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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范文1
關鍵詞:醫療糾紛;科室;防范措施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0118(2012)12-0088-02
醫療糾紛作為一個社會熱點問題從未淡出過人們的視野,為了研究醫療糾紛發生的規律,總結醫療糾紛發生的特點,我們采取了文獻綜述和實際調查的方式。首先,檢索了中國知網和萬方數據庫中近三年的相關文獻,并選取了某省的各級別、各地區的五所醫院進行了調查。對所收集的文獻和調查的數據的分析可知,醫療糾紛的發生涉及到了醫療機構的各個環節和各個科室。但總的來說,外科、婦產科、內科、兒科這幾個科室是醫療糾紛相對高發的科室。并且發生糾紛的原因有醫療糾紛發生的共性的原因,更有其個性的原因。為了更好的應對醫療糾紛,做到有的放矢,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本文將針對醫療糾紛這幾個相對高發的科室的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指出相關的防范措施。
一、醫療糾紛易發科室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
(一)外科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
一般來說,外科的醫糾紛發生的機率相對較大,這是因為,首先,從病因看,外科疾病分為:損傷、感染、腫瘤、畸形、其他性質的疾病。從其疾病種類來看,其治療方法主要是手術和手法,手術數量多,對醫生的技術要求水平高,而且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外科的手術越來越精細,越來越復雜,風險也越來越高,諸如微創外科、器官移植等治療方法的發展對外科醫務人員的要求越來越高;其次,從科室所轄范圍看,外科作為一級學科,其涵蓋了普外科、骨科、泌尿外科等諸多科室,病種多,病情復雜;第三,外科往往和麻醉和ICU等科室聯合緊密,是外科治療環節中重要的環節,而這些環節同樣是醫療糾紛高發的環節;最后,從患者的方面來說,一些患者往往認為對一些疾病,只要實施了手術就能取得良好的治療效果,患者及其家屬關注點在于手術的結果,而不是手術的過程,對患者來說,手術環節多么完美并不重要,關鍵是要有良好的治療效果。而對醫務人員來說,專注于完美的手術過程有的時候更重要。因此,手術實施者和手術接受者在目的上是一致的,但關注點和側重點是不同的。對醫務人員來說,這樣的情況:手術環節完美,由于種種原因,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是可以接受的。手術環節不完美,手術結果達到目的是有遺憾的。但對患者及其家屬來說:手術環節完美,但沒有達到預期效果也許就是無法接受的;手術環節不完美,但手術結果是好的是可以接受的。同時,由于外科治療的效果是立竿見影的,患者及其家屬馬上就能直觀感受到。所以,一旦出現問題,缺乏一個心理準備過程,醫患矛盾容易一觸即發。綜上所述,外科往往成為各級醫療機構中醫療糾紛易發的主要科室之一。
(二)婦產科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
婦產科作為醫療糾紛易發科室與其科室獨有的特點聯系緊密。婦產科的特點在于:婦產科醫療活動的對象既可以是病人,也可以是正常體檢,如婚前檢查。患者既可以是生產、待產,也可以是妊娠體檢。婦產科實施的手術既可以是大手術,如剖宮產,也可以是小的門診操作。婦產科的治療既可以是醫學問題,也可以是護理問題,如對新生兒的護理;既可以是醫學問題,也可以是非醫學問題,如侵犯了患者的隱私權。而其中產科的醫療糾紛發生的機率又大于婦科的。因為,從產科的對象孕產婦來說,也有其特殊性:1、妊娠及分娩活動涉及到母嬰兩人,母嬰的結局都十分關鍵;2、在接受醫療措施前,大部分孕婦通常都是健康的,一旦發生醫療糾紛,尤其患者受到傷害的情況下,患者及其家屬難對從心理上接受;3、在當前計劃生育政策的背景之下,孕婦及其家庭期望小孩非常健康、分娩過程極其順利,如果一旦出現不好的狀況,孕婦及其家屬的情緒特別容易失控;4、分娩既是一個病理過程,又是一個生理過程,所以孕婦在分娩過程中的不愉快的感受是糾紛發生的重要原因。如孕婦在分娩過程中認為醫生沒有盡到幫助自己的義務等等。由此,婦產科同樣成為醫療糾紛易發的主要科室之一。
(三)兒科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
兒科醫療糾紛易發也是由其科室特點決定的,首先,兒科的診療對象是兒童甚至是嬰兒,兒科古稱“啞科”,因為幼兒不會準確表達自己的感受,對其不舒服或痛苦的地方無法準確描述,唯一的表達往往就是哭,導致兒科醫生在診療過程中只有靠家長的描述和自己對患兒的觀察來判斷病情,同時兒童檢查及治療時不易合作,容易出現差錯,而且許多可以對成人采用的檢查和治療措施不能對兒童施行。其次,兒科的疾病與成人存在較大差別,主要體現在:1、各年齡階段兒童患病種類不同,給醫生的診治工作帶來較大難度,容易出現漏診和誤診;2、病情易反復且變化多端,病情的變化難以把握;3、起病急,臨床表現不典型;4、免疫系統功能未完善,防御疾病能力差;5、小兒對致病因素所致的病理反應與成人不同,在藥物的使用上容易出現差錯;6、與成人疾病種類有很大不同,有許多疾病是大人不會或不易患的。最后,兒科醫療糾紛中還受心理因素的影響,主要是家長的心理因素。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希望所在,家長在面對孩子疾病時往往手足無措,心理十分焦慮,會對醫務人員提出更高的要求,稍有差錯或誤解,就會引起很大的糾紛。如近期某醫院因為護士給患兒輸液過程中兩次扎針都未找準位置,遂引起一起家長和當班護士發生肢體沖突的糾紛。最后,兒科醫生的心理壓力也較大,高壓之下更易出現差錯,如兒科醫生認為,給一個患兒治病必須面對一個家庭的壓力。綜上所述,與其它科室相比,兒科的醫療糾紛發生概率也較高。
(四)內科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
內科是臨床醫學的基礎,其所包括的范圍十分廣泛。內科醫療的以下特點決定了內科也是醫療糾紛易發科室:1、內科范圍廣,在疾病的診斷上需要整體的觀念,不能頭痛醫頭。因此,在診斷時特別是初診時容易發生漏診和誤診;2、內科糾紛也常發生于對治療認識上的分歧。多發生在急危重病員和疑難復雜病員治療過程中。這類病人給治療帶來的困難是時間緊迫,難以抓住搶救時機;有時為了抓緊搶救,來不及做更多的檢查,靠癥狀、體征和少量化驗結果推測判斷,這時很可能有考慮不周甚至是錯誤的地方。事后病員或其家屬可能會對搶救治療中的細節提出異議加以追究[1];3、內科發生糾紛比例也較大,可能與內科疾病多病程遷延,死亡結果一時難以被親屬接受有關[2]。內科很多時候依賴于藥物的治療,這也為醫療糾紛的發生埋下了伏筆,一些藥典中無記載,在臨床實踐中用于其他疾病治療的藥物、新藥運用于臨床而易引發糾紛。
二、醫療糾紛防范的共性措施
(一)宏觀層面的防范措施
1、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醫療糾紛防范與處理的法律、法規存在上位法與下位法甚至同位階的法律規定不一致的地方,因此,要防范醫療糾紛應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使醫務人員能夠更好的依法行醫,同時,醫療糾紛發生后,醫患雙方能夠有效的解決醫療糾紛,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
2、加強醫療質量管理
醫療質量是醫院管理的核心。醫療質量的提高是醫院的生命線。醫療質量的下降則是醫療糾紛發生的重要原因。實踐中,應不斷加強醫療質量管理,以質量求生存。以質量御風險。
3、輿論引導,加強醫患雙方的溝通與理解
醫務人員與患者的關系由“求醫問藥”轉變為“一手治病,一手防范”,輿論在很大程序扮演了一些助推器的角色。因此,正確的輿論導向至關重要。實際上,醫療事故的發生是少數的、偶然的,而非多數的、必然的。輿論應正確的引導,讓人們轉變觀念:到醫院去是治病的,而非去防止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發生醫療事故。
(二)微觀層面的防范措施
為了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從微觀的層面,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做到,提高服務質量、遵守診療規范、在診療過程中加強注意義務、履行告知義務、加強醫患溝通,注意對患者進行人文關懷、尊重患者選擇權和知情同意權。
三、醫療糾紛易發科室的糾紛防范措施
(一)外科醫療糾紛的防范
外科醫療糾紛的防范,首先任務在于提高手術質量。實施手術分級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確保手術的安全性,讓主刀醫師由盡力而為向量力而行轉變[3]。制定手術分級管理制度,首先要明確手術的分級,對各種手術按照其難易程度進行精細分級;其次應當明確各級別醫師的手術申報權限,并確保手術權限管理的落實;再次,應當對醫師的手術權限實行嚴格的準入制度,醫師手術權限的升級應當經過嚴格的考核[3]。第二,手術由于其侵襲性決定了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完全、充分、及時的履行自己的注意義務和告知義務。特別是告知義務,這是患者知情同意權的基礎。同時《侵權責任法》也規定了較為嚴格的以書面形式履行告知義務的方式,所以在手術告知的形式上要符合法律的規定。
(二)婦產科醫療糾紛的防范
婦產科的醫療糾紛防范要做到,首先,規范病歷管理和病歷書寫問題,完整、客觀、規范的書寫病歷,認真、準確、及時的記錄病情變化和診療過程。其次,注意加強對產婦分娩過程中的心理疏導和對新生兒的護理,特別是節假日的值班必須加強。最后,注意對患者隱私權的保護,特別是婦產科的醫生在診療過程中獲知的患者的隱私或患者不愿意對他人公開的隱私,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切實予以保護。
(三)兒科醫療糾紛的防范
作為兒科醫生,首先應當做到提高診療水平,嚴格用藥。從法律的層面,應當履行高度的注意義務。兒科大多數的糾紛都是因為醫生責任心不夠、沒有嚴格的履行注意義務而導致的。因此,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注意義務是兒科醫療糾紛防范的首要方式。其次,基于兒科診療對象的特殊性,兒科的從業人員應加強與患兒及其家長的有效溝通的學習,做到有效溝通,達成共識,增加患兒家長的滿意度,在診療過程中避免因態度問題而發生非醫源性的糾紛。
(四)內科醫療糾紛的防范
內科醫療糾紛的防范首先要落實三級查房制度,三級醫師查房制度是我國衛生部規定的核心醫療制度之一。其次,在診療過程中做到問診準確、檢查到位、病情交代充分、用藥準確。第三,要充分的履行告知義務和注意義務,尤其是在用藥環節中,對昂貴的藥物和有各種選擇的藥物要對患者進行告知,防止因履行告知義務不充分而產生糾紛,第四,防止過度診療,因為內科的病人病情持續、時間長,患者可能需要多次重復進行檢查,因此,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防止出現過度診療的行為。第五,內科還特別涉及一些因使用醫療產品、器械的侵權問題,要防止因醫療產品、器械而出現的醫療損害責任。
參考文獻:
[1]孟娟,王煒.對某院近三年醫療糾紛的調查分析[J].湖北函授大學學報,2012,(5).
醫療糾紛范文2
近年來醫療糾紛明顯增加是不爭的事實。《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實施一年整醫療糾紛是否增加相關報到還不多。醫療糾紛的發生對醫院建設發展客觀上起了負面作用。醫療糾紛是客觀現象不容回避。對醫療糾紛的成因進行分析,發現和遵循其規律積極主動采取相應措施防范和妥善處理之是十分必要的?,F就這些問題我們所作的一些思考及一些做法和體會做一個總結,以資交流。
一、成因及分析
醫療糾紛成因應當說多數是綜合因素所致,引起醫療糾紛的因素大致可分為背景因素、醫方因素、患方因素。現就這三方面因素淺析如下。
1.1背景因素
背景因素也可稱社會環境因素或深層次原因。醫療糾紛不論以什么形式表現出來,背景因素都在其中起作用,也就是說它對醫方因素和患方因素都起著作用。
首先在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期間,社會保障體系特別是醫療保障體系不健全時存在兩個問題。一是舊的醫療保障不復存在,新的醫療保障確實存在保障不夠;二是受保障人群對新的醫療保障(包括商業保險)需要自己出錢構筑認識不足,心理承受力不足。這兩個問題都會成為引發醫療糾紛的基礎原因。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保-患”矛盾(基本醫療保險與參保職工的矛盾)轉嫁成醫-患矛盾,或曰社會機制問題。
其次醫療機構一方面是“福利性的公益事業”受到嚴重低于成本的價格管制,另一方面又完全“斷奶”,同時“被推向市場,要引入競爭機制”;對于“救死扶傷”的不同理解;患者是不是消費者的爭論;源自商業經營中“顧客就是上帝”翻版“病人就是上帝”等等所引起的醫務人員、病患及家屬在思想認識上的不知所從必然在日常的醫療服務活動中有所反應。有些認識上的誤區甚至是醫療糾紛的直接起因。
第三部分新聞媒體從自身利益出發不負責任的炒作,誤導造成人們在此問題出現的認識誤區也是醫療糾紛增多的重要原因。以致在醫療糾紛中患方將“不如何如何我就找媒體給你們曝光”成為威脅醫院的口頭禪。
再有由于社會變革造成人們心理承受發生問題及部分人對社會不滿,轉而把醫院及醫務人員當做“出氣筒”和“唐僧肉”的不在少數。“要致富做手術,做了手術扯事故”并非空穴來風。甚至有些病患明說“你們哪么大個醫院,給一點算什么嗎?”。在一些人心目中只要是國家的就是不吃白不吃的肥肉。
1.2醫方因素
醫務人員中付出太多、不被人理解是較普遍的情緒,醫生反對自己的子女學醫做醫生的情況非常普遍。醫療糾紛中按患方不滿醫方因素可分為服務態度問題、價格問題、和醫療效果及管理的問題幾方面。細分下來有服務水平低、醫務人員缺乏耐心細致的工作作風、工作拖拉、對就診患者漫不經心、上級醫師對下級醫師的某些問題指正其在某些方面處置不夠妥當、病情解釋或交代不清、違反醫療常規和制度、后勤保障措施不到位、病案缺陷、醫院管理水平不高、記錯賬、技術水平不高及缺乏經驗等。醫方因素歸結到一條就是未完全遵守國家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及常規。
1.3患方因素
患方因素導致醫療糾紛的有患者的個體差異而患方對此沒有相應認識、因缺乏醫學知識對疾病的復雜性認識不足、對醫療效果期望值過高、甚至有病人進醫院等于進“保險箱”認識誤區對醫院規章制度理解不準確、有個別醫療糾紛因患者為滿足某種需求而提出特別要求引起的、家庭經濟或人際關系不良的情緒轉移、患者及其家屬持有不同心理等因素等?;挤揭蛩刂胁慌懦贁翟谄渌胤剑òǚ轻t療服務行業)“鬧事”嘗到甜頭故意行為。
二、體會與對策
關于背景因素在引發醫療糾紛所起的作用我們很難有所作為。能做的只有在合適的場合進行微弱呼吁。本來“非典”的發生給了全社會對衛生事業發展道路一個反思的機會,至少對衛生隊伍整體的評價能更接近其真實情況。但到目前為止還沒看到多少有利于醫院發展的變化出現。因此估計在短時間內醫療糾紛仍會保持上升的趨勢。至少不會明顯下降。
引發醫療糾紛的患方因素不在我們控制范圍。為預防和處理好醫療糾紛我們只有做好自己的工作。我們體會要做好這項工作首先要處理好與醫院發展建設的關系。醫院軟、硬件建設上去了,技術水平提高,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有成效了,醫院發展壯大了能很大程度抵消引發醫療糾紛的背景因素對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的不利影響。
我院在防范和處理醫療糾紛的一些具體作法簡介如下,不妥之處敬請指正。
2.1學習運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全面促進醫院管理水平提高
醫療事故與醫療糾紛在概念上有明顯的區別,但條例中關于醫療事故的預防與處置的原則對預防和處理醫療糾紛起到“底線”的剛性作用。醫院在條例實施前用2個月時間組織各級種類醫務人員對條例逐字逐句學習、討論。強化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知道醫療活動必須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對照條例中對醫療服務質量監控部門、病案管理部門要求;對病歷書寫具體要求;對醫務人員應告知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的具體要求;對醫療活動中發生了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制度等要求,醫院對規章制度全面清理。對醫療活動中與條例規定要求不相適應的工作程序進行調整,從源頭上減少醫療糾紛發生的可能。條例立法精神與民法銜接較好,醫院在學習條例時特別加入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內容的學習,使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養成保存證據的意識,提高了醫務人員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的素養。對部頒的條例配套規章也組織醫務人員認真學習。醫療質量監控管理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要求,認真履行職責,促進醫療服務質量管理的制度化。
2.2加強醫療服務質量重要控制環節管理
我院長期把醫療服務質量管理放在一些重要環節上。首先對接病人最頻繁又最容易忽視的掛號室、出入院處、收費處門診藥房、護士站等“窗口部門”加強管理。同時對手術三關、急診急救病例、以及醫院根據工作經驗總結的年紀較大、有心肺合并癥等八類特殊病人進行重點要求。保證醫療確保質量不出大問題是對醫療糾紛最有效的預防。
2.3每月定期召開臨床科主任聯席會
會議內容為布置近階段醫療質量管理重點工作;反饋上一階段對醫療服務質量監控檢查的結果和醫療事故隱患;各科室交流新開展的工作及需要配合的事項;其它需要“關著門”講的事情。
2.4落實醫患溝通制
按衛生部、重慶市衛生局要求將長期以來化解醫療糾紛行之有效的醫患有溝通作法制度化。制定了醫生、護士接診新收病人制度,術前談話制度、重要治療前談話簽字制度、麻醉醫師談話制度等。在制定上述制度時將多年總結出的能有效減少糾紛的要點作為談話內容制度化。
2.5抓好病歷書寫和操作常規培訓
重點在低年資醫師中反復訓練對某項疾病診斷處理的常規工作,使其形成條件反射。強化病歷書寫中對疾病診斷標準(診斷依據)的撐握在病歷中有明確的反應。強化對治療中用藥和治療方法的依據的病歷書寫,使年輕醫師養成醫療活動是有充分依據并在病歷中有反應的習慣。在出院醫囑中強化向病人交待復查、隨訪并有記錄。病情觀察要及時記錄。這些要求能很大程度的防范醫療糾紛或便于醫療糾紛的處理。
2.6認真處理已發生的醫療糾紛及時總結
對于已發生的醫療糾紛應認真對待妥善處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協商、行政調解、訴訟三個途徑處理。其中要克服怕打官司的想法,因為通過鑒定和/或訴訟能夠很好地讓患方解除許多誤會,對于內部醫務人員的處理也更有說服力。當然不管哪種處理都要注意總結避免犯同樣的的錯誤。
醫療糾紛范文3
1、健康意識增強
隨著健康知識的廣泛普及,人們學習和了解醫療保健知識的途徑、內容越來越多,追求高生命價值意識增強。
2、經濟意識增強
患者看病要求等值或超值服務,一旦出現“醫療問題”便以此為由轉嫁矛盾,索要賠償,討要“說法”,甚至有的受他人挑唆或雇人索賠,制造新的糾紛。
3、維權意識增強
隨著國家法制的不斷完善和與醫療有關的法規、條例的出臺,人們依法維護生命健康的意識越來越強。
4、醫務人員的道德水準問題
在新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醫務人員的工資收入和勞動價值不成比例,造成他們心理上的不平衡,從而造成醫務人員的服務態度不好、質量不高、違心用藥等不良因素,使醫患沖突不斷發生。
5、醫學的復雜性和不可預見性
醫學本身是一門發展中的科學,隨著科學的進步和患者要求的不斷提高,需要探索的東西越來越多,其復雜性和不可預見性使許多醫療效果不會達到盡善盡美的地步,從而使醫療糾紛不可避免。
6、媒體報道的負面影響
從保護“弱者”的角度出發,各種媒體對醫療事件的宣傳和報道明顯傾向于患方,尤其在法院判定個別高額賠償案例后,更是大肆渲染,為患方提出“問題”給予誘導和提示,甚至成了患方索賠的依據。
二、醫療糾紛發生的常見原因
1、法律意識淡薄
在基層醫院有一部分醫護人員不認真學習,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方法》以及國務院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知之甚少,或在臨床實踐中醫護人員不能重視,或做到不夠到位,給醫療糾紛埋下隱患。
2、缺少溝通
有一部分醫護人員觀念不更新,在醫治過程中,高高在上,以自我為中心,導致醫患之間缺乏信任和理解。另外,一部分醫護人員缺乏溝通的藝術和技能,缺乏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情感溝通能力,從而導致一些醫療糾紛的發生。
3、醫療行為不規范
操作不規范,有很大的隨意性和盲目性。經治醫生過高地估計自己的能力,任憑主觀意愿,未定期進行必要的鑒別診斷檢查,以致延誤診斷和治療。服務不規范,態度不和藹,解釋不到位。這主要反映在護士工作方面,如輸液的速度過快,沒有及時觀察病人,當患者提出問題時,因工作忙或其他原因不予理睬等等,從而造成糾紛。
4、技術素質不高
醫學基礎理論和實踐技能低下,以致不能正確進行病情分析、診斷和鑒別,導致誤診、漏診頻發。
5、責任心不強
有的醫務人員在實踐中,沒有履行各項醫療操作制度,忽視最基本的“三查七對”制度,導致手術病人異物存留腹腔、打錯針、發錯藥、開錯化驗單、寫錯化驗結果、查房巡視流于形式、術前準備倉促、術后并發癥不嚴密觀察及處理等引起了很大糾紛。
6、病人知情權被忽視或得不到滿足
臨床上患者往往對醫療服務不滿意或對醫療費用不滿意時,會提出要求復印病歷或要求提供收費單據,而部分醫務人員對患者這些合理要求不能滿足,最終導致醫療糾紛的發生。
7、醫務人員未履行告知義務
醫療活動的任何過程都存在對患者不利的危險性,任何診療措施不可能保證萬無一失,而患者對疾病在醫療過程中的醫療風險又往往認識不夠,加上對診療服務期望過高及維權意識增強,如醫生在診療過程中不履行告知義務,糾紛就不可避免。
8、應急機制不健全
現實的醫療應急體系,不能滿足急診患者對醫療服務的需求,可以想象一個危重急診患者如果沒有得到急診處置,那么糾紛就不可避免。
9、管理缺陷
醫療規章制度執行不夠嚴格,醫療機構對醫務人員執行醫療規章制度的教育工作不到位,不能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不按醫療操作常規操作,自以為是,對醫療文件書寫不重視,對準入制度執行不嚴格,任意擴大診療科目、診療范圍等。缺少對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重點檢查和監督,對多發事故爭議的手術科室缺乏必要的術前監督機制,造成不必要的手術及不必要的麻煩在術后屢屢發生。病歷書寫不及時、不準確,對醫療文件的保管不當,“舉證責任倒置”等法律條文出臺后,哪些由醫方保管、哪些由患方保管,都有明確規定,由于遺失相關文件而造成敗訴的現象時有發生。
10、社會環境
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導致部分人們在一定程度上就醫困難,部分媒體過度關注醫療事件的一面性及醫療賠償數目,使一部分心理不健康者使盡一切手段詐騙醫院。
三、醫療糾紛的防范對策
針對以上糾紛發生的常見原因,應從以下幾方面加以防范:
1、加強學習,提高認識
努力學習,深刻領會《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配套文件匯編,在強化各科法律、法規意識的同時,加強醫德修養,醫學倫理及人文科學知識的學習,全面提升人的思想素質和專業素質,通過學習使醫務人員不但要學法,而且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重視醫患溝通
“醫患溝通”是一個系列、龐大而持久的工程,它涉及到每一個患者和醫院職工。因此,醫務人員要時刻牢記溝通意識,做到時時、事事、處處溝通,在溝通技藝上要做到“八個結合”:一是限時溝通與隨時溝通相結合;二是口頭溝通與書面溝通相結合;三是群體溝通與個體溝通相結合;四是語言溝通與非語言溝通相結合;五是固定溝通與流動溝通相結合;六是醫患溝通與整體護理相結合;七是醫患溝通與健康教育相結合;八是院內溝通與借助社會媒體溝通相結合。
3、加大醫療科普知識宣傳教育
通過宣傳學習醫療科普知識,使更多人正確認識疾病、健康、醫療及保健的關系。認識到醫學科學的特殊性、復雜性,醫療過程的高風險性、醫療診療效果的不確定性、醫療操作常規一定程度上的相對滯后性。從而使更多人了解醫學過程,使更多的患者及家屬能夠接受醫療服務過程。
4、抓好質量、提高技能
要加強醫務人員的業務訓練,重點是“三基”‘“三嚴”即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嚴格要求、嚴密方法、嚴肅態度。加強臨床能力的培訓,做到“三多”、“三會”即多聽、多看、多做;會做、會講、會寫。病歷書寫要求真實、完整、條理清晰、中英文書寫要求規范,不斷更新醫務人員的理論水平和技術水平。
5、嚴防誤診、漏診,尋找診斷依據
由于醫學科學的發展,部分經驗醫學已逐漸被循證醫學替代,為降低誤診、漏診,要重視如下環節:(1)、認真詢問病史并記錄;(2)、全面系統的進行體格檢查;(3)、必要的輔助檢查不可少;(4)、及時進行會診。
6、正確履行告知義務,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及時解答咨詢,應避免對患者產生不良后果”。知情同意是患者的權利和醫生的責任,患者知情內容包括: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基本情況;疾病信息知情權;醫療方案知情權;臨床實驗知情權;病歷資料知情權;醫療費用知情權。正確履行告知義務,尊重知情權,也是醫患溝通的一個重要橋梁,避免糾紛的一個好方法。
7、突出重點,嚴格把關
針對手術科室事故易發、無告知、或者告知不全的糾紛逐漸增多的情況,嚴格要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進一步規范醫療行為,完善各種告知制度。手術科室必須做到術前談話由主刀醫生進行,其次,要嚴格做好相應證據的保全工作,如術前告知書、損傷性檢查告知書、輸血告知書、手術記錄等。
醫療糾紛范文4
如何防止醫療糾紛的發生,在當前各醫院中都是一個丞待解決的大問題,它直接關系到患者的利益,身心健康,人身安全,同時也是醫院能否贏得信譽的大問題,與醫院的生存和發展有著重要的直接的關系,在醫療活動中由于醫療糾紛不斷增多,不合理的經濟賠償,已成為各醫院的沉重負擔,也影響到醫院的正常工作。醫療糾紛是醫患雙方都不愿發生的事情,一般來講,“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對醫療后果及其原因在認識上發生分歧,當事人要求追究責任或賠償,而醫學本身是一門發展中的科學,而科學上的事情從來不可能在百分之百的滿意率,人命關天,質量第一,醫療活動直接關系到人的健康和生命活動,關系到社會福利和安全,醫療成為是一種高度高科技項目服務,它最大的不同點是為具有生命的高智能生物人事服務,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出現問題,難以復原,故而馬虎不得。
醫學的目的是社會的,它的目的不僅是治療疾病是某個機體康復,它的目的是使人調整以適應它的環境,作為一個有用的社會成員,醫務工作人員要完成生理治療,還要完成心理治療,沒有牢固的敬業精神是無法完成這一雙重治療工作,只有樹立牢固的敬業心,方可筑起防范醫療糾紛的大提。
要想盡量減少醫療糾紛,首先要提高醫務工作者的醫德醫風,要提高業務技能,要加強醫務人員的自身修養,同時在醫療過程中應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醫務人員在工作中還要具備寬厚的容忍心,深切的同情心,更多地給患者以解釋和開導,在當今醫學模式正在由單純的生物醫學模式向生物―社會―心理醫學模式轉化中,就不僅要求每個醫務人員不僅要有精煉的醫技應變能力,還要有心理,社會,倫理知識,在接待來訪者時盡可能要態度熱情,要求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疏通引導,由于加強了醫患關系的融洽,在相互理解中使醫療糾紛的發生降到最低限,也就是說,應把解決糾紛工作的重點放在事前預防上而不是事后處理上,這樣才會起到事事功倍的效果。
通常最易引起糾紛的往往不全是醫術不精堪,而是醫務人員態度生硬,責任心不強,缺乏親切,耐心,體貼,關懷,獻身和救死扶傷的精神,這樣往往不愿耐心聽取患者的訴說,過早地做出診斷或實施治療方案,很可能會出現南轅北撤,貽誤患者病情,這就為醫療糾紛的發生埋下隱患,病程紀錄是病人住院中病情變化診斷,治療經過的紀錄,因此病程紀錄是非常重要的環節,對疾病的診斷與治療有著直接的意義,對預防和減少醫療糾紛也是非常重要的,在發生醫患糾紛時,不一定是醫療事故,而醫療事故也不一定都會形成醫療糾紛。
因此要想避免和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就要防患于未燃,在避免和減少醫療糾紛的同時,還要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強化內部管理,加大技能訓練和醫德醫風建設力度,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增強服務意識,改善服務態度,改善醫患關系,使醫院得到更好地生存與發展。
醫療糾紛范文5
1資料來源與方法
1.1資料來源2007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間醫院醫患辦公室記錄并已處理的233起投訴案例。其中,抽取3起案例作為典型案例,抽取標準為由患者首次投訴至醫患辦公室,并經法院判決或調處解決的案例。典型案例收集內容包括患者口述,工作人員詳細記錄的文字材料;門診、住院病歷、處方、實驗室檢測和輔助檢查結果;法院判決詞或調解書。典型案例訪談對象及人數為患者及患者家屬,共計6人;經治醫生、科主任及相關醫務人員,共計10人;醫患辦公室工作人員及負責人共4人;律師、法院審判員及庭長共8人。
1.2研究方法經審核,233例案例資料均記錄完整,為有效資料。將案例中的投訴地點、投訴時間、被投訴人、投訴事由、處理結果等數據錄入Excel表格,并應用SPSS13.0對數據進行描述性分析;總結案例的發生、發展、變化、升級和結果,然后進行歸納分析。同時,將訪談筆記和典型案例資料收集內容作為解釋現象的參考依據,并對典型案例分析后的結果進行分類,總結出案例所反映的內容,與233例資料統計分析結果進行比較,挖掘其內在聯系與不同。
2結果
2.1醫療糾紛分布情況醫院六年的醫療糾紛的時間分布趨勢如圖1所示,發生次數最多的年份為2008年,此后呈逐年降低趨勢,2011年發生次數最少,2012年有所反彈。在地點分布上,住院部出現醫療糾紛的次數最多,發生糾紛數占總糾紛數量的81.55%。在190起住院部發生的投訴案例中,除有1起是在住院部收費處發生之外,其余住院部189起案例中,手術科室比非手術科室的糾紛發生率要高,手術科室占63.49%,骨科、婦產科和外科等手術科室,以及脾胃病科、腫瘤科、針灸科和心病科等非手術科室是最易引發糾紛的科室。此外,被投訴人員中,最易產生糾紛的人員為醫生,見表1。
2.2醫療糾紛產生原因對醫療投訴案例中記載的投訴事由進行歸納總結,發現醫療糾紛產生的原因包含醫方、患方和第三方原因,見表2。
2.3醫療糾紛原因典型案例分析
2.3.1案例1。某女,32歲,因畏寒、月經不調來院就診,在長達一年半的治療中,醫生共為其開具154劑中藥飲片,每劑含尋骨風20克,后患者以中草藥尋骨風超出了常規使用劑量,導致其患上慢性腎炎、慢性腎衰(尿毒癥期)為由,將醫院告上法庭。對本案例的相關人員訪談,醫患雙方各執一詞?;挤秸J為根據《中藥大辭典》和《中華臨床中藥學》記載:尋骨風使用劑量應為9-15克,而接診醫生的用藥量明顯超過了規定劑量,且尋骨風的主要成份馬兜鈴酸的毒副作用會導致腎衰竭。因此,是醫方濫用中草藥物的行為導致了其病情的惡化。主診醫師則認為,自己的診療行為并無過錯,尋骨風的使用是根據患者風濕性關節炎的病情開具的藥物,而且依據其多年的行醫經驗,未聽說尋骨風會引發腎病的不良反應報道。而法院認為,在患者有小便異常的情況下,接診醫生未作血、尿常規、腎功能等相關實驗室檢查,負有監測不到位的過失責任,但患者的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為自身疾病自然轉歸所致,故醫院與患者應各負50%的責任。
2.3.2案例2。某女,26歲,因停經來院就診,接診醫生開了紅花逍遙膠囊,患者服藥六盒后仍不見效,到其他醫院作B超檢查,發現宮內早孕6周,遂與醫院發生醫療爭議。對本案例的相關人員訪談,患者認為接診醫生在未對其作任何抽血化驗、尿檢及B超檢查的情況下,僅憑其自述月經不調就輕易下診斷,開具舒肝理氣活血的藥物,此藥為孕婦禁用,會對胚胎造成影響。醫生的錯誤診療行為導致其進行人流手術,因此,醫院應賠償醫藥費、精神損失費等。主診醫生則稱,根據中醫“望聞問切”和患者自述病情判斷患者系月經不調,未給患者開具檢查是因為患者稱其經濟困難,不愿意做相關的臨床檢查。調解此糾紛的管理者卻認為,醫生未按診療規范接診患者,而不應以患者不愿配合檢查為由,僅憑行醫經驗而無實驗室數據支撐就草率診斷,因此,醫生應為自己的不當診療行為負責,給予患者一定的經濟補償。
2.3.3案例3。某男,19歲,因慢性乙型肝炎在醫院門診就治,4年來一直服用中藥對癥治療,半年前患者突發腹痛,經B超檢查發現肝臟有腫瘤,該患者后經醫治無效后死亡,患者家屬無法接受這一事實,遂發生醫患糾紛。在糾紛調解中,患方堅持認為,長達4年的治療中,接診醫生從未為其做B超檢查,如若早日發現肝部有腫瘤,可及時對癥治療,因此,患者死亡系醫院貽誤病情所致。經治醫生辯稱,患者家境貧窮,且長期在外打工,每次均由其家屬代取藥。另外,肝癌早期無明顯癥狀,且難以被B超檢查發現,因此患者死亡系其本身疾病轉歸所致,而并非醫院漏診。調查人員認為,接診醫生對患者的疾病轉歸風險性認識不足,且未做到對患者的“望聞問切”,因此醫生負有一定責任。
3討論
本次研究結果顯示,中醫院醫療糾紛發生情況和引發糾紛的醫方成因中的部分原因與綜合性醫院存在共性,普遍表現為:住院部糾紛發生率高于門診和急診[2],醫生因服務態度、語言溝通和醫德醫風問題[3]成為最易被投訴的人員。但中醫院的醫療糾紛成因也有其獨特性。
3.1醫方成因特點233例醫療糾紛原因分析結果顯示,由醫方原因引起的頻次為145。其中,中醫診療的局限性和不規范性這一中醫特色較為明顯的原因出現頻次較多,主要表現在以下4個方面。
3.1.1中醫診斷無實驗室檢查數據支撐。中醫學理論體系是一種“關系本體”,雖然它可以很好地告訴你“是什么”,但還不能很好地從生物學的角度解釋“為什么”[4]。然而,由于歷史原因,中醫證的診斷缺乏客觀化的標準,讓人難以把握。[5]在3起典型案例之中,醫生的診斷都缺乏相應的臨床檢驗數據支持,更多的是依靠“望聞問切”以及長期以來積累的臨床經驗來為患者作出診斷。這樣的診斷流程使得在3起醫療糾紛的鑒定結果中,醫生不可避免的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3.1.2對中藥毒副作用認識不準確。根據藥監部門的通報、醫學研究文獻和專業網站資料的顯示,中藥本身的毒性及用法、用量不當,中藥、中西藥配伍應用不當以及劑型和給藥途徑的改變[7],均會造成人體肝、腎及神經功能損傷或致癌等。案例1中,臨床醫務人員在使用中藥時,未對藥物副作用進行追蹤觀察研究,只靠醫生診治經驗使用藥物。因而在使用藥物出現副作用時,醫生無法出具客觀療效評價的有效證據,這便成為醫患雙方爭議的焦點所在。
3.1.3對疾病的轉歸及風險防范認識能力不足。在典型案例3中,根據流行病學及實驗研究資料表明:乙型肝炎與肝癌關系最密切。作為長期從事肝病專業診療工作的醫務人員應對該病的風險存在一定的預見性,從而在診療活動中進行適當的早期干預和密切的觀察追蹤,以延緩疾病的轉歸。但案例3中,醫務人員忽視了這一點,從而產生醫療糾紛。
3.1.4中醫適宜技術不良反應。推拿、針灸、熱敷等引起的不良事件已被世界廣泛關注。如最能體現中醫特色的針灸會引起暈針、滯針、斷針、燙傷、過敏以及引起一些嚴重的并發癥,如急性感染,出血和內臟、神經組織的直接損傷等不良事件。這也使得在醫療糾紛發生地點分布中,針灸科成為糾紛較多科室的原因所在。
3.2患方成因特點從引發醫療糾紛的患方成因來看,本次研究由患方原因引起的醫療糾紛頻次為91,其中首要原因是患者對中醫療效將信將疑,頻次高達42。很多患者在疾病困擾、求治西醫無果的情況下,認為中醫在慢性病和疑難雜癥的治療上效果較好,中醫療法在中國有著優良傳統,老中醫經驗豐富[11],或權衡中西醫醫療收費標準后,認為中醫價格低廉,而選擇到中醫院就治。案例2、3中患者經濟條件均比較緊張,選擇求治中醫,以減少檢查費用的開支?;颊叩牧硪惶攸c是對中醫療效期望值過高,研究結果中這一原因出現的頻次為34。有些患者盲目崇拜中醫,但忽略了中醫的局限性、特殊性及風險性,一旦中醫療效低于預期,便會將責任完全推給醫務人員。
4結論
醫療糾紛范文6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包括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簡要的治療經過、陳述的主要意見、理由、申請鑒定時間等,醫療機構要載明醫療機構名稱、地址、《醫療機構許可證》代碼,醫務人員要載明專業、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合法執業資格證書代碼。
2、雙方當事人協商的結果。調解結果至于固定下來才有約束力,對當事人同意的調解結果一定要寫進調解協議書中。
3、對雙方當事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