入手,介紹了國內金融衍生品的發展狀況,分析了股指期貨的需求與可行性,國債期貨的需求與可行性,最后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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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的論文范文3

    關鍵詞:金融工具;概念框架;會計準則;公允價值

    一、金融工具與國際會計準則的發展

    1989年,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和加拿大會計師協會(CICA)開始了一個合作項目來制定一套有關金融工具確認、計量和披露的綜合標準。IASC于1991年9月了一份公開草案(E40《金融工具》),該草案于1994年1月作為E48《金融工具》被再次修訂和公布。與此同時,CICA也了類似的公開草案。由于考慮到對E48的強烈反應,IASC和CICA決定將該項目分成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在1995年6月完成,即在IAS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報》時完成。1997年3月,第二階段引起了一場有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會計的討論議案。該議案陳述了確認、轉移、不確認、計量以及套期的問題,并且提到:“顯而易見的是,現行的會計大大不同于傳統的歷史成本實務……”。然而,它強調了論文中提議的原則是在IASC關于編制和列報財務報表的框架的解釋范圍內的。

    根據1997年討論議案上的評論,IASC決定繼續分兩個階段進行:(1)一個臨時的準則(IAS39,1998);(2)一個綜合的、更長期的與國家準則制定者合作的項目。第二階段導致了金融工具準則制定者聯合工作小組(JWG)于1997年晚期建立。JWG的目標是檢驗采用在DP(1997)上陳述的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的原則是否可行。JWG由來自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德國、日本、新西蘭、北盟、英國、美國和IASC的會計準則制定者和職業團體。它有關金融工具和其他類似項目會計(JWG,2000)是以公開草案、申請補充和結論基礎形式表示的。然而,IASC迫不及待JWG建議書的完成。為了完成一套核心的國際準則,使之能被國際證券組織委員會(IOSC)采納并適用于跨國資本籌資租上市,IASC需要一個確認和計量金融工具的標準。1998年6月,IASC了E62《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并在1998年11月以IAS39出臺。IAS39是作為臨時準則的,而且是對DP(1997)和JWG(2000)建議的綜合公允價值方法的一個妥協,在IAS39準則下,一些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以成本計量,而其他的則以公允價計量。

    IASB已經包含了列入金融工具會計研究議程的各個方面。特別地,這種混合的計量模式帶來的困難和復雜性被關注。在短期內作為改進工程的一部分,IASB已經了IAS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報》和IAS39《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這些改進不涉及到準則中概念的實質性變動,但是收到一些來自準則實施的論文和作者的意見和建議。關于財務報表的編制和列報的IASC框架在1998年5月作為公開草案和1989年7月作為最終的準則。除SIC6外,該框架從那時起一直保持不變。盡管有關金融工具國際會計準則的發展始于1989年,并在同一年頒布了框架,但仍是不完全的。DP(1997)和JWG(2000)是以框架原則為基礎的。然而,對于這些建議書的反對導致了IAS39的,這是一個臨時的混合模式解決方法。發展一套與框架相符合的金融工具準則的滯后是由金融工具的復雜性、框架的不完備性、框架導向的財務報表編制解決辦法的公認性缺乏所導致的。因此,下面有關金融工具的討論會對框架所包含的七個公告中的大多數具有一定啟示作用。

    二、概念框架對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的要求

    在IAS39下,金融工具的確認取代了CF確認標準??蚣苤赋?一項資產(或一項負債)的確認要求未來利益的可能獲得和計量的可靠性,然而IAS39僅僅要求:當且僅當實體成為工具的契約規定條款的一方時,它才在資產負債表上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一項金融負債。因此,對于金融工具來說未來收益(或損失)的可能性的確認不困難,而對公允價值計量就有一定的困難。對契約規定條件的關注意味著契約基礎會計對傳統交換有很大的偏離(Hughes,1987,Bradbury & Prangnell,2002)。例如,在考慮可轉換條款的情況下,即給持有者在未來一定日期轉換為權益的能力。這個交換觀點可以依據轉換的可能性將可轉換工具分類為所有負債或所有權益。然而在契約前提下,那些本身就是金融工具的組成部分可能被分別加以確認和計量。因此,一個可轉換的工具能夠導致一項負債組成部分或一項期權(可換為權益)組成部分的確認。

    有關公允價值是最恰當的衍生工具計量基礎的主張受到準則制定者的大力支持。除衍生金融工具外,JWG(2000)擴延了公允價值的運用范圍,因為其認為公允價值對所有的金融資產和負債來說都是最合適的計量基礎。公允價值是市場導向的概念,而不受持有資產或擁有資產處決權(FASB,1999)的特定實體影響。在公允價值計量金融工具的中心作用下,提出了三個對CF有啟示的問題:(1)計量屬性;(2)公允價值的含義;(3)交易成本。IAS39要求以歷史成本作為最初確認,這是假定的公允價值,與框架中歷史成本的定義一致。對于許多金融資產來說,IAS39也要求以公允價值再次計量。然而,以公允價值初始計量和以公允價值再次計量之間存在細微的差異,因為他們要估計兩種截然不同的屬性。再次計量的目標是以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另一方面,初始計量與給定對價的公允價值有關。一個獲得者可能付出比愿意購買者和出售者估計的更多,因為這項資產有特殊的用途(如對給定價的公允價值可能已包含使用價值的元素),這個差異對于金融工具可能不是實質性的問題時,涉及的原則對非金融資產的獲得可能意義重大。JWG(2000)認為公允價值是一個脫手價值,IAS39關于公允價值的本質不清楚。然而不是每個人都認為公允價值應該是脫手價值。有些更傾向于其他的計量基礎,如剝奪價值(Horton & Macve2000)或使用價值(Barth & Landsman,1995)。但問題在于框架沒有包含公允價值、剝奪價值和使用價值的討論。進一步說,框架的第101段闡明了企業在編制它們的財務報表時大多數通常采用的計量基礎是歷史成本。在IAS39指導的范圍內涉及所有的金融工具,很多將以公允價值報告現行可獲銷售額和持有可轉換票據,這樣做可能不正確。

    在框架有關計量的部分里需要闡明的另一個問題是交易成本。公開草案要求交易成本應包括在持有到期的投資的初始計量里,但不包括在規定要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確認(初始和再次確認)里。因而,1998年公開草案作為IAS39公布,意味著交易成本的處理已經完全改變了IAS39的發展。進一步說,在改進的IAS39中交易成本的處理不是一成不變的。IAS39要求在活躍的市場中買進和賣出的價格作為公允價值估計。然而,因為買賣差價是一項交易成本(Callahan etal,1997),買價和賣價的使用與以不扣除任何交易成本的公允價值的再次確認要求不一致。

    三、金融工具會計對概念框架的影響

    以上詳細分析了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對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的基本要求,這只是金融工具會計對概念框架影響的抽象或表面部分,金融工具會計對概念框架的真實影響還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會計信息相關性和可靠性權衡。會計信息相關性和可靠性之間典型和特有的權衡關系已經是金融工具討論的一大特征??蚣艿?2段指出:“在利潤表中,當與一項資產的增加或一項負債的減少有關的未來經濟收益增加能可靠計量時,收益將在損益表中被確認?!笔聦嵣?這意味著收入與資產增加或負債減少同時加以確認。這是一個清晰的陳述:(1)可靠性是一項資產(或負債)計量問題而不是利潤表問題,(2)公允價值損益應確認為收益。JWG(2000)建議書的許多批評者們認為:對于金融工具來說,公允價值不能以可靠性衡量。JWG(2000)建議書的支持者們也擔心公允價值對不穩定收益的影響(Bradbury,2002;Hague,2002)。這些爭論表明了對不穩性的影響和可靠性的定性特征之間的困惑(Bradbury,1999),這個問題也集中于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之間的權衡關系。CF的定義是以資產負債表為基礎的,在計量了資產和負債后,權益(和相應的收益)是剩余的。然而,一些人認為金融工具會計中的關鍵問題不是公允價值而是業績計量(Macve,1999;Mum-ford,2000)。IAS 39最后達成一個實務上的妥協方案,它允許某些公允價值損益計人權益(如可用銷售票據、現金流套期,以及外商投資主體中凈投資的套期),這意味著I-ASB關于報告財務業績項目是解決公允價值有關問題的前提。

    2.金融工具的終止確認。金融資產的轉讓(如抵押和可收回信用卡的證券化)是會計的一個復雜領域,因為一些轉讓并不是純粹的銷售。之所以會出現,是因為轉讓者仍有興趣或介入到轉讓的資產(如轉讓者提供擔?;蛴袡酁橘Y產提供服務或有購回資產選擇權或為受讓者提供返還資產給轉讓者的選擇權)。該會計問題是轉讓者是否放棄控制以及必須終止確認該資產或已參加不影響資產確認的金融交易。對于IASB來說,在這個領域建立國際協調將是一個巨大的任務,因為美國和英國達成的解決方法有很大不同。英國會計原則委員會(ASB)已采用了風險與報酬對等的方法。在這種方法下,只有主體不再承擔金融資產固有的風險和收益,它才終止確認該項金融資產。美國會計原則委員會(FASB)的SFAS140《金融資產轉讓與服務和負債清除會計》采用了所謂的環境導向的方法。在這種方法下,金融資產的終止確認不是以判斷受讓者是否承擔了風險和報酬為基礎的,而是以是否有一系列的表明控制已放棄的條件存在為基礎。例如,如果受讓者有權以該資產作擔保和交換該資產,該資產不受轉讓者和破產或接管后債權人的控制,轉讓者無權或不負義務回購或贖回該項資產,則主體應要求終止確認該資產。JWG(2000)提議了一種組成部分法,即確認已經達到或獲得的部分,而不再確認那些已經轉讓的。組成部分法不以整體(或整體的一部分)交易作為銷售或借入分類。而是轉讓者將試圖不確認那些已經分拆售賣的子公司和已經賣出的部分,而繼續確認他感興趣的那部分。IAS39中達成的妥協也是一種條件導向的方法,限制了繼續涉及的部分終止確認。銷售失敗的責任被稱之為虛構借款,因為他們不滿足CF定義。金融工具終止確認在會計中出現的四種不同方法意味著CF無助于產生一種統一的方法,其中最基本的問題在于控制的解釋,或更確切來說,在于控制損失的解釋,終止確認進一步闡明了比如風險與報酬對等和組成部分法等概念之 間的關系。

    3.會計要素的定義。CF在處理混合證券市場中的創新和復雜性時的不足引起了相應的概念問題,并且在資產負債表歸類的實務中導致了很大的差異。盡管有些是以負債報告,有些以權益報告,以及有些未加以分類(Frischmanet al,1999),但實務的差異擴展到了資產負債表歸類和損益表的一致性。IAS32代表了框架中包含權益定義的重大改變,在CF定義下,權益被間接定義為資產和負債要素的剩余部分。然而,IAS32采用了一種直接的方法,即考慮是否擁有主體的剩余索取權,因而這種權益不再是一種剩余。進一步說,公開草案試圖從持有者的角度而不是從發行權益股本主體的角度來定義權益。這將導致如下情形:即使主體100%承諾通過發行自己的權益份額來承擔支付義務,但主體仍需以負債報告財務的義務。

    混合工具會計中的另一個重要概念是:是否采用單一的票據(全部為權益或全部為負債)方法或要素法。Ma&Lambert(1998)主張具有雙重性質的混合工具以單一的金融工具報告。另外,IAS32要求工具的分類以實物評價為基礎,且不考慮支付方式的可能結果。再者,還存在對實物交易的概念申訴。也許CF關于金融工具的潛在缺陷是:它總是忽略風險這一金融工具的主要特征。在持有股東收益的確認觀點指導下,CF要素定義集中于資產和負債的計量,資產被定義為預期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流入的資源。CF內容幾乎完全集中于預期價值而非預期價值的變化,對計量可能改變和結果變化的了解和認識對于理解金融工具和財務報表是非常重要的。

金融工具的論文范文4

[論文摘 要] 隨著經濟的發展,特別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斷涌現,歷史成本逐漸難以應付如此復雜的局面。為保證信息的有用性,各國準則制定機構都把公允價值作為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的計量屬性。盡管有阻力,但公允價值的應用范圍一直在不斷擴大,從金融工具擴展到其他項目的計量上。從國際上看,全面應用公允價值已是大勢所趨,而我國對公允價值計量問題的理論研究和實務還比較滯后。因而,研究國外公允價值會計的應用狀況,不僅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而且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本文在介紹國外公允價值應用狀況基礎之上,得到幾點啟示。

一、國外公允價值會計的應用狀況

(一)公允價值在國際會計準則中的應用

公允價值在國際會計準則中的應用最早可以追溯到1988年IASC對金融工具會計處理的討論,1990年IASC金融工具項目籌委會批準了“原則公告草案”,要求經營性(或交易性)金融資產與負債應以公允價值計量,但不包括投資和籌資項目。1992年的IAS 30《銀行和類似金融機構財務報表中的披露》規定,銀行至少披露包括企業源生的貸款和應收款項、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資、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資產以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等在內的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1995年的IAS 32《金融工具:披露與列報》,要求企業對每一類已確認和未確認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披露公允價值信息,標志著公允價值在金融工具與衍生金融工具中的應用。1997年,IASC和CICA共同了《金融資產和負債會計》討論稿,表明所有金融工具都要以公允價值計量的立場。1999年的IAS 39《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取代了IAS 32的部分披露條款,完整地規定了以公允價值對金融工具進行確認、計量的具體做法。2000年的IAS 40《投資性房地產》規定主體可以選擇以成本減去折舊或者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公允價值的變化立即在損益表中確認。2001年的IAS 41《農業》把公允價值會計直接應用到農業方面。據謝詩芬教授統計,在截至2001年2月有效的35份IAS/IFRS中,有21份涉及公允價值,占60%。

2004年3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正式了改進項目下的14項準則,同時取消了1項準則。在這14項被改進的國際會計準則中,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有7項準則,其中涉及公允價值應用的主要有:(1)IAS 16《不動產、廠場和設備》中規定將所有資產交換交易統一按公允價值計量,不再區分同類資產交換和非同類資產交換;在后續計量中如果不動產、廠場和設備項目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主體可以按重估價計量。(2)IAS 27《合并和單獨財務報表》中取消了在單獨財務報表中允許采用權益法的規定,要求在單獨財務報表中,對子公司的投資、對聯營企業的投資以及對聯合控制主體的投資,均采用成本法與公允價值法核算。(3)IAS 28《對聯營企業的投資》和IAS 31《合營中的權益》都將風險資本投資者、共同基金、單位信托及其他包括保險投資聯結基金的類似主體持有的在聯營企業中的投資,以及對共同投資主體的投資的會計處理排除在外,要求將它們作為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資產處理,根據IAS 39《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的規定,運用公允價值計量,并將投資的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變動期間的損益。

2005年9月,IASB將“公允價值計量”項目列入議程并多次開會討論,計劃于2006年第四季度討論稿,目前正為制定“公允價值計量”準則積極準備。

(二)公允價值在美國會計準則中的應用

1. 20世紀70年代公允價值在美國會計準則中的應用

在FASB成立以前,APB在1967年12月10號意見書,要求企業對應付債務用現值法進行攤銷。1970年8月APB的16號意見書,要求對“企業合并”中獲得的資產(包括應收賬款)應用現值進行初始計量和攤銷。1971年3月,APB了18號意見書,要求企業按照市場價格報告其普通股票投資的價值。同年8月,APB21號意見書“應收及應付款利息”,對現值概念進行定義,并指出了確定恰當折現率的方法。在SFAC 7以前,該方法一直是其他會計準則確定折現率的參照依據。1973年5月,APB29號意見書,對如何確定非貨幣易中涉及資產的公允價值進行指導。

1973年7月,FASB接替APB成為美國私有企業會計準則的制定機構。1975年12月,FASB頒布SFAS 12,要求對可變現的普通證券用公允價值計量。1976年11月,FASBSFAS 13,對租賃涉及的某些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1977年6月,FASBSFAS 15,提出了債務重組涉及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同年11月,FASBSFAS 19,要求油氣企業對“保留產量支付權益”(Retained Production Payment)進行現值計量。

20世紀70年代,美國開始使用公允價值計量股票投資、應收應付賬款、債務重組、租賃資產和非貨幣易涉及資產及油氣行業保留產量支付權益等。這期間,美國主要使用公允價值對一些資產類項目進行計量。

2. 20世紀80年代公允價值在美國會計準則中的應用

20世紀80年代美國對公允價值的使用主要也是針對資產類項目,但范圍比以前有較大拓展。在這一期間的與公允價值有關的16個會計準則中,FASB對公允價值的定義進行論述,并提出了針對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估價方法,包括:投資的公允價值估價方法(SFAS 35);索賠過程中獲得的不動產的公允價值估價方法(SFAS 60);不動產項目的公允價值估價方法(SFAS 67);養老金計劃的公允價值估價方法(SFAS 87)等。FASB還要求對轉讓特許權、轉讓設備所有權、廣播行業及研發協議中所涉及的特定資產用公允價值計量。此外,FASB還建議企業在抵押貸款和可轉換債券業務中使用公允價值。

3. 20世紀90年代公允價值在美國會計準則中的應用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SEC和金融界一直對金融工具,特別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計量和披露問題爭論不休,SEC極力推薦使用公允價值,而金融界卻堅持要求繼續使用歷史成本。起初,FASB不肯輕易表態,但20世紀80年代后期存款儲蓄行業的金融危機,徹底改變了FASB的態度和立場,從20世紀90年代起,FASB明顯轉向SEC的立場,頒布了一系列旨在推動公允價值會計向前發展的財務會計準則。FASB在20世紀90年代共了32份財務會計準則,其中涉及公允價值的有23份,占71.8%;與金融工具有關的準則有9份,占28%??梢钥闯觯?0世紀90年代FASB對公允價值的使用力度進一步加大,使用范圍也進一步拓寬。同時,FASB在使用公允價值時重點突出兩條線:一是加大現值技術的開發和使用力度,這期間的32個準則中有11個涉及現值技術的使用;二是突出公允價值在金融工具確認、計量和披露中的核心作用。與現值的使用相關的準則主要包括:SFAS l06、113、114、116、121、125等。在這些準則中,使用現值的目的是初始確認的計量、新起點計量和攤銷等。應用的項目主要有:退休后福利債務、遞延收益、貸款減值、長期資產減值、捐贈承諾等長期資產和負債項目。與金融工具公允價值有關的準則包括:SFAS 105、107、115、119、123、125、126、133、137等??梢詫⒐蕛r值在金融工具相關準則的使用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信息披露,包括披露涉及表外風險和信用風險的金融工具的范圍、性質和條件(SFAS 105、107、126)和披露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的相關信息(SFAS 109);第二階段是確認與計量,主要是衍生金融工具和套期保值的確認與計量(SFAS 133、137)。

4. 21世紀公允價值在美國會計準則中的應用

步入新世紀,美國對公允價值的使用力度再次加大,SFAS 138到SFAS 157的20個準則都涉及公允價值。這期間FASB加大公允價值使用力度的基本思路是:一方面,FASB將公允價值全面融入新的準則;另一方面,對一些先前的準則進行修訂并同時將公允價值融入準則,或者對先前已經應用公允價值的準則進行改進。但是,隨著公允價值使用范圍的拓展,現行準則中公允價值計量方面存在的缺陷逐漸暴露出來,零散分布于眾多準則中的公允價值計量指導造成了實務運用中的混亂,迫使FASB從全局角度,對準則中的各種公允價值指導進行整理,在此基礎上形成統一的“公允價值計量”準則。

2006年9月19日,FASB了公允價值計量(SFAS 157)。SFAS 157的出臺將對國際財務會計理論和實務界產生深遠影響,對推動財務會計計量的改革和發展有重要作用。首先,SFAS 157對公允價值定義進行修訂。其次,對公允價值計量的目的進行闡述:在非實際交易情況下,對資產或負債的交換價格進行估計(對負債的公允價值估計要考慮企業的信用等級),這種估計是參照當前模擬市場交易信息確定的。根據其目的可以推斷,公允價值計量是為提高會計信息的相關的。另外,SFAS 157還將公允價值根據其估價所依據的信息不同分為3個等級,建立了公允價值估價的層級系統(Fair Value Hierarchy)。FASB要求企業最大限度地依據活躍市場信息,最小限度地參照企業自己的判斷。估價層級系統對減少企業操縱,增強報告信息的可靠性具有重要意義。最后,SFAS 157還提出了估價前提(Valuation Premise)理論,認為“持續性(Going concern)和“在用”(In use)是公允價值估價的一般前提。估價前提對推動資產的公允價值更接近其真實價值具有重要意義。FASB指出,“公允價值計量”的目的是建立統一的公允價值指導框架,但是,SFAS 157的作用顯然不僅局限于此,它在許多方面都有新的理論突破,是公允價值會計理論的最新成果。

(三)公允價值在英國會計準則中的應用

1996年,英國的ASB了《衍生產品及其金融工具》討論稿,打算在制定金融工具會計準則方面分兩步走,先披露,后確認和計量。1998年的FRS 13《衍生工具與其他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主體在附錄中分別作文字披露和數字披露,并對其金融資產和負債進行分類,提供每一類別的公允價值信息。2004年12月,ASB了一系列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新準則,包括內容基本上與IAS 32和IAS 39相同的FRS 25《金融工具:披露和列報》和FRS 26《金融工具:計量》。FRS 25就披露和列報兩個方面對FRS 13的規定作了修正,要求增加信用風險的數字披露,對貨幣風險的數字信息則不作要求。FRS 26填補了計量方面的空白,要求所有交易性的衍生工具以及金融資產和負債以公允價值計量,產生的變化在損益表中確認;而所有其他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產生的損益在總確認收益表中確認。

英國的FAS 13《租賃會計》應用公允價值來確定在交易發生日資產負債表中融資租賃的金額,以及當交易發生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低于其折舊成本要報告的損失的金額。SSAP 21《租賃和租購合同會計》要求根據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的原則確定入賬價值。FRS 2《附屬企業會計》、FRS 3《報告財務業績》、FRS 6《收購與兼并》、FRS 7《購買會計中的公允價值》對企業合并中公允價值的應用給出了權威性的準則規范。

英國對重估增值的應用主要體現在有形資產上,企業對重估增值的項目和時間選擇比較隨意。1999年的FRS 15《有形固定資產》規定企業有權對有形資產進行重估價,被重估價的有形固定資產的賬面金額應該是在資產負債表日的現行價值。

(四)公允價值在澳大利亞會計準則中的應用

1996年,澳大利亞AASB和澳大利亞公共會計準則委員會在IAS 32的基礎上了AASB 1033/AAS 33《金融工具:列報和披露》。該準則規定主體應對每一類別的金融資產和負債(無論是否確認)的公允價值信息、確定公允價值的方法以及重要的假設加以披露。2004年7月,為了與其第4號政策報告書“國際趨同和協調政策”相一致,AASB在重新修訂的IAS 32和IAS 39的基礎上了AASB 132《金融工具:列報和披露》和AASB 139《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并于20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澳大利亞處理重估增值問題的系統性比較強,重估增值可應用于有形資產、長期投資和無形資產。和英國不同,上市公司至少每3年對非流動資產根據估定市價進行重估,而且必須針對同一類別中的所有資產。2001年的AASB 1041《非流動資產的重估價》規定非流動資產可以以成本或公允價值計量,重估價會計處理方法與IAS 16一致。

另外,澳大利亞AASB于20世紀90年布的一系列會計準則和指引要求主體披露資產的脫手價格(Exit Price),包括對私有企業可收回金額測試、養老金計劃托管人持有資產銷售價格、自生和重生自然資產、雇員權利現值的使用、租賃和貨幣資產及負債等。

二、公允價值國外應用的啟示

首先,從公允價值在國外的應用情況可以看出,公允價值是會計計量的未來發展方向。任何一個國家要跟上國際會計發展的步伐,融入國際經濟一體化,都必須主動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否則難以和其他國家形成“共同語言”。因此,從這個角度看,擺在我們面前的不是要不要公允價值的問題,而是如何應用公允價值的問題。

其次,從公允價值在國外的應用情況可以看出,公允價值的應用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幾乎所有的國家都經歷了從金融工具到非金融工具,從表外披露到表內確認的過程。因此,我國在公允價值應用方面既不能完全排斥,也不能追求一步到位,應根據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情況,逐步推進。

第三,從公允價值在國外的應用情況可以看出,公允價值準則體系的建設是一個分層推進的過程。一般是先修訂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將公允價值納入計量屬性體系,然后修訂具體準則并規范具體準則中公允價值的應用,最后制定專門的公允價值計量準則。我國雖然修訂了會計基本準則,并將公允價值納入計量屬性體系,但在具體準則中公允價值應用相對較少,今后應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逐步修訂具體準則,在條件成熟時,推出專門的公允價值準則。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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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的論文范文5

關鍵詞: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一、 引言

衍生金融工具與傳統金融工具的最大區別在于它有很大的風險。財務報告作為信息使用者獲得信息的主要渠道,如果針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信息披露存在嚴重不足,信息使用者就不能對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進行有效的估計和預測。目前關于衍生金融工具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內部控制機制(李明輝,2008)、金融管制(張曼、彭興庭,2010)等方面,而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信息披露研究則很少。因此本文以風險防范為最終目的,提出建議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有助于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進行估計和預測,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理性決策。

近年爆發的一次金融風暴——2007年的次貸危機——正是由衍生金融工具引起的。由于次貸危機的發生和蔓延,2007年~2008年,全球宏觀經濟環境十分動蕩,不少中國企業由于持有衍生金融工具而遭受重大損失,例如中國鋁業和江西銅業在外匯市場和期貨市場中遭受損失。而上市公司的信息使用者因為無法從公司財務報告中獲得足夠的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信息用于估計和預測風險,也遭受了巨大損失。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信息披露問題在2007年凸顯出來。2007年的宏觀環境和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為研究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信息披露提供了具有代表性的分析資料,因此本文以中國上市公司2007年年報為研究基礎。

二、 信息披露在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估計和預測中的作用

鄭明川和徐翠萍(2002)認為衍生金融工具由于流動性強、風險高、運作手段復雜,所以及時準確地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相關信息是十分重要的。葛家澍(2002)認為:“高質量會計準則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應當涉及風險,特別是揭示企業操作高風險的衍生工具之類的業務時,更應側重于風險的披露”。鄧傳洲和李正(2003)提出我國證券市場中,投資者只能依賴財務報告披露的風險信息來判斷公司風險。由此可見,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對于風險的估計和預測是十分重要的。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信息披露可以為信息使用者提供風險類型和風險產生的原因等相關信息。

三、 上市公司持有衍生金融工具面臨的風險分析

本文從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和信用風險這五個方面對2007年我國上市公司持有衍生金融工具所面臨的風險進行分析。

1. 市場風險。

(1)匯率風險。自2005年7月21日起,中國開始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浮動匯率制度下,人民幣匯率機制更有彈性,這也加劇了匯率變動的不確定性和復雜性。2007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繼續保持升值趨勢。我國匯率制度的改革和人民幣升值對持有外匯衍生工具和貨幣掉期合約的上市公司面臨的市場風險產生影響。

(2)利率風險。2007年,央行六次加息,國內利率波動較大?!?007年國際金融市場報告》指出,2007年主要國家中長期國債收益率先升后降,美元短期利率下降,而其他主要貨幣短期利率保持上升態勢??梢姡钟欣恃苌鹑诠ぞ叩纳鲜泄究赡苊媾R著利率的不利變動帶來的市場風險。

(3)其他基礎商品的價格波動風險?;A商品的價格主要受到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另外氣候突變、戰爭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等諸多因素也會影響價格,例如2007年的銅市場。根據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報信息,受礦山罷工、政府宏觀調控等影響,2007年全球銅價呈現先升后降的態勢。

基礎商品的價格波動幅度如果較大,會使上市公司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如2007年的國內玉米市場,玉米價格雖整體呈上漲態勢,但波動幅度較大,其波動經歷了六個階段。

(4)監管不完善帶來的風險。我國對衍生金融工具施行“分業監管”模式,這種監管模式下,各監管機構之間缺乏配合,存在監管領域的真空。另外,我國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監管在監管內容、方式和手段方面也嚴重存在問題。監管方面存在缺陷必然會導致市場風險。

2. 流動性風險。

(1)公司自身資金短缺的流動風險。2007年,人民銀行連續10次上調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并于2007年12月21日第六次提高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加息對信貸的增長起到了抑制作用,對企業存款和居民存款的增長起了促進作用。從緊貨幣政策會對企業資金流入產生不利影響。

(2)市場流動風險。國外衍生金融工具市場產生較早,發展至今較為成熟,標準化的衍生金融工具擁有足夠的市場深度,其市場流動風險不大。而我國的衍生金融工具市場起步晚,交易品種不足,市場規模較小,市場深度不夠。

3. 操作風險。我國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尚未完善,內控不夠健全;公司內部操作人員對于衍生工具交易的操作經驗尚少;另外,投資者或操作者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認識不夠;由于衍生工具的“高杠桿”特點,投資者極易產生投機觀念。因此我國上市公司面臨著較大的操作風險。

4. 法律風險。我國衍生金融工具市場法制建設滯后,衍生金融工具市場發展快于衍生金融工具立法。我國針對衍生金融工具監管的法律法規很少,現有法規缺少統一性。而國外,只有極少數衍生金融交易發展較為發達的國家(如美國)建立了較為完備的法律監管體系。

5. 信用風險。所有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上市公司都面臨信用風險。但這種風險主要來自場外交易,主要由于場外交易缺乏必要的法律手段,交易對手違約的可能性更大。

四、 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披露現狀

根據對CSMAR金融庫的中國上市公司財務報表附注數據庫中2007年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其他流動資產”附注的統計,滬市和深市主板共有80家上市公司2007年年報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了信息披露。根據年報對衍生金融工具披露內容的近似程度,將這80家上市公司分為一般上市公司和銀行業上市公司兩類。

1. 一般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披露現狀。一般上市公司對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的基本內容是:(1)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項目及公允價值確定方法有關衍生金融工具的內容;(2)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政策;(3)衍生金融資產和負債分別包括的種類及描述,名義金額,公允價值確定的方法;(4)其他貨幣資金或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里有關期貨保證金的內容;(5)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投資收益或所有者權益變動有關衍生金融工具的內容;(6)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有關衍生金融工具的;(7)衍生金融工具信用風險的風險管理;(8)衍生工具公允價值 的確定方法;(9)公司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是套期還是投機。

除了這些基本披露內容外,有些上市公司還披露了一些未來宏觀環境預測、交易內容介紹等信息,這些信息有助于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估計和預測。例如:(1)寶鋼對匯率風險的敘述包括對目前和未來預期的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走勢的描述以及人民幣波動給公司業績帶來的影響;(2)江西銅業的年報中,“行業發展狀況”對國內和全球的銅市場的需求和供給進行了簡要分析,而“市場回顧”披露了全球銅價和國內銅價以及報告期內的倫敦金屬交易所和國內的期貨銅和現貨銅的平均收盤價;(3)南方航空關于航油價格風險的具體分析和燃油期權合約的詳細描述;(4)晨鳴紙業對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遠期外匯合約做了詳細的描述,并指出衍生金融資產有外匯風險;(5)中國鋁業對2007年的原鋁市場進行了詳細的介紹。

2. 銀行業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披露現狀。銀行業上市公司對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的基本內容是:(1)會計報表中變動幅度超過30%以上的項目及原因有關衍生金融工具的內容;(2)銀行自有衍生品交易產品的描述;(3)對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種類和公允價值的列示;(4)衍生金融工具適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5)所持的衍生工具種類,計量屬性,持有目的,合同價值或名義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對比列示,并說明名義價值不能預測風險;(6)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有關衍生金融工具的內容;(7)分部報告的資金業務中有關衍生金融工具業務的報告;(8)風險管理及對策中涉及衍生金融工具的;(9)關聯方交易中有關衍生金融工具的內容。

與一般上市公司一樣,有些銀行的信息披露會包含更多有助于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估計和預測的信息。例如:(1)外匯風險中關于中國的匯率制度、2007年匯率狀況和某些外匯交易的描述有助于分析衍生金融工具的外匯風險;(2)對市場風險用風險價值分析,并分析了此方法的局限性;(3)分析衍生金融工具的流動風險,并對其未折現的現金流進行列示;(4)對操作風險做了分析,介紹了集團的內部控制措施。

3. 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信息披露的現狀分析。從上述現狀描述中,我們可以發現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現狀有以下不足:

(1)主要停留在揭示階段,重點在確認、計量和列報等會計處理問題上,并且提供的信息主要是歷史信息。通過對比2007年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分析內容和2007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況可知,2007年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主要停留在揭示階段,重點在確認、計量和列報等會計處理問題上,而對前述的衍生金融工具風險所進行的分析、評估、預測以及信息披露還是遠遠不夠的。因此總得來說,上市公司財務報告中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信息披露不足以支持利益相關者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進行分析和預測。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信息披露不足的原因之一在于我國相關會計準則對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主要強調確認、計量和列報等會計處理問題。

目前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對金融工具風險的信息披露進行了規定,涉及到的規定共有九條,而《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共有四十五條規定,從數量上就可以看出目前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對金融工具風險的信息披露重視不夠。另外,從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的具體規定中可以發現,目前要求披露的金融工具風險信息多屬于歷史信息,有助于預測未來風險的信息不多,而且沒有專門針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信息披露規定,而衍生金融工具與傳統的金融工具相比,風險更高,所需要披露的信息也更多。因此,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還需在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信息披露方面進行完善。

(2)目前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對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披露是“藏”在整體金融工具的風險披露中的,沒有專門針對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因此信息使用者無法對衍生金融工具的總體風險水平做出判斷。

雖然存在上述不足,但部分上市公司風險信息披露中也有值得肯定的地方。比如東方航空關于利率互換、等合約的金額及交易的介紹,寶鋼對目前和未來預期的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走勢的描述。這些信息有助于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估計和預測,這些披露內容是值得其他上市公司借鑒的。

五、 對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信息披露的建議

雖然2007年的次貸危機已經過去,但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并未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信息披露的規定進行改進,上市公司關于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信息披露的問題依然存在。我國上市公司由于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信息披露還不能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需要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信息披露進行改進以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對風險進行估計和預測。因此,本文從信息披露原則和披露的基本內容兩方面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信息披露提出建議。

1. 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信息披露的原則。

首先,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信息披露要滿足充分性、及時性、實質重于形式和成本效益原則;

其次,上市公司要單獨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進行信息披露。如前所述,目前絕大多數上市公司沒有專門針對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因此信息使用者無法對衍生金融工具的總體風險水平做出判斷。

2. 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信息披露的基本內容。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信息披露的基本內容應包括定性信息披露和定量信息披露兩部分。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多為定量披露,而定性信息披露很少。其實,定性信息披露的內容十分重要。因為定性信息披露可以讓公司管理層有機會詳盡闡釋其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活動及相關問題,解釋公司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對公司風險水平的影響,也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對財務報告定量信息的抽象數據進行深入理解。

根據對我國上市公司面臨風險的分析和對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現狀的總結,本文認為定性和定量披露的信息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定性信息披露的內容有:①解釋各種風險的定義;②衍生金融工具所適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③披露所進行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目的,是投資交易還是套期保值;④披露所進行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是場外交易還是場內交易;⑤對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具體介紹,對合同的主要內容或重要條款進行披露;⑥對利率市場、匯率市場、股票市場和商品市場等市場的描述,披露當前和預期利率(匯率)制度和政策、股票市場走勢和國家有關政策,以及其他基礎商品市場的價格趨勢和供求情況等;⑦對用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資金來源進行披露;⑧對衍生金融工具市場的成熟程度和監管水平進行描述;⑨對公司的內控尤其是對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相關的內部控制政策進行披露;⑩對衍生金融工具的法制環境進行介紹; 衍生金融工具的信用風險主要來自場外交易,應提供足夠的定性信息以利于信息使用者判斷交易對手違約的可能性。

定量信息披露的內容有:①披露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如果是估值技術確定的公允價值,應披露計算公允價值用到的模型和參數及參數變動帶來的影響;②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名義價值和公允價值的對比,并提供上年比較數據;③針對市場風險,要進行敏感性分析以及風險敞口分析,披露VaR計算方法、計算結果和結果的含義,披露使用的主要假設和參數,并指出這些方法的局限性;④對于流動風險的分析,要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未折現現金流分析,把衍生金融資產和衍生金融負債按到期日分類列示,按流動和非流動列示,并指出這種方法的局限性;⑤對于信用風險,進行信用風險集中度分析和最大信用風險敞口分析,解釋這些方法,并披露使用的主要假設和參數,指出這些方法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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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的論文范文6

論文摘要:作為規避風險和投機套利的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為金融機構、非金融性公司、企業和投資者進行保值、風險管理、資產組合管理提供了有效工具,同時,它以小博大的特性及在市場博弈中所表現出的較強的獲利能力使其成為部分投資者投機獲利的最佳選擇。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國家對衍生金融工具限制的逐步放開,衍生金融工具不斷發展,其將成為企業理財的重要工具。本文通過對不同衍生金融工具的特征、避險功能的分析,論述了企業選擇和應用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控制策略。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特征

(一)金融期貨的風險特征。金融期貨是一種完全不同于金融現貨的交易方式,兩相比較,前者具有獨特的保證金制度、結算制度和數量限額制度。其中,交易保證金是金融期貨投資者獲取收益或承擔損失的杠桿。從交易結果上來看,交易保證金既不限制收益,又不限制風險,合同持有者最終究竟是受益還是受損,關鍵取決于其對市場價格走勢的判斷是否正確。當然,有時即使判斷正確,也有可能在短期的逆勢中因支付不起保證金而被迫平倉受損。

由于金融期貨主要是在場內交易的,各交易所完善的保證金制度、結算制度和數量限額制度,使得金融期貨交易的信用風險和流動風險相對較小。信用風險是指交易對手不能履行合同而形成的風險,若金融期貨交易在交易所內進行,則每一個交易者最終都將和清算所進行結算,這樣,清算所實際上承擔全部可能違約的責任,在此情況下,即使有一部分交易者違約,對其他的交易者也不會產生影響。至于流動風險,在正常的交易過程中也是基本上不存在的,因為交易所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確保交易對象的流動性。

(二)金融期權的風險特征。期權是一種不對稱的合同,所謂不對稱是針對期權所特有的風險和收益機制而言的。正因為權利和義務的不對稱,所以期權的風險要分買賣雙方來進行識別。在期權交易中,合同買方所承擔的風險是有上限的(最大損失為期權費),而其獲利的可能是無限;與買方相反,合同賣方所承擔的風險是無限的,而其獲利的卻是有上限的(最大收益為期權費)。因此,從表面上看,期權交易對合同買方是有利的,因為合同購買者可以根據現貨市場的價格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從而既可得到市場價格波動可能帶來的好處,又可避免市場價格波動可能帶來的損失,最大的代價只是付出一筆期權費。但是,在實際交易中,買賣雙方獲取收益的概率也是極不對稱的,通常賣方獲利的概率要大于買方,期權交易的首要風險是市場風險,而且在市場風險方面,合同賣方承擔的風險要大于合同買方。不過,期權市場中的四種期權工具可以進一步降低交易者的市場風險,這四種期權工具是買入看漲期權、賣出看漲期權、買入看跌期權、賣出看跌期權,它們提供給那些剛做賣出或買入的一方,在發現價格波動不利于自己時做出反向對沖來彌補損失。一般來說,在行情看漲時,采取買入看漲期權或賣出看跌期權的做法,而在行情看跌時,則采取賣出看漲期權或買入看跌期權的做法。此外,就市場風險而言,合同買者支付的期權費的大小也是衡量風險的一個重要方面。

(三)金融互換的風險特征?;Q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系列支付款項的金融交易?;Q主要包括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兩種形式,這兩種形式都蘊涵著遠期合同交易思想,從某種意義上說,互換只是將遠期合同的限定范圍放大而已。然而,互換又具有其本身特有的功能,它的產生主要基于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回避因利率、匯率變動可能造成的風險損失;通過利率和貨幣互換來降低籌資成本;沖破當事人之間因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的差異以及各國外匯管制法規所造成的壁壘以開拓更為廣闊的籌資途徑。這些背景對于互換的風險識別具有重要的意義。

與金融期貨和期權不同,互換在業務發生時就對交易雙方都有利,即合同雙方都可以通過互換來降低籌資成本、轉移價格風險、調整資產和負債的貨幣結構等。但這并非意味著互換沒有風險。互換不僅伴隨著風險而產生,而且這類交易在風險上還具有獨特之處,互換涉及的風險主要有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風險、兌換風險、差額風險和替代風險等,其中兌換風險、差額風險和替代風險則是互換交易所特有的風險。(1)市場風險在互換中主要是指由于利率、匯率變化而給互換交易者造成的損失?;Q包括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兩種形式,這兩種形式在市場風險方面是有區別的,就利率互換而言,由于互換的只是根據名義本金計算出來的利息支付,而本金并不參加互換,所以市場風險不是很大,遠比金融期貨和期權要小。而在貨幣互換中,由于本金要交換,因此交換的資金比利率互換交換的資金量要大得多,所以市場風險也就更大,當某一方換出的貨幣在將來匯率下跌時就有承擔因匯率變動而發生的損失,所以,交易的關鍵在于交易者對未來匯率走勢的判斷上。(2)在信用風險方面,由于互換交易主要是在場外進行的,所以此類風險較大。就利率互換而言,當交易的一方違約時,交易的另一方將承擔信用風險,這種風險的程度將視現行市場利率的水平而定。就貨幣互換而言,當交易的一方違約時,交易的另一方將承受比利率互換更大的信用風險,這種風險的程度視現行市場匯率水平而定。(3)在流動風險方面,由于早期的互換合同是無法轉讓的,所以此類風險也較大,但是,近年來,隨著互換業務的迅速發展,很多商業銀行也參與到互換交易中來,并在交易中扮演了類似期貨交易所和期權交易所的角色,從而使得互換合同的流動性有所增強。而且國際互換交易協會和英國銀行家協會共同推出了標準化的互換合同,使得互換合同可以在二級市場上流通轉讓,從而大大降低了互換的流動風險。

(四)金融遠期合約的風險特征。遠期合約在風險與收益的設計上類似于金融互換。它是在合約簽訂時就確定未來交易的日期、價格,這就意味著既避免了未來價格不利于自己變動而帶來的風險,也失去了有利于自己變動而帶來的利益。因此,遠期合約的價格風險較小。但由于遠期合約是由交易雙方直接商定的,是一對一的預約交易,不僅流動性極差,而且還面臨較高的信用風險。

二、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企業內部控制策略

(一)建立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內部管理體系

作為交易主體的企業對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風險管理,是整個金融衍生工具風險管理的基礎,因為只有有效地限制了微觀上的風險,才有可能有效地防止宏觀上震蕩。企業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進行管理和控制,首先要建立起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

1.建立自上而下的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管理系統。企業的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管理系統包括高層和基層兩個層次。(1)董事會及高層管理人員。董事會和高層管理人員是企業風險管理體系中的高級管理層,他們在風險管理中發揮著核心的作用。高級管理層的風險管理意識就是企業的風險管理意識,企業風險管理的成敗,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高級管理層。(2)風險管理部門。風險管理工作日益重要,設立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是必要的。衍生金融產品投資的風險,是傳統的風險管理辦法所無法承擔的。衍生投資的巨額虧損失敗血案已使越來越多的企業設置這樣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風險管理部門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它的獨立性,即它被授權在監督、控制企業風險中能不受干擾地依制度辦事。風險管理部門應與衍生金融工具業務的具體操作部門完全分開,負責這項工作的人員要全面了解和掌握企業所從事的所有衍生金融工具業務。同時,企業應有足夠的激勵機制吸引和穩定能勝任這項工作的專業人才。(3)其他部門。交易部,是指企業從事衍生金融工具業務操作的前線部門,也是風險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門,交易部的風險管理責任有:遵守企業風險管理的各項規定,制定本部門投資策略及風險管理的各項辦法,及時傳遞交易的有關信息,按時制作并傳遞部門投資及風險分析報告,配合其他部門的風險管理工作。結算部,與交易部是相互獨立的兩個部門,人員不能重合,結算工作一般由會計部門處理,結算部門應根據企業風險管理的有關規定運作。財務部,根據企業財務狀況的總體分析,從部門的角度提出對企業風險承受能力的意見,并在稅收、會計處理上做出適應金融衍生工具業務特性的相應安排。稽核部,對業務部門如財務部、結算部、交易部、風險管理部的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查,對企業衍生金融工具的業務制度及執行情況進行核查,提出有關結論和改進意見,是企業內部稽核制度的執行部門。法律部,對衍生金融工具業務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信息部,保證業務操作中信息資源傳遞的暢通、準確、及時。

2.確立合理的風險管理過程。(1)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度量。應該以整個企業為基礎把所有的交易業務和交易業務的風險盡可能地全面地進行度量。企業應保證管理層在綜合的基礎上對企業風險暴露狀況做出估計。風險度量及風險度量的處理過程應十分明確,能正確地反映投資企業所面臨的多種類型的風險,投資企業中所有層次的有關人員都應懂得風險度量的標準,而且這種度量標準應能為限制和監督各種承擔風險的業務活動提供一個共同的框架。一個積極參與衍生金融工具和其他交易工具活動的投資企業應至少每天監督一次信用風險、交易頭寸和市場變化情況。(2)風險限額。由整個投資企業的總風險限額和具體業務活動風險承擔指導方針組成的健全的系統是風險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系統應對投資企業承受的風險設置界限,還應確保那些超出某一預定水平的頭寸將及時受到管理層的注意。這一限額體系應與投資企業總的風險管理工作相一致,并與資金實力相一致。企業在進行衍生金融產品的交易時,對不同投資組合所面臨的各項風險不僅要制定總風險額,還要制定分項投資的風險限額,這些限額應與投資企業的總體風險度量方法相一致,并盡可能完全與企業范圍內其他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同類風險綜合起來。企業所能承受總風險的底線受該企業經濟實力、高層管理者的風險偏好、衍生金融產品品種等因素的影響。如果風險限額被超過了,應告知高層并必須得到被授權的管理人員的許可。這些超額頭寸對企業的總體風險承擔情況的影響應立即加以研究。在實際工作中,常用的風險限額有以下幾種:第一,名義頭寸、合約頭寸或總頭寸限額。名義頭寸、合約頭寸或總頭寸限額是最基本、最簡單的風險限額方法。它們提供衍生金融工具業務活動量的信息,但不反映價格敏感性和波幅,對于即時的市場風險暴露情況也提供很少的信息。衍生金融工具業務的參與者不能把這些限額作為所使用的唯一的限額工具。第二,止損限額。這種限額是用于避免在某一頭寸達到特定水平時的可能損失的限制性指標。在具體操作中,當這些限額到達時,須采取行動或者將其變現或對其進行套期。第三,缺口或到期階段限額。這種限額是通過控制在一定時期到期或重新定價的衍生金融工具的數量或金額來控制損失的限制性指標。這種限制對利率風險管理和流動性風險管理比較有用。與名義限額和止損限額類似,缺口限額作為其他限額的補充時較為有效,但單獨使用時則不夠理想,因為它不能合理地代表特定頭寸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市場風險。第四,VAR限額。所謂VAR限額就是風險價值限額,這種限額能有效地反映特定的衍生金融工具組合可能給予企業帶來的市場風險。在設定這種限額時,管理人員先計算頭寸的當期市價,然后用統計模型來估計這種金融衍生工具給定的市場因素變化時可能造成的損失。(3)資訊系統。一個準確、信息量大而及時性強的管理信息系統對于衍生金融工具業務的審慎運作來說是至關重要的。相應地,管理信息系統的質量是決定風險管理處理過程中整體有效性的一個重要因素。風險管理的職能部門應監視風險,并將風險度量情況報告給高級管理人員和董事會,在交易商的日常運作中,至少每日應將風險暴露情況以及損益情況報告給監督這些業務的管理人員。具體的講,管理信息系統應具備以下功能:提供即時準確和有意義的資料給各階層的管理及有關人員;保持資料的完整和可靠;提供早期警告訊號。高級管理人員須每天在適當時間審閱和了解機構的交易損益額、未平倉凈額、未平倉總額。(4)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內部控制是風險管理各部門在職能上有分工,做到既互相監督又互相補充、支持,使機構風險管理工作穩健地進行;內部審計指機構的稽核部門對其他部門及有關制度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二)強化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的內部控制策略

1.市場風險的內部控制。市場風險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種主要風險,其內部控制可按如下步驟進行:第一步是計算風險敞口頭寸,即市場價值。敞口頭寸的大小決定需對該頭寸可能遭受的潛在損失進行評估的次數。對于交易商(Dealers)來說,每天至少應評估一次;對于套期保值者(Hedgers)來說,一個月或一季度評估一次即可;第二步是確定交易者的風險承受能力。根據交易者的資信,計算其總敞口額度。確定下來后,若交易者超出額度交易,則可對超額部分采取對沖措施或要求其重組敞口頭寸;第三步是嚴格交易程序。交易所應制訂高效的信息系統,將稽核人員與交易人員獨立開來進行審計。對衍生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模型進行定期檢查,保證新開發的衍生工具品種只有在完全并入管理系統后才能運用;第四步是進行“壓力測試”。模擬在市場崩潰或流動性極差引發價格劇烈震蕩的情況下,交易者的承受能力。測試在極端情況下,敞口頭寸所發生的變化,對沖還能否實現以及尋求防范或彌補的措施。同時,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復雜性,對衍生金融工具市場風險的管理除了和其他資產的風險管理一樣,對市場價格(如匯率、利率、證券行情等)有良好的判斷能力外,還應注重對產品的特性加以了解,開發出合適的管理軟件由專家實施管理。

2.信用風險的內部控制。信用風險存在于一切交易中,場外衍生產品交易最為嚴重。信用風險的內部控制措施主要有:(1)信用額度。信用額度是對單一信用風險敞口設定信用額度,以控制信用風險的集中度,這是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事前控制的主要方法之一。在設定信用限額時,應仔細分項以下信用額度的影響因素:一是外界評級(如標準普爾、穆迪公司)的評級結果;二是交易時間的長短。時間越長,額度越?。蝗墙鹑谘苌ぞ邇r格的變動。價格變動越大信用風險也就越高。如在利率互換中,如互換期間利率上升,則支付固定利息的一方將受益。但由于對方支付浮動利息的成本增加,相應所承擔的信用風險也會增大;四是第三者保證和抵押品可減少信用風險。一般抵押品(現金除外)價值作一定的折扣后確定交易額,折扣比例視抵押品不同而有差異。(2)運用信用金融衍生工具。信用金融衍生工具是參與方允許將信用風險進行剝離和轉移的契約或協議,其實質是將信用風險與標的金融資產的其他風險分離,并轉移給其他機構或個人。對于單個現金流的信用風險,可以通過購買信用期權來轉移風險,對于來自多個現金流的信用風險,則可以利用互換產品來轉移風險,信用遠期和期貨可以用來對沖信用風險。(3)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使用凈額軋差協議來減少信用風險。凈額軋差協議就是當交易雙方有兩個或多個交易時,這些交易的盈虧可以相互抵消的協議。根據美聯儲的估計,該協議會使金融衍生工具信用風險減少40%—60%。

3.流動性風險的內部控制。流動性風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資產組合流動性風險,二是資金短缺風險。管理流動性風險的有效措施是實行多元化投資。在多元化投資組合中,每種投資都要有一定的額度限制,保證部分投資具有高度的流動性以應付不時之需。如可將部分資金投到貨幣市場上,一旦期貨或期權市場出現不利變動,需補充資金時,可立即將貨幣市場工具變現。對于資金流量也要實行多元化管理,避免各種貨幣、產品在某一時期集中支付。同時也可實行內部使用資金收費的方法以促使各方關心資金的使用成本。

4.法律風險的內部控制。在法律風險的管理中,企業應加強對法律風險的評估工作,認真分析金融衍生工具合約的合法性,嚴格審查內部授權文件,分析有關國家法律性制度在金融衍生工具合約方面的相關規定、分析由于這些規定給交易造成的影響、分析有關國家的破產法律、分析金融衍生交易擔保文件的效力問題、關注有關國家法律變更對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影響。

參考文獻:

[1]高音.衍生金融工具風險與會計對策[J].市場周刊,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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