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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些年國家越來越重視職業教育的發展,對高職教育的生均撥款不斷加大,高職院校也越來越關注教育成本的核算問題。本文以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為基礎,通過對高職教育成本內涵的分析,以我國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現狀為例,分析問題,最后初步設計一套較為科學合理的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核算體系。
【關鍵詞】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核算
一、高職教育成本的內涵
教育成本的概念出現于1958年,由英國經濟學家約翰維澤(JohnVaizy)在《TheCostofEducation》一書中首次提出[1]。我國教育界對教育成本的研究始于上世紀,對于高職教育成本可分為兩類: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
二、當前我國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現狀分析
(一)教育成本核算意識相對淡薄
目前,我國高職院校普遍沒有形成核算教育成本的理念,在成本核算方面既沒有外在壓力也沒有內在動力。另外,高職院校財務人員相對較少,而教育成本核算工作量過大,因此對教育成本核算工作沒有積極主動性,成本核算意識比較薄弱。
(二)沒有形成符合我國高職院校特點的教育成本核算體系
教育成本核算問題在我國提出至今,已做過大量的研究,但不論在理論研究方面還是實際應用方面都進展比較緩慢,沒有形成統一的核算口徑和統計方法,由于高職院校在人才培養、實訓實習等方面有自己的特點,而我國沒有制定一套符合其特點的科學合理的核算方法,導致高職院校沒有形成一套標準的教育成本核算體系。
(三)沒有明確高職教育成本所包含的項目范圍
我國高職院校在實際核算生均教育成本時都是以總的事業支出除以在校生人數來進行估算,而實際上,這種核算方法會造成教育成本的測算存在偏差,具有不合理性,高職院校的事業支出所包含的項目范圍中存在與培養學生無關的支出,因此,不明確高職教育成本所包含的項目范圍,會影響教育成本測算的準確性和合理性。
(四)沒有對固定資產進行折舊
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提出高校應當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這為高校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提供了法規依據,也為準確核算教育成本打下了基礎。但目前高校購置固定資產所發生的費用仍然是直接全額計入教育成本,因此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的折損無法體現出來,這必然會影響到高校教育成本數據的真實性和時效性。
三、高職教育成本核算體系的初步設計
(一)確定高職院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對象
在核算成本的過程中,首先需要確定成本的核算對象,以便按照每一個成本核算對象歸集和分配各自承擔的費用,從而計算出各個對象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本文構建的核算體系對象為高職學校不同學院、不同年級的全日制高職學生。
(二)確定高職院校教育成本的核算期間
上級財政部門按公歷年度對高職院校進行財政撥款,并以公歷年度為時間單位要求高職院編制預算和決算;學校領導主要也是以公歷年度為單位來進行信息的使用和決策。因此,高職教育成本的核算期間應以公歷年度為單位,即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確定教育成本的核算項目
按照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學校會計核算的支出科目有教育事業支出、科研事業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離退休支出。高職院校的教育成本可按照經濟分類分為四大項,即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
(四)確定教育成本核算的范圍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范圍應該是與培養學生有關的費用和支出,但是具體包含哪些費用支出存在爭議,而相關職能部門并未規范教育成本核算方法。雖然離退休支出與高校的學生培養無關,但是根據目前國家的養老金制度安排,離退休人員的費用有一部分是由各高校承擔,而非國家財政撥款承擔。本文認為退休人員的費用,可在學校負擔部分中計算。本文認為高職院校的科研成本對學生來說是接受教育的一種形式,有利于師資學術水平的提高和學校的學風建設,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計入教育成本。后勤保障支出是指學校統一承擔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綠化費、學生宿舍維修費及為學生食堂發生的費用等,這部分費用是否計入教育成本一直存在爭議。本文認為后勤保障支出可以按照30%計入教育成本,離退休支出中扣減離退休費撥款后核算。通過核算范圍可以進一步調整學校的事業支出情況。
(五)核算高職教育成本
1.教育成本的劃分。第一,應計入本期的教育成本.按照其與成本核算對象的關系,劃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所發生的費用能夠直接歸集到學生身上,可以直接計入到培養成本中去。如教育事業支出中核算的教學人員工資、學生獎助學金、教學實驗實訓耗材費、技能大賽的耗材費、學生實習費、學生活動費等。間接成本是指間接用于培養學生的費用,為了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及管理工作而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該按一定的分配標準分配到教育成本中去。主要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與后勤部門等為組織教學與保障教學而發生的行政人員工資支出、補助支出、商品服務支出等,第二,不計入本期的教育成本。不計入本期的教育成本支出主要是指資本性成本,包括固定資產的購置、大型修繕等。對于資本性成本應該按照權責發生制來核算教育成本,對固定資產的購置支出采用計提折舊的方式,分期計入教育成本。依據調整后的事業支出明細表,將支出劃分為計入本期教育成本的支出和不計入本期教育成本的支出。2.計入本期教育成本的核算。根據成本劃分明細總表,按照核算對象可以分別設計直接成本的明細表以及間接成本的明細表,直接成本表可以按照核算對象的學生數量來進行直接分配。3.不計入本期教育成本的核算。不計入本期教育成本的資本性支出含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大型修繕等。文本大型修繕按照其它設備按10年計提折舊。本文建議固定資產采用年限平均法進行計提,計算折舊率時不考慮殘值率。4.間接成本分配。根據前面各項支出的歸集和分配,間接成本中可以按照各學院的在校生人數的分配標準對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以及商品和服務支出等進行合理分配,固定資產的折舊率可根據不同學院的課時數進行分配。
四、結語
高職院校的教育成本管理問題是促進高職教育發展的基礎,其中,教育成本核算又是教育成本管理的主要措施和途徑,在當前社會經濟飛速發展的背景下,國家對高職生的撥款不斷加大,在高職教育資金愈發充足的背景下,高職院校應該本著為國家和社會負責的態度,樹立良好的成本管理意識,構建科學、合理的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核算體系,不斷優化自身教育資源的配置,為有效開展高職院校的教育工作,提升高職院校的教育質量提供充足的資金保障。
參考文獻
[1]范先佐.教育投資體制改革的理論與實踐問題研究[M].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03:67-96.
[2]宗曉潔.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視角下的中職教育成本核算和控制研究[D].山東大學,2013:17
作者:肖婷 單位:武漢交通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