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西部地區律師事務所管理制度創新,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律所要進行公司化管理已經成為業界共識,在發達地區,很多律所都已經實行了公司化管理。較之發達地區,西部地區的很多律師事務所的管理還停留在粗放型管理的方式,不能適應市場化的執業環境。西部律師事務所要想獲得進一步發展,需要進行管理制度的創新。本文提出了西部地區律師事務所管理制度創新的措施,包括品牌建設、機制建設、人才建設、業務建設、保障建設、制度建設六個方面,希望能夠對促進西部地區律師事務所的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關鍵詞:西部地區;律師事務所;管理制度;創新
根據新《律師法》第15條、第16條和第20條的規定,我國的律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有:合伙所、個人所和國資所三種組織形式。在市場化經濟的影響下,律師事務所也逐步走向市場化。在國內發達地區,原有的國資所和合作所已經逐步的被合伙所替代。在合伙所的基礎上,進行律所的公司化管理已經成為業界共識。公司化帶來的是律師事務所管理的科學化和專業化。很多大型律師事務所呈現出較強的專業性,品牌認可度和社會美譽度較高。然而,在西部落后地區,很多律師事務所的管理還停留在原始粗放型管理的方式,不能適應市場化執業環境的需要。落后的管理制度導致西部律師事務所在專業化、市場化等方面都與發達地區有著巨大的差距。西部律師事務所要實現自身的發展,必須要進行管理制度的變革。西部落后地區的律師事務所需要學習先進地區的經驗,加強自身建設,在品牌建設,機制建設,人才建設,業務建設,制度建設、保障建設等方面,進一步加強管理。
一、品牌建設
品牌是企業形象的代表,對于任何一個行業來講,品牌建設都很重要。對于律師事務所來講,品牌代表著自身的服務水平和專業程度。在發達地區,有很多知名的律師事務所,通過品牌的樹立贏得了客戶的認可。在西部地區,律師事務所品牌化的意識還不夠強,很多律師事務所并不注重品牌的建設。要提升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化,需要從品牌建設上下功夫。第一,西部地區律師事務所要建立起品牌意識,強化服務理念。我國律師行業發展較晚,對于西部落后地區,發展尤為滯后。在很多西部地區,還存在著“權大于法”的落后思想,律所工作的開展很大程度上依賴于關系。隨著法制觀念的深入,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已經逐漸走出了靠關系執業的境況,樹立起品牌意識,而西部落后地區的律師事務所這方面的意識還不足。市場開放度的增強和法治社會的建設,一定會讓法律執業的透明度越來越大,原來的靠關系執業的理念已經難以為繼,因此,律師事務所必須樹立起品牌意識,從思想上確保品牌創新。律師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但是由于律師行業原來的執業過程中存在著一些不規范的現象,導致在社會上形成了律師“吃完原告吃被告”的刻板印象。在律師事務所的品牌創建中,一定要樹立起服務理念,秉承誠信的原則,為當事人提供專業化的法律服務。第二,西部律師事務所要對整體的品牌形象有一個明確的規劃,明確律師事務所的市場定位,目標客戶,確定企業的品牌發展的戰略,設計能夠體現律師事務所定位的形象標識、宣傳語等。在這些確定之后,就要下功夫拓展和維護品牌形象。要對律師進行企業文化的普及和宣傳,通過律師所展現出企業的文化形象。要打造某一領域的專長,如果律師事務所定位為某一領域的專業化,就要通過該領域案件的數量和質量打造專業領域的專業化形象。另外,塑造在客戶心中的形象展示點。如果律師事務所定位為親民,誠信,就要不斷的加強在親民、誠信等方面的形象塑造。
二、管理機制建設
管理機制主要是指律師事務所的運行形式,采取什么樣的管理機制決定著律師事務所發展的方向以及管理的模式。管理機制主要指機構的組織形式、內部機構的設置形式以及采取的管理制度等。
(一)機構組成形式
在發達地區,律所已經完成了從國資所、合作所向合伙所的變革,很多律所在合伙制的基礎上,實行了公司化管理,極大的提高了律所的市場化水平。西部地區律所也已經進行了相應的改制,但是從整體看,還有部分地區改制還不夠徹底,合伙制律師事務所尚未完全建立。要加快西部地區律師事務所組織形式的改革,盡快建立市場化的律師事務所組織形式,盡快完成國資所、合作所向合伙所的變革。在合伙制律師事務所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公司化的管理模式。
(二)內部機構設置形式
在目前的內部機構設置中,律師事務所更像是一個平臺商,各個律師都單獨的承攬客戶,相當于在律師事務所這個平臺商進行經營的一個個個體戶。因此,律師在承攬業務的時候,往往處于一種獨立經營的狀態,什么領域的業務都能夠接。但是法律是一個很龐大的體系,各個領域都有不同的法律規定,一名律師,即使是一名優秀的律師,也做不到全領域精通。這種全領域發展,也導致了律師專業化的弱化。目前,在很多大城市,律師事務所已經有了專業的分工,一些律師事務所成立了不同的業務部門,如民事法律部、刑事法律部、行政法律部、非訴訟法律部、仲裁法律部等。西部地區的律師事務所,也要朝著更加精細化專門化的方向努力。通過優化內部組織機構,來更好的提升專業度,更好的打造品牌形象。
(三)管理制度的創新
目前合伙制律師事務所的管理中,多是由合伙人管理。合伙人是一線律師,也是律師事務所的管理者。在律師事務所的管理中,多是由出資最多的合伙人定奪。合伙人之間意見的不統一很容易導致律師事務所的分裂。這種情況,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管理和執行混在一起導致的。律師是專業的法律人士,但是并不是專業的管理人員。因此,在律所的實際工作中,應該探索將業務和管理分開的管理模式,可以采取行政主管負責制。所謂行政主管負責制,就是在律師事務所內部設定專業的管理部門,一線律師僅僅作為業務的承接者,而不是管理者。專業的管理人員,對律所的內部事務進行管理,通過公司化的經營來實現律所內部運轉的規范化和現代化,進一步提升律所的市場化程度和水平。
三、人才隊伍建設
人才是一切的基礎,好的律師事務所一定是以好的律師為基礎的。因此,律師事務所,一定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西部落后地區,人才資源本就緊缺,所以必須更加重視對于人才的培養。
(一)聘用律師的招聘及培訓
聘用律師是一個律師事務所的一線工作人員,也是律師事務所承接業務能力的代表。目前,在聘用律師的招聘中,很多律師事務所的招聘并不規范。一是未能建立全局的招聘計劃。對于律師事務所的發展方向和規模的不清晰,也導致聘用律師招聘的混亂。很多律師事務所并沒有清晰的招聘計劃,不能夠按照需求進行招聘。二是招聘流程不規范。很多時候,聘用律師的招聘并沒有規范的流程,定薪定崗也較為隨意。律師事務所要獲得長遠發展,就要改變這一現狀,律師事務所要根據自己的發展領域,確定聘用律師的招聘計劃,并根據計劃進行相應的招聘。在招聘過程中,要有規范的招聘流程,制定相應的用人標準,并根據標準對聘用律師定薪定崗。在招聘之后,要有計劃有系統的對聘用律師進行相關的專業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聘用律師專業度的提升是律所專業度提升的基礎。因此,一個好的律所也應該成為聘用律師成長的平臺。
(二)后備人才的儲備
目前,在各個律師事務所里,都有很多的實習律師和律師助理,他們多承擔一些輔助性的工作,這些工作也是律師事務所整體工作的一部分。通過這些輔助性工作的鍛煉,他們很多人能夠得到快速成長。這些實習律師和律師助理,其實是律師事務所最好的人才儲備。但是目前,很多律師事務所對于他們的培養反而不夠重視,沒有能夠相應的培養和晉升體系,導致他們流失率較大。
四、分配制度建設
現階段,合伙制律師事務所大多采用提成制的分配方式。這種提成制一定程度上將律師人員的收入和其所達成的業績進行了掛鉤,對于促進律師更好的承攬業務有促進作用。但是律師行業并不是承擔業務越多就越好。律師事務所更多的要體現出其專業性。一味地將承攬業務的壓力給予到律師,對于其提升自身專業素質,可能會產生一些不良影響。因此,在分配制度上,可以給予適當創新。律師事務所可以參考公司化的運作模式,將目前以人為核算點的制度變為以律師事務所為核算點。對于聘用律師,實行年薪制或者月薪制,在此基礎上,給予優秀律師相應的股權激勵,對于對律所有突出貢獻者,給予相應的股權。通過將律師的利益和律所的利益進行掛鉤,來進一步激發律師努力做好律所的積極性。而且股權激勵能夠將短期激勵,變成長期激勵,對于人才隊伍的穩定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通過分配制度改革,進一步促進和推動律所的良性發展。
五、業務建設
目前,我國律師事務所在承攬業務的時候,注重的是大而全,幾乎所有的訴訟類業務和非訴訟類業務都愿意承攬。律師事務所是這樣,執業律師也是這樣,每一個律師都幾乎是通才,所有類型的案件都能夠承攬。市場化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市場細分,擅長的人做擅長的事情。而大而全的業務定位,并不利于律師事務所彰顯自身的特色。誠然,一些大的律師事務所人才比較多,能夠覆蓋到所有的領域。但是對于西部地區的很多律師事務所,其規模較小,人員較少,并不能夠覆蓋所有業務范圍。西部律師事務所在打造品牌的時候,更應該突出自身的特色。并不一定要面面俱到,而應該對市場領域進行細分,提供特定領域更加專業的服務,以專業化來增強自身在特定領域的競爭力。在具體的業務上,可以聚焦某一類具體業務,無論是民事訴訟、刑事訴訟還是知識產權訴訟都有專業的細分市場,可以在細分市場里尋求自己的生存空間。實現律師業務創新就在于律師業務的廣、細、精、專。律師事務所在業務創新時候,可以考慮進行業務創新,將每項法定業務具體化,細化專業分工。
六、保障建設
我國《律師法》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律師事務所賠償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的律師追償。”在律師提供服務的時候,常常會因為各種因素導致過錯的發生,這種過錯發生的風險,不僅僅會對律師有影響,也會對律師事務所產生影響。如何規避這種法律風險,也是律師事務所管理中需要解決的問題。因此,律師事務所要建立相應的保障制度,以制約和規避執業中的風險。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從預防和善后兩個方面出發。一是注重風險的防范,可以建立律師執業公示制度、執業流程規范等相應的制度約束措施,公示律師的職業資格信息,規范律師執業的流程和服務的方式,通過規范化的操作來避免可能的風險,保障律所的安全。二是建立起相應的善后制度。一旦發生相關的糾紛,能有一個妥善的處理。既能保護律師的權益,也能夠避免律所受到沖擊。例如,可以引入商業保險,對于律師執業行為可能存在的風險通過購買律師執業責任險的方式予以保障。一旦發生相應的風險事件,由保險公司給予相關人員相應的補償。
七、結論
隨著我國法治社會的建立和完善,法律意識也會越來越深入人心。人民群眾依法辦事、依法維權、依法訴訟的服務需求也會進一步增多。在這種背景下,作為法律服務的提供方的律師事務所也要做出變革,以不斷適應法律服務市場的需要。西部地區的律師事務所要向國內發達地區的同行業學習,不斷探索市場化、公司化的發展路徑,通過規范化的組織、專業化的分工,來不斷提升自身的專業度和品牌知名度,以更好的促進自身的發展,滿足社會的需要。
參考文獻:
[1]金琦.伙律師事務所的管理模式創新——結合貝克•麥肯思律師事務所的實證分析[J].武漢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2).
[2]丁勇.新格局下律師事務所應著力構建七項制度十項機制[J].中國律師,2017(12).
[3]劉振甫.淺議小型律師事務所的品牌塑造[J].決策探索(下),2018(1).
作者:楊繼光 單位:貴州省鳳岡縣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