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知音的詩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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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知音的詩句

關于知音的詩句范文1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信息產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推廣應用稅控收款機加強稅源監控的通知》(國稅發〔2004〕44 號,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規定,規范稅控收款機所用發票(以下簡稱“稅控發票”)的印制、使用和管理,現將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稅控發票的運用范圍

稅控發票是指通過稅控收款機系列產品打印,并帶有稅控碼等要素內容的發票。稅控發票適用于稅控收款機系列產品,包括稅控收款機、稅控器、稅控打印機(稅控開票機)和金融稅控收款機。

二、稅控發票的名稱、種類和規格

(一)稅控發票的名稱

稅控發票按地區加行業確定,例如“××?。ㄊ校┥虡I零售發票”、“××?。ㄊ校┓諛I發票”等。

(二)稅控發票的種類

稅控發票分為:卷式發票和平推式發票。

1.卷式發票是指按卷筒式方法進行分裝的發票。卷式發票又分為定長和不定長兩種。

2.平推式發票是指按平張連續方式裝訂的發票。平推式發票按設計權限又分兩種,即:由總局確定全國統一式樣的發票和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式樣的發票。

(三)定長、不定長發票的規格

1.定長發票的規格為:寬度分別為57mm、76mm、82mm三種;長度分別為127mm、152mm、177mm三種。即可組合為以下九種規格:

(1)57mm×127mm,(2)57mm×152mm,(3)57mm×177mm;

(4)76mm×127mm,(5)76mm×152mm(票樣附后),(6)76mm×177mm;

(7)82mm×127mm,(8)82mm×152mm,(9)82mm×177mm.

具體采用哪種規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以下簡稱省級稅務局)根據實際需要在上述規格中選定。

2.不定長發票規格為:寬度分別為57mm、76mm、82mm三種;長度按打印內容多少確定。

三、卷式發票的內容

(一)卷式發票印制內容和要求

1.印制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名稱、發票監制章、發票聯、發票代碼、發票號碼(印刷號)、機打號碼、機器編號、收款單位及其稅號、開票日期、收款員、付款單位(兩行間距)、項目、數量、單價、金額、小寫合計、大寫合計、稅控碼、印制單位。

需要增加其他民族文字、英文對照以及“兌獎區”的,由省級稅務局確定。

2.稅控發票的黑標尺寸為10mm×6mm;套印位置在發票右上角,黑標的上沿與監制章的下沿對齊;稅控發票監制章下沿到發票代碼的垂直距離為5mm.

3.不定長發票每間隔60.96mm套印一個發票監制章;兩個發票監制章中間套印一個“發票聯”;發票監制章的顏色為淺紅色:“發票聯”顏色為淺棕色?!按娓摗笔欠裉子“l票監制章及其字樣、顏色由省級稅務局確定。

4.有條件的地區,卷式發票可印制卷號。每卷印制相同的一個卷號,印在發票右側;卷號應不少于8位。

(二)卷式發票打印內容和要求

1.定長發票打印內容對應空白票面預先印制的項目內容進行“填充式”打印。機打號碼必須與預先印制在空白票面上的發票號碼相一致。當開票項目較多,在一張發票上打印不下時,機器自動再打印一份發票,每張發票分別匯總計價。

不定長發票打印的內容,除“發票監制章”、“發票聯”和“印刷單位”字樣,全部由機器打印。

2.發生退貨時,應在退貨的小寫金額前加負號“-”,在大寫金額的第一個字前加“退”字。

3.當需要查閱稅控發票的電子存根時,可使用普通打印紙打印發票電子存根,同時打印出“電子存根”字樣。

4.對于金融稅控收款機打印的稅控發票,銀行卡刷卡業務的內容,應打印在小寫合計上方的空白位置。銀行卡刷卡業務的內容包括:卡號/有效期、刷卡金額、新參考號、簽名、備注等內容。

(三)平推式發票印制和打印的內容,除總局統一規定的式樣外,比照卷式發票的基本要求及行業特點,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

(四)稅控發票的其他要求

1.稅控收款機打印機分為針打和噴墨兩種,針打可一次性打印一聯或兩聯;噴墨打印需一次分聯打印。

2.卷式定長發票每卷100份,不定長發票長度與定長發票長度相同。定長發票開頭與結尾留出兩份發票長度的空白;不定長發票結尾30公分邊沿必須印有紅色標記。

3.平推式發票的打印軟件除總局有統一規定外,由省級稅務局統一組織開發。

四、稅控發票的聯次和要求

(一)卷式發票基本聯次為一聯,即“發票聯”,也可為兩聯,即第一聯為“發票聯”,第二聯為“存根聯”或“記帳聯”。每卷發票按號碼打印完畢后,可打印本卷發票匯總,具體由省級稅務局確定。

(二)納稅人發票使用數據量過大,且用戶后臺管理系統能可靠保存發票明細數據的(保存期5年),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使用一聯式稅控發票(即發票聯),并由用戶保存“存根聯”和發票明細數據,確保稅務機關能夠完整、準確、及時、可靠地進行核查。稅控發票為兩聯時,用戶必須妥善保管“存根聯”,以備稅務機關核查。

(三)平推式發票的聯次由省級稅務局按實際需要確定。

五、稅控發票的印制和防偽措施

稅控發票由省級稅務局統一組織印制。稅控發票采用密碼防偽,故在印制環節不再采用原規定的水印紙和熒光油墨的防偽措施。

定額發票的防偽措施,在總局尚未規定之前,省級稅務局可根據本省的需要,確定防偽措施,并報總局備案。

六、稅控發票報送數據的內容

(一)稅控發票報送數據包括發票匯總數據和發票明細數據。除總局規定必須報送發票明細數據的行業外,具體何種發票需報送發票匯總數據或者發票明細數據,或既要報送發票匯總數據又要報送發票明細數據,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凡按規定只報送發票匯總數據的納稅人,必須保存發票存根聯并可靠存儲發票明細電子數據。

(二)發票匯總數據包括單卷發票使用匯總數據、指定時間段內發票使用匯總數據和日交易數據。

單卷發票使用匯總數據的內容包括:發票代碼、起止號碼、正常發票份數、正常發票開票金額、廢票份數、退票份數、退票金額及發票開票時間段。

指定時間段內發票使用匯總數據包括:正常發票份數、正常發票開票金額、廢票份數、退票份數、退票金額。指定時間段內發票使用匯總數據應當等于該時間段的日交易數據之和。

日交易數據包括:正常發票份數、退票份數、廢票份數、按稅種稅目分類統計的正常發票的累計金額和退票累計金額。

(三)發票明細數據包括:每張稅控發票打印的全部內容。具體報送發票明細時間,待國標修改確定后再予明確。

(四)對需要抵扣和特殊控制的行業和發票,如交通運輸業發票、機動車銷售發票、建筑安裝業發票、房產業發票的印制、使用和管理,以及使用何種稅控器具實施控管,總局將另行規定。

七、稅控發票蓋章

稅控發票必須加蓋開票單位的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印章。

經稅務機關批準印制的企業冠名發票,可以在印制發票時,將企業發票專用章(淺色)套印在稅控發票右下方。

八、稅控發票的鑒別和查詢

稅控發票采取密碼加密技術。稅控收款機系列產品可在稅控發票上打印出××位稅控碼,并可通過稅控收款機管理系統,以電話查詢、網上查詢等方式辨別發票真偽。

附件:稅控收款機名詞解釋及相關注釋

附件2:

稅控收款機名詞解釋及相關注釋

稅控收款機:是指具有稅控功能,能夠保證經營數據的正確生成、可靠存儲和安全傳遞,實現稅務機關的管理和數據核查等要求的電子收款機。

稅控器:是指在計算機等電子設備的配合下實現稅控功能,能夠保證經營數據的正確生成、可靠存儲和安全傳輸,滿足稅務機關的管理和數據核查等要求的電子裝置。

稅控打印機:是指在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宿主)的配合下實現稅控功能的,能夠保證經營數據的正確生成、可靠存儲和安全傳輸,滿足稅務機關的管理和數據核查等要求的打印機。

金融稅控收款機:是指具有銀行卡受理和稅控功能的電子收款機。

稅控卡:是指用于控制稅控收款機稅控數據,鑒別稅控收款機身份,并與用戶卡、稅務管理卡互相認證;存儲用戶信息并確保稅控數據不被篡改;生成發票稅控碼并對傳遞的稅控數據進行電子簽名。

用戶卡:是指用于在稅控收款機與稅控收款及管理系統之間進行數據安全傳遞。在規定日期內,納稅人通過用戶卡和稅控卡完成相應的安全認證后采集稅控收款機中的申報數據、發票使用數據等,傳送到稅務機關的稅控收款機管理系統。稅務機關通過用戶卡將有關信息傳回稅控收款機和稅控卡。

稅務管理卡:是指用于采集稅控收款機中的稅控數據,以共核查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傳遞的稅控數據與稅控收款機中的稅控數據是否一致;用于授權修改稅控收款機的系統。

稅控收款機管理系統:是指稅務機關對稅控收款機進行初始化以及對稅控數據進行管理的系統。

數據存儲:稅控收款機應安全可靠的存儲稅控數據。

稅控存儲器應采用非易失性存儲器,其容量至少應滿足存儲5年的日交易數據。

發票存儲器的容量不得小于1MB(原則上應滾動存儲不少于2個月的發票打印數據)。

稅控收款機至少應在發票存儲器中滾動存儲300卷發票的單卷發票使用匯總數據。

發票打?。憾惪厥湛顧C應具有定位色標識別功能。在一份發票上不能打印完成本次所有交易項內容時,可分多份打印,但每份發票內容應是完整的(應有該發票的大寫合計金額和稅控碼)。

稅控碼:一般不帶抵扣功能和需要特殊控制的發票打印的稅控碼是指由稅控卡根據發票上的有關數據生成,以十進制數字打印在發票上的數碼(20位加密數碼)。帶抵扣功能和需要特殊控制的發票的打印的稅控碼位數和形式總局將另行規定。

發票順序號的設定:

稅控收款機中,發票順序號由發票裝卷時輸入本卷發票印制的起始號碼和終止號碼來設定。

稅控要求:稅控收款機應具有單張發票開票金額、開票累計金額及退票累計金額的限額管理功能,限額由稅務機關在發行稅控卡時設定,可通過用戶卡修改。當超過設定限額時應提示用戶。

稅控收款機應具有發票開具期限的管理功能,當稅控收款機的時鐘日期超過設定的開票截止日期時,不應打印發票。

關于知音的詩句范文2

[關鍵詞]統計數據 質量控制 統計技術 存在問題 實施策略

一、統計數據理論概述介紹

(1)統計數據是統計工作活動過程中所取得的反映國民經濟和社會現象的數字資料以及與之相聯系的其他資料的總稱。

(2)統計數據是表示某一地理區域自然經濟要素特征、規模,結構、水平等指標的數據。是定性、定位和定量統計分析的基礎數據。比如我們通常所說的統計年鑒。

二、影響統計數據質量的問題分析

(1)管理體制滯后

現行的統計管理體制是計劃經濟時期的產物,管理層級過多,行政干擾過大,獨立統計的地位難以實現,不能從根本上遏制“官出數字,數字出官”的腐敗現象,對數據的真實性影響較大。

(2)統計法制不健全

一是處罰力度太小。統計法對統計違法行為的最高處罰額只有5萬元,對有的單位來說,其違法成本小于守法成本,為逃避有關費用,他們寧愿支付罰款也不愿因守法而承擔更多的費用支出。二是對違法主體的責任追究有失公平。統計法對企事業單位的違法主體有處罰權,對行政單位卻沒有處罰權,致使行政單位的統計違法行為因缺乏有力的懲處措施而無法有效遏制。三是對部分統計管理領域的規范不完善,如統計資料的公布、使用等沒有規定相應的違法責任,對網絡平臺上的統計行為也缺乏相應的法律條文等。這些法制上的不健全,使統計監管乏力,難以樹立政府統計的權威。

(3)基層基礎薄弱

一是基層統計工作任務重,條件差,在客觀因素上影響了源頭數據的可靠性。二是基層統計隊伍不穩定,業務水平低,在主體因素上影響了源頭數據的可靠性。三是部分基層領導對統計工作認識不足,在領導力量上影響了源頭數據的可靠性。

(4)統計制度不完善

首先是部門統計制度不完善,各部門的統計各自為政,指標口徑不統一,數據秩序混亂,統計成果和資源不能充分共享,“數出多門,數數不同”的現象嚴重。其次是統計核算制度不完善,存在很大的隨意性。如規模以下工業產值、農村固定資產投資、GDP核算中第三產業增加值等數據的統計沒有建立完備的抽樣調查制度,原始數據的來源不充分,這些數據大部分由專業人員憑主觀推斷,其隨意性較大,數據的準確性難以保證。

三、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策略的建議

(1)樹立新的統計數據質量觀理念

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是統計工作一個永恒的主題。但不同時期對統計數據質量有不同的標準,明確新時期統計數據質量的涵義和概念,新興全新的統計數據質量理念,是指導我們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2)把握數據的源頭提升統計數據質量

統計數據質量體現在真實性、準確性、真實性、適用性、及時性適用性等方面。如何保證我們的統計數據質量,必須從源頭抓起,加強對鄉鎮和部門統計工作的檢查和指導。督促和幫助鄉鎮統計站完善各項統計檔案資料,規范報表制度、臺賬及原始記錄,加大對鄉鎮統計數據的抽查和評估,從源頭上保證數據質量。規范部門報表制度,督促部門統計建立健全統計臺帳、完善檔案資料,與相關部門建立信息交流機制,加強對部門統計巡查,保證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3)加強統計基礎建設工作

統計基礎工作是整個統計工作的基石,要加大資金投入,解決經費問題和改善基層統計組織的工作條件,提高先進統計設施在基層統計部門中的普及率和應用率。4. 建立完整的統計數據質量體系

統計數據質量的監控與評估是一項復雜而又長期的系統工程,可在政府統計部門內建立權威的數據質量監控和評估中心,建立健全完善的統計數據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對統計數據生產全過程,實行全面質量管理,提高統計數據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結論

統計數據質量是統計工作的核心內容,也是統計信息、咨詢、監督三大功能的基石,它攸關著統計的生命。

參考文獻:

[1]張雪玲、王杰.還統計一份科學[J].統計研究.2006(11)

[2]余芳東.外國政府統計體制的類型及其特點[J].中國統計,2000(5)

[3]汪慧芳.柏琳琳.中國統計數據質量問題研究[J].統計與決策.2006(21)

關于知音的詩句范文3

現將《企業職工工傷認定補充規定》印發給你們,請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執行。對于1997年10月1日以前的工傷補發《工傷證》工作,將于1999年4月30日結束,請各單位、各企業抓緊做好申報工傷認定工作。

企業職工工傷認定補充規定

為更加及時準確地做好企業職工工傷認定工作,針對目前認定工作中出現的陳舊工傷取證難、新發工傷申報不及時等問題,特作如下規定,請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執行。

一、凡符合《北京市企業職工工傷范圍和保險待遇暫行辦法》(京勞險發〔1997〕228號)中工傷范圍的傷亡事故,在國家沒有新的規定和解釋之前,各級勞動行政部門、各企業及其主管部門必須嚴格審核把關,如期履行報告、申請、審批手續。

二、凡個人要求認定工傷的,應填寫《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并在企業及其主管部門簽署是否同意申報的意見和理由后,連同初診證明或病歷、有關證據材料一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

三、各級勞動行政部門在辦理企業職工工傷認定工作中,對于因企業和個人超時限申報、隱瞞不報、謊報致取證機會喪失而無法獲取可靠證據,或因當事雙方出具的證明材料中觀點相矛盾,經調查仍無法確認是否為工傷的,可作出“證據不足,無法確認”的決定,暫不辦理。待后取得確鑿證據,再行辦理。

四、對于個人與企業有爭議的申請辦理工傷認定案件,當事雙方都要履行舉證的責任,向勞動行政部門提供必需的證據材料。勞動行政部門需通知證人取證時,可填寫《工傷認定調查通知書》(見式樣一)并掛號郵寄企業。凡企業逾期不到或不提供相應證據的,勞動行政部門可按個人提出的申請進行調查確認。

勞動行政部門在對此類案件作出處理決定后,應將審定結論填入《企業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并送達申請人和傷亡者本人所在企業及主管部門各一份;如無條件當面送達,應填寫《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見式樣二)掛號郵寄企業,通知企業限期派員領取。

五、外埠企業在我市承包工程發生事故造成職工傷亡的,應由外埠企業負責申報工傷認定,填寫《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加蓋公章后,經發包單位簽屬意見報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工傷認定手續;企業不予申報的,個人可按第二項規定辦理申報手續。

六、對于交通肇事者逃逸等一時難于結案的交通事故,符合工傷范圍的,可自公安交通部門出具責任裁決書或責任劃分證明之日起15日內,按有關規定申請辦理。

七、本規定自之日起執行。

式樣一

工傷認定調查通知書

                                        ×勞職安便工傷  號

________:

    你單位×××自述于××年×月×日,因工造成人身傷害,現本人提出工傷認定。為此,請你單位于××年×月×日前將×××所發生的傷害時間、經過和傷害程度等情況材料函告我處(科),或派員來我處當面陳述有關情況。逾期不到,我們將按個人提出的申請進行調查確認。

    聯系電話:

                                北京市××勞動局

                                一九九  年  月  日

     式樣二

                          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

                                        ×勞職安便工傷  號

________:

 

   你單位×××工傷認定申請已經核查,于××年×月×日已作出______的處理決定。請你單位(你)于××年×月×日之前到我處(科)來取有關材料。你單位(你)接到認定結果之日起15日內,如對處理決定不服,可向同級政府或上級勞動行政部門提出行政復議。

  

  如逾期不取者,××年×月×日即為送達日期,并可于此日起15日內向同級政府或上級勞動行政部門提出行政復議。

關于知音的詩句范文4

    現將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印發的財會協字〔1996〕第11號《關于印發〈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簡稱《暫行辦法》)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補充規定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1.符合《暫行辦法》第三條、第五條規定的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簡稱事務所)申報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時、應于每年6月將《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的資料報送北京市財政局,經初審合格后報送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其中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具有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簡稱北京注協)出具的近三年的年檢合格證明。

    2.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如有《暫行辦法》第七條所列情形之一時,應由事務所及時向北京市財政局報告,經北京市財政局審核后,上報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取消其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

    3.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應于每年7月31日前,向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報送上一年度從事證券審計業務的情況、專業人員的培訓情況以及人員變動情況等資料。同時應向北京市財政局報送相同資料一份4.未經批準,沒有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以及其他機構和人員不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

    當上市公司在通過股東大會同意變更事務所時,后任事務所應將變更情況向中國注協書面簡要匯報。同時應向北京注協報送相同材料一份。

    5.原京財協(1994)1856號《轉發〈“關于從事證券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資格確認的規定”的補充規定〉的通知》同時廢止。

    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會協字〔1996〕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現將《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及有關證券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保護社會公眾的基本利益,維護證券市場的規范發展,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在證券市場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財政部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所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對從事證券相關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

    本辦法所稱證券相關業務,是指對公開發行和交易股票的企業、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進行的會計報表審計、凈資產驗證及其他相關的咨詢服務等。

    第三條  注冊會計師申請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時,應填寫《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三份,由其所在的事務所集中申報,其申報程序見本辦法第八條的規定。申請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應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執業注冊會計師資格,并在事務所專職執業三年以上(含三年);

    2.年齡不超過60歲(含高級職稱者);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記錄,并由當地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出具近三年的年檢合格證明;

    4.取得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注冊會計師執行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考試辦法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四條  注冊會計師取得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僅表明該注冊會計師具有申報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資格,未經批準不得簽署從事證券業務的相關報告。

    本文生效前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可不再參加考試,但必須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組織的“證券相關業務資格培訓班”,并且應獲得每年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年檢合格證明。

    第五條  事務所申報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內部機構和管理制度比較健全;

    2.專職從業人員不少于60人,其中職齡以內業務人員應占60%以上,有8名以上(含8名)經考試取得證券相關業務資格成績合格證書的注冊會計師;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記錄和聲譽,沒有發生過嚴重的工作失誤和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沒有發生過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4.注冊資本不少于200萬元,風險基金不少于100萬元。

    第六條  凡申請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須向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資料:

    1.《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申請表》;

    2.至少8名注冊會計師的證券相關業務資格成績合格證書的復印件及注冊會計師填寫的《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申請表》;

    3.《會計師事務所其他專業從業人員、其他專家和技術人員情況呈報表》;

    4.近三年的年度會計報表,并說明風險基金的計提及使用情況;

    5.地方注冊會計師協會出具的該事務所最近三年的年檢合格證明;

    6.事務所認為應該申報或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所有的申報材料要求用A4型復印紙。

    第七條  經批準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如果其從事證券業務的注冊會計師發生變化,應及時上報調整。

    1.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由事務所及時向當地省級財政廳(局)報告,并由財政廳(局)審核后,上報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取消其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

    (1)因故離開原申報許可證的事務所;

    (2)年齡超過65歲(含高級職稱者);

    (3)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勝任此項工作;

    (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以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被取消注冊會計師資格的;

    (5)事務所認為其能力不足勝任該項工作的;

    (6)財政部、中國證監會認為應予取消的其他原因。

    2.事務所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不足8名時,應申請補充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要求的注冊會計師,由事務所按規定程序上報。凡不符合規定條件者,財政部、中國證監會不受理其調整補充申請。

    3.從事證券相關業務的注冊會計師轉所時,其許可證視以下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經批準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指已取得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者),從原事務所轉入另一家具有許可證的事務所時,若要繼續保留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除應按規定要求辦理轉所手續外,還應由轉入所按本辦法第八條的申報程序申報。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由原申報事務所收回該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并交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1)轉入未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時。

    (2)該文生效前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未取得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者),其資格僅在原申報事務所生效。當該注冊會計師轉所(包括轉入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會計師事務所)時,其“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資格同時失效。再次申報時需按本辦法第三條辦理。

    (3)轉所時年齡已超過60歲。

    第八條  事務所申報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時,應于每年6月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本辦法第六條所列資料一式三份。經主管財政廳(局)審核后于每年7月31日之前報財政部,財政部會同中國證監會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者,財政部會同中國證監會聯合頒發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并予以公告;經審核不符合規定要求,不予批準者,財政部或證監會應當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在收到申請材料60天內未提出意見者,視為不予批準。

    第九條  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在從事證券相關業務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證券法規,做到獨立、客觀、公正,嚴格執行財政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制定的《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及相關規則,嚴格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頒布的有關培訓制度及職業道德守則。

    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應于每年7月31日之前,向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報送上一年度從事證券審計業務的情況、專業人員的培訓情況以及人員變動情況等資料。

    第十條  公開發行與交易股票的企業、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有權自行選擇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為其提供服務,任何政府機關、部門不得干預。但上市公司在通過股東大會同意變更事務所時,后任事務所應將變更情況向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書面簡要匯報。

    未經批準,沒有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以及其他機構和人員不得從事本辦法所指的證券相關業務。

    公開發行與交易股票的企業、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聘請沒有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等,一律無效。

    第十一條  來我國協助境內企業到境外發行股票和股票上市交易的境外會計公司和境外注冊會計師,需向財政部、中國證監會提交該會計公司及注冊會計師的基本情況,經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審核認可后方可接受客戶委托,并由財政部歸口管理。已獲認可的境外會計公司及其境外注冊會計師,應嚴格遵守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關于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執行中國企業在境外上市審計業務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已獲認可的境外會計公司每年需向財政部、中國證監會重新申報資格。

    第十二條  財政部、中國證監會每年對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進行抽查,對于存在下列問題,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事務所、注冊會計師,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可以暫停或吊銷其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

    1.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在出現達不到本辦法第五條各項要求時;

    本文生效前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應于97年12月31日之前達到本辦法第五條的各項要求,屆時達不到要求時;

    2.不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時;

    3.在發生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的行為時;

    4.在不按時報送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所要求提供的資料時;

    5.未按要求完成專業培訓時;

    6.事務所申請取消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時。

    7.事務所及其專業人員在從事證券相關業務時出現重大疏漏、嚴重誤導、欺詐舞弊以及違反證券法規的行為時,中國證監會可建議財政部暫?;虻蹁N其從事證券業務許可證,并予以公告。

    第十三條  期貨交易所應比照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辦理年度審計工作。

    第十四條  經省級以上注冊會計師協會認可,審計師事務所亦按上述要求辦理(注:注冊審計師不行)。

關于知音的詩句范文5

五、認真總結,推進創新。各縣(區)要立足于從源頭解決問題,認真梳理和歸

 

納總結排查活動中發現的共性問題,深入研究提出解決方案,積極探索建立符合當地實際的森林防火長效機制,大力推進森林防火工作創新。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活動責任追究機制,建立督查小組工作檔案,實行火險隱患責任包保制度,對各工作小組排查片區內,由于隱患排查不到位而出現問題的,要嚴肅追究排查小組人員責任;對排查小組發現并指出隱患后整改不及時、不徹底的,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同時,對排查活動中領導得力、表現突出的單位和人員,要予以表揚。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將于2011年11月30日前派出工作組,深入各縣(區)開展森林防火隱患排查督查工作。請各縣(區)給予積極配合,同時將森林火險隱患排查活動開展情況上報市森防指辦公室。特此通知

關于知音的詩句范文6

《關于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退休養老基金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下發以來,外商投資企業及有關部門提出了執行中的一些具體問題。為妥善解決這些問題,我們征求了市經貿委和部分外商投資企業的意見?,F將《貫徹〈關于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退休養老基金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的問題請及時反映給我們。

附:貫徹《關于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退休養老基金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

一、關于統籌基金的計提基數。根據市政府京政發〔1986〕43號文件和(86)市勞辦字第280號文件規定,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的養老儲備金,應以在工資基數基礎上按規定提高后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作為計提基數。企業由稅后利潤提取的獎勵基金中支付給中方職工的獎金暫不作為計提統籌基金的基數。

二、《通知》中未列入統籌項目并由企業支付的退休、退職職工的冬季取暖補貼,可暫在按工資總額4%留存企業的統籌基金中列支,但應嚴格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標準執行,不得超標準發放,并應單獨建帳,年終向企業所在區、縣統籌辦公室報送決算(決算工作另行部署)。除此以外,留存企業的統籌基金,在市勞動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使用辦法之前,企業仍應作為專項基金存儲,不得挪用。

三、外商投資企業1986年6月1日以來提取的中方職工養老儲備金,應按《通知》規定補繳。凡挪用了該項基金的,必須制定具體的補繳計劃,原則上在1989年底前繳足。補繳計劃報市退休基金統籌辦公室審批后,由企業所在區、縣統籌辦公室監督執行。

四、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退休費標準的提高,應按國家的統一規定進行。同時,需要與國營、集體企業職工退休費標準的變動統盤考慮解決。經市政府批準,我市正在積極進行這方面的改革探索,在未制定新的退休費計發辦法之前,各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退休,應與國營和區、縣、局、總公司所屬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一樣,嚴格按照檔案工資及國家規定的比例計發退休費。

五、關于中方退休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對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退休職工實行街道勞動部門與原單位相結合,以街道勞動部門為主的管理辦法。自1989年5月起,街道勞動部門除負責中方退休職工統籌項目內各項費用的支付、報銷工作外,還要積極創造條件,組織中方退休職工開展必要的學習、娛樂、家訪、慰問等活動。外商投資企業亦應充分體諒街道勞動部門在開展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方面存在的困難,主動與街道勞動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中方退休職工的疾病護理和死亡喪葬及善后處理工作,以逐步實現退休職工由原企業管理向屬地管理的過渡。

六、外商投資企業報送區、縣統籌辦公室的《月報表》,應同時抄報給企業主管部門。市屬及中央在京單位所屬外商投資企業報送市勞動局的工資年報,需同時抄送企業所在區、縣統籌辦公室。

七、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退休后,企業應按《通知》規定的期限,認真填寫《外商投資企業中方退休、退職職工轉移單》(一式兩份),連同退休、退職職工檔案、退休審批表一起及時報送企業所在地的區、縣統籌辦公室。區、縣統籌辦公室負責對轉移單進行審核、簽章后轉給有關區、縣統籌辦公室。各區、縣統籌辦公室負責向所屬街道勞動部門轉送中方退休職工轉移單。外商投資企業不再直接向退休職工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部門報送轉移單,但街道勞動部門仍應按《通知》要求及時向本區、縣統籌辦公室填報《外商投資企業退休、退職職工增減情況月報表》。

八、遠郊區、縣外商投資企業中方退休職工退休養老統籌基金的管理。目前,居住在遠郊區、縣外商投資企業中方退休職工人數很少,對這部分職工統籌項目內各項費用的發放、管理工作,暫可實行集中管理,區、縣統籌辦公室可委托城關鎮(及其它鎮)勞動部門負責此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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