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預算法改革下職業院校預算管理論文,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職業院校對預算思想認識不夠,急需加強
一些初建職業院校的預算收入主要依靠地方政府財政支持,并利用這部分資金為地方培養技能型人才,地方政府撥付預算收入經過編制、審批、撥款環節,將預算收入撥付給職業院校,而這部分資金很難滿足職業院校的資金需求,職業院校辦學資金十分緊張,形成財政撥款一部分,學院創收一部分,社會幫助一部分的局面。造成對預算管理缺乏認識,預算收入編制只能初略估算,年度內收支缺乏預測,預算編制難于公開透明。新預算法明確建立全口徑預算體系,打造透明預算制度,明確規定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納入預算,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等,同時規定經本級人大或其他常委會批準,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和報表,應當在批準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因此職業院校必須對預算管理加以重視,培養專業人才來完成預算的編制、調整、以及決算等預算內容。
二、預算支出帶有盲目性,急需規范
職業院校在辦學初期,由于預算收入的取得具有不確定性,缺乏穩定性,預算收入資金十分緊張,這就造成預算支出具有隨機性,盲目性,運行經費的安排及使用情況難于統籌兼顧,財務管理出現收支不平衡現狀,更談不上績效的評價。新的預算法第十二條明確指出:各級預算應當遵循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第十三條規定,各單位的支出必須經以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預算的不得支出。第二十七條規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按其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國防支出、農業、環境保護支出、教育等就業支出及其他支出。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按其經濟性質分類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第十五條規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應當按其功能分類編列到項,按其經濟性質分類編列到款。第五十七條明確規定: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按照預算執行,不得虛報列支。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各部門、各單位應當加強對預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不得截留或者動用應當上繳的預算收入,不得擅自改變預算支出的用途。這就要求職業院校的預算支出必須按照法規政策執行,克服預算支出亂攤、挪用、占用、事前不預測、事中不控制、事后不績效評價的局面。
三、預算收支缺乏時效性,約束力弱化,急需監管
職業院校預算管理中,雖然在年初經學院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預算編制,但在預算收支管理過程中,職工代表大會尚失監管,預算收入出現截留、占用、挪用現象,預算編制缺乏時效性,約束力弱化。新的預算法第十七條指出:各級預算的編制、執行,應當建立健全相互協調的機制。第二條明確指出: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批準、監督、以及預算的執行和調整必須依照預算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的委員會,對本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本級預算調整初步方案和本級決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這就要求職業院校重視年度預算編制,并嚴格執行預算編制,加強監管,做好績效評價,為下一年預算收入的取得打下基礎。
四、職業學院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急需建立
預算法改革之前,職業院校所建立的財務管理制度的出發點,主要是從理順財務關系,簡化辦事流程,規范財務行為等方面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制度建設只表現在形式上。權責不清,缺乏制度的約束力。財務管理制度滯后陳舊。新的預算法第五十三條明確指出:各部門、各單位、是本部門,本單位的預算執行主體,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預算執行,并對執行結果負責。第九十二條至第九十五條規定:有關部門有違紀行為的,應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這充分彰顯預算法的法律效力,因此,建立健全與預算法相一致的職業院校財務制度已成當務之急。
作者:霍妍 單位:沈陽職業技術學院工商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