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聞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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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聞

法治新聞范文1

關鍵詞:法制新聞 情與法 失衡

法制新聞報道常常會遇到“兩難選擇”的矛盾,“情與法”的沖突就是一個典型。所謂“情”是指常情,是人們通過直接感受對事物做出的傾向性選擇;“法”即法律制度。“情與法”的沖突就是新聞當事人所作所為被公眾認為合乎情理卻為法律所不容的現象。法制新聞在報道這類事件時,兼顧人文關懷的同時,要在法治思維引導下,賦予新聞“法制首位”的思想,突出法治精神。然而,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媒體對待這類新聞總是做出“順從民意”的選擇,使法制新聞報道出現“重情輕法”的價值判斷,即面對“惡人”做“善事”或者“善人”做“惡事”的新聞事實,新聞總是刻意放大當事者的“善舉”,忽略不提“惡”所應承受的法律責任,這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媒體的這種做法對公眾的法制認知會產生負面影響,危害依法治國方略的有效推進。抑制法制新聞“重情輕法”的報道方式,實現法制新聞“情與法”的平衡,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法制新聞“重情輕法”的主要表現

在報道“情與法”沖突的新聞事件中,法制新聞既要照顧民意,對“善人善事”給予肯定,又要強調法制的威嚴,在“情與法”中間找到平衡點。然而現實中,媒體對待這類新聞時總是顧此失彼,“重情輕法”現象非常普遍。

一、突出故事性,忽略法治性。由于媒體追求吸引眼球的特點,在處理“情與法”對抗事件時,常常不自覺地向“情”傾斜,出現“煽情”傾斜,突出新聞的故事性、可讀性,而“法治”觀念在此時會被有意無意地忽略,形成“見事不見法”的局面。比如,媒體在敘述完湛江劫匪從搶奪女生財物到主動退還這一波三折的故事后,新聞戛然而止,只字未提搶劫行為所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媒體在報道小偷勇救落水兒童事件后,又了解到小偷對吸毒和盜竊成癮的事實。面對記者棄惡從善的規勸,小偷表達了“迷途不返”的決心,整篇報道對兩個見義勇為的慣偷涉嫌所犯罪行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閉口不談。“法”的缺位使法制新聞失去了應有的靈魂,也喪失了新聞應有的品格。

二、強化“正面形象”,忽略違法犯罪事實。對于違法犯罪新聞,人們已經見怪不怪了,而“壞人”做好事卻具有天然的新聞性。為了突出事件的“反常性”,媒體不自覺地把負面人物的“善舉”行為加以強調,全力塑造“負面人物”的“正面形象”,兩者反差愈大,新聞性就愈突出。在這種思維的指導下,“負面人物”的“負面行為”可能被有意忽略。譬如,鄭州那兩個救落水女童的小偷,媒介形象就很豐滿高大:在小女孩落水后多人圍觀情況下,“旱鴨子”趙某跳入深水中,“在水中嗆了幾口水”后掙扎著救人上岸;小偷在躲避記者幾天后受訪時表示:“我們有最起碼的良知……不用再提這件事了?!碧岬綖榫热恕笆謾C摔壞了覺得值不值時”,趙某說:“一部手機怎么能和一條命相比呢?再遇到這種事我還得救。”小偷爆出他們盜竊的一些“規矩”:不偷看病人的救命錢。①通過這些事實,一個危急時刻置生死于度外、謙遜低調,具有高尚人文情懷和堅定的道德信念的“英雄形象”樹立在受眾面前。而對于這兩個小偷的盜竊的“豐功偉績”以及吸毒給家庭和社會帶來的危害,這篇新聞沒有提及,也沒有后續報道。

三、對違法犯罪分子關注多,對受害人同情不足。在媒體有意突出違法犯罪人員“善良品格”的新聞報道中,媒體經常有這樣的傾向:以違法犯罪人員的活動為焦點,對受害人的損失和痛苦忽略不計。這當然是為新聞的“賣點”考慮,違法犯罪分子作案手法具有神秘性,作案后果具有嚴重性――傷人或死人,信息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壞人”做“好事”具有很強的人情味,這都是吸引受眾的有效因素。記者找到要采訪的當事人,傾聽這些神秘人物的“心聲”,能滿足受眾的好奇心,而受害方的痛苦往往被媒體忽略。早前媒體報道甘肅民工王斌余憤怒之下連殺4人,重傷1人的新聞。該新聞對王斌余的吃苦耐勞、忍辱負重、孝敬父母、愛護兄弟的優良品質給予充分展現,對他被逼行兇的行為給予深深同情。而對被害人家庭引發的悲痛卻沒有媒體關注。②2013年,全國媒體對河南丁金華殺死5人傷3人的“7?25連環命案”的報道也是這樣。事實上,無論違法犯罪的理由有多么充分,都會給受害方帶來災難,忽略這方面的災難就違背了“公平報道”的原則。

“重情輕法”背后的深層原因

“情與法”沖突性新聞不是新事物,但出現泛濫傾向是近些年的事。一方面是交通條件的改善和通訊技術的發達,媒體采集新聞的觸角能夠延伸到更廣闊的空間;另一方面,社會越來越復雜,新的社會矛盾層出不窮,“情與法”沖突性事件大量涌現。尤其是媒體行業的繁榮,特別是互聯網的普及,大量的這類新聞非常容易進入公眾視野。在處理這類新聞時“重情輕法”的現象的大量涌現絕非偶然,背后有深層社會原因。

一是文化傳統的影響。我國傳統文化中,沉淀了“天理無非人情”“王法本乎人情”的思想,形成了情為基礎、理為本、法為末的情理主義文化特點。“人情法則”成了人際互動和民眾日常生活中的文化規則,“人治”而非“法治”構成我國傳統社會的社會秩序的基礎。重人情而輕法律一直是傳統文化的特質。古代曹操馬踏青苗按軍法該當斬首,但是在眾人的請求下,曹操割發代首――法律屈從了人情?,F代社會中,在“情與法”的沖突中,大眾傾向“情”的選擇依然根深蒂固,“法外開恩”“網開一面”的思想仍有市場。所以,當記者面對兩名慣偷不顧岸邊眾人圍觀的冷漠,毫不猶豫地跳入深水救出落水女童并悄然離去的新聞事實,在新聞中對他們見義勇為大加渲染,而對他們受訪時堅持偷盜職業的表態卻沒有給出任何的法制警告。對一個劫匪光天化日下奪一個正在找工作的女大學生的包得逞后,良心發現,把女孩的畢業證手機等特意送還的新聞事件,媒體除了呈現受害女孩對劫匪感激萬分之外,對劫匪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也只字不提。③

二是媒體從業者法治意識欠缺。新時期黨和政府持續努力完善法律制度,提高執法水平,加大執法監督,以減少人治色彩,建設法制社會。媒體在法制新聞傳播中,傳播法制信息,介紹法制知識,培育受眾法治意識,弘揚法治精神,是媒體人天經地義的責任。用法治思維審視和處理生活和工作中的問題。法制新聞中屢屢出現的“法盲”現象暴露了法制工作者法制意識或法律知識欠缺,社會責任心不強,職業精神喪失。這樣的新聞工作者是不符合時代要求的,是不合格的。

三是市場利益的誘惑。隨著文化事業單位的市場化轉型,新聞媒體也成了市場競爭的主體,生存的壓力、利益的誘惑,使一些新聞工作者放棄了媒體“社會效益第一”的堅守,為了經濟效益的最大化片面追求發行量和收視(聽)率,“煽情新聞”隨之泛濫,法制、道德等社會良知被忽視。北京師范大學于丹教授曾這樣形象地描繪電視媒介的生存環境:“不是我們用文化教育民眾,而是民眾用遙控器選擇我們?!雹?/p>

法制新聞“重情輕法”的負面影響

媒體“重情輕法”的做法對社會有著不可忽視的負面影響。

其一,降低受眾是非感。由于媒體對違法犯罪人員“善舉”的這種“雙面人”式的片面報道,在受眾潛意識里形成了可敬可愛的正面形象,有的甚至成為公眾心目中的“英雄”而受到崇拜。而對于這些人的社會危害,因為媒體“議程設置”中的忽略,也不為受眾所重視。這樣就使受眾降低了是非感,降低了對“惡”的批判能力。這一切,可以從人們對司法機關懲罰綁匪的不滿情緒中,從群眾對救人小偷充滿的由衷敬意中,甚至從少女對殺人狂張君的愛慕中得到證明。

其二,降低對違法犯罪行為的警惕性。過多對違法犯罪人員的道德贊美容易使受眾產生錯覺:違法犯罪人員都良心未泯,作案時對被侵害者都心懷仁慈。所以,有可能出現被侵害人心存僥幸,放松警惕性,放棄與侵害人斗智斗勇的努力,從而釀成本該避免的悲劇。

其三,損害司法機關的崇高和威嚴。由于媒體對違法犯罪人員的“善良”片面強調,使受眾對他們的社會危害造成忽略。當這些人在為他們的行為受到法律處罰時,受眾就會產生司法機關“冷酷無情”“收拾好人”的錯覺。從而對國家法制產生抵觸情緒,降低法律威嚴,鄙視甚至仇視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比如,2012年金華市司法部門抓捕一個制售“假藥”的醫生,沒收了他的“假藥”。這個醫生用自己未經國家審批的配方治愈了各種各樣的晚期癌癥病人(包括患癌癥醫生本人),不少被治愈的癌癥病人愿意給這“假藥”有奇效作證明,一大批患癌病人懇請司法機關放給他們一些“假藥”救命。其中一位病人家屬對媒體說,“剛剛看到效果和希望就沒藥了,你永遠無法理解這得有多少痛苦?!雹?/p>

這樣的新聞無疑告訴公眾,“神醫”被抓將導致錯失治療的患者死亡,害死這些患者的人就是司法機關。這給人的感覺是,司法機關不是在保護公民,而是害人性命。人們先前建立的對法制的崇敬和對司法機關的信賴因為這件事大打折扣,從而影響了司法維護公平正義的價值,甚至出現“人情綁架司法”的現象。

其四,降低了人們的社會安全感。媒體“重情輕法”的重要表現是法制的缺位,受眾在新聞中不僅看不到劫匪小偷被處罰的下場,甚至連被司法部門警告的提示也沒有,相反,卻充滿當事人和社會對他們的贊揚和崇拜。這很自然會引發公眾對社會治安的擔心,對違法犯罪分子缺乏制裁和震懾只能導致“壞人”的猖狂,公眾安全無法保障。這會引發社會的失望情緒,降低人們內心的幸福指數。

其五,引發公眾悲觀情緒。社會的進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斷培養著人們的幸福感、自豪感。盡管大家不斷發出人心不古、世風日下的抱怨,但是媒體上英雄輩出的事實不斷強化著公眾邪不壓正的社會信念。媒體對違法犯罪人員“善舉”的過多報道,并不能給人們帶來“好人很多”感覺,相反,在觀察周圍和聯系自身經驗后,人們會產生這樣的結論:這些“壞人”比我們周圍的人都仁義;很多“好人”是被迫從事非法活動的。從而產生社會上好人越來越少,很多“正義”只能在“壞人”身上體現了。這種錯覺怎能不讓人產生悲觀失望的情緒?怎能讓人以積極態度對待人生?

法治新聞實現“情法平衡”的建議

法制新聞糾正“重情輕法”的做法,做到“情與法”的平衡處理,既能凸顯人性的魅力,增加新的可讀性,也能彰顯法制的威嚴,使受眾獲得法制教育,真正體現社會的公平正義。具體說來,可以遵循下列原則。

一、法制本位原則。在報道“情與法”矛盾事件時,應該遵循“法制本位”原則,把法制思想放在首位,然后考慮人情的問題。否則,將違法犯罪分子的形象塑造的越崇高完美,其負面作用明顯。在新聞中貫穿法治思想,“壞人”的“善舉”無論多么感天動地,都不能擺脫違法犯罪的事實。這樣,受眾會從中受到更深刻的啟發教育。譬如,《劫匪主動退還大學生財物 你們找工作也挺可憐》這條新聞,如果記者采訪一位法制工作者,讓他出面指出即便歸還所搶財物,依然難逃避法律的制裁。這條新聞就獲得了“法制的靈魂”,思想意義比原來的要深刻很多,新聞的社會效益就更加突出。

二、全面觀照原則。這里的“全面”有兩層意思:一是改變法制新聞只關注違法犯罪分子一方的習慣,把受害方的損失和痛苦納入新聞報道的視野。這樣做不僅更進一步加強了法制新聞的教育功能,讓受眾更清楚地認清違法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而且也能凸顯媒體對受害方權益的重視,顯現媒體的人文精神。二是體現法律人士對事件的解讀,體現新聞的社會責任心。這些幫助受眾指點迷津的法律專業人士的意見,對于公眾法治精神的培育尤為重要。

三、深度解讀原則。對于“情與法”出現矛盾的新聞事件,由于事件本身的稀缺性和反常性成為新聞的珍貴素材。處理這類新聞事件要避免膚淺,注重深入挖掘,做成新聞精品。比如,是什么原因讓新聞主角做危害他人和社會的活動,為什么身背惡名還要恪守良知,是什么阻斷他們發展正當事業的道路,他們對人生還有那些愿望?社會能為他們的“回歸”提供什么條件等通過個案的剖析,幫助公眾認識社會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探討解決問題的對策。

總之,“壞人”辦“好事”這類新聞聽起來很美,也很容易讓人有所觸動。在傳播這類新聞時,要注意把握“情與法”矛盾的平衡技巧,充分利用新聞資源,把新聞做成法制教育的精品教材,為普法教育作出應有的貢獻。

(作者單位:鄭州大學)

注釋:

①楊海霞等:《小女孩落水數十路人圍觀?兩小偷見義勇為救人》,《東方今報》,2007/07/04。

②孟昭麗等:《對話農民工王斌余:一個死囚的內心獨白》, 新華網,2005/09/04。

③楊大正:《劫匪主動退還大學生財物?你們找工作也挺可憐》,《南方日報》,2012/03/13。

法治新聞范文2

近年來,新聞媒體對于社會中的一些法制熱點問題的關注度越來越高,特別是一些比較重大的案件,新聞報道往往以專題以及跟蹤報道的方式進行持續關注,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媒體報道自身出現一些問題并對正常司法審判活動產生一定消極影響。

一、我國法制新聞存在的問題

(一)法治新聞引導的偏差。近年來,雖然法制新聞不斷發揮積極地指導、監督作用,但是同時出現了新聞媒體報道內容發生偏差的情況產生,比如不根據實際情況客觀報道而是摻雜主觀傾向,或者過分渲染血腥暴力,將不真實的情況隨意傳播。

(二)對司法工作的干擾。法制新聞過多的將注意力放在社會敏感度較高的案件,一些新聞工作者法制觀念較為淡薄,法律素質不高,思想片面導致在報道過程中感情用事、信口開河,憑主觀感覺妄斷是非,產生信息污染并影響輿論,給司法機關獨立辦案造成很大壓力。另外,在案件報道內容上,有些會無節制無分寸地報道新聞,如尚未偵破時透露應保密的內容,或者在審理階段隨意報道當事人訴訟外的隱私,造成法庭審理復雜化。

(三)法制新聞報道的專業性不強。錯用法律相關概念,比如將偵查錯用為偵察,或者弄混淆相關的強制措施以及刑罰。法律用語不規范,例如媒體報道時分不清罪犯和犯罪嫌疑人的區別,將犯罪嫌疑人提前定位罪犯,侵害了其合法利益。而且罪與非罪的問題認識不明確。刑法中沒有規定的犯罪,如果違法也只是違反行政法規,收到行政處罰,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犯罪。

(四)關于報道的技巧和方法上,法制新聞報道并不完善。很多報道并沒有站在觀眾的角度來思考觀眾的需求,而且單一的報道方式,單一的節目形式使得法制新聞的報道的影響力并不夠廣泛。而關于報道內容方面,一般的媒體只關注案例的報道,而忽視了執法者的重要性,同時一般只就事論事,而沒有挖掘事件發生的社會背景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心里動因等多角度多層面更深層次的東西。

(五)法治新聞的品位較為低俗?,F實中存在較多的現象即是炒新聞,小題大做無中生有地創造新聞。對于尚未心里成熟的未成年人是很大的沖擊。而且有些媒體為了增加賣點,不加處理的將犯罪過程完整報道,這實際為犯罪分子的行為提供了知道,過分展示這些客觀記錄,容易引發人們犯罪行為。

(六)報道中宣傳的觀點與法律基本精神與原則不符合。80年代初期,蘇小明收到一家報紙的批評,說她臺風不整,觀眾,而她認為這些不是事實,想告這家報紙,但遭到了律師的拒絕。當時有新聞對此進行了報道,說憲法明確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這反映出報道者不懂得憲法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如何運用。還有的新聞報道,目的是要對一部新頒發的法律進行宣傳,但是由于結果適得其反。

二、針對法制新聞存在問題的對策

法治新聞要起到積極的社會效果,盡可能消除消極的社會結果,應該做到:

(一)關于法制新聞本身來說,對素材進行篩選,特別報道一些暴力犯罪、智能犯罪等作案方式奇特的案件,謹慎地選擇,同時要對主題進行明確,明確的指引觀眾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什么是合法的。

(二)堅持新聞的客觀公正性。新聞報道要以事實為根據。法制新聞尤其要求對真實性的特殊要求,同時力求全面、客觀地報道整個事件。對于尚未判決的案件,要深入調查研究,聽取不同的意見;對于復雜疑難案件的報道,可先避開有較大爭議的地方,盡量保證

(三)提高法制新聞記者的專業素質。法制新聞報道對法治新聞記者又較高的要求。最好其具有扎實的法律功底。這就要求媒體在選拔人才時應該將新聞專業素質與法律專業素質結合考慮。同時媒體機構應該聘請專業的法律顧問進行審查,防患于未然。在媒體行業要加強溝通交流,提升整個新聞媒體的素質。

(四)把法制報道滲透到其他類報道當中。有的報道雖然不是典型的法制報道,但是時間本身與法律有著密切的關系。法制新聞報道是時展的產物,也是法制建設的新要求,這種方式豐富了新聞報道的內容與形式。

法治新聞范文3

關鍵詞:電視法制節目;問題;創新策略;

文章編號:1674-3520(2015)-11-00-01

前言

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過程中,電視法制節目的出現在整個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的意義,不僅提高民眾法律意識,更是推進我國的法治進程。電視法制節目在社會中產生的積極影響是不可忽略的。因此,加快法制建設,增強民眾法律意識,就需要將電視法制節目發展成為一檔優秀的電視節目,實現電視法制節目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

一、電視法制節目發展現狀

從新媒體發展的具體形式和電視節目的發展水平就可以了解到,電視法制節目已經發展到一定的階段。從電視節目發展的具體形式看,電視法制節目發展至今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說“法”型。其實大家最熟悉的法制節目,就屬于中央電視臺每天播出的《今日說法》。這檔節目是民眾接觸法制節目最初的表現形態[1]。這類節目選用的素材來自于人們發生的真實事件,專家點評淺顯易懂,促使該節目受到人們的熱情歡迎。

(二)庭審類。這類節目就是直播某個案件的庭審現場。這樣有助于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都能夠被觀眾知曉。庭審類節目最為典型的是中央電視臺的《庭審現場》。通常情況下,作為這類節目庭審的案件,都是已經作出終審判決且已經公開審理的案件。而將這類案件搬到熒幕上來,就是要讓觀眾感受到案件庭審的過程,并直觀了解整個提升庭審經過,促使觀眾能夠感受到法律的精神。

(三)新聞類。新聞類的法制節目具有典型性的就屬于中央電視臺《法治在線》與北京電視臺《法制進行時》。這種節目的表現形式就是新聞。通過將案件的真實情況以現場報道的形式展現在觀眾面前。同時以獨特的眼觀進行編排,并在短時間內做出反應,為觀眾提供學法的平臺。

(四)調查類。其實調查類的法制節目要說做的最具特色的還是中央電視臺的《新聞調查》。表現形式上是以新聞敘事的方式。該類節目主要針對觀眾關注的問題展開調查。整檔節目內容大部分是百姓關心的社會熱點,在社會中的影響較為廣泛,有助于和諧社會的推進。

二、電視法制節目存在的問題

(一)過度宣傳暴力事件。在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情況下,電視節目也面臨著收視率的問題。為提升收視率,吸引觀眾的目光,不少法制類節目在選擇題材上普遍傾向于刑事或者是民事沖突比較嚴重的案件,詳細描述犯罪過程,對案件的事實只是一筆帶過,同時也沒有必要的法理分析。選擇這樣的題材制作電視節目,其實很難達到普法的效果,難以提高法律觀念。有的時候甚至會出現相反的作用。案件中包含的暴力符合青少年青春叛逆心理,非常容易引起他們的好奇心,繼而走向犯罪的道路。同時也容易引發其他年齡階段潛藏的犯罪動機。

(二)制作成本較高。在法制節目制作的過程中,需要編輯、記者的高度配合。調查類的法制節目還需要到犯罪人所在地或者是違法行為發生地展開調查[2]。這些都會在交通、住宿與調查等方面花費巨大的費用。通過調查了解到,一期法律制作節目所需經費有的情況下高達600萬。但是法制節目的制作經費主要通過廣告來支撐。這種單一的收入來源并不能支撐法制節目的制作,促使成本成為法制節目制作的一大重要問題。

(三)缺少必要的嚴密性。通常情況下,在制作法制節目的時候,在語言特點與法律適用方面有著非常明確的要求。但是從當前這些法制節目制作的實際情況來看,節目制作質量偏低,有的時候還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因此,在節目制作的時候還是需要注意專業性的問題。其中就有關于“三無法官”的報道,很明顯這種稱呼有失妥當。

三、電視法制節目創新策略

(一)避免粗俗化。在制作法制節目的時候,有一點需要明確的是,法制節目不同于娛樂節目,其目的并不是娛樂大眾。在整檔節目制作的時候,需要根據節目性質選擇題材[3]。法制節目制作的時候,關于素材的選擇,需要具備針對性,選用具有教育意義的案件。與此同時,節目制作的必須做到有法可依,不可錯誤報道。為提高法制節目的質量,還需要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在節目審批、備案與退出機制等方面都需要符合相應的規定。唯有如此才能夠將節目的特點保存下來,避免電視行業同質化競爭的出現。

(二)培養高素質的專業團隊。在制作法制電視節目的時候,制作人需要對節目內容和形式有自身的感受,同時對節目中所涵蓋的精神與法治理念有認同感。與此同時,主持人作為整檔電視節目的核心人物,在電視節目中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尤其是在法制節目中,主持人不是簡單地講故事的人,而是向觀眾普及法律知識的法的代言人,因此,法制節目的主持人擁有主持人專業素養的同時,還需要具備法律意識、法治思維,并掌握充足的法律知識。

(三)重視案件題材的選擇。法制節目在選擇案件題材的時候,需要特別注意,如果題材選擇不理想,就難以達到高質量的節目效果。因而,節目制作人需要與司法機關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重視題材的選擇。在題材選擇的時候,需要注意這么幾方面的問題。首先,制作人自己需要遵紀守法,并準確認識法律規范[4]。其次,題材的選擇的時候需要聽取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的意見。最后,配合司法機關,推出法制先進人物。在法制電視節目制作的過程中,需要根據節目的核心,精選案例。根據案例折射出的法律問題,向電視觀眾進行法律知識的普及。這才是一檔高質量法制電視節目制作的根本。

參考文獻:

[1]李靜.電視法制節目在中國法治化進程中的角色――電視法制節目現狀與發展分析[J].中國廣播電視學刊,2007(03)

[2]方莉,楊旭東.以德載物 法斷是非――試論法制節目引入道德評價的必要性[J].當代電視,2012,11(01):89.

法治新聞范文4

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是與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相適應,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核心,全體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所持并遵循的心理意識與行為方式,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沒有先進的法治文化,就不可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法治。

社會主義新農村法制建設,主要在于法治文化的建設,尤其是廣大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所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同步實施農村法治文化建設。

一、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重要性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設的根本內驅力。當前,在我國加強法治文化建設,不僅具有理論價值,更具有現實意義。

(一)是建設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自黨的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偉大戰略目標以來,我國在法治建設進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在農村現實生活中仍存在大量與法治社會相悖的現象,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事情還時有發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深層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沒有在全社會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

(二)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和諧社會,從本質上來說必然是法治社會,離開了法治的保障,和諧社會就不可能實現。農村法治文化作為和諧文化的組成部分,是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和內容。首先,法治文化與和諧社會的目標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種行為規范,其價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糾紛、懲罰違法犯罪、維護公平正義。和諧社會追求的也是矛盾、沖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會歸于和平與安寧,所以兩者在目標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諧社會建設的推動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會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的實現,有助于營造誠信友愛的社會氛圍,有助于保障充滿活力的新農村建設,有助于建立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

二、當前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現狀

多年來,農村基層經過持續深入開展普法教育,法治觀念逐漸深入人心,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紛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正在成為更多農民的首選,農村的法制水平正在向建設較高層次現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在農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經濟長期形成的傳統觀念影響,法治文化的建設還相對滯后,農民的法治觀念依然比較淡漠,法律在調整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方面還不能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社會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當前,阻礙農村民主法治進程、影響現代法治文化建設的因素主要有:

(一)長期“人治”歷史的影響。由于我國傳統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農村一些農民的權利和平等競爭的意識比較淡漠,重傳統禮俗而輕法律規范。傳統法律工具主義觀念在一定程度上禁錮著人們的頭腦,有的農民受封建社會“法即刑”觀念的影響,認為法代表著裸的暴力,代表著強制性和懲罰性,片面視法為懲罰的工具,對法產生一種潛意識的畏懼、躲避心理,使農民群眾害怕司法訴訟,或者認為“打官司”是不光彩的事情,每遇糾紛和沖突,往往尋求“私了”,還不習慣也不善于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有的基層干部在處理農村大量的復雜事務時,常漠視法律,依然習慣于用傳統的辦法息事寧人,丟棄法治原則,法律調整社會關系的必要性和權威性尚未完全被人們所接受。

(二)農民對法律信仰的缺失。有的農村地區,由于農民傳統上對地方行政長官的遵從,這就使得鄉鎮執法主體的行為對區域內法治文化的狀態發生重要影響。在一些社會文化欠發達、法治環境較差的地方,有的鄉鎮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確有效地行使行政權力,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區域內依然是傳統的人治氛圍;有的公款吃喝成風,參與賭博成癖;有的受地方勢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想方設法謀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違法亂紀,貪污受賄。其負面效應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會空氣,致使部分農民對法律的信仰難以養成,對法律正義的期待難有信心。

(三)法制宣傳教育的片面 。當前,一般把防范違法犯罪放在首位,宣傳內容、宣傳對象,大多以刑法教育為主。更多的是要求公民盲目、被動的服從法律,這種服從是基于對法律懲罰的恐懼,而不是認識到了違法犯罪對社會、家庭、個人的危害性;這種觀念指導下培養公民的法律意識,離法治的要求相去甚遠。

三、加快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對策

在加快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進程中,關鍵是法律意識的提高。法治文化的建設,不僅意味著社會法律制度的變革和模式重建,而且意味著公民法律精神和法律價值觀念的深刻革命,而公民法律意識是公民意識的核心之一。要在新農村建設中同步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做起:

(一)營造依法辦事的社會氛圍。普法工作不僅要進行“法制”宣傳,更要進行“法治”宣傳,因為法制宣傳,大多只是宣傳國家制定法的內容,而法治的內涵是很廣泛的,不僅包括國家制定法的內容。要通過法治宣傳教育培育農民的現代法治意識,引導他們尊重法治的理念和價值取向,營造出崇尚法治的社會氛圍,使依法辦事成為人們思維和行為的自覺,使法律成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可缺少的武器。在“六五”普法中,要有效地整合社會資源,構建農村“大普法”的格局,結合當地農村的特色和實際,以“關注民生、普法惠農”為主題,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農村普法活動,把法律真正教給農民,使農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義原則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夠在廣大農村扎根開花。

在普法過程中,首先要滿足人的全面自由發展的要求,從“以人為本”的人文精神出發,樹立人文的普法理念,從法律對農民的思維、道德、生產和生活方式的影響入手,通過法治文 化的傳播提高農民的法律文化素質,從而形成一種依法辦事、循法而動的行為定勢。要以村級“兩委會”成員、黨員、村民代表為重點,有計劃分步驟地進行,注重選擇農民身邊需要的法律,開展普法互動活動,讓農民從被動接受向主動關注轉變,把事關農民切實利益的《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權法》、《

農業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擺在突出位置。要利用法律圖書、法制宣傳欄、新聞媒體、法制文藝等平臺,大力宣傳傳統法律文化中的優秀成分,并使之與現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法治文化,讓農民對普法宣傳效果看得見、摸得著、記得住,并從中嘗到甜頭,得到“實惠”。

(二)加強涉農執法力度。 加強對農民的司法保護,依法切實維護農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要建立高素質的涉農執法隊伍,保證其獨立、公正,依法行使職權,加強執法力度。要落實村“兩委會”干部職務犯罪預防。建立健全村組干部監督制度,推動村務財務公開。要落實農民群眾工作,妥善解決農民群眾反映的非訴類問題。強化執法監督,完備執法監督機制,嚴肅糾正和查處各種執法不嚴、執法違法行為,定期對執法、司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證法律法規的正確有效實施,樹立法律的權威。

法治新聞范文5

[關鍵詞]“陽光高?!?/p>

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知情權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843(2013)01-0070-05

新聞發言人制度肇始于西方發達國家,已有上百年的歷史。當前,全面推行新聞發言人制度已成為促進中國政府信息公開、建立透明政府的一項重要舉措。隨著高等學校走出象牙塔并迅速地融入社會的中心,公眾對高校信息公開的制度期待和“陽光高校”的實踐熱情日趨高漲,對事關高校建設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及其他與公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的關注程度不斷提升,他們希望知情、出力,企盼公平、公正。在此語境下,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日漸進入公眾視野。

一、“陽光高?!迸c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契合性

(一)“陽光高?!眱群U釋

在一個以經濟市場化、政治民主化、文化多元化為時代標簽的現代社會,公開的原則幾乎被推及于所有的社會生活領域。在這樣的背景下,“陽光高?!边@一概念的提出便是勢所必然,并逐步成為我國高校建設所追求的一種模式?!瓣柟飧咝!?,意指作為社會公共教育機構的高校在開展辦學活動和提供社會公共服務的過程中,其辦學行為應如同冬日里的陽光一般,能夠給公眾以透明清新、溫暖親切的感覺。透明,決定了高校必須在“陽光”下辦學,使公眾充分享有對高校辦學信息的獲取權、對高校教育管理的參與權和對高校行使教育公權力的監督權;溫暖,決定了高校必須更加注重以人為本,全力維護和發展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體現教育為民的本質。“陽光高?!钡淖畲筇攸c在于辦學信息的可獲取性,即把高校的辦學活動置于社會公眾的“眾目睽睽”之下,消除不必要的所謂“信息保密”。作為一種學校建設與發展的理念,“陽光高?!币馕吨咝=M織與社會公眾之間是沒有鴻溝的,彼此開放互動,高校通過切實推進信息公開,主動釋放辦學信息,加強與社會公眾的溝通交流,集思廣益,吸納民智,真正落實“問需于民、問智于民、問計于民”,提升高校決策的質量和公信度,為高校發展尋求新的“突破點”。而且,“陽光高?!币彩侵萍s高校教育公權力腐敗與濫用的有效路徑。建立“陽光高?!?,把高校置于社會監督之下,才能提高高校工作透明度,防范和杜絕高校在基建、采購、招生等領域滋生腐敗。

(二)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界定

高校新聞發言人,指的是高校任命或指定的新聞人員。其職責就是就高校重要的辦學問題,定期或不定期地約見記者或舉行新聞會,向新聞界發表有關信息和意見,有關新聞或闡述學校的立場觀點,并代表學?;卮鹩浾咛岢龅膯栴}。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是指以高校為傳播主體,以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為傳播客體,通過新聞發言人、傳播與公眾利益相關的辦學信息和重要新聞來實現高校與社會之間有效溝通的一種制度。作為相對穩定和規范的公共信息傳播窗口,高校新聞發言人是學校最權威的一級信息人,是學校信息公開的重要平臺,也是學校樹立良好社會形象的有效載體。

(三)“陽光高?!迸c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邏輯關聯

“陽光高?!笔敲裰鞣ㄖ螘r代基于高校的“公共性”,即辦學資金來源的公共性和高等教育產品與服務的公共性而萌發的一種辦學理念,是對高校公權力和辦學行為進行民主監督的制度安排。作為一種民主理念,“陽光高校”與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存在著重要的邏輯關聯:“陽光高?!笔切侣劙l言人制度發展的現實動因;新聞發言人制度是“陽光高?!钡囊环N必要制度設計,是打造“陽光高?!钡闹匾窂剑瑢⒋偈垢咝T诟叩冉逃罩凶龀龈鼮殚_放透明的、更有社會回應性的、更具社會責任感的行為?!案咝P侣劙l言人作為學校最權威的信息人,可以第一時間向外界宣傳學校發展規劃、招生政策、人才培養、就業等基本情況,然后通過校外新聞媒體向社會傳達這些信息。這樣借助媒體的力量,學校就可以很好地把自己的形象展現給社會?!闭蛉绱?,有學者明確指出,“高校新聞制度有利于建立‘陽光’高?!?,可以充分展現“陽光高?!弊孕拧⒚裰?、開放、廉潔、務實、負責的姿態。

二、我國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實踐的理性審視

早在2000年,武漢大學就率先實行了新聞發言人制度。為了使社會及時、準確地了解武漢大學的學術動態、教學及科研等有關方面的信息,該校自2000年3月14日起,每隔一周在固定的時間、地點舉行新聞會,由該校新聞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在此之后,全國各地一些高校紛紛效仿,每年定期組織召開新聞會。2006年10月25日,教育部舉行新聞會,要求全國各級各類學校都要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設立新聞發言人。教育部認為該制度能夠有針對性地解惑釋疑,澄清事實以消除偏見和隔閡,避免誤解和謠傳,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眾知情權,樹立學校良好形象。與此同時,40位來自各地高校的有關人員,接受了中國教育協會舉辦的新聞發言人培訓班,我國高校新聞發言人群體由此浮出水面④。此后,北大、清華、中國石油大學等高校相繼建立并推行了新聞發言人制度。近年來,一些省份的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推行工作開始邁出了大步子,如江蘇省的大部分高校都已設立新聞發言人并配備了新聞助理⑤。2010年,湖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會,推出10所在漢高校的新聞發言人,新聞辦主任還指出,湖北110多所高校將全部設立新聞發言人,為進一步推進信息公開,建設高等教育強省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毋庸置疑,近年來我國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和實踐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對于保障公眾的知情權、打造“陽光高?!碑a生了不可忽視的助推作用。但與此同時我們也應看到,“當前,我國高校的新聞制度尚處在探索發展階段”,從“陽光高校”的視閾進行考察,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實踐還存在如下明顯的不足。

(一)制度規范的缺失

規范化的高校新聞必須依托于制度建設。制度建設是指群體和組織的社會生活從特殊的、不固定的方式向被普遍認可的固定化模式的轉化過程。制度化也是整個社會生活規范化、有序化的變遷過程。當前我國各地雖然紛紛開始高校新聞發言人的制度實踐,力圖將新聞發言人作為高校信息公開的窗口,保證信息釋放的及時性和權威性,但是,由于國家及地方層面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規范的普遍缺失,導致制度施行的實際效果難以有效保證。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供給不足主要表現在:尚未對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運行的基本要素,如高校新聞的人員機構、核心內容、基本程序、主要方式等做出明確的規范,尚未建立規程化、準則化的高校新聞、重大主題宣傳、重點活動報道、突發事件、輿情收集反饋、失實信息澄清等教育新聞宣傳工作制度體系,致使高校新聞欠缺步入規范運行軌道的制度之基。

(二)話語權的壟斷

高校新聞應當追求信息的客觀、真實和準確。由于制度規范的缺失,現實中我國高校新聞發言人的新聞呈現出形式化、隨意化、非規范化的特點,信息系統性不強、涉及面不廣、深入性不足,新聞內容零散、信息質量不高。有些高校新聞發言人的發言是以自我為中心的“自說白話”,的新聞信息內容不全面、不具體,搞“縮水”,讓公眾“霧里看花、水中望月”。有些高校實施所謂“屏蔽陰暗信息、規避敏感問題”的新聞,對敏感、棘手或陰暗的話題實行信息屏蔽,如近年來高校學術、招生、基建、就業、后勤等領域層出不窮的“負面事件”;對公眾真正關心的話題較少涉及,如高校龐大的固定資產構成及使用情況,巨額貸款的使用及還本付息情況,應收學費總額和欠費金額,各類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生均教育成本等;致使高校信息淪為“美麗的花瓶”,成為單向度的“獨白”,形式重于內容,話語權基本掌控在高校手中,無法保證高校新聞做到“堅持新聞真實性,把握事物客觀性、注重信息準確性、講究工作時效性、保證評判公正性”。

(三)互動與反饋的梗阻

公眾信息反饋既是高校信息傳播的一種社會回應,也是高校信息傳播能夠連續運行的基石,更是考量信息傳播效應的重要根據。這種回應“總是存在的,即使是沉默,也可以將其視為一種回應。一個完整的傳播過程是一個有回路的循環往復的互動過程”。新聞發言人是高校信息傳播系統的重要環節,擔當著體察公眾訴求、塑造高校形象和促進社會和諧的重任。因此,新聞發言人不能僅僅重視向媒體信息,還應當積極關注公眾回應。就當前我國高校的新聞行為看,一個突出的問題是:只傾向于單向地對公眾信息,而缺少和公眾的互動反饋與雙向交流,難以達到傳受協同的效果。一些高校對于媒體的,可能影響校園安定和社會穩定的不實報道,不能及時準確的信息予以澄清;對于新聞媒體實施輿論監督所反映的問題,不能及時調查處理并公開處理結果;對于社會熱點信息,不能及時回應公眾輿論、新聞媒體的采訪訴求并及時組織新聞。例如,2006年12月7日,北京某高校召開新聞會,向媒體隆重推出該校年僅21歲的“少女總裁”吳瑩瑩。該校對吳瑩瑩的宣傳本意是要樹立正面典型,不想事與愿違,新聞一經刊發,公眾對于她的質疑隨即蔓延開來,稱其“專利技術含量低”、“學術頭銜能買到”、“背景和學歷混亂”等,該校也因此成了眾矢之的…虛假炒作、道德缺失、學術造假……。當“吳瑩瑩事件”的負面新聞撲面而來時,高調推出吳瑩瑩的學校卻沉默了。面對突如其來的非議,該校并沒有立即采取有效行動,以主動的姿態與媒體和公眾溝通,把負面影響降到最低,而是采取了回避的態度,結果直接導致了學校美譽度的受損。

(四)面對突發事件的習慣性“失語”

在高校突發事件發生后,面對公眾的質疑缺乏應有的誠懇回應,保持沉默、回避媒體已經成為一些高校條件反射式的“自覺行為”。筆者搜索全國已經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的高校,發現這些高校在突發事件面前鮮有新聞發言人出面新聞,“發言人不發言”的現象還相當普遍。但在傳播手段多樣化的今天,這種緊要關頭的“失語”必然喪失引導輿論的主動權,造成謠言在公眾中肆意傳播、在網絡中“漫天飛舞”,并致高校一些突發性事件演變升級為,這既增加了平息事態的難度,還嚴重損害了高校形象。如2010年河北某大學在“李剛事件”中的集體“失語”便是典型例證。如果說一開始肇事犯罪者李啟銘“我爸是李剛”的狂囂讓人心痛的話,那么其后校方的“失語”則如一場秋雪,寒意破骨,直刺心靈。因為此時此刻,誰都可以沉默,唯校方不可沉默,難怪乎公眾發出“‘學校沉默’比‘我爸李剛’更讓人寒心”的慨嘆!

三、“陽光高?!币曢撓挛覈咝P侣劙l言人制度的建構理路

打造“陽光高?!笔切畔⒐_時代高校的必然選擇?!瓣柟飧咝!迸c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契合性要求高校及教育主管部門理性地認識到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價值意義,明確制度建構的基本理路,不斷完善制度建設和推進制度實踐。以“陽光高校”的視角觀之,我國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建構應圍繞如下核心問題展開:

(一)重塑制度理念:通過制度踐行實現公眾知情權

以提升辦學透明度為核心,進而實現“陽光高校”的范式建構依附于社會公眾一項重要權利的實現——對高校辦學活動的知情權。這項權利是“陽光高校”建設的基石,如果公眾對高校信息的獲取權與知情權無法得到保障,那么“陽光高?!睂⒊蔀橐痪淇赵?。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設立,表明了高校的角色由宣傳控制者轉變為信息提供者,為營造一個實現公眾知情權的自由空間創設了平臺。因此,通過制度踐行實現公眾知情權應是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建構的基本理念,能否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是評判這一制度優劣的根本準則。

(二)完善制度體系:保障高校新聞的規范有序

應當看到,2010年教育部以第29號令的《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及其后頒布的《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施行(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的通知》是規范和完善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體系的重要推手。在這兩個法律文本中。明確指出“高校要通過新聞會等方式公開辦學信息”,明確要求“進一步健全高校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增強高校信息公開的主動性、權威性。”同時《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對高校信息公開的內容和范圍作了明確的界定,為提升高校新聞的透明度提供了可操作的框架。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體系的完善需要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的共同努力,即由教育行政部門關于建立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主導性意見,如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工作要求、組織領導等,再由高校根據意見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或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體系的完善需要著力構建如下的基本制度:高校新聞制度、重大主題宣傳制度、重點活動報道制度、突發事件制度、輿情收集反饋制度、失實信息澄清制度等高校新聞宣傳工作制度。

此外,高校及教育行政部門還需明確規范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運行的如下基本要素:(1)高校新聞的人員和機構。高校應當授權確定新聞發言人,配備新聞發言人助理,明確新聞職能處室。新聞發言人根據學校主要負責人授權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外新聞,并回答記者提出的問題,其言論代表學校立場。(2)高校新聞的核心內容。新聞發言人要緊緊抓住“陽光高校”應主動向社會公眾釋放的重要辦學信息進行新聞,如: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新思路、新進展、新成就;涉及廣大師生、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建議或向社會公眾通報的重大決定的制定與出臺;輿論已經或可能廣泛關注的校園重大活動、公共事務、社會熱點;在學校公報、公告等形式之外需要進一步解釋和說明的情況等。(3)高校新聞的基本程序。日常新聞活動的第一責任人為高校黨政主要負責人,新聞方案、內容及對外宣傳口徑一般由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審定。內容涉及其他單位或部門的,應事先進行溝通,并共同確認。需要批準的,應當報請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同意。(4)高校新聞的主要方式?,F實中高校新聞發言人可以通過多元化的新聞渠道信息,如:定期舉行的新聞會,由新聞發言人新聞信息,并接受記者的提問;舉行記者招待會,重大信息;充分利用校園網站等新興媒體,登載有關信息或請新聞發言人舉行在線互動訪談信息,實時回答網民問題;此外,還可采取向社會媒體新聞通稿、接受媒體記者采訪、舉行背景吹風會、發表聲明等方式信息。

(三)堅守制度之魂:秉承嚴謹態度提供可靠的信息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也是新聞發言人制度存在與發展之魂。為此,高校新聞發言人應堅守制度之魂,秉承嚴謹態度提供可靠的信息。新聞之前,發言人應對即將的新聞內容進行全面核實,鑒別驗證發言內容及其所涉事件的真實性,尤其要對一些關鍵性問題追根溯源,防止夸大事實、故意隱瞞新聞背景,甚至虛假事實的情況出現。高校新聞發言人應通過對信息的充分驗證和有效過濾,保證真實、可靠、有信譽的信息。高校新聞發言人應以一種開放性的姿態,不規避不屏蔽公眾真正關心的話題和所謂“陰暗”、“敏感”信息,破除校方話語權的壟斷,切實尊重媒體和公眾的知情權,充分展現“陽光高?!钡膽行蜗?。

(四)疏通制度梗阻:加強高校新聞的互動反饋

高校新聞發言人應當加強輿情分析、建立反饋機制以彰顯“陽光高校”的互動回應性。新聞發言人在新聞之前需要做好應對準備,對學校內外的各種群體成員進行“心理模擬”,預測公眾輿論可能的走向,避免陷入被動之境。新聞后的信息交流是一個多向反饋的過程,在此過程中新聞發言人應該積極動用各種有效資源,快速地把與新聞相關的信息匯集在一起,獲知會受關注的情況。其間,高??梢岳米剷?、網上調查、報道數量統計、報道質量評估等渠道,加強輿情跟蹤和分析,并及時采取對策,有針對性地回應不同立場的媒體和受眾。在新聞后出現負面輿論的情況下,高校應即刻啟動應急方案,采取應急措施。一方面,解答公眾普遍關心的問題、澄清模棱兩可的傳聞,緩解已造成的負面影響;另一方面,敢于承認校方的過失,以積極、坦誠、友善、負責任的態度與媒體溝通,爭取把輿論的焦點引導到有利于高校的軌道上來。在加強高校新聞的互動反饋性方面,黃石理工學院于2008年頒行的《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實施細則》頗有值得稱道和借鑒之處。該細則的第14條明確指出,“院新聞工作辦公室建立新聞后的評估制度,通過分析報道和反響,跟蹤研究總結經驗教訓,采取相應補救措施。”

(五)提升制度魅力:善用時機展示新聞發言人風采

新聞發言人制度是由多種要素構成的,新聞發言人則是此項制度中最具能動性的要素,也是制度運行的關鍵性力量。要想真正提升高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魅力,成為打造“陽光高?!钡闹匾脚_,高校新聞發言人應當善于把握和創造發言時機,充分展示新聞發言人的獨特風采。特別是要改變過去面對突發事件的習慣性“失語”,通過“快說”,第一時間搶占先機,贏得話語權;通過“敢說”,表現高校直面問題的態度,爭取公眾理解;通過“會說”,掌控處置節奏,推動問題的妥善解決。高校新聞發言人要有“打主動仗、下先手棋”的傳播思維,要讓高校的聲音成為焦點議題的“一傳手”而非“二傳手”。為此,高校新聞發言人應保持“在任何時候都能面對媒體”的姿態,要經常性地處于倚馬可待的狀態之中,善于抓住巧妙的時機新聞,善于運用精當的語言傳遞信息,使高校新聞發言人的新聞成為型塑“陽光高校”的最佳契初。

法治新聞范文6

關鍵詞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城市社區 文化發展

中圖分類號:C912.81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400/ki.kjdks.2015.11.068

The Study of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Leading to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Community Culture in Hebei Province

YIN Shuo, LI Hongyan

(North China Institute of Aerospace Engineering, Langfang, Hebei 065000)

Abstract Socialist core values lead to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community culture in Hebei Province;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are benefit to improve the ideological and cultural quality of community residents, meet the growing cultural needs of community residents, promote socialist 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prosperity. The paper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 that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lead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community culture in Hebei Province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city community culture construction in Hebei Province.

Key words Socialist core values; urban community; cultural development

黨的十報告強調指出:“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币酶鞣N時機和場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生活情景和社會氛圍,使核心價值觀的影響像空氣一樣無所不在、無時不有。①城市社區是社會的基層細胞組織,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文化建設的核心,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城市社區文化發展,是我國城市社區文化建設的必然要求和現實需要。

1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城市社區文化發展的意義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城市社區文化發展,為實現中國夢提供強大精神動力。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確立反映全國各族人民共同認同的價值觀‘最大公約數’,使全體人民同心同德、團結奮進,關乎國家前途命運,關乎人民幸福安康?!雹谏鐣髁x核心價值觀引領城市社區文化發展,傳播正能量,形成和諧向上的社區氛圍,激發社區居民為實現中國夢而團結奮斗,激發社區居民把實現中國夢的偉大理想付諸行動的熱情,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從而對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強大思想保證和堅實精神支撐。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城市社區文化發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培育和弘揚核心價值觀,有效整合社會意識,是社會系統得以正常運轉、社會秩序得以有效維護的重要途徑。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供全社會遵循的道德規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城市社區文化發展,引導社區居民向往和追求講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和諧的人際關系,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強調公正法治,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城市社區文化發展,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增強社區居民的法治意識,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以倡導社會地位、分工和身份平等的價值觀來反對特權問題,④促進社會的和諧。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城市社區文化發展,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隨著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隨著信息技術高速發展,各種文化現象和國外敵對勢力進行文化滲透,出現多樣化的價值判斷和利益訴求,社會思潮呈現多樣的態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社會思潮凝聚社會共識,鞏固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城市社區文化發展,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不斷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教育、引導社區居民提高思想文化素質,為經濟建設、政治建設和社會建設及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2 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建設的調查及結果分析

課題組在河北省地級市以及縣級市社區共發放調查問卷1800份,回收有效問卷1737份。調查內容包括河北省城市社區居民媒體的使用狀況、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服務內容的關注度和需求度等。以下是河北省城市社區居民問卷調查結果及結果分析。

2.1 河北省城市社區居民媒體的使用狀況

隨著互聯網和移動終端技術的發展,相對既有的報紙、廣播、電視等大眾傳媒而言,智能手機、電腦已成為現代社會非常重要的新媒體,是具有開放性和互動性的媒體。在新舊媒體融合發展的時代背景下,了解社區居民對各種媒體形式的使用偏好,能更好地依托媒體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建設。

從表1調查結果來看,按河北省城市社區居民媒介接觸時間和人群所占比例來看,排名靠前的是電視、報紙和圖書。根據課題組的調查問卷數據統計,其中,電視的獨占受眾中,65歲以上的居民的比例偏高,達到85.2%;互聯網的獨占受眾中,45歲以下受眾比例達到83.2%;在圖書、報紙與電視的重疊受眾中,45歲以上的居民的比例偏高,達到70.3%;在圖書、報紙、互聯網與電視的重疊受眾中,45歲以下的居民的比例偏高,達到83.5%;從電視、報紙和圖書這些傳統媒體流向互聯網,45歲以下居民成為流動主力。由此看來,電視、報紙和圖書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發展重要的依托媒體,互聯網這個依托媒體也需要引起足夠重視。

從表2數據可以看出,按河北省城市社區居民對網絡媒介的接觸比例與使用頻率所占比例來看,排名靠前的是社區網站、社區網絡論壇、社區QQ、微信,根據課題組的調查問卷統計,其中,被調查的社區居民最關注社區網絡的內容,包括時事熱點新聞,專家解讀時事熱點視頻;新書、新報到社區的通知;社區責權利的法律明確,比如一些問題(房屋修繕、漏水斷電等)的解決,了解物業與業主的權利與義務等;網絡文化講座、網絡文化娛樂活動等。由此看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發展,社區網絡也是滿足社區居民文化需求的重要載體。

2.2 河北省城市社區居民的文化需求

社會主義文化是人民大眾的文化,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堅持文化發展為了人民,把服務群眾作為出發點和目的,感知人民群眾的所思所想、所憂所慮、所疑所惑、所樂所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發展,了解社區居民的文化需求,增強社區文化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文化權益。

從表3數據可以看出,按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服務內容的關注度和需求度來看,排名靠前的是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文化、優秀傳統文化,體育文化、心理健康文化、生態文化關注度和需求度也較高。相對高校、企業等而言,城市社區文化資源不足,人才隊伍數量有限,單靠社區的物力和人力進行文化服務已經難以適應現實需要,不利于社區文化建設的有效發展,由此看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發展,滿足社區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社區文化建設要開放性發展。

3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發展的對策

3.1 加強河北省城市社區網絡文化建設

網絡文化作為一種新的文化形態,與傳統媒體文化傳播相比,具有無法比擬的優勢,體現在傳播方式互動性強、傳播內容豐富、傳播速度快捷等,對人們的思想觀念、精神信仰產生了重大影響。一方面,網絡文化開闊人們的視野,弘揚主旋律,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另一方面,一些低俗腐朽文化侵入網絡主流文化陣地,不能傳播正確的價值取向,腐蝕人的思想和靈魂。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發展,才能保證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建設的方向性和先進性。依托電視、報紙和圖書等傳統媒體建設社會主義文化的同時,理直氣壯唱響網上主旋律。在網絡文化建設中,利用網絡文化的互動性,引導社區居民積極參與,凈化網絡文化內容,文化傳播速度及時快捷,傳遞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3.2 加強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建設社會化發展

根據河北省城市社區群眾的文化需求,城市社區文化的自我服務能力有限,要進一步豐富城市社區的文化資源,加大文化建設人才隊伍的交流與合作。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發展,以政府為主導,以人民群眾基本文化需求為導向,調動各方面社會力量參與,形成政府、市場、社會共同參與的城市社區文化服務體系。吸引社會資金和人才投入到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建設,大力發展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培育和促進健康的文化消費,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文化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產品,推進我省城市社區文化建設更好更快發展。

3.3 完善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建設的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建設的責任制,建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人員和工作機關的考評制度,考評要起到激勵、引導和監督的作用,考核把握基本原則:客觀與主觀相結合,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河北省城市各個社區文化發展的客觀指標數據,與群眾滿意度調查數據相結合,使考核評價結果更具科學合理性;傳承與創新相結合,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與創新,文化服務方式的創新等;重點與整體相結合,堅持重點突破具有特色,整體推進全面發展??己酥贫忍峁┲匾闹贫缺U?,確保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建設平穩有效地進行。

2014年度河北省社會科學發展研究課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河北省城市社區文化發展問題研究》課題編號:2014030616

注釋

① 周東華,楊立川.善用社區媒體傳播核心價值觀[N].人民日報,2014-8-14(7).

② .青年要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N].人民日報,201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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