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突泥涌水工程造價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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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突泥涌水工程造價淺議

[摘要]在隧道施工過程中,隧道突泥涌水偶有發生,影響工程造價的準確性。以天成山隧道三次突泥涌水事件為例,根據原合同、補充協議及其他有關文件規定,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對如何確定工程數量和單價進行論述。

[關鍵詞]隧道;突泥涌水;工程造價

1引言

在隧道施工過程中,隧道突泥涌水事故偶有發生,影響工程造價的準確性。有些工程不可預見情況發生時,如無法及時對工程量和價格核對、確認,會影響定價的準確性,進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工程索賠,也影響工程竣工結算。在整個工程建設期間,工程造價具有一定的動態性,如在施工的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工程的變更以及設備、材料價格的波動問題[1]。本文以天成山隧道三次突泥涌水事件為例,在控制業主投資和保障施工單位的合理利益的同時,對隧道突泥涌水如何計價進行探討,希望為工程造價管理提供有效的建議。

2工程概況

天成山隧道左線全長3372m,右線全長3390m,為控制性工程,由A1、A2合同段共同承擔施工任務。A1合同段負責天成山隧道進口段施工,隧道左線里程K20+433~K22+650(長2017m),右線里程K20+640~K22+650(長2010m)。天成山隧道地質條件異常復雜,實際開挖后揭露的地下水較發育、圍巖較差、變化頻繁、變更率較高,尤其是2012年5月7日、8日、13日右洞YK22+136施工時發生不可預見突涌流砂和泥(以下簡稱“突泥”)地質災害,三次累計突涌16000m3,造成洞頂地表發生大面積塌陷。

3隧道突泥涌水處置方案

根據設計單位的地質補勘成果和總體設計方案,施工單位遵循“釋能降壓、排水為主”的原則,按照“動態設計、動態施工”的方針開展突泥處置工作。處置方案具體如下。第一階段:第一次突泥發生后,由于尚不清楚突泥來源的具體部位和隧道前方及周邊地質情況,應先采取穩住塌體和加固已開挖支護段,做好排水工作。采用鋼板圍擋,自YK22+090開始往掌子面方向對突泥噴混凝土封閉,插入鋼花管對突泥體注漿加固,對已開挖支護段周邊圍巖施做徑向鋼花管注漿加固,確保已支護段結構安全,同時加強監控量測。在探明塌方情況過程中,發生第二次和第三次突泥。待突泥來源查明后,在陷坑周圍設截水溝引排地表水,對坑底用素混凝土進行回填封底,再填土至原地表,最后用混凝土封閉表面,防止地表水流入陷坑。同時要求設計單位盡快組織補充勘探,盡量探明塌腔地質、地下水發育情況及未開挖段重新鉆孔勘探,并組織專家研究進一步處置方案。第二階段:一是在右洞YK22+090~YK22+136段塌方體處采用超前大管棚進行加固注漿和泄壓排水,對YK22+055~YK22+090段突泥堆積體局部注漿和輕型井點降水,掌子面注漿加固措施完成達到強度后,對堆積體進行清淤工作。二是根據地質補勘報告和左洞超前預報資料,結合右洞實際圍巖情況,左洞ZK22+024~ZK22+100段采用三臺階施工方案,采取中管棚超前支護,對鎖腳錨桿進行注漿鋼花管加固,ZK22+100~ZK22+160采用CRD法開挖,雙層超前管棚支護,視情況進行全斷面帷幕注漿加固。三是繼續加強超前預報工作,確保施工安全。

4突泥處置工程造價確定依據和原則

4.1確定依據。(1)《A1標段路基施工工程合同文件》;(2)《A1合同段天成山隧道突泥處置補充協議》;(3)A1合同段突泥處置方案設計圖;(4)A1合同段原施工設計圖、招投標文件、補充技術規范、相關會議紀要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等。

4.2確定原則。鑒于此次突泥災害屬于承包人不可預見的突發自然災害,根據合同文件規定,承包雙方按以下原則分擔并調整工程價款范圍:(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現場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3)承包人施工機具設備的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現場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6)因突泥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順延合同工期。

5突泥處置工程造價確定

5.1突泥處置工程造價方案。5.1.1搶險工程費用。突泥災害發生后,為避免人員傷亡,相關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應急小組,迅速開展工作,確保群眾安全并將損失降到最低。施工單位根據應急預案及時封閉地表陷坑及輔助搶險措施產生的費用為搶險工程費用。5.1.2突泥處置費用。根據處置方案,突泥災害發生后為安全通過突泥坍塌體、突泥相關斷層及影響區域而采取的各種施工及輔助措施所產生的費用。5.1.3其他費用?;炷吝\距增加、棄渣運距增加、通風照明電費增加、施工現場增加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等費用。

5.2工程數量確認。搶險工程及突泥處置工程數量確認,以專家確定的處置方案和設計施工圖紙結合監理工程師現場確認數量,根據主合同和補充協議中約定監理確認的實際完成且可以計量的數量。

5.3單價確認。為了進一步明確合理的工程造價,業主組織監理單位初步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突泥處置結算文件的基礎上,委托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對結算文件進行審核。根據測算,僅突泥處置及斷層處理時間或長達18個月以上,與投標報價及原合同簽訂時依據的基礎資料嚴重不符。該段施工存在安全風險高、施工難度大、突泥處置周期長等諸多不利因素,多項工程細目作價的邊界條件均發生了較大變化,基于以上因素,搶險工程及突泥處置工程可通過以下辦法確定工程細目單價:(1)原合同工程量清單有相應單價且施工工況沒有發生較大變化的工程細目,仍套用原合同單價,材料價差調整按原合同規定的價差調整方式執行。(2)突泥處置段超前支護(含小導管和管棚)、注漿(含填充式注漿、周邊帷幕注漿和全斷面帷幕注漿)、止漿墻、泄水孔、井點降水、突泥體和突泥處置段開挖、初期支護及臨時支護(噴射混凝土、鋼花管、錨桿、鋼筋網、鋼支撐)、洞身襯砌(混凝土、襯砌鋼筋)、仰拱、鋪底混凝土及基層、防水與排水(防水板、止水帶、止水條、排水管)、超前地質探水探孔、搶險工程等項目屬施工工況發生較大變化項目。(3)新增項目及單價變化項目的作價原則:一是新增項目及原合同工程量清單有相應單價但施工工況發生較大變化的工程細目的單價,根據現行預算定額、編制辦法及招標人編制清單預算價時采用的費率進行編制,并按原建設工程合同規定的下浮系數進行降造。二是若現行預算定額中沒有項目或相同設備,按照原建設工程合同規定的定額套用順序進行確定。三是搶險工程涉及的材料費(含增加運費等)按實際發生經發包人、監理、承包人共同確定價格。突泥處置工程中碎石、砂等地材價格按照工程實施時造價主管部門的工程所在地的相應材料價格加到場運費計算;其他材料價格和機械設備的油料、電費按照工程實施時造價主管部門的工程所在地的相應材料價格;材料運費及無信息價的材料由發包人、監理、承包人共同確定價格。

5.4總價確定。突泥造價A1合同段突泥處置費用,通過采用合理的運距,合理利用預算定額剔除虛高的材料單價,換以正常的材料單價,預算定額的相關混凝土材料換以經批準設計圖紙要求且實際使用的片石混凝土材料等,使其更進一步接近突泥處置工程造價的實際市場價格??紤]按原合同規定及招標文件15.4.4條款規定,A1合同段最高限價第100章至700章清單合計為305208858元,中標合同價第100章至700章清單合計為275634120元,A1合同段工程量清單價下浮系數為9.69%,對隧道突泥涌水發生段根據現行的有關規定進行造價審核后,應按原合同約定下浮系數進行下浮。根據有關原則確定的數量和單價,審核后的總金額為104850093元。

6結語

在突泥涌水事件發生后,突泥處置工程造價的處理在遵循主合同約定的條款下,業主和承包單位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簽訂補充協議,對不明確的事項予以明確。在突泥涌水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未發生人員傷亡情況,承包人積極配合業主安排,組織相關專家論證,對突泥涌水進行妥善處置,盡量縮短突發事件對總工期的影響。在費用確認的過程中,在業主組織監理審核的基礎上,聘請第三方造價審核單位進行審核,實際進行結算時扣減A1合同段包干風險金和突泥處置段原合同工程量,既保障了施工單位的合理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業主投資,工程得到有序開展。

[參考文獻]

[1]陸華南.建設項目實施階段工程造價管理研究[J]低碳世界,2018(8):329-330.

作者:曾志文 單位: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漳州管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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