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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安置范文1
一、實施病弱職工安置的背景分析
我段是客運乘務單位,其工作性質對職工的身體素質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而企業性質也要求我們必須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勞動權益,因此必須對身體客觀條件已不適合一線乘務工作的職工進行崗位的重新安置。
(一)實施病弱職工安置是優化勞動力配置的必然要求
近些年來,隨著鐵路改革發展,我段擔當乘務任務逐年增加,而每年新入路的大學生和復轉軍人已無法滿足乘務崗位增加對人員的需求。同時,一線乘務隊伍平均年齡已達45歲,呈現老齡化趨勢,部分職工的身體狀況已不適合乘務作業實際,需要合理安置職工崗位,以期實現勞動力資源的內部挖潛和優化配置。
(二)實施病弱職工安置是保障安全生產的客觀要求
列車乘務員擔負著保障旅客安全的重要職責。特別是我段擔當的部分列車具有運行距離長、終到立折往返運行、全程在夜間運行等特點,職工勞動強度相對較大。
(三)實施病弱職工安置是營造正風正氣的內在要求
長期以來,由于鐵路企業管理的粗放性,在職工崗位安置工作方面,主觀性、隨意性較強,存在不透明、不公開、不合理的問題,以致形成了競相托關系、找領導安排下車的不良現象,職工崗位安置結果不能取信于人,病弱職工不能及時得到合理安置。同時,還有個別職工頻繁無故請假、長期泡病事假逃避工作,這都給生產組織和人員管理帶來了難度和問題,并嚴重影響了職工工作積極性、隊伍的穩定和企業的良好氛圍的形成。
二、實施病弱職工安置的主要做法
(一)定崗定編,公開職工安置方案
改變長途列車套乘短途列車的生產組織方式,設立短途列車乘務班組;取消列車終到班組看車,成立專職看車班組,以此增設了部分勞動強度相對較低的工作崗位。同時,核定新增班組崗位定員,在全段公布新增崗位及人員定編,為職工填報崗位安置志愿提供參考和依據,并杜絕了超編制安置的問題。
(二)自主報名,充分尊重職工意愿
職工根據安置方案中提供的崗位,結合個人意愿,填報崗位安置志愿。每名職工均可填報三個崗位志愿,首次報名完成后,對職工志愿填報情況進行公示,讓職工清楚所報崗位人員需求和實際報名情況,引導職工合理填報第二輪志愿。
(三)自費體檢,檢查報告客觀獨立
由職工提報檢查項目,并到段指定資質的醫療機構,自費進行體檢。由院方出具的體檢報告獨立于職工和單位,有效保障了檢查結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杜絕了職工偽造檢查報告的問題。
(四)綜合評定,合理安置職工崗位
根據職工體檢情況和崗位工作實際,聘請醫學專家對職工病弱情況進行排序和綜合評定,制定職工安置方案,確保重病職工優先安置,職工身體狀況達到崗位需求。
(五)積極創崗,不斷開拓安置途徑
在增設短途列車乘務崗位、地勤專職看車崗位的基礎上,根據生產實際的變化,申請開設火車票代售點、建立客整所看車職工食堂、組建列車電臺充電室,積極為病弱職工安置創立崗位,并結合崗位技能需求,組織病弱職工進行公開競聘,杜絕人為操作,確保安置工作公平公正。針對巖峰水泥廠職工劃歸我段管理后,結合職工實際和生產任務需求,成立乘務包寄存中心和客運職工備班室,創造性的安置了病弱職工,順利完成了巖峰水泥廠人員劃轉過渡,進一步強化了一線職工后勤保障。
(六)健全機構,規范長休人員管理
組建成立勞動力調劑中心,制定《勞調中心病休人員管理辦法》,對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連續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人員,以及職工連續兩個月內累計休病假超過45天,不能上班的人員,納入勞調中心統一管理,并區別職工情況制定了勞調中心人員待遇,分別享受病假工資、最低工資及全額工資。
同時,組織對地勤相關崗位職工實施全解重聘,對長期息工的非生產人員進行集中清理,因身體原因確實不能上車和參與生產的人員納入勞調中心管理,身體狀況較好的人員重返列車乘務崗位。
(七)梯次安置,實行人員動態管理
建立病弱職工數據庫,定期更新補充人員信息。生產任務增加產生空余崗位時,根據職工病情程度排序,依次進行崗位安置。同時,已安置人員和納入勞調中心管理的職工,可視身體狀況好轉實際,返回乘務崗位。
(八)公開透明,全程接受職工監督
段紀檢監察部門對病弱職工安置全程監督,安置小組及時編況通報,在段網、廠務公開欄和段刊進行公示,方便職工進行監督,確保安置工作的公開、透明。
三、取得的工作效果
(一)實現了人力資源的最優配置
從短途列車到地勤服務的梯次安置,充分考慮了崗位要求、職工的身體狀況和專業技能,確保安置人員人盡其才,勝任工作任務。同時,對地勤崗位的勞動組織改革,安排年富力強的職工重返乘務一線,有效釋放了勞動力,緩解了一線乘務隊伍缺員的問題。
(二)保障了安全穩定的生產局面
將病弱職工安置到勞動強度相對較低的崗位以及非生產性崗位,減少和消除了潛在的安全風險,解決了職工身體素質與崗位需求的矛盾,避免了因職工身體問題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同時,加大對安置后的職工關心關愛,讓為企業發展貢獻了力量的職工感受到企業的關懷和溫暖。
(三)促進了廠務管理的公開透明
通過安置實施前,提前公開工作方案;實施中,動態公開進展情況;實施后,及時公開最終結果,使病弱職工安置工作始終處于職工的監督之下,有效消除了職工的懷疑心理,增強了管理工作的透明性。
(四)形成了風正氣順的良好氛圍
職工安置范文2
北京市勞動局:
五月二十三日(63)勞計字第15號關于汞中毒工人的處理和安置的意見請示函悉。經我們與有關部門研究后,現答復如下:
根據衛生部對于治療汞中毒所掌握的情況看來,患此種職業病的職工在沒有達到中毒晚期的時候,經過治療,一般是可以治愈恢復工作的。對于病情嚴重已達中毒晚期的也比較易于確定殘廢,與矽肺病有明顯的不同,故不宜參照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二月九日批轉勞動部等五個部門《關于防止矽塵危害工作會議的報告》的第(三)項規定辦理。同時,目前列入職業病名單的共有十四種職業病,從實際情況看來,也不可能為每種職業病都單獨規定一種待遇。因此,我們意見對于患汞中毒的職工,在停工治療以及醫療終結確定為殘廢或者治療無效死亡時,均應按照勞動保險條例有關因工待遇的規定處理。
職工安置范文3
省體改委、勞動廳、總工會、社會保險公司《關于解決出售、解散、破產國有企業在職職工安置和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解決出售、解散、破產國有企業在職職工安置和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的意見省政府:
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促進企業經營機制轉換,盡快把企業推向市場,保障出售、解散、破產的國有企業職工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安定,現就解決出售、解散、破產的國有企業在職職工安置和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解決出售、解散、破產國有企業在職職工安置和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問題,應本著“集體自救、系統內調、自謀職業、市場就業”相結合的原則,從實際出發,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二、鼓勵出售、解散、破產國有企業的職工自愿組織就業、自謀職業和從事第三產業。由同級勞動部門審查確認,稅務部門核準后,給予二年免征、三年減半征收所得稅;工商部門優先辦理營業執照、安排攤位;符合產業政策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應按照貸款原則給予貸款支持。
三、國有企業出售、解散、破產時,企業主管部門、勞動部門與所屬企業應協商制定職工(包括離休人員)安置方案。首先在本系統內調劑安置,需要跨地區、跨系統調劑的,由勞動、人事部門協助解決。確實安置不了的,無論原企業是否參加待業保險,均由社會保險公司按待業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待業保險。
四、出售國有企業的職工(包括離退休人員)原則上由買方全部接收。在企業公開出售的過程中,應把買方接納職工作為出售企業的條件。
五、出售、解散、破產國有企業的待業職工,在新建、擴建企業招工時,勞務市場應優先推薦,企業應優先予以招收。
六、出售、破產的國有企業中,非因工病休六個月以上的職工,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本人無自救能力,又無法安排其重新就業的,可由企業主管部門負責介紹到當地民政部門領取定期社會救濟金。
七、出售、破產的國有企業中,因工傷長期休息的職工,經勞動鑒證委員會確認,按工傷保險規定享受有關待遇。
八、對出售、解散、破產國有企業的特困職工,企業主客部門和勞動部門應優先安排其重新就業,并鼓勵其自謀職業;資金有困難的,可從待業保險基金的生產自救費中借貸一定數額進行扶持;稅務、工商、城建等部門應給予減免稅、費的優惠政策。
九、出售、破產國有企業的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得到安置的,到接收單位后,經本人申請,企業同意,可辦理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手續;沒有得到安置的,按待業保險有關規定享受待業保險后仍未就業的,由社會保險公司按養老保險金發放標準發給生活費,達到退休年齡時再辦理正式退休手續。
十、國有企業出售、破產后,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可從出售企業所得收入和破產企業資產清算中,提取一定數額的資金交給社會保險公司,作為職工待業保險金和離、退休人員退休養老金的補充。
十一、國有企業出售、破產后,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可從出售企業所得收入和破產企業資產清算中,根據企業離、退休人員退休時的工資總額,按國家規定的在職職工醫療費用提取比例(計算到省當年統計的平均壽命止)一次性提取原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交由社會保險公司支付,不足部分由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公司共同研究解決。
十二、利用解散國有企業的技術、設備、人員組建新企業,安置原企業職工的,原企業還貸無能力的,銀行可給予“停息掛貸”的優惠政策;對新企業,稅務、工商部門給予減免稅、費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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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1.人員情況:截止年12月底,本公司共有職工18名,其中:退休職工2名,在職職工16人,其中:固定職工5人,合同制職工11人。
2.資產情況:西華南路店面二間,建筑面積約54.63㎡。
二、改制范圍、形式
縣城建局原下屬企業實行“職工置換身份”改革,在冊職工均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置換身份。經濟補償根據石黨辦字號和石府發號文件精神,資金由縣城建公司支付。改制后,企業關閉撤銷,注銷營業執照,其在職人員檔案全部移至縣就業局代管進入勞務市場,退休人員檔案移入社區管理。
三、職工安置辦法及補償標準
(一)安置對象
年12月31日前在編在冊的并經縣人保部門認定的企業正式職工、離退休人員、遺屬補助對象。
(二)工齡界定
1.截止時間為年12月31日。
2.工齡界定及計算以縣人保部門確定為準。
(三)補償標準
在職職工一次性置換身份,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并一次性發放安置補償金,固定工為600元/工齡年。合同工為400元/工齡年。
(四)養老保險費
在職職工養老保險繳納至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養老保險費繳納至退休之日。
(五)失業保險繳納至年6月30日。
(六)醫療保險。退休人員預交10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職人員按改制后人員身份自行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四、改制補償費用
(一)經濟補償167800.00元。
(二)養老保險332259.40元。
(三)失業保險21888.00元。
(四)退休人員醫療保險45142.00元。
(五)欠發個人工資49733.30元。
(六)檔案保管費768.00元。
(七)社會化服務管理費1200.00元。
(八)縣內個人債務26000.00元。
(九)資產評估費6500.00元。
(十)改制經費20000.00元(含改制期間企業參與改制人員工資、打印費、辦公費等)。
以上合計:671290.7元。
五、相關要求
1.職工置換身份獲得一次性安置補償金后,同時與企業簽訂《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正式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系,其在職人員檔案移至縣就業局代管進入勞務市場,退休人員檔案移至縣社保局代管。
2.安置補償對象拖欠企業(單位)各項帳款的,一律實行先扣后補。占有企業實物資產的,一律予以退還或折價退還。對所欠款額超過安置補償費的,責令其限期歸還,在限期內仍不交清者,依法予以追究。
3.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企業(單位)所欠職工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遺屬補助、工齡補償等費均按有關規定支付給相關部門及個人。
4.個人負擔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在補償安置費中扣繳,若安置補償費不足扣繳,職工必須在4月30日前繳清,否則財政不予配套單位負擔部分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在職人員墊繳的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由縣社保局負責退回。
5.企業所有職工本人(或委托親屬)應在4月30日前到單位辦理置換身份手續。如不愿意置換身份而拒絕簽訂“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的職工,緩發工齡補償等費,其個人資料由主管部門代為保管兩年,兩年內不來領取的,則由主管部門作無主檔案處理。
6.組織機構
成立縣城建局下屬企業單位改制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職工安置范文5
××縣綜治辦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進一步加強××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以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有效落實,有效的維護××*縣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并將緊緊圍繞全縣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目標,以平安墾利建設為載體,大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深入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廣泛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全面推動××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確保人民群眾的安全感進一步增強,社會大局更加和諧穩定。按照總的任務要求,在2010年我們將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深入開展各領域、各層面的平安創建活動
1、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各級綜治組織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黨的十七大精神,切實用以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健康發展。
2、深入開展基層平安創建。以開展“爭創平安建設模范基層單位(村居)、爭做優秀基層綜治辦主任”活動為載體,推動平安鄉鎮、平安村居、平安學校、平安企業、平安家庭等創建活動深入開展,努力促進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各項措施在城鄉基層單位的落實。
3、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緊緊抓住強化基層組織建設、落實綜治機構規范化建設、解決農村突出的治安問題、健全完善農村治安防控機制、預防和化解農村社會矛盾、妥善處置、集中抓好治安后進村集中整治、豐富和發展農村平安創建內容等重點,推動農村平安建設深入開展。
4、深入開展平安行業建設。重點抓好煙草、電力、油區、衛生、學校、交通、建設等重點行業的平安建設,認真總結成功經驗,適時召開現場會和經驗交流會,不斷把平安行業建設引向深入。
5、深入開展平安企業建設。各有關部門和行業主管機關,要堅持服務與管理并重,指導與協調并行,切實抓好企業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的平安創建活動,努力把綜治工作和平安建設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企業。
6、深入開展平安小區建設。以開展“星級平安社區”創建為載體,以屬地管理為依托,理順各類小區的管理權限和責任部門,牽頭抓好小區平安建設,推動社區創安工作不斷升級。
二、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犯罪活動
1、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切實做好各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嚴格落實各項打擊、防控措施,確保我縣不出現影響穩定的任何問題。
2、加強“嚴打”整治工作機制建設。健全完善社會治安形勢分析評估機制,及時準確地分析評估社會治安穩定形勢,動員全縣各級各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3、依法打擊各類犯罪活動。緊抓“打黑除惡”不放松,嚴厲打擊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嚴重暴力犯罪、街頭犯罪、“兩搶一盜”等多發財犯罪和各類“痞霸”。加大打擊經濟領域違法犯罪和整頓經濟秩序工作的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經濟詐騙、傳銷等破壞經濟秩序違法犯罪行為。
4、深入排查整治治安混亂部位和突出治安問題。認真落實定期排查制度,對治安混亂區域、部位實行集中施治。適時組織開展道路交通、鐵路沿線、油區、煙草、“三電”、建筑市場、學校、醫院及企業周邊、“黃賭毒”等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加大邊界地區的綜合整治力度,努力維護邊界和諧穩定。
三、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
1、進一步健全完善源頭預防機制、預警預測機制、風險評估機制。加強縣、鄉、村三級調解組織和調解隊伍建設,建立行業管理部門行政調解組織,構建以人民調解為基礎本文來源:文秘范文、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銜接配合的多元聯動工作格局。
2、注重整合基層綜治力量,對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實行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限期辦理,切實增強調解實效。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和矛盾糾紛信息員的作用,及時發現矛盾糾紛苗頭,及早介入、控制和解決。
3、高度重視和認真解決土地征用、城建拆遷、環境保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涉法涉訴等領域內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糾紛。
4、完善工作責任制,深入開展縣、鄉兩級和基層單位創“三無”(無越級集體上訪、無異常上訪、無積案)活動,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不斷深化“五長”聯合接訪制度,切實解決涉法涉訴上訪問題。
5、依法妥善處理。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增強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堅持“三個慎用”的原則,依法妥善處置,努力把的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6、適應新形勢發展需要,不斷創新工作思路,積極探索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新機制、新方法、新措施,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各類矛盾的發生。
四、切實加強治安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
1、建立專群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點線面結合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切實做到管理到位、防范嚴密。
2、切實加強城區治安防范工作。強力推進路面、社區、重點要害部位、單位內部“四大防控體系”建設。抓好居民區技防設施配套改造和標準化建設,并積極創新機制,整合社區民警、物業公司、社區居委會三方面的力量,共同維護社區平安;加強重點要害部位、公共復雜場所巡邏守護力量和技防設施建設,確保絕對安全;抓好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的人防落實、物防配套和技防達標,增強單位內部安全防范能力。
3、毫不放松地抓好農村治安防范工作。積極推進農村警務室建設,注重調動和發揮群防群治組織的作用,把防范工作做到千家萬戶,維護農村治安安定。把人防作為防范之本,加大巡邏守護力度,做到“防范到戶,責任到人”。在試點的基礎上,積極推行農村治安保險工作。
4、認真做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認真做好社會閑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外出務工人員留守在家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員的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和救助服務工作,加大對《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傳貫徹力度。健全學校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選聘管理制度。加強對互聯網的管理,依法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進行的犯罪活動,堅持查處“黑網吧”等違規經營的互聯網站和經營場所。積極開展爭創“青少年零犯罪村居(社區)”活動,努力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
5、加強和改進刑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各級幫教安置組織,形成幫教安置工作網絡。加強對監外執行罪犯的管理,防止脫管漏管。積極推進社區矯正工作。注重做好刑釋解教人員釋放、解教時的銜接工作,防止漏管、失控,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6、加大消防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對槍支彈藥和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發生重大涉槍、涉爆、涉毒等案件。
五、加強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管理
1、加強縣、鄉鎮(社區)、村居綜合管理機構建設。組建縣出租房屋與流動人口綜合管理辦公室、鄉鎮(社區、辦事處)出租房屋與流動人口綜合管理所,建立社區(村居)出租房屋與流動人口綜合管理站,健全協管員隊伍。健全配套規范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逐步把出租房屋、暫住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納入規范化軌道。
2、開展專項整治活動。按照行政區劃,以鄉鎮(社區)、村居為單位,對轄區內所有流動人口居住、留身的場所進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普查登記,準確掌握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的基本情況,對采集的信息認真分析研究,從中掌握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的治安狀況,發揮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信息在維護治安和社會管理中的作用。
3、推進綜合管理工作人本化。依法保護外來人員的合法權益,積極解決外來人員在工作、生活、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困難。制定有關服務流動人口的政策措施,確保流動人口的服務工作落到實處。積極配合計生部門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落實聯席會議制度。
4、加強出租房屋與流動人口綜合管理工作調研,對一段時期內的出租房屋與流動人口動態信息及時作出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當好參謀助手。
六、大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
1、加強鄉鎮(辦事處、社區)綜治辦建設,配備好鄉鎮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和專職工作人員,切實改善基層綜治辦辦公條件,辦公設施要適應現代化需要,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強村居綜治工作規范化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農村村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暫行規定》,調整配備好村級綜治辦主任,規范機構設置,明確職責任務,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范隊伍管理,落實保障措施,將綜治各項措施在農村落實到位。
3、適應新形勢的需要,積極探索群防群治隊伍建設的新模式、新途徑,不斷增強群防群治組織的生機和活力。在繼續堅持“社會化、市場化、職業化、規范化”方向的同時,積極探索群防群治隊伍“企業化”管理的新路子。
4、推行村級事務契約化管理模式。適時召開全縣推行村務契約化管理工作現場會,推廣墾利鎮大河村等村的試點工作經驗,將村級事務納入“民主化、法制化”管理軌道。
5、加強綜治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年內,縣鄉綜治辦都要舉辦綜治干部培訓班,把鄉鎮、村居綜治干部普遍培訓一遍,并形成制度,提高綜治干部的政治、業務素質。
七、大力加強宣傳和信息調研工作
1、深入開展綜治暨平安墾利建設信息調研活動。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指導面上工作的開展。
2、大力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宣傳活動。組織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和“走進基層、走進平安”宣傳教育活動,利用媒體、廣告牌、宣傳車、標語口號、文藝演出等豐富多彩的形式,讓平安意識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3、積極推進綜治暨平安建設工作創新,立足單位實際,突出重點和特色,研究確定1-2個綜治“亮點”工作,努力培植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國叫得響的先進經驗,帶動綜治暨平安建設工作整體上水平。
4、組織綜治好新聞評選活動。開展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好新聞評選,并做好省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好新聞評選活動的稿件征集和推薦工()作,鼓勵廣大新聞工作者積極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職工安置范文6
依法全面推進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工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xxx
(20__年6月6日)同志們:
20__年12月,xx市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工作正式開始實施。兩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上級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過殘聯和地稅部門努力,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全市安置殘疾人就業近880人,收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800多萬元。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對各位地稅和殘聯從事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工作的同志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下面我就如何進一步做好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工作談幾點意見:
一、從保障人權、維護社會穩定與促進經濟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的重要意義
自有人類,就有殘疾人。殘疾,是人類發展進程中不可避免付出的一種社會代價。從一定層面上講,殘疾人的付出為推動社會進步和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殘疾人是特殊而困難的群體,國家和社會應對殘疾人給予保護和扶助。給殘疾人這個社會弱勢群體特殊的扶持和幫助,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
同志指出:“殘疾人事業是崇高的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薄皻埣踩?,有人的尊嚴和權利,有參與社會生活的愿望和能力,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一支重要力量”。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工作的實施,使越來越多的殘疾人走進了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有的邁進了教育、科技、衛生等機構技術含量較高的崗位,與健全人一起工作,共同為社會做出貢獻。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實踐,提高了社會對殘疾人和殘疾人事業的認識,改變了殘疾人不能就業或只能在福利企業就業的觀念,增強了用人單位的法制意識和各社會責任,殘疾人擇業的范圍日益擴大,就業層次逐步提高。按比例就業工作不僅直接安置并穩定了大量的殘疾人就業,而且為整個殘疾人就業工作帶來了生機與活力。
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殘疾人就業工作,先后制定并實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有力地推動了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的開展。我國《憲法》第二章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薄稓埣踩吮U戏ā返谌畻l規定:“國家推動各單位吸收殘疾人就業,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做好組織、指導工作。機關、團體、企事業組織、城鄉經濟組織,應當按一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其選擇適當的工種和崗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具體比例?!薄秳趧臃ā返谑臈l規定:“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退出現役的軍人的就業,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薄端拇ㄊ 粗腥A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實施辦法》、《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辦法》、《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實施意見》都規定了“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它經濟組織,應按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1.5%的比例安置有一定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安置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勞動就業保障金?!薄秞x市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辦法》、《xx市按比例安置城鎮殘疾人就業實施意見》等規范性文件,對我市殘疾人就業作了更詳細的規定,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的重視與關懷。
二、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切實做好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工作
我們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認真履行好職責,切實做好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工作。
(一)進一步抓好基礎工作,開展職業培訓,提高殘疾人素質
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提高殘疾人職業技能和生產技術,是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基礎性工作,是實現殘疾人就業的重要條件。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重視殘疾人的職業培訓工作,將殘疾人的職業培訓納入整體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計劃,加強領導,大力支持,努力提高培訓質量。
政府各有關部門所辦的職業培訓機構,應將殘疾人納入培訓計劃隨班培訓,可根據市場需要和殘疾人的具體情況單獨開設培訓班;殘疾人職業培訓機構應具備特殊的培訓和條件,為在普通培訓機構中難以接受培訓的殘疾人提供培訓;其它培訓機構也應接收殘疾人參加培訓。
政府各部門及企事業組織和社會團體,要切實抓好本部門、本系統、本單位的在崗與轉崗殘疾職工的職業培訓,并為其在培訓期間的學習、生活提供保障。農村殘疾人可以以鄉(鎮)為單位,開展適合農村殘疾人就業的職業培訓活動。
(二)千方百計安置殘疾人就業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作為殘疾人就業的工作重點,切實加強領導,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根據《xx市按比例安置城鎮殘疾人就業實施意見》的規定:xx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外地駐攀機構、企業(含外商、港澳臺商的合資、合作、獨資、私營企業)以及城鄉集體、民營經濟組織、個體 工商戶,都要按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
各單位應優先安置本單位殘疾人就業。對有一定特長的殘疾人,每年畢業回xx市的大、中專學生,要想盡一切辦法進行安置,并選擇適合的工作崗位。殘疾人被錄用后,用人單位必須與殘疾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錄用手續,支付合理的勞動報酬,不得虐待和岐視殘疾人。
(三)依法收取殘疾人勞動就業保障金
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是以安置殘疾人就業為主,收取保障金為輔。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作為一種經濟手段,一方面用來調整社會各單位的吸收殘疾人就業的行為,同時,也為開展殘疾人工作提供了物質條件。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政府性基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金。未達到安置殘疾人就業比例的單位,必須按年度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市財政局、市地稅局要依法收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收繳實行分級管理的原則,中央、省、市所屬單位由市殘疾人服務中心收取,縣(區)所屬單位由縣(區)殘疾人服務機構收取。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收取辦法是:財政撥款單位的殘疾就業保障金由財政部門代扣。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地稅局代收。
收到保障金后,一定要按照國家、省上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和使用,用這些錢多為殘疾人辦實事,要取之于社會,用之于殘疾人。要對社會、對殘疾人有一個負責的、明白的交待。
三、幾點要求
(一)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各級殘聯要把殘疾人勞動就業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編印成冊,分發到各單位,對按比例就業工作一時難以理解甚至有抵觸情緒的部門或領導,多上門宣傳講解有關法規、政策、做耐心細致的工作,我相信,我們各單位的領導都會大力支持的。
新聞單位要廣泛宣傳殘疾人保障法,宣傳殘疾人事業和我市殘疾人現狀,困難和問題,把殘疾人這個弱勢群體的疾苦向全社會講明白,把按比例安置殘疾人的方針、政策、目的、意義公諸于眾,讓大家都來改善殘疾人就業狀況,形成一個扶殘助殘的良好社會氛圍。各級殘聯要把殘疾人勞動就業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編印成冊,分發到各單位,對按比例就業工作一時難以理解甚至有抵觸情緒的部門或領導,多上門宣傳講解有關法規、政策、做耐心細致的工作,我相信,我們各單位的領導都會大力支持的。
(二)進一步健全、完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為殘疾人就業服務工作提供硬件依托。
各級殘聯要學習先進地方的經驗,采取最有效的措施,把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工作做得更好。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是為殘疾人就業提供服務的專門機構,是勞動就業服務體系的組成部門,在同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市、縣(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重視和支持殘疾人就業服務,按照殘疾人就業“十五”計劃綱要的要求,結合殘疾人就業工作,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建設,為殘疾人勞動就業的開展提供必要物質條件。
(三)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切實將殘疾人勞動就業納入政府計劃,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