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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其應用的范圍愈發廣泛。在市場貿易中,互聯網能夠滿足消費者多元化和個性化的消費需求,電子商務已經成為了市場經濟發展的主要方向。目前,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對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然而,受到多種主觀或客觀因素的影響,電子商務仍然存在一定的信用風險,制約了電子商務的進一步發展。因此,要對電子商務信用風險產生的機制進行深入的分析,從而提出解決對策,使電子商務向著健康可持續的方向不斷發展。本文闡述了博弈論的基本內涵和幾點要素,基于博弈論,從靜態和動態兩個層面,分析了電子商務信用風險的形成原因,并提出了電子商務風險的規避路徑,達到了優化電子商務市場環境的核心目的。
【關鍵詞】博弈論;電子商務;信用風險
0.引言
電子商務對人們的消費觀念產生了翻天覆地的影響,同時也推動了傳統商務模式的變革。隨著互聯網和移動信息技術的普及和發展,電子商務日趨成熟,人們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也愈發頻繁。相比傳統的商務模式,電子商務能夠有效的節約消費者查找商品的時間,并能夠選擇更優質的商品,并且可以讓消費者足不出戶,購買到國內甚至國外任何地點的商品。但由于互聯網具有虛擬性,詐騙、違約等現象越來越多,暴露出了電子商務還存在著信用風險的問題,信用風險已經成為了影響人們進行電子商務活動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如何解決電子商務信用風險問題,已經成為了目前急需解決的重點問題。
1.博弈論的概述
博弈論又被稱為對策論或賽局理論,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博弈方處于同一個環境中,并受到一定的條件制約的前提下,每個博弈方根據環境的變化和其他博弈方決策的改變,對自身的決策方向進行改變,從而選擇出最優的對策的理論。博弈論是運籌學的一個重要分支,在博弈的情境下,每個博弈方所獲得的收益,不僅取決于環境的變化和自身對策的改變,還取決于其他博弈方的行為,因此,每個博弈方能否取得最優的收益,取決于對其他博弈方行為的把握和決策的預期。博弈論在多個領域內都有廣闊的應用空間,小到人們日常生活中具有對抗性質的娛樂活動,大到國家的經濟發展和軍事指揮,通過貫徹博弈論的思想,能夠為自身帶來最優的利益。博弈論具有以下幾方面的要素:第一,局中人。局中人也就是指在一個博弈的環境中,每一個參與博弈的博弈方。局中人的數量在兩個至兩個以上,一個人不構成博弈對局。第二,策略。在一場博弈當中,每個博弈方都需要在一定條件和環境的制約之下,制定自身的行為和決策,同時,每個博弈方也都會具有一套貫穿博弈始終的完整的方案。如果在一場博弈中,一個博弈方使用了有限次數的策略,則可以稱之為“有限博弈”,而如果一個博弈方的策略處于不斷變化的狀態,則可以稱之為“無限博弈”。第三,得失。在一場博弈結束后,每個博弈方最終的收獲和損失,就被稱為“得失”。在博弈論中,每個博弈方的得失不僅取決于環境的變化和自身對策的改變,還與全局整體的決策和行為有直接的聯系。第四,次序。在一場博弈當中,每個博弈方的行為或對決策的轉變,都是需要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的,其步驟具有先后之分。而每個博弈方在博弈的過程中,都會不止一次的進行活動,這也就涉及到了次序的問題。針對同一個決策方向,如果其次序不同,所產生的結果也會不同。第五,均衡。均衡更多的體現在經濟學中,也就是涉及到博弈方決策的變量會處于一個相對穩定的值。例如,在一個市場當中,當某種商品處于一個價格的時候,消費者能夠買到,而商家也可以賣出,就可以證明這個商品的供需關系處于一個均衡的狀態。
2.基于博弈論的電子商務信用風險形成機理
在電子商務市場中,電子商務企業通過與商家、消費者等交易者進行博弈,會對自身的信用模式及信用程度進行相應的調整,因此,在電子商務中,企業所選擇的信用模式是不固定的,會受到外部環境和其他博弈方的影響,這也是在電子商務中,會產生一定的信用風險的最主要成因。在電子商務中,買方和賣方可以當成博弈方來看待,二者之間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響的。例如,在動態博弈中,賣家選擇具有高度信用程度的交易方式,其前提必然是選擇高度信用程度的方式所獲得的長期效益,比選擇欺詐一類的低信用程度的交易方式所獲得的短期效益,其經濟效益更高。
2.1完全信息靜態博弈
在電子商務交易的過程中,交易雙方所面臨的環境較為復雜,許多個外部因素都會影響交易雙方的信用模式。而為了方便研究,可以在不影響最終結論的前提下,對復雜的外部環境簡單化。假設:在一個博弈當中,只有兩個博弈方,其中一方為買方,而另一方為賣方。并且雙方都具備一定的經濟能力,具有理性的思考頭腦,能夠正常的進行博弈。而雙方在博弈的過程中,不考慮一個博弈方的決策對另一個博弈方的影響。在電子商務的環境下,兩個博弈方對于博弈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數據都有明確的認知,并且其中沒有政府等外在因素的干預。兩個博弈方在博弈的過程中,默認只有兩種信用程度,一種是誠實,另一種為欺詐。雙方在博弈的過程中,決策之前不明確對方的行動,因此,可以將雙方的行動看成是同時開展的。根據上述的架設內容,也就可以設計出靜態博弈的模型。假設賣家利用欺詐的方法所獲得的經濟效益為A,而利用誠實的方法所獲得的經濟效益為B,通常來說,A>B。然而,用欺詐的方法還會產生一定的風險C,因此,用欺詐的方法進行交易,其實際收益就變成了A-C,而如果用誠實的方法進行交易,也就能夠獲得實際的經濟效益B。而在買家的角度而言,買家購買一個商品,其重要的思想就是發揮出這個商品所能夠起到的作用,如果將效用以T來表示,T也就是交易商品的實際價值和其他效用所構成的函數。當T>0時,買方才會具有購買欲望,而如果T<0,則買方不會考慮購買。由于上文的設定,雙方都不會了解對方下一步的行為,因此,電子商務中交易雙方的支付和信用模式選擇為:當賣方利用誠實的信用模式進行交易,而T>0,買方選擇交易,則所得的結果為T,B,而T<0,買方不選擇交易,則所得到的結果為0,0。當賣方利用詐騙的信用模式進行交易,而T>0,買方選擇交易,則所得到的結果為-T,(A-C),而T<0,買方不選擇交易,則所得到的結果為0,-C。
2.2完全信息動態博弈
根據上述內容可以得知,賣方為了利益考慮,一般不會選擇信用的交易方法,而就算雙方都采用混合型的交易方法,所起到的效果也不佳。因此,賣方在電子商務交易的過程中,要注重維護自身的長期利益,從而影響買方的購買欲望,形成更健康的交易體系。在實際交易中,如果賣方使用了欺詐的交易方法,買方一旦受騙,會通過各種渠道來進行曝光,會對賣方的長期利益產生嚴重的影響。因此,實際交易的環境更加復雜,可以將博弈模式從靜態博弈轉變為動態博弈。在交易開始之前,買方可以通過查看評論等方式了解到賣方的基本情況,從而對賣方的信用信息有一個明確的了解,這也就體現出了動態博弈的特點。
3.基于博弈論的電子商務信用風險規避機制
首先,為了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政府要加大對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建設力度,完善電子商務法律體系,從而使電子商務市場向著健康的方向發展。同時,電子商務企業不能夠拘泥于短期的利益,而是要將目光放長遠,通過注重長期利益,來降低欺詐等交易方式的使用。同時,政府還要加強對電子商務企業管理人員的教育,幫助電子商務企業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念,在日常的管理和運營中滲透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思想,從而為電子商務企業的發展奠定基礎。其次,規范電子商務市場競爭。目前,電子商務市場的管制還不夠深入,惡性市場競爭的現象較為突出,這也就導致了電子商務企業經常出現失信的問題。因此,政府要注重規范電子商務市場的行業競爭,通過加強思想道德教育,來減少惡性市場競爭的現象。再次,要重視電子商務立法工作?;ヂ摼W經濟的發展迅速,而我國的立法工作緩慢,導致了電子商務存在較為嚴重的法律空白,不利于電子商務的開展。因此,政府要將電子商務的立法工作放在工作的中心,通過完善法律法規建設,來達到規范電子商務市場的目的。最后,加強對電子商務市場的信息管制。政府可以通過建立專門的曝光、新聞監督等方式,為消費者提供一個舉報平臺,及時的揭發詐騙電子商務企業,降低電子商務企業選擇詐騙交易模式的可能,凈化電子商務市場。
4.結語
博弈論是運籌學的一個重要分支,將其運用在電子商務信用風險的研究中,具有重要的意義。電子商務信用風險的形成機制,主要可以從靜態博弈和動態博弈兩個方面進行。靜態博弈主要體現了電子商務中雙方信息的不對等性,而動態博弈則主要體現出了市場機制不夠完善的問題。因此,首先要加大對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建設力度,加強思想道德教育,規范電子商務市場競爭。其次,要為電子商務企業樹立長遠發展的觀念,在日常的管理和運營中滲透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思想。再次,要重視電子商務立法工作,彌補法律上存在的空白。最后,加強對電子商務市場的信息管制,及時的揭發詐騙電子商務企業從而達到凈化電子商務市場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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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榮梅 單位:淮南聯合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