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發展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民營企業發展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民營企業發展

民營企業發展范文1

民營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憲法對其地位的確定和所提供的保護力度。2004年3月14日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從根本上消除了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法律障礙,為民營企業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憲法保護。主要體現在:一是對私有財產實行“國民待遇”。過去我國憲法規定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而對私有財產,僅僅保護其中一部分的所有權和繼承權,不包括使用權、受益權和排他權等,導致了公私財產權主體地位不平等。民營企業唐山宏文集團,參與秦皇島北山電廠3號機組改制時,控股66.67%,不但沒能分到一分錢紅利.而且完全被排斥在管理機構之外,就是這種憲法地位不平等的體現。在私有財產權獲得憲法保障后,民營企業將獲得“國民待遇”。企業成本和風險會大大降低,對財產權救濟的選擇思路,也會由尋求“權力救濟”轉向尋求“憲法和法律的救濟”。

二是擴大了私有財產的保護范圍,即保護所有合法的私有財產。這次憲法修正案對公民私有財產形態不再一一列舉,而采用概括的方式,“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新提法比過去更簡單、更抽象,彈性范圍也更大了。第一,進一步明確了國家對全體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都給予保護,保護的范圍既包括生活資料。也包括生產資料。傳統理論認為。生產資料只能由國家所有。而生活資料則允許私人擁有。這種分類在當今社會行不通。比如。一輛自行車.如果騎著上下班無疑屬于生活資料。但要用自行車馱著一些商品到市場上去賣。那么這時候自行車應該算生產資料還是生活資料?1982年憲法已開始有意識地模糊生產資料與生活資料之間的界限,采用了“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的說法,這種界限上的模糊,為擴大私有財產保護的范圍提供了可能性。第二,用“財產權”代替“所有權”,在權利含義上更加準確、全面。財產權是相對于人身權而言的,是指民事主體所享有的具有一定物質內容并直接體現為經濟利益的權利,包括物權、債權、知識產權。其中,物權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動產或動產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財產所有權是指財產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顯然財產權和所有權的內涵和外延有明顯的區別。在知識經濟和信息時代,“所有權”的內涵無法包括所有權以外的其他物權、債權和知識產權。這次憲法修正案對私有財產保護范圍的擴大無疑是適應我國新經濟時代的要求,民營企業的合法財產保護問題將會化解。但也有人認為,國家保護“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會給人一種聯想,我國將來是否會對擁有非法私產的個人展開“秋后算賬”?原罪“大赦令”是否抵觸國家刑法?赦免民企原罪是否政府越權?民營企業家的財富積累僅僅是改革開放以來20多年的事,大批的富翁利用我國在經濟轉型期間制度不健全的空隙撈到了“第一桶金”,“原罪”問題是懸在民營企業主頭上的一柄利劍。

三是承諾保護財產不被沒收、不受非法侵占。我國憲法修正案中規定了“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這一條,對公民財產保護是一個完整的體系,財產權受到侵害或受到損失時,經濟上的補償是實施保護的一個重要方面。如果沒有補償,對財產的保護就不完整了。過去我國憲法中規定了國家賠償問題,1994年通過了《國家賠償法》,但憲法未規定補償問題,也未制定《國家補償法》,如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的補償問題都未作統一的法律規定。由于對補償問題未作規定。所以各地做法不一致.造成圍繞補償問題發生的糾紛非常多,特別是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多少。這樣看來。補償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制度。它對保障公民權利、維持社會穩定都是不可缺少的。這次修正案把國家補償問題提高到憲法的高度加以保障.無疑是給民營企業家吃下了一顆“定心丸”。下一步我國就要制定一部統一的《國家補償法》,在補償中體現公平、公正、合理。

在保護私有財產問題上,要正確處理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的關系。當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個人財產時,個人應當服從公共利益需要.任何私有財產都負有公共義務。但同時也不能假公共利益之名損害個人利益,對私有財產應依法征收或征用.堅決杜絕行政違法行為發生。當然,保護私有財產不僅涉及憲法的修改、民法和商法的調整,而且涉及經濟法、行政法和刑法等法律的完善問題。

過去.非公有制經濟在市場準人、投融資、稅收、土地使用和對外貿易等方面都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考慮到這些因素,本次修正案改為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這對民營企業的發展將會帶來巨大的促進作用。在政策上要消除對民營企業的各種歧視性規定,在市場準人、投融資、稅收、土地使用和對外貿易等方面給予同國有企業同等的待遇。由于目前許多民營經濟的龍頭企業存在歷史較長,積累了大量的不規范因素。這既有管理部門默許的成分,也有企業擅自違規操作的情況,有的還屬于各種法規、部門規章之間的沖突而形成的特定狀況。有關部門應從國家統一的高度,出臺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對重大歷史問題的處理指導意見。對于擬上市公司.要簡化、減少、合并不必要的行政審批環節;避免發生企業在各部門之間來回申報的情況。此外.還要正確處理存量資產與企業發展壯大后的新增社會效益之間的關系。如果能舍小利顧大益,政府部門應允許企業減免或延遲分期繳納相關費用。只有企業發展壯大了,各方面的利益才能夠得到長遠的保證。民營企業通過上市可轉換經營機制、提高企業競爭力.而不少民企不愿上市則反映了我國法律法規尚不健全。企業在不上市情況下運作的不規范,顯然不利于民營企業“第二次體制的轉變”。因此,為落實憲法關于“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則,國務院頒布了《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即“非公36條”,在市場準人、財政金融支持、社會服務、職工權益、強化企業素質、政府改進職能、加強經濟指導和政策協調七個方面規范界定了非公有制經濟的活動空間和政策優惠,堪稱民營經濟發展進入新階段的標志。但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僅靠政策的支持是不夠的,必須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尤其是財務、稅收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的銜接、統一,并在全社會范圍內形成一種民營企業自覺規范運營的良好氛圍。

在倡導建立法治國家、誠信政府的今天,國家公權力特別是行政權力的行使必須嚴格遵循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不得有任何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必須嚴格依法行政、依憲治國,確保憲法的權威性,保證法律和政令的暢通,對于假借服務之名任意干涉和妨礙民營企業經營的任何行政違法、違規行為和越權行為必須依法追究。

政府對民營中小企業的扶持和保護可從三方面著手:第一.給予融資方面的擔保支持。主要是在信貸方面為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提供貸款擔保。第二,通過嚴格執法改善民營中小企業的經營環境。主要是減少行業進入壁壘,建立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第三,構筑和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針對當前中小企業技術開發能力弱、人才缺乏等矛盾,依靠政府力量.強化中介服務等社會化服務功能。如為企業提供信息咨詢服務:為企業與科研機構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協作提供中介服務;為企業提供人員培訓、企業診斷和經營指導服務等。

民營企業發展范文2

一、畢節地區民營經濟情況分析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一五”以來,畢節地區大力實施“六個計劃”,有力推動了民營經濟快速發展?!笆晃濉逼陂g,全區民營經濟生產總值從90.6億元增加到237億元,年均增幅24.3%,2010年提供財政收入37億元,占全區財政收入的29%,年均增長32.6%。2010年全區民營經濟占GDP的38.9%比重高于全省相同比例的3.9個百分點。然而,與沿海發達地區和省內發展較快地區相比,畢節地區民營經濟仍存在整體水平不高、發展速度不快、經濟貢獻率偏低、市場競爭不強等問題。一是主體少、規模小。2010年底,全區注冊民營企業總數僅為7672戶,注冊資金214.7億元,所注冊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僅為75163戶和4642戶,尚無一家民營集團公司和上市企業。二是結構不合理、貢獻率低。全區個體私營商業、餐飲等行業占比較大,而工業、農業比重極少,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僅占全區民營企業總數的7.49%,科技型、上檔次的大型民營企業幾乎為零。2010年股份制、私營企業實現稅收8.33億元,僅占全區稅收總額的25.64%。三是融資渠道單一、間接融資少。融資渠道比較狹窄,銀行授信仍是其最主要的融資方式,2011年9月末,全區民營企業貸款余額僅為27.24億元,占全區各項貸款余額的7.9%,獲得貸款的企業僅占企業總數的12.34%。2011年,畢節地委行署就民營經濟的發展問題,按照貴州省委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指導意見,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意見,提出圍繞“三年倍增、五年跨越”的目標,“十二五”期間民營經濟增加值年均增長32%以上,新增就業3.4萬人以上,民營經濟增加值占GDP的50%以上。金融業如何抓住機遇支持民營經濟發展,依靠民營經濟帶動全區經濟增長,以此推動銀行業自身的發展,是目前面臨的一項課題。

二、民營企業發展與金融支持之間矛盾性問題

(一)內部原因制約了金融支持力度從畢節地區民營企業的整體情況來看,起點低,規模小,實力不強,自身素質不高,短期化經營行為較為凸出。

1.絕大多數民營企業自身條件不足,以粗加工、低附加值的產品為主,勞動密集型行業多,生產經營的產品市場競爭力不強。民營企業幾乎是家族式經營管理模式,缺乏現代公司企業經營意識,經營發展機制弱化,高、精、尖的企業和國內知名品牌企業為零,特別是鄉鎮民營企業發展大部分限于代加工和傳統產業,易受市場、政策等因素影響。

2.民營企業普遍缺乏比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財務制度不全。多數企業未建立帳簿、報表,不從事經營成本核算、效益分析,沒有形成規范的、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甚至部分民營企業為故意“逃避稅”,使用“兩本賬”,財務報告隨意性大、真實性差、運作透明度不高。

3.由于民營企業的發展歷史還比較短,許多民營企業的經營者缺乏經營現代企業的知識,對銀行融資方式缺乏了解,盲目追求規模擴張,有的用流動資金貸款來擴大固定資產規模,造成不能按期償還貸款,短期貸款長期占用的做法影響了銀行對企業進一步支持的積極性。

(二)社會及政策因素導致金融支持弱化

1.擔保機制不健全。一是民營企業獲得貸款擔保方式單一,多以房產、設備等不動產抵押為主,信用擔保尤其是第三方擔保較少。2011年9月末轄內通過擔保機構為民營企業擔保貸款余額僅為3.6億元,且多數為區外擔保機構提供擔保。二是擔保公司在辦理擔保過程中擔保費用較高、手續繁瑣,擔保費用多數為2~3%,最高擔保費高達5%,此外還要經工商、評估、公證等部門收費辦理。三是擔保公司規模小,難以滿足業務需求。目前畢節地區雖成立了14家擔保公司,但注冊資金僅為5.05億元,擔保放大比例多數為5倍,2011年9月末轄內擔保機構為民營企業提供擔保貸款余額為1.6億元,僅占貸款總額的6%。三是擔保補償機制不健全,缺乏對擔保機構補貼、稅收減免等較為完備的風險補償機制。四是國有商業銀行對擔保機構缺乏認同。由于擔保機構規模小,尚未達到國有商業銀行門檻要求,導致全區目前尚無一家擔保機構與國有商業銀行合作記錄。

2.銀企信息不對稱。一方面,銀行對借款企業的信用狀況、還貸能力以及經營管理水平不了解,企業的有關信息散布在各個金融機構和政府各職能部門,銀行難以全面收集信息,很難確定企業真實的經營狀況、資金實力和盈利能力,貸前調查成本較高;另一方面,企業不熟悉國家的金融政策、銀行的信貸政策和信貸產品,難以創造符合信貸的條件,一些擁有償債能力的企業,實質條件已具備,形式條件仍不具備,房產證、土地證等產權證不齊全等,造成“貸款難、難貸款”的尷尬局面。

3.地方政府政策目標與信貸政策目標相悖,信貸政策缺乏差異化區別性對待政策。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慮,往往行政干預銀行內部動作,促成金融機構加大對某個行業或產業信貸投放,影響金融機構與民營企業之間的正常有效合作,不利于銀行市場化運作和風險控制。與此同時,信貸政策“一刀切”模式忽略了我國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客觀實際,欠發達地區由于金融資源占有較少,資金聚集能力較弱,信貸總量單一調控將導致銀行在信貸資金配給上優先選擇大型項目和優質企業,民營企業資金需求難以得到滿足,甚至陷入資金短缺惡性循環。

(三)金融服務缺陷導致民營企業金融資源的稀缺金融服務的缺陷集中體現信貸投放的市場導向機制致使銀行資金過分向大型企業集中,民營企業金融資源的稀缺。

1.信貸主體缺位與資金需求剛性增長不相適應。在民營企業迅速擴張,資金需求量日趨增大的同時,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一般向大企業、大項目集中,農業發展銀行逐漸退出民營企業發展市場。在此情況下,民營企業的信貸需求大都寄希望于農村信用社及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而農村信用社近年來受市場定位等因素影響,更傾向于組建大項目社團貸款,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作用明顯弱化。村鎮銀行受自有資金制約,支持民營企業作用較弱。小額貸款公司雖以其靈活、方便、快捷的貸款模式解決了部分民營企業資金需求,但由于“只貸不存”,自有資金趨緊,利率定價偏高。國有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業發展銀行“有力無心”與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有心無力”,使得縣域金融對民營企業總體信貸投入明顯不足,信貸投放規模與其在經濟總量中的比重不對稱。

2.現行信貸管理體制與民營企業融資特點不相適應。一是國有商業銀行普遍實行高度集中的貸款管理模式,全面上收基層行的信貸權限。縣支行除小額抵押貸款及消費貸款外,其他貸款必須實行單筆報批,這種嚴格的權限分配,不僅對縣級銀行的貸款發放形成了剛性制約,也無法滿足民營企業“急、頻、快”的資金需求特點。二是對具備了一定規模,發展前景較好,資產負債率等財務指標均符合要求的民營企業,各金融機構爭相放貸,較易獲得銀行貸款。而大多是剛剛處于起步階段的企業,具有強烈的信貸資金需求,但因其發展前景的不確定性和高收益與高風險并存的狀況,即使符合貸款條件,也難以獲得貸款支持。

3.商業銀行信貸管理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不對稱。目前商業銀行普遍強化信貸管理制度,信貸決策權集中,同時貸款審批、發放各個環節的責任相應強化,尤其是加強了對信貸人員的貸款風險約束,對信貸責任人實行終身追究制度,在強化風險責任約束的同時,卻沒有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對民營企業信貸投放項目準、效益大的沒有相應獎勵。這種普遍存在的貸款發放風險與收益不對稱的現象,極大地降低了基層行和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4.商業銀行融資成本與收益不對稱,信貸資金錯配問題制約了民營企業的金融滿足。由于中小民營企業的財務制度不健全,要核實民營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貸前成本高,貸后管理難。同時,中小民營企業一次性資金需求量小、頻率高,信貸管理成本大大高于大型國有企業和大項目貸款。這使得銀行寧愿選擇上存資金獲取穩定收益,而不愿選擇風險大收益低的中小企業貸款。

三、金融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固本強體,積極加強自身建設

1.不斷充實擴大自有資金。民營企業在實現利潤后應首先補充資本金,通過加強自身積累降低資產負債率,提高償債能力,努力創造獲得貸款的條件,減少金融機構貸款風險。

2.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財務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范財務管理,并按照銀行貸款的程序要求,及時、如實地提供財務各項報表和資料,使銀行全面準確地監控企業整體經營狀況。3.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合理確定投資方向,瞄準市場定位,減少盲目投資、低層次重復建設帶來的風險,通過加快改制、管理創新、技術改造和促進產品升級換代,積極打造結構完善、產權明晰、經營合法、市場競爭力強的新型企業主體,以增強對銀行放貸的吸引力。

(二)打造平臺,極力優化外部環境

1.嚴格執行行政審批簡化流程,積極發展民營企業直接融資,引導其發展現代特色產業。加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力度,嚴格執行好對民營企業稅費減免政策,降低民營企業信貸成本。同時,要選擇性地培育部分民營企業上市融資,發揮債券市場的融資功能,積極推進民營企業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中小企業集合債權等融資工具融資。要充分利用區域自然資源稟賦優勢,采取財政補貼、稅收減免等優惠措施,鼓勵民營企業發展區域性特色產業,以此帶動優勢特色產業規?;⑹袌龌l展。

2.建立民營企業激勵長效機制,搭建金融與民營企業信息溝通平臺。由地方地方政府牽頭,民營企業主管部門、工商、稅務、商業銀行等單位參與,一方面每兩年開展優秀民營企業評選活動,銀行對獲評企業推行信用貸款和貸款綠色通道,放大抵押擔保比例,更好發揮骨干企業的龍頭帶動作用。另一方面,應充分利用網絡資源,建立民營企業網站,搭建民營企業與銀行信息溝通平臺,提供民營企業產業發展、財務指標等相關信息,介紹民營企業投資項目和商業銀行信貸產品、信貸政策等內容,最大限度實現資源共享。

3.加快推進民營企業擔保體系建設,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在擔保體系建設上:一是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現有政府出資或參與出資的擔保公司,規范其經營行為,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推進擔保機構向集團化發展,壯大資金實力,達到大型商業銀行擔保條件要求。二是積極培育和發展民營企業互助型擔保機構。由財政出資為主,民營企業出資入會,專門為民營企業會員承擔貸款擔保。三是引進和推動商業性擔保機構的設立。地方政府出臺財稅政策鼓勵措施,積極引進國內發展較為規范的商業性擔保機構入駐,降低民營企業擔保成本。四是,積極組建轄區擔保機構行業協會,發揮其行業組織協調作用,將零散的擔保公司整合起來,形成合力,提高擔保貸款額度,實施聯合擔保、再擔保等業務,解決個別擔保機構因資金實力不足而難以跨越銀行門檻問題。在信貸政策滿足上,改革全國單一總量調控模式,將信貸總量向欠發達地區傾斜,營造良好的金融支持環境,促進欠發達地區民營企業做大做強。

(三)拓寬渠道,積極推進金融服務創新

1.…構建民營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努力增加對民營企業的支持。國有商業銀行應嚴格執行國家產業信貸政策,研究制定支持民營企業的信貸管理政策及措施;城市商業銀行要以支持民營企業為主,并逐步加大對民營經濟的支持份額;農村信用社在支持好“三農”的同時,加大對涉農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政策性銀行要在支持農村、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基礎上,適當降低評級信貸條件,充分利用其資金優勢,積極支持區域性特色產業民營企業。

民營企業發展范文3

關鍵詞:民營企業 發展 制約因素 途徑

一、民營企業在經濟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今天,發展民營企業對促進經濟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民營企業是適應市場經濟而產生的,它們是市場經濟的天然元素。截至2007年第3季度,中國登記注冊的民營企業538.7萬戶,比2006年底增長8.2%;注冊資金總額8.8萬億元,增長16.5%;從業人員7058.6萬人,增長9.8%;投資者人數1362.1萬人,增長7.1%。最近幾年中國GDP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長,財政收入大幅度增長,民營企業功不可沒。全國工商聯的年度民營經濟發展分析報告表明,我國民營經濟創造的增加值達到國內生產總增加值的65%以上,占經濟增量的70%-80%,民營企業數量占全國企業總數的比例達到60%以上。同時,民營企業已成為就業的主要渠道,就業占全國非農就業總數的80%左右。實踐證明,民營企業已成為我國最具發展潛力、最具活力的經濟形態。哪個地區民營企業發展得快,哪個地區的經濟就充滿生機和活力,經濟形勢就明顯看好,小康水平就比較高。可見,民營企業的迅速發展已日益成為拉動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

二、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主要因素

(一)市場準入有待進一步放寬

由于產權性質差異和經營上的高風險性,民營企業不得不面對較之國有企業更多的市場壁壘,市場壁壘的存在造成市場準入約束。民營企業的投資范圍受到限制,許多行業已經逐步允許外資企業進入了,但民營企業卻被拒之門外,如銀行、電信、高速公路等。資料顯示,我國對民營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要求位居世界首位。而在涉外經營方面,目前我國對民營企業申請自營進口權的一個基本條件是注冊資本和凈資產都在850萬元以上,如此苛刻的條件,使得只有1%的少數民營企業才能達到此標準而獲得進出口權。由于不能在市場中平等地參與競爭,極大地限制了民營企業的發展。

(二)法律不夠完善,缺乏保障

雖然在修憲之后民營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得到了肯定,但在司法實踐中仍存在偏重保護國有企業財產、忽視保護民營企業財產的現象。民營企業在法律上仍處于弱勢地位,特別是經濟法規對民營企業產生制約作用。民營企業相對于國有經濟的弱勢就思得更加需要國家政策法規的扶持,只有確立保護民營企業的相關法律,才能使民營企業家避免其財產被經營者所剝奪具有法律保障,才能解決民營企業在合同執行、債務糾紛、權益保護方面遇到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問題。當前民營企業投資權益保障存在問題,投資收益權益屢受侵犯,投資經營契約的履行艱難。在一些地區,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遭到隨意侵犯,承受著名目繁多的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等各種不合理負擔。

(三)融資渠道不暢通,資金嚴重不足

融資渠道不暢已經成為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無論是初創期還是發展期,主要是依靠自我積累、自我籌資發展起來的,只有少數民營企業能夠從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貸款融資,大部分民營企業很難通過風險投資基金、資本市場方式籌集資金。我國市場經濟尚不完善,各項配套改革措施契合度不夠,民營企業在取得商業銀行貸款方面以及在公司股票上市和發行債券籌款方面的不平等待遇依然存在。由于上市公司條件苛刻,大多數民營企業達不到上市公司的條件,很難從股市獲得融資。另外我國還未立法批準私人股權基金,也使民營企業失去了國際常見的融資渠道。

(四)民營企業自身素質不高,管理水平低下

民營企業自身素質不高主要表現在:首先,家族化管理模式制約,經營管理者素質不高。其次,民營企業隨著企業規模的壯大,管理水平落后的問題就越來越凸顯出來。一是大多沒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它們大多依靠個人經驗來管理企業;二是管理人才的奇缺,家族式管理模式容易造成外界高素質管理人員在企業中得不到重用,企業難以引進高素質的企業管理人員。最后,技術水平和技術創新能力較低。民營企業整體發展緩慢,科技含量低,優質群體少,限額以上的民營企業僅占全部民營企業成分的3.95%。

三、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有效途徑

(一)排除市場準入歧視

應打破行政性壟斷,放開民營企業的市場準入,在政策上要清除各類歧視性規定,在市場準入、稅收政策等方面給予各種所有制經濟同等待遇,不僅有利于進一步拓展民營企業的發展空間,而且有利于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要允許民間投資在更廣泛的領域以獨資、合作、合資、參股、特許經營等方式進入,擴大民間投資領域,激發民間投資熱情。鼓勵民間資本和外國資本投資參股能源、交通、電信和供水、供熱、供氣等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即使在傳統上被視為必須國家壟斷的某些行業,也應根據實際情況對壟斷的層次、范圍和環節作出充分論證,將能夠市場化經營的部分進行必要的分解和剝離。民間投資天然具有自負盈虧的性質,對民營企業進入哪個市場、投資什么項目,政府可以進行政策引導,但除對社會、環境等有影響的部分外,政府應簡化手續、減少審批。要對各種所有制一視同仁,除國家明令禁止經營的領域外皆可允許民營企業進入,結合國有經濟布局的戰略調整,允許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或資產重組。

(二)健全和完善法律體系,為民營企業提供法律保障

必須將民營企業納入法治的軌道,依法行事,給予民營企業平等的法律地位,為其提供有效的產權保護。加快立法工作,既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國民營企業發展的迫切需要。依法保障民營企業的合法權利,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的財產權,這是保證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關鍵。當前除了依照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條文如《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對民營企業作相關規范和保障外,還須根據需要,繼續完善這方面的法律,進一步確定和保障民營企業投資者合法財富的創造和積累。為此,要采取如下對策:1、加快清理以往阻礙民營企業發展的各種政策、法規。廢除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歧視性政策和法律條文,使我國的法律制度與國際規則和國際慣例接軌。2、加快有關民營企業的立法工作。要通過立法加強對私有財產的保護,要逐步建立法制化的財產保護體系和其他經濟活動規范體系,從法律上解決民營企業的國民待遇問題,使之享有與國有企業平等的權利。3、要規范執法行為。要建立嚴格的訴訟、判決、執行體系,這樣既約束政府的行

為,也約束民營企業的行為。要加強對執法及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要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三)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改善金融服務

目前,民營企業所需的資金,依靠自籌的占大多數,銀行貸給民營企業的比重很低,還不到20%,同民營經濟在經濟總量中的比重已占3/4很不相稱,融資渠道不暢已經成為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1、政府應鼓勵銀行向民營企業提供信貸,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各金融機構要積極貫徹執行國家貨幣政策,減少貸款審批程序和環節,要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制定適合民營企業特點的貸款條件和審批程序。各金融機構要積極開辦適應民營企業特點的各種貸款業務,如無形資產抵押、動產抵押貸款,允許企業用信用、品牌貸款抵押等。2、組建民營股份制銀行。即民營產業資本與銀行資本之間相互滲透和融合,對城市商業銀行實行真正意義上的股份制改造。要打破國有金融的壟斷局面,建立和完善為民營企業服務的金融組織體系,大力發展面向民營企業的非國有金融機構。3、建立民營企業信用擔保制度。民營企業貸款難的一個主要因素就是擔保難,建立民營企業信用擔保機制是緩解貸款難的一個突破口。建立民營企業信息擔保體系,成立民營企業貸款擔保機構,建立民營企業擔?;?,解決民營企業貸款擔保難的問題。在企業資產抵押的基礎上,積極推行土地使用權抵押、家庭財產抵押貸款業務。建立多極化的項目融資體系,為民營企業投資基礎領域拓寬融資渠道。只有這樣,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及其健康發展才會從根本上得以解決。

民營企業發展范文4

一、金融支持湖南民營企業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資金短缺已成為制約湖南省民營企業上規模、上檔次、上水平的重要瓶頸。目前湖南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不外乎自籌、直接融資、間接融資、政府扶持等四條渠道。然而,民營企業通過使用自有資金、生產積累或民間臨時借貸,根本無法滿足生產規模日益擴大所需求的資金;受債券和股票市場規模較小以及諸多制度性準入限制約束的影響,企業債券的發行基本由國有大型企業壟斷,股票市場的服務對象也主要是國有企業;現行基于對國有企業、外資企業區別管理的外匯管理政策,使民營企業難以充分享受國民待遇,難以在公平的環境下充分發展。相比較而言,金融支持仍是湖南民營企業融資的主渠道,企業的貸款融資仍處于絕對主導地位。

與國有企業相比而言,湖南民營企業迫切需要資金支持,融資需求尤其是對流動資金的需求往往較大,然而實際融入的資金總量往往偏小,民營企業所需的資金缺口較大。而民營企業獲得的金融支持偏少甚至可以說存在金融歧視,但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卻大得多,存在明顯的金融支持和實際貢獻不對稱。目前,湖南省民營企業融資仍主要依靠銀行信貸支持。據我們對衡陽市116家民營企業的調查,2007年衡陽市民營企業貸款約占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29%。而2006年廣東省金融機構對非國有企業的貸款比重就達76.3%,遠遠高于湖南省。特別是信貸資金表現出日益向大城市、大企業和大項目集中的趨勢,民營中小企業貸款尤為困難。

民營企業自身經營狀況決定了其所需資金一般具有需求急、頻率高、數量少的特點。然而現行的銀行信貸管理體制和金融服務難以跟得上民營企業融資的特殊性需求,增加了民營企業的融資難度。一方面,從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方面來看,雖說發展民營企業融資無疑具有顯著的宏觀效益,而現實中由于銀行信貸管理體制的調整,信貸審批權限的收縮,基層分支行基本沒有貸款審批權,只負責收貸收息。加之金融機構出于安全性和盈利性的考慮,普遍傾向于支持大型或壟斷企業發展,而對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民營企業則“慎貸”、“惜貸”現象突出,即使提供了貸款也往往是短期的,民營企業融資面臨邊緣化。另一方面,從金融服務方面來看,如銀行支持的金融產品并不適合民營企業,金融機構缺乏面向民營企業量身訂做的個性化、差異化服務品種,限制了民營企業所獲得的金融支持。

二、湖南民營企業金融支持偏少原因分析

1.企業財務管理不規范,導致銀企信息不對稱。一方面,民營企業的日常交易以現金為主,大部分結算手續不通過銀行辦理,脫離了銀行監督。另一方面,多數民營企業實行家族式管理,財務混亂,會計信息的可信度低,致使銀行難以對企業作出真實判斷。這使銀行對企業經營狀況無法做了銀行對民營企業放貸的積極性。

2.民營企業信用意識較差。由于湖南的金融體系還不完善,一直以來,銀行對信貸支持的安全性無法做出準確預測,直接影響民營企業存在認識上的偏差,認為銀行是國有的,資金是國家的,還貸意識不強,存在賴帳、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影響了銀行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積極性。

3.銀行歧視民營經濟。銀行一直認為,民營企業經營規模小、風險大、信用差、貸款成本高。銀行從防范金融風險的角度出發,將大部分資金用在支持國有大中企業發展上,對民營企業的支持明顯不足,特別是近幾年來,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競爭的日益激烈,金融部門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對信貸準入條件日趨嚴格、規范,對民營經濟的支持是杯水車薪。

4.銀行加強風險管理,抑制了放貸積極性。為防范銀行信貸風險,各商業銀行都建立了嚴格的貸款責任追究制度,導致多數信貸員抱著“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心態,使得一些基層銀行和信貸人員因擔心被“問責”,寧愿將資金上存上級銀行,也不愿放貸。

5.金融產品創新不夠。民營企業資金需求的具體原因千差萬別,但商業銀行還難以針對民營企業的特點和要求靈活設計金融產品,提供個性化服務,幫助民營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金融問題。

三、加大湖南民營企業金融支持力度的對策

1.規范民營企業自身經營行為。當前,民營企業得不到銀行的金融支持,不僅僅是銀行信貸管理制度問題,其自身經營不規范,缺少銀行辦理貸款業務所需的審查要素,成為影響民營企業融資的又一瓶頸。鑒于此,民營企業尤其是處在市、縣區域的民營企業,要盡快提高經營管理水平,規范會計財務及報表行為,以利于取得銀行信貸支持。還要通過政府督導,銀行宣傳和引導,有關部門加快培訓搞好業務指導等手段,促進民營企業提高經營素質。

2.完善以銀行為主體的間接融資體系。針對中小企業量多、面廣、分散化、多樣化等特點,適當延伸貸款審批權限,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周期,提高審批效率。為防止信貸風險,可借鑒外債管理的好方法,給企業設立還本付息專戶,事先與企業簽定協議,約定有關專戶存儲的要求,以使貸款到期及時歸還銀行。各商業銀行要盡快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信貸員開拓中小企業信貸市場的積極性,要大力推進客戶經理制,對中小企業提供諸如結算、匯兌、轉賬、財務管理、咨詢評估和資金清算等方面的配套服務。在社會咨詢評估中介機構未建立之前,商業銀行的中小企業信貸部門要制定與大企業有區別的符合中小企業特點和要求的信用等級評定標準,以提升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改善中小企業信用狀況,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便利。

3.建立健全為民營企業服務的法律法規體系。健全相關的法規、政策。在現有的法律、法規基礎上,進一步推出《中小企業扶持法》、《民營企業法》甚至更詳細的《私營企業法》、《個體經營戶法》,規定民營企業設立、終止及外部關系,明確民營企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使民營企業運作時有法可依。修訂目前的財政、稅收、金融政策,鼓勵有實力的民營企業參與政府支出預算項目的合同競爭;在稅收上,實行一視同仁的稅收優惠政策,減輕民營企業負擔;在金融上,制定專門的針對民營企業的信用制度,和為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的金融創新機制。修改《企業債券管理暫行條例》,掃除向民營企業開放企業債券市場的法律障礙。

4.建立健全為民營企業服務的金融組織體系。要大力發展非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改造現在城市商業銀行,發展城鄉信用合作社。當務之急,是為城鄉合作金融機構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為其創造有利的外部經營環境,以加快其發展步伐。如允許其自由參與同業拆借;繳存中央銀行的準備金比率可比國有商業銀行低一些等;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保證合作金融機構吸收存款的安全,增加存款人對合作金融機構的信任感;在嚴格創辦主體資格、注冊資本等市場準入條件的前提下,允許創辦私人銀行。

5.建立產業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為鼓勵和扶持民營企業,尤其是高科技民營企業的發展,培育產業投資和風險投資的資本市場,各地方可以考慮設立產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并適當加大基金規模,引導閑散的民間資本多渠道、多形式地進入產業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同時鼓勵產業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向民營企業投資。

6.建立民營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立民營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首先應該重建信用體系。這個信用體系可以依靠群眾輿論的力量來形成強大的、廣泛的監督系統,以此來推動和保障信用制度的建立。當然,信用體系的主體應該是信用公司。信用公司主要開展三方面的業務:資信調查、信用擔保(通過擔保,給人以信用,花信用、買信用、積累信用)、信用管理(在信用體系內,把不良信用記錄反饋給咨詢單位和個人。如果某人或者企業有過不良信用記錄,下次就不可能申請到信用)。這三大業務循環,形成完善的信用制度,有利于擴大信用和建立信用交易。汕頭開通城市信用網后,迅速改善了企業信用狀況。這充分顯示了社會信用體系的威力。

民營企業發展范文5

一、五河縣民營企業的現狀及特點

民營企業是指企業資產屬于個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具有法人資格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其組織形式有個人獨資企業、合作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截止2002年7月底,五河縣共有注冊民營企業120戶,注冊資金2.08億元,涉足到交通運輸業(8戶)、制造業(61戶)、建筑業(7戶)、批發零售業(22戶)、社會服務業(19戶,其它2戶)等行業,從業人員33053人。民營企業作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市場主體,已是五河縣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人民生活富裕的一支重要力量。

1、民營企業持續快速發展,但各鄉鎮發展不平衡近年來,五河縣由于政策向民營企業傾斜,政治環境、經濟環境及社會輿論環境較為寬松,特別是五河縣委九屆十次會議制定的扶持、鼓勵民營企業的優惠政策,使全縣民營經濟發展速度加快,注冊資金快速增長。如五河縣仁達建筑安裝公司注冊資本金達600余萬元,沿淮、沿儈、沿路(省道、國道)注冊企業戶數占已注冊企業的95%以上。現在的五河縣民營企業主要是量的擴張,只有較好的幾個大戶在產量、質量、企業規模上有質的提高,但偏遠鄉鎮的民營企業幾乎為零。

2、民營企業的資本有機構成和技術裝備不斷提高,規模不斷擴大五河縣民營企業發展的一個趨勢是平均每戶注冊資本金額逐年增加,而雇工人數則相應減少。截止2001年底,全縣的民營企業中的注冊資本金額由過去的幾萬元增至最大的近千萬元,戶均雇工人數則按季節性的變化而變化,產銷旺時為幾十人,平時只有十人左右。平均每戶的注冊資本金的增加和雇工人數的減少,說明企業正由勞動密集型向技術密集型轉變,企業的裝備水平在提高。

3、全縣民營企業進入了較多的產業領地目前,五河縣的民營企業不僅涉足到交通運輸、制造、建筑、服務等行業,且在這些領域已是五河縣同行業的佼佼者。民營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本質特征,已使他們開始涉足到某些高新技術產業領域。隨著國家及地方提供的較好的政策條件,今后會有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進入五河縣的衛生、教育、文化、科技等領域。

4、全縣民營企業主整體素質和社會地位在上升民營企業主中大多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學歷,有的具有大?;虮究茖W歷。與此同時,民營企業主在五河縣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大大提高,有數人當選為五河縣人大代表和政協代表。

5、民營企業積極參與縣屬國有企業改革,產權融合步伐加快據我們調查,五河縣仁達建安公司、皖啤酒業、惠民百貨有限公司、元勝家電總匯等一批有實力、有戰略眼光的民營企業通過兼并、收買、租賃、承包破產或效益差的國有企業,積極參與縣國有企業的改革,不僅吸納了大量的下崗職工就業,而且還贏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公司制現已成為五河縣民營企業的重要組成形式,特別是有限責任公司以其產權清晰、權責明確、風險相對分散、管理規范的特點,越來越為民營企業所廣泛認可。近年來,這種企業組織形式在全縣民營企業中發展較為迅速。

二、五河縣民營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影響全縣民營經濟快速發展的制約性因素,首先是五河縣的民營經濟處于“小、散、低、弱”狀況。即企業規模小、分布散、無集中的工業園區,產品質量低,在市場中的競爭力和抗御風險能力弱。如全縣的精米加工業,機器設備雖然較先進,但生產能力大大過剩,全靠季節性生產,且企業的儲備能力、資金的到位率較差,很難形成規模。

2、企業產品檔次較低,科技含量較少?,F五河民營企業中能生產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產品的企業極為鮮見。大多數工商業經營戶中定形的、具有競爭力的產品較少,檔次低,且是南方或其他地區廠家視為薄利、低檔不愿生產經營的初級產品。

3、對民營企業的各項優惠政策,不能完全到位。各級綜合管理部門的行政許可太多,辦證程序、收費標準等宜傳不到位,致使有的企業主款交了,證辦不了,還要受到無證經營的處罰。再加上少數綜合執法部門,只知收款、罰款,而不問依法辦證之事,嚴重地影響了企業主的積極性。

4、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瓶頸問題,是民營企業資金的籌措難。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金融部門對民營企業不敢貸款也不愿貸款。除有國家金融政策方面的原因外,大多數的民營企業屬于初創階段,企業既沒有抵押能力,又沒有信用記錄以及企業的信息不公開等因素,也是金融部門不敢冒風險貸款的主要原因。

三、解決民營企業存在問題的對策

1、首先要加強宣傳,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大力發展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重要戰略任務,黨的十五大提出的國有經濟有進有退,特別是從146個競爭性行業中退出來,為民營經濟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因此要大力宣傳民營企業在現階段的重要作用,使全社會摒棄那些不合時宜的舊觀念、舊框框,提高對民營企業的地位、作用、發展前景的認識,支持民營企業的發展。政府部門必須從著眼于“管”字當頭轉為著眼于服務當頭,建立起對私營經濟的“一站式”服務機構,要將辦事程序公開化,收費標準公開化,服務承諾公開化,處理問題公開化,自覺克服用“計劃經濟的管理體制來管理市場經濟”的弊端以及“有利爭著管,無利無人管”等現象。

2、要成立有關職能部門,著力解決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瓶預問題。為此我們建議動員機關干部參股人股,成立五河縣民營企業信貸擔保公司,對具有發展潛力的高新技術民營企業重點扶持,做大做強,使之成為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排頭兵。要建立民營企業的信息收集、披露中心,否則金融部門不了解你的資信,如何敢借款.這就要靠獨立公正的中介機構來完成。

民營企業發展范文6

俗語說的好:“人類常因其夢想而變得偉大,企業常因其文化而得以繁榮?!边@句話從層面反映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企業不能離開文化,一定程度上我們可以這樣說,文化是企業生生不息的靈魂,對于民營企業而言,文化是民營企業的發展動力。筆者認為企業的發展絕不能離開企業文化的積極作用,在當前的中國經濟大形勢下,中國民營企業的發展離不開強有力的企業文化建設,換句話說,民營企業的發展對企業文化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筆者通過對民營企業的發展與企業文化建設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深入研究,對中國民營企業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如何能更好的把握機遇迎接挑戰、如何能更好的打造出具有跨越式發展的新優勢進行了深入的分析思考。

一、強化企業文化,引導民營企業經濟迅猛發展

通過對一些成功的民營企業文化建設情況的總結性研究,筆者認為民營企業的發展離不開良好的企業文化,強化企業文化,對于民營企業經濟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一)秉承先進的企業文化理念,是民營企業發展的前提

企業文化如果要真正對民營企業的發展起到極其有效的提升作用,一方面,民營企業要秉承先進的企業文化理念,這對于民營企業更好的管理員工統一意志促進工作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時,只有一個先進的能夠使得全體員工認可的企業文化理念,才能夠有效的規范企業行為,統一員工思想,把所有員工有效的組織起來完成共同是事業,另一方面,則是民營企業的管理者一定要對企業文化建設高度重視,對先進的企業文化理念高度重視。

(二)要堅持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就我國的民營企業而言,所謂的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就是說以企業中的廣大員工為出發點,從廣大員工的切實利益出發,在民營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一定要堅持員工在企業中的主體地位,盡可能的提升員工的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尊重他們對企業發展的看法與意見,尊重他們的首創精神,關心員工的價值、權益、自由。關注員工的生活質量、幸福指數、發展潛能,從企業人文關懷的角度出發,盡可能滿足他們合力的物質與精神需要,促進員工的全面發展。換種角度說,民營企業只有真正做到以員工為本,才能夠真正的喚起員工的主人意識,使他們能夠真正的把推動企業發展當做自己的任務,只有真正的做到以人為本,才能更好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同時發揮人才的巨大價值,最終為企業的發展奠定牢不可破的根基。所以在企業的發展中,在企業文化建設中,以人為本是我們值得特別強調的內容。

(三)誠信的企業文化是民營企業騰飛的翅膀。誠信可謂是維護經濟秩序乃至于正常社會關系的重要基石,對于民營企業來說,誠信一種永遠不可動搖的企業文化,是一個原則,在民營企業的發展中,必須重視誠信,只有真正的擁有的誠信,才能不斷的開拓市場,才能更好的贏得市場,才能鞏固更多的合作伙伴,最終讓企業贏得效益,讓民營企業實現跨域式的發展,如果一旦缺失了誠信,在市場競爭中最終一定會處處碰壁,為市場所淘汰。所以民營企業的企業文化建設一定要強調誠信理念,堅守誠信、踐行誠信,以誠信贏信任,以信任求發展。

二、民營企業的發展一定要彰顯企業文化的發展

(一)“看得見”,所謂看得見,指的就是企業文化的可視性,因為企業文化服務于廣大的員工,只有更好的強調企業文化的視覺效果和感官沖擊力,才能為廣大員工所觸及,才能讓他們在耳濡目染的熏陶中真正融入到企業所倡導的這種文化中來。

(二)“摸得著”,所謂摸得著,指的就是企業文化的參與性,企業文化并不是企業管理者口中喊出的口號,對于民營企業來說,這是廣大的員工能夠切實參與企業日常工作的文化大餐,比如說一些關于企業文化的演講比賽,比如說企業文化的一些歌唱比賽,還比如說一些知識競賽之類的寓教于樂的能夠被民營企業員工所認可的一些知識性活動,這樣可以在潛移默化中使員工能夠將企業精神、企業理想、企業目標等比較抽象的企業文化內涵接受,從而最終轉化為共同的信念與前進的動力。

(三)“做的到,”所謂做的到,指的是民營企業中企業文化的可行性,企業文化能否有所成效,其關鍵在于踐行,所以對于民營企業而言如何能夠更好的制定出嚴密的制度并對此進行認知的執行和檢查,讓企業的獎罰措施能夠有效的滲透到企業的每一個生產環節中,讓企業文化和管理制度能夠完美的結合,從而促進企業的最終發展。

三、以企業文化的成效,帶動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豐收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