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實施方案,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以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為核心,以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為導向,健全教師管理機制,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全面評價教師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促進教師終身學習和全面發展。努力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中小學教師隊伍,為辦人民滿意教育提供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注冊內容和范圍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范圍為公辦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在編在崗教師(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不含公辦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機構、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機構、其他教育機構和民辦學校教師。
三、注冊條件
(一)申請首次注冊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聘用為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3.具有良好的師德表現,師德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新入職的教師試用期滿,須完成崗前培訓任務且考核合格;
6.已任教的教師申請首次注冊須前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并完成2014-2015年度及2015-2016年度的繼續教育培訓任務。(2015年入職的教師,須完成2015-2016年度繼續教育培訓任務。)
(二)滿足下列條件的,定期注冊合格: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具有良好的師德表現,師德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規定的360個培訓學時;
4.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緩注冊:
1.經查實,注冊有效期內有體罰學生、亂收費或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違規從事有償家教等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行為的;
2.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師培訓學時的;
3.因自身原因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的,但經所在學?;蚪逃姓块T批準的進修、支教、外出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4.一個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暫緩注冊者,待達到定期注冊條件后,可重新申請定期注冊,注冊時間向后按年度順延。因未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暫緩注冊的,應參加相關培訓,補齊繼續教育學時;因某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暫緩注冊的,由學校組織考核,提交任教學校出具的下一年度考核合格證明;因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暫緩注冊的,在恢復教育教學工作一年后,由所在學校進行考核,提交年度考核合格證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不合格:
1.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
2.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
四、注冊程序
(一)取得教師資格,初次聘用為教師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內,申請首次注冊。
(二)經首次注冊后,每5年應申請一次定期注冊。教師應當在定期注冊有效期滿前60日內,申請辦理下一次教師資格定期注冊。
(三)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實行網上申請,須由本人申請,所在學校集體辦理,按照人事隸屬關系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注冊。
(四)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網上打印)一式2份;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3.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登記表原件、復印件或現崗位聘任書原件、復印件;
4.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教師有關情況證明(見附件2)
5.非教體局認定的教師資格證需提供《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復印件。
6.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培訓證明——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證書(電子版),為5年一周期培訓合格證。
初次聘用為教師申請首次注冊,應當提交上述1、2、3、4項材料,同時提交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證明。本細則實施前已經任教的在崗教師申請首次注冊的,應當提交上述1、2、3、4、5項及2017年度考核合格證明,并提供2014-2015年度及2015-2016年度繼續教育證書(電子版)。
7.《2018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審核名單》(見附件3)
(五)中小學教師以學校為單位,向學校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定期注冊??h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申報材料的初審,提出注冊結論(注冊合格、暫緩注冊、注冊不合格)的建議,應在申請人所在學校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后,填報至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管理模塊中;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申報工作的復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注冊申請進行終審,并在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管理模塊中填報注冊結論及有關信息,發放國家統一印制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結論貼》。
(六)終審意見給出后,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將申請人的《教師資格注冊申請表》注明注冊結論,加蓋公章后,一份存入個人人事檔案,一份歸檔保存。同時在申請人《教師資格證書》備注頁上粘貼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結論貼”,加蓋騎縫公章,返還教師資格證書。
五、注冊結果適用
(一)定期注冊合格人員,可在定期注冊有效期內,按照教師資格類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并享受相應的教師權益及待遇。
(二)暫緩注冊者,原則上不得聘用在教育教學工作崗位。情況特殊的,經本人申請,可與任教學校簽訂試聘合同,試聘在教育教學崗位上工作,試聘期一般不超過2年。試聘期內不得晉升高一級教師職稱(職務),不得參加評優評先。試聘期內可以重新申請注冊,符合條件的予以注冊。
(三)注冊不合格人員,應予調離教育教學崗位。
(四)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按照注冊不合格處理。
六、2018年教師資格首次注冊工作要求及安排
(一)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各校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艱巨性和復雜性,要依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地、本校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首次注冊工作實施方案,按計劃扎實推進;要及時發現、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建立定期注冊工作中“特殊情況及不規范問題”處理機制,制定“特殊情況及不規范問題”預案,妥善解決好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并認真總結經驗,為進一步完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提供有益借鑒,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管理,激發教師行業活力,奠定堅實基礎。
(二)2018年首次注冊工作流程
1.宣傳和準備階段(2018年7月底前)。
(1)學習政策。各校要組織召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工作啟動會,認真組織全體中小學教師學習關于定期注冊的有關文件、方案和政策,使廣大教師充分認識建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的重要意義,努力營造自覺履行崗位職責、不斷加強師德修養和專業培訓、勵志終身從教的良好氛圍。
(2)制定方案。各校要認真學習政策文件,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本校實施方案。
(3)宣傳發動。各校要通過會議培訓、網絡媒體信息、發放宣傳手冊等方式廣泛宣傳國家和省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有關規定,讓廣大教師正確認識改革,最大程度地理解和支持改革。要通過宣傳,讓廣大教師準確了解注冊范圍、注冊程序、注冊時間、注冊需要提供的材料等,減少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漏報、補報現象。各校還要設立專門咨詢電話,及時解答教師對定期注冊工作的疑問。
(4)強化培訓??h局將舉行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管理系統業務培訓班,各校選派技術骨干參加業務培訓,確保他們熟悉業務,規范操作,從技術層面保證首次注冊的順利實施。
(5)摸清底數。各鄉鎮中學、中心小學(包含所轄區村小、教學點、幼兒園)、縣直學校單個學校為單位,統計中小學教師持證上崗情況,為保證教師資格首次注冊的順利實施做好相應的摸底工作。對納入定期注冊范圍人員的教師資格證書持有情況進行摸底,按照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于印發<教師資格認定特殊情況及不規范問題在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中的處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贛教資函〔2016〕3號)精神,及時辦理證書補發或換發手續,及時更正證書錯誤信息,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辦理。
(6)收集材料。各校要提前做好和布置定期注冊有關工作,讓每一名參加注冊的教師在此期間內做好充分準備,整理準備好個人參加注冊所需提供的材料,如教師資格證書原件、聘用合同等相關證件和材料。
2.個人申請,學校審核(2018年9月)
教師資格首次注冊實行網上個人申報。各校要統一組織符合首次注冊條件的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網上申報,并對本校教師提交的首次注冊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集中統一報送縣教體局人事股審核備案。
3.初審、復核階段(2018年11月底前)
教體局對學校提交的教師首次注冊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做出初審意見,并進行公示后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對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首次注冊申請進行復核。
4.終審階段(2018年12月)
省教育廳對中小學教師資格首次注冊申請進行終審,并在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注冊結論及有關信息。申領、發放國家統一印制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結論貼》。
七、組織實施和管理
(一)成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和政策協調工作。組長由局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人事股,負責日常工作管理。各校也要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領導機構,切實加強領導,及時制定實施細則,精心組織實施。要建立個人申報、學校核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初審、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復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終審,省、市、縣、校分級負責的定期注冊管理運行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扎實平穩推進。
(二)申請定期注冊的人員應如實提交申請材料,如有隱瞞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教育行政部門應視情況做出暫緩注冊或注冊不合格的意見,并給予相應處罰,已經注冊的,應當撤銷注冊。中小學校要依據真實情況為本校申請人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對未按期如實提供申請人證明材料的,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理。各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切實組織實施好本區域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如有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或玩忽職守,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三)各校要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相關政策和工作要求,提高認識,提前調研,摸清情況,為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做好準備;要切實做好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相關政策的解釋與宣傳工作,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及時為中小學教師答疑解惑,確保我縣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平穩、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