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企業合同管理的風險防范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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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企業合同管理的風險防范探討

摘要:隨著我國全面推進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環保企業當前面臨的市場風險復雜而多變,為保障在實際運營過程中各種經濟事項活動的合法、合規開展,環保合同的管理重要性與必要性就得到了充分體現。雖然環保企業往往對開展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具有一定程度的認識,但實際卻面臨著諸多困難。因此針對環保企業基于內部控制開展的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深入分析,就具有非常重大的現實價值。筆者結合理論學習和實踐經驗,從內部控制視角解析環保企業合同管理及風險防范,并提出幾點控制建議,以期給環保企業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提供借鑒與依據。

關鍵詞:合同管理;環保企業;內部控制

近年來,受到國家經濟發展、環保政策導向和行業技術創新等因素的影響,中國環保行業迅速崛起,加快了相關細分產業的發展。工業革命推動著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給環境帶來了大量污染。在新時期下,國家對于污染排放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強,環保風暴一波強于一波,相關政策也越加嚴格。隨著我國經濟快速持續的發展,環境的保護與治理工作也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由此,國家對肩負重任的環保企業也提出了更高質量的發展要求。環保企業健康持續的高質量發展離不開高效的內部管理制度。當前環保企業所開展的內部控制工作,常常因為許多內、外部因素制約,存在著一些不足,導致合同管理中的潛在風險不斷的積累,無法充分的發揮內部控制的重要作用。由此,作為環保企業應當從合同管理入手,通過積極落實內部控制,保障合同雙方互利共贏,均能夠有效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的目標。

一、環保企業特有的合同類型

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環保企業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往往需要和各類型企業就不同事宜達成協議條款,以資信守。環保企業因為其行業特殊性,會存在一些有別于一般企業的合同,我國現行常見的環保企業合同主要有廢物處置合同、危險貨物委托運輸合同、環保咨詢服務合同等。上述合同模式是基于確保雙方合法利益、維護雙方正常合作的原則,是推進環保設施建設和運營專業化、產業化的重要途徑,也是“十二五”“十三五”期間,國家鼓勵和積極推行的環保服務模式。

(一)廢物處置合同

廢物處置合同,是環保企業極具特色的合同類型,其需求主體包括產廢企業和政府部門,其受托主體則為具有相應廢物處置資質和能力的環保企業。供需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確定廢物處置方式和條件并簽訂合同。有廢物處置需求的需求主體,委托環保企業將合同列明的各類廢物進行無害化、減量化處置,并向環保企業支付處置費用。依照結算方式的不同,廢物處置合同又分為普通處置合同和包年處置合同兩種。普通處置合同也稱為非包年處置合同,一般適用于年產廢量大于10噸的工業企業或有處置需求的政府部門。廢物處置的供需雙方就廢物種類、單價在合同中進行約定,在履約期限內,供需雙方可以實現多次收運、定期結算。常見的普通處置合同的流程為:遵照需求主體的處置需求,環保企業安排廢物收運計劃并負責將廢物從產廢企業運往環保企業處置,合同雙方每月以實際收運量和合同約定的單價進行結算。包年處置合同一般適用于年產廢量10噸以下的中小企業和科研院所,包年處置合同的需求主體也稱為包年客戶,因為包年客戶各類廢物數量低的特點,合同往往不會約定單價,也不會每月進行收運和結算,而是由供需雙方直接就總價、數量上限、超量單價等內容,在合同上進行約定。常見的包年處置合同流程為:包年客戶按照合同約定的總價,向環保企業預先支付處置費作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可在結算時抵扣處置服務費用。合同委托期限內,若包年客戶實際委托處置的廢物對應處置費用低于履約保證金金額的,差額部分不予退還。特殊情況下,當包年客戶的廢物處置需求量超過合同約定的數量上限,則另行以超標單價和超限數量進行結算。

(二)危險貨物委托運輸合同

危險貨物委托運輸合同,是環保企業作為托運人,委托具備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質的承運方,依法運輸危險貨物,并由環保企業定期支付運費給承運方的合同。這里所依據的法,包括《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而貨物的運輸路徑一般也特指將危險廢物從產廢企業運往環保企業。雙方依據危險貨物委托運輸合同,按照承運方實際運輸危險廢物的數量和合同約定的運費單價,定期進行結算。運輸服務前,環保企業提前通知承運方調配車輛,并告知相關承運信息,確保運力。承運方根據合同約定,按時將危險貨物安全運至環保企業的存放地點,并在承運過程中,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等規定,協助辦理相關手續。運輸途中如發生短少、盜竊、滲漏、傾灑、毀損等情況時,承運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必要時環保企業可要求承運方提供運輸服務車輛的GPS(全球定位系統)記錄。

(三)環保咨詢服務合同

自2020年起隨著國內廢物處置能力的迅速擴大,廢物處置行業已經從早年間被普遍看好的千億藍海逐步轉變為比服務、拼價格的廝殺場。激烈的競爭導致產廢企業在選擇環保處置企業時,選擇性更多,流動性更高。隨著對環保服務有高附加值需求的產廢企業不斷增加,環保咨詢服務合同應運而生。環保企業為產廢企業提供危險廢物處置服務過程中,會有選擇的引入專業的環保產業服務商作為第三方,協助環保企業為產廢企業提供關于危險廢物的包裝、標識、儲存等現場管理及作業指導服務,提供危廢規范化管理培訓、環保業務咨詢、應急演練等附加服務。因此環保咨詢服務合同就是環保企業委托產業服務商協助共同完成環保服務的模式。產業服務商在環保領域及危廢處置領域具有專業人力資源及技術能力,為互利共贏增強雙方的競爭力,雙方以危險廢物處置業務為基礎,協同為產廢企業提供附加服務,具體包括:

1.為產廢企業提供危險廢物儲存、包裝、管理等現場管理及指導服務;

2.為產廢企業提供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培訓、環保業務咨詢、應急演練等服務;

3.審議環保企業危險廢物的處置技術方案,提出意見和建議。前些年環保行業的高收入和高盈利,引得資本和跨界者紛紛加入,廢物處置市場的火熱,從目前各大企業扎堆布局的市場趨勢就可以感受得到。2021年,危廢行業并購整合的趨勢愈加明顯,老牌危廢龍頭企業都加大了危廢業務的并購整合力度,市場占有率得到穩步提升。環保市場優勝劣汰的“洗牌”加速,環保部門、安監部門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強,千億蛋糕看起來“好看”,但卻不一定“好吃”。

二、環保企業合同風險防范存在不足

近幾年的市場競爭壓力加大,在大環境的影響下,環保企業應當不斷完善自身內部控制,提高內控效率,這樣才能從自身經營管理要效益。鑒于環保企業合同的特殊性、復雜性和重要性,進行風險防范就顯得尤為重要。目前許多環保企業已經結合行業特色,注重合同管理但是因為部分企業管理者未進行深層剖析,導致內部控制普遍流于表面不能積極營造內部控制環境,影響企業整體管理成效的提升。

(一)防范合同風險意識淡薄、合同監管不到位

廢物處置合同是環保企業的命脈,是利潤最主要的獲得來源,但現實中往往有很多環保企業不甚重視廢物處置合同的簽訂和執行。例如迫于市場競爭或業績KPI考核,部分環保企業在未同政府簽訂廢物處置合同的情況下,盲目接手政府性質的應急業務,而待收運、處置等大量成本耗費后,卻又因為財政預算不足或審批環節過長等原因,遲遲不能收到相應的廢物處置款,導致環保企業陷入被動局面。這也就是合同管理不到位,控制程序缺失,導致后續一系列業務接連失控,內部控制程序未能在環保業務過程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導致一旦發生問題不能快速鎖定負責人員,不同責任部門之間互相推諉。

(二)事前評估測算不充分,影響企業經濟利益

環保企業在合同管理過程中,需要事前做好評估測算工作,這不僅能保障經濟效益得以有效落實,同時也能提升合同管理的水平。但在實際運營過程中,環保企業往往因為各種內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不能科學、充分地進行測算,導致簽訂合同時低估了成本、高估了毛利,嚴重影響了環保企業的經濟利益。

1.內部原因

內部原因是可以通過規范業務流程、強化審核管理等手段逐步得到規避或控制的,但卻也是影響最為嚴重的。導致事前評估測算不充分的內部原因,主要體現在環保企業尚不能做到完全精準的預測成本。例如取樣時營銷人員未到現場監督導致取樣不具代表性或樣品被稀釋;技術人員小試結果不全面導致預估原輔料用量不足或預估衍生殘渣率過低;設備定期大保未提前鋪排導致處置工藝發生改變等情況,都將導致簽訂合同時低估了成本,增加了環保企業的經營風險。

2.外部原因

導致事前評估測算不充分的外部原因通常具有很強的不確定性,一般不可控,環保企業只能通過及時獲取足夠的行業信息,分析與復盤,控制外部原因對事前評估測算的影響。當產業服務商定價提高、產廢企業拖欠廢物處置款等情況發生時,環保企業也應及時做出預判,調整相應業務的預期毛利。

(三)內部機構應急協同不理想

環保企業現階段內部管理機構存在明顯的分散性,部分重大決策程序流于形式,各部門之間缺乏積極有效的溝通交流,部門工作無法參與事前決策。這就使得一旦出現不可控的應急突發事件,企業往往難以及時有效地采取措施積極應對,不僅導致各部門間相互推諉責任,也增加了管理誤區和盲區,影響工作效率。例如廢物處置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當合同簽訂前的廢物樣品檢測和簽訂后的到廠抽檢貨不對板時,生產部門為了控制處置成本會主張退貨,而營銷部門為了業績考核會主張接收。這時無謂的爭吵不能解決問題只會浪費時間,理想的部門間協同處理方式應該是:技術部門再次抽檢并進行小試,重新測算處置成本,生產部門評估處置方案是否可行,財務部門按毛利率結合新成本提高報價,營銷部門以新報價協調產廢企業簽訂補充協議、補差價,法務部門則準備訴訟材料追究產廢企業違約責任,以備營銷部門未能成功說服產廢企業補價。除了上述列示的情況之外,合同簽訂不規范、跟蹤執行不到位、內部控制分管領導級別不足等也都將導致合同風險的產生。企業內部的合同管理工作飽受內外部環境的影響,一不留神就會發生風險問題,不但會使企業承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而且會使企業的社會形象大大受損。

三、環保企業合同風險防范的建議

環保企業要想避免自身的實際經營和后續發展受到影響,必須提升合同管理的內部控制力度,提高合同風險防范意識,為自身的發展、壯大奠定堅實的基礎。有效的內部控制,可以使得合同風險在實際發生之前就被發現,從而避免,即便在發生之后,通過采取有效措施,依舊可以進行過程控制,充分降低損失。針對在合同風險防范存在的不足,環保企業應在合同準備階段和合同履行階段分別采取不同措施,防范或者降低合同風險。

(一)合同準備階段

在合同準備階段,環保企業應當從上到下、全面樹立強烈的內部控制意識,完善培訓制度、培訓流程以及建立系統的培訓體系,將內部控制從思想理念層面進行提升企業經營管理中的地位,通過意識引導積極地將內部控制思想和理念滲透在日常管理活動中,強化各項工作中的內部控制理念,深刻把握內部控制內涵、作用及相關政策等。高技術、高水準、高質量的合同簽訂是決定項目成敗的先決條件。規范合同簽訂,減少合同條款法律風險,更好地為業務部門提供支持與便利。規范公司合同管理是從源頭管控各類經營風險的有效措施,各環節合同經辦人均應該本著高效務實的態度對待合同簽訂前的審核工作。環保企業為提升公司合同審批效率、主力各項經營業務開展,應該對所有線上、線下合同審批流程時效進行統計梳理,制定類似《合同管理制度》《失責問責管理辦法》等企業內控制度,就失責審批不嚴、節點滯留超時等情況予以失職問責和通報。相關責任部門應排查分析原因,切實采取整改措施,提升合同審批質量,從而提升環保企業整體執行力、推動各項經營業務提速增效。環保企業應當,實現各項培訓工作的順利有效的實施;通過改善員工的知識結構、提升員工的綜合素質、提高員工的工作技能、工作態度和行為模式,滿足公司的快速發展需要,更好地完成公司的各項工作計劃與目標。簽訂合同之前,環保企業應當定期組織各部門成員進行行業知識培訓,認真分析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并預估未來的市場與行業情況,合理預測出履行合同時可能發生風險因素,從而通過及時變更、補充等方式進行積極防范,減少在合同中出現漏洞或者前后矛盾的現象。

(二)合同履行階段

環保企業合同的履行,應當建立合同保障體系,并落實合同管理責任。在內部控制的要求之下,環保企業可以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和人員進行過程管控。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環保企業應當及時記錄合同的性質、數量、單價、收付款周期及結算方式等在內的各項內容,使各部門的合同臺賬管理應當互為補充,互為影響,以便環保企業可以實時監控合同各方履行合同的具體過程,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完善內部管理。針對付款條件,當環保企業作為合同甲方時,應審慎評判是否符合付款條件,不應過早支付款項導致主動權喪失;而當環保企業作為合同乙方時,則應及時關注合作企業的運營情況和回款能力,對于違反合同逾期拖欠貨款的情況,通過協商不能解決時,應積極采取法律措施,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結束語

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轉型期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工業化、城鎮化繼續加速發展。環保企業充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有計劃地組織員工專業技能培訓,不斷地提升公司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和戰斗力。當前環保行業的發展前景整體向好,環保企業應該在加強合同管理與控制力度的同時,做好合同風險防范工作,為企業自身的實際經營與后續穩定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作者:詹申遠 單位:江蘇和合環保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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