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農藥市場經營管理論文,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1當前農藥經營管理現狀
1.1農藥經營主體與實際不符,造成農藥經營點過多
按照2001年修訂后的《農藥管理條例》規定,可以經營農藥的組織單位為農技站、植保站和供銷社等7類主體,實際上是規定農藥這種特殊商品應實行專營。但隨著國家機構改革的深入,我市7類主體已基本上全部退出農藥經營領域。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轉變身份后的原鄉鎮農業技術人員和改制后的原供銷社營銷人員加入到農藥經營者的行列,個體經營者逐漸成為農藥經營的主體。2009年8月1日施行的《湖北省植物保護條列》納入農藥經營許可制度,但設置的3條前置條件較為寬松,原來經營農藥者基本被核準農藥經營許可,此后幾年又不斷有新增個體經營者加入到農藥經營者的行列,造成農藥經營點過多。
1.2農藥經營行為不規范
1.2.1農藥經營者人數多、素質良莠不齊
目前荊門市90%以上的農藥經營者集中在鄉鎮、村,基本上每個行政村都有農藥經營者,大的村往往有3家~5家農藥經營者,經營者素質良莠不齊。一部分人學歷有限,大多只局限于農民需要什么就賣什么,不能根據病蟲害的發生情況科學配藥、科學施藥,同時存在開“大處方”,配“保險藥”現象,既不利于科學防治病蟲,又嚴重帶來安全隱患;一部分人不能辨別農藥真偽,為了競爭,只看價格是否便宜,易購進假劣農藥;一部分人則法制觀念淡薄,知假、進假、售假。
1.2.2經營日趨季節性,隱蔽性越來越強
一些不法經營者為了規避執法檢查,往往在使用季節時才上架銷售,且只小批量在門市部存放,隨銷隨進。同時一些鄉鎮的百貨店、土產日雜店在銷售旺季也臨時加入農藥銷售行列。更有一些規模小廠及商販銷售農藥進村入戶。由于銷售時間短,流動性大,使執法部門查處難度加大,如非舉報,往往很難及時發現。
1.2.3農藥購銷臺賬不能完全落實
按照《農藥管理條例》規定,農藥經營者應建立完整的經營購銷臺賬,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因為條例未制定相應的罰則,因此一旦發生要害糾紛,對經營者本身未建立購銷臺賬的行為不能進行處罰。執法部門在追究其進貨和銷售去向時,也會因無購銷臺賬或購銷臺賬不全,使得銷售去向難以查明,進而影響銷售數量核實,最終導致處罰不能據實罰款。
1.2.4專業合作社用藥監管有漏洞
隨著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有關鼓勵和扶持聯戶經營、專業大戶、家庭農場政策的出臺,我市土地流轉和集約化程度加快,各種訂單農業和專業化合作社如雨后春筍。這些使用農藥較大的單位和組織為降低生產成本,已不滿足原有的購銷渠道,紛紛采取直購和統購分發的模式消耗農藥,給農藥監管帶來難度。
1.2.5違法經營與違法生產相結合
少量規模小和后加入農藥營銷行業的經銷商,由于拿不到農藥產品,為分得市場一份利潤,便同一些規模小、管理差、技術含量低的農藥企業相互勾結,私下生產銷售侵犯知識產權的農藥產品,以謀取高額利潤;或者開展農藥定做及非法添加隱形成份來博取賣點。這些現象極易給正規產品造成市場沖擊,影響正常經營秩序。
1.3監管人員少,經費不足,監管不能全部到位
一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藥經營者的不斷增多,我市有備案的農藥經營者1800個左右,農藥管理從業人員21人,除去行管、財務、勤雜人員,每個執法人員平均監管100家~130家農藥經營者,同時這些農藥經營者遍布每個鄉鎮、村的腳腳落落,在農藥銷售高峰季節,往往監管很難及時到位。而且由于監管經費未納入全額財政預算,農業執法人員工作經費不能保障,有的工資還得靠罰款返還,這樣不利于加強監管。二是農藥抽檢樣品沒有專項檢測經費,抽檢覆蓋率上不去。由于財政沒有安排專項農藥檢測經費,使得抽檢數量有限,只能針對重點品種、重點市場、重點經營戶開展抽檢,整體抽檢覆蓋率欠佳。加之由于有資質的農藥檢測單位數量少、且檢測任務繁重,因此,檢測的時效性不能完全保證。
2農藥管理的對策和措施
2.1建章立制,努力建設一支過硬的執法隊伍
打鐵還需自身硬,為進一步提高農業執法人員業務素質,必需堅持抓執法人員的業務學習和培訓,努力提高執法水平。建立健全農藥市場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農資市場監管執法中不履行、不及時履行職責、違法履行職責、互相推諉、濫用職權以及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造成后果的,堅決追究責任。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監管職責,嚴格辦案程序,切實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堅決杜絕以罰代管、以罰代處、罰款放行,堅持做到依法執法、文明執法、規范執法。
2.2嚴把農藥經營許可關,逐步淘汰一批小、亂經營者
農藥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實行經營許可是一種必然,我市將按照《湖北省植物保護條列》、《湖北省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全市農藥經營者進行一次梳理,對一些規模較小的農藥經營者鼓勵其轉型從事其它行業。同時建立農藥經營者誠信檔案,對在農藥經營中有違紀違法的,納入黑名單,責令其整改,對屢教不改者,將依法取締其農藥經營許可資格。同時鼓勵一家或幾家有不同主導產品的大型知名農藥企業和我市信譽好、銷售網絡覆蓋面廣的大型經銷商,聯合創立農藥經營連鎖品牌。
2.3爭取政策支持,強化自身發展
農藥監管事關農作物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生態環境安全和農業可持續發展,要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廣泛宣傳農藥監管的重要性,引起社會和政府的重視,爭取將農藥監管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在確保自身發展的同時,徹底切斷農藥監管者與農藥經營者的利益瓜葛。
2.4強化市場監管,建立健全管理機制。
一是針對水稻、小麥、油菜、茶葉、蔬菜、棉花等病蟲草害防治用藥高峰期前,全面開展農藥質量和標簽抽檢工作。二是規范執法行為,聯動查處案件。以農藥標簽網上查詢系統和荊門市農業信息網為依托,構建農藥市場統一監管平臺,提高執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對一些涉及面廣、問題突出的案件,將突破行政區劃的界限,實行部門聯合和市、縣區聯動,統一部署、通力協作、集中打擊,對已構成刑事犯罪的,要堅決移交司法機關,禁止以罰代刑。三是落實農藥臺帳與可追溯制。完善農藥經營戶檔案,建立健全產品營銷臺帳,加強普查和核查,準確了解和掌握本轄區內農藥經營戶的狀況,對證照不全的經營單位,依法予以處理,對不按照要求建立臺帳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四是強化農藥管理法規和科學用藥培訓指導。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用藥和農藥法規的宣傳指導,市、縣(市)農藥管理部門要適時舉辦各種農藥監管執法和科學使用農藥知識培訓班,同時組織執法人員和技術專家,深入基層開展送科技下鄉等活動,現場指導農民選藥、用藥,開展技術咨詢,增強農民自我保護意識和提高合理用藥水平。
2.5結合現代農業發展新模式,探索監管新模式
隨著土地流轉加快,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在快速發展,一些工商企業也在借助資本優勢進入農業生產領域。農業生產集約化、規?;洜I已開始顯現,與此同時病蟲害專業化防治組織也隨之增多。這些組織或個人購買農藥時,需求量大,這些新的農藥購買者或使用者,會在將來成為農業執法部門的重點監管對象和服務對象。因此農業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適應新形勢,不斷創新服務模式,探索農藥監管新機制,確保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作者:艾新龍 魏先堯 呂池榮 湯少波 謝支勇 單位:湖北省荊門市植物保護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