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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在支付系統環境下,商業銀行在流動性管理方面存在管理體制不完善,流動性風險管理意識淡薄,缺乏流動性管理經驗等諸多問題。本文針對我國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的形成原因及現狀進行深入分析,提出在支付系統環境下,防范和化解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的路徑選擇。
〔關鍵詞〕
支付系統;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
一、我國支付系統流動性風險管理現狀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系統也被稱為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以下簡稱“支付系統”或“CNAPS”),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建設和運營,其核心主要包括大額支付系統與小額支付系統。大額支付系統實行逐筆實時發送、全額清算資金,小額支付系統實行定時批量發送或即時發送,實時軋差、凈額清算資金。
(一)大額支付系統流動性風險管理模式
1.清算排隊機制。
清算排隊機制是大額支付系統中最重要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對日間清算賬戶資金寸頭不足的支付業務,進入清算排隊隊列等候,當賬戶寸頭足夠清算時,才從隊列中釋放并進行資金清算。
2.清算窗口機制。
在每日業務處理結束后,如仍有支付業務在排隊等待的,需開啟清算窗口,讓寸頭不足仍在排隊的參與者籌措資金,以完成最終的資金清算。關閉清算窗口前,如隊列中有大額支付業務,將其做退回處理;如隊列中有同城票據交換軋差凈額、小額支付軋差凈額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軋差凈額,這些支付業務不能退回,必須當天完成清算;如果參與者籌措不到資金,需向中央銀行申請高額罰息貸款,由中央銀行墊付資金完成清算。此機制完全禁止了隔夜透支。
3.高額罰息貸款。
高額罰息貸款是指在清算窗口即將關閉之前,相關商業銀行對當日必須清算的支付業務無法籌措到足夠資金時,由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強制為其提供懲罰性高息貸款。
4.余額控制與借記控制。
對實行余額控制的清算賬戶,如果余額不足控制金額的,該清算賬戶不能被借記。對實行借記控制的清算賬戶,除人民銀行發起的錯賬,沖正和同城票據交換等的軋差凈額外,其他借記該清算賬戶的支付業務均不能被清算。
5.排隊業務撮合。
大額支付系統排隊業務撮合是指當支付系統業務截止后,如果大額支付系統中仍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直接參與者出現清算業務排隊,大額支付系統可按照預設的撮合策略采取手工或自動方式啟動撮合功能。如撮合成功,相關清算排隊業務自動提交SAPS(清算賬戶管理系統)進行清算。
(二)小額支付系統流動性風險管理模式
小額支付系統資金清算時,和大額支付系統共享相同的清算賬戶和清算資金,因此所有大額支付系統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同樣適用于小額支付系統。除此之外,小額支付系統由于采用批量軋差和凈額清算模式,支付指令(軋差)和資金清算處理不同步,存在延時風險,更易產生流動性風險。
1.凈借記限額。
凈借記限額是小額支付系統為直接參與者設定的、對其發生支付業務的凈借記差額進行控制的最高額度。
2.軋差排隊機制。
在小額支付系統中,對通過凈借記限額檢查的支付業務,按付款清算行和收款清算行實時軋差,定時清算,而對未通過凈借記限額檢查的普通貸記、定期貸記、普通借記回執、定期借記回執業務,作排隊處理,未通過凈借記限額檢查的實時貸記回執、借記回執業務作拒絕處理。
3.排隊撮合。
小額支付系統按預先設計好的撮合算法對軋差排隊隊列中的不同直接參與者之間進行業務配對,如果配對成功,則相關業務就進行軋差處理。同一CCPC的軋差排隊撮合由CCPC執行,異地業務的撮合由NPC執行。
4.排隊均衡。
每個直接參與者的凈借記限額按一定比例在NPC和所在地CCPC分配使用。小額支付系統根據直接參與者業務處理需要,可對其凈借記限額在NPC和CCPC之間進行內部調配均衡。除此之外,第二代支付系統還增加了日終自動拆借“、一攬子”流動性實時查詢及針對包含多個清算賬戶的參與者設計的“資金池”管理功能。
二、我國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
以本溪地區為例,主要存在以下三個問題。
(一)備付金利率低,商業銀行盡量壓縮備付金增加了支付系統清算頭寸管理難度
商業銀行的主要職能是吸收存款,發放貸款,這決定了商業銀行在資金的來源與運用、成本與效益方面有著天然的利益追逐的特性。由于超額存款準備金的利率相對較低。商業銀行必將盡可能擠壓資金頭寸,把資金投放于其他高息資產,導致日間備付金率較低,容易產生支付系統流動性風險。
(二)銀行間同業拆借授權和業務開展不足,日間透支風險的抵抗能力較弱
在本溪市國有四大銀行機構和股份制銀行機構中,中國銀行的二級分行被授權可以開辦同業拆借業務,但是在拆借對象、拆借期限及拆借金額等方面,都存在較為苛刻的要求,而其他銀行分支機構均沒有被授權開展同業拆借業務,本溪市轄區內被授權的銀行機構和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也都沒有開展同業拆借業務。如果本溪市銀行機構發生日間透支,一旦上級行出現資金緊張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時調撥資金,銀行機構也無法通過同業拆借等方式獲得資金,會導致銀行機構流動性風險擴大。
(三)當前監管考核機制下,監管當局對當地法人金融機構日間監管不足
在銀行市場流動性緊張情況下,本溪城商行在日間融出資金獲得短期高額收益的同時,也承擔了較大風險:即使城商行流動性較好,但如果銀行間流動性持續緊張,融出資金發生信用風險不能及時回流,一旦遇到大額支付或者大額取款,城商行的備付金將不能滿足日常需求,甚至可能引發擠兌風險,其他地區的金融風險或者流動性風險,將通過該途徑傳導至地區法人金融機構。
三、加強我國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建議
(一)鼓勵銀行機構留存充足備付金保證正常的日間支付
一是銀行機構受利益驅動上存資金獲得高于超額存款準備金利息的收益,針對這種情況,央行可以適當提高超額存款準備金的利率,同時增加對銀行機構因上存大量備付金而導致日間透支的處罰力度,鼓勵銀行機構保留充足備付金以備大額支付,有效防范金融風險的傳導。二是即使銀行機構在清算賬戶中保留了超額存款準備頭寸,也不能保證及時足額清算,針對這種情況,建議在敏感時期,當銀行機構因流動性原因出現日間透支情況時,央行能夠啟動自動質押融資機制與日間透支功能,以加速資金周轉和使用效率,防止轄區流動性風險的發生和擴大,提高整個支付系統的處理效率。
(二)加強信用環境建設,推動銀行間拆借業務開展
加強銀行體系的信用環境建設,增強銀行信用,推動銀行機構在銀行間拆借市場的業務開展。當某個銀行出現資金緊張,而上級行的調撥資金不能及時到位的情況下,該銀行可以根據市場利率通過銀行間拆借市場進行同業資金拆入,緩解流動性緊張,防范流動性風險。
(三)強化日間考核機制
銀行監管部門應強化日間考核機制,尤其是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流動性比率、備付金率等重要指標,加大考核頻率,防止銀行機構不顧風險盲目追求高額收益,加強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的意識,保障轄區經濟金融的穩健運行。
作者:王賀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本溪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