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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物資、工程和服務采購是企業一項重要的經營管理活動。采購行為的規范與否,直接影響采購質量、采購成本及采購效率,一旦采購活動違規、失范,不僅可能造成損失浪費,嚴重的還可能導致利益輸送、權錢交易等舞弊行為,引發管理風險,因此采購管理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本文總結梳理采購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并提出對策建議。
【關鍵詞】采購;企業管理;對策建議
物資、工程和服務采購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加強對采購活動的管理與監督,規范采購行為,提高采購質量,降低采購成本,是提高企業效益的重要舉措。但在實務操作中,采購業務不規范甚至弄虛作假問題普遍存在,既降低采購效率,增加采購成本,還可能引發法律和廉政風險,需引起企業管理層的高度重視。
一、企業采購管理現狀
采購活動,是指企業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物資、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委托、雇用、租賃等方式。一般而言,采購活動是企業內控活動的重要內容,特別是國有企業,要求參照行政事業單位做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或主管部門的要求,制訂相關采購管理辦法,明確操作標準、規程及模版,成立采購管理活動領導決策及執行機構,完善組織架構,固化工作機制,指導督促企業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誠信原則,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采購活動,約束規范采購過程。同時將采購管理活動以公招率等形式納入內控或績效考核的范圍。從采購活動開展情況看,企業一般會設立由綜合管理、財務、監察、法規等部門組成的采購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采購管理的具體業務。采購方式分為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兩種模式,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5種方式,其中,公開招標以其透明、公正、安全等特征,在企業采購活動中廣泛運用,已成為采購的主要方式。以某企業2015年采購計劃落實情況為例,剔除未執行項目、集中采購等特殊項目后,公開招標項目已占總采購量的84%??傮w而言,目前企業采購管理的規范意識已普遍增強,制度體系已逐步建立,規范執行已成為常態,采購項目從計劃提報、審核、分解、變更到采購方式的選取,再到采購運行過程組織及簽約履約,大體能夠對照制度有序實施、留存記錄、可查可溯,但也仍然存在不少問題亟待解決。
二、采購管理活動中存在的問題
(一)應招未招
即將本企業規定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如某企業2015年非公開招標項目共771個,采購金額占采購總量16.43%,主要系服務類采購項目,其中50萬元以上的項目28個,10-50萬元的項目134個,10萬元(含)以下的項目609個,占總數79%。(詳見圖1)抽查發現,部分項目的立項依據與企業采購制度規定不符,未按規定實行公開招標,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編造理由或借口來逃避公開招標。有的項目以“來不及招標”為由未實施公開招標,有的項目以“涉及商業機密、服務延續性”等理由采用非公招方式,有的項目在限定地域、品牌后,人為造成“唯一性”而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2、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未公開招標。部分單位在面臨安置分流人員、長期用工穩定、照顧原三產等歷史遺留問題時,有針對性地選用單一來源方式。3、異常公招流標后轉入。一些單位通過限定區域、品牌等方式人為“安排”公招流標,而采用為非公招采購。通過這種方式,使非公招項目理由更充分,操作“更加規范”。4、受市場環境或其他外界因素限制。如網絡運營商、書籍采購、廣電、紙媒等,雖有多家供應商可供選擇,但受地區市場所限及居民消費習慣影響,采購單位的選擇余地實際并不大,通過單一來源采購;有些項目因地方保護、協作單位要求等因素而未實行公開招標。
(二)虛假招標
即采購活動未嚴格按法律和制度規定的公開招標要求及程序執行。實際采購過程中,有的利用信息盲區,設置傾向性條款、調整評分規則、操控或影響評標過程等,選擇預設供應商;有的則通過公開招標選定的定點供應商“中轉”開票,提高公招率。具體表現形式有以下幾種:1、將非公開招標項目包裝成公開招標項目。對涉及到壟斷市場、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項目時,部分單位選擇承受違規追責風險采取非公開招標方式,而部分單位則選擇為預設供應商“包裝”公開招標流程,實現形式上的公開招標。2、將直接采購包裝成公開招標項目。一些單位在常規項目采購中,或純粹為提高公招率,或為掩蓋實質上的直接采購行為,而包裝公招流程。3、利用公開招標供應商“中轉”開票。由于中標供應商難以滿足采購項目的需求,將業務轉由第三方執行,費用發票仍由中標單位開具。4、將不屬于采購的費用報銷支出“包裝”公開招標流程。在采購實務中,采購和報銷之間存在模糊地帶,如110報警服務年費、防雷檢測費、白蟻防治費、特種設備安全監測費等項目,無須通過采購過程即可直接列支,但有的單位為規避道德風險,或為實現采購流程“全覆蓋”,進而將上述項目也包裝成公開招標流程。
(三)編造采購文檔
除為虛假招標編造文檔材料外,部分單一來源采購的真實性并無疑異,但由于談判和采購實施過程流于形式,導致部分文檔不符合制度要求。如公安、電力、醫院等供應商處于絕對強勢地位,往往提供格式化合同,不響應和配合采購單位的談判、詢價等采購程序,部分采購文檔只能編造存檔。
(四)采購缺乏實效
部分采購項目在前期若干環節出現失誤或錯誤,造成采購質量無法達到預期、采購效率大幅下降或采購成本大幅上升。1、采購文件編制粗糙影響采購成效。如辦公用品、車輛維修、零星維修、培訓等項目采購文件中,有的對標的物描述不精準,有的在某些與標的屬性關聯不大的條款上設置分值過大且沒有評分細則,采購操作性不強。如某企業辦公用品定點庫招標,僅標注了標的名稱但沒有明確品牌、規格、型號、計算單位等,致使5家投標人報價從184元到857元不等,影響采購行為。2、采購控制價未設置或設置不合理。有的項目沒有設置采購控制價,致使中標價高于企業財務預算,或高于同期庫內供應商報價。有的企業設置的控制價不合理或直接以預算價作為控制價,使控制價嚴重偏離市場行情,造成高價采購或項目流標。3、采購文件的公示范圍有限。有的企業規定采購單位必須在省級以上媒體采購公告,但由于省級以上采購網與多數本地供應商的信息獲取渠道存在偏差,采購與供應信息的不對稱造成部分市縣分支機構公開招標項目流標。4、評標或談判隨意,存在失誤甚至過錯。如評標方式簡單粗暴,不考慮數量權重直接加總單價并作為中標依據,落入不平衡報價陷阱,選擇的中標人采購總額并不一定最低或最合理;評標人員為減少工作量,評標時實行“分工協作”,一人負責一項,以個人評價代替集體評價,造成對主觀性較強的軟性指標,其中部分是關鍵性指標進行評價時出現重大差錯,導致不符合需求的產品中標。上述情況均會對采購質量造成嚴重影響。
三、原因剖析
采購活動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普遍在于方式選擇、采購文件準備、采購公告、招投標組織、評標談判、材料存檔等過程中,既有程序上的,也有內容上的,對采購效率和采購成本造成很大的影響,一方面,應招未招,甚至編造材料掩蓋虛假招標行為,不僅影響采購成本,更可能形成舞弊和利益輸送,加大廉政風險。另一方面,對不適合公開招標的項目強行組織公開招標,表面上雖提高了公招率,但會嚴重降低采購效率,或大幅提高采購成本。從效率上講,擬定招標文件,到采購公告,到實施招標,履行整個招標程序至少1個多月,如采用人為安排流標再采用非公開招標形式的,則需更長時間,采購效率大大降低;從資金成本上講,請專業機構編寫招標文件、設置招標流程,均要支付費用,特別是對一些通過第三方中轉的項目,實際采購成本甚至比直接采購更高。更值得關注的是,采購活動的隨意性,表面上看是工作缺乏責任心,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業和社會誠信缺失,規矩和法制意識不強等問題,不僅直接影響企業效益,也不利于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對國有企業而言,甚至可能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鑒此,有必要認真分析采購活動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并針對性地加以解決,真正做到應招盡招、真招實招,提高采購成效。目前而言,問題原因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一)制度不夠完善
1、“應招”的范圍界限不夠明確?,F行制度規定了非公招的特定條件,除外,只有公招流標才能采取競談,金額小、公招成本高的項目只能采取邀請招標方式。實務中如創新、管理咨詢、法律服務等咨詢類供應商的人合性較強、服務質量事前難預見、難評價,相比公招方式,競談能更好的了解供應商。而大量的小、零、散項目,因利潤絕對值低,對供應商的吸引力不強,加之應標成本高、賣方市場等因素,歷來流標率高。從考慮招標成本,提高采購效果和采購效率的角度出發,選擇競談等非公方式采購更合理,但顯然與制度規定的適用條件不符,致使部分企業“另辟蹊徑”,通過公開招標流標證明其非公招的合理性。2、控制價設置相關制度規定缺失。合理設置采購控制價,是降低采購成本,提高采購實效的關鍵。由于制度未強制要求設置控制價,因此不設置或未合理設置控制價并不違規,加之確定合理控制價的難度較大,多數單位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或有意規避。3、采購信息公告的要求不夠明確,操作性不強。目前,制度只規定必須在省級以上媒體公告采購信息,但未明確在本地媒體公告的要求。導致采購單位是否在本地媒體公告,取決于當地政府采購網是否接納企業采購項目,也取決于采購單位是否重視并愿意付費刊登公告。4、采購與費用報銷的邊界不明確。采購的要義是以合同方式取得資源和服務,看似明確,但實務中仍存在邊界模糊、難以判斷的情況。一些開支,如報警系統采購和年費開支、稅務金稅系統采購、白蟻防治、防雷、高壓配電、車輛尾氣檢測、協會會費等,費用開支的對象大部分不屬于政府機構,但不具備選擇供應商的條件或議價基礎,究竟應走采購流程還是走報銷流程,各單位處理方法不一,有的單位甚至將其全部納入采購,造成低風險采購項目的高成本投入和低效率產出。
(二)認識不夠清晰
1、對應招盡招的認識存在誤區。采購制度設計的初衷,是落實“應招盡招”,主要目的是防止“應招不招”,但并非全部都招。而公招率是側面反映采購狀況的指標,而不是采購機制的運行目的。但實務操作中,采購工作參與各方,制度制定者、執行者、監督者之間,領導和部門之間,對采購方式、程序要件或某些具體節點要求的理解存在較大差異。大部分企業將公開招標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或雖不考核但定期在系統內對采購情況進行公示,部分單位把“應招”理解為“都招”,為應對考核或使公示結果更漂亮,片面追求公招率,將本就不需要公開招標或不適合公開招標的項目,甚至是費用列支項目都“包裝”成公招項目,造成公招率的虛高。有的單位甚至利用信息盲區,設置傾向性條款、調整評分規則、操控或影響評標過程等,選擇預設供應商,造成虛假招標。2、對采購效益理解不全面。有的單位片面地認為“采購價不高于歷史價格才是采購效益的體現”,不主動了解市場狀況等基本情況,憑主觀臆斷設置門檻和條件,違背客觀經濟規律,造成采購流標或采購質量下降。
(三)執行不夠嚴格
1、前期市場調查不充分。部分單位采購的前期市場調查方法簡單、手段落后、調查取樣不夠,或詢價供應商惡意虛報價格,導致控制價大幅度偏離市場,影響采購成效。2、采購業務能力缺失。采購成效的高低,與經辦人員主觀態度和客觀能力密切相關。實務中,負責采購的部門或人員對采購制度流程和標的物的熟悉程度,采購文件的制作經驗,市場調查方法的熟練運用,商業談判的經驗和技巧,對市場博弈規律的理解和掌握等能力,與采購要求尚有差距,影響采購的實效。3、工作隨性不負責任。有的單位對標的物特性未進行有針對性的了解,招標文件只簡單設置幾個指標,且未進一步設置評分細則,甚至直接拷貝、抄襲其他采購材料,造成招標材料與實際采購要求脫節。如肥皂采購項目中,對關聯度不高的服務方案和服務計劃分值設置達到25分,綠化采購項目中對苗圃面積的打分只簡單設置0-10分。
(四)監督不力
1、現場監督流于形式?,F場監督的要點不夠明確,部分單位的現場監督人員僅出勤,實際作用發揮有限,卻在形式上為不規范的采購活動背書。2、執行與監督職責不明確。執行部門未切實履行采購活動的主體責任,提交審核的采購文件錯誤較多,而參與采購活動監管的其他成員則持“事不關己”的態度,對問題視而不見。
四、加強采購管理的對策建議
針對采購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在分析原因的基礎上,企業應加強研究與實踐,探索符合經濟規律與管理發展進程的采購管理模式,有效平衡效益與規范,切實提升采購成效。
(一)進一步完善制度流程,有效控制采購風險
目前企業采購活動缺少風險識別、評估和應對等要素,執行、控制、監督“一刀切”、“胡子眉毛一把抓”,應招未招、虛假招標、執行隨意等情況較為普遍。對此,建議進一步完善制度流程,從規范性與效益性兼顧的角度出發,研究處于不同市場地位時的內部控制要點和控制規范,確保更加全面地適應多變的外部市場環境。如全面推進采購一體化建設,大力實施模板化管理;細化采購目錄、明確釋義、修訂流程,進一步厘清認識,明晰采購邊界,有針對性地梳理操作流程,明確操作要點;研究物資和不同類型服務采購的特點,合理界定不同類型項目的評標權重區間,評標更科學、規范;將設置采購控制價作為強制性條款列入相關制度,同時加強對合理確定控制價方法的研究;完善前期調查的相關規定,明確市場調查的要求、方法與手段,增強事前調研力度;利用大數據打通采購信息互通的屏障,確保信息共享;打通政府采購平臺,利用政府采購信息提高采購效益和效率。
(二)進一步推進集中采購,有效增強采購實效
加大集中采購力度,實現程序與業務雙集中,用業務集中推動業務流程的趨同,以點帶面,形成從業務計劃、財務預算、管理流程的聯動,全面深入推進采購一體化。在此基礎上完善采購制度、標準與流程,并以模板化的形式,持續優化流程、精簡環節、統一標準、提高效率。首先是要立足實際,合理“建模”,經上下協同,充分把脈,明確不同采購方式的操作流程節點、各類招標文件模板及記錄表單。其次是要強化常態“用模”,將其作為依規辦事、簡約管理、彌補短板的有效措施,融入采購全過程;第三是敢于否定,持續“優模”,實時關注模板使用效果,針對操作難點及時解釋引導,并能根據采購要求與市場變化,不算優化,確保實效。
(三)進一步理清職能定位,有效實施采購監督
執行與監督分離,明確采購主體責任與監督責任有益于采購政策的貫徹落實。由于部分單位的監察、審計等監督部門往往都是采購委員會或辦公室的成員單位,在角色識別和職能定位上存在混淆,“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情況較為普遍。建議進一步理清監管流程和要點,從制度層面統一操作口徑,明確執行與監管部門的責任定位,避免職責推諉與監管“背書”的現象;探索“分層監督”模式,整合優化監督方式,建立現場監管模板及有效的責任落實與追究機制,突出監管實效。
(四)進一步關注系統運行,有效提高數據運用效力
信息化是控制采購流程,規范操作,防范風險的重要抓手。建議要加強對采購數據的常態采集與分析,建立采購基礎信息庫,從微觀數據出發,以宏觀視野審視,用“大數據”手段重新挖掘數據價值和內涵;在完善信息系統功能的基礎上,將采購流程完全系統化,逐步取消線下審批流程;以系統項目編號為標記,實現采購報銷等業務流程的融合,實現采購行為的硬約束。
參考文獻
孟林麗.基于準時制采購的供應商選擇評估指標研究[J].中國市場,2010,(28).
作者:邵松長 單位:中國煙草總公司浙江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