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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工企業項目部個稅管理探究
摘要:結合實際,對公路施工企業異地項目部的個稅管理內容分析。文章首先對異地項目部的個稅管理重要性分析,然后在闡述公路施工企業異地項目部個稅管理存在問題的基礎上,對提升異地項目部個稅管理方法論述。希望解析后,可以給相關工作人員提供參考。
關鍵詞:公路企業;異地項目部;個稅管理
“營改增”全面推行后,地方稅務局所管轄的稅種中就徹底消除了營業稅的存在,而“營改增”的推行也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地方稅務局的稅源,普遍出現稅源減少的情況。而當前地方稅務局內個人所得稅成為了現存的重要稅種中的一種,因此在日后征管上將會更為嚴格且規范。而相關公路施工的企業自身牽涉較多的經營點和項目,存在較大的流動性,而且實際管理十分粗放,更多的關注著增值稅的管理,這時就會容易忽視個人所得稅的管理,從而使得個稅征收面臨一定的風險。本文針對公路施工的相關企業在開展異地施工項目時的個稅征收管理上所顯現的問題進行原因研究,并根據實際情況尋找解決的方法。
一、個稅管理必要性
從企業的角度來看,企業代扣個人所得稅十分重要,其是由于國家稅務局相關文件規定,企業在實際薪資發放時需要承擔個稅扣除的義務,以此才能進行扣除企業所得稅。否則個人薪資所得稅沒有扣除前無法企業所得稅開支。另外,企業具有依法履行稅法的義務,建立起自身的稅務形象。而我國所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文件中也對企業不依據要求代扣代繳個稅明確標注了處罰規定。
二、問題分析
當公路企業承接到工程項目時,一般會通過組建項目經理部來對臨時負責項目承接與實施,該分支機構在項目施工完成后再解散。公司在組建項目經理部時也會選派相關員工參與工作,部門會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現核算會計以及管理財務成本的獨立進行。因此項目部門的勞資和財務人員就更多的承擔著管理個人所得稅的責任。而實際企業所承接的公路項目通常都具有地點偏僻、條件艱苦及人員流動性大等特點,因此實際管理個稅時就會出現一些突出的問題。第一,企業代扣代繳個稅時存在沒有代扣或者個稅計算不準確的情況,通常有節假日時發放給員工的補貼不計扣個稅、月結薪資和獎金不合并表單及稅費征收時出現費用的重復扣除。而額外員工職責外收入(單次不超過800元)也依據薪資標準扣稅。第二,企業在個稅申報時未能符合稅法要求,一般會有個稅扣除而不上繳的情況,另外還有上繳時間不準時,申報時也沒有涵蓋到全員和全部金額等。第三,企業在給員工發貨幣工資時沒有做適宜的稅務籌劃,使得員工稅務負擔增加,也使得個稅代扣代繳及管理等方面增加了難度。如將幾個月的工資集中在一個月發放。沒有正確有效的運用“五險一金”費用扣除限額,如相關單位對個人住房公積金繳納扣比為5%,而財稅文件規定個人繳納扣除部分是不超過總工資的12%,因此員工則無法享受到7%的扣稅優惠。當年終獎一次性發放時,沒有避開發放無效區域,而使得稅前收入增加而稅后收入減少的情況出現。此外還有單位在核計工資時沒有按月進行均衡扣除五險一金,造成員工個稅負擔增加,使得員工產生誤區和不理解,使得個稅管理工作無法有效開展。
新個人所得稅法對企業薪酬管理的影響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于2018年8月31日通過,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個人所得稅法通過提高起征點,優化稅率結構,增加專項附加扣除等方式,顯著降低了絕大多數職工的個稅稅額。與此同時,新個人所得稅法在稅制模式、扣繳方式等方面也進行了改革,對企業薪酬管理產生較為深遠的影響。本文總結分析了新個人所得稅法在涉及薪酬管理方面的主要變化以及對薪酬管理產生的影響,探討企業在新個人所得稅法環境下,通過提高企業職工薪酬管理參與度,調整薪酬結構及管理方式,使用薪酬管理信息系統等手段持續提高企業薪酬管理效能。
一、個人所得稅法主要變化
1.稅制模式轉變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
新個人所得稅法的稅制模式由分類稅制調整為綜合與分類結合的稅制。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四大類收入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對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類征稅方式。相較于分類稅制,綜合稅制更能體現納稅人的實際納稅能力和總負擔水平,能更好地體現量能納稅的原則。
2.扣繳方式轉變為按月累計預扣預繳
新個人所得稅法要求,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劾U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由居民個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3.年終獎計稅采用過渡期銜接方案
如何加強個稅納稅信用機制建設
摘要:個稅納稅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持國家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動力。而在此過程中,信用機制的監管作用不容忽視。與此同時,有關部門不僅需要完善的納稅制度作為納稅依據,也應當加強納稅人信用建設。對此,本文將從個稅納稅管理現狀出發,探討信用機制建設措施。
關鍵詞:個稅納稅;信用機制建設
在完善個稅納稅信用機制時,相關部門應當結合過往經驗進行分析總結,從而有針對性地進行措施整改。就目前納稅信用評價機制的發展而言,由于經濟結構的發展及變換,部分管理系統的動態調整性能仍有待加強。與此同時,納稅人信用評價指標包括人工采集及系統自動采集兩大部分,隨著社會信息化的進展,人工干預對指標公正性的影響也應隨之減小。因此,有關部門應當從現狀出發加強個稅納稅信用機制的自動化與現代化建設。
一、個稅納稅現狀分析
(一)個稅比重偏小
分析我國現狀可知,個人所得稅在國家稅收收入中所占比例約為6%,而相對于國際的15%,其比重偏小,究其原因為許多個稅納稅人游離納稅遵從之外[1]。我國當前經濟發展迅速,國民生產總值增長速度顯著提升,因而從我國經濟發展現狀看,這個數值是極不合理的。這說明,個人實際資源繳納稅款與應納稅額存在這顯著差距,也就是說,納稅個人并未完全繳納個稅款,因而導致了我國個稅比重偏小。
(二)個稅淪為工薪稅
中小型民營企業經濟活動納稅管理
摘要:納稅管理是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財務管理的一個核心子系統。納稅管理是企業在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前提下,根據自身經營業務特點,以及在籌資、投資、日常經營、盈余分配等環節,利用現有的稅收法律法規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政策,達到依法繳納稅款、少繳稅或遞延繳納稅款,從而降低稅收成本,實現稅收收益最大化的經營管理活動。
關鍵詞:中小型;民營企業;納稅管理;分析及策略
一、中小型民營企業開展納稅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我國目前開征的稅種主要有5大類:商品和勞務稅、所得稅、財產和行為稅、資源環境稅、特定稅,共18個稅種,大部分企業會涉及到半數以上的稅種。因此做好納稅管理是每家企業必須重視的工作,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大多管理不是很規范,更應重視納稅管理工作。
(一)系統的納稅管理工作能提高企業納稅意識,規范納稅行為,有效防范涉稅風險
由于中小型民營企業的創始人知識層次參差不齊,很多人對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不了解或者認識不到位,稅務機關應通過各種渠道培養中小型民營企業老板和高管人員的合法納稅意識,使他們認識到依法納稅是每一位公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樹立合法納稅的企業形象,做企業就是要合法經營、依法納稅。
(二)完善的納稅管理能合理降低企業納稅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民營企業涉稅問題及優化
摘要: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我國依法治稅理念也有了快速的發展,關注企業稅收問題的政策法規也在不斷地增加,這也給我國民營企業更好地發展帶來了很大的挑戰。筆者主要分析了當前存在的民營企業涉稅問題,并找到了一些優化策略,希望能夠幫助民營企業更好地發展。
關鍵詞:民營企業;涉稅問題;依法治稅
隨著營改增的進行,我國很多民營企業的業務都會受到較大的影響,在民營企業中,內部機構不夠完善,制度建設不夠健全,是非常普遍的情況。這些情況的存在也直接決定了很多民營企業都存在涉稅問題,面臨的稅務風險比較嚴重。
一、民營企業涉稅問題分析
(一)資產購置存在缺陷
企業往往比較重視資產購置,購置資產也是企業支出資金比重較高的部分,部分企業在購置資產的時候,過分重視資產采購價格,從而忽略了涉稅問題。這就會導致在購置的時候,往往因節約稅款而不索取發票,造成資產無合法票據入賬,導致企業所得稅前列支存在風險,其實隨著營改增的深入,購置資產如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同樣可以抵扣,往往大額資產的購進反而能一定時間抵減增值稅稅負,且隨著稅收優惠的深入,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該政策直接抵減了單位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從而在資產購置年度節約大量稅款。所以,及時、合規的取得發票,所產生的資金效應可能優于不要發票所結節約的采購成本。
(二)營業收入入賬核算存在問題
建筑安裝施工企業增值稅涉稅風險
摘要:“營改增”的實施,使建筑施工企業的納稅方式、會計核算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隨之而來的是各種涉稅風險。本文基于建筑施工企業的施工特點,分析了增值稅涉稅風險的產生原因,從稅務檢查視角下介紹了常見的增值稅涉稅風險,探討了增值稅涉稅風險的管控措施,以供借鑒。
關鍵詞:建筑安裝;增值稅;涉稅風險;管控措施
引言
伴隨著稅收征管制度的日益完善,及“營改增”的全面實施,建筑安裝施工企業的財務處理、納稅方式等均發生了變化,對其采購、設計、結算也產生了一定影響。由于建筑施工企業業務分布廣、周期長等,再加上絕大多數材料就地取材,若納稅人(小規模)或材料供應商無法及時開具發票,將會增加抵扣增值稅的難度,給企業帶來嚴重的影響。因此,應結合常見的增值稅涉稅風險,采用有效的措施進行管控?,F結合自身經驗,就增值稅涉稅風險進行簡要論述。
一、建筑施工企業的施工特點
建筑施工企業有著自身的獨特性,具體表現為:一是工期長。和其他生產經營型的企業不同,建筑施工企業的生產周期相對較長,多數情況下跨期生產,因此其收入方式和生產經營型企業不一樣。一般依據會計準則,結合施工進度進行收入確認。二是施工技術復雜。在進行土建、土方石等施工時,需要大量的材料與設備,施工技術、管理要求都比較高。施工作業多在高空、露天進行,易受氣候、環境等因素影響。三是異地施工。近年來,建筑施工企業的跨地區項目越來越多,主要是與其自身行業的特點相關。
二、建筑施工企業增值稅涉稅風險的產生原因
談網絡經濟下個人所得稅法完善建議
[提要] 在我國互聯網交易稅收征管中,互聯網交易和以互聯網為依托的新的經濟業態在拉動就業、促進國內消費與對外貿易,推動經濟增長方式由投資驅動向消費驅動的轉型方面發揮著無法替代的作用。本文研究網絡經濟下個人所得稅管理存在的不足及發展建議,希望能夠為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完善帶來幫助。
關鍵詞:網絡經濟;個人所得稅法;建議;網絡直播
一、網絡經濟下直播行業稅收現狀
(一)發展概述。經濟發展促進了社會進步,同時也促進了信息技術的革新,促進了網絡的發展。隨著網絡與經濟的結合,各種虛擬形式的經濟形式逐漸出現,網絡賬號、虛擬交易、虛擬貨幣和商品等成為了新時代財富的獨有表現形式。網絡主播作為新出現的事物,主要是主播個人通過在網上直播的行為獲得現金及現金以外的網絡虛擬貨幣的形式,通常為直播平臺提供了平臺幣、虛擬禮物等被廣泛認可的方式,這也是主播所得的途徑。直播平臺提供的這些所得雖然與傳統的貨幣或實物等個人所得有所不同,但是由于其可以轉化成消費能力,所以應當和傳統所得一樣納入個人所得稅的課征范圍。目前,我國實行的混合稅制模式,形成了不同類型收入在納稅時扣除制度、稅率和計征周期等細節上存在著明顯區別,而主播和直播平臺之間的關系認定比較困難,因此其雙方的收入和法律性質必然有所區別,影響到具體的稅負。網絡主播在進行直播時,通常所得為工資收入和勞動報酬,但是直播中同時產生了禮物饋贈、與平臺的商業分紅及其他不明確的收入。
(二)勞動所得與資本利得。通過自身勞動創造了價值而獲得的收入,被稱為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完全不同,所得的前提條件必須是通過勞動獲得,不勞動則沒有收入。勞動所得包括被雇傭而得到的薪資報酬,也包括通過獨立勞動而得到的勞動報酬??偠灾?,勞動所得是通過自身勤勞換取的。網絡主播通過個人的表演或互動行為獲得的收入可以被看作為勞動所得,但是有的主播采用過度娛樂的方式引起社會關注、尋求存在地位的直播行為,個人覺得不適合勞動,與勞動所得本質有偏離。如果網絡主播的人氣較高,在很短的時間內可以獲得更多的財富,甚至達到年薪上千萬元,遇到此類主播,平臺通常會通過給予股份的形式提高報酬挽留主播。如果主播獲得了股份等商業分紅,就應該視為資本所得。我國政府為了鼓勵通過勞動獲得勞動所得,個人所得稅法對勞動所得和資本所得課稅標準、稅率有所區別。
(三)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網絡主播在進行直播行為時獲得的報酬屬于勞動所得,可以被視為勞動報酬所得。而直播平臺因網絡直播所獲得的收入與工資薪金所得不同,兩種計稅依據是不一樣的。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內容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因任職所得,勞務報酬所得是因個人從事勞動所得。如果網絡主播已經與直播平臺簽訂了勞動合同,那么主播的勞動所得就是工資薪金所得;如果網絡主播沒有與平臺簽訂合同,按照次數或者其他方式直播而獲得勞務報酬,那么主播的所得就是勞動報酬所得。對照現在執行的個人所得稅法,主播所得應該是將工資所得與勞動報酬所得合并起來。
二、網絡經濟下個人所得稅法存在的不足
財政稅收監督管理問題探究
摘要:稅收監管體系應符合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提高稅收調控和稅收征管水平,成為建立新的、完整的稅收征管機制的可靠保障。對此,本文分析和探討了我國現行稅收征管制度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關的改革建議,為我國稅收制度的有效推進提供一定的參考。
關鍵詞:財政;稅收;監督;管理
一、我國財稅監督管理的現狀
就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而言,財稅監督管理活動僅體現在行為層面。大多數稅務人員往往注重監督的形式,往往忽視其監督工作對促進社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因此,要有效完善稅收綜合治理機制,就必須啟動行為管理,為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創造有利環境。稅收立法的管理應從內部入手,充分滿足管理要求,合理配置資源,提高和發展財稅管理的整體水平。要不斷完善稅收征管體系,必須整合國內外稅收監管專業知識,建立可靠的稅收監管體系,加強各種管理方法的整合。要完善監督治理,增強執行任務的能力。目前,我國稅收管理制度不斷更新。然而,管理不穩定等問題往往是由于管理部門人員不足和部門員工責任分工不明確造成的。因此,要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體系,首先要解決監管體制和執行能力薄弱的問題。對稅收制度的控制機制必須輔之以不斷的改進和實施,以確保各種監管程序與現行管制形式的目標和條件相一致。因此,必須完善對整個稅務系統財稅職能各個方面的監控,為經濟社會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完善稅收職能與稅收的監督管理必須有效結合起來,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體系。
二、我國財稅監管體系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和稅收監督的法律建設不足。我國當前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以法治為基礎的市場經濟,要實現法治經濟,就必須在稅收監管方面實踐法治。但是,從目前所有市場經濟體的角度來看,我國財政稅收在立法方面還相對滯后。地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法規、行政法規要更加完備、全面,中央和地方稅收也要更加完善。稅收制度的差異使其無法進行相應的規范和調整,從而導致彼此之間不必要的摩擦和沖突,從而導致所有控制機制的實施出現一定的停滯。由于稅收監督管理的立法過程并不清晰可見,不能為稅收監督管理創造一個全面的法律保障,因此稅收控制機制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稅收監督形式相對落后。我國絕大多數長期的財稅監督重點是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支情況,日常監督有限,監督檢查相對較少,對資本的監管相對較弱,在稅收管理領域以及監督各地區會計質量方面存在嚴重缺陷。以上問題說明,我國的財稅調控機制存在著一定缺陷,違法事實經常出現,因此財稅監督有待加強。